商业银行自助业务发展前景研究

2025-02-07

商业银行自助业务发展前景研究(精选11篇)

1.商业银行自助业务发展前景研究 篇一

关于提升银行自助业务外包水平的探讨

[摘 要] 随着我国入世,金融业逐步走上了与世界金融接轨的道路,银行卡业务快速发展,对金融自助设备的需求同时大幅增加。在这种背景下,本文从创新自助业务外包合约管理模式、强化自助业务外包监理工作两个方面着手,对提升银行自助业务外包水平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 银行;自助业务;外包;水平;提升

[中图分类号] F8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194(2015)09-0154-02

银行自助业务外包概述

银行为提升其服务质量,同时为应对日益竞争的金融环境,经常会考虑将其内部某些作业委托给外部服务机构、受托机构等代为办理,这即为银行业务外包的基本思考。目前常见的外包事项如信息系统、自助业务等相关作业。伴随着外包行为的蓬勃推动,有助于银行核心业务拓展,同时也创造了银行与服务机构间的依存关系。21世纪初,IT技术、信用卡业务外包在国内快速起步。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一项重要优势在于其能降低风险,与合作伙伴分担风险,从而使商业银行变得更有柔性,更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而许多与银行业相关联的产业发展日趋完善,内因与外因的共同作用,降低成本已经不是银行业务外包的唯一目的。商业银行已将外包作为一种战略选择,通过外包获得自己内部所不具备的资源,更好地控制风险,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和通过重新设计流程获得更高的商业价值,使自己的业务和成本更具灵活性。创新自助业务外包合约管理模式

(1)监督与经营绩效方面。合约是否能按约执行,最重要的是日常工作的监督,合约管理者必须了解质量的要求并制定标准及监督计划,银行员工对监督必须有一致的态度。银行是服务业,最为注重客户的满意度,许多银行也将推动全面质量管理视为组织改造的利器,所以在合约管理上也必须纳入外包商的管理,通过流程的审视来改进工作,确保服务过程中的零缺点,以减少日后因产品不良所耗费的维修、赔偿等成本。

(2)控制与经营绩效方面。基于自利的假设,面对有限的理性思维及环境的变动,交易双方尽量在互惠的原则下签订保障条款,将可能发生的情况设定罚则或补偿,特别是对工作不完整或未履行的部份设计,监督势必耗费人力与金钱,而较大范围的监督也是极重的成本负担。

(3)关系与经营绩效方面。交易的行为除经济思维的考虑外,还会受组织之间的气氛所影响,特别是彼此的信任关系最重要。当合约的基础在竞标上,能在公平公开的情况下增加竞争而取得价格优势,且不受量及期间的影响,信赖的关系有赖彼此的感受与观察。在这种竞标的情形下,还需发展外在认证系统,签约详细说明工作规范,但这些仍无法避免恶性抢标行为的发生。因此,通过双方合作关系,使外包商能融入银行的组织文化中,进而发展出更密切的伙伴关系,以增加彼此间的尊重。进行福利设施的安排,将质量的要求、组织的目标一致,同时,也不会因为外包商的更换,而产生任何巨大差异,使经营绩效更为有所保障。

(4)信息与经营绩效方面。信息的不对称、资讯搜寻产生的阻碍,均会造成交易成本的增加。每次签约都必须重复相同的流程,做决策时如果受限有限的时间、空间,交易成效将随机而定。因此,银行组织若能通过系统化信息资讯的建立,将合格厂商名称、信誉、经验、执行能力、工作记录、工时计算等逐一建档,有利于有效评估其能力、工作配合度、满意度等问题,这些均可作为成本估算和日后选择签约对象的依据,降低外包失误的风险。强化自助业务外包监理工作

(1)管理并监督外包作业。银行应建立完备的管理架构,以利于建构、管理及监督外包作业,同时也应成立功能交错的外包管理小组(跨内部稽核、信息安全、人力资源、法务以及业务等单位的功能),广纳各方意见,借此强化机构内各单位支持。此外,建议银行对于受托机构的考评应力求客观,并定期评估或增修契约条款,以应对环境变化。同时,银行也应主动监督与受托机构间的外包合作关系,遭遇问题时应立即反映并谋求解决方案,还需要留用作业外包单位重要职员,这些人员应具备卓越的策略思考能力,以协助银行管理与监督外包作业,并确立未来策略走向。

(2)拟订外包契约。外包契约应以书面形式拟定,其中关于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与期待事项,必须以明确可读且完整有效地记载于契约中。另外,契约的制定必须使其在运作上富有弹性而不僵化,以应对环境更迭。主要的契约条款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缔约条件、签约程序、权利保留条款、纷争解决机制、应变措施与业务恢复计划、天灾或不可抗力条款等。

(3)人力资源管理。在执行外包工作遇到必须解雇员工或将其移拨至受托机构的情形时,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早介入协调,并将此类事项纳入契约规范,同时主动和员工进行沟通。除此之外,还应当建立控管制度并确保独立考核的执行。应于外包契约中明确规范符合期待的安全控管制度,并制定适当的绩效考核办法,以审视控管制度适用情形。

(4)制订可行的紧急应变计划。银行将自助业务外包,对于受托机构的依赖在所难免,但如果受托机构停止营运或遇事故,导致外包业务无法执行,也会产生成本耗费。因此,银行在自助业务外包时务须查验受托机构,是否备妥可行的紧急应变计划或业务恢复程序,防患于未然。这种计划应经稽核单位加以评估,银行并应将该计划的完备与否列入评选项目之一。但应注意的是,银行本身也必须构建该类计划,以确保在受托机构服务质量恶化或未达预期标准时,能够妥适应对,以避免成本耗损,充分发挥外包效益。

2.商业银行自助业务发展前景研究 篇二

一、商业银行发展对公理财业务的意义

(一) 发展对公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随着金融竞争的加剧, 商业银行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 可以通过发展对公理财业务增加其服务项目, 对客户产生更大的吸引力, 从而起到优化资产、负债业务的作用。因此, 商业银行发展对公理财业务, 既是生存的需要, 又是提高竞争能力、谋求更大发展的手段。

(二) 发展对公理财业务是我国银行业市场化、商业化的重要途径。

不断开放的国内金融市场和建成“一流的批发银行, 一流的投资银行、一流的零售银行”的发展愿景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加快对公理财业务发展, 实现对公业务转型。为了应对外资银行的竞争优势, 监管部门一方面对银行的自身经营、盈利、风险防范等诸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也逐步开始鼓励银行的综合化经营。因此, 商业银行必须在新兴金融机构市场中抢占先机, 加快对公理财业务发展的步伐。

(三) 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利率市场化

改革的不断深化, 使得商业银行传统的盈利模式受到严峻考验。国内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对公批发业务上, 而且是全行最主要的价值创造核心。在新增贷款总量不断调控、大客户资金逐渐实现集中管理、客户直接融资比例增加、利差不断下降的情况下, 如何寻找新的利润来源, 提高盈利能力和水平是摆在商业银行对公业务面前的新课题。包括多种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的对公理财业务, 不仅经营风险较小, 而且能带来可观的经营收益, 正是商业银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

二、商业银行对公理财业务发展缓慢的原因

稳妥、收益较高的理财方式是对公客户的需求, 而银行推出对公理财服务, 对广大对公客户来说也是非常必要的。既然对公客户需要理财, 市场潜力也非常之大, 那么对公理财为何迟迟发展不起来呢?

(一) 经营理念尚未完全转变。

从国外的情况看, 银行对对公客户理财需求非常重视, 因为其盈利主要来源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理财服务来实现中间业务收入。我国银行的生存和发展更是离不开对公客户, 但多数银行却认为他们的本职工作是抓好服务, 做好存、贷款营销, 至于对公理财业务, 那是客户自身的事, 银行没有必要操这份闲心。

(二) 专业人才缺乏。

对公理财业务需要商业银行为客户设计一款适合的理财产品, 而且需要操作谋划的资金量很大, 商业银行需要有操作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以及信托等方面实际经验, 并且深谙企业资本运作的复合型人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专业理财师数量较少, 能够适应对公理财业务的人才更是缺乏。

(三) 电子化水平偏低。

一方面商业银行目前电子技术由总行集中管理, 使得其业务信息和管理信息的处理以及资源共享等软件开发滞后于业务发展, 往往客户的特殊需要得不到及时解决, 影响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推广和服务效率;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建立起高效的电子信息平台, 商业银行无法满足大量信息处理的要求, 现存电子化水平无法为客户提供及时查询、监控分支机构账户、协助资金管理、网上银行等多种数据处理接口, 在争取跨国公司、大集团客户等高端客户时处于劣势。

三、商业银行发展对公理财业务的策略和建议

(一) 明确对公理财产品营销策略

1、转变思想观念, 树立做好做强对公理财业务的信心。

要改变传统的重对公存贷款业务轻中间业务的观念, 重视对公理财业务的重要性, 将发展对公理财业务放在提高经营能力的战略高度去看待, 积极主动地发现客户需求, 提高客户的忠诚度。

2、找准目标, 细分客户, 为客户提供不同类型的专业理财服务。

当前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品种繁多, 但是存在产品同质化的缺点。因此, 在拓展理财业务时要细分客户, 做好调研分析, 实行差别化服务, 做到“量体裁衣”。在理财产品设计时, 不能只盯大客户, 更应该开发设计符合普通客户实际需求的理财产品, 突出产品的“新、短、快”特点。在营销目标的筛选上, 既要稳固已有的客户群, 又要积极发现和拓展那些具有潜在优势的客户群。

3、加强产品宣传力度, 树立对公理财产品良好的品牌形象。

目前, 商业银行之间理财业务竞争激烈, 要加强对理财产品的宣传力度, 树立为客户开启财富之门的理念, 使理财产品成为优秀的品牌形象深入社会大众心中, 要改变过去“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传统观点。在客户营销过程中, 加强对客户投资意识的引导, 挖掘市场需求, 增强客户对理财产品的认知度, 逐步树立和巩固银行在对公理财市场上的品牌。

(二) 建立产品创新机制, 引导产品创新。

面对不同层次对公客户日益增长的理财需求, 竞争强度愈来愈激烈, 商业银行必须加大理财产品的研发、推广力度, 加速建立科学完善的理财产品体系, 在融资、结算、避险、增值等不同领域, 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在同业中树立优势地位。

1、在机制和措施方面:

(1) 建立快速信息沟通机制。鼓励基层机构采集客户需求, 将能够带来整体、长远效益的新产品开发需求报送总行; (2) 采取有效措施, 加快新产品研发、试点、推广, 缩短产品创新周期; (3) 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 不断进行产品改进和升级; (4) 研究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 研究同业新产品, 及时跟进。

2、在产品开发方面:

一是针对企业运营现金流抗风险的理财产品。主要根据客户资金的多少, 选择现有成熟的产品还是量身定做等;二是针对企业长期静态资产的理财产品。充分分析资产的特点, 借鉴国外相关的投资经验, 结合本土企业的特色进行专项理财产品创新;三是避险领域的理财产品。通过组合改良现有产品、优化产品结构, 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差别化融资方案, 提高客户存款的收益率, 帮助客户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 推行对公理财客户经理制。

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制是我国银行的一种服务型创新制度, 是一种以客户为中心的全新经营模式, 是一种服务优质客户、营销银行产品、增加银行盈利的新型业务体制。客户经理制是现代西方商业银行行之有效的通行做法。客户经理是具有广博的经济、金融知识, 熟悉经营管理、企业财务分析和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他们依托银行的客户信息、人力和资金等各种资源, 在向客户介绍、营销银行金融产品的同时, 把握客户情况, 有效激发金融需求, 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和客户的愿望, 不断设计开发和营销金融产品, 帮助客户解决金融问题。他们是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现代商业银行服务、建立全新银行与客户关系的主要力量。他们集银行的信贷员、外勤人员、存款员和市场开发人员等功能于一身, 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综合性的、全新的理财服务。虽然在我国银行业, 客户经理制还处于起步阶段, 但是推行对公理财业务客户经理制应当引起我国商业银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四) 以先进的电子技术促进对公理财业务的开展。

我国商业银行要拓展对公理财市场, 必须打破科技“瓶颈”。

1、以先进的技术为对公理财服务。

我国商业银行应抓住传统银行服务向现代银行服务转型的机遇, 加大科技投入, 依靠先进的信息技术, 尽快构建起高起点的对公理财业务技术平台, 以先进的电子化服务手段提高竞争力。

2、完善对公理财信息管理系统。

利用现有科技设备, 开发并完善对公理财信息决策管理系统, 包括对公理财市场的发展现状、金融同业市场发展现状、市场潜在需求等。通过调查研究、资料筛选、分析论证, 对对公理财业务发展前景做出可行性预测和决策, 从而更好地抓住机遇, 把握商机, 及时有针对地开发和推出理财品种, 赢得主动。

3、大力发展电子银行技术。

电子银行业务在国外得到了商业银行的高度重视, 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种电子银行渠道已成为银行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竞争的焦点。我国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个人电子银行的特点, 把它和传统对公业务进行整合, 以传统业务支撑电子银行业务的快速成长, 以电子银行业务带动传统业务的持续发展, 力争用较短的时间逐步建立起功能齐全、服务规范一体化的电子银行体系, 从而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对公理财业务服务的质量和形象。

参考文献

[1]钟赛华, 陈光伟.我国商业银行公司理财研究.华北金融, 2003.9.

[2]吴焱翔.理财业务营销难点及对策.现代金融, 2009.9.

3.商业银行自助业务发展前景研究 篇三

毕 业 论 文

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研究

学 号: XXXXX 学生姓名: XXXXX 专 业: XXXXX 指导教师: XXXXX 论文成绩:

二零一六年四月

摘 要 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有其特殊的制度背景,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虽然有起步晚的劣势,但是发展速度快。尤其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银行得到了较为迅速的发展,商业银行的数量迅速增多,规模逐步扩大,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中国的商业银行仍然是按照传统的模式在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同行业竞争的加剧,仅仅依靠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传统模式已经很难满足现代经济的发展和人群的需要,银行发展急需创新。而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一项新兴的业务,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但是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在未来势必会成为我国商业银行重要业务之一,为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利润。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首先介绍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现状,然后分析了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产品同质化恶性竞争和专业理财人才的缺乏,最后结合实际提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的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分析能够让更多的人对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有更加深入的了解。

关键词

商业银行 个人金融业务 发展状况

目 录 绪论................................................................1 2 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现状分析.....................................1 2.1 起步较晚.......................................................1 2.2 规模在不断扩大.................................................1 2.3 产品在不断丰富.................................................2 3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 3.1 产品同质化导致恶性竞争.........................................2 3.2 缺乏专业理财人员...............................................3 3.3 理财产品信息和风险披露不够.....................................3 4 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的建议..............................3 4.1 重视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树立品牌效应...........................4 4.2 培养专业的高素质理财人员,构建高效率理财团队...................4 4.3 提供真实的理财产品信息.........................................4 结 论.................................................................4 参 考 文 献............................................................6 1 绪论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外资金融机构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形成了潜在的危机,毕竟外资金融相对健全和成熟的发展体系是其无可比拟的优势,相比之下,我国的商业银行在资本规模、业务品种结构、创新能力、内部管理水平等方面都处于明显劣势。商业银行的发展急需个人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把个人金融业务作为助推我国商业银行快速发展的助推器[2]。本文在参阅大量文献的基础上,通过对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现状的了解,分析总结了目前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银行业务创新的角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最后给出了自己关于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创新方面的建议,以期将来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更加健康快速的发展提供理论参考依据。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现状分析

个人金融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依靠自身健全的经济发展信息和专业的理财团队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的服务活动,以期为双方带来经济收益,达到互利的效果。我国商业银行从产生到发展至今已经有了数十年时间,但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仍是一项新兴的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2.1 起步较晚

个人金融业务在国外的形成与发展时期为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开始以销售产品为主要目标,伴随着美国税法的改革,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视角逐渐扩展,开始从整体角度考虑客户的理财需求,而我国的个人金融业务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发展[3]。04年初,中国银行率先推出国内首个个人外币理财产品,成功开启了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先河。同年9月,光大银行推出的“阳光理财B计划”成为我国首只人民币理财产品。

2006年以来债券市场走低,股票市场回暖,商业银行通过信托进入和产业投资,极大地丰富了理财产品的种类。随后受次贷危机冲击,银行普通类理财产品在2008年末陷入低迷之后,2009年全年处于低位运行,一直徘徊在月度发行300款至600款之间。然而,随着金融市场复苏,2010年银行理财产品市场逐渐恢复元气[4]。

2.2 规模在不断扩大 从目前理财市场的竞争格局看,银行正逐渐发展起来。2010年经济环境稳定后,银行的业务经营状况逐渐走上正轨,在业务开展范围看,多数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在经纪、自营、投行、资产管理几方面,银行之间的业务关系趋同。由于理财产品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其迅猛发展,规模不断扩大。自2004年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快速发展以来,银行理财产品的样式种类、发行款数与资金规模都开始急剧膨胀。在2008年我国商业银行累计发售7799期理财产品,新募集资金约合人民币为23055亿元。同期保险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公募基金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新募集资金分别约为6243亿元、5637亿元、1827亿元和226亿元[5]。随着央行加息后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普遍提高、楼市调控、股市震荡等市场因素,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异常火热。2015年成为名符其实的理财年,据银率网数据库统计,2015年各商业银行共发行22379款理财产品,相比2014年增长97.0%,人民币产品同比增幅超过1倍,外币产品增幅超三成,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成主流,短期理财产品收益提高尤为显著。中长期理财产品发行量处于较低水平成为银行的软肋。《商业银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的顺利实施预示着银行可以更全面地拓展个人金融业务,为银行开展个人金融业务带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2.3 产品在不断丰富

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已实现与股票、汇率、利率、艺术品、消费价格指数、二氧化碳排放量、世界杯足球赛等多类标的挂钩。例如北京银行“心喜”理财产品与消费价格指数挂钩,民生银行“鼓浪屿”产品与生物能源商品指数(包括糖、玉米、大豆)挂钩。据统计,2007年发行的3000余只理财产品可以分为8类基本结构和上百种衍生结构。另外,在一些高风险的理财产品中,还创新出了优先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的分层结构安排,例如工商银行的结构化“打新”产品,通过优先、次级的信托结构安排,使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分享不同的投资收益。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 产品同质化导致恶性竞争

一家银行刚刚开发出新的理财产品,其他银行就立刻跟进,尽管名目互不相同,但功能特点类似、投资收益相当。由于金融产品无法申请专利,所以金融产品易复制的特点就在各个商业银行的激烈竞争中一览无余。自2002年实行浮动佣金制度后,银行的经纪业务进入激烈竞争时代,各个银行为争夺客源,除了降低佣金费率外,还进行了其他如送保险、免开户费等竞争手段,最终上升到了对优质客户的争夺,由于缺乏经营特色,业务趋同,银行的经纪业务从垄断性竞争变成了完全竞争,甚至出现恶意竞争现象。

3.2 缺乏专业理财人员

银行个人定向理财业务主要受到基金和私募等的竞争,纵然银行有明显的品牌优势,但人才资源不足仍将是限制其发展的主要问题[9]。银行中的许多理财人员,缺乏相应的金融经济分析水平,目前,受限于人才制约,大部分银行对于个人金融业务心有余而力不足,有能力的银行会将之作为业务拓展的一部分,而更多银行还是将注意力放在经纪、投行和自营三大块业务上。

3.3 理财产品信息和风险披露不够

对于客户来说,理财产品说明书是投资者了解产品信息的唯一的书面资料,其他多来自于金融机构业务人员的口头介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理财产品说明书多数比较简单,投资者能够从中获取的信息较为有限。同时,业务人员与投资者交流时,对产品的使用风险或负面影响提示不够甚至避而不谈,通过概念转换误导消费者进行金融消费,通过合同安排或制度设计免除其法定义务等,使得投资者在不知不觉中遭受了利益损失。同时,商业银行在编写有关产品宣传材料时,风险提示的不充分主要体现在没有提供必要的示例说明[10]。风险提示则只是简单的列示:如对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等话语,未对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进行详细说明。对一些挂钩较为复杂的个人金融业务,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并未提供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率的测算数据、测算方式和测算的主要依据。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的建议

我国资本市场正在经历着重大变革和历史性转折,银行也面临着以改革创新谋求自身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各有关方面要切实做好与银行改革和创新相关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行业的全面振兴。随着银行日渐开放,银行以变求生,创新图存的压力已越来越大,有效发现个人金融业务创新的机会来源,突破业务创新的瓶颈,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4.1 重视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树立品牌效应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同质化导致的行业间的恶性竞争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乃至整个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会产生不利影响,盲目的“跟风”复制他人理财产品非但不能为自身银行带来丰厚利润,还会导致整个个人理财产品客户群的流失,针对这种现象,各大商业银行应该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和势力,针对性的设计理财产品,提升产品价值,做好市场的调研工作,针对自身的特点和客户群的需求创造有自身特色的理财产品,加大理财产品的创新力度,让自身品牌在消费者心中占据独特的位置,树立自身的品牌效应。

4.2 培养专业的高素质理财人员,构建高效率理财团队

专业理财人才的缺失是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发展的又一大因素,专业的理财人员和理财团队个能够更好的针对客户的需求提供更精确的理财信息以及建议,他们与客户的直接接触会无形中代表着商业银行的形象,因此,选拔,培养高素质理财人员非常重要。各商业银行应该建立自身的理财人员选拔,培养体制,培养出专业的理财人员,建立高效率的理财团队,与客户建立长久的合作共赢关系,扩大自身客户群。

4.3 提供真实的理财产品信息

客户是商业银行的衣食父母,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应该做到以客户为中心,切实从客户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不能欺骗,误导消费者,银行应该提供真实健全的理财产品信息以及产品的风险指数,针对不同的客户,不同客户需求给出相应的建议,向客户传达正确的理财信息,这样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

结 论

综上所述,银行应当从思想和认识上加深对资本市场发展全局和今后发展趋势的理解和把握。要认真落实银行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推动银行的改革与创新。各银行要抓住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机遇,大力推进改革与创新工作。银行要根据现有条件、结合自身情况,明确创新重点,避免不切实际的一哄而上和简单的照搬照抄。资本实力强、内控水平高的优质公司,可在业务、产品创新方面多下一些功夫,并在推进行业整合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 考 文 献

[1] Ellen steve, Personal financial business of commercial banks[J],Financial management,2011,8 [2] John Norman,Research of personal financial management service[J],Contemporary finance,2012,3

4.商业银行自助业务发展前景研究 篇四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范围还很狭窄,多以金融服务类业务为主,“或有类”业务较少,因此与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差距十分明显。具体来说,存在表外业务收入占比偏低、创新能力不足、发展不平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包括分业经营管理体制的约束、金融市场环境欠佳、市场交易主体不够成熟、银行体制改革滞后及专业人才与先进技术缺乏等。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大力发展表外业务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尽快实行混业经营制度,统筹规划、强化产品开发,加大科技投入和人才储备力度,实施有效市场营销策略,强化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金融自由化背景下,在生存压力和发展需要的推动下,表外业务在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其涉及的金额和获取的收入在银行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像美国、日本、英国的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均在40%左右。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金融改革的逐步深化和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虽然把表外业务定位于业务和利润的新增长点,但是在业务发展过程中,由于理论准备不足和实践经验的欠缺,导致表外业务层次较低,市场份额较小,与外国商业银行差距十分明显。在我国银行业面临即将全面开放的今天,其落后的现状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参与国际竞争的“软肋”。因此,加强国有商业银行“服务中介”功能建设,大力发展表外业务成了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概念释义

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Off-BalanceSheetActivities,OBS)是指商业银行按照通行的会计准则,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的经营活动。根据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判定标准,表外业务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表外业务是指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表内资产和负债业务关系紧密,并在一定条件下会转为表内资产和负债业务的经营活动,即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主要包括贷款承诺、担保、金融衍生工具、投资银行业务等;广义的表外业务除包括狭义的表外业务之外,还包括结算、代理、咨询等金融服务类业务。

在传统上,我国商业银行把资产、负债业务以外的业务统称为中间业务(Mid-business),即指银行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己的资产,以中间人的身份为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的各类金融服务,从中赚取手续费或佣金的业务活动。

表外业务与中间业务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范畴。其联系在于两者都是独立于资产负债业务之外、以收取手续费为目的的业务,而且都是以接受委托的方式开展业务活动。而区别则在于以下三点:(1)中间人的身份不同。在中间业务中,如支付结算、信托、代理等业务,银行都是以交易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身份接受委托,扮演中间人的角色;而表外业务在业务发展中可能发生银行中间人角色的移位,成为交易的直接当事人,如贷款承诺,在银行与客户签订协议时无信贷行为发生,但是一旦具备协议所列的某项具体贷款条件,银行就必须履行贷款责任。(2)业务风险不同。中间业务是不直接作为信用活动的一方出现的,其较少动用或不动用自己的资金,虽然业务经营中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但风险程度明显低于信用业务;而银行开展表外业务在提供服务的同时,还可能以某种形式垫付资金,从而形成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风险度较大。(3)发展的时间长短不同。表外业务是近20多年才发展起来的,与国际业务的发展、国际金融市场及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紧密相关;而我国银行业长期使用的中间业务大部分是与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相伴而生的。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普遍指称的中间业务应包含在表外业务中,其实质就是指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之所以长期使用“中间业务”这一概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范围狭窄,多以金融服务类业务为主,“或有类”业务发展长期缓慢造成的,而国外近20多年表外业务的扩张则主要体现在狭义表外业务方面。因此,为了避免概念的混淆、便于国际比较,以及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全面发展的需要,从规范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有必要改变目前“中间业务”的习惯称呼,统一使用“表外业务”这一国际公认的称谓。本文所使用的表外业务概念是指广义表外业务,即包括金融服务类和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类表外业务。

二、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的现状及滞后原因分析

(一)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的现状

自1979年10月中国银行首次开发信托、租赁类表外业务以来,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努力转换经营机制,不断吸收国外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先后开发了保函、商业票据承兑与贴现、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发行债券、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循环包销便利、贷款承诺、远期交易等业务,表外业务无论在数量、规模还是在业务范围上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表外业务的发展速度、种类、规模、质量等方面与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经营水平相比还很不相称,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银行发展表外业务的要求,具体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表外业务收入占比较低。从表1中看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收益比重平均在10%左右。中国农业银行表外业务收入占比达17.3%,主要是其基数比较小,2005年增长较快,达34.74%,而其营业收入净额2005年却比2004年减少82.6亿元,这一增一减导致变化突出。中国银行则由于历史原因外汇业务收入较大所致,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收入占比均较低。相反,德国商业银行60%以上的收入来自表外业务;美国花旗银行等20家大银行的表外业务占比均在70%以上;英国最大的商业银行巴莱克银行表外业务的利润弥补全部支出的73%;香港汇丰银行表外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2003年为28.83%,2004年为34.45%。

2.表外业务创新能力不足。以小国银行2005年的表外业务收入为例(见表2),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仍以传统的结算、代理、担保类业务为主,收入占比超过50%,咨询、基金业务占比极低,投资银行业务甚至亏损2.48亿元。而国外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收入构成明显不同,以美国大通银行为例(见表3),其收入主要来源于知识含量较高的对外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且分布均匀、来源广泛,对某一类业务的依赖性较小。

3.表外业务发展不平衡。首先,供需不平衡。公司、居民需要的理财、咨询、信用卡、外汇衍生保值、投资银行等业务,国有商业银行的开发严重不足,供需结构失衡。其次,国际领域表外业务的发展强于国内表外业务的发展。这主要是由于国际领域所受限制较小,开发国际业务没有违反《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而在国内领域,表外业务的开发显得相对薄弱,仍然依靠网点优势推行各种代收代付业务。最后,地区发展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及开放城市凭借经济优势、较高的劳动力素质及旺盛的需求,表外业务发展迅速;中西部及边远地区则相对滞后,尤其是金融衍生工具,有些银行工作人员都不知道是什么,更不用说如何开展。

4.表外业务管理不规范。国有商业银行对表外业务缺乏足够的重视和统一的管理,内部没有相应的专门机构,还处于“散兵游勇”的发展阶段,尚未形成集约经营,各部门相互制约也不够完善;在业务操作程序上,许多业务品种没有完整和统一的操作办法,也缺乏一套科学、有效的表外业务指标统计、考核体系,使表外业务的市场需求不能迅速反馈,制约表外业务的拓展;在发展对策上,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协调,有些银行甚至是即时的、附带的、非固定的业务,因而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盲目性和随机性,导致资源重复投入和浪费现象严重。

(二)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滞后的原因

1.分业经营管理体制的约束。

目前,西方许多国家为了增强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能力,纷纷放松金融管制,允许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之间有业务交叉,实施混业经营,而我国由于各种因素限制,金融业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制度。这种分业经营模式虽然有助于在银行、证券、保险之间建立防火墙,分散经营风险,规范银行运作,但是其带来的弊端也越来越显现,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极大地限制了表外业务的拓展空间,割裂了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的联系,抑制了金融创新,使商业银行的业务局限在传统的存、贷、汇等方面。据统计,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品种约为100多种,而西方商业银行经营的表外业务品种数量均在300种以上,这充分说明分业经营模式已经严重制约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的生存空间。

2.金融市场环境欠佳。

表外业务的拓展要求各种金融市场完善且发展较成熟。我国金融市场相对不发达,企业债券市场和商业票据市场在规模、流通机制等方面还很不完善;股票市场虽历经改革,仍然存在市场分割、投机性严重等问题;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开辟又与利率和汇率市场化及人民币走向完全自由兑换的进程密切联系。因此,发展滞后的金融市场既使国有商业银行缺乏开拓诸如期货、期权、互换、掉期交易和远期利率协议等与利率、汇率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类表外业务的基础,又使各类经济主体无法利用现代衍生金融工具规避市场风险。同时,我国居民、企业、金融机构所持有的股票、债券、外汇等金融资产的数量有限,这些无疑也是国有商业银行大力拓展表外业务的一个制约因素。

3.市场交易主体不够成熟。

就国有商业银行来说,经营理念更新较慢,对表外业务的认识不足,仍然把主要精力放在传统的存、贷等表内业务上,加上其在金融体系中的垄断地位及来自资本充足方面的监管压力不大,使国有商业银行不像外资银行那样尽力去开拓表外业务。

就企业来说,目前更多的是资金需求,在信息咨询、承诺服务、投资理财等创新表外业务的需求还很不充分,而且对银行提供的表外业务也知之甚少,有限的金融消费市场难以形成国有商业银行发展表外业务的驱动作用。

此外,大量有风险的表外业务要求缔约双方有良好的信用习惯,否则极易使银行承担过多的风险。而事实上,我国银行与企业之间,甚至是银行之间的债务拖欠时有发生,这种银企之间不到位的信用意识,是令商业银行在诸如担保、承诺等风险表外业务上驻足不前的主要原因。

4.银行体制改革滞后。

这几年,国有商业银行围绕股份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引进了部分战略投资者,挂牌成立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还纷纷在香港成功上市,但是,离完全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尚有较大差距,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利益软约束致使规避风险的经营主体缺位,从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对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需求减少,那么为规避风险而设计出来的表外业务在我国金融市场的实际交易中必然出现保值者少、投机者众的结果。而在金融市场上,投机者和套期保值者是缺一不可的,否则任何一种有良好初衷的金融工具最终都会被扭曲成高风险的投机工具,从而影响表外业务的良性发展。

5.专业人才与先进技术缺乏。

国外商业银行发展的经验表明,表外业务孕育着许多金融创新的机会,完全是一种知识密集型的金融产品,集合了对人才、技术、网络、信用与信誉于一体的要求,一些新兴业务不但交易复杂而且技术要求很高,需要一批熟悉国际金融业务、精通先进电子技术、掌握现代管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而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从事资产负债业务,加上这几年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员工远离投资证券业,缺乏从事财务顾问的专业经验,衍生金融工具的人才更是风毛麟角。在技术支持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虽然实行了电子化革命,拥有较为先进的网络服务系统,但是,与表外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软件程序开发能力不足、计算机应用配套能力较差、管理信息系统有待完善等方面,从而无法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开发需求。

三、加快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的若干思考

(一)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尽快实行混业经营

表外业务发展的实质是充分动用银行业的资金、信息、人才和技术优势,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以提高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综合竞争力。但是,我国金融机构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现状,限制了银行、证券、保险企业之间的业务互通,使得商业银行拓展表外业务受到诸多制约,难以适应国际金融市场激烈的竞争。相反,在西方,自1986年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允许商业银行直接参与证券业务开始,欧洲、美国、日本等金融体系发达国家和地区先后通过立法或修改法案等方法,将商业银行制度由分业经营转变为混业经营。到目前为止,混业经营已经成为世界银行业的主流模式,成为国际金融发展的大趋势。因此,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及金融自由化的发展趋势,面对我国金融业全面开放后的激烈市场竞争,我们应审时度势,在稳步推进改革的基础上,抓住银行、保险、证券之间的合作高潮迭起的有利时机,逐步放开对金融业务的限制,为金融业务创新提供更大的空间,允许金融机构在业务上交叉合作,或成立金融控股集团,采取恰当的方式开展混业经营,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实力和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能力。

(二)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地发展表外业务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开展都是由总行统一推出,逐级授权办理,基层行对上级银行推广的表外业务只强调一个“有”字,而没有专门机构主动地研究市场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使表外业务的管理缺乏统一性、连贯性以及业务推动的有效性。因此,我们发展表外业务首先要制定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要在分析表外业务经营的特点、现状和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出包括总体市场预测、自身发展规模、目标客户群体、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产品定价策略、人才储备培养等内容的发展战略规划,并对规划执行情况逐年进行考核。其次,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包括庞大的机构网络资源、现有的客户资源、几十年经营积累起来的信用资源以及相对优势的人力资源;同时挖掘潜在的资源,包括潜在的市场资源、西方商业银行的经验资源、信息技术资源和我国特有的文化资源等,尽力拓展表外业务发展的空间。最后,要充分利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分业经营藩篱将逐步被打破的良好契机,不断开拓表外业务的新品种。具体说来,可以从以下3方面努力:

1.信息咨询业务。信息咨询业务涉及的内容广泛,国有商业银行可在以下方面着力:有偿提供经济金融情报,为客户提供国内外金融市场动态、外汇和人民币价格走势、信息数据等服务;对企业资信进行评估,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对国内外市场动态、贸易政策、关税等进行调研;协调国企改革,设计公司上市、资产重组、企业并购等业务,担任民营企业的项目融资和投资顾问,充当企业产权交易并购的中介,协助企业制定并购战略和财务方案;提供中介服务,即银行为客户进行经济合作和商品交易充当中介人,为客户牵线搭桥,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2.金融保证业务。金融保证业务是银行运用其无形资产——信誉来获得收入的典型方式,是比较有代表性的表外业务。国有商业银行一是要进一步拓宽贷款承诺、备用信用证、贷款出售等表外业务的范围和空间。如逐步开办不可撤销贷款承诺业务、票据发行便利业务;在国内客户中适时推广备用信用证业务;努力探索针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出售业务等。二是要在已有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汲取经验,积极开展不良贷款证券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消费贷款证券化以及金融租赁证券化等业务。三是积极开展以信用担保和融资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国际金融担保业务。

3.金融衍生业务。目前,我国经济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利率、汇率市场化进程不断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及风险管理能力也在不断增强,从而发展金融衍生市场的宏观经济制度基础和微观条件也趋于成熟。国有商业银行如果适时推出远期外汇交易、远期利率协议、利率互换、利率上限、利率下限甚至是期货和期权等金融衍生业务,则不仅有利于吸引国际资金、防范资本外流、有效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而且能扩大银行的业务空间、丰富银行的产品和服务品种,大大提高应对外资银行竞争的综合能力。

(三)加强科技投入,加大人才储备力度

表外业务包括金融、税收、财会、法律等广泛领域,需要一大批熟谙金融市场业务、善于捕捉市场信息、洞察客户需求、把握金融创新最新进展、了解金融法律法规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西方国家商业银行拓展表外业务也是以雄厚的人才队伍和先进的技术设施为后盾,他们不仅招募许多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高级管理人员,而且投入巨资,开发先进的电子通讯技术,建设计算机网络,更新管理手段和业务处理方式。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大力发展表外业务,首先要立足现实,从现有队伍中选拔精通业务、年富力强、善于钻研且具有开拓意识的人员安排到表外业务岗位上来,并通过国内外培训、理论研修与实务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对他们进行表外业务、计算机、公共关系、外语等较高层次的知识培训;同时要多渠道、多措施、多方法从国内外本科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金融机构中引进具有理论基础知识扎实和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人员,充实到表外业务开发队伍中来。还要建立好的用人机制,使这些优秀专业人才留得下来、安下心来、工作积极性调动得起来。其次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力度,在加快推进电子计算机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尤其重视表外业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尽可能提高设备利用率,扩大网络覆盖面,完善服务功能,避免每增加一项代理业务都要开发一套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

(四)实施有效的表外业务市场营销策略

国有商业银行拓展表外业务同其他企业一样,不可能仅以自己的产品吸引住所有消费者,而必须加强市场分析、产品开发与包装、销售促进和研究售后顾客反映等市场营销的管理。由于表外业务具有每笔业务交易量大、交易集中、高风险和高收益且社会认知度较低的特点,其市场营销要有别于一般产品,应该以关系营销为指导思想。该理论认为市场营销是企业与客户、竞争者、政府机构等一系列营销对象发生互动作用的过程,核心是强调保持长期的客户关系,认为保留客户比吸引新客户更为重要。为此,国有商业银行一是要综合考虑自身的实力和竞争对手的情况,对整体市场进行细分,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目标客户、目标市场,并进行整合重组,制定符合实际的客户战略。二是要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实施差异化的市场营销策略,为客户度身定造。表外业务的客户主要以公司客户和机构投资者等大客户为主,个人客户相对较少,而这些客户对银行服务的质量要求较高,也比较挑剔,因此研究他们的需要、满足他们的欲望就格外重要;即使向个人投资者提供表外业务服务,也需要细致地考虑他们各自不同的需求,做好市场细分工作。三是要根据不同客户群的贡献程度,提供差异的服务价格。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客户对产品和服务的相对满意度,稳定客户群,保持市场竞争优势,而且有利于表外业务收入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表外业务的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

表外业务对于银行来说是一种利润与风险的博弈。开展得好,可以给银行带来新的市场机会和丰厚的利润;风险控制得不好、管理不善,很可能使银行陷入困境,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甚至导致银行破产、引发金融危机。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开展表外业务首先应从管理制度入手,如建立信用评估制度、业务风险评估制度、双重审核制度等,明确表外业务运作中的岗位分工和岗位职责,确立严格的业务程序和业务条件,将具有信用风险的或有资产业务实行统一授信管理,使各项业务的操作者、监督者和风险管理者相互制衡和相互约束。其次,要不断建立和完善会计信息系统,增加表外业务报表,以及时向金融管理当局报告交易情况和统计数据,强化交易透明度。最后,要加强对表外业务的内部审计,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5.商业银行自助业务发展前景研究 篇五

摘 要:文章在分析长沙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现状的基础上,探讨了长沙银行小微企业存在的信贷产品创新力度不足、业务流程繁琐、银企间信息不对称、信贷配套措施不健全、定价机制不合理等信贷业务发展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关键词:小微企业 信贷业务 发展问题 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5-154-02

小微企业是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基层细胞,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在提供居民就业机会、推动科技创新、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等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小微企业一直面临着融资约束难题,制约了小微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长沙银行自1997年成立至今,把为小微企业提供“最贴心”的金融服务作为其发展定位,这些年逐步成为长沙及周边地区小微企业融资首选银行,对小微企业发展和地方经济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长沙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现状分析

1.长沙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规模。长沙银行作为长沙本土的商业银行,为长沙以及周边地区小微企业提供大部分信贷来源,支持着众多小微企业发展。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8月,长沙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705亿元,占全行总贷款的63%,较年初新增134亿元,同比增速34%,小微贷款客户数为37944户,较上年同期增加23508户,小微贷款客户数超过长沙市场的1/4,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成为长沙地区小微客户的首选银行。

2.长沙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模式。目前,长沙银行根据自身实际业务情况,在信贷业务中实行准事业部制的信贷业务工厂模式和特色专营支行模式相互融合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模式。目前长沙银行针对贷款额度为1-100万的企业主推出金融服务产品“长湘贷”,该产品具有无抵押、贷款流程简单、手续费用低及可满足不同贷款企业需求等特性。同时,长沙银行为满足贷款金额为100-500万的小微企业,还根据各地经济特色,设立专营支行,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从银行业务中剥离出来,形成独立的小微企业信贷组织,推出了联保贷款、转账支付卡等产品。针对贷款金额在500万以上的小微企业,长沙银行依旧实行传统的银行信贷模式。

二、长沙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信贷产品创新力度不足。目前长沙银行虽然推出许多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但大多数是以传统信贷模式为基础研发出来的,其信贷产品创新力度仍有待加强。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市场处于不均衡状态,放贷银行处在优势地位,难以避免按照利于银行标准来设计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另外,长沙银行由于研发费用、研发技术等因素限制,现阶段不能分别给不同层次的小微企业开发出适合的信贷产品,更不用说针对不同小微企业量身定做信贷产品。此外,面对客户的多样化需求,长沙银行可供选择的信贷产品依旧不足,再加上对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资金使用方向等方面的明确限制和要求,一些小微企业很难找到适合自己的信贷产品,不得已转向其他信贷金融机构,这也给长沙银行带来了部分损失。

2.专业化运营程度不高。长沙银行专业化运营程度不高体现在对小微企业市场划分不够细致和彻底、对区域内集群产业认识不足,无法辨别哪些客户群体现阶段的主要市场、哪些是未来最具潜力的市场。同时,长沙银行现阶段难以提供全面且专业化的服务,信贷部门缺乏专业性分工,为小微企业提供的个性化、综合化服务远远不够。再者,长沙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针对贷款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的审批效率较低,依旧采用传统大型企业的授信方式和审批模式,这阻碍了长沙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

3.银企信息不对称。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资产规模小、信用抵押不足、业务风险大、缺乏信用担保等自身特性,难以向银行传递有效的信用信息。企业治理法人为取的银行信贷,虚造财物报表、?[瞒公司真实信息,导致长沙银行难以得知小微企业本身公司发展运营状况及真实财物状况。同时,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诚信体系、征信系统不完善,小微企业编造虚假信息得不到相应惩戒,银行也难以在政府机构处获得企业相关信息,进一步导致银企之间信息不透明。再者,银行内部基层行信息调查人员缺乏对信息的识别、加工和处理经验,银行信贷部门信息传导机制不成熟、信息传递技术仍有待加强等因素,也将导致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

4.信贷配套措施不健全。小微企业由于自身风险较高、缺乏抵押品、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使得长沙银行面临较高信贷风险。同时,银行内部缺乏健全的对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进行分析和对冲的配套措施,阻碍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发展。首先,银行缺乏专门为小微企业而设计的创新型抵押产品。目前,银行现有抵押制度建立在传统抵押方式上,规定的抵押财产类别较少、缺乏灵活性,使得小微企业难以找到适合自身特点的抵押财产类别。其次,银行间抵押评估机构缺乏灵活性。再者,银行内部征信体系不健全,没有依照银行自身实际情况设计出相对成熟的信贷业务制度体系、机构建设和法律法规等,导致银行难以获得小微企业相关财物状况、经营状况等信息,即便获得信息,其真实性也有待再考量。

5.定价机制存在问题。长沙银行贷款定价模型设计中以减少风险、获得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从而将放大某些潜在风险,也未将客户关系带来的影响考虑至模型当中,这说明模型设计还不够合理。目前长沙银行定价机制在紧急情况下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经济日益变更、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将导致长沙银行在商业银行市场中缺乏竞争力,甚至被市场淘汰。同时,长沙银行贷款定价相关部门缺乏密切合作。由于缺乏有效措施和相应监管制度,使得银行定价机制在其决策、制定、执行等流程中出现很多漏洞。信贷机制的制定仅由单一部门参与,使其缺少真实性和科学性。制定的价格也没有考虑其他部门特点及客观情况,再加上其他部门没有参与到价格的制定中,导致执行力度大打折扣,部门协作也无从谈起。

三、促进长沙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1.创新小微企业信贷产品。长沙银行主要依据不同类型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贷款时限、贷款流程等贷款融资层面出发,设计与创新出相关信贷产品。面对小微企业日益多元化的需求,长沙银行信贷业务应该把从单一化到为多元化、从点至面作为未来信贷业务创新及发展的重要中心点。同时,长沙银行应充分了解市场有效信息,对贷款者的需求偏好以及贷款风险做类别划分,据此不断创新出信贷产品,最大限额地满足小微企业多样性和复杂性的融资需求,促使银行信贷业务良好的发展。

2.优化小微企业信贷流程。长沙银行充分了解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实际需求,对现有资源配置进行整合,减少银企之间信贷成本,优化信贷业务处理过程中各项环节,从而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借鉴工厂信贷模式,细分小微企业信贷市场,针对性、高效率地展开信贷业务,是长沙银行优化小微企业信贷流程的基础。健全信贷业务配套机制,规范银行间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贷款流程岗位,实现信贷业务人员专业化分工,不断提高信贷资金质量。严格实行“随机滚动”信贷原则,防范私下人情关系或利益关系给银行带来隐患风险。加强贷后审查,健全小微企业风险监控系统、违约信息通报机制、小微企业询情程序。

3.加强银行与互联网机构的合作。长沙银行应接轨“互联网+”的发展新业态,加强与P2P平台的合作,通过网络电子化操作,办理传统的信贷业务,将信贷业务流程与互联网平台对接。客户可以通过网络信贷渠道,更加独立进行业务操作,解决由于时间与空间不便带来的问题,配合现代化的网络技术和设备,实现信贷业务跨区化办理。同时,银行应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针对P2P平台进行的监管的规章制度,要求相关监督部门加强平台规范性管理,确保小微企业在互联网平台获得和给予的信息安全规范性,对信贷风险进行合理有效管控。

4.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风险管理。为尽量降低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风险,银行需要加强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首先,强化风险分散机制。银行聘用评价授信专业知识较强的专职人员实现银行授信工作独立化、简约化,聘请专职抵押物管理人员,规避风险。在小微企业驻派审批人员,加强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沟通。其次,建立全方位信息服务系统,降低因?y企之间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信贷风险,实现银企之间信息透明化、真实化。再者,利用“大数法则,价格覆盖风险”的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管理理念健全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定价机制,实现银行与小微企业间的风险对冲。

5.完善定价机制。长沙银行不断完善贷款定价基础支持系统,对贷款前充分了解小微企业相应的风险溢价,正确估算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实现小微企业贷款的合理定价。同时,长沙银行健全贷款定价模型设计机构,使其顺应小微企业需求变化,在第一时间开发设计适应不同小微企业需求的贷款定价模型,在小微企业信贷市场加速发展。此外,长沙银行完善各行贷款定价模型实施的保障措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相关部门形成密切高效合作,让优化升级的定价机制在实际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中发挥最大效用。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普惠金融有效降低湖南省农户融资门槛研究”(15YBA194);湖南省教育厅项目“农村普惠金融减贫的作用机理与影响因素研究”(16C0793);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立项项目“湖南省农村普惠金融的减贫效应研究”(GLX17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普惠金融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研究”((G)SCX1610);湖南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普惠金融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研究”(SCX1610);东方科技学院青年项目“湖南省农村普惠金融减贫效应研究”。]

参考文献:

[1] 罗荷花,李明贤.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及其融资可获得性的影响因素分析[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6(2)

[2] 肖沁林.长沙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模式研究[D].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11)

[3] 吴晓光.浅谈网络融资业务在我国的发展与监管[J].浙江金融,2011(6)

[4] 陈伟.论我国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控制[J].特区经济,2014(1)

(作者单位:伍伶俐,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罗荷花,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湖南长沙 410128)

(作者简介:伍伶俐,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学生;通讯作者:罗荷花,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农村金融。)

6.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研究 篇六

商业银行的发展一方面是基于银行体系的信用储蓄进行个人存款的吸收,另一方面是在获得较为宏观的经济规模之后进行存款放贷赚取利润,我国的商业银行一直以来都是国有垄断企业,几乎控制我国所有的个人理财业务市场,因此造成银行机构臃肿,体型庞大,下辖的分支机构更是不计其数,各种利益关系盘根错节,造成了我国的银行现有转型是极为困难的。那么面临未来经济发展的趋势和线上互联网交易体系的冲击,银行要想快速的转型,在未来的发展周期内依旧保持活力,就需要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调整,其基本的操作方面需要依据银行与个人储户之间的关系和个人理财业务模式进行结构变动,依据银行储蓄用户的个人理财观念和互联网金融方式进行创新,推出新型的个人理财产品,依托自身信用推动和建立线上个人理财业务体系,加快支付体系建设,满足新形势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二、商业银行与个人信用贷款的风险管控

我国的商业银行在未来发展的过程当中,如果想要扩展个人理财业务,建立统一化的个人理财业务模式就要对信贷风险进行全面化的评估,对极易爆发的风险进行严格的管控。对于信用贷款,银行对借款人存在审批风险。在银行贷款审查的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以及道德风险,导致对借款人的真实情况没有做到尽职调查,不能正确分辨贷款人的偿债能力,从而有效地实现审查的目的,使银行承担潜在风险的损失。其次,从借款人方面来看,由于我国目前没有一个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导致借款人出现伪造收入证明等材料,而在银行无法核实真实情况之时,贷款风险加大。银行贷款结束后与借款人存在管理风险。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由于没有抵押物,完全依靠客户的信用作为担保,因此如何有效地对客户贷款之后的经济情况和收入情况进行跟踪,成为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对信贷风险进行合理化的控制,才能降低风险爆发的几率,进而扩大个人理财业务规模。

三、商业银行抵押风险管控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模式的扩展除了要对信贷风险进行严格的管控之外还需要结合银行自身的经营状况来对信贷抵押风险进行严格的审查,尤其是要对抵押物品的价值进行严格的估值和物品价值审查。首先,从抵押物来看,抵押物价值不稳定。目前,越来越多的银行通过抵押担保的方式来发放贷款,以保证未来即使借款人无力偿还,也可以通过拍卖或出售抵押物来收回资金。因此,越来越多的银行较少关注其第一还款来源,而重点关注抵押物。然而,在这种方式下,银行同样面临抵押物贬值给银行带来的风险。由于银行长期贷款期限较长,因此,宏观经济的下行会使抵押物价值下降,可能会导致未来抵押物拍卖后仍无法弥补损失。事实上,抵押担保贷款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的不利影响已经逐渐显现出来,我国商业银行在最几年中不良贷款率已经有所上升,因此扩展个人理财业务模式银行首先要重视的是信用评价,降低自身的不良贷款记录,提升自身的信用等级,以高信誉来吸引储户购买自己的金融理财产品。

四、与央行的存贷款利率的调整

商业银行个人性金融理财产品的推出,个人用户首先看重的是金融产品的利率问题,要想扩大个人理财业务就需要推出高性价比的金融理财产品,那么作为商业银行来说就要调整自身与央行的汇率问题。因为;人民币贷款利率是由人民银行进行统一的规定,不会随着市场变化,其变动会根据央行下一次利率的调整而进行变动。因此,从银行借贷市场组织结构来看,不论是信贷市场,还是抵押担保贷款市场,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由人民银行确定,而央行同时肩负通过货币政策调控宏观经济的职责,因此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本身由市场决定的影响企业成本利润的存贷款利率,目前成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手段,即商业银行无权对自己拥有的资产进行定价。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这种组织关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但同时也阻碍了银行借贷市场健康、高效地发展,因此商业银行要重视自身存贷款利率的调整,依据利率浮动的变化来定性定型个人金融理财产品,保障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五、调整自身的存贷款结构

商业银行的发展首要的目的就是盈利,要想充分的进行盈利就要扩大个人金融理财业务,大量的吸收资金,掌握巨大的资金流之后进行放贷从而获利。存款作为银行的主要负债,是保证流动性的重要来源,而贷款作为资产,是保证盈利性的主要来源。然而,银行存贷款结构有着极大的不合理性。首先,对于银行来说,单笔存款数额相较于贷款来说非常小,若银行不能吸收足够的存款,将会导致贷款资金来源不足,不但影响银行的盈利性,也会使银行面临流动性风险。其次,银行作为资金融通的中介,存款的给付是刚性的,而贷款的偿还却可以发生坏账,这样的结构也体现出我国借贷市场的不合理,使其处于风险之中。第三,存贷款期限结构有着不一致性,存款的期限较短,一般为几个月或是几年,而贷款期限可能会达到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资金不能迅速收回也使银行面临挤兑危机,因此商业银行要想有效的扩大个人金融理财业务范围,扩大资金储备,迎来更好的发展局面就需要深化调整自身的存贷款结构,保障自身的风险危机的降低,进行长期有效的发展。

六、结语

在现代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下,商业银行要想获得更为长远的发展,将个人理财业务深入的扩大,就需要结合银行自身的存贷款结构和金融体制进行风险管控和体制变革,满足银行的多元化发展,保持向上发展的活力。

摘要:在现代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商业银行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主体,其面对的是我国数以亿计的百姓储户,其主营业务还是在经济发展的框架下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但是在经济结构变动和国家政策的双重影响之下,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经济理财业务也呈现出了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其经济效能和经济组织能力也得到了平稳提升。但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的普及和线上支付交易体系的兴起,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也应该进行互联网形式的过渡,无论是个人理财产品的推出还是线上交易体系的建立,都应该围绕个人理财业务全方面的展开,满足未来金融多元化发展趋势的需要。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业务发展模式,模式研究

参考文献

7.商业银行自助业务发展前景研究 篇七

班级:09金融四班学号:20098128

08年美国次贷**搅动全球金融市场不断动荡,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导致金融危机。使得国内通胀压力继续存在,经济过热危险仍然很大,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性逐渐增强。经济危机后为了刺激经济,大规模放贷出现不良贷款,这些都给商业银行经营带来了不利影响。使得我国上市商业银行2008年以来业务发展和业绩增长出现了一定的波动。

以中国建设银行的2009年与2010年的中报对比进行分析,中国建设银行200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08.62亿元,下降3.20%;营业支出增长0.51%,净利润下降4.86%,达到558.41亿元。EPS0.24元,每股净资产2.17元。贷款资产质量提高。2009年6月底不良贷款余额772.08亿元,较2008年底减少了66.74亿元。由于上半年只核销了37.07亿元,贷款质量提高的基础比较扎实。

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30日,建行共实现营业收入1533.07亿元,相较于去年同期的1308.62亿元,增长了17.15%;实现归属于该行股东的净利润707.41亿元,相较于去年1至6月所获得的558.06亿元,同比增加了26.76%;实现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0.3元,同比增长了25%。费用温和增长。2010 年上半年费用同比增速为12.41%,增长温和,成本收入比因此降至27.76%,比2009 年上半年的28.93%下降1.17 个百分点。通常而言,靠费用和拨备释放来实现的增长具有较低的可持续性。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已经比较有限。

建行在上半年取得业绩稳步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适度继续加大信贷投放;二是中间业务保持快速增长;三是由于外币债券价格受市场形势好转因素影响而回升,相应资产减值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29.95 亿元,降幅23.36%。

鉴于建设银行2010年上半年业绩的稳步增长,我们可以预测2011年的业绩前景。我国商业银行大力加强并改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经营效益实现了逐步提高。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尤其是房地产方面的贷款,房地产市场热情仍然高涨。从宏观经济的角度来看,政府继续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刺激经济增长,央行也重申不会加息,导致投资贷款会增加。这些信息也表现出了中国商业银行2011年良好的发展兆头。

8.商业银行自助业务发展前景研究 篇八

【摘要】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业务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存在国民金融投资知识匮乏、风险承受能力偏低,客户经理销售水平不统一、对客户资料掌握情况不明晰,银行缺乏联动销售机制等问题;同时也面临金融业产品无专利可言、商业银行迅速发展、同业竞争压力颇大,个人业务受国际市场局面和国家政策调控的双重影响,业务发展不可控。我国应法制化理财市场,提高业内公务人员业务素养,健全产品创新机制,加强投资者投资理念的普及。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产品创新

【内容】

一、个人业务的基本概念

1个人业务的定义

2个人业务分类

2.1个人理财业务

2.2个人贷款业务

3个人业务的对象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发展的分析

1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发展历程

2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发展现状

3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发展前景

三、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投资者缺乏理财意识

2专业人才匮乏

3理财环境缺少法律保障

4银行缺乏联动的销售机制

5产品创新机制不健全

四、进一步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业务的对策

1健全相关法制建设

2增强产品创新能力

3加强全民投资理财意识

五、结束

9.商业银行自助业务发展前景研究 篇九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简介

(一)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涵

2005年9月, 中国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其中对个人理财业务这样定义: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是以商业银行的服务为载体, 以自然人为服务对象, 充分发挥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优势, 针对不同客户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 结合其事业发展阶段及收支变化状况, 量身设计出一系列个人财务规划和理财金融服务, 协助客户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表现为两种性质:一种是商业银行充当理财顾问, 向客户提供咨询, 属于顾问性质;另一种是商业银行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属于受托性质。

由此可见,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建立在委托—代理关系基础上的银行业务, 是一种个性化、综合化的服务活动。

(二) 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理财产品

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上来看, 我国当前市场上的银行理财产品可分为以下五种:

1. 货币型理财产品。

货币型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上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 如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及级别高的企业债等, 它投资期短、信用风险低、流动风险小、安全性高。

2. 债券类理财产品。

资料来源:银行网站资料

此类产品以国债、金融债和中央银行票据为主要投资对象, 其结构简单、投资风险小、收益不高但稳定。

3. 贷款类银行信托理财产品。

这类产品指银行将募集来的客户资金投资于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到期后由信托公司根据信托投资情况支付本金和收益。

4. 新股申购类理财产品。

即商业银行通过信托计划将普通投资者的资金集合起来, 然后集中申购新股。这类理财产品为普通投资者提供了投资新股的平台和分享低风险收益的机会。

5. 结构性理财产品。

结构性理财产品是运用金融工程技术, 将存款、零息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与金融衍生品 (如远期、期权、掉期) 等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产品, 具体来说, 大致可分为外汇挂钩类、指数挂钩类、股票挂钩类和商品挂钩类等。它已发展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上发展最迅速、最具潜力的业务之一。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分析

(一) 发展历程

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最早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的西方商业银行, 当时在金融创新的冲击下, 国外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迅速。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 由于分业经营、软硬件设施、投资市场等因素的制约, 现仍处于初级阶段。商业银行目前大部分的精力还处于基础性工程的建设, 在个人金融领域, 理财服务发展速度跟不上消费者需求的增长。

1995年, 国内首次出现了银行理财产品,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 我国金融市场上已有三十多个品牌、上千种理财产品。纵观其发展, 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一是原有金融产品组合创新阶段;二是理财模式和服务创新阶段;三是金融工具、融资技术和综合理财服务创新阶段;第四阶段是包括私人银行在内的全方位理财咨询服务阶段。

表1总结了1995年到2009年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进展情况。

(二) 发展潜力大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是世界上GDP增长最快的国家, 已达到年均增长10.14%, 是同期世界经济年均增速的3倍。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统计公报, 2005年至2009年我国GDP发展势头良好, 如图1所示:

资料来源:2009年国家统计公布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国内居民的人均收入不断增长, 居民家庭财产积累也日渐增多。表2列出了近六年我国城镇居民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名义增长率, 我们可以推出, 近六年名义增长速率平均可达12.8%。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居民财富的大幅增长必然导致居民投资意愿和现代理财观念增强, 居民理财需求客观存在。在我国,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前景。早在2003年, 麦肯锡就做过一份《个人银行在中国》的报告, 报告中预测个人理财业务在中国银行业利润的比例会不断提高, 如表3所示, 其中, 2003年为真实数据, 2008和2013为预测数据。

单位:%

资料来源:冯大卫, 王颐《个人银行在中国》, 麦肯锡高层管理论丛, 2005年

(三) 目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近些年来有了一定发展, 理财产品的种类也日益丰富, 但从个人理财业务的运作情况可以看出, 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产品同质化严重, 缺乏有效盈利模式。

目前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盈利基础大都是市场分割造成的利率差, 但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 这部门获利空间会被磨平。

2. 理财业务门槛相对较高。

国内银行理财业务定位于少数高端优质客户, “门槛”几乎都在20万元以上, 缺乏针对普通居民个人理财需求的理财产品, 造成客源稀少。

3. 没有明确的风险揭示和披露。

银行理财产品在销售过程当中, 很少考虑风险揭示和披露问题, 造成客户投诉的现象经常发生。

4. 缺乏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员。

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知识性、技术性相当强的综合性业务, 它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很高, 从业者不仅要有渊博的专业知识、娴熟的投资技能、丰富的理财经验, 还应掌握金融、财务、法律等相关知识, 并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组织协调和公关能力。目前, 我国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才十分缺乏, 制约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5. 技术水平低, 网络化程度低。

根据花旗银行的成功经验, 个人理财业务中最重要的两个因子是客户经理和IT系统。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缺少专门为客户设计的电脑软件, 无法提供必要的市场资讯查询服务, 更谈不上为客户做理财分析、量身定做理财目标和计划。

三、推动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对策

(一) 细分客户市场, 根据需求开发新产品

产品是银行占领、维系客户和创造收入的关键。由于每个客户的财务状况、偏好和需求各不相同, 并且还会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所以个人客户的理财需求具有易变性和多样性的特点。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在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时不断创新产品、机制和服务。国外银行理财产品多达两万多种, 而国内银行产品不过上千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创新的关键在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理财产品和服务, 在体制和服务渠道创新方面多元化发展, 为客户提供差别化的产品和服务。具体来说, 要对客户市场进一步细化, 对客户需求深入挖掘, 对理财产品进行开发和创新, 设计出针对性强、客户群体明显的产品类别。

(二) 提升技术服务水平

为更好地拓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 商业银行必须加快金融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首先, 要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信息管理系统。借助这个系统, 银行可有效地管理已有的信息, 通过整理和分析客户资料, 及时了解客户的不断变化的需要, 并对客户信息进行有效加工, 以便将经营模式转变为客户主导型, 通过个性化服务, 满足客户的需求, 从而推动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其次是要加快电子化系统的集成, 把各种金融产品、服务及相关的业务操作、处理、管理、控制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 形成一个统一的有机系统, 使商业银行能灵活地适应市场需求。再次, 需要大力拓展网上个人理财业务, 建立网上理财平台, 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 面向更广的客户群体, 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 加强风险管理

个人理财业务作为商业银行一项高利润的新兴业务,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 蕴含着潜在风险。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贯穿于业务宣传、签约、前台交易、后台资金运作、清算等各个环节, 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备、连贯、全程的风险控制体系, 才能有效保证个人理财业务的健康开展, 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四) 培养高素质的理财人员

10.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 篇十

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

我国银行业中间业务发展起步较晚,重视程度也远不如发达市场经济国家。20世纪九十年代,国内商业银行才真正开始发展中间业务。由于受传统经营理念的束缚和分业经营的限制,国内商业银行仍倚重传统的存贷业务,中间业务发展的比较缓慢。但 随 着 我 国 金 融 体 制 改 革 的 不 断 深 入 并且已加 入 WTO 以 及 经 济 发 展 对 金 融 需 求 的 推 动,国 内 各 商 业 银 行 逐 步 认 识 到 加 快 中 间 业 务 发 展 的 重 要 意 义,开 始 积 极 拓 展 业 务 领 域,使 中 间 业 务 的 品 种、规 模 和 收 入 都 得 到 了 一 定 的 发 展。表 现 在 :

1、业 务 品 种 不 断 增 加。以 工 行 为 例,据 统 计,到 2009年 底 该 行 已 开 办 各 项 中 间 业 务 九大类,400多个品种,是 目 前 国 内 开 办 中 间 业 务 品 种 最 多 的 银 行。

2、业 务 规 模 迅 速 扩 大。近年 来,随 着 中 间 业 务 品 种 的 增 多,交 易 量 也 呈 迅 速 增 长 态 势。尤 其 是 信 用 卡 市 场 的 发 展 更 令 人 瞩 目,1987年 全 国 信 用 卡 交 易 量 只 有 0. 2亿 元,截止到2009年第三季度末,我国信用卡发卡量达到了1.75亿张,交易量达到了8203亿元。

3、业 务 收 入 有 所 增 长。1978年 我 国 商 业 银 行 非 利 差 收 入 占 总 收 入 的 比 重平均 不 到 1%,至 2009年 底,该 比 例 已 达 15% 左 右。特别是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方向随着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而改变,而中间业务以其“高收益、低风险”的特征,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重点,出现了代理客户收付款、代理融通资金、代理客户发行和买卖有价证券和买卖有价证券、代理保管业务、代理组建新公司、代理客户会计事务等。其它包括代收代付劳务费、管理费、环保费、水电费、房租费、电话费、交通罚款等。中间业务规模有所扩大,开办面有所拓宽,收入占比也有所提高,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晚,受传统观念和体制的影响,发展比较滞后,与外资银行相比,差距已逐渐在缩小。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展中的突出问题

1.对中间业务的发展存在经营理念上的偏差,观念比较落后。

所谓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基础上,利用技术、信息、机构网络、资金和信誉方面的优势,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有资金,以中间人或代理人身份为客户办理收付、咨询、代理、担保、租赁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经营活动,受体制、观念、思维方式和实践经验的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以前均以存贷款业务为主营业务,对国际银行业中间业务快速发展的趋势认识不足;对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和金融市场全面开放后面临的生存和发展压力认识不足,对中间业务的手续费收入可以大大提高商业银行利润总水平没有给予高度重视,影响了中间业务的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将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作为经营的重心,虽然也办理中间业务,但认为那是“副业”,办理的目的只为资产负债业务服务,而不是为增加收入。从总体上看,我国银行中间业务还是一个未被全面、深入开发的领域,表现为观念陈旧、品种单

一、范围狭窄、效益较差。据资料显示,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为:中国银行为17%,建设银行为8%,工商银行仅为5%,因此,无论是从商业银行现实生存空间还是从长远发展方向来看,都要求商业银行在体制改革中实现制度创新、功能创新和业务创新,把中间业务的创新发展作为其新的利润增长点

2.中间业务的金融创新应用不足。

金融创新不仅是金融主体在金融生态环境中谋求生存和发展的手段,也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金融生态与金融创新是依存关系,共同对金融生态主体的有序竞争发挥积极作用。

(一)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创新的土壤。金融创新的产生与应用离不开金融生态环境的支持,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创新的土壤。我国金融创新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制度环境不健全。历史遗留下来的政府管理错位和产权制度不健全,限制了金融主体进行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金融立法不健全,利率机制、汇率机制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动。二是金融监管约束。监管制度的创新滞后于金融业务创新,成为金融创新的“瓶颈”。三是社会信用环境的制约。金融市场和金融行为本身是信用高度发展的产物,离开了信用基础,金融创新根本不可能实现。目前,我国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淡薄,信用体系不完善,信用立法不健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金融创新发展空间和金融产品的推广。四是科技应用不足。很多创新产品直接或间接依赖于高科技革命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借助于电子计算机和通讯网络才能成为现实。金融创新中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应用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金融创新的低效率和高成本。

(二)金融创新是金融生态环境优化的动力。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金融创新冲破了传统管制的羁绊,促进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增强金融市场对价格、利率、汇率的敏感度,提高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第二,提高金融生态链主体———金融机构、经济实体乃至个人在金融市场上的经济效益,促进金融生态环境运行的合理性和完整性。第三,加强金融资产之间的替代性,扩大金融机构、企业和投资者金融资产的选择范围,降低融资成本。第四,金融创新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了规避风险的工具,增强其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竞争能力。总之,金融创新与金融生态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影响。金融创新离开金融生态环境,就会失去孕育母体,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离开金融创新,就会失去生机和活力,二者相互促进才能共同推进金融业的发展。金融创新是摆脱目前经营困境、拓展生存空间的必经之途,而我国商业银行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急需进行创新,但我国商业银行的内外机制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业务创新。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就是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金融创新不足的问题。我国商业银行前几年中间业务创新情况有以下三个特点:中间业务创新仍以传统的结算业务为主,新兴业务创新相对滞后;理财及投资银行、保险公司相关的代理业务刚刚起步,虽然有所发展,业务规模、收益水平、制度创新尚处在低级阶段,结构也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中间业务的业务范围狭窄,品种单调,缺乏特色,层次较低。中间业务主要集中在日常操作简单的结算和代理类等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上。而各类担保、贷款或投资承诺、外汇买卖与投资等新兴的中间业务发展缓慢,有些甚至还没有正式开发和推广。

3.低水平的同质化竞争。

有关中间业务的管理和会计制度不健全,且大多数中间业务品种层次较低,导致各家银行都可以开办,并且通过争揽存款获得的间接收益比较大,于是各银行纷纷降低收费标准抢占市场,展开恶性竞争。从监管的角度分析,由于中间业务属于新兴业务,有关收费等相关的管理规定跟进不及时,商业银行缺乏明确的收费依据,导致各商业银行为争夺中间业务而不收费或少收费。

三、发展中间业务中问题的对策

1.彻底转变经营观念,更新经营思想,调整经营战略

从银行发展战略角度出发,把拓展中间业务工作纳入重要的日程,要像抓存款、抓信贷资产质量的提高一样抓中间业务的发展,使之成为支柱业务。由 于 我 国 银 行 传 统 资 产 负 债 业 务 存 在 各 种 各 样 的 问 题,如 资 产 品 种 单 一,质 量 低 下,筹 资 成 本 高 等 等,使 银 行近几 年 经 营 效 益 逐 年 下 降 甚 至 出 现 全 国 性 亏 损。同 时,今年 存 贷 款 利 率 连 续 三 次 下 调,存 贷 利 差 越 来 越 小,靠 其 维 持 生 存 发 展 已 不 现 实。因 此,银 行 在 巩 固 发 展 传 统 业 务 的 同 时,必 须 寻 找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更 多 地 加 强 对 中 间 业 务 的 发 展。而 我国 已加 入 WTO,外 资 银 行 的 加 速 进 入 给 我 国 银 行 提 出 了 更 严 峻 的 挑 战。办 理 中 间 业 务 对 外 资 银 行 来 说 是 轻 车 熟 路。例如上 海,外 资 银 行 的 国 际 结 算 业 务 已 占 据 总 业 务 量 的 半 壁 江 山。随 着 人 民 币 业 务 的 逐 步 开 放,它 们 的 业 务 范 围 将 会 扩 大,优 势 进 一 步 增 多,中 间 业 务 市 场 份 额 将 有 被 进 一 步 蚕 食 的 可 能。因 此,大 力 发 展 中 间 业 务,实 现 银 行 经 营 多 元 化 也 是 应 对 WTO的 理 性 选 择。而 我 国 经 济 的 持 续 增 长 对 金 融 服 务 提 出 了 新 的 需 求,为 中 间 业 务 的 创 新 与 发 展 提 供 了 广 阔 的 市 场 前 景。因 此,必 须 切 实 改 变 观 念,提 高 对 发 展 中 间 业 务 重 要 性 和 前 途 的 认 识,树 立 市 场 观 念,增 强 竞 争 意 识 和 服 务 意 识。要 把 中 间 业 务 的 营 销 列 为 各 商 业 银 行 的 主 要 任 务 之 一,让 客 户 像 了 解 银 行 的 存 贷 款 业 务 一 样 熟 悉 银 行 的 中 间 业 务。统 筹 规 划,全 方 位 开 拓、分 阶 段 发 展,力 争 形 成 中 间 业 务 和 资 产 负 债 业 务 相 互 支 持,协 调 发 展 的 良 性 循 环 机 制,摒弃“以存款论英雄”的陈旧思想,真正建立起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树立银行的金融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素质和服务技巧,转变服务态度和服务作风,处理好资产负债业务与中间业务的关系,使三者的发展相得益彰,形成良性循环。

2.加强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创新。

(一)强化业务创新,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增添活力。目前,我国金融领域业务创新范围较窄,规模较小,品种单一,个性化创新产品较少,大大限制了各金融主体在金融生态系统中获取资源的能力。如,目前我国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仅局限在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主要业务上,后两者又由于进入门槛高而只为部分公司所经营。但国外资产管理行业早已突破共同基金管理的局限,对养老基金、教育基金、慈善基金、私募基金、个人退休账户这些不同性质资金进行特定账户管理已成为广泛的收入来源。在金融生态环境中,金融机构必须按市场需求和客户目标,广泛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从根本上激发金融生态健康发展。业务创新是金融机构发展的动力源,新产品不仅能为其发展带来更大的市场分额,还能带来更大的市场拓展空间,能衍生更多的相关产品去占领新兴市场,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竞争优势。我国金融市场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大好机遇中,信贷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衍生品市场都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国商业银行当前应加快开展各项业务和产品创新。强化金融业务创新力度,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开发综合性金融产品。目前,我国金融领域仍实行分业经营体制,内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活动受制于这一原则,只能在各自经营业务范围内进行。但随着金融业的开放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的创新活动越来越活跃,并逐步朝着功能综合性的方向发展。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必须在合作中整合资源,积极进行功能互补,以适应人们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习惯、消费心理的变化和满足其资产保值增值的多样化需要,开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综合性的金融产品。第二,开发低风险的金融投资产品。缺乏低风险的金融投资产品是当前中国金融结构方面存在的重要缺陷。例如,截至2009 年3 月15 日,我国城乡居民储蓄总额超过20 万亿元。与此同时,2009 年第1 期凭证式国债被抢购一空;货币市场基金、中短债基金等也出现火爆的热销场面。种种迹象表明,最受老百姓欢迎的依然是低风险投资产品。所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发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如投资型保险产品、保本基金、低风险个人理财、投资储蓄,等等,从而更好地适应当前居民追求低风险下的稳定回报的投资偏好。第三,强化对高科技金融产品的开发与创新。在金融产品创新中,缺乏技术的支撑和推动,就无法跟上国际金融产品创新的步伐。因为很多创新产品都直接或间接依赖于高科技革命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借助于电子计算机和通讯网络才能成为现实。通过发展自动柜员机、终端销售、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络银行等方面业务,才能形成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率的结算服务体系。第四,发展衍生金融工具市场。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越来越大,对规避市场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如商品期货、外汇期货、汇率期权、远期外汇交易等,会产生日益强大的需求,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将成为我国未来金融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当前应重点进行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权、可转换债、认股权证等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

(二)推进制度创新,为金融生态环境发展提供保障。第一,加快金融机构制度创新,使其成为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金融生态圈中的金融活动主体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理念,按照规模经济、最优配置与市场对应的原则,对金融机构实行股份制改造。要在法律上明确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并创造条件使金融机构上市;要切断各种权力部门与金融机构间的一切“灰色行政关系”,使金融机构在市场经营中建立起适宜的监督激励机制和系统内的授权授信关系。第二,完善监管体系,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监管模式,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在金融监管方面,中央银行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监管经验,积极构建市场化、国际化的金融监管模式,将金融监管的重心放在构建金融机构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稳健发展的外部环境上来,更多地运用电子及通讯技术进行非现场的金融监管,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指标实行实时监控,以此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快速反应能力。第三,完善金融法律体系,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金融法制建设直接影响金融生态环境的有序性、稳定性、平衡性和创新能力,决定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空间。我国实施的一些金融法律法规有的已不适应金融业发展的需要,如金融诈骗和违反金融管理秩序的法律存在缺陷,等等。完善金融立法,要坚持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利益、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取向,尽快完善与银行债权保护密切相关的《破产法》和《物权法》。考虑金融机构破产的特殊性,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建立健全金融安全制度,制定包括《存款保险条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同时,优化执法环境,消除行政对法律的干预,努力推进金融法制环境建设。

(三)加强组织创新,打造合理的金融生态链。在金融生态环境中,金融机构构成金融生态链的主体,当金融机构的生态空间不足以支持其获得足够利润、满足其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体制上又存在退出障碍时,相互之间的竞争将趋于恶化,其结果是破坏金融生态系统的正常秩序,降低整体效率。所以,必须进行组织创新,打造金融生态环境的合理生态链。第一,推动金融机构的兼并整合,使之做大做强,增强国际竞争力。近年来,国际金融业竞争日益激烈,我国商业银行要在现代经济运行环境中寻求发展空间,就要在全球范围内通过并购等形式来确立新的市场竞争优势。其一,可根据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通过市场手段对国有商业银行与股份制银行合并,既可转换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加快改革,股份制银行也可拓展业务领域,实现规模化经营。其二,我国金融机构除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外,还可参照国际大银行、大保险公司等的经验进行跨国并购,即通过参股、控股形式并购国外金融机构,以发展海外业务。其三,我国金融机构可考虑通过控股集

团向周边产业并购,强强联合,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租赁等,形成业务多元化。第二,加快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建设。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是现代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我国目前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不得不由财政或央行出资全额补偿自然人债务本息,客观上鼓励或诱发金融机构的恶意经营,助长金融业风险发生。规范的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包括四方面内容,即风险预警机制;风险救助机制,包括风险的处置、接管等;清算制度;市场退出的问责制。这样,在金融生态环境中,金融生态链可通过相互竞争和合作,达到优胜劣汰的动态平衡。

(四)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为金融生态环境发展奠定物质基础。发达国家的金融业务已全部实现计算机操作,中国金融业运用高科技进行业务创新虽然已取得进展,然而,离国际金融网络化、电子化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客观存在的差距要求中国加快金融业科技创新步伐,为金融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首先,要制定发展规划。针对目前存在的大量“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现象,必须全面规划信息系统的应用体系、数据体系、技术体系,既要与国际先进技术接轨,又要符合中国金融业发展现状,构建先进的电子化发展蓝图。其次,加大软硬件设施、研发工作的科技投入。一方面要加大基础设施和软件开发的投入,加快信息高速公路和清算系统的建设。另一方面要培养高素质、综合性的金融人才,强化中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再次,做好系统运行的安全保密工作。利用防火墙技术和网管系统对非法进入进行严格审查,过滤非法数据,提高安全方面的可靠程度。最后,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网络服务,如在线支付、网上收费、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网上保险、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为客户提供账户明细实时查询、办理客户证书、同城异地汇款、个人理财、电子支票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从而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的业务竞争主要表现在外汇业务、人民币业务、网上支付业务和信用卡业务上。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优势的情况下,而我国发达地区或中等发达地区的经济比较发达,对于中间业务的需求要求较高。根据财富增长理论,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势必进行业务创新。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业务创新,应重点从传统业务功能、组合创新等方面着手。加快结算业务的功能创新。随着现代商业银行新兴业务的发展,结算业务的功能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既在国家金融和企业行业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全面发挥自身的设备、网络、人才、信息、技术等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提供综合性的资金清算和资金转移的有偿服务。以电子银行为依托加速结算业务的电子化进程。

11.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发展的思路 篇十一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基础上,利用技术、信息、机构网络、资金和信誉等方面的优势,不运用或较少运用银行的资财,以中间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咨询、代理、担保、租赁及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经营活动。

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收入来源单纯地依赖存贷款利差,发展中间业务是转变这种盈利模式的一个最佳选择。中间业务收入与依靠贷款资产来增加收入相比较具有风险小、收益大、成本低、市场前景广阔的特点。因此,各家商业银行都把发展中间业务作为拓展业务的重中之重来抓,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银行卡的迅速发展,不但大大方便了国人外出旅游、探亲以及从事商务活动的资金结算,而且也给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中间业务中的一些问题表现的依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随着中间业务日益成为各商业银行竞争的重要领域,各银行为了占市场、上规模,纷纷采取降低收费标准、不收费甚至倒贴的做法,严重威胁着中间业务市场的发育。其最直接的后果是,中间业务量与收入不成比例,银行收入单一。一些商业银行不是依靠自身优势来开发具有特色的中间业务产品,给客户提供差别性服务占领中间业务市场,而是奉行拿来主义,采取跟随策略,坐等其它银行开发新产品,再抄袭模仿,推出类似产品,并辅之以低价策略。这种相互残杀的恶性竞争,严重破坏了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曾指出,非理性、低层次的同业竞争在一定程度上使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前进的步伐受到阻碍,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加入WTO金融过渡期结束后,国外商业银行一定会在中间业务市场与国内商业银行展开激烈竞争。外资银行在发展中间业务中的实力、经验以及强大的技术支撑,将给国内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压力,甚至是致命一击。

解决银行发展中间业务时存在的这些问题,首先,需要遏制目前存在的非理性竞争的情况。除了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外,还必须出台一些规范竞争的法规性文件,规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的价格标准,规范商业银行的竞争手段和行为,杜绝倾销性推介中间业务产品的行为。对于破坏中间业务市场的做法和行为,必须采取有强有力的制裁措施。其次,必须加大研发具有竞争潜力的中间业务产品。目前,中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局限于传统的结算、汇兑、代收代付以及信用卡、信用证、押汇等产品上。要利用商业银行信息、技术和人才等优势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和高层次服务;提供咨询服务类、投资融资类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类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中间业务产品。

最后,国有商业银行须进一步提高对于发展中间业务的认识。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增加信贷资产业务劲大,发展中间业务劲小。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较有很大差距。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在发展中间业务上认识应该再提高,步子再大一点,精力再多投入一点。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高速发展对金融产品需求的拉动,我国商业银行开始重视中间业务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为迎接外资银行的竞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

(一)经营理念有较大突破

中间业务是实行经济资本管理模式后最具潜质的业务,应将其作为实现金融工具创新、新的利润增长点、建立现代化经营机制的“排头兵”。我国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都成立了中间业务部,对中间业务进行创新和营销,加强风险控制和业务稽核。各行对中间业务的认识逐步由辅助性业务的间接效益向主营业务直接效益转变,收费意识明显增强。

在转型时期银行提高了对发展中间业务的思想认识,表现在以客户的需求为中心,积极开发新的中间业务品种,增强中间业务产品的科技含量,特别是要加强人才的培养力度,为中间业务拓展提供智力支持,不仅注重银行卡、代理业务、代收代付业务、网上业务的开拓,更要致力于各种服务性收费业务、国际结算业务、资产管理、代客理财等高附加值中间业务的创新与发展,以适应调整业务经营收入的需要,适应在金融市场更加开放的新形势下,与大举进入国内金融市场的外资银行竞争客户的需要。

(二)中间业务收入达到一定规模

随着中间业务在银行收入中占比的不断的提高,发展中间业务成为银行业竞争的焦点。在中国范围内,2007年上半年,各家上市银行业绩均取得了大幅度增长,除传统的利息收入外,中间业务收入的快速提升成为各家银行利润突飞猛进的另一个重要来源。

以中间业务中最具代表性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例:2007年上半年,交通银行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6.29亿元,同比增长124.01%;招行30.12亿元,同比增长127.84%;中信银行7.15亿元,同比增长77.86%。

另外统计表明,2007年上半年,上市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中的一半与基金代理业务有关。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超常规增长,带动了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在整个收入中占比的大幅提升。目前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最高的招行为16%,比上年末提高1.7个百分点;其次是交通银行,为11.34%;中信银行为9.09%,深发展为9%,兴业银行为6.5%,都有不同幅度的提升。

(三)中间业务品种明显增加

随着对外贸易的迅猛增长和金融工具的推陈出新,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结算、汇兑、代理等中间业务的基础上,陆续推出了诸如信用卡、信息咨询、租赁、代保管、房地产金融服务、担保、承兑、信用证等一系列新兴中间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中间业务品种。部分业务品种市场知名度较高,如工商银行的人民币资金结算、证券投资管理托管、农业银行的代理保险、保管箱业务,中国银行的国际结算和长城国际贷记卡,建设银行的农卡系列生肖卡和工程建设项目代理,交通银行的太平洋卡“全国通”和“外汇宝”,中信实业银行的出国留学金融服务业务,招商银行的“一卡通”和网上支付,光大银行的“一柜通”。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中间业务规模小,经营范围狭窄

中间业务规模小,经营范围狭窄,技术含量不高。从已开办的中间业务的发展水平来看,由于受到来自内外的约束限制,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规模较小,在银行的整个业务规模中占比小,难以起到调整优化整体资产负债结构的作用,也难以产生相应的规模效应。在西方发达国家,中间业务收入已达到商业银行总收入的40%~50%,真正成为银行的支柱产业。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仅在1 0 % 以内,平均在7% ~8% 之间,个别落后地区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中间业务收益还不到5 %。从中间业务发展的品种和范围来看, 是比较单一和狭窄的。在我国商业银行开办的多个中间业务品种中,多集中在代收代付、结算、代理、信用证、银行承兑贴现等劳务型业务上。不仅品种单

一、业务范围狭窄,而且发展空间限制多、批报程序复杂。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以智力投入为主,技术含量高、盈利潜力大的中间业务如信息咨询、资产评估、租赁、各类担保贷款、投标承诺、个人理财业务等还不足,高收益且具有避险功能的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刚刚起步,有的甚至是一片空白。

(二)中间业务收费状况混乱

1. 缺乏统一的中间业务收费标准。目前各商业银行开办的中间业务除支付结算业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外,大多数中间业务收费标准没有统一,商业银行开展这些业务是自行和客户协商收费。大多数情况下商业银行为了拉客户,争资金,常常免费提供服务,又是甚至贴费。例如商业银行为行政事业单位代发工资、代收社会保障基金等业务,由银行利用其计算机网络、营业网点和人缘优势为有关政府部门提供服务,本应收取费用,但由于各银行为了讨好客户,争取一块资金,不仅不收费,而且相互抬价向政府部门支付费用,以致出现了政府部门用代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代收社会保障基金等项目向商业银行公开招标的荒唐现象,既推动了商业银行之间的恶性竞争,又加大了商业银行经营成本,损害银行界的整体利益。

2. 支付结算业务收费偏低。现行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收费,对电子汇兑业务根据金额大小每笔收费只有0.6元,商业银行结算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很低。与收入低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各商业银行在支行结算系统建设上商业投入了巨额资金和大量的人力,不断改进系统性能,提高结算服务水平,结算资金在途时间由原来的几天缩短到几个小时甚至几分钟,商业银行还要为支付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支付网络运行、软件开发、人员培训等高额成本,结算业务收入远不足弥补支付结算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支出,商业银行几乎在为客户免费提供结算服务。

(三)中间业务创新能力不够,缺乏专业人才

从国际上看,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三大业务之一,其比重和地位甚至超过资产负债传统业务,人们把中间业务发展的状况作为衡量一家银行服务功能、经营水平、员工素质、社会信誉的重要标准。因此,在人才的投入上往往摆在头等优先的位置,首先满足其需要。从国内商业银行从业人员情况来看,咨询顾问,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投资理财等中间业务开展,需要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否则难以满足客户的需要,而我国商业银行尚处在内部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方式的转换过程之中,缺乏机动灵活、适应金融市场化需要的人力资源开发与工资薪酬机制,高层次专业人才严重缺乏,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发展和创新。虽然大部分已经着手引进和培养银行中间业务专门人才,且现有的部分人员具备一定的学历和专业知识,但复合型、综合型人才相对缺乏,使得中间业务难以向纵深发展。

(四)缺乏科学的组织管理与统一的部门协调

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遍认识不足,大都没有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对中间业务的全面开发管理。中间业务分属不同部门,导致业务发展缺乏系统性,不能充分发挥银行整体功能。中间业务经营处于自发无序状态,缺乏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有些银行虽然设立了专门管理机构,但是制度建设未能跟上,在业务运行中不能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普遍存在无章可循、无标准考核的无序现象,特别缺乏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发展速度。风险控制方面,缺乏一套系统完备的中间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作指导,各商业银行开办中间业务时,主观性强、随意性大,易发生业务操作风险;再者开办中间业务操作环节较多,需要商业银行会计、信贷、国际业务等不同部门协同“作战”,因各部门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中间业务的管理上难以做到统一、连贯,易造成风险控制盲点。

三、解决现存问题的建议

(一)提高对发展中间业务重要性的认识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奉行传统的经营理念,对发展中间业务的认识不足。这也是与我国利率由人民银行统一制定、利差幅度较大相统一的。根据2003年5月我国商业银行的挂牌利率看:一年期的存款利率是1.98%,而一年期的贷款利率为5.31%,利差达3.33%。加上银行吸收的存款有相当一部分为活期存款,其综合利率水平更低,利差也就更大。有了存款,不论是发放贷款还是上存人民银行,就有利润,这就形成了我国银行业普遍存在追求资产规模、以存款立行的经营思想。随着中间业务的发展,以及对国外银行发展战略的借鉴,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也越来越重视中间业务的发展,充分到认识到中间业务是一项科技含量高,并且高利润的发展业务,逐步加大了资金和人力的投入,保证为客户提供实惠、优质、快捷的服务,并建立了各种激励机制,予以物质补偿,吸引国内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到其中,有了人才我国中间业务才能创新与发展,同时制定了各种中间监管制度、办法和条例,统一目标,促进商业银行合理有序地发展。

(二)规范中间业务收费

1. 制定统一的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尽快改善收费混乱局面。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资源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商业银行为此付出了成本,所以应当合理收费,收费价格应稍高于成本。可以仿效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市场利率的产生机制,有商业银行相互或者由银行同业协会制定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并且对所有商业银行都应具有约束力,以避免随意收费损害银行业中整体利益。

2. 适当提高支付结算业务收费标准,应该对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的实际成本进行精确测算,以成本加合理的利润作为收费价格,增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鼓励商业银行发展支付结算业务,促进中间业务发展。

(三)注重营销,加快发展速度

每一种新的中间业务产品开发出来以后,都存在着市场营销问题。在中间业务市场拓展中,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综合运用各种促销手段,促成各种中间业务产品迅速为市场所认识和接受。一是要用足现有的存、贷、汇业务关系,向广大客户积极推介中间业务新产品,巩固老客户,吸引新客户,扩大客户群体。要挖掘现有人员优势,广泛动员全员的同学、亲戚、战友等社会关系,进行全员促销和上门促销,发展新客户。发挥遍布城乡的网点优势,改进服务手段,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以全新的现代商业银行形象,进行门市促销。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大力宣传、推介各类中间业务产品,让国有商业银行的各种中间业务产品让全社会的人士了解、认知、接受。可以聘请一些资历深的人士,担当业务顾问、公关员,深入机关、事业、企业实施公关和促销。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营销措施,广泛向社会各界宣传营销自己代理的各种中间业务品种。在营销中一要注意营销对象,根据不同的客户群体,营销不同的产品,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注意营销方式,既可以采取上门营销,在服务手段上,不能仅局限于微笑服务、限时服务、上门服务等浅层次劳务性服务上,要尽力创造服务新品种,提供力所能及的各类服务,让客户实实在在感受到现代商业服务的优质、全面、便捷、高效。在品种创新上,要不断推出适合各种社会层次需要的中间业务产品,并根据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以改进,以优势高效和良好的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忠诚度,扩大市场占用率。

(四)完善人才培训机制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从事中间业务的人员较为匮乏已成为我国银行业不能开展技术含量高的品种业务的“瓶颈”。比如理财顾问,就要求对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外汇、国内外经济形势都有较全面的掌握,这方面的人才在我国金融界非常稀缺。而国外商业银行则拥有一大批优秀的中间业务高端人才,其所从事的业务更主要集中在与资本市场相关、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的中间业务领域。因此,壮大中间业务队伍,一要立足于现实,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办法对现有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以适应业务的急需。二要在内部公开选拔,挑选精通业务、年富力强、善于钻研且具有开拓意识的人安排到中间业务岗位上来,并通过国内培训和国外培训相结合、理论研修和实务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对他们进行中间业务、外语、计算机、公关艺术等较高层次的知识培训。三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引进一些具有较高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门人才,充实到中间业务开发队伍中来。四要建立相应激励机制,并辅之以较高的物质待遇,促进优秀人才的不断流入,为中间业务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五)规范管理,确保中间业务稳健发展

发展中间业务是一个新的业务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鉴于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经营松散,自发性较强的现实,各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应制定全行的业务经营管理战略,加强对中间业务的集中领导和统一管理,使中间业务在全行形成开发、运作和管理相结合的系统网络,促进中间业务的健康发展。各分支行应根据当地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尽快建立中间业务的协调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中间业务的开发、推广和具体操作。在大力开展中间业务过程中,要加强和防范中间业务的的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因此,必须尽快完善中间业务的组织管理体系。在中间业务的拓展上,要以效益为中心,全面整合中间业务,制定统一的鉴定、核算和综合效益评价体系

四、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创新思路

(一)加强中间业务产品开发力度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单调,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在推行中间业务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应注重我国的实际情况,面向广大客户的需要,需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咨询业务。银行的咨询业务范围极为广泛,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经济项目的投标、合作、建设和生产销售的机会愈来愈多。国有商业银行应抓住机遇大力拓展咨询业务,以保证有竞争力的国内优秀企业不会因信息滞后或缺少国内银行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信用签证等原因而错失良机,为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帮助。

2.信息咨询业务。开办信息咨询业务涉及的内容广泛。其中,商业银行应着重发展以下几方面的信息咨询业务。有偿提供可对外公开的金融情报,为客户提供国内外市场动态、外汇、人民币价格走势、信息数据及金融市场方面的服务。开展咨询和市场调查,对企业资信进行评估,对国内外市场动态、贸易政策、关税等进行调研活动。银行受托,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进行诊断,提供参考。提供中介服务。即银行为客户进行经济合作和商品交易充当中介人,为客户牵线搭桥,促使双方达成协议,收取中间服务费或交易中间费。

3.代理清理债权、债务、国际金融担保等业务。代理清理债权、债务是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付款单位的开户行督促付款单位按契约履行付款职责的业务。国际金融担保,一是信用担保,即用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保证和促使商业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二是融资担保,即为融通资金提供担保,如为借款、延期付款、海关免税、保释金、透支和补偿贸易等提供担保。

4.信用卡业务。银行信用卡资源还可以进一步挖掘,除了我们所熟知的业务外,还可大力发展代客买票、预定酒店并预交定金、预定一些消费场所的场地等业务,使得信用卡同时具备一定的IC卡功能。

5.其他业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金融市场的发展,银行业可以开展一些带有潜在风险的具有信用性和融资性的中间业务,并可逐步向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拓展。如将贷款变为可销售的资产,在贷款形成后采取多种方式出售贷款债权。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实现资产的流动性,大大提高资产管理的能动性,而且有助于实现充分分散化的贷款组合,开辟新的投资领域;再如可通过提供远期合同业务、货币期货合同业务、货币互换等业务来帮助外贸企业回避外汇风险。

(二)努力开拓优势业务品种和品牌项目

商业银行开拓其他银行尚未占领的中间业务领域,应最先推出具有独创特点的业务种类。首先不断拓展资金营销的渠道,赢得低成本的资金来源,降低风险,在此基础上向证券业、保险业方面渗透,形成银行、证券、保险三业一体化的局面。在拓展中间业务的时候,应注重国情及自身的优势,培育一批龙头业务。不同的商业银行,不同的经济区域,对不同种类的中间业务都应有所选择,各有侧重,以便形成自身特色的拳头品牌和品牌项目。我国商业银行要想在多元化竞争中站稳脚跟,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出精品,那么创品牌是当务之急。

(三)加大技术支持,优化服务手段

加大科技投入,完善服务设施金融电子化是中间业务发展的前提,电子化程度的高低决定中间业务发展规模和规范程度。针对国有商业银行结算速度慢、效益低的情况,一方面要加强同国内外银行的合作,依靠他们的经验来提高结算水平。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加大国有商业银行电子化建设的投入,增加设备、改善设施,加快现代电子技术的推广、普及和应用步伐,提高应用层次。同时,要吸取以往盲目上项目、上规模而不管水平高低的教训,做到高起点、高水平,要善于运用于现代化的手段,建立多功能的服务和业务管理信息网络,提高电子化应用水平。

(四)正确评价和有效防范中间业务风险

建立完善的中间业务法律风险内部控制机制,首先要做好中间业务法制教育与法律培训,使法制教育与法律培训工作紧紧围绕银行中间业务拓展情况,与时俱进,长抓不懈,使银行经办员工及管理人员尤其是业务一线员工熟悉与中间业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员工树立依法开展中间业务工作的观念,提高他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水平,帮助员工意识到中间业务中的法律风险,把握好中间业务开展中的法律界限,注意防患于未然,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确保实现既拓展中间业务,又切实防范中间业务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的目的。其次,建立完善的中间业务法律风险内部控制机制,要转变观念,重新定位银行内部法律部门的职能,要充分发挥其事前防范、控制和化解中间业务法律风险的功能。要让法律部门提前介入中间业务,充分论证中间业务新产品的合法、合规性,客观、公正、合理地设计和安排中间业务的法律框架;要积极开展中间业务法律专题研究,研究中间业务法律风险并予以积极预防;要建立中间业务法律风险后评价制度,研究、总结中间业务法律咨询中的疑难、有价值的法律问题,进行后评价,形成法律指引,规范相关中间业务的发展。最后,建立完善的中间业务法律风险内部控制机制,要认真对合同及合同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在商业银行多数传统业务中,商业银行的总行或上级行制定了规范、缜密的格式合同文本。规范、缜密的合同文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也规范了银行和客户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防范了业务风险,减少或预防了纠纷。但在中间业务实践中,由于中间业务种类繁多,且差异较大,同时客户需求也差别较大,而且出于业务竞争的需要,常常需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因此较多中间业务没有也无法制定格式合同。在此情况下,银行在开展中间业务时不得不根据客户的具体实际情况拟订合同。

(五)建立完备的中间业务监管法规

应采取有关措施,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促进公平竞争,引导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积极、稳妥、规范地发展。一是为促进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监管部门应制定中间业务管理条例。建议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时,将中间业务有关内容列入。应探索建立相关机制,如中间业务创新、新品种审批、同业协调、信息交流和业务合作机制等。二是商业银行要建立中间业务的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流程。三是建议借鉴国外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监管标准、监管手段、风险测量指标体系等,提高对中间业务的监管水平。鉴于中间业务不同品种的风险度差异很大,监管部门应据此对中间业务实行分类监管,对商业银行不动用自身的资金,以中间人的身份为客户提供收付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全面放开,由商业银行自主经营和管理;对担保、承诺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类的中间业务(国外一般称表外业务),鉴于其有可能形成客户对银行的负债,风险较大,监管部门应强化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将其纳入授信管理范围加强风险管理。这样既可以大大提高监管效率,又可以推动商业银行大力开展中间业务。

参考文献

中文著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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