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民营经济发展及对策建议

2024-09-02

北海民营经济发展及对策建议(精选10篇)

1.北海民营经济发展及对策建议 篇一

一、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分析

民营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在新形式下,民营经济既有机遇,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既有体制、政策等因素造成的困境,也有自身客观原因而导致的缺憾和不足。

(一)国内外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市场竞争国际化,国际竞争国内化,开拓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风险和难度增加,企业的发展面临更大的压力。许多民营企业还没有足够的实力参与市场竞争,在这些竞争强敌面前,则显得无所适从。

(二)资源供求矛盾进一步加剧。近些年来,世界能源供求矛盾更加激烈,资源需求日趋紧张,直接波及和影响到国内市场。同时,随着国内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国内的资源和能源消费强度不断加大,市场价格不断攀升,许多能源和资源还要依赖外部购进,但供应的数量和价格又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建设用地供需紧张,生态环境制约加大,资源短缺、环境压力与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矛盾是长期面对的重大挑战

(三)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的待遇有差距。尽管在政策规定上明确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但是在同等条件下,国有企业在经济政策待遇上明显占有优势,在一些国有企业经营的行业,民营投资很难进入。

(四)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国有企业在银行融资较为便利,而相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从银行借贷资金困难重重,同时只有少数发展规模宏大的企业能够达到金融证券融资的条件,而绝大多数难以进入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民营经济在获取资金的支持上一直处于相对不平衡的状态。

(五)民营企业经营思想和发展观念相对落后。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努力发展,民营企业经历了刻骨铭心的曲折道路,谨小慎微的思想导致产生了稳妥发展的思路,因而缺乏开拓精神,“小富即满”现象比较普遍。

(六)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亟待加强。缺乏科学的组织和管理体制。多数民营企业是由个体经营发展起家的,是以亲情为纽带的家庭型企业组织,企业产权不明,缺乏制度约束,决策管理不够科学。其次,民营企业的战略发展规划模糊。再次,民营企业缺少优秀的人力资源。同时,民营企业落后的家族式企业发展观念也是拒绝聚集人才的一个原因。据调查了解,民营企业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营销人才严重短缺,是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

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二、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电力建设、石油天然气建设、电信建设、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

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医疗事业、发展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

五、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

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品批发零售、现代物流领域。

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投资建设领域。

八、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促进产权合理流动,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

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

九、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贯彻落实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加快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鼓励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实现产品更新换代。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完善境外投资促进和保障体系。

十一、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平等竞争的投资环境。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排的政府性资金,要明确规则、统一标准,对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各类金融机构要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

十二、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

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统计工作,准确反映民间投资的进展和分布情况。引导民间投资者正确判断形势,减少盲目投资。

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

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切实加强监管。

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2.北海民营经济发展及对策建议 篇二

(一) 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的重大意义

目前, 民营文化企业已成为推动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十二五”后3年及更长一段时间内, 进一步鼓励、引导民营文化企业发展意义重大。可加快形成国有、民营构成的多元文化市场主体格局, 提升文化资源效益水平, 促进文化产业均衡发展, 极大地丰富文化产品体系, 增强国际文化话语权;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向支柱产业迈进。

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 有利于培养更多自主创新的文化市场主体, 有利于开发天津市丰富的文化资源, 有利于营造文化产业领域公平竞争的局面, 有利于生产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需要的文化产品, 对全面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推动天津市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天津民营文化企业发展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一五”时期, 天津市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民营文化企业数量快速增加。文化产业增加值由2007年的116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388亿元, 年均增长接近30%, 占全市GDP的比重从2.3%上升到3.5%。全市各类文化企业超过两万家, 从业人员达20万人, 民营文化企业占90%以上, 其在影视业、音像制品分销、演艺、动漫和网络游戏、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服务、工艺美术等行业发展迅速, 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但是, 天津民营文化企业发展还困难重重, 存在税费偏重、发展资金严重不足、不能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地使用生产要素、投资经营的一些环节还存在若干不合理的限制等问题;导致天津民营文化产业聚集度不高、新兴业态欠发达、资源低水平整合以至产出不高。要在“十二五”中后期将文化产业培育成支柱产业, 亟需市政府加快出台针对天津特点的“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部分省市出台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情况与天津市制定政策的取向

(一) 国内其他省市自治区提供了参考借鉴

目前, 国内有北京、上海、广东、山西等省市开展了民营文化企业生存现状的调研和提出促进发展的对策, 浙江、海南、内蒙古、哈尔滨等省市自治区出台了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等;在扩大民营准入范围、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改革工商管理程序等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政策, 尤其在构建共赢发展的政策环境、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方面, 为天津市出台支持政策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二) 天津市的政策取向

天津如出台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主旨应是:民营文化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就是出台支持政策的取向;宗旨是进一步推进文化领域改革开放;考虑发挥天津优势的同时壮大主导行业实力;考虑利用金融等政策杠杆促进发展的同时“放水养鱼”, 强调规范发展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考虑对接国际趋势的同时考虑文化安全;按照“谁投资、谁决策, 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 大力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

天津出台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 实行公平待遇

确实保证民营文化企业在立项审批、政府采购、投资核准、融资服务、土地使用、人才引进、资源分配、上市融资、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参与政府文化项目采购和招投标、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以及在申请文化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命名、评比、表彰、申请专项资金、享受税收优惠等方面要与国有文化企业一视同仁。鼓励民营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 尽快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积极引导建设国家级和市级民营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鼓励民营文化企业间分工合作, 打造结构合理、优势明显, 与国际接轨的民营文化产业链。

(二) 增强政府财政、金融扶持力度

实施“放水养鱼”, 加长培育期, 将原有的针对文化产业的减免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的政策享受期可放宽到2015年底。加大文化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绩效奖励的资金支持额度;在原有的税费减免基础上探索“营改增”方案, 加大出口退税、公共文化服务免税、境外文化服务和离岸服务外包免征税范围, 探索“文化保税”新形式。构筑“文化无形资产价值评价指标体系”, 探索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融资新途径;积极试验“组合贷款”、“保险+担保+信贷”等新型融资模式;加快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以投资、控股、参股、并购、重组、承包、租赁、托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文化产业;支持民营文化企业通过信贷、信托、基金、债券等金融工具融资, 以及通过并购重组、上市等方式融资;利用民营资本充裕优势, 探索建立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 以及民间文化产业基金会, 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向文化产业。

(三) 培养民营文化企业示范园区, 使其成为政策改革的试水区

文化产业和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特别是文化创意产业, 对环境和政策制定的要求是不确定的。建议在园区建设中, 采取专家管理一事一议的方式, 政策的制定思路要宽, 管理方法要粗, 为文化创意产业留出政策余地或空间。非公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应采取的是“非禁即入”的方法, 而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对园区文化产业类型和发展模式, 可采取更宽泛的政策和措施, 真正实行“非禁即入”。对于符合天津文化产业发展方向, 有发展潜力和前途的文化产品实行品牌发展战略, 扶持和培养几个天津的文化品牌。

(四) 建立公共服务平台

不断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等投资信息平台建设, 及时发布国家政策、发展规划、准入标准、行业动态、项目招标、产品和服务采购等信息。制定国家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投资的文化产业目录, 引导投资方向, 抑制无序竞争。

建立完善的民营文化行业服务体系。制订完善的行业规定和标准, 发挥各种协会、商会的指导、协调和行业自律作用。同时, 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对文化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以及管理规章措施等进行认真清理, 凡不符合市场公平、公正和国民待遇原则, 存在所有制差别和不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求的, 要一律废止或修改, 制定有利于共同发展的法规政策。鼓励创办有益于促进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及行业协会, 使其在创业辅导、市场开拓、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法律维权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服务。

(五) 创新文化贸易模式, 变文化“送”出去为“走”出去

文化产品贸易和文化企业走出去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文化企业走出去, 是文化产品贸易的载体, 文化产品是文化企业走出去的内容, 天津要形成以文化产品贸易带动文化企业走出去的贸易模式。

可借鉴上海、北京等地经验, 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区位、政策优势, 建设文化艺术品保税区, 降低艺术品交易成本, 推动国内外文化艺术品交流, 实现艺术品吞吐功能, 打造文化保税港。搭建文化展示、展销、交流的平台, 利用保税的政策, 培育形成文化贸易模式, 拿出好的文化产品进行贸易。

要完善资金补助、出口奖励、税收减免等政策, 鼓励天津文化企业在境外兴办文化实体, 推动海外文化阵地“本土化”。此外, 文化部将协调海关、税务、银行等多个部门, 落实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扶持政策。

(六) 将非公文化企业纳入公共文化事业的政府采购

逐步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制度, 支持民营文化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采购目录。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招投标等方式, 参与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公益性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重大文化惠民工程、重大公益性文化活动和其他公共文化服务。

3.北海民营经济发展及对策建议 篇三

【关键词】民营企业  银行  金融服务

在过去的十多年中,乐山民营经济在乐山地方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自2013年以来的经济下行中,乐山民营经济受到较大冲击,名企的上游企业要现款,下游企业要赊账,结算周期和应收账款周期普遍拉长,企业资金链紧绷。如何重新认识经济转型新常态下乐山民营经济,如何在支持其转型发展中化解风险,缓解资金瓶颈,捕捉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是民企和银行急需解决的问题。乐山银行业努力探索,取得了成效。

一、民营经济是乐山经济发展和转型的重要组成

乐山民营经济占非公有制经济的94% ,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近年来,乐山市民营经济实现了长足发展,已经成为支撑和推动乐山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2015年乐山市国内生产总值1301亿元,其中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710亿元,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63%。民营经济发展迅速,民间投资占社会总投资的六成,税收也占到六成,解决就业占7七成。民营经济已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壮大经济实力的重要力量。随着民营经济涉足的产业从主要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小型制造等传统行业为主,拓展到三次产业的多个领域,并向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资本和技术不断聚集提升。以民营企业为主逐步形成了新能源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冶金建材、精细盐磷化工、电子信息、农产品加工六大产业集群,如碳纤维复合材料、新型专业陶瓷、化工双甘膦等,结构优化成效明显。乐山市立足资源优势,经过多年的规划发展和结构导向调整,2016年乐山确立了旅游主导产业的地位,民营企业积极介入与旅游匹配的绿色产业,高新区的总部经济区,五通,犍为传统产业的低碳发展,沐川、井研的生态农业,建设全省最大的有机茶叶、有机竹笋基地。通过PPP等方式等参与打造与旅游相适应的美丽城市的“三江六岸”、“特色小镇”。在与旅游相联动的生态脱贫中展现民营经济的创新活力。在新一轮的民企“参军”中,走军民融合之路。

二、乐山民营经济获得了银行业机构较好的金融支持

各银行提高了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可获取性和覆盖面。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贷款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额外提高门槛,不设玻璃门弹簧门。截至2016年3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表内外授信余额103亿元,支持各类民营企业1.7万户。银行提供的融资服务方式逐渐多样化,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包括金融结算服务、财务顾问服务、结构化投融资业务,着手为民营企业设计债权承销业务等。辖内银行业机构中非授信业务民营企业客户数5万余户。各银行改进优化服务网点和设备,向城郊、集镇、园区延伸扎根。普及推广手机银行、电子银行等。丰富金融服务的“毛细血管”。2016年上半年,全市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10个百分点。

各银行提升了对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各银行通过制度、流程和产品创新满足民营经济的差异化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全市现有挂牌的小微支行3家,一些银行也将部分传统支行定位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除传统的“三表、三品、三流”以外,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对客户发票、税务,POS数据,以及产业链上核心企业出具的交易数据作为客户分析的基础。积极推动建立政府、银行和担保机构合作机制,合理分担信贷风险,推进“银税保互动”等新服务模式。乐山建行与税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纳税评级高的客户可向建行申请最高额度为200万元的纯信用“税易贷”。借助省财政和产业园区补偿金,为园区企业提供“园保贷”融资、网银循环贷等。在转贷续贷上也不断完善制度办法和IT系统。乐山商业银行主动争取并用好央行政策工具,如全省首家试点的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等,至2016年上半年已累计运用专项资金77亿元,主要投向了民营经济。为降企业融资成本,农行等采取自己内部评估抵押资产、资产价值确认函等。有的银行不仅担保费率控制在2-3%以内,而且不收取保证金,抵押率提高到70~80%,对部分优质客户还可以足值贷、征信互认。招商银行一次抵押评估可以办理三个一年期贷款。中行“中银信贷工厂”通过专营机构和采用标准化流程集中审批提高效率,与海外分行协调,举办跨境交流合作会,打通国界开展业务。对企业的金融服务中,各银行减免合并收费项目共300多项。有的银行对新增收费项目公示三个月。全市一年期担保贷款的总成本一般控制在10%以内,抵押贷款8%以内,如邮储银行2016年上半年平均6.54%,相比2015的7.15%降幅较大。工行促进互联网金融服务,推动19家本地企业零门槛入驻工行融e购电商平台。国开行四川省分行自2015年起开展专项建设基金工作,以股权投资或股东借款的方式解决乐山重点领域项目资本金不足问题。

各银行落实经济转型期支持实体经济的要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安全等可以整改后达标,业主有意愿,也有信心度过难关,配合银行理清理对外的负债,担保,包括民间借贷情况的,银行业机构为企业转贷、续贷,降低利率,改变还款方式,不抽贷、断贷压贷,保持企业的资金链不断裂。在监管部门的督导下,各债权银行还成立债权银行委员会,相互交流债权企业的基本信息,通报企业重大投融资活动,共同研究风险化解方案,对企业采用一致的共进退行动。

支持乐山民营企业的“军民融合”发展。四川是军民融合发展的改革试验区,乐山有传统的核工业等基础。军民融合产业创新性强,技术密集,附加值高,也正符合经济转型升级的大方向。乐山银行业把握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探索以老军工企业为基础建立融合发展园区的机会,针对“军转民”和“民参军”的企业不断更新服务模式,突出地方特色,给予较高的利率优惠。在符合保密原则的基础上,做好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态分析。银行监管部门完善军民融合金融服务专项考核评估,形成了正向的激励和负向的约束。

三、对民营经济金融支持的制约因素

首先还是政策支持的问题。近年来支持民企发展的政策出台不少,但落地不到位。越往下走,政策的影响越来越低。国家和省里形成了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财政、税收、金融等一整套优惠政策体系,持续为企业松绑减负,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便利条件,但到市县一级,要么是不具有可操作性的照搬,要么是干脆迟迟不落实。对待民营企业也缺乏政策宣传和解读,一些可操作性的政策在执行中不到位时也往往缺乏督促机制。

其次是民营企业自身存在明显短板制约融资业务。特别是有的企业公司治理不健全、股东监事风险意识弱,公司章程中权利责任等条款模糊不清。不少企业是新一轮经济上行周期发展起来的,没有经历过下行周期的冲击导致风险识别和处理能力弱。发展战略不清晰稳定,盲目扩张,绷紧资金链。不合理的企业经济结构在经济下行期业务风险不断显现。在环境过热时盲目的脱离主业的投资很快暴露出来,一些企业盲目投资资源产品初加工企业和房地产项目,业务跨度大。随资产价格的急剧下跌,又不愿果断止损导致主业资金链紧张。资产价格的下跌又导致企业的投资欲望减少,2016年上半年,乐山占总投资61%的民间投资增速仅仅0.4%,同比回落14个百分点。一些中大型企业关联关系复杂,形成理不清楚的“担保网络”和“连环担保”。不少企业还涉及高息的民间借贷,往往是导致资金链断裂的导火线。科技创新投入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弱。据初步调查,三分之二以上的非公企业没有研发部门或固定的科研合作单位。研发投入强度低导致新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足5%。在军民融合发展中,民营企业在军工市场的合作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而且有保密协议的约束,客观上影响了经营和财务透明度。

再次,对银行业机构来说,贷款等债权的违约率不断攀升,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不良贷款占到不良贷款的一半,不良资产管控压力增大,内部问责和外部监管也更严厉,如有的大型银行,不良贷款的追责情况需要报总行的监察部。出于对风险、利润等指标的综合考虑,商业金融毕竟不是政策金融,各行社的授信和贷款增量下降的幅度比较大。长期以来银行金融服务的专业性强,产品宣传主动营销力度弱,让银行自己和有金融服务需求的企业之间形成了“沟壑”。

四、对策和建议

(一)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在市县落地

民企具有天然的创新基因,国家和省级层面近年来出台了不少鼓励和支持民企发展的政策,有的配套措施还很具体,职能部门的可操作性强,但在市县一级就出现政策措施递减的情况,民企的获得感不好,一方面地方财力不足,更重要的是工作效率问题。市县一级要加快落实民间资本投资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性措施,进一步细化行业领域准入规则、标准和条件等,建立健全具有操作性的支持体系,活跃产权交易和技术交易市场,疏通民间资本进入和退出渠道。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进入公开招标、特许经营、知识产权入股和产业投资基金等领域;通过技术改造、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专项政府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产业引导作用。通过实施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担保代偿损失补助、保险费补助等政策,健全风险共担机制。对民间投资的保护也非常重要,民间资本最关心的是辛苦投资和积累的财产或产权能否保值增值和完整安全。在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的债务纠纷中,要体现司法的公正。

(二)督促民营企业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

银行自身不仅有资金优势,还有信息、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对企业的金融服务不仅在资金和结算,还要辅导和促进民营企业清晰化发展战略,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把握产业发展的方向,打造绿色健康品牌,加大技术创新,充分利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实现技术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银行要为企业做好总体财务策划,引导企业多维度拓宽融资渠道,除传统的银行贷款外,探索“新三板”挂牌、产业发展和风险投资基金、中小企业集合债、专项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使用。

(三)督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创新力度

突出银行机构建设的专营定位,完善符合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特点的信用评级授信制度,量身打造特色信贷产品,通过设定合理的贷款条件、期限结构和产品定价等手段强化风险防控。探索发展各类形式的担保机构,对现有的担保公司进行整合重组,依托省级政府背景的再担保公司,在新常态下探索担保的制度和方法,建立完善担保机构的资本补充机制,增强担保公司实力。

(四)大力推动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发展集工商、税务、法院、国土、环保等部门信息于一体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多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实现民营企业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数字化。通过组织政银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产品推介会、政策研讨会等,搭建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的沟通平台。进一步完善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扩大覆盖范围,加大奖惩力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企业,维护社会信用秩序。

4.十堰市民营经济发展问题及建议 篇四

摘 要: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十堰市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民营企业增速加快,对十堰市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通过对经信委以及一部分民建会员企业的实地走访调研后发现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结构不佳、质量不优、品牌不响,以及融资困难、发展不稳的问题。本文试图对上述问题做进一步分析研究后探索十堰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以期对民营企业的良性发展和转型升级有所裨益。

关键词: 十堰市;民营经济;调研报告

中图分类号: F279.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8153(2018)03-0030-03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近期对经信委以及一部分民建会员企业的实地走访调研后,对十堰市民营经济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发展中的瓶颈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一、十堰市民营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十堰市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民营企业增速加快。2012-2016年五年间,民营企业实有数量年均增幅达到21.8%,列全省市州第一位。截至2017年11月末,十堰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31.51万户,总注册资本1874.66亿元,比上年底增长7.64%和15.72%;其中实有个体工商户25.81万户、私营企业4.04万户,共占五类市场主体(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的95.66%;个体私营企业注册资本1266.17亿元,占五类市场主体总注册资本的67.54%。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对于吸纳就业、增加税收、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民营企业在发展中依然存在结构不佳、质量不优、品牌不响,融资困难、发展不稳和抗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

1.产业结构亟待优化

十堰市个体私营企业相对集中在服务低层次型、人力密集型的批发零售业、餐饮住宿、其他服务业三大类别,占总数的74.1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研和技术服务业两个类别只占2.9%,两极分化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需要我们进一步做好统筹工作,正确处理好增数量、提质量、优结构的关系。

2.品牌建设短板仍需补强

虽然十堰市企业的品牌建设有了长足进步,但是整体发展水平仍相对滞后。2016年底,十堰市有效注册商标、驰名、地理标志商标只占全省3.2%、5.3%、7.9%,商标总量及名标数量远低于宜昌、襄阳等地。同时十堰市企业对商标品牌培育、管理应用和保护等方面还有欠缺,资源潜力和商标价值还远没有充分发挥,这个问题已经成为提升企业和城市发展竞争力的一个短板,也是制约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壮大的一个瓶颈。

3.民营经济融资难问题有待破解

在现有金融业放贷门槛高、防控风险严的巨大压力下,民营经济融资十分困难。十堰市为了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开展股权出质登记和动产抵押登记,支持企业融资。2017年上半年办理股权出质登记168件、出质股权金额7.15亿元、担保债权总额35.66亿元,办理动产抵押208件、担保主债权金额9.63亿元,但从整体看,真正能获得信贷资格的还是少数。无论国有商业银行、还是民营贷款公司,加上其他途径的融资渠道大多把资金流向瞄准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剩余绝大部分市场主体,特别是非公经济组织融资依然困难。

4.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意识有待增强

很多非公经济组织管理松散,企业制度不健全,有的企业年报公示不主动、不及时、不真实;有的常年不经营、不管理、不年报、不注销,成为“僵尸企业”;有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品牌意识,无形资产流失,企业发展受阻;有的管理混乱,人才流失,自顾眼前利益,缺乏文化底蕴。这些问题制约了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5.依托汽车行业同质化经营问题突出

十堰市是著名的车城,东风公司的汽车产业带动了十堰市许多民营企业的发展,但很多中小民营企业过分依托汽车产业开展零配件的生产加工、批零配套业务,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应有的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的压力和动力。一旦遇上东风公司受国内外大环境的影响,缩减规模和调整发展方向问题,这些中小民营企业马上面临存在危机。真所谓东风公司打个喷嚏,所有的关联方就跟着咳嗽。这种同质化经营局面使得十堰市许多民营企业不堪一击,不能长期稳定的发展。

6.风险意识和抗风险能力有待提升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许多民营企业不注重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谋求企业长远发展,而是存在投机和短期行为,有的民企看到小贷、担保来钱快,脱实向虚,轻易涉足金融市场,最终被三角债、高利贷拖下水,关门走人。金融陷阱对民营企业和实体经济伤害巨大,影响社会稳定。有的民企见前几年房地产火热,纷纷转向房地产开发,投入大量的借贷资金购地建房,由于近年地产业发展受限,导致贷款逾期,财务和经营陷于困境。

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

1.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

十堰市民营经济?a业结构调整的优化,是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对于地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这就需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民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进步为支撑,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努力提高民营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一方面就政府部门而言,要搞好民营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组织协调。制定民营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专项规划,竭尽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对民营经济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帮助解决。另一方面就民营企业自身而言,积极鼓励民营经济参与公有制企业改革,发挥公用制企业基础雄厚等优势;围绕民营经济增加品种、改善质量、节能降耗、防治污染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相关行业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提升民营经济的技术含量,以科技为先导,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就传统汽车产业而言,十堰市商用车出口市场巨大,后服务市场达1万亿,如何提高和创新服务能力大有文章可做。

2.重视品牌建设,大力支持新技术汽车项目

民营经济在多年的发展进程中,有的积累了丰富专利和品牌,建议经信委、中小企业促进委和专利局、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引导这些企业的专利申请和商标的注册登记等工作,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做大做强做优,并给与一定的财政奖励资金来支持。例如十堰市恒进科技有限公司近几年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引导下注册多项专利和商标,有力推动企业的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又如十堰市汽车零部件企业湖北凸凹磨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院士工作站目前有两位院士,分别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同济大学校长钟志华和中国工程院院士顾国彪。在院士为主体的研发团队的支持下,十堰市拥有了高强度板成形技术项目、甲醇醇氢裂解器项目等一批业界领先的重大科技项目,不仅带来了巨大经济利益,而且促进了招商引资。湖北凸凹磨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商用车研究院及院士研发中心,需要政府支持,加快推进各项落地生效。

3.创新融资渠道,破解民营经济融资难的困境

各级政府应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总体贷款增速,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和比重逐年提高;积极支持金融企业运用产业基金、企业股权、信托、租赁保险等新型融资方式展开融资。工商部门应积极引导和促进小微企业积极通过动产抵押、股权出质和商标权质押等方式融资,完善贷款融资体系,切实帮助解决融资难题;积极搭建政银企沟通协作平台,发挥个私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支持个体工商户开展信用联保贷款,增强融资效能,缓解融资难题。

4.依法依规经营,实施“人才公寓”计划

民营经济多半是伴随家族企业起步发展,没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体系,跑冒滴漏行为比比皆是,不规范经营严重制约了其生存发展。因此工商、税务、经信、发改等部门应加大检查监管力度,规范其经营行为。依法取缔“僵尸企业”,为依法依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保驾护航。让违规违纪企业亮红灯出黄牌,无处逃生。对于大多民营企业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更难。尽管市人才办采取了一定的奖励措施:例如对于在民营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有一定的现金奖励;对持续在岗的博士给予2万元/年、硕士1万元/年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年等等,但是效果不明显。通过调研得知住房问题是制约民企高端人才引进的重要瓶颈,建议实施“人才公寓”计划,借鉴部分地区的模式,通过政府贴息、用人单位担保、开放商让利,推行高端人才和引进技术人才“零首付、零利率”购房,既留住了人才,又弘扬了崇尚知识的良好社会风气,同时还有助于激活房地产市场,一举多得。

5.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特色化集群化发展

一是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区建设,重点抓好在建和已建成园区的企业准入问题;二是切实做好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支持其早建成、早生产、早见效;三是对涉及汽车工业和相关产业的企业增资、重组、新上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实施专人帮扶。例如利用院士工作站和重大科技项目的技术优势,有本市企业入股的浙江吉利吉宏醇氢汽车动力有限公司的醇氢燃料技术及零部件将落户十堰。同时,江苏华达汽车科技公司的新能源大轿车项目落地十堰已达成初步战略合作意向,有望引进一个整车厂。这些新技术汽车项目需要政府大力支持,促使项目尽快落地。

6.防范金融风险,引导地产业良性发展

5.北海民营经济发展及对策建议 篇五

内容摘要:民营经济已成为支撑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本文分析了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民营经济 问题 对策

民营经济从所有制性质上讲,是以非国有经济为基本构成的一个庞大的群体。本文认为,民营经济应包括以下类型:①个体经济,主要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②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经济;③外资经济,即外商(包括港、澳、台地区)在我国大陆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三资”企业;④民营科技企业,即由科学技术人员下海创办的企业;⑤乡镇企业;⑥股份合作制企业;⑦国有民营企业,即国有企业的所有制不变,由私人或民间组织经营。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国策为正在迅速成长的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政治基础。截止底,我国私营企业将近151万户,从业人员多万人,注册资本共人民币10287亿元,创造价值人民币7688亿元;全国个体工商户达3160.06万户,从业人员6240.91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3439.22亿元。进入新世纪的中国私营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中国私营经济年鉴-》统计显示,截止20底,全国个体工商户2433万户,注册资金达人民币3436亿元;全国私营企业达到202.85万元,注册资本逾人民币18211亿元。全国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金总额达人民币21648亿元。实践证明,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肌体中最具有活力和生命力的一个亮点,已成为支撑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民营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约了民营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文拟分析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1、起步水平不高,初始积累不足

民营企业的初期发展主要依靠创业者敏锐的洞察力和富有经验的判断力,普遍存在着低水平重复投资初始积累不足的问题。全国私营企业平均每户雇工不超过十三、四人,注册资本不足百万元,设备大部分是大企业替换下来的,产品比较落后,难以适应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仅凭个人的经验和能力难以应付多变的市场。有的民营企业片面追求目标短期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惜以造假、损害环境获取近期利益;有的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低,模仿别人的技术和进行低技术含量的产品生产。

2、产权关系不明晰

企业在初创时,为求“红帽子”,自找婆婆,寻挂靠单位。发展起来后,有的与主管部门关系不清,出现权属之争;有的无形资产归属不明,形成隐患;有的虽通过兼并、联营、承包、股份制改造,但产权的归属却没有界定。大多数民营企业选择个体业主制、合伙制或股份合作制等产权制度形式,没有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导致投资者对经营负无限责任,投资风险大,使民营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受到妨碍。

3、管理不科学

民营企业普遍采用家族式经营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依靠家族的凝聚力来同舟共济,克服了创业的种种困难,适应了初创的需要却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壮大。有的民营企业是家长制个人决策;有的民营企业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圈定接班人,造成“近亲繁殖”;有的民营企业的产权是家族的,既没有外界的参股,又没有产权的多元化。这时,家族式的管理体制又成为改革的障碍。连经济发达地区的上海市90%的私营企业还停留在家族式经营管理上,与建立真正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还有很大差距。据有关资料,民营企业“一年合伙,两年冒烟,三年散伙”是很常见的现象。

4、经营者自身素质不全面

民营企业中高素质的经营者是少数,大多数的经营者在政治觉悟、知识水平、管理能力、人格素养、法律意识及道德修养方面都存在不足。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主文化程度低,不注重学习,缺乏经营现代企业的知识;少数民营企业主的产业与权钱分不开,一些钻营者与一些腐败的官员相互勾结,侵吞国有资产,从银行获得巨额贷款,再进行反复抵押融资操作,利用“滚雪球”的方式将巨额社会财富据为已有。这不仅践踏了社会公德和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基本价值,也直接危害到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安全。

5、法制不健全

我国现行调整企业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没有摆脱传统思想,仍然按照所有制投资主体、组织形式、投资区域等原则制定。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确定民营企业的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但在一些具体的立法中,民营企业仍不被重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民营企业的规定显然带有歧视性。民营企业承担双重税赋,除了要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外,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得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这虽然初步解决了个人独资企业双重征税问题,为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企业公平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政策并不代表法律。

除此之外,我国调整民营经济的法律只有少数单行的法规,如1988年6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这些法规只是规范某些民营经济的组织和活动,仅对某类具体的活动加以局部调整,没有从国家宏观调控的高度对民营经济加以认知和立法,致使民营经济缺少专门的法律。

6、政策不公平

我国《宪法》修正案中,虽然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修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一些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却禁止、限制民营企业的进入。这是不公平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格格不入的。我国有一个不准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银行、铁路、电信、批发网、高速公路等30个行业。还有一个限制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汽车制造,化纤、旅游业等20多个行业。近几年来,虽开放了一些领域允许民营企业投资入股,但不能控股。某些限制性行业甚至允许外国私人投资经营(投资、控股皆可),却不允许本国的民营企业投资入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11条第2款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2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辽宁省工商联于203月对辽宁省工商联执委以上的委员企业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民营企业家认为,公平的竞争环境、完善的法律制度、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地位、各级领导的重视和良好的政府服务是最重要的环境因素,将公平的竞争环境列为第一。

7、融资渠道不规范

一是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狭窄。民营企业贷款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银行方面说,首先是金融机构往往注重内部监控,防范金融风险,不敢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其次是由于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银行可放贷能力减弱;第三是信贷授权授信制度与责任追究制使基层行丧失了放贷的积极性;第四是机构网点收

编导致信贷辐射面减少,造成信贷区域下降。如我市某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贷款类型上,表现为固定资产贷款越来越少,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越来越短。

二是民营企业间接融资难。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为尽量避免资本市场的风险,保护资本市场的稳健运营,对民营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限制较多;能够进入证券市场的多是国有企业,民营和中小企业的上市困难重重。

三是不正常的融资加大了民营企业的风险。有的民营企业靠供应商、代理商为其融资,形成一定程度的利益共同体,但资金成本高、风险大,并且这种方式存在法律上的障碍。首先是民营企业之间不能相互拆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第61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其次是民营企业向个人借贷有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嫌疑。

二、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

1、放开经营领域,实行项目带动

一是引导民营经济沿着有利于国民经济全局的方向发展。把发展民营经济与搞活国有经济结合起来,鼓励民营经济吸纳国有企业分流人员,支持民营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优化,把发展民营经济与调整产业结构结合起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投资大农业开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高科技产业、出口创汇产业、环保产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结构层次。同时,引导民营企业处理积累和消费关系,鼓励民营企业扩大再生产,加速技术改造,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给予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平等地创业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取消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限制性、歧视性规定;降低民间投资的产业门槛,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制止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破除地区分割、行业壁垒,在税收、土地使用、企业开办、进出口等方面,取消一切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限制。

凡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许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凡允许外商经营的,都向民营开放;凡有审批权的部门,都要为民营经济创造条件。结合我市实际,本文认为,除去极少数的领域外,其他限制民营经济进入的领域部门要放开。只有极少数的重要产品、重大项目、重要领域由国家和政府审批,其他的全部对民营企业放开,谁投资谁受益,谁决策谁负责、谁承担风险。各部门要打破行业垄断,打破所有制界限,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保障本部门、本系统、本地区之外的各类投资主体,平等参与投资经营,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放开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投资经营。如道路、桥梁、隧道、电力、环保、城市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旧城改造;放开市政公用事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通过竞标取得经营权,包括公共客运、出租车、车站、垃圾处理厂以及市政设施、路政维护保养、道路环卫、路灯等方面的经营权;放开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经营学校、影剧院、医院、体育场所等项目。我省蚌埠市的一家民营企业--三星投资公司出资人民币5.28亿元购买了蚌宁(蚌埠-南京)高速公路安徽段20%的股份,开创了我省民营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参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的先例,标志着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商品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鼓励投资制造业,尤其是有利于壮大电子、化工、机械三大工业支柱产业链的项目;鼓励投资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旅游业、物流业、商贸业等现代服务业以及家政、托老等社区服务业等。

三是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放宽市场准入,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宽空间。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行办理经营许可证、资格审查和专项审批的行业和商品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办照的前置条件,实行“先办照、后办证”,但所需许可证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依法降低公司制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不能一次到位的,允许先行注册,分期注入,限期补足。允许人力资本、智力成果等无形资产作为注册资本,比例由全体股东约定。

四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各部门要根据项目带动战略的要求,创新项目生成机制、推介机制、管理机制、投融资机制和协调机制。特别是要按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储备库,通过报刊、网络、推介会的形式,发布项目招商信息和相关投资促进政策,吸引、集聚和引导民资民力。要以项目为载体,灵活确定与民营经济的投资经营方式相配套的支持政策,促进投资增长,带动资本聚集,推动产业壮大。

2、实行科学管理,追求持续发展

一是学习新的游戏规则,重视培养人才,提高素质。中国加入WTO后,民营企业的经营者不仅要了解世界贸易组织开放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等义务,而且还要掌握不公平贸易投诉等应有的权利,从而在市场竞争中与“狼”共舞。同时,民营企业必须招纳一批高层次的科技精英,努力提高企业科技含量,培养精通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的人才,努力提高素质,努力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

二是实现科学管理。民营企业的科学管理就是民营企业经营者通过对民营企业各项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不断优化自己可控制的人、财、物等有效资源,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允许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创造效益。民营企业要逐步由家族式的管理转向科学管理,用先进手段实现管理科学。民营企业要求树立一种全新的观念,即一种企业制度是否优越,要看它能不能降低交易成本,是不是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民营企业要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战略,发展核心竞争力;要程度不等地运用现代资讯技术,实现企业管理革命。

三是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以民营企业、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征用、信用评估、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管理制度。我国应该像美国等西方国家一样并建立机构专门评估个人或组织的信用,将自然人和机构的信用记录在案,作为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人发放贷款的依据。只有这样,银行金融机构才敢给民营企业贷款,民营企业的资金才能得到解决。

首先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资信调查评估,进行事前风险防范。通过建立信用管理体系,系统地收集、分析民营企业的信用资料,包括民营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合同履行情况、诉讼记录、竞争能力、未来发展趋势等,为民营企业控制风险提供决策依据。其次要对民营企业信息进行科学分析,进行事中风险控制。要对民营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建立民营企业资信管理制度。第三要严格欠款追收制度,进行事后风险控制。加强民营企业应收帐款的专业化、系统化管理,减少呆帐、坏帐损失,最大限度提高资金利用率。

四是要培育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国民营企业正以填补市场空白、迅速扩张为主要内容的“量的积累阶段”进入以企业全面转型和提升为核心任务的`“质的提高阶段”。但是民营企业要经久不衰、持续发展,就必须进行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要向高新技术进军,实现民营经济产业的升级换代,并以此作为民营经济新一轮增长的突破口。要抓住主业大力开展民营企业并购,实现低成本扩张,壮大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培养起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竞争可以表现为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产品品牌、产品服务等,民营企业只有在一个或某几个方面做好,才会在一段时间里形成很强的竞争力。

3、完善私有产权保护制度

一是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必须包含市场经济发展

的现实成果。民营经济在新创时期,很多创业者利用各种名目加以掩饰,到发展一定规模后,这种不安全感就越发强烈。必须完善“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法律保护,修定各类相关法律、法规,消除私人投资者的后顾之忧。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要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

二是理顺民营企业的产权关系,还民营企业的本来面目。要积极慎重地清理有名无实的假企业,严格把好注册登记关;对挂靠双方在产权问题上有异议的企业,要在认真评估资产的基础上明晰产权,既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又要防止对民营企业财产的侵占;对经营亏损的民营企业,要明确产权关系,采取租赁、拍卖等措施,盘活存量资产,有条件的要大力推行和规范股份合作制经济。如希望集团是1982年刘永好四兄弟变卖部分家产创业起来的,发展壮大以后,适时进行了产业调整和明确分工,兄弟四人划分产权,使企业得到迅猛发展,而飞龙集团却因为未及时明晰产权而陷入困境。这充分说明了产权制度选择对于成长中的民营企业的极端重要性。

三是规定对于私有财产,如确属公共需要,可以征收。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在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都采取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绝对保护私人利益的时代在西方国家也已成为历史。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时,应当允许对私有财产实行征收。同时,私有财产的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尤其是要明确哪一级政府有权做出征收私有财产的决定。

征收私有财产必须给予充分补偿。国际上对有关投资保护的规定是,对征收给予“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对征收的规定是“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是“适当补偿”、“相应的补偿”。“适当补偿”与“充分”是有区别的,法律应当统一起来,不予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是对私有财产的一种剥夺。

4、开通融资渠道,加大金融财税扶持力度

一是大力发展非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造现有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城乡信用合作社。对城乡合作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为其创造有利的外部经营环境。如允许自由参与同业拆借、缴纳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的比率可比国家商业银行低一些等。要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证城乡合作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安全,增强存款人对城乡合作金融机构的信任度;允许私人开办银行。

二是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各类金融机构在贷款政策、贷款利率上要将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同等对待,在条件审查、办理程序上更加灵活便利。要积极向民营企业宣传金融产品,提供结算、汇兑和财务管理等多种服务;要努力开展票据融资业务,对信誉优良的民营企业开办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和再贴现业务,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民营企业债券;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充分运用个人生产资料、财产所有权、财产使用权、企业经营权、知识产权、持有的股权、承包经营权以及其他可用于担保、抵押质押的财产或权益进行抵(质)押并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赋予强制执行等措施,扩大贷款范围和规模。

三是政府预算内安排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各种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吸纳民间资金组建商业担保机构,建立和规范民营企业基本信用制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风险机制,据以作为信用担保的配套。从我市实际来看,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担保体系。宣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要从为企业提供直接担保逐步过渡为县(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要采取市、县政府出资入股扶持,县(区)政府组织社会融资和民营企业参股的方式,组建县(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聘请职业经理或委托专业公司运作。

四是拓展中间业务的种类和范围。对民营企业投资经营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要通过安排财政贴息、投资补贴、设立担保基金和提供风险投资支持等形式,予以鼓励;要建立公共产品的合理价格机制,采取价格补偿和财政补偿相结合的方法,保证民间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的合理回报。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用于扶贫、救灾、捐赠、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光彩事业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费用,按规定标准在税前列支。

五是给民营企业的“国民待遇”,使其以与国有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进入资本市场。应既允许民营企业发行A股,又应允许民营企业发行B股、H股筹措外资。因此,有必要降低民营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门槛,或另开二板市场,为民营企业的股票发行和上市提供必需的市场条件。

六是激活民间资本投资。据统计,目前,我国民间储蓄已超过人民币8万亿元。如果加上居民手中持有的现金、国债、外汇等,实际的民间金融资本存量已超过人民币10万亿元,但大部分都没有进入投资领域。如何激活这笔巨额的民间资本,并最终转化为内需,正成为扩大内需政策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

5、设立民营经济办公室,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一是民营经济办公室成立的必要性。

首先是客观环境发展的需要。民营经济已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成为继当年乡镇企业之后的又一支突起的生力军。民营经济的发展速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区域的经济增长速度,需要加强这方面的领导力量。民营经济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办事机构,负责协调一些综合性问题,是行业部门不能替代和无法代替的。第二是民营经济自身发展的需要。民营经济有自己的特性,也就有一些不同于其他经济成份的特殊矛盾需要研究,特殊问题需要解决。虽然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分行业管理,但是成立民营经济办公室,可以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一些问题,开展一些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服务,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第三是解决就业的需要。我国有着13亿人口,就业问题比任何一个国家都复杂,扩大就业的任务比任何一个国家都繁重。据测算,“十五”期间,我国劳动力年度供大于求的缺口达1500万人。除了城市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实现再就业,农村还有约1.5亿富余劳动力需转移。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目前已成为我国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我国新增就业岗位的80%以上来自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中有相当部分是非公有制企业。成就民营经济办公室,认真落实民营经济的有关政策,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壮大,有利于扩大就业。

二是成立民营经济办公室的可能性。

民营经济办公室可依托乡镇企业局、经贸委的中小企业科、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个体、私营企业管理科以及工商联的部分科室等组成。这样既不需增加财政负担又可对现有行政资源进行整合,发挥其人力管理优势。

三是民营经济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法律、政策;负责对辖区内民营企业的计划申报、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民营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的调整;指导民营企业开展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指导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出口基地建设和申报自营出口经营权工作;帮助民营企业找准产品、找准市场,提高其市场应变能力。

四是民营经济办公室应注意的问题。首先是正确区分政府管理行为与民营企业的市场行为,重新明确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者

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关系;第二是转变观念,依法行政,依规行事,切实尊重和维护民营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减少行政直接干预;第三是民营经济办公室的工作规则与程序应力求透明、高效,给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宽松、自由、民主、透明、高效的活动空间;第四是民营经济办公室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主动加强对民营经济的规划、组织、协调,为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科学决策、提高管理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6、建立民营经济行业协会,发展社会服务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工商联作为民间商会的作用。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桥梁和纽带,必须不断健全和完善其民间商会的职能,不断探索发挥工商联作为民间商会联系政府、企业、市场之间的中介作用的新路子,切实起到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助手的作用。

二是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工商联要开展各种活动,广泛宣传民营企业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在为社会创造财富、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努力增强工商联的吸引力、凝聚力。同时,进一步推动“光彩事业”深入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家按照“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基本要求,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名利观,为社会、为人民多做有益的事情,争当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三是为民营企业创建专业化的服务体系。本文认为,应该成立民营经济行业协会或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并带动社会专业服务和民间中介服务,共同构筑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体系,为民营经济提供创业辅导、政策咨询、管理诊断、市场信息、投资指南、资产评估、技术援助、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服务。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部长级会议确定为中小企业优先提供五种服务,即市场准入、信息共享、技术援助、人才开发和资金融通,就是对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内容的最好概括。据有关资料,目前,泉州市民营企业已逾10万家,从业人员达180万人,行业同业工会54个,并在全国23个省(市)设立外地泉州籍商会和联络处34个。我市可依托工商联合会,成立有综合经济部门和职能部门参与,以律师、公证为主体的法律咨询机构,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方面积极发挥服务功能,为企业在信息上互通有无,在经营上穿针引线,在维权上挺身而出;另一方面团结同行,状大整体实力,成为民营企业当之无愧的“娘家”。

7、法律保障体系亟待完善

一是尽快修改《宪法》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社会主义的共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因为从法律上讲,共有财产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是共有财产的一种特殊形式,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也即社会主义共有财产的一种特殊形式组成。共有财产是共同财产和按份的私有财产,因此,当人们用《宪法》这种最高法律的形式宣称“社会主义的共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时就已经确立了私有财产的神圣。本文认为,就目前而言,在明确“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补充“社会主义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无论从立法技巧,还是从社会民众的认知程度,都可能难以实现。因为一部分地区的人们对保护私有财产持反对态度,认为这必将导致放弃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担心收入差距将会越来越大。

二是制定《民法典》。由于我国至今尚没有一部《民法典》系统界定和保护物权,民营企业连自己的物权都没有弄清楚,又谈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进一步发展。本文认为,为更好地体现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基本法和有关法律中明确各种所有制的财产(包括共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在受法律保护的地位上的平等,都应不可侵犯。

三是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和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的基础上,正陆续进行有关立法研究。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江苏省发展个体私营经营条例》之后,北京市及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也相继通过了有关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各地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近日,安徽省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抢抓新的发展机遇,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加快富民强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也颁布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

四是司法机关要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提供法律保障。要从重从快打击盗窃、抢劫、聚众哄抢生产资料、破坏生产设施、扰乱生产秩序以及勒索民营企业钱财、故意伤害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那些涉及金额巨大、造成损失严重的侵害民营经济的犯罪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进一步解决民营企业在合同执行中债务纠纷、权益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种种困难,加大追缴赃款、赃物的力度,帮助民营企业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

主要参考文献:

1、黄文夫《民营在中国》中国城市出版社 年1月第1版

2、宏鹏 张海滨 陈章友《二次创业 泉州民营经济如何应对》法制日报2001年7月13日第3版

3、李曙光《保护私产 约束“富豪”》法制日报2003年7月23日第12版

4、潘立志 刘超颖《中小企业贷款情况调查及分析》、法制日报2003年8月6日第12版

6.北海民营经济发展及对策建议 篇六

探究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作者

冯兴吾 芮加清 杨仕田

内容摘要:

民营经济已成为支撑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本文分析了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民营经济 问题 对策

民营经济从所有制性质上讲,是以非国有经济为基本构成的一个庞大的群体。本文认为,民营经济应包括以下类型:①个体经济,主要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②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经济;③外资经济,即外商(包括港、澳、台地区)在我国大陆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三资”企业;④民营科技企业,即由科学技术人员下海创办的企业;⑤乡镇企业;⑥股份合作制企业;⑦国有民营企业,即国有企业的所有制不变,由私人或民间组织经营。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国策为正在迅速成长的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政治基础。截止1999年底,我国私营企业将近151万户,从业人员2020多万人,注册资本共人民币10287亿元,创造价值人民币7688亿元;全国个体工商户达3160.06万户,从业人员6240.91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3439.22亿元。进入新世纪的中国私营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0-2001年》统计显示,截止2001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2433万户,注册资金达人民币3436亿元;全国私营企业达到202.85万元,注册资本逾人 1

民币18211亿元。全国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金总额达人民币21648亿元。实践证明,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肌体中最具有活力和生命力的一个亮点,已成为支撑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民营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约了民营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文拟分析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1、起步水平不高,初始积累不足

民营企业的初期发展主要依靠创业者敏锐的洞察力和富有经验的判断力,普遍存在着低水平重复投资初始积累不足的问题。全国私营企业平均每户雇工不超过十三、四人,注册资本不足百万元,设备大部分是大企业替换下来的,产品比较落后,难以适应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仅凭个人的经验和能力难以应付多变的市场。有的民营企业片面追求目标短期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惜以造假、损害环境获取近期利益;有的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低,模仿别人的技术和进行低技术含量的产品生产。

2、产权关系不明晰

企业在初创时,为求“红帽子”,自找婆婆,寻挂靠单位。发展起来后,有的与主管部门关系不清,出现权属之争;有的无形资产归属不明,形成隐患;有的虽通过兼并、联营、承包、股份制改造,但产权的归属却没有界定。大多数民营企业选择个体业主制、合伙制或股份合作制等产权制度形式,没有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导致投资者对经营负无限责任,投资风险大,使民营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受到妨碍。

3、管理不科学

民营企业普遍采用家族式经营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依靠家族的凝聚力来同舟共济,克服了创业的种种困难,适应了初创的需要却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壮大。有的民营企业是家长制个人决策;有的民营企业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圈定接班人,造成“近亲繁殖”;有的民营企业的产权是家族的,既没有外界的参股,又没有产权的多元化。这时,家族式的管理体制又成为改革的障碍。连经济发达地区的上海市90%的私营企业还停留在家族式经营管理上,与建立真正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还有很大差距。据有关资料,民营企业“一年合伙,两年冒烟,三

年散伙”是很常见的现象。

4、经营者自身素质不全面

民营企业中高素质的经营者是少数,大多数的经营者在政治觉悟、知识水平、管理能力、人格素养、法律意识及道德修养方面都存在不足。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主文化程度低,不注重学习,缺乏经营现代企业的知识;少数民营企业主的产业与权钱分不开,一些钻营者与一些腐败的官员相互勾结,侵吞国有资产,从银行获得巨额贷款,再进行反复抵押融资操作,利用“滚雪球”的方式将巨额社会财富据为已有。这不仅践踏了社会公德和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基本价值,也直接危害到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安全。

5、法制不健全

我国现行调整企业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没有摆脱传统思想,仍然按照所有制投资主体、组织形式、投资区域等原则制定。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确定民营企业的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但在一些具体的立法中,民营企业仍不被重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民营企业的规定显然带有歧视性。民营企业承担双重税赋,除了要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外,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2000年颁布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得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这虽然初步解决了个人独资企业双重征税问题,为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企业公平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政策并不代表法律。

除此之外,我国调整民营经济的法律只有少数单行的法规,如1988年6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这些法规只是规范某些民营经济的组织和活动,仅对某类具体的活动加以局部调整,没有从国家宏观调控的高度对民营经济加以认知和立法,致使民营经济缺少专门的法律。

6、政策不公平

我国《宪法》修正案中,虽然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修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一些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却禁止、限制民营企业的进入。这是不公平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格格不入的。我国有一个不准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银行、铁路、电信、批发网、高速公路等30个行业。还有一个限制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汽车制造,化纤、旅游业等20多个行业。近

几年来,虽开放了一些领域允许民营企业投资入股,但不能控股。某些限制性行业甚至允许外国私人投资经营(投资、控股皆可),却不允许本国的民营企业投资入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11条第2款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2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辽宁省工商联于2003年3月对辽宁省工商联执委以上的委员企业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民营企业家认为,公平的竞争环境、完善的法律制度、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地位、各级领导的重视和良好的政府服务是最重要的环境因素,将公平的竞争环境列为第一。

7、融资渠道不规范

一是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狭窄。民营企业贷款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银行方面说,首先是金融机构往往注重内部监控,防范金融风险,不敢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其次是由于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银行可放贷能力减弱;第三是信贷授权授信制度与责任追究制使基层行丧失了放贷的积极性;第四是机构网点收编导致信贷辐射面减少,造成信贷区域下降。如我市某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贷款类型上,表现为固定资产贷款越来越少,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越来越短。

二是民营企业间接融资难。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为尽量避免资本市场的风险,保护资本市场的稳健运营,对民营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限制较多;能够进入证券市场的多是国有企业,民营和中小企业的上市困难重重。

三是不正常的融资加大了民营企业的风险。有的民营企业靠供应商、代理商为其融资,形成一定程度的利益共同体,但资金成本高、风险大,并且这种方式存在法律上的障碍。首先是民营企业之间不能相互拆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第61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其次是民营企业向个人借贷有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嫌疑。

二、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

1、放开经营领域,实行项目带动

一是引导民营经济沿着有利于国民经济全局的方向发展。把发展民营经济与搞活国有经济结合起来,鼓励民

营经济吸纳国有企业分流人员,支持民营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优化,把发展民营经济与调整产业结构结合起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投资大农业开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高科技产业、出口创汇产业、环保产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结构层次。同时,引导民营企业处理积累和消费关系,鼓励民营企业扩大再生产,加速技术改造,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给予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平等地创业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取消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限制性、歧视性规定;降低民间投资的产业门槛,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制止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破除地区分割、行业壁垒,在税收、土地使用、企业开办、进出口等方面,取消一切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限制。

凡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许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凡允许外商经营的,都向民营开放;凡有审批权的部门,都要为民营经济创造条件。结合我市实际,本文认为,除去极少数的领域外,其他限制民营经济进入的领域部门要放开。只有极少数的重要产品、重大项目、重要领域由国家和政府审批,其他的全部对民营企业放开,谁投资谁受益,谁决策谁负责、谁承担风险。各部门要打破行业垄断,打破所有制界限,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保障本部门、本系统、本地区之外的各类投资主体,平等参与投资经营,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放开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投资经营。如道路、桥梁、隧道、电力、环保、城市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旧城改造;放开市政公用事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通过竞标取得经营权,包括公共客运、出租车、车站、垃圾处理厂以及市政设施、路政维护保养、道路环卫、路灯等方面的经营权;放开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经营学校、影剧院、医院、体育场所等项目。我省蚌埠市的一家民营企业--三星投资公司出资人民币5.28亿元购买了蚌宁(蚌埠-南京)高速公路安徽段20%的股份,开创了我省民营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参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的先例,标志着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商品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鼓励投资制造业,尤其是有利于壮大电子、化工、机械三大工业支柱产业链的项目;鼓励投资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旅游业、物流业、商贸业等现代服务业以及家政、托老等社区服务业等。

三是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放宽市场准入,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宽空间。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行办理经营许可证、资格审查和专项审批的行业和商品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办照的前置条件,实行“先

办照、后办证”,但所需许可证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依法降低公司制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不能一次到位的,允许先行注册,分期注入,限期补足。允许人力资本、智力成果等无形资产作为注册资本,比例由全体股东约定。四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各部门要根据项目带动战略的要求,创新项目生成机制、推介机制、管理机制、投融资机制和协调机制。特别是要按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储备库,通过报刊、网络、推介会的形式,发布项目招商信息和相关投资促进政策,吸引、集聚和引导民资民力。要以项目为载体,灵活确定与民营经济的投资经营方式相配套的支持政策,促进投资增长,带动资本聚集,推动产业壮大。

2、实行科学管理,追求持续发展

一是学习新的游戏规则,重视培养人才,提高素质。中国加入WTO后,民营企业的经营者不仅要了解世界贸易组织开放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等义务,而且还要掌握不公平贸易投诉等应有的权利,从而在市场竞争中与“狼”共舞。同时,民营企业必须招纳一批高层次的科技精英,努力提高企业科技含量,培养精通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的人才,努力提高素质,努力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

7.北海民营经济发展及对策建议 篇七

因此, 为加强海洋观测业务质量监督管理力度, 明确海洋工作质量责任, 提高海洋行政管理和科学研究能力, 更重要的是顺应十八大报告中“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精神, 笔者结合以往在海洋环境观测业务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 以《国家海洋局海洋站 (点) 观测业务检查考核办法 (试行) 》 (国海预字[2012]354号) 的发布实施为契机, 深入探析适合北海区发展需求的海洋观测业务质量监督管理新思路。

1发展现状

1.1机制行之有效

建立科学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机制是海洋环境观测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也是提高观测业务质量和推动观测技术进步的有效举措。

北海区质量监督机制建设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最初, 国家海洋局于2001年颁布实施了《海洋计量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标志着海洋质量监督工作体系正式建立。经过多年的实际运行, 国家海洋局于2008年正式颁布实施了《海洋计量工作管理规定》和《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 成为海洋行政管理机构开展观测业务质量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第三阶段,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于2010年8月制定了《北海区海洋环境监测、观测预报机构质量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该办法的颁布实施, 标志着北海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初步建立自上而下的管理机制, 为提升观测预报服务质量、全面了解北海区海洋观测预报单位基本能力现状、促进海洋观测业务单位更好地开展海洋观测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组织严谨有序

一直以来, 北海区的质量监督工作都由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主管处室作为领导机构, 统筹规划, 选派专家、技术骨干组成检查组, 围绕“计量管理、观测质量保证、资料汇交及档案管理”三大主题, 以“巩固成绩, 突出重点, 落实任务, 跟踪检查”为原则, 采取自查、资料反馈、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对北海海区的观测业务单位开展质量监督检查, 严格实施, 注重实效, 实时发布《质量监督检查通报》, 表彰先进, 督促落后。

1.3工作卓有成效

近年来, 北海分局十分重视海洋环境观测质量工作, 始终把质量当作海洋环境观测工作的生命线来抓, 立足于最大限度地发挥质量监督部门职能, 创新监督检查思路, 遵循在参与中监督, 监督中服务, 在监督中协调, 协调中服务的理念, 积极完善组织机构, 提前运作, 主动介入, 使北海区质量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质量监督工作对北海区海洋环境观测单位进一步转变作风、创新思路、强化管理、细化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北海区海洋环境观测单位质量管理能力得到持续有效的提高, 表明了质量监督工作能够达到督促观测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和内部管理的目的。

三是能够认真有效地贯彻北海区年度观测预报方案, 落实观测任务, 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为抓手, 促进观测资料质量逐年提高。

2存在的问题

虽然北海区在海洋环境观测业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面的成绩显著,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2.1检查内容不够全面

目前监督检查工作侧重于计量管理、质量控制、资料汇交与档案管理方面, 而对于技术保障、应急管理和站容站貌等方面的检查较为欠缺。

2.2检查手段和方法不完善

由于新形势下面临的任务和要求的变化, 使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涉及的面越来越广, 落实的难度也有所加大, 仅现有层面的监督管理无法完全达到很好的监督效果, 而且检查方式也相对单一。

2.3检查标准不统一

检查要点过于宽泛, 同时也缺少对检查结果的评价标准, 造成了对被检查单位的综合评价结论欠缺说服力和严谨性。

2.4奖罚机制不健全

科学合理的奖罚制度, 可以激励先进, 鞭策落后, 这是观测业务质量管理的一个催化剂, 也能充分体现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相反的, 奖罚机制的不健全也会淡化和削弱质量监督的作用。

上述问题的存在, 直接影响到质量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因此, 需要采取一些对策举措, 来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机制, 从而真正提高监督的效率和实效性, 提升质量监督水平。

3发展契机

2012年6月12日, 国家海洋局印发了《国家海洋局海洋站 (点) 观测业务检查考核办法 (试行) 》的通知 (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的发布实施, 是我国海洋观测业务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该《办法》具有显著特点, 目的性明确、针对性突出、检查方式多样, 实效性强。尤其是与以往检查办法最大区别是引入了定量考评机制[2], 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 并予以相应的奖惩要求。考核内容重点突出数据传输、资料获取、质量控制、应急管理、运行维护和站容站貌等方面的内容。

显而易见, 《办法》是各海区开展海洋观测业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以《办法》发布实施为契机, 推进北海区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建设与工作创新, 势在必行。

4对策思路

4.1深入调查研究, 增强质量监督管理的前瞻性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必须结合实际工作, 深入基层, 深入一线, 调查了解北海区观测业务基本情况和发展现状。

在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 加入提前介入环节。通过要求被检查单位将设备、人员、标准规范执行、观测环境变化、设备安装和变化以及观测资料准确率、传输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资料填报、反馈的方式, 以达到提前了解被检查单位观测业务运行的基本情况, 增强监督管理主动介入的目的。进而认真研究分析, 把握特点规律, 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4.2加强组织协调, 增强质量监督管理的整体性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必须健全质量保障组织机构, 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质量保障组织机构是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践行者, 健全的组织机构是确保质量工作政令畅通的基础[3]。

图1所示北海分局海洋观测业务质量保障组织机构规划框图。建立由北海分局预报处牵头, 各有关部门参加的组织机构, 充分发挥作用, 各负其责, 把好关口。其中, 领导机构负责整个海区海洋环境观测业务质量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 并组织成立检查组。检查组由预报处业务管理人员、各中心站和北海标准计量中心的业务骨干构成, 各中心站间的业务骨干交叉配置。工作机构负责承担观测业务质量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的日常工作。各中心站组织成立观测业务质量保障组, 实施本单位和所辖海洋站 (点) 及共建站的观测业务质量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

A为分局组织的专项检查;B为中心站组织的专项检查.

遵照《办法》, 分局采取二级专项检查, 分局组织的专项检查和中心站组织的专项检查。检查组实施分局专项检查, 质量保障组实施本心站和所辖海洋站 (点) 及共建站的专项检查。

质量保障组织机构的全体部门和人员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深刻领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实质和内涵, 正确开展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准确把握各个检查考核要点。质量保障组织机构的建立, 明确了工作责任, 避免了工作中的相互推诿。

与《办法》中不同的是, 在规定的检查范围基础上, 首次将与北海分局共建的地方海洋站作为检查对象, 充分体现国家海洋局关于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优势, 共建、共用、共管海洋环境监测预报系统的指示精神。

4.3加强制度建设, 增强质量监督管理的科学性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必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为深刻领会《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准确把握《办法》的主要内容, 认真做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 结合以往海区质量监督管理经验, 制定适合海区自身特点且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 是非常必要的。

制定实施细则, 一方面必须符合自身特点, 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避免泛泛而谈、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必须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避免盲目效仿、凭空想象。

细则中应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质量保障措施、检查考核流程、奖罚政策、情况通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从而提高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 确保实际工作过程中各负其责, 质量保证到位, 监督与被监督配合默契, 质量管理层次鲜明、脉络清晰。

同时, 亦需要依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年度海洋预报减灾工作方案, 紧紧围绕分局观测业务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 统筹规划, 保证检查考核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4.4创新方式方法, 增强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效性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必须学习借鉴近年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探索新方法、掌握新手段、开辟新途径。

如图2所示北海分局海洋观测业务检查考核流程规划。领导机构组织制订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工作机构制订年度检查考核计划, 并报领导机构审批;被检查单位要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料填报, 并及时反馈至工作机构备案。由领导机构组建检查组, 对反馈资料逐一审查, 审查结果由工作机构汇总。检查组按照检查考核计划开展现场检查考核工作, 最终向工作机构提交检查考核报告。

此外, 各中心站质量保障组制订年度观测业务质量保证工作方案, 报领导机构审核批准, 并按方案对中心站所辖海洋站 (点) 及共建站开展质量管理及专项检查。

综上可见, 规划后的质量监督管理及检查考核工作能够充分体现检查方式的多样性, 即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自查与互评相结合, 材料审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 定性评价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各观测单位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解决了以往检查方式单一的问题。

5结束语

海洋观测工作是海区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观测业务质量管理的优劣, 关乎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的生命, 也是各级海洋观测机构持续开展工作的根本保证。北海分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北海区海洋观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探索新思路、寻找新方法, 多层次、全方位地做好海洋观测质量保障和管理工作, 响应十八大报告中“建设海洋强国”的号召, 全面推动北海区海洋观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我国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钟海见.完善质量监督机制对策解析[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10 (1) :51-53.

[2]王涛, 孙涛, 胡智华.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评估与质量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机制[J].质量与可靠性, 2011 (5) :54-55.

8.民营企业发展障碍及对策研究 篇八

摘 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潮应运而生,并且不断的发展壮大,愈来愈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但由于法律制度、外部环境等诸方面的原因,大部分民营企业规模都比较小,在发展中仍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严重阻碍了民营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所以,研究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分析民营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探讨民营企业的发展需求,展望民营企业的未来,对促进民营企业良性、快速发展,实现经济腾飞,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民营企业 发展对策 现代企业管理模式 以人为本

一、民营经济概述及发展民营经济的意义

从目前理论界的研究现状来看,对民营经济概念的提法主要有以下三种代表性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民营经济应从所有制方面来界定,民营经济即为民所有的经济,其实质就是私营经济。

第二种观点认为,民营经济不仅仅是一种与资产经营有关的经济形式,其范畴不涉及生产资料归属问题,即不涉及所有制问题。它的经营方式可以是国有民营,也可以是民有民营,更多地强调了其经营特征,意味着由“民”作为经营主体,从事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种观点认为,“民营经济”提法不科学,概念模糊, 而且淡化了所有制。

我们认为,民营经济是与国营经济相对应的概念,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经济是指除国有国营以外的所有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的总称。我们这里讨论的民营经济,简单地说,就是私人经营的经济。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产权关系清晰,动力机制强,市场机制灵活,调控合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大力发展的经济形式,因而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的部分。民营经济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近年来,民营经济投资增长最快,资产最高,安排就业最多,成为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的部分,尤其是其中的个体经济与私营经济是最具活力的。

(三)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尽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民营经济与市场经济有一种天然的内在联系,有市场必然有民营经济,而民营经济又依赖市场生存,所以,发展民营经济是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战略举措。

(四)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安排更多人员就业。今后我国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将转向非国有经济、非国有企业。比如在农村,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主要依靠乡镇企业来吸纳,在城镇,民营经济也将是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渠道。

(五)民营经济的发展推动了乡村城镇化的进程。民营经济的发展加快了民营企业向县域小城镇集聚的速度,同时使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投入了商品经济的大潮中,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向小城镇集中,从而推动了乡村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进程。

二、民营企业发展障碍

(一)缺乏科学的组织与管理体制

有很多民营企业虽然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存在,但由于受其与生俱来的“家长式”工作作风和“家族式”用人风格的影响,因而所有者容不下来自于所有者之外的声音和行为。很多民营企业发展的起步往往是靠家庭或朋友支助,他们还部分带有家庭式管理模式。或者是创业者实行个人权威决策,这样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较大的决策风险。

(二)人才匮乏

尽管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展示出自己的创业奇迹,证明了用人机制的优越性,可以用极有诱惑力的条件聘请各类人才,但遗憾的是,民营企业的发展与人才匮乏的矛盾仍很突出,而且人才的流动频率也在加大。人才在民营企业之间的无序流动,削弱了民营企业的竞争能力。因此,民营企业深感人力资源的重要,也饱受人才失控之苦,人才引进与企业发展之间的这种矛盾,已成为危机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行政执法部门“三乱”现象仍然存在

行政执法部门在对民营企业执罚过程中,存在不少的“三乱”现象和目前不太完善的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有很大的关系。比如,与政府及其部门的沟通存在障碍,民营企业不能及时了解到政府的有关文件、信息和相关政策等等。近几年以来,国家对扶持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政策不少,但由于種种原因,各地在执行时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执行起来不够到位,致使许多民营企业对国家的相关扶持政策享受不到,之所以出现这些情况,某些职能部门有一定的责任。

(四)经营范围狭隘

民营企业发展至今,依然大多局限于第三产业,且又主要集中于流通和饮食等服务行业。另一方面,目前的民营企业主要属劳动密集型,而知识密集型民营企业不多。资金缺乏和技术条件的限制,民营企业中很少有涉及第一和第二产业。

三、民营企业发展对策

(一)建立新型的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

形成自己的组织制度和企业文化建设。企业管理的好坏关键在于机制的健全和实施,健全的机制可以使得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运行,减少企业在不确定问题上所花费的成本。要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综合运用多种与企业文化建设相匹配的激励手段,制订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客观公正、完备系统的评价考核机制,培养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思想

民营企业必须要尊重人才,平等待人,加强沟通,增进交流,在企业内部创造一个愉快、和谐的工作环境,要广招人才、留住人才。因此民营企业家应该着眼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培养的大问题,而把经营权下放给人才,给予他们足够的施展个人财智空间的舞台。同时,民营企业家还必须突破文化教育的束缚,提升自身的文化素质和修养,提高自己的人格魅力,以吸引有才华的人与其一道工作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设立统一的机构对全国民营企业进行管理, 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实现政府对民营企业的管理, 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发展环境,营造公正的法制环境。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宏观指导、负责制定民营企业发展规划、推动民营企业联合、扩大民营企业规模、提高民营企业的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改变过去对民营企业名目繁多的检查盘问的状况。通过有效的政策协调机构和机制,为民营企业在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创造、民主的宏观环境。

(四)加快建立民营企业社会化服务中介体系

发挥各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作用,鼓励各类中介机构为民营经济提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资金融通、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多方面的服务。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各行业协会、行业办,通过发布行业相关信息,引导行业内投资和经营活动,防止民营经济重复投资和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其次是政府引导。政府要引导民营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渐由家族式管理向现代企业管理方式转变,增强企业活力,发展中介组织,改进企业治理。

四、结语

民营企业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增添了活力。特别是最近几年来,很大部分民营企业已朝规模化、公司制方向发展。本文从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因素,如缺乏科学的组织与管理体系以及人才匮乏等方面入手,找到发展民营企业的对策是建立新型的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树立“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思想等。

参考文献:

[1] 陈蓓蓓.江苏民营企业海外上市后市表现实证分析.江南大学.2009.

[2] 王璠.民营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心理契约与离职倾向关系研究.中南大学.2008.

[3] 阎献晨.十五大以后关于民营经济的研究.中国青年报.2005.

[4] 李晓东,吴根新.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分析.商业研究.2004.

[5] 靳娟.民营企业人才流失现象研究.北京邮电大学报.2001.

[6] 管习会.政府应在发展民营经济上有所作为.发展论坛.2003.

9.民营-壮省民营经济的建议 篇九

刘冠凤

我省民营经济历经改革开放后30多年的发展已经进入发展成效突出的时期,目前我省个体工商户达215.7万户,私营企业达到63万户,从业人员2000多万人,驰名商标100件,省著名商标1800件,国际注册商标400件,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50%,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省最具生机与活力的经济群体和增长点,成为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富省经济、富民经济。一是有效解决就业。民营经济点多面广,遍布城乡,大多为劳动力密集型,能够安置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我省民营经济提供了全省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安排了80%的农村转移劳动力。二是加快农民致富。民营企业外联市场,内联千家万户,搞好一个企业,就可带动大批群众走上致富之路,农民现金收入中30%以上来自民营企业的劳动报酬。三是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民营企业帮助农村修建道路、水利、学校等民企帮村活动,促进了新农村建设。三是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一个企业发展了,就能带动与之相关联的产业如原材料、包装、运输的发展。特别是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更加紧密地贴近市场,根据市场的要求,来发展订单农业,带动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四是形成了新的增长点。一批民营企业发展了,就能形成梯队税源,逐步培植大的经济增长点。五是带动城市发展。民营企业的集中和发展,带动了城市人口增多和规模膨胀,促进城镇化发展,据统计,2010年比2000年城镇化水平提高了5.2%达到43.5%,发展水平和速度均创历史最高。

调查发现目前仍然存在一些制约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问题:

1.发展环境问题。一是准入难。尽管国家强调要逐步放宽投资领域,但一些部门、行业垄断和歧视性的准入政策仍然存在,如银行、保险、证券、通信、石化、电力等行业,民间企业一直难以进入。二是审批环节多。在投资、生产和经营诸方面,面临更多的前置审批,手续杂、关卡多、效率低,有些部门把职能变为谋取利益的手段。三是服务体系不健全。面向民营经济的培训、信息、咨询、技术服务、融资服务等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2、产业结构问题。存在“四多四少”,即小企业多,大中型企业少;个体工商户多,规模企业少;从事传统行业的多,从事新兴行业的少;一般劳动密集型企业多,技术、资金密集型企业少。据统计,2009年全国500强中江苏省占170家,我省仅占37家,私营企业户数是江苏的50.9%。

3、融资困难问题。主要是贷款担保难,抵押手续繁,资本市场形成的股票类、贷款类、债券类、基金类、项目融资类、财政支持类等六大融资方式,对民营经济开放的渠道不多,除了短期信贷以外,其他融资渠道对民营经济的开放度很低。据了解,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身积累和借贷,甚至有不少来自地下钱庄。

4、民企自身问题。一是企业竞争实力不够强。民营经济数量虽多,但有实力的企业少,外向型企业少,产业链短,产业配套能力差,未形成区域相对集中、竞争力强的产业群,75%的企业产品定位在生产 “大路货”产品,多数企业产品销售半径囿于本省市;二是道德风险问题。有些民营企业存在过度利用自然资源、生产污染产品等;三是治理结构老化。一些民营企业采取家族式管理,缺乏经营管理现代企业的知识和经验,经营理念、经营方式难于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需要。四是竟争和发展胆识不够强。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有小富即安,不思进取的思想,缺乏富而思进、迎难而上加快发展的进取意思,对企业缺乏战略规划和远理想,对自己缺乏严格要求,社会责任淡漠。这些问题不尽快解决,将影响着我省整体经济实现平稳较快的发展。近几年,省委、省政府对民营经济高度重视,去年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召开了全省发展民营经济大会,对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其政策的含金量与支持力度均超以往,我们应该抓住机遇,在把民营经济做大做强上狠下功夫,其建议如下:

1、放开投资领域准入限制。首先要按照中央要求,放开民营经济准入领域,真正做到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领域,在我省都要向民营资本开放,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提出准入条件的,都要向民营企业放宽;凡是对外资开放的投资领域,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

2、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一是,政府有关经济部门在土地、市场准入、技术援助、项目运作、人才开发等方面应提供便捷的服务;二是,发挥有关商会、协会组织的作用。为民营经济提供项目论证、财务、管理、培训和市场信息等方面的协调和服务。三是,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对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要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的宣传,让社会认识到民营经济不仅是一个“加快发展”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解决“民生之本”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从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民营经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人人为民营经济服务,人人参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四要 设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启动重奖重罚之举,对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三乱”行为坚决制止,不论涉及到谁都落实重罚措施,切实保护好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力促环境的改善。

3、拓宽民营经济融资渠道。一要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对一般投资项目的审批手续,对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允许发展的项目,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二要构建民营企业贷款担保机构组织体系,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建立互助资金和联保制度,通过企业入股、社会筹集和政府支持建立互助资金,发展以市场机制运作的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推动居民储蓄投向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三是疏通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要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改制直接融资,股份合作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企业制度的创新,它吸收了股份制与合作制的优点,更适合当前国内民营企业的具体情况。

4、加强民营企业的自身建设。统战部门、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工商联等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教育和引导民营企业者加强学习,树立义利兼顾的、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和为社会作贡献的责

10.北海民营经济发展及对策建议 篇十

据市工商局年报统计,截止20002年12月底,全市个体工商户发展到68760户、注册资金58268.9万元、从业人员174417人;私营企业704户、注册资金42557万元、从业人员12314人。我市个体工商户数居全省第6位,私营企业户数居全省第17位。市委办信息科对10县区调查统计,截止20002年12月底全市个体工商户数为95179户,私营企业户数为1999户(未包括在市工商局注册的私营企业),注册资金总额为116453.6万元,从业人员482306人。市工商联提供的情况是全市个体工商户为92690户,私营企业为1613家。市乡镇企业局统计资料显示,2002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总数为15.6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4.83万户,私营企业7054户。以上几组数字,县区上报的数字与市工商联掌握的情况比较接近。市工商局1998年底统计个体工商户总数为146750户,私营企业数为753户。即使挤掉县区上报数字中的一些“水分”,个体工商户数不可能在4年里减少5成以上。据分析,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实际开展了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和规模种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因未在工商部门注册,工商部门未予统计(他们统计的是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私营企业)。二是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不愿向上级个协、私协多交管理费(会费)少报了个体私营企业户数。据调查,上天梯非金属矿区有开采加工企业近300家,平桥区五里店非金属矿加工带有各类加工企业300多家,浉河区有私营企业450家,仅这三处私营企业集中地私营企业数即超过1000家。综合分析各方面情况,全市个体工商户应在10万户左右,私营企业在2000家以上。个体私营经济在振兴信阳经济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2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96亿元,占全市GDp的30.8%,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纳税总额为48858万元,占全市工商税收总量103277.3万元的47.3%。全市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吸纳就业人口近20万人,有28683名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经营。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规模不大,经济总量小。个体工商户户均注册资金8300元,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61.4万元。全市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不到1000家,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不到100家,投资在千万元以上的不到10家,上亿元的企业没有一个。2001年全市非公有制工业实现增加值29.1亿元,仅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38.4 %,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私营企业主要以商贸型为主,生产型和科技型企业偏少。据调查统计,全市个体私营经济从事商业批发零售、饮食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占83.2%,从事加工制造等第二产业的占14.8%,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占2%。三是经营业主科技文化素质总体偏低,创新能力差。全市个体私营企业主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总数的1.9%,高中文化程度占18.2%,初中文化程度占46.3%,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33.6%。四是多头管理,体制不顺。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的部门有工商局、乡镇企业局(非公有制经济委员会)、科技局(民营科技企业)、工商联,多个部门管理,“都管都不管”,对个体私营经济产业规划、政策研究、资金技术项目服务、创业指导等缺乏力度,经济指标统计口径不一,数字几套,不便政府决策。一个地方经济腾飞,是靠发展内源性经济还是发展外源性经济,无疑要取决于当地的区位条件、资源条件和经济环境。我市是一个内陆欠发达地区,不可能像广东、江苏、上海、山东等沿海地区那样靠吸引外资加快发展。在今后20年的战略机遇期内,我市如何增创新优势,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关键的一条,就是能不能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建议:(1)召开一个高规格的会议,出台一个含金量高的文件,表彰一批民营经济先进典型,形成一种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良好氛围。(2)优化“五个环境”,即以优化政策、政务、法制、市场、~环境为突破口,创造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有利条件。从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入手,带动整个发展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清除妨碍民营企业大发展的各种制度性和政策性障碍。一是创造有利于各种所有制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落实对民营企业的公平待遇。二是优化政务环境,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少添乱,多设路标少设路障,下大气力改进管理和服务水平。三是优化法制环境,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让民营经济的发展建立在个人对自身利益和财富积累的关心之上。四是优化市场环境,使绝大多数守法、规范经营的民营企业能够顺利成长。五是优化~环境,形成谁发展谁光荣,尊重民营企业家就是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3)重点支持“四类企业”,以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职工就业型和农产品加工型企业为重点,扶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是我市最有活力的企业,是我市经济振兴的希望所在。我市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有397家,从业人员3万人,2002年实现技工贸收入18亿元,创利税3.52亿元。可根据企业经营资产、营业收入、利税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等指标,重点扶持民营企业50强。(4)建立民营工业园区,发展族群经济。簇群经济是以某项专业产品为主导,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以某个城镇为聚集地,形成产业链和产业的聚集效应,创出名牌,催生出区域经济支柱。发展簇群经济已成为各地发展民营经济的主要模式,我市也有成功的典型。大量相关企业空间集聚,既竞争又合作,信息、技术、人才资源共享,产业配套,激发创新,成为区域经济长期增长和繁荣的源泉。有条件的县区、乡镇要建立工业园区,引导民营工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可依托平桥非金属矿加工经济群建立市级民营工业园区,同时抓好固始柳编经济群、淮滨造船块状经济群、潢川卜集花卉簇群、光山白雀茶叶经销簇群的培育,打造我市民营经济航母群。民营工业园区建设不仅仅是圈一块地、“几通一平”再建一些标准厂房,更重要的是要创新机制、创新环境、建立创业服务中心,真正为民营经济大发展搭建一个平台。(5)解决好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很多民营企业规模上不去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融资和技术研发问题。政府应当“为人们做那些他们想

做,但仅凭个人力量根本无法做到或做好的事情”。受现行金融政策的制约,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扩大规模和进行技术创新缺乏资金支持。市政府成立的信用担保中心仅有1000万元担保资本金,对渴望贷款担保的民营企业来讲是杯水车薪,建议尽快将担保金的规模扩大到1亿元以上。对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问题,可考虑在一些专业经济比较发达的城镇围绕某项产业的升级优化,组建技术研发中心,如非金属矿加工、柳编、茶叶加工、花卉苗木繁育等研发中心。研发中心可由政府投入一部分科技资金、按销售收入从企业提取部分研发费用、科研单位以技术入股组建,按市场化运作。(6)厘清概念,理顺管理体制。非公有制经济与民营经济是两个外延不同的概念,非公有制经济是从经济成分上划分的,除国有集体经济外的经济成分均属于非公有制经济,它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外商(含港澳台)投资经济及非国有、集体控股的股份制经济;民营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公民或劳动者个人所有,以雇佣劳动或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公民私人或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济类型,它包括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等。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突破口。为全面准确地掌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应对非公有制经济范围进行界定,责成一个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政策、产业规划、培训教育、协调服务、创业指导和经济指标统计进行归口管理,为市委政府决策和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当好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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