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024-08-15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共15篇)

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篇一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精选多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总则

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代表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 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组织

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有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才有效.召开职代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职权

第十条 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

和建议.第十一条 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第十二条 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总则

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单位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院长行使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审判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发展.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代表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组织

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有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才有效.召开职代会由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职权

第十条 听取企业关于方针,发展规划,计划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十一条 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第十二条 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二〇一四年五月十日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矿职工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发展煤矿经济,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煤矿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矿委的政治思想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矿总经理、矿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

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定期听取矿长的工作汇报,审议煤矿的经营方针、长远和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

二、审议通过矿委提出的企业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工资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评议、监督企业干部,并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对工作卓有成绩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奖励,包括晋级、提职,对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建议免职或降职;

四、职工代表大会对矿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问题时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矿委提出建议,也可以向上级工会报告。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七条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力的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八条 职工代表的产生,以车间、区队为单位,由职工代表相互推选产生。

第九条 职工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等组成,干部为职工代表的五分之一。

第十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两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中途如有职工代表离矿,则通过补选的办法,产生新的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

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矿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如开临时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五章 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

第十七条企业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主持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四、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人员的素质。

五、接受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注意事项

为健全和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职工代表应以班组、科室、工段、车间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集团公司职代会的职工代表应在包括公司内部、直属单位、分公司、子公司中选举产生。、职工代表中应包括职工、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中层以上企业管理人员不得高于20%;青年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集团公司和资本运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应由所辖

范围,按各层面人员比例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一般每三至五年改选一次,职工流动性较大的小型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每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任期未满,在企业内部调动工作,代表资格保留。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

大中型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代表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按一定比例由本单位自定,但最低不得少于30人组成;职工1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可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代会每届三至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大型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年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在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上由全体职工代表选举产生。其具体职责是:

1、主持召开大会,负责大会期间 的各项工作;

2、研究需要大会通过和表决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3、听取和综合各项职工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提案进行修改;

4、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

5、处理大会的其他重要事务。、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

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在职代会上提名,由职代会选举产生,人数一般为5-9名。其职责是:

1、平时,经常深入职工群众了解和听取关于本工作小组负责范围内的工作意见和要求;

2、会前,征集、汇总职工代表提案;

3、会中,上报大会提案,并做好大会交办的各项服务工作;

4、会后,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处理属本组织权限内的问题;

5、办理职代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6、按规定,向职代会报告工作。、职工代表团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人员一般由职工代表团长、是职工代表的企业党政负责人和职代会专门小组负责人等组成。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到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出席方可召开,占应出席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

三、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程序

1、制定选举方案。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设置状况,确定代表总数及名额分配办法,根据企业实际按班组、工段或分厂、车间划分各选区,制定选举办法。

2、宣传发动。企业工会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职代会的性质、意义、职权、任务以及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民主管理及职代

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把选举过程作为民主管理教育的过程,使职工充分认识选好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

3、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酝酿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

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各选区按分配名额,组织职工进行直接选举;一般采取无记名方式差额选举,也可用举手表决方式。

5、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是:是否享有政治权利的本企业职工;选举过程是否符合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当竞选行为。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

6、组成各代表团。职工代表选出后,按选举的行政隶属关系,组成代表团,选举产生代表团长。

2014年7月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事务所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务所党支部领导下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事务所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一、职工代表应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二、每年召开1~2次会议,每次大会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大会决议或选举应有半数以上的代表通过,方为有效。召开职代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听取、审议所长的工作报告。

讨论和通过事务所改革方案,职工奖惩条例、奖金分配方案、集体福利等有关事务所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审议通过事务所财务预算、决算,或重大经济决策等。

监督和评议事务所中层以上干部。

其它需要职代会讨论的重大活动。

四、职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需临时讨论的重要问题,可由党支部建议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并向下一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2.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篇二

一、突出三个强化, 增强自觉性

1.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述职报告制度能否认真实行, 活动能否顺利开展, 首先取决于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要把包括职工代表述职内容在内的民主管理知识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 把职工代表述职等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单位经营业绩考核, 努力营造民主氛围, 使领导干部更加关注和重视职工代表的成长和作用的发挥。

2.基层工会干部的干事意识。工会作为职代会日常工作机构和民主管理的组织者, 在职工代表述职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述职报告制度能否取得突破性进展, 关键取决于基层工会干部的工作态度。要克服部分基层工会干部中存在的“工作人员少、述职面积广、述职人员多、工作难度大”的畏难情绪, 可采取一对一重点帮扶和指导, 为他们提供模式参考, 并通过网络、报刊等多种传媒手段大力宣传成功单位的经验及取得的效果, 及时消除他们的顾虑, 帮助他们树立开展工作的信心。

3.职工代表的作为意识。职工代表是被评议的对象。他们的主动参与是述职报告制度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各级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 积极宣传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和开展述职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通过深入学习、宣传和发动, 使职工代表充分认识到参与述职报告制度是展示自己、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重要手段, 是使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进一步了解自己、认识自己、信任自己的重要渠道, 以此强化职工代表的作为意识, 激发职工代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二、规范述职内容, 增强可操作性

1.规范代表述职内容。代表述职主要从八个方面进行:参加职工代表大会, 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作用发挥情况;关心企业改革发展, 在提案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联系群众, 积极调查研究, 征求、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和要求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成效;参与代表巡视检查、专门委员会及其他管理机构组织的活动中所做的工作;传达贯彻职代会精神, 做好职代会交给的任务方面所做的工作;宣传民主管理、矿 (厂) 务公开和集体合同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经验和体会;自身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最后作出承诺并提出倡议。

2.规范车间级职工代表述职内容。考虑一线职工代表素质差异及现场实际状况, 各基层单位可为车间职工代表提供述职模板。述职模板通常采用表格和问答两种形式, 职工代表只需按表格要求和问答题内容对应填写自己的履职情况即可, 操作简单, 方便易行, 可以有效解决有的代表不愿写、不会写、不知道怎么写述职报告的难题。三是规范新当选职工代表述职内容。对换届职工代表或新补选的职工代表, 由于履职时间比较短, 着重谈当选职工代表后的感受以及今后如何发挥职工代表作用的打算。

三、采取灵活方式, 增强有效性

1.述职范围分级进行。矿 (厂) 级职工代表原则上在矿 (厂) 职工 (代表) 大会上述职, 区队级职工代表在车间职工 (代表) 大会上述职;还可结合实际情况, 召开专题述职大会进行述职。领导干部是职工代表的, 在向职代会作年度述职时, 报告其履行职工代表职责的有关内容, 不再专门述职。

2.述职形式因地制宜。针对基层单位抽调人员困难、会议时间短、任务重的实际情况, 各单位因时因人而异开展述职报告制度。会议时间比较紧的, 职工代表采取书面述职形式, 并提前下发书面述职报告, 给职工群众充分审议的时间, 保证述职评议效果;时间充裕的, 采取口头述职。换届时职工代表因履职时间短, 可每人述职, 也可由所在选区被评议的职工代表中推选一名代表作典型发言, 所有被评议的职工代表在述职报告上签字认可, 共同接受评议。

四、细化述职措施, 增强制度性

1.实行互动沟通。为了使职工对职工代表的评议更加客观、公正、全面、准确, 各级工会可把被评议职工代表的相关资料及联系电话, 通过局域网等形式进行公示, 方便职工群众的监督, 加深选区职工对职工代表的了解。

2.搞好群众测评。职工代表坚持每年一次向所在选区职工述职。选区职工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格次对职工代表进行无记名评定表决。评议结果在职工 (代表) 大会上直接公布。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 改进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工会, 并在下一次职工 (代表) 大会上报告整改情况, 接受审议。对连续两年满意率在95%以上的, 评为优秀职工代表;对连续两年基本满意率低于70%的职工代表, 劝其自动辞去代表职务。

3.总结经验, 树立、推广先进典型, 加强工作指导。在对职工代表进行评议的基础上, 组织职工开展评选最佳述职报告制度;评选最佳提案活动;请职工代表介绍当好代表的经验;组织职工代表外出参观学习。同时, 对评选出来的优秀职工代表进行表彰奖励, 激励职工代表主人翁责任感和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4.纳入刚性考核。把职工代表述职报告制度工作纳入基层单位经营业绩考核、民主管理、矿务公开考核和工会重点工作考核, 并将其作为工会评先的重要条件。

五、实行职工代表述职制度的“四个有利于”

1.有利于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开展职工代表述职活动, 可以增强职工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能力, 提升企业民主管理水平。形成企业上下共谋发展、共建共享和谐企业的良好局面。

2.有利于提升职工代表的整体素质。代表述职评议的过程, 也是代表接受法律教育、职责教育和宗旨教育, 增强代表使命意识和荣辱意识的过程。有利于激发职工代表努力学习, 提高素质, 与时俱进, 自觉履职, 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3.有利于对职工代表行为的有效监督。职工代表述职活动的开展, 可改变过去职工代表只监督别人、自己无人监督的局面, 使职工代表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 时刻提醒自己作为职工代表该做些什么?该怎么去做?如何做得更好?对职工代表的行为起到自我约束和外在制约的双重功效, 改变过去职工代表在群众心目中的“会前握握手、会中举举手、会后挥挥手”的“三手”形象。

3.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篇三

【关键词】《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高校工会 对策

早在1985年,教育部就颁布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至今已经实施了20多年,对高校工会建设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推进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教育部于2011年发布了第32号令,颁布并实施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实施,要求高校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要从思想的高度上加以认识,并在3年的实施进程中获得成效。

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对高校管理所发挥的作用

高校教代会的工作职权在于,对高校的管理工作进行参与并实施监督,做到参与管理却不替代,监督管理却不执行决策权。高校的民主建设要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就要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强化民主建设,并通过教代会方面的工作,结合民主评议,使高校环境充满浓厚的文化气息,由此而对整个社会的政治民主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是纲领性文件,高校在明确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活动的同时,还要赋予其监督的权力,并将各项工作推向法制化轨道。高校工会在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内容进行细化的同时,还要将与高校实际相关的内容向教职工传递,以使教职工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适用范围进行明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不仅强调了教职工有权力了解学校的建设情况和发展情况,还具有参与相关活动、表达思想的权利,确保高校的改革措施得以顺利进行,而且规定了教职工有对重点问题提出建议、依法履行监督权力和保护权利的责任。可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对高校的民主管理工作不仅发挥着指导作用,还保障了教职工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有效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对策思考

(一)明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指导方向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是以教育部令的形式颁布的,具有法律效用,对高校的民主管理起到强制监督的作用。高校在执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同时,还要根据高校运行的实际情况,在职工代表大会建设上行使一定的自主权。比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对在校教师和职工的人数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高校就可以行使自主决策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对高校的工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在具体实施中,为高校的民主管理工作明确了方向。

(二)深刻领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精神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作为对高校民主建设顺利开展的指导思想,规范了现代高校工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即真正意义上实现高校教职员工当家作主。工会作为基层教职工与管理层的桥梁,能够及时将教职工的思想传递给领导层,以使学校领导具有针对性地展开工作,实现校务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高校领导要将教代会制度作为谋求学校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并在充分认识和领悟内中含义的同时,认真贯彻到高校管理工作中,以促进高校和谐稳定地发展。

(三)强化工会工作人员的执行能力

履行教代会制度的主体是教代会的代表,他们对高校的各项管理工作具有监督的权力。教代会的执行机构是高校工会,包括教代会的会议召开之前、会议过程中所产生文件,会议之后的各项协调工作以及会议提案的落实情况等等,都由工会的工作人员来完成。为了确保相关工作能够高质量完成,高校工会的工作人员要接受相应的培训,提升工会工作人员的执行能力,以使高校教职工能够更好地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职能,促进高校稳定发展。

三、结论

综上所述,高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的工作机构,要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内容落实到位,认真学习和领悟其中的指导精神,积极主动地帮助学校领导做好管理工作。《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是对高校党政工作质量进行衡量的重要标志,对高校的和谐稳定发展起到了助推器作用。

【参考文献】

[1]冯世勇.民主建设的奠基石 科学发展的助推器——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J].中国教工,2012(03):22-24.

[2]杨明均,曾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实施情况的调查与思考[J].人文法制,2013(04):1.

[3]李豪杰,张晓亮.教代会制度的失灵以及对策探索[J].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學院学报),2011(02):44-45.

[4]张小宏.做好教代会工作推动高校民主管理[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1,25(03):34-37.

[5]刘爱兰.现代大学制度架构下教代会的地位和作用[J].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16(03):23-26.

4.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篇四

2、讨论决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工资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方案和事项。

3、讨论通过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4、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评议和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6、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教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 校长室及所辖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议和决定的实施,处理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完成各项任务,尊重和支持以校长为首的行政干部团队行使职权,维护其管理权威。

第二章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 至5 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当选须获选举工会小组会员的过半数同意。凡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0 ―20% 之间,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 以上。行政干部的代表名额分配到有关工会小组,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5.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工会法》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结合我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行使库主任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 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党支部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库领导班子执行和实施企业的决定和行使库主任对企业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控制权,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 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 权

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结合库务公开制度(试行),听取和讨论企业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听取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有关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及主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讨论决定企业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及重大集体福利事项;

4、评议监督企业级领导成员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对他们的奖惩提出建议。

第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库主任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工会委员会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九条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 职工代表的产生

1、以科室为单位,由职工提名并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代表,其当选的票数需为小组成员半数以上,选举结果报企业工会批准。

2、企业领导、工会主席,需参加各科室选举才能成为正式代表。

3、职工代表调离原选举单位,不再保留代表资格,由原选举单位另行补选。代表资格不再保留。

4、职工代表按科室组成代表小组,推选代表组长一名。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人数占企业职工总人数的7%,职工代表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员工,其中工人代表占职工代表总数的25%左右,女职工和青年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监督,代表不称职时,原选举单位职工有权依照规定予以撤换,但必须经原单位职工过半数通过,并报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保守总公司、分公司、直属库秘密。

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熟悉生产业务工作,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群众威信。

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实事求是反映职工群众的正确意见。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4、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思想、道德觉悟、技术水平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

题,由企业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或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凡参加会议成员均享表决权。

第十九条 职代表大会下设三个专门小组:提案审查小组、生产经营管理检查小组、生活福利检查小组。专门小组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一)提案审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的任务是:

1、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征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归类综合、审查,把合理可行或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正式提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所有提案一经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立案后,交办公室处理。本小组要定期进行检查落实,并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二)生产经营检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的任务是:

1、检查、督促生产行政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并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2、审议行政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搞好文明生产,及时反映职工对生产经营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生活福利检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的任

务是:

1、审议行政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

2、检查督促生活福利部门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3、检查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饭堂、宿舍管理、环境卫生、文明生产工作。

4、研究讨论集体福利基金的使用,提出建议和意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5、及时反映职工对生活福利工作方面的要求和意见,对提得合理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或不合理的,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解释工作。

专门小组进行活动需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但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第二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活动1次以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企业工会。

6.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制度 篇六

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制度,是企业为保证职代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而

制定出来的职代会各方面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程序。包括会议制度、提案审查制度、专门小组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职工代表活动制度、民-主管理制度。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公司各项工作不断健康、有序的开展。

第一章职工代表的产生

第三条:依法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7.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篇七

本刊讯近日,四川铁通召开二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62名职工代表和7名列席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郑洪方作的《深化协同促进融合开拓具有川分特色的二次转型之路》行政工作报告和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刘晓钢作的《凝心聚力增活力展示作为促发展为公司持续健康和谐发展而努力奋斗》的职代会工作报告。大会还认真审议通过了财务、提案等有关报告,评议了铁通四川分公司领导干部,签订了《集体合同》。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积极参政议政,取得了圆满的成功。(陈文秀)

8.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篇八

会上,场长、党委书记马书跃做了题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 为建设美丽和谐新农场而努力奋斗》的报告。马书跃指出,2013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企业发展、职工增收和示范作用增强”为目标,以发展现代农业和危房改造为重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努力改善发展和居住环境,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土地安全,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济和社会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简要总结了我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60年风雨历程和近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同时也科学分析了我场目前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随后,马书跃对农场2014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进行了阐述: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混合型经济”为改革方向,以“强场富民”为目标,以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支撑,以加强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为重点,狠抓落实,强力推进,切实把我场建设成“生活安宁、生产安全、职工安居、社会安定”的和谐农场。

通过分代表团审议讨论,下午2时大会一致认为《报告》符合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符合我场的实际,是一个求真、务实、严谨、催人奋进的报告,通过了《场长工作报告》,圆满地完成了本次职代会的各项议程。

随后,在召开的表先大会上,场领导对2013年涌现出来的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及“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典型户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荣誉证书。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大会号召全体党员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在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认清新形势、正视新困难、把握新机遇,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为实现“强场富民”和建设美丽和谐新农场而努力奋斗!

(作者单位:郑州市黄河农场)

9.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医院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和《全国总工会、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职工代表大会规则》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医院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院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我院在领会、落实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职代会制度,保障与发挥职代会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职工代表大会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主要任务:参与单位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医院领导干部。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

基本规则:

(一)职工代表每届任期一般与同级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每届三至五年。

(二)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2次,每次会议必须有职工代表2/3以上出席方为有效;

(三)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代表过半数赞成票为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议案的表决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四)职工代表大会依法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案具有法律效力,如需修改,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按规定程序重新审议表决;

(五)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遇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时,经行政、工会或1/3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章 职工代表

第五条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职职工,合同制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必须有较高的主人翁责任感,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第六条

职工代表的选举,一般以部门(科室)为单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比例结构,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七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换届改选时,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

职工代表人数为职工总数的7%。

第九条

职工代表应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医务(医技)人员占60%;中层管理干部、党政工领导干部占20%;其他人员占20%。专家教授、青年职工、合同制职工和女职工占适当比例。院级党政工领导干部一般应是职工代表,名额可分配至相关部门(科室)通过选举产生。

第十条

职工代表按部门(科室)组成代表团(组),民主推选团(组)长。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参加对行政领导干部评议、质询的权利;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的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院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新建或换届,应成立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其成员由工会委员会提出。它的任务是:

(一)审查代表是否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职职工;

(二)审查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民主程序;

(三)审查代表比例结构是否符合规定;

(四)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结果。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调离本单位或退休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由原选区补选缺额代表。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调离本部门,代表资格有效,由原选区补选缺额代表。

第十六条

原选区有权撤换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形的职工代表:

(一)因违法乱纪受到处分的;

(二)经常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严重失职的;

(三)因长期病假或事假、出国、脱产学习等情况,不能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各项活动和履行代表义务的;

(四)不能履行代表义务,失去原选区职工信任的。

由于上述原因,经原选区1/3以上职工以提案的形式提出撤换要求,并陈述理由。经工会调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反馈原选区。按民主程序作出撤换决议,补选缺额代表,并将撤换代表的决定报告提交工会和代表团(组)备案。

第十七条

根据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可邀请列席代表(一般指因名额限制而未能当选代表的中层以上管理干部,人数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20%)出席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开(闭)幕式,可邀请本单位老领导和老专家等作为特邀代表出席。列席代表、特邀代表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无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一般每年培训1次,培训以专题培训与普及培训相结合。内容包括: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民主管理(职代会)必备知识;熟悉医院管理相关知识。

第三章 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

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一般应分为组织筹备、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四个阶段。

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应以增强卫生事业活力、促进医学技术进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中心,在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针对本单位改革转制、经营管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劳动条件。职工素质教育、民主评议干部、重要规章制度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内部事务管理的重大事项来确定。确定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的程序如下:

(一)党政工联席会议提出中心议题的议案;

(二)工会广泛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

(三)工会与行政沟通,进行协商;

(四)提请医院党委讨论。

第二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内容,应结合医院发展整体思路和围绕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来征集。(具体细则见职代会代表提案制度)

第二十二条

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选举大会主席团,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和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提出会议中心议题、议程和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的建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会议中心议题和议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成员的建议名单,决定大会其它有关事项。第二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报告,组织审议,依法表决,形成决议。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分为三个阶段:

(一)职工代表大会开幕式程序如下:

1.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大会执行主席报告职工代表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确定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2.行政主要领导人作工作报告;行政分管领导人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专题议案的报告。

3.工会或行政作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提案反馈等情况的报告。

(二)组织职工代表审议的程序如下: 1.职工代表团(组)分组审议;

2.职工代表大会秘书处汇总整理各代表小组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修给意见转交行政有关部门。

(三)职工代表大会闭幕式程序如下:

1.各项议案的修正情况,分别向主席团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作说明; 2.确认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职代会主席团会议或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处理的有关问题的决定; 3.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结果的报告;

4.进行大会决议、议案或决定的表决;5.大会总结。

第二十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各部门(科室)应及时组织传达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研究制定贯彻实施计划,动员职工完成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工会应适时组织职工代表开展其它形式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活动。

第四章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审议建议权;

(二)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三)对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权;

(四)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和奖惩建议权;

(五)对行政领导人的民主推荐或选举权;(六)其它需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

审议建议权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凡适及医院的经营方向、资产运作、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等重大经营决策,工作计划与总结、职工培训计划和医疗、预防教育、科研、产业、学科人才梯队建设等重大事项,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和公积金、保险金的交缴情况。对事关重大投资项目、巨额资金使用、单位迁移、转制等决策的可行性方案,应形成单项报告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

审查同意或否决权的内容,一般应包括:经济责任制方案,劳动人事、工资制度的改革调整方案,内部分配方案,职工奖惩办法,劳动保护措施,重要规章制度,以及下属单位和内设机构改革转制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等。

第二十八条

审议决定权的内容,一般应包括: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补贴方案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行使以上三项权利的基本工作程序如下:

(一)行政提出重大决策的目标、措施和依据的书面方案;

(二)将方案提前7天发给职工代表听取意见,必要时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工作小组作可行性论证;

(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分组进行审议,汇总职工代表审议的意见,向行政领导人反馈,修正方案;

(四)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方案形成决议或作出决定;

(五)对重大决策方案实行预告制,经职代会主席团或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审议,可作3~6个月的试行,视试行情况再作修正,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第二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应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实施,每年进行1次。评议的主要对象、内容、等次、工作程序按北京市卫生局党组民主评议干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对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和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可提出奖惩的建议。

第五章 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机构

第三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设主席团。主席团成员必须是职工代表,由医务人员、中层管理干部、党政工领导干部(一般掌握在职工代表的10-12%,单数)组成,其中党政领导干部不超过半数,由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团团长会议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职责如下:

(一)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二)听取和综合各代表组对各项议案审议的意见;

(三)研究大会议案中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四)处理大会期间有关民主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三十一条

职代会主席团实行常任制,设秘书长一人,民主选举产生,一般由院工会主席担任。

第三十二条

根据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可设民主评议干部组、职工生活福利组、代表提案组、劳动争议调解组等。各专门小组成员三至五人。行政业务部门的负责人,不担任对口的专门小组的组长。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受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专门工作小组的成员,一般在职工代表中提名产生,也可聘请部分熟悉相关业务的职工参加。专门小组进行活动需要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待遇。

第三十三条

专门工作小组任务是:

(一)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征集提案,做好审议议案的准备工作;

(二)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会同行政有关部门与职工密切联系,开展调查研究和巡视检查;

(三)对大会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督促检查;

(四)办理职工代表大会授权的有关事项。

第三十四条

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或遇特殊情况,可由工会召集职代会主席团或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和临时处理某些重要事项。职代会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包括:工会委员会成员、职工代表团团长、职代会主席团成员及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召开职代会主席团会议或职代会联席会议的工作程序是:

(一)工会根据讨论议题组织有关方面形成书面议案,发至相关成员;或邀请提交方案相关负责人会议期间向主席团或联席会议成员说明具体情况;

(二)召集主席团或联席会议,经过质询、讨论等民主程序审议相关议案;

(三)通过表决结果形成书面处理意见,提交可行性方案或决议;

(四)遇不能达成的议案可申请提交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确认。第六章 院务公开

第三十五条

医院内部事务管理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实行公开。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职代会主席团会议或职代会联席会议等,也可通过院务会、职工代表座谈会或设置“公开栏”等其它形式,进行公开。

第三十六条

院务公开要重点突出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内部分配方案、职工福利费使用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交纳情况等职工群众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的公开;医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医院的经营方向、改革转制、医院内部机构设置等重大决策的公开。第三十七条

部门工会(工会小组)实行民主管理沟通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

第七章 职工代表大会与党政工组织

第三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要与党政工组织密切合作,齐抓共管,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通过民主管理的渠道落到实处。

第三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向党委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计划、中心议题和议程;

(二)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各项文件;

(三)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各项活动安排;

(四)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民主管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五)民主管理日常监督检查中遇到的重要事项。

第四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支持和督促行政依法行使职权:

(一)认真听取和审议行政提出的各项决策方案,一经通过,应组织和动员职工认真贯彻执行;

(二)支持行政的业务工作指挥权,教育职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医疗活动有序进行;

(三)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客观公正地对领导干部作出评价;

(四)围绕医院发展目标,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和献计献策活动,支持行政实现岗位任期目标;

(五)开展协商恳谈活动,争取行政对职代会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正确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督促行政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的实施和提案的处理,接受职工代表对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督导和检查。

第四十一条 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

(一)向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知识,提高主人翁意识,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二)组织民主选举职工代表,提出大会中心议题、议程的建议,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三)发动群众,广泛征集提案;

(四)提出大会主席团、专门工作小组成员的建议名单;

(五)做好大会期间的各项组织工作和大会秘书处工作;

(六)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宣传大会决议,组织传达大会精神,协助和督促行政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召集职代会主席团或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等;

(七)建立与职工的联系制度,组织职工代表对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开展其它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动;

(八)反映职工代表和群众的意见、要求与建议;

(九)制订职工代表培训计划,定期培训职工代表,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

(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文书档案。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则经职代会通过后执行

第四十三条

10.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篇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教代会),使教职工代表在审议并通过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发展重大作用。

第三条 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机构。

第四条 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党政和教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六条 教代会在本校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则、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聘任制实施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基本规定制度,由园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对于学校各级领导可以进行表扬、批评、推荐。

(五)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监督办理。

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尊重和支持园长行使职权,维护园长的指挥权威。园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幼儿园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 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构成,应即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又体现以教学、科研人员为主的原则,其中教师(包括教学、科研辅助人员)代表一般不少于百分之六十。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受原选举单位教职工监督。对不适宜继续做代表者,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民主程序予以撤换。教职工代表离休、退休后,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原选举单位应按民主程序补选代表。选举教职工代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参加人数的半数以上时,选举结果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条件

(一)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政治热情。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谋私立。

(二)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工作认真负责,能出色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任务。

(三)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决策能力,能正确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提出提案和方案、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对学校工作有讨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干部有评议、监督的权利。

(四)有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利。

(五)有对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四)模范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五条 教代会主席团成员

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查同意,由教代

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3—5人,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的大会。

教代会根据每次会议的需要,邀请有关人员作为特邀代表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学校中层党、政、工主负责人等。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不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筹备及有关工作。

第十七条 教代会每三年一届,定期开会,一般每学年至少开二次。每次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的表决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召集代表团长会议说明原因,征求代表意见,取得多数同意方可推迟。遇有重大问题,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代表会议。

第十八条 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提请大会通过。

第十九条 教代会的决议应得到认真贯彻,代表提案应得到及时处理。落实、处理的情况,应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教代会的工作情况应向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条 教代会根据需要设立提案工作委员会,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

主要职责是:

1、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报告,提出建议。

2、检查、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落实提案的情况,必须时可以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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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不同制度下职工薪酬核算的异同 篇十一

关键词:职工薪酬核算;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公布了一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新的标准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财务报告准则开始逐渐与国际化接轨。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规范的资本市场和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也会在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下得到完善和发展。新的会计核算体系的建立和实行对我国发展对外经济,进一步实行走出去战略,反战经济有重要的推动意义。财政部最新发布的职工薪酬准则从广义的角度规范了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计量以及薪酬信息的披露。之前的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主要是通过《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有关规定,而新的会计核算准则则对薪酬核算有了新的,明确的规定。本文将具体探讨新准则与原会计制度的一些核算差异。理,主要通过《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规范。

一、企业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以及内容

1、 纳入核算的职工范围

新的《职工薪酬准则》所指的职工范围比较宽泛。这包括与企业订立了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全职、非全职人员,当然也包括临时工有企业任命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理事会成员。在企业的计划或者控制下,虽然没有正式的任命但是那些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在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内。

2、职工薪酬涵盖的内容

(1)职工的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国家统计局明确规定在核算职工的薪酬时,工资的薪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额外的增收节支报酬。 (2)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待遇如何是衡量职工薪酬水平的重要标准。在我国很多企业依然没有施行主副分离,很多企业仍在内部设有医务室、职工浴所、理发室以及托儿所等集体福利机构,这些都属于职工的福利。职工的困难补助、赴外地就医的费用也在此范围之内。 (3)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是由公家、企业、个人共同支付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些保险都是以商业保险的形式购买的,而为此付出的费用也属于职工薪酬,应当作为职工的薪酬进行确认和计量。 (4)住房公转金。是企业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交存的住房公积金。但是在目前很多公司不能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这是不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现在很多企业都会有自己的娱乐活动和场所,也会有很多的教育培训活动,这些都有益于改善职工的文化和生活,提高职工的专业化水平和业务素质,而这部分的支出就是工会经费和职工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非货币性福利主要是指公司发放给职工的商品,或者把自己的产品发放给职工。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职工在离职或者因为企业改制、重组时必须给付给职工一定的货币补偿,以鼓励和着促使职工接受辞职。 (8)其他。是指除上述薪酬以外的其他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薪酬,如企业提供给职工以权益形式结算的认股权、以现金形式结算但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现金股票增值权。

二、 新旧制度下职工薪酬核算的主要差异

统计局最新发布的职工薪酬核算与旧的有很大的不同,这些不同主要体现在主要的几个方面,一方面新的职工薪酬核算机制完善了企业人工成本的范围,明确了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准则;另一方面,职工的福利费用计提情况、辞退福利的处理情况 、以及应付职工薪酬的信息披露等。

1、完善了企业人工成本的范围

之前的会计薪酬核算制度只要是受《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企业会计制度中缺少对职工薪酬的完善的概念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对人工成本没有完整的核算,有些时候甚至会存在不准确的情况,核算分散。缺少完整统一的职工薪酬概念,对企业人工成本的核算不完整、不准确,较分散。新的会计核算准则则从更多的角度和方位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内容,凡是职工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或者提供服务的都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货币性福利、非货币性福利都应该按照新的薪酬核算准则计入职工的薪酬,这是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2、 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准则在新的薪酬核算准则中有了明确的规定。如果职工再为企业工作或者提供服务的期间辞退时,除非是公司已经根据劳动合同对职工进行了相关补偿,企业还是应该根据真正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人员,将他们的薪酬计入公司账务中,并同时确认为当期损益,确认为公司的负债。同时。公司为企业提供的各项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应该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计提,以此来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

3、各项福利费用应该得到保证并且辞退福利应该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处理。如果企业提前辞退了职工,就必须按照劳动关系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在新的会计核算准则中规定,职工的各项保险费例如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等还有住房公积金等。企业应该在职工在职期间按照一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之前,国家并没有对薪酬计提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计提的基础和计提的比例也并没有明确说明。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企业发展历史上的经验数据来对企业职工薪酬的计提比例或者预计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当一个职工再被企业辞退时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员工被辞退也就不能为企业再提供经济利益,因此,因为辞退员工而做出的补偿和支出应该计入公司的费用中。

准则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当期计入费用。

4、职工薪酬的信息披露得到完善。新的薪酬核算制度中,职工薪酬信息的披露原则得到统一,同时披露的内容和范围也有了明显的规定。(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商学院)

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11.

12.高校职工医疗制度改革初探 篇十二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要调控手段, 而医疗保险又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 科学、合理的医疗保险制度能够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并积极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想要切实保障患者的健康利益, 满足其医疗需求, 并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不断健全革新现行的医疗运行模式势在必行。在医保制度改革的推进中, 医保新政策的出台, 各种阻力矛盾不断涌现。 如何应对这些全新挑战, 克服障碍关系到高等院校医改政策落实推进等现实问题。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与经验, 对医保管理制度进行探究。

一、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推进医疗制度改革难度大

改革势必遭遇阻力, 实现医疗制度的改革从来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之前, “公费医疗”政策早已根深蒂固, 医疗体制弊病显著, “一人公费、全家享受”“小病大治”现象普遍存在, 这无疑是对国家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 导致国家财政重负不堪。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国家进行医疗改革势在必行。然而, 我国人口基数大、增长快、老龄化日益严重等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医疗保险制度的供需矛盾。欲颠覆传统医疗保险制度, 实施医疗制度改革困难重重。

(二) 管理医疗机构难度大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载体是医疗机构, 它是医保政策执行和医疗费用控制的中心。切实有效地加强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管理工作, 才可以制止不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 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进而保障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医疗保险机构跨越到卫生行业的医疗机构全新管理机制中去, 对医疗行为实现及时有效的监管。既保证医疗保险政策的执行的规范性, 又要保障覆盖范围的时效性。在此过程中, 医改机制的推进, 会使医务人员收入受限, 对政策学习心生抵触。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险政策的抵触或生疏, 一定程度上参保人员的福利得不到保障, 激化矛盾, 从而影响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进程。

(三) 医疗保险体系不完善

传统的公费医疗制度, 职工无须缴费, 按需即可享受单位报销。而医改环境下, 个人与单位都须缴付医疗保险资金, 并构成个人账户和统筹资金两部分。个人和单位缴费随着物价和医疗环境变化而波动。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调整机制, 各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秉承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规定了医疗保险支付类别、报销比例、大病理赔限额, 然而支付类别范围狭窄、报销比例偏低、最高限额不足以支付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和类别限制, 无法满足广大经济水平迥异的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 医疗开支与医疗服务质量的矛盾日益突出。

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希望为职工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险服务质量, 而效益较差的企业则连基本的医疗保险费用也难以缴纳。我国人口基数大、增长快、老龄化日益严重等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医疗保险制度的供需矛盾。医疗开支日益庞大, 使企业和政府不堪重负。 医疗保险的体系不完善, 如何既保障人员的福利, 又兼顾企业和政府财政负担, 将是医疗保险改革的方向。

(四) 职工参保率低、弱势群体参保难

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的保障制度, 并使之覆盖到城镇所有劳动者。

保险法规定, 为保障职工的基本权利, 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该参加医疗保险。然而, 现实并非如此。不少企业单位凭借各种借口与途径推诿责任, 医疗制度并未真正落实到不小比例的职工身上。他们依旧是医疗保障对象的边缘人物。一是个体户或私营企业谎称经营不佳企业亏损, 借口拒绝参保;二是失业人员拒绝参保, 生活维持艰难, 无法缴纳高额保险费;三是个别单位善于钻营, 利用劳工法律意识淡薄, 为一己私利节省开支不参保。

弱势群体主要指以下几类人群。一是经济不景气企业的职工。 企业效益不佳, 职工有待享受应有的医疗权益;二是低保对象,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还未覆盖到城市低保对象的范围。这部分群体本身没有收入, 勉强维持生计。一旦患病, 高昂的医疗开支让这些低收入人群、体弱多病者也难以承受。

(五) 医疗保险制度立法跟医疗行业的发展不同步

中央与地方对医疗保险费用的征缴、支付等管理至今尚未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目前的规定多以行政性政策为主, 极不规范合理, 立法层次偏低, 不具备法律权威, 这种形式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很难满足快速发展的医疗需求。

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措施

(一) 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

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 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为积极有效地推动我国医保事业的发展, 政府可采取下列途径, 筹集资金。

1.发展多层次的缴费模式。一是针对应参保的政府拨款的企事业单位, 可采取强制性缴纳措施督促缴费;二是针对私营企业、 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 鼓励当地政府适当政策倾斜, 支持其构建灵活的缴费模式, 提升其参保积极性。

2.加大政府财政投放力度。针对濒临或已破产的国有企业, 政府可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转让国有资产和破产清算等行为, 政府财政投放力度鼓励资金投放到医疗保险基金当中, 及时填补医保基金缺口, 切实保障职工医疗权益。

3.发行医疗保险的短期债券。医疗管理机构利用积累基金进行投资升值。有效利用社会闲散资金, 推动我国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 以拉动内需, 进而推动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确保医保资金收益及资金链的稳定增长, 摈弃风险投资, 科学合理投资。

(二) 加强沟通协助、理顺供需保三方关系

合理调整医保体系中供需保三方矛盾, 医保患者作为需方希望付出最少费用得到最优质服务质量, 受到素质觉悟的限制, 可能突破道德底线, “搭顺车”“冒名顶替”现象层出不穷。医疗机构为保方提倡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超支不补”的原则, 采取多种控制手段, 医疗活动过程中, 医保费用由医疗机构垫付, 保方依据年终考核方案拨付医疗费用, 最终达到挟制医疗机构的供方;供方存在医疗滥用药物、重复开药等。为避免医患矛盾激化, 医务人员须正确领会医保政策, 及时调整医疗运行模式, 保障医保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供需保三方应明确自身的义务责任, 建立合理健康相互制约关系, 以防逾越医疗制度的漏洞。

(三) 政府政策的倾斜与扶植

保障制度的目标是使之覆盖到城镇所有劳动者。然而个别因为企业效益不佳, 影响职工享受医保权益。困难职工不堪重负, 若让其免费参保, 一旦有失公允, 势必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地方政府尝试多种形式的改革方案, 但并不奏效。弱势群体平等享有医疗保险制度, 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所在。

(四) 从法律角度完善医保制度

中央与地方对医疗保险费用的征缴、支付等管理至今尚未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目前的规定极不规范合理, 并不具备法律的权威, 因此, 健全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员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势在必行。在立法过程中, 应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 明确立法范畴、划定立法内容, 保障参保人员的平等权益。

三、结语

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老百姓就医看病提供健康保障。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革新与进步, 医疗政策的有效实施, 对人民群众和国家社会至关重要。只有医疗保险制度有效实施, 人们群众的健康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老百姓安居乐业, 才能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参考文献

[1]谭有土.社会保障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7.

[2]多吉才让.新时期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95.

13.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篇十三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享有以下权利: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聘任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审议学校及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

3. 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4. 校长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5.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协助校长及行政系统开展工作。

6. 教职工代表一般以教研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其中教师代表占60%以上女职工代表应按学校人数比例分配,少数民族代表要有一定比例。

7. 教职工代表任期一般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8.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为一届,一般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代表大会,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9.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10.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经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14.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篇十四

1、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

2、提出教代会议题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3、主持教职工代表组长、提案小组组长联席会议。

4、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代表素质。

5、组织学校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上级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教代会正确行使合法权利的责任。

15.职工副班制度的探索与思考 篇十五

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研究

加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强化现代职工素质, 始终是党在国有企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 金陵石化立足企业实际, 从职工的思想状况出发,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现代职工教育的有效途径, 通过副班制度, 力求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到班组人头, 做到职工的心窝里。

一、职工副班制度的探索

在新形势下, 造就和培养一支有文化、有知识的新型职工队伍显得尤为迫切。金陵石化党委注意研究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创新形式破解职工思想教育的难题。

1、开展基层职工思想调查活动, 把握职工思想脉搏

为有的放矢、有针对性的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 公司每两年开展一次职工思想状况大调查活动, 每次走访群众上千人次, 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100多个, 发放调查问卷6500份, 经过汇总、梳理、分析, 大体掌握了职工思想状况。为开展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打好了基础。

2、适应形势、以人为本, 积极探索职工教育的新路子

近年来, 有些基层单位思想工作不到位, 有些基层干部对开展职工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有的干部说:“大道理一框、不如大团结一张”。企业个别单位思想政治教育呈逐级弱化趋势。

公司党委认为前几年的职工教育工作, 没有把握住企业和职工的脉搏, 没有抓住职工“兴奋点”, 教育内容与企业的现实情况和职工的现实思想不合拍。在反思的基础上, 公司认真开展理性思考,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职工教育工作的新途径。精心设计了以职工副班为载体的教育形式, 紧贴企业实际、紧贴职工需求, 始终以“关心职工、教育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为宗旨, 以帮助职工懂政策、知法律、强素质、促安全为副班的目标, 把工作的着力点集中到激发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副班学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上来;把工作的着眼点集中到因人施教、因需施教, 增强教育内容的针对性上来;把工作的着重点集中到职工副班学习的实际成效上来。

3、培植典型, 搞好副班试点工作

培植典型、以点带面, 论证副班制度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去年2月始进入实际操作层面。一是选好点。为便于指导, 确保试点成功, 选定了工作基础比较好、职工积极性比较高的炼油运行一部一工区作为开展职工教育、实施副班制度的试验基地。二是育好点。副班制度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全新课题, 首先要将干部培养成职工副班的熟练“操作手”。一开始我们面对面、手把手地培训干部, 讲方案、提内容、教方法、出主意, 直接指导帮助支部开展了3次职工副班活动。通过实际尝试和锻炼, 党支部干部逐渐摸索了一套经验, 在以后几次的职工副班中完全成了“主角”, 俨然是现代职工教育的“土专家”。三是提升好点上经验。10次职工副班, 积累了丰富的现代职工教育的经验。然后组织专人帮助总结提炼, 总结出副班活动的要求:找职工的一个兴奋点, 定适应职工需求的一个中心议题, 有职工广泛认同、热情参与的一种形式。

二、职工副班制度的成效

通过一年来的试行和推广职工副班, 在听职工意见、与职工交友、为职工服务、帮职工解决问题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

1、改进了干部作风, 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过去, 企业干部虽然身在基层, 但平时深入职工少、了解民情少、沟通感情少、政策宣讲少、提供信息少的“五少”问题依然突出, 群众批评一些干部是“平时不上门、有事才上门”, 非常反感。现在通过职工副班, 会前党支部要及时了解群众想什么、需要什么;会中干群围坐在一起, 谈心说事、沟通思想、化解矛盾、共商管理大计;会后干部要抓落实、深入群众做工作。职工亲切地称职工副班是干群连心会。而且这种会议的推广搭建了干部与职工直接对话的平台, 维护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 解决了职工提出的问题, 得到职工支持。

2、开通了思想学习平台, 解决了基层职工的教育问题

不少地方都为“文山会海”头疼, 而在企业, 职工参加会议的机会很少。有些生产单位工作忙, 一年内职工大会难得召开, 也很难开。贯彻党的政策、传达上级精神, 往往比较难, 思想工作断层严重。推行职工副班, 干部职工通过讲、听、问、答, 宣传政策、通报信息, 解答疑难、集思广益。

3、提高了职工素质, 促进了企业和谐发展

通过推行职工副班, 点评好人好事、完善规章制度, 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 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工作效率明显改观, 比学赶帮超蔚然成风。近年来, 公司无一起职工上访事件, 无一人违纪违法, 无一打架斗殴现象, 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非常顺利。

4、丰富安全活动内容, 增强了职工安全意识

副班活动也可以是安全活动, 对企业强化安全生产具有重大意义。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安全的关键, 公司在副班中规定了安全活动内容, 针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 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要求班组安全做到纵向到底, 横向到边。活动中, 可以组织观看安全事故案例, 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 表扬先进班组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 针对不安全因素, 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 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举一反三, 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三、职工副班制度的思考

职工问题是企业稳定问题的核心和首要问题, 职工是企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体, 而职工教育相对于发展迅速的干部教育而言相当滞后。造就和培养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关键在于加强教育和引导。必须贴近实际、贴近企业、贴近职工, 创新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在指导思想上, 要理清思路、准确定位, 加强职工教育的针对性

职工教育工作必须把关心职工、教育职工、引导职工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这既是职工教育的主导方向, 也是职工教育的目的所在。要根据职工各个层面的不同要求, 制定教育计划, 确立施教方案, 明确教育内容, 优选教育方法, 适时地开展教育。做到职工需要什么内容我们就提供什么内容, 职工想要解决什么问题我们就分析什么问题, 直至职工化解疑难。同时, 宣传公司政策, 讲解各种知识, 传授各类专业技能, 使职工教育全方位地贴近实际、贴近企业、贴紧职工, 做到实事实办、实学实用, 把广大职工真正培养成为学习型、知识型、创业型、守法型、奉献型的一代新型职工。

2、在教育内容安排上, 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因事组织, 加强职工教育的时效性

在开展职工副班、加强职工教育上, 必须紧密结合广大职工最关注、最关心的问题, 想职工之所想、议职工之所盼, 与职工的思想脉搏同频共振, 只有这样, 才能化虚为实, 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在教育内容的安排上, 原则上要注意八个方面的有机结合:一是与宣传党和企业各项方针政策相结合, 使职工副班开成政策发布会;二是与企业普法教育、增强职工民主法制观念相结合, 使职工副班开成法律法规学习会;三是与帮助职工学习操作技术、促进降本增效相结合, 使职工副班开成技术操作知识培训会;四是与推动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相结合, 使职工副班开成职工议事会;五是与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相结合, 使职工副班开成安全点评会;六是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相结合, 使职工副班开成精神文明交流会;七是与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相结合, 使职工副班开成职工思想舆情调查会;八是与实践“三个代表”、坚持为职工办实事相结合, 使职工副班开成干部职工连心会。

3、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 要灵活多样、创新载体, 加强职工教育的生动性

针对职工一方面“会荒”, 一方面又对一般说教性会议不感兴趣、不愿参加的实际情况, 为确保职工参会, 必须在副班的活动形式上创新有效载体, 增强其吸引力。

一是利用多媒体形式吸引职工

召开职工副班, 吸引职工参与首推投影形式。现在, 各个工区都可以利用运行部的“职工之家”, 放映录像资料、教育片等, 潜移默化地开展教育。

二是利用现场观摩的形式吸引职工

现场观摩既形象又直观, 为职工学习经验提供交流的平台。一定要根据副班内容需要, 分类型组织现场观摩。通过现场分析, 让职工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上, 从身边的典型中受到启发, 激发比学的冲动。

三是组织参观的方式吸引职工

在宣传党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 教育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等方面, 一方面可以发些宣传资料, 展示宣传板面;一方面可以组织职工参观, 让职工从专题展览、纪念馆等场所中受教育, 加强职工传统教育, 提高职工的民主法制意识。

4、在协调配合、健全机制上, 要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加强职工教育的经常性

开展职工副班工作不仅仅是工区里的事, 更是运行部和公司各级组织、各个部门共同的责任。为此两级党组织必须统筹兼顾、加强协调。

一要建立领导机制

各运行部要把开展职工教育, 实施职工副班制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职责范围, 成立专门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组织并参与活动, 加强对活动的具体指导和帮助, 思想政治工作一条线的干部要以我为主、不等不靠、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场地安排难、工作开展难的问题。

二要建立责任机制。要实施目标管理, 分工明确到人

各个运行部可以根据情况委派职工副班工作指导员。公司有关部门要从机关和部门中抽调有一定企业工作经验的同志为职工副班工作指导员。帮助结合工区认真研究职工素质教育工作, 指导拟定好职工副班工作方案, 指导开展职工教育工作有关事宜。各个职工副班工作指导员要认真当好民意的调研员, 政策法规的宣传员, 群众信访的调解员, 解决问题的服务员, 制度落实的监督员, 组织建设的督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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