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代管协议

2025-01-07

酒店代管协议(共14篇)(共14篇)

1.酒店代管协议 篇一

委托管护山林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委方)单位名称林场姓名法定代表人性别(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地址家庭住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2008年月日

为切实保护好国有森林资源,甲方将部分零星山林委托乙方代为管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条款。

一、管护地点、面积

乙方代为管护甲方片区林班以下山林:

1、2 小班面积约 31.5 亩,3、4、5 小班面积约 126 亩,24小班面积约 18亩,12小班16.5亩,30小班72亩,33小班64.5亩,35小班33亩,36小班58.5小班,全部共计 1乙方:2008年月日

约424.5亩。

二、委托管护期限

2010年月日止,共年。

三、山林界畔与交接

本协议签定 3 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地形图勾绘、现场指界交与乙方;协议终止时,甲方按交接时现场指界和地形图勾绘界限收回林地。

四、代管费

根据代管林的资源情况,代管费包括以下部分:

(一)甲方对代管山林实施慈竹生产性抚育经营所得的净收益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代管山林报酬。

(二)上述净收益指抚育销售后扣除力资支出和运输费等成本性支出、育林基金等行业规费、以及依照会计准则应列支的支出后的收益。

五、支付方式

每一期满,甲方以现金支付当的代管费。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监督和检查资源状况、管护情况;

2、对乙方违反《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的情形,有权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协议;

3、乙方未全面履行管护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有权解除本协议;

4、对乙方管护中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从管护

费中扣减。

(二)甲方的义务

1、提供林地界畔资料;

2、免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药物;

3、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积极进行查处;

4、不得干预乙方在履行管护义务外从事农业及其它生产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获取山林代管费的权利;

2、甲方在本协议范围内采伐慈竹需对外发包劳务时,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3、履行管护义务外有权从事农业及其它生产活动。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在管护期间,只有管护权,没有经营权及林木、林地处理权,否则,甲方有权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对乙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1、确保林地用途不改变,林地完整,无侵占,无盗伐,无人畜破坏等;

2、认真做好代管林护林防火,确保无森林火警(灾)发生;

3、负责代管林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确保受灾面积小于0.5% ;

4、配合甲方林政管理和林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开展;

5、乙方取得代管费应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6、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代管期内,林木丢失严重(>0.2立方米/年)、林地遭侵占的(>5㎡/年),乙方应付给甲方200元违约金,并以此类推。

(二)违反协议中其它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即本协议不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劳动关系方面的要求。

十、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

十一、生效条件

(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须加盖骑缝章。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附:代管林林相图

2.酒店代管协议 篇二

农村财务“双代管”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 会计制度执行不规范。具体表现不能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由此形成的反映具体经济业务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不健全。根据1998年颁布的《村民组织法》, 村民委员会作为一个特殊的会计主体、仍应严格按照相应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但实际上不少乡镇仍在执行旧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仍在使用税费改革前的会计科目, 而没有执行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更谈不上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登记会计账簿, 编制会计报表。从而使有些乡镇的村级财务核算不能准确地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的会计信息。

(2) 村级资金管理严重缺位。尽管不少乡镇着力推行了“双代管”, 但实际工作中, 由于对各项资金的配套管理措施不到位, 对村级资金管理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或者只是象征性的过问;在资金核算中, 村级普遍采用现金收付方式进行业务结算, 村级资金基本上被书记或财会人员所掌控。这样就形成了谁有权谁管钱, 谁管钱谁花钱, 权钱绝对集中, 财务收支混乱的被动局面, “公款私存”、“公款私借”、“挪用公款”、“还借款吃回扣”、“搞建设谋私利”等情况屡屡发生。

(3) 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不少村并没有按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会计基础工作, 也没有适时制定适合村情的财务管理制度, 村干部也没有财务预决算观念, 而是“一把手说了算”;少数村即使有制度, 也不是照章行事, 随意性较大, 表现在许多村无年度收支计划, 即使有, 也对预算执行不严肃, 无全局观念, 不能动态掌握本村的资产负债情况, 导致收不抵支, 造成村级债务进一步加重;在村级支出审批上“越位”现象严重, 应由村“两委”集体决定或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提交政府领导审批的, 都由“一把手”“一支笔”审签了, 导致审批程序极不规范;不少村在农民负担征收中实行包组干部结账制或者组长结账制, 多人收钱, 多人管钱, 因而长时间不交账、不结账的情况突出;还有不少村干部春季借款或贷款后到了秋征后才入账, 结账时交出一把费用单据或者干脆就是一张欠条, 导致收入入账不及时;在原始凭证的审核过程中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或有或缺。还借款 (应付款) 不以往来原始凭证作依据, 付利息不以有本金作依据, 建设项目中合同、预算、决算和税务发票不完善。专项资金不能做到专项管理和专项使用, 而往往是东拼西凑。部分入账单据并不都是合法的收入票据和原始、合法、正规有效的支出凭证, 而是白条和不规范自制凭证入账, 有的甚至是把一些不合法的招待费、招商引资公关费以及公款请送、接受推销的应酬费用都用来报账、入账。

(4) 村级债权债务没有认真清理, 往来较混乱。农村债权债务一是以历年税费尾欠为主的村级与农户内部往来, 二是以借入款项、应收应付款项、集资、工程和费用结账欠款为主的村级与单位、部门以及个人的经济往来。其中最为混乱的是村级农户内部往来, 该往来由于报账入账不严谨, 有的村是报小组汇总数入账, 有的村是报到户明细表入账, 农户往来的增减大多由村会计登台账、记码单来反映, 导致很多往来账不符。有的由于核算口径不统一, 如有的村代管会计核算到了农户, 有的却只是要求村级每年上报内部往来明细存档备查, 而实际核算只到了小组, 还有的代管会计根本不过问明细, 导致账账不符。如少数村的农户往来总账和明细账不相符, 还有一些村的往来明细掌握在会计手中, 乡镇会计服务中心根本无法得知具体情况。有的甚至将内部往来与其他科目核算混淆。不少村会计习惯于将与农户的各类结账一起纳入到负担结算, 最后累计到内部往来款项中来, 包括劳务用工、购物费用、购买集体资产等, 这样造成了会计科目核算不实, 会计信息失真, 导致可能产生经济纠纷。由于对账不及时, 导致不少村级债权债务账面余额与相关单位账面余额不符;结账不及时, 以致一个户主在一个科目有多个户头和余额、或者在多个科目有多个户头和余额;核销不及时, 以致呆账、死账无从清理, 从而造成村级债权债务混乱不堪。

(5) 资产资源管理不善, 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尽管大多数村设置了固定资产明细账, 但事实上, 资产漏登现象存在, 资产处置或报废后不核减的现象也同样存在, 账实严重不符;对于资产保管, 一些村无专人、不明责、不清查, 任由集体资产流失;一些村在固定资产处置时不申报、不开会、不评估、不竞标、搞“暗箱操作”, 损公肥私。

(6) 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流于形式。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是村级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和手段, 但目前除少数村能坚持入账前民主理财小组进行“唱票评据”外, 大多数村只是在报账时请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到场盖个章, 还有不少村的民主理财专用章直接就由村会计代管, 随时可以使用;财务公开也只是反映总账科目的余额, 有的村甚至公开的内容不真实、或者公开的时间不及时, 对于群众的疑问也是不理睬、不解释, 并没有做到及时、真实、具体、固定, 相反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成了一些不合理非生产性支出、超标干部报酬的“挡箭牌”。

(7) 监督机制乏力, 违法违纪现象查处力度不大。一是群众监督基本流于形式。二是业务监督如乡镇审计、财政监督手段都不是很重视村级财务这一块, 出现了管理死角。三是纪检部门、司法机关往往存在怕难、怕麻烦而不愿和不敢插手的情况, 加上涉及到具体问题时在管辖权上认识不一, 致使对一些村干部的违法查处工作处于真空状态。

(8) 农村会计队伍不稳定, 会计人员素质偏低。由于农村工作的特殊性造成财会队伍不稳定, 人员素质也很低。如不少村的财会人员由村负责人指定, 每当村委换届, 财会人员也跟着换届;还有一些村负责人为了开支能顺手, 使用亲近者当会计, 不惜把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撤换下来, 造成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差, 工作难以胜任, 容易出现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断档现象, 从而制约了村级财务管理的进一步发展。

农村财务“双代管”的改进对策

(1) 统一村级财务管理办法, 健全配套管理制度。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为基础, 结合当前农村工作的政策导向和农村实际情况, 制定县市村级财务管理办法, 内容要涵盖财务预决算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一事一议”筹资和基础设施“投工投劳”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财务审计监督、“双代管”财务核算、会计报表、财务档案管理、会计交接、财会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责任、干部离任审计、票证管理等17个方面的内容。同时各乡镇、各村均可根据自身的情况配套实施各项管理细则, 从而从行为上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 严格会计核算流程, 把好资金支出审核关。第一, 要严格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凭证的填制, 会计账簿的登录和会计报表的制作这一核算流程, 扎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严格规范账、簿、表、册、据等会计档案资料。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分村设置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账、分类明细账、结算往来账、固定资产明细账;村级建立内部往来登记簿、固定资产登记簿、劳务用工登记簿、现金 (存款) 日记账。同时“中心”要取消所有村原在银行 (信用社) 开设的银行账户, 统一在银行 (信用社) 开设账户, 统一管理所辖村组集体资金, 并分村建立现金暂存账户。从而把好资金和账务管理源头关。第二, 对现在的村级财务管理要实施一次全面清理, 切实摸清家底, 为账账、账款、账物、账表、账据相符打好基础。第三, 要把好村级支出审核关。有关村级支出的所有单据必须做到有事由, 有经办人, 有证明人, 有审批人, 有民主理财小组签章, 必须按规定的权限审批入账, 不得坐收坐支、代收代支, 不得跨季跨年报账。非生产性支出实行总额控制与包干使用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支出项目采取包干到人的办法, 年终可以随干部工资一同发放;报刊征订只限党报党刊, 统一由乡镇发文征订, 村人平控制1元以内;社会应酬实行限额控管, 超支自付, 节约归公, 绝不允许个人人情支出转入村级报销;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 超用自理, 节约下转, 凭据报销, 分季度入账核销;严禁用公款购买推销商品, 谁经手谁负担;村干部工资每年必须经乡镇岗位责任制办公室考核后, 根据核定标准发放, 严禁超支、超领工资奖金补助。生产服务性支出和固定资产购建, 必须专项列支、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严格按程序操作执行。

(3) 严格统一票据使用, 确保农民负担按时收取, 村本级收入合理归集。目前村涉及使用的票据各地不相同, 就洪湖市而言目前主要包括五种:一是“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或者“湖北省单位资金往来收据”) , 用于收取市排涝水费, 由财经所提供并填开票据;二是“湖北省水利工程供水发票”, 用于收取市镇灌溉水费, 由水管站提供并填开票据;三是“洪湖市村级排灌水费收费专用结算凭据”, 用于收取村级灌溉水费和村级排涝水费, 由财务所提供票据, 村级填开到户;四是“洪湖市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收款专用结算凭据”, 用于收取村级“一事一议”筹资, 由财经所提供票据, 村级填开到户;五是“湖北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收款专用凭据”, 用于收取农发还款、世行还款等据实征收项目和“投工投劳”折资资金, 由财经所提供票据, 村级填开到户, 同时农户内部往来、村级其他收入等方面也使用该票据。如此种类繁多的票据, 既不利于村级结算和管理, 也不利于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既增加了财务工作量和业务成本, 又不便于农户理解和保管;加上收费资金的归口与票据的提供并不一致, 因此, 统一和简化票据使用显得尤为必要。笔者认为当前对村级票据可以简化为三类, 第一类为收费票据, 使用“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用于收取市镇灌溉水费、排涝水费, 资金归口国库;第二类为收款票据, 可以使用“湖北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收款专用凭据”, 分项收取“一事一议”筹资和“投工投劳”拆资、村级排涝和灌溉水费、农发和世行还款、以及农民负担中的其他项目, 资金归口财经所村资金代管专户;第三类为其他收入收据, 可以使用“湖北省单位资金往来收据”, 结算与单位个人和农户的往来、借入款项、其他杂项收入等, 资金归口财经所村级资金代管专户。乡镇财经所对所有票据实行“限量购领、以旧换新”, 票证员负责收据的领购、登记、使用、结报、核销工作, 并定期检查监督票据返回。

(4) 重视债权债务的清理管理, 努力化解村级债务。一是认真做好村级债权的核实工作, 对现有债权中的应收款和内部往来账, 要逐户核对, 对农户税费欠款和原合同尾欠款该抵销的抵销、该集并的集并, 然后重新立户换据登记。二是对被撤销的债务单位, 依照民事拆讼法追还;对债务人死亡, 既无遗产可供清偿, 又无义务承担人, 确实无法追款项, 需经镇财经所审查, 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核销。三是加大债权债务清收度, 对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的, 要按照诉讼程序进行清收。四是认真做好民间借款的清理工作, 要通过逐笔清查核实, 核本核息, 本息分离, 重新换据, 建立借款台账, 对过高的利率, 采取减息、免息、停息还本的办法, 按最高不超过8.7%的标准核减执行, 对利息已经转为本金的, 要从本金中剔出。五是偿还各项借款年初必须列入预算, 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先群众、后干部、先村内、后小额、后大额、先还本、息挂账的原则, 严禁挪用专项资金突击还债。六是严禁村组集体高息借款, 用于上交各项费用负担和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七是所有的借款必须及时入账, 严禁坐支借款。八是要采取得力措施, 逐步化解不良债务, 通过清收还债, 核销减债、拍卖还债、划转债务、节约开支等措施, 确保村级每年化债达20%的目标。

(5) 规范村集体资产 (资源) 管理。集体资产 (资源) 必须按资产资源的种类建立明细账, 分类登记, 做到账实相符, 各类财产物资应有专人保管, 并及时加强维修和保养。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平调、截留、挪用、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处、扣押、冻结、没收、转让、抵押农村集体资金。固定资产的添置应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级固定资产和“四荒地”、渔池、果林、林场等资产资源出租时, 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依法拍卖资产资源的经营权或所有权, 并签订拍卖合同, 拍卖使用权的资产资源分户建立档案, 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拍卖资产资源的收入款项可用于偿还村级债务。各村每年年终要进行一次清产核资工作, 界定资产所有权, 重估资产价值, 核实资产, 登记产权, 建章建制, 从而确保集体资产的完整。

(6) 强化村级资金管理。各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登记核算各村资金的缴存和领用, 督促村级资金及时足额入库或入村级资金代管专户。监管村级财务收支“两条线”, 实行先收后支, 杜绝以收抵支、差额入账、坐支现金等现象;对代管资金保密, 做到不挪用, 不平调, 不挤占, 不代扣;在服务上做到严格程序、简化手续、热情高效、及时便捷。村级资金要在第一时间缴入财经所“村级资金代管专户”。资金使用时, 村级填开“用款申请书”, 由财经所审核拨款, 对于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完备、超出预算范畴的、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申请, 财经所不予付款。村级日常性支出均实行备用金制度, 可按村大小分类确定额度, 在发生支出时, 严格按审批程序到“中心”报账。对于“一事一议”筹资、“投工投劳”折资和专项拨款的使用必须坚持专款专用, 不得用于弥补村组干部报酬和村行政开支的不足。

(7) 构建强大的农村财务监督体系。首先是要做好、做实财务公开工作, 切实体现民主监督的作用。各村要从时间上及时、内容上真实、项目上具体、地点上固定来做好这项工作, 让村民真正了解本村实际情况, 真正体现主人翁的作用。其次是强化业务监督的作用, 主要是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对村级各项支出实行“事前审批、事后审计”的“双审”制度, 对大额支出必须由村级写出书面报告, 请示乡、镇领导审批后执行, 未按程序办理的一律不允许报销。财经所要负责各村所有单据入账的审核, 对没有经过各村民主理财小组同意, 并加盖“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查”专用章的坚决不予报账;各财经所依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 负责对本乡镇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 进行经常性的审计监督。县市级财政、审计部门要适时组织对农村财务进行专项重点监督检查。对检查出来的贪污、挪用、平调、私分、侵占及挥霍浪费集体资产的村和个人, 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党纪和政纪严肃处理, 情节严重的要进行司法惩处。

3.船舶代管协议 篇三

甲方(委托方):注册所在地:

乙方(受委托方):注册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NSM规则)的要求及相关规定,甲方将其所有的下列船舶委托乙方按NSM规则实施船舶SMS管理。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管理船舶

船名 船舶国籍 船籍港 总吨位 造船地点 建造年月 登记号 载重吨

2.船舶代管期限

2.1本协议项下的管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建议1年或1年以上)

2.2 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如双方未提出反对意见,则本协议的有效期限每次自动延长,时间为年。

3.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的原则

3. 1当船舶安全和防污染与生产、经营、效益发生矛盾时,应当坚持安全第一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3. 2船舶管理公司同意承担NSM规则所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3. 3在不妨碍船长履行其职责并独立行使其权力的前提下,船舶管理公司对处理涉及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的事务具有最终决定权。

4.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甲方必须合法经营和使用委托给乙方管理的船舶。

4.1.2委托管理的船舶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从事运输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因任何事故而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和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但由于乙方管理人员的不当指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责任。(各公司根据自己的情况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约定)

4.1.3 甲方有义务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有关本协议项下船舶的航次安排和安全生产所需的情况。

4.1.4委托管理船舶必须足额按《保险公司船舶保险条款》的规定投保船舶一切险和船东责任险,如甲方要求,乙方可以代办投保。

4.1.5甲方的相关岸基管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参加乙方为保持其SMS有效运行所举办的各项培训。达到熟悉NSM规则和理解乙方SMS文件的管理要求。

4.1.6乙方各有关职能部门下达给委托管理的船舶的各项安全和防污染的工作指令可能涉及到的甲方相关岸基管理部门和人员,这些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协助完

成,直至乙方认为已符合要求。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指令未能有效贯彻执行,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4.1.7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提供其对委托管理的船舶进行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的工作计划和安排,了解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有关的安全管理信息。

4.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上述船舶建立并实施符合NSM规则的SMS,乙方同意承担NSM规则所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4.2.2乙方负责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工作人员过失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负管理责任。

4.2.3乙方负责尽其最大的努力依据其良好的船舶管理经验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管理服务,尽其所能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节省船舶管理费用,以提高甲方的经营效益。

4.2.4乙方负责证书、船舶保养、船员配备、航海保障、物料燃油供应、船舶动态、事故险情报告等情况的管理。(各公司还应进行细化规定)

5.代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全年船舶代管费用为¥元吨/月,计算时间从年月日开始。

5.2 支付方式:各公司可以自己规定

6.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6.1不论任何一方出现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在违约方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未进行有效纠正的,且没有说明正当理由的,通知方有权终止协议。

6.2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代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日万分之的比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6.3如乙方违反协议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各公司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细化规定)

7.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7.1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将具体情况反映于海事主管机关,由海事主管机关根据情况进行协调斡旋。

7.2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可以将具体情况提交双方均认可的仲裁委员会,地址为进行仲裁。

7.3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注:各公司应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对本协议中的7.2和7.3条款进行自由选择,二者自选其一,避免重复选择而导致条款无效。]

7.4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提交给乙方所在地海事主管机关备案。

9.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10.本协议签订地为;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4.民爆器材代管协议 篇四

甲方:毕节地区大方县贵铃爆破公司

乙方:西南石油局第二物探大队248队

乙方在毕节地区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需租用甲方民爆器材仓库储存民爆物品,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标准的民爆器材储存仓库,负责代储存与保管乙方爆炸物品。

2、租用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至2012年3月30日止。

3、租用费用:仓储费:每月8000元,雷管不收取。民爆器材代保管费在乙方货物入库时计算。

4、乙方所储存的爆炸物品,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运输、发放、配送、及清退。库区内的安全由甲方负责,出库后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5、乙方运输民爆器材,必须使用具有民爆物品运输资质的专用车辆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6、乙方对民爆器材的使用,发放、配送、使用、清退回库等要严格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相关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管理。

7、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毕节地区大方县贵铃爆破公司

签字:

乙方:西南石油局第二物探大队248队

签字:

5.土地代管协议书 篇五

甲方:生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乙方:

生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征得一块位于*****社区面积为1244.29平方米(约1.87亩)的地块,用于修建****大道置换企业用地,由于目前该修路项目需要暂时停歇,该地块暂时尚未与企业进行置换,为保证该地块的性质不被改变,现需委托他人代管理该地块,代管理期间,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互利、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该地块的使用权交予乙方进行暂时管理,直到甲方再次进行调用为止。

二、在管理过程中,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三、当甲方需要重新使用该地块时,代管理关系结束,乙方无条件将地块使用权交予甲方。

四、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按印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6.酒店代管协议 篇六

一、农村财务“双代管”存在的问题

一是核算科目不规范, 尤其是不使用“银行存款”科目, 造成了会计管理失效。农村财务“双代管”是指账务、资金的“双代管”, 但有的实际只是代理记账, 且核算也不规范———未使用“银行存款”科目而以“现金”科目核算, 从而导致核算不实与资金失去控管。资金管理的实际运作只是象征性控管, 游离于账务核算之外, 由村报账会计与代管中心总出纳存取。代管中心内部出纳与会计相互脱管, 且无账可对, 专户资金的任意存取、调度, 乃至串户与挪用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集中管票, 收入不是以票管收, 而是自行报账, 这样造成了工作的不便且对收入失去控管。农村专用收据不发给村会计保管, 而由代管中心集中管票, 开票由票管员负责, 但票管员不负责提供各村使用票据情况, 以致全村收入情况全凭填票人与报账会计的自觉性进行报账, 存在一定风险性。

三是坐收坐支与“半路”截款严重, 造成了大量的资金与大额度的余额搁置于村报账会计手中, 背离了实行“双代管”的初衷。由于核算科目的不规范与会计、出纳的两套账现象, 村报账会计坐收坐支也自然存在, 尤其是部分上级拨款, 未进农村财务代管中心账户, 就直接或间接地被“半路”截走, 以致最终村报账会计难以办理好正规手续及时结 (报) 账, 形成了报账不及时的局面。

四是报账条据不规范, 尤其是大额条据不规范, 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与财务管理的混乱。依据农村的实际情况, 如果规范村级报账条据确实不易, 再加上一些运作机制问题, 以致规范就更难以有效实施。尤其包括:公路与阵地建设, “∪”型渠改造与机电设备购置等大额票据, 有的不是税务部门与供应商开具的正规票据, 留下了诸多整改隐患, 且出现整改换票还需村出资纳税的现象, 从而增加了村级财务负担。

二、农村财务“双代管”的改进措施

第一, 实行报账制, 建立健全会计、出纳对账制。将过去的单一代理记账改为管账管资金, 恢复使用“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 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管账管资金———“双代管”。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与会计、出纳有直接关联的账务处理制和对账制, 形成会计管账、管出纳, 出纳管账户、管资金的制度, 以扭转“双代管”中会计、出纳各行其是的脱节局面。

第二, 增设会计科目, 严格“备用金”额度管理制度。在统一规定使用的会计科目软件中增设一个“备用金”科目, 以专门核算村报账会计的“备用金”有别于“专户存款”。并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确定各自合理的“备用金”基准额度, 若需超出额度, 必须严格审批, 且大额的还要实行银行直接付款, 督促有大额账目的村及时结账。

第三, 实行以票管收, 做到票据与收入管理同步。村里需要票据, 由代管中心会计向票管员领取, 然后代管中心会计根据村里的实际需要, 将票据发放给村报账会计保管使用, 村报账会计与代管中心会计结报账时凭票据清点核准收入入账。这样可有效避免收款不开票或收款打白条现象的发生。

第四,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与上级拨款入“专户”制。一方面村级的收入要建立健全“收支两条线”制度, 尤其是大额收入一定要及时入“专户”;另一方面上级拨款要与乡财县管的“零余额”账户建立转账付款制度, 实行上级拨款一律入“专户”, 不直接对村付款。

7.农村财务资金代管协议书(定稿) 篇七

委托方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唐坊镇农经管理站(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农业厅、省监察厅《关于建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财务“三代管”工作的意见》(高办发〔2010〕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经村委会研究,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委托乙方代管甲方的资金、帐务。协议如下:

1、乙方对甲方的资金、帐务实行代管以后,甲方的核算主体地位、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收益分配权不变。

2、乙方要按照农村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帐薄、独立核算,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财务季度和报表,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甲方必须按乙方的要求设置帐簿,并定期组织核对,确保帐帐、帐证、帐据、帐款、帐实相符。

3、甲方的所有收入款项,包括集体资产发包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土地补偿费、救济扶贫款、“一事一议”筹资、上级部门拨款、各种代收、借贷等其它资金、清收的村提留尾欠款等必须先缴存乙方在银行设立的专户后方可使用,不得隐瞒、坐支。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不得截留、抵扣、挪用。

4、甲方必须使用乙方提供的专用收款收据,并实行票款同行,不得擅自购买或自制收款凭证。

5、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乙方根据甲方提款申请拨付其制度规定限额内的备用金。甲方财务开支必须遵守财经法律法规,乙方有权严格监督。甲方开支单据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履行开支审批程序。对未履行民主理财、记载不准确、越权审批、超额开支、不合法、手续不完备的原始凭证,乙方有权拒绝入帐。

6、乙方必须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对甲方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毁损。

7、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村委会(签章):唐坊镇农经站(签章):

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镇农经管理站负责人签字:

8.酒店代管协议 篇八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业务:

一、执行甲方与借款单位所签订的上述贷款协议;

二、对甲方委托的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三、完成甲方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的代管权限和代管义务),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向乙方供应贷款资金;

二、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合同、贷款计划及有关资料;

三、借款合同变更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委托代管协议项下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认真履行本协议,办好各项代管业务。

二、根据委托代管业务的需要,确定相应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办理委托代管工作。

三、根据甲方的借款合同、贷款计划和资金到位情况,按时办理贷款的发放工作。

四、严格监督贷款的使用,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根据甲方的通知积极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有关问题,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问题解决的结果。对借款单位逾期未还的贷款本息要积极进行催收。

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突发事件。

六、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并及时上划资金。

七、负责委托代管业务的会计核算,按时编报委托代管业务有关的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八、对借款单位存入乙方的其他资金情况、在乙方结算的情况要及时向甲方报告。

九、制定代理甲方贷款业务的有关制度和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发布执行。

第二章 贷款的发放

第四条 甲方签署借款合同后,应立即建立有关贷款基本账户和台账。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将借款合同副本、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根据借款合同和用款计划,甲方应及时填制有关单据,将贷款资金一次性或分批汇拨至乙方。

第五条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立即建立有关贷款辅助账户和台账,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单独进行核算和反映。

乙方在收到甲方汇拨的贷款资金的当日,应通知借款单位携带有关单据或文件到乙方办理贷款和转存手续。乙方应根据贷款协议规定的用途,负责审查借款单位提交的有关单据或文件;审核无误后方可向借款单位发放贷款并完成有关账务处理工作。两个工作日内借款单位仍没有前来办妥有关手续的,乙方应立即以特种转账方式办妥有关手续,并自办理转账之日起计算贷款利息。上述用款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 乙方收到甲方汇拨的贷款资金后,遇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有关贷款计划、指标和协议等资料不全的,应先行办理贷款和转存手续;

二、贷款资金汇拨凭证内容不详,无法确认借款单位的,应立即与甲方联系,报告。

第三章 贷款的管理

第七条 乙方须指定信贷人员专职负责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信贷人员如有调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办好书面交接手续。

第八条 为便于甲方对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乙方应督促借款单位及时向甲方提供借款合同规定的文件、材料和贷款使用计划。

第九条 乙方应按操作程序进行管理,按贷款使用计划加强对贷款支用的监督管理,并进行必要的审查。

第八章 协议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本协议有关的借款合同终止后自动失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总行的有关规定解释或办理。

甲方:总行信贷业务部(公章)

有权签字人:

乙方:______分行(公章)

有权签字人:

9.酒店代管协议 篇九

一、“双代管”对农村基层财务管理的影响

其一, 为了确保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行, 为了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税费改革后确保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行, 确保农村生产公益事业建设的集体资金分成了两部分, 一部分主要来源于农业税附加返还和转移支付, 一部分来源于一事一议筹资和集体其它收入, 如何把这两部分资金用好, 就必须把它捆在一起, 保证不被挤占挪用方能实现两个确保。如集体没有足额使用转移支付资金, 必须使村级资金形成缺口, 村级再想办法向农民收取。

其二, 为了解决农村财务混乱的顽症。多年来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混乱, 极大地影响和制约着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制度化。特别是村级组织实行定期换届以来, 这些问题更加突出。

其三, 为了保障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全面推行。199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下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以来, 全国农村普遍推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推行中村务公开制度推行较好、民主管理的推行就遇到了难题, 有些村支书、村长都商量不到一起, 更不用搞民主管理, 有些干部选上来后, 不经民主讨论就去随意收入支出, 账前审核你不让入账, 他就不入账, 甚至以后就不上账, 等到任满时手中拿得是一堆收支票据。下任选上后, 账本不去接。

其四, 为了确保农村稳定。多年来, 农民上访的焦点、热点就是财务问题, 财务混乱始终是影响农村稳定的主要因素, 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财务混乱问题, 才能确保农村稳定。

其五, 为了强化农村经营管理。农村财务管理是农村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基础, 实行“双代管”后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加强了, 保证了农村经管理制度逐项落实, 村级筹资筹劳必须符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否则不能收取, 账前审核就是把这个关。农村承包上交收入, 就要把住合同签订的民主公开关。

二、推进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双代管”的对策

第一, 政府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政府财政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等。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等。同时要建立财产清查制度。同时, 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 进行会计核算。实行村级资金、账务委托乡镇代管的, 要尊重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务管理自主权, 要按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簿, 实行统一电算化管理, 建立健全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 要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运作。实行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 制度建设是基础, 抓好落实是关键。一要抓好制度实施。做到制度长期坚持、常抓不懈, 用制度管财、管权、管事、管人, 决不能出现“制度上墙、一贴了事”。事实证明, 再好的制度不落实, 只能是一纸空文, 只有落实到位、落到实处, 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二要搞好规范运作。确保委托代理、账簿管理、资金代管、票据审核、档案管理、会计信息提供、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审计监督等项财务工作, 真正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管理目标。三要突出管理重点。实行村居会计委托代理制的重点, 就是要管好管住村居资金。今后, 村级所有收入一律由镇街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管理, 做到应管尽管, 大、小资金全部监管, 不留任何死角, 对村级每一项收支, 都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严禁坐收坐支现象的再次发生, 一经发现查实, 严肃处理。同时, 要不断探讨化解村级旧债、制止新债的办法, 加快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 对继续擅自举债或违规举债导致村集体蒙受损失的, 要坚决追究其责任, 对化解债务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 建立开支审批制度, 规范财务公开。村社的每一项现金开支, 统一由村兼职出纳承办。属于社的开支由社长审批, 经社民主理财小组同意, 村主任审查。属于村的开支由村主任审批, 经村支委或民主理财小组同意, 并经乡镇农经部门指定的专人或政府领导审核后, 方能在乡镇农经站报账。一般情况下单项开支在100元以下者, 由乡镇农经部门审核;开支在1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其中数额较大特别是非生产性的开支, 事前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报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 如果群众对某一些开支提出质问的, 审批人和审核人应做出负责的解释。必要的生活接待费, 由各乡镇政府、郊区街道办事处统一规定标准, 并附接待事由、就餐地点、时间、人员的文字说明, 否则, 不予审批、审核。同时, 要规范财务公开。第一、各村社必须在适当的地点 (一般在村委会所在地) 设置黑板式的村 (财) 务公开栏, 一般长3米、宽1至2米;第二、财务公布榜按当月或当季的现金收、付发票逐笔填写, 同时公布现金、存款余额;第三、财务公布榜在张榜前, 必须提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查, 必要时民主理财小组有权查阅有关帐、据和资料, 审查无误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第四、村会计在每月或每季度初的15日前, 将上月或上季度的财务向群众张榜公布, 做到通俗易懂, 凡涉及农户的账目, 要列出花名册;第五、财务公布后, 民主理财小组要收集群众意见, 并由社长或村主任做出负责的解释。

第四, 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稳定的会计人员队伍是抓好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重中之重。镇街代理中心会计, 按每一万人配备一名会计的标准, 由各镇街选拔配备, 签订招聘合同, 持证上岗, 逐步实行职业化管理。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后, 各村只保留一名村会计负责报账。市经管部门要切实抓好管理、培训、指导和监督, 加强对镇街中心会计、村会计及村民主理财人员等的法规政策和业务培训, 不断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为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五, 完善管理办法, 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的财务管理办法是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基础, 也是新形势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在具体工作中应把握三点:一是实行民主理财。一方面要民主产生理财成员。民主理财成员应以村民代表为主, 吸收有关村干部参加, 民主理财小组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组长, 民主理财小组要报乡镇农经站备案;另一方面要明确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村民主理财小组作为村级财务活动的监督组织, 应当依法办事, 严守财经纪律, 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 代表群众理好财。村民主理财小组应享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监督权:村级财务计划的制订及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集体资产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各种专项款的使用情况;收益分配情况。二是推行电算化管理。实现农村财务管理的电算化、网络化, 是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是降低管理成本, 提高管理效率的有效途径。它既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又可以有效地防止人情账、回头账和变通账的出现, 还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财务公开不及时与不真实的问题。各乡镇要创造条件, 积极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 彻底解决农村财务管理手段滞后的问题。有条件的乡镇还应加大投入, 多添置微机, 实行分片核算管理。三是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在村级财务档案管理上要做到“三有”:即有专门的档案室;有统一标准的铁皮档案柜, 做到一村一柜;有固定的管理人员, 并配置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设施, 确保会计资料及各种经济资料的安全。

三、结论

财务清理是理顺农村财务, 促进资金、财务“双代管”的有效方式和重要举措, 只有扎实搞好农村财务清理,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切实推进村级资金、财务“双代管”, 才能实现干部得民心, 群众得实惠的双赢目标, 才能提高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的执行力、公信力和凝聚力, 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0.酒店房间租赁协议 篇十

甲方:**市维多利亚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中建**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中兴东大街维多利亚商务酒店东-2房间租给乙方,租期壹年。

从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租金17836元/年。

二、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房租款交至甲方财务处。

三、乙方在租期内合法经营,保护好甲方的房屋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他人,不得拖欠租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房屋。

五、在租期内,乙方需装修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可进行装修,费用自理。

六、协议到期前,乙方有意继续租用,应提前告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租给乙方,并重新办理续签协议。

七、在租赁期内,乙方用水、电按表计量,每季度结算一次,向甲方财务处缴纳;取暖按供暖收费标准收费,一次性交至甲方财务处。

八、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11.酒店入住协议 篇十一

甲方:山西金蓉家园酒店

乙方:山西清智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兹有甲、乙双方因长期入住,经协议甲方决议于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入住本酒店,经过商讨决议如下:

1、甲方将原价568元/天豪标给予368元/天协议价格入住;

2、甲方将提供乙方无偿网络服务;

3、甲方确保3天更换一次床上用品,并不提供一次性损耗品;

4、乙方必须确保协议期间空房时间不得超过六天,空房时间内不给予计算房费,但乙方必须提前知会酒店前台;

5、酒店在有房的情况下对于该房间给予保留,如遇特殊情况,酒店将以电话方式与乙方进行沟通,并提供物品寄存服务;

6、乙方入住期间,如有朋友需留宿,必须提供留宿人员身份信息,并在前台进行登记,如未按要求进行登记将给予2000元(大写:贰仟圆整)的处罚;

7、乙方必须确保每星期提供押金500.00元(大写:伍佰圆整),房费将提前预付一星期进行结算,房间消费品不给予撤离,消费金额从押金进行扣除,并一星期结算一次;

8、乙方对于本协议将有保密义务及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自动生效。

12.酒店代管协议 篇十二

建平县1998年承担朝阳市村财委托乡代管试点工作, 率先在三家乡搞村财委托乡代管试点, 历时半年左右的时间, 试点取得成功, 并逐步在全市进行推广。2002年8月建平县在乡镇全面推行村财委托乡代管工作。2003年3月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建平县“村财乡代管”实施办法》, 2005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财委托乡代管工作的通知》, 对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截止到2008年末, 全县28个乡镇场街、249个行政村, 全部实行了村财委托乡代管制度。其中账款都代管的23个乡镇, 214个村, 代管率分别达到82.1%和85.9%, 仍有8个乡镇的45个村只管账没管钱。

二、取得的成效

1. 统一了管理, 减少了开支。

实行村财委托乡代管后, 全县村级财务全部纳入乡代管办统一管理, 实现了统一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核算。实现了村级财务的规范管理、严格把关, 有效的控制了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和不合理开支。代管后, 每个村减少一名村会计, 全县249个村, 年减少村会计工资补贴支出近160万元。从源头上减轻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负担, 也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2. 堵塞了漏洞, 减少了矛盾纠纷。

实行村财乡代管后, 实行村主要领导、民主理财小组、代管办三级审核, 通过各项开支的“三审核”, 堵塞了漏洞, 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仅2008年, 全县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出不合理和不规范单据1986枚, 金额40.7万元;乡镇代管办审核出不合理和不规范单据840枚, 金额95万元。村级财务混乱的现象得到了极大的遏制, 做到了“关口前移”, 有效地杜绝了跑冒滴漏和不合理开支。因财务问题上访的案件逐年下降, 没实行村财委托乡代管前, 每年都有大量因财务问题引起的农民上访, 仅2002年就有73起, 而现在每年大约2至3起。大大的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3. 保护了干部, 密切了干群关系。

通过几年来的实践, 村财乡代管效果显著, 有效地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村干部因财务问题犯错误的情形大大减少, 干群关系得到了改善。

三、出现的问题

1. 代管办职能作用发挥的不充分。

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前, 代管办全部设在乡镇农经站, 农经站长兼任代管办主任, 机构改革后, 全县农经站被取消, 农经编制也随之取消, 原来的农经站人员全部纳入农业服务站或社会服务站, 代管办的业务仍由原来的农经站工作人员、现在是农业服务站或社会报务站的人员在管理。通过改革, 代管办人员相对减少, 而且这些人还要承担原来农经站所承担的一切业务工作, 造成工作力不从心, 使主业受到影响。如义成功乡5个村, 代管办只有1人;朱力科镇12个村, 代管办只有2人, 其中1人还是农业服务站站长。全县代管办达不到3人的近20个乡镇, 占乡镇总数的71%。虽然省市都下发了文件, 要求乡镇恢复农经站并挂农经站牌子, 但和县编委交涉几次, 编委至今也没下文件, 因此代管办在村财委托乡代管工作中, 职能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了。最近县级财政部门下发文件, 要求各乡镇财政所 (机构改革财政所也被取消, 纳入社会服务站) 接收代管办业务。村级资金属于全体村民共同所有, 属于集体资金, 不属于乡镇财政资金, 而且经过几年的实践, 代管办各项工作已经步入正轨, 代管办人员熟悉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把业务交给财政所, 村级集体资金容易被乡镇平调、挤占、挪用, 容易造成村级财务的再度混乱, 所以目前代管办手续还没有交, 农经人员可能无力对抗这种形势, 交手续也是早晚的事。

2. 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发挥的不充分。

实行村财委托乡代管工作后, 全县共建立民主理财小组286个 (含村民组理财小组37个) , 村级财务收支实行三级审核, 其中就有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调查发现, 个别村理财小组形同虚设, 村主任的一包烟、一瓶酒就可以让理财小组人员放弃原则, 不管合理不合理, 盖章了事。有的理财小组成员做老好人, 或者和村干部沾亲带故, 不愿得罪人, 不坚持原则, 放弃了监督。

3. 代管办监督作用发挥的不充分。

村级财务收支经过村主要领导、民主理财小组前二次审核后, 还要经过代管办最后一级审核, 有的乡镇代管办主任不认真负责, 只要有前两审, 就盖章签字了事。根本不问开支是否合理, 没有把好最后审核关。

4. 村级收入入账不充分。

调查中发现, 个别收入较大的村隐匿收入, 收入不报账或少报账, 逃避监管, 来满足一些不合理开支需要。2009年, 某乡镇代管办在开展财务审计过程中发现, 一共17村就有10个村收入不完全报账, 隐匿收入达100多万元。代管办追缴全额入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5. 村民组收支入账不充分。

生产队解体后, 虽然取消了村民组级的账目, 但村民组仍然存在财务收支, 收入主要有机动地发包、四荒拍卖、机电井发包等。村财委托乡代管制度明确规定了加强对村民组财务的监管, 村民组财务收支也要由乡代管办直接代管, 由村统一报账, 为村民组设明细账, 并做到村有村用、组有组用、决不混用。调查中发现, 有少部分村民组收支不报账或少报收入多报支出, 村代为管理不及时, 或干脆不管, 这部分资金失去了应有的监管, 全部归村民组长一人支配, 一但村民对收支是否合理有异议, 容易引起纠纷。

6. 账款双代管不充分。

由于各乡镇重视程度、代管办人员不足等原因, 目前还有8个乡镇村财乡代管只管账没管钱。

四、几点建议

1. 监督制度执行, 及时跟上检查。

村财委托乡代管工作各项制度是比较健全的, 操作规程也是比较规范的, 现在的关键是如何保证按照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折不扣的去执行, 县级相关部门特别是农经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各乡镇村财委托乡代管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充分发挥县乡农经部门的监督作用, 把此项工作纳入乡镇农经工作百分考核。开展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 向好的典型学习。

2. 对乡村干部进行政治、业务素质培训, 提高他们依法

行政和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村干部每三年换届一次, 每一次换届, 都有新人加入村“两委”班子, 普遍存在着“一年看、二年干、三年跑选票”的心理。这些村干部政治、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加强对村干部培训特别是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培训显得尤为重要。教育村干部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是广大村民给的, 是对你的信任, 一定要利用手中的权力, 多做对广大村民有益的事, 要为广大村民服好务, 只有这样, 下一届村民才能再选你。

3. 搞好财务公开, 健全民主监督机制。

实行村财乡代管后, 虽然经过了“三级审核”也要继续接受群众的监督, 以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努力做到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都规范。公开的内容应该细化到每笔收支, 做到让村民一看就懂, 一目了然。不避实就虚、避重就轻, 避免“堆公开”、假公开。这样财务公开才不流于形式, 才能真正实现让群众明白, 还干部清白的目的, 村财乡代管才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4. 确立农经站地位, 加强农经队伍建设。

13.酒店承包经营协议 篇十三

甲方:*****************(发包方)乙方:***(身份证号:)(承包方)

本着甲乙双方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方双方充分协商,把*****************住宿经营整体财产(不含*****************)承包给股东之一***经营,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一、承包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

二、承包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万元人民币/月,每年按10%递增。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缴交承包经营保证金万元,每月日前乙方向甲方缴交承包费(承包费乙方不得先扣除其作为酒店股东的收益分红),承包费应缴入本协议中甲方指定帐户,承包费逾期一个月,合同自然终止,所欠承包费从乙方保证金中扣还。

三、甲方同意乙方以*************的名义与资质合法、合规和安全经营,如有违法、违规及安全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与全额承担,承包期间,乙方必须确保相关证照及时年检,保证有效,否则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从其保证金中扣还。

四、承包期间经营管理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并及时缴交。

五、如遇不可抗拒力量,使经营停止时此协议自动终止。

六、如果中途解约,可协商解约。如协商不成,则要求解约方

应补偿对方一个月的承包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即万元整。

七、承包期间,乙方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因经营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局面同意,方可实施,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酒店住宿部分所有动产与低值易耗品清单列入移交,如有损坏(除自然老化外)应照价赔偿,合同签订前库存未使用的被子、毛巾、洗浴用品等经营损耗品按进价转让给乙方,乙方在交承包保证金的同时付清转让款。协议终止时,乙方购置的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置和搬离,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装修部分不作价转让,乙方不得拆毁。

八、承包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承包权,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已出租的原餐饮经营场所与财产,原出租协议期满,甲方需出租时,同等条件,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九、本协议所涉乙方需承担的责任与损失,甲方均可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及配偶自愿用会昌县嘉豪商务酒店的股份收益中扣除偿还,再有不足,乙方及配偶自愿用***************的股份按原始入股金额担保,并自愿承担股份转让手续完全签订前的任何费用,损失超出乙方保证金及其股份原始入股金额的,乙方及配偶自愿用现金或名下的其他资产偿还。

十、此协议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乙方(签字):乙方配偶(签字):

14.房屋委托代管协议书 篇十四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根据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和使用位于_________ _________ _综合楼二层的房产。

二、乙方的服务期从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开始。

三、乙方每月将该房屋交付给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月租金11380元,物业管理费1380元,共计12760元。甲方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开户。乙方应将欠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存入甲方账户,由凤凰物业公司从甲方账户中扣除上述费用。如凤凰物业公司在规定日期内收到乙方支付的费用,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滞纳金。

五、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 _ _

六、租赁期内,乙方可在经营前办理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一切手续和费用由乙方承担,水电、市政府环卫、治安、房屋租赁管理费(房屋租赁税由乙方支付) 、物业管理费、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签订协议后,乙方应立即到房管局办理租赁手续。

七、本楼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每个房间应配备1个4k以上的`干粉灭火器。在租赁期内,如发生故意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甲方的财产损失、各第三方的损失及自身的损失。

八、在乙方使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和改变建筑结构(装修采用不燃材料)。乙方选择的装修公司必须是有资质、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否则甲方有权以其他方式阻止乙方装修。乙方如需中途转让,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未经授权转让,转让无效,甲方可收回该物业的使用权。

9九、乙方自使用之日起,向有关部门申报户口,制作居住证和计划生育证明,自行购买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如果政府、地方或有关部门需要变更、拆除、建设、征用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甲方不承担责任,本协议无条件终止,押金无息退还乙方,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

十、乙方必须负责物业所有设施(包括水、电、消防设施)的装修、安装和日常维护,并负责物业建筑物的维修和保养。

十一、如因乙方违约、乙方装修(包括水、电、消防设施等)导致协议到期或乙方单方解除协议或解除协议。)在甲方的财产应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如建筑装修损坏,乙方应修复或负责赔偿。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不退还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清偿所欠费用。

1、乙方未向凤凰物业公司支付租金和管理费。

2、乙方欠风险值的总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租或改变该房屋现有结构或使用该房屋。

4 、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5、运营期内,乙方不得影响楼下商铺的正常运营,不得影响市容,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过道。

6、本协议生效后两个月内,乙方未办理营业执照。

7、乙方拖欠员工工资两个月以上。

8 、未遵守消防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13、协议期满后,乙方应在五日内无条件将该房产归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强行收回该房产的使用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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