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之探讨(13篇)
1.事业单位改革之探讨 篇一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之我见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事业单位需在经济发展背景下,开展会计制度改革活动。本文通过深入研究我国大多数事业单位所选用的会计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诸如会计目标缺乏明确性、会计核算工作缺乏合理性、会计科目缺乏科学性等,提出事业单位需在充分尊重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增强其会计信息的实用性与经济条件适用性,从而完善相关制度、法规、会计报告机制的基础上,实现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 改革
我国国务院所颁布的事业单位改革方向与意见指出:目前,我国正处于走向小康社会的转折时期,因此,在推动社会事业向前发展的同时,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为总目标。在此背景下,我国事业单位所面临的机制不灵活、事业、企业混淆、定位不清晰等问题日益显现,同时,事业单位所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形式较为单一,工作效率与质量仍有待提高。为了全方位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上述问题,相关部门需积极完善事业单位管理机制,改革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目标定位不明确
本文所阐述的事业单位会计机制缺乏明确的定位、目标是指:①事业单位管理层未明确规定财会信息使用人员的范围,导致其他部门员工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查看所需财务信息的权利;②会计核算工作的执行人员无明确规定,且其工作主体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性,导致财务部门的会计定位缺乏清晰度。
(二)会计核算基础不合理
目前,我国大部分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体制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该种核算基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规定的配比方式不相符,无法科学体现事业单位的债务情况与实际资产情况,例如:将事业单位其他时期的资金收入等信息划分为本的资金流动项目,导致其会计核算工作缺乏合理性与真实性,即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适应单位的资产动态。
(三)会计科目设置混乱
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大部分事业单位财务部门所设定的会计科目具有缺乏规范、设置混乱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会计管理系统的效率,并限制了事业单位的整体发展速度,导致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经常陷入混乱不清的境遇。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方向
(一)以适应市场化需求为方向
市场经济的显著特点之一在于用改革的方式顺应市场需求,这就表明,事业单位需通过采用现代化管理政策,适应市场标准,从而提升事业单位的整体水平。然而多数事业单位的未来发展规划依赖于国家的资金支持,且受传统管理方式的影响,事业单位无需面对创造经济收益的要求与标准。因此,为了在改革互动中,完善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应合理规范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环境与条件,并以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为本质导向。
(二)以经济适用性为方向
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机制直接影响其自身发展的轨迹,同时,由于事业单位属于国家组织建立并服务于社会公益的特殊机构。因此,为了充分展现事业单位的现实作用,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事业单位需如其他企业单位一样,通过在日常运营中获得经济利润,并以会计核算方式来体现其资金使用与流动方向。
(三)以会计信息有用性为方向
纵观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轨迹,不难发现事业单位并未及时顺应经济体制改革的潮流,导致其内部会计信息所存在的质量不高问题得到了各界的关注。这就表明,随着市场经济多元化模式的不断发展与壮大,事业单位需建立自收自支的财政管理体制,即自行负责本单位的亏损与创收,从而展现市场经济环境带来的利益创收渠道的广泛性。同时,事业单位需更加注重会计信息的实用性与现实意义,并将之作为改革会计制度的指导思想。
(四)以资产管理明确性为方向
事业单位的资产类别包含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其中,固定资产是指具有1000元人民币及以上价值,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具有固定形态的资产;而流动资产是指能够在一年期限内被消耗完的资产,诸如:存货、应收款、预付款、各种存款、现金等。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之间的明确划分,表明事业单位应注重提高资产管理的合理性、科学性与明确性。
三、实现市场经济下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措施
(一)完善制度法规
我国事业单位所选用的《会计准则》颁布于1998年,尽管该准则对于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其已经无法高效适应现代化经济模式的需求,这就表明,我国相关部门应根据事业单位的发展特点,出台一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纲要,从而完善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体系,推动事业单位进入改革会计制度的新高度,以便为提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的质量与水平做出铺垫。
(二)完善核算基础
我国大部分事业单位财务部门选用收付现金制来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在该种核算方式中,事业单位对已经付款或是应付款的科目尚未设定其属于待摊费用或是预提费用,因此,收付现金制度无法形象的映射出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对比性、实用性与客观性,并导致事业单位的相关决策无法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除此之外,事业单位需及时运用现代化财务管理机制中的权责发生制,从而使得事业单位所进行的资源消耗与成本投入被全方位记录。
由于事业单位的费用使用标准与范围能够反映该单位资金流动是否规范,修购基金、奖金、福利等是否具备实务操作的性质,因此,事业单位采用新型会计制度,并将其作为审核相关费用使用范围的标准,以便实现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统一与完整。
对于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出现的坏账资金,或是不具备谨慎性的应收账目,事业单位可参考新型会计制度的相关内容,始终遵循会计准则中的谨慎性要求,设定坏账准备金的计提科目。与此同时,由于盈利性事业单位具有一定方式的资金来源,因此,我国财政部门应颁布条例,允许该类事业单位能够在日常管理中,采用固定资产企?I化计提方式,从而保障盈利性事业单位能够不断更新固定资产,并实现健康发展。
(三)健全会计报告体系
综合对比事业单位所选用的会计报表格式,不难发现其“经费使用明细报表”与“事业类事物支出明细报表”的内容与格式较为单一,导致事业单位领导层与国家政府部门不能针对事业单位的业务费与公务费等进行全面考核。这就需要盈利性事业单位财务部门提高会计报表的明细程度,增强会计信息的准确度,完善会计报告体系的整体水平。
事业单位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经济机制的深入影响,同时,随着事业单位多元化投资者的出现,事业单位领导部门应关注会计报告参与人员与使用人员的范畴,引导财务部门编制简化、通用的会计报告,从而顺应各个层次部门与使用者的需要。例如,事业单位可选用四张表:投资表、负债表、业务表、预算表,来体现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与流动情况。
五、结束语
为了遵循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的要求,并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发展目标的客观要求,我国事业单位应在改革与创新的过程中,注重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作用与现实意义。这就表明,事业单位管理层应逐渐完善会计制度,切合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完善会计制度的理论基础。同时,实践证明,事业单位改革会计制度,有利于提升事业单位整体运行水平,有利于健全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事业单位改革之探讨 篇二
一、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的现状
在此次《决定》方案出台前,早在2008 年3 月,国务院便颁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决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 个省市先行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障改革试点。各试点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精神,对本地区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经过七年的改革实地实践,5 个试点省市的各项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取得了下述阶段性成效:
(一)增强了事业单位员工的自我参保意识
目前,我国试点地区普遍实行的是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模式。如上海市现行的具体做法为:养老保险缴费由国家、单位与职工共同负担。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月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为职工设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记入个人账户。该种做法改变了事业单位员工传统的依赖国家和单位的观念,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个人的自我参保意识。
(二)有效促进了我国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一直受到人员流动问题的困扰。各试点地区通过实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事业单位职工在机关、事业与企业之间的合理流动解除后顾之忧,从而有效地促进了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推动了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化管理
从试点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许多改革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如上海市成立了专门的社会保险管理局,统筹负责社会保险体系的建设与维护工作,同时成立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养老保险的管理与经办能力建设。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不仅能够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更是今后改革工作的方向和趋势。
(四)有助于发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互济功能
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对养老基金采取统一的管理和支出模式,可以有效发挥社会保障的互助共济功能,从而实现高效保障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目标。现阶段,我国改革试点地区大都建立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采取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的部分积累原则,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分散在各单位的局面,有利于发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互济功能。
二、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难点
综上所述,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试点推进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决定》方案的出台有助于深化我国当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社会各界对此也给予了诸多期待。然而,纵观《决定》全文,不难看出其只是规定了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的总体框架,而对具体的细则和操作条款却无明确的安排,这难免会给改革的顺利推行带来诸多障碍。为此,笔者接下来将着重探讨在《决定》出台的背景下,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在推进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一些难点和障碍,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统筹对象和保险范围统一划分的前提下未表现出地区间的实质公平
就目前而言,尽管我国已经明确提出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总体框架和方案,但就具体的实施细则却并未出台统一的可行性措施。从以往改革的地区看,上海市将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到养老保险范围;而合肥市则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排除在外,仅将差额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纳入保险范畴;还有地方甚至出现了在同一统筹地区将正式职工纳入保险范畴,而将合同制职工排除在外的现象。上述情况均会导致不同地区同类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同一地区的同类事业单位人员在享受养老待遇方面存在差距,此次改革并未解决这个问题。
(二)个人账户空账运行问题潜行存在,转轨成本巨大
现阶段,由于我国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据相关资料统计,我国当前企业的抚养比例大概为3∶1,而机关事业单位的抚养比例则低至2.5∶1。机关事业单位一直实行现在现付制,个人账户“空账”将养老金的支付风险转移到了后代,形成养老金隐形的支付风险。随着我国新增劳动力的逐年减少,退休人员的逐年递增,这个问题会显现。改革要坐实个人账户,实行基金积累制,学术界预计,一次性支付转轨成本将需要9.1 万亿,而2010 年我国的财政收入总额为8.31万亿,也就意味着改革需要国家一年的财政收入来弥补,如何消化转轨成本,是目前面临的难点。
(三)待遇下降与福利刚性的冲突
长期以来,养老保险双轨制的运行造成了我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普遍高于企业退休金的二元格局,如今实行养老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单位保障转向社会保障,个人每月分别按照工资的8%和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即相当于月工资12%用于缴费,势必会降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其退休后的待遇也会受到影响。然而,福利存在却是刚性的,原本我国事业单位职工的福利就比较高,现在实行改革,待遇反而降低了,难免会产生抵触心理。消费需求的增加、物价水平的上涨等现实问题会挫伤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虽然《办法》要求建立职业年金,但是职业年金如何建立,如何运行,还需要进一步解决。
(四)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
社保基金最常用的保值增值手段就是将基金存入银行或者购买国债,收益不佳,我国证券和股票市场体制和监管也都不成熟。存款和国债利率一直低于通货膨胀率,社保基金实际上一直处于贬值状态。与原有的社保基金一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也面临保值增值的难题。
(五)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转移接续困难
《决定》里规定:“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但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的存在根本区别,如果不能出台具体的转移接续办法,企事业之间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接续势必困难重重,由此也会导致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人才流动受到阻碍。
三、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优化策略
(一)尽快完善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导致自由竞争加剧的情况下,社会的正常运转和经济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完善的法律制度的保证。2011 年7 月的《社会保障法》并没有包含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而是授权给国务院另行规定。但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在部分法制上的缺失,加之新政策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未跟上改革的步伐,会导致改革缺少法律的保障而难以顺利进行大面积的推行。另外,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为一次社会利益的再分配,完善的法律制度能稳固改革的意志和决心,成为改革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所以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问题上,可以考虑尽快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加入《社会保障法》范畴,统一社会各机构部门的养老保险法律。
(二)填补改革形成的成本和财政空账
在财政空账的问题上我国可以借鉴瑞典、波兰、意大利等留个国家实行的“名义账户制度”。名义账户制是现收现付制度和储蓄制度的混合型,这种“记账式”而非真正存储的模式来缓解我国目前改革养老的压力。
(三)逐步成立专门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机构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因按规定纳入统一的账户进行管理,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是刚性政策,所以需要赋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构合理的执法权,保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事业单位养老金的发放应从原单位发放交由社会服务机构发放,比如银行邮储等机构。退休人员的管理也应该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减少各单位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养老金的计发也要根据实时物价以及当地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整,保障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水平。
(四)提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水平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养老金项目单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都是地方统筹,而各地方的制度参差不齐,地方基金存储规模小且分散。有的地方基金使用率低,财政负担过重,而有的地方基金的使用率高,养老负担较大,这些将导致养老保险基金贬值等风险。在改革运行过程中出现地方管理冲突。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国家可以借鉴企业改革的办法,逐步实现统筹互济的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从试点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经济上比较宽裕的地方,可以考虑实行省级,财力相对而言较紧张的地方,则实行市县级统筹。
(五)职业年金制度及辅助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职业年金的缴纳应以单位缴费为主,职工个人缴费为辅。自愿存储养老保险,常见形式为商业保险。就目前形式来看,我国商业保险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我国目前的商业保险普及率还比较低,从人均持有人寿保单数量看,日本人均持有7 张,而我国却只有0.2 张。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可以出台政策支持商业保险的发展,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人员购买商业保险,提高养老金水平。
(六)完善改革配套措施
配套制度改革随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尽快分类公益性、行政性和盈利性事业单位,对公益性事业单位人员保留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度,对行政性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对盈利性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工资制度改革,为了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工作效率,可实行激励性绩效工资制度。退休制度改革,据统计,2013年我国60 岁以上的老年人有2 亿,预计到2050 年,会提高到4.87 亿,中国人的平均寿命也在不断提升,所以为了应对我国即将到来的老龄化社会,我国可以采取逐步提高退休年龄的办法,减缓我国养老负担和压力。
摘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受到我国政府乃至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2015年初,国务院正式颁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以下简称《决定》),并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该决定一经公布立刻受到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考虑到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涉及面较广,此外,改革所带来的影响也不容小视。因此,拟就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推进现状、改革难点以及化解对策进行一一探讨。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推进现状,改革难点,化解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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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业单位改革进展及探讨 篇三
遂平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 463000
摘要:事业单位改革正有条不紊的进行,改企、养老保险、绩效工资,这些改革举措的进展和效果,如何避免走形式主义,而对绩效考核进行量化。
关键词: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Institutional Organiza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
事业单位一般要接受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要有其组织或机构的表现形式,要成为法人实体。从目前情况来看,事业单位绝大部分由国家出资建立,大多为行政单位的下属机构,也有一部分由民间建立,或由企业集团建立。与企业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中国的事业单位在功能上对应国外的是非营利组织(NPO)、非政府组织(NGO),国外的这些组织是社会自治组织,在中国的事业单位和政府的关系比较密切。这种不同点,有些是社会制度不同造成的,有的是由于中国的社会自治能力不足造成的。
长期以来,各项事业一直采取全部由政府直接组织方式,大到机构设立、目标确定、经费供给,小到人员管理、具体业务活动组织等等,几乎全部都要依靠政府。这造成了事业单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管理制度缺乏
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在法律上虽然属于两类不同的组织,但是由于缺乏事业单位的专门的管理制度、事业单位由政府机关管理,按行政机关的形式运行,按政府管理的方式提供服务,形成行政化、官僚化组织模式和运行方式。
二、人事制度混乱
1993年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2002年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制,逐步将机关人事制度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分离开来,但行政一体化问题依然突出。而所谓的“全员聘用”制度在实际运作中基本上就是“全部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拥有的“事业身份”,“国家干部身份”并未根本取消,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也并未随聘用制的推行而解决。此外,事业单位领导基本由政府主管部门委任,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尚未形成。
三、经费支出依赖政府
政府作为事业单位的出资人,无偿提供事业单位建设资金和运营资金。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约60%财政全额拨款,约20%财政差额拨款,各项事业经费支出占政府财政支出的30%以上,事业单位日常运营及基本建设、工资社保全部高度依赖政府财政,这不但使政府财政吃紧、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事业单位财产的独立性。不利于事业单位通过盘活资产优化配置进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二、事业单位不自己不创收,或创收但是收入给自己单位的福利不挂钩,这种僵化的经济体制的结果就是机构及个人都缺乏积极性,运行效率极其低下。
针对这三个突出问题,政府的事业单位改革也分别有以下改革举措: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011年4月初,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共涉及到超过126万个机构,4000余万人。该表预计到2015年,中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中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
二、事业单位人事改革
2014年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出台,规定了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及社保问题。事业单位人员全部签订聘用合同,并交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这样事业单位人员就能上能下、能出能进了。不用捧着一只饭碗一辈子。对于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来说也多了一个选择。对于事业单位来说也能选择用人。而且双方有了选择权,也能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社会公益服务水平。
三、事业单位绩效改革
2009年9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并分三步展开。第一步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事业单位改革正在稳步进行,第一项分类改革,最大的阻力来自部分改企事业单位的压力,但是只要操作得当,保障收入,改企应该能够顺利推行。
第二项人事改革,有利于人才流动,最棘手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只要调节企事养老保险差别,也无太大阻力。
只有第三项,看似已经至上到下的在全部事业已经推行,但是很多单位都是平均发放绩效工资,如果只是形式上的推行绩效工资,并不能达到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的目的。
绩效工资,应该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要量化。这在学校、银行、医院等单位已经执行的不错。但是在其他事业单位才刚刚起步,绩效考核的模式和标准还有待探讨。
在国外,绩效考核已经纳入电子信息系统管理,在美国的“联邦电子政务事业架构”(FEA)中,“绩效参考模型”(PRM)富有特色,处于顶层,最为重要。通过PRM测评,可以明确哪个电子政务项目和政府部门更有效率,并准确找到问题所在。PRM由“评估领域”、“评估类别”和“评估指标”组成。评估领域分成六大内容三个层面,即“技术”、“人力资源”、“其他固定成本”是初级层,“业务流程及活动”是中级层,“任务和业务结果”、“用户结果”是高级层。评估类目包括三项,即“公民服务”、“支持服务的支付”与“政府资源管理”。评
估指标根据特定的评估环境而设置。2007 年,OMB在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中增加了“参与度”、“使用度”与“用户满意度”等三项指标。[1]
我国电子政务才刚发展,而对电子政务中的绩效评估做的更少。我国政府的职能与电子政务建设的背景、技术条件、运作方式、政府绩效评估的法律、政策基础,以及评估工作的现状等与国外有较大区別,不能照搬外国的模式和经验。但是,国外在推进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中的理念与许多有益的做法值得借鉴。包括: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电子政务立法和政策建设、以服务为中心构建评估体系、合理界定绩效评估参与主体、完善绩效评估信息交流机制、开展电子政务风险管理、深化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理论研究等。[2]
就我的单位SP县质检中心而言,绩效工资已经初步实施,但是由于缺乏量化的绩效考核方法,绩效工资只能按人均平均发放。这样做有违背绩效改革的初衷,不能形成激励机制从而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SP县质检中心从2010年起已经开始使用业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如果sp县所有业务都须经过sp县质监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每个技术人员都有单独的用户名登录,作过的任何一个操作都在系统中有记录。绩效考核的时候系统会统计每个用户名下完成的检验项目数量即可根据权重核算绩效,并根据所取绩效成绩核发绩效工资。我想这对于推进我国事业单位薪酬改革是一个积极探索。
参考文献:
[1]胡 刚,司小平,刘 娜.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及其机理研究[J].工业工程,2006.11(第9卷第6期):10-14.
4.事业单位改革之探讨 篇四
(一)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分别为: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元。
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上述人员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初中毕业生执行1级薪级工资标准,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5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7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薪级工资标准。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标准为7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标准为845元。明确岗位后,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分别执行11级和14级薪级工资标准。
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至2级。
(二)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以及学徒期、熟练期期满后的定级工资待遇,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5.事业单位改革之探讨 篇五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给国家的财政带来很大的负担,所以亟需改革。虽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提上日程,但仍停留在试点阶段,并没有取得实际进展。而我国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已经逐步完善,远远领先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因此必须加快改革步伐,不仅是机关事业单位内在的需求,而且也是社会的需要。我国将山西列为试点省市之一,有其一定的代表性意义。山西作为笔者的家乡对其有一定的了解,同时在采集数据和获取资料方面比较方便,所以本文选取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作为研究对象,所指的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机关人员是公务员之外的事业编制人员,有助于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本文首先在参阅大量文献的基础上,总结国内外学者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成果,得出山西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其次,通过对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演变的回顾,依据养老保险的基本理论分析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情况和制度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探究原因。最后根据所得出的问题,针对性的提出进一步完善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可行性的建议,为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可行的发展思路和可供借鉴的经验。【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缴费比例
【学位授予单位】:山西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F842.6 【目录】:摘要6-7Abstract7-10引言10-15研究背景与意义10-11文献综述11-13研究的思路与方法13-151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理论15-181.1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概念15-161.1.1事业单位151.1.2养老保险151.1.3基本养老保险151.1.4企业补充养老保险15-161.1.5养老保险基金161.2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经济理论16-181.2.1社会公平理论161.2.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161.2.3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16-171.2.4福利经济学理论17-182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演变18-222.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演变18-202.1.1养老保险制度初创阶段(1949—1956年)182.1.2养老保险制度调整阶段(1957—1966年)18-192.1.3养老保险制度停滞阶段(1967—1978年)192.1.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重建阶段(1979—1992年)19-202.1.5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阶段(1993—至今)202.2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发展演变20-223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22-393.1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22-293.1.1山西省总体情况22-233.1.2山西省参保情况23-293.2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29-393.2.1待遇差距过大29-323.2.2缴发标准不一32-343.2.3收支难以平衡34-363.2.4政策法规缺失36-394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建议39-454.1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原则394.1.1政策统一的原则394.1.2平稳过渡的原则394.1.3统账结合的原则394.2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建议39-454.2.1建立职业年金39-414.2.2统一缴发标准41-424.2.3健全法律法规424.2.4完善基金管理机制42-434.2.5提高统筹层次,扩大覆盖范围43-455小结45-46参考文献46-49致谢49-50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50-51
6.事业单位改革之探讨 篇六
目前,随着社会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使得人们将关注焦点集中于下一代的教育问题上,尤其是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的质量也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学前教育地位的不断提升带动了高职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教育体制改革,只有不断完善现今的学前教育专业课程建设,使院校教育体制的改革适应时代潮流发展,满足社会实际需求,职业院校才能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应用型人才。本文主要针对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体制的不足而提出相关建议,旨在探讨其改革方向,也为今后的教育改革实践提供参考。
一、前言
国家对学前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加之人们对幼儿学前教育的关注度空前提升,使得各高职师范院校的人才培养能力受到强烈刺激。学前教育属于基础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也一直占据着各高校“热门专业”的称号,因此,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也逐渐突显出来。学前教育的对象均为幼儿,情况较为特殊,所以,幼儿教师的配备也与其他教师不甚一致,能胜任学前教育岗位的教师不但需要具备牢固的专业知识与熟练的专业技能,更需要拥有渊博的实践智慧。学前教育教师不仅是幼儿的知识传播者,更是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与引导者,作为培养幼儿教师中坚力量的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则应自觉承担起学前教育深化改革中的义务与责任。
二、学前教育专业教育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安排缺乏合理性
经相关研究报道显示,我国大多高职院校的课程安排基本为:一年级主修公共必修课,专业知识涉及不多;专业理论知识主要集中于二年级与三年级上半学年;三年级下半学年主要安排学生的专业实习工作。学生在一年级时没能及时接触自身所选择的专业,缺乏对专业知识的了解,错失了培养学生专业兴趣的最佳时机;二年级和三年级上半学年要对学生教授完所有专业理论知识及实际技能,时间不够充足,学生无法完全消化;三年级上半学年虽然为学生安排了相关的实习工作,然而,面临毕业季,学生需要办理一系列离校交接手续,在参加实习学习时没有全心投入其中。
(二)实践教学严重不足
《高等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文件中明确指出高职三年制学前教育专业的实践教学需占整个教学活动的40%,然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实践教学所占据的比例不足20%,实践教学的内容大部分仍然只停留在教学计划中。此外,高职学前教育专业所安排的课程没有进行及时更新,教师上课所传授的知识严重脱离现今幼儿园的课程改革,教师对学生的基本技能与综合授课能力锻炼力度偏弱,学生的实践教学能力远不能胜任实际的学前教育任务。
(三)专业教师教学方式单一
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应用型较强的专业,该专业的基本属性也决定了专业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灵活多变的授课技能。但当下高职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过于注重接受性教学,其教学方式比较单一,只以讲授的传达方式为学生授课,导致学生自身的创造性思维也受到教师的影响而局限起来。部分教师教学理念更新缓慢,不善于利用多媒体资源,教学信息量停留在原始水平。由此可见,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下,学生的解决问题能力也无法得到锻炼。
三、学前教育专业驾驭体制改革的建议
(一)课程安排结合理论与实践
实践教学是学前教育专业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将学生培养成应用型人才的关键步骤与必经过程。因此,高职院校应将实践教学立足于社会对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上,建立健全以培养学前教育专业人才的实践技能为核心,紧密结合专业理论与实操,并合理处理好二者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对统一关系的教学体系。只有合理地将理论与实践联合起来,使二者相互补充、共同促进、相辅相成,才能完全实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为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安排课程时,应将公共课和专业课进行适当的交叉安排,并且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例如,从一年级开始就安排学生进入幼儿园观摩学习,以便于学生能及时了解学前教育工作的最新动态或是最新需求,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学会结语与反思。实践才是最好的老师,只有通过系统学习与训练的学生才能真正达到学前教育一线教学工作的能力。
(二)改革教学方式和考核方法
教师在教授学生知识时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工具,毕竟,教科书上的内容是有限的,良好的网络资源若能被应用于教师的教学课堂,学生所收获的知识量将大幅度增长,教师的教育水平也能得到较好的锻炼与提升。同时,教师可以适当摒弃传统的考试考核方式,大力提倡理论知识测试与实际技能操作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将学科重点从学生的专业书面成绩转移至学生的专业素质培养。高职院校可组织学生进行专业竞赛、专业实习、见习等相关的实践活动,以促进学生的专业能力提升。
(三)聘用一线教师传授经验
在教授学前教育理论与实际联系密切的.课程时,高职院校可以大胆的聘用校外有经验的优秀幼儿园老师,充分利用他们丰富的教学经验,指导学生处理实际教学活动中的突发事件或意外事件。此外,还可邀请各类幼儿园的优秀教师到学校开展研究讲座,将目前最新的学前教育资源引进高职学前教育专业课堂。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实践氛围,是高职院校的发展趋势,更是能实际解决学生能力不足现象的最佳方式。
(四)建立一体化实习基地
高职学前教育专业要积极与幼儿园或其他早教机构进行合作,便于为校内学生建立好校外实训基地,使学生能够真正进入幼儿园开展教学实践学习活动。当学生将自身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中去时才会发现自身所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知识结构、取长补短,并积极向资深的幼儿教师学习,从而提高自己的实践教学能力。此外,实习基地也为学生提供了交流合作的社会平台,学生之间可以在实习基地里共同学习、相互帮助、促进进步。
四、结语
7.事业单位改革之探讨 篇七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 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20年来, 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已经建立了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仍沿用传统的退休保障制度。单从养老保险的功能看, 只是企业改革而无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 社会保障体系就不完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只有扩大覆盖面, 对所有社会成员实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才能真正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均衡负担, 共担风险, 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整体功能。另一方面,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规范各地试点办法、完善制度的需要。由于国家没有统一的方案, 各地的做法各异, 很不规范, 特别是试点地区或单位实行个人缴费后, 养老保险金仍按原来的办法计发, 改革不改革一个样, 缴费不缴费没区别, 引起相互攀比, 有的地区甚至出现了停保退保现象, 需要国家出台统一政策。
2. 是推行公务员制度和深化事
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重要配套措施。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 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建立起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对滞后, 直接制约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有序流动。但由于养老保险制度不配套, 工作人员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后, 养老保险待遇也随之消失, 到企业工作意味着养老金水平要降低, 改革很难深入进行。1999年开始的科研机构转制后, 因为退休人员待遇水平降低, 他们不断上访要求国家调整政策。可见,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启动, 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就有阻力, 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就难以形成。
3. 是减轻单位负担、提高职工社会保障意识的需要。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负担越来越重, 财政和单位已不堪重负, 在一些困难地区和单位已经发生拖欠离退休费现象, 影响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要解决这些问题, 势必要求通过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来解决。
4. 对于逐步减少退休待遇差距、
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养老保障方式的不同, 因此造成退休待遇的差距越来越大。由此引起了企业退休人员的攀比心理, 不满情绪日益高涨, 信访事件大量增加, 社会矛盾突出, 已经影响到社会稳定。要解决这些矛盾, 就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1. 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的特点。
国家机关具有特定的职能, 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权力, 具有严格的考录标准和纪律约束;同时, 实行统一的福利制度, 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这些特点决定了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应与其他人员有所区别:应有可靠的保障性;退休金水平应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以利于吸引人才稳定队伍;基本保险、补充保险都应由国家统一安排, 体现国家责任。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情况比较复杂, 单位性质及其人员的多样性决定了其养老保险制度的特殊性:一方面, 受组织的安排, 职工在机关、事业和企业之间变换岗位的频率较高, 决定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应与机关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另一方面, 由于工作性质、工资福利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与企业不同, 其养老保险制度也应与企业有区别。
2.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应积极履行缴费的义务, 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按照与企业职工的同等规模建立个人账户, 两者保持衔接, 便于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
3. 妥善解决新老制度的衔接问题。
要按照平稳过渡的原则, 确保现行退休制度向新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过渡, 新老办法合理衔接, 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基本平衡。既要充分考虑老制度下退休人员的既得利益, 又要合理确定新制度下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要重点解决好“中人”的养老金平衡问题, 保证他们的待遇不降低。同时, 选择不同单位、不同职级和不同类别人员进行测算, 充分照顾到各方面的情况。
4. 充分考虑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性。
在突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特点的基础上, 统一机关、事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要按照统一管理的原则, 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 统一调剂使用, 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实行统一办法。同时, 在改革的过程中要注重与其他改革措施的配套性。
5. 实行社会化原则。
要按照社会化的原则, 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退休人员逐步实现社区管理, 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养老保险制度。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措施
1.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
统筹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要改变现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中离退休费用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做法,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个人账户的规模与企业统一。考虑到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将要达到8%, 且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个人缴费的时间晚于企业, 改革起步时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费比例可逐步达到8%, 也可一步达到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改革实施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并作为计发过渡性养老金的依据。单位和个人均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 实行结构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保险要改变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工作年限和本人工资额为主要依据的退休金计发办法, 实行与企业相同的以缴费工作年限和缴费工资额及个人账户储存额为依据的结构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一是改革实施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后,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二是改革实施前参加工作、改革实施后退休的“中人”, 因为改革前没有个人缴费, 其个人账户中相应缺少积累, 在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 增加权益性养老金, 根据本人视同缴费年限, 确定一个系数, 作为计发养老金的组成部分, 实现平衡过渡。三是改革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老人”, 仍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标准计发养老金,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统一工资制度的特点, 基础养老金仍以本人退休前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总体替代率可控制在65%左右。由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与本人工资挂钩, 可体现在职时的职级情况, 实际收入水平将高于企业退休人员。
3. 建立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实施后, 按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 根据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 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待遇水平总体控制在30%左右替代率。一是实行国家公务员退休津贴制度。实行退休津贴的范围为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 退休津贴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二是建立事业年金制度。事业年金要与公务员和企业有所区别, 费用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按统一标准建立, 经费由财政拨付的事业费解决;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由本单位根据情况, 效益好的多建立, 效益差的少建立。事业年金从单位经费中税后列支, 年提取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当年全部职工一个半月的基本工资。
4. 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体系。
改变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和养老金发放均由单位负责的管理办法, 积极创造条件对退休人员实行社区管理, 变“单位人”为“社会人”, 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以求尽快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养老保险制度。 (作者单位河南省人民会堂) ■
8.事业单位改革之探讨 篇八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改革问题;解决对策
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善
预算编制准备不充足,容易造成编制质量下降,并严重影响了后面一系列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部门采购不合理,对于部门的资产不能很好地进行管理,这些都与实际的预算相脱节,造成预算工作的极大浪费。同时,在部门预算的编制中,没有清楚说明预算的具体执行项目,而只是给出了一个整体的方案,不利于具体工作的执行。部分单位的预算没有采用零基础预算或绩效考核预算等较先进的预算方式,预算方法过于陈旧,造成了部门预算不严谨、不准确。甚至有一些部门为了给自己部门的一些活动准备资金以保证自己部门的利益,从中保留预算外资金,造成预算的约束力下降。这些现象,都不利于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预算执行力较弱
在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政预算工作,是为了严格控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进行科学的管理,按计划平衡单位的部门收支状况。可是,在一些基层的单位,他们对于本单位的财政支出和收入都不能合理安排,在执行过程中无视部门的财政预算,造成财政支出过大,有的部门甚至出现了无预算的现象。而且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安排不合理,会计科目设置过于简单,部门预算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约束性不强。这些现象的出现,都反映出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力较弱。
(三)部门预算监督不严
行政事业单位缺乏对部门预算进行监督和有效管理,它们只有在出现问题之后才会想办法解决,问题没有出现就不重视,没有整体统筹管理的意识,并且对部门预算进行严格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对于部门的预算进行有效的监督,包括监督预算的执行力度、具体执行情况这两个方面。只有及时发现预算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并做出修改,才能保证本单位的财政收支的有序运行。但是,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工作中都忽视了这一点,并没有严格监督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造成了项目在最终的决算阶段没有办法兑现奖惩机制,不利于预算工作的执行和改进。部分事业单位对于预算管理甚至缺乏有效的監督机制!
二、改革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的一些对策
(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预算管理体制
严格控制部门预算的管理,指导和约束单位的财政收支。首先,要经过与部门负责人的有效沟通,从而整理好相关的资料,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明确具体要求,部门预算要经过单位的审批,将部门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做出详细说明。坚持科学管理的原则,建立一个完整的,有实用价值的预算编制。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树立节约意识,除了节约本单位的各项财政资金,对于项目的支出进行合理安排,还可以通过建立资金实际使用绩效考核机制,避免套取财政资金情况的出现。同时,还要完善预算审批流程,明确预算批复的具体责任。各个部门都要设置相关的预算岗位,集中管理预算批复工作,合理分配预算资金,严格按照相关的审核、批复流程进行预算的管理。
(二)要按照部门预算指导具体工作
要在全单位树立部门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部门要按照预算进行项目的支出,不能随意超出预算范围。各部门要对预算进行具体的划分,要将财政的收支控制在预算的批复额度之内,保证效率。在部门的预算会计报表中增加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表,部门预算要有一定的周期,有项目和数据的具体参照。要有能够系统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的报表,列出部门的支出资金明细。这些报表都要能够真实反映本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将部门预算切实落实到位,并要对部门预算进行严格执行。
(三)行政事业单位,要对部门预算进行监督
在进行了科学合理的部门预算制度之后,行政事业单位上下按照该预算严格执行,这其中就需要部门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监督预算的各项进度和具体实施情况,保证预算的执行力。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进行有效监督,可以加深对部门的预算管理。要做到严格监督,就必须要建立完善的单位内部监控机制,提高对预算的科学管理,让单位的资金能够得到科学合理的有效利用。同时,还不能忽视了资金的利用效率,要有一个项目资金利用率的考核评价机制。对项目的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事前合理安排资金的利用和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使用后对利用率进行考核监督,这样就能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合理化,提高对预算的管理效率。
三、总结
总之,在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影响到了这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要改革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制度,就必需要针对出现的这些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多方面入手解决。要确保预算的权威性,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部门的预算进行全程监督,发挥预算在单位的管理中的指导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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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媛媛.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管理研究与实践[J].财经界(学术版),2015.
[3]黄璐施. 探索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改革的几个问题[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
[4]郑桂欣. 浅析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管理[J].中国市场,2013.
9.事业单位改革之探讨 篇九
“逐步取消行政级别”是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探索事业单位管办分离的一项重要任务。然而,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试点省市取消行政级别的事业单位并不多见。“去行政化是事业单位改革面临的首要困难。了解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点击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事业单位是一个庞然大物。当前,我国有111万个事业单位、3153万名事业编制人员,其中67%以上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由于种类繁多、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改革难度非常大,因此《条例》一出,便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事业单位极具中国特色,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以提供公益服务为主要职能。由于历史的沉积,事业单位逐渐出现诸多自身无法克服的弊端:机构臃肿,效率低下,难以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一些事业单位长期充当”二政府“角色,拿着财政的拨款,却较少提供公共服务;一些事业单位被主管部门推向市场,成为其敛财的工具;一些事业单位机制僵化,不具备存在的价值。总之,对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进行改革,已到了不得不为之的地步。
2008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陆续开展。6年来,多数试点实质性进展并不多。其中,涉及人数最多、争议最大的改革着力点——养老并轨改革,因缺乏国家的相关配套政策而被搁置。事实上,国家在十几年前就启动了事业单位改革,但多年来进展缓慢,在一些地方属于”原地踏步“,在某些领域甚至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反弹。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除了改革的时机、手段、策略、步骤和方法存在问题以外,已经形成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固化结构是改革最大的阻力,很难被打破。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条例》的出台正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可以促使步履维艰的事业单位改革继续坚定地走下去。事业单位改革,不仅涉及3000多万在编人员的饭碗问题,更关乎更大范围、更广人群的切身利益乃至命运变迁,必须统筹协调,灵活应对。改革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被改革者的意愿,最大限度地保障多数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下一步,事业单位改革该如何走,还存在哪些亟待突破的阻力和障碍?半月谈”聚焦事业单位改革“专题调研小分队奔赴各地进行了深度调研。
试点6年,核心问题从未改观
10.事业单位之申论热点 篇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人望文生义,把国家公园等同于“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认为建立国家公园就是把高价值的资源拿来进行开发建设,开展大众旅游。这种理解偏离了国家公园保护自然生态和保育国土生态的实质,容易对社会公众产生误导,会影响我国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健康发展。
如何正确理解国家公园?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国家公园体制?这些带有根本性、方向性的重要问题,必须在行动开始前厘清。
国家公园游憩与大众旅游有何区别? 国家公园游憩游客通过到国家公园里按规划的生态旅游线路,去观赏、旅行、探索,可以享受清新、舒畅的自然与人的和谐气氛,增进健康,陶冶情操,接受环境教育。国家公园并不排斥经济收入,可以通过开展资源的非消耗性利用,实现非损伤性的获取利益,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国家公园生态旅游是一种负责任的旅游,这些责任包括对旅游资源的保护责任,对公众的环境教育责任,对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的责任等。大众观光旅游主要是指旅游者在旅行社的组织和安排下,借助各类旅游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和活动的内容,有计划地完成全程旅游活动,其接待人数、经济收入是主要的考核指标,难免会产生为了经济利益进行无节制、超容量开发的现象。
国家公园属于自然生态保护范畴,还是属于经济文化建设范畴? 国家公园内涵丰富,含有国家公园范围内具有保护、科研、教育、文化、游憩等价值的一切要素,包括了有形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及其景观,也包括无形的非物质文化形态的遗产资源。自然资源是根本,是“皮”,是文化等资源的载体,其余都是“毛”,所以,保护自然资源是最主要的功能。国家公园主要功能是生态保育,但并不排斥其文化和经济功能,从主导方面而言,国家公园属于自然保护和生态建设范畴,文化和经济是辅助功能,不能本末倒置。
有了自然保护区还需要国家公园吗? 有人问,如果是为了搞自然保护,何需建立国家公园,沿用自然保护区模式不就可以了么?这是对我国和国际自然生态保护现状的不了解。虽然已经有了自然保护区,但还是需要建立国家公园,有两点理由:一是我国目前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自然保护体系并不完善,需要进行改革。在我国,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城市湿地公园、沙漠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水源保护区、国家公益林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保护区,而自然保护区是主体。这些保护区虽然名目繁多,但都是部门和地方各自发展起来的,没有经过系统的科学设计,没有形成科学完整的保护区体系。二是需要理顺保护区管理体制。各种类型保护区经常出现交叉重叠现象,有的被挂上了风景名胜区、A级旅游景区的牌子,导致管理混乱、权责不分。完整的生态系统被人为割裂,生态破碎化现象严重,影响了生态功能的发挥。
建立国家公园,在地域上要把分散的、片段化的保护区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整合起来,形成大范围的完整保护区,保护自然生物多样性及其构成的生态结构和生态过程;在管理体制上,明确责权利,理顺管理,克服原来那种部门之间、地方之间利益交织,各自为政、相互掣肘的现象。国家公园具有资源属性,科学性和专业性都很强,必须由资源管理部门实施专业的科学管理。因此,国家公园应实行“统一协调、专业管理”的模式进行管理。
期待中的国家公园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不只是发达的西方国家才有一流的国家公园,非洲也建成了世界级的国家公园,作为中国这样一个正在走向富强文明的大国,有着世界级的资源禀赋,如果我们没有世界级的国家公园,我们作为自然保护工作者将感到汗颜。
11.事业单位改革之探讨 篇十一
关键词:市政公用 事业单位 改革定位分析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到201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将完成事业单位分类。西宁市政公用行业作为从事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管理的公益性专业服务单位,也面临改革的困惑。在此结合我处实际,对西宁市市政公用行业进行分类改革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推进改革的认识和看法
事业单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事业单位提供的公益服务总量不断扩大、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要看到,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公众的需求不断提高,经济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日益凸显,公益事业历史欠账较多,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质量效率不高。所以,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市政公用行业事业单位改革成功与否,一看是否有利于市政设施工作发展,二看市政行业职工生活水平是否提高。
二、西宁市市政公用行业管理维护工作现状
目前, 西宁市建成区现行市政设施管理养护体制为:西宁市城区分为市管和区管两级管理养护,排水设施由市级专业管理养护,海湖新区、经济开发区等五大专属区及大通三县实行自行管理养护模式。我处负责全市路灯、快速路和主要交通干道的管理养护,为专业市政设施管理养护队伍,各区属地除市管设施外的市政设施,目前归属四区建设局分别负责管理,无专业养护队伍和基地设施、养护设备,只负责各区道路部分管理维护,其路灯、排水等养护设施由市级专业养护部门负责管理维护。多年来,我市的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较好地克服了市政设施发展快速、设施量成倍增长,部分设施老化破损、维护资金短缺、养护人员不足等诸多困难,通过方方面面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是“十一五”期间,生产养护部门深入细致地开展市政设施维护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建设美化、亮化、优化的城市环境。
我处作为西宁市唯一专业养护管理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依据国家建设部《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对市管道路、路灯等市政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与维修养护。我处成立近50年来,以“为民服务”为工作出发点和立足点,以管为主、管养并举,通过不断努力有效保障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在搞好城市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亮化工程及畅通工程,对缓解西宁市交通拥挤,美化市容市貌,改善人居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西宁市市政公用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职能机构设置不到位,整体专业化维护水平不高。目前,西宁市只有市管养护部门为我市唯一的市政设施专业管理养护部门,市管16条道路、31座桥梁、路灯由市管养护部门实施养护管理,养护工作职责较明确;四区因无专业养护队伍和基地设施、养护设备等,维护工作较被动,设施修复及时率不高。
(二)人员配置与建设部部颁标准差距较大,人员结构不平衡,编制严重不足 。按照建设部部颁标准,我市需配备市管设施维护人员898名,区管设施维护人员615名,实际配备市管设施维护人员为279名,人员由2000年占部颁标准的66.3%下滑至2010年的31.1%,人员编制配备不合理。
(三)养护经费严重不足,维护与更新不能同步。一是根据建设部《全国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测算,西宁市需要市管道路养护经费3462万元/年,区管道路养护经费1418万元/年,实际市管道路养护经费210万元/年,区管道路养护经费40万元/年,养护经费严重不足。二是随着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一批城市主骨架主网络道路工程相继建成通车,提高了西宁市城市道路技术状况,但由于部分城区主干道建成于80年代,道路建成使用年限长,加之近年来车流量不断增加,城市道路维修养护费用呈现逐年增加趋势。三是一些重大国际、国内赛事活动近几年陆续在西宁举行,养护部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抓好设施维修和改造,使道路维修养护经费支出增加。四是因临时突发任务及抢险救灾任务较多,养护部门因无抢险救灾专项资金,对参加抢险救灾工作时发生的费用无法列支,造成工作被动局面。
综上所述,市政设施的有效管理和资源利用既需要实施改革,挖掘潜力,提高效能,更需要在外部环境政策上、予以重点加强和扶持,以改革来协调内外部环境,促进自身发展,积蓄力量,为市政管养事业发展创造条件。
四、对市政公用行业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建议
根据市政设施维护行业不以市场为导向的公益性性服务单位性质及内部发展现状,建议按照“分类、定位、放权、搞活”的思路,理顺管理体制,健全运行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达到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单位内部活力的目的。
1.准确定位,明确职责。市政设施维护行业主要承担政府交办的市政公益事业任务,是不以市场为导向,面向社会提供普遍服务的公共事业性事业单位。因此,建议定位为全额拨款的公共事业性事业单位。同时,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建设,在人员和经费上还应适应经济发展规模和增长幅度。
2.理顺管理体制,重点强化管理职能,形成以管为主的主导地位。在界定职能的前提下,加大市政监察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管养单位的力量,赋于管养单位一定管理权,使基层职工既是维护员,又是管理员、执法员,参与到日常设施管理中,改变管理滞后的被动局面,争取市政设施管理力度和使用效用最大化。
3.根据西宁市市政设施的发展规模,本着“分片管理、交通便利、养护及时”的原则建议在市区东南西北中设五处市政设施养护所,路灯管理所全市增加为二个所,建立沥青砼生产基地及市政应急中心。
4.市、区两级管理养护部门切实履行好维护工作职责,建设、城管、公安、交警、四区政府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現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的资源共享。
总之,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既要有积极开明的态度,又要有稳妥求实的办事作风,抓好改革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广泛寻求支持,在稳妥、高效中完成改革工作。
参考文献:
1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探讨 篇十二
1992年我国就开始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探索。纵观全国各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改革大体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1. 改革酝酿时期 (1992年~2007年) 。
在1992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问题进行了明确, 并指出要在总结中国现行干部退休制度的基础上, 建立全国统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1993年,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 提出要在全国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当时的人事部根据文件精神, 进一步指出要求各省、市、区进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试点。由于多方面的原因, 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政策改革在这一时期没有启动, 仍维持传统的离退休养老制度。
2. 改革试点时期 (2008年~现在) 。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08年2月29日研究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提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作为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形式。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 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 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1.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法律滞后。
迄今为止, 经过全国人大通过的涉及养老保险相关规定的法律仅有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这些法律中的规定大都是原则性的规定。目前, 在国家层面还未出台一部全面完整的《社会保险法》, 各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得不到明确的法律规范与指导, 使得改革带有很大的政策风险。目前, 针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统一强制性法律仍是空白, 从而导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行其是, 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2. 改革的公平性问题受到误解。
众所周知, 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 我国就实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单位人员不同的退休养老制度安排。事业单位人员在退休待遇上是与机关公务员是联动的。但此次改革试点却明显没有将公务员包括进来, 并且公务员改革没有时间表。从社会公平的价值导向上看, 一部分事业单位职工认为这次改革试点有失公平。
3. 改革后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待遇将明显降低。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此次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事业单位人员也要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统筹交纳养老保险, 即单位缴20%, 员工缴8%;二是养老金发放办法也基本一致, 但以改革正式实施时间为界, 即所谓“老人老办法, 新人新制度”。按照这个方案, 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收入将大幅降低。因为目前所制定的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方案, 是按照退休前工资的80%或90%领取退休金的。2009年, 全国企业月人均养老金只有1080元, 2010年1200元。这说明企业平均养老金太低了, 应该考虑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而不是降低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正确的养老金制度改革, 应当是让企业的养老金向事业单位的养老金靠, 提高工人的生活待遇, 而不是让事业单位向企业靠, 降低工人和知识分子的待遇。如果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拉平了, 大家都处于低水平, 这绝对不是改革的初衷, 也不是改革的目的。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策
1. 健全养老保险法律法规。
坚持立法先行, 是世界各国发展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功经验, 并成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目前, 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处于改革的关键时期, 应当结合中国的国情,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尽快制定一部统一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保险法》, 这部法律也适用于规范指导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基本法律的基础上, 构建一套既有养老保险基本法律、又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的法制体系。
2. 养老保险应在事业单位的合理分类基础上构建。
首先, 事业单位要进行科学分类。事业单位是我们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一直延续下来的,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 事业单位的门类越来越庞杂。笔者认为将现行事业单位分为三类比较合理, 即行政执行类、社会公益类、经营服务类。在科学分类基础上, 将行政事业类事业单位并入到国家机关,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制度。这样分类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实际上就是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3. 实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三个联动”的改革。
所谓“三个联动”, 一是事业单位与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一起进行, 以避免互相攀比, 相互掣肘。作为公共部门, 不要在养老保险制度上再人为分出三六九等。事业单位与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转型, 由过去的国家保障制养老转型为现代养老社会保险;二是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是提高养老金水平, 发展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障制度。
4.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 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应实行强制性职业年金计划, 符合条件的单位必须参加。之所以选择强制性模式, 一是因为强制性职业年金能够解决新旧养老保险制度中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的差额问题。在建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一体化过程中, 如果以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标准统一全社会的养老保险计发标准, 那么新制度实施后的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数额要低于以前离、退休制度规定的标准。而且企业有补充养老保障即企业年金, 因此, 通过强制性职业年金体现可以对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的有效完;第二, 职业年金主要来源于机关事业单位及职工的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大多是管理型、公益性单位, 不具备盈利性, 大多无法承担单位部分的职业年金, 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强制性职业年金, 单位缴纳部分由国家财政全部或部分承担, 只有这样, 职业年金制才能够真正建立起来。
参考文献
[1]李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改革面临的挑战与完善建议.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9年第6期
13.事业单位改革之探讨 篇十三
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消息:退休金改革压力大
事业单位改革一直是大家备受关注的话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消息,帮您更好的选择自己的职位,更好的备考事业单位考试,河南人事考试网祝您成功!如果现行退休金政策不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年支出总成本到2035年约达2.7万亿元。清华大学近期发布的一份报告透露了上述信息。报告在此部分得出结论称,在老龄化加速推进的趋势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应当尽早退出。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已经箭在弦上。一位人社部人士表示,“调结构、不降收入”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改革越晚压力越大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是这份名为《老龄社会的养老金结构与制度整合》的课题报告负责人。
杨燕绥表示,报告测算的金额是由政府支付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费当年的发生额,主要包括现在列入财政预算中的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
如果现行退休金政策不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退休费占退休前工资的比例)初始值设定为0.8,基于历史数据,报告对未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年支出总成本进行了测算,2010年约有2000亿元,2020年约7000亿元,2035年约为2.7万亿元。
根据该报告的测算图可以推算,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年支出总成本约为4000亿元。
杨燕绥表示,报告中测算的数字是财政当年支出额,并不包括事业单位员工视同工龄等转制成本。她认为,如果要求财政同期支付事业单位老人的退休金、中人的工龄补偿、新人的部分养老保险缴费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隐形债务将达几万亿元。
报告建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应尽早退出,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补偿工龄”原则改革。
调结构、不降收入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将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改革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破除养老保险“双轨制”,同时建立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制度。
这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大方向。简单而言就是像企业一样,雇主缴费参加社会统筹,个人缴费建立个人账户,同时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建立职业年金。
按照现行费率,单位缴费为20%入社会统筹,个人缴费8%入个人账户;职业年金最高缴费标准为16%,也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小,如果做到8%,单位和个人都要交纳4%。
机关事业单位虽然会统一进行改革,但实际上内部可以分为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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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和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可以归为一类,他们的养老金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全额拨付;另一类则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时被纳入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如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作为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只负担其职工的一部分养老金,其他的由单位自筹。
后一类是改革的难点所在。
在杨燕绥看来,筹资责任是当前改革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高达用人单位20%的缴费责任,政府财政和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分担?用人单位如何列支?因此加大的公共服务成本由谁承担? 上述人社部相关人士称,社会高估了公益类事业单位筹资难度,在他看来,这些单位虽然要承担20%的企业缴费,但一旦进入社保之后,他们也不需要再承担已退休人员的养老费用,单位的负担也会大幅减轻。
该人士称,“调结构、不降收入”是即将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基本原则。改革之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养老金绝对额不会下降,但比例会发生改变——基本养老金部分会和企业持平,减少的部分会有职业年金来补充。改革之前就退休的人员则是“老人老办法”,待遇不变。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与只有少数企业职工有企业年金相比,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将全面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这位人士还称,人社部内部非常重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不仅要“并轨”,而且将之作为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的三大举措之一,其他两项为加大扩面征缴力度以及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之后将并入目前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盘子”中统一运行,不会为他们另设制度。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因此分为“职工”和“居民”这两个独立运行的体系。
注:本消息来自互联网采集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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