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报告

2024-12-24

房屋拆除报告(共10篇)

1.房屋拆除报告 篇一

旧房屋拆除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就黄茶岭粮库拆除业务承包给乙方拆除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

同订立如下条款:

一:黄茶岭粮库旧房面积约㎡(实际测量为准)以每平方米

元承包给乙方拆除。

二:乙方进场一次性付清拆除房屋承包费元给甲方,由甲方

认可并开具相关收款凭证给乙方,乙方方能进行拆除工作。

三:所拆除的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如甲方需要材料应向乙方说明并按时价从乙

方买入。

四:在乙方拆除房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

何责任。

五:拆除房屋施工工期定为天(自乙方进场施工之日始至乙方退场之日止

限有效工期)拆除完毕,乙方必须如期完成拆除任务,如有延误,甲方有权按照

合同法相关规定向乙方进行索赔。

六:甲方负责周边关系及一切手续办理事项,乙方只管安全、保质、保量施工并

顺利完成拆除任务。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并共同遵照执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订立补充协议,并与本协

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2.房屋拆除报告 篇二

由于泉州台商投资区 (于2010年3月挂牌成立) 正处在大规模的新区建设时期, 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 近6年来, 每年都以近40万m2的速度在征迁房屋, 伴随着房屋征迁的同时是房屋的拆除。房屋拆除中存在着高处作业、交叉作业、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超重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众多危险因素, 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有呈增长趋势,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不容乐观, 须引起高度重视和加大隐患治理的力度。

2 事故发生的原因

2.1 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在该区从事房屋拆除的务工人员人数虽然不多, 但从负责房屋拆除的有关公司了解到的数据, 从事一线房屋拆除的务工人员, 主要是贵州、四川、湖南等地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90%以上的人员是年龄在50岁以上的农民, 由于这些民工从农村进入城市, 从农民转为工人, 他们的知识结构、工作方式、习惯意识等, 还不能适应房屋拆除这种特殊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另外, 拆除公司的从人员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走过场, 对设备的性能及安全装置不了解或不熟悉, 违规违章操作时有发生;安全生产知识缺乏, 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或规范不了解或不熟悉。

2.2 招投标市场不规范

2010年10月以来, 从该区第一个征迁项目公开招标开始, 就出现了房屋拆除公司围标的行为, 之后也有多起围标、串标行为, 后来大多数的房屋征迁项目未履行法定招投标程序, 规避招标、以邀代招。一些房屋拆除公司诚信缺失, 为达到中标目的不择手段, 有的借用或挂靠资质, 人员、业绩弄虚作假, 骗取中标;有的围标、陪标和串标, 事后进行利益分配。不规范的市场环境, 制约了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埋下了房屋拆除的安全隐患, 结果导致在房屋拆除施工中降低安全设施和安全投入, 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 安全隐患屡见不鲜, 导致事故频发。

2.3 责任主体地位未能有效落实

根据法律的规定,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 是每个企业的自觉行为和目标。在缺乏激励机制和处罚力度的情况下, 拆除公司只顾眼前利益, 在安全设施的投入和安全资金的使用方面存在较大缺口, 使安全生产难度加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安全意识淡薄, 施工单位未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现场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机械设备保养维护制度、应急救援制度, 安全投入不足等, 严重影响隐患的排查治理和安全设施的建设, 给安全生产带来潜在的威胁。

(2) 安全管理水平不高,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没有经过正规的安全培训, 缺乏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 凭感性认识指挥和管理生产, 实行粗放和原始的安全管理模式, 不能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3) 处置险情的能力不足, 拆除公司尚未健全应急预案, 遇到突发事件, 不能从容应对。

2.4 违反建筑拆除工程备案制度

回顾近6年来, 该区各项目土地房屋征迁涉及的房屋拆除工作, 房屋拆除公司几乎在措施不到位、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的前提下, 擅自进行拆除作业, 致使拆除工程安全监管失控。

2.5 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多数人认为房屋拆除没有什么技术性可言, 也没有较高的难度, 完全不用去管理, 因此, 安全管理工作被忽视了, 没有管理的意识。从该区2010年第一个大规模的征迁项目开始,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从未对我区的房屋拆除工作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一直认为这些都是政府管理的项目, 负责房屋拆除的协调机构都是各征迁指挥部, 挂帅领导都是区管委会主要领导, 直接导致个别干部对安全管理的不作为, 使房屋拆除出现“真空”地带。

同时对房屋拆除管理负有相关管理职责的部门由于职责定位不清, 监管人员相对数不足, 监管专业人才、专业业务等素质有待提高等原因, 未能有效地对我区各项目的房屋拆除实施有效监督。

3 加强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的思路和对策

3.1 明确房屋拆除公司的责任主体地位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 也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的主体。作为房屋拆除公司负责人, 是企业的直接经营者, 安全意识的强弱, 将直接决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 要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以落实, 只有加强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充分了解, 才能把企业安全生产作为重点工作抓, 才能保证拆除安全经费投入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因此, 要严格护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严格负责落实以下几点: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制定房屋拆除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保证与房屋拆除相关安全经费、设备等投入到位; (4) 对本单位的房屋拆除工作进行日常检查, 及时控制房屋拆除中的各种危险因素、隐患; (5) 负责房屋拆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并适时组织演练; (6) 对房屋拆除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据实报告等。

3.2 规范房屋拆除的招投标行为

规范拆除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市场秩序, 是解决房屋拆除安全问题的治本之策。房屋拆除市场不规范, 秩序混乱, 严重影响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 必须实施综合治理, 切实加以解决。各土地房屋征迁指挥部在对拆除公司进行招标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强化资质管理, 提高进入门槛, 防止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投资者作为施工单位进入招标范围, 杜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资质能力差, 管理混乱的企业和劳务队伍进入本区内从事房屋拆除工作。 (2) 规范招投标行为, 在《招标书》或《招标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经费, 将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列出, 并要求拆除公司对该费用的使用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3) 加强对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管, 严禁违法违规分包、转包、挂靠等企业和个人行为。为房屋拆除公司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3 完善合同备案制度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各征迁指挥部要协调中标单位在房屋拆除15d前提供完整的材料到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合同备案制度, 保证房屋拆除前安全经费、措施到位。

3.4 运用科研成果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鼓励房屋拆除公司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 淘汰落后的机械设备, 努力提高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 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全因素, 使房屋拆除从本质化上安全。掌握并运用人机工程学原理分析预测房屋拆除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因素, 并及时采取各种预防措施, 确保安全施工。

3.5 必须依法对房屋拆除加强安全管理

(1) 协调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指挥部要牵头协调区管委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民生保障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及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形成大安全、系统安全的执法体系, 为房屋拆除的安全进行保驾护航。 (2) 加强超前防范, 各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要通过日常的监察, 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 加强日常监察与动态巡查与常态检查、突击检查、跟踪检查相结合。 (4) 严格现场安全管理, 严格事故影响分析制度。 (5)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凡是符合追究范围规定的一律严格按文件进行责任追究, 通过责任追究, 提高了相关人员的责任心。

3.6 适时组织安全生产培训

思想上重视才是安全的根本, 做到把安全当成一种习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于人, 人的安全素质的高低, 安全意识的强弱, 直接决定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成败。区管委会有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会时, 各征迁指挥部要牵头协调在区内从事房屋拆除的公司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有关人员参加培训。要让全体务工工员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与自身的息息相关性。要把安全当作每个人应负的责任, 即是对自己又是对他人负责, 更是对自己和家人的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就是通过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提高房屋拆除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责任感、自我保护能力, 从不同的层次和领域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防止事故的发生。

3.7 建立健全全区性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以控制和降低事故危害后果

常言道“居安思危, 思则有备, 有备无患”, 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中云:“季斯预戒汶上百姓, 修堤盖屋。不三日, 果然天降大雨, 汶水泛滥, 鲁民有备无患”。这些典故均说明, 先有了充分的准备, 就不会产生祸患。因此, 做好充分的预防、准备工作是加强房屋拆除安全管理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 这也是符合“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因此, 客观上这就要求区管委会要统筹建立全区性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并适时组织演练, 以提高突发事件发生时的战斗力。

4 结束语

城市建设在加速, 房屋征迁在持续, 房屋拆除的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管理过程, 任重而道远, 要防微杜渐, 常抓不懈, 狠抓落实, 为和谐征迁保驾护航。

摘要: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广大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 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近年来, 城市建设推动的土地房屋征迁正如火如荼地开展, 伴随着房屋征迁的同时是房屋的拆除。房屋拆除领域事故频频发生, 分析房屋拆除施工中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 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 对减少事故的发生, 促进土地房屋的和谐征迁, 营造良好的征迁、开发建设氛围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房屋拆除,安全管理,原因分析,思路对策

参考文献

[1]石爱萍.浅议建筑拆除全过程的控制[J].山西建筑, 2010 (36) .

[2]潘泽军.浅谈拆除工程安全施工[J].广州建筑, 2007 (4) .

[3]杜本奎.建筑工程施工中引发安全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J].经营管理者, 2011 (15) .

[4]段联保.施工脚手架安全事故与预防[J].安徽建筑, 2011 (05) .

3.房屋拆除工程合同 篇三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小编为你整理了房屋拆除工程合同范文,希望对你有所参考帮助。

发包方:大坪镇大坪村委会下半坡村小组:王xx

承包方:

甲方在原老房子位置拆旧新建设住房,委托乙方进行拆除原老屋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渣土清运。

2、拆除标准:按甲方要求拆除范围内房屋瓦片、老房子旧的材料、老墙土的渣土清运和平整好新建房的场地。

3、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按照甲方指定位堆放,归甲方所有,甲方自行处理。

1、工程价款:拆除项目总金额为: 万 _仟 _元

2、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时,甲方按工程款50%预付给乙方工程款,合计 _ _ _元。

乙方拆除工程全部结束,渣土清运完成,平整好施工场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预留50%的工程款全部付给乙方,验收不合格,经有关技术部门评估后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切损失。

1、本协议工程定于20xx年 月 _日开工,于20xx年 月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甲乙双方责任及权力:

甲方: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

2、负责协调切断水源、电源、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 _ _,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乙方:

1、制定出施工程序和步骤,做好故事安全防范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按照甲方提出的各项施工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乙方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因乙方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指定 _ _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五、其他:

1、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违约责任:

1、违反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

2、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代表人: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代表: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0xx年 _月 _ 日

4.房屋拆除合同 篇四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室内拆除施工中,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第二条:承包范围

室内二次结构隔断墙体拆除、装饰项目拆除、安装项目拆除、地面处理至结构面、保留墙体装饰拆除等,直至满足后续施工需求。本项目拆除工作要预留为后续施工用的空调、电、水等条件,地下一层空调机房及消防泵房外管线拆除,管道切除截止点为机房墙体外侧。拆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一)屋顶部分

1.屋顶冷却塔及管道拆除,保留钢梁;

2.屋顶废弃的天线拆除;

3.消防水箱保留;

4.消防加压风机拆除;

5.屋顶膨胀水箱间拆除;

6.屋顶防水层拆除,废弃设备基础拆除。

(二)楼层部分

1.和新图纸对应,新图上和现状对应的隔墙和结构墙均保持不变;

2.客房部分的卫生间内墙体拆除,3.靠近疏散钢梯的卫生间内部设备及上下水拆除,应保证不影响顶层供水;

4.各楼层的空调冷却塔供水管井拆除;

5.中部楼梯间的踏步及中间平台拆除;

6.新风机房内设备及管路拆除,7.客房区域服务台拆除,各楼层地面垫层拆除;

8.各层吊顶石膏板拆除,灯具按要求回收,放置指定位置;

9.除需要保留的强弱电井门外,其它门及护套全部拆除;

10.疏散楼梯间内墙体拆除,;

11.厨房内吊顶、厨具、水池、垫高地面拆除;

12.保留墙体的装饰拆除,必须满足墙体施工需求。

13.十三层按楼下各层模式拆除,十四层客房区域按楼下各层模式拆除,其它部分按图纸要求拆除(详见图纸)。

(三)为保证楼内指定区域正常运行,而采取必要的供水、供电等系统改造措施。

第三条:工程工期

一、进场日期:,竣工日期:

二、第一部分工期为,乙方应在甲方要求工期内完成甲方要求拆除项目,满

足装修施工单位进场要求。

第四条:合同价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一、工程造价: 1660000 元(人民币壹佰陆拾陆万元整),一次包死,不予调整。

二、工程款支付:拆除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拆除工程费 90%,后续施工单位进场后,由甲方、施工方、乙方联合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10%。

第五条:甲乙方工作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拆除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2、负责对拆除完毕工程进行验收。

3、负责明确拆除工程的范围。

4、负责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迁现场,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2、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

3、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吊顶、地面、隔墙、上下水、电气、通风设备等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并负责渣土清运。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编制拆除环保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在拆除现场坚持文明施工,对出入施工现场的道路及时安排人员清扫,回收材料的堆码应有严格的区域,严禁在道路、通道堆放任何材料。

6、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1)屋顶拆除时注意保护防水层,如有破坏应及时修复;

(2)各楼层拆除时注意保护强弱电线路;

(3)厨房拆除时注意煤气安全;

(4)所有的强弱电竖井不可触动,拆除客房卫生间时尤其注意;

(5)拆除过程中如发现钢筋混凝土结构体时,应立即停工,报甲方确认后再进行下一步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施工场地,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拆除任务,则由甲方应为乙方顺延工期。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拆除任务,按照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累计罚款不超过合同总额5%。

第七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按《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的有关要求处理。

第八条: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该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甲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5.房屋拆除合同 篇五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上友好合作,甲方同意将 拆除工作委托给乙方,现将有关拆除工作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拆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二、拆除范围及价格: 由乙方拆除至原地平为止拆除下来的材料均归乙方所有,拆除建筑物所造成的渣土归乙方清运,拆除工作完工后由甲方付乙方拆除工时费平方米。

三、拆除时间:

拆除时间为 天自 年 月 日甲方在乙方进场前做好腾空房屋工作,确保乙方顺利拆除,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邻里之间的困难,由甲方出面协商、拆除时间顺延、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房屋拆除合同 篇六

乙方:x(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x村旧礼堂,及二层砖木结构房一座大约面积1500平方米。承包给乙方拆除施工。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

一、结算方式:甲方以旧料折算乙方拆房工资。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乙方在拆房期间,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施工,如施工过程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一切经济赔偿。

三、乙方应在20天内完成,乙方在拆房期间应做好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确保周围行人安全。

四、乙方在开工前,甲方应把房内所有东西搬空,并负责协调周围村民工作,如遇村民阻碍致使乙方派出的工人无法正常施工,其延误工期及误工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五、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后立即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7.房屋拆除委托书 篇七

受托人: 某某建筑队(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乙方拆除旧房,为明确责权利关系,现双方就旧房拆除事务,订立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务:1、甲方委托乙方将座落在朗霞街道干家路村旧楼房一间及坡房全部拆除干净;

2、将拆除后的木头等材料整理捆扎交给甲方;

3、清扫拆除旧房后的宅基地。

二、费用及支付:一次性包干费用1500元(此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务后支付,乙方收款后出具书面收款收据给甲方。

三、完成期限:天(自20xx年 月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四、验收标准:完成全部委托事项。

五、其他约定:

1、如乙方对甲方委托的旧房拆除不干净或旧材料捆绑不整齐或宅基地清扫不干净,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拆房费用。

2、在履行甲方和委托事务中,必须注意安全,如果乙方(包括雇工及第三人)出现任何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费用。与甲方无涉。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房屋拆除委托书2

甲方(委托方):xxxx

乙方(受托方):xxx

甲方于20xx年 月 日将其房屋自愿委托乙方进行拆除。为进一步明确对甲方所属产权房屋的拆除范围,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明确甲方房屋拆除授权委托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授权乙方全权行使以下房屋的拆除权力。

二、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名称:昌邑市华夏农资超市有限公司

2.座落位置:昌邑市新兴街17号1幢2幢3幢(房产证号:昌邑市房权证城区字地000918号),昌邑市新兴街17号4幢(房产证号:昌邑市房权证城区字地013551号)。

3.建筑面积:1255.5平方米

三、委托权限

1.房屋的拆除(含建筑垃圾清运);

2.乙方按规定拆除所有建筑物,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场地清洁平整(原地平),达到土地储备中心挂牌条件。

四、委托期限

在此授权范围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从2115年月日起至该房屋拆除完工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房屋拆除委托书3

委托人:姓名:XXX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姓名:XXX性别: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我拥有位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的房产一套,因房产拆迁需登记,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回家办理房屋拆迁的相关手续,特委托 XXX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下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人系夫妻关系,受托人可以我的名义办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房屋拆迁有关登记以及签字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拆迁合同,受托人有权自主选择补偿房产或补偿拆迁款。

二、如若补偿拆迁款,受托人可全权收取房屋拆迁补偿款。

三、如若补偿房产,受托人可全权于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登记手续。

四、此房屋的房产证以及本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件,已全部交给受托人受托人可持有所有证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房屋拆除委托书4

甲方:

乙方:

因工程施工需要,甲方将金龟工商所旧办公楼的房屋拆除等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永兴县金龟镇工商所院内

二、承包方式:总价包干方式

三、工程范围:工商所院内的办公楼的拆除

四、工程内容:对旧办公楼的房屋拆除及负责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

五、开工时间: 年 月 日,年月 日完工。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指定施工场地范围,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必要的测量配合及技术指导,但不因此免除乙方施工质量责任。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范围内施工。

2、甲方负责做好与当地政府、村民各方面之间的协调工作。

3、负责对拆迁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4、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场地进行验收。

5、工程完工达到甲方要求后,甲方给乙方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迁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

2、乙方保证连续施工,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确保作业安全,因乙方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计量与支付

1、工程造价: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旧材料归施工方,此报价含税,包干价格为元(大写:),已综合考虑了现场条件等各种因素,包括作业全过程的工、料、机费,施工用材料(机械)倒运费等与施工有关的全部费用,是支付合同工程项目(工序)按技术交底施工达到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完成其缺陷修复及一切辅助工作所需的全部酬金的综合单价(含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费用)。对于本合同中没有提到的内容均视为已包含在表中相应内容之中,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工、料、机、的价格浮动或政策性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2、合同签订生效后,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技术部门验收,甲方一次性结清合同价款。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永兴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4、本合同字甲乙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结清工程款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8.房屋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篇八

本楼为二层砖混结构的综合楼,一层为商店,二层为办公楼。屋面为木屋架、铁瓦,在木屋架下弦有锯末保温层;外墙为490mm红砖;内墙为木骨架钉灰条抹麻刀灰;一层顶板为钢筋混凝土进深梁,上安装空心板;二层顶为木楞吊顶,钉灰条抹灰。

本楼距已建成的某某综合楼最近点为5米,距国路边8米,西侧紧接某某综合楼的暂设工程。由于与相邻的建筑及道路很近,给楼的拆除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经项目部研究制定如下拆除施工方案。

一、拆除方案

1、拆除的原则

先上后下、先屋面后主体、先装饰后结构、先水电后建筑、先梁板后墙柱、先内墙后外墙的施工顺序。

2、拆除的顺序

先拆除屋面的瓦龙铁防水层→拆除檩条、支撑→拆除保温屋、望板、吊顶→拆除木屋架→拆除二层内墙→拆除二楼外墙→拆除一层楼板→拆除一层进深梁→拆除墙、柱

3、拆除的工具

拆除瓦龙铁皮、檩条、支撑时用拔撸、钳子、撬棍等工具;拆除屋架时用宗绳、撬棍;拆除外墙时用直径25mm的纲丝绳、大锤、钎子;拆除一层楼板时用撬棍、吊车;拆除一层的进深梁时用大锤、钎子;拆除一层墙柱时用大锤、钎子。

4、拆除的方法

门、窗、木屋架等轻型构配件人工拆下后采用宗绳向下放到地面;空心板人撬起后用汽车吊运至地面;外墙在内墙拆除后,用真径为25mm的钢丝绳向楼内拉倒,具体为将外墙分成近10米长一段,将钢丝绳拴在墙及一层的柱上,采用手拉葫芦拉倒;梁、柱采用人工砸碎的方法拆除。

三、安全注意事项

1、拆除现场设专人进行指挥,对拆除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纠正,消除。

2、在拆除施工前,项目部对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在每个作业人员明确拆除作业的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并签字后再从事拆除作业。

3、拆除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4、所用的锹、大锤、镐等用具必须在使用前进行检查,确认无掉头、断把的可能性后再进行使用。

5、所有拆除作业人员严禁吸烟及生火取暖,以防引起火灾。

6、拆除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准打闹,不准酒后进入拆除现场进行拆除的作业。

四、文明施工措施

1、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设专人进行拆除现场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在拆除施工现场四周用彩条布与外界隔开,以避免拆除的垃圾落致场外及灰尘对空气的污染。

3、易产生粉尘的保温材料、建筑垃圾,不能直接用锹向下扬,要用袋装后运至地面,以防止造成空气污染。

9.房屋拆除工程承包合同 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互利、公开、公正的原则,就房屋拆除工程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正坤臵业有限公司院内公路的右边平房承包给乙方拆除。

2、甲方要求乙方按10元/㎡价格的房屋补偿费给甲方。

3、甲方要求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4、乙方在拆除此之外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在拆除过程中负责周边关系的处理协调。

二、房屋拆除内容:所在房屋正负零以上墙体、屋顶、门窗、附属于房屋的水、电线路的拆除、渣土的运走、清平至正负零。

三、工程安全:乙方必须具有房屋拆除资质,负责在建设局办理安全监理手续,聘请具有房屋拆除经验的工作人员,并为工作人员购买安全保险,采取一切安全措施进行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四、工程进度安排:

1、地块上的危平房和其他房屋的拆除于2009年1月13日开始施工,到2009年1月22日全部完成。

2、乙方自行安排施工人员的住宿、开餐、管理教育,并承担费用。若乙方施工人员发生违法乱纪事件,概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若残渣清运不干净,剩余多少,按清运量和费用,甲方向乙方追补费用,并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

4、乙方不得将此工程转让给他人。

五、本合同在执行中若遇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乙方补偿款、保证金全部到帐生效。

发包方(甲方):承包人(乙方):

10.拆迁公司房屋拆除讲课提纲 篇十

市委市政府对这次城乡结合部的整治高度重视,从政策出台,到资金支持,再到组织落实,可以看出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如何做好这项工作,首先我们在做好各项组织落实工作当中,在安全工作上一定要扎扎实实地落在实处。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

建新就要先除旧。建筑安全工作重要,拆除安全工作更为重要。为什么说拆除工作更为重要,是因拆除工程就其施工难度、危险程度、作业条件等方面来看远甚于新建工程,更难于管理,更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在日常监督工作中,也发现这类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在组织这项工作上,就因一些客观和主观上的原因而疏于管理,酿成重大事故悲剧的不在少数,所以,应当引起我们在这次整治工作中的高度重视,必须加强监管,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第一部分 在拆除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拆除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重视程度低,组织工作不落实

对施工队伍的审查不严格,对承包施工单位不进行资质审核,对施工方案不进行严格地技术把关,因而在施工条件 1 不具备的情况下,即仓促开工,个别施工单位还有意规避监督部门的监管,提前开工。

2.零费用拆除

此类工程往往是“零费用”工程,即没有工程款,施工方*变卖废旧钢筋获得利润。因此,迫使施工方极力控制成本,为了节省工人工资和机械设备台班费用,尽力压缩工期,常常冒险作业,几层一起拆除。

3.施工队伍和工人素质

施工队伍挂靠现象严重,安全生产责任制无法落实,公司对项目部的管理放任自流,基本不参与施工现场的管理,项目部的人员配备也十分有限。另一方面,工人的流动性极大,基本都是临时招聘的,没有受过基本的培训。拆除工作的劳动强度大,作业危险性高,工资微薄,因此稍有素质者都不愿从事这一行当,结果实际从业人员的素质状况同其生存状况一样令人堪忧。

案例一:湖南株洲高架桥坍塌事故

事故发生于2009 年5 月17 日16 时,湖南省株洲市320国道红旗路高架桥拆除工程发生坍塌,事故造成9人死亡,受伤17人,总包单位: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

据了解,红旗路高架桥是湖南省首座城市高架桥,1995年投入使用,全长2750米,桥面宽超过16米,桥下净高8米。由于此桥从株洲市闹市区红旗广场跨过,造成此处交通拥挤。当地决定实施拆除。5月5日此桥全封闭,禁止桥上 通车,开始分段动工拆除。发生坍塌事故的桥段,原定在5月20日实施爆破拆除。

据悉,拆桥的工程承包给了一个建筑企业,政府不出钱,由沿线地段地价的升值来臵换。政府此前还与该企业有约定,如果不出事故,便给一百多万元奖金。该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使拆桥体的钢筋能回收,便对部分桥墩采用了人工拆除的办法拆除。

经查实,4月27日,犯罪嫌疑人程继昂经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育滨同意,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的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中得红旗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由南岭公司委派公司副总经理付新贵作为拆除总技术负责人负责对2 0号至86号及89号到l 08号桥墩实施拆除爆破。

该重大事故的原因,一是施工队伍资质不符,二是只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制度。

案例二:甘肃省永昌县某拆除工程墙体坍塌事故

按照国家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甘肃省永昌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对道路建设红线内的综合楼和部分厂房等建筑进行拆除,此项拆除工程由杜××工程队于2001年11月28日动工拆除。2001年12月16日下午13点杜××工程队作业人员柴某等8人到综合楼西段拆挖墙体,将墙体每隔3m预留50cm宽的柱子后,从地面以上lm范围内进行拆挖,约14 点40分柴××、赵××、张××等8人分别拆挖三楼西端的外墙及隔墙的预留柱,约15点40分时,三楼墙体突然向内倒塌,造成在此作业的施工人员3人死亡、2人受伤。

一、事故原因:

1.技术方面

该工程在施工前没有编制专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负责人没有临场正确指挥,施工过程盲目蛮干,当拆除至三层西墙体时,作业人员用大锤、钢钎对墙下1m处先凿洞、再掏空,最后砸断四周柱脚,致使墙柱突然坍塌,将在场的作业人员压于墙下。这种施工过程,违反了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拆除工程规定: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砍砌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体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允许进行掏掘。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这是本次事故的技术原因。

2.管理方面

永昌县城关镇南关改造拆迁过程中,对承包方资格审查不严,将拆除工程发包给既无资质证书、又无营业执照的工程队,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安全技术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这是发生事故的管理原因。

二、事故结论

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此项拆除工程既无施工组织设计,又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也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到实处,违章指挥、盲目蛮干,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杜××是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应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建筑法》第50条:“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设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的规定,永昌县改造拆迁部门将拆房工程发包给既无资质证书,又无营业执照的工程队,应负这起事故的重要责任。

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对施工单位资质审查不严,监督管理不力,对此起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三、事故教训

此次事故是一起重大的安全管理责任事故,违反《建筑法》第50条:“房屋拆迁应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设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的规定,将工程发包给即无营业执照、又无施工资质的个体工程队,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应吸取这一沉痛教训。

拆除工程违反《建筑法》第38条:“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 施。”的规定,既无施工组织设计,又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一起违章指挥、盲目蛮干的生产安全事故。

违反《建筑法》第46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的规定。此次事故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法上岗作业。案例三:安徽省马鞍山市某房屋拆除工程墙体坍塌事故 2002年8月13日上午9时40分,在安徽省马鞍山市某建筑公司大院内房屋拆除工程中,发生一起墙体塌坍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01年9月10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因道路拓宽工程需要,市城建开发处与该市某拆迁单位签订委托拆迁协议,将某建筑公司大院部分房屋及附属物拆除任务委托给某拆迁单位。同年9月18日拆迁单位与建筑公司签订拆迁协议,同意由该建筑公司负责拆除。签订协议后,拆迁单位程××、邱××、陈××等人为了单位创收,与建筑公司副经理杨某、经营科长蒋某口头协议,要将文化中心和实验室拆除另行安排。据此书面和口头协议,某建筑公司安排所属工贸公司将协议范围内的拆除物于2001年底前拆除完毕,而对拆迁单位口头协议留下的文化中心和实验室未安排队伍拆除。2001年10月,拆迁单位陈××将文化中心和实验室拆除业务安 排给了个体户陈××。陈××在拆除完实验室和文化中心屋顶后,将剩余的工程又转包给韩××拆除。2002年8月13日上午,文化中心只剩下东墙未拆(高约4m,长约7m),其余的墙已全部拆倒。韩××等3人在东山墙西侧约3m的地方清理红砖。约9时40分,东山墙突然向西倒塌,将正在清理红砖的3人砸倒,当场死亡。

二、事故原因

1.技术方面:拆除人韩××在未对拆除工程制定拆除方案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拆除时,采取了错误的分段拆除方法,并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墙体失稳,突然倒塌。因此,缺少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此次事故的技术原因。

2.管理方面:一是拆迁单位对内部人员失之管理,且工程发包后,对工程未采取监督措施;二是某建筑公司作为合同中的承包人,执行合同不严,现场管理交接不清;三是拆迁单位职工陈××利用身份和工作便利,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法将拆迁业务安排给无资质的个体;四是承包人陈某无拆除资质,利用非法手段承揽拆迁业务,又非法转包。是此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三、事故结论

拆除人韩××系无房屋拆除资质的个体,不懂建筑施工技术,承揽任务后私招滥雇,既未制定拆除方案,也没有采 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严重违反了拆除作业程序,属典型的违章拆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应追究刑事责任。

该市拆迁单位职工陈××,利用身份和工作便利,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私自将拆迁业务安排给无资质的个体业主,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该市拆迁单位部分分管此次拆迁工作的领导,为单位创收随意争来拆除业务后又不闻不问,管理、监督不到位,对此次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事故教训

房屋拆迁工作要切实贯彻“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305号令发布)。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且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该事故中建设单位市拆迁安臵事务所将工程肢解发包给无资质个体的行为已违反“建筑法”。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该事故中承包人陈××无拆除资质,又将工程转包给韩某,陈某与韩某等人均无拆除资质,不能参与承揽工程,且两人均未制定拆除方案。市拆迁安臵事务所在工程进行中,负有监督责任,对工程质量安全应负责,发现安全隐患应对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在此事故中市拆迁安臵事务所监督不力,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案例四:湖北省武汉市某大厦拆除工程外檐板坍塌事故 2001年6月20日,武汉市某大厦发生一起因拆除外檐悬挑结构的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

一、事故发生经过

武汉市某大厦装修改造工程由中建某局某公司承包后,又将建筑物的局部拆除工程转包给四川省合江县某建筑公司武汉分公司,该分公司又雇佣了重庆市合川龙凤镇某建筑工程队做劳务施工。

2001年6月19日,作业人员在拆除大厦的17层④~⑩轴外檐悬挑结构时,采用先拆除⑤~⑨轴的外檐,然后再拆除④轴和⑩轴处的局部外檐。该悬挑外檐结构由悬挑梁与外檐板组成,④~⑩轴外檐总长为21.6m,轴与轴间距为3.6m。上部结构为悬挑梁(与结构柱连接),外檐板在悬挑梁下部(板厚80mm,板高5.Om),由悬挑梁承力。但是在拆除之前,施工负责人没有讲明悬挑结构的承力部位,也没说清楚拆除程序,作业人员错误的先将⑤~⑨轴处与柱相连的悬挑梁处凿除了混凝土,由于悬挑梁钢筋尚未切断,另外尚有④轴和⑩轴两处混凝土未拆除,虽已造成隐患却没导致坍塌事故。至下午4时左右,主楼工长和监理人员进行了查看,便认为“基本完好,未发现异常现象”,因此错过了采取补救措施的机会。

次日,6月20日作业人员继续凿除④轴和⑩轴处与柱相连接的悬挑梁,并切断其连接钢筋,此时外檐板失去承力结构向外倾倒,砸坏外脚手架后坠落,造成裙房门厅支模人员4人死亡,5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

1.技术方面:主要是拆除程序错误,应该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后拆除承重结构。该工程由于先拆除了悬挑梁,使外檐板失去承力传递结构,剩余连接部分无法支承外檐墙板的自重而发生坍塌坠落,将下面(距坠落处46m)的支模人员砸伤致死。

2.管理方面:

①拆除方案不清楚。该拆除方案只是一般规定如“先上后下、先外后内”,“用凿子小块地凿打”,“不能分隔成大块破除”等,没有针对该工程结构特点进行指导和详细写明拆除程序,因此作业人员分不清哪些是承重部位,哪些属非承重部分,误将承重部位先拆除,导致发生事故。

②现场指挥错误。四川合江县某建筑公司是否具备拆除资质,为什么拆除之前该单位负责人未向作业人员讲清拆除程序及注意事项,为什么主楼工长和监理人员6月19日查 看之后,还认为“基本完好”。说明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不懂建筑结构,不认真查看图纸,导致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已经发生隐患,却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最终导致事故。

③总包放弃管理。总包单位将拆除工程包给分包单位后,既不认真审查资质,又不对方案的可操作性进行认真研究,再加上雇佣农民工作劳务,层层放松管理,最后发生事故。

三、事故结论

1.本次事故由于总包单位对分包拆除工程时,未认真审查其资质,拆除过程中又疏于管理,分包单位对工程结构不清楚而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相应证书,违章操作,导致拆除程序错误,导致事故发生。

2.本次事故属责任事故。从总包非法转包部分拆除工程,分包又雇佣农民工拆除,既未进行安全教育,又未进行交底,致使不懂拆除工程安全技术的农民工违章拆除,导致事故发生。

四、事故预防

1.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分包虽然是发生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但总包违反《建筑法》转包工程,不进行全面管理,应追究总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2.房屋拆除工程因市场混乱事故多,《建筑法》第五十 条专门进行了规定,但仍没得到全面贯彻。必须要求拆除作业之前,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讲明拆除程序和注意事项,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指挥。

3.拆除工程的交底不能过于简单,不仅应有文字说明,还应绘制结构图纸,标明拆除程序和拆除方法,拆除过程中须有技术人员在现场亲自指挥。

五、事故教训

房屋拆除工程与新建工程相比较,有些工程更具危险性和复杂性,必须由懂得工程结构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队伍施工,施工之前调查了解原建筑结构和使用现状,并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否则容易发生事故。为此,《建筑法》中专门进行了规定,要求必须严格执行。

本次拆除工程事故是由不具备拆除资质的队伍施工,不懂工程结构,拆除作业前无正确可行的方案指导,也未向作业人员对拆除程序进行交底,且整个拆除过程中也未得到懂结构的管理人员指导,以致在拆除挑檐时,错误的先把悬挑梁凿除,致使挑檐板坠落,导致发生伤亡事故。

总包承揽该大厦装修工程后,又把建筑物的局部拆除工程进行分包,由于没认识拆除工程的危险性和复杂性而放弃管理。《建筑法》中规定,禁止总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总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筑单位负责。案例五:四川省内江市某办公楼拆除工程坍塌事故 2002年12月27日,四川省内江市某改造工程项目在拆除某办公楼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

一、事故经过

内江市滨江东路某改造工程项目需拆除沿路主干线的旧房,由于内江市房屋拆除市场无专业施工队伍,内江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一幢七层办公楼包给个体承包人陈某(陈某系原内江市某建筑公司下岗人员)。

2002年12月27日在无拆除方案的情况下开始了拆楼工作,当时施工现场人员、车辆较多,因为施工现场未提前进行围挡,现场很乱,拆楼人员既无统一指挥也没有明确分工。

当采用手拉葫芦及钢丝绳栓拉第七层的大梁时,突然发现附近地面有辆装砖的汽车,随即通知保安把车辆调开,但汽车却开进楼内,误认为进入安全地带,6名民工继续往车上装砖。此时,楼上拆大梁人员见地面的车、人都不见了,亦误认为已经去到安全地带,也没有人负责进行全面检查,便开始拉大梁,由于大梁连同墙体一起倒塌砸在第七层的楼板上,将楼板砸断后又砸到六层楼板,从而将各层楼板连续砸塌,而汽车和6名装砖的民工却在楼内,6名民工当场全部被砸死,该汽车司机被砸伤。

二、事故原因

1、此拆除工程采用了错误的拆除方法,一般除平房外不 得采用推倒法。该工程为七层楼房,应该自上而下逐层拆除,对于较重的混凝土大梁应采用吊车或其他起重机械吊下。而该包工头为图省事采用了拉倒法,又未经计算,楼板也未加固支顶,结果因冲击力过大各层楼板连连砸塌造成死亡事故,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拆除现场未进行围圈,地面也未设安全人员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汽车进入拆除房屋内,等于进入了危险区内,从而造成伤亡事故。

三、处理结果

内江市中区检察院以邓、罗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市中区法院于3月25日一审判决:邓祥林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罗德财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第二部分 房屋拆除安全事故分析

房屋拆除是一项劳动力密集型、技术要求高、风险大的工作,也是安全事故的高发区。随着城市建设、拆迁改造房屋工程日渐增多,被拆除房屋也将越发复杂,拆除条件也趋于苛刻,房屋拆除与新建工程相比,更具危险性和复杂性。为了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房屋拆除必须严格遵循《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规范、规 程的规定。本文根据近三年建设部备案的房屋拆除安全事故,分析原因,提出防范事故的对策和措施。

一、近三年房屋拆除事故情况分析

1、无资质企业或个人承揽的房屋拆除事故多。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承揽的房屋拆除事故起数占事故总起数的60%,而有拆除资质的仅占40%。

2、无房屋拆除方案的拆除工程发生的事故多。无拆除方案发生的事故起数占事故总起数的67%,而有拆除方案的占33%

3、四层及四层以下房屋拆除发生的事故多。四层及四层以下房屋拆除事故起数占事故总数的73%,而四层以上房屋占27%。

4、农村建筑队拆除的房屋事故多。农村建筑队承担的拆除工程,事故起数占事故总数的64%,而城镇建筑企业占36%。

5、砖混结构房屋拆除事故多。砖混结构房屋拆除事故起数占事故总数的60%,而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房屋分别占30%和10%。

6、墙体坍塌导致的事故多。墙体坍塌事故起数占事故总数的46%,而由于钢筋混凝土板、梁、基础坍塌引起的事故分别占30%,14%和10%。

7、发生在城市的拆除事故多。近几年所有房屋拆除重 大事故都发生在城市,而乡镇和农村拆除事故,没有一起记录在案。

8、公共建筑拆除事故多。公共建筑(主要是商场,办公楼等)拆除事故起数占事故总数的55%住宅和工业建筑分别占30%和15%。

9、农民工伤亡多。据统计,拆除事故农民工伤亡占80%以上,诸多事故的受害者几乎都是农民工。

二、房屋拆除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的发生,是事故的偶然与必然因素聚集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是人(业主、管理者和作业人员等)的不安全意识、情绪和行为,物(机具、材料、施工设施及辅助设施等)的不安全状态,环境(气候、季节、地质条件等)的不安全因素。因此,预防事故的关键在于认识事故发生的规律,识别、发现、消除导致事故的必然因素,尽可能地遏制和减少偶然使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最小。从事故案例看,房屋拆除安全事故或由于无资质企业和个人承包拆除工程,或由于拆除程序、拆除作业不规范,或由于缺少有效的安全监管,或缺少安全防护措施所致。以下从这几个方面分析导致房屋拆除安全事故的原因。

1、无资质企业和个人承揽拆除工程。据建设部统计,2003年1~7月,全国因房屋拆除引发三级以上事故共5起,造成26人死亡,16人受伤。5起事故中有3起是属于无资 质企业和个人承揽拆除工程的情况。由于企业没有相应的资质,管理及作业人员不懂房屋拆除技术及程序,不懂安全技术及管理,而是凭主观直觉拆除,导致事故发生。

(1)违法发包、承包、转包

业主无视房屋拆除的危险性的技术要求,无视《建筑法》的规定,将拆除工程发包给无资企业或个人,承包者再将拆除工程转包,拆除时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黑龙江省农垦某办事处与某房产公司签订拆迁合同,房产公司将拆迁工程转包给宋某,宋某又将车库平房拆除工程转包给高某,高某从本村找来6名民工,安排他们每人拆一扇门框。6名民工用大锤,钎子等工具作业,由于未采取支撑措施,导致车库雨蓬梁整体坠落,当场砸死3人,重伤1人。

(2)业主自行组织拆除,管理混乱。业主自行组织拆除,由于无相应资质,常常在无拆除方案、无技术及安全交底和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规拆除,冒险蛮干。山东省临沂市某单位在拆除一栋宿舍楼时,雇佣未经安全及技能培训的农民工,拆除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无统一指挥。电焊工在切断建筑物钢筋的同时,另一部分工人将宿舍楼墙体用钢丝绳及手拉葫芦加力拉紧,使墙体失稳倒塌,导致4人死亡,2人重伤。

(3)“以料抵工、”“以料抵款”,冒险拆除。在房屋拆除中,普遍存在业主“以料抵工、”“以料抵款”的现象,这 给房屋拆除造成极大不安全隐患。作业人员担心 被拆的构、配件损坏,不能变卖,冒险拆除、违章作业。山东省济南市某公司委托一包工头对某机床厂的两个车间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支撑车间大门雨蓬的措施,民工无安全意识,无结构常识,违反“自上而下”、“先拆除非承重部分再拆除承重部分”的拆除程序,为保证铁门完好,便于出卖,在兼作雨蓬梁的门过梁上部砌体未拆的情况下,民工先拆门过梁支撑处的砌体,将过梁支承处掏空,导致过梁和雨蓬的失去支承坠落,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2、违反拆除程序,导致事故。遵循拆除程序,是房屋拆除安全及顺利实施的保证。在拆除前,建设单位应提供被拆除建筑的详细图纸和相关资料,这包括原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使用过程中的改建、扩建等全部资料。施工单位应对作业区进行实地勘察,评估拆除过程中对相邻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并选择最安全的拆除方法。

(1)先拆除承重结构,导致坍塌。房屋和房屋构件拆除前,应了解被拆除部分的支承位臵;拆除过程中,应支承位臵的稳定,确保支承位臵的原有的承载力。房屋拆除的原则应是按建筑物建设时相反的顺序进行,应先拆高处,再拆低处;先拆除非承重构件,后拆除承重构件。湖北省武汉市某大厦在拆除楼顶悬挑结构前,现场人没有交待清楚拆除程序,作业人员不知道哪些是结构支承部位,哪些是非支承部 位,错误地将与柱子整浇在一起的钢筋混凝土悬挑梁拆除,使与悬挑梁整浇的外檐板失去支承,从60m高空向外倾倒,砸坏外脚手架后坠落,造成裙房门厅支模人员4人死亡,5人受伤。

(2)采取了错误的拆除方法。多层砖混结构房屋拆除,应自上而下逐层拆除,不得数层同时交叉拆除;应逐件拆除结构构件,先板、梁,后墙、柱;除平房外,一般不得采用推(拉)倒拆除的方法。遇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时,应遵守:a.砍砌墙根的尝试不得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厚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允许进行掏掘。b.为了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c.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员退至建筑物高度二倍以外时,方可推倒。

四川省内江市某楼房拆除工程中,采用手拉葫芦及钢丝绳拉七层的大梁,大梁连同墙体将七层楼板砸断后,又砸断六层楼板,从而将各层楼板连续砸塌,6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

甘肃省永昌县某工程队在某拆除工程中盲目蛮干,当拆除至三层西墙体时,作业人员用大锤、钢钎对墙下1m处先凿洞、再掏空,最后砸断四周柱脚,致使墙柱突然垮塌,导致3人死亡,2人受伤。

(3)不遵守爆破规定,擅自更改方案。爆破拆除房屋 必须严格遵守爆破施工规定。湖南省郴州市某发行工程,用爆破法拆除一栋四层砖混住宅楼时,爆破队现场负责人为减少爆破装药量,不按爆破方案实施,擅自更改方案,组织工人用大锤将楼房底部承重墙每隔0.5~0.8m凿开若干孔洞,承重墙面积减至原有的1/4左右,造成底层墙体承载力严重不足,楼房整体坍塌,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

(4)缺少有效的防范措施,导致事故。

①没有考虑气候影响。补拆房屋的安全,受气候影响较大,应准确判断气候对拆除中房屋的不利影响,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湖南省长沙市某四层砖混住宅楼拆除时,违反基本的拆除程序,把所有的横墙拆完,仅留下一堵孤立的纵墙,并未采取任何支撑和安全措施,形成致命的安全隐患。由于待拆的墙体过于细长,稳定性差,恰遇暴风雨天气,导致墙体坍塌。倒塌的墙体又砸倒相邻的一堵墙,造成了13人死亡,7人重伤,10人轻伤。

②对待拆的构件未采取加固措施。贵州省遵义市某商场在拆除过程中违章,政府拆迁处发现后,责令停止作业,但撤离的拆除方对已凿开的楼板未采取任何加固和安全措施,导致三层楼板坍塌,造成2人死亡,21人受伤。

③盲目追求拆除进度。有的业主盲目追求拆除进度,不考虑人及自然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迫使施工方冒险作业,形成安全隐患,给事故发生提供了主观条件。(5)没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生安全事故的拆除工程,大多未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使拆除工程规避了政府安全监管、检查,给事故形成提供了客观条件。

(6)没有实行招、投标制度。发生安全事故的拆除工程,大多未实行招、投标制度,或假招、投标,或走过场,致使无资质企业和个人承揽拆除工程,埋下事故种子。

(7)没有实行拆除工程监理。发生安全事故的拆除工程,大多未实行“旁站式”监理,致使拆除方在没有拆除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拆除。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致使事故发生。

(8)作业人员大多未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3、房屋拆除工程事故预防措施。根据上述分析,为防范拆除安全事故,特提出以下对策和措施:

(1)切实遵循《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规定、规程的规定,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机率。

(2)建立建筑从业人员技能及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彻底改变部分企业低水平、走形式或不培训的现状。

(3)业主必须对房屋拆除安全负责,与施工方共同承担安全风险,提高业主方与拆除方的安全成本,根据其获益情况,分摊安全风险,确保拆除安全。

(4)实行房屋拆除的招、投标制度,杜绝无资质企业 和个人承揽拆除工程,加强对拆除施工企业及现场的监管。

(5)工程监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实行对房屋拆除的“旁站式”监理,切实加强对拆除现场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6)制订有针对性的拆除方案及安全措施,并经监理方的审查,从制度上和程序上保证正确拆除方案的实施。

(7)拆除方案及拆除技术交底切忌简单化、形式化。拆除方案除了文字说明外,还就绘制必要的图纸,标明拆除方法和拆除程序;落实逐级、逐项技术交底制度; 拆除过程必须有技术人员现场指挥。

(8)在拆除过程中,对待拆的楼板、残恒断壁,必须采取可靠的支撑、支护等加固安全措施,防止倒塌。

(9)拆除过程中的房屋,受气候和环境的影响较大,必须予以高度的重视,防范、排除由此诱发的安全事故。

上一篇:培训中心暑期培训培训工作总结下一篇:烟草专卖法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