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 观后感

2024-10-31

十二怒汉 观后感(11篇)

1.十二怒汉 观后感 篇一

《十二怒汉》观后感

《十二怒汉》这部电影由西德尼・吕美特执导,亨利・方达、李・科布、马丁・鲍尔萨姆等主演,讲述了在法庭上,一位被指控杀害了自己父亲的十八岁男孩,由十二个人最后审判他是否有罪,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这部电影?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十二怒汉观后感字欣赏。

看《十二怒汉》的过程中,我不停在思考,老师布置这项作业的用意何在,是希望我们借这部电影思考如何在群体生活中保持独立理智的批判性思维,还是在组织管理中如何进行科学而理性地决策,又或是在社会中如何推行有效的民主制度?围绕一个贫民窟少年的血案,电影的135分钟大量时间都是在一间闷热的会议室进行的交错对话,给我带来的是几个方面的思考。

一、从制度角度看个体与群体

一部1957年拍摄的电影,我想放在现在仍然会重复这样的场景和对话。随着碎片化信息的涌入和大部分人对有效信息筛选和组织能力的不足,人们的主观印象和偏见渗透到几乎每一个生活和工作的细节里。看见的都不一定是真的,更何况听见的,就像片中开篇大部分人对嫌疑犯的推测都基于对贫民窟、不良少年的刻板印象,而草率地作出了自己的判断。电影的妙处在于将12个人关在一个会议室里,让他们彼此进行逻辑质疑和讨论――很快,一个成长于贫民窟的人就反驳了他们的主观臆断。不要从别人的嘴里认识世界。

如果先投票再进行讨论,会不会受别人的投票影响自己下一轮的投票?群体的大部分一致往往会使个体质疑自己的决策――这需要个体极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自信判断能力;那么如果先讨论再进行投票又会不会因为别人的观点,影响自己的投票?不同的个体意见的不一致如何达成最终群体的统一――这取决于群体的责任意识和一致对真理的尊重,绝对不是因为一场比赛或一场闷热的雨就应该仓促结束的审议。

所以,理性地看,最后无论结果如何,有可能挽回一个少年性命地是因为在这个会议室里建立了一套制度,一套规避了个体偏见和群体不理性的好的制度,好的制度坏人可以退下去,坏的制度好人都无法站出来。

当然,每个制度都会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民主最大的好处就是,以一个大的基数去减少群体性错误的偏差(这是我觉得的大多数“民主”能实现的)。前一段时间看了一部电影《一出好戏》,讲的就是群体对于个体,或者说环境对于个体的影响,让我想到路西法效应――就是一个环境情境对于一个人甚至一群人的影响,简而言之就是恶劣的环境下,好人也变成恶人。只有在一个受到保护的制度里,一位有独立思想且能够坚持自我的人,才能理性地讲事实、说道理,不受情绪影响,不受权威压迫。

二、从管理角度看的个人与组织

经常有关于人治还是制度治理的争论,建立一个好的制度考验管理者对公平、公开、公正的追求,也考验其胸怀和智慧。《十二怒汉》通过戏剧化的一层又一层细节的剖析,一次又一次观点的冲突,也将两个对立群体不断打断再重组。起初的对立是观点的对立,然后是理性思维的逐渐合理到接纳,再到思维模式的对立,经过反复考量证据的可信度后,直到最后那个才被说服的人,在我看已经无关对错和是非,而是人性的对立――这与管理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又何其相似!

片中有一句令我印象深刻的话――我们来到这里是肩负责任,而不是只是吵架和通知。十二位怒汉,好像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愤怒的故事,影响着他们的决策。那唯一一位坚持自己观点的人,确实给管理者现场演示了:如何让大家接纳自己的.建议、如何在少数的场景中说服大多数、如何让自己的决策变成大家的决策,也让人思考一个问题:其实大多数人的观点是很容易改变的,如何去选择合适的方式方法因具体情境而定,也考验管理者的智慧。

在工作的经历里,也曾遇到过不同类型的决策者,有武断型的:一言堂自己拍板,有狡猾型的怕担责任者:共同签字共同决策,也有智慧型的:一票否决制和多数肯定制。在这里,我倒觉得每一种类型的管理者其实都无所谓对错,放在不同的环境和背景下都有其权力的发挥作用。电影给我提供了一种思路,是如何逐渐争取小部分,扩大阵营以后再争取大部分。

三、从政治角度看的公民与社会

《十二怒汉》通过一个案子,以陪审团制度如何审案,充分展示了民主的意义。政治其实渗透到生活的每个细节,每一个被偏见影响的公民,在无人伸张正义的时候可能影响的是群体的失智甚至社会最终的走向。今天被冤枉的可能是一个贫民窟的劣迹斑斑的儿童,明天可能就是在文革中受到挤压的知识分子,历史有太多这样的例子和故事。

美国的公民权利一直受到尊重。但,民主是如何推行的则更值得深思。

记得以前看刘瑜的《民主的细节》,里面有几个观点使我印象较为深刻:民主并非完美,过分民主可能会导致“过度防御”,决策时间过长;民主需要不停地使用它,激活它。《十二怒汉》用民主中的冲突来阐述如何使用民主、激活民主,这才是我们并非盲目高喊民主口号,真正寻找到适合我们的意识形态该思考的。

四、关于现实应用的几点思考

回归到现实中,电影固然揭示了很多值得更深程度思考的点,然而如何从制度、管理、政治角度来推行这样的制度值得人琢磨,也许在今后的工作中可以考虑如何结合。

求真求实的意识。如果8号陪审员是一个和大多数人一样盲从的人,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对待一个案件乃至一个生命,故事的走向肯定不一样。独立的意识和人格是这个社会最难能可贵的,用第一性原理去判断事物,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是所有事务科学决策的基石。

增加基数的范围。在查询了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以后发现陪审团成员的数量以及陪审通过率的要求,这些都与案件的指控罪名有关系。如果“十二怒汉”只有三个人可能结果又不一样――趋同率会更高;后来美国的陪审团成员更注重多元化,包括增加女性、各种族、各教育层次。给我的启示是,理性人的产生应当适度的扩大范围,只有充分公开透明,最终的结果才能更趋向于最理性化。毕竟基数的扩大,又多了互相制约和监督的可能性。

合理自洽的逻辑。电影的最终也并没有说,杀人犯到底是谁。但最后一位陪审员的崩溃和8号陪审员走出法院天空放晴后的微笑倒是也让人看完电影有种轻松的感觉。人,总免不了情绪化,情绪化的人也有自己一套自认为合理的逻辑。很多事情其实并不像审判案件一样有对错和输赢之分,在管理中有很多黑白之间和似是而非的工作问题,人生中也有很多进退两难和言不由衷的困惑疑虑,能够用一种自己能说服自己觉得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心存坦荡就好。

2.十二怒汉 观后感 篇二

关键词:三一律,故事情节,人物形象,戏剧冲突

“三一律” 作为古典主义戏剧的经典法则一直备受推崇, 它让剧本结构更加严谨、集中的这一特点在剧作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时常被电影借鉴运用。 早期受科技的限制, 戏剧与电影间密切联系是不言而喻的, 梅里爱的电影跟舞台剧有很多相似之处, 比如摄影棚内取景, 故事大多在舞台上展开叙述。 在20年代, 德国除了表现主义运动之外, 还有另一个重要趋势———室内剧电影, 其中比较经典的剧目基本出自剧作家卡尔·美育之手。 “一部室内剧电影往往聚焦于少数几个人物角色, 细致的探究他们生活中的危机, 它们致力于缓慢、 传神的动作表现和细节描述而不是极端的情绪表现。 ”[1]在德国, 表现主义当道的时代, 还是有部分人摒弃幻想和传说等元素重归生活, 此类电影的出现正是展现了在时空受限下, 剧作本身的戏剧效应。 在中国, 早期的电影则直接是拍摄本土的京剧, 例如《平原作战》、《龙江颂》等。 随着电影技术的发展, 其在时空的限制被完全打破, 因此电影与戏剧的关系渐趋疏离, 现在的电影中很难在发现戏剧中常用的元素, 并且改编自戏剧的电影也越来越少, 但是, 戏剧中的一些特性却在体现在电影中, 比如“三一律”。

如今, 戏剧舞台在不断的突破“三一律”的限制, 电影作为一门综合性艺术发展至今, 亦完全可以最大化的自由运用场景, 即使这样“三一律”依旧以其不可忽视的特殊价值存在各类剧作中。 笔者将1957年美版《十二怒汉》与2007年的俄版, 以及2010年上海话剧中心的话剧版进行比较, 得出 ‘三一律”这一经典理论的艺术价值。

一、美版《十二怒汉》与俄版之比较

(一) 集中的故事情节

罗伯特·麦基说道:“尽管时间的设计变化无常, 但是它们并非没有限度, 作家的全部宇宙论, 它们对现实和人生真谛的包罗万象的观点和看法都包括在故事三角之中。 ”[2]

1957年西德尼·吕美特导演的处女作 《十二怒汉 》截头去尾后就是标准“三一律”结构的作品。 它的编剧是美国剧作家雷金纳德·罗斯创作的一部独幕剧。 作为独幕剧, 基本要求可概括为以下几句话, 以单纯的情节, 自关键的点说起, 迅速展开情节, 形成高潮, 辅之紧凑的结构在较短的篇幅内完成故事。 这与“三一律”的创作原则完全契合, 从而使得剧作情节更加精炼。 《十二怒汉》自庭上一个被指控杀害父亲的十八岁男孩展开故事, 陪审团的12个人要于结案前, 在休息室里讨论案情, 围绕着这个男孩是否有罪的辩题由此展开了。 首先, 于此处展开的情节直接切入重点, 省去过多交待。 再者, 由于时间和地点的限制, 对故事本身的完整性提出了要求, 没有过多枝桠的分散, 给予故事整体一泻而下的顺畅感。 “时间和地点的整一可使得戏剧显得简洁明快, 剑指要害, 莱辛指出, 行动整一律是古人的第一条规则, 时间整一律和地点整一律只是它的延续……”[3]

在2007年俄罗斯版本的《十二怒汉》也是寄于同样的故事框架, 但结构, 形式, 主题等皆与美版有很大出入。

俄版的影片长度增长近两个半小时, 在空间和时间跨度上都进行了扩展, 并不再局限于原本“三一律”的故事框架, 加入政治因素和民族矛盾的主题, 致使故事情节略显拖沓。

起先, 导演让每位陪审员适机对自己的个人经历进行自我陈述, 用他们来代表现实社会中不同的人物形象。 通过这样的群像描摹, 我们可以看到影片实际上变成了一个精致的社会缩影, 它反应出了现实社会中的种种复杂的现象和问题。

再者, 影片的开头, 少年骑着车一心朝着母亲驶去, 对于周边的声音毫无兴趣, 只关心着母亲的安危。 而在影片最后, 在战争的残垣中一条叼着断臂的狗, 朝着镜头的方向跑过来, 全片止于那个反射刺眼白光的戒指, 首尾呼应又点出家庭社会的人文关怀。

在此仅举出影片关注的两个层面, 当然其想表达的远不止这些。 最后说到本片的核心———司法制度的力量, 既然与美版的故事相同, 那么必然要论及此处。 由于其想表达的太多以至于力量分散, 反而弱化了这核心的主题, 加之频繁的镜头切换, 不断的闪回那些颇具巧思和艺术感的画面, 和车臣男孩相关的记忆, 打乱了原本顺畅严密的逻辑性推理。

反观美版, 篇幅几乎都集中在那个空间极小的讨论室内, 始终围绕着男孩是否有罪这个中心矛盾。 所有的剧情在陪审团的讨论下延展开来, 采用逐步剖解的方式, 通过逻辑推理和假设论证, 抽丝剥茧般的向我们展现那个命案的所有细节。 整部影片在严密的逻辑下更加精炼, 深邃, 我们始终沉浸于这个连贯的故事中, 被其牵引, 为其动容。

(二) 巨大的戏剧张力

“三一律”要求仅仅说一个故事, 因此给戏剧创作和戏剧本身都造成了很多限制, 然而, 没有束缚的自由是不恰当的。 戏剧之所以存在, 本身就有其限制之处。 桑顿·怀尔德甚至说:“戏剧的历史告诉我们, 它最繁荣的时期也是它条条框框最多的时期。 ”[4]所以, 情节的选取至关重要, 试想, 如若在这个故事开始前, 导演对于杀人事件进行一系列的交待, 故事的完整性必然被打破, 整部影片的节奏也会被拖垮。 因此, 导演直接由审判开始讲述, 借由法官的口既交待故事前身, 又巧妙的缩短影片横向宽度, 让所有的矛盾都集中在男孩是否有罪这一处。 于是, 在接下来的故事中, 所有的中心都围绕着它延展开来, 矛盾集中于一点, 在你一言我一语的交锋中慢慢累积, 最终爆发, 其带来的冲击力是直接而巨大的。 因此作为一部没有太多的电影技法, 仅用语言堆砌起来的电影, 却戏剧张力十足。 单一的场景采用叙事的进度来划分, 每一次有罪和无罪的对抗都是一个高潮, 这些连续不断的冲突与对抗传达出作品的主题思想、 文化内涵、 社会思潮、哲理思辩等等, 让观众在这个过程中, 与其自身所积累的生活信息互相贯通, 继而引发联想, 引起共鸣, 从而加强对电影的的关注和期待, 完美地融合了观众对于情感与思考的双重诉求, 含蓄却又直白, 隐蔽却又明朗。

影片开始, 导演为表现看似明朗的案情, 多采用俯拍的方让视野开阔, 并通过拍摄窗外的景色等方式拓宽空间。 后半部分, 随着角色立场的转变冲突愈演愈烈, 镜头发生明显变化, 长焦、特写镜头越来越多。 拍摄角度也从原来的水平视角, 演变至水平视角以下甚至仰拍, 让整个空间显得更局促, 封闭感愈发明显, 紧张及其契合局面的变化, 让气氛也越来越压抑, 使电影的张力迸现。

在语言节奏方面也是层层递进, 随着故事的推进, 人物间的争锋愈加的激烈。 但是过于密集的言语往往适得其反, 导演却极具技巧的留有休整的缝隙, 只在故事到达焦灼的境地时才适当的加快节奏, 却在结果呼之欲出时又缓慢下来, 张弛有度, 吊足观众胃口。

(三) 饱满的人物形象

古典主义时期强调理性主义、情节的集中和普遍性, 常常忽视个性, 突出类型, 致使很多作品产生具公式化、概念化的倾向, 忽视人物个性和共性的辩证统一, 而是按照某一标准把人物划分为某些类型, 从某一类型人物的共性出发去演绎人物, 结果导致作品中的人物千人一面, 缺乏个性, 也缺乏作品应有的典型意图。

而在本片, 人物形象饱满个性突出, 这得益于“三一律” 对于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从而使故事人物集中, 不至于分散化, 由此省去大量笔墨去逐一介绍, 抓住重点人物即可。 本片中人物基本始终处于集中的场景之中, 导演在开始时便使用了长镜头交待了每人的性格剪影, 进入讨论室之初, 镜头固定在风扇的位置, 演员的调度带动镜头, 随着他们的移动过渡到下一个人身上, 每位陪审团的形象特征呼之欲出, 一连串的配合如行云流水般自然顺畅。

“人物的性格是不能孤立地显现的, 而必须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才能表现出来, 人与人的交往, 就形成了一定的关系。 剧作家要表现并突出人物性格, 首要任务就是要设计好人物关系, 使人物在与他人的交往中, 表现出自己的性格特征。 泼拉斯说:‘突出性格的惟一方法是, 把人物投人一定的关系中去。 仅仅是性格, 等于没有性格, 只是随意堆砌而已。 ’”[5]导演围绕着亨利方达饰演的中心人物, 在其与其他几位陪审的争论中, 让每个人性格中最真实的一面一一被剥离呈现出来, 在你言我与的交锋中渐渐“原形毕露”, 这才是一个个真实的人, 十二个“怒汉”的“怒”也正是“血性”所在。 影片所要传达的核心观点, 跨越了伦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哲学等好几个领域, 尤其在伦理学上, 其所要探讨的是关于社会的本质和人的本质。 案情本身反倒是次要的, 所以并没有陷于案情的低层次纠缠, 而在不同的人物刻画上着墨更多, 不同的人代表不同的人生哲学, 这里面有相交叉的也有相对抗的。 在有限的时间, 集中的场景中取舍有道, 抓住重点逐个击破, 从而使每个人物都鲜明的跃然纸上。

二、美版《十二怒汉》与话剧版之比较

(一) 突破“三一律”限制的戏剧

自从亚里士多德以来, 欧洲古典戏剧理论反复强调“三一律”的原则。 作为欧洲古典主义戏剧的无尚法则, 被戏剧家当做不可违之规定遵循着, 从而在欧洲剧坛长期占统治地位。 亚里士多德强调“悲剧是对一个严肃, 完整而具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模仿”他认为在行动上应保持一致, 而“就长短而论, 悲剧力图以太阳一周为限, 或不起什么变化”[6]即完成事件的时间应该受限, 在一天之内完成, 至于”三一律” 所提到的地点一致问题, 则是因为戏剧舞台的局限性。 例如舞台在三幕之间不可以频繁换景, 以及适应当时君主专制时期中央集权的政治诉求, 从而推衍出意义上的“三一律”, 即剧作创作中必须保持时间、地点, 和行动的一致性。 布瓦洛的两句名诗, 赅括了“三一律”的原则, “要用一地、一天内完成的故事从开头到末尾维持着舞台充实。 ”[7]

而到了18世纪, 这一戏剧理论在文艺复兴的浪潮中受到“浪漫主义”的冲击, 失去了统治地位, 戏剧形势由此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浪漫主义剧作家认为“三一律”严重的束缚了剧本的创作, 以高乃依和莫里哀为代表的作家们就提出在创作中应该有一定的松动与变通。 到如今, 现代派戏剧对 “三一律”限制也在不断突破, 他们在创作时借助动作的模拟、现代舞台装置、舞台灯光等方式有限打破“三一律”的限制。 例如:由王晓鹰导演的话剧《荒原与人》在叙事结构上完全打破了传统, 全剧围绕中年马兆新的回忆铺陈开来, 让中年马兆新现身舞台, 在与青年马兆新对话间, 进行时空切换, 完全突破了时空的限制, 剧中更是加入戏剧性的舞台动作改变空间。 戏剧艺术的特殊性, 就是其可以不受时空的限制与观众进行最直接的交流, 因此戏剧工作者可以清楚的知道观众的心理诉求, 从而反馈给其最期盼的答案。 在看惯了一成不变的场景后, 观众也许会欣喜舞台时空的转换, 会惊叹多重的表现手法, 这是戏剧的一大进步。 可是, 不可否认的是, 不变的场景, 连贯的时空给观众带来的沉浸式观感体验亦是更加珍贵的。

(二) 艺术形式上的差异依旧不改其力量

上海话剧艺术中心曾在2010年将本片改编为话剧, 与原剧相差无几的布景, 鲜少变动的台词, 基本上是将原剧原封不动搬至舞台, 不同的是两者视觉对象的差异。 “四边受到限制的银幕画面是不同于舞台画面的, 因为舞台的模糊轮廓和群集的灯光似乎可以使人忘记舞台。 银幕画面的构图完全不同于我们日常生活中随意看到的现象的构图。 我们实际看到的景并没有特殊的空间限制, 也没有一定的构图。 ”[8]电影刻意的构图表示了电影的表意是有选择性的, 观众的视点是不可控的, 伴随着的思想倾向与内心关怀是不可自由支配的, 是在导演的操纵下完成的, 一切特写与中近景皆是导演的思想传达。 在戏剧中, 是没有构图的, 剧场中的观众则是根据自己倾向进行选择。 也许某刻大家的视线被一位正在侃侃而谈的演员吸引, 也有一些观众的视线聚集在某个布景, 或某位正在整理衣物的演员身上, 因此最终所悟也有所差异, 可还依旧给人以排山倒海般的戏剧力量, 直击观者心灵。 “当幕布落下之后, 戏剧留给我们的快乐比起看完一部好影片获得的满足有一种难以言传的更令人振奋和跟高雅的东西---也许还应该说, 更有精神力量。 ”[9]因为在话剧舞台空间中, 观众和表演者被置于同一空间, 二者是相互影响的。因此, 即使存在艺术形式上的差异, “三一律” 下的《十二怒汉》所传达给观众的整体感悟是相似的。 话剧版所塑造的人物依旧生动鲜明, 在集中的情节下所蕴含的戏剧张力依旧不容小觑。

三、小结

适应了君主专制的“三一律”服务于政治诉求这点毋庸置疑, 其要求时间地点和行动统一的这些原则也是一种束缚, 可是其本身所存在的美学价值亦是不容忽视的, 正是在这种束缚和限制下往往蕴藏着巨大的能量。 “三一律”要求下的作品, 在时间和空间上高度集中凝练, 事件饱满, 冲突激烈, 仿若蓄势待发的火箭炮, 火力集中杀伤力大。 一个固定的场景, 人物居于其中, 依托一个故事为主体延伸出人物关系的解构变化。 这些都适应戏剧创作的原则, 蕴含着独特的美学意义, 影响着戏剧作品的创作。 而电影这一综合艺术, 吸取了很多艺术门类的精华运用到电影本身上去, 因此电影的发展也并非脱离是戏剧而发展的, 正是戏剧源远的历史与理论, 才能让电影拥有一个厚实的依托。 因此, 即使电影技法再成熟, 那也只能存在于技术上, 而非内容。 戏剧是电影的基础, 也是电影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理论依据, 电影走到什么时候都不可能完全将其摒弃。

反观当今的影视剧, 拥有极大的创作自由, 但享受这种自由的同时也衍生出许多问题。 很多影视作品“所言无物” 情节分支庞大, 在交待人物渲染情绪上着墨过多, 导致情节分散, 场景零碎, 节奏拖沓, 最终草草收尾

麦基在《故事》一书中表示一个理想的场景就是一个故事事件。

“一个有转变的、完整的故事事件, 从某种程度上符合了“三一律”的法则。 不管现实主义、表现主义, 还是荒诞派, 剧作的时空结构中, 都难免三一律的影子。”[10]“三一律”则可以保证场景的集中化, 让故事的矛盾与冲突集中在一个固定的空间与时间里完全爆发, 这一个场景中的节拍也更加的密集, 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在这个事件中要改变人物被压在台面上的风险价值, 也就是在人物关系与故事走向上的变化, 每一场戏都要依托于人物关系的变化, 如是不是的话, 只能砍掉。 这一点曹禺老先生多年前就提出过。 因此, 场景的好坏极大程度的决定了整个作品的观赏性。 因此“三一律”作为文艺复兴以前数千载居于统治地位的戏剧法则, 如今仍然散发着难以掩饰的瑰丽光芒, 且必将继续为世人所称道。

参考文献

[1][美]克莉丝汀·汤普森.大卫·波德维尔.陈旭光, 何一薇, 译.世界电影史.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2]罗伯特麦基.周铁东, 译.故事.中国电影出版社, 2001.

[3]谭君强.“三一律”的时间整一与戏剧叙事.四川大学学报社会哲学版, 2014 (05) .

[4]周宁.比较戏剧学——中西戏剧话语模式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92 (05) .

[5]高年士.论当代电影剧作的人物形象塑造.艺海, 2000 (06) .

[6]亚里士多德.陈中梅, 译.诗学.人民文学出版社, 1996.

[7]同[6].

[8]J·H劳逊.邵牧君, 齐宙, 译.戏剧与电影的剧作理论与写作技巧.中国电影出版社, 1989.

[9]安德烈巴赞.崔君衍, 译.电影是什么.文化艺术出版社, 2008.

3.十二怒汉观后感 篇三

《十二怒汉》是一部场景非常简单的电影,不过传达了很多内容。一个18岁的少年被认为杀害了他的父亲,所有出现的证据对这个孩子都很不利的时候,这场会议可以决定少年的生命,每个人在这场会议中有不同的角色,不同的性格,但美国法律让大家聚在一起,要如何发挥手中的权利与义务。在会议中,有理性负责的人,有只关注个人私事对会议结果无所谓的人,有只想达到个人目的的人,但也有负责任的人,这些负责任的人会试着把会议引导到好的方向。

看了这部电影,我明白了细节很重要,如果拼凑出足够多的细节,虽然不能完全还原事实,但可以推翻不符合事实的猜测。细节有很多,人的言谈举止,外表特征,语气,行为,更深一层可能是一个人的环境等,观察的越仔细,我们可能得到的越多。

此外,我还明白要尊重事实,而不是仅仅听一个人说了什么。人是会自我欺骗的,可能我们会说服自己相信某事,然后我们就信以为真的拿出来说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实事求是,语言是廉价的,要学会用脑子。

简单不一定不深刻,不是非要花费多少钱,才能做的好,有资源可以做的更好,但资源不是把事情做好的必要条件。

4.十二怒汉观后感 篇四

现在想起来,似乎看清了电影想要告诉我们的一些东西。首先我觉得是人性。人之所以叫人,那是因为我们是有感情的、我们是会思考的。在之初,只有一人觉得车臣无罪。其他人则认为既然孩子已经认罪了,那么判他死刑理所当然,他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假如能够弄明真相,这位少年就会免于一死。最后通过工程师的努力,人们终于改变了自己的想法。

我觉得影片另一个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的推理环节。我相信每一个人都知道福尔摩斯和名侦探柯南,推理总是会让人产生兴奋的。一步一步不断向真相逼近,最后的一切都真相大白。当我们在观看电影时工程师带领着其他11个人一起探明真相,他们在脑子里想象、亦或是在现场演示。总之都是为了查明真相,还车臣一个清白。是的,他们做到了。

我想给我们社会的启示就是应该完善法律程序,不然也不会发生影片中这种事情。

5.电影《十二怒汉》观后感「精彩」 篇五

但是这并不妨碍它成为20世纪最传奇伟大的法律电影,即便是几十年后的今天。“经典”为什么是“经典”。很多经典好像都不怎么好看,比如《魔戒》的原著,相比现如今的畅销书,人物不生动、对白很枯燥,基本上是一部边走边唱的公路流水账。它是经典的理由很简单:作为一部完整的架空作品,它集前人之大成,开后人之先河,有着独属于自己的语言、种族、世界观,在真正意义上开创了“奇幻小说”这种文学类型。

《十二怒汉》也是如此,它有个独特戏剧前提:一个贫民窟的小混混被控谋杀了他的养父,11名陪审员未经讨论便认定他有罪,只有8号陪审员坚持“我们应该坐下来好好研究一下案情”——随着讨论的推进,越来越多的疑点浮出水面,最终8号将其余11人逐一说服,所有人均将判决改成“无罪”。

前前后后,共8次战役,每一场都是其中某几位怒汉的性格和立场之间史诗般的角斗。虽然是黑白的画面,但是如此有信息、有条理、有戏肉、有张力,毫不矫情做作,毫不拖泥带水,该愤怒的时刻就怒发冲冠,该救济一把的时候就拔刀相助,豪迈、爽快!

即便多次观影之后我们似乎也只能罗列《十二怒汉》的表象,但是编导何以如此精彩地组织情节的秘笈,我们却无从可知。 或许有些许惭愧,却一点不失落,因为技巧始终是死的,但是我们却体验了这部电影活的精神:那就是对生命和敬畏和对真相的尊重。《十二怒汉》不是想炫耀“合理怀疑”的概念,而是想说,当一个人的生命掌握在你手中的时候,你是否愿意独立思考,哪怕做一点点的怀疑?

好电影愉悦人,

伟大电影改造人。

《十二怒汉》虽时隔多年仍不损其魅力。

原本会以为年代太久摄影技术会落后,

剧情会不缜密不引人入胜,

直到看完才发现就算是它是部黑白片

就算是它只在一个房间里发生,

也是由一个精酿的剧本设想

辅以几位“怒汉”经典演绎

6.十二怒汉观后感600字 篇六

影片讲述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杀生父,案件的旁观者和凶器均以呈堂铁证如山,而担任此案陪审团的12个人要于案件结案前在陪审团休息室里讨论案情,而讨论结果必须要一致通过才能正式结案的故事。

1957年还是黑白胶片的时代,《十二怒汉》却用单调的颜色描绘出了精彩的画面。这是西德尼吕美特指导的第一部电影,镜头切换很自然熟练。故事的全部场景几乎就是一间讨论室。在这样的环境下演员们的演技差距显得尤为突出,导演的镜头运用也非常重要。

故事不复杂,如何在这个窘迫至极甚至毫无掣肘之处的境地下以一人之力对抗十一个陌生人,这不仅需要超强的演说能力,还要有理性的分析能力。除此之外导演还设置了十二个不同职业、不同阶层的性格人设对情节的推波助澜。

影片所要传达的一些观念令人震耳发聩。

求真

少年可能是有罪的,但在宣判他有罪之前要排除一切合理的怀疑。

避免偏见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职业,觉悟程度不一样,性格不一样,经历也有很大差异。众多的因素会影响人对一件事物判定的客观性。人命不是简单的一句我认为他就是有罪就应该被漠视和断送的。

人文主义关怀

法理不外乎人情在陪审员制度的前提下有了实现的可能性。当你手握权利的时候,你该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为了一个可能和你并不相关的人而据理力争?

最让人感动的自然是8号陪审员,一腔孤勇的为了一个公平和负责对抗所有人。正是因为他的坚持人们能正视一件事情,以及正视处于事件中心的人们自己。剥离掉利益因素,剥离身上的剑拔弩张。

至于怎么保持司法公正是在整场辩论中简单提及却贯穿全场的主题,表达了这个主题又不限于这个主题去表达。而且在场景和剧情如此单一的情况下,全程没有出戏没有感觉到无聊,在结束之后才来得及赞叹。

7.电影十二怒汉观后感600字 篇七

《十二怒汉》简述的就是十二位陪审员在讨论一个小孩是否犯有杀人罪。虽然我没在美国或中国当过陪审团。但是经过电影的介绍,明白了陪审团是随意选出于被告或原告无任何关系的陌生人(具体我也不太清楚)。记得老师说过美国法律规定没法证明一个人有罪那他就是无罪的,所以只要律师或者陪审团能找出证据中存在的疑点那么就没法证明一个人有罪。这就是为什么能出现1994年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杀妻被判无罪,也是为什么有人会花大笔的金币去请一个律师。好像扯远了。。。。

Back on track,如果我是一个案件的陪审员,我能想Davis一样做出冷静合理的判断么,我或许和其他的十一个人一样凭着自己的直觉,或许只想早点离开而做出有罪的判断。电影中陪审团的一名成员因为自己的洋基队比赛的将被告的小孩的生命当成了儿戏,当大多数人认为有罪时,他就认为有罪,当大多数人认为无罪(事实上应该是并不有罪,因为电影里一直在说的是not guilty,而不是innocent),他就认为无罪,他并没有自己做出判断,他关心的只是他自己是否能准时的看比赛。他就是自私的化身。。

电影中那个两年没见过儿子的父亲,一直认定小男孩有罪,并且对人不尊重,即便在众人都认为小男孩无罪时,他还是固执的坚持自己的观点。坚持是好的,爱因斯坦,达尔文都在大家都反对时坚持,但是他却是为了向自己的儿子复仇。因为他的儿子不联系他了,他就认为新的一代不行了,他的目的只是想把小男孩送上电椅。最后他将儿子的照片撕碎后,意识到无论如何他都是爱他儿子的,于是也就改变了自己的决定。

广告商和二号陪审员一样,感觉谁说的比较合理,就相信谁,他们并不去想这些证据是否合理,他们只是像墙头草一样追随那种说的有道理的人,但广告商更像墙头草,他是改变最多的人,一共改变了四次。二号陪审员跟像是一个相对老实的fellow。感觉他们并不是十分在意小男孩的死活,但是他们有做出比要看球赛的人reasonable。总之这两个人比较像和事老,不想引起争端。

贫民窟长大的那个,六号陪审员,和主持的一号陪审员虽然并没有多少建议,但可以看出他们很文明,对人相对尊重。当别人刺激他们时,他们也并没有过激表现。当人对老人不尊重时六号挺身而出,告诉别人要对老人尊重。他们也算是good fellows了。

那个以小男孩出生在贫民窟就断言小男孩是杀手,并没有冷静的思考问题,尔只是主观的认为小男孩是杀手。我们有时就像他一样,只凭自己的主观印象来判断对方的对错,并且试图说服被人也去相信自己的主观意向,这正是我们大多数人在真实生活中的写照,不依靠依据来判断问题。

十一号陪审员和股票投资人就要比以上的陪审员更客观的分析问题,十一号先提出了对证据的疑问,证明了证据中的疑点,倾向了小男孩无罪。又对为着急看棒球比赛的陪审员改变意见提出了强烈的质疑。股票投资人一直都是十分的冷静,并且紧咬着最重要的证据,对于小几率事件则是不敢过于的相信,这和他的工作有一定的关系,很少有股票投资人会投资较少概率的事情。但当老人指出了最大的疑点,并且疑点存在很大的可能性时,股票投资商终于改变了自己的观点。社会中正是需要这样人,能认错,不在小概率时间上赌一把,自己思考发现疑点做出冷静的判读,不固执。这样的人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该说说老人的问题了,老人观察的很细心,比如眼睛的问题,目击者为了自己荣誉可能说谎。老人希望大家多说些自己的意见再来决定。老人很客观,很冷静,同样也很细心。

Eventually,Davis,是他开始的这场争论,他认为不讨论就认定小孩有罪是不合理的,而且他说出了律师为了利益而部位小男孩辩护,他在做出判断之前都要用自己的实验来验证,他是出于对小孩的同情还是做事就要严谨,多想一种可能,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他这么做冒了很大的风险,一旦真的是小男孩杀的人,那就是他放走杀人犯的。但这一切在电影中并不重要,没有人知道到底是谁犯的罪,我们只知道Davis用自己严谨,客观的判断找出了一个个的疑点,他证明了小男孩是not guilty的,他可能是英雄,也可能会是罪人。

8.《十二怒汉》影评 篇八

影片中,法官对陪审团成员的指导中指出:如果能够提出合理的怀疑,从而无法确定被告是否有罪,那么基于这个合理怀疑,必须判定被告无罪;如果找不到合理的怀疑,那么必须基于自己的良知,判决被告有罪。十二位陪审员的决定必须一致。“基于自己的良知”一句至关重要,要求每一个人都能摒弃自己的偏见,客观公正地对待整个事件,冷静地思考各种可能性及其背后隐藏的含义。然而,面对复杂的现实,我们会发现这么高尚的空谈不堪一击。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理解去推理事件的发展,如有人认为“被告出自于贫民窟,其自小生活的环境影响甚至决定了其作出这种行为的百分之百可能性”,而又有人认为,有着可靠的证词,楼下的老人,对面“目睹”凶案经过的妇人。在第一轮表决中,11:1的结果仿佛已将被告送上了电椅。然而,8号坚持认为案情还有值得推敲的地方,即无法排除其合理的怀疑。接下来的故事发展,便是8号说服带有偏见的陪审员,大家一点点有依据的推测,每一步判断都拿出合理的怀疑。随着他们的推测,我也在脑海里思考: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到底这个孩子有没有杀害自己的父亲?我想,没有人可以回答这个问题,给出结论就要有合理的依据。

其实,影片说到底是评价,如何评价,标准在哪里?我们如何根据当前状况作出自己的判断,我们所下的结论有何依据?依据是否合理?结论是否可靠?在该影片中,或许没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是什么,就像其中一位陪审员所说,或者我们放走了一个杀人犯,亦或者我们冤枉了一个无辜的迷途少年。因此,十二怒汉的核心就是“不在于探寻出真相,而在于找出合理的怀疑”。每一位评审员都有着其社会经验与成长历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职业、年龄、经历等的不同,造就了不同的世界观与人生观,也就造就了每个人审视事物不同的视角。建构主义认为,主体通过与外部环境不断作用,形成认知。因此,每个人作出的判断就会深深地刻上带有个人背景的烙印。于是,为了公平,我们制定了规则,我们制定了标准。我想这也是当时科举制度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慢慢地演变为今日的高考制度。当前的高考制度为大多数人所诟病,批判其抹杀天性,将中国的孩子一个个变成了考试的机器。在这种无形的枷锁下,中国的花朵变得枯萎。其实,在我看来,并非制度本身有问题,就目前中国的国情而言,权衡利弊,高考是相对比较公平的一项选拔制度。而其主要原因在于评价标准

过于死板严苛。换句话说,我认为是评价的实施上出了问题,诸如,语文,一篇优美的散文被拆的四分五裂,要求学生绞尽脑汁去思虑作者文章背后的深层含义。对于文学作品鉴赏,自古以来就是“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由于性格、成长背景的不同,对某件事物的理解与体会各不相同。即使是处于相同的环境,相同的条件,给出的答案也是千变万化。之前,我曾去参加一个心理讲座,主题是曼陀罗绘画,认识真实的自我。主讲老师要求所有人,摒弃外界一切事物,静静的闭上眼睛去欣赏音乐,5分钟享受过后,按照自己的心,将自己的感受通过绘画跃然于纸上。全场鸦雀无声,大家都在认真的描绘。当时,在场的人是30个左右。绘画完成后,老师要求每个人展示并解释自己的作品,令我惊讶的是,没有哪两个人的画是相同的,连类似的都很少见。“人心一杆秤”果真不错。同样的环境,同样的时间,却展现了一个个不同的自我。而,再次反观我们的教育,单就试卷而言,答案千篇一律。由于所填答案与标准答案不一而造成的丢分可谓不在少数。我们是否想过,孩子看到标准答案后的百思不得其解的模样?我们是否关心过孩子看到答案后不解的郁闷?这种情况,在中国小学教育中,发展尤甚,甚至可以说是病入膏肓。我想起了之前曾在一个辅导班做晚托工作,刚去的时候,我觉得我的职责不仅仅是纠正学生作业的错误,更重要的是告诉他们为什么,而老板却叮嘱我,你只要告诉他们答案,并且询问学生老师的要求是什么,就按老师的要求答,否则,老师就会判错。语文阅读,一定要在原文找,万不可随心所欲的写。最后,老板说了一句,这个学校的老师很死板的。我不禁摇头叹息,何以改变这种境地,我想比我们发现什么新媒体来的有价值的多。

9.十二怒汉影评 篇九

1957年的《十二怒汉》是导演西德尼·吕美特的处女作由亨利·方达主演,是一部以陪审团为主角的法庭戏,是探讨美国陪审员制度和法律正义的经典之作。影片获柏林金熊奖。美国影片《十二怒汉》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陪审团秘密评议室里的故事。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杀生父,目击证人和凶器均已呈堂,似乎铁证如山。此案有两个证人,其中老头是男孩的邻居,他曾经听到男孩对父亲喊“我要杀了你”,而且在案发时听到隔壁有动静,还跑出走廊看到了男孩逃跑的身影;女证人的证据更为确凿,她在60码外隔着一架铁路桥亲眼目睹了男孩把刀插入其父身体的过程。在法庭上,男孩辩解自己并不在场,而是去看电影了,但他说不出自己看了什么电影,以及主演是谁。此外,有人证明他曾买过一把与凶器一模一样的刀。陪审团在庭审之后退庭评议,必须达成一致结论才能正式结案,影片就从陪审团退庭一刻开始。12名陪审团成员中有广告商、工程师、富家子、新贵族、银行家、推销员等等。很多人希望早点结束枯燥的审判回去忙自己的事,在第一次投票表决是否有罪时,结果为11∶1,只有8号陪审员投了“无罪”票,坚持要求进入讨论阶段。8号提出了自己对证据的怀疑,经过反复争吵和一次又一次的激烈争论和思维斗争,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本案有着诸多疑点,每一轮表决都有人折向“无罪”一方,一部从头至尾几乎在一个场景里拍摄的电影,整部影片通过演员精细的表演和精彩的台词,折射出人性的高贵、责任、正直,同时也无情地的鞭挞了人性的脆弱、阴暗和自私。全片只有一个房间的场景,对白中一共出现了五个合理怀疑,分别为:1.住在对面的女证人说她亲眼看见男孩将刀举过头狠狠往其父亲胸口刺下,当时正有一辆六节的火车经过,她透过火车最后两节看到此情景。但八号陪审员曾经住在铁轨旁,他认为火车噪音极大,跛脚老伯不可能清楚听到少年说“我要杀死你!”这句话。2.跛脚老伯说他听到少年说“我要杀死你!”后隔了一秒,听到有物体倒下(研判是其父亲),他花了15秒从卧室穿过走廊到大门后,看见少年仓皇逃逸。但经由八号陪审员模拟发现,跛脚老伯根本无法奔跑,以他的走路速度,大约需41秒才能达成,他却谎称15秒。九号陪审员是十二人中年纪最大的一个,他最了解老人,他的见解为:跛脚老伯穿着破烂,这辈子一事无成,没人在意他,但他在这案子中却是主要证人,他享受这种被瞩目的感觉,因此他说了谎。3.少年说去看电影但却什么都记不得,因此众人研判少年说谎。但八号陪审员认为,少年与父亲争吵后,情绪不稳定,回家后发现父亲已身亡,警察已守株待兔,父亲的尸体在前,警察在旁,少年情绪太过紧张,才会脑袋一片空白。为了证明这点,八号陪审员一直询问四号陪审员这几天晚上做了什么,结果四号陪审员前几天也去看了电影,却记错片名,也记错演员名字;四号陪审员是在没有压力之下回答,就错误连篇了,更何况是少年呢?4.少年的父亲身高较少年高七吋,若是要杀一个比自己高的人,一般人是不会高举刀子再刺下。有位陪审员幼时常看人械斗,他清楚知道,拿弹弓刀砍人时一定不是高举刺下,少年本身对刀子极为了解,也不可能用这种手法杀人。5.对面的女证人说他晚上辗转难眠一个小时,在午夜十二点十分正好瞥见少年行凶;但该女证人有戴眼镜,出庭时鼻梁上也有眼镜压痕,正常人不会戴眼镜睡觉,合理推断她瞥见少年行凶也是在没戴眼镜的情况,只能看到模糊的身影。这是一部非常独特而又引人入胜的电影,1个房间,12个人,从1:11的最初投票结果到最后12:0的投票结果。7个回合的精彩交锋,集中展现了高超的“说服”的技巧。

1号陪审员

一位高中助理教练,固执地维护着讨论进程的规范性与权威性;当有人不服从他管理时容易失落与冲动;不胜任陪审团主席这个工作,不是一个成熟的领导者,与8号的成熟领导能力相比相形见绌。(第9顺位转变)

2号陪审员

一位懦弱的、有些谢顶的银行职员,容易被说服,性格温和,犹豫,随大流,在争论激烈

地时候热心给其他人提供止咳药片;比4号记得准电影名称。(第5位转变)

3号陪审员

开了一家快递公司,一个恃强欺弱,粗鲁与强壮的人,极其固执己见与偏执,完全不接受他人意见,粗门大嗓,性格易变且报复心强;由于与他自己十几岁的儿子关系淡漠,因此十分讨厌所有年轻人并怀有敌意(当然包括被告);自大,易怒,急于判定有罪,与大家对抗直到最后。(第12顺位,即最后一位转变)

4号陪审员

受过很好的教育,有些自负与傲慢,衣着体面的股票经纪人,可能比较富有;细致,有条理,具有难以置信的记忆力与对事实的领会能力;明白整理,冷静而理性,但有些拘谨与守旧;经常显露出严厉的目光;对待这个案件好像是在用推理来破解一个谜题,而不是一个可能导致被告处死的案件;宣称从不流汗。(第10顺位与10号同时转变)

5号陪审员

比较单纯,缺乏安全感,有些害怕,说话不多,在一个贫穷的犹太社区长大,这个案件勾起了他的贫民窟的成长经历;有罪的投票会使他与自身的以往间隔开;由于他支持“金莺”队所以被7号叫作“巴尔的摩”。(第3顺位转变)

6号陪审员

一个典型的“工人”,有些蠢,不善于自己拿主意,一个追随者,可能是一位手工工作者或油漆匠;对老陪审员很有礼貌并勇于出手来支持自己的话。(第6顺位转变)

7号陪审员

有些滑稽,急躁的销售员(前些年一直在推销果酱),一个衣着粗俗,嚼着口香糖,经常唠叨棒球的球迷,光想着赶快离开去看晚上的球赛;把纸团扔到电扇上;喜欢用棒球来比喻和说明他的所有观点(他告诉陪审团主席“站在那儿发球”);对被告缺乏基本的人文关怀,是一个移民来美国的陪审员;性格外向;一直比较搞笑甚至有一次模仿詹姆斯·卡格尼;在投票上随大流。(第7位顺转变)

8号陪审员

一位建筑师,发起了一场对这个案件与被告的深入反思;穿着白色的衣服;一个思想开阔,有耐心,寻求事实与公正的人,他使用温和的语言,平静而富有逻辑与推理;性格平稳,正派,勇敢,口才出众而有一些忧虑;被其他一些有偏见的陪审员认为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社会改良家(他只是在浪费其他人的时间);名字叫作戴维斯。(首先提出无罪)

9号陪审员

年龄最长的陪审员,白发,体瘦,退休后已无生活情趣,但是在对案件的思考中又唤起了对生活的激情;语言温和但是敏锐,公正;叫作麦卡德尔。(第2顺位转变)

10号陪审员

一个加油站老板,内心充满愤怒,苦难,有种族歧视;令人讨厌,反感,心胸狭窄,守旧喜欢指责;把社会分为“我们”与“他们”;需要他人的支持来支撑他的狂躁叫喊。(第10顺位与4号同时转变)

11号陪审员

一位钟表匠,语调沉重,有德国与欧洲人的血统,移民不久的难民;对美国的民主,司法体系,与法律的可靠表示崇敬与钦佩。(第4顺位转变)

12号陪审员

10.十二怒汉人物分析 篇十

亨利.方达所饰演的角色作为片中唯一的英雄人物,表现方式非常直接,也不需要过多细节暗示,所以导演只在洗手间一段点出他是一个建筑师以通过职业铺垫出他细致谨慎的性格,因为建筑的事可大可小,但严重起来确实人命关天,所以方达在并不能确定疑犯是否有罪的情况下投出反对的一票。而这样通过职业来暗示出人物性格的还有钟表匠,广告公司职员和团长,但这在后面再谈,因为现在我要分析的是戏中最有趣也最关键,同时也最能体现出编导通过细节反映出人物性格的绝妙手法--那个老头。

一定有很多人跟我一样第一次注意到这个老头儿是在他第一个站出来支持方达那一刻,此时导演通过匿名投票和发生争执两场戏的铺陈使老头站出来的这一刻成为一个高潮,但是这个高潮很快就降温了,因为老头儿也不是出于发现了新证据而投出无罪票,只是因为他敬佩方达的勇气。但实际上这已经是导演为老头儿这个人物做的第二次细节暗示了。那第一次是什么呢?我相信观众此时不会看出这个暗示,更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因为导演此时还不想点破这层窗户纸,他要为影片的又一个高潮也是本案第二个非常有力的疑点(第一个疑点是方达掏出的那把与凶刀一样的弹簧刀)出现做足准备!

一个中风的老人怎么可能在听到凶案发生后的15秒内跑到前门并看到凶手夺门而出呢?疑点出来了,戏中高潮随之而到--如果作证的老人做不到为什么要在庄严的法庭上撒谎呢?!谁掀起了这场高潮戏,陪审团中第一个站出来支持方达的人,而后发生了什么?当陪审团中有人提出上面的疑问时,老头儿慢慢坐了下去,低下了头--此时无声胜有声--一个迟暮的孤独老人渴望赢得别人的关注。此刻细心的观众一定会立刻回想到影片开头陪审团中一直有一个人在厕所里直到有人去叫他,是谁?正是这个老头儿,当那个卖桔子酱的推销员刚进厕所老头就出来了,显然他并没有处理什么“紧急事务”却为什么要在会议即将开始才出来呢?因为他同样是一个迟暮孤独的老人,如果他不这样做,没有人会注意到他的存在呀!

这是一个怎样病态的社会呀,一个因为年迈而被社会抛弃的老人为了引起别人那卑微的注意不惜将一个可能无辜的孩子送上电椅,而同样的病态出现在这本应代表着正义和公理的十二人陪审团里,一个只关心自己喜爱球队比赛的推销员随意左右着手里那张本应神圣的一票,却意识不到那代表着一个可能无辜人的生死;一个对出身低微的人充满歧视的上层社会人士不顾确凿的证据因一己之私要将疑犯送上电椅...基本上以上那两个人物就像他们所表现出来的赤裸裸的无耻一样没什么细节可言,导演也只是在通过这两个角色表达他的社会意愿。而影片另一个显示导演细节功力,也最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角色应该算是那个陪审团的团长了。

从他的穿着和相貌来看并不像一个有着很高社会地位的人,为什么却能担当陪审团团长的角色呢?而且他在整个疑点分析的过程中没有提供任何有益的证据,显然也不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并且无论疑点分析达到怎样一个地步他都在坚持最初的选择--有罪!从他的表情中看不到任何犹豫只是在固执的坚持,我们不得不问为什么?影片同样安排了一个细节,当争执达到一个高潮的时候,有人在质疑团长的控制能力,有些焦躁的团长说出不干了的意愿,但并没有人愿意站出来担当这个团长的位子,而他最后也默默继续着团长这个角色。

一场大雨突然到来,团长和方达合力关上了一扇窗户,两个交谈起来,从交谈中我们第一次知道了这位团长的职业,一个学校橄榄球队的教练,而就在这次谈话之后的投票中,团长投出了无罪的一票。这时我们回过头来再看这位团长的表现不由得恍然大悟。作为一支球队的教练他显然有着一定的组织和领导能力,所以他自愿担当起陪审团团长的职务,而且做得还不错。同样作为一个教练当他在赛前制定出一套战术时显然是对自己有

信心的,而且他需要坚持自己赛前的布置,这样才能在不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都不会造成无可挽回的崩溃。他一直在观察着场上形势的变化,也许他已经做出了变阵的决定,只不过他需要在换上队员之前确定这名队员是完全值得信任的,于是有了他和方达的那次谈话,于是,一击必杀。

太完美了!

11.《十二怒汉》观后有感心得精选 篇十一

这部以陪审团为主角的法庭戏,讲述的是一个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被指控谋杀生父,法庭有确凿的证据及目击证人,这些都对他极为不利:居住在对面的妇女透过卧室及飞驶的火车窗户,看到被告举刀杀人;楼下的老人听到被告高喊“我要杀了你”及身体倒地声音,并发现被告跑下楼梯;刺进父亲胸膛的刀子和被告曾经购买的弹簧刀一模一样。而被告声称从午夜11点到凌晨3点之间在看电影的证词极不可信,因为他连刚看过的电影名字也说不出来。十二个不同职业的人组成了这个案件的陪审团,他们要在休息室讨论案情,达成一致的意见,裁定少年是否有罪,如果罪名成立,少年将会被判处死刑。在第一次表决中,除了一名建筑师陪审员之外,其他十一名陪审员都裁定疑犯有罪。这位建筑师陪审员坚持己见提出异议,并且凭耐心与毅力逐一说服其他陪审员推翻原意。最终,陪审团裁定被告人罪名不成立。

这部影片为观众呈现了陪审团定罪的过程,其中的辩论紧张激烈、精彩纷呈,不禁让我对陪审团制度加以思考。

影片中,十二名陪审团成员是随机抽取的,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和生活背景,从事不同的职业,有自身更关心的利益,有不同的人生经验,有自己的偏好和性格。他们不受任何人操控,独立于政府之外,独立于司法系统之外,独立于任何政治势力之外。他们本来不懂法律,似乎也没必要懂得法律,因为他们不过是在法律强加的义务之下而被迫来到法庭的。就是这样的十二个人来作案件的最终裁决,他们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只要有一位陪审员提出异议,案件都不能了结。全体一致裁决原则避免了多数人的暴力。对于民主社会中“多数人的暴力”这一问题,19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在其著作《论自由》中有精彩的论述。民主并非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要给任何人说话的权力,要服从于事实和理性,即使是真理只在少数人甚至是一个人手中。电影中,目击证人的证词和所有的证据都在指向青年有罪,而建筑师陪审员凭着自身的良知和对他人生命的珍重,以一己之力对抗其他十一位陪审员,并最终说服了大家,挽救了一个少年的生命。当然,这个过程是严守程序公正的,每当有人提出要投票时,都组织表决,没有因为观点对立双方人数的悬殊就省去必要的步骤。

然而,我们在影片中也能够明显地看出来陪审团制度的缺陷。所有的“法治”都会有“人治”的困惑,最初的立法、审理、最终的判定,都有“人”的参与。影片开始时,除了那位建筑师陪审员,其他人都认为对于这个铁证如山的案件,裁决有罪应该是板上钉钉。根据法律,他们只要一致表决通过有罪,就可以完成使命。驱使他们尽快作出裁决的更重要的理由是:这些陪审员实在已受够这拖沓的审判了;他们被锁在这间闷热的小屋里,汗流浃背,焦躁不安;有人还惦记着自己的生意或晚上的球赛。总之,这些更重要的理由归结到一点就是,这时的他们还没有真正进入“陪审员”的角色,所谓以公正法律的名义、所谓根据证据,不过是他们只想例行公事,然后赶快回家的托辞。在讨论过程中,各个陪审员的私念和偏见都或隐或显地展示出来。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使权利的责任以及所做行为的长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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