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企业账务处理

2024-11-01

工程施工企业账务处理(10篇)

1.工程施工企业账务处理 篇一

“应收出口退税”科目的核算内容

“应收出口退税”借方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申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或“产品(商品)销售成本”(指消费税);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的应退增值税、消费税。收到退税额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核算内容

出口企业(仅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发生额,反映出口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支付已缴纳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

出口企业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金”、“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出口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出口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核算出口企业当月上交本月的增值税额。“减免税金”专栏:反映出口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反映出口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核算出口企业月终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上述五个专栏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的借方核算。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出口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增值税额。出口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在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应收的出口退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出口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对按税法规定,不予退税的部分,应在作出口成本增加的同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核算出口企业月终转出多交的增值税。上述四个专栏,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的贷方核算。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帐务处理

出口企业将出口货物的退税凭证(主要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发票、收汇核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增值税等,下同)收齐,并按要求装订成册,填列《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后,按期向其主管的税务机关申报退税。

1、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应根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或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金额和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申报的应退增值税,根据《出口货物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款确定应退的消费税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税手续后,应根据出口货物购进金额和出口货物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出口货物不得退税的税额,同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实际收到退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5、对不符退税规定、退税凭证不全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退税的,应调整出口销售成本,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对已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实际收到出口退税如与原申报退税数不相符时,应调整差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7、对已办理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如发生退关或退货的,出口企业应按规定到其主管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根据其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应补交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不予退税)(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

银行存款

对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的退关退货,不应补交税款,也不作上述会计分录。

销售出口货物业务的帐务处理

1、商品托运出口

⑴出库待运时,出口企业储运及业务部门根据分工按出口合约或信用证规定,做好包装等工作,并备妥发票、装箱单以及其他出口单证后,应即开具出库单交由对外运输单位,办理出口待运手续。财会部门应根据出库凭证,作会计分录。借:待运和发出商品-××商品

贷:库存商品

⑵出口交单时,出口商品已经装船装车并取得已装船提单或铁路运单时,储运部门应即根据信用证或出口合同规定,将全套出口单证向银行办理交单手续,同时将出口发票注明交单日期,送财会部门据以作销售处理。借:应收外汇帐款-有(无)证出口-美元

-人民币

贷: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 ⑶结转销售进价,对已装运出口的商品在向银行交单转销售收入时,应即结转销售进价。借:主营业务成本-××商品类别

贷:待运和发出商品 或 贷:库存商品 ⑷出口收汇时,银行收到出口企业全套出口单证经审核无误后,即按规定向国外银行办理收汇或托收手续。银行在收妥外汇后,即按当日现汇买入价折人民币,开具结汇水单将人民币转入出口企业帐户,出口企业据以作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外汇帐款-有(无)证出口-美元

-人民币

借或贷:汇兑损益

2、支付国外费用 ⑴国外运费

商品装运出口后,出口企业收到对外运输单位收取外币运费单据时,应向外汇银行申请外汇划拨收款单位,作如下会计分录: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贷:银行存款 ⑵国外保险费

出口企业收到保险公司送来出口运输保险单或发票以及保险费结算清单时,即应作会计分录。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红字)贷:银行存款 ⑶国外佣金

国外佣金是根据出口合同规定的佣金率为付佣方式进行支付的。付佣方式一般有三种:

A.明佣。它是根据成交的价格在出口发票上注明的内扣佣金。在会计上可按出口发票所列货款的净额作“自营出口收入”

B.暗佣。它又称发票外佣金,是指不走出口发票上列明的佣金,而是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佣金率和支付方法。这种佣金一般是支付给中间商或代理商的。支付方法有两种,一是议付佣金,另一种是出口方收妥全部货款后,将佣金另行汇往国外。财会部门收到业务部门送交的有关单据时,分别支付方法,作会计分录,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红字)

贷:应付外汇帐款-应付佣金

采用议付佣金的,由于银行已代扣应付佣金,在收汇时已将议付的佣金在“应收外汇帐款”中直接扣减,当时收汇时作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银行存款

应付外汇帐款-应付佣金 贷:应收外汇帐款-有(无)证出口

采用汇付佣金的,在收妥货款后对外支付,并作会计分录,借:应付外汇帐款-应付佣金

贷:银行存款

C.累计佣金。它是指出口企业对包销、代理客户签订合约,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推销一定数量(或金额)以上的某种商品后,按其累计销货金额和佣金率支付给客户的佣金。支付时,作会计分录:

借:经营费用-累计佣金

贷:银行存款 ⑷预估国外费用

季度预估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红字)

贷:应付外汇帐款-应付佣金

其他应付款-预估国外运保费

季度预估后,次季实际支付运保费时,可先冲转原分录,再按以上规定作会计分录。

3、支付国内费用

出口商品在托运以后,发生的出仓运输、装船等费用,包括有关商品自所在地发运至边境、口岸的各项运杂费,均应凭各项原始单据支付,并按费用不同性质,分别以有关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科目处理,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经营费用

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4、出口销售退回

商品出口销售后,如因各种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退回原货或另换新货,或退货后转内销处理,出口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⑴对已同意全部退回的商品,业务部门在收到对方装运提单时,应即交由储运部门办理接货及验收、入库等手续,财会部门应凭退货通知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贷:应收外汇帐款 或 贷:应付外汇帐款(货款已收回)同时冲销原销售进价,即作: 借:库存商品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红字)

已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到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补交应退税款。补交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贷:主营业务成本(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

银行存款

⑵如退回调换商品,不论部分或全部,除应先按上述①作冲转销售成本分录外,在重新发货时,应按自营出口同样作销售收入及成本的帐务处理。有时如调换的出口货物不变更品种、数量,对原销售进价影响不大,也可以简化帐务处理。

对已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到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补交应退税款,会计分录同上。更换的货物重新报关出口后,再按规定办理申报退税手续。

⑶如退回的出口货物转作内销处理,出口企业除按①作冲转销售成本分录外,对已申报退税的应按规定持有关证明到其主管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补交应退税款,同时申请《出口转内销证明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补交应退的税款时,会计分录同上。

出口企业取得《出口转内销证明单》后,按有关金额计算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作如下会计

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出口退税(按退税率计算)

主营业务成本(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

2.工程施工企业账务处理 篇二

关键词:施工企业,帐务处理,方法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 引入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成功的管理经验成了众多企业效仿的焦点, 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 在面临着“粥少僧多”及国家对基本建设规模实现宏观调控的市场机制的情况下, 如何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不断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是摆在每个建筑施工企业决策者面前的首要问题。加强管理就必须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 就必须提高基层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质量, 即提高企业内部会计管理系统质量。现实操作中, 根据企业的经济规模, 地域公布和管理习惯等的不同, 又形成了不同的管理体制和核算形式, 有的实行分公司和项目部二级管理, 二级核算;有的实现总公司, 分公司和项目部三级管理, 三级核算;有的则实现总公司, 分公司和项目部三级管理, 总公司, 分公司二级核算;有些业务不多, 地域集中的施工企业也有实现二级管理, 一级核算的。采用不同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核算形式, 其账务处理方法也就不同。

同时, 各企业对下属项目部的资金控制严格程度也不一样, 有的项目部可自设银行账户, 项目资金基金基本上放任项目部调配;有的则必须由总公司或分公司统一开设银行账户, 项目资金必须在总公司或分公司严密监督管理下合理使用;与此相适应, 其账务处理方法也就不同。

但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并未针对项目承包经营这一施工企业新的经营管理方式, 在账务上作出统一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广大财务人员在遵守国家统一的财务准则, 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 会计制度的前提下, 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 设计出一套适合自身财务管理特点的财务处理方法, 以适应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的转变。

有些财务人员认为建筑施工企业应实行二级管理, 二级核算这一财务管理体制, 没有分公司这一中间管理层次。在这样一种管理体制下, 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部实行直接管理。本文先就该管理体制下的几各种财务处理方法体制与大家探讨, 然后, 再来阐述其他财务管理体制下的有关财务处理方法。

1 项目承包经营账务处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

(1) 施工项目承包经营, 上交管理费时的账务处理。在项目部自设银行账号的管理体制下, 所有有关项目的成本开支, 经济往来等等都下放到作为会计主体的项目部这一级去核算, 公司本部和项目部都编制独立的会计报表。然后将公司本部与各项目部的公计报表汇总, 编制出对外报送的公司汇总会计报表。如果将项目部上交管理费直接做到“利润分配”处理, 则在公司本部和项目部的“损溢表”上都无法列示, 也就无法反映出公司本部和项目部的损溢计算过程。再说不通过“本年利润”而直接转到“利润分配”也不符合正常的会计核算程序。

根据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施工企业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 以及对外提高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的规定, 施工企业可按照国家统一会计计制度中的“拨付下属资金”和“上级拨入资金”这两个对应科目, 在公司本部自设“下属上交管理费”科目, 在项目部则自设“上交上级管理费”科目, 这两个对应科目进行内部核算。项目部计算上交管理费时, 借记“上交上级管理费”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内部往来”等科目, 公司本部则借记“银行存款”或“内部往来”, 贷记“下属上交管理费”, 期末“下属上交管理费”作为公司本部的“主营业务收入”, 在公司本部损溢表的收入行次中单独反映, “上交上级管理费”则作为项目部的管理费用性质的科目, 在其损溢表的收入行次中单独反映, 期末, 公司本部队的损溢表汇总时, “上交上级管理费”与“下属上交管理费”这两个科目互相抵消, 从而这两个自设会计科目并不影响会计该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 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 却可以使项目部向公司上交管理费这一内部分配过程在账表上得到简洁, 清晰的反映。

当然, 施工企业也可不自设这两个新的会计科目, 而将“上交上级管理费”与“下属上交管理费”都作为“管理费用”项下的一级明细科目。这样, 期末时公司将公司本部的损溢表与各项目部的损溢表汇总时, “管理费用”项下的“上交上级管理费”与“下属上交管理费”这两个对冲科目互相抵消, 从而也不影响整个公司的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 和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式以及全面反映整个公司的经营状况。但公司本部收到项目部上交管理费时, 是作为管理费的贷方入账, 从而一方面从账面上冲减了公司本部的管理费, 不能真实反映出公司本部这一责任主体实际的管理费用支出状况, 另一方面也就无法从账表中直接地反映出公司本部向项目部的管理费收入状况, 公司本部的损溢表在正常 (收大于支) 的情况下, 也就将出现没有主营业务收入, 而管理费用则为负数的现象。显然, 这一会计处理方法也就没有前述的处理方法简洁、直观和明了。

在公司统一设立银行账号的情况下, 其会计处理方法与项目部自设银行账号的情况下基本相同, 只是在收到甲方的工程款时, 公司本部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内部往来”;同时, 扣留应向项目部收取的管理费, 借记“内部往来”, 贷记“下属上交管理费”, 扣留代交税金及附加, 借记“内部往来”, 贷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扣留设备租金、资金占用费等, 借记“内部往来”, 贷记“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应付款”等科目。项目部则相应地借记“内部往来”, 贷记“预收账款”;同时, 借记“上交上级管理费”、“工程税金及附加”、“工程施工”、财务费用“等科目。需要说明的是, 对于公司向项目部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经公司本部和项目部会计报表汇总后, 公司本部和项目部的”财务费用“已相互抵消, 说明并未向外发生融资关系, 只是公司内部经营责任的转移。

(2) 施工项目支付外单位管理费用的账务处理。支付外单位管理费用要按一定的比例分别记入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 即一部分记入间接成本, 一部分记入期间费用。

(3) 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有些财务人员认为, 为了便于纳税调整时确定企业招待费是否超过限额, 工程项目发生业务招待费时, 项目部应借记“内部往来”, 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总公司 (本部) 则作为借记“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记“内部往来”。如果这样处理就把原本应由项目部承担的那一部分业务招待费都揽过来由总公司自己来承担, 变成了项目部请客, 总公司买单, 导致应由项目部承担的业务招待费, 开支多少都与项目部无关的现象, 对此, 项目部当然是求之不得, 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总公司也不可能做冤大头。

(4) 财务费用的账务处理。对公司某个项目支付的贷款利息, 有人认为应作这样的账务处理, 借记“财务费用”, 贷记“内部往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显然, 其账务处理同前述对应由项目部承担的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是相同的。

2 规范账务处理, 确保正常运行

(1) 项目部按经济责任承包合同协议上交总公司管理费, 实质上是属于企业内部分配问题, 是企业的一种经济责任形式, 是企业对项目部的一种成本控制方法, 它界定了项目部成本费用开支的范围, 其上交总公司的管理费, 对项目部这一内部会计核算主体来说, 实质上与其上交外部单位的管理费是一样的, 同属于项目部的费用支出, 不属于项目部的利润分配问题;而作为总公司, 从经济责任来说, 实质上属于费用收缴单位, 项目部上交的管理费就是它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2) 对于外单位按项目收取的管理费应直接借记“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对于不是按项目收取且不应由项目部而由公司本部承担的外单位管理费则应直接记入公司本部的管理费用。这们即使会计核算简单明了, 又易于明确费用的分担责任, 如果一定要人为地按一定的比例在管理费用和工程成本中分摊, 则比例该如何确定才算合理, 就很难把握, 也容易混淆费用的分担责任;再说也就违背了制造成本法有利于简化会计核算工作的一大初衷。

(3) 对项目部支付应由项目部自己承担的业务招待费, 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应该是项目部借记“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记“银行存款”、“内部往来”等科目。在项目部自设银行账号, 或由公司代为支付的情况下, 总公司才借记“内部往来”、贷记“银行存款”或是“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期末, 公司将公司本部的会计报表与各项目部的会计报表汇总时, 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自然也就加到公司总的管理费用之内了, 也就便于纳税调整时确定企业招待费是否超过限额了。

(4) “财务费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应该是, 公司为某个项目支付贷款利息时, 借记“内部往来”, 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 项目部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内部往来”科目。期末, 公司将公司本部的财务报表与各项目部的财务报表汇总时, 公司为某个项目支付的贷款利息也就自然加计反映到汇总损溢表的财务费用行上了, 这样既明确了责任, 又严格遵循了统一的会计制度。

(5) 对于实行公司和项目部二级管理、公司一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的施工企业来说, 公司对项目部一般实现较为严格的资金控制, 由公司开设统一的银行帐号, 项目部未经公司批准, 在一般情况下不得自设银行帐号, 即使由于项目部离公司路途较远, 交通不便等原因, 为了不影响办事效率, 经公司批准, 由项目部另开很行帐号, 也必须在公司严密监控之下。

在这样一种管理体制下, 一般也沿袭了过去对施工队的那一套帐务处理方法。其特点是项目部不单独设帐核算, 所有收付转账凭证都集中到公司本部, 由公司本部统一记帐核算, 实质上是将公司本部和各项目部的账表合并核算。平时, 公司往往通项目经济责任账与项目部自备账直接对帐, 为明确各责任主体的经营责任, 就必然要求公司的财务明确账按公司本部和各项目部归集登记, 并要使各项目部的财务明确账与项目责任账勾稽一致。公司与项目部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不通过会计科目明确反映, 还是要通过有关该项目部的财务明确科目之间的的对比计算才能确定, 同时, 期末, 各项目部的明细工程结算利润应该与公司应向项目部收取的管理费核对一致。为此, 也要求单独编制公司本部的财务报表, 期末时编制的往来明细表如果明细账户过多, 可以仅编报公司本部有关部份, 但必须编报公司与各项目部的资金往来数。

(6) 一些经营规模大、地域分布广的施工企业往往设立公司这一中间管理层次, 代表总公司的部分管理职能, 由分公司对项目部实施直接管理。总公司一般也对分公司实现定额包干、比例分成等经济承包形式。

分公司与项目部之间的账务处理与不设分公司这一管理层次时的分公司与项目部之间的账务处理基本相同, 这里不再展开论述。分公司向公司计算上交管理费时, 借记“上交上级管理费”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或“内部往来”科目, 向各项目部收取管理费时, 则借记“银行存款”或“内部往来”, 贷记“下属上交管理费”科目。

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分公司的费用开支属于间接费用, 应向各项目部分摊。但为了该算的简便和明确分公司与项目部的经济责任, 实际工作中, 分公司的费用开支一般也直接作为期间费用年理, 不再毫无疑义地向各项目部人为地进行分摊。为此, 分公司本部也要单独编制财务报表, 反映分公司本部的损溢状况和责任上实际控制和承担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数额。实行三级核算的, 则先由各分公司将分公司本部和各项目部的报表汇总, 然后, 再由总公司将各分公司的汇总财务报表和总公司本部的财务报表汇总。实现二级核算的, 则由总公司直接将各分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总公司本部的财务报表汇总编制。

参考文献

[1]姚岳.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会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4, 1.

[2]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讲解[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3, 12.

3.工程施工企业账务处理 篇三

【关键词】 港口企业;账务处理;隐蔽处理;审计技巧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港口企业也在迅猛发展。以港口全程物流体系为主线的多种经营,使港口集团内部各个企业利益链条错综复杂,而企业为了各自的利益可能在某些业务的财务处理上弄虚作假,因此,企业账务处理的复杂性和隐蔽性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审计人员来说具有巨大的挑战性。

那么,审计人员在遇到各种形式的复杂、隐蔽的账务该如何处理呢?本文通过分析企业不同的账务处理表现形式提出不同的审计技巧和方法。

1 合法的形式掩盖真实的商业实质

1.1 表现形式

双方通过签订形式上合法的合同以掩盖背后的实质交易。

举例:某子公司是商业地产公司,通过房地产开发建设一个商业圈用以出租。该公司在与租户签订合同时,故意低价签订一份合同,然后通过补充协议方式再签订另一份合同。该公司利用签订两份合法合同的方式隐藏真实目的,即补充协议部分的收入不计入营业收入科目而挂往来账,再通过几次其他转账形式最终变为企业消费的小金库。在年终审计时,仅将低价合同供审计人员审查,使审计结果与营业收入金额一致,因此,在表面上看并无异常。

1.2 审计技巧和方法

通过以下方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外部证据。

(1)函证租金发生额。因当前函证应收账款余额是无效的,审计人员可选取租金偏低、疑点较大的租户发出“租金收入发生额询证函”,用客户回函验证租金收入。

(2)直接至租户处了解情况。审计人员通过走访租户等形式了解情况。

(3)向相关业务人员了解情况。作为内部审计人员,也可通过向熟悉情况的内部职工询问,寻找蛛丝马迹,然后根据疑点确定审计方向。

2 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隐藏实质控制人身份

2.1 表现形式

两家看似为非关联方企业,但双方买卖价格显失公允,有悖常理。

举例:某子公司A企业向某B企业购买原材料,此种原材料市场单价为80~100元。A企业购买的单价为160元,远高于市场价,而B企业并非为本地区此产品唯一的生产厂家。审计人员经过索取A企业的关联方清单,并无B企业。

2.2 审计技巧和方法

找出隐藏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根据企业名称和控制人姓名查找线索。很多时候企业仅提供了与本企业存在投资关系的关联方清单供审计单位审查,而故意隐匿了对企业有实质控制权的大股东的其他控股企业。审计人员可通过网上搜索大股东的姓名来寻找线索,识别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

(2)通过与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人员“聊天”以获取线索。审计人员应将风险导向审计贯穿于审计全过程。如何跳出账册了解企业,询问和观察尤为重要,而“聊天”是很实用的审计技巧。例如,针对原材料采购问题可以与企业各个部门接触原材料的人员(如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司机、门卫等)聊天,表面看似聊天,实则是执行询问和观察的审计程序。

(3)通过了解实质控制人重要亲属情况,分析隐藏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对于复杂的关联方,如实质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的控股企业不易识别,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做足功课,积极了解情况,尤其是内部审计人员可利用人员熟悉的优势识别隐藏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3 通过存货资本化,达到高估资产、 虚增利润的目的

3.1 表现形式

企业对某些会计政策进行修改,产生的新会计政策对利润的金额或性质影响较大。

举例:某参股公司生产所需的甲材料占生产成本的70%。近期由于市场原因甲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本年度企业宣布修改会计政策,将原材料发出计价由加权平均法改为先进先出法。由于存货发出计价会计政策变更可不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此项会计政策的变更既不会影响前期利润,又可以直接导致本年度原材料计入成本金额大幅减少。变更会计政策后企业由亏损变为盈利。

3.2 审计技巧和方法

关注企业会计政策变化对利润的金额和性质的影响。

(1)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对会计利润影响金额较大,一旦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审计人员应重视并测算此项政策变更对本年度利润的影响,如企业由巨额亏损变为巨额盈利、在主要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利润指标增长等情况。

(2)即使会计政策变更对会计利润影响金额不大,但会导致颠覆性结果,如在临界点利润情况下的企业会计政策变更。有的企业连续多年利润水平始终处于临界点、微利或稍高于指标利润,而近几年频繁变更会计政策,虽然影响金额不大,但对于始终处于临界点利润来说却有着颠覆性的影响,诸如企业由小额亏损变为微利、由未能达到利润指标到刚好达到利润指标等。

4 故意混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 支出,虚增利润

4.1 表现形式

流动资金借款利息资本化及本应一次性计入费用的支出挂长期待摊费用以多年摊销的形式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举例:某子企业由于资金紧张与银行签订了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当年企业正好新购了一台机器设备,为了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企业将此笔借款的利息资本化,借款利息计入机器设备原值,而不计入当年财务费用。

企业发生了金额较大的咨询费,本应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但企业出于利润考虑,将此笔咨询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并按照几年摊销,以虚增利润。

4.2 审计技巧和方法

(1)查看借款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主要条款,关注合同用途。利息是否资本化应按照合同执行,除了专门借款之外,借款利息均应费用化,而不是从表面上看这笔资金是否用于购买机器设备。专门借款不可挪作他用。

(2)对于长期待摊费用等易隐藏于费用化支出科目内的应认真审查,检查每笔长摊入账依据是否充分,摊销期限是否正确。很多企业利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将本应费用化的支出计入此科目,按照公司意愿分几年摊销,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5 利用虚拟客户,伪造现金流,达到 虚增收入目的

5.1 表现形式

在生产能力没有较大改善的情况下,收入连续几年不断增长,有现金流入。

举例:某子公司对利润表的造假首先会考虑虚增收入,财务常用做法是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但这仅仅是财务制造跨期收入,而这个业务本身是真实存在的。

较为隐蔽的手段是在收入为子虚乌有的情况下,虚拟一个客户,将收入记入账里,虚拟客户挂账,但存在应收账款随着时间的推移账龄越来越长的问题,因此,有的企业通过虚拟客户现金进账,冲销应收账款的办法,解决应收账款账龄长的问题;之后通过客户借款形式,将这笔钱借出去,变成以与客户正常的往来款项入账;最后通过企业其他正常业务诸如购买原材料、固定资产购置、劳务费等渠道,再将这笔钱转走。如此一来,所有环节的账务处理的原始凭证均有据可查,银行的进账单也是真实存在的。

5.2 审计技巧和方法

找出收入增加的根本原因。

(1)查看企业银行借款和往来借款是否逐年较大增加。若资产负债表中的银行借款和往来借款逐年增加,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资金链一旦断裂,企业将一夜间倾覆。

(2)通过计算生产作业能力验证收入的正确性。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计算企业现有生产设备的作业能力来验证,当一个企业全年收入超出了满负荷生产作业能力,那么收入虚假无疑。

(3)通过查看工资表、水电费、原材料消耗等方法推算生产作业消耗的时间和成本,从而倒推收入的合理性。一个专业的审计人员应熟悉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的成本计算方法,必要时,可以抽取收入较高的年度成本计算表,并索取相关资料,重新计算当年成本,推算收入的合理性。

6 结 语

4.房地产企业会计账务处理 篇四

学以致用,这是我把刚学到的房地产会计知识加以运用。开发房地产(住宅)单项会计核算其实也不是很难,但也不是很容易,主要抓住要点,用心去学就会很快学会。

房地产开发流程可以用五证来贯穿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许可证》、5.《商品房许可证》。

开始建账时会涉及到这些会计科目和这些成本项目

一、首先是各股东的投资:经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验资确认各股东的出资额。

各股东的出资额存入基本账户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账号

贷:实收资本------某某

注有多个股东投资要分明细设账

如有某股东用购买的土地出让金作投资的会计分录:

借:开发成本------项目名称(某花园)-土地出让金

贷:实收资本-----某某

如果经股东确认土地评估大过购买价时的会计分录:

借:开发成本------项目名称(某花园)-土地出让金(评估后的金额)贷:实收资本-----某某(购买时支付的土地出让金金额)

贷:资本公积(差额)

二、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为开发房地产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征用费,如果是耕地用地还要有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地上、地下折迁补偿支出等。如发生这类成本作如下会计分录:

用银行存款支付这些费用时(要取得发票才可以这样做)的会计分录:借:开发成本-----某花园----土地征用相关费用

贷:银行存款---某账号

三、前期工程费:包括设计规划费、测绘费以及“三通一平”支出、临时用电,排污等。如发生这类成本作如下会计分录:

用银行存款支付这些费用时(要取得发票才可以这样做)的会计分录:借:开发成本-----某花园----前期工程------XXXXX贷:银行存款---某账号

四、用银行存款支付代垫工程用材料和土方工程款时的会计分录:

借:预付账款----XXXX

贷:银行存款-----某账号

取得对方开给发票时的会计分录:

借:开发成本----某花园----前期工程------XXXXX

贷:预付账款------XXXXX

五、开发间接费用: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薪筹、固定资产折旧、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伙食费.....等如发生这类成本作如下付分录:

用银行支付这些费用时(要取得发票才可以这样做)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XXXXX

贷:银行存款-----某账号

六、交当年需交税费的会计分录:(注:刚开始时只交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由于年交的税费不用预提)

建安合同印花税按工程项目总额*0.03%、账本本数*5元、账本记载的注册资金*0.05%,土地使用税面积*4元.....等

用银行存款支付各种印花税时: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某账号

用银行存款支付当年要交土地使用税时的会计分录:(注:我们那里是按土地使用面积*4元)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某账号

这个阶段发生的会计业务基本完成,明细账、总账跟其他企业设定基本一样,做完凭证、科目汇总后就可以做报表了,为了便于管理,企业需要设什么表就自行设定了。以上只是代表性的处理,如果还有什么会计业务发生的话,要看这项会计业务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就要用到什么样的会计科目了。

七、接着到了工程准备完工,可以达到预售阶段时,就可以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证件后才可以销售,这时是属于期房销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由于企业销售商品不满足收入条件,当收到预售款时应确认为负债,等预售房屋竣工并交付给购买方时再确认收入。

收到期房房款,已存入银行时的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某账号

贷:预收账款-----XX楼-XX单元-XX房

用银行存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和代付工程材料时的会计分录分录:

借:预付账款-----XXXXXX

贷:银行存款-----某账号

取得对方开给的建安发票时的会计分录分录:

借:开发成本---建安工程

贷;预付账款----XXXXXX

用银行存款支付销售部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广告费,水电费、租金.....等时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费用-----XXXXXX

贷:银行存款-----某账号

管理费用的会计分录基本上跟以上的第五项一样

提当月税款时的会计分录:包括营业税5%、城建税按营业税款的7%、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款的3%、我们这里还有一个地方教育费按营业税款的2%(地方自己定的,有差异)、土地增值税预缴按收到期房款的1%、(企业所得税预缴按期房款的10%确定成本利润率-期间费用-税金)*25%、如当年未交的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还要补交。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用银行存款支付税款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某账号

以上所提税款的会计分录也按类似营业税来做,明细改成所得税或土地增值税.....等

检查做完会计分录无误后,就可以科目汇总做会计报表了。为了便于管理,企业需要设什么表就自行设定了。

八、接着又到了竣工结算阶段把房交付给购房者了。由建设监督部门检查工程质量,测算出面积等

收到竣工结算单时的会计分录:

借:开发产品----

贷:开发成本------

交付给购房者开票时冲预收账款:已挂的预收账款转入主营业务收入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结转销售成本时的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这个阶段的间接费用跟以上处理差不多。

5.物业管理企业会计相关账务处理 篇五

1、资产类科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在建工程

2、负债类科目:应付工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预提费用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

3、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盈余公积

4、成本类科目:无

5、损益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以前损益调整

二、相关账务处理(仅供参考):

1、存现

借:银行存款(明细科目为银行所在名称)贷:现金

2、提现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3、预交地税款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水利基金 贷:银行存款

4、地税养老金误收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交款养老保险基金

5、代付上月员工小灵通话费 借:其他应收款员工电话费 贷:银行存款

6、代收电信公司电费(预收一年,每月分摊)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基站电费

7、电信公司电费计入 借:预收账款电费 贷:管理费用电费

8、转存单位定期存款一份 借:其他货币资金定期存款 贷:银行存款

9、付上月份税款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水利基金 养老保险基金 贷:银行存款

10、付上月份电话费 借:管理费用电话费 贷:银行存款

11、付上月份水费(分办公区、宿舍、食堂、绿化、商铺、消防、生活用水等)借:管理费用水费(办公„„)预收账款业主二次供水(生活用水)贷:银行存款

12、付上月中旬及本月中旬电费 借:管理费用电费 预收账款业主二次供水能耗 业主电梯能耗 贷:银行存款

13、收电信线路改造劳务费 借: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维修收入

14、付万用表检测费用及购润滑油 借:管理费用维修费 低值易耗品维修用具 贷:现金

15、购书刊、洗发水(发放员工)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现金

16、收商铺水电费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商铺电费/水费

17、发放上月管理员工工资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18、代付上月中队战士、搬运工工资(为减少交 养老保险人数,故作总公司支付)借:其他应收款总公司 房开公司(代付搬运工工资)贷:现金

19、购军靴、环卫服装 借:其他应收款员工服装费 贷:现金

20、支付上月垃圾装车费 借:其他业务支出装修垃圾清运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21、付维修电机费及购买灯光等费用 借:管理费用维修费 低值易耗品维修用具 贷:现金

22、购置保洁、维修用配件 借:低值易耗品保洁用具 维修用具 贷:现金

23、收员工上月小灵通话费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员工电话费

24、收商铺管理押金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商铺押金

25、退业主装修保证金 借:其他应付款业主装修保证金 贷:现金

26、中队活动开支 借:其他应付款工分经费 贷:现金

27、付马匹治疗费及购马饲料款 借:管理费用治安费 贷:现金

28、付购菜款柴油大米及食油款 借:应付福利费伙食费 贷:现金

29、收物管费等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业主物管费 业主电梯能耗费 业主二次供水 业主停车综合服务费 业主垃圾清运费

其他应付款业主装修保证金 30、代房开公司代购垃圾袋 借:其他应收款房开公司名称 贷:现金

31、罚款收入 借: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赔款

32、食堂购洗洁精及饭盒等 借:低值易耗品厨房用品 贷:现金

33、食堂购液化气及煤气罐一只 借:应付福利费 低值易耗品煤气罐 贷:现金

34、购发票办公用品、报销车费等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差旅费 贷:现金

35、付生活垃圾费 借:管理费用保洁费 贷:现金

36、领用低值易耗品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维修用具 保洁用具 厨房用具

37、商铺电费计入 借:其他应收款商铺电费 贷:管理费用电费

38、开办费用的摊销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39、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40、计提本月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工资

41、计提各项经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工会经费 教育经费 贷:应付福利费 其他应付款工会 教育部

42、空置房应收物管费 借:其他应收款房开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43、结转本月收入 借:预收账款业主物管费 业主车位物管费 房开公司 商铺物管费 商铺租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44、结转开工装修垃圾费 借:预收账款业主垃圾清运费 贷:其他业务收入垃圾清运费

45、计提本月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水利基金

46、计提本月养老保险 借:管理费用养老金 贷:其他应交款养老基金

47、结转益类账户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48、结转损类账户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关于代收的水电费的会计分录我觉得应是这样: 支付给自来水公司或供电局时: 借:代收款项 贷:银行存款 向业主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代收款项

物业管理公司,定期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收到时:借:现金 贷:预收帐款 当月结转收入, 借:预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交纳营业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结转成本 实际发生时

借:物业管理成本-小区 贷:现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物业管理成本-小区 货:物业管理成本-小区 结转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物收入 贷: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支出)管理费

收据可以作为预收的原始凭证,实际开具发票时再确认收入,计算营业税,冲预收款 物业管理企业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的核算(一)应付工资的核算 应付工资,是物业管理企业对职工个人的一种负债,是企业使用职工的知识、技能、时间和精力等而给予职工的一种补偿(报酬)。企业应付职工的劳动报酬,在会计上设置“应付工资”科目进行核算。“应付工资”科目集中反映企业应付职工的工资总额,即构成职工工资总额的内容,都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月末对发生的应付工资按用途进行分配时,借记“工程施工”、“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科目;发放工资时,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 “现金”科目。

[例1]安信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结算本月应付工资总额46.2万元,代扣职工房租4万元,企业代垫职工家属医药费0.2万元,实发工资42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1)向银行提取现金 借:现金420000 贷:银行存款420000(2)发放现金 借:应付工资420000 贷:现金420000(3)代扣款项 借:应付工资42000 贷:其他应收款职工房租40000 代垫医药费2000 [例2]安信物业管理公司本月应付工资总额46.2万元,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中列示的服务人员工资为42万元,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为4.04万元,医务人员工资为0.16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费用420000 管理费用40400 应付福利费1600 贷:应付工资462000(二)应付福利费的核算 应付福利费,是物业管理企业准备用于企业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物业管理企业按规定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来源,包括从费用中提取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个人的福利,在会计核算时将其作为一项负债;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福利费主要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在会计核算时将其作为所有者权益。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等。

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单独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提取的福利费,按照职工所在的岗位分配: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福利费,计入成本;行政管理人员的福利费,计入管理费用等等,实际支付时,作冲减应付福利费处理。期末应付福利费的结余,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中单独反映。

【例3】以上例资料为例,安信物业管理公司提取应付福利费的账务处理如下(医务人员工资并入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一并提取):

借:营业费用 58800

管理费用 5880

6.工程施工企业账务处理 篇六

方案一:传统做法——调整以前损益

一、预缴税额多缴了(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1、汇算清缴后,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损益调整

2、结转以前损益调整

借:以前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额(如没有计提盈余公积金,不需要该笔分类)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4.多预缴税额两种情况处理:退税或者抵税

(1)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二、补缴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1、汇算清缴后,补缴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

贷:银行存款

3、结转以前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损益调整

4、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额(如没有计提盈余公积金,不需要该笔分类)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三、报表的调整

1、调整本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初数;

2、调整本利润分配表“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的金额。

四、疑问:没有了“以前损益调整”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以前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发生的调整以前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损益的事项,也在本科目核算。

“以前损益调整”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也就是说“以前损益调整”在会计报表上没有体现,只是一个过渡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方案二:大胆简单的做法——进当期损益:前提是补缴税额对于会计报表“影响不重大”

一、预缴税额多缴了: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1、汇算清缴后,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所得税费用

2、多预缴税额两种情况处理:退税或者抵税

(1)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二、补缴企业所得税

1、汇算清缴后,补缴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企业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三、税法和会计准则规定的疑问和支持

1、来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不要进行纳税调整

【例】企业2014年5月份对2013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补缴企业所得税5万元,属于影响非重大,如果将该“补缴企业所得税5万元”计入2014的当期损益,即直接进“所得税费用”科目,在2015年1-5月份对2014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需不需对该补缴的2013的企业所得税费用,进行纳税调整吗?

答: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更不用说调整了!

另说:如果企业所得税税费能在税前扣除,企业也就没有办法算出企业所得税了,计算过程是死循环。

2、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中的规定

根据该准则规定,会计差错分为三种情况进行更正:

(1)本期发现的与本期相关的会计差错,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此类情况不使用“以前损益调整”科目。

(2)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直接计入本期净损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也应作为本期数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此类情况不使用“以前损益调整”科目。

(3)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根据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差错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此类情况应使用“以前损益调整”科目。

也就是说,影响不重大,应直接计入本期净损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也应作为本期数一并调整。

方案三:错误的做法——直接进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补缴企业所得税

1、汇算清缴后,补缴企业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企业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7.企业初始直接费用账务处理探析 篇七

企业在交易活动中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初始直接费用, 这些初始直接费用包括企业购买金融资产时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的以手续费、佣金为主的交易费用, 企业发行权益性证券时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企业在借款时发生的诸如手续费、佣金费用,企业外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 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和企业合并交易过程发生的一些中介费用等。此外,还有一些特殊业务发生时所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如在融资租赁业务发生时,承租方和出租房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在债务重组时, 债务人在转让非现金资产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税费,如资产评估费、运杂费等,债权人收到非现金资产时发生的有关运杂费等。 这些初始直接费用大量存在于企业的各项交易活动中, 是企业日常交易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这类费用业务量较多,金额也比较大,会计人员在账务处理时容易混淆这些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如果对初始直接费用列报不当,会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

从相关研究的文献看, 已有文献侧重于对某一类业务初始直接费用账务处理的探讨,如张康(2012)认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确立了融资租赁初始费用资本化处理的思想, 但实际中对于会计准则规定的具体处理方法却不尽如人意, 并比较了现行的几种资本化处理方法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张国永(2014)探讨了融资租赁业务中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账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并根据初始直接费用的经济实质对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的账务处理提出自己的看法。丛晓琪(2014)从合并报表的角度,利用商誉的金额对相关管理费用在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计入管理费用的原因进行了研究。 这些文献多侧重于对某一方面会计核算中所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探讨, 但对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所有的初始直接费用的核算还缺乏一个系统的分析, 而初始直接费用也往往是实务界容易混淆的问题,所以,本文的研究对于实务界和理论界全面理解初始直接费用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初始直接费用的类别分析及确认方法

为了更清晰地分析各类交易中存在的初始直接费用问题,本文根据资产的性质,归纳了各类资产交易时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一)各类金融资产获取或交易过程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及其处理要求

1.企业在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 会发生一些属于初始直接费用的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 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 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企业在初始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交易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企业在获取持有至到期投资时,也会发生一些交易费用。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初始确认持有至到期投资时, 应按其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与相关交易费用之和进行计量。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企业初始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应按其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与相关交易费用之和进行计量。 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设置的明细科目有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和公允价值变动等。

4.企业购买长期股权投资时发生的初始费用 。 企业可以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也可以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无论通过哪种方式获取,都会发生相关手续费等初始费用。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 但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其成本为所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 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 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该部分费用应自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权益性证券的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5.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股票时, 股票的发行价格受发行时资本市场的需求和投资人对公司获利能力的估计等因素的影响, 可能会出现按面值发行、 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等多种形式的发行股票方式, 但同时也会发生与股票发行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 企业在实际收到认股款时,按其所发行股票的面值作为股本; 超过面值的溢价部分扣除发行费用(与股票发行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 后的余额,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二)各类实物资产获取或交易过程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及其处理要求

1.企业采购存货时发生的相关初始费用 。 在采购存货时,处理支付存货的买价和相关税费外,还会在存货采购中发生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这些费用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选择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有关存货的采购成本。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 装卸费、 保险费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计入所购商品成本,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2.外购固定资产发生的初始费用 。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一般包括买价、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即外购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的采购成本。

3.外购无形资产发生的初始费用。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 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如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专业服务费用、测试无形资产是否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费用等。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因其发生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

4.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 ,包括购买价款 、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 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三)负债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1.企业借款时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及处理 。 企业在借款时,也会发生一些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这些辅助费用是指企业因为借款发生的诸如手续费、佣金等费用,这类辅助费用是企业借入款项所付出的代价, 因此是借款费用的构成部分。 借款辅助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或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企业发生的专门借款辅助费用,在所构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在所构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 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的辅助费用的发生额,是指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按照实际利率法所确定的金融负债交易费用对每期利息费用的调整额。

2.企业发行债券时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 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作为企业金融工具的组成部分,在初始确认时,应按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债券在发行过程中,会发生发行费用等。对于债券发行过程中发生的发行费用,不计入债券的成本,应按下列情况处理:若发行费用大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则按发行费用减去发行期间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后的差额, 根据企业债券发行的用途,计入当期损益或进行资本化;若发行费用小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则按二者差额视同发行债券溢价收入,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摊销,分别计入财务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

(四)特殊交易业务中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1.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企业合并 , 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其实质是控制,即将多个单独企业或它们的净资产和经营活动的控制权都纳入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控制下。企业合并可分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过程中,会发生中介费和管理费用等初始直接费用。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 其成本代表的是其在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中享有的份额。 合并方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中发生的中介费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 应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企业合并成本应以公允价值为计价基础, 合并方发生的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

2.租赁业务中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企业的租赁业务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在租赁过程中,会发生一些与租赁业务有关的手续费、 律师费、 差旅费等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在经营租赁中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当期的损益(管理费用)。 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对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 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出租人应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3.债务重组时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债务人和债权人会发生一些相关的资产评估费、运杂费等费用。 债务重组过程中债务人在转让非现金资产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税费,如资产评估费、运杂费等,应直接计入资产转让损益。 债权人收到非现金资产时发生的有关运杂费等,应直接计入相关资产价值。

三、初始直接费用账务处理的原则

(一)配比原则

会计核算时一个重要的原则是配比原则, 即相同时期的收入和费用要相互配比。 一些初始直接费用仅仅影响当期收益的,一般都将其计入当期损益。如交易性资产是指企业短期股票投资, 短期股票投资的交易费用仅影响企业的短期收益, 因此把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短期借款的手续费、 利息等费用都是与企业当期经营收益有关的流动负债产生的, 所以直接把短期借款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中,作为当期产生的一个期间费用,抵减当期经营收入。在债务重组时,债务人在转让非现金资产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税费,如资产评估费、运杂费等,应直接计入资产转让损益,这也符合配比原则。

(二)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是指以应收应付作为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权责发生制在应用时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谁受益, 谁承担。体现在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方面,就体现为流动性资产和流动性负债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短期借款费用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而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性负债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需要进行资本化计量, 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专门借款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就需要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三)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企业在核算时应客观真实地反映相关资产的价值。 这一原则在初始直接费用账务处理时的运用体现在存货、外购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等类业务的交易中。存货的相关采购费用(运输费、装卸费)会增加存货的价值,为了真实、客观地反映存货的成本,把采购存货时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 外购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安装费、 运输费等是固定资产在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成本 (尤其是对于企业采购的一些大型生产线设备而言安装成本价值不菲),因为这些成本是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必须的成本, 因此把这类成本计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可以更加客观、 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四)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指在会计核算时对一些重要的事项进行单独处理,对一些次要的项目可以简化处理。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也体现了这一原则。 如非本市购入存货的采购费用 (一般来说 ,金额相对比较大 )直接计入存货采购成本 ,而本市购入存货的采购费用(金额相对较少)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在企业合并业务中,重要的是确定企业合并双方的合并成本, 对于合并交易费用 (相对于合并成本来说占比很低)则进行简化处理,直接把合并中发生的中介费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 还有对于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 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 自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权益性证券的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四、初始直接费用账务处理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遵循会计核算原则,加强专业判断

初始直接费用是企业在各项业务发生时经常发生的费用,各项费用的正确处理对于提高会计报告的质量,向相关报表使用人提供有用可靠的信息有着重要的作用。 初始直接费用会计处理的正确与否, 首先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发生的某笔初始直接费用是应该费用化处理,还是应该资本化处理,需要会计人员结合业务的具体内容进行判断, 在进行判断时, 会计核算原则是会计人员做出正确判断的依据。如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流动性资产和流动性负债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性负债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需要进行资本化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就需要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依据配比原则,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企业的投资损益,而短期借款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重要性原则体现在企业合并业务中, 重要的是确定企业合并双方的合并成本,对于合并交易费用(相对于合并成本来说占比很低)就进行简化处理,直接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 客观性原则体现在采购存货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等。

(二)分类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8.工程施工企业账务处理 篇八

摘 要 《企业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商誉摊销等国际准则通行的会计处理方式,并对企业合并类型进行了划分,根据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不同类型的企业合并,规定了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此外,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进一步对其中涉及的递延所得税问题进行了规范。

关键词 企业合并 账务处理 纳税调整 准则

一、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一直是会计工作中最重要、最复杂的问题之一。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确认被兼并净资产,要将购买价格与被兼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而且还应摊消商誉的处理方式,并将企业合并划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法反映;而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以购买法反映。2010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以下简称“解释4号”),对企业合并中的递延所得税问题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二、不同企业合并方式下的会计处理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此类企业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应当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采用权益结合法处理。例如,甲、乙两家公司同属丙公司的子公司。甲公司以发行股票的方式从乙公司的股东手中取得乙公司60%的股份。甲公司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股票,该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乙公司合并日所有者权益为2000万元。甲公司资本公积为180万元,盈余公积为1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800万元。则该投资的初始成本为2000×60%=1200万元。其中,差额800万元应首先调减资本公积180万元,盈余公积100万元,未分配利润520万元。其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12 000 000

资本公积1 800 000

盈余公积1 000 000

未分配利润5 200 000

贷:股本20 000 000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此类企业合并中,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应当采用购买法处理。例如,甲、乙两家公司属非同一控制下的独立公司,甲公司以固定资产对乙企业投资,取得60%的股份。该固定资产原值1600万元,已提折旧400万元,已提取减值准备50万元,公允价值1300万元。乙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000万元。则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1300万元。该成本与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1150万元(1600万元-400万元-50万元)的差额150万元,应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13 000 000

累计折旧4 000 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0 000

贷:固定资产16 000 000

营业外收入1 500 000

三、企业合并中的递延所得税账务处理

根据《解释4号》,在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应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属于资产类账户,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根据会计要素确认的谨慎性和确定性原则,企业合并中取得各项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应予以确认。但是,如果预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等,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商誉”,如果商誉不够冲减,则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对计税基础的确认,应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正确区分免税重组和一般重组,这是正确计算递延所得税的前提条件。

四、新准则及《解释4号》对企业合并双方的影响

新准则及《解释4号》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企业净资产、经营成果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的影响。

(一)对企业利润和净资产的影响

首先,权益法中对长期股权投资不再设置就准则中所规定的“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实施新准则时,原同一控制下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全部结转,对以前年度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公司净资产相应变动。其次,由于公允价值的运用,通过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换以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原有资产的增值得以体现,产生当期损益,往往会引起公司利润的增加和净资产的增加。再次,由于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成本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和调整,对被投资单位来讲,投资收益会大大减少,影响母公司的净利润。

(二)对企业利润分配和会计报表的影响

新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的利润结构、利润的分配以及会计报表也将会产生重大的影响。首先,对于利润结构,新准则下企业原以投资收益体现的利润将以当期资产处置的损益和企业的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予以体现,使企业的利润结构和利润体现的时点发生较大的变化。其次,对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产生影响。如子公司实现利润未进行分配,那么子公司的业绩难于在母公司的会计报表上反映,这将会减少母公司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数。即使子公司对实现的利润进行了分配,但由于股利支付率不可能达到100%,所以对母公司的可供利润分配数还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20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9.关于挂靠的工程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篇九

现在社会上实际有许多项目都是由包工头挂靠在一家建筑公司,然后再承接下来的,一般是按工程结算价格的1%交纳管理费给建筑公司。

一般包工头是不做帐的,因为用了多少材料发了多少工资租赁了多少机械台班自己心里面都是有数的。接下来,我们来讨论一下建筑公司的账务处理。

一般包工头承接工程时发生的投标费用,购买标书费用都是包工头自己出的,建筑公司无须账务处理。然后主要是正式施工的时候了,我们这里只讲跨的工程,不跨年的比较简单。这里就不多说!

到了期末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确认收入、成本(当然是所有权不属于建筑公司的了,但是由于

1、建筑公司要资质年检需要有业绩

2、建筑公司做为乙方是要承担合同义务的即使合同义务是要由包工头承担)

假设一项工程预算为100万的土建工程,工期为8个月,2005年9月1日开工,2006年4月30日完工。建筑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2005年12月31日按照工程完工百分比(假设是50%)确认存货 借:营业成本——XX项目

49.5

工程施工——XX项目——毛利(管理费)

100*1%*50%=0.5

贷:营业收入——XX项目

2006年4月30日完工

借:营业成本——XX项目

49.5

工程施工——XX项目——毛利(管理费)

100*1%*50%=0.5

贷:营业收入——XX项目

收到包工头交来管理费

借:现金

贷:工程结算——XX项目借:工程结算——XX项目

贷:工程施工——XX项目——毛利(管理费)有人会问了为什么会没有营业税金及附加呢,因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由包工头找税务局代开建筑安装发票时已经由包工头交纳了所以不需要计提税金及附加。

10.工程施工企业账务处理 篇十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核算应交增值税,应当设置如下基本会计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相关基本会计处理:

1、销售、开具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借:应收帐款 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的,编制会计分录时,也应当贷记“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购进货物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借:原材料 等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 等科目

3、转出依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借:在建工程 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结转本月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如果经计算,当月增值税为留抵税额而无需交纳的,则无需编制会计分录。

5、次月交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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