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河口社区居民公约

2024-06-20

两河口社区居民公约(共9篇)(共9篇)

1.两河口社区居民公约 篇一

居 民 公 约

安东卫街道荻水社区居委会

二O一五年三月

部门批办相关手续,不得私自办理。外来人员(户口不在社区)在本社区购买房屋或楼房的,必须经居委会同意交出具相关证明后缴纳3000—5000元公证费。

第五条 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和邪教组织。

第二章 社会公德

第六条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

第七条 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负责主持或协助办理居民婚礼和葬礼,改革婚丧习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喜事新办,丧事从俭,新亡故居民一律到区公墓安葬,破除陈规旧俗。大力弘扬社会良好风尚,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非法邪教活动。

第三章 环境卫生

第八条 居民有保护环卫设施及管理环境卫生的义务,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女双方同时达到晚婚晚育年龄(男性25周岁以上,女性23周岁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属本社区计生管理对象的,登记后社区给予男女双方100元的现金奖励。

第十二条 本社区女性婚嫁后,其计划生育本社区一律不管理。

第十三条 自觉接受以避孕节育为中心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49周岁以下使用药具妇女和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已婚育龄妇女,一年4次接受健康查体,结扎的育龄妇女每年2次接受健康查体,孕查为每月1次,节育术后妇女应及时接受随访。

第十四条 已婚育龄夫妻应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在产后2个月(剖宫产6个月)内放置宫内节育环,落实长效避孕措施。避孕失败的,应及时终止妊娠。在技术人员指导下,逐步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

第十五条 群众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不弃婴溺婴,不非法收养子女。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其亲属有协助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六条 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准)。

(3)该家庭户子女皆实行计划生育、无违反计生政策、无违法生育者。

(4)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计生家庭户,每年由居委会发放给各户计生奖励金500元。

2、居委会为服从计划生育管理的育龄妇女设立计生奖励金:

3、对计生特困户,社区优先给予一定的救助;

4、对符合二胎生育条件,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家庭,社区给予2000元的现金奖励。

5、育龄妇女按规定及时进站查体的,社区给予10元/次误工补贴。

第十八条

对个别居民不服从本社区计生管理的行为,居委会将采取如下措施:

1、凡出现违法生育的,或其他违反计生政策、不服从计生管理的行为,除按规定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和落实节育措施外,还要承担居委会为此支付的一切费用(社区已把违法计生户所发生的费用入往来账),同时居委会停发该户及双方父母的计生奖励金及家庭奖励扶助金,收回历年所发放的各种奖励金和独生子女优待费,停发社区生活补助等福利待遇。

本社区的经济发展建设,因而不能享受居委会的各项经济收益分配,居委会只为其保管户籍。

第六章 社会保障

第二十四条

为体现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照顾,大力弘扬尊老爱老之风,解决老年人实际和生活矛盾,居委会专门为老年人(拆迁户)建造了老年房,从集体收益中提取部分资金设立养老金补贴,用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

1、支持本社区各项事业发展,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集体、维护大局利益,本人及子女遵纪守法,带头支持计划生育政策和各项工作。

2、年满60周岁(年龄以公安户口为准),户口为本社区的常住居民(国家离退休人员和职工除外)。

3、补贴标准:

(1)年满60周岁不足80周岁的,每人每月补贴60元,即720元/人/年;

(2)80周岁以上的(包括80周岁),每人每月补贴100元,即1200元/人/年。

4、本人违反计生政策、违法生育者,年满70周岁后才能享受养老金补贴。子女违反计生政策、违法生育者,双方父母年龄不足60周岁的,必须到70周岁才能领取养老金补贴。超过60周岁以

意见的权利,也有遵守居民公约,支持居委会工作,服从居委会管理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严格社区土地管理,制止违章建设,对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而进行私搭滥建的户,坚决拆除其建筑物,决不姑息。社区内的住宅及设施如因集体建设项目需要拆迁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拒不拆迁的,通过党员、居民代表会议投票80%同意后,由社区组织相关部门依照本公约进行拆迁。

第二十九条 社区居民及外来承租本社区土地的企业或其他经营户严格履行租赁承包合同,依法经营,按时缴纳租赁费、承包费,无故拖欠者,如遇国家及社区集体占用时,该户及企业主所欠承包费从其经济补偿中扣除所欠承包费总额,并按月息1分收取利息。并依据合同从严处罚,拒不履行合同的由执法部门或仲裁部门处理。在土地租赁期间,如国家征用,由当地有关部门依法评估,按照合同给予补偿,不再另行规划用地;因社区建设依照协议无偿拆除的,适当给予补偿。

第三十条 严格用水管理,不经社区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社区居民应及时交纳水费,如不按时交纳,社区将给予停水、停办一切业务,直到交清时,方可办理。

第三十一条 小区内楼房装修必须严格履行装修须知的内容,严格私自砸墙,任何墙体不得随意破坏。装修前按规定须向社区居

2.社区居民卫生公约 篇二

为了更好的规范居民环境卫生行为,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打造美丽和谐的城北社区。社区就居民环境卫生制定如下公约:

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

二、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三、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堆放杂物、不在人行道路乱倒脏水,不从高处往下乱丢生活垃圾,不随地大小便,养成讲究卫生的好习惯。

四、不擅自在道路两旁、院前屋后、公共场所,电杆等建筑设施处涂写、张贴广告、传单等宣传品。

五、不损坏各种树木林苗、绿地、观赏花卉等公共设施。积极参加绿化植树活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六、自觉缴纳卫生费,使卫生创建经常化、制度化。自觉搞好庭院卫生执行“门前三包”制度、生活垃圾统一放到指定垃圾箱内,做到干净整洁、环境优美。

七、提倡文明、讲究卫生,经常开展“灭四害”活动,积极做好消灭蟑螂、苍蝇、臭虫、老鼠的工作。严禁饲养家禽家畜,如饲养宠物需有关部门证明。

八、严禁在居民区内乱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产出户应自行及时运走并打扫干净。

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另作如下规定:

若我社区网格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监管时在网格内发现有居民乱认垃圾、破坏公共设施、或在电杆等建筑设施处涂写、张贴广告、传单等破坏环境卫生行为的,将上报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专人负责记录相关情况,并在年底工会慰问、红十字慰问、评选贫困户及申请低保户等相关政策中进行参考

3.社区居民防火安全公约 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为了社区居民住宅楼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如下:

一、住户业主(住户负责人)为本住宅的防火责任人。

二、住户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居委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三、住宅区内的所有公民都有防火灭火的义务。

四、居民有责任维护住宅楼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

五、居民应配合有关部门定期检查本住宅的燃气供气阀门、管道,确保安全。居民外出要做到人离火灭,关闭电源、火源。

六、不要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不要将小孩单独锁在家里,要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七、发现燃气泄漏,要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救助。

八、住宅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住宅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十、积极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不挪用、圈占、埋压、损坏消防设施。

十一、居民楼内严禁建造违章建筑和堆放可燃杂物,严禁占用、堵塞楼院消防通道、出口。

十二、不违章进行装修、贮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严禁乱倒液化气残液。

十三、不得乱拉乱接电气路线,不准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及时更换老化电线。平房区居民要将木柈及豆秸远离住房,并不得占用防火通道。

十四、发现火灾及时报警。主动为他人报告火警提供便利,不谎报火警。

十五、发扬一人有难,多方相助的风格,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火灾扑救。

十六、积极参加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学习并主动宣传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

4.XX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篇四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成都市依法治市实施纲要》、《成都市民文明公约》,本着居民自治精神,按照民主和公共事务管理原则,根据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出《沙河源街道泉水社区居民公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志愿服务

志愿组织自愿入 公益事业都来做 重点服务老年人 残疾优抚和特困

二、公共环境卫生

公共场所禁喧哗 抽烟要到吸烟区 口痰不能随地吐 垃圾扔到指定点 杂物不要到处堆 脏水倾倒排水沟 大便小便要入厕 养成卫生好习惯 公共场所不乱画 牛皮广告不乱贴 绿化植树要积极 公共花草多爱惜 清除四害经常搞 犬只不能随意放 生活环境变整洁 环境优美幸福在

三、社会治安

遵纪守法要自觉 违法犯罪应抵制 邪教组织入不得 公共秩序要维护 斗殴滋事决不做 侮辱诽谤决不干 造谣惑众要追责 搬弄是非惹人厌 赌博吸毒要远离 社会治安靠大家

四、消防安全

安全防范意识高 防火防盗很重要 消防设施器材有 消防安全家喻晓 安全隐患及时报 人财救助才及时

五、公共设施维护与公益事业 公共财产要爱护 公共设施不能损 公共秩序要维护 大家家园大家守 公益活动踊跃做 共创文明你我他

六、民风民俗与移风易俗

民风民俗需尊重 新风新貌新气象 旧风陋习要摒弃 按规按矩搞宾葬 文明祭祀悼亲人 封建迷信远离它

七、邻里关系

文明公约要遵守 礼貌待人不能少 语言行为都文明 养成文明好习惯 守望相助互体谅 互助友爱邻里睦 高声喧哗不能有 噪声扰民决不现 左邻右舍一家亲 和谐美好大家园

八、两性平等与婚姻家庭

男女平等相互尊 信任体谅和谦让

关爱勉励加安慰 男女相处很简单 敬、爱、信、勉 助、让、谅、慰 夫妻相处八字经 字字蕴含情理真 尊老爱幼反家暴 家庭和睦万事兴

九、公共道德

热爱祖国热爱党 社会主义人民爱 文明礼貌和卫生 秩序道德都要讲 心灵语言都要美 行为环境同样美 五讲四美三热爱 项项不落记心上

十、非法集资

高额利息诱死你 亿万资财囊中敛 辛苦半生血汗钱 非法集资害死人

十一、未成年人少年儿童是花朵 未成年人保护法 粗暴教育行不通 社会上下齐呵护

十二、维稳

残言谣言切莫信 不明事理就起哄 遏制好奇少祸端

十三、坝坝舞

坝坝跳舞健身体 音量调至标准内 居住小区要远离

5.两河口社区居民公约 篇五

为进一步做好本社区防火工作,提高社区居民、外来居住者的防火安全意识,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的要求,全体社区居民外来居住者应共同遵守如下公约:

一、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法令,提高消防法制观念,积极支持、服从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家家防火,户户平安。

二、安全用电。电线、电器设备应由专业电工安装,不私拉乱接电线,不用劣质插座人电线,不超负荷用电,老化电线要及时更换,不用铜丝做保险丝,使用热得快等级电热工具要当心,人离断电源的。

三、安全用火。炉灶放置要远离编织塑料布等级易燃可燃物,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即灭; 出租房中煤气灶与床铺同一间的尽可能用砖墙(防火板)隔离开。

四、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学一点消防知识,多一份安全保障,要会使用灭火器、牢记遇火险生命第一。

五、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房房东、承租人对私拉乱接、老化等级电气隐患要及时改造;房东应对出租房内的防火安全进行每月检查,承

租珍要严格遵守用火用电规定。

六、人人爱护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宣传物品等公共安全设备、设施,发现擅自拆卸和挪用等,及时制止并报告。

七、为保证消防应急车辆随时进出,不准在社区道上堆物占道、乱停车辆。

八、燃放烟花爆竹选择安全地点,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6.居民公约 篇六

为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家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宿迁文明20条》,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居民严格遵守执行。

一、自觉维护小区环境的整洁、美观和共用部位、通道的畅通及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的完好。

二、不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不张贴小广告,自觉维护小区环境。

三、不乱晾乱晒,定时、定点到集中晾晒点晾晒衣物。

四、提供垃圾分类,严禁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五、非机动车按规定停放,小区实行人车分流,严禁机动车乱停及点用消防通道。

六、倡导移风易俗,提供厚养薄葬,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办丧。集中鞭炮燃放,保护小区环境,减少环境污染。

七、团结互助,邻里守望,争做“文明楼栋”、“文明户”,共建文明小区,人人争取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里做个好家长,做个好学生,在社区做个好居民。

八、文明养狗,及时登记,遛狗要牵绳,及时处理宏物粪便。

八、积极参加小区公益、文体活动,营造优美、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共创文明、和谐家园。

7.村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 篇七

****年**月**日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一条

居委会居民及流入人口,要认真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第二条

每个居民都要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新型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申请生育的育龄夫妇,要积极参加乡、村举办的婚育培训班,做到优生优育、依法生育,严禁非婚生育、违法生育、和未经法定程序抱、捡、收养子女。

第四条

居民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再生育申请,小孩入户,独生子女领证,领取《生育服务证》,奖励扶助的申报等手续时,居委会应认真审核,实事求是签署意见,不得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第五条

每个已婚育龄夫妇要及时向居委会报告婚、孕、产、育及节育手术等各种信息,积极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第六条

全体居民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限制或进行违约处理:

1、流出人口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入人口不验证者,收违约金50元。

2、流出育龄妇女不按时寄回孕检证明者,自居委会书面通知之日起,每逾期一月收违约金50元,直至寄回孕检证明为止。

3、生育子女满三个月的夫妇,未落实一项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特殊原因除外),自居委会通知之日起,每延误一天,收违约金10元,直至落实为止。

4、收留外来政策外怀孕或违法生育人员,收留户户主三日内不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或居委会报告,一经查实收该户主违约金300元。

5、溺、弃女婴,经查证属实,除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外,收违约金500元。

6、持有生育证怀孕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进行人流、引产者,收违约金300元。

7、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经调查属实,除批评教育外,收违约金50元。

8、实行人口出生、死亡信息报告制度,婴儿出生五日内,人口死亡三日内应主动向居委会申报,不申报者,收违约金50元。

9、出现政策外怀孕,又拒绝落实补救措施,收违约金600元,造成违法生育的,按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10、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收养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未经法定程序抱养、捡养、收养他人子女和违法生育的,除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收违约金500元。

11、侮辱、威胁、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肆意谩骂独生子女户、双女户,或利用其它方式阻碍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收取违约金5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或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生育子女的,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依法处理,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收违约金50——200元。

13、育龄妇女(49周岁以下)必须自觉参加乡、居委会组织的孕情、环情、病情检查,凡接到通知不参加检查者,每次收违约金5—10元。

14、对初婚、怀孕的实行自觉申报制度,初婚者在五日内,怀孕者在两个月内,其本人或家属自觉向居委会及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申报,不申报者,收违约金30—50元。

15、凡违法生育者,必须一次性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交清应收社会抚养费的80%,否则居委会拒绝办理小孩入户证明及其它手续。

第七条 共产党员及居委会干部违反本《居民自治公约》规定,除按本《公约》处理外,同时上报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第八条 已婚育龄妇女应签订《计划生育服务协议》,充分享受权利,积极履行自己应尽义务。

第九条 居委会每年评选表彰一次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媳妇”、“好公婆”、“十大孝星”活动,使之形成人人关心计划生育,个个执行计划生育的良好风尚。

第十条 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除享受国家有关奖励政策外,在建房、子女升学、家庭困难补助等方面,居委会给予优先照顾。

第十一条 全体居民应共同监督《公约》的执行,社与社,院户与院户之间相互 监督,并及时向居委会或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反馈有关信息。

第十二条 为确保《公约》有效实施,实行居委会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居民委员会接受“区指导、乡监测、全体居民监督。”每月向居民代表报告一次居委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居委会共产党员,村民代表,计生协会会员共同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8.文明社区公约 篇八

一、自觉遵守市、区文明公约,大力倡导“讲文明、守公约、改陋习”的新风尚,积极参加和谐社区建设,人人争做文明公民;

二、邻里和睦,相互尊重,谦让团结,敬老爱幼;

三、爱护公共卫生,生活垃圾及时入箱,楼上居民不往楼下乱抛乱丢垃圾、杂物;

四、遵纪守法,礼貌待人,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养成文明习惯,爱护社区的花草树木及公共设施;

五、不在住宅周围乱建乱盖,楼道内不乱堆乱放,保持楼道干净整洁;

六、装修房屋不改变结构,不噪声扰民,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七、不养家禽家畜,宠物办证,不任其到处乱窜扰民;

八、节约用水、用电,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九、防火防盗,群防群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9.XXX社区安全生产居民公约 篇九

为保护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公约。

一、遵纪守法、维护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做不利于安全、对他人无益的事。

二、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玩耍,爱护公路,不损伤车辆,文明乘车,不拥不挤。

三、爱护公共财物,不在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不毁坏花草树木,自觉爱护各种公益设施(如:公用电话亭、消防栓、窨井盖等。)

四、遵守公共秩序,所大声喧哗。不打架、不骂人,不搞破坏活动,自觉维护社区环境卫生。

五、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严防不法分子侵害。

六、不爬高,不上建筑物,不在不安全的地方逗留。

七、讲究个人、环境卫生,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传染疾病。

八、不在住在区内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汽油等易燃品和有毒有害化工产品。不在居民区和易燃易爆单位附近内燃放烟花爆竹。

九、爱护消防设施,不损害、圈占、阻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自觉维护楼道、走道、和出入口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等设备。不占用、封堵楼梯和出入口,不在消防车通道设置障碍、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十、遵守安全用电、用气、用油、用火等管理规定,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

十一、不乱扔烟头,不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家长要教育小孩不玩火,正确使用电器,燃气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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