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婚姻登记员个人工作总结

2024-07-14

年婚姻登记员个人工作总结(共10篇)(共10篇)

1.年婚姻登记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一

篇1:婚姻登记员个人工作总结

半年来,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人为本”这一科学发展观核心,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依法行政为保障,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创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为契机,全面提高婚姻、收养登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圆满完成婚姻、收养登记的各项工作。现将半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扎实、认真地开展各项工作

1、严格执法,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在工作中,严把政策关,做到依照法律、法规办事。登记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婚姻登记及收养登记,截止到6月15日共办理结婚登记968对,离婚登记64对,补发婚姻证件59对,涉外结婚登记2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6份;收养登记10件,登记合格率100%。

2、开展优质服务,营造温馨窗口。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是对外服务窗口,在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推行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不断完善登记窗口的规范化管理。对前来办理登记的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对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办理,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人性化婚姻登记工作。根据省厅的要求于1月1日实现了婚姻登记在线实时登记和婚姻管理信息化及安装了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以来,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婚姻登记,方便了群众办事,实现了部门间的资源共享。安装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后,大大提高了登记效率和减少输入的差错,并能辩别第二代身份证的真伪。受到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尤其是婚姻登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3、做好婚检和信息通报工作。认真宣传婚检,1-6月份婚检率100%。每月月底与计生、妇幼等相关部门通报本月的结婚登记信息情况。

4、做好婚姻、收养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在做好婚姻、收养登记的同时,注重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2月份完成上的婚姻、收养登记档案归档。现已完成今年1-5月份婚姻档案的归档。

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参加县局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做好笔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提高认识,做好整改措施。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们注重学用结合,用先进理论引领发展实践,着力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能力。并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通过学习,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地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和改造,塑造婚姻登记的行政执法形象,充分体现婚姻登记工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篇2:婚姻登记员的工作总结

一、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是创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活动丰收年,婚姻登记处年终工作总结。一年来,我处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圆满完成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全年办理结婚登记4263对,离婚登记875对,补发婚姻证件751份,出具证明924份。20XX年荣获全国及省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创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为贯彻落实《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民函[20XX]70号)精神,为了搞好创建工作,具体抓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领导重视,把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通知》精神,年初向局领导汇报创建窗口单位活动的工作,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和登记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创建规范化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照规范化检查内容,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度》、《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证件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学习制度》、《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3月份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作了四块牌子,对工作人员的照片、工作守则、服务承诺、办公时间、办理时限、办公地点、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并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来电咨询达到3000多人次。今年群众来信收到1封,及时给予了答复。

(4)抓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今年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公布施行后,结合规范化创建的要求,及时按新办法进行档案整理,邀请市档案馆人员进行指导,对06年档案按新《办法》重新进行整理,通过全体人员的加班加点,已整理档案3018卷。为了做好档案整理工作,购买了档案制作缝纫机、档案盒,安装了档案管理软件,实现了电子档案“双套制”保管,规范了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创新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为了不断完善便民措施,提高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在原有三项便民措施的基础上,今年1月份开通了语音咨询电话(16882707),这是自集中登记以来我处推出的第四项便民措施。

2、开展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形式多样。

我们始终把婚姻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作为婚姻登记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今年5月份,在《科学与消费》大型刊物上刊登一期婚姻法律法规,印制了《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上千册、2万多份结、离、补登记告知单供当事人免费阅知。

由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制宣传日”上街为群众宣传《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另外,举办大型集体婚礼。在结婚颁证仪式取得实效的基础上,20XX年我们又对证婚活动进行了深化,推出了大型“浪漫潮乡·玫瑰婚典”证婚活动,今年举办了二期,有70名新人报名参加。通过这些活动旨在倡导一种健康文明的婚姻观念,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促进我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努力。

3、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

一是认真组织婚姻登记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上级的有关文件资料。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定期组织全体登记员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通过业务知识、案例分析、互相探讨等形式开展学习,全年已组织学习10次。

三是鼓励登记员参加自考、函授等教育学习,今年已有3名同志参加了函授、自考的报名,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四是加强计算机技能培训。今年为了提升计算机操作技能,对每位登记员进行计算机新三级培训,都取得了合格证书,从而全面做到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同步提高。五是婚姻登记处创建市机关效能示范岗,提高登记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使婚姻登记工作再上新台阶。

4、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间协调工作还有待加强。尤其与公安、法院、房管办、公证处、档案馆等部门需要上级部门给予协调解决,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婚姻登记力量相对薄弱。人员缺少,工作量大,人员经费紧张,尤其是近年来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补领证件人数以及查档人数的增多。

二、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婚姻登记工作,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继续巩固和拓展规范化的成果,开拓创新,深化改革,狠抓落实,一流服务,努力提升婚姻登记机关的良好形象。

20XX年重点抓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为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引导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婚姻权益,在社会上倡导文明婚姻家庭和生活行为。一是通过宣传栏、发放告知单、印制《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册子等形式开展宣传。二是组织一次全市性的《婚姻法》知识竞赛活动。三是举办集体婚礼。继续开展丰富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准备在“五一”、“十一”举办大型集体婚礼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婚姻登记制度的基本精神,不断增强遵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自觉性,在全市形成良好的贯彻婚姻法律法规的执法环境。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根据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执法依据和工作程序的公开工作,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以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为核心的婚姻登记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为民、便民、利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坚决遏止搭车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推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措施。

加强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优化工作流程,继续完善和落实好“四项”便民措施。继续设置民主评议箱,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探索和创新行之有效的便民服务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

按照建设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执法严明、服务周到、素质优良的婚姻登记员队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或考试,深化和完善民主评议与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不断调动和激发全体婚姻登记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继续加强婚姻登记处软硬件建设,积极营造温馨祥和的登记环境;积极探索部门间数据交换和共享,进一步挖掘婚姻数据对加强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篇3:婚姻登记员的工作总结

一、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是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赋予我们的一项重要职责。特别是在今年,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是与婚姻服务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这就给我们婚姻登记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为使婚姻服务适应市场经济,开放搞活、守法经营、文明服务,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婚俗改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位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在服务中一定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自己的服务语言。仪容仪表上要做到说话文明、态度热情、衣着整洁、举止有礼,清政廉政的形象。各婚姻登记处(点)要认真体现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创建一流服务的“窗口”。

二、认真学习和贯彻《婚姻法》,严格婚姻登记条例

《婚姻法》是我们做好婚姻登记的法律依据。因此,必须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坚决贯彻执行。五年来,我们把学习《婚姻法》列入一项重要的业务内容学习。特别是对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的基本程序等,要求工作人员必须熟记。在学习操作的同时,还要会对有些群众不了解《婚姻法》、法律意识淡薄、不清楚登记条件、不懂得婚姻登记所需的.要件等加以解释,使前来办事的婚姻当事人均能得到满意的答复。

我们要始终按照《婚姻法》的要求,坚持婚姻登记条件,严把审查关。特别是现在新的《婚姻法》已经颁布,我们尽快组织对新《婚姻法》中有所修改和变更部分的学习和理解,一定要学好、吃透,以使我市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得以健康的发展和进行。

三、抓好档案管理,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可靠、准确的信息

在做好婚姻登记的同时,要狠抓档案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婚姻档案资料,建立档案室,要认真做到档案入柜,积极完善婚姻档案的收集、整理、查阅、登记等工作。我们已经对全市的婚姻档案进行了规范化要求和整理、完善。现在我市的婚姻档案由专库、专档、专人管理,做到了查寻方便、快捷,并将原始档案进行了清理整编,热情地为全市各族人民群众提供着优质地服务。

下面谈一谈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是执行《婚姻法》的一项经常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光凭热情还远远不够,重要的是认真学习有关法规、法则,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四年来,在办理的7614对结婚登记中,还未发现违反《条例》规定的事件,结婚登记准确率达100%。

在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我们始终都非常注重调解工作,严格把好了登记关,使不少轻率提出离婚的当事人受到了婚姻法的教育,大大降低了离婚率。四年间共受理离婚4224对,为婚姻当事人查阅档案12891人/次,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665人,《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115人。我市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得到了上级民政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和一致好评。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我市今后更好地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xx年8月中旬,我们对辖区外围各婚姻登记处(点)进行了婚姻管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希望各婚姻登记处(点),通过这次检查,找出不足,缩短差距,对本单位的婚姻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进行整理、完善。

同志们,近几年来,我们在婚姻登记管理、婚姻档案管理以及婚姻服务等方面做出了大胆探索和努力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国家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所提出的整体要求,还有许多有待于提高的地方,我们将以这次工作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理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新的思路、新的勇气,迎接新的挑战,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为我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能走在自治区的前列做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篇4:婚姻登记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科室在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婚姻登记处全体工作人员坚持“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创先争优,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以人为本,规范服务,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服务质量。

为提高婚姻登记员业务素质,加强对婚姻登记员的业务培训,我科室在实际工作中组织登记员通过案例分析、互相探讨等形式开展学习,让婚姻登记员熟悉婚姻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政策,做到将各种法律法规融会贯通,很好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提高了登记员依法办证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截止目前,全县已办理结婚登记对,离婚登记对,补发结婚证对,圆满地完成了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

二、完善制度,加大执行力度。

为更好依法行政、为民服务,我科室在原有制度基础上修订了岗位责任制度、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证件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学习制度、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督促检查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创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的工作持续良性发展。

三、加强公开,坚持依法行政。

根据规范化婚姻登记单位建设的要求,我科室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内容,对工作人员的照片、工作守则、服务承诺、办公时间、办理时限、办事依据、咨询电话、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进行公开,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

四、规范档案、确保资料安全。

在新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公布施行后,我科室结合规范化创建的要求,及时按新办法进行档案整理,通过科室人员加班加点,增添档案盒个,对20XX年至今的婚姻档案按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重新进行了归类整理,并安排专人管理和维护,实现了电子档案盒纸质档案“双套制”保管,规范了档案的管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便了婚姻当事人的及时查阅。

在以后的工作中,婚姻登记处将继续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继续巩固和拓展规范化的成果,开拓创新,深化改革,狠抓落实,创建一流服务,努力提升婚姻登记机关的良好形象,建设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执法严明、服务周到、素质优良的婚姻登记员队伍,圆满完成我县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

篇5:婚姻登记个人工作总结

一、提升婚姻登记员的业务水平

今年以来,按局党委的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全体人员积极参加到学习讨论活动中,每个人都写了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同时,注重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婚姻登记是一项法规性很强的工作,因此,系统的深入学习婚姻登记有关的法律法规显得更为重要,通过学习,才能全面了解《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知识,从而提高为民服务,脚踏实地的`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二、婚姻登记处正式被评为3A级婚姻登记机关

5月26日,婚姻登记处接受了国家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以及省厅、市等领导的检查,受到了领导的好评。

三、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工作

根据《省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根据我们工作实际情况,制订了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总体目标,将1990年至2005年婚姻登记信息约为6000对/年,共计约8万多对,严格按照省厅规定的时间表,争取在20XX年底前完成1990年以来的婚姻登记信息补录工作。目前按照该方案正在抓紧补录之中。

四、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今年截止10月15日,全市已办理结婚登记4952对,离婚登记1055对,补领结婚证897对,补领离婚证49件,出具婚姻记录证明4057件,无一例差错,合格率达100%。

五、加强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为方便婚登记当事人办理手续,婚姻登记处公开办公时间,办事依据,开通了直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并接受社会监督,婚姻登记处通过预约网站,并实施了节假日期间预约登记政策,凡当事人预约登记的,婚姻登记处都会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为预约人员进行登记,将方便让予群众。

六、做好特殊群体登记工作

为了提高服务水平,婚姻登记处对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服务,由于办公室在二楼,给他们带来不便,我们工作人员主动到楼下进行服务,既方便了这部分特殊对象,也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贴近对象,更加人性化操作。

七、做好吉祥日等特殊日子登记工作

由于近几年来比较流行特殊日子办理结婚登记,为了满足广大新人想择日“喜结良缘”的美好愿望,登记处制定了“应急措施”,在人员比较集中的日子能为新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在20XX年02月XX日,5月20日,6月6日,7月7日,8月8日,9月9日,9月19日,10月10日等特殊的日期,我们提前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从人员安排到设备更新,调试以及耗材的准备,都做了充分全面的准备。这些特殊日期登记,我们实行全天办理,中午不休息,就5月20日,登记处全体人员从早上七点到班至下午七点,连续工作12个小时,共办理280对,保证符合条件的当事人都能满意的领到证,最大限度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服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篇6:婚姻登记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做以下总结。

今年是创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的丰收年,婚姻登记处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圆满完成了婚姻登记处搬迁新址及各项后期工作。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共办理结婚登记对,离婚登记对,补领婚姻证件对,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份,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按照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实效。一是利用婚姻登记处搬迁新址的契机,加强硬件建设。装饰装修简洁明亮、温馨喜庆,新设置了颁证大厅、咨询服务台、候登桌椅等设施,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性化服务的理念。二是加快婚姻登记信息化进程,配齐了电脑、二代身份证识别器,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公开并上墙。四是坚持依法行政。登记员都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统一着装。五是加强档案管理。登记资料齐全、及时归档。六是强化服务。实行特殊节日预约登记、延时服务。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浪漫七夕、倾情服务”等系列活动,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

20XX年8月16日即农历七月初七,是中国传统的“七夕情人节”,在这个特别的日子,婚姻登记处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举办了“浪漫七夕、倾情服务”主题活动。这一天,婚姻登记处免费为登记的新人提供糖果,邀请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婚庆礼仪行业协会的自愿者,为前来登记结婚的新人免费照相,赠送贺卡,玫瑰花。

近年来,婚姻登记处按照国家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的要求,采取措施,开展规范化建设。一是新建近200平米办公大厅,人性化的装修设计使办公场地宽敞明亮、庄重整洁、温馨和谐。二是更新了电脑、增添了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办公座椅等设施,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建立并完善各种办事制度并公开上墙。婚姻登记处的办事程序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使婚姻登记机关成为宣传法律、文明执法的模范。四是积极开展人性化服务,印制了宣传手册,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受到了服务对象的好评。

篇7:婚姻登记个人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婚姻登记处--个,除嘉善婚姻登记处为行政编制外,其他婚姻登记处为事业单位编制,共有工作人员--名,各婚姻登记处都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编制及经费保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设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对外标识。

自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以来,市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研究部署,根据《通知》和《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求、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各县(市、区)民政局都向当地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得到各级政府对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各地按照《通知》和《意见》明确的目标、任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出切合可行的规范化建设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争取全市--个婚姻登记处全部成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各级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婚姻登记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登记程序合法,服务规范到位,没有乱收费及搭车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所有婚姻登记员全部经过上岗培训并持证上岗,婚姻登记档案按规定要求入档管理。各婚姻登记机关实行了免费颁证制度,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提高婚姻当事人婚姻家庭法律意识,增强婚姻家庭责任感。新《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我市各婚姻登记处无违法登记事件发生。20--年,全市婚姻登记实现了全省联网,同年,所有婚姻登记处全部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落实责任。

为规范婚姻登记机关的建设,早在20--年--市政府当时主要领导(市长)就批示,要求全市各地婚姻登记要集中,20-- 年-月,我市实现了全市婚姻集中登记,并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通知》和《意见》下发后,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分别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职能处室、各有关处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市民政局每年对规范化建设进行研究和专题部署,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交流,并列入民政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加强了对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创建工作的指导,分管领导、职能处室经常深入各地进行调研,着力解决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二)建立健全机制,推行政务公开。

实现婚姻登记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是构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的关键。我市各婚姻登记机关把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制定了《婚姻登记处工作制度》、《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办法》、《婚姻登记处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婚姻登记处计算机管理制度》和《婚姻登记处岗位责任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公布了婚姻登记机关职责、结婚、离婚登记等受理条件、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并做到公示上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工作中认真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坚持依法办事,做到“一杜绝、四严禁、六不办”,即:杜绝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严禁增设程序或附加条件,严禁要求当事人出具《婚姻登记条例》之外的证明、证件,严禁在婚姻登记过程收取押金或搭售商品,严禁以婚姻服务的名义收费;当事人不到法定年龄不办,当事人不到场不办,当事人不履行声明不办,当事人手续不齐或不符不办,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办,当事人与自己是亲属关系不办。由于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各婚姻登记处没有发生投诉和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婚姻登记合格率始终保持在100%。

(三)加强场所建设,提升环境品位。

婚姻登记机关的硬件设施是规范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是落实“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物质保障。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舍得投入,加大婚姻登记场所建设的力度,各县(市、区)全部单独设立了婚姻登记办公场所。全市共投资300多万元进行内部改造和设备更新,新扩建面积700多平方米,目前,每个登记处平均用房在200平方米以上。现各婚姻登记机关办公场所宽敞、明亮、庄重、整洁、规范。通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全市各婚姻登记处都按要求分设了候登区、结婚、离婚登记室、档案室,设置了颁证宣誓厅,改变了过去办公环境拥挤,服务设施简单,结婚、离婚混合办证的状况,婚姻登记当事人权益得到了保障,个人隐私得到了尊重。

(四)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人才队伍素质。

为适应婚姻登记工作的新要求,各地十分重视婚姻登记机关人才队伍建立和人才素质培养,积极选拔思想素质好、业务精、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强的人员从事婚姻登记工作。坚持婚姻登记员业务培训、资格考核和持证上岗等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定期组织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案例讲解和专题研讨,通过学习掌握了政策,提高了业务,熟悉了流程,全面提升了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尤其是2008年奥运和20--年的“--”期间,登记人数创历史新高,所有工作人员熟练操作,加班加点,满足了每对新人的愿望。同时,主动公布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全体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五)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

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和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步骤和要求办理登记,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同时,各婚姻登记处本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工作宗旨,始终坚持耐心、热情、文明地接待每一位当事人,让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在此基础上,全市各婚姻登记处还从更新服务理念入手,紧紧围绕文明执法、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工作理念,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优化办事程序,实行登记员一人全程审核、登记,最后再由专人审核、发证,保证登记质量;二是开展亲情服务活动,制定了婚姻登记处规范用语,工作人员做到“四个一”,即:一个由衷的微笑、一声亲切的问候、一番热情的指导、一个温柔的语调。三是实行全天候无午休工作制和双休(节假)日预约登记,确保群众随时可以办理婚姻登记。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是婚姻登记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实行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是完善管理手段,实行全方位审核、多层次把关,确保婚姻法律法规正确贯彻实施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市各婚姻登记机关一直高度重视婚姻登记的信息化建设,目前我市方已建立了婚姻登记信息化平台和数据库,实现了婚姻登记的全省联网,各地还配置了居民身份证阅读器,有效地预防了重婚和骗取婚姻登记案件的发生。通过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规范了婚姻登记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篇8:婚姻登记员年终总结

一、本工作总结

20XX年,是创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活动丰收年。一年来,我处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圆满完成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全年办理结婚登记4263对,离婚登记875对,补发婚姻证件751份,出具证明924份。20XX年荣获全国及省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创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为贯彻落实《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民函[2005]70号)精神,为了搞好创建工作,具体抓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领导重视,把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通知》精神,年初向局领导汇报创建窗口单位活动的工作,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和登记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创建规范化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照规范化检查内容,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度》、《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证件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学习制度》、《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3月份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作了四块牌子,对工作人员的照片、工作守则、服务承诺、办公时间、办理时限、办公地点、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咨询电话以及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并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来电咨询达到3000多人次。今年群众来信收到1封,及时给予了答复。

(4)抓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今年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公布施行后,结合规范化创建的要求,及时按新办法进行档案整理,邀请市档案馆人员进行指导,对06年档案按新《办法》重新进行整理,通过全体人员的加班加点,已整理档案3018卷。为了做好档案整理工作,购买了档案制作缝纫机、档案盒,安装了档案管理软件,实现了电子档案“双套制”保管,规范了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创新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为了不断完善便民措施,提高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在原有三项便民措施的基础上,今年1月份开通了语音咨询电话,这是自集中登记以来我处推出的第四项便民措施。

2、开展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形式多样。我们始终把婚姻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作为婚姻登记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今年5月份,在《科学与消费》大型刊物上刊登一期婚姻法律法规,印制了《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上千册、2万多份结、离、补登记告知单供当事人免费阅知。由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制宣传日”上街为群众宣传《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另外,举办大型集体婚礼。在结婚颁证仪式取得实效的基础上,20XX年我们又对证婚活动进行了深化,推出了大型“浪漫潮乡·玫瑰婚典”证婚活动,今年举办了二期,有70名新人报名参加。通过这些活动旨在倡导一种健康文明的.婚姻观念,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促进我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努力。

3、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

一是认真组织婚姻登记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上级的有关文件资料。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定期组织全体登记员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通过业务知识、案例分析、互相探讨等形式开展学习,全年已组织学习10次。

三是鼓励登记员参加自考、函授等教育学习,今年已有3名同志参加了函授、自考的报名,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四是加强计算机技能培训。今年为了提升计算机操作技能,对每位登记员进行计算机新三级培训,都取得了合格证书,从而全面做到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同步提高。

五是婚姻登记处创建市机关效能示范岗,提高登记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使婚姻登记工作再上新台阶。

4、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间协调工作还有待加强。尤其与公安、法院、房管办、公证处、档案馆等部门需要上级部门给予协调解决,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二是婚姻登记力量相对薄弱。人员缺少,工作量大,人员经费紧张,尤其是近年来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补领证件人数以及查档人数的增多。

二、明工作思路

20XX年婚姻登记工作,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继续巩固和拓展规范化的成果,开拓创新,深化改革,狠抓落实,一流服务,努力提升婚姻登记机关的良好形象。20XX年重点抓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引导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婚姻权益,在社会上倡导文明婚姻家庭和生活行为。一是通过宣传栏、发放告知单、印制《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册子等形式开展宣传。二是组织一次全市性的《婚姻法》知识竞赛

活动。三是举办集体婚礼。继续开展丰富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准备在“五一”、“十一”举办大型集体婚礼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婚姻登记制度的基本精神,不断增强遵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自觉性,在全市形成良好的贯彻婚姻法律法规的执法环境。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执法依据和工作程序的公开工作,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以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为核心的婚姻登记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为民、便民、利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坚决遏止搭车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推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措施。加强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优化工作流程,继续完善和落实好“四项”便民措施。继续设置民主评议箱,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探索和创新行之有效的便民服务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按照建设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执法严明、服务周到、素质优良的婚姻登记员队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或考试,深化和完善民主评议与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不断调动和激发全体婚姻登记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继续加强婚姻登记处软硬件建设,积极营造温馨祥和的登记环境;积极探索部门间数据交换和共享,进一步挖掘婚姻数据对加强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2.2012年杭州婚姻登记情况 篇二

为什么增幅这么大?

杭州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说,从2006年开始,杭州来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人数逐年递增,每年增幅在4000—12000人次。

来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人中,一大半是为了买房、买车。而在买房的情形中,除了因为房贷,需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还有不少人是为了婚前财产公证。2011年8月12日,最高法院发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8月13日,婚姻法司法解释生效实施,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这一年,杭州开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72128张,比上年增加8938张。2012年更是达到了近9.5万张。

各城区婚姻登记处还不时碰到这样一种情况:2010年,杭州楼市调控新政出台,一户家庭限新购一套房。有的家庭在新购房产时,想直接用子女的名字购买,于是跑到婚登处来为十几岁的子女开《(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结婚的法定年龄是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民政部门是不会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自然也不能开《(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这位工作人员说。

除了买房、买车,还有些人开证明,是为了遗产继承或出国定居。

两对80后夫妻离婚

一对因起床时间不一致

一对嫌男方总穿黑衣服

2012年,杭州共有73743对新人登记,比2011年少了2209对;有16261对夫妻协议离婚,比2011年多了1322对。

与往年相比,2012年最明显的特点是:协议离婚的人群中,80后越来越多;离婚后,1年或2年内复婚的也大多是80后。

比如,有对80后小夫妻,因为起床时间不一致,闹离婚;还有一对,因为女方不能忍受男方过闷,春夏秋冬大多数时间只穿黑色衣服,最后各奔东西。

闪离后,80后复婚的也比较多。余杭区2012年办理复婚300对左右,其中近一半都是80后。“80后基本多是独生子女,包容性较差,有的离婚时太草率,一时冲动,不听劝解。真的离了,又觉得还是分手的那个人是自己的人生伴侣,又悄悄跑来复婚。”工作人员说。江干区婚姻登记处心理指导师谢需说,人进入婚姻期后,有3个脆弱期,第一是刚结婚时,两人要互相习惯彼此的习惯,习惯爱人的家人,这时如果处理不好,又对婚姻有太多期待,就很容易分手;第二是小孩子刚刚出生,两人的角色又发生变化,除了关爱孩子,也不能忽视对方对爱情的感受;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孩子上大学后,又突然回到了两人世界,这时如何经营家庭,也要好好调整。

2月14日情人节是年初五

全市婚姻登记处都不上班

每年的情人节,都是很多新人选定的登记日期。2011年2月14日,杭州共2048对新人登记,2012年2月14日,全市办理结婚登记2045对。

3.工作总结婚姻登记 篇三

二、完善制度,修订了岗位责任制度,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证件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政策公开,服务承诺,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创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的工作持续良性发展。

三. 严格办事程序。对工作人员的照片,工作守则,服务承诺,办公时间,办理时限,办公地点,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要求婚姻登记人员挂牌上岗,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

四、创新工作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提供优质服务。为提高婚姻当事人婚姻家庭意识,增强婚姻家庭责任感,解决婚姻家庭中遇到的难题,设置了婚姻家庭辅导室和调解室,聘请了专业心理辅导师和律师,为当事人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将婚姻登记领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设置了领证大厅、由新人自己选择,搭建起多层次的婚姻服务平台,更好地满足了群众需求。

4.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总结 篇四

今年,婚登处的重点工作是入驻“XX市政务中心”后,怎样做好窗口婚姻登记工作,优化办公效率。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热情服务。婚姻登记工作实现网络化办理,使婚姻登记员熟练掌握了网络化办公的业务技能,使婚姻登记工作继续有条不紊的进行,大大提高了办公效率。婚姻登记工作网络化办理的实现,也使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更加规范、高效、便捷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继续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我处主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优化服务质量

婚姻登记处作为民政局的窗口,地方虽小,但责任重大,每一位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民政局的形象。在婚姻登记量日益增加的情况下,婚姻登记员一要加强练兵,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素质,尽最大努力提高婚姻登记的办事效率,今年一季度,登记最多的一天办理婚姻登记百余对,很多时候,工作人员连喝口水的功夫也没有;二要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政治、行为礼仪素质,优化服务质量。立足本职工作,视婚姻当事人为亲人,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始终如一地做到微笑服务。

二、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确保婚登合格率达到100% 工作中我们坚持依法行政,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坚决杜绝“权力登记”、“人情登记”。在处理个案时,我们又灵活掌握,遇到个案情况,我们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绝不准推诿、塞责当事人,并且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解决困难。今年至今,我处共计办理结婚登记3000余对,离婚登记1187对,补发婚姻登记证792对,证明2502份。做到了婚登合格率100%,归档率100%。我们坚持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家庭幸福作出了努力。

三、加快老档案的电子化管理进程

2000年以前的档案均未输入微机,给查档工作带来很大的工作量,由于查档率的增加,旧档案的微机输入工作迫在眉睫。我们克服了婚姻登记量大,旧档案数量多等困难,利用工作间隙安排人员对旧档案进行整理录入,明确录入标准、录入项目和录入内容,加紧进行,尽快完成这项工作。

半年来,我委认真落实自治区、市民委主任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促进港南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汇报:

一、主要工作和所取得的成绩。

1、加强基层民族工作,建立民族关系监测系统。全区设立民族工作联络员165名,做到全区社区、行政村全覆盖。同时,分批组织少数民族工作联络员学习十八大精神和业务培训。

2、做好民族项目实施,推进民族扶贫工作。对我区已经申报成功的少数民族项目,要对项目资金的全程监控,对项目的质量要严格要求,保证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顺利验收2012年工程项目。配合市民委、市财政局和区财政局的领导,对我区2012年7个项目工程进行验收,经过市领导的细心勘察,我区2012年7个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4、积极申报民族扶贫项目。我委在各级少数民族项目申报资金之前,走访了我区各地的少数民族群众,同时慰问了少数民族困难群众,为申报2013年少数民族项目资金搜集材料,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等。

5、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培训。上半年共培训少数民族干部50人次,培训内容是民族政策法规,协调民族关系、维护民族领域稳定相关知识。近期由市民委和市组织部举办的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我委积极报名,推荐了7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市民委举办的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上半年民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民委对偏远山区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问题能力有限,对少数民族干部缺少培养等与其他县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队伍建设方面:继续抓好民族工作干部培训工作,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做好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信息员和协调员培训工作。

2、民族信息方面:加大力度抓好民族信息工作的领导,把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推动和改进民委信息工作,使信息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改革开放服务。

3、民族扶贫方面:结合新农村建设挂点村工作,搞好民族工作示范点,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开展促农增收活动;抓好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

5.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年终工作总结 篇五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创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荣获省“奥远期间优秀婚姻登记机关”。及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为贯彻落实《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民函[]70号)精神,为了搞好创建工

作,具体抓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领导重视,把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通知》精神,6月初向局领导汇报创建窗口单位活动的工作,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和登记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创建规范化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照规范化检查内容,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度》、《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证件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学习制度》、《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7月份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作了四块牌子,对工作人员的照片、工作守则、服务承诺、办公时间、办理时限、办公地点、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并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来电咨询达到3000多人次。今年群众来信收到3封,及时给予了回复。

(4)抓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结合规范化创建的要求,及时按新办法进行档案整理,对档案按新《办法》重新进行整理,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安装了婚姻登记系统软件,实现了电子档案“双套制”保管,规范了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创新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为了不断完善便民措施,提高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在原有便民措施的基础上,今年在陕县电视台的政务公开上公开了登记所要的各种证件,在登记大厅的醒目的地方张贴了填写声明的各种样表及办事流程。

2、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一是认真组织婚姻登记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定期组织全体登记员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通过业务知识、案例分析、互相探讨等形式开展学习。三是鼓励登记员参加自考、函授等教育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四是加强计算机技能培训,提升计算机操作技能,全面做到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同步提高。五是婚姻登记处创建了全国规范性婚姻登记窗口单位,使婚姻登记工作再上新台阶。

4、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间协调工作还有待加强。尤其与公安、法院、房管办、公证处、档案馆等部门需要上级部门给予协调解决,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婚姻登记力量非常薄弱。人员极少,工作量大,没有人员经费,尤其今年后半年,平均每天办理证件的达到30多对,有一天达到了40对,而且近年来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补领证件人数以及查档人数的增多,每天来办证和咨询政策的群众多时可达几百人次,来办事的群众站着都显得拥挤,且工作人员又少,她们不但要仔细执法办证,还要耐心答复上访群众,这样不仅影响工作效率,而且影响执法合格率。婚姻登记员每天都是超负荷工作,体力严重透支。

二、工作思路

婚姻登记工作,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继续巩固和拓展规范化的成果,开拓创新,深化改革,狠抓落实,一流服务,努力提升婚姻登记机关的良好形象。重点抓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引导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婚姻权益,在社会上倡导文明婚姻家庭和生活行为。通过宣传栏、发放告知单、印制《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册子等形式开展宣传。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执法依据和工作程序的公开工作,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以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为核心的婚姻登记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为民、便民、利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坚决遏止搭车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推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措施。加强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优化工作流程,继续完善和落实好便民措施。

6.年婚姻登记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六

婚姻登记中心行风评议工作情况汇报

婚姻登记中心行风评议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县民政系统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婚姻中心的主要职能就是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负责全县的婚姻登记工作,通

过对部分婚姻对象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自身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完善和整改。经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

努力,顺利完成准备、自评、助评、整改四个阶段的各项工作,收到较好效果,现将我股室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婚姻登记存在的问题

⒈宣传力度不够,登记率下降。自《新登记条例》实

施后,我县实行了集中登记,依据⒊两年积累、总结的经验看:在⒊年的同月份,每天的登记人次为每天人次左右,而在的同月份,登记人次明显减少,分析总结出的原因有几种:、群众法制意识淡薄,计划生育找到了、怕孕检、买房、买车、外出被查等迫不得已的情况,就不想办理结婚证,认为办理结婚证是一种麻烦,而不认为不办理证件婚姻就不合法,双方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这是造成登记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封建迷信。据封建迷信谣传今年没打春是个黑年,结婚不好,这也是今年登记率低的一个重要因素。、造假猖獗。因不到法定婚龄或者手续不齐全,或者被计生部

门追查罚款等,到婚姻部门无法正常办理手续,便找找人造假,做出假结婚证件。

⒉是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同志对待工作热情不高,创新意识不强,不注意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对群众的咨询解答缺乏耐心,工作配合协调不够,导致有些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⒊婚姻登记实现了微机管理后,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⒋婚庆服务中心成立以后,有些服务项目单调,档次较低,不能满足当事人的需求。

二、婚姻登记的整改措施

⒈加强《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法律、法规宣

要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手段,针对社会不同群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使群众及时了解掌握法律、法规,认识到依法办证,通过法

律保护自身利益的利害关系、去除封建迷信思想、打击造假犯罪分子的不法行为,从而达到依法行政的目的。

7.年婚姻登记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七

7月14日至15日,全国婚姻登记工作座谈会在黄山市举行,民政部社会事务司领导和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政厅(局)业务部门负责同志等共40余人参加会议。省民政厅周苏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致辞。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民政部李立国部长在全国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关于今年底要“基本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的讲话精神,加快推动全国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政厅(局)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座谈发言。我厅作为全国婚姻登记工作先进单位作了重点发言,部司领导及与会人员对我省近年来婚姻登记工作特别是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民政部信息中心副主任兼总工程师栗演兵就有关信息化建设问题作了专题辅导。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张明亮司长在讲话中指出,做好婚姻登记信息化和标准化工作,是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婚姻登记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他强调,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加快进度、克服难度、加大力度,加快信息化进程;同时要全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将婚姻登记等级评定作为标准化建设的核心任务,认真做好等级评定的部署、宣传、指导、把关工作,并于明年6月底之前完成等级申报工作。

8.婚姻登记程序瑕疵与婚姻效力 篇八

一、婚姻登记行为的行政性

所谓婚姻登记行为,就是婚姻登记管理人员以婚姻登记机关的名义,依婚姻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婚姻状况进行登记并出具相应证书(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或者婚姻状况证明)的具体行政行为。考察这一概念,不难发现,婚姻登记行为的行政性具有以下内容。

1、从主体上看,婚姻登记行为是婚姻登记机关(行政主体——在城市为民政部门;在农村为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取得婚姻登记资格的人员(行为主体或者叫行政人)作出的。这有三层含义:首先,婚姻登记行为是婚姻登记机关的行为,而不是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行为;其次,因为婚姻登记机关是一种组织,而非自然人,而组织作为一种抽象体是无法直接实施婚姻登记行为的,所以,婚姻登记管理人员是婚姻登记机关与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之间的桥梁,换言之,婚姻登记行为必须通过婚姻登记管理人员来实施;第三,婚姻登记行为作出后,其法律后果由婚姻登记机关来承受,而不是由婚姻登记管理人员来承受的。

2、从对象上看,婚姻登记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合符婚姻登记法定条件的自然人作出的,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登记管理人员不得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办理婚姻登记。

3、从方式上看,婚姻登记行为是一种单方行为,即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单方作出的,它的成立与否,只取决于婚姻登记机关的单方意志,不以婚姻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尽管婚姻登记行为必须依婚姻当事人的申请而作出,但婚姻当事人的申请只是婚姻登记机关作出婚姻登记行为的前提,是否作出婚姻登记行为,则是婚姻登记机关单方决定的。

4、从效果上看,婚姻登记行为是一种能直接导致婚姻当事人产生婚姻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颁发结婚证,则赋予了婚姻当事人的婚姻权利,如财产共有权、被扶养权、继承权以及性权利等等;同时也科以了婚姻当事人的婚姻义务,忠诚的义务、抚养的义务等等。颁发离婚证,则驳夺了婚姻当事人的婚姻权利,同时也免除了婚姻当事人的婚姻义务。所以说,婚姻登记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而不是事实行为。

二、婚姻登记程序瑕疵的类型

婚姻登记行为的行政性告诉我们,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行为既要符合法定的实体要件,又要符合法定的程序要件。实体要件即是要求婚姻登记行为符合《婚姻法》关于结婚或者离婚的法定条件,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登记。程序要件则是要求婚姻登记行为合符《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法定条件。但在实务中却不尽然,换句话说,婚姻登记在程序方面存在种种瑕疵,具体表现在:

1、非管辖地登记。我国婚姻登记制度实行属地原则,《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均规定,婚姻当事人必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婚姻登记,而不得异地申请登记。现实中,婚姻当事人到非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该婚姻登记机关也依其申请作出了婚姻登记行为,即颁发了结婚证或离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这种登记即是非管辖地登记。

2、非本人亲自登记。《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而现实中却屡有非本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形发生。这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婚姻当事人与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熟悉,婚姻登记管理人员对婚姻当事人的婚姻状况一清二楚,婚姻当事人一方到婚姻登记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管理人员也予办理了;另一种情形是“枪手”代替,婚姻当事人出于某种目的,自己不便或者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而找人代替,婚姻登记机关及婚姻登记管理人员审查不严,也给办理了。

3、非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登记。婚姻登记行为是一种行政执法活动,而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行政人必须取得相应的行政执法资格。所以,《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民政部的规章也规定,婚姻婚姻登记管理人员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即婚姻登记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婚姻登记员资格,取得这一资格的人员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从事婚姻登记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婚姻登记机关特别是乡镇人民政府安排没有取得婚姻登记 员资格的其他人员从事婚姻登记工作。此亦为婚姻登记程序中的瑕疵。

4、瑕疵证件、声明的登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申请结婚登记,婚姻当事人(不含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和外国人,下同)必须提交:(1)户口证明;(2)身份证;(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申请离婚登记,必须提交:(1)户口证明;(2)身份证;(3)结婚证;(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在现实婚姻登记工作中,有两种瑕疵情形存在:一种是证件、声明欠缺;另一种是证件、声明虚假,但这种虚假不足以否认婚姻当事人申请结婚或者离婚的实质要件。

三、婚姻登记程序瑕疵与婚姻效力

由行政法理论可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取决于实体合法与程序合法,两者有一违法则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从这个意义上讲,婚姻登记程序存有上述一种或者几种瑕疵,那么,该婚姻登记行为违法。婚姻当事人可请求有权机关(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登记,宣布婚姻登记无效。有权机关应当以婚姻登记程序违法撤销婚姻登记,宣布婚姻登记无效,收回或者注销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或者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被撤销后,婚姻登记自始无效,婚姻当事人自始不存在或者不消灭婚姻权利义务法律关系。

但是,依《婚姻法》的规定,构成婚姻无效的仅限于以下五种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消除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5、非自愿办理婚姻登记的。这五种情形均是构成婚姻无效的实质要件。《婚姻法》并未对婚姻登记程序瑕疵(违法)导致婚姻无效作出规定,《婚姻登记条例》也没有就此作出规定。就是说,从《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看,婚姻登记程序瑕疵(违法)并不必须导致婚姻无效。但婚姻登记程序违法进而导致婚姻登记行为违法是显而易见的,只不过是违法的婚姻登记并不等于婚姻登记无效,即不必然导致结婚或者离婚或者婚姻状况证明无效,相反,违法的婚姻登记在被撤销前仍是有效的,结婚登记的婚姻当事人之间依然存在婚姻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即仍然享有婚姻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婚姻义务。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则不存在婚姻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即不再享有婚姻权利,同时也承担婚姻义务。

9.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篇九

字号:

当事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件号:

户口所在地:

根据当事人的确良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年月日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或离婚登记记录。

本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婚姻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婚姻登记记录。

婚姻登记机关(印章)

年月日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字号:Z320322-2012-00080

当事人姓名:王福连,性别:男,出生日期: 1961年01月15日,国籍: 中国,身份证件号:***614,户口所在地: 徐州市公安局龙东派出所。

根据当事人(申请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本婚姻登记机关从2005年08月03日至今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 结婚后再婚 记录(选择填写:结婚、离婚后再婚、丧偶后再婚)。

本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婚姻登记机关所查阅范围及查阅时段内没有婚姻登记记录,不排除当事人在本辖区其它时段或本辖区以外的地方办理过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印章)

10.婚姻登记处工作总结及计划 篇十

一、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是创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活动丰收年。一年来,我处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圆满完成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全年办理结婚登记4263对,离婚登记875对,补发婚姻证件751份,出具证明924份。2006年荣获全国及省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创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为贯彻落实《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民函[2005]70号)精神,为了搞好创建工作,具体抓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领导重视,把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通知》精神,年初向局领导汇报创建窗口单位活动的工作,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和登记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创建规范化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照规范化检查内容,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度》、《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证件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学习制度》、《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3月份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作了四块牌子,对工作人员的照片、工作守则、服务承诺、办公时间、办理时限、办公地点、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并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来电咨询达到3000多人次。今年群众来信收到1封,及时给予了答复。

(4)抓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今年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公布施行后,结合规范化创建的要求,及时按新办法进行档案整理,邀请市档案馆人员进行指导,对06年档案按新《办法》重新进行整理,通过全体人员的加班加点,已整理档案3018卷。为了做好档案整理工作,购买了档案制作缝纫机、档案盒,安装了档案管理软件,实现了电子档案“双套制”保管,规范了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创新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为了不断完善便民措施,提高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在原有三项便民措施的基础上,今年1月份开通了语音咨询电话(16882707),这是自集中登记以来我处推出的第四项便民措施。

2、开展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形式多样。我们始终把婚姻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作为婚姻登记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今年5月份,在《科学与消费》大型刊物上刊登一期婚姻法律法规,印制了《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上千册、2万多份结、离、补登记告知单供当事人免费阅知。由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制宣传日”上街为群众宣传《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另外,举办大型集体婚礼。在结婚颁证仪式取得实效的基础上,2006年我们又对证婚活动进行了深化,推出了大型“浪漫潮乡·玫瑰婚典”证婚活动,今年举办了二期,有70名新人报名参加。通过这些活动旨在倡导一种健康文明的婚姻观念,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促进我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努力。

3、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一是认真组织婚姻登记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上级的有关文件资料。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定期组织全体登记员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通过业务知识、案例分析、互相探讨等形式开展学习,全年已组织学习10次。三是鼓励登记员参加自考、函授等教育学习,今年已有3名同志参加了函授、自考的报名,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四是加强计算机技能培训。今年为了提升计算机操作技能,对每位登记员进行计算机新三级培训,都取得了合格证书,从而全面做到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同步提高。五是婚姻登记处创建市机关效能示范岗,提高登记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使婚姻登记工作再上新台阶。

4、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间协调工作还有待加强。尤其与公安、法院、房管办、公证处、档案馆等部门需要上级部门给予协调解决,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婚姻登记力量相对薄弱。人员缺少,工作量大,人员经费紧张,尤其是近年来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补领证件人数以及查档人数的增多。

二、2007年工作思路

2007年婚姻登记工作,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继续巩固和拓展规范化的成果,开拓创新,深化改革,狠抓落实,一流服务,努力提升婚姻登记机关的良好形象。2007年重点抓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引导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婚姻权益,在社会上倡导文明婚姻家庭和生活行为。一是通过宣传栏、发放告知单、印制《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册子等形式开展宣传。二是组织一次全市性的《婚姻法》知识竞赛活动。三是举办集体婚礼。继续开展丰富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准备在“五一”、“十一”举办大型集体婚礼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婚姻登记制度的基本精神,不断增强遵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自觉性,在全市形成良好的贯彻婚姻法律法规的执法环境。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执法依据和工作程序的公开工作,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以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为核心的婚姻登记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为民、便民、利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坚决遏止搭车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推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措施。加强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优化工作流程,继续完善和落实好“四项”便民措施。继续设置民主评议箱,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探索和创新行之有效的便民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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