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

2024-11-28

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精选16篇)

1.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 篇一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根据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建设厅建管[2002]259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结合我市建设工程有关实际情况,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必须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建设单位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若十五日内未及时提供完整的备案资料导致延期备案,须以文件报告形式说明延期备案原因,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资料基本齐全后,备案手续将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建设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竣工验收报告(注:表格填写完整、项目负责人与监督表上一致、各方主体盖公章、专业管理部门验收意见上应有明确验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审图办初审意见、初审的整改回复及综审意见

4、如有分包的工程必须提供分包合同,如总包单位无专项施工资质,分包合同必须到建管处办理鉴证手续

5、消防验收证明(注:需提供原件核对)

6、监理单位提供的竣工移交证书

7、设计、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意见,建设、施工单位竣工总结、竣工报告

8、实体及功能性检测资料(水电测试报告、幕墙检测资料、电梯验收检验报告、塑钢窗淋水试验记录、厨卫24小时浸水试验记录、屋面蓄水试验记录、钢筋保护层检测报告、各标准层板厚复测记录、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等)

9、住宅工程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0、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评估报告(注:应由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会签并有公司技术负责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注:表格填写完整、面积要与规划竣工验收许可证一致,如有超面积部分需补交行政规费,如面积超过规划核定面积的8%,需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按规定补交行政规费)

12、项目经理及总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注:如有变更需提供变更文件、建设方认可文件及原项目经理或总监的资质证件)

13、市区内建设工程项目须提供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审核意见书

14、开发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提交开发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三、备案资料经审查完整、备案手续审批后,建设方凭介绍信到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备案证书。

2.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 篇二

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实施备案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法定程序。2000年4月建设部发布的第78号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及2009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第2号文件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 依照本办法规定, 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备案机关) 备案。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 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工作, 必须按相关规定步骤有序进行, 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工作进程:

第一, 施工单位先自检并且合格, 这是前提和基础工作。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逐项检查, 并做好记录登记。只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才能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条款进行验收;第二, 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并申请竣工验收;第三, 建设单位负责验收。经对施工单位的报告审查后, 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 由建设单位牵头负责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部门组成的专家组实施验收;第四, 同时建设单位必须告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人员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第五, 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应及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及备案机关) 备案;第六,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第七,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验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依据规定, 对工程档案资料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预验收, 并签署验收意见;第八, 备案机关验收签章。备案机关在验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后, 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验收备案意见并签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 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 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3 当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不能及时备案。有的单位工程交付使用后不按时备案, 对工作拖拖拉拉。这不仅影响产权证的办理, 而且会给使用单位造成损害。有的建设单位不能及时到消防、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造成了工作的拖延。甚至有的直到工程竣工验收, 相关手续仍未补办齐全, 影响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进程。

(2) 社会、个人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认识的片面性。主观原因是建设单位自身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 认为备案工作可有可无, 对这项工作不积极主动追求效益。客观原因是整个社会外部环境还缺乏对这项工作的认可度, 没有形成大的气候。认识不到位, 致使很多人不理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必要性合、理性, 认为办理程序复杂, 事情难办, 从心理上有抵触情绪。

(3) 专业队伍水平参差不齐影响备案工作的质量。有些建设单位不够重视或因对备案工作了解不够, 缺乏从事备案工作的专业人员, 使工程备案的一次性通过率较低, 甚至有的要进行多次整改才能达到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一些建设单位备案意识淡薄, 缺少这方面工作人员, 施工过程中不重视备案资料的搜集、整理, 甚至造成资料缺失, 给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带来困难。还有些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内容不清楚, 办事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 致使备案材料不完整, 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不规范。

(4) 部门、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配合, 影响竣工备案工作落实。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单独完成的事项, 他需要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安全、质量监督单位的互相协作实施完成。在实施过程中, 这些部门存在着信息封闭, 各自为政的现象。信息不能共享, 缺乏必要的沟通, 有了问题来回踢皮球。不按文件规定实施竣工备案, 弄虚作假等, 这些问题和现象严重影响备案工作的实施和质量的提高。

4 完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对策

对建筑工程验收备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应该在提高认识、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制度、提高能力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1) 加强对人员的思想教育, 增强备案观念意识。

对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部门、机构及单位的人员都要进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要性重、要性教育, 真正使大家认识到备案工作的不可或缺性。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并不是一时权宜之计, 而是健全建筑施工管理和市场的长期有效举措。对于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具有现实意义, 对监督检查事故, 追究责任具有一定的后发制约性。过去由于没有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致使多年前一些大型建筑工程事故频发, 而无从查起。所以加强思想教育, 增强备案观念意识, 单位重视了, 个人重视了, 工作人员做好这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就能得到有效发挥。

(2) 加强合作协调, 理顺工作关系。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 需要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完成。由于参与这项工作的部门、机构都是独立的单位, 处理他们之间关系的难度和阻力也很大, 容易出现各自为政, 不相往来的局面, 影响工程备案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依据以往经验, 应该建立以建设局为牵头与其它相关部门为主体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体系。具体说就是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规划、环保、消防等多个单位共同合作来完成工作。在这个体系内建设主管局负总责, 并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互相配合, 形成相互合作又相互制约有机整体。

(3) 明确规章制度, 加强事中管理, 提高备案效率。

一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历时短则几个月, 长则几年, 备案资料产生于不同的施工阶段和环节, 稍有不慎就会发生漏办、未办现象, 等到后期发现再补办就比较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因为在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中, 经常会出现一些人为因素干扰影响工作进程和信息的准确性。为避免或减少其影响, 提高备案效率, 必须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作保障, 不论在什么情况下, 都要以制度为准绳, 制度可以管住人, 管住事。在这个制度下, 既各负其责又相互协调配合, 避免相互扯皮和踢皮球现象出现。依据对规章制度执行效果进行奖惩。

(4) 加强工程备案立卷归档整理, 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是由多个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定的资料, 具有法律依据的作用, 为今后的权属确定、解决纠纷, 事故分析等提供充分的依据。鉴于这一情况, 立卷归档更显重要, 为此, 城建档案机构要按照《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和标准》及时将备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输入计算机管理。不仅极大地方便了用户, 提高了备案档案的利用率, 充分发挥备案工作的效用, 还能体现这一工作的延伸价值, 为城市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

(5)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提高竣工备案工作人员素质。

推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工作的落实, 最终还要靠人员完成。人员素质、专业能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这一工作的质量效益。今后必须不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一方面对现有人员加强业务培训, 提高专业能力水平, 另一方面不断吸收新的人员, 充实专业队伍力量。

5 结语

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实施是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一大进步, 将使我国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逐步与国际接轨。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和机构, 但只要所有参与此项工作人员都能做到严格落实规章制度, 相互协调, 密切配合, 齐心协力, 一定会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摘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 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 也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对当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问题,方法,对策

参考文献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8号) [S].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279号令) [Z].

[3]邓忠平.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若干思考[J].福建工程学院学报, 2010, (10) .

3.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 篇三

【关键词】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验收规定;质量监督;分户验收;验收办法

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重要环节。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作为建设工程竣工和交付阶段的重要程序,意义重大!因此,相关人员务必熟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内容和程序,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业内人士对下面的内容不会陌生:根据建设部发布的[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核验制改革为备案制。沿用多年的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的工程进行质量等级核定改为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办理备案手续得到确认。

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印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以下简称为《验收规定》),自2013年12月2日起施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009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管理办法》)发布施行。

1.对《验收规定》的主要内容及变化的认识与思考

1.1 《验收规定》的主要内容

《验收规定》指出,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规定。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验收规定》明确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符合相关要求的工程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包括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等11个方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2 《验收规定》的主要变化

与验收暂行规定相比, 《验收规定》规定取消了“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及“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等两条规定,不再将规划认可文件和消防、环保准许使用文件作为竣工验收的必须条件:增加了工程竣工验收需具有”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的要求,“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的规定。

2.对《管理办法》的主要规定及变化的认识与思考

2.1 《管理办法》的主要规定

《管理办法》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管理办法》明确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的文件。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单位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办理备案手续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2.2 《管理办法》的主要变化

《管理办法》对原《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作如下修改: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文件中删去”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的规定,增加“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的规定。对原“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规定修改为”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对原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30万元以下罚款。”修改为“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3.对竣工验收与竣工备案、质量监督定义与差别的认识与思考

3.1 竣工验收、竣工备案、质量监督的定义

GB50300一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中对“验收”做了“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定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也称质量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验收合格的条件:构成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合格、有关的资料文件完整外,还须对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进行检验资料的复查、对主要使用功能进行抽查、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共同进行观感质量检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验收规定》与《管理办法》中的“质量监督”是指由政府部门实施的“行政监督”,是按行政区域分级负责的宏观质量监督。

3.2竣工验收、竣工备案、质量监督的差别

竣工验收是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确认,主体是参建单位,客体是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是建设单位将工程建设和竣工过程中的资料文件向行政机关存档备案,主体是建设单位,客体是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验收规定》规定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受行政管理机关委托对对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竣工备案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参建单位验收、规划、消防等专项行政许可或审批文件,竣工备案的文件资料主要是为追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监督报告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监督的成果文件,是监督机构监督过程的记录文件,是工程项目文件的一部分,也是竣工归档备查文件的一部分。

4.对规划、消防、环保、电梯验收规定的认识与思考

4.1规划、消防、环保、电梯的验收

工程建设管理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实施,为了突出重要性,保证安全性,规划、消防、环保等还有专项的行政管理。建设行业对建筑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使用等过程实施行业管理,而规划、消防、环保、电梯等对建筑的特性实施专项管理。规划、消防、环保、电梯等的专项检查要求在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基础上,申请行政管理机关检查。竣工验收过程中,参建单位对该部分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确认合格与否。规划、消防、环保、电梯行政管理机关再进行“专项验收”,对参建单位验收内容的核查,是一项重复的专项检查。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及“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属于行政审批和许可文件。规划、消防、环保涉及公众利益,行政审批和许可具有强制性,必须按照规划、消防、环保、电梯的要求申请行政管理机关的检查,才能准许投入使用。消防、电梯是建设工程质量的一部分,建设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对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安全承担完全责任,行政管理机关只承担渎职责任,行政管理机关的检查并不替代参建单位的验收,是代表政府实施的检查。规划、消防、环保等不作为竣工验收条件,但作为竣工备案条件。《管理办法》规定:“备案机关

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可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核查提交文件的完整性。

4.2消防、电梯的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

消防安全贯穿于建筑、结构、设备等各分部分项的质量,电梯是建筑中独立的分部工程,均与安全紧密相连,与建筑工程无法分割。消防和电梯管理部门有着独立的检测机构进行功能试验,专项功能检测合格是检验建筑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参建单位应当先对消防、电梯进行必要的功能试验和检测,在合格的基础上由独立的检测机构对事关安全的重要功能进行专项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机构的合格检测报告是竣工验收确认工程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和条件,《验收规定》中增加的“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包含了消防、电梯等专项检测和试验资料。尽管检测是准许使用的条件之一,消防和电梯检测机构不是行政管理机关只对检测报告承担责任,不等同于行政许可,要行政管理机关检查后才准许使用。

5.对住宅分户验收办法的认识与思考

竣工验收合格是竣工交付使用的前提。《验收规定》中增加了“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规定,对住宅交付使用条件进行确认。分户验收是指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住宅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通过行政干预手段,给每位购房的业主把住质量关,避免整体验收和抽检造成的遗漏,避免交付使用后的扯皮现象。

6.结束语

总之,竣工验收与竣工备案是建设工程竣工和交付阶段的重要程序,相关人员应从理解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的定义与规定,规划、消防、环保、电梯的验收规定,质量监督与备案关系,竣工验收与交付使用关系入手,使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人员熟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内容和程序,与时俱进,以便使工作做得更到位。

参考文献: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推荐) 篇四

一、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到质量监督站备案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5、工程施工许可证。

6、工程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7、符合建筑节能条例的证明文件。

8、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9、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气象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1、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的其它文件。

12、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篇五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等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一)申报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建设工程范围:除属于消防验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如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但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二)属于消防验收范围的建设工程: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用车站候车室,客用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

(1)设有第1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国有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4)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6)生间、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三、工作流程

1、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2、对于资料齐全、符合受理范围的,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工程,出具备案凭证;对于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工程,自被确定为备案检查对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检查结果通过互联网予以公告。

四、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多个单体工程的应在表内逐个填写,工程验收情况应由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明确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材料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消防隐蔽工程施工资料、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相关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6.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篇六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对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报送的要求及填表说明:

1、工程名称及各建设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工程地址是指已建成工程所在的位置。

2、工程规模包括工程量规模(如DXXX管道XXXm、道路面积XXXm2……)和工作量规模(如工程造价XXX万元……)。

3、工程类别是指(道路、桥梁、排水、给水)……等。

4、结构类型是指沥青路面、砼路面、钢结构拱桥、铪管、铪结构、砖混机构……等。

5、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6、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建设概况及完成主要工程量;(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缺陷、相应的处理措施、遗留问题对工程质量的影响;(3)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关键部分变更设计原因、审批手续情况;(4)关键部位、重要工序的质量控制措施及自检结果;(5)工程质量总体评价、自评分值及质量等级。

7、监理单位的验收质量评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监理准入、现场监理组成及工作情况简介;(2)重要工序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认证情况统计汇总;(3)工程质量缺陷等问题的整改复查情况;(4)监理抽检(实物和材料)质量情况统计及汇总;(5)对工程质量总体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及使用性能评价和评分值,对施工单位申报质量等级的意见和建议;(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8、勘察、设计单位的验收质量认可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主体功能主要设计指标值及采用的设计标准;(2)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情况对原设计功能目标的影响;(3)对工程总体质量是否达到设计目标的评价。

9、对没有提交的文件需要作出说明。

10、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11、本表应使用不易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无涂改。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表

注:

1、本表用不易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清楚;

2、本表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7.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探究 篇七

建筑消防涉及到电梯和智能建筑、电气、通风、给排水、建筑学、土木工程等一系列专业的工程, 因此, 它是一门极具综合性的工程技术。建筑消防工程验收不仅仅只是简单的对建筑工程中的消防设施进行简单的验收, 对于整栋的建筑物来说, 消防安全十分重要, 消防安全系统的每一个项目都会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因此, 在对消防工程进行验收时, 要根据消防防火灭火中每一个消防项目的作用进行具体的分析, 从而区分出主次, 对重要的项目进行重点验收。在进行消防验收时会根据实际工程的情况, 而有不同的消防验收要求。

2 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概念

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的过程是一项系统工程, 因此, 在进行消防工程验收时应该采用与系统工程相关的原理来进行指导。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有以下基本特征:

(1) 建筑消防工程主要包括建筑结构、通风、给排水、智能建筑、电气等专业工程 (如图1) , 对建筑消防过程的整体进行研究, 然后对建筑消防建造的全部过程进行分析评价。建筑消防工程竣工的验收评价不是仅仅只对某一个阶段或者某一个专业领域进行评价, 它是对所有专业工程的综合性评价以及消防建设全过程的评价, 它不可以只用简单的普通建筑工程的分部分项来进行验收和评定, 也不可以只是评判每一个阶段是不是都达到了质量标准的要求。

(2) 建筑消防工程的竣工验收是以整体为单位的, 验收部门不可以仅仅由于建筑的某一个部位存在缺陷和问题, 就判定消防工程整体不合格, 不能进行使用, 也不可以仅仅因为消防工程的某一部分符合要求就判定该建筑的消防工程是符合质量要求的。

(3) 建筑消防工程的竣工验收不是简单的工程技术方面的验收, 它采用的验收方法不仅仅要以工程技术的规范为原则, 还要通过系统论、统计学、运筹学等科学理论来进行验收。

(4) 建筑消防工程的竣工验收要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两种方法。通过系统模型的建立, 并将定性分析作为原则, 根据定量分析得出的数据来对整体进行判断。

系统思想、信息思想、反馈思想一起组成了现代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苏醒。系统思想就是认为系统是由几个独立而又有联系的部分组成的, 每一个组成部分都有一个具有独立功能的系统, 这些独立的部分被称之为原系统的子系统, 这些子系统又是由更下层的元素构成的, 也就形成这些子系统的子系统。系统内部的运动状态与系统外部的环境之间的变化方式以及变化规律都是通过信息的方式进行传递的。系统的每一个组成部分不是简单的叠加就可以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 而是要相互依赖、相互作用所形成的有机整体就是系统。

建筑消防系统就属于建筑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一个具有单项性能的子系统, 建筑消防工程的竣工验收是建筑消防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所应用的技术数据贯穿了建筑建设的全部过程, 因此, 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将尽可能的实现提高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水平这一个目标上, 而不是只单方面的使建筑消防工程的某一个方面质量达标。要致力于使建筑消防工程安全管理系统可以更多的拥有其组成部分相互孤立时没有的功能作用。

3 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

3.1 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在进行建筑消防工程的竣工验收时, 首先要准备好一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 比如以下13个技术文件资料。

(1) 施工图、竣工图及各专业的设计变更文件;

(2) 各类材料、设备、制品的出厂合格证, 国家消防产品检测中心的检测证以及能证明设备和制品性能的实验记录;

(3) 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如果是进口设备则要将其外文说明书由专人进行翻译, 转化为中文资料, 并以正本和副本的方式同时进行存档;

(4) 隐蔽工程是施工记录、中间试验记录和验收记录;

(5) 管网的水压 (或气压) 密封、强度试验记录;

(6) 设备空载和带负荷的运转记录;

(7) 灭火系统管网的通水冲洗记录;

(8) 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功能调试记录;

(9) 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的联动记录;

(10)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1)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12)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复印件;

(13) 以及其他认为必须的资料, 比如:地质勘探资料等。

3.2 验收过程

(1) 要对参加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的各个单位的情况有一定的了解, 了解施工建设单位的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 了解工程的设计目标以及设计情况;了解工程的施工情况和调试情况;了解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过程和情况;了解检测单位的检测情况。另外, 对消防验收所获得的资料进行再次的查验, 保证没有遗漏和失误, 并查阅工程开展过程的中的所有图纸, 提出一系列问题。

(2) 对验收人员进行分组, 并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检查和验收。验收小组要根据建筑消防工程的分系统情况来分为三个验收小组: (1) 建筑组:主要对建筑的种类、功能和建筑的布局以及建筑内部装饰物的防火性能、建筑防烟防火防爆的性能以及火灾发生后建筑中的安全疏散方式和消防电梯进行验收; (2) 水电、暖通和设施测试组:主要对建筑的消防用水、消防用电、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进行验收; (3) 中队验收组:主要对建筑的消防车道、建筑物外的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和消防车进行验收。

(3) 对验收情况进行汇总, 并进行综合性的评价。各个验收小组分别对各自的验收情况进行汇报。建筑组主要对建筑工程的地下部分和夹层部分的施工是否符合建筑图纸;建筑中的防火墙、防火门和防火卷帘是否安装适宜且是否可以保证在火灾发生时不被障碍物影响而导致无法使用;建筑中各个房间的使用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如果有所改变是否进行申报;地上的楼梯间的窗户是否打开以保证通风良好等情况进行汇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水电暖通和设施测试组主要对水电暖通的设置是否按照建筑图纸进行施工、排烟口的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进行汇报。中队验收组主要对消防车道和登高面是否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结合器到路边的距离是否合适等进行汇报。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中规定, 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评定要按照子项、单项和综合的程序开展, 评定得出的结论要在如实记录到验收记录表中, 并向建设、施工、设计单位提出验收初步意见, 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4) 验收部门要积极上门进行耐心讲解。验收部门要积极上门服务, 并对建筑消防工程的安全重点进行耐心的讲解以保证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顺利通过。根据建筑消防工程现场的情况来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建设部门要了解消防项目的重要意义, 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的整改, 以通过复验。

4 结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 建筑逐渐由传统建筑发展为现代化的智能建筑, 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越来越具有复杂性。因此, 在进行建筑工程消防工程的竣工验收过程中, 要以管理学、运筹学等观点进行指导, 并将提高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水平为目标, 致力于提高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系统的功能, 保证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合格, 从而保障人们的日常生活, 促进建筑消防工程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马磊.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综合评定体系[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12, 31 (08) :888~890.

[2]马海兵.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性及方式方法研究[J].消防界:电子版, 2016 (4) :43.

8.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 篇八

关键词:竣工验收;验收原则;程序

一、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它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它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凡列入固定资产计划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不论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性质,都要经建设单位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帐手续。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业主)主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监督。验收程序是否合法,各个参建单位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都要参加。通过验收,形成验收会议纪要和验收总结备案。各个参建单位根据验收情况各自写出验收评估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具备验收条件。必须是完成了设计施工图范围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内容,给排水、电器已经通畅,道路及外网完成,配套设施已经完善。对于有的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有的项目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所规定产量,不能因此而拖延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少数非主要设备及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或工程虽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完,但对投产、使用影响不大,也可报请竣工验收。这类项目在验收时,要将所缺设备、材料和未完工程列出项目清单,注明原因,报监理工程师以确定解决的办法。当这些设备、材料或未完工程已安装完或修建完时,仍按前述办法报请验收。

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方面已经使用,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可缩小规模,报主管部门(公司)批准后,对已完的工程和设备,尽快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二、工程验收人员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1.验收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不徇私情,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合理公正的验收。尽量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

2.验收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对所验工程要会用计算公式,做到合理计量,为日后结算提供准确明了的计量依据。这就要求记录人员、验收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3.尽量多验收少签证。对于一些验收时看不到的地基、拆卸等隐蔽工程,只能通过签证结算。验收时通过采取一定的方式对一些隐蔽工程尽量通过现场验收获得数据,以便将来定额结算。对于一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返工,二、三次开工,开工前尽可能让计划员、验收员、施工员作好施工记录,以便将来准确签证计量结算。

4.验收人员验收时要多走细查、不厌其烦。对于一些零星、琐碎的工程要多走细查、尽可能逐项查看,尽力做到丈量数据的准确性。

5.搞好隐蔽工程的监管工作。隐蔽工程完工前48小时施工单位必须通知相关部门,并准备好相应的验收资料;相关部门接到发生隐蔽工程的通知后,必须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到施工现场确定处理方案,核实工程量;隐蔽工程处理方案必须符合集团公司工程管理规定及设计规范要求,不得加量和扩大隐蔽范围。隐蔽工程处理方案下达后,建设、施工、质监、监理等有关单位在管理上要按施工图内工程管理办法执行;对于总承包工程,隐蔽工程中出现的工程量增加,一律不得增加投资。

进行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三、竣工验收程序

1.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2.建设项目(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3.建设项目(工程)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双方一旦约定了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则应按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分阶段的竣工验收。

9.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 篇九

一、技术资料

(一)管理资料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中标通知书

3.人防质量监督申报表

4.质保体系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

5.企业资质及质量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人员岗位责任制

6.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审核意见及答复)

7.图纸会审记录

8.设计变更(通知)、工程联系单

9.材料代用签证

10.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1.定位测量放线记录、轴线标高复核记录

12.沉降观测记录

13.监督检查记录、复查记录及回复

14.质量事故(问题)情况、处理方案、施工方案及复查验收记录

15.隐蔽工程记录

(二)质量保证资料

1.建筑与结构

(1)钢材

①钢材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②试验报告

(2)焊接

①焊条(剂)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②焊接模拟试验报告及试验报告(钢结构焊缝检测报告)

(3)水泥

①水泥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②试验报告

(4)砖(砌块)

①砖(砌块)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②试验报告

(5)砂、石(分开)

①砂石验收登记表②试验报告

(6)防水材料

①防水材料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②试验报告

(7)外加剂

①外加剂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②试验报告

(8)构件(防护设备等)

①构件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②试验(检测)报告

(9)砼试块报告(抗压、抗渗)

①强度统计及评定表②浇筑申请表③配合比④试块(强度、抗渗性能)试验报告

(10)砂浆试块报告

①强度统计及评定表②砌体砌筑隐蔽工程施工通知单③配合比④试块试验报告

(11)单桩及群桩(高、低应变检测)、静载试验

(12)地基处理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

(13)打(试)桩记录

2.给水、排水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①材料、设备验收登记表②出厂合格证

(2)管道、设备强度试验、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①强度试验记录②焊口检查记录③严密性试验记录

(3)系统清洗记录,口部排水通水试验记录

3.电气

(1)电气工程主要材料、电气设备出厂合格证 ①设备、材料验收登记表②出厂合格证

(2)设备试验、调整、试运转记录

(3)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4)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4.通风与空调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①材料、设备验收登记表②出厂合格证

(2)管道强度试验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3)系统调试及试运行记录

(三)质量评定资料

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和抽样检测结果或报告

二、竣工备案资料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建设单位)

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5.人防工程建设意见书和批复

6.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7.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8.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9.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0.防护设备生产企业质量评估报告

11.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总结

12.人防工程质量保修书

13.消防合格证

14.规划部门认可的人防区域面积测绘

15.防护设备厂家资质、采购合同

16.《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

17.电子版竣工图

18.竣工验收整改回复

10.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 篇十

资料清单

一、修建申请报告;

二、发改委立项批复;

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建设用地批准书;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确认表;

八、施工图审查报告书;

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十一、设计院审查意见答复;

十二、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单;

十三、中标通知书;

十四、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意见书;

十五、人防审批表;

十六、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十七、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十八、建设工程勘察报告;

十九、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二十、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二十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

十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二

十三、建设工程检测合同; 二

十四、规划红线控制图;

二十五、建筑工程安全开工条件备案表;二

十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二

十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二

十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

十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三

十、银行资金证明; 三

十一、工程开工报告;

十二、工程预验收质量、资料核查表;三

十三、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三

十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凭证; 三

十五、商品砼使用备案表; 三

十六、商砼试块标准养护协议; 三

十七、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三

十八、建筑方案核准通知书; 三

十九、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G.0.1-4表);

十、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1、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施工单位基础、主体及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单位基础及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4、设计单位基础、主体及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5、监理单位基础、主体及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6、单位工程桩基检测,地基验槽记录,基础、主体实体检测报告; 四

十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 四

十三、建设工程人防验收函; 四

十四、土壤氡检测报告; 四

十五、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十六、建筑节能检测报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能、外墙外保温墙体); 四

十七、《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住宅提交);

十八、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计意见书; 四

十九、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五

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五

十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五

十二、工程决算书,还款协议;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五

十四、墙改验收意见; 五

十五、建设资金落实证明;

十六、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十七、建筑施工特征作业人员配备情况及操作资格证书;

十八、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资质证书;

十九、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盖公章); 六

十、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11.浅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方法 篇十一

1 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依据

主要包括: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竣工验收的文件和规定;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规范, 质量标准;验收规范;批准的设计文件;, 施工图纸及说明书:签定的施工合同;技术说明书;有关的协议书, 外资工程依据我国有关规定提交竣工验收文件。

2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要求

竣工验收应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 即:2.1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2.2有完整并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 符合验收规定;2.3有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等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2.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 构配件和设备出厂的证明及实验报告。

3 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标准

由于工程建设是复杂的系统工程, 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多专业, 而各部门、各行业、各专业的要求又有所不同, 质量验收标准很难以一全。因此, 对各类工程的检验和评定, 都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对竣工验收而言, 总的要求必须依法办事, 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规定。为此,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规定了竣工验收质量标准的原则。即;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合格标准;单项工程达到使用条件或满足生产要求;建设项目能满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各项要求。

4 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程序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通常可分为三个阶段, 即准备阶段, 初步验收, (预验收) 和正式验收。

4.1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参与工程的各方应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其中建设单位应完成组织竣工验收班子, 审查竣工验收条件, 准备验收资料, 建立建设项目档案, 并在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正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清理工程款项, 办理工程结算等准备工作。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验收的准备。施工单位应及时完成收尾工程, 做好竣工验收等。设计单位应做好资料整理, 工程项目的清单工作。4.2初步验收 (预验收) 当工程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 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好工程竣工报验单, 并将全部资料报送监理单位, 申请竣工验收。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报验申请,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 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查, 并对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 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 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4.3正式验收。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在接到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和竣工报验单后, 经审查, 确认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和标准, 即可组织正式验收。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 验收组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验收组可下设若干个专业组。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以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监督站。召开的竣工验收会议的程序是:a.建设、勘察、设计、承包、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情况;b.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c.实地查验工程质量;d.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 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 应当协商提出解决方法, 待意见一致后, 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必要时可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站调解。正式验收完成后, 验收委员会应形成《竣工验收鉴定证书》, 对验收做出结论, 并确定交工日期及办理承发包双方工程价款结算手续等。

5《竣工验收鉴定证书》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验收的时间、验收工作概况、工程概况、项目建设情况、生产工艺及水平和设备及生产情况、竣工决算情况、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经济效果评价、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验收委员会对项目 (工程) 验收结论。

摘要:施工的质量验收是建设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 不能交付使用。针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方法进行了论述。

12.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 篇十二

备案方式:网上备案

备案范围:除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外,其他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不含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它临时性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申报材料: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一式两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原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管辖分工:

1.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下列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

(1)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2)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

(3)建筑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工业建筑;

(4)国家级、市级重点工程;

(5)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符合以上四项标准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分别由其辖区消防支队负责。

(6)其他有必要由市消防局进行备案抽查的重要工程。

※特别提示※属于市消防局负责的建设工程备案时,请在“工程地址”栏选择 “北京市”→“防火监督部”→“建审处/验收办/重点一处/重点二处”→详细地址;

2.上述情况之外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按照行政区划和监督管辖,分别由各区县(地区)消防支(大)队、消防监督处(科)负责。

13.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 篇十三

1 具体措施

1.1 严抓作业前各项准备工作的量化管理。对缺陷处理施工作业方案深入研究, 对现场作业的准备工作采用适合北方站的量化管理, 严格要求施工方提供施工中准备工作的具体细节, 包括需要更换设备到站的存放, 施工中使用的车辆, 施工人员的资质及安全培训, 施工中的监理到位情况, 质监报告的跟踪等, 如500 千伏滤波场支路更换干式电流互感器、直流阀厅俄侧阀塔更换阻尼电容器元件两件现场遗留的严重缺陷, 站内定期与建设方开会安排探讨缺陷的处理计划, 并按PDCA循环完成量化管理过程, 如处理更换阀塔阻尼电容缺陷时要求施工单位出具详细地更换安装方案, 具体工作内容及详细计划时间, 安装所需设备及工具, 安全注意事项, 准备工作, 阻尼电容的安装步骤, 施工质量技术要求, 安装后的检查, 安装后试验等, 以详细的施工方案完善量化管理过程, 同时加强缺陷处理现场的监督量化管理, 要求施工方执行工作日报, 及时提交站内进行管理, 同时运行人员现场监护到位, 在缺陷处理过程中检修就逐步验收,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缩短缺陷处理的时间, 为三级验收的圆满完成奠定基础。

1.2 人员的量化培训, 特别是图纸关键数据的量化培训。在竣工验收的过程中, 把人员的量化培训提到重要位置, 要求施工方及监理方等建设单位出具施工图纸, 要求施工方以图纸等关键数据对站内的验收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中严格按照公司培训要求, 达到工作人员对这些关键数据心中有数, 同时要求施工监理方提供在施工过程中, 对设备基础及一次设备安装的具体跟踪报告, 通过这些报告量化人员的培训, 使验收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如500 千伏主三次35 千伏侧加装一组6 万兆乏低抗。在施工过程中, 站内与黑龙江省监理公司配合, 以监理部门出具的设备基础施工质监报告以及设计部门提供的一次、二次施工图纸为量化管理依据进行验收, 尤其是一次设备施工, 电缆的敷设等以图纸数据, 进行图纸数据的量化管理, 对相关图纸资料整理归档, 同时在现场对接地网的焊接工艺水平等施工工艺水平严格检查管理。

1.3 作业中, 工程量的合理量化确定, 作业人员的量化组织。在缺陷处理跟踪作业中以及验收过程中, 先期确定所要进行的工程量, 合理安排停电计划, 对参加作业人员的组成与建设方联系, 召开先期的协调会, 会上对作业的工程量, 作业人员的组织进行详细安排, 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

1.4 施工过程监督, 竣工验收的量化考核。在处理缺陷施工过程中, 与监理单位共同完成监督, 在竣工验收中引入量化考核, 对具体施工人员参与施工的具体设备, 要以验收卡为主要手段, 对出现缺陷的设备实现追溯制, 并对验收的缺陷采取量化跟踪制度, 如:500 千伏中侧、俄侧滤波场处理管母抽头缺陷。由于北方气候及施工原因造成了设备基础冻胀上拔, 在黑河换流站直流试运行168 小时后, 中侧、俄侧滤波场滤波支路不同程度出现了管母硬连接伸缩量不够导致的管母抽头现象, 站内采用缺陷处理的量化跟踪和工程量量化, 要求施工单位及监理方建设部门对滤波场所有支路硬管母连接另一侧的接地刀闸支持瓷瓶杆柱进行测量, 提供准确的测量数据, 在测量数据基础上, 分析哪些支路杆柱基础因冻胀造成移位或倾斜, 并重点量化倾斜严重的支路, 在确定倾斜严重的支路后, 与建设部门、施工单位商讨缺陷的处理办法, 初步形成《黑河跨路铝管问题 ( 讨论稿) 》, 最终责成设计部门出最终量化报告《B266S-D1-CZ-185_ 关于交流滤波器组跨路管母线伸缩量用满的处理意见》, 做出更换所有支路硬连接伸缩线夹金具的处理, 在处理缺陷及验收过程中, 执行缺陷监督量化管理办法, 用PDCA循环的量化管理, 从计划制定开始, 到最终处理验收过程, 监督量化。从所更换的管母连接设备到站, 到对滤波支路转检修更换, 站内按管理量化, 一直有专人联络监督处理过程, 尤其是对已更换好的设备, 站内采用在伸缩线夹上实际位置划红线设置距离标记, 以及对管母连接位置划红线设置标记的量化办法, 进行监测, 以便于投运后对缺陷的跟踪量化管理, 及时发现管母硬连接的伸缩变化, 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1.5 PDCAF循环的量化总结。按全过程质量管理循环进行管理, 将计划、执行、检查、行动落到实处, 并将每一次隐患缺陷的处理和验收过程按PDCAF循环进行量化, 形成总结材料存档, 创新增加竣工验收结果跟踪量化管理。

1.6 档案资料的量化收集分档管理。档案管理是设备施工竣工后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站内在档案资料的收集及分档管理中专人管理, 在与施工方与监理方的交接过程中, 量化收集, 建立详细目录, 按目录对所交接资料进行分档管理, 同时对缺陷处理及隐患处理内容形成档案, 以便于在今后的过程中进一步实施量化管理。

2 创新性与先进性

该量化管理达到国内同类站的先进水平, 完善了直流站在北方适应管理, 有效地提高了直流站的管理效益, 达到了创新的目的。

先进性表现:

2.1 作业前, 各项准备工作的量化管理, 创新了设备竣工验收前的适合北方直流换流站验收准备工作的量化管理。

2.2 人员的量化培训:特别是图纸关键数据的量化培训。

2.3 作业中, 工程量的合理量化确定, 作业人员的量化组织。

2.4 施工过程监督, 竣工验收的量化考核, 创新了适合北方直流站的验收量化管理。

2.5 PDCAF循环的量化总结管理, 在原有的戴明博士发明的PDCA循环管理基础上创新了验收结果跟踪管理, 即FOLLOW, 量化跟踪。

2.6 档案资料的量化收集分档管理。

3 实际效益

14.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 篇十四

(一)行政许可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具体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第三、四、五、六、七条的规定。

(三)申请材料目录

1、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

2、竣工验收申请表(一式四份);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

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一式四份);

5、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式四份)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8、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9、施工安全评价书(复印件);

10、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的评估报告(原件);

11、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院出具)(原件);

12、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地质勘察院出具)(原件);

13、市城建档案馆预验收证明(原件);

14、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定案书(原件);

15、人防地下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或惠州市多层建筑人防验收核准单(原件);

16、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的无拖欠工程款保证书(原件)

(四)行政许可程序

1、建设单位从网上下载并填写《竣工验收申请表》等表格;

2、按上述要求到市规划建设局报送资料(资料以A4 纸规格附上目录页码装订成册,申请表单独装订)。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表》

(六)行政许可数量

无限制。

(七)行政许可办理机构

市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科

(八)行政许可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惠州市下埔路16号八楼

1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填写要点 篇十五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填写要点

1.竣工验收备案表填写要点

(1)封面:

①编号:由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统一编写。

②工程名称:填写全称,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的名称应一致。

③建设单位:填写全称,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的名称应一致。

(2)第1页内容填写:

①工程名称:填写全称,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的名称应一致。

②工程地址:填写邮政地址。写明区(县)、街道门牌号。

③规划许可证:按规划许可证编号全部填写。

如:××××××××。

④施工许可证号:按施工许可证编号全部填写。

如:施2006-××(建)。

⑤质量监督注册号:按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的编号全部填写。如××建质字(××××)第××××号。

⑥工程面积或工程造价:建筑工程填写竣工实际建筑面积,市政、公用等工程填写工程实际造价。

若竣工时超出规划允许偏差面积时,要补办规划手续。并附上补办的规划手续。⑦工程类别:公用或民用等。

⑧结构类型:混合、框架、剪力墙、全现浇等。

⑨开工时间:按开工日期填写。

⑩竣工时间: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五方通过的时间填写。

11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用法人单位的名称。12法定代表人: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列表中由填表人把○

法人姓名填上即可。

13质量监督机构:填写监督总站和各室主任名字。○

14联系电话:填写各单位联系电话或手机。○

15建设单位(公章)○:盖建设单位法人单位公章。

16法定代表人(签字)○:建设单位法人本人签字。

17报送时间:○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日期。即《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简称四方验收单)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以内的报送日期。

以上各项填写内容与有关文件内容不符时,必须有合法认可手续。

(3)第2页内容填写:

表内的竣工验收意见:勘察单位意见、设计单位意见、施工单位意见、监理单位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均要有结论性评语。

以上各栏中签字应是单位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4)第3页内容填写:

①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具体内容详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

②份数栏:由建设单位填写。如: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由于后增加了面积,又补办了 1

一次,共有2张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份数为2份;若1份文件中有若干张仍为1份。③验证收讫日期:由备案经办人填写,符合要求的加盖“备案文件收讫”章(蓝色)。④备注栏:由备案经办人填写。

⑤经办人:由备案受理经办人签字。

⑥负责人:由备案主要负责人签字。

⑦日期:备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时间,工程正式竣工备案以此日期为准。

(5)第4页内容填写:

该页由工程竣工备案管理部门填写,备案文件资料审查符合要求时,加盖建设委员会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红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全部办理完毕。

2.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内容说明

(1)文件说明:

①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城市规划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

②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建委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的开工报告。

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由规划委员会有关部门审查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④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专业监督站办理的《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签署的《单位工程验收记录》,各单位签字要齐全,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⑦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由规划委员会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并加盖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⑧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由建委批准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及功能性试验资料:根据各专业规定要求的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⑩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即将竣工前由参建各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根据以上四个单位提出的报告,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向监督部门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提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1工程质量保修书: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签署。

12住宅质量保证书:○由建设单位编写。《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建设单位对住户的一种承诺。双方应严格履行。

13住宅使用说明书:○由建设单位编写。《住宅使用说明说》是建设单位对住户如何使用工程的说明。

1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等:出具竣工工程款拨付情况说明。○

(2)要求:

①所有备案文件应由建设单位收集、整理,符合要求后由建设单位报送备案。

②备案文件要求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③备案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如为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复印人签名、日期,并加盖建设单位。复印件应清晰、整洁、无黑斑、歪斜等缺陷。

16.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 篇十六

1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污染物产生情况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主要有垃圾接收、贮存与输送系统、垃圾焚烧系统、垃圾焚烧余热利用 (发电) 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等组成。工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废气主要为焚烧烟气, 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酸性气体、重金属、二噁英类等;垃圾贮存系统产生的恶臭。废水主要是垃圾池、垃圾运输车垃圾渗滤液, 垃圾运输车及垃圾倾卸区冲洗废水。固体废物主要为灰渣处理系统炉渣, 烟气净化系统收集的飞灰。

2 现场踏勘应注意的问题

现场踏勘的目的是了解工程的建设情况, 主要是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现场踏勘时, 应重点关注工程采取了哪些污染物治理措施, 通过查阅工程运行资料, 初步判断措施的有效性、先进性。

2.1 污染物的治理措施

2.1.1 二噁足不出户英类的治理

生活垃圾的成分极其复杂, 二噁英类物质主要来源于垃圾的燃烧不充分, 以及垃圾中的废旧塑料、废旧橡胶在焚烧过程中形成氯苯、氯酚、聚氯酚类物质 (PCBs) 等前驱物, 再在重金属的催化下转换成二恶英。减少二恶英的产生, 可以从控制来源、减少炉内形成、避免炉外低温再合成等三方面入手。目前, 有效的二恶英控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1) 选用最适宜于低热值垃圾燃烧的炉型, 并对炉膛的设计有针对性地优化, 以增强炉内热辐射, 从而保证进炉垃圾的干燥和充分燃烧, 确保炉膛温度在8 5 0℃以上。

(2) 设置空气预热器将助燃的空气温度提高;同时炉膛和第一通道的下半部敷设绝热材料, 并进行扰动助燃, 使燃烧的烟气与助燃空气充分混合, 以保证烟气在大于850℃的温度下停留时间超过2s, 使二恶英大量分解。

(3) 每台炉设置一套柴油燃油辅助燃烧系统。附助燃烧系统正常状态下基本处于停运状态。但在极少数情况下, 垃圾热值过低导致炉膛温度不能达到850℃以上时, 辅助燃烧器自动投运。

(4) 合理控制助燃空气的风量、温度和注入位置, 即采用“三T”控制法。使炉膛或烟道内烟气温度不低于850℃, 烟气在炉膛及二次燃烧室内的停留时间不少于2s, O2浓度不小于6%, 使垃圾中的原生二恶英绝大部分得以分解。

(5) 根据三菱重工/马丁联合体对商业焚烧厂的二恶英的实测数据 (表1) , 二恶英浓度与排烟温度存在相关性。当烟气温度较低时, 二恶英浓度也极大降低。

因此, 控制排烟温度不超过200℃, 同时尽量缩短烟气在处理和排放过程中处于300℃~500℃区域的时间。

(6) 采用“活性炭+布袋除尘器”的烟气处理系统。二恶英是高沸点物质, 当温度为150℃~180℃时二恶英为细小颗粒;当烟气穿过布袋除尘器时, 二恶英便被过滤并逐渐积聚在粉层上, 这样, 二恶英就从烟气中得以去除。同时, 在进入布袋除尘器的烟道中设置活性炭喷射装置, 活性炭 (规格为100μm以下) 通过压缩空气送入反应塔, 进一步吸附二恶英。活性炭对二恶英的去除效率可达98%以上。

2.1.2 重金属的治理

控制重金属的排放首先从源头做好, 将垃圾分类收集。含有重金属的垃圾如电池、日光灯管等先回收分开处理。其次, 采用喷入活性炭的方法吸附去除重金属比较有效。

2.1.3 酸性气体的治理

焚烧产生的酸性气体主要是氮氧化物 (绝大部分是N O) 、硫氧化物 (SOx) 、氯化氢 (HC1) 、氟化氢 (HF) 。氮氧化物主要由生活垃圾中含氮的有机物焚烧产生。硫氧化物主要来源于生活垃圾中含有的硫与氧气在高温条件下的氧化反应。氯化氢、氟化氢是生活垃圾中的氯化合物、氟化合物如聚氯乙烯、厨余、纸、布等在焚烧过程中生成的。

酸性气体净化工艺有3种:湿法工艺、干法工艺以及半干法工艺。

湿法工艺的污染物净化效率最高, 其工艺组合形式也最为多样, 可以满足极其严格的排放标准。其核心是让烟气通过碱液 (NaOH) 洗涤塔, 使烟气中的酸性气体得到清除。

干法工艺是碱性反应物Ca (OH) 2以固态形式加入, 中和反应的生成物也是以固态形式收集。

半干法净化工艺的特点是碱性反应物以乳浊液的形式加入, 中和反应的生成物以固态形式收集。

湿法工艺工艺流程复杂, 投资和运行费用高, 有工艺废水需要处理。干法工艺污染物净化效率低, 目前已很少使用。半干法工艺不但可以达到较高的污染物净化效率, 相对湿法工艺而言流程简单, 无废水产生, 投资和运行费用较低, 是我国垃圾焚烧厂较为理想的选择。

在污染物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具体了解生活垃圾在收集、贮存及输送过程中恶臭的控制措施治理设施的建设情况有无建设渗滤液的处理设施。

2.2 恶臭气体的污染防治措施

垃圾焚烧厂恶臭主要来源于垃圾本身, 发生在垃圾储坑、垃圾卸料大厅、渗滤液储坑和焚烧炉附近。目前通常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 利用焚烧炉一次风机抽取垃圾储坑、渗滤液储坑、垃圾卸料大厅内的空气, 作为焚烧炉的助燃空气。

(2) 垃圾卸料大厅出入口设置空气幕帘, 以此作为防止臭气和灰尘外泄的屏障。

(3) 对卸料大厅与垃圾储坑之间设置若干可迅速启闭的卸料门, 平时保持其密闭。

(4) 规范垃圾储坑的操作管理, 利用抓斗对垃圾进行搅拌翻动, 避免垃圾的厌氧发酵。

(5) 利用封闭的残渣输送系统, 对残渣储坑实行密闭负压操作。

2.3 渗滤液的处理处置

根据研究结果, 在几十种检测道德渗滤液有机物中, 有22种被我国和美国EPA列入优先控制污染物黑名单, 渗滤液处理不当会破坏周边的生态和水资源。目前渗滤液较好的处理方法为UASB+MBR工艺。考虑到地区性渗滤液水质、水量、气候等影响因素对处理系统的影响, 通常还在MBR工艺后端增加纳滤或超滤系统作为备用单元, 以确保渗滤液处理能够达标。

2.4 灰渣的处理

灰渣处理分2部分:一部分是炉渣, 在炉膛下部收集;另一部分是飞灰, 指布袋除尘器在烟气中捕集到的颗粒物质。不同的炉型中, 灰渣的产生量不一样, 炉排炉主要产生炉渣, 产生量为焚烧量的15%~25%, 其飞灰产生量不到4%, 而流化床产生的炉渣为焚烧量的3%左右, 飞灰产生量达到15%左右。

如果炉渣中的重金属达标, 可直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也可通过分选或其他方法将大部分金属取出后, 最终作为建材使用。飞灰中的重金属含量较高, 而且还含有少量二恶英, 有一定的毒性, 需要将其固化后填入危险废物填埋场。目前国家允许飞灰在卫生填埋场分区单独填埋, 前提条件是飞灰处理必须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 要求。

2.5 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保障项目周边的人群健康, 兼顾环境、经济和社会的三重效益, 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在项目环评时都会设定合理可行的防护距离, 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m。现场踏勘时, 须关注原厂址居民和受影响居民的搬迁情况, 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3 验收监测期间应关注的问题

验收监测的目的是为了真实反应正常工况下的污染源排放状况。在烟气处理工艺相同的情况下, 生活垃圾焚烧烟气排放指标受入炉垃圾的性质, 焚烧炉运行工况和运营的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3.1 垃圾来源或种类

验收监测期间焚烧的垃圾必须具有代表性。由于至目前为止, 国内绝大部分地区都没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焚烧期间不能为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而燃烧经过分拣的垃圾, 使得监测结果不具代表性。

3.2 垃圾焚烧量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建设项目验收监测工况必须稳定, 生产负荷达75%以上。验收监测期间, 由额定日焚烧量及实际日焚烧量计算出生产负荷, 生产负荷=实际日焚烧量/额定日焚烧量×100%。按验收监测负荷量的要求送入焚烧炉焚烧。

3.3 焚烧状况

焚烧状况可以通过烟气中C O及O2浓度、烟气温度来判断。烟气中CO的浓度是衡量垃圾是否充分燃烧的重要指标之一, C O的浓度越低说明燃烧越充分, 烟气中比较理想的C O浓度指标是低于6 0 m g/m3, 而为了减少二恶英的排放, 烟气温度必须高于8 5 0℃, 余热锅炉出口O2浓度必须控制在6%~10%, 烟气停留时间必须大于2 s。C O及O2浓度、烟气温度、烟气停留时间等参数都可以在线监测。监测期间应随时关注在线仪器的监测结果及结果的波动, 及时要求企业调整运行参数, 确保监测工况的稳定。

3.4 二恶英的监测布点

根据环发[2008]82号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 除了要监测排放烟气中的二恶英外, 还需在厂址全年主导风向下风向最近敏感点及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点附近各设一个监测点进行大气中二恶英的监测, 在厂址区域主导风向的上、下风向各设1个土壤中二恶英的测点, 下风向选择在污染物浓度最大落地带附近的种植土壤, 以便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及其周围环境二恶英的情况。

4 结语

近年来, 由于各种垃圾处理矛盾的凸显, 垃圾焚烧已被很多地方政府采纳。通过竣工验收监测, 说清楚工程的污染物排放状况, 不但可以对环境管理部门的定量化管理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 对项目竣工后的日常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同时也可以给项目周围的老百姓一个明确的交待。

摘要: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工程的特点, 归纳并阐述了该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应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从而为这类项目的竣工验收监测工作提供参考, 也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提供充分依据。

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发[2008]8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CJJ90-2009,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S].

[3]钟红春, 朱柱民, 张成波, 等.浅析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环保工作[J].环境卫生工程, 2009, 17 (6) .

[4]行宇, 张增强, 张斌, 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艺的探讨[J].环境卫生工程, 2010, 18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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