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0版操作流程

2024-07-16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0版操作流程(精选8篇)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0版操作流程 篇一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一、安装、启动

二、系统维护

(1)、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

执行“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进入编辑画面,点击“修改”对系统配置字段作如下操作(以下未列字段可不操作):

企业代码:即本企业的10位海关注册登记编码,如3401910001; 纳税人识别号:即本企业的纳税识别号15位号码; 企业名称:本企业的工商登记全称;

计税计算方法:输入数字“2”,单票对应法; 开户银行名称:如“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与上述开户行对应的退税专用帐号; 换汇成本检查:选“T”;

进货足额检查:选“2”,同时检查增值税、消费税; 是否预申报:选“T”。此处选择对数据加工处理有影响。

是否分部门核算:不分部门核算,选“F”;分部门核算,选“T”;如果企业要分部门核算,则选“T”,并且要进入“系统维护”之“代码维护”中的“部门代码”,点击“增加”或“修改”,进行部门代码维护;并且要与退税登记表的部门代码一致。

是否分部门申报:选“F”,不分部门申报;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是用系统配置中“分部门核算”属性来解决分部门审核,用“分部申报”属性解决分部门申报。建议规模及业务量小的企业不使用“分部门核算”和“分部门申报”。

是否财务挂钩:选“F”;

退税机关代码:输入退税机关所在地行政编码,如合肥市国税局“3401”; 退税机关名称:输入退税机关名称,如合肥市局“合肥市国税局”。

以上输入完毕后,确认正确的,点击“保存”并在提示信息中点击“是”,完成系统配置设置,按提示进行系统重入。发现错误的,继续修改。

(2)、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多用户操作问题:网络数据路径的使用。

换汇成本上下限:上限8.0,下限5.0。超过系统设置的上下限,会出现错误提示,但不影响退税申报。企业应对有异常的数据进行检查,确认后再申报。

(3)、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

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建议作如下操作:

在“系统维护”之系统配置----“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点击“增加”或“修改”,作如下操作: 用户名:输入数字或字母均可; 操作人姓名:录入操作人汉字名称;

三、出口退税申报前准备事项

(一)、外贸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之日收齐单证并办结退(免)税申报手续。

(二)、外贸企业应及时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核查并准确地确认和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电子数据和核销单数据。

(三)、外贸企业必须将每一份出口货物报关单与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品名、数量、计量单位保持一致。

1、折算原币离岸价。

(1)成交方式为CIF时,原币离岸价=成交金额-运费-保费-杂费(2)成交方式为C&F时,原币离岸价=成交金额-运费(3)成交方式为C&I时,原币离岸价=成交金额-保费

注:当运、保、杂费币制与成交币制不同时,需要将运保杂费根据报关单数据中汇率或出口商品汇率配置中汇率转换为与成交金额币制相同的运保杂费金额。公式=运保杂费×(运保杂费汇率/成交币制汇率)

2、计算人民币离岸价。人民币离岸价 =原币离岸价* 成交币制汇率 / 100。

3、计算运、保、杂费金额。

(1)运、保、杂费标志为1(指费率)时,运、保、杂费金额=成交金额×报关单中运、保、杂费金额(实指费率)×(%、‰、其他,在参数设置中配置的比率)。

(2)运费标志为2(指运费单价)时,运费金额=折算数量(企业填写)×报关单中运费金额(实指运费单价)。保费、杂费无标志为2的情况。

(3)运、保、杂费标志为3(指总额)时,运、保、杂费金额=成交金额×(运、保、杂费金额(实指运费总价)/整张报关单的成交金额总和)。

四、出口退税申报

(一)外部数据采集

1、出口报关单信息读入读入步骤:

(电子口岸插卡器和退税系统要安装在同一台电脑上方可下载报关单信息)

1)、读入前,检查本机是否已有效连接电子口岸卡设备,并且参数设置中的电子口岸卡信息与当前连接的IC卡信息一致。

2)、打开菜单“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读入”,选取下载的报关单文件。要求选取的文件是当前电子口岸卡下载的报关单文件,否则无法读取。3)、系统会提醒用户“读入是否清空原有出口报关单数据”。4)、系统进行解密处理,读取解密后的报关单数据。

5)、读入成功,系统将提示读入的报关单张数、条数、耗用时间。

2、认证发票信息读入读入步骤: 1)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读入 2)选择发票的XML文件进行读入(注意:文件类型选择xml。)

(二)申报明细数据录入(申报中最主要的工作,不仅量大而且易出错,务必详细阅读)

执行“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进货数据明细录入”,进入操作窗口,点击“增加”进入编辑窗口进行数据录入,具体要求如下:

1、关联号:企业按“1+2位年+2位月+2位号批次+3位顺序号”有规则编排关联号。必须保证每一个关联号下的进货和出口数量相等,并且换汇成本正常。

部门名称:系统自动生成;

申报年月:本次申报的退税所属期,如“200811”,以本次申报报关单中日期最迟的月份为申报月份,如:本次申报有3份报关单,出口日期分别为“20080915”、“20081003”、“20081119”,那么本次的申报年月为“200811”。此栏按系统进入时显示的“当前所属期”自动生成,亦可以更改,为了操作方便并保证准确录入“申报年月”,建议在每次进入系统前,应先对“当前所属期”进行更改,以并与“申报年月”保持一致。

申报批次:即本月第几次申报。如第一次输入“01”,以此类推,当月不能重复。序号:四位数字码,出口进货标志:录“0”,表示既有进货又有出口;“1”表示只有进货;“2”表示只有出口; 税种:增值税选“v”;消费税选“c”; 出口发票号:即企业出口商品的外运编号;

报关单号:21位码,由报关单右上角“海关编号”18位码+0+(01)商品项号组成。出口日期:输入报关单中的出口日期。美元离岸价:录入实际离岸价(FOB),计算换汇成本的依据。(若是其他币种的需换算成美元,可通过“厦门国家税务局网→出口退税”查询)核销单号:9位码,商品代码:见报关单中间左边“商品编号”①商品编码仅为8位的,录入8位商品编码后补加“00”补成10位码;

商品名称:系统自动生成,须依报关单名称修改(与报关单名称一致);

单位:系统自动生成,不须录入(若和进项发票不一致时,需附上“出口货物单位折算表”);

出口数量: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的报关单上相应数量,录入的数量只能等于或小于报关单数量,如报关单数量为1000件,实际申报退税950件,则录入950件。

进货凭证号:10位发票代码+8位号码;(自动生成)分批批次:同一个月,有两单,第一单为1,第二单为2。供货方纳税号:按进货凭证的对应内容录入;

进货数量: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的相应数量,录入的数量只能等于或小于关单数量并且与“出口数量”一致;进货凭证的计量单位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不一致的,要按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进行转换后,录入对应的数量;委托加工后出口的货物,录入原材料的专用税票时按加工收回的出口数量录入“进货数量”,加工费或辅料、包装物等的“进货数量”为空。如果委托加工后出口的货物,其原材料是进料加工的进口料件,则录入加工费的专用税票时按加工收回的出口数量录入“进货数量”,辅料、包装物等的“进货数量”为空。(特别说明:要在备注栏加“WT”)。

计税金额:即专用发票上的“计税金额”;

法定征税税率:录入该产品的征税率,增值税为17或13;税额:自动生成。如果生成的税额比发票上的税额大,要进行修改,小的可以不作修改,按回车进入下个字段;

退税率:系统根据商品码自动生成; 可退税额:自动生成;

申报标志:为空,则该记录处于未申报状态;为“R”,则该记录已确认需要申报。以上完毕后,点击“保存”,按提示进行确认或确认并继续追加。

“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 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分别录入后,点保存-筛选≤005(若有5票时)—审核认可—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记录—确认---标志栏显示“R”-OK“E”-NG

(三)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①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对同一关联号,同一商品码下的进货和出口数量进行检查。

如果检查结果出现错误标志“E”或“W”,则需对错误数据进行调整。关联检查后有“E”错误,必须检查。②换汇成本关联检查

建议要求所有外贸企业均在系统配置中设置换汇成本的检查。③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

一致性检查,主要检查一是进货号是否在发票库里,二是主要的发票的总量控制,(四)生成预申报软盘

生成预申报软盘---生成预申报数据。需保存在U盘里

(五)、预审信息处理(保存U盘递交国税局)

(六)、确认正试申报数据

正式申报:点“确认正式申报数据”。

打印明细申报表:在“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和“进货明细申报数据查询”中,执行“扩展功能”申报表打印,预览无误后,点击打印及可。

1、生成申报数据并打印申报表 ①、查询并打印退税申报表。

(七)、生成正式申报软盘 ①生成并打印汇总表

“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新增-所属期, 回车,自动跳出本次申报汇总表数据-保存--点“扩展功能”打印到EXCEL打印出来“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②、生成退税U盘:

执行“退税正式申报生成退税申报软盘”,选择路径后点“确定”。生成申报U盘共12个文件: 每一次申报按“申报年月+批次”在硬盘建立一个文件夹进行数据备份

五、整理装订单证

按照出口明细表顺序逐票整理装订单证:

携带申报表(主要包括:汇总表三份、进货明细表一份、出口明细表一份)、申报单证和电子申报数据(U盘)到申报大厅办理退(免)税申报。

一)需装订: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审批表 1份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表 1份 3)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1套 4)出口发票(税务联)5)出口报关单(退税联)

6)出口口岸:象屿保区,需附上“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7)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备案申报登记表(原件)8)出口货物计量单位折算表 9)出口货物换汇成本计算表 二)回行针夹: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表2份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1份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1份

三)夹子+装订封皮(出口发票、报关单、进货发票、专用发票、收汇核销单等单证装订封皮)并按税务机关的统一要求装订。

四)电子申报数据(U盘):正审12个文件,预审:3个文件 五)上门申报退税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0版操作流程 篇二

一、软件概述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是《出口退税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之一,外贸企业申报退税必须使用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前有关的出口报关单必须已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进行报送。

二、软件的安装

运行安装文件,按提示进行安装。

三、申报系统的运行

安装完毕后,启动计算机到windows界面,点击 开始—〉程序—〉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V7.X,出现进入申报系统界面,安装后首次进入系统,必须使用用户名为sa ,密码为空 进入系统,按确定,出现‘确认当前所属期’画面,在当前所属期处输入当前申报年月,按确定,进行系统,首次进入系统必须先进行系统初始化及初始设置。

四、系统初始化及初始设置

首次进入系统,必须进行如下操作后才能正式使用该系统进行申报。

(1)、点击菜单 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出现如下画面:

点击修改键,修改有关内容。

企业代码:企业海关代码(10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本企业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企业税务登记证号码

计税计算方法:2

开户银行码:开设退税帐户的银行代码

开户银行名称:开设退税帐户的银行全称

银行帐号:退税帐户号码

进货足额检查:2

是否分部核算:不分部核算的填F,否则填T。

是否分部申报:不分部申报的填F,否则填T。

是否财务挂钩:T

审核系统版本:2

退税机关代码:4419

退税机关名称: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修改完毕,按保存—〉退出

(2)、点击菜单 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出现如下画面:

首先点击增加,增加一个或多个操作人员,用户名和口令即为进入系统的用户和口令,操作人级别可参考数据项目说明填写,操作人权限为:ADM(A:增加,M:修改,D:删除),增加完毕后,点击保存键,再点击修改口令键,出现如下画面:

输入口令后,按确定键。

(3)、点击菜单 系统维护—〉系统初始化,出现如下画面:

系统安装后,使用前必须执行系统初始化,输入大写‘YES’,按确定键。

初始化后提示系统重入,重新进入时使用新增的用户和口令,不再使用用户sa进入。

五、退税申报

第一步、退税申报数据录入:包括〈基础数据采集〉中的〈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和〈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

1、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字段规则:

关联号:将最小一笔业务(即对应的专用发票、税票、报关单、核销单不能分割)编一个关联号,关联号为10位:

第1位为贸易性质,一般贸易为‚1‛,进料加工为‚2‛

第2—3位为申报年份后两位,如2005年应为‚05‛

第4—5位为申报月份,如1月份应为‚01‚

第6—8位为申报单证的册号,如第2册应为‚002‛

第9—10为流水号,每册均由‚01‛起

每一册退税单里可包含多个关联号,每个关联号对应专用发票、税票、报关单、出口发票和核销单必须一起装订,企业申报时必须在每笔业务第一份报关单的右上角用铅笔注明对应的流水号;在申报表的‚编号‛栏填写本册的关联号前1—8位,在封面‚编号‛栏注明本册关联号(10位)的起止号。

税种:V 增值税;C 消费税

申报批次:当月申报的次数。

进货凭证号: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18位,包左上角10位和右上角8位)。

供货方纳税号:供货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发票开票日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期。

商品代码:商品对应的海关商品代码,必须与对应报关单上的商品编号一致。

专用税票号:录入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右上角号码,录入规则祥见附件。属于消费税才录入此项,否则不需录入。

2、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字段规则:

关联号:同一笔业务中与进货明细数据录入相对应且必须一致 申报批次:申报的次数。

出口发票号:出口发票号码,若对应多张出口发票,只需录入一张出口发票的号码。

报关单号码:出口报关单右上角号码(9位)+0+项号(2位),同一张报关单上有多条信息的,必须逐条信息录入,不能汇总录入。

出口日期: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

美元离岸价:报关单上的总价,非美元币制必须折成美元价录入。核销单号:出口报关单所对应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号码

商品代码:报关单上的商品编号

代理证明号:属委托代理出口申报退税的,在此栏录入代理出口证明号码,且报关单号码栏不用录入内容,否则,此栏为空。

第二步、退税申报数据审核

1、进入‚基础数据采集—〉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按〈审核认可〉键,出现如下画面:

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条件,按确定。

2、进入‚基础数据采集—〉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按〈审核认可〉键,出现如下画面:

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条件,按确定。

第三步、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1、数据加工处理—〉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如下图,若检查全部通过,没有W、E显示,点击关闭,则可进入下一步操作。

若有W或E,则数据检查不通过,需再检查录入数据的准确性。需要修改数据,先执行第二步中的第1、2点的取消标志操作,待修改且检查完毕后,重新执行第二步。

2、数据加工处理—〉换汇成本检查,若检查通过,点击关闭,进入下一步操作。

3、数据加工处理—〉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

第四步、预申报

数据加工处理—〉生成预申报数据,输入本次申报最大的联号,或输入10个9,点击确定。显示文本查看器,关闭后提示生成申报软盘,将软盘插入软驱,路径为A:,选择‚本地申报‛,点击确定,预申报完成。

预申报无疑点或将疑点调整后,才可以进行正式申报。

第五步、正式申报

1、预审反馈处理—〉确认正式申报数据,显示文本查看器,关闭后提示‚确定本次预申报数据转为正式申报数据吗(Y/N)?‛,点击是,提示数据已转入正式申报。

2、打印退税进货、申报明细表

A、进货明细申报数据的打印

退税正式申报—〉查询本次申报数据—〉进货明细申报数据查询,按打印键,出现如下画面:

报表预览 是将已设置好的报表格式显示出来。

打印报表 是将已设置好的报表打印出来。

若需对报表格式进行设置,选中 报表设置,出现如下画面:

可打印字段:表示可输出到打印机打印的字段,可在里面选择所需要打印的字段。

所选择字段:所选中的字段按顺序将在报表中打印出来。需打印的字段:关联号、申报批次、序号、进货凭证号、商品代码、商品名称、数量、计税金额、征收率、退税率、可退税额。

选择字段的方法:选中某一字段(变成蓝色),点击 > <》 《进行选择。

选中上图左下角的 报表设置,出现如下画面:

企业根据自己需要,选中所需的打印设置,按确定键,再按生成报表,所需要的报表已经生成。可选择报表预览 和打印报表 进行操作。

导出数据 功能:将需打印的报表不直接输出到打印机,按EXECL格式输出,企业可根据实际调整报表格式。

B、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打印

参考A的方法,包括:关联号、申报批次、序号、出口发票号、报关单号、核销单号、商品代码、商品名称、出口数量、美元离岸价。

3、退税正式申报—〉查询本次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点击增加,录入本次申报的申报年月,按回车,系统自动生成退税汇总申报表,核对各项数据无误后,点击保存,退出。

4、退税正式申报—〉生成退税申报软盘,选择‚本地申报‛,输入路径,点击确定,正式申报完成。

到此,已完成退税电子数据的正式申报,企业办税人员将正式申报的软盘和有关退税申报资料上报到国税主管分局。

外贸企业申请出口退税必须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一式5份);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商品销售发票;

5、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6、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

7、出口退税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8、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结果通知书及清单;

9、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外贸企业将上述资料凭证根据对应关系顺序连同封面装订成册。

六、有关功能键的用途

最前:点击后显示最前一条记录。

最后:点击后显示最后一条记录。

筛选:按条件输入的内容查询出符合条件的记录。如下图

在条件输入栏输入条件,按增加后,条件列表和条件表达式处就显示条件的内容,按确定,符合条件记录就显示出来。

浏览:全屏幕显示多条记录内容。

扩展:包括如下功能

状态:显示当前数据库状态。

纵排:录入界面显示字段纵向排列,可选择横排。

七、将已正式申报数据调回待申报

已正式申报的数据存在‚审核反馈处理—〉已申报进货明细数据查询和已申报出口明细数据查询‛处,要将已申报的数据调回待申报后重新申报,执行如下步骤:点击审核反馈处理—〉已申报出口明细数据查询菜单,先用筛选功能键将要重新申报的数据筛选出来,点击红色的‘认可申报’键,出现如下图:

选中‘所有关联号转为待申报’后确定,就将所筛选的所有记录转回待申报(即在基础数据采集处)。

若选择第三、第四栏,将数据转为已认可,即数据存放在‚审核反馈处理—〉已认可进货明细数据查询和已认可出口明细数据查询‛处,在此处的数据不能再调回待申报。

附件

录入规则:

1、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录入规则

录入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右上角号码,包括

字轨号(4位)+号码(7位)+项号(2位)

字轨号:是缴款书右上角括号中号码,录入时去掉第2、3位,只录入第1、4、5、6位。

号码:是指缴款书右上角括号外的号码

项号:一张缴款书上若只有一行数字,则项号为01;若有多行数字,则第一行的项号为01,第二行项号为02,如此类推,项号顺序不能调乱。例如:一张缴款书右上角为(020011)1234567

第一行数字对应进货凭证号为:0011123456701

第二行数字对应进货凭证号为:0011123456702

第三行数字对应进货凭证号为:0011123456703

若同一行数字对应不同的商品代码,可将同一行的数字分解多条录入,但进货凭证号码必须一致,且总和不能大于未分解的数值。

若同一行数字分解成多条录入,只需在第一条数据的备注处录入地区代码,其余分解的数据不录入地区代码,而在备注处录入fj。

2、国内购料委托加工的录入规则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0版操作流程 篇三

退税所需单据:增值税发票+出口报关单+核销单+出口发票

退税明细数据申报录入

双击桌面上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外贸)”的图标,进入“申报系统界面” 单击“确定”按钮,就进入了操作界面!

“数据采集” →“退税明细录入” →“进项明细数据” →单“增加”,然后根据外销发票和核销单录入相关的数据, 录入说明:

关联号:一共15位包括(年份4位,月份两位既当前月减1,批次2位,部门2位,流水号5位)

申报年月:根据出口货物申报的月份填报。申报批次:根据时报的实际批次填报。申报序号:系统自动生成 部门代码:00 进货凭证号:左10,右8,加3位项号!

供货方税号:根据供货货凭证上的供货方纳税人登记号录入。开票日期:根据报关单上的

商品代码:如果下拉菜单又的话,就直接选取,如果没有的话需要这样操作。单击“商品代码” →“增加” →“保存” →“商品菜单”中的下拉菜单,在下拉的菜单中就可以找到刚才,在代码库中找到的那个商品的代码。进货数量:根据报关单上的货物数量来填写!“商品名称”“计量单位”是自动带过来的,“进货数量”按报关单上的数量来填写 “计税金额”,就是增值说发票上含税的金额 下面的“进货单价”“实缴税额”“可退税额”都是系统自动计算出来。

以上是进项部分,接着录入出口明细。在同一个菜单下,单击“退税明细录入”

关联号:关联号:一共15位包括(年份6位,批次2位,部门2位,流水号5位)

申报年月:根据出口货物申报的月份填报。申报批次:根据时报的实际批次填报。

申报序号:按同一关联号下记录条数系统自动产生,一共四位,如果位数不足四位在前面补0。部门代码:00

出口发票:按出口货物外销的发票号码录入。出口日期:根据出后报关单上‘出口日期’录入

报关单号:根据出后货物报关单上的“9位海关编号+0+2位项号” 核销单号:按外管局统一的核销单编号录入,号码长度位9位,出口数量:按报关单上的数量填写

美元离岸价:看报关单是部是美元,如果不是要折算成美元,子电子口岸里又一个统一美元价,按照这个来计算是比较准确的。

代理证明号:如果又报关单的话就不需要输入代理证明号,如果是代理出口的话要输入代理证明号。

→“出口明细数据” →“增加”录入相关的数据,数据处理

第一步,退税自查

1)“数据处理” →“退税申请” →“退税自查”,进入界面的时候会出现一个“欢迎使用退税自查向导”的界面,输入提示要填的“年月”“批次”,然后单击“下一步”,进入到另外一个界面,在自查的过程中如果全部通过,单击“完成”结束,如果出现问题,就要回到进项明细数据进行修改。

2)“检查调整” →“正式申报处理” →查看子页面上的“请输入所属期”是否正确,然后选取“录入全部数据”,然后按“下一步”,→“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进货申报合计表”等报表,将这四张报表打印出来!

3)单击 “正式申报处理” →选择并查看“所属期和申报批次”是否则正确,如果正确,单击“录入全部数据”(检查所属期和批次是否正确)→选择自己所需要的路径然后点击“生成数据文件”生成类似下面的数据包,如下:

注:例“Zssb_200802***”是生成的申报文件名!

4.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0版操作流程 篇四

1、退税部门发现外贸企业需要出口转内销处理,应填制《关于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的通知》两份(企业一份、征收分局一份);企业自行发现出口转内销,应填制《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三份(退税部门一份、企业一份、征收分局一份);

2、企业还应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计算填列纳税申报表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发票“栏蓝字填列.3、企业按以上规定进行调整后,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提供帐务调整帐页和记帐凭证复印件,并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填报《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一式三份给主管征收分局,主管征收经确认盖章后自留一份,退回两份给企业,企业自留一份,另一份由企业办理退税申报时报送退税部门;

5.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0版操作流程 篇五

外贸企业

1.外贸企业退税申报系统如何做系统备份?

将安装文件夹复制一份即可。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如何操作?

答:出口货物因故退运时,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先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货物出口收汇核销单注销手续。

外汇管理局应给出口货物发货人出具证明,出口货物发货人持证明和原海关出具的专为出口收汇核销用的报关单向海关办理退运货物的报关手续。退运货物如属出口退税货物,出口货物发货人还应向海关交验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凭以办理退运手续。

3.生成申报软盘后数据错误如何来撤消修改?

答:在“审核反馈处理”“→”已申报出口明细数据查询“→”认可申报“→”当前关联号转为待申报“。

4.已经做了本月的正式申报,但后来发现有错误需要进行修改该怎样操作?

答:你可以在反馈信息处理菜单下查询退税申报已申报数据中选择“认可申报”红色按钮然后将关联号转为待申报即可。

5.在货物出口的时候录入的价格必须是 FOB价吗?

答:是的,如果是 CIF价格必须折算成FOB 价。

6.外贸企业,在录入出口货物明细时,系统不显示退税率?

答:录入出口货物明细时,系统的退税率为灰色,在进行“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后,系统会自动生成退税率。

7.生成预申报数据时关联号如何来填写?

答:输入本次最大的关联号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输入十个9 即可。

8.在申报系统中打印到excel,数据显示的不完全?

答:点击页边距,调节下此字段的宽度即可。

9.增值税发票数量大于报关单上的数量如何录入?本月的增值税发票的数量大于报关单上的数量如何录入,有加工费如何录入?

答:增值税发票的数量大于出口数量时需要把增值税发票做下分批即可,如果有加工费的话,在录入进货明细时数量不用录入,在备注上输入WT 即可。

10.外贸企业取得增值税发票且已通过认证,但忘了在认证当月进行纳税申报,此笔货物出口后能否退税?

答:对内外销分开核算的外贸出口企业,其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及时到征税机关认证,目前要求 30 天以内,在该货物出口后可用于办理出口退税。

11.下载最新税率库并导入后,发现商品代码无法输入?

答:首先下载的时候不要把文件保存到桌面,应直接保存到本地磁盘的根目录下。保存完毕后对文件进行解压缩,最后读入代码库文件。读入完毕后要设置“自用商品码”,否则就会出现上述问题。

12.申报系统安装完后需要设置什么?

答:需要在“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中更改企业的基本信息。进料加工结转料件在系统中怎样操作?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时,如果该手册中存在结转料件,则需在手册核销时用户将结转部分手工录入到核销明细表中的“结转料件”项目中。

13.我查看预申反馈信息是提示发票金额超过总局数额,该如何处理?

答:首先应检查录入系统的发票金额是否有误,如果确认无误可以检查是否将发票号录错。

14.所属期的重要性?

答: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6.0 版中,“所属期”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主要影响:申报数据打印。预申报后打印时很多企业能看见数据但是总是提示“没有打印数据”!此问题就是申报数据的“申报年月”与进入系统时的“所属期”不符。

15.正式申报数据提示本次申报库已有申报数据,无法确认?

答:由于之前已经确认过,需要把确认过的数据生成正式申报数据或者删除即可。

16.外贸企业怎么打印报表?

答:对于外贸企业,要在预申报后才能打印报表,在向导第 3步中“退税出口本次申报明细”和“退税进货本次申报明细”中有红字按钮“扩展功能”中的“打印申报报表”中进行相关打印。

17.怎样撤消正审?

答:在“反馈信息处理”中的“查询退税申报已申报数据”中选择要撤消的数据,点击“认可申报”选择“当前关联号转为待申报”即可。18.打印出口或进货明细提示无可打印的数据?

答:无可打印数据是因为申报年月和当前所属期不一致,修改一致即可;打印汇总表时需要在报表设置的界面打印,不要在预览的界面就可以了。

19.外贸汇总表是自动生成的还是手动填写的?

答:汇总表中在“向导”第三步“退税汇总申报”里添写的,然后在“打印报表”里进

行打印。

20.在打印退税进货明细表或汇总表是否可以用A4纸?

答:不可以,你可以选择 B4或 A3 或Usstandardfanfold147/8 三种纸张类型中任何一种。

21.我录入进货发票号为什么录入不了?

答:如果用户没有读入认证发票信息,则无法录入发票号码,如果税务机关无特别要求,可以直接在系统中录入进货凭证号即可解决上述问题。

22.安装申报系统时提示可提取文件被破坏?

答:一种可能是电脑本身的防火墙和杀毒软件引起的,需要关闭防火墙和杀毒软件;另一种可能是下载的申报系统不完全,请重新下载(必须使用下载软件)。

23.进行“换汇成本检查”后提示:没找到换汇成本检查数据?

答:

一、没有录入任何数据。

二、录入的数据没有进行“审核认可”。

24.商品关于合同备案,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一直通不过?

答:由于备案和未备案的数据都录入到了同一个关联号下了,请把他们录入到 2个关联号下。

25.出口明细中“出口进货金额”与进货明细中“进货金额”不符?

答:这种问题主要是由于多张出口报关单对应存在多张进货发票,因而造成系统在计算出口单价与进货单价不一致,但总金额是保持一致的。用户在日常申报中只要确保总的“进货金额”与总的“出口进货金额”一致即可。

26.税务机关预审后怎样查看反馈信息查询呢?

答:税务机关预审后的反馈信息是一个文本文件(文件类型是 TXT)你可以双击该文件查看或者把该文件导入到 EXCEL文件也可。外贸来料加工手册核销为什么不能操作?需要下载新 5.3版的软件,在核销处多了手册号,可以进行手册核销。我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采购设备。

27.录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数据,保存提示非本年申报数据?

答:出现这个错误是由于您的出口日期是 2006年,而您的申报年月是200701,因此需要把申报年月改成2006 年来进行申报。

28.到税务局申报时,提示数据已存在,无法读入?

答:出现这个问题是因为您本月多次申报,而您录入的关联号和上次申报的数据关联号一样,所以需要把关联号修改下。

29.在申报系统中查看发票、报关单和核销单信息是否齐全?

答:读入完税务机关的反馈信息后,在退税预审信息处理中查看信息即可。

30.外贸企业,录入完出口明细数据后,其中的“实退税数量”、“出口进货金额”、“退增值税额”、“平均单价”等项目为什么没有自动的生成?

答:在录完出口明细后,要进行“数据加工处理”中的“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换汇成本检查”、“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等操作,之后出口明细会自动生成上述数据。

31.想撤消外贸正审后的数据怎么做?

答:在“向导”第六步“已申报数据查询”里的“查询退税已申报数据”里有一个“认可申报”按钮,单击进入后选择转为待申报点击“确定”按钮。

32.录入数据时突然死机,再次进入后发现已录入的数据都消失了,应该如何处理?

答:用户进入系统后可以做一下“数据优化”。

33.在录入进货发票时已经录入商品代码,为何不显示退税率?

答:首先用户应先确认该出口商品是否退税,如果不退税,那么就不会显示退税率,如果征退税率都不显示,可以重新录入该商品的商品代码。

34.确认正式申报时系统提示“无预申报数据,无法确认正式申报”?

答:首先检查进货与出口明细表中的数据是否设置了审核认可标识,且标识都为“R” ;再进行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换汇成本检查、数据一致性检查,若检查中没有提示错误则可生成预申报数据进行预审。预审后读入反馈信息查看反馈疑点无误后便可确认正式申报数据。

35.本月的增值税发票的数量大于报关单上的数量如何录入,有加工费如何录入?

答:增值税发票的数量大于出口数量时需要把增值税发票做下分批即可,如果有加工费的话,在录入进货明细时数量不用录入,在备注上输入WT 即可。

36.读入增值税发票信息之后,录入进货明细时,出现的计税金额是这张发票的总金额,如何来处理?

答:把金额修改成发票中相对应的项即可。

37.做完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后,出口货物明细中的退税率为什么会出现小数?

答: 出口货物明细中的退税率是根据进货而生成的,一种情况是您的数据录入的有问题,请您仔细的检查您的数据;另一种情况是您的合同备案的数据和没备案的数据录入在同一关联号下了,请您把备案的数据和没备案的数据录入到不同的关联号下。

38.录入完出口货物明细申报数据后,点击保存提示非本年申报数据?

答:出现这个错误是由于您的出口日期是 2006年,而您的申报年月是200701,因此需要把申报年月改成 2006 年来进行申报。在进货中有辅料或加工费,该如何录入?答:进货数量无需录入,商品代码按照出口的代码来录入,备注上输入 WT。

39.一张有多笔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号怎样录入?

答:按照报关单的实际九位编号+0+每笔货物在报关单上所对应两位项号(01、02、03……)录入即可。

40.我当月只有一笔进出口业务,那进货明细表和出口明细表中的“申报批次”是否一定要填写?

答:申报批次也需要录入“01”,并且应与汇总表中的申报批次一致。

4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时应如何操作?

答:出口企业因各种原因货物报关实际离境出口后,发生退关退运情况,出口货物因故退运时,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先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货物出口收汇核销单注销手续。外汇管理局应给出口货物发货人出具证明,出口货物发货人持证明和原海关出具的专为出口收汇核销用的报关单向海关办理退运货物的报关手续。退运货物如属出口退税货物,出口货物发货人还应向海关交验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凭以办理退运手续。

42.打印出口和进货明细报关单号最后一位和日期不显示?

答:打印机的驱动错误,需要重新安装下打印机驱动。

43.外贸企业进行设置“审核认可”标志时,“标识”栏经常出现哪些提示?

答:共有四种提示,分别为:

1、空:该记录处于录入状态;

2、R:该记录需要申报;

3、Z:该记录暂时不需申报;

4、P:该记录因业务特殊规定,不符合录入规则又需要申报。

44.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没做会出现什么错误?

答:不会出现错误,但最好做检查,它能检查数量关联是否有错误。

45.在打印外贸企业汇总表时,如何避免将多个月份的报表同时打印出来的现象?

答:可以单独选择要打印的月份的汇总表,将其他月份的删除,之后再进行打印;或者在打印时,直接打印,不要选择预览功能中的打印图标进行打印。

46.我根据预审疑点反馈更改了错误记录,并重新进行预审,为何总是提示预审出错?

答:预审出错的主要原因是用同一申报数据了做了两次预审,这时系统就会提示出错。用户只要把预申报数据直接转为正式申报数据即可。

47.请问在进货分批单录入时刚才增加了一条记录后为什么不能进行修改和删除?

答:因为你是以系统管理员的身份进入系统,在进货分批单录入中一定要以一般操作人的身份进行操作。

48.外贸汇总表的生成需要哪些手工操作步骤?

答: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汇总表是根据用户所录入的进货和出口明细数据自动生成的,但其中也有部分手工操作步骤:进入“退税汇总表录入”界面后,要首先点击“增加”按钮,在“申报年月”中录入相应的申报年月,点击回车键,之后汇总表中的数据才会自动生成。

49.小规模出口企业在申报系统中怎样录入申报数据?

答:小规模企业可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实际要求来进行操作。如需要在系统中录入申报数据,则可在“退税正式申报→查询本次申报→进货明细申报数据查询”中根据进货发票直接录入进货数据,汇总表需根据具体情况手工填写,之后打印出相关的申报数据即可。

50.某商品取消退税,但是已经合同备案,增值税发票是税务局代开的(征 6 退6 的)?

答:录入进货时,提示是否用原有退税率替换现有退税率,点击确定后,把退税率修改成 6 即可。51.享受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那些条件?

答:享受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52.我在做系统数据备份时“出现无法创建文件”的提示,请问该如何解决?

答:当出现上述提示时,用户应逐一检查:是否有足够的磁盘空间;是否将备份路径指定为申报系统的安装路径。是否将系统的安装路径指定在磁盘的根目录。

53.录入出口货物明细表后,退税率没有体现出来?

答:外贸企业在录入完进货与出口明细后,需在数据加工处理中进行“进货出口数据关联检查”,完毕后即可在出口明细中体现出退税率。

54.进货明细表有数据,但是无法打印,显示“当前没有可打印数据”。

答:进货明细表有数据,但是无法打印,显示“当前没有可打印数据”。

55.“生成预申报数据时,提示“无需要申报的数据,请确认申报”如何解决?

答:在录完进货或都出口明细的时候没有做“审核认可”处理。生成正式申报软盘,申报数据无法撤消申报企业生成正式申报软盘后,到“审核反馈处理”中的“已申报出口明细查询”。点击“认可申报”按钮,把要撤消的数据转为待申报即可。

56.关联号录入有何要求?

答:关联号在一个退税不能重复。按我省目前情况,外贸企业可以一张出口发票(可

能对应多张发票或多张关单)为一个关联号。

57.为什么在进货明细录入里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录入不上?

在6.0 中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不用录入,直接录入进货凭证号即可。

58.进行系统配置后,点击保存,出现OLE 错误,如何解决。

您可以到我们网站的“下载中心”里下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6.0 版补丁”安装即可。其他内容

1.初次使用申报系统,申报系统默认的用户名和密码是什么?

答:申报系统的默认用户名是小写的‘sa’密码为空。

2.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时提示找不到 DLL文件。

答:用户在安装完成进入申报系统时,申报系统有时会提示找不到 DLL文件。产生的原因是由于申报系统用到的文件没有成功的注册到您的操作系统或申报系统中的文件被破坏引起的。申报系统文件没有注册成功,可能是您在安装申报系统的时候,杀毒软件出现误

报,提示检测到病毒;或者您操作系统上的一些其它软件不允许申报系统注册文件。申报系统中的文件被破坏引起的原因可能是您计算机操作系统有病毒,并且病毒将申报系统中的文件破坏;或者您的操作系统中毒后,您用杀毒软件杀毒的同时杀毒软件破坏申报系统所用的到文件。

当您遇到这类问题,建议您将杀毒软件升级到最新,然后对操作系统进行杀毒。再到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的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重新安装申报系统。在系统安装过程中请将杀毒软件停用,安装完成后再启用。

4.录入完申报数据进行申报表打印预览时,字体出现星号如何解决?

答:当您进行申报表打印时候,打印出来的报表出现星号,是由于您的操作系统中缺少申报系统默认使用的打印字体。请您到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号字体补丁”。

5.在进行申报系统安装时出现“资源版本不匹配”的提示应如何解决?

答:造成这个提示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申报系统的是用中文版 VisualFoxPro6.0 开发的,您的计算机中装有低版本的VisualFoxPro。

(2)您的计算机中装有英文版的 VisualFoxPro。

您应该先将低版本的VisualFoxPro,或者是英文版的 VisualFoxPro卸载,然后重新安装申报系统。

6.安装申报系统时提示ikernel 等错误如何解决?

答:出现这种错误提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出现的安装错误包括:不支持此接口,RPC占位不兼容,Ikernel 错误等等常见错误。

(1)在 NT平台下(包括 WinNT,Win2000,WinXP),请使用管理员身份登录后运行安装程序,请确认身份,否则不能进行安装;

(2)如果您刚运行完一个安装程序,请稍等几秒再启动下一个安装程序,因为安装程序表面上已经完毕,实际上程序还在进行后期清理,内存中还有 Ikernel.exe(安装程序引擎)驻留,所以如果您此时启动另一个安装程序,将出现错误。

(3)如果您安装的过程中出现错误,请使用任务管理器察看是否有 Ikernel.exe 这个进程存在,如果存在而且此时您确认没有安装程序在运行,您可以结束这个进程后再进行安装。

(4)清理干净系统和您系统账户下的Temp 目录。例如:您系统安装在 C 盘,windows目录是 winnt,那么您的系统 Temp 目录是:c:winnttemp,如果您是以“administrator”的账 户 登 录的,您 的 个 人 Temp 目 录 是 :C:DocumentsandSettingsadministratorLocalSettingsTemp 请您清理完以上2 个目录(删除所有目录内文件)再进安装。

(5)删除目录:ProgramFilesCommonFilesInstallShield以后再进行安装。

(6)删除目录:ProgramFilesCommonFilesInstallShieldEngine 以后再进行安装。

(7)请重新安装IE5.X 或者6.0,如果您是NT平台,请重新安装微软的 ServicePack。

(8)跟 COM接口有关系,此种情况出现概率较小,如感兴趣,可以参照InstallShield 解决方案:http://support.installshield.com/kb/view.asp?articleid=Q104986

(9)可能潜在引起问题的文件:Stdole32.tlb,stdole2.tlb,或 Stdole.tlb,这 3 个文件的丢失可能导致安装失败,这 3 个文件是系统核心文件,如果缺失,请从其它相同操作系统的机器上拷贝到本机的相应目录下。

(10)如果您使用的是 Win98,强烈建议您安装微软的 DCom 补丁,该补丁的下载地 址为:

http://FG,然后确定;

d、如果有任何警告提示,请选择否;

e、“分布式 COM 配置属性”对话框出现;

f、选择“默认属性”页;

g、将“默认级别”下拉框选择称“标识” ;

h、点击应用后确定。

(13)引起安装程序错误的还有下列注册表项无法读取(账户等级低):

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ClassesCLSID

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ClassesInterface

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ClassesTypeLib

请使用regedt32.exe来改变账户等级,请改变成以下等级:

Administrator(onthelocalmachine)

System

CreatedOwner

(14)请 使 用 regedit.exe 检 查

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MicrosoftWindowsCurre

ntVersion 下的 CommonFilesDir 键值后面是否有空格或者有 Tab。如果有 Tab 或空格请

删除。7.打印预览时,提示页标头带区太大不能放入页中?

答:在报表设置中调横向、纵向,若不行,需要安装下打印机驱动。

8.正式申报数据已生成,如何撤消来修改错误数据?

答:在“已申报出口明细数据查询”中点击“认可申报”选择“当前关联号转为待申报” 即可。

9.在网上做申报,一直显示未审核?

答:不要在正式申报中上传,请在预申报中上传即可。

10.税务局审核时,汇总表中的前期信息齐全与审核系统中的汇总表不符?

答:这个问题是因为没有做预申报,导致申报的数据和审核系统的数据信息对不上,请在做正式申报前到税务局做一下预申报,确保申报系统的信息和税务局的信息一致,这样就不会出现总表不符的问题。

11.当期有单证收齐,但是在汇总表中的前期出口货物当期收齐单证销售额没有数据?

答:汇总表中前期出口货物当期收齐单证销售额是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的数据,没有数据是因为电子信息不齐。

12.对于做审核认可标识出现E 的情况?

答:这种商品禁止出口或不退税;同一关联号下同一商品进货数量和出口数量不等。

13.系统提示“找不到变量 SS_YEAR”是什么原因?

答:当将2004 的数据文件直接复制粘贴到 2005 年申报系统文件中后,会因为文件缺少“所属期标识”字段而造成无法使用和相应的“找不到变量 SS_YEAR”错误提示。所以当企业需要将数据跨版本、跨读入的时候,一定要通过申报系统中提供的备份与导入

功能进行操作,不要直接复制粘贴数据文件。

14.发票代码、号码无法录入?

答: 需要在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读入把发票信息读入到申报系统后才可以录入;也可以无需录入发票代码、号码,直接录入进货凭证号(发票代码+号码)。

15.在录入增值税时,提示关键字唯一性检测出错?

答:系统中已经存在相同的记录,删除以前的记录即可。

16.录入明细数据时提示非本年申报数据?

答:出口日期与申报年月需在同一。生

17.打印报表提示当前所属期没有可打印的数据?

答:申报日期和当前所属期不一致,进入系统的所属期输入申报日期即可。

18.外贸企业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退运货物申请办理补税证明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原件及复印件;

(2)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原件及复印件;

(3)由申报系统生成的《关于申请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的报告》及其电子数据;

(4)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9.发现以前申报的数据录入错误(金额、数量或报关单核销单号)?

答:如果金额或数量录入错误,需要红字冲减,在录入一笔正确的;如果是报关单核销单号录入错误,可以在收齐中直接修改。

20.怎样录入报关单号码?

答: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的报关单号需要录入 12 位号码,录入规则是:9 位海关编号+“0”+出口商品“项号”。如果海关编码是 18 位的则取后 9 位录入。海关编码和项号均在报关单上可以找到。

21.为什么导入备份数据后所有的申报数据都重复?

答:您应该是重复导入备份数据,请重新做备份数据导入,导入时选择清空系统数据库即可。

22.怎样查看申报数据电子信息不齐情况?

企业通过预审后,会从税务机关得到预审反馈信息,将该反馈信息读入到申报系统中后,通过“出口信息不齐情况查询”菜单便可查看到出口信息不齐情况。该表中体现出来的均为企业申报数据中电子信息还未收齐的数据。

23.录入美元汇率时,系统提示超出汇率 820-840 的范围?

答: 由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调整,使得用户在申报系统中录入低于 820 以下的汇率时,系统就会提示“汇率超出允许范围”。对于该问题用户可通过“系统维护”→“代码维护”中,通过索引列表找到美元币别,之后通过“修改”功能,将美元汇率最小值适当调整即可。

24.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数据录入的方式?

答: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数据录入的方式有两种:进货数据和出口数据分开录入,在“基础数据采集”菜单中的“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和“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两项。进货数据和出口数据整合录入,在“基础数据采集”菜单中的“进货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 一项。一般此项多用于一票进货对应一票出口的业务。两种录入方式只要录入一种即可。

25.汇总表中的不免抵扣税额累计与纳税表差额出现数据?

答:因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不免抵扣税额填报的数据比实际的数据大或小,另一种可能是因为本月的抵减额过大,不免抵扣税额应该为零,但增值税已经填报数值,需要修改增值税。

26.数据一致性检查操作注意问题?

答:外贸企业在做数据一致性检查时,系统会提示“认证发票信息为空,无须检查”,这主要是由于企业没有在系统中读入认证发票信息所造成的。企业日常申报中可跳过“数据一致性检查”这一步骤,在直接生成申报数据时系统会自动进行一次数据一致性检查。

27.出口的商品需要征消费税,消费税应如何录入?

答:消费税在录入的时候应首先把税种改为 C,另外要注意税率,并在备注栏中输入标志 WT。做数据一致性检查时提示同一报关单或核销单的单证收齐标志不一致?答:同一报关单或核销单下的某条记录没收齐,收齐即可。

28.系统在进入时出现找不到文件“log.fpt”?

答:这可能是用户误删除了日志文件,造成系统无法启动,重新复制相应文件即可,或与龙图信息的技术支持工程师咨询。

29.如何将数据转换工具中的数据转到申报系统中?

答:生产企业数据转换工具:在“数据导入导出菜单”,数据导出到申报系统选项。再弹出窗口中点击“选择申报系统路径”按钮,选择安装好的申报系统路径。(如:c: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4.0版)接着选择要导入的数据项,最后点击“导出到申报系统”按钮。

30.如何进行“审核认可”?

答:明细数据录入完后,需要进行审核认可,具体做法如下:选择需要申报的数据,点击“审核认可”按钮,选择相应的范围和审核,点击“确定”按钮即可。

31.为什么用新建用户名进入系统时提示密码错误?

答:新建用户后,需在“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中选中新建的用户名,点击“修改口令”按钮进行口令设置,再次进入系统时录入新建用户名并录入修改后的口令才能顺利进入系统。

3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上的复出口商品有很多种,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里如何录入商品代码项?

答:对于有进料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在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时,只能填写一个复出口商品代码,一般情况可选择占该手册权重最大的商品代码录入。

33.《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的两种出具方式?

答:申报系统中“进料加工免税证明”出具分为“日常出具”和“核销出具”两种。分别指企业在发生录入实际进口料件业务时出具的免税证明,和发生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时出具的免税证明。

34.为什么我的申报系统没有屏幕提示?

答:需在“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中选中有屏幕提示,再次进入系统就可以了。

35.发现以前申报的数据录入错误?

答:如果金额或数量录入错误,需要红字冲减,在录入一笔正确的;如果是报关单核销单号录入错误,可以在收齐中直接修改成正确的就可以了。

36.对外贸易中常见的价格有哪几种?

答:FOB 价格(Freeon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价格)

C&F价格(Cost&Freight,成本加运费价格)

FOB=C&F–运费

CIF价格(Cost,Insuranceand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价格)

FOB=CIF–保险费–运费

37.新版 5.0的远程申报地址为何无法更改?

答:首先看在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中的远程申报是否已设置成有远程申报。再在远程申报参数设置与修改中更改远程申报参数。

38.汇总表中的不免抵扣税额累计与纳税表差额出现数据?

答:因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不免抵扣税额填报的数据比实际的数据大或小,另一种可能是因为本月的抵减额过大,不免抵扣税额应该为零,但增值税已经填报数值,需要修改增值税即可。

39.“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菜单中的“是否预申报”功能选项的作用?

答:在申报系统中如果“是否预申报”选项选择“T”,则用户在业务操作中需要先进行明细数据预申报,之后才可以“确认正式申报”,进入到下一步的操作;如果选择“F”,则用户在操作中无需进行明细数据的预申报,便可直接“确认正式申报”,将数据转入到下一步的操作中。

40.我在打印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时候为什么打印不出来?

答: 首先要保证打印所属期和进入系统的所属期是一致的,然后开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最后就可以打印了。

41.为什么在开进料加工免税证明里的数据是空的?

答:请看系统中的进料计算方法是时耗法还是购进法,并在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中选择进料免税证明开具的方式。

42.当期有单证收齐,但是在汇总表中的前期出口货物当期收齐单证销售额没有数据?

答:汇总表中前期出口货物当期收齐单证销售额是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的数据,没有数据是因为电子信息不齐。

43.进行数据备份导入时,“导入前清空数据库”和“不清空数据库”,这两个选项有什么区别?

答: “导入前清空数据库”是指用户在进行备份数据导入时,系统会自动将原有的数据清空,之后才进行备份数据的导入。

“不清空数据库”是指系统直接导入备份数据,不删除系统中原有的数据。

44.做数据一致性检查时提示同一报关单或核销单的单证收齐标志不一致?

答:由于同一报关单或核销单下的某条记录没收齐,收齐即可。

45.保税区或不做预申报的生产企业数据丢失后用税务局的全年反馈信息来恢复数据,这样数据就会和以前报的不相符?

答:由于企业是保税区的,不需要做预申报,所以恢复数据之后在申报数据处理→设置出口信息不齐标志中把信息不齐标志设为空。

46.生成正式申报数据后怎么打印不了明细数据?

答:外贸企业需要打印完数据在生成正式申报数据,如果未打印已生成正式申报数据,需要在审核反馈处理→已声报出口明细数据查询中点击认可申报把生成的数据转为待申报,在打印即可。

47.出口明细中的退税率和平均单价没有数据?

答:录入完出口和进货明细,需要做审核认可,在做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这样出口明细中的退税率和平均单价就会出现数据。

48.打印出口或进货明细提示无可打印的数据,打印汇总数据时以前的数据也打印出来?

答:无可打印数据是因为申报年月和当前所属期不一致,修改一致即可;打印汇总表时需要在报表设置的界面打印,不要在预览的界面就可以了。

49.确认正式申报数据时提示本次申报库已有申报数据,无法确认?

答:由于之前已经确认过,需要把确认过的数据生成正式申报数据或者删除即可。

50.进货明细中的发票代码和号码怎么录入不了?

答:要录入发票代码和号码,需要在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读入中读入发票的信息,就可以录入发票代码和号码,也可以无需录入发票代码和号码,直接录入进货凭证号(发票代码+号码)即可。

51.读完国税的预审反馈信息后,为何要撤销申报再做反馈信息处理并重新生成明细申报?

答:预审申报后应用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来更新企业系统的信息不齐情况,之后再重新生成明细数据。

52.按数值字段建立临时索引进行搜索,为什么找不到实际存在的符合条件的记录?

答: 系统目前的设计是在建立数值字段为关键字的临时索引时保留数值字段转换为字符型后的前放空格,因此在搜索时要在前方加上准确数目的空格,小数点及小数位也要准确输入。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法是修改建立临时索引时的索引表达式,例如原索引表达式是

“STR(qut,15,4)”,改为“all+rim(STR(qut,15,4))”,通用的更改公式是“all+rim(原表达式)”。

53.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后,出口货物明细中的退税率为什么会出现小数?

答: 出口货物明细中的退税率是根据进货而生成的,一种情况是您的数据录入的有问题,请您仔细的检查您的数据;另一种情况是您的合同备案的数据和没备案的数据录入在同一关联号下了,请您把备案的数据和没备案的数据录入到不同的关联号下。

54.式申报数据时提示本次申报库已有申报数据,无法确认?

答:由于之前已经确认过,需要把确认过的数据生成正式申报数据或者删除即可。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购进货物后再将这部分货物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在政策上有何规定?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购进货物时必须向税务机关申报备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内容,将这部分货物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可办理出口退(免)税。

55.外贸企业若分部门核算,如何查询当月部门应退税额?

答:分部门核算的外贸企业可以在申报系统的“退税正式申报→查询本次申报数据→试算本次申报退税额”选项下查询当月的应退税额。

56.如何解决:预审反馈提示反馈信息错误“企业代码”校验错误?

6.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0版操作流程 篇六

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4.0版,生产企业免抵退流程:

1.不需进行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如果前期单证收齐,要进行收齐); 2.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 3.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5.基础数据采集-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

5..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点击增加按钮,点任意键,自动生成免抵退申报汇总表,点击保存;

6..基础数据采集-免税退汇总表附表录入,点击索引窗口,;

7.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录入,点击增加按钮,在空白处点击一下,自动生成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点击保存; 8.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 9.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

10.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汇总申报数据;

上述生产企业免抵退流程是当月没有出口收入的特殊情况流程,注意当月有无收齐上月单证。深圳天地会计整理出口退税系统申报操作仅供工作参考

7.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录入操作流程 篇七

无电子信息查询和申报录入操作

一、出口信息查询申请录入

打开菜单“基础数据采集出口信息情况申报录入出口信息查询申报录入”,如图:

个人建议对于企业知道是由于发票取得、发票认证或电子口岸提交不及时造成的无信息而造成的不能及时申报的情况可以直接录入操作二(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录入),不必通过操作一(出口信息查询申请录入)。

二、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录入

对于无电子信息而造成的无法正式申报的企业请及时填写附件2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具体操作如下:

更多资料下载 会计学堂官网 http://

8.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0版操作流程 篇八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

●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应在30日内持以下资料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1、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银行基本帐户号码(开户许可证);

5、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

7、其他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资料(如:股东会决议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办税人员身份证明、迁移企业提供《出口企业跨区迁移情况表》一式二份等);

8、填写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三份)。

● 变更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出口商,其《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表》(一式三份),持相关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书到退税部门办理变更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 注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出口商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的,在结清出口货物退(免)税款后,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审批表》(一式三份),持相关的证明文书到退税部门办理注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并缴回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 国税机关受理地点:大榭国税局二楼出口退税209室。(下同)

● 办理期限:手续齐全,资料完整、准确,当场办理完毕。(下面未注明的同)

● 告知事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下同)

★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请

●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4、《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5、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6、出口发票;

7、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8、属远期结汇,应附送外经贸主管部门的远期结汇证明;

9、代理出口货物,代理出口协议(合同);

10、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 办理期限:信息、资料完整、准确的,在15个工作日内送市局。

★ 外贸企业有关单证的办理应提供的资料

● 补办报关单申请:

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联次未全丢失的,应提供其他联次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3、出口货物报关单联次全部丢失的,应提供海关结关证明界面打印稿;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的报告》的电子数据。

● 办理退运申请:

1、《退运补税证明申请表》;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载有《退运补税证明申请表》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 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

1、《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表》;

2、来料加工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或海关核发手册号的加工贸易电子手册(打印件);

4、载有《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表》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注:货物出口后,外贸企业持以下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核销手续:

1、《出口企业来料加工税务核销申请表》电子数据

2、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报关单;

3、出口收汇核销单;

4、海关已核销《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或《加工贸易海关结案通知书》。

● 办理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

1、《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表》;

2、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或海关核发手册号的加工贸易电子手册(打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进口料件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载有《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 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

1、《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

2、代理出口货物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原件和复印;

4、载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 办理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申请:

1、《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申请表》;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出口收汇核销单电子信息;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电子数据。

● 补办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

1、《补办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

2、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已加盖“已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戳记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3、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副本及复印件;

4、《代理出口货物未退税证明》;

5、《补办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的电子数据。

● 办理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申请:

1、《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申请表》;

2、委托进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代理进口料件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申请表》电子数据。

● 办理出口含金产品免税证明申请:

1、《出口企业出口含金产品免税证明申报表》;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委托方退税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4、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5、《出口企业出口含金产品免税证明申报表》电子数据。

● 办理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

1、《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表》;

2、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复印件和分批单;

3、销售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复印件;

4、如转内销的货物属出口退运货物还应提供《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

5、载有《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表》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 外贸企业退税现行政策

● 什么是出口货物退(免)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它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税收措施,其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是一种国际惯例,而非优惠政策。遵循国际法和国内法。

● 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规定:

出口商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除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国税发[2005]51号)

本办法所述出口商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

●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及方法:

1、增值税:

对没有生产能力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按外贸企业办理退税;(国税函[2004]955号)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国税函[2004]955号)

2、消费税:

对没有生产能力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按外贸企业办理退还消费税;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国税函[2004]955号)

● 退(免)税的范围:

1、退税出口商范围:

①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经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中,个人(包括外国人)是指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国税发[2005]51号)

②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国税发[2005]51号)

③没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委托出口的工业企业。(国税发[2005]51号)

2、退税出口货物范围:

①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②必须是报关离境并且已收汇核销的货物。③必须是财务上已经作销售的货物。

3、特定退税的货物:(031号第二条)

①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②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③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④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⑤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⑥出口出口加工区的货物;⑦出口保税物流园区的货物;4 ⑧出口加工区水电气(汽)的退税。

4、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 ①来料加工;(国税发[1994]31号第三条)②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国税发[1994]31号第三条)

③卷烟:出口免税(国税发[1994]31号第三、二十二条,第(一)款); ④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国税发[1994]31号第三条)

⑤出口含金成份(包括黄金和铂金)货物,从2005年5月1 日起免税。(国税发[2005] 125号)

⑥从2004年1月1日起,计算机软件出口不退税,免税。(财税[2003]238号)⑦对生产企业实行简易办法征收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国税发[2003]139号)⑧出口企业外购旧设备出口免税。(国税发[2008]16号第七条)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

5、不予退(免)税货物:(国税发[2004]64号,财税[2004]116号、国税发[2004]113号、国税发[2005]199号、国税发[2006]102号)①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②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③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④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

⑤生产企业出口的除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⑥出口企业以“四自三不见”方式成交的出口货物。“四自三不见”:“四自”为中间商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三不见”为出口企业不见出口产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

为维护我国正常外贸经营秩序,确保国家出口退税机制的平稳运行,避免国家财产损失,凡自营或委托出口业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出口企业不得将该业务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国税发[2006]24号):

①出口企业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免)税单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国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②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其他经营者(或企业、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假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 ③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

④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出口企业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其他运输方式的,以承运人交给发货人的运输单据为准,下同)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有关内容不符的;

⑤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结汇或退税风险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外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结汇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结汇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⑥出口企业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

⑦其他违反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法律法规的行为。

出口企业凡从事上述业务之一并申报退(免)税的,一经发现,该业务已退(免)税款予以追回,未退(免)税款不再办理。骗取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退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由省级以上(含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停止其半年以上出口退税权。在停止出口退税权期间,对该企业自营、委托或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不予办理出口退(免)税。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财税[2004]116号、国税发[2005]68号、国税发[2006]102号、甬国税函[2008]129号、国税函[2008]265号)

①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该类货物: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牌价÷(1+法定征税率)×法定征税率-进项税额 ②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该类货物: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③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该类货物: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④从事来料加工继续免税。

⑥出口企业出口的上述货物若为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者外,出口企业为生产企业的,须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出口企业为外贸企业的,不退还消费税。

7、相关帐务处理:对上述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对出口企业从事该类货物出口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货物,不再办理退税。

外贸企业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或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自规定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起30天内,由外贸企业根据应征税货物相应的未办理过退税或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外贸企业取得《证明》后,应将《证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1栏“税额”中,并在取得《证明》的下一个征收期申报纳税时,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申请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抵扣。

外贸企业已按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税的货物,应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按照规定填具《明细表》,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证明》。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程序在出口企业最近一次退税申报中扣回已退税款后出具该《证明》。

● 出口货物退税率的相关规定:

1、增值税退税税率:

①从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的货物出口,按专用发票上列明的征收率办理退税。②国产设备、驻华使馆及外交代表购买中国产物品或劳务,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在国内中标企业的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海洋工程结构物,6 继续按2003年退税率退税。

③海关商品代码需要添加扩展码问题:(甬国税发[2008]87号)

出口企业按照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申报退税时,出现 “不是基本商品”或“无此商品码”的错误,应在申报之前持以下资料到主管退税部门填报《出口货物商品代码退税扩展码认定表》:

第一《出口货物商品代码退税扩展码认定表》;

第二出口货物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第四供货企业产品说明书;

主管退税部门对上述资料审核后,在《出口货物商品代码退税扩展码认定表》上签署意见,企业按照退税部门认定的扩展码申报。

④因退税系统升级出现的商品代码问题:(甬国税发[2003]96号)

因退税系统升级出现“不是基本商品”的错误,或出现“无此商品码”的错误时,县级税务机关应审核认定一个与该商品代码最接近的商品代码(认定的商品代码的征、退税率应与前一该商品的征、退税率一致),并对有关情况存档备查。出口企业按税务机关认定的商品代码进行申报。

2、消费税退税率:按照消费税征税率或单位税额退税。(国税发[1994]31号第十条第二款)

3、企业应将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国税发[1994]31号第十条第二款)

● 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税依据:

1、应退增值税计税依据:

外贸企业:进项金额,按照出口数量和购进单价计算;(031号第七条第(一)款)

2、应退消费税计税依据: ①从价计征的比例税率:(031号第八条)进项金额 ②从量计征的定额税率:(031号第八条)出口数量

3、出口货物的销售金额,进项金额及税额明显偏高而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拒绝办理退税或免税。(031号第九条)

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审核中出现的有关换汇成本的疑点,要求企业只对其中“关联号换汇成本超过合理上限”的疑点进行举证。从2007年1月1日起,要求出口企业对该疑点举证的同时提供该笔出口货物的购货合同和外销合同。(甬国税函(2006)324号)

● 出口货物的退税期限:

1、申报期限:

出口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收齐出口货物退(免)税所需的有关单证,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申报系统生成电子申报数据,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外,税务机关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该补税的应按有关规定补征税款。(国税发[2005]51号第八条)7

2、单证申报期限:(甬国税发[2004]112号,国税发[2004]64号、国税发[2004]113号、国税发[2005]68号、116号、(国税发[2007]123号)):

(1)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①凡外贸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外贸企业应在购进货物后按规定及时要求供货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购进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退税部门应要求外贸企业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

外贸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申报出口退税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期限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国税发[2008]1150号)

②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实行免税管理办法,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后,须在次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及电子申报数据。(国税发[2007]123号)

③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21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信息。经退税部门审核,对审核有误和出口企业到期仍未核销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信息,出口货物已退(免)税款一律追回;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

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小规模纳税人外,自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信息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信息退税:

A、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

B、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

C、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

D、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一年的;

E、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

F、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2)如果出口企业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办理,有两种延期方式:

①申请按照规定期限延期:

A、延期3个月(国税发[2004]64号):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出口后90天的规定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B、延期30天(国税发[2006]102号):出口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出口后,除另有规定者外,须在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60天内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及时转给委托出口企业。如因资料不齐等特殊原因,代理出口企业无法在60天内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的,代理出口企业应在60天内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经地市及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延期30天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

因代理出口证明推迟开具,导致委托出口企业不能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正常申报出口退税而提出延期申报的,委托出口企业和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第四条规定办理。

②申请在核准期限内延期(国税发[2005]68号、国税发[2004]113号):

出口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税发[2004]64号文件第三条所称特殊原因: A、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税;

B、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 C、其他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

D、代理出口证明推迟开具,导致委托出口企业不能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正常申报出口退税而提出延期申报的。

出口企业有上述情形之一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报申请,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E、对出口企业提出延期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可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 申报退(免)税应该备案的单证(国税发[2005]199号、国税发[2006]904号、国税函[2009]104号):

1、单证备案的内容:

①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

②出口货物明细单; ③出口货物装货单;

④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2、单证备案的方式:

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不必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但必须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如企业内部单证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企业业务员(或其他人员)个人保存,必须存放在企业。

3、单证备案的时间:

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4、备案的要求:

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对于上面所述购销合同,属于一笔购销合同项下多次出口的货物,可在第一次出口货物时予以备案,其余出口的可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中注明第一次购销合同备案的地点。

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5年。

5、未按规定备案的后果:

出口企业未按本要求进行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能提供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应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并视同内销货物征税。

● 出口货物退税地点:

1、自营出口:出口企业退税认定地办理退(免)税。

2、委托出口:委托方企业退税认定地办理退(免)税。(财税字[1995]92号第二条)

● 违章处理:(国税发[2005]51号)

1、出口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①未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或注销认定手续的; ②未按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帐簿、凭证、资料的。

2、出口商拒绝税务机关检查或拒绝提供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帐簿、凭证、资料的,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3、出口商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处理。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出口商,经省级以上(含本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停止其六个月以上的出口退税权。在出口退税权停止期间自营、委托和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不予办理退(免)税。

4、出口商违反规定需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 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

1、函调货物的范围:

退税机关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向出口货物供货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发函调查,并依据回函情况进行处理。未收到回函前,对于尚未办理的退(免)税款,暂不办理。

①出口退税审核、审批工作发现出口货物货源存在疑点的; ②经退税评估分析发现存在异常情况的; ③对供货企业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有疑问的; ④退税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其他情况。

发函调查的具体范围。除上述范围外,对属下列情况的,也应按规定进行发函调查。①出口企业从商业流通企业购进的直接用于出口的进项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 ②出口企业从总局下发的文件中点名的发生涉嫌开具骗退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地区购进的出口货物;

③出口企业出口在总局下发的文件中点名的涉嫌骗退税的出口货物种类;

④出口企业从总局要求本市稽查的大要案中涉及地区购进的出口货物。

2、对回函结果的处理:

退税机关在收到回函后,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①回函确认供货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出口退税,对已办理出口退税的,应将出口退税款追回。需要立案查处的,退税机关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将有关资料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

A、供货企业为无生产能力的(生产能力包括供货企业自身生产的能力以及委托加工产品和外购产品,下同);

B、该批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发票;

C、该批货物中非自产货物的购进业务不真实。 ②对回函中的下列问题,应作为疑点进一步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清楚以前暂不办理出口退税:

A、供货企业销售的全部货物与其生产能力明显不符的; B、供货企业在回函前有虚开发票行为,并正在查处的; C、供货企业增值税进项发票是虚假的,并正在查处的; D、供货企业欠缴增值税、消费税税款的; 

E、其他需要进一步核查的情况。 对于上述第A至第E项情况,回函单位应在查处完毕后或供货企业补缴所欠税款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函告发函单位。

● 计算方法及实例:

外贸企业出口应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1、外贸企业应退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2、外贸企业出口应退消费税的计算办法:

①从价定率征收方法: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出口货物消费税征税税率

②从量定额征收方法: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出口货物消费税征税税额

● 实例:

某进出口公司2009年3月购入某商品1000件,商品当月全部出口,工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计税金额100000元,税额17000元,FOB出口额换算人民币为120000元,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1%,退税单据已收齐,有电子信息,且审核通过,收到退税款。

①采购出口商品时

借:商品采购——出口商品(某商品)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②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某商品)100000 贷:商品采购——出口商品(某商品)100000 ③货物报关出口,以FOB价格确认收入

借:应收帐款——应收外汇帐款(客户)1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某商品)120000 ④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某商品)100000 11 贷:库存商品——出口商品(某商品)100000 ⑤计算应退税额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出口货物退税率=100000×11%=11000(元)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1000 ⑥结转增值税征退税率差,转入主营成本

结转成本税额=购进货物计税价格×征退税率差=100000×(17%-11%)=6000(元)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某商品)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000 ⑦收到退税款,根据银行单据 借:银行存款 11000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1000

宁波大榭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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