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精选7篇)
1.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篇一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市直各部门、中央及省驻潍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2011]1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在国家新的政策规定出台前,仍按原有考核方式进行。为做好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范围是现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岗位工作,2011年12月31日前转正定级、符合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条件的工人(含合同制工人,下同)。
本次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于2012年1月底以前完成。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机构自行确定。市直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为: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于11月中旬前完成,由各考核点组织;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于12月17日统一进行,由潍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下同)统一命题、阅卷。
二、考核报名
(一)市直部门(包括省属及中央驻潍单位)的参考人员,经单位审查同意后,以主管部门或单位统一于2011年10月13日至21日,上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北宫东街266号-2,联系电话:8250136);各县市区的参考人员到当地人社局所属的考核机构报名,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审定、汇总后,于2011年10月21日前将《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纸质2份和电子版)汇总后,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
(二)报名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参加考核人员的本人档案;
2、《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附件1,纸质2份和电子版);
3、《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呈批表》(附件2,纸质1份);申请放宽年限的还需提供《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放宽年限条件审批表》(附件3,纸质2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另外,《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呈批表》、《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放宽年限条件审批表》应贴近期彩色一寸证件相片,同时,交同版一寸彩色证件相片二张、二寸彩色证件相片一张。申请放宽年限人员同时要报送获奖证书和相关原始材料。以上表格可以登陆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下载。
(三)各种表格的填写要真实、清晰、规范、明确,严禁涂改。填写《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呈批表》时,“报考工种”以本文所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代码表》为准;“工作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工作年限”、“本工种工作年限”及“在本等级工作年限”指计算到2011年12月31日的实足年限;“原技术等级及发证时间”系指此前由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取得的技术等级及发证时间;“主要工作经历”应详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及所从事的工种;“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考核情况”由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后,逐人填写考核情况和简短评语,并加盖公章。
(四)上次考核结束后由非技术工种岗位调整到技术工种岗位的工人,应出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单位转岗证明,在计算其“从事本工种年限”时,其从事非技术工种岗位的时间应予扣除;上次考核结束后由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岗位工作的工人和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岗位工作的复退军人,应出具有关的调动手续或派遣手续。已参加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技术等级考核并取得了技术等级证书的工人,符合晋级条件的,应出具最后
一次由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呈批表》。上述有关证明、证书等材料必须报送原件。
(五)考核收费标准按鲁价涉发[1995]3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初、中级工120元,高级工140元。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其中,思想政治表现的考核主要包括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等;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主要包括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生产工作中解决技术问题、从事技术革新及安全生产等。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由工人所在单位根据本人日常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确定,不合格者不得推荐参加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包括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两项考核均达到规定分数者为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合格。
四、考核标准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对目前仍未制定国家职业标准的工种,参照相近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本着该等级岗位工人“应知应会”的原则,组织命题和考核。本次考核不指定教材,各工种工人在掌握国家职业标准的基础上,可参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材进行复习。
五、考核申报条件
(一)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已取得原人事部门核发的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已取得原人事部门核发的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达不到申报中级工年限条件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二)已考取技术等级并由原人事部门核发了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可申报参加升级考核。
1、工作年限满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三)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人,按本文第五条(一)款申报考核的年限条件可适当放宽。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高级工的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5年:
⑴在原人事部门参加组织的省、部级技术比赛、军队军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⑵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前三名),并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⑶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中级工的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3年:⑴在原人事部门参加组织的市、地级以上技术比赛、全省行业系统技术比赛及军队师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⑵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前三名),并有市、地级以上奖励证书;
⑶获得市、地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放宽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须在考核报名以前,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报省人社厅审批。
(四)原符合报考的条件,而未按规定参加考核或经考核未能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这次仍应按有关规定申报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不得越级申报考核。
上次考核结束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未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的,可按本文第五条
(一)款规定的年限条件直接申报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不按规定参加考核或经考核未能取得相应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按本文规定年限对应技术等级的下一等级确定工资(对应技术等级为初级工的,按初级工确定工资)。
(五)申报等级的工种必须是现从事的工种,并以本文所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代码表》为准。“收银员”仅限于饭店、宾馆等专职收款人员的申报,从事会计、出纳等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不得申报,“保管员”仅限于从事大宗物资材料等保管工作的人员申报;《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代码表》后“说明”的工种只能申报相应的等级。
六、证书发放及工资待遇
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项考核成绩全部合格的工人,由省人社厅或市人社局核发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是持证人专业(工种)技能水平的证明。
经考核取得证书后,机关工人按照有关规定兑现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工人根据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参加竞聘上岗,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市局专门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考核等工作。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技术等级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
2、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呈批表
3、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放宽年限条件审批表
4、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代码表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2.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篇二
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 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 人才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作为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技术工人的队伍建设, 既能充分发掘劳动者的智力才华与创造性, 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人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更能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品质, 促进人力资源向深度开发转变。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是为了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理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工资关系而开展的一项新工作, 是各级人社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这一工作直接涉及到机关事业单位每一位技术工人的切身利益。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培训工作是全省人事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也是人才资源开发的一项重要工作, 要用大人才的思路来看待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培养和使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如同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晋升考核一样, 是对技术工人业务能力和思想品德的综合考察, 而且直接同工资福利待遇挂钩, 关系到技术工人的切身利益, 从而受到技术工人的高度重视, 并且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是一项集体操作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 一旦出现有人漏报漏考, 只能等下一轮考核时才能补考, 其结果不仅直接影响到技术工人的切身利益, 并且还影响到整个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 笔者认为, 山西省急需建立工考网络信息平台, 创建“山西省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网”, 内设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合格证办理、考试动态、考试安排及考生答疑等栏目, 一目了然, 既方便了考生, 也方便了考务人员对报考人员信息的计算机管理, 能够有效避免迟报、漏报现象。
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益深入到社会工作和生活的各个领域, 改变着人们传统的思维观念和生活方式。网上报名系统的开通, 将会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一、通过网上报名, 让考生尤其是外地考生充分体验到网上报名的便利
与传统考试报名方式相比, 网上报名不仅方便快捷, 而且准确率高, 大大节省了考生的时间, 使考生的报考时间更加充裕。
1. 报名程序简洁。
从打开电脑到打印出《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审批表》确认完毕, 只需几分钟时间。而以往的报名, 过程繁琐、成本较高。
2. 信息准确率大幅提高。
考生可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的任何时候到网上来报名, 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的时候, 只需要对着屏幕打字就可以了。考生在填写完报名信息并提交之后, 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核对。修改报名信息, 不再受到时空的限制。当考生在报考期间内想修改在线报考的结果, 可随时重新登陆系统进行更改, 系统会智能检测到, 然后作出确认来完成更正。核对无误后通过打印机打印出来, 通过这样一整套流程, 大大提高了报名的准确率。
3. 报名资格卡得更紧了。
在网报的第一阶段———基本信息填写过程就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 凡在网报第一阶段报考人员心存侥幸故意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 一经查实, 即刻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 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后果由报考者自负。这样都将会直接影响当年的工考报名。因为过了网上报名的最后期限, 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而且, 每个身份证号在网上只能报名一次, 这也有效约束了恶意报考行为的发生。
此外, 到了网上报名的第二阶段———现场确认阶段,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 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
二、网上报名给负责考务的工作人员提供
了方便, 报考人员的名单都将输入到电脑, 方便考务人员初审考生报名资格等相关信息
复审时, 报考单位统一呈报报考人员的本人身份证件 (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已取得的
●李荔
资格证书 (由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 、招工表、上年度的工资表 (原件及复印件) 及报考人员花名表 (单位盖章) 。缺少上述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 不得参加考试。这样就大大减少了工作流程, 降低了工作强度, 提高了审核的准确率, 为考务人员减轻了工作量, 有效缩短了审核时间。
三、考务人员要抓好自身建设, 为考生做好服务
1. 整个工考工作头绪繁杂, 对考核考试工作管理的任务十分繁重。
抓好制度建设, 规范工作流程和考试行为, 用制度来约束人、管理人, 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定期在信息平台上更新工作流程及相关制度, 真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更加规范化。
2. 定期检查, 及时督办, 严格考评, 责任到人。
在信息平台上公布相关业务部门及负责人信息, 创建网络信息交互模式, 对考生提出的问题, 及时研究, 分工负责, 责任到人, 做出答复。
3. 不断健全完善职工培训、考核、激励制
度, 加强队伍自身素质建设, 创建网络评价机制, 有效评价考核职工的业务水平。工考工作涉及到机关事业单位每个技术工人的切身利益, 工考办工作人员要坚持业务和政治理论的学习, 要有勇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 做到全心全意为技术工人服务。
4. 要不断改革创新考核模式, 有计划地建
立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状况信息库, 全面掌握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状况, 做到考试前心中有数, 从而为下轮考试奠定基础。
网上报考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的一项重大改革, 考生省却了报考时往返奔波和一些繁琐的手续, 同时还提高了信息采集的及时性、准确性。
从现在我国互联网发达程度来看, 信息技术在考试领域中的应用, 为考试事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有理由相信,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在未来的几年内将实现全省网上办理, 这是一个新的趋势。
(作者单位:山西省人社厅办公室山西太原030072)
3.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篇三
用劳动和创造的业绩来体现劳动者的价值。许振超用实际行动告诉大家一位技术工人的练就,靠的更多的是自己的勤奋和对实现中国梦的渴望。
如果你不懂技术,你就不是一个当代的合格工人。不断自主创新,提高创新能力,推动自主科技的产生,才能改变愚昧和落后。技术创新没有自己的创新点,总是落后于人。企业的创新发展需要,对于一线人员来说,他们付出得更多,产业工人只有掌握了技术,才能担当实现中国梦的重任。
作为技术工人,知识和技能非常重要。许振超带着这个信念和同事们并肩作战,秉持着知识改变命运、学习成就未来、岗位成就事业的理念,创造了“无声响”桥吊操作法。此操作法提高了工人的劳动技能,提高了生产效率,实现了文明生产,培养了职工队伍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
实践出真知,工人阶级的价值是干出来的。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兴工业化道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技术上没有自己的杀手锏,永远形不成竞争力。”许振超不断学习钻研,由于主客观条件,他花费四年时间钻研,自学修桥吊,掌握了该系统的电路,增长了知识,提高了技能,并在工作中得以应用。
许振超用“振超效率”打破了集装箱装卸船世界纪录,开启了青岛港生产“秒”时代。青岛港的集装箱吞吐量和装卸效率已远远超过日本所有港口。2014年吞吐量完成1500万箱已成定局。位居世界集装箱码头前10强。
我们需要名牌战略、名牌地位和效益,工人阶级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用智慧和双手,通过辛勤劳动创出名牌,证明我们无愧于“中国工人”这个光荣称号,无愧于这个时代和民族。
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掌握先进科学技术、提高技术工人整体素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中国具有不甘落后的精神,中国工人拥有无限的志气和智慧。只要国家能围绕壮大技术工人队伍造就培养高技能人才,制定一系列激励优惠政策,问题即可迎刃而解。
没有技术工人参与的创新,是没有技术的创新,创新团队也是不完整的。作为国家建设的主力军和企业科技建设者,我们能不能做出贡献?对于创新,能不能用心用脑高效劳动?这些都需要我们用能力去回答的。
关心和尊重劳动者首创精神落实到企业、车间、班组,以“讲、比”活动为载体调动工人和企业科技工作者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的积极性,并形成浓厚的氛围,将造就更多的能工巧匠、行家里手,使企业发展后劲增加,创新活力增强。为建成工业强国发力。
4.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篇四
各市人事局,省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全省人事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发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人力资源,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发挥技能人才的作用,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苏人通[1998]101号),现将2006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技师评聘工种范围
2006年技师评聘的工种范围包括:技术监督、服务、机械电子、建设、交通、广电、地质测绘、水利、农林、海洋渔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民政等18个行业33个工种(见附表一)。
二、技师评聘对象
凡在评聘工种范围内的岗位上工作,2004年底前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上述工种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高级工证书,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符合下列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三、技师评聘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苏人通[1998]101号文件规定,且在评聘工种范围内的技术工人,均可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证书的;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的;获得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二)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的,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年限2年。
1、在本单位考核中连续2年优秀的;在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的。
2、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人事部门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考试合格者。
3、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的工勤人员,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的。
(三)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下发前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技师证书,如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经单位推荐,在同类人员中优先申报。
(四)为了进一步提高技师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所有申报技师人员必须经过继续教育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凡1960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技术工人申报技师的,必须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或相同专业大专)毕业证书或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五)为了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对工作岗位已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高级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参加同级转换工种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考评。
四、技师评聘申报计划(见附表二)
五、技师评聘申报办法及程序
技师评聘申报及选拔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单位择优推荐,公开、平等、竞争的办法,符合技师评聘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见附表
三),并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评审表》(见附表四)一式2份(复印件无效),本单位对其材料初审并将初选人员推荐至各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报市人事局工考办。省级机关各单位可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直接报送省工考办。省工考办统一命题,分别由省、市工考办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的选拔考试,择优确定培训考核人员。对个别业务技术精湛、工作实绩突出、年龄55岁以上的老同志,根据行业、部门之间的特殊情况,采取选拔成绩与个人业绩相结合、综合考核与择优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省工考办组织对选拔出来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按规定组织行业考评委对其综合评审。评审结束后,由省人事厅下发资格通知,并颁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取得技师资格的技术工人,经与用人单位办理聘任手续的下月起,按苏人通[1999]296号文件规定兑现工资。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汽车指导驾驶、收银审核、图书资料、质量检验、计量检定等工种技师的特殊性,对这部分技师申报条件单独列出(附件五)。同时,对技术含量高的特殊行业,或确因人数较少不能形成竞争选拔的特殊工种,经各市工考部门考核后,可直接推荐。省工考办将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对其综合评审确认资格。
六、培训考核内容
申报人员要参加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并参加统一考核,考核的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业绩、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
政治思想表现和生产工作业绩由技术工人所在单位按照工人技师标准进行考核。技术业务水平分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技术业务理论重点考核申报人应用基本技能和掌握专门技能及传授技艺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实际操作重点考核申报人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操作难题的经验和能力。其中,技术业务理论要进行笔试考试和论文答辩。
根据技能人才的特点和要求,技师的培训考核要突出以岗位技能为主。各培训单位要根据技能人才的特点,改革培训的内容和方法,拟定技师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促进技师人才在实践中不断增长知识,提升能力,真正学以致用、学为所用。
七、技师评审要求
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结束后,省人事部门组织有关行业考评委对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一)申报人员工种范围、申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二)申报人员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业绩;
(三)技术业务论文水平;
(四)工作成果、技术创新以及奖惩情况。
行业考评委完成评审后,在《评审表》内签署技师评审意见。
八、技师评聘时间安排
技师评聘工作的时间安排:
3、4月份为宣传、报名阶段;
5、6月份为选拔、推荐阶段;7、8、9月份为培训、考核阶段;
5.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篇五
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人社发〔2011〕19号
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各区人事局: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正常化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人薪〔1997〕9号)及《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9]100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员定岗改革,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四统一”(统一标准、统一题库、统一程序、统一时间)的要求,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分类纳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体系中,现就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含驻深并委托我市代管工资关系的单位)在编在岗技术工人,列入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范围。
职业工种确定以及等级的划分,按《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我市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工作分以下两种类型纳入职业技能鉴定体系:
(一)在我市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已开展考核的职业(工种)、等级,从2011年起,按照职业技能鉴定“四统一”(统一标准、统一题库、统一程序、统一时间)的要求,直接按照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的标准和规范实施考核,成绩合格者核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本次纳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共有48个(详见附件1第一类工种目录)。
(二)在我市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中尚未开展考核的职业(工种)、等级,但可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找到相应名称的工种,列为过渡期考核工种,该类工种共有194个(详见附件1第二类工种目录),暂按原有的报考条件、考核方式开展专场考核,成绩合格者核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类工种的题库开发、修订完成后,将逐步纳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按社会化鉴定的标准和规范实施考核。
(三)原实施考核的工种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无法找到相应工种名称的,不再实施考核,考生可参照相近工种报名考核,该类工种共有31个(详见附件1第三类工种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第一类工种考核报名条件
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各工种报考条件、《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第二十条以及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关于2010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考核工种补充报考条件的通知》(详见附件2)的规定报考(查询网址:)。报名审核时,考生持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视为同一工种名称、等级的职业资格证对待,《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工种名称与报考工种相近的,可视为同一工种。
(二)参加第二类工种考核报名条件
1、报考初级工的条件:2010年12月31日前试用期满的技术工人。
2、报考中级工的条件:至2010年12月31日,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的技术工人。
3、报考高级工的条件:至2010年12月31日,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的技术工人。
4、报考技师的条件:至2010年12月31日,取得同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8年并一直在此工种岗位上工作的技术工人。
5、属于因工种合并或不再实施考核引起报考工种发生变化的,可直接报考合并或相近工种的升级考核。
三、报名
(一)符合第一类鉴定考核工种考生可根据我局《关于2011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发[2011]14号,详见附件3)时间和要求,自行安排时间报考。
(二)符合第二类考核工种的考生可在2011年3月11日至4月10日期间前往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该类考生仅限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含驻深并委托我市代管工资关系的单位)在编在岗技术工人。不接受其他人员报名。符合该类工种报考条件者填妥《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详见附件4),并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携带报名表以及相关证件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地点
1、福田区福强路高级技工学校附楼一楼深圳市鹏程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点专门窗口。
2、福田区八卦二路612栋一楼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点专门窗口。
报名咨询电话:8980551
1四、考期安排
(一)第一类工种考核安排按照我局发布的《关于2011年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日期和场次开展。
(二)第二类工种专场考核日期:
理论考核日期:2011年7月9日
实操考核日期:2011年7月10日至7月17日
论文答辩考核日期:2011年9月17至9月18日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核资格的,取消当次考核资格或者成绩,情节严重的,对其个人及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二)应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如有抄袭、冒名顶替或者其他违规作弊行为,按照《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当次成绩、罚款5000—10000元、5年内不得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所在单位。
(三)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各鉴定所不得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四)鼓励考生参加各类社会化培训,以提高技术技能水平。
六、聘用和工资兑现
机关技术工人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者,按《关于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聘用及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深人发〔2004〕26号)的有关规定聘用和兑现工资。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者,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深人社发[2010]109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兑现工资。附件:
1.考核工种目录
2.关于2010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考核工种补充报考条件的通知
3.关于2011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发[2011]14号)
4.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
6.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篇六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设置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省属各委、办、厅、局及各中央驻滇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为做好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规范职业名称和分类,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申渠道进一步畅通,经广泛征求各州、市工考办及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意见,特对工考职业分布进行整理归类及合并。具体合并方案如下:
一、通用类职业合并方案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通用职业设置为19个,分别为计算机操作员、汽车驾驶员等。
1、计算机操作员(设置级别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为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含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文字录入,微机管理维护工等计算机类职业;
2、保安员(设置级别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含保卫,安全检查员,值班人员;
3、摄影师(设置级别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含文化体育类,新闻采编类人员;
4、汽车驾驶员(设置级别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含特种车辆驾驶人员;
5、汽车修理工(设置级别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含汽车维修工,农机修理工;
6、农艺工(设置级别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含农业实验工,蚕业工,动物疫病防治员;
7、水土保持防治工(设置级别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含净水工,含灌区供水工,坝工混凝土工,污水处理工;
8、花卉园艺师(设置级别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含绿化工,园艺技术人员,果、茶、桑园艺工,园艺作物生产人员;
9、维修电工(设置级别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含电工,维修电工,水电工;
10、中式烹调师(设置级别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含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
11、营林试验工(设置级别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含林业类工种
12、护理员(设置级别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含垃圾清运工,消毒灭菌工,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其他护理人员;
13、保育员(设置级别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合并至护理员):含保育员,从事教育工作、社会福利机构及其它保育机构的工作人员
14、客房服务员(设置级别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合并至餐厅服务员)
15、餐厅服务员(设置级别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
16、焊工(设置级别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
17、车工(设置级别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
18、钳工(设置级别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
19、铣工(设置级别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
以上职业工种,请各单位酌情进行合并,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从国家题库抽取试题或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命题工作,命题工作结束后,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22号)要求组织鉴定。
二、特有行业职业
档案管理人员、图书仓储员、仓库保管工、收银员、保管员、话务员、行政业务办公人员、管道工、工程测量工、电厂水处理值班员、公路养护工、公路监控设备操作工、家
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电影放映员、广播电视天线工、电工仪表修理工、其他卫生辅助服务员、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员、医疗临床辅助服务员、医疗器械玻璃仪器检修工、药房辅助员、热力司炉工、实验动物饲养工、美容师、营业员、商品营业员、商品采购员、水文勘测工、钻探工、采样工、碎样工、变电站值班员、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工、矿山安全监测工、口腔修复工、计量泵流量检测工、殡仪服务员、遗体接运工、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墓地管理员、其他殡葬服务人员。
以上职业,各单位如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需要进行鉴定的,请具体负责该职业进行技能鉴定的鉴定机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试卷整理和开发,并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鉴定,鉴定级别严格按职业标准执行。如有特有行业职业,国家已经发布职业标准,但未列入上述职业范围者,请各单位先行上报,经省工考办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办理。
此职业合并方案自2014年开始执行。
7.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篇七
一、职业道德概述
1.道德的本质是什么?
只唯实。③依法行事,严守秘密:坚持依法行事和以德行事“两手抓”。严守秘密是职业道德的重要准则,保守国家、企业、个人的秘密。
二.职业道德建设
1.职业道德的核心思想是什么?
为人民服务和坚持集体主义以及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社会主义职业劳动。2.为人民服务的内涵是什么?为什么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内涵:①“为人民服务”是适应时代要求而产生的一种新的道德的思想。②为人民服务既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一致,又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
为何:①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新型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②为人民服务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原则。③为人民服务是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3.集体主义原则的内容包含哪些?有哪些属性?
内容:①集体主义作为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从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出发,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强调无产阶级的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要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②集体主义是无产阶级为完成自身解放和解放全人类的历史使命在道德上的一种必然要求,它是无产阶级高尚品德的集中表现。③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实现提供了条件,而全体人民也以建立共同的理想、共同的奋斗目标、共同的道德、共同的纪律作为自己的要求。④坚持集体主义原则,与承认正当的个人利益是一致的,不论是以集体主义否定正当的个人利益,或是以个人利益反对集体利益都是错误的。⑤集体主义原则是与个人主义原则根本对立的。⑥在共产主义道德规范体系中,集体主义原则对于共产主义道德的其他规范具有深刻的影响。培养人们的集体主义观念,是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
属性:具体性。集体主义所指的集体利益是由多个层面组成的,即社会共同利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组织和社会单位利益。这些亦是具体的也是能够确认的。4.为什么要坚持集体主义原则?
①集体主义原则充分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②集体主义原则集正确处理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③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在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同时强调集体必须充分满足个人的正当利益,促进个性的发展和个人价值的实现。④集体主义原则是中国实现国情的必然选择。⑤集体主义原则是中国发展的精神动力,在社会主义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科学内涵是什么?
①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③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④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6.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什么意义?
①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向世人展现了我们党思想上和精神上的旗帜。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的需要。③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利于引导全社会在思想道德上共同进步。④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国家竞争力的迫切需要。⑤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只有抓住这个根本,才能树立和谐的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塑造和谐的心态,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共同的理想信念。7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①勤奋学习,学以致用。②坚定理想,爱岗敬业。③积极进取,奋发有为。8.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
①主要内容:为民、务实、清廉。②切入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③突出作风建设。④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主义。⑤总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道德作为人类特有的现象,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应。首先,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着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其次,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决定着各种道德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再次,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经济关系主要表现为阶级关系,因此,道德也必然带有阶级属性。最后,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人们正是通过对道德的把握来感受社会关系的动脉,识别社会发展方向,确定自身存在发展与社会和自然的关系,并形成自己关于责任和义务的观念,确立自己的道德理想,自觉地扬善抑恶,明辨荣辱,选择高尚,弃绝卑下,保持社会和个人的健康发展。2.道德的功能和作用有哪些?
功能:道德的功能,是指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特殊形式对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功效和能力。包括:①道德的认识功能。②道德的调节功能。③道德的教育功能。作用:道德的社会作用是道德的这种功能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实现,它具体作用有:①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②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③道德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3.职业道德的本质是什么?
职业道德是调整一定职业活动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其本质是:①职业道德是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②职业道德是职业活动对职业行为的道德要求,与职业活动的要求密切相关。③职业道德是调节职业活动形成的各种职业关系的手段。
4.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具体有哪些?
我国现阶段各行各业普遍适用的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就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①爱岗敬业:爱岗敬业,通俗地说就是“干一行,爱一行”,它是人类社会所有职业道德的一条核心规范,它要求从业者既要热爱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又要以恭敬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岗位,爱岗敬业是职责,也是成才的内在要求。②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一种人类共同遵循的普遍价值观,它既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在中国传统儒家伦理中,诚实守信被视为“立人之本、立政之本”。③办事公道:公正是几千年来为人所称道的职业道德,人是有尊严的,人们都希望自己与别人一样受到同等的对待,企盼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心不平便失去社会安定;不通畅便存在蒙蔽、隔膜、压抑;不公平便失去原则,失去是非,失去信任;没有节度便失去控制,泛滥成灾。从这里可以看到平等原则的重要性。④服务群众:服务群众,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要求,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客观需要,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履行职业职责的精神动力和衡量职业行为是非善恶的最高标准。⑤奉献社会:奉献社会,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高境界和最终目的,也是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奉献社会,就是要履行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自觉地、努力地为社会为他人作出贡献。当社会利益与局部利益、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要求每一个从业人员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5职业道德的社会功能是什么?
①促进职业活动的健康进行。②对社会道德风尚产生积极影响。③职业道德是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④职业道德可以促使人们自我完善。6.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①职业性②实践性③继承性④多样性。7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概括而言,职业道德主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依法办事,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①忠于职守,乐于奉献:遵职敬业是从业人员应该具备的一种崇高精神,是做到求真务实、优质服务、勤奋奉献的前提和基础。敬业奉献是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②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不仅是思想路线和认识路线的错误,也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且是统计职业道德的核心。作为一个从业者,必须有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实事求是作为履行责任和义务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坚持不唯书、不唯上,(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①主要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廉洁本色,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干部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影响进一步树立。②总体要求: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要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要牢牢把握基本原则,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9.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有什么关系?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是社会控制手段的一种,它是千百年来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互相协调利益冲突、追求和谐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①而社会公德是社会生活中最简单、最起码、最普通的行为准则,是维持社会公共生活正常、有序、健康进行的最基本条件。②职业道德就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职业工作者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自律性道德准则和规范,是社会公德在职业工作中的体现。③可以这样说,职业道德是社会公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社会道德的派生物,在保障社会存在与发展这一道德根本目的上两者是完全一致的。社会公德的成长必须有职业道德这个中间层次支撑才行,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孤立地建设社会公德,那么社会公德的建设也很难奏效。换句话说,职业道德建设时社会公德成长的必不可少的基础和前提。
务和职业良心的内在要求,也是各行各业和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社会主义职业纪律是广大劳动者在利信目标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高度自觉的新型纪律,这种自觉的纪律是社会主义法规性和道德性的统一,成为职业道德的重要范畴。特征:职业性,安全性,自律性,制约性。
作用:执行职业纪律可以可以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和工作程序,保证社会主义劳动生产顺利有序地进行,促进经济的发展;促使劳动者安全规范地行使自己的劳动权利,提高劳动效率,进而提高单位的工作绩效;提升单位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化;有利于企业文化的形成,提高其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关系:①两者的区别:职业纪律属于法律关系的范畴,职业道德属于思想意识的范畴;职业纪律的直接目的是保证劳动者完成劳动义务,职业道德的直接目的是实现企业的最佳经济效益;职业纪律以惩罚和激励相结合为实现手段,职业道德的实现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凭借人们的内疚和反省。②两者的联系: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共同属于同一主体---劳动者,调整的对象均为“劳动行为”终极目标都是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正常运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6.职业良心的内涵和作用各是什么?
内涵:职业良心是指有着特殊职业的从业人员领悟了社会对自己的需要,因而具有为社会尽具体义务的明确意识,或简单地说,就是从业人员对职业责任的自觉意识。如果说职业道德义务是从业者自觉意识到的道德责任,那么,职业良心就是从业者对职业责任的自觉意识。
作用:①首先,在从业人员作出某种行为之前,职业良心具有动机定向的作用。②其次,在职业活动进行过程中,职业良心能够起到监督作用。③再次,在职业活动结束后,职业良心具有评价作用。职业良心一般通过两种方式作用于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实践,一是直觉的方式,一种是理智的方式。
7.职业荣誉的内涵是什么?有什么重要意义?职业荣誉和职业道德之间有什么关系?
内涵:职业荣誉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从业者履行职业义务的道德行为的赞扬,二是指从业者在职业良心中所包含的自爱与自尊。,这两方面是相互影响和相互联系的。
意义:①职业荣誉感就是每个职业人,在自己的职业范围内做好自己职业范围内的事情的那种职业责任感及做好职业之后在社会上获得的尊敬、自尊及感到光荣的那种感觉。②有没有职业荣誉感,直接影响社会社会的作用,终究也关乎职业人的命运。③每个职业的敬业精神都是约定俗成的,做出最出色地工作,追求最出色的是每个职业的职业道德,这是不用多说的。这些都来自于一个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职业荣誉感。
关系:①作为职业道德的高级组成部分的职业荣誉感,对这种职业道德产生显而易见的影响---它维护和激励着这种职业道德,并通过职业道德对该职业产生作用。没有职业道德就没有职业,而没有职业荣誉感的职业道德也很难想象。②职业荣誉感是敬业爱岗的具体体现,是从事职业的道德情感。③职业荣誉感淡化,其实就是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的淡化,从而衍生功利思想和个人主义。另一个角度讲,职业荣誉感淡化,也就是职业道德教育弱化的一种体现。
8.职业幸福的内涵是什么?为什么要提升职业幸福感?如何提升职工的职业幸福感?
内涵:所谓职业幸福,是指主体在从事某一职业时基于需要得到满足、潜能得到发挥、力量的已增长所获得的持续快乐体验。对企业,如何是员工获得职业幸福感是检验企业成效的重要标尺;对于企业职工来说,是否拥有职业幸福感,即是对企业扥满意程度、忠诚度的体现,又是个人生活质量的一个衡量。
意义:马斯洛的层次需求理论和弗鲁姆的期望理论分别为如何提升职业幸福感从人的需求和期望两方面提供理论支持。马斯洛首先认为人是有需要的动物,其次人的需要都有轻重层次。某一层次得到满足,另一层次的需要才出现;弗鲁姆期望理论从努力—绩效,绩效—奖赏,奖赏---个人目标的联系,三个层面循序渐进地道出了人性的自我进步和追求价值的过程。
三、职业道德的主要范畴
1.职业范畴的内涵是什么?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规范体系,是由职业义务、职业权利、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荣辱和职业幸福等要素构成。2.职业义务的内涵、特点、要求各是什么?
内涵:职业义务是道德义务的一部分,是社会道德义务在人们职业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即从业者在一定的内心信念和道德责任感的驱使下,自觉地履行对社会、对人们的职业责任。职业义务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指公民和法人按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二是指在道德方面应尽的责任;三是指不要报酬的奉献。特点:具有利他性和无偿性两个基本特点。
要求:①首先,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职业义务是在人们的内心信念的驱使下,自觉自愿在工作岗位上履行的。②其次,履行职业义务不是为了得到权利和好处。3.职业权利的内涵、特点、要求各是什么?
内涵:职业权力一是指在政治方面的强制力量,如国家的权力、人们代表大会的权利、企业法人的权利等;二是指在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因此,职业权力是指从业人员在自己的职业范围内或职业活动中拥有的支配人、财、物的力量。特点:①权威性②职业权力的利己性③隐蔽性
要求:①树立正确的职业权力观。②正确使用手中的职业权力。③敢于抵制滥用职业权力的不正之风。
4.职业责任的内涵、特点各是什么?如何强化职业责任?
内涵:职业责任是指人们在一定职业活动中所承担的特定职责,他包含人们应该做的工作和应该承担的义务。职业责任或者职业责任感常指职业义务,职业责任和职业义务是靠外在的行为规范力量来推动的。
特点:①职业责任具有明确的规定性。②职业责任和物质利益存在直接关系。③职业责任具有法律及其纪律的强制性。
如何强化:①从职工方面说,认真地对待工作,百分之百投入工作,不能投机取巧,也不要耍小聪明。具有责任心的员工是勇于把工作单位的利益视为自己的利益,会因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影响到单位的利益而感到不安,处处为企业单位着想;具有责任心的职工不会推卸责任,也不会因为一次过失就气馁,或不敢承担责任。②从单位方面来说每一个企事业单位都应该努力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5.职业纪律的内涵、特征,作用各是什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有什么关系? 内涵:职业纪律是在职业活动中履行的职业责任,协调人际关系,维护职业秩序而要求从业者必须遵守的职业准则。职业纪律是引导和约束从业人员的一种重要方式,各行各业的从业者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自觉地遵守职业纪律,这是职业义
如何提升职业幸福:对企业来说:①企业应在潜移默化中营造一种人文关怀。②优秀的企业文化能提升职工的幸福指数。对职工来讲:①职业幸福感来源于和谐温馨的团队。②职业幸福感来源于自我的成长和自我价值的实现。③职业幸福感来源于自己,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知足常乐。
修养是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的必由之路。③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有利于拓展职业生涯④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有利于实现自我价值。5.简要论述职业道德修养途径?
①努力学习理论知识②坚持知行统一,总结经验教训③积极开展职业道德评价④学
第四章 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
1.什么是职业技能?
习先进人物⑤努力做到“慎独” 6.如何做到“慎独”?
“慎独”就是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自觉遵守道德规范的一种能力。慎独”是道德修养的极高境界,要做到是极不容易的,需经过一个由不自觉到完全自觉的过程。苏霍姆林斯基说:“一个人能进行自省,面对自己的良心进行自白,这是精神生活的最高境界”;一个道德品行高尚的人,应当在实践中不断加强自我道德修养,向“慎独”的道德境界迈进。
7.如何做到“坚持知行统一,总结经验教训”?(自己理解总结53页)职业技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与认证的活动。2.职业技能的特征和作用是什么?
特征:时代性,专业性,层次性。作用:①职业技能保障和促进企业的发展。②职业技能是人们谋生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障。3.职业技能教育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21世纪是知识经济发展的世纪,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主要是经济和科技实力的竞争,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更加残酷,职业教育在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延迟就业,减缓就业压力,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增进社会和谐稳定中所起的作用日益明显。人们越来越重视职业技能教育是因为三方面原因,一是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高新技术应用日益广泛,新职业,新工种不断涌现,需要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就业制度和就业观念变革的推动需要职业技能教育;三是随着社会进步和职业培训效果的显现,终身学习终身培训已成为劳动者的追求。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4.职业道德对职业技能的影响有哪些?
①职业道德对职业技能具有统领作用②职业道德对职业技能的发挥具有支撑作用。③职业道德对职业技能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5.职业道德与职业技能的关系?
职业道德与职业技能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并且职业道德在其中居主导地位,离开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就没有了载体,但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的提高,发挥就会缺乏有效的动力和制约,甚至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6.你认为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那个更重要?
我认为职业道德更重要,但也不能放松对职业技能的掌握。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但是职业道德在其中居主要地位,职业道德会职业技能具有统领作用;职业道德对职业技能的发挥具有支撑作用;职业道德对职业技能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的提高、发挥就会缺乏有效地动力,甚至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而职业技能作为职道业德的载体,也是不可缺少的。
第五章职业道德修养
1.什么是道德修养?
个体在道德意识、道德行为方面,自觉按照一定的社会或者阶级的道德要求所进行的自我审度、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的活动,被称为道德修养。2.道德修养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①道德修养要解决两个主要矛盾,即社会道德体系及其道德要求和个人的道德选择能力、道德实践能力之间的矛盾,以及自身受消极道德因素影响而形成的底下的道德品质与先进的道德品质之间的矛盾。②道德修养本质上是一种自我改造、自我陶冶、揍我解剖的活动。③道德修养的内在驱动力来源于个人内在的道德需要。3.职业道德修养的内容是什么?
(一)职业道德品质①提高职业道德认识②培养职业道德情感③磨练职业道德意志④树立职业道德信念⑤养成职业道德行为习惯
(二)职业道德境界①雇佣型职业道德境界②尽职型职业道德境界5献身型职业道德境界。4.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的意义是什么?
①职业道德修养是维护社会生活秩序、促进社会生活稳定发展的需要。②职业道德
第二篇法律知识
第一章法律概论
1.法律的概念,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以权力和义务为其内容,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法律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②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③以权力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④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我国法律的主要渊源,(1)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⑤规章⑥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⑦特别行政区的法律⑧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的构成,(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②民法、商法③行政法④经济法⑤社会法⑥刑法⑦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1)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②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③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④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⑤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作用,(1)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
7.依法治国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个人意志而改变,不因领带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8.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实现的标志,(1)法制完备②主权在民③人权保障④权力制衡⑤法律平等⑥法律至上⑦依法行政⑧司法独立⑨程序适当⑩党要守法。
9.加快建设法制国家的重要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1)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②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保证③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④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保证⑤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
10.民主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1)法对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②法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具有保障作用。③法可以为诚信友爱的实现提供良好制度环境。④法为激发主体的活力创造制造条件。⑤法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提供有力保障。⑥法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为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和谐提供制度支持。
第二章 宪法
1.简述宪法,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了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规定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等,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是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大法。
2.宪法的特征,(1)宪法的内容不同于普通法律,具有根本性。②宪法的效力不同于普通法律,具有最高性。③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律,比普通法律要严格的多。
3.宪法的指导思想?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4.宪法的基本原则,(1)一切权利属于人民②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原则③社会主义法制原则④民主集中制原则。
5.怎样理解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1)工人阶级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阶级。②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③知识分子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基本依靠力量。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1)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②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③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
7.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
8.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具有独立性、平等性。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市场对资源发挥基础性配置作用。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间接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
9.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人身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社会经济权
利⑤文化教育权⑥特定功能公民的权利。
10.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③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④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⑤依法纳税。⑥其他方面的义务。
11.我国国家机构体系,(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③国务院④中央军事委员会⑤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⑦人民i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12.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②社会主义法制原则③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原则④责任制原则⑤精简、效率、服务、廉洁的原则⑥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⑦党的领导原则。
13.直接选举的组织和程序,(1)组织选举机构②划分选区③选民登记④代表候选人的提名与正式确定代表候选人⑤候选人的介绍⑥组织投票和确定当选。
14.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②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③秘密投票原则④选举权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原则。
第三章民法
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为什么说民法是一部权利法,整部法律的内容多为授权性法律法规,授权民事主体以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权利;并鼓励民事主体行使自己的权利,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的时候,依法寻求保护。
3.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②自愿原则③公平原则④诚实信用原则⑤守法原则⑥公序良俗原则。
4.民事法律行为,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
5.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书中没有,百度: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6.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②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③民事法律行为能够实现行为人所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
7.民事主体的判断标准,(1)具有独立意志②拥有自身可支配财产③非自然人主体能独立的承担责任。
8.民事主体的构成要件,(1)名义独立②意志独立③财产独立④责任独立。9.民事主体的特点,(1)地位平等②意思自主③范围广泛。第四章民事单行法
1.物权法,广义上指所有调整物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指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规定或独立的物权单行法。
2.物权法的调整对象,(1)物的占有关系②物的归属关系③物的利用关系。
3.物权法的性质和特征,性质:(1)私法性②强行性③固有法性④公共性。特征:(1)在权利性质上,物权为支配权,权利人无需借助于他人的行为就能行使其权利。②在权利效力范围上,物权为绝对权。③在权利客体上,物权的客体为物。④在权利效力上,物权具有优先力和追及力。⑤在权利的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当事人不得任意创设新的物权,也不得任意变更物权的内容。⑥在权利的保护方法上,物权的保护以恢复权利人对于物的支配为主要目的,偏重于“物上请求权”的方法。
4.物权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保护原则②物权法定原则③一物一权原则④公示、公信原则。
5.物权法的现实意义,直接意义:(1)界定财产归属②提高财富效益③保障交易安全。间接意义:(1)有恒产者有恒心②无财产即无人格。
6.合同,指平等主体的双方或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7.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②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须达成协议。③合同系以发生、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④合同时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条件下而达成的协议。
8.合同的法律性质,(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②合同是两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③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9.合同的订立方式,(1)要约②承诺。
10.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11.合同解除须具备的法律条件,合同的法定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的协议解除: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12.合同变更,广义指合同内容和主体发生变更,狭义指合同内容的变更。
13.合同变更的条件,(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②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发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律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14.合同变更的特征,(1)合同的变更仅是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②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局部变更。③合同的变更通常依据当事人的约定。④合同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
15.《侵权责任法》的民事利益保护范围,(1)法律规定的具体人格权不能保护的其他人格利益。②死者人格利益③胎儿人格利益④法律规定的身份权不能保护的其他身份利益⑤法律规定的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不能保护的占有、纯粹经济利益损失等其他财产利益。
16.侵权损失赔偿的规定?略很多
17.结婚的法定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必须达到法定年龄③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18.如何确定婚姻关系,(1)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②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③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④结婚的必备条件。
19.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首先是配偶,其次是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侄子女外甥子女。没有亲属或近亲属对自己抚养太少时愿意将财产留给共同生活的人。
20.什么是遗嘱继承,(百度答案)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21.如何进行遗产管理和遗产债务清偿,(1)尊重被继承人遗嘱,信任遗嘱执行人②遗产管理人选任上注重亲情③集体组织的顺位排在后面。
22.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3.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4.有限和股份公司特点?略 第五章行政法
1.行政法的特征,(1)行政法尚没有一部统一的行政法典。②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内容相当丰富。③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变动性。
2.行政行为的分类,(1)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②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③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④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⑤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⑥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⑦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⑧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⑨自为的行为、授权的行为和委托的行为。
3.行政行为的效力,(1)确定力②拘束力③公定力④执行力。
4.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1)依法立法原则②民主立法原则③实事求是原则④加强管理与增进权益相协调原则。
5.行政许可实施程序,(1)申请与受理②审查与决定③期限④听证⑤变更与延续⑥特别规定。
6.行政许可分类,(1)一般许可和特别许可②排他许可和非排他许可③独立许可和附文件许可④权力性许可和附义务许可。
7.行政检查分类,(1)根据行政检查的对象是否确定和具体,可分为一般检查和特定行政检查。②根据行政检查实施的时间区段不同,可以分为事前检查、事中检查和事后检查。③根据行政主体是否亲自到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场所进行检查为标准,可以分为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
8.行政处罚的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②处罚公正公开原则③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⑤一事不再罚原则⑥保障权利的原则。
9.行政程序法的变迁,第一时期,欧洲时期。第二时期,美洲时期。第三时期,亚洲时期。
10.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1)行政听证制度②行政回避制度③行政信息公开制度④行政证据制度⑤行政案卷制度。
11.行政层级监督,依据行政系统内的隶属关系、层级关系而生成的一种监督方式和途径。12.行政层级监督的主要内容和方式,(1)报告②检查③审批④备案⑤改变和撤销⑥惩戒。13.审计监督的权限,(1)要求报送权②检察权③调查取证权④制止并采取措施权⑤处理权⑥通报和公布审计结果。
14.行政复议范围,(1)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②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③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可间接申请复议。
15.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管辖:(1)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②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地域管辖:(1)一般地域管辖②特殊地域管辖。
16.行政诉讼当事人,指因对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约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
17.行政诉讼程序,起诉与处理:(1)起诉②受理。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1)审理前的准备②庭审程序③审理期限④被诉行政机关在诉讼中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⑤撤诉。行政诉讼案件的第二审程序:(1)上诉和上诉的受理②上诉案件的审理。
18.行政赔偿范围,应予赔偿范围:(1)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②侵犯财产权的范围。不予赔偿范围:(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②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9.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1)原因不同②范围不同③程度不同④程序不同⑤性质不同⑥依据不同。
20.行政补偿的方式,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第六章经济法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国家规范经济组织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市场主体调控关系。②国家干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市场运行调控关系。③国加管理、规范经济秩序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和宏观调控中发生的经济关系。④国家在社会保障调控方面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资源的优化配置原则②国家的适度干预原则③经济民主原则④经济公平的原则⑤经济效益的原则⑥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3.经济法的特征,(1)经济性②专业性③管理性④法定性⑤政策性。
4.经济法的地位,(1)经济法的产生是符合法的发展规律的。②经济法到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关键是看经济法是否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③经济法有着自身特有的基本原则和完整的独立体系。
5.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社会利益维护之法,即社会本位法。
6.怎样理解经济法的体系,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市场主体组织管理法,市场秩序管理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
7.我国现行的经济法有哪些,(1)竞争法②《产品质量法》③银行业法④《证券法》⑤财税法⑥土地法⑦《环境保护法》。
8.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1)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规定和确认的社会关系,属于思想意志关系。②经济法律关系是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③经济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社会关系。
9.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1)以经济法律关系内容为依据,经济法律关系可分为宏观经济管理法律关系和市场管理法律关系。②以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单方是特定的,还是双方是特定的为标准,可以分为绝对法律和相对法律关系。
10.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1)国家行政机关②企业③其他经济组织④自然人⑤社会经济服务机构⑥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
1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国家各级权力机关批准成立;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由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批准、核准或直接登记而成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合法有效的章程由经济组织自身设立;由法律、行政法规直接赋予一定身份而成立等。
1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1)物②行为③由于国家经济职能的变化和民事关系的异化,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经济活动,形成了民事关系以外的新型的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经济行为,它既包括经济组织等主体的经济行为,也包括国家和政府机关的经济行为。
13.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1)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是经济法主体能够控制、支配的事物。②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是国家经济法律允许进入到经济法律关系成为其客体的物或行为。③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应当是能够直接体现一定的经济效益或是可以借以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的物或行为。
14.经济权利都有哪些,(1)经济职权②经营权③经济请求权。
15.经济义务有哪些,(1)依法履行经济管理职责②依法开展经营活动③依法纳税④服从合法干预的义务。
16.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原因,经济行为和事件。
17.经济法律责任的种类,(1)经济管理主体的法律责任②被管理主体的法律责任。18.经济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1)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经济法律法规②有一定的损害事实③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行为为主观上有过错。
19.经济法实施中执法的主导地位如何表现,(1)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来看,经济法总体上对执法主体来说是一种授权法②从经济法的专业性及复杂性看,很多经济学问题也不适合由法院来解决③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设置也对法的实施产生影响,表现为法律责任的缺位大大削弱了法院的作用。
20.经济法实施中守法的特殊作用,可是答案?外在激励的两种方式:威逼和利诱。21.经济法的调节方法,(1)控制与扶持行平衡②辅助与参与相配合③限禁与促进相结合。22.经济法程序的种类,(1)执法程序与守法程序②诉讼程序与非诉程序③正式程序与非正式程序。
第七章社会法
1.社会法,调整因维护社会劳动权利、救助待业者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社会法的基本特征,(1)广泛地社会性②严格的法定性③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性。3.社会法的性质,社会法以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为目标,以保护公民生存的基本人权为自己的价值追求。
4.社会法的调整对象,(1)劳动关系②消费关系③垄断关系④社会法规制的其他关系:环境污染,妇女、儿童、老人所涉及的社会关系、教育关系等。
5.社会法的调整原则,(1)宏观层次的国家保障②中观层次的团体保障③微观层次的自我保护。
6.社会法的基本原则,(1)社会本位原则②保障弱势群体原则③人权保障原则④社会保障原则。
7.《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8.《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改进劳动组织,不断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原则;参加民主管理的原则;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和休息权利的原则;劳动者享有物质帮助权利的原则;劳动者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的原则;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
9.劳动关系的构成要素,劳动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构成。
10.劳动就业,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某一种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11.职业培训,也称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准备就业和已经就业的人员,以开发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教育和训练。
12.劳动就业的基本特征,(1)社会性②经济性③相对稳定性。
13.《劳动法》对工资的规定,㈠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㈢加班工资:延长劳动时间的,支付150%;休息日又不安排补休,200%;法定休假日,300%。
14.《劳动法》对休息休假的规定,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连续工作一年,享有带薪年休假。
15.劳动法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③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④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和夜班。
16.《劳动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1)不得安排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人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7.<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中国境内自然人、单位与自然人之间的劳动关系。18.劳动合同有哪几种,按劳动期限(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②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按合同存在形式(1)书面劳动合同②口头劳动合同。
19.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㈠(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③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39,40条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㈡用人单位满一年不订立合同的,视为已订立。㈢用人单位不订立的,自订立之日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21.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劳动合同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订立劳动合同因采取敲诈、胁迫等手段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义务、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22.劳动合同履行的特征,劳动合同的履行是(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约行为。②当事人全面、正确完成劳动合同义务的行为。③当事人面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过程。
23.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实际履行原则、亲自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24.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出现致使合同无效的行为的;其他情形。
25.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未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其他情形。
26.劳动合同的内容,必备条款、约定条款。
27.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28.《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特征,(1)广泛的社会性②严格的法定性③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④特定的立法技术性。
29.《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1)保障基本需要②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③公平与效率兼顾④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30.社会保障制度的构成,(1)社会保险制度②社会福利制度③社会救济制度④社会优抚制度⑤社会互助制度⑥个人储蓄积累保障。
31.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32.社会保险的特征,(1)保障性②法定性③互济性④福利性⑤普遍性。
33.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1)基本养老保险②基本医疗保险③工伤保险④失业保险⑤生育保险。
34.社会福利的特征,(1)社会福利提供的无偿性和非对价性②社会福利的公共性和社会福利对象的不特定性③社会福利标准的不确定性④社会福利资金来源的单向性。
35.社会福利的分类,(1)弱势群体社会福利②社会公共福利③职业劳动福利。36.社会福利法的内容,(1)弱势群体社会福利②社会公共福利③职业劳动福利。37.社会救助的特征,(1)社会救助基金来源于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和社会捐赠②社会救助的对象为社会全体成员③社会救助关系的发生基于贫困事实④社会救助待遇仅在于维护公民的最低生活。
38.社会救助的形式,(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②农村救助与扶贫法律制度③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律制度④专项灾害救助法律制度。
39.工会的权利和义务,⒈工会保障职工行使民主权利⒉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文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⒊工会有监督用人单位有关人事管理权⒋工会有实施法律监督和有关交涉的权利⒌工会有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权利,有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的权利⒍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⒎工会参与解决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⒏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⒐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⒑工会协助用人单位做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⒒工会会同企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⒓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⒔政府向工会通报政府的工作⒕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
40.消费者保护法的基本原则,(1)国家对消费者特别保护②国家保护与社会监督相结合③充分、及时、有效保护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⑤经营者应当承担质量责任
41.消费者的权利,(1)安全保障权②知悉真情权③自主选择权④公平交易权⑤求偿权⑥结社权⑦获取知识权⑧维护尊严权⑨监督批评权。
42.经营者的义务,(1)依法定或约定履行的义务②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③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④不作虚假宣传的义务⑤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⑥出具凭据和单据的义务⑦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和服务的义务⑧履行三包和其他责任的义务⑨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的义务⑩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43.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解决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刑法
1.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②醉责刑相适应③适用刑法一律平等。
2.刑法的任务,(1)惩罚犯罪②保卫国家安全、巩固国家政权③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④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⑤维护社会秩序。
3.刑法的基本特征,(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②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③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4.犯罪构成的特征,(1)它包括了表明犯罪成立的一切积极的条件,是犯罪成立要件意义上的犯罪构成②犯罪构成是主客观要件有机统一的整体③犯罪构成从整体上反映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
5.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②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对象则不一定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条件③任何犯罪都会 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④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6.刑事责任年龄,(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③不满14周岁,无论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7.刑事责任能力,(1)对于无责任能力的判断,应同时采用医学标准与心理学标准②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③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④生理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⑤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8.正当防卫必须符合的条件,(1)起因条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②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③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④对象条件--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⑤限度条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
9.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10.犯罪停止形态,指故意犯罪在其产生、发展和完成犯罪的过程及阶段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
11.刑事责任实现过程的规定,㈠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刑事责任的具体体现方法。(1)通过适用主刑、附加刑的刑罚处罚实现刑事责任②通过适用非刑罚处罚方法实现刑事责任。㈡刑事责任的实现阶段(1)产生阶段②确定阶段③实现阶段。
第九章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1.诉讼法,指国家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共有原则②特有原则。
3.非诉讼程序法,是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并交给非司法机构审理的一种制度,包括仲裁法、调解法等。
4.非诉讼法的特点,(1)以自愿为前提②主体须有第三方③灵活便利④仲裁裁决、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5.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规范法院与民事诉讼参加人诉讼活动,调解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民事诉讼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民事诉讼法的原则,(1)当事人平等②辩论③调解④处分⑤人民检察院监督民事诉讼⑥支持起诉原则。
7.民事诉讼程序,(1)第一审普通程序②第二审普通程序③审判监督程序④简易程序⑤特别程序⑥督促程序⑦公式催告程序⑧执行程序。
8.行政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法律监督机关进行行政诉讼活动应遵循的原则、制度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9.行政诉讼法的原则,人民法院特定的主管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不适用调节原则。
10.行政诉讼(法)范围,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案件。
11.刑事诉讼(法),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12.刑事诉讼的原则,(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⑤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⑥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3.刑事诉讼的程序,(1)立案②侦查③起诉④自诉⑤审判⑥执行。14.仲裁法,是规范和调整仲裁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5.仲裁法的基本步骤,申请、受理、仲裁庭组成、开庭、裁决五个步骤。
第三篇安全生产
第一章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1.安全生产,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2.为什么要注重安全生产,政治经济社会意义。
3.安全生产方针的由来及其发展历史,(49-83年)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84-04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05年至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4.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安全第一】强调安全、突出安全、安全优先。体现了人们对安全生产的一种理性认识,这种认识包含两个层面,生命观和协调观。是企业生产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预防为主】是落实安全第一的基础、根本途径和前提。【综合治理】是建立在安全生产本质特征的基础上的,是对安全生产本质特征是认识,是前两项的手段和方法。
5.安全生产六大原则,【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三不违章】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工伤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收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收到处理不放过。【工程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生产与安全统一】。【3E】技术、培训、强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
1.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1)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建设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③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④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⑤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⑦增强全体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⑧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
2.《安全生产法》的五项基本原则,(1)人身安全第一②预防为主③权责一致④社会监督、综合治理⑤依法从重处罚。
3.安全生产管理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体现为“六先”:(1)安全意识在先②安全投入在先③安全责任在先④建章立制在先⑤隐患预防在先⑥监督执法在先。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1)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②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③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④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⑤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6.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③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④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作用,体现了安全方针和以人文本科学发展观,强调企业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
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1)国务院的决定②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根本保障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⑤防范事故发生和免受责任追究的最有效办法。
3.6S现场管理法,是企业生产现场管理的基础活动,其实质是对生产现场的环境进行全局性的综合考虑,并实施可行的措施。
4.六个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安全、素养。
5.6S管理实施的原则,(1)持之以恒②持续改进③规范、高效④自己动手。第四章交通安全自己看书 第五章工伤保险
1.工伤预防的内涵,指事先防范职业伤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的发生,减少事故及职业病的隐患,改善和创造有利于健康的、安全的生产环境和工作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工作环
境中的安全和健康。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功能的重要体现。
2.工伤预防的措施,(1)法制与监督检查措施②宣传与培训措施③技术与管理措施④健康监护措施⑤经济措施。
3.工伤认定的原则,(1)工伤保险应以承担起社会责任作为工伤认定的出发点,只要没有证据否定其是工伤,在排除其他非工伤的情形下,就应认定为工伤。②准确把握《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把“因工作原因”作为认定为工伤的核心。③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在把握时应主要考虑是否因工作原因,视同工伤的情形在把握时应严格掌握法律的规定,在作出不得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时应有充分的证据。
4.劳动能力的鉴定程序,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部门收到申请,及时审核。材料不完整,5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完整的60日内作出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延长30日。
5.工伤社会保险的特点,(1)强制性②互助互济性③保障性④非盈利性。
6.工伤社会保险的基金筹集渠道,(1)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②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③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四篇应用理论常识
第一章微型计算机基础
1.计算机何时采用二进制的运算方式,1945或46年吧。2.为什么?
3.计算机按用途可以分为哪几类,(1)超级计算机②网络计算机③工业控制计算机④个人计算机(PC)⑤嵌入式计算机。
4.个人计算机包含哪些常见设备,(1)台式机②一体机③笔记本电脑④掌上电脑⑤平板电脑。
5.计算机硬件系统的构成有哪五大部分,运算器、存储器、控制器、输入设备和输出设备。
6.计算机软件系统的构成,计算机软件系统由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和应用软件组成,包括操作系统、语言处理系统、数据库系统等。软件可分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两大类。
各部分软件的作用,7.键盘上的键可以分为几类,分别是,(1)键入(字母数字)键②控制键③功能建④导航键⑸数字键盘。
8.键盘快捷方式指什么,⑪查找程序⑫选择菜单、命令和选项。9.列举你知道的快捷方式,10.鼠标的左键和右键作什么用,可能是指向、单击、拖动。
11.开始菜单的组成部分,(1)左边的大窗格显示计算机上程序的一个短列表②左边窗格的底部是搜索框,通过键入搜索项可在计算机上查找程序和文件③右边窗格提供对常用文件夹、文件、设置和功能的访问。
12.搜索框的作用,它将遍历该用户的程序以及个人文件夹中的所有文件夹,还可搜索邮件、消息、约会和联系人。
13.重启windows7计算机的标准操作过程,关机旁边的箭头显示一个带有其他选项的菜单,点一下。
14.局域网,是基于传输距离较短的前提所发展的相关技术的集合,用于将小区域内的各种计算机设备和通信设备互联在一起组成资源共享的通信网络。
15.与广域网的区别,局域网特点:距离短、速度快、高可靠性、成本较低。广域网特点:长距离、低速率、高成本。
16.因特网,世界上最大的广域资源网internet.17.因特网的通信协议,(1)ip及相关协议②传输控制协议tcp③用户数据报协议udo.18.如何理解ie10里的选项卡,使用选项卡,用户可以在一个浏览窗口中打开多个网站,可以更加轻松的打开、关闭网站以及在网站间轻松切换。
19.新建和关闭选项卡,新建:用鼠标单击选项卡栏右边的方块,就可以新建一个选项卡,可以用这个选项卡新打开一个网页。关闭:单击选项卡右端的关闭按钮。
第二章公文写作与处理
1.公文,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文字材料。
2.公文的性质,策令性、专任性、规范性和庄重性。
3.公文的作用,领导与指导、宣传与教育、联系与知照、凭证与依据。
4.按不同标准公文分类,【公文使用范围】专用公文和通用公文。【行文方向】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公文的来源】收文、发文和内部公文。【公文作者的性质】党政公文和部门公文。【公文的处理要求】参阅性公文和承办性公文。【公文的紧急程度】特急公文、急办公文和常规公文。【公文的机密程度】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内部公文和公开性公文。
5.公文的稿本,(1)草稿②定稿③正本④副本⑤存本⑥试行本⑦暂行本⑧不同文字的文本。
6.公文的要素,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7.公文的行文规则,(1)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②行文方式要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③越权行文无效④会商、会签与联合行文的原则性和灵活性⑤公文文种、形式要与内容、行文方向相一致⑥尽量减少行文层次⑦公文一般不得报送领导人个人⑧分清主送与抄送(禁用抄报)。
8.公文的排版形式,略
9.公文的主题,也称为公文主旨,是公文首要和核心的要素。
10.公文主题的特点,(1)公文主题反映的对象是公务活动②公文主题的表达方式比较直接③公文主题有直接的社会价值④一份公文只有一个主题。
11.公文材料的种类,(1)直接材料和间接材料②事实材料和理论材料③主要材料、次要材料、典型材料④现实材料与历史材料⑤正面材料与反面材料。
12.公文材料的作用,(1)材料是主题形成的依据②材料是表现主题的支柱③材料是结构文章的砖石④材料是协写作技巧发挥作用的前提。
13.公文语言的表达方式,(1)叙述②议论③说明。
14.公文处理,通常称为文书工作,就是指公文的拟制。办理和管理等。第三章保密知识
1.保密工作,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本组织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组织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泄露并被非法利用,从而发挥最大效益而采取的各种措施与手段。2.保密工作的特点,封闭性、排他性、利益性。
3.保密工作的原则,(1)积极防范②突出重点③内外有别。
4.保密工作的责任制,有关人员和部门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保密工作所承担的义务和管理责任。
5.保密工作的切入点,(1)要增强保密意识,树立保密观念,防止无意间泄密②建立和健全保密制度③掌握一定的保密知识常识和能力。
6.保密工作的措施,(1)文件工作保密措施②会议工作保密措施③通信工作保密措施④领导隐私的保密措施⑤商业机密的保密措施⑥计算机保密措施。
第四章经济学基础
1.微观经济学的含义,以单个经济单位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单个经济单位的经济行为和相应的经济变量单项数值的决定来说明价格机制如何解决社会的资源配置问题。
2.微观经济学的内容,(1)均衡价格理论,也称价格理论②消费者行为理论③生产理论④厂商均衡理论⑤生产要素价格理论⑥一般均衡理论与福利经济学⑦市场失灵与微观经济政策。
3.宏观经济学,以整个国民经济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经济中各有关总量的决定及其变化,来说明资源如何才能得到充分利用。
4.宏观经济学的内容,(1)国民收入决定理论②失业与通货膨胀理论③经济周期与经济增长理论④开放经济理论⑤宏观经济政策。
5.完全竞争市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最基本的市场结构。指竞争充分而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一种市场结构。
6.寡头市场,寡头又称寡头垄断或寡占,其原意是指为数不多的消费者。是介于完全垄
断和垄断竞争之间的一种市场结构。
7.寡头市场的特征,(1)厂商极少②相互依存③进出不易。
8.国内生产总值(GDP),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国内所生产的所有最终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的总和。
9.通货膨胀,物价水平在一定时期内持续普遍的上升过程,或者是说货币价值在一定时期内持续的下降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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