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管年度工作计划方案

2025-01-09

质量监管年度工作计划方案(14篇)

1.质量监管年度工作计划方案 篇一

2017年度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务虚会发言材料

何楚轲

一、谈谈自己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 从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两年,我对监管工作有了自己一定的认识,在我看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要以“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百年大计,质量为先”为原则,站在质安站的工作岗位上,要以“提升工程质量,保障生产安全”为职业理想。面对工程质量,要以购房者和使用者对居住(使用)性能的需求为自己的工作要求;面对安全生产,要以他人的生命安全为自己的生命安全,对生命始终充满敬畏和恻隐之心。

株洲县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株洲市内一直走在前列,在省内也是较有名气(连续三年获评省级文明监督机构),但是相比沿海地区和先进地区还是很有差距,监管基础相对薄弱,形势还是比较严峻(这是有多方面的因素),监管风险系数高。只有时常保持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清晰认识(不是对工作畏首畏脚,而是对工作责任的高度认识,对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时刻警醒),规矩做事,认真履职,才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才能确保县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才能确保自己“安全(不渎职)”。

二、总结从事监督工作以来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不足 监管队伍建设方面(5点):一是监督人员数量偏少(我个人只能算半个监督人员),人均工作量大,容易疲软(每个人精力有限);二是内部分工不明确,工作分工不平衡(监督人员和非监督人员、老资格和新进,其实谭鑫宇工作量还是蛮大的);三是集中学习和集中培训偏少,技术力量相对薄弱(2016年购买了第三方服务,但是不出去交流,不出去学习就很难增长见闻,发现 不足和学习先进,最近省站微信平台推送的长沙县站起重设备管理制度就很值得借鉴,起重两项制度我县去年也是实行了的);四是内部沟通偏少,合作意识和大局意识相对淡薄(一是工作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提意见和建议,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二是监督组长负责制还存在一定的不完善,各人自扫门前雪,对他人负责的项目检查并不细致);五是内部考核及激励制度不健全(安排的事情不落脚,事情落实情况无回音的现象长期存在,导致工作效率上不去。譬如,领导安排的工作事项,进度怎么样,是否存在困难不及时向上反应,领导再询问发现事情没有圆满完成)。

日常监管检查方面(7点):一是日常监管检查对实物的抽查不全面,有时检查只是为了平台上有内容可上(一些项目的检查停留在表面,走马观花式,具体问题不能及时被发现);二是对资料的抽查不够重视,日常监管检查不看资料,季度督查看资料时间不够;三是监管检查空手走,监管交底一张口(监督人员不带整改通知书、笔记本等下工地,下次检查仍然是旧东西,也不知道要复查什么);四是信息平台(检查和复查)录入不及时(下发的表格不填写),录入部位不详细(抽查部位写准确其实也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五是监督人员不重视项目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不主动上前(日常监管检查是发现问题,跟踪整改才是解决问题);六是监督机构执法权限不明确(是否有执法权,执法权限有多大,简易处罚怎样界定,没有相关文件做出解释和支持)。七是监督人员法律认识须进一步提高。面对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严重不落实的执法建议提出不及时,不良行为告知书的应用不到位,针对停工项目的相关监督程序不完备(终止、中止和恢复监督告知书,如黄金地标、上海名苑等项目应该下发《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项目竣工验收前还应下发《终止施工安全 监督告知书》)。

行政服务及其他方面(3点):一是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对接不到位。执法建议向执法股转移手续不健全,执法受理情况内部无反馈(对执法建议书是否立案调查,调查之后是否有处罚,处罚之后是否有执法处罚决定书)。二是与装饰办的合作存在监管责任划分不明,私人规模装修是否监管,谁来监管有混淆。三是监督人员审查资料不合格,未书面告知审查意见并及时退回接件,也未向上报告。

三、关于做好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一些举措和建议 工作思路(4句话):

1、用知识来武装自己,提升职业素养;

2、用良好的职业素养来提升服务水平;

3、用良好的服务树立监督机构权威和获得企业、项目的尊重;

4、用法律意识和尽职尽责保护好自己和领导。

监管队伍建设方面(3点):一是坚持质量安全不分家,加强监督人员集中学习的组织,并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参加省市级组织业务培训或到市质安处跟班学习(师带徒),提升现有监管队伍技术力量;二是引入社会力量(检测公司检测人员可以选调),暂时性弥补监管队伍偏小,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现状;三是完善并落实对监督人员的考核及激励制度,强化各项目质量监督组和安全监督组,监督组长和监督员之间的连带责任,为年度考核及推优提供依据。

监管检查方面(8点): 一是在确保最低监管检查频次的条件下,尽量实现“多检合一”(消防、设备、节能等),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日常化,提升检查的深度和全面性,并减轻企业、项目迎接检查的负担;二是完善日常监管检查原始记录,制定日常监管检查表格或延用监督检查记录本,既可为下次监管检查提 升效率,也可以作为履职记录的亮点工作;三是监管检查全覆盖,跟踪督促整改各个击破。在监管检查中把施工现场和项目存在的问题查全面,针对各种普遍存在的问题逐一去督促整改,确保长期存在的问题得到缓解,普遍存在的问题逐步减少。四是加大对监管检查结果的运用,如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达标,安全文明措施费延迟拨付,质量验收不通过;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质量标准化创建结果以及“差别化”管理情况向社会公示并普及(质量标准化是什么,安全考评不达标意味着什么,什么样的项目才会列入差别化管理),既要弘扬先进,又要曝光落后。五是要启用“反面观摩”和“质量安全隐患随手拍”,不将观摩局限于先进项目,而应该以行业力量和社会舆论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六是充分发挥建设、监理单位的作用,在执法方面要由以处罚违法基本建设程序行为为重点向落实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方面转移(现在的态势是,项目参建单位以为只要领取施工许可就可以不被处罚了)。七是分管领导加强相关股室业务的调度,尤其是季度督查和迎接检查等方面,工作及时部署并将责任明确,及时沟通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八是将县内受监督项目进行责任划片,可以结合地域方位(南北、城乡)、项目类型(市政、房地产开发、安居工程等)将新开工项目分类指派监督组长(这样可以让监督人员在正式介入监管前对项目进行跟踪了解,同时也可以在日常监管检查安排中实现良好的分组搭配)。

行政服务方面(3点):一是改变新开工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及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同时进件的模式,将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时间提前,为施工现场整改提前做好指导(项目进场基础决定了项目管理的走向);二是坚持党建引领(党建与行政业务工作大融合),为企业和项目免费提供培训服务(多股室合作),培训覆盖 到项目作业人员、班组长(法律意识、安全常识和应急救援);三是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结合我县建筑市场实际,引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图集。

四、2017年工作目标或工作计划

2017年,我将理顺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在做好岗位分工上的工作外,认真落实领导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县2017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不断好转,监管水平再上台阶。2017年重点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一)助力完善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自身学习(规范、标准和相关文件,以考促学),让自身能够扮演好安全监管分管负责人和一线监督工程师的角色,尽力分担项目监管工作量。二是结合省市相关部门培训文件精神及站内实际,制定好监督人员培训(部、省、市级文件为学习重点,建质153、154号文件建议为每年必学内容,)和外出学习计划。三是协助领导完善好监督人员内部考核、激励及相关通报制度。

(二)扎实推进“四化”工作

一是协同一线监督人员落实监督规范化和监管检查信息化工作,做好日常监管检查安排和信息平台登录工作(内部监督规范化和信息平台录入情况实时通报)。二是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2017年,企业自评情况必须纳入日常监管检查内容,做好考评计划,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注重考评结果的巩固(考评合格项目的后期维护,不合格项目的跟踪整改或封停)将考评结果进行运用(安全文明措施费拨付、差别化管理项目建议、质量标准化创建推荐和社会公示等)。三是结合日常监管检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向局建议“差别 化”管理项目,提请局内进行督办。

(三)做好台帐管理和信息上报工作

一是做好新开工项目开工前条件审查和安全监督注册台帐,确保台帐内容精确和详实。二是完善四方监管协议及安全文明措施费拨付台帐,确保台帐管理和运算效率。三是做好重大危险源及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台帐,确保安全监管底数清晰。四是建议做好收发文,接件及出件台帐,确保与各项目、企业及局相关股室对接顺利。五是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其他各类信息的上报工作。

(四)做好对企业及社会的相关服务工作

一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有效保障(起重机械设备监管检测服务已购买)。二是免费组织企业、项目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三是向企业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及质量标准化创建资料,并为其提供技术指导。四是协同局相关股室做好对社会的宣传(法律法规、监管检查结果),向社会扩大质量安全咨询和投诉渠道的公布,认真协调相关投诉事件。

签名:何楚轲

2017年2月10日

2.质量监管年度工作计划方案 篇二

从整体上看, 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阶段监督管理是从建筑工程质量形成的先后顺序描述政府对其形成过程的各阶段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管理, 是以建筑工程的实体质量是否形成为界线将其分为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3个方面, 是实现全面、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思想的具体体现。

1.1 施工前的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以及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 重点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一旦发现其违犯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和勘察文件, 可以通过直接的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 使直接责任主体承担由其失误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质量责任。

1.2 施工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分部的现场监督, 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管理, 三大分部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 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式应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 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 增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监督抽查, 保证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 保证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贯彻落实, 从宏观整体上把握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使用安全。另外, 在加强程序管理的同时, 必须加强技术控制。

1.3 竣工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 避免低劣工程对国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响;其次是把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建筑工程全寿命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 要杜绝或减少由于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造成对已有建筑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环境质量的破坏, 引发质量事故, 避免由于维修、维护的质量达不到要求给国家和公众用户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直接损失。大力提倡和推行工程质量保险, 将工程质量管理纳入经济管理的范畴, 以解决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生质量问题住户找不到责任方的后顾之忧。

2 建筑节能质量的全面监管体系及工作重点

全面质量管理原本用于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 这是质量管理的一种高级境界, 我们完全可以将全面质量管理模式引入建筑的节能质量管理体系, 并相应建立三大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即各建设主体的节能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建设监理与工程保险在内的社会监督保证体系、政府监督管理体系。而且要以规范建设主体质量保证体系为重点, 提高建筑节能的技术水平;以社会监督保证体系为突破口, 促进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以政府监督管理体系为驱动力, 推动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和建设市场的高效运转。在此思想的指导下, 笔者认为今后一段时期, 建设主管部门应把握如下工作重点:

2.1 倡导全社会关注建筑节能

目前, 广大市民群众的建筑节能意识还不强, 更多市民在选购房屋时, 关注的是价格、结构和朝向。采取节能措施的建筑比不考虑节能的同类建筑建造成本会增加10%左右, 由此不少开发商和建设单位暗自降低建筑的节能标准。因此, 政府相关部门及媒体应加强建筑节能的必要性、途径及标准的宣传, 以提高市民群众对建筑节能的认识和了解。在此基础上, 社会各界才可能主动依据完善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对新建建筑的节能质量进行监督。

此外, 对于积极应用节能技术的开发商和建设单位, 应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

2.2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建筑节能是一项发展中的建筑技术, 而且具有较强的地域和气候适用性, 而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技术性和经济性都很强的知识型管理工作。因此, 提高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必须实施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 全面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这就需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并加强相关资质和执业资格管理。

2.3 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推行工程保险制度

社会信用程度的提高和完善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需要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道德水准的提升, 更需要法律对信用行为的规范和保护。具体工作包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企业、个人信用登记制度;借鉴穆迪、标准普尔经验, 培育我国自己的信用评级机构;努力提高金融机构的信用甄别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尽快制定维护信用的法规, 强化法律对失信行为的监督与制裁效力。在此基础上, 借鉴发达国家经验, 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程担保与保险制度, 以此促进了我国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良性发展。

2.4 确保实现建筑节能质量的全过程监管

即将出台的《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的第一项内容为新建建筑节能市场准入制度, 该制度以“闭合式管理”制度来保障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闭合式管理是从节能论证、城市规划、建设施工、施工监理、质量验收、到建筑后期运营管理中对建筑节能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和保障。应该说这是一次改革, 要改变把质量管理的重点放在施工阶段的习惯。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 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的建筑节能措施监督力度, 并严格施工图的审查工作。保温隔热是目前建筑节能的主要途径,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 要对进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等进行随机抽查检验, 这是节能质量监控的根本措施;而对墙体、屋顶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测, 是节能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竣工验收是项目建设的最后环节, 在此阶段应对新建建筑实行能效测评标识制度, 这项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完成, 并向社会公示。此外, 我们应意识到, 业主对建筑节能全面质量管理的追求是实现节能目标的关键, 业主理应以高于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来评估建筑的节能质量, 以此检验建设目标的实现程度。

值得关注的是, 建设部首次在即将出台的《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中提出建筑运营中的节能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建筑运营中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 包括能耗统计、系统维护、定量考核、用电控制和能耗设计, 显然这些工作将有利于我们考察有关节能技术方案的实施效果。建筑运营中的节能制度将由发改委有关部门来实施与考核, 这将进一步发挥政府部门对建筑节能质量的监管作用。

2.5 改善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段和方法

实现建筑节能的全面质量管理, 政府的监督管理手段和方法必须与之相适应, 主要是: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点, 实现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 实现监督方法的科学化;督促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不断创新和改进检测设备和仪器, 以保证政府对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监管效率。

3 国外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借鉴

据统计, 建筑能耗占人类总能耗的1/4, 而我国的建筑能耗是欧美及日本等发达国家的2~3倍。如果深入考察, 不难发现, 这些国家普遍采用了先进的建筑节能技术, 更关键的是, 他们具有较高水平的建筑质量监督与管理机制, 值得我们借鉴的有如下几个方面:

(1) 建立完备而严明的工程质量法规体系和执法体系。这是质量监督的有效保证, 而政府的监督职能着重于促使建设各方行为主体质量意识的建立以及从制度上保证其贯彻执行;另外, 为建筑业发展而服务是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 政府的作用在于建立有效、公平的建筑市场, 提高行业服务质量, 促进建筑生产活动的安全和健康。

(2) 重视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包括:重视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这项工作包括机会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评价四个阶段;重视对工程项目的设计进行质量控制, 其进行的设计评议包括设计机构的管理部门对设计过程进行的管理评议, 和项目组以外的设计公司成员或外部专家的外部评议;严格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及监督, 有业主和政府的监督检查, 但施工企业的自检体系普遍较健全, 要求较严格;工程用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良好。

(3) 积极有效的强制性工程担保与保险制度。由于担保与保险费率的确定须考虑承包商的声誉和业绩, 为了得到优惠的担保与保险费率, 承包商必须通过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声誉、积累良好的业绩;而担保与保险公司为了不承担或少承担维修费用, 会在施工阶段积极协助监督承包商进行全质量控制;而政府一般设有专门机构, 对工程担保与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注册认可, 并向社会公示。成熟完善的工程担保与保险体系促进了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良性发展。

(4) 业主在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而且发达的工程咨询业实行规范化和专业化管理。

(5) 系统强化的行业教育培训, 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4 结束语

目前, 我国建筑的节能质量尚需要强而有力的监督管理, 这是一项系统性工作, 基于全面质量管理模式, 可以形成三大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 笔者认为, 我国建设主管部门今后的工作重点包括:规范工程咨询市场, 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推行工程保险制度, 确保实现建筑节能质量的全过程监管等。

参考文献

3.质量监管年度工作计划方案 篇三

1.工作任务

1.1 成立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各市(州)、县(市、区)开展具体工作。

1.2了解和掌握国家农业部和广州及相关城市相关部门制订的具体方案和要求。

1.3 组织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对本辖区蔬菜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掌握本辖区在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期间有供穗农产品合同、协议及具体行为的生产基地和企业全面情况。

1.4 指导相关市(州)、县(市、区)开展相关培训及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对有供穗农产品合同、协议及具体行为的生产基地、企业的全过程监管工作。

2.时间安排

2.1 2010年10月15日前,组织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对本地区蔬菜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我省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期间供穗农产品情况。

2.2 2010年10月25日前,各市(州)农委将供穗农产品明细表统计汇总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2.3201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各市(州)农委对有供穗农产品合同的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全程监管,同时对全省各地蔬菜生产基地和企业继续进行排查,发现有供穗农产品合同、协议的生产基地、企业,随时上报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加入监管名单,立即对其进行全程监管。

3.组织领导

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省农委统一领导并负责协调,成立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市(州)农委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对本辖区内蔬菜生产基地、企业进行排查,组织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开展对有供穗农产品合同、协议的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具体监管工作。

4.工作要求

4.1切实加强对供穗农产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是今年继上海世博会后我国举办的又一次世界性盛会,确保亚运会和亚残会期间不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至关重要。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农业部和省农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把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4.2切实掌握供穗农产品供应信息。各地农业部门要对本地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进行定期清查,对已经准确掌握亚运会期间供穗农产品信息的,要及时指派专人进行监管,并请各市(州)农委及时将供穗农产品明细表填好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上报该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电话、邮箱。

4.3切实落实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凡有供穗农产品项目的市、州(县、市、区),要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分工负责机制,实行属地管理,强化执法监管,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及要求,明确措施,健全机制,监管任务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有供穗农产品生产合同、协议的县(市、区)农业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对相关生产基地的监管,必要时要指派专业人员进行驻点监管。

4.4切实保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农业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抓好供穗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过程监管,严格落实生产操作规程和农业投入品进货、使用记录制度;加强产品包装标识管理,确保其包装规范、质量合格;加大对供穗农产品检验监测力度,严格实施产地准出制度,供穗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达到农业部提出的“有记录、有检测、有标识”的三有要求,确保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

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

组 长:于文波 省农委副主任

成 员:邬晓东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张永林 省农委农业处处长

张大明 省农委园艺特产处处长

潘希波 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站长

孙振天 省园艺特产管理站站长

张辉 省参茸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邬晓东(兼)

成员:赵然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调研员

李小松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调研员

董广夏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科员

徐建维 省农委农业处副调研员

柴秋泉 省农委园艺特产处科员

乔冬云 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科长

赵伟光 省园艺特产管理站科长

冯家 省参茸办公室科长

4.质量监管年度工作计划方案 篇四

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我县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防管结合的方针,一手抓安全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建立风险预警与产品追溯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要充分发挥和利用我县农业推广体系优势,直面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农业法律法规以及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抓好农业标准化推广工作农业标准化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保障。一是以示范小区、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快农业标准实施工作,要强化对标准化小区、基地的督导和检查,进一步提高标准化示范带动效果;二是大力发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加快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通过“三品一标”的品牌效益,产生放大效应,推动标准化发展。

(三)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检测手段,强化检验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努力拓宽对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等场所检测覆盖面,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口,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能力,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可靠的检测技术支撑。

(四)强化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禁止在有害、有毒物质超标的区域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大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生产记录。严格整治和处理不规范、不合法的农产品生产行为。

(五)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要时节,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农资行为,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行为。

(六)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实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三、保障措施和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县农业和粮食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参照会农字〔2016〕13号文)。各乡镇农业综合站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认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强化管理。要建立站长负总责,相关人员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将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农业综合站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责及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和分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及时汇总农产品生产基地详细情况并上报县局。(见附表1)

(三)严格考核,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2016年基层综合站年终考核指标。

(四)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反馈信息积极开展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动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乡镇区域内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和乡镇学校的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的检测工作,并严格实施月报制度,每月底将检测总数汇总到县检测站(月报见附表2);

2、协助有资质的企业、合作社等开展申报“三品一标”工作,加大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力度,监督并指导申报企业工作。

3、加强规范生产、安全生产的宣传,提高基地经营者的安全意识。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实行部、省、市、县四级联动,以杂交稻为重点作物,以制种基地和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地区,以清理整顿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为主线,推进检打联动、举报与办案结合,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总体目标

查办并曝光一批违法案件,建设省厅退出一批问题品种,查处违法种子企业,查处违法种子生产经营者,力争2016年种子市场秩序有根本性好转。

三、行动内容及要求

(一)开展企业监督检查。县种子站开展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品种授权合同、种子去向等;抽取企业生产经营的品种样品,进行相关指标检测。

(二)开展市场整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场大检查。对经营门店检查内容包括:种子标签、经营档案、台账、相关合同或委托书等,对于所经营的品种要查清来源,抽取种子样品进行相关指标检测。对辖区内集中交易市场、种子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中抽取70%以上的品种(其中本省企业生产经营品种占60%以上)。要深入本辖区50%以上乡镇开展入户倒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5个行政村,每村抽查不少于5个农户。

(三)开展品种清退。认真开展停止推广品种和新审定品种清查,将没有生产面积、存在重大缺陷、未上交标准样品的品种统计汇总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开展制种基地整治。杂交稻制种基地所在地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要加强对制种企业的跟踪管理,在播种前及时核对种子生产许可证、制种品种、生产地块信息,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检查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或制种委托手续,是否与制种户签订生产合同等。在种子收获前组织拉网式检查,抽取生产品种的种子样品,进行真实性检测。在种子初加工环节,抽样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在种子调运季节,检查调运种子的生产许可、去向和数量。

(五)开展大要案查处。对于群众举报和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立案,主动会同公安、工商部门联合查处。案件信息要实现农业、公安、工商三部门、案发地与种子调入调出地共享;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对于公安部门查处的案件,需要技术鉴定的,农业部门要及时组织检测或田间鉴定。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必要时联合监察部门进行督办。

四、样品检测要求

专项行动中所抽取的种子样品送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种子样品主要进行发芽率、净度、水分指标检测和品种纯度鉴定。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底前)农业部联合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11月底召开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省立即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进行了动员部署。我县要于12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细化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2月-2016年12月)2016年12月中旬起,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2016年1月10日前完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核查和种子样品抽取工作;3月15日前报送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真实性检测结果,4月底前报送品种纯度鉴定结果。

2016年1-5月,开展品种清查,5月底完成品种清退工作。

2016年2月下旬开始开展春季市场检查,3月底前完成抽样,4月底前报送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真实性检测结果,9月上旬报送品种纯度鉴定结果。

2016年5月、9-10月分别开展早稻、中晚稻制种基地整治,并于7、12月报送相关检查结果。

2016年7-8月,开展秋季油菜种子质量抽查,9月底前报送净度、水分和发芽率检测结果。

2016年全年开展大要案查处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6年12月)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成效与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具体时限,于2016年12月中旬前将专项行动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由钟跃毅副局长任组长,种子站、法制股、科教站、执法队等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种子管理站,廖会花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行动协调、具体组织实施、宣传和总结表彰等工作,承担专项行动中的组织抽样和检测、检测结果汇总分析等,承担对各地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并督办种子大要案查处工作。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指挥协调。

(二)规范执法程序。要严格执行种子抽样检测规定程序,在抽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结果判定和报送等各环节依法规范操作。要做好问询笔录,妥善留存取证、送达等证据,严格保证每一个样品证据链可靠完整,并及时按样品逐个整理备查。对于无法正常取得种子样品的企业,应实地查看加工仓储设施和生产经营档案,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追踪源头,确保抽取相关种子样品。

(三)加强督导检查。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将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市场、重点企业、重点基地进行明察暗访,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于每月5日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种子管理站。各阶段检测、鉴定结果和工作总结统一报送,大案要案查处信息及时报送,企业资质检查信息及时报送县种子管理站,品种清退信息及时报送。要及时公开曝光大案要案查处信息,积极宣传专项行动取得成效以及好的经验做法。第3篇

一、工作目标

1、农资市场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重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3、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达到100%;

4、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进一步净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5、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重点

1、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②严格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③坚决查处违规经营散装杂交稻种子行为,净化种子经营市场;④进一步加强种子经营规范化管理。

主要工作时段:2月10日—6月30日

监管领域:县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各种子企业委托代销机构、种子经营门市和乡镇农贸集市。

2、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行为;②强化农药登记管理,查处违法经营无证、一证多用、套证、冒证等农药的行为;③加强农药标签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主要工作时段:①4月1日—8月31日开展农药质量与标签管理专项检查;②全年开展禁用高毒农药检查。监管领域:县、乡(镇)、村农药经营企业、门点,卫生杀虫剂经营门市(含超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3、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桔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效等违法行为;②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管;③加强对登记肥料产品的后续管理。

主要工作时段:①1月4日—1月30日开展冬储肥料监管;②2月20日—4月30日开展春季肥料市场专项检查;③10月10日—12月30日开展果树用肥专项检查。监管领域:肥料经营企业和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

4、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内容:①强化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严格执行兽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贯彻落实兽药GMp和兽药GSp制度;②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造假售假黑窝点;③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行为;④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使用;⑤加强兽药门市违规经营人用药品检查力度;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禁用兽药行为。主要工作时段:①1月10日—2月25日开展省厅通报2016年第一批假劣兽药专项查处活动;②4月1日—10月30开展兽药质量和标签专项检查;③全年开展禁用兽药检查。监管领域:兽药经营企业,畜禽养殖企业。

5、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②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养殖环节添加抗生素、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剂行为;③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查。主要工作时段:①3月1日—4月30日开展春季饲料专项检查;②8月1日—10月30日开展夏秋饲料专项检查;③全年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查活动。

6、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内容:①加大水产苗种生产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②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带病销售和无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水产苗种的行为。

主要工作时段:①3月1日—4月15日开展春季大检查活动;②7月10日—8月20日开展夏秋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领域:苗种生产基地、苗种交易市场、水产养殖基地和企业。

7、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夏季百日行动。

监管内容:对接省、市专项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主要工作时段:6月20日—9月30日

监管领域: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经营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8、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行动。

监管内容:对接省、市专项行动,加强季节性农资产品和冬储农资管理。主要工作时段:9月20日—12月30日

监管领域: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经营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三、工作步骤

1、部署宣传阶段(2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月,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

2、集中整治阶段(3—5月):对重要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市场秩序进行深入摸底排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全面开展集中整治。3月,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3—5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 4—5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督查。

3、年中检查总结阶段(6月):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4、整改深化阶段(7—12月):巩固整治成果,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7—9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夏季百日行动; 10—12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成立县农粮局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监管责任,做好服务工作,并把农资打假工作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人员。乡镇综合站要做好农资打假信息员、监督员、宣传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角色工作。

2、广泛开展宣传,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继续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新型经营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农资产品的覆盖面。要结合送科技下乡工作,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动员和鼓励农资经营企业参与现场活动,普及农业法制知识,推介诚信企业和优质农资产品,曝光典型案例,传授农资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和使用农资产品。

3、强化市场监管,完善可追溯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和完善农资经营企业监管台账,积极开展农资经营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农资经营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行业规范管理制度,倡导和推行农资诚信经营。加强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全面掌握、纠正和查处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对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积极提供公众查询咨询服务。对利用物流方式、互联网、农资交易会和展销会经营假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加大禁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

4、加强农资产品监督抽检力度。要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重点抽检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抽检农药、兽药、饲料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其他违禁成分,抽检肥料的养分含量和是否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对往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跟踪抽检力度。要积极收集监管线索,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检打联动,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报、反馈、共享机制。执法机构要参与监督抽查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及时立案查处并追溯制假售假源头,一查到底。

5、加强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拓展案源渠道,严厉打击侵权、制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加强部门沟通,深挖假劣农资制假售假源头,必要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及时移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

6、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售后服务机制,鼓励通过远程教育、集中培训、技术咨询、专家会诊、现场服务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的技术指导,让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在生产基地设置禁限用农药和禁止添加的药物公示牌,养殖场(小区)张贴规范使用兽药告知书。健全农资突发事件和假劣农资引发农业生产事故的应急体系和快速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7、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利用送科技下乡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深入乡、村,向广大农民发放“农资打假便民服务卡”,增加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及时举报农业违法案件线索。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农资打假网上投诉渠道,电子邮箱为:。完善农资打假值班制度,健全接报登记和督办制度,及时开展案情调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5.质量监管年度工作计划方案 篇五

加强茶叶种植、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茶叶种植、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我市茶叶质量安全,促进茶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茶叶种植、生产环节,强化执法监督,杜绝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进入我市茶叶主产区;加强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逐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监管重点

我市茶叶生产种植基地(企业)、农资销售公司、获农业“三品”认证茶叶企业和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茶叶销售市场。

三、主要任务

(一)农药市场专项整治。从2012年6月开始到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保障茶叶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禁止禁用限用农药流入茶叶主产区。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的高毒农药清单》(农业部公告第199号)、《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部分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除草剂植物生长激素叶面肥的通告》规定,在我市茶叶产区禁止销售和使用禁用农药、植物生长激素、叶面肥以及除草剂。同时,结合日常常态化执 1

法,严厉查处销售和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推行举报重奖制度。推行举报重奖制度,根据举报和有关方面掌握的线索,组织日常执法、专项执法及联合执法,开展大案要案查处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贩卖、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对案件查处、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优厚重奖。

(四)开展用药专项检查。针对本市重点监管对象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领导,挑选业务精、善管理的同志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将监管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加强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

(二)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茶叶产品安全化生产的科学知识。加强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组织茶农进行技能培训和参观学习,提高茶农安全用药、科学用肥的意识。

(三)总结工作经验。认真组织开展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动,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调整。

6.质量监管年度工作计划方案 篇六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乡属有关单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稳定和政府公信力,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局。2011年是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的第一年,为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市、县政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全乡农业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夕阳彝族乡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高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

二、组织领导

2011年是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的第一年,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

组,各村委会、乡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把农产品质量安

全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追

究制度,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各村委会、乡

属有关单位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建议和措施;要将农产

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工作计划;要有领导分工专管,并

有专题研究,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农科站、安监站、兽医

站等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职责,加强沟通配合,加大农产

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

用,落实专职人员,保障资金投入,牵头做好组织协调、督

查落实工作,及时研究工作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健康发展。

三、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制度,有效落实监管职责

各村委会、乡属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

项工作制度和各项行动计划,并按照职责,建立健全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强化农产品

质量安全的日常工作,有效配合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农

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做好法律法规培训

各村委会、乡属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政府及上级有关部

门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及联合执法,确保重大节日和重

大活动期间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配合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认真落

实领导批示和群众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反馈。

(三)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

各村委会、乡属有关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

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

(四)有效配合,完善技术措施

各村委会、乡属有关单位协助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做好

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及配合做好无公害农

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管理工作;配合政府及上级有关

部门开展农(兽、渔)药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的专项整

治,使得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蔬菜批发市场的农药残留超

标率控制在8%以内(以农业部、省厅监测结果为依据);配

合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建立监测点,加强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监测;配合乡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畜产品药物残留监测

管理,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定期进行监督抽查工作;

配合乡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确保上市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并按时上报农产品质量相关

信息。

二○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抄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7.质量监管年度工作计划方案 篇七

一、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现状

1.农机质量监管进入法制化轨道

随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实施, 农业机械化质量监管工作总体进入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围绕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农业部先后制定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和《农业机械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一些省区市也制定了地方性法规规章, 为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的开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2.农机质量监管有了新的内涵

农机质量监管是对农机产品质量和运用效果有机结合程度进行监管的表现形式。农机监管包括对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管四项主要内容。

农机产品质量涵盖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等, 是对农业机械满足农业生产技术要求的评价。产品质量决定着其他方面的质量, 没有好的产品质量, 就没有好的作业质量、维修质量, 它既是农业机械化质量的基础, 又是实施农机质量监管的对象。

农机作业质量是作业标准、农艺要求、操作技能、机具状况等要素在生产中的优化组合, 反映的是农业机械使用的最终效果。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好坏, 都要通过作业质量来检验, 它既是农业机械化质量的重要体现, 又是农机质量监管效果的重要体现。

涉及维修网络建设、维修设备状况、配件质量、维修技能等内容, 是指维修后的农业机械满足其修理技术要求的程度。维修质量既与产品质量直接相关, 又影响农机作业质量和维修后的技术状态, 它既是农业机械化质量的重要保障, 又是实施农机质量监管的保障。

农机服务质量贯穿于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全过程, 具有更为宽泛的内涵, 是管理服务在提高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上的综合体现, 对发挥农业机械化质量综合效益起着关键作用, 也间接体现了农机质量监管实施的社会效益。

二、当前农机质量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国农机质量监督管理随着农机化事业的不断发展, 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表现在:

(一) 评价标准制定方面

1. 对农机产品质量评价标准不统一。

产品质量评价标准是衡量产品内在制造质量的至关重要的依据, 产品标准能否科学、统一, 直接决定着产品质量。而目前的现状是有的产品质量评价标准既有国家标准, 又有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各个层级的标准对产品质量的评价指标数量和要求也不尽相同, 因此形成了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相同产品, 执行的标准不一致, 从而造成有的产品某项使用性能在一处满足, 而在另一处不满足。

2. 农机作业质量评价标准不合理。

由于农民的使用目的不同, 各地农艺要求不同, 农机制造水平不同, 造成农机作业质量也不尽相同。随着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不断深入, 对农机作业质量要求也越来高, 而相应的农机作业质量评价标准却显得不足。从目前能够查到的农机作业标准看, 远远不能满足作业质量的评价要求, 有些机具即使有作业评价标准, 也与发展了的农艺要求不相匹配, 而且还存在着在不同地区使用, 其作业要求也不相同的情况。

3. 农机维修质量评价标准不健全。

越来越多的新型农业机械不断涌现, 使用的频次也越来越多, 出现故障而需要维修的机会也随之增加, 而与之相匹配的维修质量评价标准却严重不足, 使得机具的维修质量不能及时得到验证, 从而加剧机具的重新返修的可能性。

4. 农机服务质量评价标准不确定。

由于农机服务贯穿于农机使用的整个过程, 怎样评价服务质量, 评价的对象是谁, 评价的内容有哪些, 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在进行服务质量评价时, 易产生利益双方的纠纷。

(二) 监管体系建设方面

1. 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

从现有的涉及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来看, 还没有一项条款将农机质量监管单独列支, 从而使质量监管的法律性不强, 执行时缺少力度。

2. 监管体系不完善。

鉴于我国农机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 没有一套自上而下的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 随着我国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农机监管需要时时有效进行, 而目前的状况是没有专门的机构管理, 更没有建立一套自上而下, 适用于当前农业发展需要的各级农机质量监管体系, 因此使农机监管缺乏应有的效果。

3. 监管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农机质量监督管理是在新的形势不断发展, 许多知识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陌生或不熟悉的, 这就要求从事农机质量监管的人员必须具备适应发展了的形势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在新形势下, 不仅需要监督管理人员掌握相当丰富的法律法规, 还要具有熟练的专业性理论和操作技能, 而目前这方面的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 监管所需仪器设备不足。

在新形势下, 农机监管赋予了新的内容, 不仅要用仪器设备去检查农机的内在质量, 也要用仪器设备对农机的作业性能、维修质量进行科学的判断, 目前的状况是只有省级以上的专业的质检机构具备相应的仪器设备, 而对于省级以下的监管机构却不具备用于监管的仪器设备, 使监管缺乏科学性、权威性, 从而影响了监管的效果。

三、搞好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农机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 不断丰富农机监管的法律法规, 出台一些国家或地方性的专门用于指导农机监管的法律法规条文, 这样不仅可使监管工作有法可依, 也会增强监管的法律效力。

2.不断完善各级农机监管体系建设, 至少监管体系由省延伸到县一级, 使监管形成点面结合的网状结构, 从而使监管真正达到应有的实际效果。

3.加强农机监管评价标准的制 (修) 定工作, 由于农机监管涉及到农机本身、作业、维修和服务四部分, 因此对涉及这四个部分的相关评价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对于已不适用的内容要修正, 没有的要尽快制定。

8.质量监管年度工作计划方案 篇八

关键词: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议

中图分类号:S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04-18-2

在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农牧业现代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直接影响着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的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社会和广大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焦点。确保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证农牧业标准化生产,提高生产标准是我市农畜产品质量工作的准则,通过我市农畜监管部门的严格要求,有力地保障农畜产品和农牧业产业健康发展。然而,由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我市起步较晚、涉及面广、内容多,广大生产经营者认识度不高,各项制度尚不完善,监管工作仍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1 当前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1 农牧业投入品使用不规范,质量安全意识不强

一是少数农民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为了片面追求高产量、高收益,混用、不合理使用或过量使用农药的问题普遍存在,有的没有严格按照不同药物、不同作物的安全间隔期的规定施用,有的私下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农作物生长调节剂的现象,造成了一些地方的个别农产品农残、重金属残留超标等现象;二是农牧业生产单位技术水平参差不齐,难以精准掌握农药、兽药、农作物生长调节剂施用量,也出现农残、重金属残留超标等现象;三是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少,跟踪技术指导、技术服务不到位。面对众多种养农户和大户,有限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难以把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传授给成千上万农牧户和大户,大多数农牧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禁用、限用和推荐的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知晓不多、认识不够,出现不合理使用现象。

1.2 农牧业生产基础滞后,资金投入不足,标准化推广应用困难

农牧业的基础设施较为落后,严重地制约了农牧业标准化生产的有效开展。受传统农牧业生产方式方法的影响,农牧民文化素质低的限制,农牧民更新接收新的农牧业生产新技术、新材料的观念能力差,标准化生产意识不强,主动积极的参与意识和观念不强。

农牧业标准化生产推广经费缺乏,难以长期维持标准化生产的经费支出,这也不利于标准化生产的开展。

1.3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技术支持与监管运行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监管手段不适应。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着许多漏洞和薄弱环节,一些旗县(市、区)尚未建立专门的检测机构,未能落实专门检测人员,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快速检测任务。正在建设的检测机构人员编制、资金投入、经费保障落实不到位,目前全市除前旗暂没有成立检验站外,其余10个旗县市区均已挂牌成立检验检测站,但仅有集宁区、商都县检验检测站能够开展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而快速检测的结论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对被检产品农药残留的情况难以做到准确地检测;二是乡镇农畜产品检验监管机构挂靠在农业技术推广站,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专业性技术培训少,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难以有效提高,影响了检测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三是经费投入力度不够。农残监测检验工作由于检测成本较高,工作经费投入不足,也没有纳入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预算,致使个别检测站(中心)日常监督检测难以有效开展,给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1.4 企业认证产品品牌效应不能充分发挥

农畜产品生产区域范围广,经营分散,形不成地域规模优势、特色优势,出现各自为战、松散经营的格局,造成品牌申报成本偏高,申报不积极。另外,由于一些企业规模小,市场竞争力薄弱,管理水平上偏低,规模化程度不够,“品牌”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认证后收效甚微。

2 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当前我市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应以规范和加强农牧业投入品监管为前提,以推行标准化生产示范为抓手,以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依托,以农牧业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加快“三品一标”建设与实施品牌化提升战略为目标,逐步建立管理、监督、处罚、服务为一体的监管格局,结合本地区实际,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点,把提升监管能力、加强质量安全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分步组织实施“农畜产品例行监督抽检”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普及”等活动,以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严抓农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全程监管,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牧业产业健康发展。

2.1 着力整治农牧业投入品市场秩序,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

相关科室站所协同执法部门做好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重点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制定农资市场监管制度,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督促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购销记录、标签标识、不合格产品召回等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活动,引导农牧民科学选用、合理使用农牧业投入品。完善农牧业、工商、食药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违禁农牧业投入品流入市场、流入生产环节。

2.2 大力推行农牧业标准化生产

各旗县市区农牧业部门要按照我市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的目标,积极开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优先选择一批基础好、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大力推广国家、行业和地方性农牧业标准,并结合实际制订技术操作规程,率先推行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畜产品生产全程监管,建立档案制度,完善生产记录。创建一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通过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加快全市农牧业标准化进程。

2.3 稳步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工作

鼓励引导农畜产品生产企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畜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畜产品登记工作,要通过“三品一标”认证,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生产服务指导、农畜产品品牌宣传和品牌创建,扩大安全优质农畜产品生产总量规模,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农畜产品入市快捷、销售顺畅以及品牌信誉、优质优价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全面加快“三品一标”农畜产品的发展进程。在注重产品认证数量的同时,更要加强证后监管,完善建立监督抽查制度,要充分发挥绿色食品检查员、监管员,无公害农畜产品检查员和认证企业内检员的监督管理和内部审核职能,将“三品一标”农畜产品全部纳入各级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纳入到当地农牧业农村牧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2.4 扩大监督抽检范围,严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关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年度例行抽查检验计划,将工作责任制量化,将工作目标细化,加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并且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抽检活动,不断扩大抽检比例、覆盖范围、增加检测频次,严把质量安全关。与此同时,应加大现场检测力度,充分发挥检测机构的工作职能和作用,着力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切实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2.5 健全完善县、乡两级监管机构,切实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要尽快构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乡“三级”监管机构,充实力量,明确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机制,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旗县农牧业部门积极督促、努力协调政府、财政、人事、编委等相关部门解决旗县、乡(镇)监管机构人员、编制、设备、资金的问题,确保每个乡(镇)要有人员、有设备、有场所、有手段以及监管、巡查、抽样、办公所需交通工具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使其尽快投入运行开展工作。定期开展专业性技术培训,有针对性、有效地提高县、乡两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人员的监管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尤其是在农残速测上要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农业部、自治区组织的各种技术培训,强化技术知识储备,为检测检验人员提供技术支持,着力开展农药残留实验室检测,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6 逐步建立市场准入、产地准出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构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生产投入品、基地环境质量、生产管理活动、产品质量检测、产品销售等生产记录档案制度,加强产销对接,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入市备案登记、产品标识管理、检验检测等制度。指定专门机构进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明确追溯管理工作的职责划分,制定切实可行的追溯制度办法,设立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将生产基地与销售市场有效连接,逐步探索建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行农畜产品的可追溯管理。

2.7加强宣传培训,创造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氛围

各部门、各旗县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一是各地要充分利用科普活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手机短信、专题讲座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瘦肉精、三聚氰胺、甲胺磷等违禁药品的危害,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二是广泛宣传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级干部和农牧业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生产基地负责人等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建立诚信意识,提高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种养大户的遵纪守法意识,从根本上杜绝违法添加使用有毒有害违禁药品的行为。三是不断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宣传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展、成效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及时公布处置情况;对不实信息,要以正视听,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及时消除不良影响。通过各种宣传方式,营造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9.餐饮食品监管年度工作计划 篇九

认真完成市局和区食安办下达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处置,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经营管理,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完成省局下达的6个品种共计62批次的抽检任务。抽检品种为自制面食10批次、养殖鱼类10批次、生食水产品10批次、自制糕点10批次、餐饮具20批次,盒饭2批次。

(二)承担市局下达的100批次食品及70批次餐饮具的抽检任务。抽检的品种分别为生猪肉20批次、蔬菜30批次、生面条20批次、煎炸油30批次。

(三)完成区食安办下达的4个品种共计202批次。抽检品种为火锅类食品10批次、大米32批次,鲜榨果蔬汁100批次,冷菜60批次。

(四)完成局自定的餐饮具600批次的抽检任务。

三、工作安排

(一)抽检场所

监督抽检的场所应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等为重点,覆盖各类餐饮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其中大米的抽检对象专指学校食堂。

(二)抽样实施

1、抽样安排

具体抽检时间、抽检品种、批次数、检验项目等详见附件1。

2、抽样分配

各中队监督抽检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

3、注意事项

(1)样品编号

①承担省局抽检任务样品编号:

A、餐饮具样品编号为:J2-02-01~J2-02-20,其中招宝山中队J2-02-01~J2-02-06;骆驼中队J2-02-07~J2-02-13;庄市中队:J2-02-14~J2-02-20;

B、盒饭样品编号为:O2-02-09;O2-02-10;

C、养殖鱼类样品编号为:8月份:C3-02-06~C3-02-10;10月份:C4-02-06~C4-02-10;

D、生食水产品样品编号为:8月份:D3-02-06~D3-02-10;10月份:D4-02-06~D4-02-10;

E、自制糕点样品编号为:8月份G3-02-06~G3-02-10;

10月份:G4-02-06~G4-02-10;

各中队按照规定的编号规则要求,并统一使用“样品登记标签”,规范填写并粘贴在每个样品包装上,同时对每个样品另外再加封条进行封样,封条须加盖公章。

②承担市局及区食安办抽检任务样品编号:各中队各自按常规要求编号,保证所采样品清晰可辨,否则加贴小标签。

(2)文书交接及买样费用:各中队按照成本价购买样品,承担省、市局抽检任务的,提交产品样品采样记录第三联1份(送样用)、复印件1份(报销用)、《样品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3)1份、正规餐饮发票1份(注明“买样费”,发票台头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定型包装产品应填写《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并进行产品确认。

承担区食安办抽检任务的,可提交产品样品采样记录第三联1份,送检单1份,买样费可刷卡并附购买清单,本局办公室报销。

(3)送样时间:

请各中队按时做好采样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样至餐饮保化科,由餐饮保化科统一送至各检测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餐饮保化科负责抽检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牵头组织实施,联系各检测机构,做好抽检工作的协调、督促、指导,按要求向市局、区食安办汇总上报抽检工作情况,并及时把监督抽样结果反馈至各中队;各中队承担具体抽检工作,并对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格抽检程序,依法履行职责。为积极做好本次监督抽检工作,各中队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及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抽样和送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定要求,程序合法有效,检测结果准确可靠。按照编号规则进行样品编号,填写相关执法文书,确保抽样过程的规范性、合法性。对定型包装产品应填写《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进行产品确认。各中队应充分发挥快速检测方法在监督督抽检工作中的作用,对于可以经快速检测方法初筛的样品,原则上需经快速检测后再送实验室进行检验。

(三)及时梳理汇总,按时报送结果。各中队要以严谨态度,认真做好样品信息登记,餐饮保化科要对上报的数据进行整理、核对、汇总和上报。

10.市场监管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篇十

一、摸清底数我局进一步调查梳理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市场基本情况,摸清本地食用农产品市场的真实详细信息,结合辖区实际加强研究分析,制定了具有针对性有效性的监管措施,做到底数清楚、措施得当。

二、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的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入场销____者和贮存服务提供者要求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制度要求,加强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食品经营过程管理,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加强监管我局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____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____日常监督检查表》等有关要求,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入场销____者和贮存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等情况,进行逐条对照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1.质量监管年度工作计划方案 篇十一

1.政府支持,财政扶持,切实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舒兰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把保障食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健全机制,常抓不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着力解决安全隐患问题。同时在市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每年安排3~5万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专项经费,保证了基地检查和实验室检测工作的正常运行,也保证了全市人民吃上放心的食品,近几年舒兰市无任何食源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因此,政府的重视和财政投入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

2.独立建站,明确职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农业局作为食品安全成员单位,履行职能,强化管理,创新开展工作。2009年经农业局请示,市委常委会讨论,市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舒兰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隶属农业局,为独立法人科(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单独建立农产品质检站,改变了以前混编混岗职能不明确、眉毛胡子一起抓,要求紧了干几天,工作棘手放一边的现象。实现有专职人员指导、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贯彻宣传和培训;监督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市场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工作。同时加强了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防止高毒禁用农药进入市场、生产基地,从源头上保障了食品安全。

2010年,农业局在机构改革中设立了农产品安全监管科,同时借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农产品监管机构和体系建设,把农产品乡镇监管服务机构纳入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之中,强化职能,充实人员,提高监管服务能力。做到了一套人马,两个职能。每个乡镇农业站,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解决了乡镇的监管盲区。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项目建设中逐步配齐检验检测设备,实现了有人干事,有能力干事,有检验人员,有检验设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中心下移,县乡联合发动,深化源头管理,是今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的必行之路。

3.建管并重,严格管理,圆满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任务

舒兰市作为我省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县市之一,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在省农委的指导下及时进行前期手续的报批及建设工作。同时争取了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如期按标准完成了舒兰市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

舒兰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此项目列为2010年全市重点工程、建县百年献礼工程。县农业局更是将质检站建设作为完善检验设备,提高检测能力,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契机,将一栋四层办公楼划归质检站单独使用,建检测实验室。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指导、监督与实施运作。多次召开会议,通报项目的进展、成效、问题及整改措施,倒排工期,有序推进项目。由项目法人单位舒兰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具体负责项目建设事宜及建成后的检验检测工作。项目建设坚持四制原则,即坚持招投标制,坚持项目监理制,坚持合同管理制,坚持法人负责制。该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70万元,地方配套130万元,改造检测实验楼三层16个房间,实验室面积543平方米,同时进行了周边环境美化,保证了工程形象。采购的仪器设备80台(套)已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目前部分已投入使用。建设资金按合同计划已分批拨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投资专项检查中,得到了省农委计划处的肯定,认为政策落实好,财务管理规范,建设标准高,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达到标准化试验室标准。

4.加强执法,强化宣传,切实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舒兰市一直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一是每年都结合“科技之冬、科技之春”农业技术培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作为必讲课;二是借助舒兰电视台、舒兰消息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知识。在《舒兰消息》上发表了“生产优质蔬菜、保障消费安全”等多篇调研文章,在市电视台“黑土季风”栏目定期做专题,就无公害农产品知识进行电视讲座辅导;三是借专项整治、科普大集,在各农资商店,公共场所、生产基地等发放“拒绝高毒农药,珍爱生命健康”宣传画、食品安全宣传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小册子、张挂宣传条幅等;四是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范围,通过标语、板报等形式,进农村、进社区,让安全消费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安全的农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只有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生产流程全面纳入系统化和规范化轨道,才能达到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消费安全的目的。在标准化基地生产上我们坚持“五统一”模式,即统一技术模式、统一物资供应、统一检测标准、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包装上市。在基地管理上印制统一的生产记录本发放到农户手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

12.浅谈新时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篇十二

一、消防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 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总体素质及质量自律机制不过硬

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根本上是加强对消防产品生产的质量管理, 从严把好消防产品的生产标准和出厂审核关, 是保证消防产品质量的最根本措施。消防产品监督检验中, 降低或不按技术标准生产防火门、灭火器遇有火灾时不能正常喷射等现象屡见不鲜, 如果合格产品得不到很好应用而假冒伪劣产品大量充斥市场, 高额利润和监管不力, 必然引发市场的混乱。当前, 消防产品技术含量不断提高, 新技术新工艺不断运用, 必然要求生产企业具有更高的总体素质。素质不过硬的企业, 难以生产高质量高效率的消防产品, 就只能在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夹缝中苟延残喘, 欺骗用户。产品的质量是企业设计、生产出来的, 产品研制单位和广大企业才是质量管理的主力军。而一些企业只重产值, 忽视质量,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少数企业偷工减料, 粗制滥造, 严重地坑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只有健全企业的质量自律机制, 自觉地把质量放在第一位, 推行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模式, 按国家、行业标准建立和健全质量体系, 才能真正地强化质量管理, 才能确实解决当前消防产品普遍存在的质量问题。因此, 提高企业总体素质, 建立企业质量自律机制, 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 对消防产品在流通领域的监管审核不力

由于消防产品如其它商品一样已全面市场化, 消防产品的销售和流通已全面放开, 彻底取消了原先实行的销售和流通消防产品到当地消防机构登记备案的制度。如此一来, 在对具备某种功能的消防产品的选用上, 使用单位可挑选的余地和空间都变得无限大。一方面, 由于一般使用单位对消防产品市场的不了解, 使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有了较大的市场和空间。另一方面,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上级机关“三令五申”严令参与或干预消防产品经营的要求下, 为避免涉嫌参与或干扰消防产品市场竞争, 往往是主动放弃了对消防产品质量的事前审查。在事后监督上, 各种渠道、全国各地生产厂家消防产品的形式认证和质量监督, 无形中增加了基层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管难度。在这种情况下, 有不少基层消防监督人员往往会因为畏难怕麻烦而只对消防产品进行简单的资料查验或不查验, 根本不去做实质的监督把关。

(三) 使用单位或监督人员消防产品知识贫乏

很多建设使用单位对消防产品的配备和使用, 存在着认识的误区, 认为只要按照要求配备了有关消防产品, 或者认为只要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了相关消防产品就行, 目的只是为了通过消防部门的检查验收。由于缺乏专业知识, 对消防产品的要求往往只是停留在价格和外观上, 对使用效率、规格型号、适用范围没有严格要求, 最多也就要求销售商提供一份出厂合格证或者检验报告, 难以保障所购置消防产品的质量和功能。近几年,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 消防产品经营已完全放开, 从流通和使用领域加强消防产品监管的难度一下子加大, 而基层消防监督人员多数没有接受过消防产品专业知识的培训, 对消防产品监管的知识知之甚少, 难以适应消防产品监管的实际需要, 导致对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不会管、不敢管。

(四) 法定检测机构数量少, 检测范围较窄

由于各地方经济发展良莠不齐, 有些地区对于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根本无法检测, 判断产品的质量标准只能凭借简单的合格证或工作经验, 到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定又极不方便, 程序繁杂, 耗时耗力, 影响了对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有些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或质量监督部门, 还只具备检测一般消防产品的能力, 对于自动报警探头、喷淋装置、报警按钮等多数消防产品, 不具备法定检测能力。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 制约了基层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对于那些能提供相应资料又似是而非的不合格产品, 便不能有效实施监督和查处。

(五) 各监管部门缺少联动监管机制

对消防产品监管目前是各部门各管一块, 缺少相互协作、联动监管机制。生产领域的管理主要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流通领域的管理主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使用领域的管理主要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目前各部门各管一块, 相互间很少互通有无, 虽说《消防法》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但在购置增添消防产品时, 往往只是由各使用、配置单位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把关。管控能力很差, 不能形成有效的合力。

二、消防产品质量监管的发展方向

科学技术的发展、新技术的产生、新产品新行业的兴起、新制造技术的发展都给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带来新的课题。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不断发展, 必须直面三个方面的挑战:

(一) 新产业挑战标准化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规范、管理消防产品和行业的基础手段。而如今, 产品的更新周期加快。标准规范的制定已远远跟不上产品产业的更新步伐。当一个产品产生, 我们马上去跟踪制定标准, 当标准完成发布之后, 我们可能已经发现这个产品的生命周期已经过去了, 标准技术水平的更新滞后已是一个普遍的现象。

(二) 制造技术挑战质量管理

未来制造技术的发展趋势之一是高度智能化。现行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绝大多数是围绕传统产业来进行的, 传统的质量管理理论的一个基本的基础就是产品特性的可检测性质, 然而, 新技术渗入之后, 现有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就已经在某些产业或某些过程的控制中力不从心。

(三) 复杂的产品挑战质量监督

复杂产品的一些特性不可能等到检验技术和检验设备完备后再投放市场。这样, 以检验为基础的质量监督将在哪里寻找自己的位置。对于复杂的产品, 控制过程远胜于控制结果, 监督过程也远胜于监督结果。这需要大量训练有素、充分理解制造网络和系统并可以操作使用这些系统的高素质人员。

三、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的几点思路

(一) 建立消防产品购置事前审查制

这一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主要是为了切实把住消防产品购置使用质量关。通过购置产品事前审查, 加强对消防产品购置使用的依法监管。执行过程中, 为了避免部分审查部门或人员给资质认证审查人为设槛谋取私利, 公安消防部队应对此出台严厉的惩戒措施, 并从严落实对违禁设槛或干预消防产品经营情况的查处, 坚决杜绝一切假借资质认证审查, 非法参与或干预消防产品经营等严重损坏消防部队形象的事件发生。

(二) 监督与服务相结合, 融监督于服务中

监督与服务相结合是我们多年来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的经验。实践证明, 离开了服务, 监督的功能很难充分发挥。因此在强化监督的同时, 要有参与、服务、协商的精神, 满腔热情地帮助生产企业、商业企业进行整改及给予必要支持。要帮助、引导企业严格质量责任制, 加强内部质量管理, 建立企业质量自律机制;要积极向企业提供产品质量信息, 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制度创新, 并帮助名优产品企业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使监督“有为”“有效”。

(三) 强化消防监督人员培训, 提升管理意识和执法水平

通过举办培训班、请专家授课、去企业实地观模等方法, 使每个消防监督员都能清楚了解有关消防产品的性能和技术指标, 切实增强辨别是否是合格消防产品的能力。通过培训, 使每个消防监督员都能像识别真假钱币一样识别消防产品是否合格。同时通过培训, 切实提升基层消防监督人员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的意识, 增强查处违法经营消防产品的能力和水平。

(四) 充实基层消防检查检验设备, 拓展检测范围

基层消防监督部门应当逐步提高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的科技含量, 根据消防产品的发展需要, 及时配备常用的、有针对性地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新设备。通过强化质检硬件建设, 确保一般消防产品的直接检验判定, 为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提供更快捷、高效的服务。针对检测设备耗资较大, 某个检测机构检测范围有限的实际, 可以采取设立分别检测不同产品的多个法定检测机构的方法;也可以采取由相邻地区分别成立检测不同产品的法定检测机构, 实行交叉互补检测的方法。

(五) 强化监督检查后的处理力度

规范和强化后处理工作, 应制定并发布后处理管理办法, 将后处理工作纳入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轨道。对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经销企业, 加大曝光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 要予以彻底清查、追缴, 并监督处理。同时, 对于抽查不合格的生产、经销企业要严格依据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总之,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是一项长期而面广量大的任务, 涉及到所有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 要想改进、创新消防产品质量监管模式, 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监管的方法、手段, 而这一过程又是同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密切相关的。同样可以预料, 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兴起, 思想理念的进步, 在解决新问题、迎接新挑战的历史潮流中, 消防产品质量监管模式、手段必然会更完善、更丰富。

参考文献

[1]从流通使用领域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 袁瑞勤, 2007.

[2]质量管理, 洪生伟.中国计量出版社.

13.区市场监管局年度工作总结 篇十三

一、树形象 强纪律 能力素质增强提升

(一)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

(二)坚持以“惠民党建”工程为主线。

(三)坚持以“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

(四)坚持以“党建阵地”为抓手。

(五)坚持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重点。

二、聚合力 助升级 服务发展质效提升

(一)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打响“放管服”“当头炮”。

(二)以质量强区为内驱,推动产业提档升级。

三、守底线 强监管 牢筑民生安全防线

(一)全力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二)多措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

(三)切实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四、抓重点 净环境 市场秩序规范稳定

(一)推进“信用监管”不断优化。

(二)净化市场环境常抓不懈。

(三)升级放心消费持续发力。

(四)加强科普宣传注重实效。

20XX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我区在加快高质量发展、推进“三大提升”上谋求新突破的奋斗之年,全局上下将聚焦新要求,站好新方位,增强问题导向和忧患意识,努力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优质增长极、活力创新源、美丽湖湾区、服务新高地”。

一、围绕“从严治党”,着力在责任担当上下功夫

(一)强化政治自觉,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的建设引领各项工作。(二)加强组织纪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三)优化队伍建设,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二、围绕“营造环境”,着力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

(一)着力优化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二)着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三)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围绕“促进发展”,着力在管服并举上下功夫

(一)坚持严管严打,提升各类产品质量。(二)坚持对标找差,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三)坚持攀高比强,不断深化质量强区。

四、围绕“守住底线”,着力在科学监管上下功夫

(一)突出数据监管。(二)突出信用监管。(三)突出社会共治。(四)突出专项整治。

1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年度工作总结 篇十四

一、xx年的亮点工作

一是狠抓基本药物“三统一”工作,食品药监惠民工程成效显着。在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地遴选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为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遴选工作做到“零”投诉,获得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出台制度规范,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有突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小餐饮食品安全“五化”标准规范》、《小餐饮临时许可管理办法》、《集贸市场和早夜市餐饮小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小餐饮管理规范》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监管制度规范。目前,正在修订《市学生校外托管就餐休息场所食品安全和住宿卫生管理办法(暂行)》和《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初步形成了以《食品安全法》为基础、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为支撑、监管制度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们正在积极调研和制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三是通过示范引领,带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提升。xx区、x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月底,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在未央区召开,国家食品安全办公室副主任刘佩智莅临指导,给予高度肯定。目前,临潼、高陵等区县正在积极推进餐饮服务和药品安全示范区县的创建工作。

四是食品药品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在全省率先开通了“233”食品药品安全投诉受理电话,极大地提升了投诉举报事项的受理与处理速度,国家食品药监局投诉举报中心毛主任现场视察后,给予高度评价。0月份,和省食安办联合,在临潼区组织进行了全省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极大提升了各级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及做法

(一)全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实施,切实打牢食品药品监管基础。一是依照中、省、市“十二五”规划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分解任务,制定进度。二是不断加大规划组织实施工作,积极沟通,努力协调,加大了与中、省、市相关部门的衔接力度,确保了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三是着眼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加大了我市食品药监信息化建设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力度,着手筹建集地理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投诉举报系统、企业诚信等级评价系统、企业台帐实时监控系统为一体的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平台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四是全力推进“233”投诉举报热线建设,于今年9月日正式开通全市“233”投诉受理热线。五是在做好食品药品检验扩项准备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食品药品评价性检验检测工作,开通了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直报系统,进一步提升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为强化“十二五”期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夯实基础。

(二)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不断完善机制体系建设。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遇到的经费不足、基础设施落后、队伍力量薄弱等重难点问题。二是进一步强化乡镇(街办)、社区(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确保了基层一线食品安全协管员和监督员足额配备到位。三是按照统一抽样、统一检测、统一标准、统一评定的原则,及时抓好生鲜肉、糕点、水发产品、辣椒制品、酱油、豆芽等重点食品抽样检测与调查分析工作,有效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四是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科学制定和规范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和督查督办流程,修订和完善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应急实战演练,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处置工作。五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区(县)创建工作,不断加强“放心馒头”、“放心早餐”、“放心豆制品”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未央、雁塔和高陵等区县食品安全放心区县创建工作。六是结合开展《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狠抓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主题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活动。七是扎实有效做好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肉制品、豆浆香精和医院周边果篮、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工地食堂、打击假冒侵权酒类、桶装饮用水、糕点和酱油等23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查处了“私宰狗肉”、“无证凉皮店”、“面条违法添加硼砂”、“豆腐黑作坊”及“问题果篮”等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发生。

(三)下大力规范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餐饮服务环境。一是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扎实开展示范街(店)创建工作,创建示范街40条、示范店600户,较好地发挥了典型示范引路作用。二是着眼做好餐饮服务环节创卫复审工作,巩固和扩大餐饮服务整治提升成果,先后开展了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等xx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件,做到件件满意,其中一件被市政府列为重点提案。四是不断强化惩防体系建设,适时开展纠风专项治理,防止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五是在原有基础上,今年又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管对象、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聘请了30名特邀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氛围。

三、食品药品监管面临的形势和困难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食品药品安全的产业基础比较薄弱,企业素质不高,准入门槛低,多、小、散的问题尚未彻底改变,生产条件简陋,工艺落后,很难保障食品安全。特别是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和农家乐、农村家宴等领域和部位监管薄弱问题比较突出,制售假劣食品保健品小作坊、黑窝点屡治屡显,食品药品安全仍存在许多隐患和死角。

二是监管能力和水平不适应监管新形势的要求。面对日益复杂的监管形势和任务,尤其是面对利用高技术手段非法生产和加工的食品安全事件,现有的执法装备、监管手段和技术保障很难迅速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传统的技术支撑体系和执法手段已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食品市场安全监管需要,监管执法工作显的被动、滞后。

三是社会诚信建设亟待加强。一些企业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滑破,诚信意识淡薄,无视法律法规,不择手段牟取利润、降低成本、逃避监管。违法生产经营手段不断翻新,高科技造假手段不断出现,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快递等方式售假现象日益增多,给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四是监管队伍的素质不适应监管任务的需要。现有的监管执法队伍难以满足现实需要,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少,素质不高的问题十分突出,加之缺乏系统培训,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欠缺,业务技能不强,影响监管的整体效能。

五是科普宣传教育不到位。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得不够多,形式不够丰富,民众知晓率较低,防范风险意识和辨伪识假能力还有待提高;舆论宣传范围小、频次低、声音弱,尚未形成足够的社会影响力;教育培训的规模化、制度化程度较低,尚未形成长效机制;信息发布还没有做到多渠道、经常性,电视与网络媒体等手段的应用还很有限。

四、xx年工作思路及目标

明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正确分析新形势新任务,总结监管规律,努力实践“三个转变”,即:监管工作由被动查处向主动防范转变、由依靠常规行政监管向同时借助科技手段监管转变、由依靠执法队伍监管向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监管转变。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使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预警、应急处置及食品药品检测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全年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发xx年要力争在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区县、创建国家级餐饮服务放心区县创建工作有进一步实质性的突破。要创建市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6个、示范单位xx年完成300家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开展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认真实施《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管理和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探索药品零售企业GSP量化分级管理,推动药品零售企业连锁化发展。

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实行产品分类、分段跟踪检查,加强重点及高风险企业监管。在Ⅱ、Ⅲ类经营企业中实行“管理者代表”制度,强化动态监管和追源管理。抓好重点监控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挂靠、转让的专项整治。加强对三级医疗机构的大型设备运行管理,强化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管。

提高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水平。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的专项整顿。全面推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和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员制度。实现监管覆盖率x%。

严厉打击“四品一械”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深挖违法线索,加大稽查力度。配合公安机关办理一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落实黑名单制度,通过“红黑榜”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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