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2024-11-27

如何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共6篇)(共6篇)

1.如何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篇一

石家庄市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保发展、保红线”科学决策,严格执行土地法律法规,有效遏制土地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确保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处分条例》、《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

(一)建立石家庄市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领导小组。市长为组长,主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各县(市)、区广域网、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监督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工作的落实,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确保机制良性运转,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二)石家庄市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

二、责任主体和共同责任

(一)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组织领导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不断加强对土地管理的科学调控和严格监管。

(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是土地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土地管理工作。各级监察、发改、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电业、人民银行等部门和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按照共同责任机制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履行相关职责的主要责任人,主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三)各级法院、检察院,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支持和参与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工作,切实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四)各级党委及党的组织要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采取政策引导、整体把关等措施,积极支持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工作,不断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共同责任机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政府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对土地管理和土地监管负总责。

1、各级政府对本行政 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节约集约用地和查处土地违规违法行为情况负总责。负责组织查处违规违法用地案件、打击土地违法犯罪行为工作。

2、县(市、区)、乡(镇、办事处)两级政府要综合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联合、综合执法,重点抓了早期制止工作,及时组织终乡(镇、办)以及国土、监察、公安、规划、建设、城管、水务、电业等共同责任机制成员单位,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停水停电、强制拆除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复耕被毁耕地等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制止。

3、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协调和监督共同责任机制各成员单位,对各类违规违法用地案件依法做到行政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处理落实到位。

(二)国土资源部门是土地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内依法行使土地管理各项职责。

1、加强用地审批和批后监管工作。强化预审管理,依法对项目用地进行审查。严格执

行“占一补一”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依法做好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工作。加强批的监管,严格依法供应土地。

2、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落实监管措施,预防违法用地的发生;组织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对违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各县(市)、区国土部门要及时将本辖区违规违法用地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启动共同责任机制联合执法。政府批转后,共同责任机制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肃查处。

3、区域限批。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超过10%,七对违规违法行为制止不力的,市国土资源局可依法依规采取暂缓受理、办理土地审批手续或提请市政府约谈等方式,加强对县(市)、区政府土地管理工作的监管。

(三)监察机关及时依法受理国土部门移交移送的土地违规违法案件,并在《法律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盖章;以移交的土地违规违法案件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并追究违规违法用地相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

监察机负责对下级政府和本级、下级共同责任机制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履行共同责任机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职责的进行督办和问责。

(四)发改部门对未能通过用地预赛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审批、核准手续。

(五)公安机关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公安执法协作机制,对妨碍国土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违法行为从严处置。及时依法受理查处国土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土地违法案件,并在《法律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盖章,对国土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依法查处。

(六)财政部门加强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的监督管理。对土地出让金和土地违规违法案件的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好执法经费的保障工作。

(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冀政(2009)132号文件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落实工作。

(八)环境保护部门对违法用地项目不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九)城乡规划部门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查处。

(十)建设部门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供热、供气手续。对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查处,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对拒不停工的违法行为不定期提请石家庄市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共同责任机制联合执法。对情节严重的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建设单位从严处理,限制其进入本地区建筑工程施工市场,按照资质管理权限,申请发证机关降低或取消资质。

(十一)城市管理部门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渣土、围档等相关手续。对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查处。

(十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对违法销售行为依法查处。

(十三)交通运输部门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复增设平交道口。

(十四)水务部门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供水手续;对需直接取用水资源的建设项目,未经水资源论证,土地部门不得办理合法用地手续。

(十五)农业部门参加政府组织的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对在耕地上调整农业种植结构项目要严格把关;配合国土部门,对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

(十六)林业部门加强对征(占)林地的审核,监督用地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办理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加大对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的查处力度。

(十七)畜牧水产部门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养殖项目,不予审核备案。(十八)工商部门

(十九)电业部门对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有关手续,不予供电。

(二十)人民银行对各成员单位提供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和法院提供的已判决生效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相关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二十一)法院及时依法受理国土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并在《法律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盖章;对申请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依法强制执行到位。

(二十二)检察机关应及时依法受理国土部门移送的在土地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并在《法律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盖章;对国土部门和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

(二十三)共同责任机制成员单位,在收到政府批转件后5日内,对需暂缓受理、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暂缓受理、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对违规违法建设项目依法查处。

四、共同责任机制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1、机构。市国土资源部门与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机关、市监察机关建立实施共同责任机制、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犯罪行为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市国土资源部门为牵头单位,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机关、市监察机关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原则上半年召开一次例会。联席会议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门,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办公室成员会议。

2、任务。通报涉及土地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的工作情况;研究土地违法犯罪形势,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预防和查处土地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研究决定当年需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督办的重大土地违法犯罪案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为需要提请联席会议讨论和研究的其他事项。

3、工作制度。

(1)信息情况通报制度。国土部门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通报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国土部门通报有关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立案查处和审判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情况、党政纪处分的落实情况。

(2)制止违法犯罪执法协作制度。各级国土部门要参照市监察、公安、国土部门制定的《国土资源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市国土部门与公安部门制定的《执法协作机制》,切实加强与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在执法工作上的衔接、沟通和配合。

(3)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相互协助配合调查制度。国土部门与联席会议其他 成员单位,在调查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要互相协助和支持,在政策、业务咨询,提供材料,案件研究,派员协助等方面予以配合。

(4)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对违法犯罪案件,国土部门与了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要建立运行顺畅、操作性强的移送工作制度,依法依规规范移送工作。

(5)重大问题研究制度。对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难以执行到位、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难以有效遏制、国土资源违法犯罪人员难以得到一点儿 法律制裁等问题,在坚持依法、有效的前提下,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权范围,适时出台规范性文件,逐步加以解决。

(二)联合执法工作制度。

1、机构。市国土资源部门与市监察机关、市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市国土资源部门为牵头单位,市监察机关、市公安机关为成员单位。联合执法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

联合执法办公室下设工作组,由市监察局执法室、市公安局国土资源治安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的负责同志、联络员以及若干工作人员组成,具体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联合

执法工作。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集工作组成员会议。

2、工作重点。一是努力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系统管理和监管氛围,确保国家、省、市重点项目顺利进行。二是对单位或个人擅自违法用地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做到处理事处理人双到位。三是以早期制止为首要目标,对发现的重大违规违法用地案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先期制止,努力将土地违规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3、工作方式。一是坚持把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在全市大力推行联合执法工作模式,综合三部门优势,依法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联合执法效果。二是以市国土资源联合执法办公室名义对外发文。三是采取实地检查、发督办函、派驻督办、诫勉约谈、通报批评、停批限批、公开曝光、实施问责等方式,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单位制止和查处土地违规违法案件工作。四是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土地违规违法集中整治活动。

五、共同责任追究

(一)市政府每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并对各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情况进行考核。

(二)市监察局对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成员单位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或同级政府对共同责任机制成员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

1、县(市)、区政府因组织不力,对违规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等行为,没有及时有效制止,造成在违规违法用地上已经实施违法建设的;对土地执法查处工作不配合、不支持、推卸责任甚至妨碍、限制查处工作的。

2、国土部门落实巡查责任制不到位,对本辖区内违规违法用地在规定期限内,未发现违法用地行为、未准确核实情况、未立案查处的;对违法用地行为制止不住但未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的。

3、公安机关对妨碍、阻挠、围攻、殴打依法进行土地执法工作人员等行为,接到报警后没有依法处理的;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条件的土地违法案件未在规定期限内立案调查的。

4、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在接到政府批转件后,应暂缓受理、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而继续办理的;未在规定期限内查处在违法用地上进行违法建设行为的。

5、水务部门,没有查验土地、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手续,给予新装供水的;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从水的。

6、电业部门,没有查验土地、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手续,给予新装供电的;没有按照政府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协助政府停止供电的。

7、其他共同责任机制成员单位,未依照职责和共同责任机制要求依法处理违法当事人违法行为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或同级政府对共同责任机制成员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此处略)

3、因违法有地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被市以上定为重点整改地区,或被定为重点督办案件的。

4、因违法用地案件处理不当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造成群众集体上访和社会不稳定的。

5、各级政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同一内受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

六、其它

1、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据《石家庄市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制定详细具体的责任机制。

2、《石家庄市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如何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篇二

西平县国土资源局(2011年8月8日)

西平县90%是平原,典型的农业大县,省级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全县耕地面积118万亩、基本农田面积102万亩。进入“十二五”,全县经济社会一直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同时又面临着调结构、促转型、防通胀的复杂局面,加上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土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7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的土地调控信号:强化管控、重点突破、民生优先。强调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严格执法督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

如何管好、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如何达到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共赢局面,西平县国土资源局的做法是:着力积极构建和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的落实,变国土资源“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逐步建立全员参与的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 极作用。

一、加强宣传引导,努力构建共同责任机制

为进一步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使全县干群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政策,国土局制订宣传教育计划,每年组织乡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并对全县乡村级主要领导发放国土新政资料,并要求全县乡村干部在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中担负主要责任,带头依法依规用好、护好每一寸土地。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采取送法到乡镇、到村委会、到企业、到社区,在电视台专题宣传报道等措施,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同时,各基层国土所始终将土地管理,尤其是将土地执法工作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使领导及时掌握辖区的土地管理情况,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也使乡镇委、政府更加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尤其是土地执法工作。同时领导也经常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对在建项目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立即责成制止纠正,并要求对顶风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严肃处理。全区用地秩序逐步规范,依法用地氛围逐步形成,促使国土资源共同责任机制的构建有了较好的舆论基础。

二是明确耕保责任,力促构建共同责任机制。为切实将加强全区的耕地保护落到实处,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宿城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区长、各乡镇长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乡镇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网络,逐级明确耕地保护具体责任人,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充分利用区、乡、村三级土地执法网络,建立耕地保护联合执法机制,真正建立起耕地保护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外部环境。

三是实行“双函告知”,力促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对违法用地、土地信访实行“双函告知”,发函制止违法用地和处理土地信访问题。即,对新发生的违法用地,采取书面函告的方式及时将违法用地情况、处理建议,以及涉及政府在保护耕地中的职责、应承担的责任和15号令部分内容向当地函告,督促乡镇真正承担起保护耕地的职责;对发生的土地信访问题,在进行调查的同时,立即向乡镇发函,要求乡镇政府尽快、妥善处理好信访问题,防止出现越级上访现象。同时,将违法用地和信访问题分别以《违法用地快报》和《信访直报》的方式,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其分管领导书面报告,切实推动了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落实。

四是开展“双创”活动,力促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始终以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和“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活 动(简称“双创”)为契机,力促监察、公安、城管以及各乡镇政府共同参与,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国土分局通过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城管采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下发实施意见、建立联合巡查制度等形式,构建土地执法联动机制,形成了有效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的合力。结合15号令有关要求,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依法用地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刻认识依法用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依法用地意识,克服随意用地观念,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禁止圈占土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使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依法用地意识明显提高,各级政府能模范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辖区内违法用地呈明显下降趋势,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几年来,监察局派员同国土分局联合调查土地违法案件十多起,处理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多人,在当地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进一步树立了土地执法部门的权威。同时通过采取点供、土地增减挂钩和土地执法模范区创建等措施向上争取了一定的用地指标,有效保障了大项目的用地需求,为全区依法用地秩序奠定良好的基础,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逐步形成。

五是开展“两违”整治,力促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宿城区积极召开依法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动员大会,成立由区委书记任总指挥,区委副书记、区长任指挥,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分管区长、公安局长任副指挥,国土、城管、公安、监察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专项行动指挥部。通过逐乡、逐村、逐组、逐户核查统计,查清了全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情况,并进行了规范和整改,有效的规范了乡镇的用地秩序,进一步提高了乡镇政府依法用地意识。“两违”整治以来,宿城国土分局与城管分局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发现违法用地后立即责令自行拆除,有效将违法用地有效制止在萌芽状态。

六是违法用地抄告,力促构建共同责任机制。为加大违法用地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共同责任机制的落实,出台了以建立完善土地执法制止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为目标,规定国土资源部门对有关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金融、供电、水务、规划、通信等部门进行告知的《违法用地项目抄告办法》。对实行抄告的违法用地项目,国土系统内停止办理各项土地审批手续直至违法用地行为处理结束;提请相关部门在案件处结前,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停止办理相关手续,促使用地者规范用地行为。

三、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当然,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宿城区在土地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是违法用地查处效果不够理想。违法用地处罚后,对罚款不到位以及拆除不到位无有效的应对措施,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大多不予受理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对责任人的处理也多半流于形式。违法用地虽然得到了查处,但对违法用地没有起到真正的遏制作用,远远达不到预期效果,导致共同责任机制的构建大打折扣。

二是共同责任机制的构建不够全面深入。有的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为在任期内突出政绩,往往热衷于上项目、争投资,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盲目搞一些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采取粗放经营、外延扩张的方式发展区域经济。然而国土部门既要面对上级国土部门“保红线”的严格要求,又要无条件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国土部门往往面临被“两个上级”同时牵着鼻子走的尴尬两难境地,致使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无法全面深入开展。

三是国土资源刚性执法依据匮乏。权限大小导致打击违法案件力度强弱,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缺乏具体国土资源执法的刚性条件。执法人员对违法用地行为,只能口头和书面制止,没有赋予强制制止手段,效果不明显,威胁、对抗执法人员的现象时有发生。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强制执行权在法院,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关键就是及时,而法院的不作为,给国土资源执 法工作带来一定的被动与阻碍,从而导致《土地管理法》执行起来软弱无力。

四、几点建议

徐绍史部长强调,实施土地违法问责制的核心,是建立共同责任机制。而如何推进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找到保护红线、保障发展“双赢”的最佳平衡点,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一是各级国土部门要迅速扮好推进共同责任机制的重要角色。建议充分利用上级国土部门执法动态巡查、专项检查、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活动以及卫片执法检查等机会,多向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沟通、汇报和交流,上下协调,扮好重要角色,力促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全面建立。

二是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合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加快建立由政府为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发改、公安、检察、法院、建设、规划、农业、林业、工商、供水供电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严格落实违法用地抄告制度。建立完善与公检法纪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建 7 立正常的相互通报制度,联合办案制度,在案件移送方面寻求新突破。

三是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占用土地行为方面的作用,切实有效制止各类违法违规占用土地行为。同时,建立和完善通报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各相关部门根据违法违规用地信息通报情况依照各自职能依法共同处理。

四是尽快建立对地方领导干部实行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积极实行干部离任“耕地审计”制度,不仅将干部“乌纱帽”与“耕地保护”挂钩,还将政绩与土地节约绩效挂钩。只要“耕地审计”不过关,干部的升迁或调动就无门。这无疑是给干部头上套了“紧箍咒”,也给“土地红线”装上“高压电”和“安全防护网”。对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用两个“最严格”。但制度的效果,不取决于措辞的峻切和语气的凌厉,而取决于制度的内涵及其实现。仅就耕地保护的离任审计而言,只有跟进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制度,这种制度设计才可能成为一个有效增量,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中释放后发制人的效能。否则,就只会是纸上谈兵。若能把离任审计这一制度用好,甚或以此激活其他制度,那么它对18亿亩耕地红线的捍卫就能起到积极作用。

五是积极改善执法监察内外环境。建立顺畅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体制,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全系统纳入国家或省直管,使执法人员彻底摆脱地方政府的束缚,能够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真正做到严格秉公执法。切实保障执法设备,树立严肃的执法形象,恢复执法监察人员的执法着装,同时解决执法监察人员的办案车辆、补贴、福利等实际问题,提高执法队伍战斗力。同时建议要参照林业、海事等部门,成立“国土资源公安”机构,直接隶属于省级国土部门行政管理,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行适当调整,给予执法人员适当的强制拆除权,一改过去软执法为刚性执法的局面,树立执法权威,为积极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增加“强心剂”。

六是尽快出台土地违法用地问责机制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修订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坚决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超过一定比例的要追究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的责任。但目前问责机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建议省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建立一整套问责具体详细的操作办法,有利于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不断推进和完善。

3.如何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篇三

实施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坚持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并举,在依法高效、集约节约利用国土资源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及省、市国土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和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用地蔓延的势头。特别是2008年以来,我市认真学习?经验,出台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卫片土地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提前做好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各部门各方面的共同责任,切实抓好土地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完成了国家卫片执法检查和新增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的各项工作任务,四项刚性指标顺利达标。现将我市实施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切实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印发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市政府主

— 1 — 要领导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对土地执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协调和督导。在整个卫片执法检查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主要领导亲自精心部署工作,分管领导始终亲临一线进行现场督查,由于市领导带头做到“领导到位”,有力地推动了土地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

我市在违法用地整改工作中明确了镇街党委、政府领导查处违法用地的责任,由镇街负责落实辖区内“两违”行为的巡查、制止、报告以及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的拆除整改。市委、市政府以印发文件和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查处违法用地不达标的,将依法追究该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镇街党委、政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大领导力度,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保证了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各镇街也成立了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建立健全辖区内违法用地巡查岗位责任制和违法用地零报告制度。由于各镇街党委、政府对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进行坚— 2 — 强有力的领导,不断创新制度和措施,找到了违法用地查处的突破口,做到了查处整改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两不误。

(三)部门联动,共同执法。

在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中,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镇街开展违法用地整治工作,促进了土地管理和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的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切实加强督查,对推进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及时予以通报,有力地推动了拆除整改工作的落实;市委宣传部从全市大局出发,积极引导报社、电台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开展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国土部门对违法用地案件实施100%立案,100%查处,并将违反党纪、政纪以及涉嫌土地犯罪的案件移送纪检、司法部门查处;市城监部门对已建成违法建筑物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及时将案件移交市规划局查处;市规划局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同时代表市政府责成各镇街对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市公安局加大对移送案件的查处力度,抽调精干警力,提高办案效率,依法刑事拘留了一批涉嫌土地犯罪分子;市经贸、市政、供电、供水部门对违法用地案件采取停电、停水措施,积极配合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的开展。实行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后,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利用各种行政资源对违

— 3 — 法用地进行监管,执行了执法合力,使土地管理变“一家管”为“大家管”。

二、取得成效

通过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我市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用地案件,尤其是依法批捕了一批违法用地当事人,在社会上反响强烈,产生了极大震慑作用,收效明显,概括起来主要有:

(一)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意识。

在开展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的同时,我市切实加大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针对违法用地村级干部较多的特点,对全市?多名村、合作社干部进行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发放了?本《土地矿产执法监察百问》、?本《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张《基本农田保护明白卡》、?份刊登了典型案例的日报等一大批普法材料。为了保持打击违法用地的高压态势,我市还制作了?张《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宣传漫画,印制了?多条宣传横幅,刊登了40多篇土地执法相关报道,并且每天在电视台上不断播放各镇街拆除违法建筑的片断,努力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

(二)违法用地得到依法查处,土地管理秩序明显好转。

— 4 — 在市委、市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通过各镇街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成效显著。2008年,我市共依法拆除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万多平方米,复耕复绿违法用地面积达?亩。同时,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移送纪检机关案件?宗、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宗。通过实行刚性执法,铁腕整治,切实抓好土地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建设,我市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用地蔓延的势头,土地管理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三)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土地执法长效管理机制。针对违法用地查处难,执行难的体制问题,市政府牵头制定了《实施办法》,由镇街负责落实辖区内“两违”行为的巡查、制止、报告以及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的拆除整改,由国土、规划、建设、城监、公安、监察等部门依据本部门法律法规对“两违”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由经贸、工商、供水、供电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配合实施监管,落实共同责任。

此外,我市积极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土地执法监察网络,建立与挂片、村干部经济利益相挂钩的巡查报告制度,落实违法用地巡查岗位责任,将土地以片、村为单位划分责任区,责任到人,对土地实行网格化巡查,并积极推行土地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这些长效管理机制的出台,已在日常土地执法监

— 5 — 察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违法用地整改达到了市政府规定的刚性指标,但是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我市违法用地总量仍然偏大。

从卫片执法检查的结果来看,我市违法用地总量达?亩,其中耕地?亩。虽然这些违法用地中绝大部分为国家、省重点项目,但是违法用地总面积在各区中已名列前茅。

(二)农村违法建房问题严重,屡禁不止。

从核查的情况来看,我市工业、商业违法用地已经大幅度减少,但是农村违法建房问题依然猖獗,全市农村违法建房达?宗,面积?亩,其中耕地面积?亩。宗数占全部?宗违法用地的?%,违法用地中宅基地比例偏大,且许多属占用基本农田。如不采取严厉措施打击占用基本农田和一户多宅的宅基地违法用地,恐将产生负面示范效应,导致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进一步蔓延。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决心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为契机,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铁腕抓好卫片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实施土地执法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实施办法》,严控2009年— 6 — 度新增违法用地的发生,坚决按时保质完成市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违法用地预防发现机制。通过完善动态巡查岗位责任制,实行区域包干,责任到人,对土地实行网格化巡查,确保将违法用地制止在萌芽状态。对巡查发现的违法用地案件,严格按照共同责任制的要求,及时通报给各共同责任主体进行联合查处,做到对违法用地“冒头就打”,坚决对违法用地予以严厉打击。

(二)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我市将加强共同责任主体之间的沟通协调,通过与各镇街签订责任书、与公安、法院建立办案联动机制、与纪委检察部门建立督办机制以及完善违法用地案件通报制度,细化具体工作规定,建立积极高效的共同打击违法用地行为联系协作机制,使土地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三)全面完成违法用地整改工作任务,确保违法用地宗数、面积持续下降。

对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案件,我市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达到立案率100%,查处率100%,结案率90%以上的工作目标。同时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力争做到“处理到位,处罚到位,追究责任到位”,确保违法用地发现率不

— 7 — 低于省卫片执法检查发现违法用地总量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低于15%,不被国家、省列为重点整改地区,不因违法用地整改影响社会稳定。

(四)疏堵结合,想方设法解决农民建房问题。

对农村宅基地,我市在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上将给予一定的保障,并根据我市实施的《农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逐步规范农村建房用地管理;对未经依法审批就擅自动工建设,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和一户多宅的农村建房,我市将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拆除,决不手软。

(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

我市将实行重点急需项目用地跟踪服务机制,安排专人对重点急需项目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协调解决用地报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加快推进用地报批工作,确保满足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促进项目依法用地。

总之,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精神,坚决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刚性要求,切实维护我市的土地管理秩序。

4.如何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篇四

情况汇报

宁阳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7月16日)

宁阳县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种类较多,已发现矿产26种,其中:能源矿产2种、金属矿产4种、非金属矿产18种和水资源矿产2种;已探明储量矿产14种,正在开发利用的矿产有7种,分别是煤、铁、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用花岗岩、长石和矿泉水,优势矿种为煤、水泥用灰岩和饰面石材。矿产资源分布相对集中,西部以煤、水泥用灰岩、粘土、古河道砂为主,中部以花岗岩、钾长石和耐火粘土为主,东部则以煤、水泥用灰岩、铝土矿为主。截至2012年底,全县有矿山34个,其中煤矿9个,长石1家,矿泉水1家,铁矿1家,水泥用灰岩2个,建筑石料用灰岩12个,建筑用花岗岩8家,矿产资源为宁阳县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资源保障。

近年来,宁阳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把依法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矿产开发秩序,作为关系宁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全县大局的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探索出一套独具特色的矿产管理工作监管体系,形成了良好的矿业开发利用秩序和环境。现将有关工作

强的组织保障、人力保障、物力保障和财力保障,组织公安、煤炭、安监、电力等相关部门配合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形成矿产资源“大家管、大家用”氛围。

二、政府强力推动,积极开展矿产资源专项综合行动 随着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矿产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部分地区乱采滥挖等问题显现,不仅破坏了资源,污染了环境,还引发安全事故,影响了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维护矿产资源正常开发秩序,推动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严厉打击乱采选铁矿、乱采石材、取土烧砖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2011年2月,县政府召开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国土、公安、检察、法院、工商、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宁阳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乡镇主体责任,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整治行动共出动520多人(次),动用挖掘机等机械30余台(次),已依法取缔非法洗选铁矿19家、砖瓦粘土场12家、拆除厂棚117间,捣毁各类设备85台(套),严厉打击了非法采矿或选矿行为,全面规范了矿产资源开采管理秩序。

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一时建强专业执法队伍。与公安、砂管、国资、电力等部门密切配合、紧密协作,抽调人员在县国土资源局分别成立了砂资源执法大队和矿产资源联合执法大队,分别配备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象发生。

5.如何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篇五

一、民主选举优秀、能干的班干队伍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个好的班集体,班干部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一个成功的优秀班集体,除了要有一名优秀的班主任外,还必须有一支能干的班干部队伍。我们的班主任之所以感到累和烦,主要是因为我们在班级管理中做到事事关心,事事过问,一切事务独揽一身,没有一支强有力的特种部队。由此可见,建设一支强有力的特种部队是管理好班级的前提和关键。1.班委队伍的产生。可由学生自荐或民主推荐产生。班干部的选拔条件首先应具备热爱班集体,有愿意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的良好愿望。并且学习主动认真,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2.班委队伍的设立和分工。班主任应对每个班干部的职责做好明确的分工,做到赏罚分明。对班干部的评价方式应客观、公正、有效。做好班干部同学的思想工作,使他们乐于为班级工作服务。班委队伍设立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卫生委员、纪律委员、体育委员、一日班长以及各小组组长等职务。然后明确分工,班长主要负责班级全面工作,召开班委会。副班长协助班长处理好班级事务。学习委员管理全班学习方面的事务,下辖各科科代表,各组组长以及与各科科任教师有关学习方面的问题和衔接等。生活委员管理学生的早、中餐纪律,安排人拿豆奶、学生奶等。卫生委员负责班级及卫生区清洁卫生工作。纪律委员负责全班纪律,包括所有集合、集会、课间等。体育委员负责体育工作,主要负责课间操和体育课等事务。一日班长负责记录好本天的所有情况。如:校服情况、系红领巾情况、课堂纪律以及当天的好人好事等,工作总结《如何建立以生为本的班级管理机制--学生自主管理轻松做班主任》。各组的小组长管理好本组内的纪律、卫生和学习等情况。这样整个班级就做到了班级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3.实行班长负责制,放手让学生自己管理班级。相信学生,大胆放手。班长根据本班实际情况,每周星期三下午召开班会和班委会,总结上周工作得失,按照班规处理好上周的违纪情况和奖惩情况,安排下周工作。这样班主任就可以从繁琐的班级事务中摆脱出来,用更多的精力去钻研教学和指导学生的学习。

二、以法治班以情感化法,即班级管理的制度化,当然制度化管理实质上应该以尊重学生为本,它的最大前提就是把每位学生看成是一个具有自身价值的,与教师同等地位的个体。所以要想使制度化取得好的效果,本班的法可以让全体学生和班主任一起制定,然后作为班规。所谓的以法治班就是对学生行为习惯进行强化管理,这样做有以下好处:第一,制度明确,奖惩分明,做到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有章可寻,从而让学生被处理得心服口服。第二,时间长了可以自然的使这种自主性延伸到学生的学习领域,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情,即在制度化管理的同时对学生进行说理教育、感情教育,让学生认识其错误并改正。在这么大的一个集体中很有可能存在几个特殊的学生,他们根本不把班级制度放在眼里,属于那种称霸型的。所以,我们在对班级进行法的管理的同时,情也是极其重要的。法与情这两者在班级管理中并不矛盾。首先,在纪律面前处理这类学生时要灵活一点,可以不断在做人方面教育他们,只要他们明白了做人的一些道理,他们就减少去违反纪律了。其次,我们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要认识到虽然自己把班级的管理事务交给了学生们,但自己首先还是这个班级的管理者,所以班主任在学生面前一要有威信,二要乐意和学生交朋友,同时更要注意自己始终是老师,对学生宽严要合适。

6.如何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篇六

吴江市土地学会课题组 邮编:215200 论文摘要:从我国土地资源耕地保护和利用的国情现状分析,提出建立十大长效工作机制。关键词:耕地,保护,机制。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一再强调要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1986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1992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严格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紧急通知》;1994年发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的通知》(11号文件);1998年,耕地保护写进了《刑法》,增设了“破坏耕地罪”、“非法批地罪”和“非法转让土地罪”。2005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现有耕地为18.31亿亩,人均耕地为1.4亩。而在9年前的1996年,全国的耕地数是19.51亿亩,人均耕地为1.59亩。这意味着,要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1.2亿公顷(18亿亩)耕地保有量的硬性指标,今后我国耕地减少量必须控制在3000万亩以内。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面对我国可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提出了耕地保护的目标,即实现耕地的总量动态平衡。所谓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在满足人口及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产品数量和质量不断增长的条件下,耕地数量和质量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耕地的数量、质量保护并注重耕地环境质量的提高。

耕地的数量保护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二是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三是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四是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

耕地的质量保护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国家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措施,如:防止水土流失、耕地沙化、盐碱化、贫瘠化等;二是实现耕地环境保护。

从耕地保护操作层面来看,在保护耕地的实践中还存在的不足是: 一是保护规划过于僵化。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确定后,随着时间推移,动态管理就缺乏合理的调整空间,比如通过后备资源开发新增耕地长期不能划入保护范围,而遭受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农田,短期内无法恢复的又难以调整,应有规划动态管理的相应补救措施。

二是耕地保护管理机制不完善。耕地保护指标自上而下逐级下达呈刚性,与实际情况有差异,难以在规划保护中体现,一旦规划批准,要涉及调整基本农田,就必须上报国务院批准,因此在调整中暴露的一些问题,难以及时得以解决。

三是耕地保护法规不健全。现有的耕地保护法规刚性有余,而韧性不足,尤其在操作层面上,缺乏科学的可操作的运作程序和规范化的法规。在定期检测动态管理,规划审批等环节缺乏规范化的制度,导致知法难以守法,守法挡不住违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耕地保护缺乏配套的保护资金的支撑。各地在落实耕地保护资金方面,缺少必要的政策法规保障,资金投入足,资金渠道不畅,尤其是对有限的保护资金缺少监管,难以真正将保护资金落到实处。

针对耕地保护的要求和现状,首先要构建耕地保护管理体系,在国家一系列耕地保护的政策法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可以完善四项主要制度:一是《基本农田管理办法》;二是《基本农田调整补验收办法》;三是《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办法》;四是《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以促进耕地保护真正进入经常化、动态化、制度化的轨道,在此基础上,建议各地建立和完善十大耕地保护机制:

1、共同责任机制。耕地保护的目标责任制,是指确定一定区域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运用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的管理方法,规范各级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以及各级领导的耕地保护工作行为,确保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这是省、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乃至农村公民共同的目标责任,要建立共同责任机制,旨在层层落实责任人,落实目标管理,明确责任范围,加强责任意识,层层量化保护责任目标,强化各级政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政府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以建立耕地保护业绩绩考评、失职问责、渎职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奖惩制度,调动各方积极参与,对于玩忽职守的应问责到位,引起警戒。以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联动的保护耕地长效机制。

2、资金投入机制。为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从土地的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基金,在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投资基本农田调整项目的同时,加强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协作,形成基本农田建设合力,保障政府在整合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低产田改造资金和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等方面,进行集中使用,重点投放,扩大资金投入规模效益,形成良性循环投入机制。

3、占补平衡机制。土地复垦整理既可以恢复耕地,增加耕地,缓解人地矛盾,达到节约集约用地目的,同时还可以改善农业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要制订激励政策,鼓励用地单位、个人、农民搞土地复垦整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增强占补平衡运作机制,作为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的重要措施来落实。要大力推广实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耕地的项目挂钩制度,切实落实占补耕地的责任、任务和资金。加强按项目检查补充耕地情况,确保建设占用耕地真正做到占一补一。要推进耕地储备制度建立,逐步做到耕地先补后占,合理确定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的规模、布局和时序,要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管理,对占补达不到平衡的地方,坚决把住建设用地审批关。

4、用途管制机制。为实施有效的耕地保护,对土地用途严格管制,强化必要的管制机制。一是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充分挖潜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切实保护城郊结合部的耕地资源;二是对耕地的用途同样严格管制,防止耕地变形而改变用途,特别是耕地表面耕作层的保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要严格把关,会同农村基层组织一起,下达耕作计划,经常检查监管,要运用政策、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落实耕地用途,以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稳定。

5、环境保护机制。一要坚决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通过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保护耕地,控制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二要全面推广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依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以确保耕地环境质量;三要严格环境执法和责任追究,要强化环境执法,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对耕地环境的破坏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四要建立科学的环境监测体系,实现耕地环境监测的科学化、网络化和现代化,在此基础上,建立环境应急体系,以提高应对耕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

6、执法检查机制。要充分利用国土资源执法动态监察体系,构建监管平台,切实加强土地批租监管和土地市场秩序的监管。一要着力构建巡防预防监管机制,以土地动态巡查,完善执法巡查网络,明确责任考核,做到违法用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二要建设批租监管机制,加强日常执法和借助卫星遥感照片进行执法检查,建立长效执法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和奖惩制度,定期对用地情况和耕地保护开展专项检查,要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要构建案件查处机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确保违法案情处理到位,尤其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公开暴光处理,确保良好用地秩序;四要加强部门联运机制,有效实施土地管理中的工作协调和相关部门的责任落实。

7、维权稳定机制。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过程中,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到位,正确处理国家,建设单位,农民集体和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关系,是确保社会稳定,有效保护耕地的措施之一。建立维权稳定机制,要强化政府责任,更多考虑农民群众利益,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 长远生活生计保障问题,要通过土地换保障,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要建立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机制,遵循中央提出的“少取,多予和放活”的政策,严格控制征地范围,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放活土地政策,让农民获得更多土地分配收入。要建立征地补偿机制、安置机制和建立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从而促进农民集体保护耕地的自觉性积极性。

8、社会监督机制。社会监督是指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一要加强群众监督,这是一种最广泛敏锐朴实的有效监督,让群众享有知情、检举、监督的发言权,建设好群众举报体系和网络,比如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接待室、举报中心等定期公诸社会,使群众保护耕地有渠道举报,安全举报,对举报准确的给予奖励,要形成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二要加强舆论监督,马克思称新闻舆论监督是“第三种权力”,舆论具有公开性,及时性,灵活性的特点,具有时效性强、辐射面广、透明度高、震慑力大的优势,保护耕地舆论监督可以造就强大的宣传教育态势,营造保护耕地的大环境,要保障社会舆论的调查、指导和批评的权利,强化新闻工作者的义务和责任,正确发挥保护耕地的监督制的作用,三要加强民主监督,这是包括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的广泛监督,要发挥群体监督的作用和民主监督的实施权,以形成社会监督的合力和中国特色的监督制的机制。

9、信息公开机制。地方政府有责任定期公开耕地保护工作中的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一要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要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要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区域内耕地保护的动态信息,并不断完善网上查询功能,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二要建立耕地保护信息采集机制,依法公开信息采集的工作规程,明确采集、审查、处理、运用等环节具体要求,使信息及时、真实、有效;三要建立耕地保护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加强检查监督。

10、宣传教育机制。耕地保护的宣传教育机制必须常抓不懈,这是营造良好耕地保护社会氛围的十分重要的举措,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强改进宣传教育,改进方式方法,完善制度,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一要建立常态机制,克服不主动、不经常、单一内容、单呆方式等问题,建立政府协调部门合力,贯穿始终,“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宣传教育网络下的常态工作新局面;二要建立责任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党委政府负全责,明确带头职责,明确部门职责,同时落实相应责任追究;三要建立激励机制,要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耕地保护宣传成效好,有创新的给予激励。

耕地保护是个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完成好这一伟大工程,需要全社会齐心协力,机制创新,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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