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垦协议书

2024-10-12

复垦协议书(9篇)

1.复垦协议书 篇一

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xxx镇政府

乙方:xx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要求及省、市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用地范围:

乙方因发展设施农业生产需要,在xxx镇xxx村xxxxx号地块(四至范围:东至1xxx;西至xxx;南至xxx;北至xxx)

总计使用设施农用地xxx亩。

二.

土地使用:

乙方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按备案的设施农业项目建设方案和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协议的要求,保证不改变备案用途,不突破备案面积,不移位建设,不搞非农项目建设。服从镇村规划、农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不破坏项目周边生产和生活环境。

三.

土地复垦

涉及破坏耕地耕作层的,乙方要根据设施农业用地复垦要求,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接受甲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共同监管。该宗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乙方必须在设施农业用地使用结束后一年内恢复土地原用途并交还所在地村委,生产建设破坏耕作层的,占用耕地应复垦为耕地。复垦完成后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复垦、复耕情况进行验收。乙方不复垦、复耕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甲方代为组织复垦,所需资金由甲方向乙方追索。

此协议一式四份,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街道)政府、县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见证: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

2.土地复垦协议书范本 篇二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项目委托乙方进行复垦整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行复垦整理。

2、整理标准:按国土局和农业局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

大写 :

2、结算方式:

待复垦工程全部结束,经省厅验收组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90%,余10%质保金,经复验合格的年内付清。每拖延工期一天罚款2000元:

三、施工日期: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双方责任及权力:

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旋工人贯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工程项目负责人。

5、除房屋之外其他一切障碍甲方概不负责。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负责拆迁区内的所土地复垦。

2、因复垦、清除过程中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施工中土壤有效耕作层松土达到售50公分以上,以便耕种,且路面平整,定于边沟顺直。

5、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6、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并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对因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7、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8、乙方指定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五、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因建设需要,乙方需使用 市 镇 村土地 亩,用于 等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土地复垦规定》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地年限:xxxx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二、乙方不得在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并应将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并堆放在指定地点,统一集中用于土地复垦和其他耕作的改良。

三、乙方应在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土地原貌(耕种条件),复垦的土地必须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并限期整改。

四、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参照本市耕地开垦费缴纳的有关规定,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保证金 xxxx万元/亩,共计 xxxxx.xx 元。

土地使用完毕并复垦后,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土地复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如乙方不履行义务或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不及时,则由甲方负责组织复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用地使用期限,乙方须在用地期满之日30天前报经甲方同意后,需办理相关续期手续。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需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甲方(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_________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_________项目建设,需使用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居委会)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水田_________平方米,旱地_________平方米,非耕地_________平方米)。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整治协议。

三、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_________)的土地复垦押金(水田按_________元/亩,旱地按_________元/亩,非耕地按_________元/亩标准收取),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只能在临时用地上从事临时简易性的建筑,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的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_________个月内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复垦标准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的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押金额的50%。

七、若在临时用地期满_________个月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的。

乙方同意甲方不返还土地复垦押金,全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整治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3.复垦协议书 篇三

甲方:

(乡镇政府)

乙方:

(经营方)

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的规定,为确保设施农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恢复利用,经甲,乙双方公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____项目建设,需使用__________乡(镇)_____村的土地作为设施农用地,用地总面积___亩。

二、设施农用地使用期限为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设施农用地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向甲方及农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同意备案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整治协议。

三、乙方在设施农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在设施农用地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恢复土地耕种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交通设施的完善。

五、乙方必须在设施农用地期满后立即复垦,及时向甲方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由加到、村委会、原土地使用人(承包人)进行验收,若经验收不符合复垦要求,且经一个月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复垦要求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遇国家征用土地或实施各类公益性建设项目,乙方无条件拆除建设及相关设施。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用地单位一份,国土所一份,乡镇政府一份,国土局一份。

甲方:

4.复垦协议书 篇四

中国国土经济学会文件

中国国土培字[2010]26号

关于举办《土地复垦条例》宣贯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促进节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境,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土地复垦条例》,为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深入学习了解《土地复恳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加强土地复垦前期管理,做好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评审和报送审查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验收和质量管理工作,掌握土地复垦最新技术,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我会决定举办“《土地复垦条例》宣贯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国土资源(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领导和业务骨干;各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土地整理服务中心)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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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土地整理、规划设计单位和交通、水利、能源、冶金、石油化工等建设单位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1.《土地复垦条例》解读: ——土地复垦的定义和复垦责任人 ——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与审批程序 ——土地复垦方案实施环节的管理 ——土地复垦费用的管理 ——复垦后的土地利用

2.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编制方法、技术内容及深度要求: ——土地破坏预测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复垦标准和措施 ——工程设计、工程量与投资估(概)算测算 ——建设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案例剖析 3.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大纲解读和评审要求; 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修编及实施;

5.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统一备案制度与信息化网络监管; 6.土地复垦专项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和职责责任; 7.土地复垦方案的报送及审查和疑难问题处理;

8.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工程设计、工程量测算和新技术应用; 9.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

10.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标准。

三、培训方式与主讲专家

1.届时拟邀请长期从事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方面的资深专家授课、研讨、交流答疑,并发放最新资料。

2.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四、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10年11月19日——11月23日广西北海市 第二期2010年12月3日——12月7日云南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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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关费用与报名办法

1.培训费980元,会务资料费实收,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请各单位提前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传真至: 报名电话:(010)***8、62716420 传真:(010)***8、62716420 联 系手附件:报名回执表

人:宋 辉刘海英机:***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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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土地复垦条例》宣贯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培训班

报名回执表

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 系 人:联系电话:传真:

参 加 人 员 名 单

注:此表不够,可自行复制。如时间紧迫,可电话传真报名。

电话(传真):(010)***0联系人:刘海英手机:***

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二○一○年月日

5.临时用地复垦方案 篇五

临时用地复垦施工方案

编制: 复核: 审批:

西部中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敦当高速试验段Ⅰ标项目经理部

二○一七年二月

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用地复垦施工方案

目 录

目 录........................................................I

1、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1 1.1编制原则................................................1 1.2编制依据................................................1

2、工程概况.....................................................1

3、复垦目标...................................................2

4、复垦原则、标准及内容.......................................2 4.1复垦原则

..............................................2 4.2复垦标准复耕标准......................................2 4.3复垦内容

..............................................2

5、复垦方案方案.................................................3 5.1复垦施工流程

..........................................3 5.2临时用地复垦方法........................................3

6、其它主要保护预防及保证措施...................................4 6.1管理措施................................................4 6.2牧场保护措施............................................5 6.3节约用地保证措施........................................6 6.4预防土地破坏和环境保护保证措施..........................6 6.5复垦保证措施............................................7 6.6质量保证措施............................................8 6.7安全保障措施............................................8

I

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用地复垦施工方案

临时用地复垦施工方案

1、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

1.1编制原则

从本工程建设的自身特点出发,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情况,按照经济上可行、技术上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结合临时用地特点和实际情况,体现以下复垦原则:

(1)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的原则;(2)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3)因地制宜,优先用于牧业的原则;(4)投资合理,效益最佳的原则;(5)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1.2编制依据

(1)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业主及当地政府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以及当地乡规民俗和风土人情。

(3)依据主要技术指导与规范: 《土地复垦技术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

2、工程概况

本项目试验段起点(YK277+000、ZK277+000)位于当金山北侧,路线总体走向由北向南,穿越当金山、阿尔金山后,至终点(YK297+275.448、ZK297+276.609),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用地复垦施工方案

路线全长约 20.275km(划分为DDSY-1标及DDSY-2标),我单位投标的是DDSY-1标,全长8.4km,起终点桩号为YK277+000—YK285+400,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的临建工程、隧道工程、桥梁涵洞工程、路基工程、排水防护工程。

本标段范围内的大临用地分别为:项目部驻地位于YK280+500左侧3.7km处,项目部驻地建设占地3亩;一工区驻地位于YK278+150处左侧,一工区驻地、拌合站及物资库等建筑占地15.2亩;二工区驻地位于YK283+300处左侧,二工区驻地、搅拌站、钢筋加工场等建筑占地33.7亩;箱梁预制场位于ZK284+510(42#墩)左侧40m处,钢筋加工棚、制梁区、存梁区等占地33.7亩。一工区、二工区、项目部驻地、箱梁预制厂前期土建工程主要有基础开挖、块石回填、场地硬化、结构混凝土、彩钢房彩钢棚、砖砌及铁丝网围墙等后期场地的硬化,场地内布设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3、复垦目标

临时用地使用完后恢复至原有的地形地貌或比原有更改善的状况:恢复原有功能,与周围地形地貌相符,满足复垦要求后,通知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交付使用。

4、复垦原则、标准及内容

4.1复垦原则

地面以上建筑物全部拆除,地坪硬化混凝土全部拆除,结构混凝土拆除至地下2米左右,场地平整。混凝土硬化便道拆除,一般地段表层石渣挖除至原地面进行平整。

4.2复垦标准复耕标准

复耕后场地平整,地面坡度一般不超过5度,用作水田时,坡度不超过2~3度,用作林业、牧业时坡度不超过5度;复耕土土壤PH范围一般为5.5~8.5,含盐量不大于0.3%;排水设施满足场地要求,有灌溉要求的必须满足相应的灌溉要求。

4.3复垦内容

活动板房拆除、防雨棚拆除、砖砌围墙拆除;地坪C20混凝土挖除、地坪硬化

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用地复垦施工方案

混凝土以下回填碎石挖除;生活区和施工区硬化便道C20混凝土挖除、地坪硬化混凝土以下回填碎石挖除,复耕土铺设厚度不小于30cm。

5、复垦方案方案

5.1复垦施工流程

驻地、拌和站、钢筋加工场的复垦按照先拆除后复垦的方案,首先拆除地面建筑物、设备及工装设备,然后逐步将硬化的地面混凝土,最后拆除道路混凝土,拆除工作结束后,平整、翻垦表层回填耕作土,完成复垦,并结合场地周边地形、地貌合理布置排水,恢复地貌。

5.2临时用地复垦方法

(1)驻地

对于项目部、一工区、二工区的复垦,应与当地土地部门确定其今后用途,如果留有其用,应给其留下。但是如果必须恢复原状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先拆除集装箱和彩钢房后用机械把原来附着在地面的混凝土清理完毕,还应回填种植土,以保证其原始用途,排水设施必须与周边的自然水系相结合。

(2)拌合站

对于拌合站的复垦,先拆除地面以上所有钢结构保温大棚、工装设备,后采用机械把原来附着在地面的混凝土凿除清理,并运至当地指定弃渣场,回填种植土不小于30cm厚,以保证其原始用途,排水设施必须与周边的自然水系相结合。

(3)钢筋加工场

对于钢筋加工场的复垦,先拆除钢结构大棚后采用机械把原来附着在地面的混凝土凿除清理,并运至当地指定弃渣场,回填种植土不小于30cm,以保证其原始用途,排水设施必须与周边的自然水系相结合。

(4)便道

鉴于复垦方案的原则,对于施工便道的复垦主要结合当地的交通需求来进行复垦,如在未建设施工便道前的道路能满足本地的交通要求,应尽量恢复原来的道路原状;对于该恢复的草场,恢复原状;而对于原来没有道路的山地,在恢复原状的 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用地复垦施工方案

基础上,在表面尽量回填种植土,不小于30cm。

(5)取、弃土场

1)对于取土场,在开采表面土的时候,应充分考虑到以后的复垦,在取土前清除的表土,我们应集中到一个特定的地方,并做好防护,以免土地的流失和滑坡,杜绝妨碍影响当地的草场建设,在恢复取土场的时候,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恢复后应与周边的地势相协调 ○2恢复后应考虑到边破的稳定性

○3恢复后土地的用途应与其当地土地部门的规划用途相同

鉴于以上几个方面,其复垦方案首先应根据周边的山地曲线,粗略平整以缓和其山体曲线的连续性和协调性;其次是回填以前清除出的表土,回填的种植土厚度不小于30cm,在无法稳定的边破上修筑边破防护措施;然后修筑防洪排水设施,与水系相结合,最后是应该种植植被,以防止其土地的流失。

2)对于弃土场,我们应该首先考虑的是防护,在弃土前,我们要先做好防护,以保证弃土后不影响当地的牧业与环境保护,而且根据水系修筑相应的排水设施,当复垦时,应在表面回填种植土不小于30cm,并种上植被。以防止水土的流失,并与当地的自然环境保护相协调。

6、其它主要保护预防及保证措施

6.1管理措施

针对项目区内土地复垦的方法,经济、合理、可行,达到合理高效利用土地的标准。复垦所需的各类材料,一部分就地取材,其它所需材料及设备均可由市场购买。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复垦方案确定的标准执行,并确保资金、人员、机械、技术服务到位,要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具体负责复垦工程的规划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和工程实施,并对其实行目标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应定期培训技术人员、遇到难题咨询相关专家,开展科学实验,引进先进的技术,对土地损毁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确保规划设计目标的实现。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实施表土剥离保护,不得将有害物作为回填、填充材料。

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用地复垦施工方案

6.2牧场保护措施

项目所在地生态为高原草场,生态比较脆弱,原有植被一旦破坏就难以恢复,因此,为保护当地生态,项目临建工程的场站建设合理规划布置,减少占地,保护环境。施工便道尽量利用已有道路作为临时便道,便道修建时需要注意保护环境,尽量减少对现场植被的破坏。

高速公路工程量大,施工时间长,工地工人生活和施工产生的垃圾及污水是对牧场破坏的主要因素,为将施工对牧场的破坏降到最小,我部将采取以下措施:

(1)临时工程环境保护

便道、搅拌站、混凝土制品厂及施工营地的设置,要合理、紧凑,严禁随意搭建,尽量减少对草场植被的损坏,不占用乡村道路,阻碍交通。搅拌站等高噪音生产设施尽可能远离居民区或用限时作业措施。场地周围做到排水畅通,不得积水、积污,应充分考虑其对原地面排水的影响,以免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

施工营地及施工现场设固定的垃圾桶或垃圾池盛放垃圾,垃圾定期收集,分类标识存放,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或废品回收利用,不得乱扔、乱倒垃圾。施工场地的遗弃物、废油等集中进行预处理后,采用专用车辆运输至指定的处理厂或存放点。污水须排入当地的排污管道或经集中净化处理后排出,严禁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河道水体中。

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须定期洒水养护,避免产生扬尘。

生活区及施工场地周围的植物、植被,严禁随意践踏和破坏,并在生活区设立植被宣传保护牌,告示人们对植物的保护人人有责。

(2)生活区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区临时工程的修建本着节约用地、方便生活、利于生产、保护植被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选址,并经业主、当地环保部门审批,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生活区的设置要相对集中,设置必要的公共卫生设施,废水净化池、化粪池,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定期清理,避免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生活固体垃圾集中堆放、适时运至指定地点处理,保持驻地清洁。

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用地复垦施工方案

临时生活设施的修建、拆除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弃于指定地点处理。

(3)防止水污染的措施

施工及生活废水的排放应遵循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各种施工废油、废液集中储积,集中处理,严禁乱流乱淌,防止污染水源,破坏环境。

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必须经过沉淀池沉淀,并经净化处理,符合要求后排放。食堂的废水处理应设置隔油池,定期清理油污,污水经过必要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施工、生活污水严禁排入草场和水源。

废弃物中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雨水冲刷后对地表、地下水造成污染。(4)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及时回收和清退剩余料具、包装,回收利用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垃圾应及时进行清扫和外运,不得随意倾倒。

施工现场作到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及时清除运输道路和操作面落地料,砂浆、混凝土倒运时防止撒落。

6.3节约用地保证措施

编制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事求是地进行施工优化组合,人力、物资、设备各种资源精打细算,做到有标准、有目标。优化施工平面布置,减少二次搬运,节省工时和机械费用。临时设施尽可能做到一房多用,减少面积和造价,并尽量利用废旧材料,将临时设施费用降下来。

6.4预防土地破坏和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1)向业主提出用地申请,经批准后进入现场施工;按照设计统一规划,严格在设计核准的用地界范围内开展施工作业活动,绝不随意开挖、碾压界外土地。

(2)临时用地区域内,设置隔离网、界线桩等标志,避免干扰临近地区。(3)选址在地表植被稀少、易于恢复的地方;生产区和生活区种植树木花草进行绿化,美化施工环境。

(4)临时工程的设置优先考虑永临结合、合理布置,综合利用,尽量减少占用数量。

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用地复垦施工方案

(5)临时工程设施修建不切割、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不在临时工程附近形成新的积水洼地或负地形。

(6)对混凝土搅拌站场地采取硬化排水、采取降尘、防尘措施,建立生产、生活垃圾集料池、沉淀池。设立专职环保工程师,采取专人管理,专用车辆输送。所有废水、废物排入指定允许地点。

(7)施工便道充分利用乡村既有道路,便道宽度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做到既能保证公路施工需要,又少占土地,少破坏植被。

(8)混凝土搅拌站内砂石料场,在地方既有砂石料场质量合格的前提下,尽量利用地方料场,减少临时用地数量。

(9)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自然资源的教育。

(10)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水、施工驻地住宿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不外流的地表水体,不得在附近形成新的积水洼地,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河流和渠道。施工废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不污染周围水环境。

(11)在施工时,对天然排水系统加以保护,不得随意改变,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沟、水管等。

(12)冲洗拌合站废碴、沉淀池中的废碴、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弃往指定的弃碴场。

(13)拌合站、工程材料存放场地、施工便道和生产、生活区道路采取硬化处理,施工过程中经常洒水,防止扬尘对周边农作物的影响。

(14)施工中,要争取景区或水域管理部门的配合并严格按照制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确实保证不污染周围环境。

6.5复垦保证措施

临时用地结束后,妥善存放和处置设备和剩余材料,进行场内临时设施的清理,并运走所有设备、材料、残物、垃圾等;对临时工程中的地面嵌入物采取挖移处理工作。恢复至原有的地形地貌或比原有更改善的状况,满足草场植被生长要求。满足复耕要求后,通知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如不

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用地复垦施工方案

能复垦或经复垦不能恢复原用途的,由建设到位比照永久征地支付补偿费和有关规费。

6.6质量保证措施

我部严格执行《土地复垦规定》,依靠科技,合理配置资源,开展标准化作业,加强管理,细化措施,安排专人,全程监控,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勤检查,保证复垦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6.7安全保障措施

6.复垦潜力评价 篇六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及各种污染、自然灾害等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利用和经营,可以增加的有效耕地及其他用地面积。

(一)江苏省待复垦土地现状

江苏省的土地复垦主要是工矿废弃地复垦和煤矿塌陷地复垦。江苏省的工矿废弃地在各县市均有分布,通常废弃地要因地制宜采取适当工程、整治措施,基本可以恢复利用。全省废弃地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因大面积取土、挖沙等对地表的直接挖掘,破坏了土地原来的地貌,如交通、水利、砖瓦窑挖废地;因冶炼、发电、开矿等堆放废弃物而压占损坏的土地,如灰渣厂、尾矿厂等;因城乡生活建设形成的废弃地,如农村旧宅基地、城市垃圾场、小废坑等;因工业排污造成污染荒废的土地;已荒废的建设临时用地。煤矿塌陷地主要集中在徐州市铜山县14个乡镇和沛县3个乡镇,塌陷地面积现已达9527.07公顷。由于煤炭采煤量、煤炭采掘深度、煤层厚度不同,地表塌陷地区的下陷程度,稳定性也不尽一致,故煤矿塌陷地有多种类型。

(二)江苏省土地复垦潜力分析

1、数据来源

以县(区、市)为单位,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实地勘查与地籍调查,实地调查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统计各县(区、市)通过土地复垦待复垦区域的面积与可增加耕地的系数。

2、各县(区、市)土地复垦潜力

根据各地区调查数据计算各县(区、市)土地复垦可增加耕地面积:

Si=αi×Si

S(iSi)

i1nS/S

其中:

Si——各县(区、市)土地复垦新增耕地面积(公顷);

i——各县(区、市)土地复垦新增耕地系数(%);

Si——各县(区、市)待复垦区面积(公顷);

S——江苏省土地复垦新增耕地面积(公顷);

——江苏省土地复垦平均新增耕地系数(%);

S——江苏省待复垦区总面积(公顷);

注:n为江苏省县(区、市)行政区数量。

3、江苏省土地复垦数量潜力分级

以县(区、市)为单位,根据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潜力分级标准指标体系(表3),将江苏省土地复垦潜力区划分为4级。(附表5)土地复垦Ⅰ级潜力区,总面积为0.64万公顷,新增耕地系数达90%以上,可新增耕地0.60万公顷。

土地复垦Ⅱ级潜力区,总面积为1.09万公顷,新增耕地系数介于75%与90%之间,可新增耕地0.91。

土地复垦Ⅲ级潜力区,总面积为1.99万公顷,新增耕地系数达介于50%与75%之间,可新增耕地1.25万公顷。

土地复垦Ⅳ级潜力区,总面积2.11万公顷,新增耕地系数小于50%,可新增耕地0.79万公顷。

表9 土地复垦数量潜力分级结果

待复垦土地面积

潜力区

(万公顷)

(万公顷)潜力区新增耕地面积 Ⅰ级潜力区 Ⅱ级潜力区 Ⅲ级潜力区 Ⅳ级潜力区

0.64 1.09 1.99 2.11

0.60 0.91 1.25 0.79

4、土地复垦综合潜力评价与分级(1)综合评价因素及指标

①自然因素。选取地区新增耕地系数与地形地貌(虚拟)值为自然因素的评价指标。其中,地形地貌值根据项目区情况确定,平原地区赋值2,有丘陵或岗地分布地区赋值1。

②土地复垦规划对于投入能力有较大的要求,故不同地区的复垦进度还是有一定差异的。选择各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作为土地复垦潜力评价的经济指标。

③社会因素。地区人地关系是土地复垦的重大决定因素,人均耕地越少的地区复垦的动力越大。用地区单位耕地拥有种植业劳动力人数作为社会评价指标。

利用因素成对比较法得到土地复垦潜力影响因素的权重:

表10 江苏省土地复垦综合潜力评价因素权重

评价指标 新增耕地系数 单位耕地种植业劳动力人数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地形地貌 权重 0.43

0.2

0.31

0.06(2)聚类分析与综合评价分级结果

根据综合聚类分析结果与综合评价法,计算得出不同耕地整理潜力区聚类组的综合评价值,将全省耕地整理潜力区划分为4级。

表11 江苏省土地复垦综合潜力评价与分级结果

综合评价与分级指标(均值)

新增耕地系数

单位耕地农村从事种植业人员(人/公顷)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元/人)

级别一 92.68 1.99 28634.45

级别二 83.03 3.47 8149.90

级别三 68.53 1.88

级别四 40.81 2.11

11843.92 7030.00 地形地貌 综合评价分值 0.91 0.73 0.58 0.45 一级土地复垦整理潜力区包括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县,相城区,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新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11个县(区、市),待整理区总面积10605.41公顷,可增加农用地10413.61公顷,其中耕地10012.72公顷。该级别整理区都位于平原地区,其平均新增耕地系数达92.68%,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28634.45元,但单位耕地平均拥有种植业劳动力数量少,仅1.99人/公顷。

二级土地复垦整理潜力区包括宜兴市,金坛市,新北区,常州市区,高淳县,扬中市,京口区,润州区,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邗江县,扬州郊区,高港区,靖江市,泰兴市,姜堰市,兴化市,崇川区,开发区,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通州市,海门市,启东市,丰县,沛县,邳州市,睢宁县,新沂市,徐州市区,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海州区,响水县,大丰市,东台市,宿城区,宿豫县,沭阳县,泗洪县,泗阳县,淮阴区,涟水县,金湖县,楚州区,洪泽县,清浦区51个县(区、市),待整理区总面积66655.89公顷,可增农用地58566.82公顷,其中耕地53234.67公顷。该级别整理区全部是平原地区,其平均新增耕地系数达83.0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8149.90元,农村劳动力丰富,单位耕地平均拥有种植业劳动力数量多达3.47人/公顷。

三级土地复垦整理潜力区包括溧阳市,武进区,江宁区,浦口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六合区,溧水县,句容市,丹徒区,铜山县,盱眙县12个县(区、市),整理区总面积19762.94公顷,可新增农用地17286.31公顷,其中耕地14761.65公顷。该级别整理区都位于丘陵岗地地区,其平均新增耕地系数达68.5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11843.92元,单位耕地平均拥有种植业劳动力数量为1.88人/公顷。

7.土地复垦条例全文 篇七

进行土地复垦验收,应当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复垦后的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复垦标准以及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核实复垦后的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等情况,并将初步验收结果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复垦完成情况提出异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向相关权利人反馈;情况属实的,应当向土地复垦义务人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验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接到土地复垦验收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向土地复垦义务人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经验收不合格的,向土地复垦义务人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列明需要整改的事项,由土地复垦义务人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第三十条 政府投资的土地复垦项目竣工后,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最终验收。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或者社会投资进行复垦的土地复垦项目竣工后,由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三十一条 复垦为农用地的,负责组织验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验收合格后的5年内对土地复垦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并提出改善土地质量的建议和措施。

第五章 土地复垦激励措施

第三十二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第三十三条 社会投资复垦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属于无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投资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

社会投资复垦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或者有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的,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投资单位或者个人与土地权利人签订土地复垦协议,明确复垦的目标任务以及复垦后的土地使用和收益分配。

第三十四条 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以及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行将损毁土地复垦为耕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作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进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时的补充耕地指标。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负有土地复垦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建设用地或者批准采矿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的延续、变更、注销的;

(二)截留、挤占、挪用土地复垦费的;

(三)在土地复垦验收中弄虚作假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发现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五)在审查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组织土地复垦验收以及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六)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领取采矿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后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对拟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进行表土剥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应当进行表土剥离的土地面积处每公顷1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四十一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告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或者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而不缴纳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应缴纳土地复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土地复垦义务人为矿山企业的,由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拒绝、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关责任人员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破坏土地复垦工程、设施和设备,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8.拆旧复垦施工合同 篇八

甲方根据《xxxxxxxxx复垦项目中标通知书》确定乙方作为该项目施工承包单位。经双方协商,由乙方采取包工包料(材料、机械设备、水电及配套安全设施等)全包干方式进行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该项目工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特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基本内容:

项目的实施面积为 3.4195 公顷,规划预计减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 3.4195 公顷,所涉及石壕镇梨园村5个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工程量见附表)。

二、项目实施时间:

1、工程工期为60天;2013年2月21日至2013年4月1日;

2、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及进度计划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

3、合同签订后5天内,由监理单位向乙方发出开工令;

4、乙方延误工期一天,按中标合同价总额的 1%处罚;

5、乙方延误开工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

三、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本工程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

四、安全文明施工

1、必须严格执行“JGJ59-99”及“渝建发(2000)39号文”等安全标准技术条例,及相关的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等规范制度,从严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在施工现场要设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围护隔离带和安全警告标示牌,并设专职安全员保障现场拆除工程等的施工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职业技术证书,持证上岗。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3、乙方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施工人员的人身保险等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和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全权负责;

五、工程廉政建设

1、甲乙双方的责任

(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土地整理复垦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土地整理复垦的规章制度。

(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2、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复垦整理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涉嬚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六、项目工程施工费的计取及支付方式:

根据《xxxxxxxxx复垦项目中标通知书》,本项目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59.5188万元(大写:伍拾玖万伍仟壹佰捌拾捌圆整);

1、本合同总价是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费的全部综合价,包括完成工程主体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

2、本项目实行包工包料一次性发包,禁止转包,查实有转包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必须通过公司账户向甲方交付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和2%的民工保证金;乙方必须按规划设计内容完成全部工程量,若乙方未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施工费和没收履约保证金。

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并经甲方初验合格后,由甲方向区国土房管局书面申请区级验收。区级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工程款给乙方,通过市级专家组验收确认并取得市局颁发的合格证后,支付其剩余部分的工程款;在工程款支付时,禁止中标单位委托支付给其他单位。

结算标准: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和项目规划设计预算单价计算结算金额,若存在未复垦地块,先将片块预算金额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若计算出的最终结算金额高于合同总价款(或扣点后总价款),将按合同总价款(或扣点后总价款)结算支付金额;若计算出的最终结算金额低于合同总价款(或扣点后总价款),将按实际完成金额结算。但本工程最终价款以审计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七、双方的职责

甲方职责:负责复垦的业务指导,组织项目初验,申请区级验收和市局核查验收确认,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工程施工费;负

甲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 编:

开 户 行:

户 名:

帐 号: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 编:开 户 行:户 名:帐 号:

9.土地复垦承诺书 篇九

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集体土地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宅基地复垦事宜,经过我全家充分思考,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代表我户全体人员,按本村规划及住宅建设要求,在新型农村集中居住示范点本村5社(小地名:谢家梁)购住房一套,同时将原住宅进行拆除,将占用的集体土地、房旧宅基地平方米进行土地复垦。

二、我户保证在承诺签订后,配合主管部门完成旧宅基地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

三、我户完成复垦后,村委会请示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我户方可向集体交地,再到新农村点购房,否则无资格在新农村居住点购房。

四、我户在拆迁旧宅和土地复垦过程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均自行承担。

五、本承诺我签字后如不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或者出现了其它意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我户自行承担并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承诺一式三份,村民委员会一份,承诺人一份,县国土资源局一份,承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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