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大山镇旧屋基煤矿(2篇)
1.盘县大山镇旧屋基煤矿 篇一
旧屋基彝族乡社区建设经验交流
材料
我乡在社区建设工作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满足居民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和“共住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全面提升社区建设品位,社区建设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旧屋基彝族乡位于罗平县东南部,与贵州省隔河相望,是1984年区乡体制改革时由板桥、钟山、大水井三个乡(镇)的偏僻村寨组建而成,属罗平县的边角地带,交通无法形成网络格局。居住着汉、彝、苗、布依4种主体民族,是罗平3个少数民族乡之一。全乡辖7个村(居)委会,其中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6个村民委员会,56个村民小组,76个生产合作社,2010年末,全乡有农户2614户,农业人口10681人,其中少数民族3575人,占总人口的34.5%,是全县人口最少的乡镇,国土面积120平方公里,有耕地13051亩,其中雷响田671亩,旱地12380亩,境内石山林立,石灰岩分布极为广泛,土地贫瘠,80%以上是坡耕地,水资源奇缺,人畜饮水全靠天降雨蓄水解决,呈典型的喀斯特地形地貌。粮食作物以玉米为主,经济作物主要是烤烟、油菜、生姜,产业结构单一,财政收入单一,群众增收难度大,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2010年末,全乡国民收入1.5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171元,人均有粮470公斤,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二、社区建设基本情况
旧屋基乡所辖的旧屋基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乡人民政府所在地,由2007年村级换届选举时村改居而成,是全乡唯一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自2007年以来,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成效。
(一)建立机构、强化领导。乡党委政府在社区建设过程中成立了由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民政所、财政所、村建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并负责协调社区建设相关事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乡民政所全面负责社区建设工作;乡财政所负责社区建设资金筹集、划拨事项;乡村建所负责社区建设整体规划;乡土管所负责社区建设土地征用、审批工作。各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全力做好旧屋基乡社区建设工作。
(二)注重加强社区党建,不断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使之成为街道、社区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做好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保证。在社区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高社区党员、干部素质。
(三)注重以人为本,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是社区建设的第一要务。乡党委政府坚持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核心内容,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一是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深入居民群众,了解、分析社情民意,注意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民事调解,协调邻里关系,维护社区稳定。及时反映居民群众对环境、社会问题等的意见,畅通社区信息反馈渠道。
(四)注重硬件设施投入,不断夯实社区建设的基础 基础设施建设是建设“有形”社区,增强居民群众认同感和归属感的有效载体,是社区建设深入发展的物质基础。投资100余万元硬化社区公路5公里;投入2万元新建了老年人门球场;投入5万余元安装了社区街道路灯。硬件设施的改善极大地满足了社区居民的需求,夯实了社区建设的基础。
(五)注重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社区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社区工作要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队伍建设
是关键。我乡从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强化管理入手,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借换届选举时机优化了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在社区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学习活动,提高了社区党员干部服务水平和能力。推动了社区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采取居民民主评议制度,对社区工作者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充分调动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了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从而提高了社区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
1、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近年来因乡财县管,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少,社区缺少娱乐、休闲、健身场所。
2、缺少工作经费,社区正常开展工作难度大。本乡社区缺少经济实体,没有经济来源,全靠政府划拨。
3、社区干部素质普遍偏低,必要的学习培训较少。总之,社区建设是制度创新和社会创新的系统工程,需要党委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开展的一项长期工作。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三个代表”为指导,积极工作,努力将我乡社区建设成为学习型、和谐、平安社区。
2.盘县大山镇旧屋基煤矿 篇二
按照贵州省煤矿瓦斯防治监管监察工作要点五十条及贵州省煤矿防治水监管监察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我矿成立了治理瓦斯及防治水领导小组,并组织对全矿进行了安全大检查。
一、成立了领导小组 组长:路元华(法人)副组长:李德富(矿长)
成员:彭良炯(总工程师)
杨小得(安全矿长)
张怀成(生产矿长)
周建(机电矿长)
严俊(工程师)李大刚(通风矿长)骆科宏(跟班矿长)
李五强(跟班矿长)
骆开窑(跟班矿长)
二、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工作的开展及物资供应。副组长:负责具体安排落实检查整改并组织验收。
成员:在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下负责现场指挥及职工培训、隐患整改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开展情况 1、2011年7月31日组织职工培训学习《贵州省煤矿瓦斯防治监管监察工作要点五十条》、《贵州省煤矿防治水工作要点》、1032运输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组织措施、1032回风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组织措施。2、2011年8月9日组织职工培训学习《贵州省煤矿瓦斯防治监管监察工作要点五十条》、《贵州省煤矿防治水工作要点》、1032运输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组织措施、1032回风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组织措施。
3、组织全矿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并对全矿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安排落实并督促整改和验收。
4、成立了瓦斯防治管理机构。
5、成立了防治水管理机构。
6、建立健全和完善了瓦斯治理各项管理制度。
7、对职工进行了防突培训,并组织考试。
8、完善了瓦斯防治工作的基础资料。
9、对瓦斯泵房及高、低负压管路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及维护,确保了我矿瓦斯抽采的正常运转。
10、区域防突措施采用了在掘巷道两帮施工交替迈步钻场打钻孔预抽煤体瓦斯的方法控制巷道上帮不少于20米,下帮不少于15米,消突标准为瓦斯压力小于0.74Pa,瓦斯含量小于8m3/t。
11、在掘进迎头采用大钻头施工中深孔排放瓦斯的方法进行排放。
12、在掘进过程中采用测定K1值的方法预测突出危险,只有在每循环测定的K1值均低于0.5方可组织掘进,并且必须预留2米的超前保护范围;如果测定的K1值达到0.5或者大于0.5,掘进头必须停止作业,施工抽放孔进行预抽煤体瓦斯或者打排放钻孔排放瓦斯直至测定的K1值均小于0.5以下后方可恢复掘进工作。
13、按照《防突规定》的要求,编制了矿井、采掘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并严格组织实施。
14、按照规定设置了采区避难所。
15、调查了矿井周边小煤窑的开采情况。
16、编制完善了规定需要的防治水图纸。
17、对井下水泵进行了全面的检修,确保了每个排水点都有备用水泵。
18、我矿施工的每个掘进头均按照《防治水规定》编制了探放水设计及措施并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确保超前探放水保护范围不小于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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