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对账行为分析

2024-08-05

客户对账行为分析(9篇)

1.客户对账行为分析 篇一

招商银行网上银企对账客户端用户操作手册

第一步: 自助增加网上对账功能

请注意:如贵公司已通过银行柜面申请网上对账功能,请跳过此步骤!

网银客户端升级安装使用

您须通过一网通下载网上企业银行最新版本(版本号:7.7.4.10)或高于此版本安装使用。请在安装前导出汇出汇款收方信息或选择“数据保留”方式覆盖安装最新企业网上银行客户端(切勿使用“完全卸载”后安装的方式,否则会导致汇款收方信息丢失)。

在帮助栏中查看当前使用的企业银行版本号信息,如下图:

1.版本升级后登录网上企业银行,选择横栏的“自助申请”,进入申请画面。

2.在申请画面中点击右下角的“增加”。

3.在业务类型中选择“银企对账”。

4.选择“银企对账”后,界面上方展示可申请开通网上对账功能的账号。

5.选中一条记录后点击中间的“增加”按钮,有多个账号的重复上一步操作。

6.选择好开通对账功能的账号后点击右下角的“经办”,系统展示对账协议,须您阅读并同意后点击“确定”。

7.系统提示经办成功等待审批,需要换另一系统管理员进行审批操作。

8.换另一系统管理员登录后,系统提示有待办事宜,点击“自助申请”审批进入画面,9.在画面中点击右边的“查询”,画面展示需要审批的业务信息内容。

10.确定内容无误后点击右下角“同意”,系统提示功能申请完成。

第二步 设置银企对账的业务模式

1. 对账功能开通后进行第二步业务模式操作设置,选择系统管理――业务管理,进行业务模式设置。

2. 在左边列表中选择“银企对账”,点击“增加模式”,系统展示温馨提示内容,请留意。

3.点确定后进入画面,录入模式名称:需自行输入,可以是字母,数字,汉字形式,我行无要求,也可直接写相对应的功能名称,例:支付。

没有经办限制:这个功能指是不是所有的账号都是同样的人操作,如贵公司仅一个账号,两人使用网银,打钩即可;如有多个账号,并且要区分不同人操作,请不要打钩。

银行允许的可用账号:此列表为您申请加入网银的账号,如需使用哪个账号,请将账号挪到左边框。

选择完成后点“确定”,进入下一画面继续操作。

4.请点击经办,选择右下角“增加经办人”。

5.进入用户选择界面后,请选择您银企对账业务的制单人,经办人必须是要有ukey的用户,无ukey用户在此界面上无法显示(如您之前有增加其他一般用户进入网银,该用户有申请ukey,也可以选择此用户做为经办人)。

6.选择完经办人后,请点击终极审批,选择“增加审批人”。

7.进入用户选择界面后,请选择您银企对账业务的审核人,审核人可以是没有ukey的用户,如果您之前有增加一般用户进入网银,不论是否有申请ukey都可设置该用户为对账审核人。

8.设置好后,请点击“发送”,系统将出现以下提示:

9.点击“发送”后,该功能会显示红色字体“等待另一管理员审批”,接下来请退出企业网银系统,换另一管理员登陆进行功能审批,审批同意后即可使用。

10.另一管理员用户登录网银后,请选择系统管理――业务管理,在银企对账功能菜单下会显示粉红色字体“等待您审批”,请选择右下角“审批模式”。

11.如您设置信息无误,请直接点击“同意”,系统提示您是否确定同意之前的设置,请点击“确定”。

12.系统将提示您“模式设置成功”!模式审批成功后,银企对账下的功能会变成黑色字,显示“当前使用”字样。

13.请直接退出网银,使用您设置的经办人用户登录,即可在网银的横栏菜单中看到银企对账功能。

第三步 通知设置

1.请公司网银管理员(如您公司仅两人使用网银,那么这两个用户都是管理员,如多人使用网银,最初使用网银的两个用户是企业的系统管理员,或可通过系统管理——用户管理——设置用户查看权限归属)登陆网银,选择系统管理——通知设置——银企对账。

2.如已设置通知,则点击相应选项则可看到企业接到通知的用户和账号信息,需要修改任意信息,可点击“修改”。通知条件即最小通知金额,可按照企业需求修改相应金额。(此步骤以到账通知为例,若企业有多个账号,则在修改界面上也可看到“通知类型”选项,点此修改账号)。

3.点击通知用户,可进行用户的添加和删除,可设置多个用户,前提是您所需设置的人是网银中的用户,没有企业网银登陆权限的用户此界面无法显示。“银企直通车”和“银企直连”请不要勾选。修改完毕,请点击确定。

4.若您操作增加了通知用户,此时需要该新增用户用自已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企业网银,点击系统管理――用户管理――设置通知方式来增加自已的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5.新增用户登录该界面后,可选择短信或邮件接收通知,也可两个都勾选。

此时网上银企对账功能全部设置完成,下月开始,当收到系统提示的对账通知即可开始进行网上银企对账操作。感谢您的配合!

第四步 银企对账业务操作指引

经办操作

1.经办用户登录招行网银,选择银企对账 —经办进入以下操作界面:

2.根据银企对账通知输入或选择对账月份,点击“查询”,系统显示对账数据。

3.余额相符处理:经办人逐户核对月底余额与本企业日记账余额是否相符,系统默认余额相符,如有多页,请选择“下一页”进入查询,确认后点左上方“经办”提交,系统提示“经办完成等待审批(终极审批)”。

4.余额不符处理:经办人选择余额不符,需要输入不符原因及联系电话,确认后点左上方“经办”,系统提示“经办完成等待审批(终极审批)”。

5.经办完成后,对账状态变更为“对账中”。

6.调节相符时,经办人选择调节相符,需要选择调节项目、余额不符原因及联系电话。确认后点左上方“经办”,系统提示“经办完成等待审批(终极审批)”。

7.查询待经办数据时,系统每次最多返回200笔数据,如果该月份的对账数据大于200笔时,系统只会查询出前200笔记录,客户经办这些数据后,请等待批量经办结果通知(在右下角业务栏)后再次查询经办余下的数据。若余下的数据仍然超过200,请重复上述操作。

撤消

对于已经办未审批或尚未终极审批的对账业务,经办用户或非终极审批用户登录网银,选择银企对账 —撤消,查询到待审批的对账数据点击左上方“撤消”即可完成撤消操作,对账明细状态重新返回到“生成数据”。

审批

1.审批用户登录网银,选择银企对账 —审批,查询到待审批的对账数据,可通过勾选单笔或部分进行审批,也通过点击“全选”实现本页的批量审批,如有多页请分页分次审批。2.通过双击单笔明细可显示业务明细信息,包含:批次号、对账中心状态、对账月份、客户号、户口号、币种、余额、余额核对状态、余额核对日期等,选择同意或否决,如有需要可录入相关“意见”。

3.“余额相符”和“调节相符”状态的对账数据的对账状态为“对账完成”,“余额不符”状态的对账状态为“对账中”,可进行“再经办”操作或其它特殊处理。

再经办

1.针对客户通过网上银企对账提交的“余额不符”状态情况,经过我行工作人员与客户沟通核实后,客户可通过再经办功能实现对“余额不符”进行对账状态的更改。

2.经办用户登录网银,选择银企对账 —综合查询,查询选择“余额不符”业务,点击左上方“再经办”。

3.进入经办界面,重新选择“余额对账状态”,确认完成后点击“经办”提交。

4.经办完成后,审批人再次进入“审批”界面对再经办操作进行复核确认,完成对账工作。

综合查询

1.银企对账的综合查询界面可对经办后业务状态进行查询,包括列表查询、业务明细查询、业务流程查询和操作记录查询。

2.经办或审批用户登录“招行U-BANK” 选择“银企对账” —〉“综合查询”—〉“查询”显示对账数据。

3.双击某笔对账结果可显示单笔业务明细:批次号、对账中心状态、对账月份、客户号、户

口号、币种、余额、余额核对状态、余额核对日期、对账类型、客户处理状态、错误信息等。

如果您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欢迎在线与客服95555联系咨询,谢谢!

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2.对账协议(本站推荐) 篇二

重要提示:为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关注您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

务。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帮助甲方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依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通过乙方企业网上银行、银企直连等电子银行渠道,核对甲方在乙方所属的中国光大银行系统内开立的银行账户的账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并承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对账制度,及时核对账务,纠正发生的账务差错。

第二条 本协议所指账户,包括甲方在乙方所属的中国光大银行系统内开立的客户号为______________ 下的所有账户。本协议所包括对账范围,含甲方账户在中国光大银行当月及之前十二个月的对账单。

第三条 乙方应依照规定的对账周期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向甲方提供对账单。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核对账户余额,并将核对相符的结果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送给乙方。如核对不符,应及时到乙方营业网点查明原因,乙方应积极配合。签约后,甲方通过乙方电子银行渠道对账后可不必再将纸质对账单回执交回乙方。

是否需要乙方寄送纸质对账单□是□否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电子银行的操作要求进行对账。甲方应使用乙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渠道,并通过相应的身份认证后进行对账操作,甲方对操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六条 协议生效、变更及终止:本协议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乙方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业务专用章,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损失。守约方除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外,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制度规定发生变化,双方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条款为准,不视为违约。

第八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受不可抗力影响方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九条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声明:乙方已提醒并帮助我方对协议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我方认同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授权_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证件有效期________)办理此项业务。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3.对账函 篇三

因贵我双方业务往来,在本公司账簿上尚有贵公司的应收账款。具体信息如下表所列。下列信息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公司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信息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信息不符”处列明不符项目。如存在与本公司有关的未列入本函的其他项目,也请在“信息不符”处列出这些项目的金额及详细资料。

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列示如下:

单位:元

截止日期

贵公司欠

欠贵公司

备 注

XXX有限公司

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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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对账管理办法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胶东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村镇银行”)对账工作管理,规范对账工作流程,确保内、外账务真实、准确、一致,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村镇银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账,是指村镇银行与存款人、借款人、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系统内上、下级之间,就某一具体日期双方账户的账面余额,以及某一时段内双方账户明细发生额进行核对的过程。

第三条 本办法主要规范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贷款账户、村镇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结算账户,以及系统内上、下级之间的资金往来账户的对账工作;单位定期存款账户、单位通知存款账户等也应纳入对账范围。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支付清算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等。

第五条

村镇银行对账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全面性原则:即无论账户余额大小、明细发生额多少,村镇银行都应与其对账。

及时性原则:即村镇银行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对账对象发送对账单或对账信息,协助和督促对账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对账并反馈对账结果。

连续性原则:即存贷款账户存续期间,村镇银行都应与其对账。监督制约原则:即对账应坚持记账、对账相互分离,对账过程中发现的未达账项和账款差错,不得返回原记账柜员进行核查;客户经理不得参与对账。

第二章 对账方式

第六条 村镇银行对账采用纸式对账方式,即发送纸式余额对账单及明细对账单、回收纸式余额对账回单的对账方式。村镇银行对贷款账户仅发送和收回余额对账单,不发送明细对账单。

第七条 对账单是用于对账双方核对账户余额及明细发生额的对账载体。

(一)余额对账单记载某一具体日期的账户余额,用于对账对象核对账户余额。

(二)明细对账单记载账户明细账务,用于对账对象逐笔勾对发生额。

第八条 余额对账单应采用系统打印方式,因特殊情况系统未能打印或客户丢失对账单需补制的,可采用手工填制方式。对账人员手工填制的余额对账单,应经会计主管复核,并共同签章负责。

银企对账工作应坚持记账、对账相分离的原则,即记账人员不得对账、对账人员不得兼任记账人员。

第九条 余额对账单上应签章以明确责任,没有签章的,视同未对账。

(一)余额和明细对账单,签发单位应加盖核算事项证明章。

(二)对账回单应由对账对象加盖预留印鉴进行确认。

第十条 村镇银行对账方式分为柜面对账、委托对账、上门对账等。

(一)柜面对账是指村镇银行通过柜面将对账单送至对账对象。

(二)委托对账是指村镇银行采用挂号信件邮寄或委托其他单位将对账单送达对账对象。

(三)上门对账是指村镇银行对账人员直接上门将对账单送达对账对象。第十一条 余额对账单回单按照不同的对账方式采取不同的回收方式。

(一)柜面对账的,由对账对象自行交回;

(二)委托对账的,由对账对象寄回或由受托方负责收回;

(三)上门对账的,由上门对账人员负责收回;

(四)内部不同机构之间对账的,由对账对象寄回或直接送达至签发机构。第十二条 村镇银行采用委托对账方式的,对账单的打印、邮寄、收回等可委托邮政部门等可保障安全、具备必要资质的单位办理,并签订协议,界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受托单位的保密责任,确保账务数据和客户信息的安全。

第三章 时间要求与对账频率

第十三条 对账单应在对账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发出。

向对账对象发出余额对账单,应要求对账对象在对账截止日期后30日内反馈对账回单;异地账户的,应要求对账对象在对账截止日期后60日内反馈对账回单;内部对账,应要求对账对象在对账截止日期后20日内反馈对账回单。对账对象逾期未反馈的,村镇银行应积极催收。

第十四条 村镇银行收到对账对象反馈的对账回单,应按照规定对对账结果、签章等进行核对,并在2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预留印鉴核对人对对账回单上的签章核对并签章。

第十五条 村镇银行与单位存款人、借款人应按季进行余额对账,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还应按月进行明细对账。对账范围包括:

(一)单位存款账户(含保证金账户),包括本对账周期未发生业务或银行结算账户余额为零的账户。已经转为睡眠账户的,可不进行对账。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存折户应在办理业务时账折核对一致,不采用签发对账单的方式进行对账。

(二)单位贷款账户,不含贴现及因贷款处臵、核销等原因转为表外科目核算的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社团贷款由代理行统一进行对账。

村镇银行与借款人进行单位贷款账户对账,原则上只对贷款账户的本金余额进行核对。

第十六条 从对账方式和频率上加强对重点账户、高风险账户的对账力度和重点监控,下列这些账户应是在营业机构各项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现存疑,且必须被营业机构密切关注或监视,采取逐月上门或临时性对账措施。

(一)连续两个对账周期对账失败的账户;

(二)短期内频繁收付的大额存款、整收零付或零收整付且金额大致相当的账户;

(三)账户所有者与无业务往来者之间划转大额款项的账户;

(四)未经银行营销主动开立并立即收付大额款项的存款账户;

(五)长期未发生业务又突然发生大额资金收付的账户;

(六)多次不及时领取对账回单或返回对账回执、对账过程中出现可疑情况的账户;

(七)其他迹象表明值得密切、立即关注的账户或监管部门要求即时、上门对账的账户。

第十七条

村镇银行应在每年11月末与存款人进行一次全面对账(面对面对账)。

第十八条 村镇银行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应依照对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对账,认真核对余额和发生额,及时反馈对账结果;其他金融机构在村镇银行开立的账户(同业存放款项账户)的对账比照与单位存款人、借款人对账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对于逾期未收到对账回执,营业机构和对账人员应采取电话、短信或上门方式进行催收,催收结果应及时登记,以备核查。

第二十条

收回的对账回执,客户未加盖预留印鉴或加盖印鉴不符的,在客户有效补签之前,视同无效对账,应及时予以补对。

第二十一条

收到余额不符的对账回执后,应逐笔进行核实。

(一)对于未达账项,属于客户方未记账的,应联系客户核实确认;属于村镇银行方未记账的,通过查询村镇银行账务处理予以核实;

(二)对于错账,属于客户方错账的,应联系客户调整账务;属于村镇银行方错账的,通过查询核实,按错账处理程序进行更正。

第二十二条 对账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可疑账务,对账人员应及时提交财务会计部门组织核查。对账人员同时要向分管领导报告,配合、协助财务会计部门做好可疑账务的进一步查实工作。

第二十三条 会计主管应加强对对账工作开展、对账结果核对等情况的审查监督,督促对账人员及时签发、收回对账回单,并对收回的对账回单进行汇总审核。

第二十四条 村镇银行收回的余额对账单回单,原则上应按账号顺序排列,专夹保管,按季(年)装订,及时归档,保管期限15年。

第二十五条 加强对账率及对账频率的管理,当季发生业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收回率要达到100%;每年11月末面对面对账,当年发生业务的账户对账率应达到100%。确实无法收回的余额对账单回单,应抄列明细清单,并写明无法收回的原因,由会计主管和对账人员共同签章负责,清单附余额对账单后保管。

第五章 附则

5.关于社保对账单 篇五

社保对账单详细列举了参保人上一年度各个月的缴费工资,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的金额,以及养老账户金额信息。

市社保中心提示,参保人核对20xx年度个人缴费情况,主要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的,经所在单位认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补缴。

市社保中心今年继续为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自今年6月1日起,参保人即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等,查询打印20社保对账单;选择电子邮件获取对账单的参保人,可以通过已在社保登记的邮箱地址查询、下载打印20xx年度对账单信息。

今年4月22日之前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的参保人员,也将于6月底前陆续收到由市社保中心委托邮政机构寄出的纸质社保对账单。

获取社保对账单的5种途径

1、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参加人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若参保人首次登录,请点击“我要注册”输入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并设置密码,进行注册。进入个人页面后,按相应提示查询对账单内容即可。

2、自助终端机:自助终端机设置在各区社保中心,参保人只需携带社保卡,即可自行前往查询。在终端机上,参保人需输入身份证号、社保卡上的条形码编号等信息。

3、电子邮件:参保人需通过所在单位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提供电子邮箱地址。如果参保人在提前预留的电子邮箱中没有收到社保对账单,可到电子邮箱的“垃圾箱”、“归档邮件”或“已删除”等栏目中进行查找。

4、邮寄:参保人可通过单位或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并核实邮寄地址。

5、社保经(代)办机构柜台:各区社保中心柜台工作人员可帮助参保人查询、办理相关手续,但参保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

北京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京社保发[]12号

各区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7]112号)文件,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706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394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24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082元。

六、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541.2元、失业保险费92.47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924.8元、失业保险费55.49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16.4元、失业保险费36.98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84.92元、失业保险费6.16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77.58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53.94元。

6.银企对账业务介绍课后测试 篇六

单选题

1.银行根据核心系统中 寄送纸质余额证对单。√

A B C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联系地址

正确答案: B 2.如果营运部人员在核验时发现客户印鉴无法审核通过时,由营运部将客户单返还所在网点。网点须在 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客户联系并将重新盖章后的回单送达营运部。√

A B C D 7.0 5.0 3.0 2.0

正确答案: A 3.回单及对账过程中查询、处理事项的相关记录由营运部负责装订,定期交计档案管理部门保管,保管期限暂定 年。(√

A B C D 永久保存

10.0 5.0 3.0

正确答案: C 4.重点客户的有效对账率指标为。√

A B C D 0.95 0.9 0.85 0.8 正确答案: A 5.分行营运部每季末后 个工作日内向总行营运部书面上报对账工作总结报告。√

A B C D 5.0 10.0 15.0 20.0

正确答案: D 6.下列对于网银对账优势描述错误的是 √

A B C D 签约方便

操作简单

降低风险

默认单人模式

正确答案: D 判断题

7.1、银企对账是指银行和企业对记录发生业务的所有账户进行核对,调平双方账户。×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8.2、验资户存续期较短,不在银企对账范围内,可以直接销户。√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9.3、营业网点会计主管及指定人员(非对公账务处理柜员)负责将客户直接送达柜面的回单收集、整理、统计、上交。√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10.4、所有客户对账资料的交接必须在业务交接登记簿上登记,交接双方签名盖章以明确责任。√

正确

错误

7.集中对账部门岗位职责 篇七

集中对账部门负责全行集中对账管理和对账系统管理两方面工作,按照工作职能和工作内容并本着岗位制约、加强内控、防范风险的原则,可设置集中对账业务主管岗、对账系统管理岗、集中对账审查岗、集中对账复审岗四个岗位,其中,集中对账主管岗和集中对账复审岗可兼任;对账系统管理岗和集中对账审查岗可兼任。

集中对账主管岗职责:

1、负责集中对账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实、确认对账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和风险隐患。

3、负责定期汇总、上报对账结果、汇报异常情况。

4、负责各分、支行集中对账工作质量及进度。

5、对系统管理员操作的对账参数、机构、柜员、预警账户调整业务进行授权。

对账系统管理岗职责:

1、负责调整系统对账参数、预警账户设置。

2、负责对账信息维护、核对等工作。

3、负责对账系统内层级机构和各级操作员的权限、角色设置等维护工作。

4、负责对账系统功能的优化、开发、测试工作。

5、负责编制操作流程和各级行操作柜员的辅导、培训工作。

集中对账审查岗岗位职责:

1、负责对账回执的拆分、审核,扫描、录入工作。

2、负责印不符、账不符、退信账单的审核登记与处理并下发到各网点。

3、负责网点二次核对交回的对账回执处理工作和账不符客户核对后未达账项的调账工作。

集中对账复审岗岗位职责:

1、负责与邮局、各分支行进行对账数据和各阶段对账回执的交接、核对工作。

2、负责每账期对账费用的核对和报账工作。

3、负责不符账单的核查、确认工作;未达账项调账后的复核工作。

4、负责与邮局、各级行的业务沟通及对账单催收处理工作。

5、负责编制银企对账相关统计报表。

8.银行对账工作总结[范文模版] 篇八

为深入贯彻 精神,落实 要求,进一步提升银企对账质量,蓟县支行公司业务部加强对账制度落实,切实把银企对账作为防范风险和经济案件的重要措施来抓。并结合区域特点,制定了一套对账管理办法,特总结如下:

一、网点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客户信息维护工作,以确保掌握客户对账信息的正确。

二、落实双人对账原则,将 位客户经理两两结合,分为4组。对所有的 个对公账户进行全面梳理,按客户地址所处方位划分为东南西北4个区域。将每个区域分别交由一组客户经理专门负责,加强对账管理,责任到人力保账户对账率100%。

三、每月根据网点提供新开户账户、客户更换单位地址账户等情况,对客户经理分管的账户进行调整。

四、如客户前来网点办理业务,而分管客户经理不能及时返回的,则由临柜柜员重新打印一份对账单,交给客户。日终由客户经理与临柜柜员核对无误后将多余的一份对账单销毁。

五、建立密切配合规范有序的,协作和考核机制,严格规定账户对账回执收回时效,对不及时维护信息、未及时收回对账回执的客户经理进行处罚,有效提高对账单的收回工作。

9.对账结算协议书 篇九

编号:(20)结算第号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方就本协议签订以前,甲方向乙方供货相关事宜,经过双方实际结算和确认,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按乙方订单要求提供了货物,经确认截止20年月日为止乙方尚欠甲方货款元(大写:)。

2、乙方因客观原因未支付所欠货款,乙方承诺本协议签订后将及时支付所欠货款(经双方同意后也可按每月月底对帐的总欠款的20%每个月支付给甲方,若不按时支付,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月月底对帐总欠款5‰的利息并)。

3、双方的权利义务均从结算之日起以本协议的内容为准。

4、本协议签后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5、若有未尽事宜再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证件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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