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认真贯彻市纪委禁止饮酒的规定(共3篇)
1.管理局认真贯彻市纪委禁止饮酒的规定 篇一
北川大、中队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纪律作风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1月15日下午,北川大、中队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传达学习了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强调全体官兵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抓好新年“春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用实际行动进一步推进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是认真学习。大、中队利用每周政治业务学习日,组织全体官兵集中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纪律作风相关规定,紧密联系实际,从自身做起,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监督“两个责任”要求,履职尽责,带好队伍。
二是严格自律。大、中队紧紧抓住春节这个敏感时期,狠抓党风廉政教育,按照支队下发关于“春节期间组织开展警营文体活动”的通知,在丰富官兵警营文化生活的同时落实好春节期间有关禁止性的规定精神,坚决执行廉洁自律“九个严禁”,带头勤俭节约,严禁接受辖区车辆和业务单位的物品馈赠或吃请,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坚决杜绝不廉洁或违令行为的发生,树立良好的公安消防部队形象。
三是加大督查。大领导中队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职”,深入到各班开展监督检查,防止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中队党支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苗头性违纪问题,努力营造“干部清正、官兵清廉、队伍清明、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切实推进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取得了实效。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中队
2015年2月16日
2.管理局认真贯彻市纪委禁止饮酒的规定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经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全面实行工作日禁酒。具体规定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严禁在工作日(含承担有工作任务的节假日)饮酒。
二、适用范围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含抽调人员)。
三、惩戒处理
(一)对个人违反禁止工作日饮酒规定的处理 1.个人违反1次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 2.个人违反2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职、免职处理; 3.个人违反3次的,须在1个月内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4.凡工作日中午饮酒,或个人饮酒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5.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组织者予以加重处理。
(二)对违反禁止工作日饮酒规定当事人所在单位的直接领导、分管领导,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
(三)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四、举报方式
3.管理局认真贯彻市纪委禁止饮酒的规定 篇三
2月23日上午,庐山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传达贯彻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会议还就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努力保持法院队伍的纯洁性作了全面部署。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松柏传达了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传达了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公报和市委书记钟利贵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江永贵就学习贯彻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指出,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是在我市加快“十二五”规划,实现“九江争得应有地位,人民过上小康生活”的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院干警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廉政建设的形势与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保持法院队伍的纯洁性的要求落实到法院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中。
江永贵就全院开展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院干警要切实提高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深刻理解市委书记钟利贵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勇于面对问题和敢于纠错,才能对党的事业忠诚和人民利益负责;二要加强责任意识。反腐倡廉建设是个系统工程,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一岗双责”这根弦;三要注意工作方式。反腐倡廉要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各个环节,融入到思想观念、领导方式、工作方法和作风中
去,深入了解身边同志的思想动向,尽早发现问题和及时解决问题,不能停留于一般的号召和简单的布置;四要注重力量整合。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不是某个部门的事情,要整合力量,纪检监察和政治部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牢牢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这个抓手,整体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会议就今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落实作了部署:一是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一岗双责等各项制度;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多种形式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三是重点监督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对干警行为规范、文明用语、考勤、庭审和接待服务工作等方面进行监督;四是继续坚持执行廉政保证金的发放与干警自身的廉政建设相挂钩的规定,奖罚分明,年终统一结算;五是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将法院廉政文化真正融入法院文化建设当中,突出特色,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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