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警务技能题

2024-07-19

公安基础警务技能题(精选5篇)

1.公安基础警务技能题 篇一

警务基本技能与战术基础知识试题库

一.判断题

请将你的判断以√或×的方式填入括号内。

1.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2.依法治国是写入我国《宪法》的基本治国方针。()

3.严格执法,就是强调人民警察在行使职权时要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4.不能把人民的满意作为检验执法工作的最高标准。()

5.人权保障观念就是只保护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保护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正当利益。()6.安全,不是警务活动的重要前提,而具有勇猛顽强的精神才是最主要的。()7.警务执法程序是关于警务执法行为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时间延续性的总和。()8.由于实战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实战行动的过程中没有程序和规律可以遵循。()

9.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不履行职责。()10.实战中,决定是否使用强制手段的依据,是由人民警察主观意志所决定的。()11.对上级公安机关及其主管部门的执法决定、命令,有关公安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必须执行,并报告执行结果。但对决定、命令有异议的可以不执行。()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人民警察的责任:违反法律规定使用警械、武器,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反法律规定,办理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执行上级命令的。()13.由于现场情况复杂,人民警察即使违法使用了强制手段也不应当被追究责任。()14.应当提倡对犯罪嫌疑人的不法侵害手段采取高出一等的强制手段,如:犯罪嫌疑人徒手袭警,民警则可使用警械;犯罪嫌疑人使用凶器攻击,民警即可使用武器予以控制等。()15.在使用警械、武器前,人民警察没有对在场无关人员进行警告,而在使用时造成无关人员伤亡的,应当负相关责任。()

16.使用约束性警械如:手铐、警绳等,是为了限制犯罪嫌疑人某些身体部位的活动自由,同时也带有惩罚的性质。()

17.除特殊情况外,在对犯罪嫌疑人开枪射击前必须先行警告,而警告的方式只能是向天空鸣枪。()

18.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无论何种情况都不能使用武器。()

19.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了人员伤亡的,用口头的方式向上级报告就可以了。()20.《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可以使用武器的对象和条件一共有15项。()21.在做“掩肘”防卫动作时,须屏住呼吸。()

22.在做“提膝”防卫动作时,腿部肌肉应当放松,这样动作才快。()

23.在使用二对一“两侧接近控制(搓肘别臂结合压肘控制)”技术时,两名民警的动作应当同时进行。()

24,手臂被抓解脱时,用力的方向应当是对方抓握手的四指方向,而不是其拇指方向。()25.使用手铐前,应当检查其完好情况和保险是否开启。()26.警绳的使用可以是在与犯罪嫌疑人的搏斗中进行。()27.搜身时,一般要求用手挤压,触摸翻动,也可轻拍轻摸。()

28.对有重大犯罪嫌疑或者有可能反抗、逃跑的,应当采用卧地式搜身。()

29.为了扩大影响,警示社会,在押解、带离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尽量选择闹市区和人烟稠密的地段。()

30.五四式、**式、七七式手枪和七九式轻型冲锋枪、八五式狙击步枪的口径都是7.62毫米的。()

31.双手持握手枪时,非主握手的拇指可以放在主握手的虎口处。()32.“验枪”的第一步是退出弹匣。()

33.在退子弹时,应当通过反复拉推套筒,直到全部退完。()34.携带枪支时,子弹不上膛而将保险关上是不利于实战应用的。()35.各种射击姿势都有其实战的作用和必要的。()36.扣压扳机的动作应以不影响据枪的稳定性为前提。()

37.在使用数字无线通信系统之前。各种警用无线通信系统都不能实现保密。()38.以手势传达讯息时,收发双方必须处于相互视野的范围内。()

39.现场急救人员在查看伤者伤势时,不宜时间过长,以免延误抢救的时间。()40.为了止血,可以长时间的使用止血带进行止血。()

41.为了缩短抢救时间,对骨折、脱臼的伤者不须固定,而应立即进行搬运。()42.在实施行动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隐蔽观察时,应当尽量避免与其目光相对。()43.在选择掩蔽物时,只要它能将身体隐藏起来就可以了,不必考虑它是否能够挡住子弹或者爆炸物。()

44.当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时,应当立即上前进行盘查。()

45.为了安全起见,防止嫌疑人突然袭警,故在整个盘查的过程中都应始终注意观察其双手的位置与动作。()

46.对已停嫌疑车辆进行查控时,应当安排警力站在车头前警戒,以防止嫌疑人驾车逃跑。()

47.由三名民警组成的搜索小组在进入建筑物实施搜索时,为了尽快找到犯罪嫌疑人,最好各自为战,分头搜索。()

48.当你正在追赶一个犯罪嫌疑人,两人距离约50米,这时,他突然跑进了一幢你不熟悉的建筑物时,为了不贻误战机,你应当立即冲进去实施抓捕。()

49.犯罪嫌疑人正行走在一条街道上,两名便衣民警从其背后伪装接近并已计划好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但是,不知何故犯罪嫌疑人突然转身向民警走来,两民警不动声色,自然向前走去,当其走过后遂按原计划由后突袭将其捕获。你认为两名民警的做法对吗?()50.批捕在逃的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正与几个身份不明的人在家中喝酒,抓捕民警进入将王某捕获后,只将其一人带走,对其他人没予理会。()

判断题标准答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二.单项选择题

下面每道题中的四个答案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到括号内。1.基本警务技能主要内容是()。A.队列;体能

B.警械使用;徒手防卫与控制;搜身带离;武器使用;通信联络;现场急救 C.登山;跑步;格斗;射击 D.加强身体锻炼

2.基本警务战术主要内容是()。

A.战术原则和基础动作;盘查嫌疑人的;查控嫌疑车辆;搜索建筑物的;抓捕犯罪嫌疑人

B.理论研究;战例评析 C.如何抓捕犯罪嫌疑人 D.反恐怖活动 ;防暴处突

3.警务实战中运用法律的基本要求是()。A.准确,判断,适度B. 准确,适情,适度,全面C. 准确,适情,全面 D. 准确,适情,全面,符合上级要求 4.公安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

A.立案;记录;裁决;处理B. 立案;裁决;执行 C.立案;调查;裁决;执行D. 立案;调查;处理;执行 5.应受行政处罚行为法定的构成要件是()。

A. 一是必须想去做违法行为;二是必须在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三是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行为能力

B.一是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二是必须在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

C.一是必须在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三是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行为能力

D.一是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二是必须在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三是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行为能力

6.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须遵循下列程序()。

A.受理;上报;决定;破案;销案B.受理;审查;决定;破案;结案 C.受理;审查;侦察;破案;销案D.受理;审查;决定;破案;销案 7.安全意识应当包括()。

A.有效地保护自身安全,有效地保护群众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B.有效地保护自身安全、群众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同时也包括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C.有效地保护群众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D.只有制服犯罪嫌疑人,才能保证各方的安全 8.警务执法程序是指()。A.约定俗成的规矩.

B.警务执法行为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时间延续性的总和 C.警务执法行为的方式、步骤以及时间延续性的总和 D.警务执法行为的方式、方法、步骤的总和 9.人民警察的权限是()。

A.行政管理的权限;刑事侦查的权限;处置突发事件的权限;使用警械武器的权限 B.行政管理的权限;刑事侦查的权限;使用警械武器的权限

C.打击经济犯罪的权限;刑事侦查的权限;处置突发事件的权限;使用警械武器的权限 D.行政管理的权限;刑事侦查的权限;处置突发事件的权限 10.对人民警察行使职权的外部法律监督有()。

A.人大、政协、群众和上级机关B.权力机关监督、政协、报刊

C.权力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D.同级人大、司法监督、社会监督 11.人民警察在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当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这是()。A.人民警察自行决定的B.无关紧要的 C.法定义务和程序D.没有法律依据的 12.所谓 “警械”,是指人民警察()。A.按照规定装备的警用器械 B.是按照需要自行购买的实用器械 C.运用于警务实战的各种器械 D.所有用于实战的器械

13.人民警察使用约束性警械时,不得()。A.随意使用B.惩罚性使用 C.强行使用D.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14.使用武器前的四个要素是()。

A.判明情况;认为必要时;紧急情形;警告无效 B.判明情况;暴力犯罪行为;警告无效

C.判明情况;暴力犯罪行为;紧急情形;警告无效 D.判明情况;针对各种犯罪行为;紧急情形;警告无效 15.可以不予警告而直接使用武器的条件是()。A.人民警察被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激怒时

B.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后果的 C.不使用武器不足以平民愤时 D.人民警察的主观认为

16.在下列哪种情况下,人民警察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A.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 B.枪支出现故障时

C.犯罪嫌疑人凶器脱手或者子弹打光时

D.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服从人民警察命令的;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 17.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无关人员伤亡的,应当()。A.保护现场,并立即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报告 B.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报告 C.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向当地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报告 D.保护好现场,向上级报告

18.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应当()。

A.将使用武器的情况经过整理后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 B.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口头报告 C.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 D.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检察机关书面报告

19.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中“基本姿势”的作用是()。A.便于防守和进攻B.便于积极的防守 C.便于有效的进攻D.是一种下意识的动作 20.练习倒地技术的作用是()。

A.加强进攻能力B.为了练习身体的抗击能力

C.在被动失去身体重心的情况下及时、合理地进行自我保护 D.为了体现训练的成果

21.《实战基础训练教程》中基本防卫技术有()。

A.格挡;反击;掩肘;躲闪;搂抱B.反击;掩肘;躲闪;搂抱 C.格挡;搂抓;掩肘;躲闪;提膝D.格挡;搂抓;掩肘;躲闪 22.在一对一“切别摔控制”时,其动作要点是()。A.切、别、用力、控制的动作要连贯迅猛 B.切、别、拧转、控的动作要连贯迅猛

C.各个环节要协调 D.拧转、控制的动作要连贯迅猛

23.“抱膝、顶摔同时发力,快速骑压别臂”的技术名称是()。A.跪压控制B.坐压控制C.锁喉摔控制D.抱腿顶摔控制 24.“二对一前、后接近控制”时使用的技术名称是()。A.抱膝顶摔结合夹颈、抓控双手B.搓肘别臂结合压臂控制 C.锁喉摔结合压臂控制D.切别摔结合夹颈、抓控双手 25.当对方右手从上往下抓握我右小臂时,若要解脱时()。A.直接甩开即可

B.我右手臂由上往下用力回拉,同时身体左转 C.我右手臂由下往上用力回拉 D.我右手臂由下往上用力回拉,同时身体右转

26.当对方双手从下往上抓住我右小臂时,若要解脱时()。A.右臂直接向下用力甩开

B.我左手由上而下抓住自己的右手,用左手拉和右肘关节下沉的合力,将右手臂予以解脱 C.我左手由上而下抓住自己的右手,用左手拉和右肘关节上挑的合力,将右手臂予以解脱 D.左手立即击打对方

27.当对方由后抱住你的腰部时,为保护自己不被摔倒,你的第一个动作应当是(A.抓住对方的双手B.迅速降低和控制重心

C.迅速降低和控制重心,同时右手抓住对方的一裤腿 D.立即上步转体将其摔倒

28.当你徒手将犯罪嫌疑人控制住后,接下来的第一个动作应当是()。A.立即询问案情B.带离C.上铐D.向上级报告

29.需要徒手抓捕重大暴力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采取的第一个技术动作是()。A.先将其摔倒并立即控制其双手B.直接控制其右手 C.先缴获其凶(武)器D.命令其举起手来 30.警棍使用的基本技术主要有()。

A.打;劈;扫;挡B.戳;打;别;撩C.戳;劈;别;挡D.打;撩;别;挡 31.手枪由几大部分组成()。A.7

B.3

C.6

D.4 32.验枪的目的是()。A.检查子弹数量B.保证安全 C.维护保养D.熟悉武器

33.验枪后,手枪在分解时的第一步是()。A.打开保险B.卸下套筒C.扳下击锤D.卸下弹匣 34.五四式手枪在结合完毕后,击锤应处于()。

A.待发状态B.保险位置C.击发后位置D.哪个位置都可以 35.持握手枪运动以及不向目标射击时,食指应当处在()。A.扳机护圈的外面B.扳机上C.握柄上D.扳机护圈的底部 36.手势联络中,“嫌疑人”的表示是(B)。

A.一手握住自己另一只大臂B.一手握住自己的另一只手腕 C.用手描述嫌疑人的形象D.手掌位于眼眉处。)37.手势联络中,“手枪”的表示是()。A.曲臂,伸出拇指与中指成“八”字,食指向上 B.拇指做扣扳机状

C.伸出拇指与中指成“八”字,指向前方 D.用食指指向手中的手枪

38.手势联络中,“指挥官”的表示是()。A.竖起拇指B.手掌置于眼前,掌心向下

C.手掌呈半握状置于眼前,掌心向下D.食指指向指挥员 39.手势联络中,“人质”的表示是()。

A.用手描述人质的样子B.手掌虎口置于自己的咽喉处 C.双手做戴手铐状D.用手指向人质 40.手势联络中,“肃静”的表示是()。

A.手掌连续摆动B.手掌下压C.食指向上置于嘴前D.用手掌捂住嘴 41.手势联络中,“男性”的表示是()。

A.用手指向自己的喉结B.手掌抚摩自己一侧的腮部 C.手掌抚摩自己一侧的下巴D.食指置于鼻子下部 42.现场急救处理的基本技术有()。

A.止血技术;固定技术;搬运技术;徒手心肺复苏技术 B.止血技术;固定技术;包扎技术;徒手心肺复苏技术 C.止血技术;固定技术;包扎技术;搬运技术;现场手术技术 D.止血技术;固定技术;包扎技术;搬运技术;徒手心肺复苏技术

43.对成年人交替使用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压技术时,其次数的比例是()。A.7:15B.4:10C.2:15D.2:10 44.人民警察行使现场盘查的权力,是依据《人民警察法》第几条()。A.第三条B.第九条C.第十一条D.第十九条 45.对营运嫌疑客车实施查控时,其基本程序是()。

A.上车;控制司机;使全部乘客下车;将目标与乘客分离;查控犯罪嫌疑人 B.控制司机;使全部乘客下车;将目标与乘客分离;查控犯罪嫌疑人 C.控制司机;使全部乘客下车;查控犯罪嫌疑人;搜身带离 D.控制司机;令全部乘客坐在位子是别动;查控犯罪嫌疑人 46.入室抓捕时,抓捕组行动实施的基本程序是()。A.喊话;进入;控制B.接近;进入;控制C.火力威慑;进入;控制 D.喊话;火力威慑;进入;控制

47.五四式手枪发射的子弹最大飞行距离是()。A.1630米

B.850米C.1800米D.550米

48.假如在手枪实弹射击训练时枪支出现故障,首先应当做的是()。A.拉套筒退出哑弹B.持枪走向指挥员并报告情况 C.原地不动,向指挥员报告D.枪入套

49.在连续射击时,食指扣动扳机的特点是哪“两快一慢”()。A.构成瞄准要快,松开扳机要快,击发瞬间要慢 B.预压扳机要快,松开扳机要快,击发瞬间要慢 C.扣压扳机要快,松开扳机要快,预压扳机要慢 D.预压扳机要快,扣压扳机要快,松开扳机要慢

50.通过30公分左右的遮蔽物时,应当采用的运动方法是()。A.卧倒B.低姿匍匐C.侧身匍匐D.跃进

单项选择题答案

1.B 2.A 3.B 4.C 5.D 6.D 7.B 8.B 9.A 10.C 11.C 12.A 13.D 14.C 15.B 16.D 17.B 18.C 19.A 20.C 21.C 22.B 23.D 24.A 25.D 26.C 27.C 28.C 29.A 30.C 31.C 32.B 33.D 34.B 35.A 36.B 37.A 38.C 39.B 40.C 41.B 42.D 43.C 44.B 45.B 46.B 47.A 48.C 49.B 50.B

三、多项选择题

下面每道题中的四个答案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到括号内。1.当犯罪嫌疑人用摆拳攻击你的头部时,你应选择的防卫技术有()。A.下潜B.掩肘C.提膝D.格挡

2.当犯罪嫌疑人用勾拳攻击你的胸、腹部位时,你应选择的防卫技术有()。A.格挡B.掩肘C.向后躲闪D.提膝

3.当被盘查的嫌疑人没有攻击动作但试图靠近你时,你可选择的技术有()。A.推掌B.后撤并警告C.劈掌D.使用切别摔技术

4.搏斗中,当犯罪嫌疑人欲上前抱你的腿时,你可选择的技术有()。A.前踢B.上勾拳C.顶膝D.后撤 5.当犯罪嫌疑人服从你的命令,听从指挥时,你首先应()。A.令其举起双手B.上前缴下其手里的东西 C.令其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地下,举起双手D.问话

6.当犯罪嫌疑人畏服并已爬在地上,你在接近前应当令其()。A.令其呈仰卧B.脸转向另一侧C.双臂侧伸D.翻掌心向上

7.当你独自一人突然遭到一名持凶器的犯罪嫌疑人袭击,你的第一个反应的动作应当是()。

A.立即求援B.迅速摆脱,拉开距离

C.立即与其搏斗,将其凶器夺下D.保持安全距离,相机处置 8. 搜身的基本形式有()。

A.站立式B.坐立式C.跪地式D.卧地式 9. 搜身的基本手法有()。A.脱解B.抚摩C.挤压D.翻撩

10.将犯罪嫌疑人带离抓捕现场时,应当是在()。A.犯罪嫌疑人表示配合时 B.犯罪嫌疑人被完全控制时 C. 周围环境安全时 D.彻底搜身后进行

11.若两人一组将犯罪嫌疑人带离抓捕现场时,其站位应当是(A.位于犯罪嫌疑人的前面B.位于犯罪嫌疑人的两侧 C.位于犯罪嫌疑人的前、后D.位于犯罪嫌疑人的后面 12.徒手带离技术一般是在()。A.近距离时使用B.没有警械时使用

C.犯罪嫌疑人身材瘦小使用D.女性犯罪嫌疑人时使用 13.警用无线通信应遵循的原则是()。A.先主后次,先急后缓B.顾全大局,密切协作 C.严守机密,保证安全D.语言精练,不要重复 14.警务用语总的要求是()。

A.通信联络完整、简捷、明确,无多余语言 B.一问一答,有条不紊 C.必须用暗语)。D.语句规范文明,吐字清楚流畅

15.现场急救常用的止血方法主要是()。

A.指压止血法B.夹板止血法C.止血带止血法D.包扎止血法 16.指压止血最简便的方法是()。

A.直接指压法B.手掌压迫法C.四指按压法D.间接指压法 17.急救现场常用的搬运技术有()。

A.徒手搬运B.单人搬运C.担架搬运D.双人搬运 18.徒手心肺复苏技术主要是指()。

A.徒手按压技术B.人工呼吸C.徒手体外心脏按压D.徒手心肺按压技术 19.实施徒手心肺复苏技术,第一步的“一拍、二按、三呼叫”是指()。A.拍打伤员双肩B.拍打伤员的面部 C.按压伤员人中穴D.呼叫伤员姓名

20.警务战术的基本原则,是警务实战行动的()。A.法则B.法律依据C.评估标准D.规章制度 21.警务战术的基本原则是()。

A.依法施策,遵守程序B.防控为先,力保安全 C.提高警惕,杜绝伤亡D.充分估势,随机处变 22.常用的观察方法有()。

A.隐蔽观察B.扫视C.直视D.快速观察 23.盘查嫌疑人行动有哪几个特点()。

A.较强的目的性B.嫌疑人身份和行为的不明确性 C.环境的复杂性D.嫌疑人反抗行为具有突发性 24.对经过盘查后解除怀疑的,应当()。A.先予放行,暂扣证件B.归还证件、物品 C.再继续深究D.礼貌放行

25.对嫌疑人以语言形式对抗盘查时,民警应当()。A.针锋相对,语气严厉B.心态冷静

C.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予以配D.立即带回审查 26.盘查中,遇有嫌疑人不断逼近民警时,民警可()。A.立即将其制服B.鸣枪警告,进行震慑 C.令其站住别动,告知其可能面临的后果 D.适当后退,保持安全距离

27.如果嫌疑人距离2—3米处突然掏出凶器时,你将会选择()。A.迅速寻找掩体,出枪予以控制并警告 B.迎上去搏斗,徒手夺下其凶器 C.立即后撤,拉开距离,出枪控制并警告 D.迅速撤离现场

28.对嫌疑车辆查控行动的特点有()。

A.情况的不确定性B.潜在的危险性C.观察的间接性D.较强的机动性 29.一般选择截停车辆的地点应当是()。A.弯道处B.车流量大,不宜加速的地段 C.高速公路上D.上坡道

30.截停嫌疑车辆的基本方法有()。

A.由前截停B.路障截停C.警车由后截停D.火力截停 31.对嫌疑车辆查控后,发现有犯罪嫌疑的应当()。A.立即对嫌疑人进行控制B.向指挥中心或者上级报告 C.依法留置继续审查D.就地突审 32.对建筑物搜索行动的特点有()。

A.必须有充足的警力B.地形复杂,不利于我方观察、机动和展开警力 C.遭遇性强,有较高风险D.人员复杂,突变性明显 33.搜索时应注意的事项有()。

A.不假设B. 尽量保持肃静C.注意联络和沟通D.协同动作 34.基本的进门动作有()。

A.绕门框入室B.直接入室C.交叉入室D.前后入室 35.对楼梯搜索的方法通常有()。

A.向上搜索B.向下搜索C.跳跃搜索D.控而不搜 36.抓捕行动的基本特点有()。

A.对抗性B.危险性C.多变性D.对情报的依赖性 37.下面哪些是抓捕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A.战术形式B.警力部署C.发射子弹的数量D.分工与协同方式 38.在抓捕行动中,通常行动保障的主要内容有()。A.饮食与供水B.情报信息C.武器装备D.通信联络 39.在抓捕行动中,当对方没有发现我方意图时,常用的接近方式有()。A.伪装接近B.诱惑接近C.隐蔽接近D.公开接近40.在抓捕行动结束后,全体行动人员应当()。

A.自行撤离B.组织清点人员C.组织有序的撤离D.清点武器、装备等 41.室内抓捕常用的形式有()。

A.入室抓捕B.强攻抓捕C.秘密抓捕D.设伏抓捕 42.在繁华场所实施抓捕时,应首先选用的战术形式有()。A.引诱抓捕B.公开抓捕C.袭击抓捕D.火力控制抓捕

43.当你与同伴二人从背后接近一个身体弱小且没有凶(武)器的犯罪嫌疑人时,你会选择何种控制技术将其制服()。A.使用抱膝顶摔技术进行控制 B.使用重击技术给其重创后,再予控制 C.使用二对一两侧接近控制技术并上铐

D.一人为主实施锁喉摔控制并上铐,另一人负责监控与配合 44.如果在实施抓捕时被无关人员围观,怎么办?()

A.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押离现场B.由负责监控的民警控制围观人群 C.必要时请求增援D.出枪控制围观人群

45.在实施抓捕时,如果遇有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或者不明真相的人员以暴力方法阻碍时,怎么办?()

A.首先保证我方安全B.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押离现场 C.说明真相,宣讲政策,进行劝阻D.必要时另寻抓捕时机 46.经常利用的地形与掩蔽物有()。A.墙体B.木门C.土坎、沟渠D.各种车辆

47.在抓捕行动前,下面那些是情报搜集的主要内容()。A.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B.犯罪嫌疑人可能携带的凶器、武器 C.犯罪嫌疑人的疾病史D.犯罪嫌疑人的人数

48.你认为在实施抓捕行动时,参战民警的一般分工应当有()。A.抓捕组B.控制组C.谈判组D.接应组

49.如果犯罪嫌疑人一人持凶器躲在室内负隅顽抗,你认为何种战术方法比较妥当()。A.攻心战术,力争和平解决 B.消耗战术,拖延时间,瓦解其斗志 C.强攻战术,突入抓捕

D.直接开枪,将其击毙,打掉其嚣张气焰

50.在设卡盘查车辆时,假如有一辆情况不明的小轿车突然冲卡,你认为如何处置比较妥当()。

A.立即向该轿车开枪射击

B.立即向上级或指挥中心报告相关情况 C.立即冲上去强行拦截

D.条件许可或者根据上级指示尾随跟踪,实施监控

多项选择题标准答案

1.AD 2.BC 3.AB

4.ABCD5.AC6.BCD 7.BD 8.ACD 9.BCD 10.BD 11.BC 12.AB13.ABC14.BD 15.ACD16.AD 17.AC 18.BC19.ACD20.AC 21.ABD22.ABD 23.ABD24.BD25.BC26.CD 27.AC28.BCD29.AD 30.AC31.ABC32.BCD33.ABCD 34.AC 35.AB36.ABCD37.ABD38.BCD39.ABC40.BCD41.AD42.AC43.CD 44.ABC 45.ABCD46.ACD47.ABD48.ABD49.AB 50.BD

2.市公安警务改革经验交流 篇二

一、我市公安警务改革的基本模式

2005年1月,市公安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第二十次公安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大庆实际,本着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率先在全国地市公安系统中开展以“扁平化”管理为主要模式,全口径、全覆盖、城乡齐动的公安警务改革,在建立现代公安警务机制的道路上迈出了重大步伐。

一是垂直管理,变“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改革前,各区公安分局人、财、物和党组织关系由所在区管理,市公安局只对干部任用行使有限的协管权;改革后,市公安局对各公安分局实行人、财、物和党组织关系的直接管理,各区对本地分局的业务工作具有协调、指导权,对干部管理具有监督、建议权;分局的经费统一由市财政保障,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设置账户,直接对口市财政,自主管理财务,市局对分局财务管理行使监督权。

二是减少层次,变市局、分局、派出所三层管理为市局、分局两层管理。根据警务实际,综合考虑出警半径、治安状况等多种因素,按照辖区实有人口10万人左右、配置警力100-150名标准,撤销派出所管理层级,把市区10个公安分局和70个派出所合并,重新设置为20个公安分局,作为综合性独立作战实体,行使县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职权,实现三级管理为两级管理。

三是整合机构,变“多部门、多警种、多派出所”设置为“三警种、一部门”。在市区分局,内设社区警务、治安巡防、刑事侦查和法制综合三个警种一个部门,内设机构由平均20个左右统一合并为4个;将反恐处与情报信息中心合署办公,将社区、经保工作由市局治安支队转为国保支队管理,构建“大情报”、“大国保”工作体系。在县局,工作职能由指导转为实战,内设机构由原来平均30个左右整合为8个,撤销县城内的全部派出所。在农村,将全市61个农村派出所合并为31个中心派出所。

四是优化组合,在社区、治安、刑侦“三警种”实行“二人一组、三组一队”建制。“二人一组”即搭档制,实现强弱搭配、互相学习、彼此监督、保障安全目的,构成最基本的战斗单元。“三组一队”即6人队,是最小的作战实体。“两人一组、三组一队”,是大庆公安警务改革的首创模式。

五是全警下沉,深化公安交管、消防体制改革,形成全警管交通、全警管消防新格局。按照“扁平化”模式进行机构调整,市局将交警支队的9个勤务大队、公安消防支队的6个消防科人员全部下沉分局,与分局社区、治安共同负责交通、消防工作。城市分局对辖区的交通安全、消防管理负有全责。交警支队、消防支队负责对分局交管、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我市公安警务改革的主要成效

新体制催生新机制,新机制彰显新成效。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警务新机制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改善环境、方便群众等方面作用,圆满完成奥运会火炬传递、油田开发建设50周年、大庆建市30周年以及接待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等10多项重大活动安全保卫任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3.公安基础警务技能题 篇三

没有高素质的警务保障队伍,就没有高水平的警务保障工作。“210工程”建设实施以来,全国各级公安警务保障部门毫不动摇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以制度建设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大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弘扬践行“服务、求实、勤俭、廉洁”的警务保障精神,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国公安警务保障队伍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有警务保障人员3.75万名,比2010年增加了7.7%。同时,各地警务保障部门积极选调招录各类专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截至2015年底,警务保障专业人才比2010年大幅增加,其中,财会类增加828名、基建工程类增加53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增加243人,有5269人获专业技术资格,1840人获中高级专业职称,为深入推进“210工程”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顶层设计——

明确警务保障队伍建设目标任务

2011年9月,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全国公安机关装备财务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三个服务”的总要求,着力打造一支讲政治、精业务、善管理、重廉洁的警务保障队伍。今年3月30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增强“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责任担当,努力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

言犹在耳。公安部装备财务局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装备财务局局长王俭亲力亲为,多次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警务保障队伍建设中打基础、管全局、利长远的重点难点问题。

根据公安部党委要求,2011年8月,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装备财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推进公安装备财务队伍正规化建设”,从统一机构名称、狠抓班子建设、充实专业力量、培养优秀人才、设立总会计师、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作出总体部署、绘制宏伟蓝图。《意见》要求,要规范机构名称,明确职责任务,优化班子结构,加强队伍建设。省级公安装备财务部门名称统一为“警务保障部”,地市级公安装备财务部门名称统一为“警务保障处”,县级公安机关普遍设立“警务保障室”。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等。

与此同时,“210工程”建设将队伍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推动落实,公安部装备财务局组织召开“210工程”建设座谈会、推进会、现场会,部署推进包括警务保障队伍建设在内的210项重点工作。各地公安警务保障部门加大协调督办力度,积极推动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警务保障队伍,更有力地保障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突出重点——

坚持以制度建设推进队伍正规化

“210工程”建设以来,全国公安警务保障部门坚持以制度建设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日臻完善的规章制度使干部职工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公安部装备财务局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始终坚持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依制度办事,科学构建一整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和规范的工作流程。

据统计,自深入开展制度建设专项工作以来,公安部装备财务局累计发布实施规章制度24项,修订或报批中的各项制度22项,起草中的各项制度5项,内容包括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适用范围包括部机关、局机关、全国公安机关等层次,初步形成了符合新形势下警务保障工作要求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有力推动了警务保障制度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出台了《党员干部出差和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填补了出差期间和八小时以外干部管理的制度空白;施行了《党员干部谈心制度》,既培养党员干部的组织感情,又提高了队伍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制定了《党支部工作制度》,狠抓基层党支部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印发了《关于严禁违规干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建设暂行规定》和《严肃工作纪律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各地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完善了警务保障制度规范,并将涉及警务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各类规范性制度文件,汇编成册,发给警务保障民警,以供日常学习应用。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紧紧围绕《意见》中关于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按照“210工程”建设部署,全国各省级以下公安警务保障部门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商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努力推动装备财务部门机构更名等相关事宜,在省市两级建立总会计师制度。此举规范了警务保障部门机构设置,推动了警务保障部门正规化建设。

实践中,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高、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精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公安警务保障部门领导班子。各级公安警务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牢固树立“抓好队伍是本职、不抓队伍是失职”的观念,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积极协调政工部门,规范警务保障部门职能定位,完善内部机构设置,省、市警务保障部门都配备具有履行财务管理、装备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保障指导监督职能专门机构与人员,县级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努力配齐配强财会、基建等专职工作人员。注重对警务保障部门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形成干部梯队。有的省级警务保障部门加强机构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省市县三级警务保障部门岗位分工及履责规范,明确职能分工,规范岗位职责,加强廉政监督。

截至2015年底,按照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要求,全国有31个省级公安警务保障部门实现了统一机构名称,92%的地市级公安机关完成更名,56%的地市级公安警务保障部门设立了总会计师制度,县级公安机关普遍设立警务保障室。

素质强警——

大力提升警务保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围绕素质强警的目标,各级公安警务保障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更加注重警务保障培训教材体系建设。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十分重视警务保障队伍职业素养培训,积极健全完善培训教材体系。组织编写《公安财务管理》《公安装备管理》《公安被装管理》《公安基本建设》《警务保障创新与发展》《警务保障部门专业训练大纲》等系列教材,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安警务保障教材体系,为提高培训工作水平奠定了基础。

更加注重警务保障队伍素质能力培训。为有力推动“210工程”建设,使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人员掌握基建程序、建设标准、项目申报方法,熟悉了解征地、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和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有序有效推进,公安部于2012年8月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全国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培训班;为推进“210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地市级警务保障工作水平,2012年底至2013年初,公安部举办两期全国地市公安局领导干部“210工程”建设专题研讨班;为切实提高警务保障专业人员素质能力和服务水平,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于2014年7月在京举办全国公安警务保障秘书科长和财务科长培训班;为充分发挥公安装备的实战效能,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于2014年10月在山东省公安综合训练基地组织召开全国公安警用装备培训会。

更加注重警务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为深入实施素质强警战略,进一步提高警务保障部门民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警务保障事业长远发展储备人才、集聚力量,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依托高等院校,着力培养一批研究型、管理型、复合型人才。自2014年始联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举办全国警务保障系统业务骨干专题培训班,参训学员均为各地警务保障部门工作业绩突出的骨干和拔尖人才。

更加注重警务保障理论研究。为深入推进“210工程”建设,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制订理论研究征文评选办法,每两年组织一次理论征文活动,深入研究警务保障工作规律特点,积极探索提升保障能力的方法途径。理论研究领域涉及经费保障、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应急保障、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从征文活动开展情况看,各地警务保障部门对理论研究日益重视,呈现出参与度高、涉及面广、指导性强、研究深入等特点。通过深入开展警务保障理论研究,既指导了实践,又提高了警务保障队伍素质。

更加注重发挥警务保障专家智库作用。按照经费保障、装备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应急保障等不同领域,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和部分省级警务保障部门评选出警务保障业务专家库成员,为本地公安警务保障工作提供决策和智力支持;组织专家库人员对公安警务保障工作的全局性规划、专项工作计划等重大决策进行论证,为各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与此同时,各级公安警务保障部门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把警务保障队伍打造成一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铁军”。各地结合工作需要,科学规划警务保障部门干部职业培训,每年举办业务骨干培训班,邀请高校科研部门的专家、实践能力强的警务保障部门民警授课。据悉,近5年来,全国公安警务保障系统的文秘、财会、基建、装备、应急保障等业务骨干已全部轮训一遍,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素养明显提高。此外,各地采取多种奖励措施鼓励民警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努力获取专业技术资格。

凝神聚力——

弘扬“服务求实勤俭廉洁”的警务保障精神

为推进警务保障文化建设,凝聚精神力量,形成思想共识,发扬优良传统,2013年,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在全面征求各地意见、充分讨论研究基础上,经报公安部领导同意,确立“服务、求实、勤俭、廉洁”为警务保障精神,旨在凝聚队伍力量、适应时代要求、引领工作方向、推动事业发展。

王俭表示,“服务、求实、勤俭、廉洁”的警务保障精神体现了广大警务保障人的精神面貌和优良品格,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在警务保障部门的延伸体现,是做好新时期警务保障工作需奉行和倡导的行为准则。其中,“服务”是警务保障精神的核心;“求实”是警务保障精神的精髓;“勤俭”是警务保障精神的特征;“廉洁”是警务保障精神的品质。

“服务、求实、勤俭、廉洁”警务保障精神确定后,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警务保障精神宣传活动,力争使警务保障精神植根于每位警务保障民警的内心,从而潜移默化地影响警务保障民警的行为。

实践中,广大警务保障民警不仅将警务保障精神内植于心,更将其外践于行,把警务保障精神融入警务保障工作各个方面、贯穿于警务保障工作全过程,切实提升了警务保障工作能力与水平。

2013年12月,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向全国公安警务保障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弘扬践行警务保障精神活动的通知》,大力弘扬和践行“服务、求实、勤俭、廉洁”的警务保障精神。各级警务保障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民警学习宣传、弘扬践行警务保障精神,涌现出一批可亲可敬的先进典型。2014年5月,公安部授予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副主任朱爱民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朱爱民从事装备采购工作10年间,勤政廉政、兢兢业业,经手各类采购项目支付款额无一差错,为国家累计节省经费2000余万元。特别是2010年3月被确诊为结肠癌晚期后,朱爱民仍保持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拼搏进取的职业观,与病魔顽强抗争,坚守岗位,忘我工作,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公安警务保障民警的崇高追求和高尚品格,为大连公安警务保障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朱爱民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辽宁省政法系统“雷锋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获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大连市五一劳动奖章。2014年10月10日,公安部政治部、直属机关党委、装备财务局和辽宁省公安厅、大连市公安局联合举办朱爱民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2014年12月,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在全国公安警务保障系统部署开展争创“朱爱民式警务保障好民警”活动。截至今年初,全国公安警务保障队伍建设“鲜花盛开”、成果显著,有32名“朱爱民式警务保障好民警”获公安部通报表扬。

典型辈出,余珍朗同志是继朱爱民之后又一名警务保障战线的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余珍朗,生前系江西省共青城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自1995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心扑在警务保障事业上,以自身模范行动树立了警务保障民警的良好形象。2015年2月12日,余珍朗因连续加班,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5岁。2015年10月31日,公安部追授余珍朗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为深入开展向余珍朗同志学习活动,装备财务局会同江西省公安厅、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编印《榜样的力量——警务保障的楷模余珍朗》图书,便于警务保障系统民警以身边人、身边事为榜样,弘扬和践行“服务、求实、勤俭、廉洁”的警务保障精神。

廉洁从警——

同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

公安警务保障部门管钱管物管项目,面临诱惑多,廉政风险大,坚持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洁从警建设十分重要。

强化思想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级公安警务保障部门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领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掌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定期组织学习公务员法、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警务保障队伍树立“隔离带”、架起“高压线”,使警务保障民警增强廉洁从警意识,自觉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

狠抓作风养成。2012年9月以来,为适应公安改革发展大局对警务保障工作和警务保障队伍的新要求,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以内务管理为切入点,狠抓作风建设,从环境卫生、到着装礼仪,从安全保密、到遵规守纪,从团结协作、到凝练精神,从内务管理、到作风养成,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尝试,走出了一条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的作风建设之路。这一经验做法受到分管部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国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介绍。目前,全局党员干部守纪律、干事业、重形象、讲团结,为承担更加繁重艰巨的警务保障工作奠定了过硬的作风保证,同时为全国公安警务保障系统民警作出了表率。

注重事前预防。事前预防远胜于事后监督。各级警务保障部门在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结合警务保障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切实开展民警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列出权力清单,对存在廉政风险的岗位,确定风险点和风险等级。

健全监督机制。各级警务保障部门牢固树立依法、民主、科学的理财理念,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财务运行机制,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全面实行公安机关部门预算决算向社会公开、公安转移支付资金在系统内公开、财务运行内部公开和定期报告制度;实施公安纪检、监察、审计和警务保障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构建覆盖工作各环节、各流程的监督网;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法违纪行为注重抓苗头、抓源头,做到抓小、抓早、抓预防,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约谈主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予以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从严查处。

4.公安基础警务技能题 篇四

一、概念

公安执法监督: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所实施的监察和督促。

二、基本特征

(一)监督对象的特定性。对象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二)监督主体的广泛性。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监察机关、检查机关、审判机关、社会组织、个人和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

1.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1)督查制度;(2)法制部门监督制度;(3)公安行政复议制度;(4)公安赔偿制度。

2.公安机关外部执法监督:(1)国家权力机关监察制度;(2)行政监察制度;(3)检查监察制度;(4)行政诉讼制度;(5)社会监督制度。

(三)监督形式的多样性。权力机关、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检查、审查、调查等形式进行监督;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对侦查、执行刑罚等活动进行监督;行政监察机关可以通过检查、调查等行政检查程序进行监督;督查机构则依照专门的督查程序监督;其他社会监督主体可以通过批评、建议、检举和控告等形式进行监督。

(四)监督过程的程序性。公安执法监督是一种法律制度,其形式通常表现为依法进行的、可以产生某种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因此,无论何种主体、出于何种理由进行的监督,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遵循法定的程序。

三、意义

(一)公安执法监督是实现公安机关的重要条件;(二)公安执法监督是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依法职责、行使职权的重要手段;(三)公安执法监督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四)公安执法监督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和途径。

四、相关法律、法规(一)《人民警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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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2、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20号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已于1997年6月4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总理 李 鹏 1997年6月20日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安机关监督机制,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国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负责对公安部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安部部长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

公安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督察机构建立由专职人员组成的警务督察队。

第三条

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的督察长由同级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副职担任。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的督察长、副督察长在任免前,必须征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意见。

第四条

督察机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下列事项,进行现场督察:

(一)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二)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 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三)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况;呼伦贝尔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lbe.off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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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五)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六)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七)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八)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九)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第五条

督察机构可以向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派出督察人员进行督察,也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对专门事项进行督察。

第六条

督察机构可以派出督察人员参加本级公安机关或者下级公安机关的警务工作会议和重大警务活动的部署。

第七条

督察机构应当开展警务评议活动,听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意见。

第八条

督察机构对检举和控告应当认真核查,根据检举人、控告人和被检举人、被控告人双方的陈述,或者检举人、控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九条

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拒不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的,可以责令执行;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当场处置:

(一)对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可以当场予以纠正;(二)对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可以扣留其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三)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

第十一条

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督呼伦贝尔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lbe.offcn.com/

[键入文字]

察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提出建议,移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机构在督察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报告查处情况;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不力的,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可以直接进行督察。

第十三条

督察人员在督察工作中,必须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接受监督。督察人 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严守纪律;(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法律专业知识、公安业务知识;(三)具有3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四)经过专门培训合格。第十四条

督察人员执行督察任务,应当佩带督察标志或者出示督察证件。督察标志和督察证件的式样由公安部制定。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关于加强公安法制建设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法制建设的决定

改革开放以来,公安法制建设紧随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公安法制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公安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公安工作的主要方面已经做到了有法可依,广大民警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普遍增强,执法监督机制日益完善,公安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任务日趋繁重,一些新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行使职权作出了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越来越多,特别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对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执法活动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为了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必须全面加强公安法制建设。特作如下决定:

一、公安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任务和目标

(一)公安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确保公呼伦贝尔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lbe.off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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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加强公安法制建设。

(二)公安法制建设的任务和目标:适应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加强立法工作,到2005年,建立起完善的公安法规体系;切实加强执法工作,使公安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有明显提高;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建立起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警令畅通;加强法制教育,使法制培训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特别是各级领导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全面实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二、提高立法质量,加快立法进程,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安法规体系

(三)公安立法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在保障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进程,争取到2005年建成以人民警察法为主体,以公安刑事法规、治安保卫法规、公安行政管理法规、公安组织人事法规、警务保障法规、监督法规和国际警务合作法规为主要门类,由公安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组成的比较完善的公安法规体系,基本上实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把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纳入法制轨道。

(四)当前公安立法工作的重点是制定和完善与人民警察法相配套的法规,特别是组织人事管理、警务保障、执法程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公安机关组织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五)公安立法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遵循立法法的规定,符合国家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决策,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和废止工作。地方公安法规、规章不得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防止和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严格执行法规、规章上报备案制度。

三、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六)制定和完善执法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各级公安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和完善各项执法制度。针对公安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方面和环节,制定和完善明确的、操作性强的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减少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要把执法工作的职责、权限落实到各警种和各执法岗位,实现各项执法工作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各级公安机关的行政首长是本级公安机关执法的第一责任人,对执法活动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部门的执法活动负责;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执法活动负责;民警对自己岗位的执法活动负责。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都要严格执行各项执法制度,落实执法责任,使各项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七)健全执法检查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各级公安机关每年都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呼伦贝尔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lbe.off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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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执法中的突出问题,确定执法检查的重点,认真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可以采取全面检查、专项检查、专案调查等多种方式,杜绝形式主义,同时注意发现深层次、普遍性、倾向性的执法问题。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解决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滥用强制措施以及乱罚款、乱收费、乱扣押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要及时总结执法检查工作中的经验和有效做法,使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八)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要研究制定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考核评议的重点在县级公安机关和一线执法单位。各执法单位要建立健全执法档案,作为检查和考核评议执法情况的重要材料。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本级公安机关对所属执法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的结果要作为衡量各执法单位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对执法质量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执法质量差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严重不符合执法质量要求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执法责任。

(九)加强案件审核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对疑难、有分歧、易出问题和各级公安机关决定需要专门监督的案件,进行案件审核,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

(十)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理顺工作体制,完善相关制度,及时纠正各种执法偏差和错误,促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要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出庭应诉工作,促进和维护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要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加大对国家赔偿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重点解决对赔偿案件不依法确认、不依法赔偿等突出问题,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充分发挥内部执法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各级公安机关要根据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明确各执法监督部门的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发挥各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各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作为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在本级公安机关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执法监督工作。警务督察部门负责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现场督察。法制、督察、监察和人事部门以及各业务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切实抓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和《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

(十二)加强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工作。上级公安机关要通过执法检查、执法考核评议、查处重大执法过错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指导、监督、检查。下级公安机关对上级公安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必须执行,并上报执行结果。下级公安机关认为上级公安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呼伦贝尔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lbe.off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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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不按规定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十三)实行警务公开制度,强化外部监督。各级公安机关要把警务公开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不断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要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警民联系制度、执法办案回告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和领导公开接访等制度。完善外部监督机制,不断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广泛监督。要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批评、投诉、申诉、控告和举报,切实解决问题,取信于民。

四、加强公安法制培训,全面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

(十四)建立和完善法制培训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民警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在各种业务培训中,都应当有法律课程,保证民警的法律素质与其承担的执法任务相适应。要针对不同部门、警种和执法岗位的实际需要,实行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要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法制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监督意识和人权意识,养成自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

(十五)各级公安机关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必须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发〔1999〕6号)等文件的要求,把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执法能力作为一条重要标准。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必须全面了解掌握与公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转变领导方式,学会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组织开展各项公安工作。

(十六)加强公安法制宣传和警察法学理论研究。各级公安机关要大力加强公安法制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加理解、支持和配合公安工作。积极开展法制调研和警察法学理论研究,掌握公安执法活动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加强执法工作的新路子、新举措,注意发现普遍性、倾向性的执法问题,及时提出对策,用科学的理论指导执法活动。

五、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职能作用

(十七)公安法制机构是法制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是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还承担着办理劳动教养审批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等繁重执法办案任务,在本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对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主要职责是:研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组织、协调起草公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安机关应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考核评议、专项调查、专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指导、承办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审批呼伦贝尔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lbe.off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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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工作;参与刑事司法协助、引渡条约、国际警务合作和重大涉外案件处置等法律事务;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各级公安机关决定由法制部门承担的其他工作。

(十八)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建设。各级公安机关要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的公安法制队伍。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必须建立专门的法制机构,各业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法制机构或者专职、兼职法制员,基层科、所、队应当设有专职或者兼职的法制员。要在机构改革和队伍建设中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彻底改变一些地方法制机构人员少、素质差,仅有一两个人应付工作、支撑门面的状况。要配齐配强法制部门的领导班子,选调一批既熟悉公安业务又精通法律的优秀民警充实法制部门,调整不适合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使法制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同本地区、本部门的法制工作任务相适应。要从经费、装备、办公设施等方面予以保障,为法制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法制工作的科技含量,把法制工作纳入“金盾工程”,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对执法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监督能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必须建立法规信息、资料库,为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十九)各级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要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执法工作服务,立足本职,坚持原则,敢于监督、纠正各种执法过错,依法保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为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完成。从事法制工作的民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过硬的业务素质,努力使自己成为公安机关的法律专家。

六、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公安法制工作的领导

(二十)公安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石,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加强公安法制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开创公安法制建设的新局面。各级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部署、检查、总结公安工作时,要把公安法制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公安法制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指导,使全国公安法制建设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二十一)加强公安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根本性的战略任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各专门公安机关要根据本决定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公安法制建设,逐步实现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5.公安基础警务技能题 篇五

(摘要: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西方各国兴起的社区警务策略,是一种维护社会治安的新思维、新观念,体现了西方各国行政改革和新公共管理运动中所蕴涵的“治理”观念。本文从治理的视角出发分析了西方各国社区警务改革的实践历程及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尝试对我国“社区警务”改革的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分析,从而提出适用于社区警务战略的合理建议。)

自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由于经济衰退、财政危机以及公民对政府服务普遍不满等原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均开始了以“治理”为特征的行政改革。从这些国家的改革实践来看,我们可以总结出“治理”所具有的一些特点。总体上看,治理意味着统治的含义有了变化,意味着新的管理过程,或是以新的方法来统治社会。从本质上讲,治理意味着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不仅限于政府权力,不仅限于政府发号施令或运用权威。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存在着其他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政府有责任使用这些新的方法和技术来更好地对公共事务进行控制和引导。从方式上看,由于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致力于集体行动的组织必须依靠其他组织;为达到目的,各个组织必须交换资源、协商谈判。这就改变了以往权力自上而下的运行方式,而代之以一种上下互动的方式,也可以说,治理主要是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警察组织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在任何国家中都承担着维护统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同时其自身也面临着不断提高效能以适应不断变化形势的艰巨任务。近年来,美、英等国提出有别于传统专业化“快速反应、犯罪侦查”的“社区警务”制度实施之后,不仅明显改善了警民之间的关系,更是对陈旧警务理念的转换、警务机制的再造,体现出警察机构在维护公共安全过程中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其基本理念已经被我国接受并在全国由点到面的逐步推行。但是我国警察组织中固有的官僚封闭特征及落后的警务理念与组织文化,造成了在警务社区改革进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警察组织中产生了沟通不良及抗拒改革的状态,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作简要的探讨,并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一、社区警务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及其理论蕴涵

从世界范围来看,已经经历了四次警务革命:第一次是1829年,英国人建立了都市警察;第二次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警察专业化运动;第三次是70年代欧美警察现代化运动;第四次是80年代以后至今,社区警务运动。其中的第三次革命,着重警察内部建设,使警察组织发展到鼎盛时期。各国警察不仅大幅增编,而且警察的薪金大幅提高,现代化装备也武装到牙齿。尽管如此,犯罪并未得到有效抑止。随之而来的有三个问题:警力和犯罪同步增长;警察成为“机器人”后造成警民关系恶化;警察装备的现代化并没有同步提高对犯罪的认知率。人们逐渐意识到,警察好比一棵大树,想要蓬勃成长,根必须扎进社区。因为产生犯罪的根源在社会,抑制犯罪的主力也只能是社会公众。由此,“社区警务”的理念逐渐清晰,并很快被世界各国所广泛认同采纳,如今已经成为一股势不可挡的潮流。

所谓社区警务,根据休斯敦警察局的定义是指存在于警方与社区之间的一种相互作用的过程,其要旨是警察和社区居民共同发现和解决社区问题。而我国的学者在此基础上的新概括“旨在共同发现和解决社区的治安问题”,应是对社区警务更有针对性的界定。因为社区警务战略要通过密切警察与社区的联系,要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来预防和减少犯罪、再造社

会和谐。

社区警务在做法及主要构成活动要素上,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是改善警民关系,实现社区的犯罪预防(Community-Based Crime Prevention)。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的基础,国外的警务工作中同样十分重视这一问题,并采取了许多增强警民关系的措施。其中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重组巡逻活动(Reorientation of Patrol Activities)。传统的警务策略着重于群众见警率高低及是否能快速反应打击犯罪来论定是否可以有效阻止犯罪,但是这种做法在近几年来遭受到许多学者的质疑,并逐渐转变为更有前瞻性、更有实质效益的“预警式犯罪预防巡逻策略”(Proactive Crime Prevention)。在美国,80年代末期以前,警察在社区的执法工作主要是驾着警车在街道上巡逻,警察与公众直接接触的机会很少,警民关系冷淡,民众也很少向警方提供有关犯罪的线索。为了改变这种不良的局面,80年代后期到现在,美国各地警察局让警察在社区内走出警车,步行、骑马或骑自行车,在人口稠密地区或商业街道上缓慢而目标显著地巡逻。这样警察能广泛接触民众,对社会上不稳定青少年能产生一种威慑作用,从而能减少警务区的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徒步巡逻增进警民间的接触机会,通过家宅的个别拜访,建构警民合作、联系、预防犯罪网络。这一策略不只是可以做好事前犯罪预防的宣传、联系、合作的渠道,而且可以形成多元化巡逻勤务的重整与合作,在犯罪发生之时及发生之后,基层民警可以掌握到更多、更快的治安信息,有效维护社区内的治安品质。警察在执法与维持秩序的同时,还积极为社区公众服务,以增强警民关系。据调查,在美国警察接报案的电话中,只有20%与犯罪有关,80%是社会服务性的要求。越来越多的警察部门开始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区警务方面,如,警察有责任对伤病人实施现场急救,协助寻找失踪者,帮助迷路者、老弱病残者,等等。这样就给社区居民了解警察、认同警察并进而协助警方控制犯罪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社区警务中的警民关系、警民协作对防控犯罪、维护社区治安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采取适当的警务措施,加强犯罪防控。警务措施是防控犯罪的重要手段。社区警察可以通过监控个别犯罪多发或易发点来防范犯罪。在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对有问题的人即重点对象,警察应做到心中有数。社区警察应有很强的侦查意识,对在社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除对受害人的紧急救护和现场保护等责任外,还应严格负责地进行对犯罪嫌疑人的排查工作,避免社区警察与刑事侦查相脱节的现象。如,社区警察在案发后有责任迅速赶赴现场并注意采访受害人和目击者,尽量收集有关证据,为刑警侦查破案提供方便。社区警务措施应是多方面的。

三是提升民警责任感(Increased Police Accountability)。社区警务的策略,在于增进社区民警与社区内群众接触的机会,让警察与社区居民间能互相了解、相互体谅,培养彼此间对社区的归属感,进而通过群众自发性参与民警的工作及活动的中,达到协助及监督的目的,利用社区内资源共同来解决社区内的问题、提升社区治安,进而让群众对民警更有信任感,增加警察执行工作的责任感与热忱,促进警民双方真正的合作。以加拿大为例,警察在实施社区警务时,即强调:所谓的“社区”包括了内部及外部的意义。内部而言,警察组织必须对其成员的需求和问题有所回应,授权给员工,提供基层警员决策的权力及弹性,以提高基层警员的士气与成就感。此外,也通过训练、领导、内部咨询等方式达到组织重组与警务革新的目标。对加拿大来说,这项内部的改革,比外部的作为更重要,因为他们深信:希望警员怎么待人,就要如何对待自己的警员;在改变别人以前,要先改变自己。至于外部的“社区”则包括所有顾客、警察服务的市民、各级政府机关、与其他警察常接触的公司团体。加拿大

政府要求这些顾客必须对警务服务有更高的参与程度。警察推出青少年援助计划、市民巡逻计划等,这些计划专案经过媒体、快报、特别刊物等方式宣传实施的结果,再犯罪率下降明显,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效果十分显著。

四是指挥的分权化(Decentralization of Command)。每个社区因为其环境及治安状况的不同,因此有不同的警务需求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警察工作必须适时改变策略来适合各个社区的要求。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就必须视情况充分授权给各个社区内的分支机构,使其自行制定符合该社区要求的策略。在此策略之下,各个社区内的民警,因为自主性较高,所以工作成就感与满意度相对地提升,这样一来也会使基层民警工作的热忱与效率大大提高。

社区警务运动对原有警察组织结构、理论观念所构成的冲击还不仅限于上述方面,还体现在价值目标、力量主体、工作重心、警务风格、绩效标准等诸多方面。一句话,社区警务体现了公共治理的基本蕴涵。具体而言,一是在警力方面,从人、财、物的巨幅增长转向“无增长改善论”。英国的警务改革最有代表性,针对增长警力编制的种种弊病,英国力争在不增加人员编制、器材装备的前提下,通过警务改革提高警察完成工作目标的能力。二是在警务风格方面,从单一的被动警务转向重视主动提前警务。针对反应警务日益显现的弊端,西方国家已把工作重点从快速反应转向预防犯罪,强调调查研究在先,以预防为主。三是在工作重点方面,从单一的巡逻与刑侦模式转向社区警务模式。由于传统警务工作在打击犯罪方面收效甚微,警察不得不把工作重点放到社区警务上来。四是在衡量标准上,从单纯重视犯罪率与破案率到多种指标综合评估。许多西方警察和犯罪学家都认为犯罪率不能真实反映犯罪现状。隐案、漏案现象是各国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片面追求低犯罪率等于变相鼓励弄虚作假。现在英美等国已开始以多种指标综合评价警察的工作,这些指标有:被害人调查、安全感调查、公众对警察的满意程度调查、对警察工作的重点评价调查以及警民关系调查等。五是在力量的主体认识上,从以警察为主体到以社会为主体,逐步认识到产生犯罪的根源在于整个社会,打击犯罪的主体也在于整个社会。只有通过整个社会才能减少犯罪。六是在领导体制上,中央集权与地区自治的差距越来越小。以英美为代表的地区自治正在向加强全国统一协调、统一领导的方向发展;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中央集权警察逐步向分散权力、建立地方警察的方向发展。总之,西方警察体制正在发生明显的交融现象。七是在警务合作方面,从单一的警察行动向地区与洲际的警察行动发展,除了交流、协调行动式的国际刑警组织外,国际与洲际的实质性合作也在不断发展。八是在警察队伍的性质方面,军事化与平民化警察的差距在逐步缩小,军事化与平民化互相包容。一方面,随着反**、反恐怖的实战需要,平民化警察根据需要建立了军事化、武装性质的快速反应部队。另一方面,由于暴力对抗造成了严重的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限制武力论”成为西方警察行动的准则。宣传上的平民化与准军事化,是警务改革的趋势之一。九是在警察队伍构成方面,国家警察与私人警察共同发展,警察社会化的趋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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