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督工作总结(精选5篇)
1.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督工作总结 篇一
2021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兽药监察所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今年以来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五强”党支部建设、“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和巡察回头看整改,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认真检视支部建设存在问题,强化举措、扎实推进,基层党建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一、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一是作为支部书记,落实抓党建“第一人”的责任,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组织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研究党员学习计划、党员管理、主题党日活动等事项,共计召开党员大会两次,支委会8次,集中学习12次,讲党课2次,开展了党员学习周活动,利用一周时间对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等重点知识进行专题学习并撰写了研讨材料。二是切实履行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融入业务管理之中,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等要求、同时推进,在财务支出、重点工作部署、评优评先方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党员干部填写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党员服务群众公开承诺事项表,签订了坚决制止餐饮浪费承诺书,开展了党风廉政专题学习5次。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和责任分工,及时传达了自治区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布小林主席讲话精神,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农牧系统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的通知》。四是开展“灯下黑”专项整治,通过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对照专项整治表,查找出存在党务工作不规范、组织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已全部整改。
二、党建工作特色亮点
为确保通过坚持主题党日制度,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前召开支委会研究活动内容,明确活动形式,今年共组织主题党日活动8次,在察右前旗开展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严厉打击假劣兽药,营造兽药良好经营环境”活动,在库伦苏木开展了“入牧户、宣政策、保秋防,民族团结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在国家减抗示范养殖场卓资德青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进企业服务养殖,讲科学减量用药”活动,在四子王旗开展了进牧户,共同促进养殖业发展活动,在集宁区光明社区举办了“走访慰问社区困难群众,共驻共建共创美好家园”活动,对包联社区困难群众进行了慰问,深入市儿童福利院,开展了“大手牵小手、永远跟党走”活动,并为孩子们送去了蛋糕和水果,同时组织参观了乌兰夫故居、元山子革命老区纪念馆,接受了党的光辉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
三、存在问题
(一)党建工作与业务建设的平衡不够。在党建工作上投入的时间不足,除了为完成局机关党委要求学习的内容,和要求完成的工作,工作时间大部分侧重于业务工作,业务工作能出成绩等思想的意识不同程度的存在,党建工作与业务建设的互相推动还不够。
(二)缺乏创新动力和新思路。目前党建工作一般采用传统的“党组织+党员”的模式,党员活动主要依照支部提前谋划好的内容来执行,党员多为被动参与,组织与党员之间互动性不够,不去研究党建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只是为了完成上级部署的基本任务。
(三)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明显不强。对支部如何更好的服务群众缺乏深入思考,致使支部服务效能不明显,密切联系群众还抓的不实。
(四)责任落实上还存在差距。作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工作目标落实过程中,没有完全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作为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如何发挥党员主观能动性,更好的抓好工作目标的落实引领不够。没有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总结和完善党建工作经验,做到对党建工作的经常性研究部署,年初要及时部署2021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安排,结合抓党建促业务、服务群众为重点工作,确定1-2个调研课题。
(二)提高认识,转变党建工作思想观念。深刻认识党支部在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围绕党建、抓好党建促进单位发展,把党建工作落实到全体员工关心的问题上,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教育谈心谈话工作,继续开展基层党支部效能建设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上。
(三)完善措施,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新变化。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制度,结合上级党组织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支部岗位责任制、支部学习教育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三务公开工作。
(四)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纪律,注重发扬民主,严格执行《×市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点加强对领导岗位和管理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制定防控措施,作出廉政承诺,同时结合党支部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培养年轻党员、专职党务工作者,做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督工作总结 篇二
1 认清形势, 切实提高对兽药监督执法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近年来, 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积极履行兽药监管职责, 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强化日常监管,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严格监督执法, 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 当前非法制售假劣兽药问题仍然突出, 特别是近期媒体曝光的非法添加兽药标准之外其他组分以及不规范用药等问题, 给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带来风险隐患, 兽药监管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同时,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 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保障动物产品安全的责任越来越大。兽药监督执法工作是确保兽药质量安全有效的重要保障, 是法律法规赋予各级兽医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做好兽药监督执法工作意义重大, 责任重大。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 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兽药监督执法职责。
2 采取有效措施,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
各地要认真梳理, 总结近年来在兽药监管、兽药质量监测等方面的情况, 做到“检打联动”, 对重点对象、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要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执法, 严禁有案不查、搞地方保护, 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查处。
2.1 对不按兽药国家标准生产, 特别是违规添加抗菌药、禁用兽药或人用药品等擅自改变组方的违法行为, 以及制售假劣兽药的“黑窝点”,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坚决打击。对监督抽检回函不予确认批次较多的企业, 要加强调查取证的力度, 予以重点监督, 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严防不法企业逃避监管。
2.2 整顿规范兽药批发市场、集散地, 加大对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和经营门店的督查力度, 特别是对销售监督抽检回函不予确认批次较多的经营者要进行立案调查, 发现违法行为的, 要依法顶格处罚。
2.3 加强养殖场 (小区、户) 用药安全监管, 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
2.4 要注重打击效果。对涉及面广、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制售假劣兽药案件, 要依法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对制售假劣兽药的生产经营企业, 问题严重的, 坚决依法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及时通报曝光重大违法案件, 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3 加强兽药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创新工作机制
各地要狠抓兽药执法队伍建设, 创新完善工作机制, 为做好兽药监督执法工作提供基础保障。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意见》精神, 深入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 落实人员编制和监督执法工作经费, 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 为做好监督执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加强对监督执法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 做到规范执法。要建立健全兽药监督执法责任制, 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层级清晰、量化具体、流程科学, 切实把各项制度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要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工作机制, 建立信息通报反馈制度、产区销区联动监管制度、跨省跨地区联合办案制度, 形成监管合力, 提高执法效能。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在查办兽药违法案件中, 依法提请兽医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 各级兽医管理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4 统一谋划, 做好兽药监督执法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各省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实际,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细化目标和措施, 确定监督执法重点任务。要将监督执法责任制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开展兽药监督执法督查活动, 对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 予以表扬;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 依法予以处理。农业部将结合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考核工作, 制定督查方案, 对兽药监督执法工作成绩突出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 予以加分奖励。
3.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篇三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每双周周四上午集中学习的惯例,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今年,特别加强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增强执行力”、“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在掀一轮发展新高潮”等专题活动的学习,通过这种制度的长期坚持,使我市广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加强法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各阶层,涉及面广,难度大,切实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全市先后组织了10余次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牌、动物产品病料标本、检疫标识识别方法、检疫挂图等实物摆上咨询台,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2.5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
总结
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疾病预防机构在执行防疫任务时发放的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虽然我市屠宰检疫体制没有理顺,仍然实行“联合检疫”的检疫模式,但我站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同时,继续在屠宰检疫环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样监测工作,按照8%的比例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样监测,半年来,共抽检生猪500余批次,通过实验室检测,均未发现“瘦肉精”残留呈阳性,为我市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检疫员同市场开、关市时间同步上、下班制度,全天候的进行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等管理制度,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100余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起,结案11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处理案件时,我们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热情服务,没有发生一例要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存在的问题
一是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服装问题。目前,农业执法处在一个弱势地位,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难的问题。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各穿各的衣,各戴各的帽,形成不了整体效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对的是高风险人群,服装不能统一,对违法者形成不了威慑作用,进一步增加了执法难度。
4.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督工作总结 篇四
★工作总结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年终总结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更多阅读请查看本站工作总结频道。
半年来,我所在农业局党组、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5.418万头,牛羊1.056万头;屠宰检疫生猪18.2336万头,菜牛、羊1.234万头;监督检查禽类24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4.68万吨,共检出病害猪0.0152万头,病害牛羊0.0062万头,病害肉类2.43吨。主要做法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每双周周四上午集中学习的惯例,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今年,特别加强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增强执行力”、“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在掀一轮发展新高潮”等专
题活动的学习,通过这种制度的长期坚持,使我市广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2019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加强法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各阶层,涉及面广,难度大,切实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全市先后组织了10余次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牌、动物产品病料标本、检疫标识识别方法、检疫挂图等实物摆上咨询台,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2.5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
5.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督工作总结 篇五
半年来,我所在局党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所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29820头,牛、羊1027头(只),禽56.12万羽,屠宰检疫生猪25098头,牛、羊1294头(只),禽41.21万羽,检出病害动物198头(只、羽),全部按照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加强学习,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1
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场(屠宰、养殖)生猪“瘦肉精”的检测工作,对进场的生猪按5%进行尿样检测,发现异常的,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专题报道《健美猪真像》,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彻底铲除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消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止类似情况在我市发生,我所迅速启动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在全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我所做工作是:加强投入品检查,共购买“瘦肉精”检测卡2600份,计人民币4.8万元。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对全市兽药、饲料经营门店、规模养殖场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销
台账、票据、用药记录、管理制度以及门店、库房存放的实物,累计出动执法检查车35台次,检查人员212人次,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216家,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13个,通过检查未查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强化生猪尿样检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活猪尿样检测,全市共抽检186个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尿样600余份,均通过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阳性样品。除此之外,我所对各乡镇和市中心定点屠宰场调入生猪进行尿样抽检,按待宰存栏猪5%的比例抽检,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检测尿样2100余份,未发现阳性尿样。加强对冷鲜肉市场的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综合整治的通告,并发放至养殖户,做到家喻户晓。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95%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我所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启用智能识读器,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全天候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起,结案4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督工作总结】推荐阅读: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整治活动总结12-13
2.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07-30
市卫生监督所帮扶总结09-26
市卫生监督所2011年卫生应急工作总结09-23
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4500字)12-18
卫生监督所2011年消防工作自查总结09-24
卫生监督所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06-12
二○○四年全市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总结07-27
卫生监督所职责10-05
相关江苏卫生监督所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