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2024-07-11

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14篇)

1.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篇一

分厂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规范生产过程中安全卫生管理,确保每个加工程序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工作程序。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卫生操作情况。3.职责

各分厂负责人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操作的标准化管理。4.程序

4.1个人卫生制度

4.1.1到消毒槽洗手消毒时,一定要用洗手液把手上油渍洗干净,清水冲掉后再用二氧化氯消毒液浸泡,再次用清水冲洗。进入车间应着整洁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洗手要求:

生产人员遇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消毒,分厂应有监督措施: 开始工作之前;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分割肉和熟肉制品加工人员离开加工场所再次返回前应洗手、消毒。4.1.2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4.1.3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带入车间,进入车间不准佩戴耳环、项链、手表等,不得携带非生产性物品,不得涂指甲油或擦浓烈的化妆品,男不留长发,女不披散发。4.1.4严禁在车间吃食物、吸烟、随地吐痰。

4.1.5严禁患有肺结核、痢疾、伤害病毒性消化道传染病、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之患者(包括病毒携带者)进入生产车间,若生产操作人员患有以上疾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4.1.6未经允许,不得携带家属朋友等非工作人员进入车间。

4.1.7生产过程中,不得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特殊情况(如上厕所)后必须立即洗手。

4.1.8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中的各项条款。并随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监督、检查本厂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范的行为应适当进行经济处罚。

4.1.9对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行考核,对新职工进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违反以上规定的,根据具体情况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4.2设备设施卫生情况

4.2.1班前班后进行卫生清洗工作,专人负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所用工器具、容器,修整案、不混用、不乱用,在使用前、后要进行消毒处理,并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方可接触肉品,不用的修整案上面不得有积水。4.2.2加工设备不允许直接用水管子冲洗,4.2.3 防止不卫生物品对食品、食品包装和其他与食品接触表面的污染及未加工产品的交叉污染。

4.2.4洗手间、消毒设施和厕所设施的卫生应经常清扫、清洗、消毒,保持干净,4.2.5要有纱门、纱窗、挡鼠板等进行防蝇、防虫、防鼠。

4.2.6防止食品、食品包装材料和食品接触面掺杂润滑剂、燃料、清洁剂、消毒剂、物理或生物污染物。违反以上规定的根据现场情况处以50-100元罚款。4.3包装、储存与运输

4.3.1原料、半成品不允许直接放在地上,盛装半成品的食品容器,应放置在距地面有一定距离的架子上,不应随意摆放在地上,4.3.2包装过程中不允许将待包装的产品散落的满地都是,夏天待包装的熟食产品上要有防蝇防护,用来盛放待包装的熟食食品的盒子、案子用之前要消毒、彻底清洗干净,生制产品与熟制产品区分开,工器具等不的混用,4.3.3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分别有各自存放仓库,保证不相互交叉、相互污染。

辅料、包装物料储存库卫生状况良好,有相应的门窗、挡鼠板等设施,确保各物料间卫生达标。

4.3.4产品进入灌装车间后,用于灌装食品的物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且保持清洁卫生,不达标产品,不能进行灌装,并将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内包装使用前进行臭氧或紫外线消毒处理。

4.3.5低温库应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按规定低温库设有垫衬物,使成品与地面至少10厘米,与墙壁至少30厘米,堆码高度合理,不得踩踏堆码,库内不放有碍卫生的物品,同一库内不得存放可能造成相互污染的食品。

违反以上规定的根据现场情况给予100-200元罚款。本制度随着生产的变化而调整、补充。

品控部 xxxx年xx月xx日

2.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篇二

食品安全指的是食品安全无毒, 具有相应的营养, 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任何形式的伤害, 也是指在食品加工、包装、存储等过程中的食用卫生安全问题, 是十分重要的。而食品安全评估制度是我国近年来提出的一种法律制度, 它是我国目前判断食品安全标准的重要依据, 同时也是食品监管部门对食品市场进行依法监管的法律依据。食品卫生评估制度具有权威性、技术性和强制性等特点, 针对近期越来越多的食品安全事件, 如毒奶粉、地沟油、苏丹红等严重威胁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因此, 加强食品安全评估制度的应用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2 食品安全评估制度在食品卫生监督所中的应用

2.1 食品安全管理方面:

食品安全管理是食品安全评估制度的一个方面, 良好的食品安全管理是对消费者的负责。食品安全管理主要是为了查出食品中风险物质的剂量, 以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1]。在食品卫生监督中应做好食品安全管理, 营造出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 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 进一步整合食品安全检测方法, 进一步研发出快速检验食品安全的新技术与新方法, 以能够更快捷方便的检测出食品安全问题, 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此外, 还要建立起相关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检测体系, 并逐步落实实施。

第二, 要建立起相应的食品公众监督平台, 及时在平台中公开最新的食品检测数据和评估结果, 使消费者能够方便快捷的进行查询, 威慑不法分子的不法行为, 进一步保护食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三, 根据实际情况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列出相应的评估标准, 联系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 成立一个综合性多领域的食品安全评估体系, 包括卫生问题、农业问题、质量检测问题等, 针对社会上敏感性问题进行针对性风险评估, 并颁布相关的风险预警提醒系统。

第四,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资源投入, 以加强对市场中的食品进行安全检测调查, 并根据调查结果, 将食品污染物、致病因素等列入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 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严格监管进入食品市场的产品质量, 对于不合格产品要进行及时清理, 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以降低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率, 保护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2.2 食品风险评估方面:

近些年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 新闻媒体报道了不少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 但实际上, 许多食品安全事件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健康损害, 但却盲目参照食品卫生标准进行判断, 没有参考实际情况, 给消费者带来了较大的心理阴影, 而随之产生的舆论压力则影响到了食品卫生监督所工作的正常展开[2]。为了避免这种情况, 就需要依靠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以对食品的危害性进行分级和评估, 其基本可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 识别食品危害。当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 首先要收集整理相应的信息, 以了解其中对人体健康存在哪些危害因素, 并对这些危害因素进行分析, 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下一步评估。

第二, 分析危害特征。它指的是检验人员根据市场调研、实验室分析、污染监测等得出的数据与人体健康危害因素之间进行联系和证明, 以评定其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不良反应。

第三, 分析暴露情况。指的是该种危害是通过何种暴露因素产生危害, 进而导致发生不良反应或中毒的情况, 并对其暴露量进行评估;

第四, 总结风险因素。即总结上述评估结果, 并最终对食品进行安全性评定, 为卫生所的监督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参考文献

[1]徐娇, 邵兵.试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1 (04) :415-416.

3.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篇三

卫生部表示,此次起草相关规范适用于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预包装、散装食品的经营过程。

《规范》规定,食品经营企业未来应建立产品追溯和召回制度,确保从采各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当存在不可接受的风险时,企业应确保能追溯和召回食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而当发现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产品含有或可能含有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因素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启动产品召回程序,及时向相关部门通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规范》表示,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经营,并召回已经上市的应召回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来源: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

4.8、食品粗加工制度 篇四

为规范学校食堂粗加工、切配管理工作,保障师生餐饮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池,并有明显标识。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类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识,盛装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随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清洗区、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

6.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整齐有序。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地面无积水等。

5.食堂粗加工间卫生管理制度 篇五

1.有专用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腐烂变质原料不加工。

2.清洗池做到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分池清洗,配有一定容积的带盖垃圾容器。

3.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4、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5、防尘、防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食堂切配间卫生管理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和有毒食品不切配;

2.根据食品性质,食品洗净后上架待用或放入冰箱保存;

3.工用具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操作台、抹布等干净;

4.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抹布,要刮洗干净后再切配其他食品;

5.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

6.切配结束清扫地面,工具、用具清洗干净,保证室内清洁卫生。

食堂烹调间卫生管理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烹调、不烧煮。

2.食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里生。熟食品放在经过消毒的清洁容器、餐具中。

3.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专用冰箱保存,隔顿隔夜存放超过4小时的熟食品回锅烧透后供应。

4.烧煮食品勤翻动并烧透,炒锅炊具用后勤洗刷,保持清洁。

5.抹布专用并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盆。

6.防止剩饭菜变质,如有异味不论多少坚决倒掉。

7.工作结束调料瓶加盖,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洗整理干净,地面清洗后拖净。

8.厨房间地面保持不湿、不滑、无油腻,干净清洁。

食堂蒸煮间卫生管理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蒸煮;

2.食品要蒸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3.根据用膳人数计划烧饭,剩饭要妥善保管,防止变质,若有异味坚决倒掉;

4.蒸煮结束,清扫地面,工用具清洗干净,地面保持不湿不滑;

5.规范操作,保证用汽安全,每次蒸煮完毕,关闭汽阀门,注意节约用汽;

6.室内定期大扫除,保证室内干净卫生。

食堂面点间卫生管理制度

1.原料必须有卫生检验合格证明和索证,发霉、虫蛀、变质原料不得使用;

2.添加剂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使用;

3.剩余原料妥善保管,做好防蝇、防尘、防鼠;

4.穿戴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5.工作结束,将刀、案板、面盆、食品容器、水池和面机等清洗干净;

6.室内定时清扫。

食堂更衣室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进入操作间前需更衣、洗手。

2.物品应整齐规范摆放,保持更衣室内整洁、干净。

3.个人物品必须放置于衣橱内,保持衣橱内物品整齐。

4.个人衣橱做到每日一清理,及时清除杂物。

5.每周对场所进行全面的大清扫,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等每一个角落。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食品留样实行专人操作、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2.每餐供应的食品必须进行留样。

3.留样器具必须专用、固定、密封,并经严格清洗消毒。

4.每种样品单独留样,不少于100克,存放于专用冷藏冰箱,温度保持在9℃左右,保持48小时。

5.每种样品标明留样日期、餐次、品名,并在登记表上注明制作人。

6.加强留样管理,保证用膳师生安全。临海市××学校

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餐具使用后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2.餐具清洗必须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过清、四消毒、五保洁的餐具卫生制度。

3.清洗餐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4.蒸气消毒时,必须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

5.红外线消毒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有效,控制温度在120摄氏度,保持10分钟以上。

6.消毒后的餐具储放在专用餐具保洁柜中备用。

7.餐具保洁柜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私人物品。

8.做好餐具消毒登记记录。

食堂除虫灭害卫生制度 1.设立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

2.加工制作区、库房等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均应设置有效的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

3.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金属隔栅或网罩。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4.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5.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6.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方法应以不污染成品、半成品、原料、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7.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均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有专人保管。

8.各种有毒有害物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9.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防制措施落实,不使用违禁灭鼠药品。鼠、蝇、蟑密度基本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卫生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2.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参加工作。

3.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四勤”,上岗操作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保证手部清洁卫生。

5.食品处理区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6.从业人员患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各类消化道传染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食品工作,待查明原因,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食堂人员奖惩制度

1.按时上下班,病、事假要请假,旷工一天扣期末奖金。

2.轮到值周、值班要认真做好,经检查发现工作未完成一次,扣奖金5元。

3.每天上班穿戴好工作衣帽,定期更换,服装不整洁或未穿戴工作衣帽,未穿布鞋,扣奖金5元。

4.工作时杜绝不良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场所不得吸烟,违反其中一项扣奖金5元。

5.每天按“五常法”要求搞好本职岗位卫生工作及物品归类摆放,如工作区域卫生不符合“五常法”要求的,按情节轻重扣奖金5元。

6.操作结束后,及时打扫卫生,检查发现没有做好卫生工作,擅时离岗,扣责任人奖金5元。

7.个人用品及杂物存放于指定位置,违者扣奖金5元。

8.学期结束时,根据每月情况的考核、评比,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发给奖金,奖额由学校统一确定。

“五常法”责任区 粗加工区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清洗池、菜架、电冰箱、地面、墙面、房顶、门窗、地沟

岗位要求:

1.保持地面干净无积水,地沟无残菜杂物,并安装好防鼠栅,保证水道畅通,墙面门窗清洁无油渍;

2.荤素菜清洗池不准混用,清洗完毕保证无残菜、积水;

3.菜架清洁无油渍,蔬菜摆放整齐规范;

4.电冰箱清洁无油渍,使用正常,每周除霜一次;

5.屋角、房顶无蛛网结尘,垃圾桶加盖,其杂物存入不得超过垃圾桶容量的三分之二;

6.搞卫生时不准用大量的水冲洗,做到既节水又防地面过多积水而重复劳动。

“五常法”责任区 切 配 间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操作台、刀具、砧板、刀架、菜架、电冰箱、地面、墙面、房顶、门窗、地沟

岗位要求:

1.保证地面干净无积水,地沟无残菜杂物,并安装好防鼠罩,保证水道畅通,墙面门窗清洁无油渍;

2.刀架处摆放整齐卫生;

3.电冰箱清洁无油渍,使用正常,每周除霜一次;

4.工作台、工具和有关容量器定位放置,并保持干净卫生无油渍;

5.菜架清洁无油渍,蔬菜摆放整齐规范;

6.屋角、房顶无蛛网积尘,垃圾桶加盖,其杂物存入不得超过垃圾桶容量的三分之二;

7.搞卫生时不准用大量的水冲洗,做到既节水又防地面过多积水而重复劳动。

“五常法”责任区 烹 调 间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灶台、调味台、灶台前墙壁、油烟机顶面、厨师身后工作台、地面、墙面、房顶、门窗、地沟

岗位要求:

1.保持灶台无油污残菜;

2.灶台前后、佐料、炒制品、工具摆放整齐规范;

3.随时保持地面无积水、地沟无残菜、墙面无油渍、房顶无结垢。4.盛菜盘放置在保洁柜内,做到未消毒的盛菜盘坚决不用,及时清理垃圾桶;

5.每餐清理灶台前后,每天清洗炉顶排烟罩,每周大扫除一次。

“五常法”责任区 蒸 煮 间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炊饭车、夹层锅、开水桶、蒸床、蒸菜车、地面、墙面、房顶、门窗、地沟

岗位要求:

1.规范操作,注意节约,保证用汽安全,每次工作完毕,关闭用汽阀门;

2.饭桶、汤桶清洁无油渍;

3.炊饭车、夹层锅用后清洁;

4.窗门明亮,墙面干净,地面干净无积水;

5.地沟内无残渣杂物。

“五常法”责任区 面 点 间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操作台、和面机、蒸笼、地面、房顶、门窗

岗位要求:

1.做出面点要保质保量,保证食品安全;

2.保证和面机设备完好正常使用,用后清洗干净;

3.操作台、盆、蒸笼等保证清洁干净;

4.屋角、房顶无蛛网,地面、墙面清洁无污垢无积水,门窗清洁明亮;

5.做好防蝇防鼠防虫。

“五常法”责任区 主食仓库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验收、存放、登记、整理、卫生

岗位要求:

1.严格验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索证制度),进货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商地址;

2.每周至少整理查看一次,保证无过期变质食品;

3.按规定分区分类,先进先出的要求存放物品,物品标签整齐清洁;

4.进货领物必须登记,掌控存货量,以免积压造成过期;

5.每天清扫地面,保证无杂物,墙面清洁无污垢,门窗清洁明亮,货架每周至少搞一次卫生,并经常通风。

“五常法”责任区 副食品仓库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验收、存放、登记、整理、卫生

岗位要求:

1.严格验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索证制度),进货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商地址;

2.每周至少整理查看一次,保证无过期变质食品;

3.按规定分区分类,先进先出的要求存放物品,物品标签整齐清洁;

4.进货领物必须登记,掌控存货量,以免积压造成过期;

5.每天清扫地面,保证无杂物,墙面清洁无污垢,门窗清洁明亮,货架每周至少搞一次卫生,并经常通风。

“五常法”责任区 一楼洗涤间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地面、墙面、洗涤池、门窗、下水沟

岗位要求:

1.洗涤池用后洗刷干净,无残渣,抹布、洗洁精定位摆放;

2.废弃物用专用容器盛放,做到不暴露、不积压,存放量不得超过专用容器三分之二;

3.下水道畅通、洁净;

4.墙壁、地面清洁无污染,玻璃清洁明亮;

5.水电开关正常,用后及时关闭。

“五常法”责任区 二楼洗涤间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地面、墙面、洗涤池、门窗、下水沟

岗位要求:

1.洗涤池用后洗刷干净,无残渣,抹布、洗洁精定位摆放

2.废弃物用专用容器盛放,做到不暴露、不积压,存放量不得超过专用容器三分之二;

3.下水道畅通、洁净;

4.墙壁、地面清洁无污染,玻璃清洁明亮;

5.水电开关正常,用后及时关闭。

“五常法”责任区 消 毒 间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地面、墙面、门窗、消毒柜

岗位要求:

1.地面、墙面清洁无污垢,玻璃清洁明亮;

2.对每餐用后的餐具洗净后用红外线进行有效消毒;

3.餐具消毒后及时保洁,以防污染,摆放整洁有序;

4.经常检查消毒柜,确保设备完好,消毒有效;

5.用后及时关闭开关,保证安全。

“五常法”责任区 洁 碟 库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地面、墙面、房顶、门窗、洁碟库用品

岗位要求:

1.保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油渍;

2.墙面整洁无污垢;

3.房顶无蛛网积尘;

4.门窗清洁无油渍;

5.物品摆放整齐,餐具存放规范。

五常法”责任区 一楼备餐间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售菜窗口、打卡机、照明器具、空调、紫外线灯、电风扇、备菜台、地面、墙面、房顶、门窗

岗位要求:

1.适时打开空调,保证室内温度适宜;每天定时开、关紫外线灯;

2.保证地面、墙面、房顶、备菜台、打卡机清洁无油渍;保洁柜、空调、紫外线灯、照明器具无积尘;玻璃门窗清洁明亮;

3.室内、柜内无杂物,物资摆放整齐;

4.室内经常通风,保持地面干燥,室内无异味。

“五常法”责任区

二楼备餐间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售菜窗口、打卡机、照明器具、空调、紫外线灯、电风扇、备菜台、地面、墙面、房顶、门窗

岗位要求:

1.适时打开空调,保证室内温度适宜;每天定时开、关紫外线灯;

2.保证地面、墙面、房顶、备菜台、打卡机清洁无油渍;保洁柜、空调、紫外线灯、照明器具无积尘;玻璃门窗清洁明亮;

3.室内、柜内无杂物,物资摆放整齐;

4.室内经常通风,保持地面干燥,室内无异味。

“五常法”责任区 门 厅 区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地面、墙面、门窗、公示牌

岗位要求:

1.保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油渍;

2.墙面无污垢,门窗清洁明亮;

3.公示牌表面清洁干净;

4.大门及大门门玻璃清洁明亮;

5.门口阶梯无灰尘污垢。

“五常法”责任区 一楼学生餐厅区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地面、墙面、门窗、纱窗、桌面、凳面、泔水桶、餐盘桶、水槽、风幕机、电风扇

岗位要求

1.保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油渍,墙面无污垢;

2.屋角、房顶无蛛网积尘;

3.门窗清洁明亮,纱窗完好、干净,并常关闭,门把手无油腻感;

4.餐桌面、凳面、凳脚干净干燥、无灰尘、无油渍;

5.洗手槽保持清洁干净;

6.风幕机、电风扇无灰尘,能正常使用;

7.保证泔水桶、餐具桶用后清洗干净;

8.卫生用具按指定地点存放;

9.每餐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

“五常法”责任区 二楼学生餐厅区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地面、墙面、门窗、纱窗、桌面、凳面、泔水桶、餐盘桶、水槽、风幕机、电风扇

岗位要求:

1.保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油渍,墙面无污垢;

2.屋角、房顶无蛛网积尘;

3.门窗清洁明亮,纱窗完好、干净,并常关闭,门把手无油腻感;

4.餐桌面、凳面、凳脚干净干燥、无灰尘、无油渍;

5.洗手槽保持清洁干净;

6.风幕机、电凤扇无灰尘,能正常使用;

7.保证泔水桶、餐具桶用后清洗干净;

8.卫生用具按指定地点存放;

9.每餐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

“五常法”责任区 教工餐厅区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地面、墙面、门窗、纱窗、桌面、凳面、泔水桶、餐盘桶、洗手盆、风幕机、空调 岗位要求:

1.保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油渍,墙面无污垢;

2.屋角、房顶无蛛网积尘;

3.门窗清洁明亮,纱窗完好、干净,并常关闭,门把手无油腻感;

4.餐桌面、凳面、凳脚干净干燥、无灰尘、无油渍;

5.洗手盆保持清洁干净、无纸团;

6.风幕机、空调无灰尘,使用正常;

7.泔水桶、餐具桶用后清洗干净;

8.卫生用具按指定地点存放;

9.每餐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

“五常法”责任区 锅 炉 房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锅炉房、锅炉、锅炉附件

岗位要求:

1.操作前应检查锅炉水位、开关及各部件;

2.按锅炉操作规程,定时排放锅炉水;

3.上岗期间不得在锅炉房内吸烟,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4.不得擅离职守,必须保证供汽安全;

5.掌握机械性能,熟悉技术要求,经常保养维修;

6.搞好锅炉房内外环境。

“五常法”责任区 开 水 房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地面、墙面、房顶、泡开水台、水嘴

岗位要求:

1.地面、墙面清洁,屋角、房顶无蛛网,泡开水台和水嘴保持清洁;

2.负责开水供给的日常工作,确保开水的正常供给;

3.每次供水前提前检查供水情况,检查水嘴情况,要求完好无损;

4.认真负责为师生服务,让师生喝上安全、卫生的开水。女更衣室 责 任 人:

职责范围:洗手池、地面、墙面、房顶、门窗、储物柜

岗位要求:

1.洗手池清洁,台面清洁无积水;

2.门窗干净,地面墙面卫生无杂物;

3.储物柜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6.食品加工厂管理制度 篇六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任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三、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

3、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表,首饰等)带入车间。

4、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5、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7、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1 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 ⑵、上厕所以后

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9、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设施,并保持齐全有效,设施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11、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12、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13、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14、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5、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16、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 2 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7、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18、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9、车间内的更衣室、挂靴间、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洗及消毒,保持其清洁。

20、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食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21、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无明显水汽、积水。

四:食品设备设施维护制度

1.应当定期检查维护食品加工设备是否正常运转、用后是否及时清理并保持清洁。

2.应当定期检查食品贮存、陈列、消毒、保洁、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是否保持清洁。

3.应当定期检查食品保温、冷藏、冷冻设施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温度显示是否准确。

7.食品加工教学改革浅析 篇七

一、修订培养方案, 优化专业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核心。为了培养出具有一定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高等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必须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1.科学合理地划分课程类型。以往职业院校的课程设置大多照搬普通院校的模式进行, 设置为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个模块。这种课程体系理论教学占主要地位, 实践教学可以说是理论教学的附属物, 是为验证理论服务的, 这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不相符合, 很难办出职业特色。2.按“必需、够用”的原则设置课程。在设置课程时, 打破学科体系, 合并相关课程, 减少课程门类, 减少相应理论课时, 增加实践课时;不强调学科本身的系统性, 注重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以能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必需、够用”为原则。如可把有机化学、食品化学和食品营养学进行有机地结合, 把无机化学、分析化学、食品分析有机地结合, 把机械制图、化工机械与设备、食品工厂设计有机地结合等。

二、专兼共融, 校企共建, 打造国家一流教学团队

在教学团队建设过程中, 始终坚持以发展为主题, 结合区域经济及食品加工行业的人才需求, 增强专业带头人教育教学理念的更新和专业规划能力的提升, 使其成为攻坚克难的领头人、专业建设的领航人、教学团队的领军人、专业领域的领引人, 在教学实施过程中, 与相关的企业和单位合作, 吸引行业、企业技术专家和能工巧匠充实到教师队伍中, 建成“双师结构合理、双师素质过硬”的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

三、建立校内校外实训基地

校内实训基地按照贴近生产、自我发展的建设思路, 营造真实的职业环境, 使校内实训基地成为学生专业技能训练中心和职业素质训导中心, 同时具备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功能。校内实训室的面积及装备能基本满足学生独立进行实验的要求, 实训开出率为95%以上, 实训室可以向学生开放;有综合性、设计性的实训的课程占有实训的课程总数比例的40%以上。校外顶岗实习基地学院与行业、企业紧密结合, 遵照校企共建、互惠互利的原则, 建成校企资源互补、资源共享的校外实习基地, 并与一些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建立良好的校企合作的办学机制, 实行仪器设备、教学资源的共享。

四、校企合作、工学交替

专业课程设置紧跟食品营养、食品加工发展的最新动态, 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前四学期通过工学交替的形式, 使学生初步具有专业基本技能和食品生产技术、食品检测技术、食品品质管理的岗位群职业能力。第五学期根据企业需求与企业共同制定培养计划, 使学生在学校“模拟岗位”获得订单企业就业岗位的基本工作技能;第六学期学生在订单企业“真实岗位”上进行顶岗实习, 由企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教师辅助管理, 采用校企共同考核制度, 使学生达到就业岗位的综合职业能力要求。

五、调整课程设置

基于生产实际的实践教学体系, 根据现代食品企业需要, 调整课程的设置, 核心课程为粮油加工技术、果蔬加工技术、肉品加工技术、乳品加工技术、食品检测技术和食品质量管理等, 同时增加了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 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此外为适应企业对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的要求, 将“双证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规定本专业学生必须取得至少一项职业资格证书方可毕业。

六、示范引领, 开展合作交流

近年来, 我校积极开展校外对口交流与支援, 开展国际合作交流, 食品加工技术专业的示范建设经验得到了交流和推广, 为全国同类专业建设提供借鉴。如2010年暑假依托校企共建质检中心, 承担了教育部食品检测大型仪器师资培训班;我校教师应邀在全国高职高专骨干教师培训班上作“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开发”讲座, 为全国高职高专同类专业建设献计献策。

食品工业在世界经济中一直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两年, 我国加入了海洋食品加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海藻加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坚持面向市场、平等自愿、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 促进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建立多样化、多层次的自主研发与开放合作并存的创新模式, 构建行业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我校的食品加工教学围绕“发展蓝色经济, 建设特色新兴城市”, 积极参与蓝色经济建设, 着力提高专业方向与蓝色经济区产业发展的匹配程度, 全力打造以食品加工技术专业为龙头的重点专业群, 精心培养有社会责任感的高技能人才。

摘要:本文对高职食品加工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考核方式、教学方法和手段、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讨, 指出在保留传统理论教学方式的基础上加强现代化的实践教学, 不断创新教学改革, 提升教学理念, 努力培养复合型高职食品加工专业人才。

8.驴肉系列食品加工 篇八

(一)配方

主料:驴肉50公斤。

辅料:丁香100克,大茴香250克,花椒150克,豆蔻250克,陈皮250克,草果100克,良姜350克,肉桂150克,甘草100克,山楂200克,食盐2公斤。

(二)加工方法

①腌制:将驴肉剔去骨、筋、膜,并分割成1公斤左右重的肉块进行腌制。夏季采用暴腌,即50公斤驴肉,用食盐5公斤,火硝150克,料酒250克,将肉料揉搓均匀后,放在腌肉池或缸内,每隔8小时翻1次,腌制3天即成。春、秋、冬季主要采用慢腌,每50公斤驴肉用食盐2公斤、火硝100克、料酒250克,肉下池后,腌制5~7天,每天翻肉1次。

②焖煮:将腌制好的驴肉放在清水中浸泡1小时,洗净,捞出放在案板上沥去水分。接着,将驴肉、辅料放进老汤锅内,用大火煮沸2小时后改用小火焖煮8~10个小时,出锅即为成品。

二、洛阳卤驴肉

洛阳卤驴肉又称洛阳“高家驴肉”,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是洛阳著名的风味特产。

(一)配方

主料:生驴肉50公斤。

辅料:花椒100克,良姜100克,大茴香50克,小茴香50克,草果50克,白芷50克,毕卜50克,桂子25克,丁香25克,陈皮50克,肉桂50克,食盐3公斤,火硝25克。

(二)加工方法

①制坯:将剔骨驴肉切成2公斤重左右的肉块,放入清水中浸泡13~24小时(夏季时间要短些,冬季时间可长些)。浸泡过程中,要翻搅换水3~6次,以去血去腥,然后捞出晾至肉块无水即可。

②卤制:先将老汤加入清水烧沸,撇去浮沫,水大开时,将肉坯下锅,待大开后再撇去浮沫,即可将辅料下锅,用大火煮2小时后,改用小火再煮4小时,卤熟后,浓香四溢,这时要撇去锅内浮油,然后将肉块捞出凉透即为成品。

三、驴肉肠

(一)配方

主料:肥驴后腿上部的肉50公斤。

辅料:芝麻油3.3公斤,五香粉330克,花椒水适量,大葱10公斤,鲜姜3.3公斤,粗盐适量,火硝适量,红糖400克,淀粉33.3公斤。

(二)加工方法

9.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篇九

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进货时向供方索取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严禁购销产品标志不全或现售现贴商标的食品;

销售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禁止出售变质、生虫、掺假、掺杂、超过保存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食品;

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蝇、防尘设施,并正当使用。使用工具售货及无毒、清洁的的运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旧报纸运装食品。货款、工具分开存放,所用工具班前应彻底清洗消毒;

10.食品卫生保障制度 篇十

(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八)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一)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11.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篇十一

一、采购部要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登

记、验证,查看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属于生产许可证产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相应合格证明文件的原辅材料一律不得采购。

二、采购员、保管员分别对采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

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许可证的编号及其有效期、采购产品生产日期、批号以及合格证明文件的签发时间等内容进行登记并建立台账。

二、采购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及时到当地质检部门登记备案,不备案的不准使用。严格按规定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填写使用记录。

三、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要依法进行检验,记录检验结果并保存检验记录,保证食品原料质量合格。

四、杜绝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对经检验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律返回供货商或厂家,并做好记录。

12.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篇十二

申请设立食品流通许可须知

一、了解政策

首先了解有关的政策法规,上网查询流通许可申请书,了解许可申请的一般知识。根据自身实际,选择自己办理本项业务或选择请别人代理本业务。

二、准备文件

准备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变更预留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11)。

三、准备证件

准备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5)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6)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7)(5、6、7项可统一贴于《身份证粘贴页》)、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未指定代表或者未委托他人代理的不需要提供)(10);从业人员健康证明(14);一寸近照两张。

四、填写表格

从网上下载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表》(2)、《负责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录》(9),《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13)。

五、绘示意图

绘制《食品经营环境布局示意图》(12)。

六、制定制度

根据网上提供的样本,制定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食品仓储、冷冻、运输等卫生管理制度》(15)。

七、签定承诺

签写《经营者承诺书》(3)。

八、参加培训

将以上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交工商部门审核。未通过初审的,继续准备。工商部门退还材料并出具要求其补正材料的《食品流通许可一次性补正告知记录》。无法补正的,工商部门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齐全通过初审后,由工商部门安排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下期再考,直至放弃或通过考试。考试合格后,将《资格证书》复印粘贴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粘贴页》(8)。

九、装订成册

将上述材料按规定顺序予以装订,除封面外逐页签名或盖章。交工商部门审核,工商部门留下材料时,要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十、约请核查

约请工商部门现场核查并当场在《现场核查表》上签名。

十一、领取通知

经现场核查合格的,核发《准予许可通知书》,并通知具体的领证时间。现场核查不合格的,核发《不予许可通知书》,并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

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

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

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六大看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这份上万字的文件中都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呢?记者对其进行了梳理,归纳出六大看点。

13类食品明令禁止经营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13类食品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患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经营者聘用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除健康检查制度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者还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旦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机关。

否则,工商机关可责令其停止经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小时内应报告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者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企业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业,并处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此外,食品经营企业还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调查处理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如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工商机关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工商机关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的调查处理。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个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于发布虚假食品广告的,工商机关将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广告,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清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13.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 篇十三

一、食品销售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应悬挂

于明显处,并按要求复核或延续。

二、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须取得健康培训

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健康培训合格证应悬挂于明显处。销售食品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三、必须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

四、配置有效的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五、应设食品专区或专柜,食品不得与非食品混放。散装食

品必须有防尘材料覆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标志。冷冻冷藏食品必须使用冷冻冷藏设施。

六、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食品存放离

地离墙地面10厘米以上,配有与库房相适应的通风设 施。

14.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篇十四

基本信息

【英文名称】Food processing machinery―Dough mixers―Safety and hygiene requirements 【标准状态】现行 【全文语种】中文简体 【发布日期】2008/12/31 【实施日期】2009/8/1 【修订日期】2008/12/31 【中国标准分类号】X99 【国际标准分类号】67.260

关联标准

【代替标准】暂无 【被代替标准】暂无

【引用标准】GB/T 1031-1995,GB/T 3767-1996,GB 3785,GB 4706.1,GB 4706.38,GB/T 6881.2-2002,GB 12265.1-1997,GB/T 14574-2000,GB/T 15706.1-2007,GB/T 15706.2-2007,GB/T 16855.1-2005,GB/T 16856.1,GB/T 17248.2-1999,GB/T 18831-2002,GB/T 19052,GB 22747-2008,EN 454:2000,EN 614-1:1995,EN ISO 11688-1:1998

适用范围&文摘

本标准规定了装有旋转料桶(以下简称料桶),容量≥5 L且≤500 L的立式和面机(以下简称和面机)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本标准正式实施日期之后制造的和面机。本标准所指的和面机不包括下述机器: ――行星式搅拌机(EN 454); ――连续进料机;

――带有固定立式料桶的搅拌机; ――由制造商研发的实验和试验装置; ――家用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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