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

2024-11-29

如东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共10篇)(共10篇)

1.如东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 篇一

莆田市荔城区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试行)

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和福建

省《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经区卫生局执业注册、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卫生所执业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所执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乡村医生的考核,按有关规范执行,但应与乡村医生同

期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考核11月30日前完成,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考核前30日书面通知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乡村医生收到书面通知后签字留于考核委员会备案。

三、考核机构:

1、区卫生局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委员会主任蔡键恒(局长),副主任倪启伟、王国盛、方嘉华,委员林珍赐、林丽娟、朱四妹、黄少青、张德荣、。陈秀琳、邹金星、林苒苒、郑丽瑗,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协会)办公室主任由邹金星兼任,具体负责乡

村医生考核具体实施。

2、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卫生管理和卫生技术人员组成,人数总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卫生

技术人员占5O%以上。考核组具体负责辖区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3、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福建省《乡村医生考核实施细则》和莆田市荔城区《乡村医生考核方案(试行)》,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考核工作制度,考核工作方案,规范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1、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2、业务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内容包括:

(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占7O%)。主要考评是否完成《福建省农村“六大员”

管理办法(试行)》(闽农办[2009]43号)中规定的乡村医生岗位职责:

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区卫生局监督管理和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做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协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饮食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承担妇幼保健工作;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治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或追踪高危孕产妇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

服务;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各项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区卫生局的指令性任务应列为考评的重点内容进行考评。医学教

育 网搜集整理

(2)业务水平考核(20%)。考核内容应以实践技能考核为主,可根据需要组织理论

考核。考核委员会确定乡村医生考核题库,乡村医生从中抽取若干考题现场应答。

(3)学习培训情况考核(占10%)。乡村医生应提供区卫生局组织的每年1次规范

化培训的合格记录。

3、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内容包括:乡村医生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医患关系、依法执业、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组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及其他乡村医生的意见。

五、考核方式和程序:

l、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1)个人述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等内容;

(2)日常工作和考核;

(3)业务水平测试;

(4)职业道德评议评定。

2、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2.如东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 篇二

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有效实施,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及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的督促.指导村医认真履行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严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制度,将绩效考核与补助紧密结合,充分调动村医工作的积极性.二.考核

(一)考核对象: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在村卫生所执业的乡村医生.(二)组织实施:项目考核由丁家镇卫生院组织实施,医院成立了以院长赵斌惠为组长,李峰斌,赵建峰,黄晓丽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三)考核频次:实行月督导,季检查,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四)考核办法:根据省市标准,结合我镇实际,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95分以上含95分为合格,85分以上为基本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具体分值见考评细则和分值.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业务考评(80分)和职业道德考评(20分)

(一)业务考评

1、疾控部分:

预防接种管理工作、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慢性病患者管理工作(高血压、糖尿病管理服务工作);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

健康教育服务项目工作;

地方病的病(疫)情调查、监测、预防及治疗;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妇幼部分

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

0---36个月健康管理工作;

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孕产期、儿童保健、妇幼卫生等信息的报告;

3、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及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4、创卫工作、健康教育、日常医疗工作;

5、卫生政策和合作医疗宣传工作;

6、药品“三统一”工作实施情况;

7、业务培训;

8、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职业道德考评

职业道德考评主要包科医德医风情况: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村民和村民委员会的意见。

四、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

2、走访调查;

3、业务水平测试;

4、召开座谈会;

5、职业道德评议;

五、考核程序:

1、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应于考核前10日,通知需要接受考核的乡

村医生。

2、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对村医进行考核;

3、根据业务考评情况和职业道德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4、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上报县卫生局。

六、补助核发:

补助经费按量化部分、考核部分、奖惩部分三方面核发。

1、量化经费: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核发,如疫苗针次费、儿童

建证建卡费、疫情个案流调费等。

2、考核经费部分:总经费减去奖惩经费和量化经费剩余部分作

为考核经费部分,按年中综合考评结果下发。

3、奖惩部分:医院根据村医上报材料的时限及质量;具体工作

完成情况等进行奖励或处罚。

七、兑现办法:

1、对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的按照国家规定全额发放工资补助,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的发放补助工资的95%,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下的,要责令整改,按时完成整改的发放70%的补助。

2、对未实行药品零差率和实行零差率但考核不达标的村卫生室,继续按贫困村每月补助120元,其他每月补助60元的标准考核兑现。

3、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3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符合申请。考核领导小组应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村医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村医,村医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4、村医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考核不合格的,在3个月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

八、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执业考核,扰乱考核持续的;

3、未依法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

4、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进行执业活动的;

5、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6、套取新农合资金的;

7、在考核期间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

九、监督管理

1、医院公示考核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村卫生室名称、村医姓名、性别、年龄、考核结果等。

2、医院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总结归档,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卫生局。

十、2010年考核工作安排:

1、考核准备与动员:12月10日前完成。

2、考核小组考评:12月20日前完成。

3、公布考核结果及复议:12月21日前完成。

4、总结归档:12月21前完成。

长武县丁家镇卫生院

3.乡村医生考核通报1 篇三

民乐县南古中心卫生院

关于2012上半年村卫生室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村卫生室、各科室:

为全面总结2012上半年各村卫生室工作,加强对我村卫生室的管理,全面掌握各卫生室2012上半年各项工作完成的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院组织考核组对各村卫生室上半年工作进行了综合考核。为近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行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程,落实医疗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提高医疗卫生综合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我镇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现将2012各村卫生所综合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一)、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方面按照每个行政村设置一 1

个卫生所的原则,加强村卫生所“三室一栏”(诊室、药房、治疗室、健康教育宣传栏)标准化建设,严格村卫生所许可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卫生所的职责、运作、建设标准、服务内容和操作规程。我镇马蹄村、左卫村卫生所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卫生院的支持帮助及自身努力下,村卫生室标准化修缮改造建设主体工程已完工,装饰装潢材料充足、上级卫生部门捐赠医疗设备及网络服务设备已到位,预计8月初投入使用。为当地患者营造了良好的就医环境,为我镇医疗卫生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疾病预防控制及疫苗接种方面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各村卫生室辖区内儿童常规免疫“五苗”接种率达到99%,建证、建卡率达到100%,能够及时统计、报告常规、应急和强化免疫接种情况,能够认真履行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职责,针对确诊结核病患者实行督导管理,做到“送药到手、服药到口、登记再走”,按时督促患者复查。

(三)、孕产妇及儿童管理方面各村卫生室能够督促孕产妇使用《孕产妇保健手册》,早孕建册率达到100%,并积极宣传孕产妇保健基本知识,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定期对新生儿进行访视,宣传提倡纯母乳喂养。

(四)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得到落实,通过复核发现我区村卫生所的工作总体情况较好,村卫生所的乡

村医生基本能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和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大部份卫生所能按照规定做好传染病的登记、疫情报告,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认真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建立、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随访管理;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普及卫生保健基本知识;协助卫生院及上级有关部门完成辖区内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合作医疗、等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村卫生室条件简陋,设备短缺,远远不能满足当地群众的就医要求;

(二)、部分村卫生室计划免疫方面有漏证、漏卡现象,卡证涂改严重,卡证项目填写不全,个别村卫生室疫苗接种不及时,扩大免疫接种率低,不能按要求接种。

(三)、孕产妇产前建卡和产后访视不及时,目标人群健康知识宣传不到位,个别村卫生室报表不及时。

(四)、是村卫生所基本资料欠缺不齐,资料乱堆放、不分类、不整理的现象。四是门诊日志、处方书写不够规范,字写潦草,处方医生没签名,这些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予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网络体系。

(二)、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让每一位患者朋友真正得到实惠。

(三)、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监测管理,提高重症病例的预警监测能力,有效防范各种传染病的传播和蔓延。

(四)、加强理论、政治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二0一二年七月三日

4.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篇四

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村牧区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乡村医生考核,是指由锡林浩特市卫生局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的考核。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工作于每个考核周期当年12月上旬完成。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经盟市卫生行政部门注册,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的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应与乡村医生同期进行考核。

第四条 考核应当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卫生院负责本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组织工作。

第二章 考核机构

第六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七条 考核委员会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管理及卫生技术人员组成,人员数总数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占50%以上。考核委员会在卫生院设立考核小组,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卫生院的卫生管理和卫生技术人员组成,人数总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占50%以上。

第八条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考核工作制度、考核工作方案,规范考核工作。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九条 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第十条 业务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占70%)。主要考评是否完成市卫生局及卫生院规定的乡村医生岗位职责:

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做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协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协助卫生院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饮食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承担妇幼保健工作;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治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到上级卫生院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服务;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各项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指令性任务应列为考评的重点内容进行考评。

(二)业务水平考核(占20%)。考核内容应以实践技能考核为主,可根据需要组织理论考核。考核委员会确定乡村医生考核题库,乡村医生从中抽取若干考题现场应答。

(三)学习培训情况考核(占10%)。乡村医生应提供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每年1次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记录。

第十一条 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内容包括:乡村医生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医患关系、依法执业、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委员会(小组)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及其他乡村医生的意见。

第四章 考核方式和程序

第十二条 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一)个人述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等内容;

(二)日常工作和考核;

(三)业务水平测试;

(四)职业道德评议评定。

第十三条 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核委员会应当于考核前30日,通过卫生院等将书面通知送达需要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乡村医生收到书面考核通知后签字,签字材料留存于考核委员会备案。

书面考核通知应包括考核时间、地点、内容、程序等内容。

(二)考核委员会(小组)按照上述第十二条规定的考核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

(三)考核委员会(小组)根据业务考评情况和职业道德评定情况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委员会应于考核完成后15日内向乡村医生书面送达考核结果。

(五)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如乡村医生不签署意见,送达人及证人应签署送达时间、地点等事宜。

(六)考核委员会应于考核结束15日内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 乡村医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的,应于考核前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考核委员会批准后,予以暂缓考核。暂缓考核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日。对于暂缓考核的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应统一补考核时间,并按上述程序和方式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 乡村医生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否则取消其作为考核成员的资格。

第五章 考核结果及应用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均为合格者,考核结果定为合格。任何一方面不合格者,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其中:业务考评分值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职业道德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考核记录”栏。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在《乡村医生考核表》中“考核结果”栏中简要记录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第十七条 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乡村医生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乡村医生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 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1.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在6个月之内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的;

2.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九条 乡村医生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1.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执业考核,或扰乱考核秩序的;

3.考核期间发生医疗事故并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4.未依法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不服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5.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伪造、隐匿或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6.故意泄漏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7.未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进行执业活动的;

8.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在乡村医生所在乡镇、行政村范围内予以公布。公布的内容包括村卫生室的名称,乡村医生姓名、性别、年龄、考核结果等。

第二十一条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填写《锡林浩特市乡村医生考核登记表》备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乡村医生考核表》由市卫生局制定统一样式。

5.如东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督促指导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强化村卫生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依据卫生部《乡村医生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试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乡村医生,是指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并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第三条 乡村医生考核,是指乡级卫生院按照《乡村医生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的考核。

第二章 考核机构

第四条 乡卫生院成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 委员会由乡卫生院的卫生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和各村委负责人、随机抽取的群众代表组成,人员总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占50%以上。

第六条 考核委员会应按照本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程序进行考核。

第三章 考核的时间和内容

第七条 考核委员会每年分别于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各进行一次。考核必须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核内容以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第八条

考核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

1、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建立统一、规范的辖区居民健康档案;

2、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健康档案内容并逐年完善。

(二)健康教育

1、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新;

2、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

3、开展妇女儿童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治及烟草控制等有关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

(三)免疫规划

1了解和掌握本村适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接种情况,动员按时接种和强化接种;

2、完成每年的常规免疫接种工作,提高儿童疫苗接种率并及时上报接种数据,报告率达到100%,并将原始接种登记资料上报且登记内容按要求详细填写。

3、生物制品按要求保存,领取疫苗时携冷藏背包领取,避免将疫苗无效接种给儿童。

4、协助本村内托幼机构、学校等开展查验接种证工作;

(四)传染病管理

1、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留观随访,指导病例家庭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

2、开展艾滋病、结核病、肝病、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

3、配合乡卫生院对非住院结核病患者进行治疗和随访管理;

4、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食品、饮用水安全和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5、参加定期培训、例会,汇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五)妇幼保健

1.孕产妇保健。及时发现孕妇,动员其到乡卫生院建立围产期保健手册,定期接受孕产妇保健管理;进行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协助追踪高危孕产妇,动员孕妇住院分娩;

开展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免费和规范为准备怀孕和已怀孕三个月以内的怀孕的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儿童保健。开展新生儿访视,包括新生儿健康检查、指导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等;积极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和开展必要的健康指导。为辖区内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掌握辖区儿童数量及分布。对0-36个月儿童进行系统管理,包括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辅食添加指导、心理行为发育咨询指导、出生缺陷的发现及转诊、婴幼儿常见疾病的防治、意外伤害预防等,对体弱儿、高危婴幼儿进行转诊及管理。

(六)老年人保健与慢病管理

1.协助对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2.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工作。逐步完善辖区内确诊的35岁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

(七)村卫生所管理。

1.卫生所布局合理、室内清洁卫生,“四室”分开有明显标志,医务人员工作衣帽整洁卫生,药品摆放合理有序、无过期、失效药品;

2.上级配发的医疗器械登记在册并与登记册的种类、数目相符,无损坏、丢失等;

3.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政策措施情况以及各项卫生政策(新农合)宣传情况。严禁套取新农合资金,促进医患关系建设。

4.乡村医生应有出勤记录,每月工作日不得少于22天,节假日除外(但必须有值班人员及值班记录);例会、学习培训应视为在岗,乡村医生不得随意旷工、迟到、早退。如确必需离岗应于村委负责人履行请假手续。

5.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包括每月将新出生儿童及死亡人员报告乡卫生院;掌握本村户数、人口数、育龄妇女数、0—7岁儿童数及当年出生儿童数;掌握本村养殖户及牲畜信息及时登记上报;完善日常门(急)诊登记及规范处方书写。

5、乡村医生要按时参加县、乡卫生部门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积极学习新的技术、新方法,以提高本人的业务素质。

6、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杜绝发生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严禁超范围执业。

(八)居民满意度评价。

考核委员会随机抽取20名村民并发放调查问卷或由村民代表口述,对乡村医生进行评价。

第四章 考核方式和程序

考核方式实行百分制,根据《杨兴乡乡村医生绩效考核评分表》主要对本细则规定的第八条内容进行考核 第九条 考核方式

(一)个人述职与现场检查

1.乡村医生需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材料,也可辅以口头述职。内容包括、日常工作、业务水平、学习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四方面内容。

2.现场检查。查阅村卫生室的工作记录、学习培训记录、登记表册、相关报表、文件资料、处方和门诊登记等各种医疗文书;查看村卫生室的药品、医疗器械、标志标识管理和制度建设。

3.根据个人述职内容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做出综合评定

(二)日常工作考核

日常工作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乡村医生在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指令性工作的情况。

(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一般医疗服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一般诊治、转诊服务)开展情况。

(四)业务水平测试

包括乡村医生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应用医疗卫生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等。

(五)学习培训情况考核

学习培训情况考核是指对乡村医生参加卫生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培训情况考核。乡村医生至少保证每年接受一次培训。

(六)职业道德评议

由考核委员会收集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投诉及满意度评价情况,做出合格与不合格的评定。村民满意度随机调查人数不低于20人,满意率低于50%的评定为不合格。村民投诉事项经调查属实且后果严重的评定为不合格。第十条 考核程序

1、考核委员会应当于考核前10日通知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考核通知包括考核时间,地点,内容,程序,是否申请回避,以及考核具体组成人员的单位,姓名,职务等内容(随机抽取的村民代表不作为通知内容),乡村医生收到书面考核通知后在回执上签字.回执由考核委员会交乡卫生院保存。

2、考核委员会按照本细则第九条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

3、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4、考核委员会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

5、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6、考核委员会于考核完成后15日内将各村卫生所考核结果上报县卫生局。

第十一条 乡村医生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

第十二条 乡村医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的,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经考核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予以暂缓考核.一个考核周期内,每名乡村医生仅能暂缓考核1次,暂缓考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第十三条 考核中应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全面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

第五章 考核结果及应用

第十四条 按照本细则由考核委员会制定《杨兴乡乡村医生绩效考核评分表》,作为评分标准。

第十五条 考核委员会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考核档案》中的“考核记录”栏。

第十六条 绩效评定

(一)考核总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0%。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

第十七条

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乡村医生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乡村医生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第十六条

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向考核委员会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将建议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考核委员会受到再次考核申请后,应在一个月内组织再次考核。

第十七条 乡村医生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三)暂缓考核后仍不按时参加考核的;

(四)伪造病历、处方等套取新农合资金的;

(五)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伪造、隐匿或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六)故意泄漏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时不服从乡级卫生部门调遣的;

(八)其它违反《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情形。

第六章补助经费发放的原则

以考定补,实行动态责任管理

第十八条 补助经费分为基础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第十九条 基础补助经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基础补助经费标准为100元/人.月。做为月固定工资,年终一次性发放。

第二十条

6.如东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 篇六

(评分细则)

一、家庭档案(10分)

1、死亡登记本(0.5分)

无本不得分,电脑与登记本对照一项不符扣0.1分,无报告卡,缺1人份扣0.2分。扣完为止。

2、迁出迁入登记本(0.5)

无本不得分,电脑与登记本一项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3、新生儿登记本(新生儿人数以妇保登记人数为准)(0.5分)无本不得分,电脑与登记本一项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4*、15岁人员体检(1.5)

有15岁体检人员名单,无名单扣0.5分,有体检内容并与电脑相符,1项不符看0.1分,扣完为止。该入档时不入档,1人份扣0.2分。扣完为止。

5、抽查10份家庭健康档案(7)

无身份证号码,发现1人扣0.2分;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不符的发现一处扣0.1分;体检中存在严重逻辑错误的扣0.1分;;必填项目未填的发现一处扣0.1分。

二、孕产妇管理(13.5分)

1、孕产妇登记本(2)

无本不得分,电脑与登记本对照一项不符扣0.2分,扣完为止。

2、孕产妇保健手册(5)

查看5份孕产妇保健手册,结卡单位不签名扣0.2分,电脑与本对照7天、42天未随访,发现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3、高危登记本(0.5)

无本不得分

4、叶酸发放登记表(0.5)

无表不得分,少登记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5、叶酸发放同意书(0.5)

无孕产妇本人签字不得分

6、发放卡与随访表(1)

无发放记录此项不得分,随访少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7、妇幼保健工作制度(0.5)

8、早孕建卡(1)

9*、婚检登记本(0.5)

有本有通知,无本不得分

10、群众知晓率(2)

走访5户群众,知晓率应达100%。如果有1人不知扣0.2分,以此类推

三、儿童保健管理(11.5分)

1、0-6岁儿童登记本(0.5)

无本不得分,少登记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2、高危儿童登记本(0.25)

无本不得分

3、体弱儿童登记本(0.25)

无本不得分,登记与乡医院不符不得分

4、儿童管理人数(0.5)

儿童管理人数应与居民健康档案人数一致,少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5、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对数(2)

一项不符扣0.2分,扣完为止

6、体检表(8)

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相对照,一项不符扣0.2分,纸质档案医生无签名扣0.1分,无下次随访日期扣0.1分,内容缺项扣0.1分,少1次随访扣1分

四、老年人管理(7.5分)

1、65岁以上老年人名单(0.5)

无本不得分

2、老年人管理知晓率(2)

入户调查5位老年人,告知每年可免费进行1次体格检查及检查内容,知晓率应达100%。如果有1人不知扣0.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3*、体检组织(5)

告知、督促、组织65岁以上老年人到卫生院做1年1次免费体检,体检率达100%,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

五、预防接种(10分)

1、查人数(5)

查07-13年人数,人数应与居民健康档案人数一致,少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2、抽查5户儿童预防接种手册,与卡、电脑三对照,发现1户不对照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5)

六、传染病(3分)

1、传染病登记本(1)

无本不得分,电脑与登记本一项不符扣0.1分

2、传染病制度(1)

无制度不得分,不上墙扣0.2分

3、传染病报告流程(1)

无流程不得分,不上墙扣0.2分

七、高血压病人管理(15分)

1、免费测血压标示(0.5)

无免费测血压标示不得分2、35岁首诊测血压(0.5)

查看门诊登记本,发现大于35岁以上病人没有测血压记录,发现1例扣0.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3、高血压异常登记本(0.5)

无名单不得分,电脑与登记本对照,一项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4、高血压人员名单(0.5)

无名单不得分,名单与电脑人数一项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5、高血压高危人群登记本(0.5)

无本不得分,内容少扣0.2分

6、高血压转诊登记本(0.5)

无本不得分

7、高血压健康管理率(3)

高血压健康管理率≥8.8%(计算方法:本村15岁以上总人数×8.8%= 应管理人数),每缺5人扣0.5分,扣完为止。

8、高血压随访及时率与规范率(4)

必填项目没填发现一处扣0.1分。随访中存在严重逻辑错误的发现一处扣0.1分,没上药及药物信息不全的发现一处扣0.1分。本村发现10个电脑资料没有及时随访的此项不得分。

9*、高血压年检(3)

纸质资料与电脑资料对照,无年检不得分

9、高血压病人随访知晓率(2)

入户调查5位高血压病人,告知每年可免费进行4次免费随访及1次体格检查(无辅助检查),知晓率应达100%。如果有1人不知扣0.2分,以此类推,八、糖尿病病人管理(13分)

1、糖尿病人员名单(0.5)

无名单不得分,新发现病人未登记扣0.2分。

2、糖尿病高危人群登记本(0.25)

无本不得分,3、糖尿病转诊登记本(0.25)

无本不得分

9、糖尿病健康管理率(3)

糖尿病健康管理率≥3.3%(计算方法:本村15岁以上总人数×3.3%= 应管理人数),每缺5人扣0.5分,扣完为止。

5、糖尿病随访及时率与规范率(4)

必填项目没填发现一处扣0.1分。随访中存在严重逻辑错误的发现一处扣0.1分;糖尿病没上血糖值的发现一处扣0.1分,没上药及药物信息不全的发现一处扣0.1分。本村发现5个电脑资料没有及时随访的此项不得分。

6、糖尿病年检(3)

纸质资料与电脑资料对照,无年检不得分

7、糖尿病病人随访知晓率(2)

入户调查5位糖尿病病人,告知每年可免费进行4次免费随访(免费测4次血糖)及1次体格检查(无辅助检查),知晓率应达100%。如果有1人不知扣0.2分,以此类推

九、精神病病人管理(6.5分)

1、精神病患者登记本(0.5)

无本不得分

2、精神病应急处置登记本(0.25)

无本不得分

3、精神卫生咨询登记本(0.25)

无本不得分4、4种健康教育资料(0.5)

少1种扣0.1分,无健康教育资料不得分

5、精神病随访及时率与规范率(2)

必填项目没填发现一处扣0.1分。随访中存在严重逻辑错误的发现一处扣0.1分,没上药及药物信息不全的发现一处扣0.1分。本村发现3个电脑资料没有及时随访的此项不得分。

6*、精神病年检(2)

纸质资料与电脑资料对照,无年检不得分

7、精神病康复指导记录表(1)

和随访同时进行,每年四次,必填项目没填发现一处扣0.1分

十、健康教育(10分)

1、宣传栏标准(0.5)

宣传栏不符合标准不得分(标准:距地面1.5米,面积1m×2m)

2、宣传栏次数(2)

宣传栏内容次数不够,少1次扣1分(每2月i期)

3、宣传栏内容(0.5)

纸质资料与电脑不符,每发现1项扣0.1分,宣传栏无照片扣0.1分

4、讲座次数(3)

讲座次数不够,少1次扣1分(每月1次)

5、讲座内容(3)

讲座要有计划、通知、活动记录表、讲座内容、总结、照片、听讲座人员签名。少1项扣0.2分

6、健康教育咨询本(0.5)

内容不够标准扣0.2分,无本不得分

7、有12种健康教育资料(0.5)

少1种扣0.1分,扣完为止

7.如东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 篇七

关于印发《淮安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专项整治行

动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淮安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淮安区卫生局 2014年7月20日

淮安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7月20日印发

淮安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根据《淮安区“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1、乡村医生法律法规及诊疗用药规范培训率100%;

2、乡村医生执业行为规范整改率100%;

3、在岗及到龄离岗乡村医生非法行医查处取缔率100%;

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率100%;

5、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督查覆盖率及整改到位率100%;

6、村卫生室门诊病人输液率≤25%,抗菌药物处方比例≤20%,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级别控制在“非限制使用”级。

7、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到位率100%。

二、整治对象

本次专项整治对象共有三类:一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工作情况;二是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包括以原自然村保留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卫生室;三是所有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的所有人员及到龄离岗的大龄村医。

三、整治内容

(一)乡村医生:

1、未按规定程序出诊(出诊一律不得进行输液),私自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外的场所开展诊疗活动的;

2、给病人用药未开具处方、收费未联网开具发票并给予新农合结报的;

3、过度输液、滥用抗生素和糖皮质激素的;

4、未按规定书写门诊诊疗记录和门诊日志的;

5、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未按规定及时转诊重症病人、疑难病人、肠道门诊病人、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病人的;

6、是否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且注册地点在所从业机构;

7、其他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的行为;

8、未经执业注册的、已被注销执业注册的、或原注册但已到退岗年龄不再被聘用的乡村医生及执业(助理)医师,有无非法行医行为;

(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1、是否取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有无聘用无执业资质人员或聘用的人员注册地点不在本机构;

3、有无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途径私自进购药品或器械用于诊治病人;

4、感染控制工作是否规范:治疗室是否独立设置,医疗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规范,村卫生室紫外线灯使用是否正常有效,一次性使用的医用器械、材料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采购途径是否符合规定等;

5、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必须配备相应的抢救设备、药品和给氧装置,并确保设备完好率100%;严禁滥用抗生素,严格掌握激素适应症,村卫生室除抢救外,禁止使用糖皮质激素;

6、指定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并建立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

7、用房产权归属明晰为村集体或卫生院所有。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一体办设置是否到位,是否按职责组织开展工作;

2、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是否到位;

3、督查频度及内容(包括村卫生室十项制度规范执行情况)、例会组织是否规范;

4、乡村医生工资补助发放是否及时、足额;

5、对村医规范执业等情况有无查处,有无管理制度及是否执行到位。

四、实施步骤

(一)培训教育阶段(7月20日到7月25日)。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召开全体乡村医生会议,传达学习区综合整治行动精神,同时对所辖村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医疗服务及用药行为规范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包括《中

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办法》及《江苏省乡村医生考核实施细则》、《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2014年版)》等。教育和培训工作要覆盖到所有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人员,规范执业行为;法律法规教育要培训到所有大龄离岗的乡村医生,到年底前培训和教育工作至少要进行2次以上。培训要做到有签到、有讲稿、有考试、有图片,并于7月底前将一次培训相关复印件上报卫生局防保科。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26日到8月20日)。

1、所有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对照法律法规和督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将个人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整治内容,结合本乡镇实际,对所有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诊疗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以原自然村保留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坚决予以关闭,将村医调配到邻近的村卫生室,对确需增设卫生室的要通过乡镇政府报告经卫生主管部门研究,符合建设条件并达到建设标准审批合格许可后方可执业。对私自分摊设点或以家代室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乡村医生必须集中到注册的村卫生室执业。督查工作要有记录,有被查单位或人员签名。

(三)总结评价阶段(8月31日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前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将工作小结及统计表上报区卫生局。

(四)监督检查阶段(9月1日到9月30日)。区卫生局将牵头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的依法执行等工作进行督查,对未按本方案要求开展整治活动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领导进行有关管理责任追究,对查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乡村医生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主动交待并已自查自纠的村医免予处罚。

(五)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到12月31日)。各乡镇制定乡村医生依法执业及一体化管理工作规定,进行常态化管理,并于10月底前将管理规定上报到卫生局防保科。继续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巡查,巩固整治成果。相关职能部门对前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研究制定全区长效管理机制,修定全区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结合村级卫生机构诊疗能力,探索适宜村级诊疗疾病病种范围,以确保村级医疗服务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乡村医生担负着广大农村居民健康守门人的重要职责,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是保障人民群众医疗安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执业行为规范及一体化管理工作,精心组织好本次整治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并于7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区卫生局防保科。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卫生局医政科、防保科和区卫生监督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科室,要密切配合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督查工作,结合各乡镇提供的的违法线索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管理,建立机制。各乡镇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发现违法情节,要及时查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乡村医生执业行为规范工作要常抓不懈,确保广大村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严格落实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规定,不断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明确责任,追责到位。乡镇卫生院未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乡村医生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非法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的,区卫生局要配合相关部门对乡镇卫生院院长和防保所所长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本次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在职村医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查实为非法行医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注销乡村医生执业资质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对到龄退岗的乡村医生,经查实为非法行医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停发其生活补助或养老保险金外,还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五)加强宣传,接受监督。在开展乡村医生执业活动督查的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对乡村医生的执业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8.如东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 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1]3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镇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目标

(一)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健全卫生服务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制度,将村卫生室的服务经营管理直接纳入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范畴,完善具有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功能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使农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开展,满足农民看病就医的基本要求,逐步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以下六个目标:

1、农村卫生室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2、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3、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础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4、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技能进一步提高;

5、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

6、农村基本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的主要内容

(一)村卫生室的设施

村卫生室的设施遵循“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村委会原则上不设卫生室,全镇规划设置卫生室12所,由于清平村委会茨竹园自然村地理环境特殊另设1个医疗点,但必须归卫生室统一领导和管理,距离村卫生室5—7公里范围内不设分室,在该范围内执业的乡村医生必须合医合药,共同开展工作。

村卫生室人员编制原则上按每千人口1名、山区1—1.5名的比例配制。每个村卫生室一般不少于2名乡村医生(原则上应有1名女乡村医生)。全镇共设置14个村医岗位。

(二)办医模式

村办院管:卫生室完全由村集体办,村卫生室所有权归卫生院,使用权为村卫生室,卫生院对其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品和采购等实行统一管理。

(三)职能职责

村卫生室的基本职能和职责是以保护农村健康为目标,承担辖区内农村居民的疾病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综合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完成上级卫生部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安全、价廉、有效、方便的基本医疗服务。

(四)管理模式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三制”、“四有”“七统一”的规范管理。

1.三制

(1)人员聘用制。按照《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县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人员编制,实行聘用制,聘期暂定为两年。

村医退岗规定:男村医年满60周岁,女村医年满55周岁的按照有关规定解聘退岗,退岗后不得再从事医务工作。

(2)补助浮动制。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补助和业务收入实行统一管理。乡村医生的分配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原则,个人收入与工作任务和村卫生室效益挂钩。

乡村医生补助: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给予人均150.00元/月的经费补助,并列入财政预算,补助标准根据防保任务轻重及对边远山区乡村医生适当倾斜的原则由卫生院核定。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制。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合格者,给予一定的补助。乡村医生补助: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给予绩效考核,考核合格者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补助标准根据防保任务轻重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的多少而定,对边远山区乡村医生适当倾斜的原则由卫生院核定。

2、四有:

(1)看病有登记。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及时报告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对重症病人要做好转诊工作等。

(2)用药有处方。乡村医生开展医疗工作时,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处方,并保证处方的书写正确、内容真实,并存档备查。

(3)收费有依据。乡村医生开展医疗服务收取费用时必须统一使用收费收据,要做到使用正确、内容真实、管理规范。

(4)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卫生室要积极做好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和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的统计工作。

3、七统一:

(1)统一机构建制。卫生局负责村卫生室的统一规划、布局、设置和资源配置等工作。

(2)统一行政管理。村卫生室行政事务、人员聘用和配置、发展规划、规章制度、考核、职称评定等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3)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医疗、预防保健人员培训等业务活动由卫生院统一实行综合目标管理。

(4)统一财政管理。村卫生室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财务实行“三管一统”(管账册、管药品、管药价,统一财务核算)的管理办法,对卫生室的财务收支进行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每个村卫生室的药品、固定资产(建成的卫生室属国有资产,产权归乡镇卫生院、使用权归村卫生室,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村卫生室能够长期合理使用)、流动资金等建立专账,村卫生室必须定期每月向卫生院上缴业务收入,有卫生院统一建账、核算,统一审核和分配乡村医生工资,统一提取村卫生室的事业发展基金。根据上级的文件、通知精神“政府财政投资建盖房屋、配发的医疗设备、和妇幼保健设备有卫生院建账管理,每年提取1%的维修费”;“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实行提成分配,提成比例根据卫生室业务收益及劳务补贴的多少来决定。原则上以当年收人的纯盈余额计算:10%作为集体福利基金,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劳保福利;10%作为业务发展基金用于卫生室扩大再生产;80%用于乡村医生的报酬”

(5)统一药械管理。村卫生室需要进够药品时,必须先把购药计划报卫生院,由卫生院统一网络采购,再发自村卫生室。

(6)统一收费标准。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统一机构名称。县卫生局统一制作村卫生室的标牌。村卫生室的名称统一为“xx村卫生室”,不得随意更改。

三、组织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向全民 镇政府副镇长(文教卫生)

副组长:赵长江 卫生院院长

成 员:姚国成 卫生院副院长

李明媛 门诊医师

李化芝 妇幼专干

姚国成 防疫专干

肖艳秋 财务管理人员

高喜云 新农合办人员

赵春红 药局管理人员

各村民委员会支书、主任

负责对各村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督导、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院院长赵长江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培训阶段(5月20日—31日)。主要任务是抓好组织发动,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制定本乡镇《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上报县“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清产核资和规范管理阶段(6月1日—6月底)。主要任务是完成村卫生室清产核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队,深入各村,对村卫生室现有房屋、设备、药品、资金进行全面清点,分别造册登记,并组织好资产移交工作.从2015年7月一日起全面实施规范的“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对不参加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经核实后,按相关规定注销乡村医生资格。

(三)第三阶段:督导验收阶段(7月1日—31日)。7月10日以前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卫生室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和验收,并写出自检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上报县“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15日-31日接受县“乡村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对其进行督查验收。

五、考核与奖惩

(一)对聘期内的乡村医生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由卫生院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卫生局备案。对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二)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新农合有关规定按相应法律法规及新农合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医疗事故者按《医疗事故管理条例》予以处理。

(四)对不服从管理,工作能力较差,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解聘。

9.乡村医生工作总结 篇九

一、政治业务学习。

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不断吸取新的医疗知识,自己的业务水平也慢慢的有所提高,现在掌握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在日常生活中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一丝不苟接待并认真负责的处理每一位病人,从最大程度上避免误诊误治。还通过订阅大量业务杂志和书刊,网上查阅等手段,从而开阔了视野,扩大了知识面,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涉取新的营养,促进自己业务水平的提高。

二、遵守规章制度,强化作风纪律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本人平时注重强化作风纪律观念,严于律己,能够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为依据,用正规有序的工作环境来促进个人行为素质养成和捉高,坚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持之以恒的把强制性的规定、被动式的服从转变为自觉行为,坚决避免和克服工作中拖拉疲沓、浮躁松垮和差错误漏现象,做到工作之前有请示、完成工作有汇报,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提高自控能力,做到坚持原则,按规章制度办事。

三、强化业务学习,增强服务意识

医学是门博大精深的科学,深知自己的不足,为此,我一方面加强理论学习,一方面从其他途径了解和学习医学知识,积极参加院内和院外组织的多种学术活动,不断吸取医学的新知识和新进展;在工作学习期间,积极参与科室的业务学习并讨论发言,提出自己的见解;在科室主任、老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外科病人的诊治工作。在各种手术操作中,严格遵循医疗常规,认真仔细,从不违规操作。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和科主任及老师们悉心教导,我更加熟练掌握了外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一些罕见病的诊断和治疗,手术中应急处理和围手术期的处理方案。通过不断学习,我健全了自己理论水平,完善了自己的知识结构,丰富了自己的临床经验,增强了自己的服务意识。

四、脚踏实地的做好日常门诊工作

严格按照市局、县局的工作要求,抓好“预防为主”这条主线,坚持开展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再辅以门诊治疗工作,严格、准确不漏的记录门诊逐日登记册。准确及时上报和登计发现的传染病,把健康教育工作融入到日常的门诊工作之中,使广大的老百姓易于接受这种言传身教的模式,让更广泛的老百姓掌握健康生活的相关知识。认真开展门诊工作,举止庄重,态度和蔼,工作服穿戴整洁。

五、积极做好新农合的宣传工作

积极宣传,正确引导村民踊跃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广大村民更众多、更深入、更深刻、更延续的参与这一惠民、益民、济民、宏民的良好政策当中。我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向村民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内容及补偿办法。接待本村患者和村外患者,能够做到小病不出村,从根本上解决了广大村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并能认真做好门诊病志及处方管理,详细填写门诊补偿登记表,及时上报。

20xx,再见了,而作为基层的乡村医生,却任重道远,我将继续秉承忠于职守,兢兢业业,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为把党的卫生事业贯彻执行的更彻底,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维护的更全面而不懈奋斗!

乡村医生工作总结二

我是一名普通的乡村医生,自从20xx年从事乡村医生工作以来,在卫生局及镇医院领导下,认真开展各项医疗工作,全面贯彻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全面履行乡村医生的职责。

认真负责的做好医疗工作。“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医生的职责所在,也是社会文明的组成部分。医疗工作的进步在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我抱着为患者负责的精神,积极做好各项工作,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坚持把工作献给社会,把爱心捧给患者,受到了村民的好评。

本人还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不断吸取新的医疗知识,自己的业务水平也慢慢的有所提高,现在掌握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在日常生活中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一丝不苟接待并认真负责的处理每一位病人,从最大程度上避免误诊误治。还通过订阅大量业务杂志和书刊,网上查阅等手段,从而开阔了视野,扩大了知识面,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涉取新的营养,促进自己业务水平的提高。

每次到卫生院开会,我都认真听取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任务,积极的向广大村民宣传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中,走家串户送儿童防疫针的通知单,做了不少实实在在的工作,对于儿童家长的询问总是耐心的给予解释,直至满意为止。尤其是自20xx年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以来,更是在我和村民之间架起了沟通心灵的桥梁,我不厌其烦的向村民解释,宣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政策,并且认真执行上级政策。

自从踏入乡村医生的工作中,这10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帮助和同道们的支持下,工作取得了一点点成绩,但与其他同道相比相差甚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继续努力,克服不足,掌握更多更好的医疗知识,争取创造更好的工作成绩,为广大村民朋友排忧解难。工作10年来,我逐渐认识到乡村医生是一个光荣而且神圣的工作,我将一如既往的兢兢业业地工作,为乡村医生增光添彩,为党和政府赢得民心,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工作总结三

20xx年,本人本着“巩固优势,稳步发展”的原则,做了能上能下几点工作:

1、兼顾新厦、主楼,全院一盘棋,尤其在新厦抓操作规范,实现输液反应“零”突破;抓查对制度,全年查堵药品质量漏洞12例、一次性物品质量漏洞29例,2、配合股份制管理模式,抓护理质量和优秀服务,合理使用护工,保证患者基础护理到位率;强调病区环境管理,彻底杜绝了针灸科环境脏、乱、差,尿垫至处晾晒的问题。

3、从业务技能、管理理论等方面强化新厦年轻护士长的培训,使她们尽快成熟,成为管理骨干。今年通过考核评议,5名副护士长转正、3名被提升为病区副护士长。

4、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今年主持策划了“5.12护士节“大型庆典活动,得到市级领导及护理界专家同行的赞誉;积极开拓杏苑报、每日新报、天津日报、天津电台、电视台等多种媒体的宣传空间,通过健康教育、事迹报告会、作品展示会等形式表现护士的辛勤工作和爱心奉献。

5、注重在职职工继续教育,举办院级讲座普及面达90以上;开办新分配职工、新调入职工中医基础知识培训班;完成护理人员理论及操作考核,合格率达97.9,抓护士素质教育方面开展“尊重生命、关爱患者“教育,倡导多项捐赠活动,向血液科、心外科等患者献爱心。

6、迎接市卫生局组织的质控大检查,我院护理各项工作成绩达标,总分96.7,名列全市榜首。

7、个人在自我建设方面:今年荣获“市市级优秀护理工作者“称号;通过考察学习,带回来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并积极总结临床经验,本完成成国家级论文3篇、会议论文2篇及综述1篇。

8、为了改善村卫生所的基础设施,反复奔走,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的支持下,通过卫生院支持一点、村委会支持一点、自己拿一点的办法,修建了120平方米的卫生所,彻底改善了村民的就医环境。

9、发挥了乡村医生的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农民家中,反复解释,并为几家贫困户捐助了合作医疗基金,促进了合作医疗的发展。作为护理部主任、一名光荣的中共党员,我特别注重自己的廉洁自律性,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带病坚持工作,亲自带领科护士长、护士长巡查各岗;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积极参与护理支部建设,发展更多的年轻党员梯队,现在新厦的赏员队伍已经扩大到20余名,其中以年轻的临床骨干为主,使护理支部呈现一派积极向上的朝气和活力。

10.卫生室乡村医生绩效考核表 篇十

泗县瓦坊乡村医生工作任务考核表卫生室:

乡村医生: 考核人员:.要求项目标准分值得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规范,为村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违反一项扣1分,群众举报一次本项2生服务。不得分超范围,超地点执业发现一次扣2依法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和违规经营。2分,如因此发生纠纷者本项不得执业分和综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和原始未登记或登记不准确者发现一处合管3记录。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收费标准。扣0.1分,乱收费一次扣1分理建立健全规章(10加强药品管理,合理用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制度和诊疗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通过查门诊分)度,严格抗菌药物、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作规程登记,用药记录查看,返现一次3理,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等药物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扣0.5分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提供正规医疗服务,开展简单的中医推诿病人,发现一次扣1分5适宜技术。基本协助、配合卫生院做好医疗、宣教、体检、摸排等各项工作按照配合情况酌情扣分5医疗有门诊、出诊诊疗记录,要求每人次注明日期、居住地、姓名、年(20不规范、不清楚一处扣0.1分5龄、性别、病名、处置方式、转归等。分)每月20日要将当月的工作统计上报卫生院。按时参加卫生院举办的不按时、漏报、不参加一次扣2分5各种培训及会议,并做到会议有记录,学习有笔记。协助卫生院人员做好本村居民的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糖尿病、不及时、消极对待卫生院职工酌冠心病、脑卒中、残疾人康复等),协助做好重点人群的随访工作。情扣分。对重点人群随访工作少5重点人群随访一年不得少于4次。一次扣0.1分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包括板报或讲座)。采取多种形式举办预防宣教次数以记录为准,少一次或5保健知识宣传,每年集中宣教不少于4次,宣教有记录,有影像资料记录不清者扣1分。协助卫生院做好本村居民的妇女、儿童、老年人、亚健康人群的咨公共本项视情况酌情扣分3询保健工作。卫生协助卫生院做好本村居民的疾病预防,依法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积工作本项酌情扣分3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25分)协助卫生院做好本村居民及流动人口中精神病人的管理少随访一次扣1分2定期进行有关公共卫生资料的统计上报。不及时、漏报、错报一次扣1分2不定时随机抽查,发现一次扣0.1保持健康档案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及时将随访信息同步到网络,5分配合卫生院做好本新农合筹资工作,并严格执行新农合的各项3发现违反一项扣1分规章制度。新农2合工按时向卫生院新农合人员上报本村新农合门诊统筹报表。不及时、漏报、错报一次扣1分作处方书写规范,用药规范,划价合理,目录外药物使用率<5%5发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25本村参合农民门诊统筹补偿受益率不低于80%10分)每降低一分扣0.1分新农合补偿政策宣传公示5无公示扣3分,内容不全扣1分严格按照《泗县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办法》执行2未执行者酌情扣分一体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由卫生院统一管理,统一采购。3 未执行者酌情扣分化管药房要定期查看药品,不得使用过期药品,过期药品要有登记,处药房不规范,发现过期药品,处理2理结果。置无登记一次扣1分(10分)定期向乡镇卫生院上报财务月报表,报表必须真实、及时。按时向3漏报、错报一次扣1分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人员上报基药报表。满意度调满意度调查每半年一次。调查居民对卫生室服务是否满意。不满意酌情扣分10查(10分)总分100时间: 年 月 日

上一篇:电石治理方案下一篇:可爱的小白兔小学三年级写事作文450字

本站热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