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审计局机关会议制度(共11篇)(共11篇)
1.淮南市审计局机关会议制度 篇一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机关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作息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缺岗。
2、实行考勤签到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签到,时间按规定作息时间。签到时间为10分钟。
3、严格请销假制度。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科长请假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包括副科长);一般同志请假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一天以内由科长、主管领导审批。机关人员请假期满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向办公室打招呼,事后办理请销假手续。
4、集体活动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集合地点,无故不参加的以缺勤对待。
5、未请销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随意缺勤者,按实际天数视为旷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二、假期有关规定
1、婚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丧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病故时可给丧假3-5天。
3、全年事假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工作年限执行。
三、奖惩措施
1、上班期间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从事在电脑上打游戏,乱串科室,大声喧哗等影响正常工作的不良行为,否则以脱岗论处。
2、除按国家规定假期外,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规定的休假天数每天扣发年终奖10元。
3、旷工一天扣发30元。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取消本人评先资格及所在科室先进集体荣誉。
4、若发现一次代签,对代签人和被签人双方各罚款10元。
5、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周结束后汇总公布。
2.淮南市审计局机关会议制度 篇二
会议召开前,辜华荣对获得审计署2015年度地方优秀审计项目的审计组进行了颁奖,并传达了省委强卫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辜华荣强调,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队伍。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对党绝对忠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推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要严格廉政纪律,用更高的标准来约束自己,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坚守廉政纪律“高压线”,为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坚实保障。
辜华荣要求,要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发挥好反腐败“尖兵”和“利剑”的作用。要突出审计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事、重点人、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的反腐败“利剑”作用。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和重大履职不到位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手抓揭示体制机制制度不完善问题,促进政令畅通和深化改革。要做到“三个区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严格遵循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区分是主观故意违纪违规还是过失犯错;区分是政策制度、法规不完善还是有意违规;区分是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还是以权谋私等,积极鼓励和推动探索创新,推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合理的容错纠错机制。
辜华荣指出,要加强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努力建设清正廉洁审计机关。要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做到法律适用恰当准确、处理处罚客观严谨,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牢记审计职权法定,建立健全审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使每一级审计机关、每一名审计人员都明确有什么权、干什么事、负什么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必须为。要强化权力制约,严管审计一线,严格审计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项目审理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三分离”业务管理机制,坚持业务会议集体审议制度,真正把审计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要严控审计质量,大力推行审计项目网上计划管理和网上审理,严格落实审计质量责任制,全面推行集中审理制度,强化审计项目的质量检查,积极防范审计风险。
辜华荣强调,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强化措施,形成强大合力,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各级审计机关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时刻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的战略部署,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组履行职责,积极接受监督、主动配合监督,努力为纪检组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严肃责任追究,把问责结果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等结合起来,切实发挥作用。
在昌的厅领导出席了会议,厅各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设区市、县(市、区)审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分会场通过视频同步收看收听了会议。
3.局机关会议制度 篇三
一、会议分类
本制度的范围包括局长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办公会议、防汛例会、局务会议、治黄工作会议、部门专业性会议等。
(一)局长碰头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级领导干部和办公室主任参加。局长碰头会议一般在每星期一上午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及近期工作。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级领导干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局长办公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山东黄河治理开发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2、讨论通过会议讲话(报告)、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
3、讨论决定局属单位和机关部门请示的重大事项。
(三)专题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按照分管的工作主持召开,涉及本专题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协调专项工作问题,处理具体业务工作。
(四)防汛例会,由防办主任或受防办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由局领导、防办主任、副主任、防办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本周防汛情况介绍,分析防洪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防汛工作。防汛例会一般在黄河汛期每周四上午召开,遇重大险情可随时召开,如黄河汛情与上周无大变化,当周例会亦可取消。
(五)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局务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吸收各市河务(管理)局、局直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
2、总结上季度工作,部署本季度任务;
3、通报重要情况,协调各部门关系;
4、讨论研究其他重要工作事项。
(六)治黄工作会议,一般在每年 12月下旬或下年1月份召开,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领导及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邀请黄委或省政府领导到会讲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总结和部署全局工作;
2、表彰奖励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3、签订目标责任书。
(七)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业务主管部门召集,局主管领导或该专业部门负责人主持,各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确需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需报局长批准。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某一方面的业务工作。原则上每个部门年内只安排一次专业性会议。
二、会前准备
经领导研究确定召开的会议,主办部门应充分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会议达到预期目的,收到实效。
(一)局长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治黄工作会议,由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会前准备等工作;专题办公会议、防汛例会、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会前准备等工作,办公室协助做好会议其他准备工作。
(二)机关各部门需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或专题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涉及其他部门的,会前应与相关部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协商能够解决的问题不上会议;经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协调解决;确需召开会议的,会前要研究出初步意见,经局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提交局长碰头会议统一安排。
(三)提交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主办部门在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对研究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建议。需提交会议讨论的内容要提前送主管领导审阅,经同意后,至迟须于开会前一天将会议内容的概要说明或会议材料送交参加会议的有关领导和部门。
(四)参加会议的领导,会前应认真审阅会议有关文件、材料,准备好会议发言或建设性意见。
三、会议的召开
(一)大力压缩会议。省局召开的由各市河务(管理)局和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要尽量压缩,一般每年不超过4次。能用文件、电报或电话联系解决的问题,不召开会议。能召开电话会议的,不集中开会。内容相近、时间靠近的会议应尽量合并召开。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不搞上行下效、层层开会。
实行“无会月”制度,原则上每年4月份和8月份为省局的无会月,一般不在无会月召开会议。局机关的会议也要压缩,保证每周都有“无会日”。
(二)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省局召开的会议一般只开到市河务(管理)局和局直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开到县(市、区)局,由各市河务(管理)局会后再组织贯彻落实。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会议代表一般不超过40人,会议工作人员控制在与会人员的10%以内。
(三)严格会议审批制度。省局召开的全局性工作会议和部门召开的专业性会议,机关各部门在每年治黄工作会议后一周内提出本拟召开会议的计划,报送办公室汇总,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已批准列入计划的会议,主办部门要在开会前1 0天将会议内容(含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人数、所需经费及其来源等)报送办公室,提交局长碰头会议研究确定。部门召开的临时性小型专题会议,由部门提出会议计划,由主管局领导同意后召开。
(四)要进一步转变会风,开短会,讲短话,提高议事效率。会议讲话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不搞长篇大论,不讲虚话、套话。会议要切实解决问题,力戒议而不决。
与会人员要认真遵守会议纪律,集中精力开会,进入会议室后手机、传呼机一律关闭,会议期间不准出外会客,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五)治黄工作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长碰头会议, 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办公室主任审核,送主持会议的局领导签发。防汛例会、专题办公会议、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并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六)会议要严格按照会前审定的议题进行,不得临时动议或提议研究议题以外的问题。经会议主持人或主要负责人明确认可的意见,有关部门要作为会议的决议认真贯彻落实。
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一)局长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治黄工作会议,由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专题办公会议、防汛例会、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会议决定
事项的贯彻落实。
(二)对于会议决定事项,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办理。有办理时限要求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提交办理结果,反馈情况。因故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的, 需申述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期,并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及时报告办理进展情况。
五、会议经费
有关会议标准、会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等问题,要严格按照省局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更改会议地点、提高会议标准、扩大会议规模、超支使用经费,不得向基层单位转嫁费用。
六、处罚
4.统计局机关工作规章制度 篇四
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县**局工作规章制度》,全局干部职工必须共同遵守。
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坚持每周二上午进行政治理论知识学习,重点学习毛泽东、邓小平、xx、xx等领导人的原著和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每个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并认真作好学习笔记,每季度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政治理论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拟定学习篇目和学习计划。
二、考勤制度
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当月出满勤者,发给考勤费(岗位补贴)90元。请假(含事假、病假)每天扣发考勤费5元,迟到早退一次扣2元,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取消当月考勤费,无故缺旷一天扣20元,当月累计缺旷3天,取消当月考勤费,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报帐员按月统计核发。
三、撰写统计分析文章奖励制度
为鼓励专业人员撰写有一定份量和质量的统计分析文章和调查报告,实行统计分析稿费奖励制度。统计分析文章在1500字以内,每篇稿费为10元,1500— 3000字以内,每篇稿费为20元,3000字以上每篇稿费30元。统计信息每条按稿费5元,凡被县委、政府、《**杂志》和市级部门采用,稿酬增倍计发。被《**统计》等省级以上刊物采用,每条信息50元,每篇分析100元。
四、考核评比奖励制度
1、市局对县局各专业考核评比:我局各专业在市局考核评比中获奖,除市局发给的奖金外,由县局在统计经费中拿出两倍的金额给予奖励。若专业统计在市局考核中不达标,则公务员考核定为不称职。
2、县局对基层统计人员评比:为表彰在统计工作中涌现出的基层先进个人,从二oo四年起,每三年进行一次“十佳”优秀统计员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统计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表彰,每人奖励300元。
五、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整理本局统计业务及工作档案,按时立卷归档(每年5月底前),不留存货,未经领导批准,非本局人员不得查阅统计资料档案。统计资料上报上级统计部门尚未评估反馈前,不得对外提供,不得提供家庭单项调查资料和按保密制度规定的统计资料。
六、财务管理和公开制度
财务人员和主要领导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白发票和不合理开支。不得将统计经费挪作他用,重大开支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人员统一经办,大宗物品采购实行政务公开。
七、微机使用与管理制度
微机使用由微机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机房内严格防火、防磁、防潮、防尘,不得将易燃易爆及强磁物品带入机房,机房内严禁吸烟、吃零食;严禁吐痰、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大声喧哗、会客等,保持机房安静清洁;上机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不得在打开设备电源后离开机房二十分钟以上;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外提供磁盘上的统计数据;不得将统计系统外的磁盘在本局微机上操作,不得利用机房设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微机使用一人一机相对固定机型,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使用他人机型;最后离开机房者,必须关断机房所有设施电源和照明电源,关好门、窗。
若违反微机使用与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自负。
八、工作就餐制度
基层统计人员到县局报送报表或召开专业统计会议确需就餐,实行工作餐制度,就餐标准控制在每餐人均10元以内,县局对口专业人员或办公室陪同来人在指定地点就餐,接待就餐人员记帐应注明接待来人单位、就餐人数和就餐金额。工作餐是否上香烟和酒,接待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自行掌握。
九、车辆管理制度
确保工作用车,做到安全行车,控制公车私用,驾驶员出车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专业人员到市局报送报表,两人以上方能派车(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谁私自派车,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十、电话使用制度
5.淮南市审计局机关会议制度 篇五
发展,切实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制度机制在文明创建中的保障作用。制度具有约束功能,能规范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具有相对的稳定和长效作用。因而文明创建活动中注重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文明创建工作,规范干部职工行为,提高文明创建质量和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郑州特派办连续三届成功再创省级文明单位的实践使笔者认识到,要使文明创建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不断提高文明创建水平,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的机制。
一、建立文明创建组织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创新机制。组织制度和工作计划是行动的保障和向导,是基础性工作。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有组织制度和计划性。只有如此,工作才能有条不紊的进行。文明创建工作也是如此,每年年初应根据单位人员情况和创建工作的要求,调整文明创建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计划中应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活动的形式与内容以及实现目标的工作措施及要求。十年来,郑州特派办每年都根据创建领导小组人员变动情况,不定期地对组织机构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建立党组统一领导、各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共同负责、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齐抓共管、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组织机构健全使郑州办的创建工作具备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同时根据各级文明创建的指示及要求,紧密结合本机关的实际,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创建工作计划,指导当年的文明创建工作,保证了文明创建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同时,要不断创新。只有根据新的任务,新的形势,新的要求不断拓宽创建的领域,丰富创建内容,才能取得新的创建成果。
二、建立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制度,完善教育机制。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用正确理论武装人,是文明创建提高干部职工素质的根本性任务和途径。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部职工头脑,促进干部职工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郑州特派办首先是抓好中心组的学习,认真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保证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全办处以上干部根据当年的学习安排,结合自身实际每年至少写出两篇以上的心得体会或论文,在全办进行交流。适时的思想教育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文明单位建设的理解逐步加深,在思想上已达成创建共识,工作落实上体现出较强的创建力度,形成了人人自觉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为文明创建打好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建立文明创建兼职督导员制度,完善监督机制。文明创建各项工作能否扎实有效地开展,是文明创建成败的关键所在。因此,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的基础上,各单位(处室)设置文明创建兼职督导员,明确其兼职职责。文明创建兼职督导员起上传下达的纽带作用:主要是将文明创建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实现目标的措施、开展创建活动的要求,包括应解决的思想认识问题,以及开展相关活动的具体安排等,传达给每个人,使文明创建人人明白。这样才能引导职工以主人的姿态参与到文明创建活动中来,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发挥职工群众在文明创建中的主体作用。同时将好的意见和建议收集起来,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部门。郑州特派办共有13个职能部门,每个职能部门都设有文明创建兼职督导员,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报告文明创建开展情况:年度计划落实情况、各项活动的开展、涌现出的好人好事等。使创建工作经常化落到实处。
6.淮南市审计局机关会议制度 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9]20号)、《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审办发[2001]7号)和教育部财务司《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00]21号)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组成部门为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在北京林业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党委组织部为牵头部门。
第三条联席会议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各部门指定一名干部担任联络员,承办有关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审计处。
第四条联席会的主要职责是:
提出我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规定和政策措施;审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对未列入计划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出安排;交流和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运用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五条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于上末或干部调整调动时提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对象和内容,提请校领导审批后向审计处送达委托书。
2、介绍被审计对象的有关情况。
3、在干部意向调任、转任或离任前,委托审计处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否则不提请党委研究。审计结果归入考察材料,存入干部政绩档案。
4、反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
5、对贯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利用审计结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第六条纪委、监察处的主要职责是:
1、每年按照廉政建设的要求,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总体安排,及时查处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
2、受理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并反馈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3、根据信访举报情况,向联席会议提出对重点对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并介绍被审计对象的有关情况。
4、对阻挠、拒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出具伪证、毁灭、转移证据,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进行查处,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5、对利用审计结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审计处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联席会议审定的计划编制审计计划,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制定审计实施方案。
2、依法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3、审计结果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意见后,提交委托部门。
第八条财务处的主要职责是:
1、审查监督审计处编制的经济责任审计经费预算,根据校领导的批示,将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确保专款专用。
2、及时将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财经法规、政策通报联席会议成员。
3、审计处进行审计时,积极协助工作,如实向审计处反映情况,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资产及证明材料。
第九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联席会议召开时间、议题由党委组织部提出,报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十条联席会议成员要明确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互通情况、统一审议、统一认识,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北京林业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北林审发[2002]5号)同时废止。
北京林业大学审计处
7.淮南市审计局机关会议制度 篇七
时间:2009-12-23 15:37:42 来源:八公山区审计局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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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八公山区审计局
审 计 报 告
淮八经审报[2009]4号
被审计单位:淮南市八公山区民政局 :黄国宝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区委组织部09-06号委托,我们于2009年6月23日至2009年7月20日对区民政局原局长黄国宝同志2003年1月至2009年4月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任中审计。审计过程中得到了区民政局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进展顺利。区民政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作出了书面承诺,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根据《审计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现出具如下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建立和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困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救灾工作及退伍士兵安置培训等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
从审计情况看,2003年至2009年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经审计,黄国宝同志任期内各项收支情况如下:
1、收入情况。2003年1月-2009年4月收入总计17271830.79元,其中:拨入经费68855,拨入专项资金897140.24元,财政补助收入15907945.55元(基本收入6352329.8元,项目收入9555615.75元),上级补助收入251830元(基本收入231830元,项目收入20000元),其他收入146060元。
2、支出情况。2003年1月-2009年4月支出总计15737197.43元,其中:拨出经费665000元,事业支出14544442.19元(其中人员支出5661189.15元,办公费支出315758.32元,差旅费50366.25元,会议费61468.2元,燃修费88627.34元,培训费56552.84元,招待费638270.4元,慰问费304428.48元),专项支出527755.24元。
3、往来款情况。截至2009年4月底暂存款余额425060.38元,暂付款余额233031.21元。
4、结余情况:2008年12月底结余共计763860.85,其中事业结余234581.21元,专项结余529279.64元。截至2009年4月底结余(含专项结余)共计1771531.27元。
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资金结余过大。民政资金是国家用于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专项资金。截至2009年4月资金结余(含专项资金)1771531.27元,存在着资金滞留缓拨,发放不及时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调账无依据。2003年年初事业结余为730938.19元,2003年收入879754.6元,支出930735.43元,2003年结转后事业结余应679957.36元,而结转后的资产负债表显示2003年底事业结余数为-14124.64元,未注明调账原因及依据,2004年、2005年均出现类似问题。
3、账务处理亟待规范。通过审计发现,2003年至2004年民政局收入统一计入“财政补助收入”或“拨入经费”科目,2003年至2006年从会计账簿及财务报表上不能直观地反映专项资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2007年至2009年软件升级后,科目设置不同,致使任期内专项资金无法汇总。
三、审计意见和建议
1、切实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确保民政资金专款专用,保证民政资金能够准确、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上,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2、对于需调账的部分,必须注明调账原因是错账、呆坏账或其他原因等,并附对应凭证复印件等,做到有理有据。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对专款专用的资金设相关科目单独反映,确保专款专用,加强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八公山区审计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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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审计局关于审计市民政局原局长徐邦兴2006年9月至2009年3月任
期经济责任的通知
南宁市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关于2009年我市部分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通知》(南组通[2009]22号)的要求以及我局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09年8月17日起,对你局原局长徐邦兴同志2006年9月至2009年3月任期经济责任进行报送审计,并延伸审计南宁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南宁市慈善总会、南宁市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南宁市殡葬行业协会,必要时追溯其他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积极配合,提供审计所需的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对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2号公告)第十八条的规定,请徐邦兴同志写出本人任期内负有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事项的书面材料,于审计进点后五日内送交审计组。请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按规定要求提供有关资料,于2009年8月17日将有关资料送达我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审计组组长:梁
万
成 员:许卫阳(兼廉政监察员)、罗惠忠、周慧娟 附件: 1.承诺书
2.被审计单位及个人应当向审计组提供有关资料的清单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县审计局关于县建设局局长虞建华同志2004年至2005年6月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编辑:缙云人大网 作者: 时间:2009-02-12 打印本文
县审计局局长 李耀松
常委会:
据常委会《关于要求对县建设局局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缙人大常办〔2005〕32号)的要求,我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办两个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若干意见》(浙委办〔规定,自2005年8月22日至9月13日,对县建设局局长虞建华2004年1月至2005年6月任期经济1月至2005年6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此外,延伸审计了县城市开发公司、县规划设计院审计期间,县建设局和虞建华同志按规定及时提交了书面材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了计过程中得到了县建设局和虞建华同志本人的积极配合,使审计程序得以顺利实施。现将审计结果报告、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者基本情况
建设局主要担负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和园林绿地规划、建筑业管理等职能。下设办公室、城镇规划科、建筑管理科、市政科、房地产科、办事中心建设窗口。所属单位有房管处、质量监督站、村镇管理处、市开发公司、建筑规划设计院、测绘大队、自来水公司、市政园林管理处、环卫处、供排水公司。局财实行财政综合预算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局机关现有人员65人,其中在职人员54人,退休人05年6月底资产总额978.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31.05万元,负债 584.59万元,净资产393.52万元6月收入339.38万元,支出323.11万元,应缴财政专户761.04万元,应缴预算1.55万元,已全额上缴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同志于2004年3月担任局长,主持建设局全面工作,兼任县城市开发公司董事长,主管人事、财务工的财务支出(1000元以上),包括审批县城市开发公司的工程财务支出。、审计情况和总体评价
次审计以虞建华同志任期的建设局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和内部控制制度为基础,以部门预算收、重要经济决策内容的合法性程序的科学性及其实施的结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支出管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情况、部门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情况、本人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洁自律情况为重点建华同志2004年1月至2005年6月工作总结中涉及的有关局财务管理情况、城市维护费和重点工程资行了审计查证,界定了其中违规违纪问题的经济责任。
一)部门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不含城市维护资金)。2004年部门预算收入341.5万元,支出378.9万元,结2005年1-6月收入148.3万元,支出149.5万元,结余-1.2万元。预算执行基本真实。
二)重要经济决策内容的合法性、程序的科学性及其实施的结果。2004年1月至2005年6月底,重要经济:县建设局办公楼扩建装修支出5万元,租用总工会房屋和建设局档案室扩建支出25万元,购置别克219.3176万元。经县政府决策由县城市开发公司组织实施的投资项目有:新老区各支路建设项目(翠竹路水花园北侧、旭山路北、芙蓉路、望溪路、广电北侧、溪滨南路东段共计3270米,投资650万元),水项目(建设规模250米标准跑道运动场、投资200万元),县城新区永宁路步行街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总长米、投资1309万元)。上述均经过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投资项目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工程实施标,其程序合法。目前部分工程项目还处于实施阶段。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2004年1月至2005年6月,县建设局建立了《工作规则》等七大方理制度,涉及财务管理方面的有《财务公开制度》等5项。经对财务、物资采购、票据领用登记制度、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的测试,基本执行到位有效。经过122.61万元固定资产的抽查盘点,帐实相符,抽查,未发现固定资产被无偿占用和流失情况。
四)支出管理及重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情况。通过采用查阅会计资料和有关会议记录,2004年1月至底共支出经费1315.22万元,其中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重要支出有60笔,总计金额477.3万元,经对经过集体研究决定,使用基本合理,支出手续完备。2004年1月至2005年6月底重要财政专项资金收护建设资金782.72万元,城市建设资金42834.7万元(基建拨款17926万元、银行借款13500万元、财政元、单位借款2950万元、安置面积差价款1192.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支出786.73万元,城市建472.56万元,其中偿还银行借款20806万元,支付有关单位建设费和4467.73万元(其中五东工业园区2山脱贫20.9万元、政府大楼895万元、紫薇小学1127万元、五东工业园区借款2075.3万元、五东摩配有限公司72.23万元),支付城市建设工程款15408.93万元(支付黄龙路二期、大桥南路等11个工程项目期拆迁费用1192.7万元,预付工程款597.2万元。城市建设资金拨付手续完备、工程项目均实行招标、良好。但查询发现城市建设资金缺口19418.68万元,将影响银行还贷和工程款的拨付。
五)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情况。经审阅有关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议记录、重点工程项目预算、决合同等资料,各项政策法规基本执行到位,未发现有重大的违纪违规行为。六)本人遵守财经法纪、廉洁自律情况。通过查询及审阅有关会计资料,虞建华同志的薪金按规定的职务1.5比例领取,在账面上未发现个人在住房、通信费用报销、出国考察等方面有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政规上所述,虞建华同志任期内,能认真做好城市规划编制及建设工作,城市维护费和城市建设资金使用基本对大桥南路的改造,改善了原住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老城区的面貌。黄龙路二期及配套工程的基本完工,区的联系,为新区南、北地块的开发奠定了基础。有关经济决策、经济工作与指标、重大经济行为、财方面未存在重大的违规违纪行为。虞建华同志本人的《总结报告》中涉及的有关财务收支、重点工程建基本相符,未发现虚报政绩的行为。县建设局的会计报表能真实地反映2004年1月至2005年6月的财况,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本次审计涉及的账面资料中未发现虞建华同志有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责任
一)违规领取兼职报酬。2004年1月至2005年6月期间,县建设局班子人员中有的(含退二线领导)担任县董事会,有的参与城市开发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每月领取兼职报酬300元,享受年终考核奖和福利、9名兼职领导共领取报酬和福利95600元,人均10622元。违反了县财政局《关于缙云县重点建设项目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缙财基〔2003〕1号)第一条:“兼职领导、指挥部虚职指挥、兼职(虚职)工在发放范围内,不得领取奖金和各种补贴”的规定。
二)城市开发公司超标准发放劳保用品15776.8元。2004县城市开发公司共计发放劳保用品22616.8元。违反了县财政局《关于缙云县重点建设项目工作人员奖金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缙财基〔20三条:“劳保补贴按人均10元/月计发”的规定,超发15776.8元。
三)挤占城市维护费和城市建设资金154291元。2004年1月至2005年6月,县建设局在城市维护和城市支各种费用154291元。其中2004年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建设系统奖金4400元、办事中心窗口奖金33费用4960元、建设系统工作会议费28394元。2005年1-6月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招待费36859元、奖困村补助救济34600元,在城市建设资金中列支建设系统会议费32378元。违反了财政部《城市维护建法》(〔1996〕财地字第239号)第六条“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不得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供水、煤气、集中供施工、规划设计等单位的财务开支”的规定。
述存在的问题,基本是沿用了以前的做法,但虞建华同志任职期间未能及时纠正,应负主管责任。
本次审计查明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我局已另行出具审计决定、审计意见书进行处理和建议纠正。
瑞安中学校长吴学彬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2010第13号(总第67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2010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议书》的建议,瑞安市审计局于201,对浙江省瑞安中学校长吴学彬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2008、2009,部分事项追溯或延伸审计了以前及相关单、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一)财务收支情况
8--2009年瑞安中学总收入7966.41万元,总支出9164.81万元; 2007年末结余结转197.33万元;2009年末滚存结余-1001.07万中学基建支出1420万元)。2009年末,瑞安中学应收及暂付款项余额512.37万元,应付及暂存款项1712.65万元(含瑞阳中学基建,固定资产余额3257.54万元。二)审计评价
计结果表明,吴学彬同志任职期间,瑞安中学的财务收支基本合法合规,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相关的财务收支情况。关部门的支持下,努力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坚持文化引领、科技创新的办学理念,坚持学习交流、吸收借鉴的发展路径,取得了可喜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两次入围“中国百强”中学,为百年名校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这次审计也发现了新校区基建不及时、与瑞阳中学关系有待理顺、部分非成文招生规定有待规范等问题。、审计查明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建议 一)新校区基建资产产权未能及时登记
安中学新校区建设采取边办学边建设的模式,2003年启用,2005年全部基建项目完工,共投入资金20860.94万元。至审计日止,因总和体育馆项目玻璃采光顶漏水问题,该工程尚未完成整体竣工决算,资产产权未能登记,不利于资产管理和安全。二)瑞安中学北校区--即瑞阳中学基建项目产权权属不明
安中学北校区--即瑞阳中学基建项目于2006年开始建设,2009年投入使用。该项目位于瑞安中学校区内,土地使用权归瑞安中学所也是瑞安中学。工程建设资金1620万元由瑞阳中学陆续拨入瑞安中学,目前该笔资金双方均以往来款项方式挂帐处理。从上述情况来北校区--即瑞阳中学基建项目存在资产权属不明问题。
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建议瑞安中学向市政府、国资管理部门以门反映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办理新校区资产产权;同时,应理顺与瑞阳中学关系,明确北校区--瑞阳中学基建项目的权属。
瑞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马可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2010第12号(总第66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2010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议书》的建议,瑞安市审计局于201,对瑞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马可煊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2007至2009。、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安市环保局系一级财政预算单位,现有在编行政人员21人、事业人员85人,内设个职能科室,下设1个分局、6个所和1个环境监个独立核算的二级拨款事业单位(即瑞安市环境监测站)。环保局经费核算分单位行政经费和排污费2个财务账套,均纳入瑞安市会计管理和核算;马可煊同志自2007年3月任环保局局长至今。一)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7至2009,行政经费财政拨入3596.01万元、支出3585.88万元,2007年初上年结转143.18万元,2009年底累计结余153.51财政拨入1987.5万元、支出2190.68万元,2007年初上年结转355.52万元,2009年底累计结余116.27万元。
7至2009,共征收排污费4677.18万元、上缴财政4442.58万元,2007年初上年结转3.91万元,2009年底结余238.51万元。665.46万元、上缴国库2640.76万元,2007年初上年结转7.80万元,2009年底结余32.5万元。止2009年12月31日,账面资产总额718.82万元,负债19万元;净资产699.82万元。二)审计评价
果表明,马可煊同志任职期间,市环保局的财政财务收支基本合法合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相关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成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编制落实“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经济开发区环境整治和纺织印染业深化整治省级、市级验收,全市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态势,市区空气质量Ⅱ级以上天数达到349天;2008、2009年经温州市局目标责任制考,被评为污染源普查全国先进单位。但在财务管理、行政执法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职工技协中发放酬劳费。2008至2009,市环保局职工技协服务部收入119.24万元,用于发放干部职工酬劳费支出84.36二)个别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
计抽查发现,市环保局对个别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如瑞安市龙泰电镀厂的擅自扩容行为,从2007年至2009年连续三年被责令停止新增电镀生产,但至2010年5月14日审计调查日,该企业仍在违规超容生产;而且对企业的经济处罚力度越罚越轻(20元、2008年罚款4万元、2009年罚款3.5万元)。又如瑞安市和隆电镀厂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废水的行为,分别于2和2008年3月26日被立案查处,并作出相同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万元,但执法案卷中未见整改落实情况,且经济9个月和11个月才执行完毕。
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环保局已按照审计提出的建议,对职工技改,停止服务收费,并着手清理撤销工作;同时,通过加强日常监管来提升行政处罚到位率,对电镀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行为,杜绝电镀企业出现违规超容生产问题,对龙泰电镀厂擅自扩容违法行为已经制止,相关扩容设施设备已经拆除。
瑞安市民政局原局长王永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2010第11号(总第65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2010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议书》的建议,瑞安市审计局于201,对瑞安市民政局原局长王永旺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2008至2009。、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8--2009年,瑞安市民政局收入23179万元、支出21716万元,2009年末累计结余2009万元。2009年12月末资产合计2334万元、元,净资产合计2319万元。王永旺同志自2007年3月至2010年4月任瑞安市民政局局长。
计结果表明:王永旺同志任职期间,市民政局的财政财务收支基本合法合规,财政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相关的财况。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加强殡葬改革和优抚安置工作,对市区出大行集中整治,出台了《瑞安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等多项优待政策,连续两次获得浙江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市”称号。二是保和“五保”集中供养制度为基础,临时性社会救助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相配套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三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出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了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但在低保管理和公墓建设管在一些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建议
别低保户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审计调查发现有29户低保户2009年末的银行存款余额超过1万元,其中:塘下镇低保户戴某村工业点内拥有三间三层的厂房和三台生产机器,近两年每月电费支出均在2000元以上;湖岭镇低保户陈某某,2008年末其在农村合户的存款余额高达11万元,且在当地拥有三套瑞枫公路拆迁安置房。同时,上述29户低保户中,有16户在2008、2009两年内,未动存款。
少数已死亡人员未停发低保金。2010年6月底止,有42名已死亡人员仍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合计多发低保金10.44万元,其中5名、2008年死亡的16名、2009年死亡的11名,时间最长的达35个月。
三)公墓建设地域分布不合理。审计调查发现,由于缺少公共财政投入,我市中西部山区的11个乡镇至今尚无公墓,大部分公墓集中部重点乡镇。
四)享受机构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偏少。2009年底止,我市依法登记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5所,床位2781张,入住老年人2474人,占的1.49%,离省政府提出的“到2012年,享受机构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数的3%以上”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五)社会福利院超员收养。我市现在使用的社会福利院于1992年迁建,拥有床位195张,现实际收养人员370人,超员部分分别寄养农房收养。
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建议民政部门对低保管理中的问题进行一尽可能追回应收回的低保金;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对公墓建设中诸多方面的管理,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福利事慈溪市审计局关于市民政局2009预算执行及民政系统财务管理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阅读: 223发布时间:2010-12-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慈溪市审计局于2010年3月30日至4月23日,对市民政局2009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民政2009年12月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其中下属部门为2008、2009两)。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基本情况
政局是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政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优抚安置科、救灾救济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科。下属单位15个:移民安置办公室、社会福利企业管理院、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三北公墓办事处、殡仪馆、殡葬管理所、地名办公室、老人公寓、革命烈士纪念馆管理处、救助管理办公室、市婚姻登记处、老年活动中心和福利彩票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其中: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地名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记处系非独立核算单位(同内部科室形式管理),其余11个单位独立核算。
市财政年初安排市民政局本级预算指标14116.57万元,当年预算调整指标1000万元,追加预算指标179.78万元,上级部门补万元,单位其他收入88.4万元,上年结余708.49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6044.23万元(市民政局支出9004.03万元、市财政局支出年末资金结余1571.58万元。
市民政局下属殡管所等8个事业单位年初预算安排674.94万元,预算内追加20.66万元,预算外资金拨入666.55万元(殡仪租收入),上级补助16.75万元,其他收入118.24万元(经营性收入、捐助收入及利息),合计收入1497.14万元,实际支出146136.1万元,主要是殡仪馆结余有20.78万元。
结果表明,市民政局2009部门预算编制比较规范,有依据、有目标,细化、合理;核算真实、规范、细化;对下属单位经费及内部管理比较规范,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但存在“三费”超指标情况。市民政局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核算相对规范。会计资料基本财政财务状况;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现行财经法规规定。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个别房屋出租不够规范、房屋闲置未发挥效益。市民政局将部分临街房屋向社会出租,在具体操作时未经公开招标,同时出租协议处理等重要内容未作适当约定,虽然租赁协议由市民政局出面,但存在前一承租人直接先转租后由市民政局再签订协议的情况。
审计日,民政大楼临街大门南有9间(一楼4间、二楼5间)房屋已闲置一年多,大门北有7间(一楼3间、二楼4间)房屋已闲置局反映,其中4间打算用于军休所办公活动场地,7间房屋要用作婚姻登记处用房,但因经费问题无法装修,房屋闲置至今。)个别基金长期沉淀。市民政局基金账户截至2009年底累计结余基金1914.60万元(2009除存款利息3.14万元外无其他来源民村路灯亮化支出8万元)。各基金包括:1.特困基金273.54万元;2.其他事业结余144.53万元;3.生产扶持基金1331.26万元;86.60万元;5.优抚基金 46.46万元;6.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32.21万元。上述基金未纳入预算管理,且多年未有支用,其中:宁波单位十几年之前的借款有142.50万元,有2家单位共计25万元市国资办已批复同意核销,据市民政局反映,其余11家收回都有难不存在。
基金因原民政工业公司(现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建造民政大楼垫支了843.30万元,市殡仪馆征用旁边山地费用垫支130万元转金2.35万元。
09年底实际尚有银行存款余额872.04万元。)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募办”)日常费用开支过大,市民政局对其缺乏必要的计划控制和监管。市募人,临聘人员4人,由市民政局调研员具体负责市募办工作,承担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的日常管理、培训,其福彩销售点106个镇(街道),从业人员200多人。2007年至2009年三年期间,市募办年均发生招待费(含礼品慰问等)支出23.7万元、会务费5.1万元、其他办公支出11.94万元,公务业务费支出比较大。)下属单位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市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账面民政大楼基建工程项目在其他应收款挂账671.02万元,其他应付款挂账大楼工程早已完工使用多年,长期未清理;应收民政物资公司18.5万元、星星实业总公司50万元、热工仪表附件有限公司10万元,市国资办2008年已批复同意核销,市福利企业办公室无资产可核销至今仍挂账;应收钢板整平厂24万元,应收未收回。已收回借款19.6万元未转收入仍挂账。市殡葬管理所截止2009年底,有市民政局拨款3.11万元和彭桥村投资款收回3.4万元未作收入挂)社会非法殡葬服务活动比较猖獗,亟待规范。经现场察看,市殡仪馆内有非法营运的接尸车辆、吹洋号、放气炮、抬龙头轿、鲜在社会殡葬车辆打着“一条龙”服务的旗号,加上各类封建迷信活动,向丧户收取高额费用的现象,他们既没有交通部门的营运许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不受物价部门的收费约束,也不受殡仪馆的统一调度管理。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建议:市民政局加强房屋出租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益;淀的基金,余额上缴市财政;加强对本单位及下属部门的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控制下属单位“三费”开支;督促相关下属部门及时理;进一步加强对下属部门的业务指导,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联合市级相关部门,打击非法社会殡葬服务业,规范殡仪服务市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8.淮南市审计局机关会议制度 篇八
第一条为了促使市局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廉洁高效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对各科室的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
(一)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公开情况;
(二)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
(三)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结果的公开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设定项目的公开情况;
(五)服务承诺兑现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场所建设情况;
(七)对群众投诉的处理情况。
第六条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要求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公开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投诉处理得当,群众评价满意。
第七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第八条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承办。
第九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可实行全面考核,也可实行重点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科室,考核于年底或下年初进行。
第十条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15天向被考核科室发出考核通知;
(三)被考核科室接到考核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材料;
(四)考核小组在考核基础上,研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意见及结果通知被考核科室。
第十一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给予表彰;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
献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科室,给予通报批评。
9.淮南市审计局机关会议制度 篇九
来源:jnbjrc.goc.cn 2010-09-09 00:00:00
内容摘要: 张建国市长在人才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快建设人才强市,推动省会科学发展,是一项光荣艰巨的使命。希望济南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各项人才工作,开创人才辈出、英才荟萃的省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同志们:
刚才,荣竹书记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思想的重大意义,强调紧紧围绕省会科学发展,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任务,对实施《济南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作了全面部署。希望大家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我市人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较好地发挥了人才对省会建设发展的支撑作用。
成立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人才工作重大问题,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制定出台《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等40多份政策性文件,构建了涵盖人才选拔、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体系。设立每年1亿元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建立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表彰制度。实行党委、政府联系专家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组织查体、考察休假等形式,努力为各方面专家服好务。广泛宣传人才工作和优秀人才业绩,营造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加快推进拔尖人才“龙头”工程,把驻济单位、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人才纳入视野,凝聚了一大批各行业尖子人才,目前具有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的已有634人。积极实施“泉城学者”建设工程,已完成2批14个“泉城学者”项目,培养各类技术骨干900余人。大力实施“5150引才计划”和“百千万引才工程”,目前已引进40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其中院士1人,博士、博士后36人,90%以上在新兴经济领域领军创业。在重点工程带动下,各类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人才总量已超过120万人。
三是注重人才能力建设,人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以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企业家培养提升工程;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培养科学精神为核心,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
更新;以提高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为核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以提高致富带动能力为核心,加强农村新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人才素质的提升,促进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十一五”以来全市获得重大科技成果1650项,获国家科技奖励34项、省科技奖励1206项,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四项指标连续多年居全省第一,省会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
四是强化市场配置作用,人才创新平台不断扩展。打造以市级市场为龙头,县(市)区级市场为基础,加强以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和以科技中介机构为主体的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33个,省级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75个。强化各类园区建设,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国家动漫产业基地等多个“国字号”招牌先后落户,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日趋完备。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人才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偏少,尤其是高层次领军型科技人才和企业家匮乏,人才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人才引进培养与产业发展脱节,不能满足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需要;产学研合作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人才和科研创新优势转化为省会发展优势的程度还不高。产生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我们对科学人才观的认识还不到位,存在重物质投入轻智力投入、重资源开发轻人才开发、重项目引进轻人才引进的倾向;其次,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不够完善,科学的培养评价、选拔任用、合理配置、激励保障和人才流动机制尚未健全;再次,人才发展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硬件建设、国际化程度、科研平台、学术环境等还不能满足创新创业的需求,人才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加快人才强市建设作为实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构筑省会发展新优势的战略举措来抓,努力为加快省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加快人才强市建设
当前,济南已经进入跨越提升、转型升级、全面突破的关键时期。市委九届八次全体会议作出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产业结构的决策部署。这对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市即将出台的《济南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确立了到2020年济南跨入全国人才强市行列的战略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人才工作的重要任务,就是要紧紧围绕打好转方式、调结构这场硬仗,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发挥人才的引领支撑作用,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人才强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创新导向和产业发展方向,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素质提升和创
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探索启发式、开放式教育,培养具有创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各类人才。鼓励驻济高校设立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专业学科,选聘一批优秀企业家担任教授,推行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制”,加快培养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要制定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培养人才的激励政策,支持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科研成果转化利用、企业接收高校学生实习。积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推进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工程师研修基地和高校毕业生见习示范基地建设,完善人才、项目、产业一体化模式,在创新实践中培养高科技领军人才、战略型企业家和创新团队。要紧紧围绕省会长远发展的战略需求,大力实施“泉城学者”建设工程、泉城企业家培养提升工程、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创业人才扶持工程、“济南名士”打造工程和高技能人才提升工程,实施产学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政策,加快培育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要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建立职业教育联盟,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探索建立国外人才培训基地,选送各类优秀人才赴国外进行中短期研修,着力培养国际化人才。
(二)坚持高端引领和创新创业,增强人才引进的前瞻性和竞争性。加快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是打造现代产业体系、提高省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大力引进掌握关键技术、能带动新兴学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流科学家和创新团队,引进金融管理、软件开发等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要深入实施“百千万海内外人才引进工程”,重点实施 “5150引才计划”争取5年内引进150名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高层次企业管理人才,争取50名人才进入国家或省级计划。要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和措施,建立海外人才需求统计及发布制度,设立海外人才联络处和网络联系窗口,为海外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广开渠道,采取“产业引进”、“项目引进”、“课题引进”等形式,引进更多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要加强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县(市)区和企业建设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争取更多基地纳入国家或省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行列,增强对留学生和海外其他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
(三)坚持人尽其才和才尽其用,增强人才使用的科学性和灵活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优先转变人才使用方式,坚持以用为本、重在使用,以提高人才效能为核心,创新选拔使用方式,不限区域、不论身份、不拘形式、不分性质,最大限度发挥人才作用,放心放胆放手使用各类人才,形成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机制。要坚持公平竞争原则,无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还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都要引入公开、平等、择优的竞争机制,做到在竞争中辨才、识才、用才。公平、公正,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禁暗箱操作,做到唯才是举、机会均等。要坚持看能让他们充分施展才干、实现价值。要克服求全责备的偏见,对各类人才要用其所能、任其所宜,让大批优秀人才在宽松的氛围中创新创业。
三、努力为人才强市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环境是人才成长和发展的重要保证。人才竞争很大程度上是环境的竞争。要加快建设人才强市,就必须努力营造人才集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要优化政策环境。根据国家、省和我市人才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纲要,结合实际,抓好政策落实。同时,要根据形势变化和发展需要,及时完善创新人才政策。要大力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政策,各级政府要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支持完善管理体制,健全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坚持用法制规范、促进和保障人才发展,形成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环境。
加快建立人才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让创新潜能最大限度释放出来。要不断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方式,拓宽领域,规范标准,提高质量,提供全面、便捷、高效服务。
科学方法,带头做好培养、发现和使用人才的工作。满腔热情地为各类人才成长当好“后勤部长”,解决好他们在住房、医疗、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使他们安心工作、专心创业。
四要优化舆论环境。要大力宣传全国、全省、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工作的方针原则、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人才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广泛宣传创新创业人才的典型事迹,营造尊重科学、鼓励创新、甘于奉献的社会氛围。
加快建设人才强市,推动省会科学发展,是一项光荣艰巨的使命。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各项人才工作,开创人才辈出、英才荟萃的省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10.审计局法律进机关活动方案 篇十
一、目标任务
按照法律进机关工作要求,以厉行法治为重点,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大力开展宪法、党内规章、行政法以及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推进依法审计,努力建设法治,为推进二次创业,再造一个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审计师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三、主要内容
(一)切实强化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审计法和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国家审计准则、省内部审计条例等审计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宣传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将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向深入,结合今年开展的各项审计项目,将法律进机关的工作落实到审计实施过程中,组织开展好日常审计工作中的法律宣传,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组织开展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会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突出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教育,促进党员干部依法办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围绕实现改革创新,大力学习宣传促进创新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落实各项制度。一是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党组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职工会会前学法制度等,制定党组会、职工会会前学法计划,党组中心组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职工会全年会前学法不少于4次。二是落实党组织生活会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学习与机关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党内条规和法律知识,每年安排学法次数不少于4次,让法律学习常态化。
(二)开展法律进机关普法活动。一是举办专题法制讲座,组织干部职工一起学法。二是开展法律进机关知识竞赛,以考促学,提高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依法服务群众的水平。三是开展学法用法讨论会,组织干部职工一起讨论在工作中遇到的学法用法问题,互学互鉴。四是利用审计进点见面会、审计情况通报会、政府信息公开等平台,向被审计单位讲解宣传财经管理法规和审计法律法规,促进被审计对象不断规范管理,增强被审计对象自觉接受审计的意识,营造支持、配合、理解审计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五是开展送法律知识进村(社区)入户活动,走村串户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村(居)民的法治观念,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11.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篇十一
(讨论稿)
公室设在县审计局,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县审计局确定的联席会议联络员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和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室有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示和意见,结合本县实际,研究落实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审定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
(三)听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四)研究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文件、规定等事项。
(五)主持召开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
第六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任务:
(一)向有关领导和联席会议报告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
(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提出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三)承担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文件和规定的起草及呈报工作。
(四)承办召开联席会议,完成联席会议和有关领导交
办的工作任务。
(五)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七条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县纪委、监察局的主要职责:
1、向联席会议提出下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建议。
2、向县审计局通报被审计对象遵守廉政纪律的情况。
3、受理经济责任审计中移送的违纪案件线索,并及时将移送的案件线索调查处理情况向联席会议通报。
4、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工作。
5、积极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入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廉政谈话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的主要职责:
1、向联席会议提出下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建议。
2、将经联席会议议定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并办理委托审计手续。
3、在实施审计前向县审计局通报被审计单位及其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的有关情况。
4、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工作。
5、根据审计结果,组织被审计人员谈话,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考评、使用、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向联席会议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情况。
(三)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所需经费。
2、协助提供有关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任期内的财政、财务主要指标及其完成情况。
3、协助执行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中涉及财政、财务方面的问题。
4、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和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四)县审计局的主要职责:
1、向联席会议提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建议,并将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列入审计项目计划。
2、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交办和组织部门的委托,具体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并根据审计情况,出具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3、对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汇总我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基础数据库。
4、拟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规章制度。
5、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项目所需经费的预算编
制,报送县财政局。
6、向县联席会议汇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7、负责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对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情况汇总。
第八条 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九条 联席会议的基本程序:
(一)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后提出,由召集人确定。
(二)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重要文件及事项,承办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会前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三)联席会议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参加会议人员应认真讨论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四)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和决定,根据需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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