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征文

2024-09-30

法制宣传教育征文(共16篇)

1.法制宣传教育征文 篇一

篇一:法制教育征文

有一种武器,摸不到看不着,却永远站在正义的一方,保护弱者,那就是法律。法是一把剑,伸张正义,除恶扬善;法是一把伞,挡风遮雨,众生和谐。法是人生命航程的指路灯。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交错复杂的“法网”下接受着无私、公平的保护,同时也接受法律严明的监督。当你有利益冲突时,它让你的合法权益脱颖而出;在你遭受不幸时,它向你伸出温暖的双手;当你面临危难时,它义无返顾地挺身而出为你排忧解难;当你在人生道路上迷失方向时,它永远为你指明前进的方向。

法律与自然界中的空气、阳光一样,即使你来自不同的阶层,拥有不同的身世,但享有的权利却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而我们当代中学生是当代青少年的一个重要群体,常常被人们称之为“时代骄子”、未来的栋梁。我们的道德法律意识如何将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有着及其重要的影响。

一个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作为中学生我们更要遵纪守法。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都能够做到严格自律。养成自我约束的好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如果你认为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你快点打消这种念头吧!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

有人说: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出门在外,要遵守马路上的红绿灯;人生跋涉,则要看清法律上的红绿灯。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罪也只是一步相隔。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我们要弘扬法律精神,争做时代先锋。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你踌躇不前时,把法律当做正义的化身为你指明正确的道路。

学法源于一点一滴,守法始于一言一行。要想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我们就要从点滴做起。古语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当冲动袭来,告诫自己:冲动是魔鬼。因为一个意念可能导致你犯罪,一个想法可能会让你一生流泪。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

人生如画,修养点睛,而法律无疑是润泽流畅的墨汁。这一点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是很有用的,我们尚处于成长时期,所谓“路不铲不平,事不为不成,人不教不善,钟不打不鸣。”知其行者谨于法,知其法者修其行!我们要从学习知识入手,努力汲取古今中外的知识精华,增强个人的道德法律意识,培养我们良好的修养。

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秉持心中的利剑,共同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描绘美好的明天!

篇二:法制教育征文

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维护国家秩序的一种制度。遵纪守法,是每个人都应做到的,生活中往往有些人违反法则,包括一些青少年,在青少年时期,人往往会迷失理性,很多不良行为总会发生在少年时代。

在我们身边,也会有些青少年做出越轨的事情。就在前一阵子,汽车站附近经常有许多青少年,虎视眈眈地盯着来往行人的钱包,只要人们稍不留神,钱包就神不知,鬼不觉的不翼而飞了。那天,我无所事事,便出门去散散心。来到汽车站附近,亲眼目睹了令人“拍案叫绝”的一幕:只见路边出现了一个装扮的灰头土脸的人,我仔细打量一番,那人皮肤黝黑,身着一件带着灰尘的衬衫,留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虽打扮毫不考究可是怎么也掩饰不住,他那张年轻的脸。他只是一个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只见他的眼睛不住地四处张望,突然他眼前一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跟上了一辆小型摩托车,说时迟,那时快,他一边飞奔,一边伸出那只手,鬼使神差般拿走了那人的钱包,那人竟然毫不察觉。路边的行人立刻警觉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前包,然后长长吁了一口气。

那些青少年们为什么要偷窃他人的钱财呢?大部分原因是因为生长在比较富裕的家庭,往往会受到许多外界的影响,而误入歧途。还有一种是生长在温饱还难以解决的家庭,没有受到好的教育,导致前途尽毁。由于家中贫困,负担不起学费,而剥夺青少年们对学习的渴望,这种父母是多么不负责任啊,同时他们也触犯了法律。

当我们坐在宽敞而又明亮的教室里,无拘无束地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那时,我们可曾想过那些失学的儿童。曾经在一个偏僻的山区,有一户人家,有着五个孩子,两男,三女。因为家中非常贫困,不能负担五个孩子上学,于是这些孩子的父母便强迫三个女孩辍学,让两个男孩去上学。十年过去了,两个男孩总算干出点事业,但三个女孩在这十年中,每天都在干农活,不是种地就是插秧。三个女孩的一生就这样完了。

篇三:法制教育征文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希望自由自在地奔跑,无边无际的洒脱。然而,没有绝对的自由,那并不是真正的自由。为所欲为的所谓的自由只会让更多的人失去自由,让这个世界变得混乱而杂乱无章,那称为放纵而非自由。因此,真正的自由是建立在一定的不自由之上的,若想获得自由首先就必须遵守一些底线,那就是法律与制度。

自古以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正所谓没有规定不成方圆,无论是上至国家还是下至个人,都应该有一定的规定来约束行为,否则便会出现肆虐张狂的人,吧国泰民安的国家搅得一团糟。

也许有人会说,这些条条框框像沉重的枷锁一样束缚了无拘无束的奔腾。然而,我们却不能否认,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法律,条文的规定,才确保了更多的安全。爱的教育固然重要,然而明文规定也必不可少。如果罪人都能改过自新,从头做人自然是善莫大焉,然而对于那些屡教不改,冥顽不化的惯犯,法律的武器就是必须的了。我们不得不承认,正是因为有了法律的严厉制裁,哪些劫犯土匪才不敢明目张胆地作奸犯科,也才确保了大多数人民的财产安全。而且,法律只是底线,只要做好自己,不做出那些违法乱纪的事,法律也就不会约束行为,仍旧可以做自由人。

正因为法律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们高中生就更应该遵守纪律,不应该以身试法,带来严重的后果。

遵守纪律应以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遵纪守法不是一向夸大的号召,不是一纸空文,而应落实到实际的行动中去,切实从细微的小事做起。

“爱护公物”,“不随地吐痰”,“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市民,不摘花草树木”,“保护地球,爱护环境”这些都不是空空的标语,而是要我们以自己为出发点付出实际努力的。随手捡起地上的一张纸屑,拧紧打开的水龙头,为干渴的鲜花浇一点水,这些都是我们中学生力所能及的事,举手之劳,却可以创造出一个更和谐的世界。

我们不是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所以我不希望再看见一边高呼爱护水资源,一边却随手把活水倒入河流这样的情况在发生。

作为祖国明天的栋梁,遵守守法使我们高中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既是珍爱自己,又是关心别人,更是为了一个更加繁荣昌盛的祖国和一个更加和谐美满的世界!

2.法制宣传教育征文 篇二

作为烛光的传播者, 您的学术成就理应被广泛认可, 社会共享;作为灵魂的工程师, 您的美文论著理应被媒体刊载, 传于后人。但, 这往往是梦, 我们将做您的圆梦人!

作为专业教育科学研究所, 自编辑出版了《烛光——教育研究前沿》《烛光——教育教学发展文论》等丛书之后, 我们将再次联手国家级出版社为您搭建起论文发表与出版的顺畅平台。如果您有意, 您的文章论著将被收录刊载于大型“烛光”系列教育丛书《烛光———课程教育文丛》一书中, 欢迎您惠赐大作!

一、征文内容及要求: (1) 各类有关教育教学的论文均可投稿, 选题不限; (2) 要求来稿立意新颖、思想健康、文理通畅、论证严密; (3) 所提交论文应在2000字左右, 要求打印或用方格纸誊写, 亦可发电子邮件 (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上注明“烛光”二字) ; (4) 请在稿件正文前写清论文题目、单位和作者姓名及电话号码, 文后请附8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 (5) 来稿不退, 文责自负, 编辑对来稿有权删改 (如不需删改, 请注明) 。

二、相关说明及事项: (1) 来稿一经采用即寄发“采用通知”, 文章将编入《烛光——课程教育文丛》一书中, 全国公开出版发行; (2) 被正式采用的论文将评出一、二、三等奖, 颁发优秀论文证书; (3) 所征稿件免收通联费、评审费、版面费等不合理费用, 作者可自愿订购载有自己文章的书一本。书出版后支付作者一定稿酬; (4) 因工作需要, 诚聘各地组稿编辑, 有意请与我们联系; (5) 可协助优惠出版教师个人专集、专著、集体专辑。

三、来稿请寄:100070北京市100070信箱61分信箱教育科学研究所刘老师收

四、投稿电话:010-83671575 83671560 (传真) 010-83671428

五、E-mail:edusclt@vip.163.com bjwlchx@vip.163.com

3.法制宣传教育征文 篇三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撰写教育叙事文章,《江西教育》于2012年举办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用夹叙夹议的方法描述教育生活中真实且具有典型意义的教育事件,表达自己的教育思考。内容真实、生动,具有启发性、哲理性。

2.每篇教育叙事不超过2200字,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一经查实有抄袭现象,将取消作者参评资格,并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作者单位通报。

3.作品均用word文档以“教育叙事征文评选作品”为文件名发电子稿至xuyajian@126.com,并在作品中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邮编和联系电话。每篇参评费为60元,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江西教育》编辑部许雅健,联系电话:0791—8676 5968。

4.截稿时间:2012年12月20日。

二、评选办法

1.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资深编辑成立评委会,对所有参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一、二、三等奖作品,并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

2.《江西教育》将对参评作品择优在“师路心语”栏目分期刊登,出刊后给作者赠寄样刊。

3.欢迎以县(市、区)教研室或学校为单位组织参加,编辑部将根据来稿数量和获奖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

4.法制安全教育征文 篇四

法制与安全

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普及宣传法律知识,目的是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预防犯罪,培养大家运用法律服务自身、服务大众的能力。为大家营造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

从法律和安全的角度对大家再提几点要求,希望共勉。

1、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学会自我保护,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诱惑和侵害。

2、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学习都能正常运行。

3、注意安全。注意校内安全(如:课间文明游戏,上下楼梯不奔跑,体育课不违规运动,防止运动器材伤人,不要在教室内的电源插座上插充电器,信息课上要按规定程序操作电脑。);注意交通安全(宁停三分,不抢一秒。)注意活动安全,注意饮食安全(禁买“三无”食品)等等,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有效地避免和预防意外伤害。

4、在生活中重视安全问题,增强法制意识,争取做到:虚心接受师长的教导;多交良友、诤友,文明上网,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努力奋进。

5、心胸开阔,真诚待人。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 ,有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所以,面对矛盾时,我们一定学会能正确处理,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他们能帮我们通过正当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以下分享几个防盗知识:

马路诈骗花招百出,但只要不存贪念,遇事遵行“停、看、听”守则,冷静以对,受骗机会就会减少。

1、骗吃骗物法:一般都是陌生人,以到你处办事或请你带到某处办事为由请你吃饭,中途则逃之夭夭。

2、中奖转让法:行骗者一出场都是傻乎乎的,而他扔掉的饮料罐拉环也一定是中奖的,再由边上几个同伙 骗你入套。

3、若有人悄悄告诉你,有一笔外汇或金银饰物要和你平分,千万不要信以为真,还是赶快离开。

4、在马路上或商厦门口有一伙人向你推销所谓的名贵中药、金元宝等,切勿上当。

5、当有陌生人以你熟悉的人的名义向你打招呼,你还是一走了之为上策。

6、行骗者一般是利用高薪作诱饵,诱你上钩,本人不与你见面,只用电话联系。

7、恐吓诈骗法。行骗者通常利用一些封建迷信手段相威胁,告诉你或你的亲友将遇到什么什么的灾祸,需要金钱或财物可以为你化解。记住:心正邪自去!

8、防 骗绝招骗子大多是利用人们贪图便宜或迷信的心理而得逞的,或一人或几人和谋串通,手段繁多。一不留神,就可能上当。要防止被骗,最有效的方法就是—— 勿惧、勿贪 !

识别扒手五法:

1、看神色。扒手寻找行窃目标时,两眼总是注视顾客的衣兜、皮包、背包,特别留心外地人、妇女、中老年人,选准目标后,一般要环顾四周,若无他人注意便迅速下手,此时因精神比较紧张,往往有两眼发直、发呆、脸色时红时白等现象,

2、观举止。扒手选择侵害目标时,往往在人群中窜动,选择目标后即咬住不放,紧紧尾随,乘人拥挤或车体晃动的机会,用胳膊和手背试探“目标”的衣兜。

3、识衣着。扒手大多数衣着入时,或长发、光头或流里流气,那些三五成群作案的,衣着打扮往往相似。少数打扮平常,衣着朴素者则是老扒手。

4、听语言。扒手之间为了方便联络,常常使用黑话、隐语。他们把掏包称为“背壳子”、“找光阴”;他们互称“匠人”“钳工”;把上衣兜称“天窗”;下衣口袋称“平台”;裤兜称“地道”;把妇女的裤兜称“二夹皮”等。

5、看动作。扒手在动手作案时,一般借车体运行晃动或乘客拥挤的机会,紧贴被窃对象的身子,利用他人或同伙作掩护,或用自己的胳膊、提包、衣服、书报等遮住被窃对象的购物防扒六要点:

(1)不要将手提包或皮包放在自行车车前的篮子里或夹在车后的后架上。

(2)不要后背手提袋或皮包,以防不法分子从后面用刀割破提包盗走现金。

(3)现金不要放在外衣口袋里。

(4)试衣时,手提包要随身带。

(5)不要往人多拥挤的地方挤,不要围观热闹。

(6)付款时不要暴露太多的钱物,要注意附近是否有可疑人物在盯着你的钱包。

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 它是一项艰苦的系统工程,涉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需要各个环节紧密配合,只有全社会都提高了认识,都重视法制教育,大学生及所有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就指日可待,也就可以大大加快依法治国的进程。关注法制与安全,珍爱生命。

【扩展阅读篇】

作文是决定语文考试成绩的“半壁江山”,因此作文的成败往往决定了整个语文考试的成败。那么怎样让考试作文得高分呢?我觉得以下几点必须注意。

5.法制教育优秀征文 篇五

记得我六岁时,有一次去邻居家玩,邻居家小朋友的玩具好多呀,有溜溜球,小手机、大机器人看得我眼花缭乱,但最令我羡慕的还是那个变形金刚。我一眼就看中了它,把它拿在手里爱不释手地玩了好久好久。到下午该回家的时候了,可我一想到将要见不到这个变形金刚了,就忍不住沮丧起来。马上就要回家了,我忍不住回头再看那个变形金刚最后一眼。那是一个威武霸气的黄色变形金刚。他那高大的身形、那健壮的身躯、那耀目的黄色它的每一处使我忍不住想要抚摸。它要是属于我该多好啊!此时此刻,那个变形金刚也好像正对我眨着眼睛。他似乎在悄悄的对我说:“带我回家吧,我想跟你一起回家!”终于,我忍不住了。趁着朋友不注意,我一把把变形金刚拿起来,藏进自己的衣袖里,飞也似的跑回家。

一进家门,我马上把它放在了桌子上喜滋滋地欣赏起来。看着他那威风帅气的样子,我不禁笑了起来——现在它是我的了,属于我自己的!正在这时,爸爸走了过来,看到桌子上的变形金刚,他不禁皱起了眉头。“那是谁给你买的?我好像没给你买呀。”“哈哈,你猜一个吧,”我得意的.回答,“这个可是我从邻居家悄悄拿来的。怎么样,厉害吧?”我继续说。本以为爸爸会表扬我,哪只爸爸的脸色一下变了。他用前所未有的严厉语气对我说:“你怎么能这么做呢?你知不知道你的这种行为叫做‘偷盗’,而法律明文规定是禁止偷盗的。你喜欢什么爸爸妈妈可以给你买,但坚决不能偷东西知道吗?”听爸爸这么一说,我有些害怕了:这么说,我居然违法了吗?怎么办、怎么办?警察叔叔会不会来找我?我吓得快哭了,忙问爸爸该怎么做。爸爸见我知道错了,就缓和了语气,他耐心地对我说:“既然你偷了东西,那你就先要把东西归还,再道歉,请求别人的原谅。并且以后保证不能再犯。‘小时偷针,大了偷金’,你现在虽小,偷拿别人的东西事小,但性质都是一样。只有从小严格要求自己恪守道德底线,长大才不会有违法行为!”听了爸爸语重心长的教诲,我明白了自己的错误,于是连忙去向邻居承认了错误。邻居原谅了我,但我还是觉得对不住人家。

6.法制教育征文:泪水与责任 篇六

贵定县猴场堡乡九年制学校

闵永祥

这是一个真实动人的故事,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

A老师在一所边远的农村中学任教,工作勤恳踏实。最近她遇到一件头痛的事,她班上的两名学生迷恋了上网,无论她如何耐心地说服教育,学生仍充耳不闻,恶习不改。今天讲明天忘,“保证书”写过十几遍,没用。A老师纳闷,怎样才能使这两个学生戒除网瘾,回到课堂学习。她与学生家长联系过,可是学生家长都在外面打工;她到网吧去抓过,却惹得网吧老板不高兴,还口出狂言:“以后不允许到他家的‘地盘’去抓人,否则„„”她向学校反映,学校的答案是:这个问题属实会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A老师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而这家网吧的门仍然得意洋洋地敞着,A老师日夜切盼,度日如年。半年后,仍然没有听到上级相关部门的音讯。A老师急了,看着两名花季少年每天睡眼朦胧,成绩一落千丈;A老师哭了,怎样才能把两名未成年人从“网魔”中解救出来,让他们回归自然,脱离梦幻、虚拟的世界呢?

A老师日夜辗转反侧,心急如焚,她变老了,变瘦了。

于是,她把藏在心底的痛苦说给教“信息技术”的同事听,同事一语解开了她的心结:将计就计。

对啊,她怎么早没想到呢?她高兴得像小孩子一样手舞足蹈。然后她向“县长信箱”摁去了这样一则建议:

ⅩⅩ乡“黑网吧”扰乱社会秩序

尊敬的领导:

近年来,ⅩⅩ乡街上陆续开起了三家“黑网吧”,给ⅩⅩ乡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扰乱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据我所知,从“黑网吧”开起以后,很多社会青年及学生经常迷恋于网吧中,造成打架、偷抢、哄骗的事情发生不断。而面对如此猖獗的现象,一直以来没有人来过问和管一管。我急切盼望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铲除,还人民群众安宁的生活。

摁去后,A老师盼星星,盼月亮。

五天后,她终于得到了回复:建议县文广局、ⅩⅩ乡针对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县政府。

A老师喜泣而涕,那夜,她睡得很香很甜,一觉通天亮,阳光照进她的小屋,暖暖的。“黑网吧”被铲除了,她的两个孩子的成绩如芝麻开花——节节高。

A老师笑了,笑得很甜很甜。

然而,这件事让我想到了两个字:责任!

对教师教育来说,上网给我们带来知识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一是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给学生讲解如何健康合理的上网?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知道上网的利与弊;三是教师要经常与家庭、学校沟通,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的形式,做好学生的跟踪教育。

对学校管理来说,必须加强教育监管,健全规章制度,要充分意识到随着社会的进步,网络成为人们了解世界,接收信息最快捷的窗口,青少年也不例外,但是,很多问题也随之而来,青少年因受网上不良信息影响而沉迷网络、荒废学业甚至诱发违法犯罪的事件屡见不鲜。因此,学校一方面要做好教育宣传,另一方面加强与上级职能部门的沟通,发现情况及时反映,争取让问题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解决。

对相关部门来说,难道他们没有发现“黑网吧”?为什么不问一问、管一管?试想,当初没有A老师向“县长信箱”投去的建议,那么“黑网吧”会越来越泛滥,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黑网吧”的监管力度,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信息网络空间。强化责任意识,净化信息网络环境,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黑网吧”发现一家,铲除一家,决不留情。

现在,A老师虽然用泪水换来了一时的平静,但是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积极营造和谐校园环境,努力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7.《烛光-教育研究文丛》征文 篇七

作为烛光的传播者, 您的学术成就理应被广泛认可, 社会共享;作为灵魂的工程师, 您的美文论著理应被媒体刊载, 传于后人。但, 这往往是梦, 我们将做您的圆梦人!

作为专业教育科学研究所, 自编辑出版了《烛光———教育改革前沿》《烛光———教育教学发展文论》等丛书之后, 我们将再次联手国家级出版社为您搭建起论文出版与发表的顺畅平台。如果您有意, 您的文章论著将被收录刊载于大型“烛光”系列教育丛书《烛光———教育研究文丛》一书中, 欢迎您惠赐大作!

一、征文内容及要求: (1) 各类有关教育教学的论文均可投稿, 选题不限; (2) 要求来稿立意新颖、思想健康、文理通畅、论证严密; (3) 所提交论文应在2000字左右, 要求打印或用方格纸誊写, 亦可发电子邮件 (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上注明“烛光”二字) ; (4) 请在稿件正文前写清论文题目、单位、作者姓名及电话号码, 文后请附8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 (5) 来稿不退, 文责自负, 研究所对来稿有权删改 (如不需删改, 请注明) 。

二、相关说明及事项: (1) 来稿一经采用即寄发“采用通知”, 文章将编入《烛光———教育研究文丛》一书中, 全国公开出版发行; (2) 被正式采用的论文将评出一、二、三等奖, 颁发优秀论文证书; (3) 所征稿件免收通联费、评审费、版面费等不合理费用, 作者可自愿定购载有自己文章的书一本。书出版后支付作者一定稿酬; (4) 本研究所因工作需要, 诚聘各地组稿编辑, 有意请与我们联系; (5) 可优惠协助出版教师个人专集、专著、集体专辑。

三、来稿请寄:100071 北京市100071信箱45分信箱教育科学研究所刘老师收

四、投稿电话:010-83671428 83671560

五、电子信箱:edusclt@vip.163.com

8.法制宣传教育征文 篇八

关键词:公民教育;公民法制教育;公民教育路径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编码:A 文章编号:2095-1183(2012)05-0040-03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传统的思想品德教育已经逐渐转型为公民教育。作为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理应将公民意识、公民权利作为公民法制教育的核心。为此,我们有必要对中小学生法制意识的现状进行深入调查,以准确把握中小学生公民法制意识的现状,从而为提出有效的教育干预措施提供参考。

一、传统型法制教育与公民法制教育

传统学校法制教育是指,通过传授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案例等途径,教给学生法律知识,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常识,学会遵从法律制度的教育。这样的教育强调对社会的遵从和对法律的依赖。而公民法制教育则是基于“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不仅让学生了解法律,更要唤醒他们督法、立法意识的教育。知识经济、信息网络化、经济全球化对我国当前普法教育的内容产生了深刻影响,[1]我国的法制教育必须适应时代发展,拓展教育内容,以应对时代的挑战。公民参与是支撑法治运行的主体力量,对我国法治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对立法、执法环节的推动作用。公民参与立法能够表达与平衡多元化的利益,推动法律的民主化进程,提高法律的合法性;[2]公民参与执法有助于提高法律的实效性,增强法律的开放性及其自我修正机能。

要推动现代公民社会的发展,实现法制教育由“管理型法制”向“权利型法制”的转变,[3]就必须区分二者在目的、理念上的不同。“管理型法制”是指强调社会管理的法律制度及其理念的总称,这样的法律是治民之法,强调对社会的管理;所谓权利型法制,是指通过“权利——义务”的平衡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承认公民享有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尽管我国已开展数次大规模普法,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法制教育往往流于形式,相当多的地方只是简单发放法律宣传画册或者举行法制教育的讲座,观摩一两次法庭审判等。同样,学校法制教育的理念也比较落后,注重知识的灌输,只让学生了解法律规定了“不能做哪些事情”,而不是让他们明白法律规定的“你们有哪些权利”或者“你们可以做些什么”。可见,学校贯彻落实公民法制教育的新理念,将公民法制教育的模式从“传统法制教育”转变为“公民法制教育”,从小让学生树立良好的法制观念,逐渐培养守法、督法、立法的意识,已刻不容缓。

二、调查对象的确立

课题组对杭州市11所中小学(含职业中学)的在校生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总人数为4134人,回收有效问卷4063份,其中小学1466份,初中1973份,高中624份。本调查参考《中国公民意识调查问卷》[4],将公民意识划分为国家认同感和自豪感、公正意识、法律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五个维度。每个维度设计相应问题,调查学生的态度和看法。回答分为非常赞同、赞同、不赞同、说不清四个等级。问卷回收后进行数据编录并运用SPSS17.0软件进行数据统计与分析。本文的讨论主要集中于问卷中“法律意识”维度的内容。

三、调查结果的分析

法律意识不仅表现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而且体现在公民参与法律的制定过程、监督法律的执行过程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是我国实现法治社会的观念基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中小学生初步具备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

调查显示,中小学生已初步具备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见表1),其中对“如果你发现学校某项规定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你愿意提出质疑”这一问题的回答,小学生和初中生选择“非常愿意”或“愿意”的比例分别达到87.2%和81.8%;对“如果很多人都不遵守某项法律,你也可以不遵守”的选择,持“不赞同”观点的高中生比例达75.8%。由数据分析可知,中小学生已形成了一定的法律意识,懂得遵守法律,懂得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切身利益,在学校规定与法律相悖时,懂得提出质疑,维护权利。

(二)小学生较初中生更愿意举证好朋友违反校规,法律意识存在年级差异

对“如果你的好朋友违犯了校规,你愿意举证他吗”这一问题的回答,如表1所示:小学生表示“非常赞同”或“赞同”的比例是75.7%,初中生所占比例仅有56.9%,表示“不赞同”或“说不清”的小学生比例是24.3%,而初中生却是43.1%。

面对朋友犯规,小学生较初中生更愿意举证,这与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有关。儿童发展心理学的研究表明,9-15岁儿童的同伴关系处于亲密的共享阶段,这时的友谊有强烈排他性,孩子们懂得忠诚、理解是友谊的基础,经常互相倾诉秘密、互相帮助。同伴相处时间已超过家庭及别的一切社会关系,集体作为同伴互动的社会背景,重要性日益增加。因此,初中生更看重同伴关系,而选择不举证违反校规的好朋友。

(三)中学生宪法意识较薄弱

从表1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分别有41.4%和48.9%的初、高中学生认为,在特殊情况下政府可以超出法律的规定范围处理问题,另有17.2%和13.8%的初、高中学生无法做出判断。有将近一半的学生赞同这一观点。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可见,当今中学生的宪法意识比较薄弱。这与我国长期以来的封建传统思想观念有关。在中学生甚至在成年人心中,“法律高于一切”的信念尚未完全树立起来。

值得注意的是,对“遇到违法案件能私了就私了”这一问题的回答,有5.8%的高中生表示“非常赞同”,15.7%的高中生表示“赞同”,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受到了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高中生较初中生、小学生而言,其社会化程度更高,受到传统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更深,选择赞同私了违法案件就不足为奇了。

四、引导学校公民法制教育的主要路径

(一)教学路径

在加强公民法制教育的过程中,教师首先要认清公民法制教育的目的,树立公民法制教育的新理念。教师在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要不断唤醒学生公民权利意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技能,即遵法、督法、立法的意识,并以此作为学校公民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教师更要清醒地意识到,公民法制教育目的的实现,不是仅靠背熟法律条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观摩几次庭审就可以的,它需要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实现。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师生之间的交往,教师向学生传授法制知识的同时,还要教会学生如何维护自己的法律权利,唤醒学生督法、立法的意识,促进学生公民权利观念的形成,使学生能够认识到每一个公民都是法律的权利主体,而不仅仅是义务主体。

(二)管理路径

在学校管理层面上,给学生提供更多机会参与学校各项制度的制定和日常管理,是实现公民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这对于学校公民法制教育的开展会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学生参与学校立法能更好地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学校法规的权威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有助于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增强实效性;学生参与监督法规的实施,有助于加强法制教育的参与性,提高法规的修正机能。比如,设立校长信箱、学生法制委员会、学生智囊团等都是很有效的手段,能为学生今后积极参与社会法律管理奠定基础。

(三)生活路径

学生通过参与实际法律生活介入社会管理,一方面可认识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提高立法、督法的权利意识;另一方面,基于管理者、参与者的角色,对社会管理、法制运行会产生更为深刻的认识。学生普遍具有强烈的参与法制管理的热情,但由于条件限制而缺乏有效的参与途径。因此,学校如能为学生提供走进生活,践行法律的机会,对学校公民法制教育的有效开展会起到很大的推进作用。例如,在公共设施保护、公民环境治理等领域,可以适当组织学生参与管理、配合、监督法制工作人员等活动。 尤其是学校所在社区,更是学生生活实践的场所,学校要努力取得社区人员的配合,让学生参与到社区的法制建设中去,在实践中感受法律的权威性,切实体验作为公民在立法、督法方面的责任。

公民参与途径的拓宽与参与权利的保障,是实现公民法制教育的重要前提。创造条件让学生积极投身公共管理,不但能提升其公民参与热情,而且能更好地培养其公民法制意识和法制技能。

参考文献

[1]赵俊林.时代发展与我国公民法制教育内容的拓展[J].中国司法,2006,12.

[2]李泽.公民参与法律推动法治秩序的运行[J].法学与实践,2009,1.

[3]蔡俊彬,刘杰文.论公民法制教育理念与模式之转换[J].法制与社会,2010,29.

[4]沈明明等.中国公民意识调查数据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9.学前教育宣传月征文 篇九

已经忘记当初如何选择了学前教育,201x年的8月31号,我正式报名加入了学前的大家庭,从此所有的一切都和它有关了,那些酸甜苦辣,那些风雨,那些刻骨铭心的故事,那些风口浪尖过后的平静,那些废寝忘食的加班,那些辗转反侧的无法入眠的**等等,有太多的太多的故事让我回想起来都不敢相信,这些年,我们都经历了什么?无论我正在经历什么,我不后悔选择了学前教育专业。

产假休完,学校领导告诉我,你回幼儿园吧,幼儿园有三个孕妇,调不开,于是在小学呆了三年的我,回到了幼儿园,我依然记得我进入到的是一个大班,那个班上的孩子特别调皮,看到我进去的那一刻还是很欢迎我,那些期待的眼神,童心满满,于是我开始了我的幼儿园工作。由于哺乳期,每天来回跑四趟,下班后全程带娃娃,孩子还小,晚上经常吵夜,所以基本晚上只睡三、四个小时,白天依然坚持激情满满的上班,那群调皮的孩子,即使我再累再疲劳,我依然爱着我的事业,爱着我的孩子们,那种幸福感,特别油然而生,特别骄傲。回幼儿园,不后悔逝去的三年青春,为母则刚。

时光荏苒,我终于有了自己带领的班级,早上,我们一起做早操,一起上集教,一起玩户外游戏,下午我们一起玩区角游戏,一起畅游在学校的每一个角落,我们欢声笑语,我们言谈自由,我们不分你我,我们没有学与师,那种幸福的日子想想都发酵的香甜,可是好事不长,我们班有个孩子因为生病住院了后来要求学校退保教费,在软件群闹事,各种粗话,满口歪理,还发话题微博,当接到政府通知的那一刻,我们如晴天霹雳,我们那些付出呢?孩子睡着了,我们守着,给他们盖好铺盖,害怕你着凉哪怕我们眼睛已经撑不住了;孩子生病了,我们又是担心又是焦虑,给孩子各种虚寒问暖,给他们最母亲的关爱;孩子请假没有来,我们担心的打电话,一定要知道为什么没有来;孩子玩户外,我们眼睛不离孩子,害怕孩子有一点安全事故;孩子哪里不舒服,我们第一时间关心孩子,各种想办法。当然,对于教育教学,我们更没有懈怠,为了给孩子带来更丰富的课堂,我们备课,做教玩具,做PPT,经常加班加点的熬夜。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学习环境,我们下班后加班做环创,做区角材料,做区角的手工玩具,做教室的装饰,做主题墙,做家园联系栏。为了教育教学的开展,我们在开学会写班务计划、家长工作计划、区角计划、主题计划、健康主题计划、安全主题计划等等,当然还有月的幼儿观察记录表,家访记录表,每周的区角观察记录,每天的考勤等10多个表册,我们一天像打了鸡血的带着孩子,开展着一日保教活动,我们很轻松吗?天天还有家长发来私信问:“老师,我们孩子脸上怎么了。”、“老师,我们孩子怎么在学校不舒服。”、“老师,我们孩子怎么在学校什么都没有学到,你们幼儿园不能教点实用性的嘛。”、“老师,我们孩子内向,你随时提醒他。”、“老师,你们老师怎么回事啊”等等多的数不过来,面对大大小小的事情,我们都平常心,好好与家长沟通交流,可是,谁理解过我们呢?面对种种,我突然习惯了这样的“折磨”,不断反思,不断思考,分析不足,不断的总结经验,偶尔看到孩子对你说一句:“老师,辛苦了,”你都会情不自禁的留下眼泪,为“母”则刚,未来不停,继续带着这群可爱的孩子迈进未来,我们在路上......

10.中小学法制教育征文活动策划 篇十

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校园”工作,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全省中小学法制教育征文竞赛活动”。

一、竞赛的主题和内容

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参赛文章体裁不限,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一是学校根据《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主要成效;二是思想品德课教师结合教材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三是班主任教师结合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四是语文、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相关学科教师在本学科教学中挖掘法制内容、渗透法制教育,对学生进行法治文明、公平正义、恪守规则等方面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五是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心得体会,特别是学校组织观看省教育厅配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卫生教育专题资源》、《呵护——未成年人伤害事故处理与预防》、《小小律师》等专题教育教学光盘后的心得体会。

二、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班主任、学生(小学三年级以上)。

三、竞赛活动的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厅领导及厅有关处室、各市(州、地)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设立在贵州教育报刊社。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征文竞赛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四、竞赛活动的程序

竞赛于10月30日启动,至2010年7月30日截止。

(一)初赛阶段(10月30日至2010年5月30日)

1、各学校根据本通知确定的竞赛内容,组织本校师生开展本校法制教育征文竞赛活动,并按时间要求将本校优秀文章报送县(市、区)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县(市、区)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经遴选将本县优秀文章报送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

2、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地区参赛征文进行复审,并于2010年6月15日前报省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

各市(州、地)限报优秀征文90篇。

(二)复赛阶段(2010年6月15日至2010年7月10日)

1、省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市(州、地)上报的征文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评选出的优秀文章提交省组委会审定。

2、经省组委会审定的评选结果在《贵州教育报》、《贵州教育》、《初中生辅导》等报刊上公布,并选登部分优秀作品。

3、评选结束后由省组委会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五、编辑出版优秀论文集

征文初赛、复赛阶段,省教育厅《贵州教育报》、《贵州教育》、《初中生辅导》及团省委《少年时代报》、贵州师范学院《希望》、《贵州师范学院报》等报刊上均设置“中小学法制教育征文竞赛专栏”,各学校及其教师、学生可自由投稿。其中,《少年时代报》负责接受小学生的投稿,其他报刊负责接受学校、教师和初中以上学生的投稿。

竞赛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和优秀文章将汇编成集,交由出版社公开出版。成书后,免费赠送各地中小学。

六、竞赛活动的奖项

本次大赛分学校组、教师组、小学生组、初中生组、高中生组,并分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设优秀组织奖3名,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及奖金。

七、相关事宜

(一)各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于**月20日前报送省征文竞赛办公室。

(二)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从“五五”普法经费中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鼓励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比照省的做法,设立相应奖项,对本地评选出来的优秀征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经核实,可推荐为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候选者。

11.法制宣传教育征文 篇十一

摘要:

开展农村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当始终坚持开拓创新、注重实效。这是档案工作为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维护农民根本利益服务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和根本保障。

关键词:农村档案;法制;宣传

收稿日期:2011-12-12

作者简介:郭敏(1963-),女,黑龙江哈尔滨人,黑龙江省国营渔场管理指导站科长,研究方向:档案管理。

一、始终坚持创新工作理念

农村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因此,在开展农村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时,必须牢固树立面向基层,依靠基层,为农民服务的思想,带着深厚的感情开展农村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农村服务,为农民服务。要把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立足本职,明确责任,绝不搞推诿扯皮,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真正体现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体现在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中。当前,各级党委和政府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农村低保工作和村民自治管理中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这是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难事。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档案部门就要听民意、察民情、解民难,在部署和进行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时重点突出对《宪法》的学习贯彻的同时,主动调研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实施过程当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深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的精神实质,引导他们熟知国家档案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和村民自治等方面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激发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提高参与自我管理的法律意识和政治热情。

二、始终坚持创新方式方法

开展农村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要创新方式方法,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黑格尔曾说:“从自我意识的权利方面说,法律必须普遍地为人知晓,然后它才有约束力。”法律,特别是有关档案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对于普通人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来说还比较生疏。只有从农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法律需求出发,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才能增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涉农档案部门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研究农民群众的实际法律知识需求,创造性地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大力推广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摩托轻骑宣传队”、“马背法制宣传队”、“普法大篷车”、“普法小分队”、“农村普法网络在线”等经验,增强档案法制宣传的实效。档案法制宣传,要为农民量身定制,不能一哄而上,帮倒忙。集中性的“法律进农村”活动,要尽可能地安排在农耕闲暇时节,且不可与民争时,这样会起到欲速则不达的效果。

三、始终坚持创新工作载体

开展农村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应当着眼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基层依法治理,设计好“法律进乡村”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农村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以主题活动促进学习效果的深化。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理论研究,探索总结农村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需要,满腔热情地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倾听广大农民群众的呼声,积极创新农村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各地区进行农村社区建设的试点工作,为农村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难得的依托平台。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这个载体的辐射作用,用档案法律知识吸引农民、教育农民,把农村社区打造成一个“法律社区”、“和谐社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档案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四、始终坚持创新工作机制

要将农村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农村公共法制服务的重要部分,不断健全完善领导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为实现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服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进一步加大对村党支部成员和村委会成员的档案法制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其法治观念,提高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档案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档案的能力,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党在农村执政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档案法律保证。

12.《烛光—教育研究前沿》征文 篇十二

作为烛光的传播者, 您的学术成就理应被广泛认可, 社会共享;作为灵魂的工程师, 您的美文论著理应被媒体刊载, 传于后人。但, 这往往是梦, 我们将作您的圆梦人!

作为专业教育科学研究所, 自编辑出版了《烛光———教育研究文丛》《烛光———教育教学发展文论》等丛书之后, 我们将再次联手国家级出版社为您搭建起论文出版与发表的顺畅平台。如果您有意, 您的文章论著将被收录刊载于大型“烛光”系列教育丛书《烛光———教育研究前沿》一书中, 欢迎您惠赐大作!

一、征文内容及要求: (1) 各类有关教育教学的论文均可投稿, 选题不限; (2) 要求来稿立意新颖、思想健康、文理通畅、论证严密; (3) 所提交论文应在2000字左右, 要求打印或用方格纸誊写, 亦可发电子邮件 (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上注明“烛光”二字) ; (4) 请在稿件正文前写清论文题目、单位、作者姓名及电话号码, 文后请附8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 (5) 来稿不退, 文责自负, 编辑对来稿有权删改 (如不需删改, 请注明) 。

二、相关说明及事项: (1) 来稿一经采用即寄发“采用通知”, 文章将编入《烛光———教育研究前沿》一书中, 全国公开出版发行; (2) 被正式采用的论文将评出一、二、三等奖, 颁发优秀论文证书; (3) 所征稿件免收通联费、评审费、版面费等不合理费用, 作者可自愿定购载有自己文章的书一本。书出版后支付作者一定稿酬; (4) 本研究所因工作需要, 诚聘各地组稿编辑, 有意请与我们联系; (5) 可优惠协助出版教师个人专集、专著、集体专辑。

三、来稿请寄:100070北京市100070信箱61分信箱刘老师收

四、投稿电话:010-83671575 83671560

五、电子信箱:xuekanh@vip.163.com bjwlchx@vip.163.com

13.法制宣传教育征文 篇十三

那么,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应该怎样做,才能让孩子接纳我、喜欢我,做一个合格的幼儿教师呢?

一、首先要富有爱心,用爱呵护每一名幼儿。要想当好一名幼儿园老师,心中要有爱,带着一颗爱心去工作,真心爱护每一个孩子。现在的孩子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宠着、惯着。上了幼儿园,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面对不认识的老师,心里产生恐惧、害怕,于是就哭闹不止,不适应幼儿园的生活。面对这种情况,作为教师,就需要我们付出爱心、真心对待每一个孩子。要面带微笑去接待每一个孩子,用亲切温柔的话语与孩子对话,用心听孩子诉说。

二、保护孩子的自尊心,做孩子的知心朋友。孩子的天性是活泼、好动,孩子在一块玩耍、游戏,免不了磕磕碰碰,犯一些小错误。当孩子犯错误时,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应该怎样来解决呢?孩子虽然小,但他们也是有自尊的。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要尊重孩子的自尊心,不能大声呵斥幼儿,要控制自己的情绪。在处理问题时要做到细心、耐心,细心观察分析孩子犯错的原因,根据不同的犯错情况耐心说服教育。可以用亲切温和的表情面对幼儿,亲昵的揪揪小耳朵或刮刮小鼻子,使孩子感到老师虽然在批评他但还是很爱他的,这样,孩子就会很乐意改正自己的错误。在我班,孩子小,经常发生一些小摩擦,但我始终本着不伤害孩子自尊的情况下,说服教育孩子,使他知道自己错了要改正过来。

14.法制宣传教育征文 篇十四

“以法治国”乃战国思想家韩非子的主张,韩非子是法家代表,生活年代距今约30__年,算得上是我国法治社会的“开山鼻祖”,其思想内蕴深远。从战国到现代中国,都离不开“以法治国”。

法治自古以来便是各朝统治者治理国家的一大法宝。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什么“顺其自然”、“兼爱非攻”、“仁义礼智信”……铺天盖地。各国统治者都有其“偏好”,但最后只有因商鞅变法强大起来的秦国灭六国、大统一,建立了我国第一个中央集权的统一封建国家。由此可见,“仁”并不能治国,只有法治才能使国家强大起来。多数人知道,明朝后期,女真族崛起,其部落首领努尔哈赤英勇善战,夺取明朝辽东七十余城。但多数人也知道,清军入关,接替明朝,并非努尔哈赤所为,而是顺治帝。原因很简单,努尔哈赤的确很能打,但他没有政治头脑,没有建立一个有健全法制和社会体系的国家,没有社会生产力。所以终究只能像强盗一样,抢了东西就走;东西不够了,再去抢。而顺治帝能入关,得拜他父亲皇太极所赐。皇太极在入关前就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国家,有健全的法律,经济得以发展,最后到顺治帝,国力强盛,得以一统中原。所以,只有一个国家拥有健全的国家体系和法律,才能取得飞跃性的发展。

社会主义的新中国更是“以法治国”“依法治国”的典范,它充分顾及到人民的利益,而对于社会上的一些特殊群体:妇女、小孩、老人、残疾人……法律更是给予了特殊的保护。就拿我们初中生来说吧,现在我们能在教室中津津有味地听老师讲课,在旅游景点能够以半价、甚至更低价格游览名胜,就连贫困的孩子也能上得起小学、初中……都是法律的馈赠。因为我们还未成年,还属于生命的开始阶段,国家为了保护我们,特意设置了特别的法律。要知道,国家的未来就是我们的呀!试想,要是没有这些法律,我们得不到应有的教育和保护,那国家、民族的未来又何处去寻呢?由此看来,法律须尽可能的保护人们的利益。所以,法治很重要,而依法治国也就更加必要了。

中国上下五千年,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各个阶段,而各个阶段的法治,自然也有所不同。奴隶社会有维护奴隶主利益的法律,封建社会有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法律,民国有君主立宪制……到了现在,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了。纵观历史,各个时期的法治皆与当时的社会情况,人民需求相适应。如奴隶社会,那时人们的觉悟还比较低,觉得人分三六九等,有贵贱之分。所以奴隶制便应景而生。现在看来,奴隶制自然是弊端横生,但你在那时跟人们说马列主义,他们听得懂吗?

“无规不成方圆”,治国亦是如此。只有有了真正符合人民的需求,与其社会实情相适应的法律,国家才能富强,社会才会发展。而法治的重要性正是如此。

2020法制征文初二二

这周,学校开展了以“安全法制教育”为主旨的演讲活动,学校专程聘请了安全法制教育的校长,为我们讲解,让我们学会了用法制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一名小学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是我们人身健康的保障,法律法制是社会和谐的一道警戒线,做为一名守法的好公民,当我们在做一件事时,必须理智的想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已经犯法,并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小小的我在这个世界中迷茫,面对利益与谎言编织出的美丽幻境,明知是黑暗布下的陷阱,我们却选择了毫不理智的踏入,迷失了自己的本性,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做为21实际的青年,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我们即将踏入这个社会,以后的路还很长,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是我们的必修课,为了我们的成长,我们必须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用法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知法就是为了创造如果,守法就是为了落实如果,用法就是为了改善如果。在日常生活中留点心吧!也许你会发现一件小事也有快乐的原点在发光。

近年来,全社会不断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真情关注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青少年应当严以律己,把遵纪守法内化自己自觉的行动,真正做到“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让我们“与法同行”,真正唱响“我知法,我守法,我健康,我发展,我快乐!”的主旋律。

2020法制征文初二三

在我们的校园里,有着许许多多的小学生,但是,他们知不知道遵纪守法呢?也许,他们不明白遵纪守法的意思是什么?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该遵守的。而又有谁认真听呢?我们也不知道。

又一次,那是一个让人胆战心惊的日子,我们放学了,但是,有很多的小学生像刚发出来的小狗一样,乱跑、乱叫。我呀!也没有太理睬。一放学,我就想着去买一些学习用品。因为马上就要考试了,要是考不好,又要被挨骂了。我站在马路边上,看见还是红灯,但有些小朋友却像那些盲人一样,如果说是盲人,他们因该还会等一会呢!但那些小学生连看多不看直接冲过去,那些正在开车的叔叔们多气急了,但是也奇怪,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小孩,不想活了,读了这么多年书,也不知道学了什么。”但那些小学生都不理睬。连看都不看。我想:要是那些叔叔没有停下来,那么,不是又有无辜的生命消失了吗?

还有一次是在学校里,但是学校里明明发了遵纪守法的呀!他们为什么还不遵守。下课了,有很多同学都兴高采烈的出来玩游戏。现在的六年级是在最低楼。被校长看着。所以,不会那么调皮。但是那些低年级的呢?一点都不懂事。他们在楼上玩,而有一些小孩在楼下玩,有一些小朋友玩归玩,他们看着底下的人,就往下面扔东西。还好是一些小东西,要是杯子呀!或是一些铁制的东西。那么头上就多了一个洞了吗?多不危险呀!说不定又会出事呢?

我现在还是小学生,只知道有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准则,以后的事我就不知道了,因该高年级也有吧!但是我现在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准则都没有背下来。我试一下吧!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2、尊进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主动打招呼。3、尊进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以下六个我都会。但以下的。就说不定了。所以。请别的小学生要努力遵守,不要违反,既是保护好自己,也是保护别人。

不管是小学生还是成年人也好。保护自己、关心他人。人人有责。

2020法制征文初二四

今天,和爸爸在家看《法制在线》这个节目,这一期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个女孩,父母离异后,与父亲和继母生活在一起,继母一直虐待她,最后将女孩子的胳膊打至残疾。继母因此而判刑。看完节目后,我和爸爸展开讨论:

“爸爸,她打自己的孩子也犯法吗?”

“是的,孩子也受法律保护的,我国法律规定,凡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因生活经验不足,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够强风,容易遭受不法侵害,因此国家针对未成年人制定了好几部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法律。”

“哦,那为什么她继母还打她,她继母不知道那是犯法的吗?”

“她继母一定认为打孩子是自己家里事,别人不能管,也管不着。她继母一定没学过法律,不知道打孩子是犯法的。看,不学法连自己犯法都不知道。”

“哦,我知道了,看来不学法还真真不行。爸爸,如果我们未成年人遇到了损害我们身心健康的事甚至家庭暴力,我们该怎么做呢?”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法规,都对未成年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另外,我国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法律。当自己合法权益爱到侵害时,首先要根据受侵害的性质和程度,确定采取相应的方法和途径。可以通过宣传法律知识、协商和调解等方法来解决。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申明自己的某一些权益是合法的,以便借助法律的威力,制止危害、侵害。”

说着,爸爸到书房拿来一本厚厚的书,我打开一看是《法律基本知识》,爸爸翻开书,找到青年篇,我一眼看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看,这《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给你们这群小花朵儿制定的。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我认认真真地看起来,但其中有许许多多的法律条文,像《婚姻法》、《教育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劳动法》……

“为什么有这么多法律啊?”

“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依法治国是根本。”

“那这么多法,不会有冲突吗?”

“不会,这么多的法,核心是《宪法》,其他法律都得给《宪法》让道,其他法律也是《宪法》的具体化。”

“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里的规矩指得也就是法律,做事总要有个秩序,有个尺度。”

“那法律就只是限定我们不能做什么,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吗?”

“法律还赋予公民许许多多权力和义务。这本书就给你了,以后要好好学习法律,说不定未来某一天,你还成为一位出色的律师呢!”爸爸笑了。

我想,如果每个人多懂一点法律,多遵守一些法律,这个世界,便成为“大同社会”。

青少年多懂、多遵守一些法律,世界便多一丝希望,多一点阳光。

关爱明天,普法、知法、从我做起。

2020法制征文初二五

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无法估量的作用,我们应该学习它,应该遵守它,应该使用它,应该爱护它。

说到我们中小学生的犯罪问题,最近数量可是逐年上升,我原本以为,犯过法的人一定很偏激,且一定是生活的或定是生活的环境促使他犯罪,事实却不是这样,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电脑网络,很值得注意。现年许多学生因为沉迷网络离家出走,成绩一落千丈,最后还踏上了犯罪这条不归路。

网络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它也许能给你带来知识,让你金榜题名;也许会让你成绩一落千丈,视力下降,甚至家破人亡。而现在,电脑多半是被人看成了娱乐工具,在网吧里,多半的人影是学生,他们而进网吧不是查找资料提高成绩,多数是玩一些有害身心的游戏。自从网络被发明以来,它不但为人们带来知识的宝库,却令我们青少年常常“受伤”。作为一个学生,我们该做的不是叛逆。我们不该不听父母,老师的劝阻,不应该不以学习为重,反而却天天沉迷着游戏。假若我们没有极强的自控能力,没有抵御各种触犯法律的诱-惑的信心,未来的结果可想而知。

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对我们的成长至关重要。《小学生法律读本》中有着这样一个实例,一位叫小英的单亲女孩,听社会上的朋友说吸烟能解愁排闷,提神醒脑,便学会了抽烟,越抽越多,她渐渐成了学校闻名的“问题少女”,最后受到了学校的处分。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不良朋友的引诱,可能只是叫你去玩一些看似对心理只会微不足道的影响的游戏,就像大家赌赌钱,虽然尽管是5毛1块,这样下去,赌上了瘾,接下来的行为将可能变得不理智,抢劫,盗窃。我们要杜绝自己受引诱,首先应该加强思想与心理的防线,还要增强自律、自尊、自强意识。当我们受到诱-惑时,必须提醒自己,坚决拒绝。

15.《烛光-教育研究前沿》征文 篇十五

作为烛光的传播者, 您的学术成就理应被广泛认可, 社会共享;作为灵魂的工程师, 您的美文论著理应被媒体刊载, 传于后人。但, 这往往是梦, 我们将做您的圆梦人!

作为专业教育科学研究所, 自编辑出版了《烛光———教育研究文丛》《烛光———教育教学发展文论》等丛书之后, 我们将再次联手国家级出版社为您搭建起论文发表与出版的顺畅平台。如果您有意, 您的文章论著将被收录刊载于大型“烛光”系列教育丛书《烛光———教育研究前沿》一书中, 欢迎您惠赐大作!

一、征文内容及要求:

(1) 各类有关教育教学的论文均可投稿, 选题不限; (2) 要求来稿立意新颖、思想健康、文理通畅、论证严密; (3) 所提交论文应在2000字左右, 要求打印或用方格纸誊写, 亦可发电子邮件 (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上注明“烛光”二字) ; (4) 请在稿件正文前写清论文题目、单位和作者姓名及电话号码, 文后请附8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 (5) 来稿不退, 文责自负, 编辑对来稿有权删改 (如不需删改, 请注明) 。

二、相关说明及事项:

(1) 来稿一经采用即寄发“采用通知”, 文章将编入《烛光——教育研究前沿》一书中, 全国公开出版发行; (2) 被正式采用的论文将评出一、二、三等奖, 颁发优秀论文证书; (3) 所征稿件免收通联费、评审费、版面费等不合理费用, 作者可自愿订购载有自己文章的书一本。书出版后支付作者一定稿酬; (4) 因工作需要, 诚聘各地组稿编辑, 有意请与我们联系; (5) 可协助优惠出版教师个人专集、专著、集体专辑。

三、来稿请寄:100070北京市100070信箱61分信箱教育科学研究所刘老师收

四、投稿电话:010-83671575 83671560 (传真) 010-83671428

五、电子信箱:edusclt@vip.163.combjwlchx@vip.163.com

16.法制宣传教育征文 篇十六

一、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的关系

培育法治文化、促进法治文化建设,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制宣传教育是推动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法治文化建设的不可或缺的手段和重要路径。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牢固树立法制宣传教育的理念,善于总结借鉴法制宣传教育的经验教训。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具有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弘扬法治精神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法制宣传教育对法治建设具有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与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进程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得好,对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能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反之,会对国家的科学发展起着阻碍,甚至是破坏作用。因为法制宣传教育的核心是弘扬法治精神、是依法办事。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觉悟和参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民主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和推动、法治文化的繁荣和发展,两者相互促进,有助于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和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目前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我们看到厦门市法制教育取得的突破性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并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改进,最终实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先、公正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治安环境综合整治,为美丽厦门建设提供高效、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和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

从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普及率角度来看,其实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具体表现在受教育人数同辖区常住总人口基数的比例、发放宣传资料数同辖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的比例以及法制宣传教育次数所占辖区社区、自然村的比例都是相对较低。实践中,不乏有个别部门、机构还未走访宣传过的情况。因此,目前法制宣传的力度和范围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欠缺,还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

(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目前,法制宣传教育存在内容和形式枯燥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宣传材料形象生动但内容欠缺”、“宣传材料内容丰富但形式枯燥”两种倾向,特别是在内容生硬和形式枯燥上表现的尤为突出。例如,在发放宣传材料时,有的群众拿宣传材料来包油条、甚至有的拿宣传材料作为垫子。有的司法部门也曾经进行过宣传形式的创新,比如说通过电视播放视频资料,但是还是不能够激发群众的兴趣,最后观看视频的往往都是我们自己,所以说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和创新。

(三)静态法制宣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所谓的静态法制宣传是指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固定于某一媒介上,而且该媒介在物理空间上处于长时间的固定状态,例如工作制度上墙的法制宣传。相对应的动态法制宣传是指,宣传媒介处于不断的流动状态,例如举报宣传手册、检民联系卡等等。静态法制宣传教育的运行和开展,除了“上墙制度”和少数张贴在办公楼前的宣传栏上外,其余空间范围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四)“实践式”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无论是从人民群众是歷史的创造者还是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角度看,只有落到实处的法制宣传教育才是人民群众所认可的,而且这种“实践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影响力更大、宣传效果更加明显。因此应该在原有“实践式”法制宣传基础上,立足“三严三实”,继续强化实践参与力度,而非简单的辅助性工作。

四、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任务更为突出、更加紧迫,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指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厦门市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出台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的《厦门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均对我市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抓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出了要求和部署。笔者认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长期工程。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法制宣传教育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新时期群众路线,是普法应当思考的问题之一。

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科学发展观和新时期群众路线的思路是息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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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制宣传教育,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因人而异、因人施教地促进法制宣传专项教育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為本”,新时期群众路线的灵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要求普法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普法的成果惠及全体大众。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有助于由过去管理者、教育者的角色转变到服务者的角色上来;有助于公民由“要我学法”转变到“我要学法”的意识上来。因此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因人而异、因人施教,形成法治文化建设的人文基础。

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的基本观念;二是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制度。各级党政宣传部门、组织部门和法制宣传教育部门每年都要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的具体计划,从内容、课时、学习形式及考核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坚持学用结合的思想。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权的能力。

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将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的总体规划中,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终督学检查的重要内容;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参与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二是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各学校要有针对性第组织法律知识、家庭知识讲座,提高家长的法制观念和教育水平,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三是坚决净化社会环境。文化、广播、电影、新闻、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图书、影视、音响、网络的管理和监督,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继续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四是动员各界,特别是司法部门开展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司法部门应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办案中,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进一步推进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一是重点宣传与农民生活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和普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等,采取多种形式、适当集中宣传,使农民知法、懂法、用法、守法。二是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进行宣传。可组织法制宣传小分队创编文艺节目,到乡镇巡回演出。三是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比如针对村干部贪污等经济问题,通过嫌疑人收到刑事责任追究的个案警示,使村干部廉洁施政。再如对一些涉及经济、债务、合同纠纷,通过法律咨询引导群众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进一步推进流动性人口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成立流动性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机构,制定流动性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二是选择适当的形式和内容,提高流动性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对流动性人口法制宣传尽量短、平、快,形式上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如编写漫画性质的宣传小手册;内容上选择与流动性人口到城市后与他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三是以维护流动性人口权益、提供服务为切入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可以在有条件的行业和地区,建立“流动人口维权中心”,集法制教育和维护权益职能于一体,变流动人口“被动学法”为“主动学法”。

(二)法制宣传教育,要始终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努力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时期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是为民、务实、清廉。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就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作出了许多重要决策。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中小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江泽民同志也反复强调,“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这些重要决策中涵盖范围最大、作用范围最广、实际影响最为明显与深远的,属自1985年起陆续颁行的有关在公民中进行普法宣传合法制教育的六个五年规划等系列决策(通常简称“一五”、“二五”、“三五”、“四五”、“五五”、“六五”普法规划)。这些前所未有的重大决策前后依托,科学续密,具有系列性、连续性,形成了法治文化建设的宝贵经验。因此,必须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努力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完善普法长效机制,使普法能够持续、深入地进行。一是建立领导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纳入目标管理的组织领导体系,落实责任制。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在普法方式上通过各类宣传媒介的影响,采用各种文艺形式,形成浓厚的法制文化氛围;各部门间形成宣传合力、媒体间形成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三是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如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制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抽查制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报制度等,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组织抽查等方式,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四是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了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不断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力度,按年度将法制宣传教育需要的场地、资料、器材、音像制品等必要的经费开支列入年初预算。

(三)法制宣传教育,要认真贯彻“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简称为“三严三实”。"三严三实",意在严,重在实,体现的是作风,彰显的是实绩和发展。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健全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对法律的需求不断增强。通过“四个结合”,拓展宣传教育面,强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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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传统手段与现代方式的结合。在传统的的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基础上,大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多方位多角度创新发展宣传教育的形式,如要充分发挥影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媒体介入,开展由律师、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传授的“法律讲堂”、“今日说法”、“大家看法”等丰富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二是日常宣传教育与集中宣传教育相结合。利用各种宣传日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检察机关每年6月份“举报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以及各部门、各系统的专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容易形成全社会的良好宣传氛围,作用明显。此外,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点,做好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和竞赛、开辟法制学习园地、制作法制宣传栏、创建普法网等日常普法工作,使法律宣传形式多样、载体丰富,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普遍教育与特别教育的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在广泛开展普遍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对特定群体的特别教育,有利于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加速普法工作的全面推进。从“二五”开始,都明确了普法的重点对象,其中“六五”普法规划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正是特别教育的具体体现。

四是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20多年的普法历程告诉我们,法治实践是最好的普法学校。人大机关通过立法公开,征求全社会对法案草稿的意见,使公民既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又实现了学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司法机关(广义上),主要通过司法公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如公安机关可以在犯罪嫌疑人到案时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前进行法制教育,检察机关可以利用审查批捕、起诉阶段,法定代理人可以到场的机会,加强法制教育,法院可以充分利用法庭组织庭审教育,拓展法制教育的形式、拓宽法制教育的载体,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利用平时矫正人员的汇报时候、走访时候进行法制教育。行政机关通过执法公开以及办案中释法析理,使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把排解纠纷和維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过程作为融入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中。

总之,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整个社会工作特别是司法领域、行政领域工作的整体布局中,研究好、筹划好、实施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

(蔡国水,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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