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部门社会统计工作的考核办法

2024-06-11

县直部门社会统计工作的考核办法(精选4篇)

1.县直部门社会统计工作的考核办法 篇一

县直部门、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为深入落实县委“一二五六”发展思路,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监督、激励作用,调动部门、单位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实施分组分类考核,将考核对象(90个部门、单位)按部门、单位性质和职能分为县委序列部门、有招商引资任务的经济部门、无招商引资任务的经济部门、县政府序列非经济部门、单位四类(见附件

1)。

二、考核内容及权重

实行千分制考核,主要考核党务政务目标完成情况、共性目标完成情况、社会评议情况等。

(一)党务政务目标任务(400分)

1、本职工作(300分)

主要考核部门、单位“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中本部门、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由部门、单位自报,分管县领导审核,县督查考核办公室下达并考核认定。

2、专项督查(100分)

(1)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专项督查事项。(30分)

(2)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专项督查事项。(70分)

由县督查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县两级对专项督查事项的实际要求制定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提报考核结果。

(二)共性目标任务(500分)

1、精神文明建设(100分)

2、党的建设(100分)

3、党风廉政建设(100分)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含信访工作)(100分)

5、软环境建设(100分)

分别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纪检委、县委政法委、县机 1

关效能监察中心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提报考核结果。

(三)综合评议(100分)

对部门、单位在履行职责、行政效率、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转变作风和文明服务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打分。

1、县级领导评议(30分)。由县五大班子领导对90个参加考核的县直部门、单位进行评议、打分。

2、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评议(30分)。由全县半数以上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规模以上企业法人代表对90个参加考核的县直部门、单位进行评议、打分。

3、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评议(20分)。由参加考核的县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乡镇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90个参加考核的县直部门、单位进行评议、打分。

4、县直部门、单位内部人员评议(20分)。由参加考核的县直部门、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对本部门、单位进行评议、打分。

评议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对应按“100-90分、89-80分、79-65分、64-50分”标准计分(见附件3)。评议由县督查考核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经贸局分别组织实施。

(四)加减分项

1、招商引资加减分。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部门加50分。在此基础上,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1000万元加60分。完不成任务的每少10%减5分;没有招商引资任务的部门、单位,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加60分,在此基础上,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1000万元加60分。由县发改局、外经贸局认定提报。

2、受上级部门、单位表彰加分。部门、单位全面工作受到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国家部委)、市委和市政府(省直部门)表彰的(不含升级达标类称号),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单项工作受到表彰的,分别按以上奖分50%的比例奖分;获得不同单项奖励的分别加分,加分之和不得超过全面工作最高的加分。由单位自报,县督查考核办公室认定。

3、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的加分。部门、单位创出工作经验,被上级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的,按照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三个层次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同一工作经验被多级推广的按最高级计分。

由单位自报,县督查考核办公室认定。

三、考核步骤

(一)述职。县督查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到被考核部门、单位召开考评大会,听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

(二)调查核实。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座谈、实地考察、专项调查、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有关数据和情况进行核实。

(三)综合评定。考核组在综合分析考核情况的基础上,撰写考核材料,提出考核结果建议,由县督查考核办公室对各部门、单位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报县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初审,并分别征求纪检监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减轻农民负担、信访等方面的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四、奖惩

(一)对考核得分前7名的县委序列部门,前5名的有招商引资任务的经济部门,前10名的无招商引资任务的经济部门,前9名的县政府序列非经济部门、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二)对完不成任务的部门、单位通报批评,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作出加快发展的承诺。

(三)考核成绩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由县委组织部提出意见。

五、几点说明

(一)考核数字以考核小组现场考查、抽查或统计局统计数字为准。

(二)因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严重影响完成指标任务的,由被考核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后提出处理意见。

六、除按省、市要求和法律法规进行的检查外,县直部门一律不准自行组织检查考核评比活动。

七、本办法由县督查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2.县直部门社会统计工作的考核办法 篇二

1 绩效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内容。绩效管理部门在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时应该根据员工不同的岗位的职责,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要考虑到企业的性质及岗位特征,将需要考核的内容分门别类,一般对普通员工的绩效考核的分类有素质及业绩两个方面,其中,业绩能力的考核权重要重于素质水平的考核。业绩及素质的考核一般都是由员工的上级领导根据其平时的表现集体决定的,例如,向采油区正职,对这个岗位进行考核时,工作业绩能力作为动态指标进行具体的量化考核,而员工的素质水平作为静态的指标进行参评。

(2)标准。绩效考核的标准的制定是根据员工的职责将考核的目标分解成各级的指标体系,各级的目标不同,相应的考核的标准也不同。当然,在制定考核标准时,应该联系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性质及特点,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设置不同的标准,并将标准进行量化。尤其对于同一个岗位的指标的考核不能因人设置,必须统一标准,岗位不同,考核的重点也不应相同,并且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的调整。

2 采取措施,发挥绩效管理部门的作用

(1)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中的考核体系。首先就是考虑到绩效考核的指标,如上所述,应该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确定不同的考核核心指标,指标对企业的贡献,个人的发展作用不同,所以设置的比例也不应该一致。当然,指标的有些部门也可以通过定性来确定。绩效考核的过程和结果同样重要,每个部门运用最科学的绩效管理方案,尽量做到客观公正,领导层也要进行相应的监督,最好能够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员工可以各抒己见,对考核结果的意见也可以得到及时地反映。这样可以做到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透明。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能够更好发挥对员工及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的效果。

(2)绩效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宣传,提高人员的绩效考核意识。只有企业员工及领导意识到绩效考核管理的重要意义,才会积极支持绩效管理部门的工作顺利展开,可以通过定期对领导层及员工进行绩效考核知识的培训,明确考核标准,在各部门内部也可以开展与绩效管理问题相关的座谈会,这样能够提高员工的绩效考核意识,提高绩效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督促领导层及员工约束自己的行为,发挥绩效考核作用。

(3)绩效管理部门还应该加强团队绩效管理。很多企业的管理部门都深谙狼性精神,俗话说,好虎架不住狼群,它们的团队协作精神是生存的保障。相同的道理,绩效管理也需要注入团队合作的精神。在绩效管理部门在进行绩效考核过程中不仅要考核个人还应该重视团队考核,这样才能促进整个团队的发展进步。所以,在制定绩效考核标准的过程中,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换算个人及团队的考核成绩,这样可以加强团队的对员工督促作用,提高绩效管理部门的考核效果。

3 绩效管理部门在进行绩效考核中的注意事项

(1)绩效考核方法的灵活性。很多企业盲目选择使用新型的考核办法,没有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收效甚微。所以对于企业来说,没有最好的绩效考核方式,只有最适合的考核评价工具。

(2)考核标准要科学合理。绩效管理部门的绩效考核制度是衡量员工岗位工作绩效质量及数量,关系到每个员工的长远发展,所以在考核的过程中要尽量科学合理。绩效考核标准之间要具有协调性,全面考虑到员工发展的各个因素,岗位的关键标准要具有连贯性,并且尽量要量化,此外,考核标准要具有针对性,不同层次及年龄的员工,考核标准也应该有所不同。

(3)考核过程要完整。绩效管理部门整个的考核过程有,考核前的沟通计划、设置考核的标准、具体实施考核计划、对考核的结果进行分析及反馈。绩效管理部门应该重视整个过程的完整性,考核前的沟通计划也很重要,可以征求员工的建议,这样能得到更好的理解和认可。最后的结果反馈也要让员工清楚。

4 结语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要想让企业健康稳步发展,必须充分发挥绩效管理部门的重要作用,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绩效管理考核进行相应的改革。油田企业的绩效管理部门在开展考核工作时,要根据具体的岗位特征设置具有代表性的考核标准,使考核权重更加科学合理。

摘要:企业的长期发展需要依靠高效的管理体系和制度培育下的独特的竞争力,其中绩效考核管理部门是增强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因素。充分发挥绩效管理部门在绩效考核中的重要作用能够最大程度的挖掘员工的潜力,在石油企业也是如此,本文分析了绩效管理部门的考核方案及应该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绩效,管理,考核,方案

参考文献

[1]曹荣:绩效考评与激励管理,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1.

[2]周建红,毛绍刚,对采油厂绩效考核的几点建议[J].科学管理,2004,(1):12-13.

3.县直部门社会统计工作的考核办法 篇三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各项工作,根据《肥东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东人社〔2010〕3号)和《肥东县乡镇卫生院岗位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东人社〔2010〕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考 核

(一)乡镇卫生院。依据《肥东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东人社〔2010〕3号),由县卫生局组织每年考核1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依据年终考核得分情况,分别设综合奖和单项奖。

(二)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行政管理工作考核10项内容(同2010年度考核内容,即:党建工作、廉政建设、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效能建设、医德医风、文明创建、计划生育、业务收入、财务管理),每项10分,共100分,依据得分情况,设行政管理奖。业务工作依据省、市表彰情况予以相应奖励。

(三)实行重点事项奖励否决制。党风廉政、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乡镇卫生院未完成年初核定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获奖资格。

二、奖 励

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依据考核结果分类设奖并予以奖励。

(一)乡镇卫生院综合奖

1.7所中心卫生院绩效考核总分取前3名,设一、二、三等奖各1个,分别奖励单位2万元、1.6万元、1.2万元,分别奖励院长(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5000元、4000元、3000元。

2.11所一般建制乡镇卫生院考核总分取前4名,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分别奖励单位1.6万元、1.3万元、1万元,分别奖励院长(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4000元、3000元、2000元。

3.非建制乡镇卫生院(分院)依据绩效考核得分,取前6名,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分别奖励单位1.2万元、1万元、0.8万元,分别奖励院长(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3000元、2000元、1000元。

(二)乡镇卫生院单项奖

乡镇卫生院(包括建制、非建制)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3项工作单项考核得分取前三名,分别设单项工作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单位5000元、4000元、3000元,分别奖励院长2000元、1500元、1000元。

(三)乡镇卫生院进步奖

对未获得综合奖和单项奖的乡镇卫生院,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3项工作中取得显著进步的,每项 2 工作评出进步奖2个,分别奖励单位3000元,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1000元。

(四)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行政管理和市级业务奖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行政管理工作考核总分取前三名,设行政管理一、二、三等奖各1名,分别奖励单位1.6万元、1.3万元、1万元,分别奖励主要(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4000元、3000元、2000元。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业务工作获市卫生局考核综合奖的,奖励单位2万元,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5000元;获省市级考核单项奖的,奖励单位5000元,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2000元。

三、处 罚

依据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结果,对考核情况较差的乡镇卫生院按下列方式予以处罚。

(一)对未完成年初核定任务的处罚。年初核定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乡镇卫生院,根据任务完成进度等情况按比例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直至扣完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对考核不合格的处罚。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卫生院,按照足额奖励性绩效工资乘以考核得分比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直至扣完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对既未完成核定任务且考核又不合格的处罚。未完成年初核定的工作任务且考核不合格,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扣除只执行一次。

(四)其它处罚。中心卫生院总分倒数第一名、11所一般建制乡镇卫生院总分倒数前两名、非建制乡镇卫生院(分院)总分倒数前两名均列为后进,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年重点谈话,连续两年诫勉谈话,连续三年就地免职且班子其他成员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依据考核结果,参照上述处罚措施执行。

四、其 它

(一)乡镇卫生院10%奖励性绩效工资调剂方式。绩效考核合格且年初核定工作任务完成的乡镇卫生院,局统筹调剂的10%奖励性绩效工资及时全额拨付。年初核定工作任务未完成和考核不合格乡镇卫生院扣除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对考核优秀乡镇卫生院的奖励。

(二)设立乡镇卫生院院长岗位绩效奖。县卫生局从统筹的乡镇卫生院超收部分的40%资金中提取10%,作为乡镇卫生院院长岗位绩效奖励资金,对卫生院绩效考核合格且年初核定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院长分四种类型予以奖励。

4.县直部门社会统计工作的考核办法 篇四

考核细则》的通知

县直各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扎实做好年底的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考核工作和年终县直机关党建专项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2011年年终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予以印发。望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认真对照考核细则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扎实做好各项党建档案资料的整理规范工作,以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附件:

1、《2011年度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县直部门)

2、《2011年度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新社会组织)

中共临沭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2011年5月9日

2011年度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县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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