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来过杂文随笔(精选10篇)
1.曾经我来过杂文随笔 篇一
谢谢你曾经来过我的世界随笔
这是一个92狮子座和91射手座的故事
说来也是可笑,在一起整整八年,
分手的日子就是在一起的日子
仔细算算也有快一年没有联系了,
也没有想过是以这样的方式再一次遇到
在公司加班,看到微信有一条消息
点开以后心跳也漏了一拍
我们的语气还跟当年一样谁都不让谁
还是咄咄逼人,后来我知道他有女朋友,
我走没多久,他就和原来公司的一个女孩在一起了
嗯,他有偷偷看我空间,我其实挺惊讶的,
以我对他的了解不会做这种事情
他是曾经的暖男,但现在是别人的男朋友
当初分手没有第三者,没有出轨
就是因为两个人性格都要强,
每天都在争吵
那天聊天说我当时跟你分手很遗憾的是你没有帮我拍过照片
嗯他说现在我要帮你拍好多好多照片
他说他还是喜欢吃橙子,喜欢那种酸到心里的感觉
我们在一起八年,你总是想教我很多道理
嗯 可能因为你是我第一个爱过的人
也可能因为我还没有遇到更适合我的人
再怎么样都有所保留吧
我真的跟所有人都这么说
我的`前任是个特别好的小伙子,可惜我配不上他
嗯,我不喜欢这个世界
我只喜欢你,
以前争吵你总说你爱我阿,
但是又觉得太虐了 坚持不下去
以前吵得这么狠
现在回忆起来却是最真的感情
最遗憾就是你没有和我一起去拍写真
分手后我一个人站在照相机前,弥补了那个遗憾
还记得当初你追我的时候吗?
总是给我买橙子
你说你是要带我走遍天涯海角的人
那时候买早饭阿
你总是换着买,每天不同口味 我买早饭总是盯着一个买
还豆浆配稀饭!!
他见面跟我说
你还是跟当初一样,一点没变,
什么都要你说的算,
从来不给我拒绝
嗯,经历过一些事情以后,成长了
大概就能好好在一起了
我不知道能在一起多久
至少现在我很开心
2.那些曾经年少之事杂文随笔 篇二
时间过得很慢很慢,我定睛看着他,站在洒落阳光的课桌边,流光在他发上。他抬起头,书滑下桌子的声音。“老师再......”他开口道,声音格外清澈。“等一下!”我说道,“嗯,你要是不急着走,可以帮我把这个搬到办公室么?”“......嗯。”他点点头,有些害羞。他纤细瘦小的身子,我看着他走过来,抱起那些作业。
“谢谢。”走廊里可以听见我们的脚步声。他低着头,不语。
这个孩子,轻颤的长睫下那双水亮的眼睛里,有种说不出的淡淡忧郁。
六年级......后来,我时常靠在教室外的走道上,或是趴在对面那栋楼的栏杆,他总是坐在空了的教室里,看书。青翠的树叶沙沙作响,风吹动着窗帘,阳光落在脸上,他眯着眼仰起头,靠在身后那张桌子,轻轻的青稚叹息......有时我也会叫他做些事,整理器材啊,裁纸啊什么的,他都很认真地做了。走廊里,抱着高高的一叠作业的他,细软的黑发散落在额前,总会让人,很想抚摸......有一天,他旷课了。
“那个孩子那么乖,是生病了么?”
“没有请假耶,打电话问问家长吧。”
......叉着手靠在墙上,我仰头望着窗外,树影抖动,蝉声交织,夏天,总是这么......啊,莫名熟悉的感觉呢,好像呐......白云只是悠悠地。推开门,随意地下楼了。
虽然说总是苛求着,在奇怪的地方有意见,但对这个校园,我还是很满意的。有许多植物,不管是什么季节,都十分有趣。青桐木会落叶,啊,不过不记得是什么季节了,黄色的,大片的,一片一片铺在地上,蜿蜒了一整条路。春天,银杏在一夜之间长出小小的嫩叶,长大了,夏天它会变成深绿。球场和泳池边的山墙上,那些爬藤在阳光下肆意生长着,也浓密了起来。暑假的话,荔枝、龙眼、芒果也都会结果......不知何时已是深秋,朴树、银杏渐渐变黄,较矮的鸡爪槭则深红深红的,爬藤的叶边泛起红色,或是黄色,也稀疏了。这个时候,孩子们喜欢叫我摘一些高处的叶子。“不知道为什么,高处的会比较好看一些呢。”“这个叶子摘下来很容易就蔫掉了,我那天中午摘的,傍晚回去就全都干掉卷起来了......”“昨天早上上学的时候,太阳照到那个泛白的叶子,感觉很好看耶!”他们这么说着。冬天是萧索的,不会下雪,只是风大,枝干空落落的,地上或许还有卷落的几片枯叶。雪松、罗汉松、侧柏,一年四季也没有太大变化......不过我最喜欢的啊,还是夏季的浓绿。
停下脚步,那个孩子,就坐在那边的树下。他发着呆,或许感到有人来了,于是低头咬着下唇。我把手插进口袋,稍稍等了一会儿。他紧张得颤栗。这还真是头疼啊。于是也不走过去,只靠了身后那棵树。叫他的话大概会被狠狠瞪一下,然后甩一句“我才不回去”然后跑开吧。怎么办呢......我瞄了他一眼。细细的胳膊抱着书包,制服的衬衫有些脏了,头上的树叶浓绿浓绿,漏下来几丝阳光,手背上、鞋尖上,碎金似的耀眼。真好看,如果走过去,他的眼睛,会盛着好看的泪水,狠狠地瞪我么。突然间冒出来的念头,我缓缓走近他。
“老师。”我走到他跟前,却听到他清澈的声音。
“我觉得......”他没有抬起头,斑驳的阳光,在乌黑的发上跳跃。
“这世界......寸步难行。”
是这样啊。我垂下眼。他却忽然站起。果然,要逃了么。他这样的人,用不着的。是啊,是抛弃......我抓住了他细瘦的手臂。有我。我在心里默默说道,请不要这样做。
拉着他坐下,结果什么都没说,只是听了一下午的蝉声。
其实......也挺好的......我弯下腰,轻抚他柔软的发丝。“我小时候和你一模一样呢。不会寸步难行的,好好长大,以后也会变成一个很厉害的大人哦。”
“嗯。”他软软的鼻音很是可爱。
“那,就快回家吧。”
确实不好呢,我到现在,也还没成为“很厉害的大人”吧。
听别的老师说,上课的时候,他总是在书页上画画,或是随便写些什么,有时出神地看着窗外。我只是笑笑,那可真是让我这个实习生受宠若惊啊。尽管数学成绩不怎么好,但每次上课,那双忧郁的眼睛,也总会明亮认真地抬起,或是在底下向我弯起一个恶作剧的笑。
还真是变扭呢,这孩子......不过话说,要毕业了吧......那个中午,我吃完饭,准备回办公室。正穿过操场,几个孩子跑过来把我拉住。“老师,玩游戏嘛。”“好热啊。”“来嘛来嘛!”“......”我瞥到了站在一旁的他,“好吧。”“耶--”
说来这是一个蒙着眼睛抓人的游戏。他正巧抽中了当“鬼”。他开始转圈,而那些孩子却不知想要捉弄谁,嬉闹着跑远了。我站在那,看着他伸直细白的手臂,在空中摸索着,因为汗水,额角的黑发贴在脸上,白皙的双颊微微泛红。“你们......”他的手指,触碰到我的衣角。“你是......”他试图抓住我。我轻轻闪开。
“是紫吧,我知道哦。”他停在花坛前,“紫今天没有穿制服呢。”
我静静看着他,蒙住眼睛的柔软的深红领带下,小巧的鼻子,樱红的唇......他向我伸出手。
我微笑,真是输了!
忽地抓住他的手腕,抬起那张精致的脸,亲吻他的唇瓣。
没办法了啊,我太喜欢你......他挣扎着,靠着铁栅栏的瘦弱的身体轻颤着。
我看着这样的他,缓缓地,松开了手,退到树后。
他低着头,刘海湿润凌乱地散在额前。一把摘掉领带,跑开了。
3.曾经我来过杂文随笔 篇三
现实:晚上的灯光很黄,橙黄色,延长路的颜色,我走过死亡地铁站(没在这个账号提过,就是一个只要路过就会让我觉得心情暴差,以至于我以为是因为我被鬼上身的地铁站),有好多小店已经没有在开门了,之前吃过的米粉店貌似不是店长回家过年,而是倒闭了。橙色还是很温热的,尽管之前在梦里,我在路口同梦里的男朋友谈判的时候,我觉得橙色很吓人,因为下一秒就是血红色。如果有橙色的光打着,就想在单行道的广延路中央站一会儿,是一种被树影包围的明亮的快乐,我每一次凌晨喝完酒,都坚持只走路中间走到寝室,有一次一个司机被我吓得绕着我走,让我在路中间狂笑了半天。在喜士多和鼻子很红的店员开玩笑让他帮我选烟很有意思,他总是晚上上班,他爸爸值白班,我也昼伏夜出的,他应该认得我,但还是被我捉弄过几次。我好喜欢捉弄人啊,抬杠、捉弄,看别人傻就觉得开心应该不算不善良吧,应该算是恶趣味。所以,如果走在路中间感到开心的话,走进西区的时候就可以抱着快乐的心情揶揄一下上海老年大学的招牌,可以往我的抽烟座上瞅一眼有没有情侣激吻,可以粗着嗓子吼一声“咪咪”,不仅吓猫一跳,也吓边上的小情侣一跳。
4.我来过,我很乖 篇四
8岁的小佘艳终于远离病魔的摧残,安详离去。
所有人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那个美丽如诗、纯净如水的“小仙女”真的去了另一个世界吗?记者傅艳抚摸着佘艳渐渐冰冷的小脸,泣不成声,再也不能叫他阿姨了,再也不能笑出声来了……
5.你的世界我来过 篇五
光阴,匆忙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
这一年,365天的日子,来不及细数,便匆匆而过。
那流逝的时光,曾以为不过是春去冬来、
周而复始的轮回。
却不知,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再美的年华总是要度过,再美的风景总是要走过。
我无法让时光驻足,但我却留下了时光的痕迹。
在这个冬日,在接近年尾的平安夜。
我将这一年图文打开,寻找记忆,
寻找记忆里的美好片段:还好,你的世界我来过!
正月十五
广场上
放飞的孔明灯
带着一对对情侣的美好愿望
蓬安周子古镇,
传说周敦颐曾在此讲学,
并留下了脍炙人口的《爱莲说》。
古镇的雕花师傅,
正聚精会神的专注于手中的活计。
春江一曲柳千条,
四十年前旧板桥!
风水古城阆中,
那里留下了我太多的童年回忆。
会当凌绝顶,
一览众山小!
云阳龙缸的玻璃栈道,
一个挑战自己的.地方。
恨无锦囊收艳骨,
一染煌裂诜缌鳌
家乡的桃花源,
一夜风雨,
吹落满地残红。
夕阳下,
斑驳的老院子的留守儿童。
小女孩脸上是淡淡的忧伤,
清亮的眼里闪着泪光。
奶奶说,
小女孩想妈妈了。
柳江古镇。
颓圮的篱墙,
寂寥的雨巷,
一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
柳江的美,
是清淡的、朴素的,
如戴望舒的《雨巷》般寂寥。
西昌,
清晨的邛海边,
迎着朝阳的垂钓人,
让这片湖水更宁静。
莲宝叶则,
位于四川阿坝与青海交界处。
藏族英雄格萨尔王征战的古战场,
是藏区著名的神山,
位居藏区十大神山的第八位,
安多地区众神山之首。
青海,
夏天的年保玉则,
一个由雪山、海子、草地、鲜花组成的
童话世界,
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地方,
没有之一。
阿坝赛格尔寺
我说小师傅,
我给你拍张照片吧?
孩子露出羞涩的笑容
川西,
清晨的佛坛旁,
信徒们便开始忙碌了。
一个喇嘛向天空抛撒祈福的“龙达”,
旁边的信徒正把青稞撒向有火苗的祭坛里,
煨熟的青稞是流浪动物的食粮。
那一月,
我摇动所有的经筒,
不为超度,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川西赛格尔寺
曾虑多情损梵行,
入山又恐别倾城。
世间安得双全法,
不负如来不负卿。
盛夏,
贵州赤水,
聚集在瀑布下的消暑人。
8月23日,
今日处暑。
贵州四洞沟的水帘洞,
大珠小珠落玉盘。
仁者乐山,
智者乐水。
九寨沟归来不看水,
九寨沟的美是无与伦比。
省博物馆,
送走了最后一批游客的小小义务讲解员。
小姑娘疲惫的坐在条凳上,
见我拍照,
说:阿姨,
我站起,
把我拍的好看些哈。
宣威,
乌蒙大草原,
云雾漫过草原漫过牛羊,
再大的风轮都吹散不了。
贵州,
六枝梭嘎长角苗族。
长角苗梳头过程很繁琐,
先将自己的头发拉近拢在脑后,
插上一枝木角,
再将祖先当的头发纺织物缠绕固定在头顶的木角上。
贵州长角苗寨,
贫穷的家庭,
留守的小姐妹。
小女孩几乎不见笑容的脸上,
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迷茫、困惑。
这一年,
平淡的近于琐碎。
但经历过,
感受过,
便有了真实的记忆。
在此,
我借用东坡先生的《定**》
做为本篇的结束语:
料峭东风吹酒醒,
微冷,
山头斜照却相迎。
回首向来萧瑟处,
归去,
6.这里我来过作文 篇六
来过几个地方,看过几处景致。听起来似乎也没什么特别,无非是多走了几段路,听说过爱旅行的人骨子里都是颗不安分的灵魂,总想着到处去走走,四处流浪随遇而安,习惯了漂泊和居无定所。
认识一个朋友,一年四季总能收到她来自世界各地的明信片。巴掌大小的卡片盖上鲜红的邮戳,背后是鲜艳的油彩画或是安安静静的黑白速写,画的是当地的景致。有时候是威尼斯曲折水路的尽头钻出来的贡多拉。有时候是札幌的街边铺天盖地的繁盛樱花。我很惊异于她充沛的精力,能够在有限的假期里挤出如此多的时间去旅行。“宅在家里看摄影集不好吗?非要大老远地跑去累不累。”“这哪能是一样的啊?别人相机里的平铺照片和自己的亲眼所见,一个是别人的,一个是自己的,如果不是亲自去过看过,又怎么能够将那些景致都塞进心里呢?”她白了我一眼,继续收拾着去非洲的行囊,将硕大的单反塞进奶白色的帆布包,念叨着这次一定要看到传说中的野生动物大迁徙。
她走后我翻起柜子里她的那些五颜六色的明信片,每一次的字迹都各不相同,有张狂的,有宁静的,能透过这些字句看到她那时的心情。还有一次是用刚刚学会的泰语扭扭曲曲地给我写了个“早安”,我看着像鬼画符,半天也没能破译出来。
“每到一个地方就会在心里对自己喊,我来过这里了哦!哈哈听起来很蠢对吧,可是呢,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好看的景致总想去亲眼见识一下。总觉得没去过就不踏实,心里空落落的。如果可以,真想把这些好的风景都剪裁下来装订在心里。”有一次她在一张乌镇的明信片后给我写了这样一段话,背后是南方小镇的青砖黛瓦,细水长流不动声色的美。“我来过这里了哦”,这是一种怎样的满足感呢?是一种空虚的内心被忽然填满的充实吗?还是一种眼界开阔阅历得到完满后的踏实呢。
我于是开始向往旅行。
7.这个世界我来过散文 篇七
人的一生不管是因人、因事、因情、因景,亦或是什么也不做,皆注定都会要去好多地方。要去的地方也不管是城市、乡镇、山村,亦或是森林、山野、河川,不管是徒步还是驱车,也不管是驻足还是擦肩,皆都会在这个地方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人在去过的地方留下的痕迹除了文人墨客留下的文化痕迹之外,其他人留下的痕迹皆或可都会在时光的隧道里随风而散,灰飞烟灭。相反,人去过的地方在人的记忆里留下的痕迹却往往会因某人、某事、某情、某景的有意或者无意的触动而深刻在记忆的深处,且这种或深或浅的痕迹会因触动的幅度而或长或短的留在记忆的轨迹。这就使得有些痕迹会随时光的推移、岁月的磨砺而逐渐淡去,而有些痕迹却在记忆的深处会弥久历新,无法忘却。
或许是人记忆的天性使然,能令人记住的东西不是最好,便就是最坏。于地方而言,最美的地方自然能在人记忆的深处深刻上美的印痕,而恶劣的环境也能给人的记忆刻上痛苦的痕迹。这其中却有个地方无关好坏皆都能令每个人没齿难忘,深刻记忆。说到记忆深刻的地方,最使每个人难以忘怀的应该是每个生命开始的地方,这地方也就是每个人都有的故乡。故乡是每个生命的父母制造生命且育雏生命的地方,这地方无关富庶或贫瘠;也无关美丽或丑陋;更无关愉悦或伤情,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与每个生命都会结下不解的.情缘。
故乡,大抵在每个人心里都是美丽的。不管你生于风光旖旎的江南,亦或是生于雄奇俊秀的北国;也不管你生于荒漠戈壁的西陲,亦不管是生于万顷碧波的东海;诚不管你生于高楼林立的城市,亦或是偏僻贫瘠的山村。生命于什么地方开始,什么地方便与生命有了无法割舍的情结。这生命与故土的情结不管是爱是恨,是伤是痛,是坚守还是别离,是喜欢还是厌恶,皆成为无法摒弃且只能接受的事实,故土和父母一样会成为你生命的符号,不离不弃的伴随你的一生。
人这一生,无法选择是父母和故乡。除了这与生俱来就铭刻在生命脊梁上的符号之外,在生命的历程中也免不了有些地方会与生命发生千丝万缕的关联。工作和学习,事业和爱情,亲情和友情,这一切无不与地方有关。当一个地方留下你的痕迹,这个地方和下一个留下你痕迹的地方便会组成你人生历程的节点,无数个节点的连接也就刻画出你繁杂交错的生命轨迹。一个地方一段故事,一段故事一段历程,一段历程一种人生,生命中有重合的轨迹,但永远没有重合的经历。把握你走出的每一步,珍惜你每一步在某个地方留下的痕迹,尽量让你走过的轨迹趋于圆满,你的生命便会少去诸多的缺憾,多出几多圆润的美感。
只要是生命,这个世界你就来过。来过这个世界,你留下了什么?又带走了什么?什么是你值得铭记的物事?什么又是你毅然摒弃的累赘?这是每个生命值得深思的问题。
有的人来到这个世界,悄然而来,寂然而去。生命里除了为活着而活着,为了生命而生命,日子在毫无节制的挥霍中散诸于日出日落,生命在一次次的推天度日中消耗殆尽。走到生命的终点回首历程时,除了给这个世界留下一滩肮脏的垃圾之外便了无痕迹。有的人则把有限的生命放逐于无限的享乐,天天笙歌燕舞,夜夜灯红酒绿。待双鬓如雪的时候才发现生命里应该留下的没有留下,应该积累的没有积累,撒手归天的时候平生出无望的懊丧和遗憾。还有的人一辈子精于算计,时时事事忘不了杀不完优秀者,做不了人上人的倾轧和阴损。到头来正事没做一点,坏事绰绰有余,清名无望,臭名昭著。凡此种种,当扪心自省自己走过的历程时,没有一个值得令其骄傲的光点,只有令其面红羞愧的劣迹。
人之历程,于脚于心皆理应谨言慎行。寻常人走寻常路,普通人做普通事,不求位极人臣,不慕富可敌国,不思声名永驻,不愧后代祖宗。伸出端正的脚,走出笔直的路,与人与己上无愧于天,下无愧于地,中无愧于人。力所能及的做一点有益于这个世界的事,尽量让生命运行的轨迹多出一点光彩,少去一点龌龊。直到有一天面临生命的界桩时敢回首低喝:这个世界我来过!
8.至少这个世界我来过作文 篇八
那个布满阴霾的星期六下午,姑姑家和我一起长大、年仅10岁的小表弟意外地离开了我们。
表弟是个十分帅气的孩子,白皙的皮肤,英俊的脸庞,大大的眼睛,满脸的稚气,很有几分童星的“范儿”。他小时候口齿不清,常把要喝“饮料”说成要喝“羊尿”,逗得我们笑到肚子疼。
他很顽皮,喜欢搞恶作剧,常常让大人头疼不已。然而他又是一个心地十分善良的孩子,善良到经常拿自己的早点去喂流浪狗和猫,善良到在餐馆里想要阻止厨师宰杀鸭子。
那是一个晚上,我们一家人来到一家烤鸭店大快朵颐。饭后,大人们还在谈笑风生,我们几个小孩子耐不住寂寞,跑出包间在饭店里玩耍起来。我们来到后厨门口,正遇见厨师宰杀鸭子。厨师的宰杀手段很残忍,确切些说应该是“棒杀”。当呆头呆脑的鸭子从笼子里出来还在为重获自由而兴奋时,一个大木棒扫了过来,“嘎――”一声惨叫,血从鸭头流了出来。这一幕恰好被表弟看到了,他气愤得浑身发抖,脸都扭曲了,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他连哭带喊:“别打了!别打鸭子了!”然面没人会理会一个小孩子的话,他阻止不了这场杀戮。厨师奇怪地看了一眼表弟,继续挥舞着大棒,一下,两下流着血的鸭子挣扎着、躲闪着,终于倒下了。表弟伤心极了,愤怒极了,他攥紧了拳头,一副要冲过去和厨师拼命的样子。我和表姐连拉带拽好不容易才把表弟带回包间,回家的路上他还在怒不可遏地质问我和表姐:“你为什么不买下鸭子?”“你为什么不救它?”那天,他是一路哭着回家的。
从此以后,“小吃货”表弟再也不吃鸭肉、喝鸭汤了。甚至再经过那家餐馆时,他也总要狠狠瞪上几眼,表达他对厨师残杀鸭子的愤愤不平。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善良的孩子,却在一次玩耍中失足意外坠亡。
9.幸福曾经来过散文 篇九
幸福曾经来过散文
这一生,最无法预见的,是遇见。不知哪一眼,就是开始。这一生,最无法告别的,是离别。不知哪一眼,就是诀别。从遇见到诀别,人生如此奇妙的静静谱写着悲伤。
-----题记
每个人的最初,都会遇上一个樱花般的女子或风一般的男子。他们出现在我们的生命中,又如花絮般随风而去。也许,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所以总会磕磕绊绊,彼此伤害。如今,我们分隔天涯,不再相见,只想轻轻问一句,你还好吗?
年少时难免轻狂,随性而为,总以为没有人会懂自己,总是活在自己编造的世界里,不愿相信旁人的话语。直到你的出现,我才意识到人的一生至少有那么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顾其它,只要我们在一起就好。
仍记得初次与你相遇,没有像剧中男女主相遇的狗血情节,也没有像别人口中那么地激情澎湃,只记得路灯下,你一身白衣,上扬嘴角,迎光浅笑,暗黄的街灯灯光倾洒在你的身后,碎出一地绚烂。微风鸣袭,我沉浸在你的温柔中,难以自拔。身材挺拔的你,渲染着关于你的风采,空气中流动这你的气息,弥漫在我的心头里,久久不能散去。在那个夏末,朦胧的雨季中,栀子花懵懂的开着!
慢慢地,我开始关注你,收集关于你的点点滴滴。知道你喜欢冰红茶,便在你打篮球的时候,偷偷地放在你的身旁;知道你喜欢徐志摩的诗,我就跑遍了大街小巷,为你寻找,虽然辛苦,但一想到你拿到它时上扬的嘴角,便觉得这一切都值得了。你学习优异,为了追赶你的脚步,我开始拼命学习,突如其来的转变,让我朋友都摸不着头脑,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想离你更近一些。不知道是上天眷顾还是我的努力得到的回报,开学我们分到了一班,知道这个消息时,我感觉我的血液好像凝固了一般,刹那间,我泪如雨下。
同班后,我有了更多接近你的机会,每次看到你穿着白色衬衣,远远走来的时,我感觉一切都黯然失色了。没有谁能够把白衬衣穿的像你一般好看!就这样,我们开始慢慢熟悉,于你,我不再是一个陌生人,于我,你不再是一个可望不可及的人儿。可也仅仅如此而已,除了上课时间,我们依然好像两根没有任何交集的平行线……直到你生日的那个晚上,不知道我是酒劲过头,还是不再愿意就这样与你错过,我借着真心话大冒险向你表明了心意,不知是你醉了还是我太过幸运,幸福竟然来的那么意外。就这样,我们走在了一起。
余下的时光都是幸福的,我们一起去吃喜欢的小吃,一起漫步在校园,学校禁止早恋,但我们依旧毫无顾忌,那段时间,留下了太多属于我们的专属记忆,我开始依赖你,贪恋你的怀抱,觉得一切都不太真实!有时,我会患得患失,可你总是责怪我,说我胡思乱想。可你越好,我就越怕失去!
现在回想,最好的时光,不过我在闹,你在笑。你为我做的点点滴滴,从不曾遗忘。仍记得你为了我一句饿了,而在寒冬里跑出一身热汗的模样;记得你为我补习,被我气得跳脚的可爱模样;记得你担心我冷,而把我的手放进你的口袋的贴心模样;太多地瞬间,已成为回忆刻进心头……我从不曾想过,曾经期盼的一个人,就这样不经不觉的闯进了我的世界,包容着我的一切。
人总有几分骄傲,可你为了我,却愿意舍弃那点傲气,毫无道理的纵容着我,迁就着我。在我面前,你总是那么的温和,上扬着嘴角,可我知道,你亦有着你得忧愁悲伤。我只能紧紧地抱着你,给你安慰。
我们也曾像大多数情侣一样,想过我们的未来,可有时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可能太过于在乎,可能觉得彼此的`空间不够,我们开始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吵架,争吵的次数越多,心中的那份热情便越淡一分,忘了什么时候开始有了那个可怕的念头,“我们终究是不合适,不如好聚好散吧”!
或许是太过年轻,或许是不懂爱情,后来,磕磕绊绊,争争吵吵,我们的爱情还是走到了尽头。那天,天空中下着小雨,阴沉的天气让压抑的情绪更容易爆发,忘了因什么争吵,只记得我们大吵了一场,你伤心离去,我亦不曾回头,最后消失在彼此的视线中,生命里。那几个字虽没有说出口,但我们都清楚地知道,我们回不去了。如今,再想起,或许那时争吵的只是一件小事,却恰好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已。争吵太多,彼此都累,我们只是用自己青春的固执,结束了这段情,让大家好过而已!我从不后悔我的生命,有你来过,只是遗憾属于我们的青春没能好好告别!
后来毕业,我们默契地选择了两座不同的城市,不同的道路,有了各自新的生活。偶尔从他们口中听说你得一些事,知道你现在过得还不错,就足矣。
虽然如今,已成陌路,各自天涯,但我仍感谢在我无处安放的青春遇上你,给了我一时宠爱,一辈子的回忆,谢谢你,我的白衣少年。
10.我来过的作文 篇十
一生有无数的机遇,每一个选择不能决定,但是都能改变未来。然而,我们中的大多数,最终还是活成了普普通通的样子。或许曾经我们也有过壮志凌云,或许我们也有过奇思妙想,大多数人最终还是败给了现实。
但是,那又如何,人生一世本来就是一个经历,一次体验,拥有这人生的时候就尽情地去丰富人生。出生之时人生也不过是一张白纸,浓墨重彩亦或清新淡雅,全在于自己的选择。我们手握画笔,尽一生之力,描绘属于自己的人生画卷。
人生的意义并不在于活的多么轰轰烈烈,名垂青史,而在于活成了自己曾经希望的模样。时光流逝白驹过隙,这世界最终会把我们存在过的痕迹消除的干干净净,但正如泰戈尔所说,天空没有鸟飞过的痕迹,但是我来过。
或许有人一生庸庸碌碌一事无成,或许有人万众瞩目被鲜花和掌声簇拥,或许有人隐匿远离尘世,或许有人投身俗世不能自拔。每个人都有他自己选择的生活,都要亲身经历属于自己的人生,这个过程无法替代。
我们无须为自己的境遇感慨不已,每个人都有他的轨迹,我们就像一个个小星球,在浩淼的宇宙中运行,彼此靠近时感慨对方的经历。不论在时间还是空间,我们每个人都只是渺小的一个个体,力量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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