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委关于全市表彰的通知(8篇)
1.机关工委关于全市表彰的通知 篇一
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
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推动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呼伦贝尔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市文明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我院积极响应该项活动,请各科室根据推荐标准,积极推荐,具体活动事宜如下:
一、推荐类别
此次评选表彰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敬爱亲模范”五类。
二、推荐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孤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福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查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的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及时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老,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谐,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准备材料
申请人个人事迹1000字左右(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同时需要报送电子版)
各科室请于4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党办。
党办
2012.04.09
2.机关工委关于全市表彰的通知 篇二
经验交流暨表彰会的通知
(初稿)
各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市直有关学校: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推动工作,经研究决定于今年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集体和个人。
二、奖项设立
1.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个。
2.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名。
三、评选条件
1.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先进集体: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紧密围绕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并成绩显著;组织机构、领导班子健全,制度完善,达到“五有”:有牌子、有章子、有班子、有办公室、有经费。队伍稳定,活动经常,“五老”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在推进创建关工委队伍“学习型”、调
研型、服务型、创新型、实干型|的建设中,成效显著;注重开展调查研究有较突出的成果;工作得到党政领导重视,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工作有成效,得到群众认可。
2.全市教育系统善心下一代工作者: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定程序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招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并积极投身善心下一代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勤于学习、勇于创新、因地制宜、求真务实,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成绩突出,在青少年中有较高威望。
四、评选办法
1.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推荐,采取发扬民主、充分酝酿、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审核后,报请该县(市、区)教育局主管领导审定,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填写《全市教育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表1)、《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表
2)各一式两份。
2.参加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项评选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应开展或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3年以上。
五、有关要求
1.评选和表彰先进,全面总结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是推动我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开拓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各地教育局关工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评选,确保质量。
2.大力做好宣传工作,把这次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创新工作的过程,作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动员更多的老同志广泛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通过评选,评出干劲、增强凝聚力,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再迈新台阶。
3.这次我市教育系统将评选出梅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个,先进工作者名。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市直有关学校根据《通知》条件进行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可推荐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3名,各市直有关学校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在各县(市、区)、各市直学校推荐基础上,由市教育局关工委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比较,评选出我市最优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请各单位将推荐送市人员的事迹材料(2000—3000字为宜)连同推荐表一并送市教育局关工委,供宣传和编辑先进事迹专辑使用。
4.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市直有关学校务必于2011年10月31日前将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两份报送市教育局关工委秘书处。(通讯地址:梅州市教育路3号,邮政编码:514021
联系电话:2180852)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到市教育局电子信箱:
附表:1.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梅州市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先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注:可否设表扬单位和个人?
3.机关工委关于全市表彰的通知 篇三
文件
绵阳市人事局
绵牧医发[2008]113号
绵阳市畜牧兽医局 绵阳市人事局
关于表彰全市畜牧兽医系统 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畜牧兽医(畜牧)局,高新、仙海、农科区农业服务中心:
“5.12”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强烈地震。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在地震中遭遇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情发生后,全市畜牧兽医系统视灾情如命令,视时间如生命,坚决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全力以赴参与全市抗震救灾,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抗灾救灾和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工作,确保了灾后全市无人畜共患病和动物重大疫病发生,灾后重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畜牧经济稳定发展。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行动迅速、组织到位、措施 有力,全力以赴应对灾情。各级党员干部身先士卒、不畏艰险、勇挑重担,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广大畜牧兽医系统干部职工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忘我工作,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在抢救人民生命财产、转移安置畜禽、震灾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和灾区消毒、人畜共患病动物紧急免疫、灾后畜产品安全工作、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加快恢复畜禽生产能力、加快生猪产业发展、加强奶产品源头监管、推进现代畜牧业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市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推进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大力弘扬抗震救灾伟大精神,鼓舞和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进一步激发和凝聚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干部职工恢复重建、加快发展的热情和力量,经考察评比和组织研究,决定表彰北川羌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等17个单位为绵阳市畜牧兽医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表彰刘畅等79位同志为绵阳市畜牧兽医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继续发扬勇敢顽强、拼搏奉献、团结奋进、众志成城的抗震救灾精神,在恢复重建和加快发展工作中再立新功。希望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大力弘扬抗震救灾伟大精神,以更加顽强的意志、更加得力的举措、更加深入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切实推进全市畜牧兽医系统恢复重建,为夺取恢复重建和加快发展双胜利而努力奋 斗!
附件: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表彰 先进 通知
绵阳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23日印
(共印35份)附 件1:
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7个)北川羌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 安县畜牧兽医局 安县花荄镇畜牧兽医站 安县塔水镇畜牧兽医站平武县畜牧兽医局平武县平通镇畜牧兽医站 江油市畜牧兽医局 江油市西屏乡畜牧兽医站 游仙区畜牧兽医局 游仙区魏城镇畜牧兽医站 三台县畜牧兽医局 梓潼县畜牧局 盐亭县畜牧兽医局 涪城区畜牧兽医局 绵阳市动物防疫监督站 绵阳市兽医卫生监督所 绵阳市畜牧站
二、先进个人(79人)
刘 畅 北川羌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蒋聪远 北川羌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杨华斌 北川羌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 黄 宇 北川羌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助理兽医师 张国安 北川羌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兽医站站长 叶广斌 北川羌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科员 周永成聂华文董绍生桂勇帮杨 刚刘永辉刘华聪姜全文经文武邓年春胥晓勇邱长连王平周伦忠赵宗富何居财龙绍勇北川羌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职工 北川羌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股长 北川羌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高级畜牧师 北川羌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助理兽医师 北川羌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职工 北川羌族自治县陈家坝畜牧兽医站站长 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畜牧兽医站助理兽医师北川羌族自治县漩坪乡畜牧兽医站站长 北川羌族自治县片口乡畜牧兽医站站长 安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安县畜牧兽医局股长 安县畜牧兽医局监督所长 安县畜牧兽医局副股长
安县畜牧兽医局高级兽医师、防检股长 安县塔水畜牧兽医站站长 安县雎水畜牧兽医站站长
周 达 安县迎新乡畜牧兽医站站长 青发云平武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傅建明平武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 武仁智平武县畜牧兽医局监督所长 夏鸿西平武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杜光龙梁 君文成君严立光强 森杨永发周吉富白代奎翁绍志韩德顺吴水泉王大成刘子厚王 林叶小苇贾建明李松海平武县水观乡畜牧兽医站站长平武县林家坝畜牧兽医站助理畜牧师平武县南坝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平武县南坝镇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干部平武县坝子乡畜牧兽医站站长平武县响岩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平武县平南乡畜牧兽医站站长平武县平通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平武县豆叩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江油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江油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江油市畜牧兽医局项目办主任 江油市畜牧兽医局助理兽医师 江油市畜牧兽医局职工 江油市畜牧兽医局职工 江油市畜牧兽医局职工 游仙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王建元 游仙区魏城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梁光文 游仙区柏林畜牧兽医站站长 陈国文 游仙区新桥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汪培林 三台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陈有恒 三台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车从成王金江陈 军肖 军罗 蓉陈友富肖平王柯权任 彦杜俊尧马大勇潘兴树杨 俊张义良陈继红甘开红沈昆伟三台县兽医站站长 三台县畜牧站站长
三台县花园畜牧兽医站站长 三台县芦溪畜牧兽医站站长 三台县新德畜牧兽医站站长 梓潼县畜牧局副局长 梓潼县畜牧局纪检组长 梓潼县畜牧局兽医站站长 盐亭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 盐亭县玉龙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盐亭县金孔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盐亭县云溪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盐亭县毛公乡畜牧兽医站站长 盐亭县畜牧兽医局兽医站站长 涪城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涪城区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 涪城区畜牧兽医局办事员
4.机关工委关于全市表彰的通知 篇四
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5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直机关工委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过硬的工作作风,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严肃认真对待,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自身机关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专题研究自身机关党建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年初制定计划。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工作要点,结合工委机关党建自身特点,制定工委内部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加强标准化建设,突出自身特色。二是定期进行研究。每季度工委书记会设置1个议题,专项研究工委机关自身党建重点工作。三是进行专题部署。机关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相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研究和部署相关专项工作。今年3月,召开工委机关党委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四是抓好督促检查。向各支部印发工委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机关党委定期检查各支部工作,督促做好台帐登记,抓好相关工作的部署落实。
2.针对“机关党组织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成立机关党委。2017年9月,经全体党员酝酿,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召开了工委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班子,成立工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二是及时调整机关党委成员。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党委委员及时做好增补、调整分工等工作。
3.针对“机关党支部首次集中换届滞后”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党支部。2017年9月机关党委成立后,相继成立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企工部、群团部,以及离退休老干支部共6个支部,并选举产生各支部委员、书记。二是及时调整充实支部班子。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支部书记及时做好调整、充实等工作,并向老干部支部选派第一副书记。
4.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各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机关党委牵头做好工委领导带头上党课相关准备工作,要求各支部书记在本支部上党课,鼓励支部委员、普通党员上党课。做好“三会一课”记录,每季度督促检查各支部会议记录情况。二是制定“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围绕市委组织部每季度下发的“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开展相应主题活动。三是率先试行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鼓励各支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支部结合各自业务特点、业务需要,开展相关各具特色的支部活动,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党建生态。此做法得到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和推广。四是创新开展党员集体“政治生日”活动。每季度举办一次,通过建立一本党员政治生日台账、赠送一张政治生日贺卡、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赠送一本学习读物、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七个一”)“政治生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此项工作被市委组织部作为基层党组织生活创新案例报省委组织部。
(二)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市纪委相关要求,年初专题研究和部署自身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定本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制定2018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二是及时传达部署。今年3月,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纪委有关全会精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2018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责任制》,工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2018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强化工作纪律建设。今年3月起,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开展工作纪律大检查。组织签订《深圳市纪检监察干部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行为规范承诺书》并报市纪委备案。在工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发送相关纪检监察信息,切实做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
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文件传阅。进一步规范工委各级来文拟办及阅示权限,分级分类确定来文传阅范围。让领导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关于从严治党的精神。二是创新党务工作方式。通过实行机关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工委6个支部均设置1人为半专职党务干部,激发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工作活力,实现工委自身的机关党建工作有专人专抓、专管、专落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针对人事任免、行政经费管理、党费管理等岗位以及审批流程,编制工委机关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四是提高党建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工委机关党务知识培训,尤其注重对支委及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自身业务能力。五是加强检查监督。机关党委定期指定学习内容,督促各支部组织学xxx省市关于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学xxx省市有关文件精神。
3.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培训辅导。针对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的问题,2018年年初,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集中填报阶段,办公室组织集中填报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并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的初核,对一些易错易漏点予以及时提醒。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大对个人事项漏报瞒报的惩处。2018年上半年,我委个人事项随机抽查2人、凡提必核1人,一致率为100%。二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清查、出入境备案管理、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与机关党委共同做好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进一步熟悉掌握干部工作、家庭、生活等的基本情况,引导干部清理朋友圈。
4.针对“谈话提醒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深圳市直机关工委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规范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相关程序等,形成谈话提醒长效机制。二是开展谈话提醒。今年以来,机关纪委共谈话6人次,其中,根据市委第一巡查组反馈的意见,确定谈话对象,开展提醒谈话5人次。三是规范谈话内容记录。对干部提拔、岗位交流,苗头性错误,信访举报等情况下,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并做好相关谈话提醒记录。
(三)关于“履行主业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规划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按照《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工委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实际情况,第一时间组织拟定《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注重党建工作的整体性、规划性。二是明确工作要点。根据中央、省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工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工作实际情况,年初部署下发工委系统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夯实党建基础。以支部建设标准化为突破点,突出6个标准,抓实党组织换届、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管理、专题活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发挥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作用,对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强化党建责任考核。进一步压实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开展年终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督促一把手履行好抓党建的第一责任。进一步严格抓好机关党建的绩效考核评定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落实。落实《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五是突出制度建设。组织制定《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市直机关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市直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市直机关党组织党课制度》等4个制度,以制度化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六是加大党务工作实务培训力度。灵活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提升党务干部专业化水平。加大对兼职党务干部的岗前培训。七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专职党务干部配备情况的督促和检查,联合有关部门落实有关规定。试行机关党支部设立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加强日常党务工作力量。推动基层党务工作交流,激发党务干部创新活力,推动基层党建平衡、协作发展。八是狠抓重点主题活动。根据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每年设定一个主题,在全系统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着眼于学习动员、鼓足干劲、提高能力、推动落实,以党建促服务中心工作。2018年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2019年拟开展“提高政治引领力、强化新担当新作为”活动。九是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打造“巾帼讲堂”等品牌,提升妇女素养,研究出台加强市直机关团组织建设若干规定。
2.针对“调研指导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调研指导机制。工委组织部门对所管理的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有针对性、有计划地拟定调研主题和调研安排,由工委领导带队组织基层调研,为各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指导,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对各区直机关工委的业务指导和交流,形成全市党建一盘棋的格局。二是强化调研成果应用。在深调研基础上,针对市直机关和驻深单位党建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形成综合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大对外学习交流力度。每年拟定几个调研主题,分别由工委领导带队,赴兄弟省市单位调研学习先进经验。今年4月,工委调研组赴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和扬州市四地工委和当地部分基层单位,就机关党建工作和机关纪工委设置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形成《关于赴上海等地调研机关纪工委设置情况的报告》《关于赴上海等地学习考察机关党建的调研报告》等2份报告,并分别呈市纪委张子兴书记、市委组织部郑轲部长阅示,推动完善市直机关纪工委工作机制,形成加强机关党建十大举措。
3.针对“监督检查不力”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狠抓督促检查。年末结合党建绩效考核、书记述职等,以书面自查、现场检查、书记述职等形式,重点就年初部署落实情况、标准化建设情况以及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实行督促检查全覆盖,并加大对检查结果的应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标准化指导,特别是“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日常随机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水平。二是深化党建质量指标应用。以季度或半年为单位公布一次,逐步形成集发布、分析、督促、评价等于一体的配套机制,推动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建创新指数,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点,更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三是推进智慧党建应用。按照全市智慧党建系统建设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智慧党建系统信息化优势,实时掌握各基层党组织有关工作情况,做好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等有关工作等预警提醒和监督工作。四是开展“坚持标准打造特色”专题活动。今年6月,对驻深企业基层党支部中特色党支部活动进行验收。
(四)关于“党费及项目经费的使用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费预算管理不够科学,结余过多”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费预算管理。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以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升党建质量标准,创建党建工作品牌为契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扩大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强化工委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大扶持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和生机。探索根据工委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留存比例适当向基层党组织倾斜。二是修订《党费使用指导性意见及工作流程》。工委组织部近期将结合工委系统党费使用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党费使用范围,规范程序。三是加大党费使用力度。在解决结余过多的问题上,在严格遵照党费使用相关规定基础上,坚持党费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对一些困难企业基层党组织下拨党员活动经费、党员教育经费、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项目支持、慰问党员、党组织表彰等方面加大党员支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强化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大扶持基层党建工作力度;开展党员培训工作,扩大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加大生活困难党员的补助力度。四是加大对重点党建项目经费支持。为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2.针对“存在超范围使用党费”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及时落实整改。参照其他单位做法,通过党费支出聘请组织员,负责基层党组织服务相关基础工作。2016年省委组织部在审查党费使用时,提出清查意见。2016年底,工委立即与在聘的3名组织员解除劳动关系,已经完成此项工作整改。二是重新修订《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制度》。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公平的慰问党员条件、范围以及慰问对象的推荐工作流程,将退休老干部的慰问工作整体纳入工委慰问工作体系。明确定期慰问与临时慰问的条件,扩大慰问党员的覆盖面,提高慰问金发放额度。
3.针对“党费使用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重新修订《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委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参考行政经费支出相关规定,严格党费使用支付途径。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纪律进行抽查,确保培训的效果和质量;对下拨党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三是修订完善《工委留存党费使用工作规程》。明确党费使用的具体范围,党费使用开支凭证具体明细;党费使用的审批权限和报销流程;下拨党费的监管事项和工作流程等,加大党费使用的监管力度,堵塞党费报销漏洞。
4.针对“项目经费支出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无预算无请示不得开支的财务管理规定。二是加强对市直机关文体比赛、志愿服务集市等活动预支购买餐券的台账登记管理,做到每张餐券有登记、每次领用有签收,确保餐券台账登记账实相符。对此次巡察发现没有签收的餐券,我委将要求相关经办人补充办理相关签收手续。三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在制度规定上严格设置出纳和会计岗位,在执行环节要求经办人、经手人必须在两人以上,防止出现财务漏洞。四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针对巡察整改发现的餐券问题,机关纪委对该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8133673,88133975;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8号市委大院东附楼304房;电子邮箱:jggw-bgs@sz.gov.cn。
市直机关工委
5.机关工委关于全市表彰的通知 篇五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
表彰“十一五”期间统计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和城市转型,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普查调查,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十一五”期间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辽源矿业(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等15个先进集体和苏秀梅等34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同时,号召全市广大统计人员向先进学习,自觉依法统计,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推动我市“三个转型”,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辽源市“十一五”期间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 名单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辽源市“十一五”期间统计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辽源矿业(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
人民银行辽源市中心支行 市烟草公司 市交通运输局 市商务局 市住建局
辽源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东丰县东丰镇人民政府 东辽县云顶镇人民政府 龙山区寿山镇人民政府 西安区太安街道办事处
二、先进个人
苏秀梅 辽源矿业(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
—3— 附件: 黄冬梅 大唐辽源发电厂
张继国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泵业分公司 潘淑杰 市热力集团
杨丽琴 人民银行辽源市中心支行 李占洁 王淑艳 周 莉郭崇露 王德智 吕国清 李金龙 张 鹏屈艳丽 徐 玮王振昌 周 彬魏井宏 刘洪涛 孙 瑞高 巍李 娜—4— 农业银行辽源市分行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局 市商务局 市统计局 市统计局 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住建局 市水务集团 市水务集团 市公用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辽源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辽源市顺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郭 峰 东丰县东丰镇人民政府 吴英明 东丰县黄河镇人民政府 宋焕仁 东丰县统计局
白清仁 东辽县建安镇人民政府 郭春清 苗 会 寇俊良 张立星 杨百川 石 月 韦良波 年海龙
东辽县金州乡人民政府 东辽县统计局
龙山区东吉街道办事处 龙山区南康街道办事处 市统计局龙山区分局 西安区富国街道办事处 西安区东山街道办事处 市统计局西安区分局 —5—
主题词:行政事务 表彰 决定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检委,辽源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2月18日印发
(共印240份)
6.机关工委关于全市表彰的通知 篇六
【发布文号】穗办〔2006〕2号 【发布日期】2006-03-06 【生效日期】2006-03-0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广州市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穗办〔2006〕2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在市直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是我市贯彻张德江同志关于“三个走在前面”排头兵实践活动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三个走在前面”排头兵实践活动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我市今年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促进我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大都市建设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全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积极开展实践活动。市直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区、县级市党委要参照省、市的做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告市委。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六日
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委: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转发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报告〉的通知》(粤办发〔200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市直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即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个方面走在前面)、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正确认识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重要性
(一)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是推动广州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有力举措。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明确要求,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转型,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领导,把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推向新阶段。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市直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市直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对于进一步促进市直机关树立排头兵观念,发扬排头兵精神,培养排头兵作风,创造排头兵业绩,在广州的建设和发展中始终站在前列,形成建设活力广州、文化文化、祥和广州和生态广州的强大合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是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重要载体。市直机关普遍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全面深刻的党性教育,市直各机关也正积极探索建立“党员永葆先进性,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力求把先进性教育的成果落到实处。在市直机关开展“三个走在前面、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有利于进一步统一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有利于带动市直各机关的自身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我们要把排头兵实践活动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延伸和深化,把“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贯穿于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的实践之中。
二、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要求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及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任务要求,着力破解制约科学发展的难题,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着力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切实推进改革开放和党的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把“三个走在前面”的目标落到实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和要求是:
(一)努力破解制约科学发展的难题,在推动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方面走在前面。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和领会科学发展观,全面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编制和实施“十一五”规划为契机,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要敢于面对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勇于攻坚克难,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上来,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活动中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上来,放到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上来,破解制约科学发展的难题,在推动广州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切实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构建和谐广州方面走在前面。市直机关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准确地掌握实情,准确把握社会脉搏,妥善解决来自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改善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要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构建和谐广州作出新贡献。
(三)不断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方面走在前面。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重点抓好教育活动整改措施的落实,努力探索建立“党员永葆先进性”和“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机关党的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创造性地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切实履行“协助”和“监督”的基本职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深入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组织落实好“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各项党建工作的落实,为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三、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主要做法和工作安排
市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1)2-4月份期间,进行动员部署和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2)5-9月份期间,在调研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题实践活动;(3)10-11月份期间,进行总结验收。
(一)开展一次学习教育。3月初,召开全市动员大会部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实践活动的重要性,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责任要求。3-4月,市直机关各党组织在党的组织生活中,要组织专题学习党章,市直机关工委将组织一次党章知识测验;同时,市直机关各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如何走在前面”的大讨论,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和当好排头兵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排头兵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打好思想基础。
(二)破解一些工作难题。市直机关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准本单位工作中需要破解的重点难题,特别是要找出制约发展的难题,4月底前将准备破解的难题报市市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5-9月份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力量开展破难题的攻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研究,带头攻关克难。对一些牵涉到多个单位和部门的难题,牵头部门要负起责任,配合部门要大力支持,开展联合攻关。市直各单位要向分管市领导汇报破题攻关的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
(三)督促先进性教育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对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提出的整改措施要进行回顾自查,对已经完成整改的要查一查是否取得了实效,对远近结合、逐步推进整改的要查一查是否初见成效,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整改要查一查是否制定了计划和进度。市直各机关党组织都应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的规章制度,初步形成“党员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以基层满意为标准,确保市直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市直机关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公共服务行为规范等制度,健全机关作风投诉制度,完善机关作风评议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重点解决“办事难”的问题,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要多做和做好为民便民利民、暖人心的工作,为基层群众多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把“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落实到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之中。市市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8月下旬召开市直机关作风建设经验交流会。
(五)总结验收。10-11月份,按照“三个走在前面、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的要求,采取自评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直各机关破解制约发展难题、落实先进性教育整改措施、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及建立机关党建长效机制等四个方面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四、加强排头兵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成立市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本单位开展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有相对固定的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这次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特点,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促进中心任务和日常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三)督促检查,确保成效。市市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准确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督促,编发简报,推广经验。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告市市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广州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市直各单位贯彻执行。
市直机关工委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7.机关工委关于全市表彰的通知 篇七
关于加强驻外团工委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团委、街道办团工委,各中学团委、旅游局团委,县直机关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两个全体青年”的总体要求,切实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整体部署以及团省委《关于驻外团工委建设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精神,团县委决定,大力开展驻外团工委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有效吸引凝聚外出务工团员青年的新途径,进一步提升我县外出务工青年群体团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青团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根本职责,将做好外出务工青年群体团组织建设作为共青团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外出务工青年群体的新变化,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在黄陵籍
外出务工青年群体中建立健全驻外团工委的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扩大团组织对广大青年的覆盖和影响,打造团组织新的工作亮点,进一步开创我县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根据摸底调查,目前,西安、北京、东莞,等地是我县外出务工青年最主要的流入地。团县委决定,在今年8月20日之前,以西安、北京两地为重点,建立一坪驻外团工委,同时带动建立一批务工青年团总支、团支部。
三、工作步骤
1、开展调研对接(7月底以前)。要对本地外出务工青年进行排查摸底,准确掌握本地外出务工青年的数量和地域分布,摸清在外务工已建立的党组织、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在外的商会和外出务工青年集中的企业等相关情况,为建立驻外团工委寻找有形的组织依托。同时,要及时与黄陵籍外出务工青年较多的省县驻外办事机构、商会、党组织开展工作对接,详细商讨工作的具体开展方式、进度安排等,积极征求他们对团建工作方案的意见建议。8月初,派专人赴重点流入地开展驻外团工委建设工作实地对接。
2、推进组织建设(8月上旬)。各乡镇(街道办)团委要加强领导,一把手书记要把此项工作亲自拿在手上,并派出专职团干部赴本地外出务工青年集中地,指导开展驻外团工委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驻外团工委建设任务。驻外团工委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办)团委要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纳入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格局统筹考虑。要积极向同级党委汇报团县委关于这
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大力推进。各乡镇(街道办)团委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积极做好相关工作部署,摸清本地外出务工青年情况,确定驻外团建工作方向,制定工作计划,扎实推动驻外团工委建设顺利进行。
2、找准依托,为驻外团工委建设提供保障。驻外团工委作为派出机构,有形的依托是保障。要积极争取在外已建立的党组织、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支持,对有建团基础的,可以将驻外团工委建立在这些派出机构和组织中。
3、选好模式,确保驻外团建工作的覆盖面。要根据重大工程项目、餐饮、物流、家政服务、保洁、保安等务工青年聚集度较高的行业特点,因地制宜,灵活设置,通过单独建、联合建、依托建、派驻团建联络员等多种形式,分地域、分行业建立驻外团工委。同时,要特别注重实现驻外团工委建设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社区团建、园区团建、行业团建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团建的整体效应,实现对外出务工团员青年的有效覆盖。
4、配好干部,扎实做好驻外团工委班子建设。一是选配好团工委书记。通过协商考察任命、区域内竞聘选任、团员民主推荐等形式,重点选好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团员青年拥护、热心团的工作的优秀青年骨干担任团工委书记。二是建好驻外团工委委员会。本着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配齐配强驻外团工委领导班子,设副书记1名。按照驻外团工委委员会1-3人的规模,探索建立驻外团工委委员会,真正建成一个有活力、有战斗力的坚强领导集体。
5、建好载体,切实做好在外务工青年的服务工作。一方面在驻外团工委中,要立足外出务工青年的实际需
求,有效整合相关资源,有针对性的开展“四大工程”建设,即就业创业工程、权益维护工程、关爱帮扶工程、人才培养工程。另一方面派出地团组织要依托原有的工作载体和品牌项目,做好驻外团员青年服务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团委要切实做好本地外出务工青年创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 “关爱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关爱留守老人、城乡青少年手拉手互助、农村贫困学生帮扶等工作,减少在外务工团员青年的后顾之忧。
8.工委关于公示的通知 篇八
市直各有关党委:
8月4日下午,市委二届九次全会对我市出席省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根据省委要求,请你们在本系统(单位)范围内,对市直工委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具体要求:①公示时间:3天,即从8月4日至8月6日。②公示内容:本党委出席省党代会候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单位及职务。请各单位从邮箱gwzzb1@163.com(密码123456)下载公示样式,留下本单位候选人进行公示,其它非本单位候选人删除,落款注明本党委名称和工委组织部名称,并在本党委名称上加盖公章。③公示方式:在本单位公示栏张贴。④请各党委务于下周一将公示原件工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2660285。
附:公式样式
中共运城市直工委组织部
2011年8月4日
公 示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经2011年8月4日市委二届九次全委会表决通过,拟将以下28名同志作为运城市出席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现予以公示。
张建文,男,1956年2月出生,1978年8月入党,现任运城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史惠玲,女,1958年6月出生,1977年6月入党,现任运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
周迎,男,1955年7月出生,1974年5月入党,现任运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
李晋杰,男,1958年2月出生,1987年8月入党,现任运城市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杨忠庭,男,1955年10月出生,1978年7月入党,现任运城市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
蒋同军,男,1956年9月出生,1984年7月入党,现任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潘志孝,男,1965年4月出生,1996年5月入党,现任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
高萍,女,1965年2月出生,1985年6月入党,现任运城市地震局局长、党组书记。
李明造,男,1956年8月出生,1976年4月入党,现任运城市空港新区管委会主任。
孙玉莲,女,1957年10月出生,1978年9月入党,现任运城市档案局(档案馆)局(馆)长、党组书记。
闫宏,男,1961年1月出生,1983年5月入党,现任运城市电视台台长、党组书记。
刘景峰,男,1961年1月出生,1983年5月入党,现任运城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赵红彤,女,1970年4月出生,1997年8月入党,运城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室主任。
谢丽娟,女,1968年12月出生,1996年4月入党,现任运城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刘红,女,1958年9月出生,1988年5月入党,现任运城市妇联副主席。
柴瑞霁,男,1955年2月出生,1978年8月入党,现任运城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郝荣生,男,1962年10月出生,2008年4月入党,现任山西运城民航机场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运城民航机场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红梅,女,1973年3月出生,2008年12月入党,现任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绿化队副队长。
吉有芳,女,1965年3月出生,1984年3月入党,现任运城市蒲剧团副团长。
赵运革,男,1970年4月出生,1995年6月入党,现任运城市北赵引黄工程管理局局长。
冯树英,男,1954年2月出生,1986年12月入党,现任运城市蓝红杂交小麦研究中心主任。
常虎温,男,1962年2月出生,1985年4月入党,现任运城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崔红刚,男,1975年4月出生,1996年6月入党,现
任运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
张亚峰,男,1976年5月出生,2007年7月入党,现任运城市空港新区管委会发改局副局长、统计局局长。
王春燕,女,1968年2月出生,2008年12月入党,现任运城市房地产管理局发证科科长。
陈新安,男,1968年9月出生,1994年7月入党,现任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张金泉,男,1973年7月出生,1997年6月入党,现任运城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李虎,男,1963年5月出生,1996年12月入党,现任运城市河东文化研究中心(李家大院景区管理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
公示时间从8月4日至8月6日。对以上同志如有意见,请于8月6日下午6:00前,向市直工委组织部反映。电话:2660285或***、***。
XXX党委
中共运城市直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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