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安全协议通用

2024-11-03

租赁安全协议通用(共10篇)(共10篇)

1.租赁安全协议通用 篇一

车辆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出租汽车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有人: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人: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第二条 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租赁甲方汽车的价格为

元/月(大写:)。

支付方式: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车为两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需提前 天通知甲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第四条

甲方职责

1.甲方保证所出租车辆的安全性、可靠性,并能够满足乙方工作需要,新车牌照、第一年的保险(全额险)等相关车辆初始手续由甲方承担。

2.在支付租车费用时,甲方需提供正式税务发票。3.若车辆在租赁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与甲方无关,但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保险报损等事宜。

第五条 乙方职责

1.出租车辆在租用期所产生的维修费、停车费、燃油费、第二年车辆保险(全额险)、年审费等由乙方承担。2.按规定支付甲方租车费。3.车辆驾驶员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使用并保管,必须及时保养,维修配件不得使用劣质材料。

5.除以上1、2、3、4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他一切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政局留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人: 日期:

法人代表人: 日期:

2.仓库租赁安全协议 篇二

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

应安全主管部门要求,为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进一步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按照“安全

请,告知甲方动火原因,动火时间,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和动火作业负责人,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十一、乙方应在仓库内的电气线路允许负载范围内使用电器设备,禁止私自更改或违章搭接,若私自接线,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二、乙方在仓库使用的电器设备,应通过3C认证。

十三、乙方应配合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和甲方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乙方应积极按要求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四、乙方使用仓库堆放物资,应确保消防通道保持畅通,禁止在库房门前及道路两侧、货台上堆放物品,十五、仓库内禁止人员居住。安全保卫人员值班区域必须与商品、货物、生产车间独立隔断,有严格的间隔墙、防火墙,防火门。

十六、对违反上述安全规定的,甲方将根据仓储租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上述内容,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如出现违约事项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协议一试两份,由甲、乙双方各存壹份备查。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3.场地租赁安全协议 篇三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职责,保障双方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订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提供房屋及场地供乙方承租使用,对场地进行安全工作检查、监督、管理、协调,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如拒绝整改,甲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2、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及时告知乙方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消防部门、质量技监部门报告。

3.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保证经营场所(地)内的消防器材齐全,并保持有效。

乙方安全职责:

1、合法使用和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或其它违法活动。

2、加强租赁场所(地)内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如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3、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4、应经常性的对经营场所(地)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涉及甲方的隐患要及时沟通共同整改。

5、对室内固定的电源线路,严禁私自更改或违章搭接,对必须更改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若私自接线,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拆除,有权拉闸停止供电。

6、对经营场所(地)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告知甲方,不得隐瞒。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 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 章)代表签字: 年

4.铲车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四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绿色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和北京城建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租赁铲车名称型号: 4.租赁合同编号: 5.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协议内容 1.甲方的安全责任

1)工作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培训,要求乙方遵守铲车安全操作规程。

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4)甲方及其委托的公司管理人员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2.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乙方操作人员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

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乙方必须

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自己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6)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的监督、检查,对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8)乙方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作业过程中使用任何通讯设备和视频影音设备,严禁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

9)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及其甲方委托的公司,并积极配合调查。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出记录或拍照。10)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保障后,先鸣笛,后起步。起步时不得突然加速,应平稳起步。

11)运载物料时,应保持动臂下铰点离地面400mm以上,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运送物料。

12)禁止在前后车体形成角度时铲装货物。取货前,应使前后车体形成直线,对正并靠近货堆,同时使铲斗平行接触地面,然后取货。

13)不准边行驶边起升铲斗。铲斗铲装货物应均衡,不准铲斗偏重装载货物。14)驾驶员离车前,应将铲斗放在地面,禁止在铲斗悬空时驾驶员离车。15)起升的铲斗下面严禁站人或进行检修作业,若必须在铲斗起升时检修车辆,应对铲斗采取支撑措施,并保证牢固可靠。16)禁止使用铲斗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17)在架空管线下面作业,铲斗起升时应注意不要碰到上方的障碍物。在高压输电线路下面作业时,铲斗还应与输电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8)在为载重汽车倾卸物料,铲斗前翻时不得刮碰车辆,卸载动作要缓和。19)在卸车作业时,应注意铲斗不要刮碰车厢。在推运或刮平作业中,应随时观察运行情况,发现车辆前进受阻,应审慎操作,不得强行前进。20)乙方须承担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三、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发现乙方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委托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4)乙方对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处以经济上的处罚。

四、附则

1)双方认定无疑后,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在解除租赁后自动失效。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5.场地租赁安全协议(定稿) 篇五

甲方: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 乙方:

为了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为确保甲、乙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避免遭受损失,凡在甲方提供的租赁场地的一切租户,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此安全协议,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为此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甲方提供场地及房屋供乙方承租使用,乙方在租用期间,自行负责房屋、场地及货物等一切四防安全工作。要加强安全管理,合法经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或其它违法活动。

二、乙方在租用期间,对所租用的房屋、设施负有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对场所的公用设施要自觉维护,一旦损坏将无条件赔付。

三、乙方应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要坚持对本单位人员、家属、临时工人、客人、装运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或有关安全方面的培训。

四、乙方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禁止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严禁使用电气取暖设备,不得使用电炉子等。

十、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甲方有权提出责令整改意见,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自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

6.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六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规定,由双方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对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位于 住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乙方在房屋交付时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具备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条件的,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时消除隐患或修复,以满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2、乙方应按照各类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物品的使用方法,并规范操作。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识。在使用房屋期间,应注意观察房屋及屋内外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应对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物品进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当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毁损、灭失、甲方提供的各类物品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租房屋内严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液化气煤气炉等设备。

5、乙方须遵守安全用电等相关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违规电器,违反规定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置。乙方的电器在使用

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6、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7、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和政策,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这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容留传销人员;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走私或贩卖毒品;卖淫、组织卖淫或强迫他人卖淫、容留卖淫人员;赌博或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为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庇护;从事危害国家或国防安全的间谍活动;迷信活动、传播邪教及其他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8、乙方应当遵守甲方规定和文明规范,具体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善意与邻里相处;不大声喧哗、不制造噪音或影响他人安定居住的声响;爱护校区的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如不践踏草坪、不破坏共用设施、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不恶意占用或堵塞通道、不任意涂画等;爱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如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等;按照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的性质合理使用该等部位;不非法设置影响校容和美观的广告、横幅等。

9、乙方对承租房屋不享有处分权。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租房屋及属于甲方所有的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为承租房屋设定抵押或为前述家具、电器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管线。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有关机关的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11、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阳台、窗台上搁置、悬挂易坠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抛物等。

12、乙方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13、乙方严禁在租赁范围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需要,必须经小区物业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14、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自杀、相约自杀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杀。

15、不得进行其他未在上述规定中的会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不得配置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经发现将被处于罚款;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订日期:年 月

7.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七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之规定,为加强乙方承租甲方市区路号房屋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独有处分权或具有向乙方出租合法,有效的权利 2在交接房屋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到场,按照房屋租赁协议书中约定的房屋,家具和设备进行核对检查,在确认房屋本身,家具和设备具备正常,安全使用条件下,双方在交接书上签字。至此,视为完成租赁房屋的交接工作。

3根据(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乙方市消防安全责任人,负消防安全的世界责任,故乙方应切实做好租赁期间房屋的防火和水电气使用安全,并按国家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1按照承租房屋,各类家具和设备,以及乙方自行购置物品的使用和方法及性质,安全,正确,合理使用,规范操作,妥善的照管。应乙方使用不当和保管不力,导致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承租房屋进行改善或添附,不得擅自迁移和私拉乱接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管线。甲方同意的,乙方也应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范。

8.设备租赁(使用)安全协议书. 篇八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符合起重设备拆装的场地。

2、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起重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使用要求或存在缺陷的起重机,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更换符合使用要求的起重设备。

3、甲方有经常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权利。

4、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起重机的安全管理,保证使用安全,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制度。

5、甲方有权利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机操作者。

5、甲方为设备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二、乙方权利

1、乙方提供的起重设备应各种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符合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每台设备配备专业的两名人员持证上岗。否则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3、凡在施工中因乙方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挥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4、乙方在安装及拆卸过程中负责起重设备巡检、维修、保养及安全保护装置校验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操作和良好的技术性能。

5、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等工作,由专人维修,如发生机械故障,应及时修理必须随叫随到,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6、乙方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和“十不吊”(1>被吊物重量超出机械承载范 围不吊2>信号不清不吊3>重量不明不吊4>吊物下方站人不吊5>吊物上方站人不吊6>立式构件不吊7>散物捆绑不牢不吊8>零碎物无容器不吊9>大模板无卡环不吊10>埋在地下物不吊。

7、乙方应定期接受甲方对起重机操作、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8、针对六级以上强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下乙方有权利止起重作业,并采取相对防护措施。

9、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不同季节、气象条件变化的情况,在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0、施工现场暂时停工时,应当做好起重机械的现场防护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

三、上述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9.租赁区域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九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北京建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标的物名称: 北京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1幢 标的物地址:北京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1幢 用途: ; 面积:1178平方米; 租期:3年

根据国家、北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建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期间租赁区域内有关安全管理责任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督促、指导乙方落实治安、消防、交通、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管理。有权对乙方承租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中,发现一般安全隐患立即告知乙方,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乙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

2、督促、指导乙方对承租区域内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用配电设备和防雷设施等按规定进行检测。

3、协助乙方做好承租区域内与租赁合同规定内容相符的或经甲方同意的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的消防送审报验工作。

4、对乙方承租区域内存在的重大治安、消防、交通、生产安全隐患,在甲方《隐患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未作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双方的租赁合同(即本协议的主合同),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租赁合同自甲方向乙方送达书面通知之时即行终止。

5、负责将租赁相关材料和本协议书备案留存,随时提供给公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和环保等监督管理部门或甲方上级单位查验。

二、乙方责任

1、房屋、场地租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租赁区域各项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区域内治安、消防、交通、生产安全和环保 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接受甲方及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并负责按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监督管理部门发出的监督法律文书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2、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维护内部稳定,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无参与黄、赌、毒及法轮功邪教组织人员;无盗窃案件;不发生其他重大灾害事故;做好防盗抢、爆炸、中毒、溺水、触电、火灾等安全工作。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安全管理,财务室要按照公安机关规定,安装防盗、防抢装置和报警设施,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要求对现金及有效票证进行提取、保管。

4、所属员工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并登记造册送甲方安保部门备案,人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甲方安保部门变更信息。

5、不得在承租区域内从事超出租赁合同约定范围的其他业务。凡从事安全生产许可的经营项目,必须依照法定条件、程序,向特种经营许可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6、承租期间对承租区域内建筑物、场地、设施进行施工改造、装修等,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规定申报各项手续及申请各项审核验收。

7、承租区域内按规定安装、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负责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承租区域内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埋压、擅自移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占用、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8、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以及甲方安全用气、安全用电、用水管理规定,严禁私自接气、表外接水、接电和未经甲方批准乱拉临时用电线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加倍追加罚款,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9、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10、教育员工和员工家属,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11、承租期间由于乙方疏于安全管理或安全管理不到位以及未按甲方安全检查要求整改隐患,致使乙方承租区域内发生治安、交通、火灾和生产安全以及溺水、触电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含法律、行政、经济等)责任及损失。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带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由乙方负责赔偿并做好善后工作。

12、贯彻落实各项环保政策、法规、标准,不断提高环保意识、杜绝污染事故发生。搞好“门前三包”,及时清扫承租区域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自行消纳生活垃圾及经营废弃物,保持承租区域及周边的环境整洁。

三、本协议作为租赁合同附件与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10.厂房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十

出租方:湖北华夏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车间出租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安全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甲方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安全协议》。

3.企业入驻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4.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2.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单位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车间原有的设施,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甲方区域内进行物料运输、装卸车辆,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规定。

6、乙方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三、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或甲方其他单位进行工程施工,提前与对方联系。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安全协议》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级专业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车间及《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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