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2024-08-30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精选14篇)

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篇一

※县开展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生物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立即开展自查活动。以下为自查结果总结:

1.组织机构管理

我们按照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要求,明确各个部门职责所在,并会进一步完善安全保卫制度。2.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准入制度里,我们会按要求建立实验室人员进出记录以及外来人员进出记录;我们有生物安全自查制度。并将改进为每月至少一次;我们建有实验室意外事故和报告制度以及应急预案,下一步会将应急演练提上日程。其他的我们都按照制度来执行。3.人员管理

我们有完整的人员档案,也经过了安全考核,需要整改的是定期对实验室人员进行体检和免疫接种。4.设施和环境

我们实验室有生物安全柜、工作台、洗眼器、洗手池、高压灭菌器等仪器设备,并贴有警示语、生物危害标记,并制定有生物安全手册。需要改进的是我们还没有自动关闭的主入门,没有正规的存衣装置,没有贴上负责人姓名和紧急联系电话。

5.个人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置

我们拥有整套的工作人员防护服、工作鞋、需要整改的 是我们没有急救箱、灭火器、正规的消毒器械。6.菌毒种及样本管理

需要整改的是我们对样本运送的登记不够完善,没有详细的销毁记录。7.实验废弃物管理

我们会定期对实验用品进行高压灭菌,按要求将试验过后所余弃物进行处理。需要整改的是我们应该配备专门的锐器盒,以后将每次试验过后的废弃物的处理方法以及去向作相关记录。

疾控中心

2015.1.24

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篇二

1.1 调查对象

阿拉善盟卫生系统医疗机构及各级疾控共14家单位, 其中3家疾控中心, 1家二甲级综合医院, 1家二甲级专科医院, 1家二甲级蒙医院, 2家二级一等医院, 5家一级医院及1个血站。

1.2 调查依据

《微生物和生物安全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1.3 调查内容

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病原微生物菌 (毒) 种和样本运送管理、废弃物处理管理、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管理、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设备、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等方面进行调查。

1.4 调查方法与统计分析

采用现场问答和实地查看的方式, 统计分析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情况, 查找目前病原微生物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 结果 (表1~4)

3 讨论

3.1 实验室建设、设施及防护用品配备方面

没有一家完全符合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要求, 50%以上的实验室建筑布局不合理、无三区划分。主要问题:⑴无应急照明装置。⑵实验区无门禁系统。⑶实验室入口处无洗手池, 水龙头不是感应或脚踏操作, 无洗眼设施和紧急喷淋装置。⑷实验人员不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储备不足。⑸消毒用品不能定期更换。

3.2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方面

主要问题:没有设立以法人为主任的生物安全委员会, 制度不健全, 相关部门没有定期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记录。

3.3 实验室病原微生物菌 (毒) 种和样本运送管理方面

主要问题是:菌 (毒) 种及样品无专人管理, 无菌 (毒) 种运送设备, 菌 (毒) 种和样本没有严格管理制度。

3.4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管理方面

从实验室运出的废弃物和容器外没有警示标示。调查结果显示:各医疗卫生单位生物安全管理情况不容乐观, 申请备案的实验室, 特别是民营及旗县级医院, 几家缺乏实验室必备的生物安全设备和设施条件, 生物安全管理组织不健全, 管理制度不完善, 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淡漠, 有些单位领导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与监管力度不够。

4 建议

强化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的落实;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高度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开展对相关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定期对实验室进行督导检查, 成立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加强对菌 (毒) 种及样本管理。领导首先重视, 投入资金, 购买菌毒保存和运送的设备,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S].国务院第424号, 2004.

[2]WS233-2002.微生物和生物安全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S].

[3]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S].卫生部第36号, 2003.

[4]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S].

[5]GB50346-200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S].

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篇三

工作的自查报告

平邑县妇幼保健院

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相关疾病传播,按照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人间传染病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单位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汇总了有关情况,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一是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以保健院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实验室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物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和方案落实,配备专兼职生物安全监督员,具体负责实验室日常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了生物安全组织管理,并制定了组织机构图,同相关人员签订了《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书》和《实验室生物安全承诺书》。

二是严格执行实验室检测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已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证明;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

三是建立健全各项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先后制定了实验室安全管理手册、操作规程(SOP)、生物安全防

护措施以及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菌(毒)种管理、医疗废物处置、实验室感染控制等各类制度、预案共60余条,对医疗废弃物处理、消毒管理、紧急事故报告、人员培训、实验室内部自查和实验室人员准入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保证了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明确要求,全面促进,规范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和完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编制了生物安全手册和标准操作规程(SOP),制定了完善的安全防护制度、管理措施和仪器设备作业指导书。加强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微生物实验室等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安装了门禁系统,设置清洁区和污染区,制做了生物安全标识,配备生物安全柜、洗眼器等安全防护设施。

二是强化实验室资料档案和仪器设备管理。认真做好病源微生物实验室检测检验记录和档案资料保存管理,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定期对高压灭菌器、电热恒温干燥箱等仪器设备进行检定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实验室记录和档案资料规范完整。所有实验是活动记录及时完整,有专人每周组织一次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加强工作人员生物安全防护,建立了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各类档案的保存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三是加强感染性材料的运输和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对

实验室感染性的材料、标本、医疗废物等材料,严格按规定包装运送和储存。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标本运输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所有人员进行了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确保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篇四

本书编写立足于加强实验室人员对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知识、规范化实验操作技能和相关法规的掌握,降低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力求系统性和新颖性,突出实用性。本书共分五章,第一章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概论;第二章主要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设备以及操作进行了说明;第三章主要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有害化学试剂与放射性物质以及安全操作进行了阐述;第四章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提出了要求;第四章主要从组织和管理、管理责任、个人责任、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文件控制、安全计划等23个要素提出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管理要求;第五章主要对典型的食品病原微生物、动物病原微生物以及医学病原微生物编制了安全操作指南。最后附录汇编了我国目前重要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标准。

目录

第一章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概念

第二章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设备与操作

第三章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有害化学试剂与放射性物质安全操作

第四章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

第五章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

第六章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操作批南

北京星宇卫生标准图书发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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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微生物实验室自查整改报告 篇五

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整改报告

我院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今年彻底对实验室进行改造,现已改造完成。现在的实验室布局合理,便于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我院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的事故教训,认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与整改,自查整改情况如下: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

认真学习实验室生物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实验室所从事的实验活动均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同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讨论及纠正。

为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做好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室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我实验室组织检验人员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同时加强了实验室的准入制度的管理,标明实验室类型、负责人。加强了个人安全防护,并要求检验人员严格遵守标准的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实验试剂的管理

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主要学习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菌(毒)种的管理严格登记制度,收到标本后立即进行接种。菌(毒)种在进行销毁时,进行高压灭菌,并有指示卡,同时做好销毁登记等内容。

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中的试剂管理,对于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品、毒性化学品及其他危险品存放进行单独存放,专人专管。实验室感染控制措施情况

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规范医疗垃圾废物的安全管理。我科对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查了对医疗垃圾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物、容器是否符合标准,警示物是否醒目,是否存在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情况,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按照感染废物进行销毁、消毒管理。通过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基本达到,存在少数签字记录不完整的情况。

针对当发生设施故障、菌(毒)种外溢在台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皮肤刺伤(破损)、离心管发生破裂等紧急情况,我们有应急预案,并对全体检验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学习。

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篇六

1 现场和方法

1.1 现场调查

在上海市虹口区医疗机构内的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指实验操作、安全设备和设施适应于操作我国的生物危害第三类以下的致病微生物或少量第二类致病微生物某些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实验室[5]) 开展调查, 对上述实验室内的所有92台非储血冰箱进行采样。 (表1)

1.2 调查内容

(1) 冰箱的生物学检测。对虹口区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内正常使用的临床非储血冰箱 (以下简称冰箱) 全覆盖采样检测, 在冰箱冷藏层内任取一格, 对其台面、侧面及背面进行物体表面采样, 依据GB15982-1995, 被采表面<100cm2, 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cm2, 取100cm2。采样由区卫生监督员经过统一培训后实施, 采样方法均按照GB15982-1995、WS233-2002进行, 采样过程按照无菌操作方法。样品采集后2小时内送虹口区CDC检测。 (2) 冰箱的使用、维护、清洁情况。在医疗机构后勤处查看资料以获得冰箱的使用年限。在实验室内查看各类制度、记录获取冰箱的消毒周期;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的棉拭子在非采样的冰箱冷藏层内擦拭100cm2后观察冰箱的清洁情况。

1.3 统计学处理

资料经过手工校对和计算机逻辑校对, 用STATA7.0建立数据库并录入, 并用STATA7.0对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采用方差分析等进行统计学分析。

2 结果

2.1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冰箱的使用现况

2.1.1 病原微生物冰箱使用时长现况

本次调查2家三级医院, 7家二级医院, 6家一级医院, 10家民营医院及虹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正常使用中的冰箱共92台。其中使用在5年及5年以内的占68.48%, 5年至10年的占17.39%, 10年及以上的占14.13%。 (表2)

2.1.2 主要用途

本次调查发现, 虹口区的实验室冰箱主要用于贮存标本、质控菌毒种、药品与试剂。贮存的阳性标本、质控菌毒种都单独用带锁的密封装置放置于冰箱内。阳性标本主要包括肝功能两对半阳性血、结核杆菌阳性痰, 艾滋病病毒快速检测阳性血 (仅在医疗机构内做短暂存储后即送至区疾控中心) 、痢疾杆菌阳性粪便、金葡菌阳性等标本。

χ2值=19.268, P=0.013

2.1.3 使用中冰箱生物检测情况

依据GB15982-1995、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2002) , 对92台正常使用的冰箱冷藏柜的底面、侧面及背面进行了采样、检测, 细菌菌落总数合格率为97.83%, 其中一级医院、使用时间大于等于10年、仅存放试剂、药品和从不消毒的冰箱合格率最低, 分别为94.12%、92.31%、98.39%和96%。真菌合格率为91.30%, 二级医院、使用时长小于等于5年、仅存放试剂、药品和每周消毒的冰箱的合格率较低, 分别为87.10%、91.30%、87.30%、88.71%和82.86%。而消毒频次的与真菌合格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6.208, P=0.036) , 每周消毒一次的真菌合格率最低。医院类别、使用时长、储存物品与生物学检测结果之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表3) 。冰箱内部每周消毒的占36.95%, 每月消毒的占34.78%, 从不消毒的占27.17% (表4) 。6台每周消毒但真菌不合格的冰箱分别来自三级 (1台) 和二级医院 (5台) , 主要为贮存待处理标本及药品的冰箱, 2台从不消毒且真菌不合格的冰箱来自民营医院。使用时长5年内的冰箱真菌合格率最低, 可能与实验人员消毒不当有关。

2.2 临床检验冰箱的维护现况

目前很多医疗机构尚未重视, 临床非储血冰箱的消毒管理, 仅在每天采用消毒液擦拭表面及把手, 对冰箱内部进行消毒的不多。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的棉拭子在非采样的冰箱冷藏层内擦拭100cm2后参照国际标准色观察表面清洁度。结果显示, 无色的占6.52%, 灰色的占58.70%, 黑色的占34.78%。其中, 三级医疗机构内无黑色现象。二级医院内黑色为35.48%;一级医院内黑色为41.18%;民营医院内黑色占48.28%, 疾控中心内均为灰色。 (表5)

2.3 实验室用冰箱的管理现况

目前, 卫生行政部门也仅对临床储血冰箱以年度抽检的形式进行监管, 各医疗机构尚未将临床检验科内非储血冰箱纳入管理范畴, 存在一定的漏洞。为了满足阳性标本及质控菌毒种的“双人双锁”要求, 有些医院在冰箱门壁打上铰链上锁, 有时造成冰箱门封条的损坏, 造成了经济损失, 也降低了冰箱的低温保存能力。很多实验室用冰箱内虽然有温度计, 但限于贮存物品过多, 一般都被挤到某个角落, 或是有的已经损坏, 无法及时了解冰箱内的实际温度。大部分医疗机构目前仅对冰箱外表面进行擦拭, 内部从不消毒的占32.26%, 即使有部分医院做了消毒工作, 也都未作消毒记录及消毒效果监测。在调查时还发现个别医院, 尤其是民营医院的冰箱内还放置了工作午餐、酸奶等食品, 使检验科内的院感防控面临极大威胁。

注:阳性标本指放置有阳性标本的冰箱, 该冰箱可能同时还放置了试剂、药品;质控菌毒种指放置有质控菌毒种的冰箱, 该类冰箱同时还放置了试剂、药品及各类标本;标本指冰箱内放置有待处理标本, 包括未检测标本及待销毁的标本;试剂、药品指该冰箱内仅放置了试剂、药品。

注:χ2=33.381, P=0.000

注:参照国际标准色Cartella colori RAL-classic, 颜色浅于或为RAL7040的为无色, 浅于或为RAL 7013的为灰色, 深于RALL 7013的为黑色。χ2=11.796, P=0.161。

3 讨论

目前, 临床检验用冰箱的管理外尚未普遍引起重视, 国内已有医院冰箱污染所致院内感染的报道[6]。本次调查显示, 很多医疗机构都、重视临检冰箱的消毒工作, 从不消毒的占27.17%。从结果来看, 冰箱内部的清洁状况不容乐观, 棉拭子擦拭无色的占6.52%, 灰色的占58.70%, 黑色的占34.78%。虽然目前仅从细菌菌落总数的总合格率看较为满意, 可能与样本量不够大造成有关 (虹口区医疗机构类别呈金字塔分布, 三级医院仅2家, 二级医院7家, 一级医院6家, 民营医院10家) 。从检测结果来看, 一、二级医疗机构内临床用冰箱的细菌菌落总数合格率相对较低, 可能与该两类医疗机构内实验室的实验项目繁多而硬件条件未得到相应改善有关, 三级、二级和民营医院冰箱的真菌合格率相对较低。从使用时长来看, 细菌菌落总数不合格主要集中在使用10年以上冰箱, 而仅放置试剂药品的冰箱的细菌菌落总数合格率相对较低。

卡方检验未发现日常使用的影响因素有明显差别 (细菌合格率χ2=0.846, P=0.838, 真菌合格率χ2=1.171, P=0.760) , 虽然调查的仅是虹口区内的冰箱, 样本量不够大, 其分布的差别还是反映出存放试剂、药品冰箱的细菌菌落总数合格率最低。这可能与频繁的取放使用过程中受到的污染有关。由于试剂药品的危险性相对较低, 操作人员往往不重视其消毒工作。阳性标本与质控菌毒种通常锁于特定带锁容器内, 再放入冰箱中。由于其危险性高, 实验人员经常对其存储的容器进行消毒处理, 这两类物品的贮存冰箱细菌菌落总数合格率较高, 均为100%。从日常维护的影响因素来看, 三种消毒周期的真菌合格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6.208, P=0.036) 。每周消毒与从不消毒的细菌菌落总数合格率及真菌合格率较低。实验室人员在消毒时通常采用配置的消毒液擦拭, 擦拭后直接使用, 这使冰箱内湿度增大, 药品外包装盒潮湿, 降低了真菌合格率, 也可能是每周消毒但真菌合格率低主要的原因。

目前, 临床用储血冰箱备受关注, 而一般实验室冰箱则处于卫生监管的盲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未建立实验室冰箱的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尚未形成有效的操作、管理制度。有很多单位从不消毒所使用的冰箱, 或者消毒措施不恰当, 造成冰箱内真菌合格率较低。

为做好院内感染防控, 建议严密关注冰箱的低温保存能力。为了防止冰箱内温度计被挤到角落内无法掌握冰箱温度, 可将温度计固定在冰箱内肉眼易见的部位, 记录冰箱温度, 定期检查温度计是否正常工作。规范冰箱贮存制度, 加强宣传管理, 杜绝在工作冰箱内放置私人物品及食品以防止发生冰箱内的交叉污染。对于阳性标本或质控菌种较多的医院, 建议选择有双拉门或自身带锁的冰箱放置, 而保存标本数量较少的医院可选择带密码锁和物理锁的小盒放置, 即能满足“双人双锁”的要求, 也不用冒着损坏冰箱性能的危险另打铰链。采用恰当的消毒方法适时消毒。目前通常采用消毒液擦拭的方法进行消毒, 但有些消毒液如过氧乙酸、酒精、84消毒液等擦拭均会不同程度的腐蚀冰箱内壁及支架, 且残留气味、使冰箱内潮湿状态更加严重[7], 使真菌合格率降低。可借鉴储血冰箱的先进消毒方法对临床实验室用冰箱进行消毒, 比如运用紫外线照射消毒方法等[7]。

有研究发现, 医院冰箱存在药品未分类包装、混放, 冰箱内放有日常用品及食品, 无专人保管, 未定期除霜潮湿, 致药品外包装和潮湿发霉, 未定期消毒及进行卫生学检查等问题[8], 与本次研究结果基本一致。因此, 应尽快督促医疗机构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将临床非储血冰箱的使用及维护写入书面规范, 确保各项措施都能落实到位, 便于监管。

参考文献

[1]王远杰, 刘家瑞, 魏容.血库专用储血冰箱消毒效果评价[J]四川医学.2004, 25 (11) ;1219-1220

[2]李宗慧.临床科室贮药用冰箱管理的常见问题及对策[J]当代护士 (学术版) .2010, (5) , 105-106

[3]刘田妹, 张素娟.医院冰箱消毒状况分析与对策[J]中国社区医师 (医学专业半月刊) .2009, 11 (23) , 272

[4]于晓波, 姜梅, 韩峰.医院冰箱微生物监测与消毒方法[J]2008, 18 (5) , 733

[5]上海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6]王萍, 白丽雯.医院冰箱污染情况调查报告[J].包头医学, 2006, 30 (1) ;35

[7]杨洪.储血冰箱紫外线照射消毒方法探讨[J]临床输血与检验, 2001, 6 (3)

7.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特别是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的保藏管理工作,预防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医疗卫生监督科对全市设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7家医疗机构(4家市级医院、3家中心卫生院)的生物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基本情况、组织制度、建筑设计和设施、防护设备、人员培训和上岗情况、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管理等,并抽查了相关台账资料。

本次共检查医疗机构微生物实验7家,仅第一人民医院1家是备案实验室。抽查从事实验室业务的卫生技术人员29人,其中中级职称12人,初级职称17人。7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均按要求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配备有BSC1000-II生物安全柜,并能出示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感染应急预案及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记录。

检查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大部分实验室未经嘉兴市卫生局备案;

二、大部分实验室门非自动关闭,可开启窗户无纱窗;

三、未配备洗眼设施或应急喷淋装置;

四、在实验室内直接使用外排式高压蒸汽锅灭菌等。

对存在的问题当场均提出了整改意见,接下来我所将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查,督促整改到位,有效预防生物安全事故发现。

桐乡市卫生监督所

8.医学病原生物学实验教学改革探讨 篇八

关键词:病原生物学,实验教学,教学改革

医学病原生物学是医学基础课程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为学生学习临床各科传染性疾病、超敏反应性疾病奠定重要的理论基础。而病原生物学实验教学对病原生物学又起着非常重要作用。实验教学不仅可以验证理论, 还要学习一些基本操作技术等。病原生物学实验教学必须着重学生学习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要力求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独立操作能力, 敏锐的观察能力及科学的分析、归纳总结问题的能力, 培养出高素质人才。这是实验教学的最根本的目的所在。为了适应这种教学的需要, 在病原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 以期实验教学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并可合理地评定学生综合实验能力。

1改革实验的内容

为了更好地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独立操作、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必须对过去的试验进行改革和调整。

过去, 传统的实验内容多属于验证性, 即以验证已知的基本理论为主。例如:培养基制备、分段画线、细菌的基本形态观察、消毒灭菌、革兰氏染色、细菌的药物敏感性试验等等。内容分散, 每个试验之间似乎都没有联系, 而孤立存在。学生对这样的实验不感兴趣, 激发不出学习热情。

现在将这几个实验综合设计为病原性球菌和病原性肠道杆菌系列试验。从制备培养基开始, 用标本 (如脓汁和粪便) 进行细菌的分离培养, 革兰氏染色, 药物敏感性试验等。将其中原本分开单独进行的消毒灭菌、培养基制备、分段画线接种及分离培养、革兰氏染色、细菌的基本形态观察、细菌的药物敏感性试验等实验紧密地结合成一个系列试验。实验开设的时间可稍靠后进行, 以保证其能与细菌各论的理论学习的协调, 以及系列试验的连续性。先将教学班分成几个实验小组, 由教师给出这一系列试验的流程、时间安排、实验目的等, 每个实验小组在教师指导下据此制定相应的试验计划。完成实验的时间除了实验课也可以灵活利用课余时间, 按学生事先制定的试验计划进行。当然, 这要求实验室及有关人员尽一切可能创造条件, 保证材料和标本的供应, 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自己操作, 自己观察试验结果。这样就大大地增强了实验的系统性、趣味性、实用性, 提高了学生对实验的能动性、自主性等, 不但有利于学生学习和掌握微生物学试验的基本操作技术, 加强了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还着重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独立操作、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2改革实验的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

实验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在教学方法上, 过去的传统做法:上课时, 教师首先把试验内容、方法、步骤全写在黑板上, 然后再给学生联系理论课内容详详细细地来一次小讲课, 有的还要做操作示教, 等教师讲完了, 实验课的时间也过去了一大半, 这时学生机械地按照教师的要求做一遍试验。试验结果是千篇一律。学生根本不需要预习, 也不需要去对实验的原理、方法步骤、结果及可能出现问题等, 进行思考、分析、归纳和总结。不利于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因此, 造成学生做试验、完成实验报告不认真。留在头脑中真正的东西太少了, 结果上几次实验课后, 学生仍不能独立操作和分析试验结果, 更不能进行相关实验的设计, 客观上限制了学生主动猎取知识的积极性, 激发不出学生学习的兴趣, 不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针对存在的问题, 实验课取消了小讲课, 采取启发式教学, 要求学生在每次实验课前要进行预习, 学生必须做到胸中有数, 上实验课时, 教师首先提问学生, 让学生自己讲出试验的原理和目的。然后教师把试验的重点及注意事项告诉学生, 或以提出疑问的方式提出学生本次试验课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最后学生以讨论的方式分析、总结自己的试验结果。这样, 学生每次试验都积极主动参与, 感受到实验的乐趣, 会非常认真地准备、思考、操作。

有关微生物的基本操作技术, 过去是采取教师做示教, 几十名学生全围在教师身边看, 要看清楚教师的正规操作方法是很困难的。现在利用实验室配备了多媒体教学设备, 基本操作方法通过多媒体重复演示, 学生看得非常清楚。另外, 微生物的形态、结构和染色性也可以通过多媒体屏幕展示出来, 既生动又形象, 教学效果非常好, 既节省了时间又提高了教学质量。

3改革实验报告的考核

最后完成实验报告是实验教学的一个主要环节, 是学生展开思维活动、理论联系实际的反映。它不仅是对学生思考能力、分析能力和综合能力的一种训练, 而且是一种教学反馈。因此, 每次实验后要求学生对该实验的目的、原理、材料与方法、结果及注意事项进行分析, 总结实验成功的经验与实验失败的原因, 写成书面形式的报告。对每次的实验结果要先让每个实验小组充分讨论, 查找相关资料, 不管是正确的结果还是有失误的结果, 都对其给出合理的解释。然后教师应利用相关的实验结果, 对试验操作进行讲评, 这一过程中要有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对实验结果不正确的, 要引导学生分析失败的原因并纠正错误。例如:病原生物学实验中, 对细菌的接种纯培时, 因学生“无菌操作”观念树立的不牢, 无菌技术不过关, 试验材料很容易出现被空气中的杂菌等污染, 很难得到正确的实验结果。教师不仅要及时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而且还利用这一试验结果, 结合实验室和临床无菌技术的要求来阐明无菌观念、无菌操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提高学生操作技能。最后按各小组的实验结果完成实验报告。对实验报告的考核不依实验结果的正确与否作为惟一标准, 对因实验失误导致实验失败的同学, 只要能仔细分析、找出失败原因, 仍应给予肯定。主要应考核学生能否用学过的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验过程中的问题, 有无全面系统地分析整个实验过程。这样, 在病原生物学实验课中, 将传授知识与学生学习与创新能力培养的紧密结合起来, 拓展了学生的思路, 引导学生在主动获取知识的同时增强学习兴趣, 在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学生愿意动手操作, 积极参加实验课, 学习态度也认真起来了, 同时学生逐渐养成了严谨的科学作风。

9.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1、指定专人负责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管理,指定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2、了解和备有国家规定的一、二类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名录。

3、没有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防控管理组织机构,负责病原微生物防控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必要的防控设备。

4、依法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应当具有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有效完善的防止扩散和感染的措施;保证样品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做详细的记录、采集人、负责人签字。

5、在依法实施检验过程中,发现病料样本疑为一、二类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应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必须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所或者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关防范措施,确保防止扩散和感染。

6、在未经依法取得自治区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时,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运输活动。

10.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篇十

市人民政府: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厅和市林业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1-2015年」》的要求,全面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工作方针,有效地控制了我县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和危害,圆满地完成了省林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现将我县201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全县三级干部和经济工作会议上,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安排。根据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1-2015年)》,我县相应制订了《**县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切实增强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意识,大大提升了应急反应能力;转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湘政办发 [2013]9号)到各镇(乡)及县直相关单位;目标考核分级负责,严格按县人民政府与各镇(乡)签订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2-2015年)》及县林业局与各镇(乡)林业站签订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2-2015年)》执行;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详见2013年县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单),结合今年虫情现状,又增拨30万元专项防治经费;明确了目标任务、强化了除治责任、完善了工作细则、落实了奖罚措施,并对领导有力、防治及时、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和奖励。

二、狠抓测报,适时防治。2013年,我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0.1万亩,应防治面积2.29万亩,实防治面积2.29万亩,防治率为100%;无公害防治面积8.39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95.63%;全县森林没有成灾面积,成灾率为零;中、短期测报准确率为98%;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率为100%;松科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复检率为100%,外来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没有传入我县,各镇(乡)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都达到了考核要求。

三、从严检疫,防患未然。2013年,我县认真开展产地检疫,严格执行复检制度,加强检疫执法力度,筑就了一道坚固的生态屏障。据统计,全县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共出动12车次、160人次,分发宣传资料2000份,采用电视、报纸、网络信息等媒体进行宣传6次,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4次,与有关区域联合检查2次,检查苗木花卉基地21个,检查种苗花卉150万株,检查涉木企业5家,检查竹木材200立方米,检查木竹包装箱、线缆盘32个,查处案件总数3起,涉及竹木材20立方米、大树(苗)移植20株、涉案金额1.5万元;登记、检查了木竹经营加工企业等单位15家,核发《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10本,查处违法从事木竹经营加工单位5家,杜绝了不办证和不报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全年确保了对外地调入的松科植物及产品复检率为100%,苗木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四、加强普查,着力除治。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的春、秋冬季普查工作,县人民政府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多次作出专门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及除治工作。全县应施监测面积62.63万亩,实际调查松林面积125.26万亩(含春、秋季各一次普查),松材线虫病监测率达到100%,范围覆盖全县15个镇(乡)、三个国有林场和一个苗圃场,查处因火灾原因引起的松树枯死地39处,枯死松木2095株,除5株系人为取土破坏外,其余全部为火烧木,部署安排在5月底和10月底对所有枯死松木进行伐除,经查证确定没有感染松材线虫病,整个普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县人民政府

1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篇十一

1 加强技能训练, 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

《病原生物学》的大部分实验课都需要利用显微镜, 特别是如何正确使用油镜, 直接影响到实验的效果和最终结论的得出。学生使用显微镜观察时间过久, 会感到头晕、视物不清等表现, 久之会出现厌烦实验课等心理变化, 影响实验效果。所以, 实验课教师必须指导并教会学生使用显微镜油镜的正确方法和技巧以及正确认识所观察的实验标本, 形成并积极建立学生的形象思维, 使之能正确观察实验标本的基本特点, 加深对实验标本的正确认识, 从而在实验中掌握和获得医学基本理论知识。

同时, 应让学生掌握显微镜的正确使用和保护方法以及工作原理, 针对学生使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及时进行个体化或全体性的纠正。比如, 在观察标本片时, 教师为学生奋发标本片后, 要先讲清标本中应该看到的形态和结构的基本特点, 不该看什么, 让学生心中有数, 以有的放矢地进一步掌握理论知识, 同时也锻炼了自己操作和使用显微镜的基本技能。对于少数学生, 如果观察细菌标本时认识不清而又不能做出正确结论, 此时实验指导教师必须针对学生出现的问题加强指导, 反复训练, 直至学生能熟练掌握认识为止, 从而培养学生的独立操作能力和认识能力, 从而从感性和理性方面真正掌握医学基本知识, 培养学生谦虚和诚实的品格, 切实提高医学教学和教育质量, 为将来的临床实际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 精选实验项目, 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维能力

在设计实验课时, 我们本着以培养和开发学生智能的目的和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出发点, 按照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病原生物学》的学科教学大纲,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 就地取材, 完成实验教学计划, 达到实验目的和学科教学目标。

如在革兰染色法实验教学时, 我们可以不用培养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埃希菌, 而利用学生自己口腔中的牙垢或其他部位的生物材料, 进行实验操作。这样, 学生们既能验证口腔及其他部位中的细菌分布情况, 又能掌握革兰染色法的基本操作过程和临床意义所在, 同时还能启发学生的思维能力。从而使学生们明白了口腔内或其他部位中都有细菌的生长和繁殖, 明白了同一种生物材料为什么会存在多种细菌, 为什么在有多种细菌的前提下而不生病的缘由所在。这加深了学生对正常菌群概念的正确理解和基础医学理论知识的记忆和掌握, 提高了学生知识迁移能力和学习兴趣。

再如, 在做粪便的直接涂片、饱和盐水漂浮法查虫卵实验中, 要求学生各自取自己的大便作为生物标本进行实验, 对查出有寄生虫感染的学生进行系统驱虫治疗。通过学生自测检查, 激发了学生实验课的兴趣, 验证了理论知识, 同时还起到对肠道寄生虫病的筛查、诊治作用, 可谓一举多得。

众所周知, 微生物不仅在肉眼下不能看见, 而且在镜下观察仍不易辨认, 当有其他干扰因素共同存在时, 物象可能难以观察甚或消失, 影响到实验结果。因此, 为了避免以上情况的出现, 加深学生对物体形象的识记, 我们根据细菌的基本形态和特殊结构, 自己动手制作了一批模拟病原生物标本, 由于形象逼真, 在实验教学过程中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这样, 在学生观察模拟标本的同时, 再结合观察实物标本, 提高了学生在镜下观察标本的能力。

3 带着问题学习, 提高学生的独立操作能力

试想, 在《病原生物学》实验教学中, 如果教师示教过多或仅观看多媒体录像, 学生独立操作的机会必然减少, 达不到培养学生独立操作的能力, 更不能达到实验的根本目的。为此, 必须通过积极大胆的实验教学改革, 打破原有的教学模式和基本程序, 同步讲授实验课和理论课, 对实验课进行了合理的安排及讲授, 使每名学生在实验过程中都能在实验指导教师的正确引导下独立操作完成, 并真正实现独立操作。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实验前, 在黑板上或使用多媒体课件写明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要求及其注意事项, 并提出一环扣一环的适当问题, 让学生带着问题进行自学-操作-讨论-问答-归纳等循序渐进地解决问题, 独立完成实验内容。在此过程中, 教师只起到辅导、启发等主导作用, 学生为学习的主体, 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提高独立操作和工作的能力。

如在“细菌接种法”实验教学时, 实验教师首先提出细菌生长繁殖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人工培养的方法是怎样的, 有何临床意义等相关联的实际问题, 之后学生通过阅读课本积极自觉地进行讨论, 提出一些操作过程中的问题, 教师应解答和指导学生提出的共性或关键的问题, 力求做到有问有答, 有问必答或与学生共同探讨, 使之初步掌握细菌接种技术, 之后通过无菌操作技术的训练, 逐步使学生树立无菌操作观念。可以看出, 通过实验教学, 可以培养学生动手和动脑能力, 使之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

要做到以上要求, 教师必须提高自身的素质, 掌握过硬的基本功和基本操作技能, 在任何情况下, 必须按实验规则规范化操作, 操作中讲求条理性、准确性、严格性, 养成严格和细微的教风。更重要的是, 学生的实际操作必做到须规范化、程序化, 必须以第一次实验课为起点, 一开始就要严格地抓起来。尤其是对实验中存在的问题要随时纠正, 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下课前要当堂总结, 以引起学生的高度注意, 逐渐使学生养成一种良好的学风。这样, 有了良好的学风和教风, 一定会提高学生的基本功和基本操作能力, 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4 重视实验考核, 增强学生对实践技能的认识

实验教学作为《病原生物学》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 应避免单凭理论考核确定学生成绩的做法, 应根据学科的特点, 合理确定实验考核占学科考试成绩的比例, 以提高学生对实验课的正确认识, 以免影响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实验考核应通过实验操作过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实验结果分析、实验报告书写等方面进行, 以达到预期目的。书写实验报告时, 要求学生画图清晰、数据可靠、卷面清洁, 对结果判断正确, 并说明判断的理论依据;要独立思考, 用自己的语言分析, 得出自己的正确结论;文字精练朴素, 总结出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 应始终注意报告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12.病媒生物防制的自查报告 篇十二

一、存在的问题。

1、县城公共区域除四害专项经费投入不足,工作开展困难。

2、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建筑工地等重点地区四害密度超标严重,巩固重庆市灭鼠灭蟑螂先进城区任务艰巨。

3、监督执法力度不够坚决。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现象在极个别部门和少数乡镇尤为突出。

4、宣传发动不够深入,群众参与意识淡薄,群防群治积极性不高。

5、四害密度监测工作流于形式,开展乏力。

二、采取的措施。

1、印发《病媒生物防治》宣传资料xx份,结合创卫综合宣传及时向广大市民发放,爱卫办负责,xx月xx日前完成。

2、认真组织开展好春秋两季统一灭鼠活动。印发《统一灭鼠活动》的通知,采购灭鼠毒饵盒xx万个,把病媒生物灭防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确保各级各单位和乡镇全部参与。爱卫办负责,xx月xx日前准备完毕。

3、抓好重点地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xx月xx日至xx月xx日)

(1)县城公共区域专业化防治工作。

由爱卫办聘请病媒生物专业化防制公司统一消杀,xx月xx日前完成。

(2)拆迁工地防制工作。

联合国土房管局对县城内及周边地区拆迁工地场所开展好防治工作。国土房管局督促参与,爱卫办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xx月xx日前完成。

(3)建筑工地防制工作。

联合城乡建委对县城内及周边地区建筑施工场所开展好防制工作。城乡建委督促参与,爱卫办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xx月xx日前完成。

(4)农贸市场防制工作。

联合县商委对县城内各农贸市场开展好防制工作,县商委督促参与督促全面落实。县爱卫办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xx月xx日前完成。

(5)“五小行业” 防制工作。

把病媒生物防制作为 “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督促全面落实。县爱卫办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xx月xx日前完成。

4、开展一次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检查,督促落实。

对拒不执行市政府215号令的单位进行处罚。由县爱卫办负责,5月1日前完成。

5、由爱卫办牵头,由县疾控中心具体负责,对全县五个乡镇四害监测点和县城公共区域,按照监测技术要求扎实开展春季灭鼠监测工作,并做好资料存档。

三、组织领导。

1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篇十三

第50号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7月10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高强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从事与人体健康有关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的审批,及其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审批。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是指卫生部颁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中公布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和按照第一类、第二类管理的病原微生物,以及其他未列入《名录》的与人体健康有关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的审批工作。

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审批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的审批 第五条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取得卫生部颁发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

第六条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申请《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根据实验室所属法人机构的职能,合法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保藏及生物制品生产等活动,并符合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与所从事的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相适应,符合《名录》对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要求;

(三)工程质量依法验收合格;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取得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证书;

(四)实验室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的实验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

(五)从事实验室活动的人员应当参加生物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六)应当明确实验室的职能、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所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种类;对所从事的病原微生物应当进行危害性评估,制订生物安全防护方案、实验方法及相应标准操作程序(SOP)、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及感染监测方案等;

(七)应当建立持续有效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及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七条申请《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申请表;

(二)实验室所属法人机构的法人资格证书;

(三)实验室认可证书;

(四)工程质量依法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实验室人员名单,实验室人员取得的生物安全岗位培训证书及所在单位颁发的上岗证书;

(六)实验室职能报告(包括工作范围、工作内容等),拟从事实验活动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名单及危害性评估报告、实验内容及相应标准操作程序(SOP)、生物安全防护方案、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暴露及暴露后监测和处理方案等;

(七)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文件、实验室安全手册和其他相关文件;

(八)实验设施、设备清单;

(九)个体防护设备、用品清单;

(十)卫生部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八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审批程序: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时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或者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有关资料报卫生部;

(二)卫生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生物安全评估和技术论证,并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评估和论证;专家评估和论证所需时限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卫生部应当自收到专家评估论证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于批准的,由卫生部颁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并附批准该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名单和项目范围;对不予批准的,由卫生部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的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软件、硬件系统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当按照程序报卫生部进行评价和审批。

第十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有效期5年。实验室需要继续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

第三章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审批 第十一条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证书》的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需要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报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实验室申请从事《名录》规定在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的实验活动或者申请从事该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名单和项目范围外的实验活动的,由卫生部审批;申请从事该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名单和项目范围内且在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的实验活动,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十三条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需要对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从事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经卫生部批准,并在卫生部指定的实验室中进行。

拟从事未列入《名录》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当先进行危害性评估,提出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级别,并按照程序报卫生部审批。

第十四条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的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申请开展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实验活动是以依法从事检测检验、诊断、科学研究、教学、菌(毒)种保藏、生物制品生产等为目的;

(二)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应当与其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

(三)实验室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备等;

(四)实验室应当根据《名录》,对拟从事实验活动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危害性进行评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及标准操作程序。第十五条国家对从事特定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单位有明确规定的,由国家指定的实验室开展有关实验活动。

第十六条申请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

(三)实验室所属法人机构生物安全委员会审查意见;

(四)实验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技术方法报告;

(五)实验室人员名单,实验室人员取得的生物安全岗位培训证书及所在单位颁发的上岗证书;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第十七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程序:

(一)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需要由卫生部批准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有关资料报卫生部;

(二)卫生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和论证,提出评估论证意见;专家评估和论证所需时限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卫生部自收到专家评估论证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于批准实验活动的,由卫生部颁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批准证书》。对不予批准的,由卫生部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对于批准的实验活动,卫生部应当告知实验室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四)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需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申报和审批程序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需要向卫生部备案的实验活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卫生部备案;

(五)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状态下,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需要,简化审批程序,临时指定合格的实验室开展相应的实验活动。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为申请人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提供方便。

第十八条实验室申报或者接受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有关的科研项目,应当符合科研需要和生物安全要求,具有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申报或者接受国家或部委级科研项目前,应当向卫生部申请生物安全审查;申报或者接受省级以下科研项目前,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生物安全审查。第十九条实验室申请对科研项目进行生物安全审查,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科研项目生物安全审查表;

(二)科研项目申报书及技术资料;

(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或者实验室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拟使用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危害性评估报告、生物安全防护方案、实验内容及相应标准操作程序(SOP)、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暴露及暴露后监测和处理方案等。

(五)实验室人员名单,实验室人员取得的生物安全岗位培训证书及所在单位颁发的上岗证书;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收到专家评审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科研项目立项后所从事的实验活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报批。

第二十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在实验室开展检测、诊断工作时,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需要进一步从事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报批或者转运至具备资格的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第二十一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为了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申请在实验室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开展进一步实验活动的,应当获得所在地省级出入境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时起2小时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做出批准决定的同时,应当通知实验室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生物安全监督。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决定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验室可以从事相应的实验活动。

第二十二条需要在动物体上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在符合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生物安全三级以上实验室进行,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批。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和实验活动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在明显位臵标示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十五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

第二十六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备的实验记录和档案,做好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制定实验室感染应急处臵预案。

第二十七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从事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并及时将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向原批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使用新技术、新方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符合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保证生物安全和操作者人身安全的要求。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所属法人机构生物安全委员会应对其进行评价,并报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论证;经论证可行的,方可使用。

第二十九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对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监督管理的规定。

14.害虫病原微生物安全性研究进展 篇十四

关键词:病原微生物,安全性,评价

害虫病原微生物具有高度专一性、安全、无污染、不破坏环境、不杀伤天敌、对人畜无毒的特点, 是理想的绿色农药, 因此在研制早期没有安全性试验的记载。中国农业大学陈万义教授不同意所谓“生物农药都是安全无公害的观点”。他认为对于农药的安全性应该全方位评价, 首先是对人的毒性 (包括急性、亚急性、亚慢性和慢性毒性) , 再是对环境和生物群落的安全性。因此, 科技工作者必须对害虫病原微生物杀虫剂有足够的了解, 对害虫病原微生物的安全性有一个正确的、全面的评估。

1 几个主要害虫病原微生物的安全性评价

化学农药对人体具有远期危害、对生态环境具有负面影响。害虫病原微生物具有无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以及在杀虫方面不易产生抗性等特点。因此, 后者得到了广泛地应用和发展。我国害虫病原微生物杀虫剂的研究、生产和应用, 始于20世纪50年代, 其主要种类有细菌、昆虫病原真菌、昆虫病毒等。大量微生物高浓度集中使用的安全性如何, 是害虫病原微生物在开始研究和使用时人们一直关心的问题。刘家发等对我国使用的几个主要害虫病原微生物品种, 如 (苏云金杆菌、增产菌、白僵菌、棉铃虫核型多角体病毒 (HaNPV) 、茶小卷叶蛾颗粒体病毒 (AoGV) 、苜蓿银纹夜蛾多核衣壳核型多角体病毒 (AcMNPV) ) 的急性毒性、亚慢性染毒、致敏性、生殖毒性及致突变等方面进行了安全性评价[1]。

研究表明供试的几种害虫病原微生物并没有表现出化学农药所具有的剂量-效应 (反应) 关系, 未引起哺乳动物的体温、体重、血象、生化、重要脏器病理及其他症状体征的异常变化, 可以认为单纯的害虫病原微生物不会引起急、慢性毒性。从害虫病原微生物的杀虫机制来看, 它们对昆虫的毒杀作用主要是通过感染, 然后在虫体内繁殖导致昆虫死亡。

从植物、昆虫中分离作为农药使用的细菌、真菌、杆状病毒是自然发生和自然存在的, 其宿主一般只限于其原始宿主, 很难侵入哺乳动物体内并繁殖。从评价结果看, 所试几种害虫病原微生物对哺乳动物和人是安全的。但应注意的是目前采用的对害虫病原微生物的评价体系仍是评价化学农药的程序和方法, 而对害虫病原微生物的特殊性注意不够, 害虫病原微生物是否存在人类认识以外的危害尚需进一步研究, 其评价程序和方法也有待改进。

2 松毛虫质型多角体病毒杀虫剂的安全性评价

来爱萍等根据《农药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GB15670-1995《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对松毛虫质型多角体病毒 (简称DPCPV) 杀虫剂的毒性、致病性以及刺激性进行了研究, 指出DPCPV对雌、雄性大鼠急性经口LD50大于5 000mg/kg;急性经皮LD50大于2 000mg/kg, 均属低毒类。经4周染毒观察, 在1 000mg/kg剂量经腹腔每5d注射1次, 共3次染毒后, 所有观察指标 (体温、体重、血常规、ALT、尿素氮、总蛋白、白蛋白, 肝、肺、肾、脾脏体比) 与对照组比较, 表明该样品对大鼠无明显毒作用。涂敷法致敏试验, 对豚鼠致敏率为0。对兔眼刺激积分指数 (I.A.O.I) 为4分, 平均积分指数48h后为0, 眼刺激强度为无刺激性。由此可见, 松毛虫质型多角体病毒杀虫剂是无毒性、无刺激性, 对哺乳动物是安全的[2]。

3 重组杆状病毒杀虫剂的安全性评价

早在20世纪70年代, 大量的田间试验表明, 在大田中使用野生杆状病毒杀虫剂是安全的。然而由于重组病毒杀虫剂增加了外源基因, 或删除了某些基因, 所以其安全性需要重新评价。

3.1 重组病毒对捕食性天敌的影响

重组病毒对捕食性天敌个体发育和种群特征等影响很小。Heinz等用苜蓿银纹夜蛾 (Autographa californica) 的NPV (AcMNPV) 和重组病毒AcMNPV.AaIT分别感染烟芽夜蛾 (Heliothis virescens) , 捕食性天敌Chrysoperda carnea和Orius insidosus取食烟芽夜蛾后, 在2种病毒处理组之间, C.carnea幼虫到蛹发育时间、生存率没有明显不同, 幼虫到成虫发育时间、生存率基本相同;2种病毒处理间O.insidosu的生存率相似。AcMNPV.AaIT对C.carnea和O.insidosus没有不利的影响。L等将2种蝎子的神经毒素基因分别插入到AcMNPV和谷实夜蛾 (美洲棉铃虫) (Helicoverpa zea) NPV (HzSNPV) 基因组, 构建成重组病毒;捕食性天敌红外来火蚁 (Solenopsis invicta) 、大眼长蝽 (Geocoris punctipes) 和集栖瓢虫 (Hippodamia conrwergens) 取食健康的和感染有重组病毒、野生病毒的烟芽夜蛾后, 消化能力、迁移和生殖力没有差别;每种天敌在所有处理中的生存曲线相似, 生活特征没有受到不利影响[3]。Smith等用HzSNPV、AcMNPV和重组病毒 (分别在这2种野生病毒中插入昆虫选择性神经毒素基因LqhIT2) 做了较大规模的野外试验, 观察病毒对小花蝽、小毛瓢虫、锚斑长足瓢虫、姬蝽、大眼长蝽等天敌的影响, 发现这些天敌的密度和多样性在重组病毒处理区和野生病毒处理区内基本相同, 重组病毒和野生病毒对这些天敌种群具有相似的作用[4]。

重组病毒感染群居黄蜂 (Polistics metricus) 后, 在黄蜂体内可检测到毒素, 但这些毒素对黄蜂的发育和活动没有影响。如果毒素基因由极晚期基因启动子调控, 则在蜂体内不会检测到外源基因, 重组病毒是不能垂直传播的, 并且重组病毒通过捕食天敌的移动而获得的扩散力 (单位时间内形成新的侵染循环的次数) 是有限的。

3.2 重组病毒杀虫剂对寄生性天敌的影响

重组病毒杀虫剂对寄生性天敌的影响相对于捕食性天敌而言, 影响可能更大。因为宿主中的内寄生天敌不仅取食宿主组织, 并且还接触由重组病毒表达的毒素, 导致寄生天敌不能完全发育。Smith等的试验结果表明, 重组病毒处理组和野生病毒处理组间M.croceipes的羽化率相同;从感染重组病毒和野生病毒的烟芽夜蛾羽化出来的寄生天敌的大小和头宽相似[5]。总之, 野生病毒和重组病毒对内寄生蜂发育的影响相似, 重组病毒通过寄生蜂向外传播的可能性也很小。

3.3 释放重组病毒的生态效应

关于释放重组病毒的生态效应, 在野外和温室都做了重组病毒和野生病毒竞争的研究, 结果表明:与野生病毒相比, 重组病毒的适应性降低, 对环境的影响也很低;在野外, 重组病毒总比野生病毒的危险性低。病毒杀死昆虫越快, 病毒生产量 (被病毒感染而死亡的昆虫个体生产的包涵体的数量) 越少, 重组病毒也是这样, 重组病毒表达的毒素影响了病毒的复制, 导致生产量降低。杀虫速度的提高和随之而来的病毒生产量的减少的比例关系是很复杂的, 受病毒的种类和剂量、幼虫的虫态等因素影响, 病毒产量的减少降低了重组病毒在野外的适应性, 最终重组病毒竞争不过野生病毒。Fuxa等报道了野生病毒和重组病毒在土壤中的持续生存能力和分布情况。他们用野生病毒HzSNPV和重组病毒HzSNPV.LqhIT2处理烟芽夜蛾和谷实夜蛾后, 在土壤中HzSNPV累积包涵体的数量比HzSNPV.LqhIT2的多1倍;而在土壤内只能探测到HzSNPV.LqhIT2微量的痕迹[6]。由于重组病毒不能产生多角体, 在野外失活, 因而野生病毒最终占据优势。

重组病毒的另一个安全性问题是:昆虫病毒经基因修饰后, 插入到其中的外源基因能否“跳跃”到其他生物体而发生基因重组。事实上, 一些关键因子如距离、病毒复制的模式和同源性程度等限制供体和受体DNA间的基因重组。Milks等发现, 当AcMNPV和粉纹夜蛾NPV同时感染粉纹夜蛾幼虫时, 这2种病毒并不发生重组。其原因可能是细胞一旦被一种病毒感染, 对另一种病毒就有抗性。同样, 这种情况也可能发生在重组病毒, 即重组病毒难以和其他病毒重组, 于是避免了外源基因的扩散。

评估重组病毒的生物安全问题, 要研究它的适应性。适应性包括3个重要组分:生产力、扩散力和持续生存力, 这些组分间的关系是很复杂的, 对其要进行长期和综合的研究;对具有不同生活史和敏感性的宿主而言, 适应性的各组分是如何变化的等进行研究, 只有这样, 得出的结果才更可靠、更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目前的试验证据表明, 重组病毒是比较安全的。然而, 还不能说重组病毒绝对安全, 因为人们对重组病毒的生态学和宿主范围的进化等许多问题的理解还不全面;同时, 也应注意到任何风险评估都应在相对危险的背景下进行, 比较对象也应是要取代的害虫防治方法, 例如与化学农药相比, 重组病毒杀虫剂毕竟安全得多。随着安全性研究全面、深入地进行, 以此为基础, 最大限度地降低重组病毒的潜在危险, 相信重组病毒杀虫剂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前景。

参考文献

[1]刘家发, 张启媛, 王护民, 等.微生物农药的安全性研究[J].环境与健康杂志, 1999, 16 (6) :325-326.

[2]来爱萍, 张启媛, 王护民, 等.松毛虫质型多角体病毒杀虫剂安全性研究[J].卫生毒理学杂志, 2001, 15 (2) :118.

[3]LI J B, HEINZ K M, FLEXNER J L, et al.Effects of recombinant bacu-loviruses on three nontarget heliothine predators[J].Biological Control, 1999 (15) :293-302.

[4]SMITH C R, KEVIN M H, CHRISTOPHER G S, et al.Impact ofrecombinant baculovirus applications on target heliothines and nontargetpredators in cotton[J].Biological Control, 2000 (19) :201-214.

[5]SMITH C R, KEVIN M H, CHRISTOPHER G S.Impact of recom-binant baculovirus field applications on a nontarget heliothine parasitoid, Microplitis croceipes (Hymenoptera:Braconidae) [J].J.Econ Entomol, 2000, 93 (4) :1109-1117.

[6]FUXA J R, MATTER M M, ABDEL-RAHMAN A, et al.Persistenceand distribution of wild-type and recombinant nucleopoledroviruses insoil[J].Microbiol Ecol, 2001, 41 (3) :22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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