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打架案例分析范文

2024-12-09

幼儿打架案例分析范文(精选10篇)

1.幼儿打架案例分析范文 篇一

学生打架保证书范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保证书不再是罕见的东西,保证书是作为承诺的一种书面类型。那么,保证书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生打架保证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打架保证书范文1

尊敬的班主任老师:

今天上午课间体息时,我仗着自己身强力壮,欺负同班同学×××。把他推倒在地,造成鼻破流血的后果。此事在同学们中造成极坏的影响,也违反了校纪校规。现为此专门做出检讨,请老师和同学们对我进行批评教育。

我身为少先队员,却欺辱弱小同学,这种行为确实给少先队和学校脸上抹了黑,自己脸上也无光彩。事后,经过老师和同学们的批评.我认识到了事件性质的严重性,也从反面深刻地教育了我,触动了我。在此,我郑重地向×××同学道歉,向老师和同学们认错,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情。

今后。我一定从中吸取教训,要团结同学、帮助同学,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做一个合格的少先队员。

老师和同学们,请看我的实际行动吧!

保证人:

xxxx年x月x日

学生打架保证书范文2

尊敬的保卫处领导:

对于九月二十八号下午的事情自己想了很多东西,反省了很多的事情,自己也很懊悔,很气自己,去触犯学校的校纪校律,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首先我不应该在纳新的时候去他们社团去开一些可能他们听着不舒服的玩笑,造成了第一次的打架,第二,在被打时,不应该喊朋友和同学帮助我打回来,从而造成现在这个局面。

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而且害了帮助过我的同学和朋友。而且我这种行为给学校也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管理制度.在同学们中间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犯错误,有可能造成别的同学的效仿,对学校的纪律也是一种破坏,而且给对自己抱有很大期望的老师,家长也是一种伤害,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一种不负责任。每一个学校都希望自己的学生做到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形象,也使我们的学校有一个良好形象。每一个同学也都希望学校给自己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来学习,生活。包括我自己也希望可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但是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靠的是大家来共同维护来建立起来的,而我自己这次却犯了错误,去破坏了学校的良好环境,是很不应该的,若每一个同学都这样犯错,那么是不会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形成,对违反校规的学生给予惩罚也是应该的。

这件事也已经发生快一个月了,自己想了很多,也意识到自己犯了很严重错误,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应该为自己的犯的错误付出代价,我也愿意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为一个成年人一个大学生,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学校给予的处理。

综上所述:我保证,在未来一年的大学生活中,安安稳稳做人,不再给老师和自己增添麻烦,不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暴力侵害时,第一个想到不是打回来,而是寻求保卫处的老师和公安机关的帮助,遇到这类情况都会尽量避之。

保证人:

xxxx年x月x日

学生打架保证书范文3

尊敬的政教处老师:

对不起,老师!关于我此次在学校打架。我已经犯下了一个原则性错误的严重问题。我知道学校明文规定学生不准参与打架斗殴,我的老师对我此次犯错也很生气。我也知道,一个学生不应该违反校规、违反纪律,应该认真学习,做自己分内的事。这是一个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

但我不连最基本的也做不到。现在,我犯了大错,我才深深地感到后悔。我指的我应该以此次违纪事件作为镜子,好好地检点自己的错误。批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我要知道羞耻并唤醒我的警觉。我才能够锐意进取,纠正我这样那样的错误,我也要通过这次事件,努力提高我的思想觉悟,强化责任意识。

我今后要遵守学校铁的纪律,严格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我要将这次在学校打架伤人的错误,牢牢印刻在心。谨记错误,努力进取,一心一意地学好各项科学文化知识。

关于这次在学校打架,首先一点就是我个人自律能力欠缺。其次也是不爱护同学的表现,各位同学都是爹妈生的,每个人都一样都应该得到一份尊重。而我却因为同学一时激怒了我就对他大打出手,实在是不应该,也是年轻幼稚的表现。我为我因为幼稚而犯下的错误感动悔恨。我知道我应该认真检讨自己的行动:第一,我为自己的脾气,性格做深刻的思考和检讨。我脾气真的不好,我不冷静,应该通过这次事件我清楚地了解了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积极改正。第二,我也应该团结有爱。我今后不但不和同学打架,而且还应该与同学有爱互助。同学在其他方面若是有困难,我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加以帮助。

保证人:

xxxx年x月x日

2.幼儿打架案例分析范文 篇二

我校一直以来,无打架斗殴,无暴力伤害学生事件,群体事件无,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大局,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学生群体性斗殴危险性极大,一旦出现得不到及时制止,后果不堪设想。群体性斗殴事件的处理难度也相对较大。为了能及时预防和处理此类事件,根据学校实际深入分析和正确判断当前稳定安全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不断增强做好稳定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团结一致,扎实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大局。

(二)预防和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工作原则是:

(1)“统一指挥,层层负责”的原则。学校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由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事件统一指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学校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稳定是全校压倒一切的大局,全体师生要听从指挥,共同做好稳定安全工作。

(3)“教育疏导,有效控制”的原则。按照“可疏不可堵,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全体师生多方面的作用,积极疏导,尽力化解,有效控制事态的进一步蔓延,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校内。

(4)“快速反应,以快制快”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我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徐瑞清、副组长:卢士东 成员:王浩丹、于伟光及各班主任。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指挥体系。为切实做好我校稳定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大局,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

工作职责:

(1)定期分析研究学校稳定安全工作形势,全面安排部署学校稳定安全各项工作。

(2)研究制定学校预防和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3)统一指挥学校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的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4)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拟定下一步工作策略。(5)研究决定学校稳定安全工作方面的奖惩事宜。

三、具体措施 本应急措施的要点是:迅速制止斗殴、打架,避免人员伤亡。

1、获得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主管和学校领导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就立即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3、若斗殴、打架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打架,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5、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拨打11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分离斗殴、打架双方,学校领导,班主任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打架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7、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对外校学生,就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

9、对参与斗殴、打架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发生。

10、要对斗殴、打架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要校外遭到殴打。

11、校领导应将斗殴、打架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预防群体性打架斗殴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托班幼儿案例分析范文 篇三

张裕娟

案例背景:

顾书铭是由于妈妈工作繁忙无法照顾的原因,书铭基本上白天都跟着外婆,过分的溺爱、依恋,造成顾书铭过分依恋、胆小性格。

案例描述:

哎,顾书铭小朋友又没有睡着,怎么办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每天来到幼儿园,顾书铭表现的哇哇大哭,总是和妈妈抱了又抱,亲了又亲,到午睡时,她就紧皱眉头,老师问她原因,她就嚎啕大哭。搞得老师手足无措。我多次试图让他能够睡着,避免午后疲劳,可是没有一次是成功的,真是让我伤透了脑筋。和家长也反映过,可是家长的态度是她不想睡就不要勉强他睡,她在家里就是这,叫她安静别影响别的幼儿就可以。第二天,我们按照家长的要求没有让她睡,她没有哭,静静地倒在那里,嘴里不停地嘟囔,一会妈妈就来了。以后的几天,她都没有闹没有哭,只是静静地道在哪里等妈妈。”

案例分析:

俗话说,“春困秋乏夏打盹儿”,所午睡有利于孩子的健康,然而,很显然,午睡对于我们班上的这位宝宝来说是“不来电”的,我也曾想不顾孩子的想法,逼迫她入睡,但这样的念头很快被打消了,因为我不想因为我的疏忽,造成一个不健康的幼儿。经过观察分析,我发现顾书铭存在午睡障碍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生理原因。二是心理原因。幼儿从家庭走进幼儿园,他们依恋的父母及亲人、熟悉的家庭环境和以自我以中心的生活习惯一下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陌生的老师、陌生的小朋友、陌生的幼儿园和陌生的集体生活。这种巨大的变化使他们有一种被抛弃的恐惧感,心理失去平衡,从而感到焦急、不安、不愉快,产生分离焦虑。

案例措施:

为使幼儿克服午睡障碍,除了家园结合,消除幼儿生理疾病外,针对儿童的心理,我应法开展欢乐的游戏教育活动,帮助幼儿熟悉老师、小朋友、班集体和幼儿园,再为为幼儿创设和谐、愉快的午睡环境,克服幼儿睡前的焦虑心理。

案例反思:

4.校园打架斗殴案例分析 篇四

今天我们召开这节班会课,其主要目的就是结合发生在学生身上的违纪现象透视青少年违纪行为——打架斗殴事件来与犯罪区分的一些案例,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提出一些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案例:一天夜里,在新昌县一所中学的寝室里,同学舒某和同室的陈某在熄灯后仍大声交谈,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就争吵起来,后来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始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后因要换鞋,随将刀递给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陈某被打得在后退,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随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的人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就要负刑事责任,而舒某当时正好是14周岁超出一个月,所以他要负刑事责任,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问题:

1、你怎么看待他俩约定“单挑”的决定?

2、你又是如何看待带道具入校园的?

3、你对舒某的行为有什么看法?

4、若你是舒某,正确的是做法是什么?

5、若你是陈某,你会如何解决这次小矛盾?

6、当你冲动时,你想到过冲动的后果吗?你想到过有可能要负刑事责任吗?

一、打架斗殴的原因

1、家庭教育失控引起的打架斗殴。我们分析了几起打架斗殴事件后,发现参与打架斗殴的当事人家庭背景很复杂。有的家长长年外出打工,孩子缺乏家庭温暖和心理疏导;有的孩子从小娇生惯养,叛逆心理严重;有的家长素质低劣,向孩子灌输暴力思想;有的家长疏于管理,默许孩子同不良少年交往,放任孩子养成不良习气。

2、个人行为霸道引起的打架斗殴。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有的同学看见某某同学老实,开始动手欺负一下,结果这位同学接受了现实。这种行为和现象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后果是欺负这位同学的人渐渐增多。指使别人买东西、命令别人为自己做一些小事等,欺负别人以及被人欺负的心理逐渐膨胀、扭曲、变态,麻烦由此产生。

3、不良嗜好、高消费引起的打架斗殴。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中学生容易模仿电视、电影中抽烟、喝酒的行为。如果家长和学校管理不严,防范不力,少数学生就会上瘾。有的学生为了达到吞云吐雾、醉生梦死的目的,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4、语言行为粗鄙引起的打架斗殴。有的学生不注意自己的言行,语言污秽,行为粗鲁,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因为三言两语引起的冲突并不少见。1993年,xx镇一名青年在沙市因为语言引起的冲突伤人致死,自己也被枪毙,酿成了家破人亡的惨剧。

5、讲哥们儿、姐们儿义气引起的打架斗殴。从群体性事件看,所有参与者都是打架斗殴的受害者。有的同学根本没有脑筋,因为一句话或是一支烟、一瓶水,听别人使唤,成为别人利用的工具。这种人长大以后,就是别人的打手、马崽,替人出头,替人背黑锅。正应了那句话“黄狗子吃屎,黑狗子遭殃”。

二、打架斗殴的危害

1、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同学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当事人的学习和生活,影响决不是一节课、一两天的问题,严重的可能会影响一辈子。

2、严重影响当事人的身心健康 打架斗殴是一种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加害者以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所以打架斗殴的结果往往是造成受害者身体的损伤,遭受伤痛

高集小学

张新悦

5.大学生打架斗殴案例 篇五

5日20时40分下晚自习后,学生都回到寝室准备就寝。在寝室里,八年级学生贺某(12岁)、谢某(13岁)与同班同寝室学生林某(14岁)因发生矛盾纠纷,贺某、谢某对林某施行了拳打脚踢。两学生对林某施暴大约1分钟。同寝室两名同学将躺在地上的林某抬到床上。

21时,班主任到寝室里查寝,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也没有学生向老师反映情况。21时15分许,与林某同床的同学周某发现情况不对,喊了林某三声,不见应声,马上将情况报告给寝管员。寝管员了解情况后,迅速报班主任、校领导,同时拨打120、110。校领导、班主任迅速赶到寝室进行紧急处理,并协助澧县第四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对林某进行抢救。21时35分,林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将此案件向上报告,并和家长取得联系。澧县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主要领导马上赶赴案发现场,并成立了案件侦破组、维稳组、案件协调组,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6.幼儿打架案例分析范文 篇六

分析

2014年第12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登载了“朱俊芳与山西嘉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有分析认为,该案通过“以房抵债”协议的特殊约定,规避物权法对“流押”的禁止,得到了最高法的认可。但是,针对几乎完全相同的案情和法律关系,最高法机关刊《人民司法》2014年第16期引用的“广西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杨伟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却做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

一、案情简介与裁判摘要

1、有效:最高法公报(2011)民提字第344号判决(以下称“判决一”)

2007年1月25日,朱俊芳与嘉和泰公司签订14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朱俊芳向嘉和泰公司购买14套目标商铺,并于同日办理了销售备案登记手续,嘉和泰公司出具了相应销售不动产发票。

2007年1月26日,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嘉和泰公司向朱俊芳借款1100万元。嘉和泰公司自愿将其开发的目标商铺抵押给朱俊芳,抵押的方式为“和朱俊芳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开具发票”,“如到期偿还借款,则将抵押手续(合同、发票、收据)退回,到期不能偿还,将以该抵押物抵顶借款,双方互不支付对方任何款项。”

该借款到期后未能偿还,朱俊芳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判令嘉和泰公司履行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二审法院均认为“借款协议”约定将到期不还的借款作为给付的房款,实际上是为已签订并正在履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加了解除条件,该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应受保护,支持原告的诉请。抗诉机关与原再审法院认为,双方形成的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内容,合同中“到期不能还款用抵押物抵顶借款,双方之间互不再支付对方任何款项”的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最高法认为:当事人实际上是先后设立商品房买卖和民间借贷两个法律关系,两份协议属并立又有联系,即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为之后的借款协议所借款项提供担保,同时,借款协议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附设了解除条件,即借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的,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两份协议没有约定,借款到期不能偿还,朱俊芳直接通过前述的约定取得“抵押物”所有权,而必须通过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实现;而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提供担保并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设定解除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两份合同均应有效。

2、无效:(2013)民提字第135号判决(以下称判决二)

2007年6月27日,杨伟鹏与嘉美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涉及53间商品房,并约定了过户、违约责任等问题。次日,双方于房屋登记部门对合同办理了备案登记。杨伟鹏向嘉美公司支付340万元并收取61万利息。后杨伟鹏诉请确认该合同有效,判令被告交付房屋,被告嘉美公司答辩称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而是民间借贷关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民间借贷中的担保环节。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原告诉请。

最高法再审认为:结合双方签订该合同的具体情况、杨伟鹏未能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不能说明支付款项性质等事实,应认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借款法律关系。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备案登记的行为为非典型担保方式。既然属于担保,就应适用物权法有关禁止流押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债权人实现担保债权时,对设定的担保财产,应当以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受偿。最终最高法驳回了杨伟鹏要求交付的诉讼请求。

二、争议的实质与摇摆的司法观点

首先,两份结论相反的判决的争议实质在于:《物权法》第186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即所谓的“禁止流押(质)”和生活经验里的“作死”。实践中,一般处于优势地位的抵(质)押权人,为了避免物权法对流押的禁止性规定,会采取某些变通的做法。两份判决里通过另一份买卖合同担保借款合同,其与标准意义的“流押(质)”的区别在于:债权人并非约定债务到期不能偿还时直接发生物权变动行为(取得所有权),而是约定债务不能偿还时发生其他的原因行为(如本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他的原因行为不是取得物权的直接原因。用通俗的话解释,钱如果还不上,不是直接拿走你的房子,而是要履行一份新合同,虽然这份新合同可以让我拿走你的房子。

其次,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担保借款合同的方式在房地产开发融资中并不少见,学者如杨立新教授称之为“后让与担保”。判决一关注债务未能履行时,债权人并不能直接获得物的所有权,只是依据合同取得债权,物权效力的发生与否依赖于合同履行情况,故不属于流押(质)条款,并独辟蹊径地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角度予以解释;判决二强调“禁止流押(质)”是物权法的原则性规定,对非典型担保亦应适用,该做法变相实现了流押,自应认定为无效。

作为统一裁判尺度标杆的最高法,“神仙”打架,自然令司法实务工作者“小鬼遭殃”。虽然判决一为最高法公报案例,但判决二亦为《人民司法》、《民事审判与指导》等权威刊物刊载,且做出时间晚于判决一(2013年做出),合议庭成员包括最高法民一庭庭长张勇健法官与民一庭审判长韩玫法官,亦具有相当权威性。两份具参考价值的判决相互矛盾,应如何把握其中的裁判规则?

三、以房屋买卖合同担保借贷合同应无效

1、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

两份判决的交易模式在实践中没有统一的称呼,但两份判决都承认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上是借款协议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实际是用之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之后签订的《借款协议》提供担保”,见判决一)。

首先,以另一份合同为债权提供担保,无疑不属于“成文法有明确规定、法律适用清晰、担保效力易于确定、担保权利义务稳定”的典型担保方式。厘清这种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和担保作用如何实现,是必须的。

其次,回顾最高法判决一,其之所以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是“流押(质)协议”,潜藏的法理实际上是将担保的标的物视为合同债权——因为担保物是债权,债务到期并不直接变动物权,而是获得对债务人的合同债权,这种非典型担保并非以物权为担保物的“物保”,自然不需考虑流押禁止。

然而,从实质上看,对借贷合同发生担保作用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而不是该合同的债权。杨立新教授将这种所谓的“后让与担保”发生担保作用的链条概括为“行使买卖合同债权——交付买卖标的物即房屋——房屋价值抵偿债务——消灭借贷债务”(判决一中“将以该抵押物抵顶借款,双方互不支付对方任何款项”反映了这一点),可见实质上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担保作用的不是债权,而是债权即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房屋。

被担保的标的是贷款人的借款债权,而贷款人基于买卖合同又对借款人享有债权,不可能存在贷款人用自己的一个债权担保自己另一个债权的情况。杨立新教授便主张,买卖合同作为借贷担保时,是“物的担保”,属于“非典型担保物权”。

2、以房屋买卖合同担保借贷合同有违“禁止流押(质)”的规定

诚然,非典型担保并不必然缺乏合法性,关键在于,案涉的非典型担保合同是否有违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在房屋买卖合同担保借贷合同这种交易模式下,担保物实际上是物权,物权法“禁止流押(质)”的原则自然应一并适用于这种非典型的物的担保。

禁止流押(质)旨在防止债权人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债务人的利益,造成对抵押人实质上的不公平。在本案交易模式下,债权人通过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债务到期之前就固定了担保物的价值,且由于预售登记的存在,债务人不可能另行通过交易途径实现担保物的市场价值,房地产买卖合同事实上达到了“流押(质)”契约的效果,有违强制性规定。最高法判决二强调“既然属于担保,应遵循物权法有关禁止流质的原则”与本文的思路是同一的。

事实上,在判决一的思路下,不仅不动产担保,所有的流押契约都可以通过另行签订买卖合同的方式获得合法性,这无疑“架空”了物权法“禁止流押(质)”的规定。

3、认定这种担保模式有效突破了“物权法定”原则

本案的交易模式中,担保权的作用发挥根本上还是要通过不动产即商品房来实现。需要指出的是,两份判决的案情中,商品房买卖合同都在行政机关办理了备案登记,尽管备案登记的有无不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但基于《物权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买卖合同预告登记之后可以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之前将商品房卖给第三人将无法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即,尽管只是合同担保,但债权人可以结合行政管理手段,避免标的物被转让,实现准担保物权的效果。

这种“准担保物权”有违物权法定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即便是支持这种“后让与担保物权”的学者如杨立新教授,也只认为这种担保物权属于“习惯法”,最高法判决一直接认定买卖合同有效,判决继续履行买卖合同,有待商榷。

4、其他的司法判决支持买卖合同无效的认定

首先,主张以房屋买卖合同担保借贷合同应无效虽是本文的一家之言,但是,这种观点并非没有司法观点和判例佐证。除了最高法自身做出的判决二外,人民法院报选刊的重庆五中院“张桌玮诉怡豪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体现了相同的司法观点;更为直接的是江苏高院2013年《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会议纪要》第3条第3项规定:“当事人之间以借贷为目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作为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双方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关系。出借人以房屋买卖关系提起诉讼,请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其释明按照民间借贷关系变更诉讼请求;出借人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其次,退一步而言,即便考虑到意思自治和债权与物权的两分,认定合同有效,也应该调整买卖合同条款,避免达到实际上的“流质”效果。正在征求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处理就是很好的途径,其第25条规定:“借款人为借款而与贷款人签订买卖合同,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贷款人要求以借款本息抵顶买卖合同价款的……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款明显高于或者明显低于合同履行时的市场价格,当事人主张以市场价格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幼儿体育游戏[范文] 篇七

幼儿园大班体育游戏教案:迷迷转

玩法:

幼儿两臂侧平举,在原地旋转。

边转边念儿歌:迷迷转,迷迷转,大风吹来,块块站。当念到站字时,幼儿马上停止旋转。

每回最多转3圈,以防幼儿头晕跌倒。

幼儿园大班体育游戏教案:做冰块

玩法:

大家一起念儿歌:“做冰块,做冰块,有的大,有的小,有的方,有的园。”

念到最后一个字时,每个幼儿都必须停住不动,并尽量摆出各种不同的身体造型,就像真的被冰“冻”住了一样。

如有幼儿动了,则要受惩罚。如让他伸出一只手,周围的同伴一起念:“你是一个小调皮,伸出手来打三下,一二三。”轻轻地、象征性地打过后,游戏继续。

如没有人动,教师可说“太阳出来了,冰九化掉了”,幼儿可以自由地动了。

提示: 发展幼儿的平衡能力。游戏做冰块玩法

三、幼儿园大班体育游戏教案:网鱼

玩法:

两个高个的幼儿做网子,其他的人做小鱼,一个接一个的牵着。

大家一起念儿歌:“一网不捞鱼,二网不捞鱼,三网捞到一条鱼”。

念到最后一个字时,每个儿童必须停下,鱼网撒下,网住的幼儿不动。接着网子问: “请问是大鱼还是小鱼,回答大鱼的就吃掉,小鱼则放回去,长大再来。”

提示:通过游戏,体验合作捕鱼的快乐。

四、幼儿园大班体育游戏教案:丢手绢

玩法:

幼儿围成一个圆圈,蹲下,一个幼儿手拿手绢围着圆圈转。大家一起唱儿歌:“丢手绢,丢手绢,轻轻的放在小朋友的后面,大家不要打电话,快点快点捉住他,快点快点捉住他,快点快点捉住他”。

幼儿在丢完手绢,立即去抓住被丢的那个幼儿,抓住了就表演节目,未抓住就蹲在空位处,游戏继续。

五、幼儿园大班体育游戏教案:老鹰抓小鸡

玩法:

剪刀石头布,赢了的幼儿当老鹰,老师当母鸡,其他幼儿一个接一个牵在后面。

老鹰问:“小鸡小鸡在哪里?”,其他幼儿回答:“叽叽叽叽在这里”。老鹰抓小鸡,抓到的小鸡站在一旁,母鸡蹲下时其他小鸡也跟着蹲下,这时老鹰不可再抓小鸡。

抓到三个小鸡则重新选择老鹰,游戏继续。

六、幼儿园大班体育游戏教案:捉迷藏

玩法:

幼儿围成一个圆圈,老师用手绢蒙住眼睛。

老师唱儿歌: “小鸡小鸡在哪里?”,其他幼儿回答:“叽叽叽叽在这里”。

老师抓到幼儿必须猜幼儿的名字,猜对了则幼儿表演节目,猜错了则老师表演节目。

或者: “xxxx在哪里?”,xxxx幼儿回答:“老师我呀在这里”。

被抓住的xxxx幼儿则表演节目。表演完后游戏继续。

七、幼儿园大班体育游戏教案:两人三足

玩法:

幼儿分成“拉拉队”和“竞赛队”。

幼儿1,2报数,分成五组比赛。拉拉队则:“加油”。

老师分别将两个幼儿的左脚和右脚绑在一块。

老师说:“预备”,幼儿们则将手搭在对方的肩膀上,做好准备;“开始”则往终点跑去,先到的为赢。

提示:游戏有利于锻炼幼儿的平衡能力和肌肉的发展。

八、幼儿园大班体育游戏教案:保龄球

玩法:

幼儿1,2报数,均分成两组,比赛。

老师准备好皮球和矿泉水瓶子。将瓶子中倒入少量的水。老师说:“预备”,幼儿们站成一排。“开始”,则用力将球滚出去,击倒瓶子者得一分。老师在旁边“加油”。

统计得分最高者获胜。

8.幼儿园教师反思(范文) 篇八

教师:杨静茹

下午游戏完孩子们陆陆续续被接走了,只留下赖语涵、何子墨和陈楚煜在摆弄玩具拼图。只见他们把几块图形随意地摆来摆去,仿佛没有任何意图。我有点急了,真希望他们能边摆边说点什么,更希望他们能就某一问题展开讨论。可他们始终什么也不说,只是各玩各的。我终于按捺不住了,轻轻地问身边的语涵:“你在摆什么呀?”她好像被我吓了一跳,抬头愣愣地看着我说:“不知道。”怎么会不知道呢?我正欲追问,她忽然有了反应,拉拉我的手说:“老师,你看我摆的太阳好看吗?”还没等我回答,一旁的子墨插嘴说:“这是什么太阳呀?太阳是圆的,这是小兔家的屋顶。”这时,楚煜也凑过来看了看说:“不对不对,这像月亮,我晚上看到的就是这样的。”语涵听了很不服气:“我看到的太阳就是这样的,下面还藏在小山里呢。”他们争了起来,各有各的理由。幸亏刚才没有打断他们的思考,否则怎能听到这么精彩的交谈呢?

其实给孩子安静思考的时间,就是为他们提供自我发展的空间。这样想来,有时我们的一些过于“积极”和“主动”的教育行为,是否恰恰剥夺了孩子们自我探索的机会呢?

9.幼儿心理保护细则[范文模版] 篇九

前言

教师在言语中传递知识与做人的道理,但一些小小的动作会让孩子更能感受到老师的爱。我们的孩子处于心理品质高速发展的敏感时期,而这种发展是在一定的社会和教育条件下形成的,因而教师要重视幼儿的个性化教育,细心呵护孩子幼小的心灵,为此我们制定了安幼教师维护幼儿心理健康言行细则。

日常生活和个别教育

孩子有时候在日常生活中的小错误,我们需要宽容地对待,同时我们要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

1.来园:

对来园哭闹的孩子适当地给予拥抱和抚触;

关注不声不响、参加活动积极性低下的孩子,耐心询问,以调侃、幽默的语气放松师生间交谈的气氛

2.便溺、呕吐:

孩子偶尔将小便解在裤子上、或将秽物吐在衣服上,我们可以带孩子到人较少的地方进行换洗,不让其他孩子有嘲笑的机会;

教师将裤子轻放在孩子身边,蹲(坐)下来帮助孩子;

对一些害怕父母责骂而焦虑的孩子甚至可以答应他将此事成为“师生”的小秘密。

3.进餐:

对于不爱吃饭的孩子,先给孩子少量的`饭菜,让他吃完,使其感到很有成就感,再鼓励孩子多添几碗;

对于经常倒翻饭菜的孩子,教师可以先让他感觉此事所带来的不适,然后再与孩子一起打扫干净;

在清理孩子呕吐的秽物时,先关心孩子身体有何不适,再告诉孩子这没有什么、同伴和老师都不介意。

4.午睡:

午睡睡不着的孩子,教师可以在陪伴的同时,轻抚孩子的背部,并适当的制止孩子不停的翻身;

在午睡时有偏异行为(吮手指、咬被角等)的孩子,将其换到通道的旁边,以便于教师经常关注;及时提醒孩子“老师不喜欢这样的动作”,或让孩子将手放在棉被外面,并盖上衣服。

5.其他:

每天抽10~20分钟让孩子自由聊天或活动,教师观察、了解,保证安全,对孩子的行为、语言不做干涉;

孩子感到委屈、难过、想父母时,适当允许孩子哭一会,以发泄消极的情绪;

经常和孩子聊天,不当众表现对某孩子的偏爱

关注默默无闻的孩子,时常对他笑一笑;

想和孩子聊天,教师可主动走到孩子身边,而不是让孩子走到老师身边;

与孩子交流时可坐下或蹲下。

教育教学

教师在教学中的点点滴滴,时刻鼓励或制约着孩子活动的积极性、表现欲、创造力以及情绪的稳定性等,因此我们需要开放式的言行来保护孩子的积极状态。

1.孩子往往会在户外活动时进行一些自发地观察与游戏,教师可以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来引导、鼓励孩子;

2.与孩子交流时,双手尽量呈开放式或双手交握,身体向前倾,表示对孩子的关注。指点孩子时,摊开手掌,手心向上。

3.在集体活动中,邀请孩子时需征求孩子的意见:“可以吗?”

4.当孩子对我们的邀请表现出胆怯时,我们可以鼓励:“你可以”、“你会成功”,并给予一定时间让他自己斟酌。

5.当孩子将个人的情绪、经历、体验进行表述时,要和其他孩子一起对他的分享表示感谢。

教师调节

教师要丰富自身有关心理健康的信息、常识,才能及时关心孩子的心理求助信号。

1、教师学习、了解有关幼儿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资料等;

2、及时掌握孩子心理问题在情绪、行为及生理方面出现的异常现象。

家长交流

父母是对孩子进行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力军,教师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向家长宣传科学保育、教育幼儿的知识,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

1.教师在与家长交谈前,最好能作一次换位思考,站在家长的角度来考虑,想想家长的感受后再开口;

2.许多心理问题是无对错可言的,教师与家长时尽可能亲切自然,可以营造宽松的气氛,适时的向家长表示你欣赏孩子的优点;

3.如果要与家长做长时间的交谈,最好能回避孩子。以免孩子误解,产生焦虑;

4.在一些教育问题的交流中,教师要以平等的身份与家长交谈,并避免使用专用术语;

5.教师与家长交流,也是相互学习的过程,教师能够多倾听家长的见解,有利于教师进行更为细致的教育;

10.校园打架斗殴及犯罪案例分析 篇十

案例:一天夜里,在新昌县一所中学的寝室里,同学舒某和同室的陈某在熄灯后仍大声交谈,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就争吵起来,后来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始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后因要换鞋,随将刀递给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陈某被打得在后退,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随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

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的人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就要负刑事责任,而舒某当时正好是14周岁超出一个月,所以他要负刑事责任,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

问题:

1、你怎么看待他俩约定“单挑”的决定?

2、你又是如何看待带道具入校园的?

3、你对舒某的行为有什么看法?

4、若你是舒某,正确的是做法是什么?

5、若你是陈某,你会如何解决这次小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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