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程序(共13篇)
1.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程序 篇一
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发布时间:2010-11-04 出处:学位与评估办公室 点击:1644次
一、按照《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时间将“教学实践”、“前沿课题讲座”、“开题报告”、“阶段报告”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二、至少于预计答辩日期三周前向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提出答辩申请,待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审核所修课程完全符合《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后,领取《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审批材料》(以下简称“审批材料”)和《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阅书》(以下简称“论文评阅书”);
三、申请人本人认真填写“审批材料”相关栏目(含:封面;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课程、研究生成果及论文情况),并请导师填写“审批材料”中的指导教师推荐意见,所在学院负责人(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签署对申请人进行论文答辩的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四、申请人将学位论文、“论文评阅书”、“审批材料”交给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负责将学位论文送给论文评阅人并将“审批材料”(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组成、分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已填写齐全)交到申请人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五、待“论文评阅书”全部密封返回学院且论文评阅人和指导教师均无异议后,由答辩秘书到申请人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所有的答辩材料(包括:答辩表决票、成绩评定表、审批材料、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费申请单),准备答辩;
六、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将所有的答辩材料(“审批材料”须填写完整)交到申请人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申请人本人将学位论文4本、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学位证书用,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学号和姓名)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将学位论文1本、学位论文的全文电子版(具体格式参见:图书馆主页特色服务--最新动态呈交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通知)交到图书馆情报室。
2.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程序 篇二
昨日, 记者从海南师范大学获悉,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下发《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 批准该校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这也填补了海南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空白。
据介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 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 目的是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 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基础教育骨干教师。
3.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程序 篇三
一、论文答辩要求
1、修满所要求学分
2、缴清学费和住宿费
3、通过论文评阅
二、论文提交及答辩时间
第一批:向导师提交论文初稿截止时间: 2月28日前(个别导师需要学生提前交稿的,可以自行安排时间)
打印稿上交并送审截止时间: 4月30日(逾期将安排在第二批答辩)
答辩时间: 6月10日前
第二批: 向导师提交论文初稿截止时间: 4月10日
打印稿上交并送审截止时间: 7月15日(逾期将安排在第三批 答辩)
答辩时间: 9月10日前
第三批: 打印稿上交并送审截止时间:11月5日
答辩时间: 12月10日前
三、论文送审
论文完成之后,必须先通过评审,才能参加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盲审比例
博士生学位论文100%盲审,硕士生学位论文50%盲审。
2、学位论文送审办法
(1)我院在4月中下旬进行盲审抽签。
(2)博士生送审3本省外;盲审硕士生送审2本省外,非盲审硕士生送审1本校外,一本校内。(3)博士生和盲审的硕士生,需特别交代打印店,对送审论文做特别处理,去掉本人和导师的信息。
四、论文打印须知
1、毕业生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定稿后,需将论文电子版发给该专业各位导师过目,并到我院学生园地—下载专区下载《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经导师和导师组组长(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方可打印,并将签字后的申请表交由研究生秘书存档,研究生个人不得擅自提交论文送审;
国际硕士不需将论文发给其他老师,但仍然需要填写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才能参与答辩;
2、我院指定克立楼一楼的奥普打印店为我院学位论文的打印店,打印费用采取实报实销制度,由我院统一支付,不再另外分发额外的打印费;硕士生可打印20本,博士生可打印25本,但硕士生的打印费一人不能超过700元、博士生的打印费一人不能超过1000元。超出的费用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3、毕业生学位论文打印可分两次打印,第一次打印10本,用于送审和给答辩会委员及导师,等答辩通过,并适当修改后,再打出剩余的份数,用于申请学位及办理毕业手续等。
4、论文打印份数
博士:学位办1份(学生签名)、档案袋1份(学生签名)、答辩委员会5份、送审3份、导师1份,本人1份、院图书馆2份、校图书馆1份,至少15份(校图书馆和院图书馆的论文由学生本人提交,其余除了本人论文外交给研究生秘书处理)
硕士:学位办1份(学生签名)、档案袋1份(学生签名)、答辩委员会3-5份、送审2份、导师1份,本人1份、院图书馆2份、校图书馆1份,至少12-14份(校图书馆和院图书馆的论文由学生本人提交,其余除了本人论文外交给研究生秘书处理)
五、申请答辩
答辩申请表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申请人应进入研究生院学生系统进行答辩申请操作。(详见附件一:学生网上申请答辩及学位操作办法)
六、论文答辩
1、论文送审通过后可参加论文答辩,否则必须修改论文后方可参加答辩。答辩前需将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时需要准备8-10分钟的PPT进行论文内容陈述。
2、答辩程序:主席宣布开会→导师介绍→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委员提问、申请人答辩→休会,委员举行会议并表决→主席宣布答辩结果
七、申请学位
答辩通过即可申请学位
1、进入研究生院学生系统进行申请学位操作,并打出学位授予信息表,签名后交给研究生秘书。(见附件一:学生网上申请答辩及学位操作办法)
2、毕业生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① 学位申请书 2份(导师需签名)
② 学位授予信息表 1份(进入学生系统进行答辩申请和学位申请后打印签名)③(博士生)发表的2篇二类核心刊物或1篇一类核心论文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论文首页、作者介绍、刊物发行刊号)
④ 硕博论文各1份(原创性声明及使用说明学生要签名)及论文电子版压缩(命名为×××硕/×××博)
⑤ 科研及奖励一览表1份(由博士生从学生系统中打印,硕士生不用)
3、学位档案袋所需材料
① 毕业生登记表 2份(学生准备,导师要签字)② 研究生学籍总表与成绩表 1份(院里准备)③ 导师评语1份(学生准备,导师需签字)④ 论文评阅书博士3份、硕士2份(院里准备)⑤ 学位论文评定书博士5份、硕士3-5份(院里准备)⑥ 论文1份(学生准备,学生要签名)
⑦ 论文电子版1份(学生准备,刻盘,写明院系、专业、年级、论文题目)
4、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
(1)博士研究生自入学起,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前,必须在全国核心刊物或国际同级学术刊物(均不含增刊、专刊、专辑)上,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和“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至少发表2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其中一篇可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专著或教材(本人完成字数专著在3万字以上,教材在5万字以上,可累计)来代替。发表在一类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可以算作两篇核心论文,其中被SCI、EI、SSCI收录的有录用函即可。
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如果是在国内刊物发表,刊物必须是全国核心刊物(均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如果是在国外刊物发表,则对刊物没有界定。
(2)2007年以后(包括2007年)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我院鼓励硕士研究生积极从事科研,但不以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的前提条件。
(3)其余要求按《厦门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厦大研[2006]35号)执行。
八、办理毕业手续
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之前,需要办理宿舍退宿手续、校图书馆离校手续、以及学院离校手续。在办理校图书馆离校手续前,需在校图书馆主页先提交个人学位论文电子版,再提交一份论文纸质版到校图书馆,而后取得《厦门大学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在办理学院离校手续时,需在我院学生通知—下载专区下载《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离校登记表》,提交两份毕业论文纸质版到学院图书馆,并到相关负责人处签字确认;最后把学生公寓办出具的离校手续证明、校图书馆离校手续证明和《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离校登记表》交到研究生秘书处审核,审核通过者才可以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领取证书
已办理好离校手续的毕业生,方可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1、凡6月10日前通过论文答辩的毕业生,可于6月底领取毕业证,硕士可同时领取学位证,博士则要待三个月公示期满后,即9月底方能领取学位证。
2、在6月11日—9月10日之间通过论文答辩的毕业生,可在9月底领取毕业证,硕士可同时领取学位证,博士则要待三个月公示期满后,即12月底方能领取学位证。
3、在9月11日—12月10日之间通过论文答辩的毕业生,可在12月底领取毕业证,硕士可同时领取学位证,博士则要待三个月公示期满后,于次年3月底领取学位证。
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
4.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程序 篇四
专业学位研究生经过课程学习和课题研究,已逐步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由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均为在职人员,在校时间少,对我校有关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相关规定了解较少。为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1、申请人入校满二年半,方可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2、申请人到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领取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
3、申请人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受理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后,安排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课程学习情况(根据培养方案审查,包括学位课程科目、成绩、学分及课程总学分等要求)、学位论文水平、论文工作原始记录、政治思想品德等方面进行审查。如涉及涉密论文,需由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系(室)、资格审查小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方能确定密级和保密年限。资格审查小组中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一般不少于2人。
2、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根据资格审查小组所提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重新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3、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院将其所有审查材料(包括录取名单、培养方案、课程考试试卷、成绩单、资格审查结果等)交研究生院进行进一步审查。研究生院审查通过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安排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评阅。
三、学位论文评阅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论文评阅人由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担任,其中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不少于1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论文评阅人由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担任,其中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不少于2人。评阅人姓名应对申请人保密,指导教师和推荐人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分别由讲师、助教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申请正常或延期答辩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其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可由指导教师推荐,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聘请。申请提前答辩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其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由学位评定委员会直接聘请,指导教师、学位推荐人不得参与,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的要求不变。
3、学位评定委员会按一定比例对申请答辩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论文抽查,抽查方法参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样检查办法》执行。
4、涉密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委员的选择,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涉密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管理办法》中的相应要求执行。
5、学位论文由答辩委员会秘书交由论文评阅人。
6、学位论文评阅人同意安排学位论文答辩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若有部分评阅人不同意安排学位论文答辩,参照《中国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相应办法执行。
四、学位论文答辩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熟悉本领域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不少于1人。答辩委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熟悉本领域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不少于2人。答辩委员主要由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2、若设有双导师,校内导师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研究生所在单位导师可参加答辩会但不作答辩委员。指导教师、学位推荐人中只允许一人参加答辩委员会。
3、提前答辩、论文被抽查人员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聘请,指导教师、学位推荐人不得参与。
4、寄送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聘书、组织论文答辩及答辩接待等事宜均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办理,申请人不得参与。
5、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申请学位材料。若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由答辩委员会就是否同意其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作出决议。
五、学位授予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进行审查,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未通过审查者,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就是否同意其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申请学位作出决议。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进行审批,审批通过者可获得相应学位。未通过审查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决议,就是否同意其重新申请学位作出决议。
六、提交材料
所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须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相关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1、学位申请材料(各项内容、签字完整);
2、学位论文(与电子版学位论文一致)(硕士生至少3份,博士生至少4份);
3、电子文档文件(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专业、研究方向、所在学院、指导教师姓名、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图、表、附录数量等);
4、学位登记表(各项应填写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无误,“籍贯”一项中的县、市应明确);
5、学位证书用照片:33×47mm大头正面彩照1张;
5.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程序 篇五
一、申请正式答辩条件
(一)时间要求
1.博士生申请答辩(指提交学位论文进行评阅,下同)的最早时间为自报到之日起不少于18个月(不含休学时间)。
2.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最迟时间为取得学籍后第6学年的6月15日(包括休学时间)。
(二)学分要求
博士生应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
(三)学术成果要求
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取得科研成果须满足《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试行)》(校研字„2007‟11号)的要求。涉密博士学位论文(须为机密级及以上)的学术成果要求可同时按《哈尔滨工程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06‟4号)的第八条执行。
(四)通过预答辩
二、博士学位论文要求
(一)学位论文应反映出作者在本学科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本学科相关领域做出创造性的科学技术成果。
(二)学位论文应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
(三)学位论文要概念清楚,理论推导正确,原始数据和实验数据可靠,计算无误,分析严谨,立论明确,条理清晰,文字通顺,不得编造数据及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引入他人研究成果要明确标出。
(四)博士学位论文的内容不能与本人硕士学位论文的内容有重复。
(五)学位论文应严格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的规定撰写。
三、预答辩及相关要求
预答辩是检查和考核博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一)申请预答辩
博士生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阅同意,向学位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预答辩申请。
(二)预答辩委员会及其组成要求
学院或学科根据博士生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组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5或7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导师可参加预答辩委员会并担任委员,但不能担任主席),并设秘书一名(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为副高职以上),负责预答辩的记录工作。
(三)预答辩过程要求
1.博士生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并回答委员提出的问题。
2.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认真审查,检查博士学位论文中的创新成果及水平、论文工作量等,并指出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3.预答辩委员会结合预答辩情况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并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到会委员2/3以上(含2/3)同意作为通过预答辩。
4.预答辩委员会应将预答辩记录、评议意见、投票情况、评议结果填入“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附件1,一式3份),预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有效。
(四)预答辩结果处理
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同意,博士生可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正式答辩申请,进入学位论文检测和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环节。
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补充和修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查通过后,必须重新申请预答辩。
四、博士学位论文检测
在进行双盲评阅前,博士生学位论文须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
(一)检测的论文范围
涉密博士学位论文不进行检测,其它博士学位论文都需进行检测。
(二)受理时间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每周二、周五受理博士学位论文检测。
(三)申请及检测过程
1.博士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检测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检测承诺书》),并将学位论文1本及其电子版(要求WORD文档,文件命名规则:学号+姓名)送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
2.学院教务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博士生提交的检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3.研究生院使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
(四)检测结果处理
研究生院将《检测报告》发放给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教务办公室将其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查,并留存其复印件,将原件及时送交导师。
博士生及其导师应认真阅读《检测报告》,并对学位论文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同时撰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说明》(附件3,以下简称《检测结果说明》)。
(五)其他说明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是学位论文检查和评审的重要环节之一,博士生和导师同意提交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就视为进入评审程序,检测结果将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
博士生通过学位论文检测后,经导师同意后,可向学位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论文评阅申请。
(一)双盲评阅的含义 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姓名对学位论文作者、导师以及相关人员隐匿,同时学位论文作者及其导师姓名对评阅人隐匿。双盲评阅由校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二)双盲评阅的论文范围
我校博士生的学位论文(除A类、B类部分论文)全部实行双盲评阅。
(三)受理时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准备申请答辩的博士生至少应在预计答辩日期前3个月(寒暑假不计算在内)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学位论文。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研究生类别及培养计划安排讨论学位授予情况,每年安排3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因此,每年3月、10月及6月10日到7月10日3个时间段不受理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其它时间每周一、周四受理。
(四)申请程序
1.博士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书》(附件4,以下简称《评阅申请书》),并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及其《检测结果说明》;(2)5本学位论文,其中1本正常装订(“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声明”中需导师、作者签字),其余4本匿名;
(3)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单(一式2份);(4)博士学位论文盲审交费单;(5)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6)博士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术论文审查表及佐证材料(附件5);
(7)博士学位论文创新成果自评表(B5纸打印,一式4份)。
2.学院教务办公室整理博士生提交的材料,并审核博士生成绩、学位论文、学术论文、预答辩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在《评阅申请书》上签字、盖章,并发放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表格。
3.学院教务办公室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将博士生提交的材料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五)形式审查及组织评阅
研究生院对学院提交的博士生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学位论文的双盲评阅,评阅份数为4份,其中校外评阅份数至少3份。
(六)评阅结果处理
评审专家在评审学位论文后将做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不同意答辩三种结论。评阅书返回的份数必须不少于3份,评阅结果处理办法:
(1)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3份或3份以上均为“同意答辩”申请人根据评阅意见进行修改后,进入答辩环节;
(2)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2份为“不同意答辩”申请人本次申请无效;
对于此次申请无效的申请人,必须根据评阅人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查通过后,方可重新向研究生院申请答辩,且应在最迟答辩日期前完成学位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工作,否则将按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3)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2份为“同意答辩”、1份为“修改后答辩”
若“修改后答辩”意见中分数为70分以上,申请人根据评阅意见修改后,可进行答辩环节;
若“修改后答辩”意见中分数为70分以下,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写出书面修改说明,导师同意后,由所在学院组织相关学科2位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查,学院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作出同意答辩(见附件6)、延期答辩继续修改学位论文以及其他具体要求的决定。
(4)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1份为“同意答辩”、2份为“修改后答辩”
若2份“修改后答辩”意见中分数均为70分以上,申请人根据评阅意见修改论文,导师同意后,可进行答辩环节;
若2份“修改后答辩”意见中有分数为70分以下的,参照本节第(3)条办理。
(5)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1份为“不同意答辩” 导师根据评阅意见可选择撤销本次申请或提请复议。选择撤销本次申请即本次申请无效的处理办法参见本节第(2)条;选择提请复议,由研究生院增聘2位评阅人盲审,增聘评阅意见中仍有“不同意答辩”意见的,本次申请无效,增聘评阅意见中有其他意见的,参考上述办法执行。
(七)有关双盲评阅的其他说明
1.申请正式答辩的博士生提交的5本学位论文除1本外,其余的4本学位论文要求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无致谢、无个人简历,学位论文的原创性声明页不需签字,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页采用列表但匿名的方式,具体格式见《哈尔滨工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列表》(附件7)。
2.博士生在提交学位论文时可提出建议回避评阅人员名单(不超过5人)及其所在单位。
3.双盲评阅的学位论文评阅费(含增加评阅的学位论文评阅费,200元/本)由导师支付,在提交学位论文时缴纳到校财务处;外单位研究生院(部,处)管理劳务费和论文邮寄费由研究生院支付。
4.博士学位论文存在抄袭现象经认定情况属实的,将按《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学术)论文违反学术规范行为处理办法》(校研字„2009‟45号)处理。
六、正式答辩
(一)答辩审批
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的博士生,可进入学位论文的答辩环节。
1.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答辩委员会由学科提出草拟名单,由5或7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名外单位专家(国家重点学科可为1名)。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中应有1名同行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以利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了解掌握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情况。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专业技术职务为副高职以上。答辩博士生的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
2.思想政治鉴定 由学院(系、部)级党组织填写博士生攻读学位期间的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态度等情况,并根据其表现明确表明是否同意推荐其答辩。不同意推荐答辩的,不予审批答辩。
3.答辩材料的审核
博士生须认真填写“学位档案”(要求确定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成员),并登录研究生院主页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后录入“学位信息”栏目。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负责审核“学位档案”中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并签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在距答辩日期前3天以上,将已经填写完毕并经学院审核和有关人员签字的全部答辩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审查通过后,发放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答辩公告将会在答辩日前3天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近3天答辩公示栏”内自动显示(涉密博士学位论文除外)。
(二)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要公开举行(涉密学位论文使用涉密副本答辩的除外)。博士生应分别与导师、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合影。
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如下: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答辩委员会秘书介绍申请人简历及答辩材料审核情况;
2.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不少于40分钟);
3.答辩委员提问,博士生答辩; 4.休会,答辩委员会召开内部会议,审定是否同意申请人毕业及其学位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并根据博士生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讨论并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
获得到会委员2/3以上(含2/3)同意者为通过学位论文的答辩,同意毕业并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将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报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未获答辩委员会2/3以上(含2/3)同意票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2年内(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或者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申请人尚未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并报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5.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投票结果及答辩委员会决议;
6.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
七、加强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与审核工作
各学院应根据《关于加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与审核工作的通知》(研院函„2009‟31号)要求,做好加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与审核的工作,并制定本学院加强审核工作的实施细则。
八、毕业和结业
(一)毕业 1.在博士生答辩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前,由学籍所在学院对其德、智、体进行全面考核,做好毕业鉴定。
2.博士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博士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并以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的最近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日期为毕业证书的发证日期。
(二)结业
博士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博士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位论文评阅最终未通过或学位论文答辩最终未通过者,准予结业并发给结业证书。
九、博士学位的授予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议。评定博士学位时,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有2/3以上(含2/3)成员出席,会议的决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如无记名投票表决未通过,此次申请无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可在2年内(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1次。答辩通过后,方可再次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博士学位申请。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人员材料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的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投票表决。评定博士学位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须有2/3以上(含2/3)成员出席,会议的决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通过者,将授予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证书须经3个月争议期而无异议后发放。
十、档案整理
(一)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负责将全部学位授予档案材料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等待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讨论。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讨论后,将授予博士学位意见书相应栏目填写完毕,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由教务办公室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及有关材料送交校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等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讨论。
(三)博士生按照校档案馆规定的归档要求,将有关材料存档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四)学院按学校规定时间将整理完毕的博士生学位授予材料送交校档案馆存档,并将《研究生档案寄送单位备案明细表》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备案。
十一、涉密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评阅、答辩及存档等保密要求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06‟4号)执行。
十二、在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毕业、结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十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所有文件与本办法不符合的,以本办法为准,原校研字„2006‟14号文件同时废止。
6.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程序 篇六
作为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已经过二十年的探索和实践。南通大学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201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增列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 统筹协调并积极筹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管理办法, 切实有效地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一、创新教育组织机构, 科学指导培养实施
2014年, 国务院发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通江达海的教育之乡南通将迎来发展的重大机遇, 提出了2020年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各项学历指标, 普通初中、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2020年目标分别为12%和30%。在此政策推动下, 南通大学紧密把握长江经济带发展机遇, 与南通市政府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加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合作培养, 全面提升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015年11月, 南通大学正式成立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长和分管教学及教师教育学院的副校长担任主任委员, 由研究生院、教育科学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培养单位及南通市教育系统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委员会于教师教育学院设置秘书处为日常办事机构。此举整合南通大学、南通市教育局和基层学校等多方教育资源, 建立和形成了“高校—政府—行业”这一特色工作机制, 明确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责任主体, 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南通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 是学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 负责指导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标准和方案的审定、培养过程的开展、培养质量的评价等系列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和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指导教育硕士招生录取工作;及时分析报考和录取教育硕士的生源情况, 为下一年度招生宣传工作提供参考依据;组织相关学科赴国内多所高校调研, 科学制定教育硕士培养方案;推进教育硕士案例教学和课程、教材建设, 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协调教育硕士培养实践基地建设, 规范基地导师遴选标准和程序, 确保教育硕士培养实践环节的顺利实施;重视实践教学的过程性评价, 完善导师负责制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健全实践培养机制
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各培养单位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 调研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先进经验, 结合高校办学特色和各专业的学科特点, 制定了较为科学合理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通大学严格按照培养方案中制定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方式、课程设置、教育实践、学位论文等方面的内容, 进行人才培养, 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养目标中的各项具体要求在教学和实践过程中得以落实。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旨在培养研究生的教育职业素养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优化课程体系, 紧密结合中小学实际的教育教学需要, 以及教师职业和专业发展的实践需要, 突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的实用性、服务基础教育教学的特点, 较好地满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的。重视教材选用与建设。理论课教材本着优先选用获奖教材或国家规划教材。专业课教材的选用, 推荐本学科领域有影响力的教材、教研资料等。统一规范课程教学大纲, 按照大纲内容和要求精心编写课程教案和教学案例。严格遵守教学规范、组织教学实施, 各类课程的开设和教学情况运行良好。
南通大学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践教学环节遵循“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专业实践与论文撰写”相结合的原则, 在此基础上探索并试行“五教”模式。“五教”是指“见教”“助教”“试教”“实教”“研教”。“见教”是指第一学期安排集中观摩优秀教学案例, 了解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流程和要求;“助教”是指第二学期研究生到联合培养基地开展力所能及的工作, 将之前学习的理论运用于助教工作之中;“试教”是指研究生在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导师的指导下备课、尝试教学, 这些过程联合培养导师全程参与, 密切指导;“实教”阶段研究生可以独立备课、上课, 联合培养导师对研究生的备课进行严格把关, 定期随堂听课并及时加以指导;“研教”是研究生对教学实践不断地反思, 强调理论学习与基础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验相结合, 与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相结合, 促使研究生主动发现和思考教育实践中的问题, 仔细分析后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从而逐步成长为一名具有较高理论水平与较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教师。
三、推进培养基地遴选, 重视导师队伍建设
联合培养基地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的主要场所, 是实现校政企产学结合的重要载体, 突出实践基地建设的重要性, 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基本要求, 同时也是推动高校教育理念转变、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这一培养模式在美国称为“城市驻校教师模式”, 对于增强研究生教学实践能力, 优化实践学习环境, 实现教师教育职前与入职一体化无疑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南通大学根据国家系列文件精神的要求, 协同教育行政部门和基层学校, 共同完成教育硕士联合培养基地学校的遴选、挂牌工作, 首批共遴选优质联合培养基地学校13所。建立健全培养基地科学的管理体系, 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出台《南通大学关于建立首批联合培养教育硕士基地学校的实施办法》, 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推动培养基地科学化管理。学校主动加强与培养基地的情感联系、沟通与交流, 保持基础信息对称, 消除彼此之间的各种障碍和隔膜, 建立跨高校、跨行业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源共享机制、情感交流机制和文化融合机制。
在建设培养基地的同时, 南通大学大力推行校内外相结合的“双导师”制度, 以校内导师为主, 重视发挥基地导师在实践中的指导作用。校内导师和基地导师组成导师组, 专职与兼职结合, 理论与实践互补, 建立结构合理、双向驱动联合培养机制, 为保障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双导师”制度一方面可以避免教育硕士培养中较常见的学术化倾向, 另一方面也可以实现以实践性为核心的教学指导, 改变死读书本知识或从理论到理论的学习方式。校内导师指导研究生通过参与课题研究、参加学术交流、撰写科研论文等方式了解学科研究前沿动态, 掌握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基地导师长期工作在基层教学一线, 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造诣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 享有较高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 主要负责研究生实践环节的指导。南通大学首批聘任的26名联合培养导师队伍中, 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第二附属小学的小学语文学科方向的李吉林老师、南通市启秀中学的中学数学学科方向的李庾南老师2人, 特级教师6人, 高级教师22人。
南通大学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时间虽然不长, 但在前期培养工作的准备和之后具体的实施过程中, 我们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研究, 身先士卒、勇于实践。针对培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取得了一些成效。今后, 学校将重点围绕改革招考模式, 吸引优质生源;整合招生领域, 优化管理机制;建立专项经费保障制度, 推进课程和案例教学建设;加强国际合作交流, 探索培养模式创新;构建监控评价体系, 全面提升培养质量等方面推进学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执行与落实。
摘要:2014年南通大学增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从管理及保障体制建立、实践基地和导师队伍建设、培养方案和实践机制完善等方面, 介绍了南通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践经验并进行深入探析, 对规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具有一定的现实启示意义。
关键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参考文献
[1]李子江.我国教育硕士培养的学术化倾向及改革对策[J].高等教育研究, 2010 (5) :62-66.
[2]樊华强.全日制教育硕士驻校教师培养模式研究[J].研究生教育研究, 2014 (12) :70-74.
[3]黄正夫.基于协同创新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模式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 2014.
7.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程序 篇七
作者:时间:2014-02-16阅读: 87次
各学院、学科及2014年春季毕业的研究生:
为保证201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和研究生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位论文工作进度,现将2014年春季研究生的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负责通知到各学科的导师及研究生:
1、网上提交答辩申请时间:2014年2月17日—3月2日
凡是计划在2014年春季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3月2日24:00前登陆研究生院主页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只有在网上提交了答辩申请的研究生才能导入答辩库、进入正常的答辩程序。凡是不能按期毕业的研究生均需向所在学院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对于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除需在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外还需向所在学院提交《提前毕业申请表》,由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上交研究生工作部李老师(主楼206)审批。
2、答辩资格初审时间:3月3日—3月16日
各学院和研究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将在网上对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进行培养环节、成绩、学分以及缴费情况的审查,凡是培养环节不齐全、学分达不到要求或欠费者无法通过答辩资格审核,此次答辩申请无效。
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3月4日—3月31日
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办理正式答辩申请手续前必须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由各学院统一部署、各学科统一安排,并提前两天通知本学院的研究生督导员。参加预答辩的专家人数需达到该学科在岗教授人数的2/3以上方为有效,以预答辩委员无记名填写《预答辩评价表》和《预答辩表决票》的方式来确定预答辩是否通过。预答辩秘书需要填写《预答辩记录表》,且应将预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预答辩环节仅限于当次有效。预答辩材料由各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4、正式答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4月1日—4月15日
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申请工作由各学院受理,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及硕士学位人员的答辩申请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受理。为了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位导师及研究生注意安排好论文进度,过期一律不再受理。
办理正式答辩申请手续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收录证明)(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答辩审核表、答辩申请表、成绩单(一式两份)、用于检测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本(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只有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位论文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论文送审环节)、用于审核学位论文格式的纸质学位论文1份。
5、提交送审学位论文的时间:4月10日—4月25日
申请提前毕业和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所有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全部采用隐名送审的方式评审;正常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将各按30%左右的比例随机抽取,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将在3月底组织各学院进行抽取(具体流程参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隐名送审评阅办法》执行),届时将及时通知各学院抽取结果,并在研究生院网页的学位动态下进行公布。鼓励各学院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采取隐名送审的方式评审。
所有送审的学位论文在送审前都将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待文本检测结果符合《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后,才能提交正式送审的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一份(用于论文预审)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主楼212),论文需按隐名送审论文的封面格式及要求印刷与装订,同时将相同版本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由研究生院采用远程网络隐名评审方式送审5位校外同行专家。
隐名送审的硕士研究生只需将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由学院采用远程网络评审系统隐名送审3位专家,其中至少1位校外同行专家。
非隐名送审的硕士研究生将学位论文纸质版3份提交到各学院,由学院按照学校规定组织论文送审工作。
请各位研究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学位论文,否则将会影响到论文的预审、送审、评阅和答辩进程,责任自负。
6、博士学位论文预审时间:4月26日—4月30日
全部博士学位论文在隐名送审前由学校学位论文预审委员会对论文进行集中预先审查,审查未通过者将不能进入隐名送审环节,延期半年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申请答辩。具体办法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实施办法》(北林校发[2013]2号)执行。
请全体博士研究生注意:
4月26日前如未提交送审论文而错过了论文预审时间的博士研究生将不能进入本期论文隐名送审环节,按照延期半年毕业处理。
7、正式答辩的时间:春季答辩时间为5月26日—6月15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定于6月25日左右举行,请各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会安排在6月18日左右举行。
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人员的答辩材料请各学院答辩秘书6月15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学位评定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并在系统中打印上报汇总结果同学位评定分委会其他纸质材料一起于6月20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8、其它注意事项:
1)秋季只受理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人员的答辩工作,不再受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答辩工作。
2)具体环节负责人如下:
①培养环节、成绩查询电话: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②缴费查询电话:62338264徐老师,主楼209;
③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人员答辩申请联系电话:62338234唐老师,主楼212;
④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申请联系电话: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3)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最新通知请及时留意研究生院主页下的研究生学位栏目,与答辩相关的各种表格及材料均可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研究生院网站的下载中心—学位表格资料处下载。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8.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程序 篇八
一、加强招生宣传,吸引优质生源
刚开始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时,由于社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存在误解,认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含金量低,就业困难,考生缺乏报考的意愿和动力[1], 存在第一志愿报考率低以及报名后多数学生弃考现象。 2009—2013年南京农大养殖领域招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来自于免试推荐和报考学术型研究生落选生调剂生源,录取后仍有学生弃学。 2014年报考人数有所增加,没有弃考,仅个别学生因为其他原因而弃学 ( 见表1) 。
分析表1数据可以看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选择报考、就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数在增加,第一志愿报考率有所提高,弃学的学生减少,说明有越来越多的学生认同了专业学位。 但专业学位的生源仍然不足,仍有部分学生是从报考学术型研究生调剂的。 2014年8月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指出,2014年起,教育部下达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从今年实施的情况看,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学生基本都选择攻读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生源只能来自统考的考生,这就要求学校在吸引优秀生源方面多做一些工作,首先要加强招生宣传,要向广大考生宣传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指导思想、 培养目标,全日制专业学位培养的是社会迫切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学校还可以设置优质生源奖励基金, 对免试推荐攻读专业学位和报考专业学位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
二、加大课程建设投入,改进课堂教学方法
南京农大养殖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依据“ 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养殖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设置,分为公共必修课、领域主干课和选修课。 学校非常重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专门设立课程建设项目,重点建设一批领域主干课程,提供经费资助。 建设内容包括教材编写、案例库建设和课件制作等。 养殖领域的3门主干课程均被立项为重点建设课程,通过对课件、实验条件、课程网站进行改进和完善, 积极探索实践教学方法,初步建立了课程案例群。 以动物繁殖理论与生物技术课程为例,从两方面尝试实践教学方法:1.课堂案例教学。 提前两周向学生呈现生产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要求学生认真预习相关知识,熟悉案例内容。两周后,将学生分组进行讨论,每组形成一个方案,全班汇报交流,教师评析,最后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2.课程生产实习。 组织学生到猪场、羊场参观学习, 针对所参观的生产单位情况提出一些实际问题,让学生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进行分析,锻炼学生综合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曾组织学生到常州某猪场参观,要求学生通过听取生产单位的情况介绍、询问或查看生产记录,发表对猪场生产管理的见解,如可持续发展、提高生产效率和能力等方面的建议。
课程教学是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案例教学法则是实践教学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法改变了传统的教师讲授学生盲目听从的教学方式,让学生先针对具体问题查阅资料,形成自己的观点,再进行小组讨论形成小组意见,在课堂上教师听取小组汇报后进行分析、评价,最终形成解决问题的方案。这样既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也可让他们体会到解决问题的多种途径和需要考虑的多种因素。 总之,案例教学法在促进学生理论知识学习、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学习兴趣等方面都能产生令人满意的效果[2]。 生产实习是另一种实践教学的方式,学生通过到生产单位参观学习,对生产实际状况建立感性认识,再回到课堂接受专业理论知识时就不再感觉空洞、乏味,能有效提高学习兴趣和效率。
三、注重实践训练,提高专业实践能力
南京农大养殖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每位研究生必须在实践基地进行6—12个月的实践训练。首先要制订实践计划,包括实践内容、进度安排、预期成效等;实践工作完成后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实践研究报告、所在实践单位评价和导师评语。 学院组织集中答辩,根据学生汇报情况、实践单位和导师的评价,评选优秀,颁发优秀证书。
南京农大非常重视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积极与企业联合建设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与科研院所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养殖领域共建设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9个,校级工作站1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个。 此外, 研究生还可以在导师科研合作单位进行实践训练。 分析2011—2013级研究生实践单位情况 ( 见表2) ,所有研究生都在生产单位进行了实践锻炼,大部分学生在导师科研合作单位进行实践训练。政府投入资金建设的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接纳的研究生并不多,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都是完成导师与企业合作的研究课题,研究生到企业完成课题研究工作的同时完成实践训练;另一方面,有些企业只重视短期效益,利用工作站建设享受政策优惠,并没有上升到培养研究生的认识高度,接纳研究生实践训练的积极性不高。 目前学校正在调研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站科研条件、生活设施以及接纳研究生实践情况。学校将遴选并重点建设一批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作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训练的固定场所。
加强实践基地建设, 完善专业实践制度是前提,学校要与实践基地签订研究生培养协议, 从科研项目、经费保障、合作培养方式、基地导师选拔等方面明确培养单位和基地的责、权、利。 同时,对进入基地学习的学生也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规定研究生在基地的生活管理规范、专业实践要求和考核办法等,使专业实践在各个环节都有据可依[3]。
从近两年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时学生汇报交流的情况看,通过在生产单位6个月以上的实践锻炼,学生对生产单位的概况、生产流程、技术环节等都有所了解, 熟悉了企业的工作环境,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能很快适应、胜任工作。
四、把控论文选题,重视科研能力培养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实际问题。 分析南京农大养殖领域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情况 ( 见表3) ,研究生参与横向课题研究逐年增加 ,2012级 、 2013级大部分研究生都是完成导师的横向课题。 研究生带着课题到企业去研究、解决企业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既能得到实践锻炼,同时完成学位论文,研究的成果还能直接应用于生产,一举多得。 如果研究生不带课题进企业,而是在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将所发现问题作为学位论文选题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研究并最终解决;或通过在企业实践训练,完成一份对企业的调研报告作为学位论文,这样更有利于培养研究生的实践能力。
(单位:%)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影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因素很多。 生源质量、课程设置的针对性、授课方式、校内导师的治学态度、校外导师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实践基地建设、学位论文选题的实践性等等, 都会影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其中最为重要的因素是培养过程中的“ 实践性”,集中体现在对学位论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要求,对导师实践经验的要求,对教学内容实践性的要求等[4]。 因此 ,改革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体系, 改变课程教学方式,保障研究生参加实践训练的时间、场所,完善实践基地管理制度及研究生在实践基地学习、 生活的管理制度,加强校企合作,是高校培养优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关键。
参考文献
[1]任欣荣,肖凤翔,张立迁.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招考工作问题之归因[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1,(5).
[2]张春莉,权元元.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中应用案例教学法的实证研究[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3,(1).
[3]高静,陆涓.实践教学: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之关键[J].高等农业教育,2013,(4).
9.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程序 篇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为进一步使我校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规范化、程序化,加强硕士生的学位论文质量管理,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特做以下规定:
1.硕士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工作(《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相关答辩材料可到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处下载),经导师审定论文(初稿),同意提交答辩,并已达到在学期间学术论文发表要求(详见《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论文发表制度》)者,可向所在院(系、中心)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2.硕士生在下载中心下载《硕士研究生答辩材料》,该材料清单如下: ①卷内目录
②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审批表 ③申请学位审批表
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⑤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一式两份)⑥备考表
以上材料要求填写完成之后用A4纸激光打印,有多页材料的,除封面和封底外,建议采用双面打印,其中申请学位审批表封面和填表说明为双面打印。
3.硕士生向院(系、中心)提交简装论文两本、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含正式录用通知)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论文评阅。
分委会根据硕士生学位论文的研究领域选定两位论文评阅人,职务要求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
学位论文和《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送评阅人,请评阅人审阅,评阅人审阅后根据评阅要求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答辩委员会参考。评阅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论文质量:
①研究成果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②论据是否充分、可靠;
③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研究方法和技能的水平。
此外,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可否提交答辩等提出意见。
如遇一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的,由院(系、中心)另聘一名评阅人复审;如遇二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的,不能组织论文答辩。
4.论文评阅通过后由分委会在《硕士研究生答辩材料》上签定审核意见,确定答辩日期,审批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院(系、中心)教务员负责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送交答辩秘书。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委员中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应占三分之二以上。必要时可请外单位专家参加。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也可以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至少由4人组成。联合指导硕士生的两名导师中只能有一名担任该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以上专家担任,指导教师不能担任主席。
5.答辩秘书到院(系、中心)教务员处领取答辩委员会成员聘书、答辩委员会表决票、答辩档案袋并按教务员要求填写以上资料。
6.硕士生复印硕士学位论文5份,由答辩秘书在答辩前一周将聘书和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
7.硕士生按照答辩时间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应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答辩工作。校学位办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论文答辩进行随机抽查、评估。
8.答辩完经整理后,答辩秘书将所有答辩材料交学院(系、中心)研究生教务员。硕士生本人从下载中心处下载《硕士研究生答辩材料》中的《西南交通大学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直接将相关信息录入形成完整电子文档,并用A4纸双面打印两份,经导师及本人签字后,一并交至院(系、中心)研究生教务员处。
9.答辩通过的硕士生到各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处领取《研究生离校通知单》,要求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其中需要在学位办提交2本平装学位论文和1张2寸免冠彩照。另外,还需向各院、系资料室和图书馆(详见图书馆网页)各提交1本学位论文。
10.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可在网上查询)。
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一、导师审定
硕士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初稿),经导师审定后,申请答辩。
二、表格填报
硕士研究生下载填写《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并简装2本学位论文提交至院、系研究生教务员处。
三、论文评阅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论文评阅,通过后答辩秘书在院、系研究生教务员处领取相关答辩材料
四、答委审批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答辩秘书在答辩前一周将聘书和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
五、论文答辩
由答辩委员会组织进行。
六、材料报送
10.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篇十
在职研究生包含工程硕士、同等学力人员及高校教师等人员。
一、论文答辩申请条件
1、在职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交清全部培养费,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在职研究生学制2.5—3年(最长不超过5年)。按入学时间计算,论文答辩最早可于入学2.5年后举行。
二、提交答辩材料和电子论文
1、在职研究生必须在学位论文答辩前两周向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提出答辩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答辩申请表。
2、申请人将电子论文提交给校内导师审核,导师认可后提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邮箱yjiao@ncwu.edu.cn,)。
3、学位办对电子论文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生成检测报告。
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论文复制比低于20%(含20%)的视为合格,可以参加答辩。复制比在20%~40%(含40%),要求导师对论文复制部分进行认真比对,加强指导并监督学生重新修改,写出整改报告。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经导师签字后方可重新申请答辩。复制比在40%以上的,必须认真修改论文后提交电子论文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答辩,二次检测复制比仍高于20%的,推迟半年答辩。
三、论文形式审查和论文评阅
凡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的论文,由学生自行打印3本论文提交导师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参加研究生处组织的论文“盲审”。
如有两位评阅人的评语皆属否定意见,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如有一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意见,则增聘一位评阅人对论文进行评阅,如增聘评阅人评语亦属否定意见,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申请人可按照评阅人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确保修改时间不少于半年),并在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若一年内不能再次提出申
请,或再次申请后评阅仍未通过,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四、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1、由导师提出答辩委员会名单、时间和地点,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审批。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主席一般由校外专家担任。申请人的导师(限1名)可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研究生需在答辩前一天张贴海报,公布答辩时间及地点,做好答辩准备。
2、答辩人最迟应于答辩前三天将装订好的论文送给各位评委审阅,以利于评委在答辩时提问。答辩人提前准备好汇报用PPT(一般为25分钟左右)。
3、申请人答辩完成后,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和填写相关表格,提交学位授予信息等有关申请材料。
11.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程序 篇十一
一、国外形成性评价研究发展概况
评估是英语课程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Taylor (1911) 最早提出了教学评价的概念, 他认为教学评价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标, 运用可行的科学手段系统地采集和分析信息, 对教学活动过程及结果满足预期目标的程度做出测定和衡量, 并给予价值判断, 从而为调整教学设计提供依据进而达到教学增值的过程。美国心理学家Benjamin Bloom (1956) 将教学评价分为三大类: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其中, 形成性评价又叫做过程性评价, 是在某一项教学计划、方案或活动的实施过程中, 为使教学活动的效果更好而不断进行的评价, 其目的是使教师和学生都能及时地获得反馈信息, 改善教学进程, 提高教育质量。形成性评价以人文主义和建构主义为理论基础, 以发掘学生的潜力, 改进学生的学习为目的, 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新理念。
总体来看, 上个世纪80年代期间, 国外的学者们多关注形成性评价与传统终结性评价的异同, 例如Pilliner (1982) 、Bachmann (1989) 、Roos (2002) 等分别从实施目的、时间、结果等方面将二者进行了对比区分, 但是大多数人倾向于终结性评价。上个世纪90年代之后, 形成性评价逐渐受到了更多的关注, Weir (1993) 和Bachmann&Palmer (1996) 等人认为形成性评价更有助于学生的学习。
二、国内相关学位论文研究的现状与特点
1、国内相关学位论文研究现状
截止到2009年10月, 国内各类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收录的与“英语形成性评价”相关的学位论文共有63篇, 其中, 以大学英语为研究对象的学位论文仅有17篇, 包括11篇公共英语教育和6篇英语专业教育;除两篇中文版本的教育学专业论文之外, 其他学位论文均由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或者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学位申请者所著, 论文文字为英语, 篇幅均在80页左右。
第一篇相关的学位论文由张辉完成于2001年, 该论文以12名英语专业一年级学生为研究对象, 进行了为期一个学期的实验研究, 详细阐述了学习档案袋的使用。其后相关论文层出不穷, 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形成性评价在大学英语教学中的应用。例如:范秀丽 (2005) 尝试了形成性评价在英语专业泛读教学中的实践;陶丽 (2006) 通过调查一个采用了形成性评价方法的基于网络的写作项目, 探究了形成性评价对写作过程及写作成品的影响;郝永华 (2008) 将形成性评价应用于大学英语口语教学。最新的一篇相关文章由任欢欢完成于2008年, 该论文将形成性评价与自主学习相结合, 无论从深度还是广度上都比前人的研究有了深远的发展。
从以上文章的对比可以看出, 形成性评价的研究在短短几年之间已经有了质的飞跃, 不但研究领域有了重大拓展, 而且研究深度不断加强, 研究者们不断尝试从全方位多角度验证这种评估方式在中国课堂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2、国内相关学位论文研究特点
从整体上来看, 与大学英语教学形成性评价相关的学位论文有如下特点:
第一, 每篇学位论文都有相似的结构和内容。除了一篇纯理论的论文 (罗梅, 2005) 之外, 其余16篇均包含实验研究。实验研究均涉及到了对实验背景、受试、数据收集工具、数据分析工具、实验结果等方面的介绍。数据收集尽量包括了定性数据和定量数据来提高结论的信度和效度。绝大多数实验区分了试验组和对照组, 通过对比两组间差异的显著程度来判断该评价方式的有效性。
第二, 研究工具以调查问卷和档案袋的使用为主, 其次便是应用访谈。研究者通常通过调查问卷来统计定量数据, 通过档案袋和访谈来统计定性数据。对档案袋的使用研究较充分, 其他工具的使用亦在逐步增多。
第三, 大部分论文的实验设计都包括了前测和后测。前测的目的是保证试验组和对照组的受试在实验前的水平大致相当, 将个人水平差异造成的干扰降至最低。后测一般是为了检验实验效果和假设等, 尤其是通过对比试验组和对照组差异的显著程度来表明该评估手段对研究变量的影响程度。
第四, 近半数研究者为授课教师或者助教, 有直接实施形成性评价和观察课堂的机会, 方便收集数据, 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和课堂表现, 调整教学策略, 掌握最真实最可靠的第一手材料, 提高实验数据的信度。
第五, 多数实验以大学一年级学生为研究对象。大一学生在思想和学习方法上可塑性很强, 相对来说纪律性也较强, 适合开展实验。但是由于某些课程本身特性的要求, 有四名在英语专业课程中开展实验的研究者选择了二年级或者更高年级学生作为研究对象。
第六, 受试人数逐渐增多, 降低了因为受试人数太少而导致信度低的干扰。从最少的8位受试 (陶丽, 2006) , 到最多的408位受试 (唐雄英, 2006) , 人数的增长显而易见, 实验数据的信度也得到提高。
第七, 研究结论往往一方面肯定形成性评价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改善学习态度、完善学习策略、提高学习成绩上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指出其耗时费力、对教师与学生都有较高要求等缺陷, 因此应结合使用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 取二者之所长, 使评价效果更客观, 更公正, 更有利于发展学生能力。
三、国内相关学位论文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 虽然学位论文正在向着趋于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 研究范围不够广泛, 重复现象过于严重, 缺乏新意。9篇公共英语教学论文的研究范围全部局限于公共英语课堂, 只有一篇论文以公共英语视听说课程作为研究范围 (陈治云, 2008) 。相比之下, 六篇专业英语教学论文分别关注了英语专业的泛读 (范秀丽, 2005) 、写作 (张辉, 2001;陶丽, 2006;杨光荣, 2007) 、和口语 (郝永华, 2008) 等课程。由于对研究范围的局限性, 很多实验研究似乎在重复前人的研究思路, 缺乏创新性。
第二, 研究深度亦有欠缺, 没有将形成性评价与其他领域进行有效的结合。这17篇文章之中, 只有一篇 (任欢欢, 2008) 尝试了将形成性评价与自主学习相结合, 一篇 (陶丽, 2006) 将研究背景从普通课堂教学更替为网络教学, 从不同角度检验了形成性评价的有效性。另外, 很多实验反复对同一评价工具进行尝试, 并未取得新的进展, 得出新的结论。例如, 有三位研究者 (张辉, 2001;陶丽, 2006;杨光荣, 2007) 讨论了形成性评价在英语专业写作课程中的应用, 均采取学生档案袋为评价工具和数据收集工具, 从实施方法和评分方法来看均无本质区别, 也没有从新的角度研究学生档案袋的使用和作用。
第三, 实验持续时间一般为一学期, 最长的实验持续一学年, 整体来说实验研究时间不够长久。短期实验得到的数据偶然性较大, 不能充分体现出历时变化。
第四, 虽然受试人数在逐渐增加, 但是当前的受试数量并不充足。在没有试验组和对照组的情况下, 研究者一般选用一个自然班级作为受试群体;区分了试验组和对照组之后, 至少需要两个自然班级作为受试群体。一般情况下, 受到人力和精力的影响, 研究者无法同时顾及到众多的受试。由于受试数量普遍偏小, 偶然性较大, 不足以得出充分可信的实验结论。
第五, 多数试验设计缺乏明确的研究问题或者研究目的, 在实验实施的过程中实验与研究问题的相关联程度较弱。虽然对实验过程和数据收集方法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但是并未解释选择该评价工具的原因或理论基础, 因此无法判断实验目的、实验工具、实验结果等各项之间是否匹配。造成以上现象的原因多是研究者对实验性研究不够清楚, 在实验之前对具体的实施步骤、目的、变量控制等缺乏细致明确的整体规划。
第六, 实施实验和受试的地域性不够广泛。实验研究大多集中在大城市的重点院校, 例如北京、上海、南京等, 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普及。由于大中小城市高校的生源地和生源质量不同, 学生学习特点和策略也带有不同的特性, 这些潜在因素均是会对实验结果产生影响的干扰项。
四、结语
通过对以上关于大学英语形成性评价的实验研究分析可知:在短短几年之间, 越来越多的学位论文采用了实验研究方式, 研究深度和广度均有所发展, 已从理论介绍逐渐过渡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式;研究方法趋于规范;受试数量也相应增加。但是, 由于形成性评价本身特性的限制, 相关实验研究结果不甚明显, 干扰因素未得到充分考虑和有效排除, 实验方法不够灵活, 稍显千篇一律, 实验结果分析不够专业。因此, 研究者仍然需要加强对相关理论和实验研究的学习, 提高实验研究的质量。
参考文献
[1]Taylor Frederich (1911) The Principles of Scientific Management[M].New York:Harper and Brothers, 1911.
[2]Pilliner.Evaluation[A]Language Testing[C].Oxford:English Publications/Macmillan, 1982.
[3]Bachman L.F.T h e development and use of criterion-reference tests of language program evaluation[A].in Johnson RK (eds.) .The Second Language Curriculum[C].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4]Weir C.J.Understanding and Developing Language Test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12.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程序 篇十二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2014年上半年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为保证201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和研究生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位论文工作进度,现将2014年上半年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通知到各学科的导师及研究生:
1、提交答辩申请时间:2014年2月25日—3月3日
凡是计划在2014年上半年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3月3日12:00前将“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简况表”电子版提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只有提交了毕业生简况表的研究生才能导入答辩库、进入正常的答辩程序。各学院将于3月5日前将本学院计划上半年答辩的研究生毕业简况表上传研究生院学位办。
各学院将对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进行培养环节、成绩、学分以及缴费情况的审查,凡是培养环节不齐全、学分达不到要求或欠费者无法通过答辩资格审核,此次答辩申请无效。
2、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3月3日—3月20日
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办理正式答辩申请手续前必须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提交《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预答辩由各学院统一部署、各学科统一安排,并提前两天通知研究生督导员。预答辩委员会成员由5-7名副教授级以上(含副教授)专家组成,其中副教授级专家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且不超过3名,并设置预答辩秘书 1
一名。预答辩委员会成员推选一名为预答辩委员会主席,指导老师不作为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环节仅限于当次有效。预答辩材料由各学院统一存档。
3、正式答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学术型硕士3月3日—4月20
日;博士研究生3月3日—3月20日
正常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答辩申请工作由各学院受理,其中两年提前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答辩申请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受理。为了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位导师及研究生注意安排好论文进度。
办理正式答辩申请手续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在读期间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拟申请学位表、成绩单(一式两份)。
4、提交送审学位论文的时间:博士研究生3月3日—3月20日;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月3日—4月20日
申请提前毕业的学术型研究生和所有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
由研究生院采用隐名送审的方式评审;正常毕业和延期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各学院采取隐名送审的方式评审。
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三份、两年毕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二份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楼806室),论文需按隐名送审论文的封面格式及要求印刷与装订。
请各位研究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学位论文,否则将会影响到论文的送审、评阅和答辩进程,责任自负。
5、正式答辩的截止时间: 6月18日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定于6月25日左右举行,请各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会安排在6月18日左右举行。
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学位评定分委会表决授予学位名单、审核报告书、会议记录、答辩成绩汇总结果同学位评定分委会其他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数据一起于6月20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6、其它注意事项:
1)检测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均为word文档正文部分(第一章至最后一章),命名方式为:学院代码-学号-姓名.doc,如“001-120050215-张三.doc”,不得更改学位论文命名方式。
提交检测的论文必须是最终归档的文本,不再进行编辑处理,直接导入检测系统进行检测。
2)为保证学位授予信息准确完整上报国务院学位办,所有研究生在答辩后必须完善 “学位信息填写”的有关内容,特别提醒不要在姓名中间加入空格。
3)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涉密论文除外)必须将电子文本上传学校图书馆。
4)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需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先填写《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定密申请表》。
5)下半年只受理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答辩工作,不再受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答辩工作。
6)具体环节负责人如下:
①培养环节、成绩查询电话: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②培养科意见,成绩单盖章:2191652马老师,研究生楼803; ③缴费情况查询:李老师,行政楼309;
④博士研究生、两年毕业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联系电话: 2191656 陈老师,研究生楼806;学术型研究生答辩申请联系电话: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7)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最新通知请及时留意研究生院主页下的学位管理—学位动态,与答辩相关的各种表格及材料均可在研究生秘书处或研究生院网站的资源下载中心—学位管理下载处下载。
研究生学位办
13.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程序 篇十三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博士学位授予质量保证体系,不断加强博士学位论文的监控与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对《燕山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燕大校字[2008]2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中有关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阅、答辩等规定进行修订。
实施办法经2015年1月4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执行。
附件:燕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实施办法(试行)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25日
燕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1、博士学位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后,经导师审阅认可,由导师及博士学位申请人通过所在学院研究生科向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提出预答辩申请。
2、学位办聘请2名校内外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审,评阅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学位论文预评审,评语包括:
(1)论文的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创造性成果;
(2)论文能否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已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作者的治学态度、科学作风是否严谨,论文写作是否规范;
(4)论文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论文的改进意见;
(5)是否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是否同意组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3、学位论文预评审结果处理如下:
(1)如果2名评阅人同意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或评阅人对论文提出修改意见且修改后的论文经分委员会审查符合要求,则可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
(2)如果有1名评阅人不同意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申请人可以在完成论文修改,并给出修改说明,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将修改论文及修改说明提交学位办,学位办将修改论文及修改说明送原评阅人重新评阅。如果重新评阅时评阅人同意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则可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
(3)如果2名评阅人(包括重新评阅)不同意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则不能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申请人根据评阅意见重新改进完善学位论文,3个月后重新申请预答辩。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托学院研究生科协同研究生导师组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预答辩委员会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着重检查博士学位论文中的创新成果及创新水平、结论和实验验证、论文工作量和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学位申请人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完论文并经导师签字批准后,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学位办提出答辩申请。
第二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博士学位论文评阅
1、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总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报送学位办。
2、学位办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聘请3名校外专家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审,评阅人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位论文评审,评语包括:
(1)论文的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创造性成果;
(2)论文能否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已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作者的治学态度、科学作风是否严谨,论文写作是否规范;
(4)论文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论文的改进意见;
(5)是否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是否同意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第三条(《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核
1、如果全部3名评阅人同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或评阅人对论文提出修改意见且修改后的论文经分委员会审查符合要求,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如果有1名评阅人不同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人可以在完成论文修改,并给出修改说明,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将修改论文及修改说明提交学位办,学位办将原论文、评阅书、修改论文及修改说明另外增送1名评阅人重新评阅。如果重新评阅时评阅人同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则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在综合汇总评阅意见时可采纳重新评阅意见。
3、如果2名或以上评阅人(包括重新评阅)不同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则不能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人根据评阅意见重新改进完善学位论文,6个月后重新申请答辩。
第四条 学位办随时受理博士学位论文预评审工作,每年3月底和10月底统一受理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工作。提交的学位论文不署导师及申请者姓名、不附致谢和作者简介、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等项不署姓名和编号。
第五条 学位论文评审过程中,凡发现学位论文有造假、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行为的,将立即中止其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第六条 同一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若3年内累计2人次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为“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不同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停止该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1年。
第七条 学位论文预评审、预答辩、评阅及答辩的费用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由各学院在下拨的研究生业务经费中支付。
第八条 本办法是对《实施细则》中有关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阅、答辩等有关规定进行修订,其他未涉及事项仍按《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程序】推荐阅读:
厦门大学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08-13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答辩管理办法07-07
同济大学论文答辩09-22
中南大学毕业论文答辩08-30
西北大学推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09-05
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06-26
厦门大学毕业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