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普法工作计划

2024-06-29

市场监管普法工作计划(11篇)

1.市场监管普法工作计划 篇一

市场监督管理局“七五”普法工作推进情况总结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普法办的正确指导下,县局以十九大、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以整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目的,立足本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开创了普法工作的新局面。现就“七五”普法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起草下发《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执法人员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分别安排部署x县市场监管局xxxx年、xxxx年普法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组织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网络培训、学习贯彻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网络培训、全国市场监管法制在线培训,通过率xxx%,组织全员参加x干部教育学院组织的网络培训及考试。二是组织干部参加“我学十九大”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机相关业务知识竞赛考试及xxxx年、xxxx年“法宣在线”学习考试。三是组织干部参加区、市级业务部门业务培训。四是制定了“一月一法、一月一讲、一季一考”学习培训工作安排,组织干部全员参与,严格督促落实。

(三)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1、全面落实“法律十进”活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共出动宣传车xxx余台次、制作展板xx余块、举办培训班xx余期、座谈会xx余期,面向社会大众进行普法教育。

2、开展“百法千场万人”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对宣传的内容、时间、步骤、方式进行安排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干部职工特种设备监管培训、餐饮业监管培训、产品质量监管培训班、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培训、举办了监管服务对象产品质量管理培训、电梯安全管理培训、食品生产企业追溯系统培训班和市场开办企业计量器具监管座谈会、公用企业消费维权座谈会等法制宣传培训会议。同时,按照工作要求,制作典型案例,定期以案释法。

3、开展x.xx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印制宣传资料x万余份,制作宣传条幅xx条、宣传展板x块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同时,认真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消费维权扎实有效。xxxx年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xxx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xx.xx万元。

4、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质量计量宣传月”“保密法宣传月”、禁毒宣传、宪法宣传、民法总则宣传、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社会信用宣传、环境保护宣传、打击传销宣传活动,以及参加依法治县办统一宣传活动,及时报送宣传信息和活动成效。

(四)积极作为、强化责任,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一是完成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创建一个食品安全示范乡镇,xx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xx家食品生产示范企业,xx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xx家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单位,xx家“明厨亮灶”餐饮服务示范单位。

二是完成全县xxx家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工作。

三是强化校园周边整治,构筑食品安全“防护网”。对全县学校、托幼机构、小饭桌及周边xxx米范围内的xxx家食品(杂)店逐一排查。查获“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五毛钱”食品xxx公斤。有效震摄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四是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已完成xxxx家餐饮经营单位“明厨亮灶”改造工作,完成率为xx%。

五是抓基础,强监管,全力保障药品安全。xxxx年完成了药品xx批次、医疗器械xx批次的抽检,截至目前,共检查药械保化各类企业xxx余家,查扣问题药品xxx批次,立案xx起,结案xx起,罚没款合计xxxxx元,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市场流通秩序。

(五)倾力作为、提高效能,建立和谐稳定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xxxx年共查办各类违法违章案件xxx起,收缴罚没款xx万元,xxxx年截至目前查办各类违法违章案件xx起,收缴罚没款xx.xx万元。

二是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截至目前,处理电梯投诉x起,开展现场安全监督检查xxx次,检查使用单位xxx家,其中电梯xxx部,压力容器xxx台,压力管道x条,锅炉xxx台、起重设备xx台,索道x条、场内机动车xx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xx份,复查整改xx家单位,正在整改x家。

三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开展冬季煤质管控专项行动、春季农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xxxx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截至目前共抽查生产、销售、服务企业(单位)xxx家,抽检产品xxx个批次,其中xx家经营性服务单位的xx批次纤维制品不合格,已立案查处。

四是开展结算计量器具、定量包装专项检查。共检查电子称、加油加气机、充装电子计价器xxxx余台,其中联合自治区计量院免费强制鉴定电子称、台秤xxxx台,收缴不合格电子称xxx台,责令限期更换淘汰计量器具xx台。

五是加大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力度。举办了“x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操作培训班和以“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为主题的电商企业座谈会。

六是加大打击传销力度。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四次,共查获涉嫌传销人员xxx人,帮教劝返xxx人,移交公安机关xx人,排除涉传取缔传销窝点xx个。发放打击传销宣传资料xxxx余份。办理公安机关移交传销案件xxx件。

七是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

八是认真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牵头组织开展了小作坊规范经营集中整治,全局出动执法人次xxx人次、开展联合检查xx次、共检查xx个行政村、x个市场、排查xxxx余户(次)经营户,限期整改xxx户、责令停业xx户。

(六)高标准、严要求的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办案工作。处罚xxxx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要求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对罚款数额较大的案件,及时提请案审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处罚。

二是xxxx年以来,全局受理行政处罚案件xxx起,结案xxx起(其中简易案件x起),罚没款xx万元。

三是严格对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xxxx年以来县局向司法机关移交案件x起。

四是严把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关,严把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关,共核审行政处罚案件xxx起,提出核审意见xxx条,退回补证案件x件。

五是按照县检察院行政执法案件录入要求,将所办理罚没款在xxxx元以上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管理。

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一是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宣传的少。二是基层执法人员常常会因为工作原因,重执法轻普法。三是县城监管所普法情况好于农村监管所。

(二)普法和依法治理存在一手硬一手软问题,重治理轻宣传,宣传效果不好,学用结合不够,普法效果不好,引发群众过度维权,动辄要求天价赔偿等突出问题。

(三)普法经费紧缺,不能满足形势需要。普法经费的预算和拨付往往难以达到规定标准,导致普法资料档案奇缺不全,宣传工具、宣传手段单一落后陈旧,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需要。

(四)人员编制少,职级待遇低。县局就没有法制办,所有工作由监察室x人承担,身兼数职,工作量大事多,任务艰巨繁重且职务低、待遇少,终生与副科无缘。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干好工作就只有靠信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实施方案。

(二)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

(三)继续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执行。

(四)立足本职,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五)依法做好市场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规范执法全过程。

2.市场监管普法工作计划 篇二

1.1种子经营许可管理

《种子法》规定, 主要农作物的商品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这种许可制度实质是一种条件审查和资格核准制度。只有销售包装种子、受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委托代销种子和分支机构销售种子这三种情况下, 由于销售者不直接参与商品种子的生产、加工、包装过程, 一般不会对种子质量产生直接影响, 按照《种子法》规定, 这三类种子销售者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除此之外, 凡参与种子经营都必须办理经营许可证。

1.2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

种子生产经营者都应当建立档案, 记载种子生产, 经营过程中影响种子质量的关键内容及种子流向等, 以便于跟踪管理。种子经营户每年都要到当地种子管理部门进行经营档案备案, 种子管理部门要切实认真监督做好经营户的经营备案工作。

1.3种子标签的监督管理

可以通俗地比喻种子标签是种子流通的“身份证”是为农户提供对品种信息了解的第一个平台。种子标签是商品种子的重要属性之一。种子标签的不规范标注易给种子使用者造成误导, 使其做出错误的决定, 不但不能达到增产增收的目的, 甚至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所以真实、规范的标注种子标签显得尤为重要。

1.4种子检疫证核查

种子生产应当实施产地检疫、调运、邮寄种子出县、进口种子应当实施检疫。搞好种子检疫的核查, 避免危险性、检疫性的有害生物传入, 对我县农业生产危害, 以此减少品种的风险, 促进用种的质量安全预防病害的传播。

1.5种子广告的审定与管理

种子是特殊的生产资料, 农民种植农作物要受气候等多种因素影响, 在我国北方属于优良品种, 在南方则不一定适宜种植。农作物种子广告是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经营者通过媒介或和各渠道介绍自己所经营种子的商业性宣传。并且根据《种子法》有关规定主要农作物种子在进行品种推广或销售该作物种子, 其品种都要通过审定才能进行推广种植。没经过审定的且不符合推广区域的一律不得进行经营销售。

1.6种子进销台账是否规范, 真实

督促经营者完善种子进销台账的登记, 进一步提升种子市场监管制度化, 规范化, 程序化, 维护好种子市场秩序, 保证种子安全流通。

2种子市场管理存在问题

2.1部分种子标签标注不规范

一是标签内容不规范或标识不显目;二是提供的种子品种说明书过分简单, 或者没有说明书。有些种子标签未标注作物种类, 种子类别、净含量、生产商信息, 有些包衣种子未标注包衣成分及警示标志;三是标注内容不规范, 将净含量标注为重量或净重。“千克”不是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四是种子质量指标标注不规范。质量指标的标注项目 (发芽率、纯度、净度等指标) 和标注值不规范。五是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品种审定编号不规范。部分品种没有标注品种审定编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六是生产日期标注不清晰等。

2.2没有按期进行种子经营备案, 备案手续不齐

我县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格局以委托代销为主, 部分种子经营户备案过程中, 没按时提供备案委托书及品种名称, 数量等。

2.3种子堆放不规范

由于仓库限制, 种子堆放不符合种子扦样要求, 给种子监督抽查扦样工作带来一定困难。部分种子批扦样的均匀一致及代表性存在一定误差。

2.4管理意识及相关农业政策法律法规, 执法水平存在差距

种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管理意识及相关农业政策法律法规, 执法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自种子管理部门体制改革以来, 由于在以往只注重种子生产, 而忽略了有关《种子法》知识及种子检验知识的学习, 导致种子管理队伍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影响职能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3对种子市场管理的几点意见

3.1严格种子市场准入, 建立相联备案书制度

在种子投放市场过程中, 对新引进品种或外省品种要严格按《云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规定, 实行在我县经营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经营户必须到种子管理站对其所对经营的全部品种进行备案登记, 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超范围经营的品种不但不予备案并且一律不许销售。加强审查力度, 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种子经营档案检查, 核实, 保证种子销售具有可溯性, 以规范种子经营户的经营活动, 把好种子市场流通的源头关。

3.2积极主动相关部门的联系, 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与工商管理部门的合作, 结合种子销售旺季和“3.15”打假活动大力开展种子市场检查工作, 对证照不全和种子经营档案不全的经营户, 进行严格查处, 杜绝达不到用种生产经营许可条件或不合格的种子进入市场。二是种子站每年要制定好全县的种子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做好每个种子销售时期的种子质量抽查, 公正、公平, 真实地反映抽查结果, 尽可能杜绝不合格的种子流入市场。

3.3搞好宣传及培训工作

一是利用赶集时间或种子销售旺季, 积极宣传有关种子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让从业人员进一步了解种子经营的规范程序, 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从而促进种子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二是加大种子信息及栽培知识的宣传, 引导广大农户科学选用, 用种让农户懂得如何购到优质丰产的种子。

3.4加强种子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努力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种子检验知识的提高, 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二是积极开展好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提高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水平, 为引种提供科学依据, 进一步保障种子质量和种子区域化的科学布局, 从而避免种子质量纠纷的发生。

4小结

种子是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材料, 种子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切身利益, 故而搞好种子市场监督管理是种子管理部门的首要工作, 与此同时也是提高用种质量是保障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欧润才, 俸继红, 吴永梅, 等.浅谈如何加强临沧市种子市场监管[J].种子世界, 2009, (9) :9-12.

3.市场监管普法工作计划 篇三

【关键词】植物检疫;市场监管;现状分析;对策

随着农业产业化结构的不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日益繁荣、交通运输业和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农产品运输越来越频繁,流通速度越来越快。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受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气候异常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植物检疫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检疫市场监管难度加大。搞好植物检疫是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的主要措施,也是保护农产品贸易顺利进行的前提,而加强市场监管是搞好当前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笔者作为一名检疫人员参加了近几年的植物检疫市场联查,发现市场监管工作现状不容乐观,存在许多问题和漏洞。本文通过对现状的了解,分析其原因,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期更好地搞好植物检疫市场监管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1 当前农业植物检疫市场监管工作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1 产地检疫办证率偏低

目前,办理产地检疫仅限于小麦、玉米、棉花和蔬菜等大宗农作物品种,而对于芝麻、高粱、谷子、花生等小宗农作物及苗木等繁殖材料,则很少有人申报产地检疫,特别是农民单家单户繁育蔬菜种苗的,虽然用于育苗的蔬菜种子大部分进行了检疫,但整个育苗过程根本就没经过产地检疫,这样生产出来的种苗,就直接拿到市场上销售,这给土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的传播提供了条件,为农业生产埋下了安全隐患。近几年来,由蔬菜秧苗携带造成病虫害大面积流行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也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以上现象的存在一方面说明《植物检疫条例》的宣传贯彻还不到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植物检疫市场监管还存在很大漏洞。

1.2 套用产地检疫证号

繁种单位或个人为逃避缴费常常多地繁种,在报检时以多报少,只申报一地的繁种面积进行产地检疫,其他地方的繁种采取套证上市,甚至多个品种套用一个产地检疫证号。

1.3 伪造产地检疫证号

有些繁种单位或个人不办理产地检疫,伪造产地检疫证号上市经营。具体表现为:冒用自己其他作物或品种的产地检疫证号;沿用自己往年办理的产地检疫证号;伪造虚假的产地检疫证号。在市场检查中,由于没有便携式专业查询工具,检疫人员对部分产地检疫证号难辨真伪,给执法工作带来难度。

1.4 調运带证率较低

调运检疫工作没有真正形成大气候,从事植物和植物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办理调运检疫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极少数经营者很不配合,在执法过程中,常有拒检、避检的现象。加之铁路、邮电、港口特别是公路等运输部门与检疫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配合,把关不严,致使不办理调运检疫证书就调运种子的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市场检查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小麦、玉米、棉花等大宗农作物种子调运带证率较高,花生、高粱、谷子等作物种子调运带证率较低,特别是蔬菜种子品种多、数量少,大多数经销者是从种子批发市场进货,而且一个种子门市一次进货会涉及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品种,每个品种仅仅几克或几十克,增加了开具检疫证书的难度;二是产地调出带证率较高,二次调运带证率低;三是省间调运带证率相对较高,省内调运特别是同一个地区县域之间调运带证率低;四是不同的运输方式带证率差别很大,邮政邮寄和铁路运输带证率相对较高,而汽车运输带证率低。

1.5 不开具调运检疫要求书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条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必须经过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的,调入单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同意,并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调出单位必须根据该检疫要求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申请检疫。对调入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查验检疫证书,必要时可以复检。

根据检疫法规的要求,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一是要有调运检疫要求书;二是签发调运检疫证书一式四份,一份要寄往调入地植物检疫机构,而这两点都很少得到落实。就拿沧州市来说,常年小麦种植面积400000公顷左右、玉米种植面积466667公顷左右、棉花种植面积133334公顷、蔬菜66667公顷,每年都有大量的农作物种子调入,而植保机构开具的调运检疫要求书和收到的调运检疫证书却寥寥无几。由于检疫机构之间缺乏信息交流,种子、苗木调出地与调入地之间缺乏互动,种子调入地植物检疫机构对调入本地区的种子的品种、数量、来源了解的很少,极易发生漏检现象,给市场监管工作造成很大难度。

2 建议及对策

2.1 加大《植物检疫条例》的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专题讲座,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印发明白纸、出动宣传车赶集串乡、召开种子苗木生产经营单位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植检法规和检疫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升全社会共同做好植物检疫工作的共识;普及检疫性有害生物识别及预防控制知识,让群众掌握疫情传播的基本知识和防控方法。通过对造成严重后果、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进行曝光,树立检疫执法的权威性,真正做到让农民群众不购买未经检疫的种子、苗木,让种子、苗木生产经营者遵守植物检疫法律法规,不生产销售未经检疫的种子、苗木,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植物检疫工作的良好局面。

2.2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源头管理。

2.2.1 严格检疫执法

开展检疫市场检查,集中整治种子苗木生产和销售市场,严肃查处一批生产销售无产地检疫证号、假冒、伪造产地检疫证号种子、苗木,严厉惩处无证调运种子、苗木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有力震慑违法分子,规范种子、苗木生产经营市场。

2.2.2 把好产地检疫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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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的要求,对应施产地检疫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全面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按照农业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要求,建立种子、苗木繁育基地,逐步推进种子、苗木的规模化集中繁育;县级植物检疫机构建立种子、苗木等繁育基地登记制度,做到对种苗繁育情况底数清楚,有利于更好地做好监管工作;植物检疫机构可在繁育基地建立分支机构,专门负责繁育基地的种子苗木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逐步改变在繁种单位分散种植、单独繁育地实施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监管难度大的局面。

2.2.3 严把调运检疫关

严禁未经检疫的种、苗调入或调出,是从源头控制植物疫情传播蔓延的有效手段。强化应检植物监管,严格检疫执法程序,植物检疫机构加强对种子、苗木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植物检疫机构可在市场设立办事处,严把种子、苗木的调运检疫关。县级植物检疫机构对调入本县的种子、苗木要统计建档,逐一备案,做到心中有数,有目的地进行跟踪监测调查,全面提升植物疫情监控能力,有效遏制疫情的传播、扩散和蔓延。

2.3 完善执法机制,促进植物检疫市场监管向纵深发展。

2.3.1 建立植物检疫执法信息共享机制

强化农业植物检疫系统内部执法信息的沟通渠道,实现执法信息共享,确保植物检疫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行政处罚;完善全国植物检疫网络审批平台网络查询功能,开发便携式查询工具,能够随时随地查询各检疫机构审批的产地检疫许可和调运检疫许可情况,为市场监管提供依据,有利于及时发现违法线索,打击违法行为;建立植物检疫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各地植物检疫市场检查情况、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查处情况、典型案例、主要经验和做法,达到互相交流、互相借鉴、互相促进的目的。

2.3.2 建立植物检疫执法内部协作机制

农作物种子的调运频繁,决定了植物检疫工作的特殊性。一个违法行为可能涉及多个地区,给案件查处带来难度。为此,笔者以为,有必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植物检疫系统内部建立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之间的执法协作机制。

完善植物检疫执法联查制度,上级植物检疫机构定期组织由不同区域植检部门参加的植物检疫联合执法联查。通过联查发现问题和挖掘线索,及时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强化横向协作。

不同层级、不同区域的植物检疫机构之间特别是种子、苗木繁育地与销售地、调出地与调入地之间逐步建立案件线索通报制度、案件协查制度,互相通报案件线索,互相协助查办案件。对于重大案件,可由上级植物检疫部门牵头实行联合办案,便于从速追根溯源,达到各级植物检疫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作办案的工作目标,提高执法效率,加大对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查处力度。

2.3.3 建立植物检疫执法外部协作机制

植物检疫部门要加强与铁路、交通、邮政、民航、财政、工商、公安、林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强化各部门的责任意识,便于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严厉打击植检违法行为。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组织召开植物检疫市场监管联席会议,部署相关工作,通报有关情况和工作进展。相关部门之间完善执法信息通报制度、重大复杂案件会商制度。要加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强化与公安机构的联系沟通,对于涉嫌犯罪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移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实现无缝监管对接。逐步形成情况互通、相互支持、相互推进的良好局面,共同推动植物检疫市场监管工作的良性运转。

参考文献

[1]宋朝阳,谷素梅,徐汝华,韩成祥,董臻.当前植物检疫市场存在的问题剖析[J].河南农业,2005(06)

[2]王春艳.植物检疫工作中主要问题的思考[J].承德职业学院学报,2006(01)

[3]李桂珍,任自忠,马秀英,马丽红.试述植物检疫的环境挑战和法制建设[J].植保技术与推广,2001(06)

[4]刘慧民.当前植物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2009(01)

[5]张孝峰.新形势下对植物检疫工作的思考和探索[J].中国农学通报,2006(03)

4.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篇四

2012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围绕国家总局、省局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四个重在‛的工作要求和建设‚五个工商‛的工作目标,根据省市县局的整体安排部署,在县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在其他股室队所的帮助和协作下,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强化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不懈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商标广告管理,强化合同管理,积极为企业融资,支持企业经济发展;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和商标侵权,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圆满的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共完成罚没收入6.6万元。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

1、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精神,及时起草了‚2012红盾护农‛领导小组和办公机构,立足获嘉县农业产业相对集中的优势,在对全县农资市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符合我县实际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和‚**县工商局‘2012红盾护农行动’工作安排进度表‛,明确了2012红盾护农行动的工作目标、行动重点、行动安排及行动措施等。

为我局今年的农资市场监管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和工作安

排,并随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度情况。注重加大宣传力度,宣

传和普及识辨真假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印发了致全县农

资经营户公开信,依法曝光违法行为,营造了红盾护农行动的良好氛围。注重强化督查指导,局领导多次带队对各工商

所对红盾护农行进行指导和检查,积极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

现的问题,全局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

保‚红盾护农行动‛能够落到实处。

2、强化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活动。在日常

监管中,我们以基层工商所为主力军,分片包干,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有组织、有计划地对辖区内农资交易场所进行普

遍巡查,加强对农资产品生产、仓储、运输、批发、零售等

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管。对涉嫌违法经营行为的企业、商户实

行了零距离监管。要求各工商所根据巡查情况认真填写‚农

资经营户日常巡查记录‛和‚农资市场巡查情况登记表‛,各项巡查活动全部记录在案。今年开展了‚红盾护农打假冒

保春耕‛、‚红盾护农保夏播‛和‚红盾护农保秋收秋种‛三

次专项执法行动。我股共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执法车辆

17台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130余家,取缔了无证经营户3

户。

3、加强农资商品的质量监测工作。对42家农资商品的质量进行了依法抽检。送检23家,结果19家农资商品合格,对 4家经销不合格农资的商户进行了立案查处,案值9.9万

元,罚没收入3.54万元,确保了上市农资商品的质量。

4、督促和帮助90%以上的农资经营者都建立健全进货检

查验收制度、‚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不合格农资商品

退市召回制度,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得到不断健全。

5、严厉查处发布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以种子、化肥和

农机具等农资广告为重点,加强对各类媒体农资广告内容的严格审查,严厉查处发布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农资商品广

告的违法行为。此项行动,我股出动执法人员27人次,执

法车辆13台次,检查农资广告牌30余条,未查出有违法广

告行为。

二、商标管理工作、加强商标法规宣传,大力发展新注册商标。深入贯

彻学习《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积极开展商标法规的培训。在宣传的同时做好商标申请注册工作,我们积极为企

业和个人服务,为其讲解商标申请的有关商标注册方面的知

识。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办理**市知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我股全体人员积极工作,对全县企业逐一调查摸底并下发了

《**县工商局2012年争创新乡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意见,在县局领导的关心下,经过各工商所的共同努力,今年我县共申请市知名商标9家,帮助、指导企业申报省著

名商标5件,重新认定3件,共8件。为企业和个人查询商

标30余次,并为他们申请商标提出好的建议。

2、规范商标档案,建立商标数据库。为了加强商标档

案信息网络工作的管理,我局起草并下发了《关于建立**县

商标档案信息网络进一步规范商标监管工作的通知》和《**

县工商局2012年商标广告监管工作要点》,规范商标档案,建立了商标数据库。

3、深入农村动员,引导农民、涉农企业申请农副产品

注册商标,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

集体商标,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倡导对产业优势突出的地方,实行‚一村一品一标‛或‚一乡一品一标‛的形式,促进农产品的产业化发展。

三、广告管理工作

1、加强了日常广告监督管理和各种广告登记备案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户外广告市场秩序,遏制虚假、夸大宣

传内容等违法广告,我股起草下发了《关于对全县户外广告

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了户外广告管理

工作,今年我们对全县户外广告进行了清理,通过清理,发

现未登记户外广告7起,对这些未登记的广告已要求所属工

商所进行查处。2012年,我局共登记备案广告45次,其中,临时性广告11次。以上这些广告的登记基本上做到了有登

记台帐和档案规范化管理。

2、根据我县户外广告的现状,查处一批虚假、违法广

告案件,有效遏制违法户外广告的反弹。对屡次发布虚假广

告的广告主和广告制作者,要依法制止其广告发布资格,并

严厉予以查处,直至清除出广告市场。

3、进一步完善‚巡查监管、行业举报、舆论监管、群

众参与‛的监管体制,确保工作实效。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

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压力大,需要系统上下共同努力,特别是与兄弟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了

广告管理工作的落实。全年我股共查处违法户外广告案件6

起,其中,即时处罚4起,立案处理2起,涉嫌违法广告金

额1.7万元,罚没收入0.8万元。

四、合同管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

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有效遏制消费领域‚霸

王条款‛,根据省市工商局要求,我股牵头积极开展整治利

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消

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共查处整治

格式合同条款案件16起,罚款金额0.61万元。

2012年,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共监督检查企业56家,继

续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开展动产抵押物登

记工作,受到了企业的称赞。

五、拍卖企业备案。

按照新市工商[2012]186号文件,为规范拍卖企业经营

行为,加强拍卖监督管理,促进我县拍卖业健康发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家工商总局《拍卖监督管理

办法》的规定,我股为企业办理拍卖备案手续3起。

六、认真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引导直销企业规范经营。

2012年,我股还认真对我县的传销活动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排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认真广泛的宣传,使全县人民认识到传销的严重性和危

害性,并规范直销企业进行合法经营。

今年,我股共起草、转发文件、明电36份;共登记备

案广告45次,其中,临时性广告11次。

七、积极搞好行政执法案件录入工作。

按照省局安排部署,我股负责全局的行政执法案件的录

入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操作技术不熟练等

不利因素的情况下,我股全体人员及各所的案件录入人员克

服种种困难加班加点、牺牲休息日时间,确保了案件数据录

入的准确性和时间性,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我县行政执法

案件的录入工作。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和辛勤工作,保

证了我县行政执法案件录入在全省全市名列前茅。

另外,我股还积极配合县政府、县局的中心工作,一是

按照市政府质量立县工作目标战略总结;二是及时准确上报

各类信息、报表和文字材料,今年共起草各类文件50余份。总之,2012年我股在各种不利因素的环境条件下,克服了困

难,较圆满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积极配合县局的中心工作,全股人员能顾大体、识大局,在思想上和政治

上与县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但是在工作中我们还有很多不

尽人意的地方,工作中有不思进取的念头和畏难情绪等。

5.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篇五

**县工商局城镇工商所以服务为导向,改进监管方式,促进工商职能到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旅游市场市场秩序进行了统一、规范、标准化管理,加强对旅行社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承包挂靠、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的同时,重点打击骗客、宰客行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申诉网络系统作用,专人负责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案件。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方面,大力规范景区市场秩序,改变了以往的管理模式,达到了100%持证持照经营的目的。

城镇工商所总结上年景区监管工作经验为彻底解决景区经营户办手续困难,办证时间长的困难,城镇所于今年5月起,经过实地调查和研究,通过与卫生监督所等相关部门共同协商采取上门服务的工作方式,引导个体从业者持证经营。今年7月上门为景区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42户。

在喀纳斯景区、贾登峪共检查个体工商户62户,企业33家。在禾木景区共检查个体工商户71户,取缔无照经营5户,检查企业1家,责令退货25袋,共625公斤;查扣过期大米6袋共80公斤,责令退货8袋共200公斤。查获过期大米、水果糖、月饼、仿冒白酒等食品价值约3000元。

城镇所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对景区经营户免费印发《食品进货登记台帐》和《食品销售登记台帐》以及《国务院特别规定》、《食品安全法》等法规,共对43户食品经营户建立食品进销售货登记台帐制度及索要一单通,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逐户进行登记,反复检查落实,确保了景区食品市场安全。

6.市场监管工作检查情况报告 篇六

一、食品安全监管

我们按《市场监管工作检查评比量化表》规定的十一个项目做检查,洛基工商所领导、分管领导落实了分片包干和监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应地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1、“两图一书”等责任分工不明,没有制定辖区食品经营布局图与监管人员责任区分布图。

2、市场巡查的监管记录仅存有5、6月和少部分7月份资料,其余时间都没有记录。

3、现场查看5户食品经营户(包括2个乳制品经营户),证照齐全,但2个乳制品经营户没有变更分类单项登记,造成证照间经营范围不符;索证索票都还不够完善,并有3户未建立进货登记台帐;全部没有建立自律“八项制度”。

4、所内未制定“六查六看”巡查制度,每月不坚持巡查一次。

东成工商所制定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做好市场巡查工作,存在问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所长没有与市场巡查人员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

2、没有食品安全监管的办案记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资料不分类存放。

3、现场查看5户食品经营户(包括2个乳制品经营户),证照齐全,但2个乳制品经营户没有变更分类单项登记,造成证照间经营范围不符;索证索票都还不够完善;全部没有建立自律“八项制度”。

4、市场巡查的监管记录不够完善。

二、农贸市场监管

洛基工商所落实农贸市场监管岗位责任制,建立辖区农贸市场经济户口,并在市场内设臵了合格塑料购物袋直销点。但是,监管工作不乐观。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没有与被抽查的西联农贸市场开办者签订“限塑”责任书,市场内存在使用一次性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现象较为严重。

2、没有建立的“日检日示”制度(农药残留检测登记公示时间为8月19日)。未能进入检测室进行检查,“一市一室”制度以及各种工作制度、工作规范情况不清。

3、工商所没有对市场开办者开展检测工作监督检查记录。

4、市场卫生状况较差。

东成工商所与市场开办者签订“限塑”责任书,每日对农药残留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被抽查的长坡农贸市场很好实行了“一市一室”、“日检日示”制度,建立各种制度和工作规范,主要制度上墙;认真开展文明集贸市场创建活动,所内建立农贸市场经济户口,农贸市场卫生整洁、管理有序。其存在的问题是:农贸市场内部分摊位仍使用一次性不合格塑料购物袋。

三、农资市场监管

我们从抽查2家农资经营户情况看来,洛基工商所、东成工商所都落实好“一店一档”制度,部分执行和落实“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和“索证索票”制度,农资经营户落实“一店一牌”制度,但是都存在没有向农户发放《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索证索票不全等现象。

四、学校周边及网吧专项整治

洛基工商所、东成工商所都落实好学校及周边日常巡查工作,每所学校指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巡查;校园及其周边

各类经营单位证照齐全,没有存在流动摊贩,经营现象没有被媒体曝光;学校内醒目位臵都张贴监管人员和校园联络员姓名、联络电话;校园周围无违法经营现象。网吧经营证照齐全,各类情况登记造册。但是,都存在有未与学校一起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创办消费大讲堂的活动;学校登记造册不规范、材料不齐,与学校联络员的联系电话、人员相片不及时更换等问题。

特此报告,请审阅!

报告人:覃凤英、刘延周、李位超、周国颂、王日标

7.市场监管普法工作计划 篇七

首先谈下“三局合一”带来的好处:一是人员增多, 食品监管乡镇有脚。机构合并后, 该局利用在原工商的基层工商所, 构建了8 个基层分局, 新增谷阳、世业、上党3 个分局, 达到市场监管机构乡镇全覆盖, 实现了“身边人管身边事”。二是范围扩大, 食品监管盲区消除。“三合一”后, 打破了分段监管的格局, 原先涉及工商、质监、食药监三个部门的食品中间监管环节、中间地带、模糊地带消除, 如:以前卤菜制售、豆制品作坊、熟食加工、面包房、包子店等都进入了监管范围。三是流程整合, 食品监管溯源能力增强。改革后, 给实现食品监管“一体化”监管执法模式创造了条件, 有效实现“生产、流通、餐饮”环环相扣、无缝对接, 确保“一个环节发现, 三个环节追溯”。

当然“三局合一”也面临许多不足:一是基层食品监管能力不足。一方面, 人员能力不足。随着食品监管向基层乡镇延伸, 基层懂食品监管的人员少, 同时懂“生产、流通、餐饮”基本没有, 虽然机关专业人员下沉, 但僧多粥少;另一方面, 技术装备严重不足。由于以前原食药监、质监在基层都没有分局, 食品快检及执法装备只配到县区局, 但现在各乡镇都成立了分局, 造成基层分局在食品执法监管方面装备不足。二是监管模式需再造。由以前的分段监管模式变成全流程、一体化监管, 部分风险低的食品生产和餐饮企业下放分局监管, 监管分工、流程、模式需要再造。三是监管文化、监管理念冲突。三个不同部门糅合在一起, 监管文化冲突明显存在, 象食品生产、餐饮监管对专业技能要求较高, 仅拿餐饮服务许可来讲, 作为小型餐馆的三类核查标准即有包括选址、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通风排烟设置等10 类30 项核查内容, 从咨询、受理、准备材料、现场核查、整改、再核查、出证、公示, 这些规定程序都是必不可少的, 和食品流通企业许可审批要求差异大, 这给以工商人员为主体的分局工作带来很大难度。新机构带来新变化、新挑战, 需要对原三个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进行继承发扬, 弥补不足, 充分发挥新体制机制优势。为此, 新局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资源整合夯实基础

清资产。 将工商、 质监、 食药监办公资源整合, 集中办公, 实现一个机关对外, 夯实基层, 下沉20余人充实一线。统一分配原三局执法装备, 合理调配至基层一线执法队伍。清事权。制定出台《丹徒区市场监管局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主要职责》, 明确各科室、分局间的横向职能分工和纵向事权划分;根据分局职责要求, 制定食品监管业务工作《作业指导书》, 明确分局的业务工作流程、标准和责任, 初步实现了“三定”, 即“定岗、定职、定人”。清制度。全面清查三局原有工作制度, 充实改进各项制度, 先后制定出台了《绩效考评办法 (试行) 》、《行政执法激励办法》、《局内部管理制度》等10 余项制度, 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良好氛围。清户口。全面普查新职能、新体制下市场主体状况, 特别是食品、药械、特种设备等重点监管领域, 各基层分局都做到了户口清、状态明、分类准, 检查实。

模式再造优化流程

整合食品全过程监管。推行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统一监管, 梳理和整合业务流程, 努力建立适应三个环节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与制度体系;建立食品监管责任清单, 实现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企业网格化管理。深入简政放权便民利民。完善管理食品流通和餐饮许可系统延伸至乡镇, 实现基层分局许可受理, 方便群众办事。规范餐饮许可业务规则, 优化办事流程, 健全审查标准体系, 推进餐饮食品三证 (照) 一体化工作, 证照同时办理, 帮助申请人在预核名称环节, 即可知晓全部申办条件, 降低其投资风险, 将企业登记、食品餐饮许可进行整合, 实现“一口受理、一表申请、一门办理”。统一执法队伍。建立统一综合执法队伍, 推进集中办案体制建设, 进一步理顺执法监督部门、稽查部门与法制部门、业务部门之间职能协调衔接关系, 加强食品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的衔接, 建立完善监管信息内部通报、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等工作机制, 发挥基层分局在执法办案中的积极作用, 逐步形成指挥统一、运转协调、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综合执法工作体系。

重心下移标准化建设

基层分局是食品监管力量所在、重心所在, 该局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 探索推进分局执法监管工作标准化模式, 推行“四个统一, 六个标准化”, 即:统一配备标准、统一运作模式、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外观标识, 监管标准化、服务标准化、执法标准化、维权标准化、内部管理标准化、形象标准化;深入推动基层分局由原先工商管理模式向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管并重的综合监管模式转变。标准化建基。精简机关人员, 配齐、配强基层监管人员, 改善基层办公条件, 配备现场快速检测和调查取证等技术装备, 建设基层分局快检室, 确保基层站所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在监管资源整合中得到提升。监管标准化。改变原有工商的片区式监管模式, 建立起“食品业务专管员”条块结合模式;根据分局职能职责、业务任务更多、更宽、更杂的新特点, 将监管项目进行分类整合, 将监管重心放在食品药品等高风险领域上, 统一执法文书和行政许可文书, 规范监管流程, 对同一企业的不同检查事项和同一区域多家企业检查进行集约化, 实现“一次出动、多项检查、全面体检”;服务标准化。基层分局制定了29 项标准化服务制度, 从服务行为、服务环境、服务成效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 明确职责岗位分工, 规范受理审核流程, 进一步优化窗口工作资源, 形成标准化流程链条服务板块, 使窗口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执法标准化。制定了《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工作规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本规则》、《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及使用管理规范》四个行政执法标准;模块支撑。提炼案件办理经验, 制定了6 个案件办理类型化模块, 使得执法流程更加合理便捷, 执法活动更加规范有序。

务实培训能力提升

针对机构整合, 人员混编, 基层职能事项增多现实, 该局采取了五种方式着力提升人员素质。“课堂学”。开设“周末讲堂”, 利用每周五下午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普发式学习, 由局科长、分管局长及业务骨干授课, 让人员相互熟悉原三局业务。目前, 已组织“周末讲堂”18 期。“现场教”。主要由业务科室组织基层分局业务骨干开展执法现场观摩, “面对面、手把手”的现场执法教学, 实现监管执法“传帮带”, 今年已开展食品联合现场执法26 次。“赛场练”。 开展“行政执法实战演练”竞赛活动、新《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活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 从实战角度, 比能力, 检水平。“高校训”。与江苏大学文法学院合作, 建立“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督管理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和“江苏大学文法学院学生实践基地”, 发挥江大文法学院在法学方面的学术优势, 强化监管人员理论培训。目前已开班2 期, 培训90余人。“定向研”。倡导学习调研之风, 年初根据机构改革和市场监管需要, 确立调研课题11 项, 明确具体调研人员。

双百活动促进融合

8.市场监管的感情暧昧 篇八

买哪只股票,靠猜;股市是涨是跌,靠猜;股市涨了你能不能赚钱,靠猜。

沉寂数年,股市又成人们的热门话题。这一次,高烧不退。

监管部门被骂了一轮又一轮……好像还没有停止的迹象。

然而,这有什么紧要?管理者们正应该适应这种骂声,也应该适应市场这个莫测的“小妖精”,这是市场化、国际化的必由之路。

市场化的第一要旨,市场是个动态的平衡。所谓市场,是个集合,其受力于千万万人和千万万因素,因此市场即使稳定,但从不停歇。监管不要再把“稳定”这个词定义为静态。

市场化第二要旨,市场是微观个体的宏观体现。即使那些“骂”词互相间也经常矛盾,因为个体间的诉求和角度以及其利益立场肯定是不同的。监管不要过分关注微观言论,尤其是哭声大的少数人更不能代表整体福利。

市场化第三要旨,市场是个谨言慎行的技术活。管理者是要通过建立制度进行宏观调控,来保证市场的健康、公平,以满足公共需求。监管不要赤膊上阵、短兵相接,用一己之力以对抗的方式急赤白脸,不如设立边界、开诚布公和顺势利导。

股市不过是市场一隅,监管前路漫漫。严格监管路径,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全球的大势所趋。其实,有效监管才是真正尊重市场价值规律,保护市场利益,提高整体福利的良方。

监管不仅要“管”,而且要“理”。貌似谁都在监管,其实谁都不管。在互联网金融刚刚兴起的时候,也曾经出现过其是否属于金融监管范围这样的争论。这种争论的出现显然是未能理清所发生事物的究竟面目和逻辑关系的结果。说到底,监管机构不能只机械的“管”一些事务性的传统项目,把“监管”当作“管”一些固定的微观组织机构,应当对于市场不断梳理,以应对市场日新月异的结构变化和随之而来的微观增减,好好理清自身职责范围,方能从根本和原理上理清市场特性与自身的对应关系。

监管不仅要有“惩”,还要有“治”。这才能提高市场规范的效率。市场监管虽然需要通过惩罚来完成监督管理,但更为重要的是治理,是制度设计。第三方理财也好,两融上杠杆也好,增加投资渠道和金融创新的同时,需要有配套的管理措施和应急防范。未能在抓住监管实质、尊重市场本质的基础上,不断对市场强干涉的结果,就是僵化和失灵并存。

随着中国人财富的增加,亟需拓宽投资渠道。随着中国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金融创新会不断增加。这是客观规律,也是大势所趋。监管不能停留在“错了打板子”这样简单的认识,而是要对整体市场的治理起到把控责任,既不能激进创新,也不能粗暴叫停,既要保证市场的效率,又要控制市场的风险。

监管不但需要“规制”,更需要“法治”。这才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平衡。监管部门应当是对市场进行监管,对市场行为进行监管。但当前监管部门对市场中的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形成了一种监管部门与市场机构之间的“上下级”关系。这种微妙的关系,不隶属却很暧昧,观念错位,把机构盈利而非市场健康当成了自己的管辖范围或者政治功绩。结果一方面造成监管的越位,比如监管部门对于机构的具体运营指手画脚;另一方面造成了缺位,不愿意所监管机构“不争气”或“出问题”。监管者反而变成了被监管机构的保护者。监督出“感情”,这是监管缺乏法治观念的结果。依法治国,就是需要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由行政为主向法治为主的转变,需要监管从对机构本身的侧重转变为更加注重对市场和市场中行为的监管,并且加强监管与法治的对接,完善相关立法,调整市场监管权力结构,建立决策和执行严格分开的执法监督机构。

随着市场化改革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市场将日趋复杂。与此同时,市场化和国际化不但会加大市场风险,也会极大增加金融、经济、社会在内的国家安全风险,需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系统性市场监管制度。既要跟上市场发展的速度,也要全盘掌握市场发展的广度,更要时刻监控市场的深度。

9.市场监管普法工作计划 篇九

二〇〇六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2006年,市场监管工作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围绕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局工作要求和市委十七次全会精神为前提,以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为中心,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树立创新、求实的市场监管理念,积极开展各项市场专项整治和重要商品专项整

治工作,提高服务能力和执法能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积极营造“诚信、健康、规范、安全”的市场环境,为推进我市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工作要点安排如下:好范文版权所有

一、进一步推进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

1、继续推进和完善市场信用监管机制

在集贸市场中,要继续深入开展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创建诚信市场,争创诚信经营户活动,通过行业承诺、经营保证、挂牌经营等措施,建立市场主办单位及经营者的信用机制。

2、抓好“三个责任人”的落实工作,一是市场开办单位作为市场信用的第一责任人,要发挥其主导作用,协助其完善市场开办方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其运行落实,实现市场诚信、健康、规范、安全,二是市场经营者作为市场信用管理的第二责任人,要通过自律机制,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实现诚信经营。三是把商品提供者作为市场信用的第三责任人,要通过重要商品登记制、市场准入制等方法,从商品源头把好市场准入关。

3、加强集贸市场商品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辖区市场监管实际,要把日常巡查监管对象变为监督市场开办行为,把查处违章违法转变为事先防范、预警,重点突出抓好集贸市场的食品监管,实施食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把好市场准入关。在消保部门的指导和组织下,解决重点区域和问题,努力创造诚信健康的消费环境。努力探索总结出市场动态监管模式,积极引导市场开办者自觉进行市场全面信用管理。

4、开展市场监管预警警示工作

大力推进市场监管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改变市场管理方式,开展推行市场监管预警制度工作,通过市场预警,达到市场监管的预防机制和警示机制的运转;达到强化市场信用指导和日常经营信用监管的目的,把违章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和未遂状态,实现市场监管重心前移,从制度上预防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全面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一)、继续深入开展2006“红盾护农”行动,为“三农”发展服务。

(二)、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加强陈化粮市场监管。

(三)、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四)、依照管理职能,扶持农村经纪人的发展。

(五)、加强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监管工作。

(六)、做好其它专项市场整治工作

1、毒鼠强专项整治,同时加强对野生动物及产品的专项管理。

2、加强品牌汽车和二手车市场的管理。

3、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管。

4、加强重要节日期间的市场监管。

三、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1、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要求,继续加大力度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坚持依法行政,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无照经营问题。要继续完善监管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即查处无照与加强日常监管、经济户口、市场巡查、12315投诉、经检办案、专项整治、年检验照工作结合。要打疏结合,一方面要严格查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敢拔“钉子户”,另一方面对下岗人员、特困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和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无照经营行为,采取疏导、警示、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法,积极引导他们办理营业执照,并落实相关的优惠政策,密切与其他职能部门协助配合,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2、认真开展各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3、全面贯彻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好范文版权所有

四、市场巡查制工作

1、按照分局市场巡查制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市场巡查工作。进一步促进市场巡查制度化,要在市场巡查各项业务综合执法网络上下功夫,并取得明显成效;网上巡查要全面展开;市场巡查预警制要进一步落实。

2、按照市局“三员”建设规划,做好“巡查员”建设工作。

3、开展一次对市场巡查制度再学习、再培训活动,巩固基层巡查人员的基础知识。

10.液化气市场监管工作汇报 篇十

一、当前液化气价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在人们心中已成为一种理念。液化气是一种清洁能源,产品替代性小,涉及千家万户,与民生息息相关。液化气价格受国际原油价格影响,涨跌幅度大,价格变动频繁,价格不稳定,出现了经营者难经营,价格部门难管理,消费者有怨言的尴尬局面。

1、经营者进货拿不到厂家价格。省的液化气经营者绝大多数进气地在九江炼油厂,而九江炼油厂是我省唯一的液化气生产厂家。经营者反映厂家液化气供应挂牌价往往是有价无市,根本拿不到厂价液化气,特别是过年或节日期间,气源紧张,迫不得已只有到二道贩子手中购高价液化气,且无正式发票。由于中间环节的增加,提高了液化气进货成本。

2、价格部门价格监管难到位。根据国家价格管理有关规定,民用液化气列入价格管理范畴,而液化气经营模式实行市场经济运作,液化气进货价格受市场调节因素影响很大,价格变动起伏不定,导致零售价格很不稳定。每当液化气进货价格提高时,经营者就会主动、及时向价格部门申报要求调高销售价格;每当液化气进货成本降低时,经营者却迟迟不愿申报调低销价。我们价格部门在液化气价格监管过程当中,要求经营者每半个月报告一次液化气进货成本情况,以便根据成本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液化气销售价格。经营者往往以未进货、无票据等各种理由为借口(尤其是进货成本降低的时候)拒不报告进货成本情况。有时报上来的成本,因无正式有效票据,难于判断进货价格的真实性。为此,我们只有通过各种渠道,调度周边县市价格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进而制定管理对策。如此而来,价格部门的有效监管受到了影响。

范文网

3、周边县市液化气价格相差悬殊。在同一时期,周边县液化气价格,各不相同,且相差悬殊。以2008年8月中旬为例,上高每瓶液化气零售价90元(净气13kg,不含接送费,下同),铜鼓105元,万载为100元。邻县之间液化气价格每瓶相差10—15元。远远超出了正常的地区差价,为广大消费者所难以理解和接受。经营者提出:人家为什么能卖这么高的价格而我们不能卖?价格部门反问:有的县低价为什么能正常经营?消费者质疑:县与县之间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邻县之间经销商进货地基本相同,地域空间相差不远,销售价格的悬殊差异值得深思。

二、加强液化气市场价格监管的建议

如何有效管好液化气销售价格,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基本稳定,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采取积极措施,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1、加强源头价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建立正常供气保障机制。我省唯一的“气源”地九江炼油厂,在省内几乎处于垄断地位,其出厂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全省各地液化气销售价格。一是加强源头价格管理尤为重要,确保气源价格的基本稳定。省价格部门要加强液化气出厂价格的管理,给厂家出厂价格一个适当的幅度,当受国际原油价格影响较大时,出厂价超过上限,政府应当给予厂家民用液化气补贴。二是规范经营,杜绝多环节经营,打击二道贩子价外加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三是合理配置资源,建立正常供气机制。液化气已成为居民生活必须品,为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减少经营环节,必须建立生产厂家与经销企业正常供气机制,防止只看到挂牌价而拿不到货的不正常现象。

2、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及时调控销售价格。省、市、县价格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发挥网络优势,定期与不定期发布液化气出厂价信息、各地销售价格水平。从上到下畅通信息渠道,以利于价格调控监管。

3、税务部门要紧密配合,抓好发票管理。经营者购进液化气一定要有正式税务发票,防止税源流失,减少中间环节,防止层层加价,从中渔利。严防投机分子扰乱液化气市场价格。

11.建筑市场监管体系构建分析 篇十一

摘要:当建筑市场出现“市场失灵”的现象,则建筑市场需要进行监管。在构建建筑市场监管体系的过程中,可从建筑市场监管目标、政策、机构、工具方面进行入手,确定保证监管质量、提高监管效率的监管目标;制定具有有明确、动态、一致与前瞻等特点的监管政策体系;设置“监管监管者”的独立机构,并安排专门独立的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实行监管影响评价(RIA),对建筑市场监管效果进行有效分析,形成一定的监管衡量标准并构建建筑市场监管的流程框架,为建筑市场监管提供一定的思考与依据。

关键词:建筑市场监管 监管质量 监管效率

0 引言

我国早已由计划经济体制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的转型虽然是无形的,但是由此产生的市场经济规则的改变却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尤其在建筑市场。市场规则这只“看不见的手”没能在建筑市场进行自我调节达到均衡,而是出现了许多现实的经济问题,如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机会主义、不正当竞争等“市场失灵”现场的产生,不仅损害了市场主体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1]。因此,建筑市场仅依靠市场调节已经不再可行,还需要被监管。

1 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1.1 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

①市场失灵。市场失灵现象主要是市场主体信用缺失、市场准入把关不严的问题。虽然我国制定了多项建筑市场相关制度,如招投标制度、建设监理制度、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等,但是仍然有许多建筑业企业不遵守建设程序,规避招标、阴阳合同、肢解分包、串标、虚假资质、行贿等问题层出不穷,造成建筑市场的混乱。

②政府失灵。政府失灵主要是政府作用的效果不大和政策失效等方面的体现。首先制定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完善,未与市场规则良好对接,让建筑市场主体有空子可钻,如《建筑法》中规定的市场主体行为不明确,规范的经济活动范围不合理等问题造成实施存在一定困难;其次建筑市场监管主体存在多头领导的现象,同时统一协作的监管机制未形成,均各自为政,造成权力分割,使得政策落实存在问题;最后是建筑市场监管主体的单一化,仅仅只是依靠政府对建筑市场监管远远不够,政府对建筑市场的不熟悉造成制定的政策、制度未能适应建筑市场的运行,从而限制了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行,也造成制度的无效性。

1.2 建筑市场问题成因分析

1.2.1 市场失灵的理论依据

①信息不对称理论。信息不对称主要是指参与者互相不拥有全部的信息,或者一方拥有而另一方不拥有的信息,这就是信息的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也有两种类型[2]。第一种是知识信息的不对称,也称为隐藏知识,如开发商清楚所销售商品房的质量而客户则不知;第二种是行动信息的不对称,也称为隐藏行动,如施工方的偷工减料、采用残次材料等行为而业主不知。

隐藏知识会导致机会主义的出现,不过是在合同前产生机会主义从而产生逆向选择,例如在招投标市场中,高水平、高素质的投标单位可能被低水平、低素质的投标单位所替代而被挤出投标行列;隐藏行动同样会导致机会主义的出现,不过是在合同后产生机会主义从而产生道德风险,如承包商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还有开发商的拖欠工程款等。

②寻租理论。“寻租”最早产生于1967年塔洛克关于税收、垄断的社会福利思考中,他认为每个人在竞相寻租的同时,都是认为花费这些费用直到取得所期望的利润是值得的,其中的“租”,就是一种“经济租”,是一种超过了机会成本的报酬[3]。这种经济租有两种来源,第一种是制度造成的,通过供需的调整从而产生了租金;第二种则是人为创造的,比如政府在市场的调节作用,帮助或者保护其中的利益相关方,造成“租金”的产生。

1.2.2 政府失灵的理论依据

政府失灵主要是指政府行为的效率低下或者不能提高效率,或者政府收入分配不均的行为,将收入分配给不应获得这部分收入的人[1]。政府失灵的理论依据主要是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是以经济人作为假设前提,认为相关方在进行决策或者行动时均会以自身、个人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将个人的成本与收益分析作为衡量标准,朝着个人利益的方向即非公共利益方向进行决策或者行动。由此可以得出政府在进行政策颁布或者行为实施时是很有可能出于自身目的,做出不利于建筑市场运行的决定,不符合并无法实现公众和社会的共同利益,从而出现“政府失灵”。

1.2.3 成因总结

①市场失灵的成因总结。a信息的不对称而失灵。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造成市场规则无法有效发挥作用,参与方未能获取有用、完全的信息,造成市场资源配置不合理。b市场机制发育不健全而失灵。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市场规则还未良好地适用市场经济体制,参与方有漏洞可钻,为自身谋求利益从而进行“寻租”,导致市场混乱。

②政府失灵的成因总结。a宏观掌控的不适应。对于建筑市场的宏观掌控主要是法律法规体系、政策的制定,但是由于相关宏观掌控措施与建筑市场的不配套,造成政策效率低下甚至缺失。b“经济人”利益的驱动。政府也是“经济人”,在进行政府行为的同时,也会基于自身利益出发,因此未能长远考虑并结合公共利益,造成建筑市场相关政策的不符合。

2 建筑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

2.1 监管目标的确定

建筑市场监管主要是指政府对建筑业企业进行市场行为、经济活动的一系列标准、规则及要求的政策组合,其中这些政策组合主要有经济性监管政策和社会性监管政策。经济性监管则是指政府对价格、税收、市场进入或者市场清出等机制的干预,社会性监管则是政府对建筑产品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等实施的监管措施。这些政策的监管都是为了确保提高监管质量,提高监管效率的监管目标。

2.2 监管政策的制定

监管政策体系应该具有明确、动态、一致与前瞻的特点,需将政策目标、行动计划和监管措施进行有机结合[4]。建筑市场监管体系需要将法律法规体系、政策及制度有效结合,同时还需要考虑建筑市场参与方即建筑业企业对监管政策的理解与执行,因此在进行监管相关政策的制定时,还需要听取建筑业企业对于建筑市场运行的建议与思考,在决策层面提高透明度,纳入更多的相关参与方,这对于监管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有促进作用。同时,建筑市场政府监管与市场运行的边界还需要进行界定,对于建筑市场政府监管的范围进行有效界定,并区分开市场自行运行的边界,因为当市场失灵出现,政府才需要介入进行建筑市场监管,因此,建筑市场失灵是政府进行建筑市场监管的必要前提。endprint

2.3 监管机构的组成

监管机构的组成与安排主要涉及部门间的权利分配。建筑市场监管主体主要是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下设的相关部门,没有一个独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同时也缺乏一个针对监管者进行再监管的机构来监督监管者。

①“监管监管者”机构的设置。这个机构需要进行内外审查与协调,对内协调主要是确保监管机构在监管相关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得以解决,其中不仅是保证规章制度的协调一致性,同时也是对部门间的一种有效协调;对外协调则是听取专家、利益相关方等人员的有效意见。该机构主要是将政策的制定、实施与审查、协调相分离,以此可以保证监管政策的客观与有效。

②监管机构与监管人员的“独立”。监管机构与操作人员都是基于监管政策、市场规则的机关,不论是政策的执行、许可证的办法与惩罚措施的实施等,都是为了保证监管质量,提高监管效率,增强监管的可靠性,以保护建筑市场不受不正之风的影响和侵蚀。

2.4 监管工具的形成

建筑市场监管的目标是为了进行监管改革,保证监管质量,提高监管效率。现行的监管研究不仅有监管方法的研究,从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到监管信息系化的推广,还有监管手段的相关研究,包括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技术手段等等,但是还需要对于监管工具进行有效研究,即建筑市场监管的影响评估分析,OECD国家将其称之为RIA(Regulation Impact Assessment)。这主要是针对监管效果的有效分析,不仅反映了市场失灵问题的有效解决以及建筑市场参与方的规则遵守现象[5]。另外,还有建筑市场监管的成本收益分析,分析监管政策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影响,不仅要分析规章制度制定的成本和获得收益,还要分析规章之间的矛盾以及规章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2.5 建筑市场监管过程框架

建筑市场监管影响评估分为事前与事后两个部分,事前RIA评估主要是在监管政策、制度颁布之前,对其预期的影响进行相关评价,事后RIA评估主要是在监管政策、制度颁布之后对其现行的实际影响进行的相关评价[5]。由图1可知,建筑市场监管的必要前提是建筑市场失灵,进而进行建筑市场监管。政策、制度从制定到实施要经历制定、修改与协调、事前RIA分析、颁布、事后RIA分析等阶段,通过不断地RIA分析,对监管政策、监管方案的成本收益进行对比,从而修正方案,事前RIA分析是监管政策、制度颁布的依据,事后RIA分析是为下一步监管方案的决策提供信息。当建筑市场渐渐运行正常,则要放松监管,当建筑市场再次出现失灵状况,则要继续进行建筑市场监管。

图1 建筑市场监管过程框架图

3 结束语

本文对建筑市场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与分析,并运用相关理论进行成因分析,得出建筑市场必须进行监管,且在构建建筑市场监管体系的过程中,需要从建筑市场监管目标、政策、机构、工具等方面进行入手,确定保证监管质量、提高监管效率的监管目标;制定具有有明确、动态、一致与前瞻等特点的监管政策体系,有机结合规章制度、行动计划与监管措施;设置“监管监管者”的独立机构,并安排专门独立的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实行监管影响评价(RIA),对建筑市场监管效果进行有效分析,重视监管对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影响,关注监管的成本与收益,形成一定的监管衡量标准,最后分析构建建筑市场进行监管的流程框架,以为建筑市场监管决策与评价提供思考与依据。

参考文献:

[1]郭薇.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论行业协会在市场治理中的功能与实现条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2]沙凯逊,宋涛,赵锦锴等.从非对称信息看建设市场的整顿和规范[J].建筑经济,2004(1):82-85.

[3]邓小红.寻租理论下的政府行为[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6:114-116.

[4]席涛.政府监管影响评估分析——国际比较与中国改革[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4):16-24.

[5]王蕾,王芳霞.政府监管政策绩效评估分析——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为例[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9(5):80-86.

[6]Nicholas Bagley,Richard L. Revesz.Centralized oversight of the regulatory state [J].Columbia Law Review,2006,106(6):1329.endprint

2.3 监管机构的组成

监管机构的组成与安排主要涉及部门间的权利分配。建筑市场监管主体主要是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下设的相关部门,没有一个独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同时也缺乏一个针对监管者进行再监管的机构来监督监管者。

①“监管监管者”机构的设置。这个机构需要进行内外审查与协调,对内协调主要是确保监管机构在监管相关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得以解决,其中不仅是保证规章制度的协调一致性,同时也是对部门间的一种有效协调;对外协调则是听取专家、利益相关方等人员的有效意见。该机构主要是将政策的制定、实施与审查、协调相分离,以此可以保证监管政策的客观与有效。

②监管机构与监管人员的“独立”。监管机构与操作人员都是基于监管政策、市场规则的机关,不论是政策的执行、许可证的办法与惩罚措施的实施等,都是为了保证监管质量,提高监管效率,增强监管的可靠性,以保护建筑市场不受不正之风的影响和侵蚀。

2.4 监管工具的形成

建筑市场监管的目标是为了进行监管改革,保证监管质量,提高监管效率。现行的监管研究不仅有监管方法的研究,从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到监管信息系化的推广,还有监管手段的相关研究,包括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技术手段等等,但是还需要对于监管工具进行有效研究,即建筑市场监管的影响评估分析,OECD国家将其称之为RIA(Regulation Impact Assessment)。这主要是针对监管效果的有效分析,不仅反映了市场失灵问题的有效解决以及建筑市场参与方的规则遵守现象[5]。另外,还有建筑市场监管的成本收益分析,分析监管政策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影响,不仅要分析规章制度制定的成本和获得收益,还要分析规章之间的矛盾以及规章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2.5 建筑市场监管过程框架

建筑市场监管影响评估分为事前与事后两个部分,事前RIA评估主要是在监管政策、制度颁布之前,对其预期的影响进行相关评价,事后RIA评估主要是在监管政策、制度颁布之后对其现行的实际影响进行的相关评价[5]。由图1可知,建筑市场监管的必要前提是建筑市场失灵,进而进行建筑市场监管。政策、制度从制定到实施要经历制定、修改与协调、事前RIA分析、颁布、事后RIA分析等阶段,通过不断地RIA分析,对监管政策、监管方案的成本收益进行对比,从而修正方案,事前RIA分析是监管政策、制度颁布的依据,事后RIA分析是为下一步监管方案的决策提供信息。当建筑市场渐渐运行正常,则要放松监管,当建筑市场再次出现失灵状况,则要继续进行建筑市场监管。

图1 建筑市场监管过程框架图

3 结束语

本文对建筑市场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与分析,并运用相关理论进行成因分析,得出建筑市场必须进行监管,且在构建建筑市场监管体系的过程中,需要从建筑市场监管目标、政策、机构、工具等方面进行入手,确定保证监管质量、提高监管效率的监管目标;制定具有有明确、动态、一致与前瞻等特点的监管政策体系,有机结合规章制度、行动计划与监管措施;设置“监管监管者”的独立机构,并安排专门独立的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实行监管影响评价(RIA),对建筑市场监管效果进行有效分析,重视监管对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影响,关注监管的成本与收益,形成一定的监管衡量标准,最后分析构建建筑市场进行监管的流程框架,以为建筑市场监管决策与评价提供思考与依据。

参考文献:

[1]郭薇.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论行业协会在市场治理中的功能与实现条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2]沙凯逊,宋涛,赵锦锴等.从非对称信息看建设市场的整顿和规范[J].建筑经济,2004(1):82-85.

[3]邓小红.寻租理论下的政府行为[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6:114-116.

[4]席涛.政府监管影响评估分析——国际比较与中国改革[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4):16-24.

[5]王蕾,王芳霞.政府监管政策绩效评估分析——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为例[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9(5):80-86.

[6]Nicholas Bagley,Richard L. Revesz.Centralized oversight of the regulatory state [J].Columbia Law Review,2006,106(6):1329.endprint

2.3 监管机构的组成

监管机构的组成与安排主要涉及部门间的权利分配。建筑市场监管主体主要是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下设的相关部门,没有一个独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同时也缺乏一个针对监管者进行再监管的机构来监督监管者。

①“监管监管者”机构的设置。这个机构需要进行内外审查与协调,对内协调主要是确保监管机构在监管相关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得以解决,其中不仅是保证规章制度的协调一致性,同时也是对部门间的一种有效协调;对外协调则是听取专家、利益相关方等人员的有效意见。该机构主要是将政策的制定、实施与审查、协调相分离,以此可以保证监管政策的客观与有效。

②监管机构与监管人员的“独立”。监管机构与操作人员都是基于监管政策、市场规则的机关,不论是政策的执行、许可证的办法与惩罚措施的实施等,都是为了保证监管质量,提高监管效率,增强监管的可靠性,以保护建筑市场不受不正之风的影响和侵蚀。

2.4 监管工具的形成

建筑市场监管的目标是为了进行监管改革,保证监管质量,提高监管效率。现行的监管研究不仅有监管方法的研究,从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到监管信息系化的推广,还有监管手段的相关研究,包括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技术手段等等,但是还需要对于监管工具进行有效研究,即建筑市场监管的影响评估分析,OECD国家将其称之为RIA(Regulation Impact Assessment)。这主要是针对监管效果的有效分析,不仅反映了市场失灵问题的有效解决以及建筑市场参与方的规则遵守现象[5]。另外,还有建筑市场监管的成本收益分析,分析监管政策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影响,不仅要分析规章制度制定的成本和获得收益,还要分析规章之间的矛盾以及规章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2.5 建筑市场监管过程框架

建筑市场监管影响评估分为事前与事后两个部分,事前RIA评估主要是在监管政策、制度颁布之前,对其预期的影响进行相关评价,事后RIA评估主要是在监管政策、制度颁布之后对其现行的实际影响进行的相关评价[5]。由图1可知,建筑市场监管的必要前提是建筑市场失灵,进而进行建筑市场监管。政策、制度从制定到实施要经历制定、修改与协调、事前RIA分析、颁布、事后RIA分析等阶段,通过不断地RIA分析,对监管政策、监管方案的成本收益进行对比,从而修正方案,事前RIA分析是监管政策、制度颁布的依据,事后RIA分析是为下一步监管方案的决策提供信息。当建筑市场渐渐运行正常,则要放松监管,当建筑市场再次出现失灵状况,则要继续进行建筑市场监管。

图1 建筑市场监管过程框架图

3 结束语

本文对建筑市场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与分析,并运用相关理论进行成因分析,得出建筑市场必须进行监管,且在构建建筑市场监管体系的过程中,需要从建筑市场监管目标、政策、机构、工具等方面进行入手,确定保证监管质量、提高监管效率的监管目标;制定具有有明确、动态、一致与前瞻等特点的监管政策体系,有机结合规章制度、行动计划与监管措施;设置“监管监管者”的独立机构,并安排专门独立的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实行监管影响评价(RIA),对建筑市场监管效果进行有效分析,重视监管对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影响,关注监管的成本与收益,形成一定的监管衡量标准,最后分析构建建筑市场进行监管的流程框架,以为建筑市场监管决策与评价提供思考与依据。

参考文献:

[1]郭薇.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论行业协会在市场治理中的功能与实现条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2]沙凯逊,宋涛,赵锦锴等.从非对称信息看建设市场的整顿和规范[J].建筑经济,2004(1):82-85.

[3]邓小红.寻租理论下的政府行为[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6:114-116.

[4]席涛.政府监管影响评估分析——国际比较与中国改革[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4):16-24.

[5]王蕾,王芳霞.政府监管政策绩效评估分析——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为例[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9(5):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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