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

2024-08-29

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11篇)

1.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 篇一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是指评级机构对征集到的企业信息,依据一定的指标进行等级评定。企业主体信用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产业、企业素质、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等方面。

一、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分级

借款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三等九级,符号表示为:AAA、AA、A、BBB、BB、B、CCC、CC、C。借款企业信用等级符号及其含义如下所示:

AAA级: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具有最大保障;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最小;

AA级: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A级: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较强,企业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未来经营与发展易受企业内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会产生波动;

BBB级: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偿还能力一般,目前对本息的保障尚属适当,企业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未来经营与发展受企业内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会有较大波动,约定的条件可能不足以保障本息的安全;

BB级:短期债务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偿还能力较弱,企业经营与发展状况不佳,支付能力不稳定,有一定风险;

B级:短期债务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偿还能力较差,受内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企业经营较困难,支付能力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较大;

CCC级:短期债务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偿还能力很差,受内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企业经营困难,支付能力很困难,风险很大;

CC级: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严重不足,经营状况差,促使企业经营及发展走向良性循环状态的内外部因素很少,风险极大;

C级:短期债务支付困难,长期债务偿还能力极差,企业经营状况一直不好,基本处于恶性循环状态,促使企业经营及发展走向良性循环状态的内外部因素极少,企业濒临破产。

注: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但不包括AAA。

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施程序

1、前期准备阶级

1)评估客户向评估公司提出信用评级申请,双方签订《信用评级协议书》。协议书内容主要包括签约双方名称、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双方权利和义务。

2)评估公司指派项目评估小组,并制定项目评估方案。评估小组一般由3 ~ 6人组成,成员应是熟悉评估客户所属行业情况及评估对象业务的专家组成,小组负责人由具有项目经理以上职称的高级职员担任。

3)评估小组应向评估客户发出《评估调查资料清单》,要求评估客户在较短时间内把评估调查所需资料准备齐全。评估调查贤料主要包括评估客户章程、协议、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工作总结、远景规划、近三年统计报表、董事会记录、其他评估有关资料等。

2、信息收集阶段

1)评估小组去现场调查研究,先要对评估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阅读分析,围绕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的要求,哪些已经齐备,还缺哪些资料和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

2)就主要问题同评估客户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进行交谈,或者召开座谈会,倾听大家意见,务必把评估内容有关情况搞清楚。

3)根据需要,评估小组还要向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银行、税务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了解进行核实。

3、信息处理阶段

1)对收集的资料按照保密与非保密进行分类,并编号建档保管,保密资料由专人管理,不得任意传阅。

2)根据信用评级标准,对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并按规定格式填写信用评级工作底稿。

3)对定量分析资料要关注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然后上机进行数据处理。

4、初步评级阶段

1)评估小组根据信用评级标准的要求,对定性分析资料和定量分析资料结合起来,加以综合评价和判断,形成小组统一意见,提出评级初步结果。

2)小组写出《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并向有关专家咨询。

5、确定等级阶段

1)评估小组向公司评级委员会提交《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评级委员会开会审定。

2)评级委员会在审查时,要听取评估小组详细汇报情况并审阅评估分析依据,最后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资信等级,并形成《信用评级报告》。

3)公司向评估客户发出《信用评级报告》和《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征求意见,评估客户在接到报告应于5日内提出意见。如无意见,评估结果以此为准。

4)评估客户如有意见,提出复评要求,提供复评理由,并附必要资料。公司评级委员会审核后给予复评,复评以一次为限,复评结果即为最终结果。

6、公布等级阶段

1)评估客户要求在报刊上公布资信等级,可与评估公司签订《委托协议》,由评估公司以《资信等级公告》形式在报刊上刊登。

2)评估客户如不要求在报刊上公布资信等级,评估公司不予公布。但如评估公司自己办有信用评级报刊,则不论评估客户同意与否,均应如实报道。

7、跟踪评级阶段

1)在资信等级有限期内,评估公司要负责对其资信状况跟踪监测,评估客户应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2)如果评估客户资信状况超出一定范围,评估公司将按跟踪评级程序更改评估客户的资信等级,并在有关报刊上披露,原资信等级自动失效。

三、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具体指标

贷款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是信用评级机构对贷款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分析,并对贷款企业信用情况进行文字说明所依据的行业标准和技术指标。

1、财务指标

1)偿债能力

负债比率 = 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

自有资本率 = 所有者权益 / 资产总额

注:自有资本率反映企业用自有资本清偿债务的能力,一般认为自有资本率必须达到25%。

以上指标是从某一时点上静态地反映企业以现有资产清偿债务的能力,实际生活中企业是动态的,持续经营的,要反映它的动态的偿债能力还要借助下面两个指标。

债务本金偿付比例 = 年税后利润 /(负债本金余额 / 债务年限)

注:这个指标的考核一般需要连续五年以上的比率进行纵向比较,才能确定其偿债能力的稳定性。

现金流量偿付比率 =(期初现金余额 + 本息税前现金净收入)/ [支付利息 + 本年到期债务 /(1-所得税率)]

注:这个指标大于1时表明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量足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2)企业发展力

总资产增长率 = 年末资产总额 / 年初资产总额

净资产增长率 = 年末净资产总额 / 年初净资产总额

主营利润增长率 = 本年主营业务毛利 / 上年主营业务毛利

市场占有率增长率 = 主营产品本年市场占有率 / 主营产品上年市场占有率

3)企业盈利能力

主营收入增长率 = 本年主营业务收入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注:由于利润的可操作性,主营业务收入比利润有更强的可比性。

其它业务收入比例 = 其它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 其它业务收入 + 营业外收入)

注:一般来说一个成长性很好的企业往往是其在主营业务上取得了成功,或发展一些与主业相关或相近的行业,如果一个企业的利润很大一部分来自于非营业利润,如出租房屋,出租土地或来自于资本市场上的炒作等,以这样的公司做投资对象或合作伙伴一定要慎重。

2.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 篇二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调节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税收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纳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信用状况。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依法纳税情况的评估,评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A、B、C三类,D类一般不评),实现纳税信用等级管理,有助于加强税收监控,提供税收风险预警能力,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目前,我国的税收信用体系的建设还处于创立阶段,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还处在手工或计算机模拟手工评定阶段。随着税收信用体系的逐步建立和运行,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方法在不断完善和创新,本文就是在采集纳税人大量税收信息基础上应用C4.5[1]算法,构造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规则决策树,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进行判定。

利用决策树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进行判定,首先通过采集、分析和处理已经确定了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的相关数据来得到生成决策树的训练数据,然后通过训练数据生成决策树,并对未评定等级的纳税人实施计算机自动等级评定。实验数据采集对象是我省某市地税局所管辖的部分纳税人,共采集了A、B、C三类纳税人在过去二年的涉税数据,在实验过程中通过增加和减少生成决策树的属性个数来获取最佳效果。利用生成的决策树获取相关规则,对未评定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进行纳税信用等级判决,取得了理想的效果。

2 应用决策树算法构造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决策树

决策树学习是以实例为基础的归纳学习算法,它从一组无序、无规则的事例中推理出决策树表示的分类规则。构造决策树的目的是找出属性和类别间的关系,用它来预测将来未知类别的记录类别。当前决策树分类算法主要有CLS、ID3、C4.5、CART、SLIQ、SPRINT等,本文选取的C4.5算法是用于构造决策树的经典算法之一。

2.1 C4.5算法

C4.5算法是Quinlan于1993年提出的,是在ID3[2]算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决策树生成算法。较之于ID3算法,C4.5算法克服了它在应用中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用信息增益率来选择属性,克服了用信息增益选择属性时偏向选择取值多的属性的不足;

2)在树构造过程中或者构造完之后进行剪枝;

3)能够完成对连续属性的离散化处理;

4)能够对不完整数据进行处理;

5)能够生成类规则;

6)提高了预测正确率、速度和鲁棒性等等。

C4.5算法主要内容[1,3]:

设S是s个数据样本的集合。假定类标号属性具有m个不同值,定义m个不同类Ci(i=1,…,m)。设si是类Ci中的样本数。对一个给定的样本分类所需要的期望信息由下式给出:

其中pi是任意样本属于Ci的概率,并用si/s估计。对数函数以2为底,因为信息用二进位编码。

设属性A具有v个不同值{a1,a2,...,av}。可以用属性A将S划分为v个子集{S1,S2,...,Sv};其中,Sj包含S中这样一些样本,它们在A上具有值aj。如果A选作测试属性(即最好的分裂属性),则这些子集对应于由包含集合S的节点生长出来的分枝。设sij是子集S中类Ci的样本数。根据由A划分成子集的熵[4](entropy)或期望信息由下式给出:

项(S1j+...+Smj)/S充当第j个子集的权,并且等于子集(即A值为aj)中的样本个数除以S中的样本总数。熵值越小,子集划分的纯度越高。对于给定的子集Sj,

其中,Pij=Sij/|Sj|是Sj中的样本属于类Ci的概率。

在A上分枝将获得的编码信息是:

信息增益率函数:

算法计算每个属性的信息增益率。具有高信息增益率的属性选作集合S的测试属性。创建一个节点,并以该属性标记,对属性的每个值创建分枝,并以此划分样本。

2.2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属性选择及决策树生成

2.2.1 属性选择

本文采集的训练数据为已经过手工评定,确定了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的涉税数据。根据手工评定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税务专家经验和属性相关性原则[5],选取了包括申报率、入库税额、欠缴税额、稽查补缴税额、违法违章、重点户标识、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等属性,决策树生成属性如表1所示。

类别C的集合是{A,B,C},属性S的集合是{申报率、入库税额、欠缴税额、稽查补缴税额、违法违章、重点户标识、注册资金、从业人数}。本文的方法还可以根据应用加入需要的属性,例如纳税人行业、经济类型等。申报率是纳税人每月已申报税种(目)数/应申报税种(目)数*100%;稽查补缴税额是通过税务稽查结果,要求纳税人应少缴而补缴的税额;违法违章为该纳税人在过去一年内有无违法违章记录。

2.2.2 数据准备和预处理

抽样训练数据必须全面客观的反映纳税人的实际涉税情况,这样生成的决策树才能够比较准确对那些采集的纳税人涉税数据进行判决,确定最终纳税信用等级。本次采集的训练样本数据是从地税核心业务系统-税收征管数据库中抽取的纳税人数据,通过编写数据库存储过程完成数据抽取工作,按照A、B、C三类的实际比率共抽取了约一万户纳税人的相关属性资料。抽取的训练样本数据如表2所示。

表2中的注册资金、从业人数两个属性由于税务机关在基础资料采集时不完整,很多数据缺失或采集失真。虽然C4.5算法可以允许训练样本集中出现属性空缺,但由于数据失真和空缺量过大,直接影响到决策树生成的准确性,因此我们在决策树生成过程中选择了忽略以上两个属性。另外,抽样数据中欠缴税额、稽查补缴税额两个属性值绝大部分为零,只有少部分纳税人有欠税和稽查补缴税款,因此为便于挖掘,直接将其离散化为false、true(大于0的为true,小于等于零的为false)。

2.2.3 生成决策树

应用C4.5算法对以上完成数据准备的数据进行决策树规则挖掘,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决策树生成步骤如图1所示。

按照图1的流程和C4.5算法步骤,用VC++平台加以实现,对抽样训练数据进行数据挖掘,得到的决策树共15个节点。

2.2.4 剪枝

决策树的剪枝分为先剪枝和后剪枝两种。先剪枝就是在完全正确分类训练集之前较早地停止决策树的生长,有多种不同的方法[6]。本文采用的是后剪枝方法。对每个叶子结点,分类错误率为该结点中不属于该结点所表示类别的样本的权值之和;对于非叶结点,分类错误率为它的各个孩子结点的分类错误率之和。如果计算出某结点N的分类错误率超过了将结点N所代表的样本集S中的所有样本分配为S中出现最多的类别所得的分类错误,则将结点N的所有子枝剪去,使N成为叶结点,将S中出现最多的类别分配给它。对以上生成的决策树进行剪枝得到最终的决策树共11个节点,如图2所示。

注:表1中continuous表示该属性值为连续的数值,省略号表示属性可以根据需要来进行添加。

2.3 规则知识描述

为了更清楚的理解决策树的知识表示,可以把图2的决策树转化成规则,形式如下:

IF(入库税额<=33430元)AND(申报率>85%)THEN(B类纳税人);

IF(入库税额<=33430元)AND(申报率<=85%)AND(欠税税额=true)THEN(C类纳税人);

IF(入库税额<=33430元)AND(申报率<=85%)AND(欠税税额=false)THEN(B类纳税人);

IF(入库税额>33430元)AND(重点户标识=true)THEN(A类纳税人);

IF(入库税额>274512元)AND(重点户标识=false)THEN(A类纳税人);

IF(274512>=入库税额>33430元)AND(重点户标识=false)THEN(B类纳税人);

由以上规则可以看出,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与年入库税额关系最大。年入库税额在3万元以下主要为B、C两类,其申报率和欠税是判定其为B、C的主要依据;年入库税额在27万元以上的基本都为A类;年入库税3万到27万元之间的纳税人主要确定属性是重点户标识,是重点户的为A类,非重点户为B类。这些规则的发现对税务机关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生成规则后即可使用决策树对尚未评定等级的纳税人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应用决策树进行纳税信用等级判决的流程:待确定等级纳税人涉税数据输入→决策树判决计算→输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2.4 决策树验证

应用生成的决策树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是本文主要研究目的,我们抽取了待评定等级的513户纳税人的有关数据,应用决策树进行判决,判决结果A类32户、B类382户、C类99户,税收专家经过对这些纳税人相关资料的分析研究,认为判决结果要比手工评定的合理。另外,我们还直接应用抽样数据对决策树规则进行了验证,错误率为17.2%。这足可以说明利用C4.5算法生成的决策树是有效的。

3 结束语

决策树在市场划分、金融风险、产品开发以及故障诊断中已经得到了比较广泛的应用。C4.5算法是决策树的一个经典算法,文中把C4.5算法应用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中,通过对样本数据的学习训练生成决策树,根据生成的决策树来对纳税人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改变了纳税信用等级手工评定的现状提供的重要手段,实现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对于建立公平、公正的纳税信用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摘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实现是需要对大量税收数据进行分析和判定的结果,决策树是进行数据挖掘和分类的常用工具,其中以C4.5算法最为流行。如何应用数据挖掘技术改变纳税信用等级手工评定的现状是当前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难点之一。文章主要讨论如何应用C4.5算法构造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决策树,通过对纳税人涉税数据的采集、预处理、属性选择、决策树生成和剪枝等一系列过程最终生成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决策树,并根据生成的决策树实现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判决。

关键词:决策树,C4.5算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参考文献

[1]QuinlanJ R.C4.5Programs for Machine Learning[M].San Mateo:Morgan Kaufmann Publishers,Inc,1993:202-207.

[2]Quinlan J R.Induction of decision tree[J].Machine learning,1986(1):81-106.

[3]HAN Jia-wei,Kamber M.Data Mining Concepts and Techniques[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1:08.

[4]何劲松,郑浩然,王煦法.从熵均值决策到样本分布决策[J].软件学报,2003,14(3):479-483.

[5]范洁,常晓航,杨岳湘,基于属性相关性的决策树规则生成算法[J].计算机仿真,2006,23(12):90-92.

3.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 篇三

永川48家企业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中获评A级纳税信用企业

华龙网11月29日17时04分讯(通讯员 向章)今年来,重庆永川区地税局联合区国税局对全区1800余家企业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48户获评A级纳税信用企业。据悉,A级纳税信用企业是指税务机关从完税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等多方面考量,具体通过大数据平台对企业连续两年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发票管理、账簿管理等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同时符合开业经营两年以上,且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报告银行账号、及时办理年检和换证;征期申报率达100%,准确率达95%以上,应纳税入库率100%,且能按税务机关规定,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有关资料;连续两年无偷税、抗税记录;连续两年无发票违规记录的纳税信用最高等级评价。A级纳税人可以享受一系列便利,比如发票领用、绿色通道、跨区域同等税收待遇、优先办理出口退税、简化企业所得税审批手续、“纳税信用贷”等。税务部门为更好服务A级纳税人发展,针对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情况,为企业提出针对性强、利于操作的税收建议,助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信用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税务部门不断完善纳税信用评价制度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通过信用等级评价确定激励对象,给予A级纳税信用企业多种税收便利,降低守信纳税人交易成本,增强守信纳税人获得感,打造诚信纳税“金名片”,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4.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 篇四

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及微型企业客户

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评价客户信用状况,巩固和拓展信贷优良客户,优化和培植社会信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分类的补充通知》、《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及微型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和微型企业客户。

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是指除办理一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银行卡透支、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以外的个人客户;微型企业是指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总额在任何时点上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指按照统一的评定指标及标准,以借款人或其主要股东及经营管理人员的个人品行状况、信用记录、与经营行的合作情况作为依据,并综合参考

借款人家庭收入状况、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的收入和资本增长情况、所属行业状况等,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和信用等级确定。

第四条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按照“统一标准、严格程序、分级管理、动态调整”的要求,如实反映测评对象的信用情况。

第五条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全行信贷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评定结果是客户准入和退出、信贷定价、授权授信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信用等级评定程序

第六条 合行总部贷款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委)负责开展客户信用评级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检查指导等。

第七条 贷委员会下设客户信用评级办公室(以下简称:评级办公室),评级办公室设在合行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客户测评表收集、审核和级别认定,并建立客户基本信息档案。

第八条 参加信用等级评定的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必须是在本辖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种植业、养殖业、加工运输业等专业大户,贷款金额在 2万元(不含)以上、100 万元(含)以下人民币;微型企业客户必须是

贷款总额在任何时点上不超过 100 万元(含)人民币。

第九条 微型企业以营业执照上的名称进行评级,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以自然人名称进行评级。

第十条 微型企业评级要求借款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复印件、担保相关资料复印件、报表以及纳税证明等相关资料。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必须如实提供其本人资信状况资料,包括年龄、婚姻状况、家庭财产状况、健康状况、文化程度、户籍、从事行业、经营情况以及在经营行的存款账号、户名、余额及他行存款情况;负债和或有负债情况、银行负债情况、与借款有关的其他情况;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包括近期合同、进销凭证、纳税单、收入证明等,财产共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等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 信用等级评定步骤:需要评级的客户由经营行受理,由两名信贷人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初评(测评表附后),经营行对初评结果进行认定,超过合行授权额度的需报合行评级办公室审核并提交总行审贷会最终认定。

第三章 信用等级划分

第十二条 信用等级测算。依据客户信用等级测评表的标准及其分值设定(附信用等级测评计分表和等级划分标准),通过查、看、算方式,逐条(项)打分,汇总分值,65 对照确定客户信用等级。

第十三条 信用等级划分。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和微型企业客户信用等级按百分制设定评分标准,依次划分为三个档次,即优秀、较好和一般(按得分情况确定档次)。60 分以下不评定信用等级,原则不对其授信。

第四章 信用等级评定管理

第十四条 对评定达到“一般”的,分支机构要造册登记,并作为信贷业务服务对象,引导客户争创“较好”以上客户标准。

第十五条 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不改变经营行、社贷款范围、贷款“三查”环节、信贷人员放款责任、到期贷款收回率和利息收回率考核。

第十六条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有效期限为 1 年(含 1 年),有效期满后,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定自动失效;若借款人再申请贷款,分支机构应对借款人信用状况重新评定,按程序报批。

第十七条 经营行在借款人的信用授信有效期内,动态跟踪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借款人出现违约或资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低或取消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如借款人在授信有限期限内死亡、失踪的,分支机构有权取消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并要求共同还款人偿还贷款。

第十八条 对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仅限于本行对客

户发放贷款时参考,对外无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安徽舒城农村合作银行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 篇五

根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

(一)评定内容与标准

《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为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具体指标为:

1、税务登记情况

(1)开业登记;(2)扣缴税款登记;

(3)税务变更登记;

(4)登记证件使用;

(5)年检和换证;

(6)银行账号报告;

(7)纳税认定情况(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等)。

2、纳税申报情况

(1)按期纳税申报率;(2)按期纳税申报准确率;

(3)代扣代缴按期申报率;(4)代扣代缴按期申报准确率;

(5)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

3、账簿、凭证管理情况

(1)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

(2)按照规定设臵、保管账簿、凭证,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3)发票的保管、开具、使用、取得;

(4)税控装臵及防伪税控系统的安装、保管、使用。

4、税款缴纳情况

(1)应纳税款按期入库率;

(2)欠缴税款情况;

(3)代扣代缴税款按期入库率。

5、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1)涉税违法犯罪记录;

(2)税务行政处罚记录;

(3)其他税收违法行为记录。

前款指标累计值为100分,具体分值为:税务登记情况15分;纳税申报情况25分;账簿凭证管理情况15分;税款缴纳情况25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20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内容分值进行分解细化。

《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按照第四条的评定内容分指标计分,设臵A、B、C、D四级。

《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考评分在95分以上的,为A级。

纳税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A级:

1、具有涉嫌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至评定日仍未结案或已结案但未按照税务机关处理决定改正的;

2、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新发生欠缴税款情形的;

3、不能依法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的;

4、评定期前两年有税务行政处罚记录的;

5、不能完整、准确核算应纳税款或者不能完整、准确代扣代缴税款的。

《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考评分在60分以上95分以下的,为B级。至评定日为止有新发生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自评定日起向前推算两年内发生,至评定日尚未清缴的),不具备评定为B级纳税人的资格。对办理税务登记不满两年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视为B级管理。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考评分在20分以上60分以下的,为C级。考评分超过60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一律定为C级:

1、依法应当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

2、评定期内同时具备按期纳税申报率在90%以下,纳税申报准确率在70%以下,应纳税款按期入库率在80%以下,代扣代缴申报准确率在80%以下,代扣代缴税款入库率90%以下的;

3、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且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

4、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一年内两次不能按期抄报税的;

5、应税收入、应税所得核算混乱,有关凭证、账簿、报表不完整、不真实的。《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考评分在20分以下的,为D级。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行计分考评,一律定为D级:

1、具有涉税犯罪嫌疑,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尚未结案的;

2、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行为记录的;

3、骗取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多缴税款退回的。

(二)激励与监控

《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A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给予以下鼓励:

1、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

2、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相关资料后,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3、放宽发票领购限量;

4、在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

5、各地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激励办税的服务措施。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B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除在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退免、税务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常规税收征管外,重点是加强日常涉税政策辅导、宣传等纳税服务工作,帮助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依法纳税水平,提升纳税信用等级。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对C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管理,并可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

2、列入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对象;

3、对验证、年检等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复核;

4、发票的供应实行收(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等办法;

5、增值税实行专用发票和税款先比对、后抵扣;

6、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从严审核、审批;

7、各地根据情况依法采取其他严格的管理措施。《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D级纳税人,除可采取上述C类纳税人的监管措施外,主管税务机关还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强化管理,并可实施以下措施:

1、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2、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权。

(三)评定组织与程序

《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省一级或者市(地)一级或者县(市)一级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评定其所管辖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两个评定一次。

《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的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的内容和标准,以日常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为基础,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考评,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和验审,初步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

《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主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本项工作的协作,对各自初步确定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按照从低原则共同核定。

税收征管改革后,纳税人的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设臵不一致的,由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核定。

《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各自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由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按照从低原则共同核定。

《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核定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分别由主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征求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没有重大异议的,即可确定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有异议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研究后予以确定并告知有关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省一级或者市(地)一级或者县(市)一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可以选择适当方式将A级纳税人的名单予以公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向社会提供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查询。

《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实施动态管理。A、B、C级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即降低为相应的纳税信用等级。

《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评定完毕,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擅自将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情况和有关评定资料向社会公布或泄露给他人。

附:广东省国税局、地税局补充规定

(一)评定内容和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内容和指标分值,结合我省实际,对各项内容的分值进行分解细化(分数的具体评定说明见附件1《纳税信用等级量化评定表》)。

1.税务登记情况15分。其中:开业登记(2分)、扣缴税款登Z(2分)、税务变更登Z(2分)、登记证件使用(2分)、年检和换证(2分)、银行账号报告(3分)、纳税认定情况(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等)(2分)。

2.纳税申报情况25分。其中:按期纳税申报率(5分);按期纳税申报准确率(5分);代扣代缴按期申报率(5分);代扣代缴按期申报准确率(5分);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5分)。

3.账簿、凭证管理情况15分。其中: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2分);按照规定设臵、保管账簿、凭证,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4分);发票的保管、开具、使用、取得(6分);税控装臵及防伪税控系统的安装、保管、使用(3分)。

4.税款缴纳情况25分。其中:应纳税款按期入库率(9分);欠缴税款情况(9分);代扣代缴税款按期入库率(7分)。

5.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20分。其中,有涉税违法犯罪记录的,每次扣20分;有税务行政处罚记录的,每次扣10分;有其他税收违法行为记录的,每次扣5分。

(二)评定组织与程序

各级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机关应分别成立由征管部门牵头,法规、税政、计统、稽查等部税信用等级评定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成立国、地税联合评审委员会,负责纳税信用等级的共同评审工作。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基本程序如下:

1.以每两个纳税为一个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周期,各级联合评审委员会应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纳税信用等级的共同评定工作。

2.各主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评审小组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初评出各自管辖范围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在此基础上,各级联合评审委员会负责纳税信用等级共同评定工作。其中,A级纳税信用等级由县(市、区)级联合评审委员会初审,报市级联合评审委员会审批。B、C、D级纳税信用等级由县(市、区)级联合评审委员会审批。A、D级纳税人名单报省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备案,以加强管理与服务。

3.市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对共同评定的A级纳税人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没有重大异议的,发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通知书》,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税务网站、12366纳税专线等向社会提供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查询。

4。各主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对共同管辖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各自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由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按照从低原则共同核定。

(三)激励与监控

除按办法规定的要求对不同等级纳税人实施基本的分类管理之外,明确以下两点:

1.对A级纳税人的发票供应,可按纳税人的实际经营需要保证供应,原则上一次可供应1个月的用量,并实行验旧供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关于下发重新修订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税发[2003)107号)中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分类标准部分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分类标准按《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进行,但对分类后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等问题,在未另文通知之前,暂按原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6.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篇六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的长效机制,发挥定点医疗机构参与医疗保险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保证参保人员得到合理的医疗服务,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82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级管理是以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履行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情况为主要依据,进行考核与评估,并依据相关标准和评定结果,将定点医疗机构评定为四个等级(AAA级、AA级、A级、无等级),并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条 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卫生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级别(三级、二级、一级),在全市二级及二级以上、医保住院结算人次超过100人次的医疗机构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定。

第四条 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评定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其中评为A级的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确定,由市人社局公布,报省级经办机构备案。评为AAA级和AA级的由市医保中心推荐,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组织确认,由省级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公

布。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资格,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评定。

第六条 成立榆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评定组,组成人员包括:医疗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 评定内容与标准

第七条 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评定的内容包括就医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疗费用控制管理、目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础管理及社会监督七个方面。同时,充分考虑参保人员的意见,将参保人员的满意度调查结果作为一项重要评价指标。

第八条 为了使评价工作科学、合理、规范,评价工作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年终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网上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九条 建立榆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监督评价体系,其内容主要包括:

(一)《榆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

(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参保人员满意度调查表》。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医疗环境改变和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评定标准》中的相关指标可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标准参照省级医疗保险

经办机构的调整意见,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研究确定。

第十条 评价结果实行总量控制,按照人社部确定的数量控制标准,AAA级、AA级、A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个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地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总数的2%、10%、20%。

第十一条 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评价分级从A级起步,A级每年评价一次。连续两次评为A级的,可参加AA级评定,连续两次评为AA级的,可参加AAA级评定。评价分级中,一次达不到A级的,应取消AA级或AAA级资格。

第三章 评定组织与程序

第十二条 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评定分为申请、审核、评定、公示、公布和管理等程序。

(一)申请:市医保中心在每年10月底前,集中组织医疗机构申请参加分级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申请书、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每9月底前(市医保中心受理三级医院申请,县区医保中心受理二级医院申请)。

(二)审核:市、县医保中心分别受理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的分级申请材料,结合日常管理、费用结算等情况,按照政策标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集中由市医保中心组织进行评定。

(三)评定: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每年年底以前完成评定工作。严格按照《评定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定,按照评定分值和规定比例确定医疗机构评定等级,并于次年1月20日前,完成上的评定上报工作。

(四)公示:每年5月底前,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上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评定结果在省级媒体、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公示。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复审。

(五)公布:每年6月初,由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同时抄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

(六)管理: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获得不同信用等级的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理。

第十三条 按照评定分工由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颁发相应的等级证书和牌匾,等级证书和牌匾规格样式由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确定。

第十四条 各市和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定点医疗机构评定结果后,各级经办机构应从公布之日起次月调整相应的医疗服务协议条款,简化费用审核材料和流程,调整定额结算标准和质量保证金结算标准。

第四章 分级管理

第十五条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获得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动态分级管理,并按所评定级别给予相应激励措施,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满足参保患者医疗需求。

第十六条 AAA级定点医疗机构激励措施:

(一)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为主与不定期的检查、抽查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特色科室、重点学科的属于基本医疗范畴、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新项目、新技术给予优先审批。

(三)简化医疗保险费用审核和结算程序,缩短与医疗机构结算周期,具有优先结算权;

(四)全额支付结算费用,不预留保证金,并给予本定点机构超定额部分中心分担比例上浮10%作为奖励;

(五)可优先作为省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含转诊转院及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六)可优先作为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定点医疗机构;

(七)争取财政专项资金予以表彰奖励;

(八)连续两年被评为AAA级得定点医疗机构,第三年可做为诚信、免检单位,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自动续签一年。

第十七条 AA级定点医疗机构激励措施:

(一)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为主与不定期的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特色科室、重点学科的属于基本医疗范畴、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新项目、新技术给予优先审批。

(三)简化医疗保险费用审核和结算程序,缩短与医疗机构结算周期,具有优先结算权;

(四)可优先作为省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含转诊转院及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五)及时支付结算费用,不预留保证金,并给予本定点机构超

定额部分中心分担比例上浮5%作为奖励;

(六)可优先作为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十八条 A级定点医疗机构激励措施:

(一)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为主与不定期的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特色科室、重点学科的属于基本医疗范畴、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新项目、新技术给予优先审批。

(三)适当简化医疗保险费用审核与结算程序;

(四)及时支付结算费用,不预留保证金,并给予本定点机构超定额部分中心分担比例上浮2%作为奖励;

第十九条 无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措施

(一)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全年突击检查不低于4次,抽查住院患者不少于5%,抽查治疗所用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不低于5%,并定期不定期通报管理情况;

(二)对定点医院的新项目、新技术原则上不予审批;

(三)加强医疗保险费用审核;

(四)预留结算费用5%的服务质量保证金;

(五)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评为医疗保险先进单位;

(六)对每评审中量化考核分数处于最后5名的提出通报批评,连续两年处于倒数第一名的,来年各级经办机构均不得续签协议,间隔期不得少于一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已取得评审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取消所评等级,终止享受有关激励措施,并不得参加下一分级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医疗服务协议,并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其定点医院资格,在当地主要媒体上予以公示。

(一)因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协议履行过程中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

(三)考核评定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被举报有严重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或协议规定的内容,造成基金损失,经查属实的;

(五)发生三次及以上有效投诉不及时处理的。

第二十一条 已获得评审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在之后的等级评定中,一次达不到A级的,取消所评等级,终止享受相应等级的有关激励措施,收回等级牌匾和证书,同时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做好等级评定工作,有关人员不得擅自公布或泄露定点医疗机构评级情况。因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评级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出现重大误差,给定点医疗机构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三条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定期向社会公布获得评定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情况、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等内容,引导患者就医和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 各级经办机构要结合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对临床

医师执行医疗保险政策的管理。在检查临床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等情况的同时,落实临床医师责任,对违反医保政策,违反医疗常规的临床医师提出通报批评,拒不整改者可责令定点医疗机构停止该医师向医保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所指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7.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 篇七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大市场管理力度,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提高市场经营者素质,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有效扼制不良行为的发生,尽到市场举办者应尽责任,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市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商户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意义

商品市场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商户信用分类是市场信用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促进市场繁荣和文明的治本之策。加快推进商户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一套集信用征集评价、反馈、公示与披露、奖惩等为一体的商户信用等级评定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商户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将有助于提高商户守信意识和自律意识,扩大商户诚信度和信誉度,进一步推进二手车交易市场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二、商户信用等级评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市场商户的信用状况,将商户划分为不同信用类别,相应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对其进入、存续和退出实施全过程监管。

三、等级评分记录对象:

本市场内经营的商户

四、信用商户等级的分类与认定

凡在本市场内经营满一年的商户,均可参加评定,每年评定一次。商户信用分类为AAA、AA、A、B四个等级:

AAA级表示信用优异;

AA级表示信用优良;

A级表示信用良好;

B级表示信用低下;

AAA级信用等级商户,首次暂不评定,今后根据市场发展再予评定。

年累计得分95分以上者为AAA信用等级商户,AAA信用等级在AA信用等级商户的基础上评定;年累计得分85分以上者为AA信用等级商户;年累计得分75分以上者为A信用等级商户;年累计得分60分以下为B信用等级商户。

A级、AA级及AAA级信用商户 评定的主要流程:

(一)提出申请:市场商户根据自身一年来落实《市场商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的情况,主动向市场管理部提出参评申请。

(二)集体审查:对自愿申报参评的商户,先由市场商户代表,再由市场信用商户评定领导小组根据《市场商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按照各自日常管理职能要求掌握的实际评价情况,对照市场商户的信用程度、规范经营、安全卫生、经营业绩等考评结果,进行联合审查、核实、征求意见,确定名单。

(三)上墙公示:经评审拟定的信用商户名单在市场内公示一周,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四)表彰授牌:经公示被确定为信用商户的,由市场信用商户评定领导小组于年底召开商户表彰大会,公开予以表彰,并授予牌匾,同时根据不同信用等级予以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

五、信用等级评分内容:

1、合法经营:

(1)亮证经营,悬挂统一、美观;(2)遵守市场规章制度;

(3)配合市场及相关部门管理;

(4)按时与市场签订承租合同并缴纳租金及相关的水、电、管理费;

(5)经营商品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范围内。

2、规范经营:

(1)着装整洁,言语举止文明,服务热情;

(2)车辆停放有序,不占用通道或临时停车位;

(3)商品车标有一车一价和车辆信息卡,台账记录完整;

(4)不强买强卖、不用虚假广告、信息来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5)营业时间不赌博、不酗酒、不吵闹、不打架、不打扑克;

3、安全卫生:

(1)与市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严格遵守;

(2)店容店貌整洁,营业房内办公设备摆放整齐、统一;

(3)自觉遵守营业房门前三包制度;

(4)消防器材放置合理,没有遮盖、占用摆放位置等行为;

4、经营业绩:

(1)办理相关手续时,业务窗口对其工作印象良好;

(2)成交量与成交额相结合。

5、关爱行业:

(1)乐于助人、有较强的集体观念,能积极主动的支持与配合市场管理部,维持市场秩序,疏通道路等;

(2)热心为市场着想,带头做好人好事,自觉劝阻或抵制不良行为;

(3)积极参加行业组织及市场举办的各类活动。

六、商户信用等级具体评定方法:

(一)信用信息征集由市场管理部及责任区域监管内的商户代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采集、录入征集信息。

(二)评定和公示方式:由市场管理部召集商户代表进行初评,再由市场信用经营单位评定领导小组评审,并将评分结果在市场公示栏对外公开;

(三)信用等级评定时间:每年年末。

七、信用等级奖惩办法:

对守法诚信的商户给予宣传、表彰、支持及扶持,颁发信用等级证书及牌匾,并建立长效保护和激励机制,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欺瞒、强买强卖、售假等严重失信的商户,实行重点监管,采取警示、警告、曝光、摘牌、经济处罚、责令停止经营相关商品等方式进行惩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奖励:

1、被评为A级信用等级的商户,予以公示及表彰,办理相关手续时给予方便,年终予以一定的奖励。

2、被评为AA级信用等级的商户享受A级信用等级的待遇外,另予以宣传,在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推荐,市场组织其负责人旅游或予以奖励。

3、被评为AAA级信用等级的商户,享受AA信用等级的待遇外。予以扶持,简化相关手续办理程序,上门服务,在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评选,减少监督检查,推荐上级部门及全国诚信商户评选。

(二)惩处:

1、结合《市场商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与商户失信行为,经各商户代表、市场管理部、市场信用商户评定领导小组审议,对达不到信用等级的商户给予降级处理,并收回已授予的牌匾。

2、信用等级被评定为B级的经营单位,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不授予各类荣誉称号,同时给予警示、警告并将不良记录公示、曝光,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问题较重的采取经济处罚,责令停止其经营的相关商品,实行近距离严管,每周检查一次;严重的取消市场准入资格。

(三)信用修复和调整

1、因非主观故意因素,信用等级下降的商户,在网站、市场宣传栏等进行公开披露。

2、商户在一定期限内主动采取整改措施,纠正失信行为,消除失信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重建信用的,可以向市场管理部与市场信用商户评定领导小组申请信用修复,消除不利影响。

3、申请信用修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根据其违法失信行为制定、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有明显成效的。

(2)商户提出申请之日起,整改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3)在整改期限内未再发生违法失信行为。

4、信用修复的程序:

(1)商户向市场管理部与市场信用商户评定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2)市场管理部与市场信用商户评定领导小组审查商户信用修复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商户予以确认,并实施信用修复。在数据库保存违法失信记录的前提下,提前解除信用提示,同时相应调整商户的信用等级评定。

8.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 篇八

作者:陕西省乾县农村信用联社 李彬元

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是陕西省乾县农村信用联社在农村金融服务中改进服务方式,拓展业务新领域,提升社会信用的重头戏。他们结合县情,制订出台了《乾县农村信用社村(户)信用等级评定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信用评级,为以后贷款发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宣传发动突出“广”字:联社统一印制宣传单,广泛向农民宣传信用等级评定的意义、标准和程序。

二是调查摸底突出“细”字:全体社站员工深入乡村,对农户的家庭财产、生产经营项目、家庭收入、信誉程度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农户经济档案。

三是资信评定突出“严”字:基层社都成立了由信贷员、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的资信等级评定小组,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坚持集体讨论、公平公开的原则,把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资信等级,分别享受不同的授信额度,对信誉差、拖欠信用社贷款的赖债户则不给予等级评定。

四是核贷发证突出“慎”字:按照农户资信等级,逐户确定农户的贷款限额,发放贷款证。始终坚持信用为先,强化诚信意识,竭力打造信用社讲信用,农户讲信用,党政讲信用的“三位一体”信用网络。

9.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 篇九

与分类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摘自国质检通[2004]458号

1、总则

1.1为加强对代理报检单位的管理,规范代理报检行为,促进代理报检单位诚实守信、守法经营,根据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对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单位的管理。

1.3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负责代理报检单位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工作;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直属局)负责所辖地区代理报检单位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代理报检单位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1.4对代理报检单位信用等级的评定,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2、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与标准

2.1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为代理报检单位在日常代理报检业务中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代理报检职责的情况,具体内容为:

2.1.1代理报检单位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检验检疫机构对代理报检单位的行政处罚记录及违规处理记录。

2.1.2代理报检单位业务经营、管理情况。

2.1.3代理报检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情况,包括登记信息的准确性,日常变更情况,注册登记证书的保管与使用等情况。

2.1.4检验检疫费用的缴纳情况,年审和换证情况等。

2.1.5代理报检单位对报检员管理情况,包括报检员参加检验检疫业务培训情况;报检员证的使用、管理情况;报检员的差错或违规记录等。

2.1.6代理报检单位其他信用信息,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获得各类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情况,如“文明单位”称号、“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国内十佳企业称号等。

2.2评定标准

评定实行扣分制和加分制相结合。年度起始分值为100分,具体标准如下:

2.2.1代理报检单位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每次扣30分;

2.2.2代理报检单位违反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被作警告处理的,每次扣5分;被暂停3个月代理报检资格的,每次扣20分;被暂停代理报检资格6个月的,每次扣30分;

2.2.3代理报检单位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加10分;

2.2.4获得各类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每项加10-20分。

2.3等级评定

2.3.1代理报检单位信用等级评定按照第2.1款的评定内容及第2.2款的评定标准分为A、B、C、D四等级。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信用等级为A级;考评分在7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B级;考评分在50分以上,70分以下的为C级;考评分在50分以下的为D级。

2.3.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A级:

2.3.2.1评定期前两年内有检验检疫行政处罚记录的;

2.3.2.2评定期前两年内有被暂停代理报检资格记录的;

2.3.2.3评定年度内代理报检业务更改率在5%以上的;

2.3.2.4评定年度内有其他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的;

2.3.2.5原则上,评定年度内报检批次和报检金额低于本地代理报检单位平均水平50%的。

2.3.3考评分在7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但年内有行政处罚记录或暂停代理报检资格记录的不得评定为B级。

对办理注册登记不满一年的代理报检单位,视为B级。

2.3.4考评分超过70分,但年度内有一次行政处罚记录的,或因违规被暂停代理报检资格三个月的,一律评定为C级。

2.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评定为D级:

2.3.5.1两年内有两次以上行政处罚记录的;

2.3.5.2评定年度内因违规被暂停代理报检资格六个月的;

2.3.5.3评定年度内代理报检业务更改率在20%以上的;

2.3.5.4经查实有贿赂检验检疫工作人员行为的。

3.评定程序

3.1代理报检单位信用等级每年度评定一次,结合年审同时进行。

3.2各直属局应成立信用等级评定小组,负责所辖地区代理报检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3.3各直属局信用等级评定小组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的内容和标准,对代理报检单位的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评定结果须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3.4经年度评定信用等级为A级和D级的代理报检单位,国家质检总局可视情况予以公布。

3.5代理报检单位年度信用等级情况可供社会查询。

4.分类管理

4.1各直属局可根据代理报检单位的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4.2对A级代理报检单位,可给予以下优惠措施:

4.2.1列入检验检疫“守信单位”,可由国家质检总局对外公布;

4.2.2优先享受检验检疫机构的便捷通关措施;

4.2.3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外,年内免除或减少日常监督检查;

4.2.4有条件的检验检疫机构可设立A级代理报检单位专用报检窗口;

4.2.5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的,年审时可免除现场核查;

4.3对B级代理报检单位,可给予以下鼓励措施:

4.3.1可享受检验检疫机构的便捷通关措施;

4.3.2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外,年内减少日常监督检查;

4.3.3加强检验检疫新政策的辅导、宣传,帮助其改进管理,提高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提升检验检疫信用等级。

4.4对C级代理报检单位,应加强管理,并可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4.4.1根据有关规定加大对其代理业务的抽查比例等;

4.4.2列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内的重点检查对象;

4.4.3对年审等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进行现场逐项核查。

4.5对D级代理报检单位,除上述C级的监管措施外,还可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4.5.1列入代理报检单位“黑名单”,重点监控,强化管理;

4.5.2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检验检疫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其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

4.5.3要求代理报检单位每季度向直属局提交代理报检业务的自查报告,包括业务开展情况、出现的差错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4.6代理报检单位因重大违法违规,其信用等级与评定时不相符合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及时对其实施降级管理。

10.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 篇十

8公司名称 佑图物理应用科技发展(武汉)有限公司 浙江亚卫通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河东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北方安恒利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隆华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 南京中和声光器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斯全德灯光有限公司 灯光 公司地址 壹级 壹级 壹级 壹级 壹级 壹级 壹级 壹级 壹级 湖北省武汉市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园二栋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619号德邦电子三楼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22、24号首层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甲九号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80号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1区20号B座2006室浙江省 余姚市新建北路737号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13号2幢1单元1101室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大观路横岗尾5号新塘商贸园自编号C栋10 山东同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泽野灯光音响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永加电子有限公司杭州亿达时灯光设备有限公司

15北京锋尚世纪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上海安恒利扩声技术工程有限公

17广州励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声纳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19广州市珠江灯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锐声灯光音响器材有限公司浙江极光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南京视野工程有限公司

23青岛通利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东亚技术有限公司江西省西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仁歌视听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珠江灯光音响工程有限公司

28广州彩熠灯光有限公司广州方达舞台设备有限公司陕西铭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艾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北京世邦华亿舞台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浙大安达科技有限公司

中视电视技术开发公司

江苏时代演艺设备有限公司

湖南明和科技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万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斯毕士舞台设备技术(杭州)有限公司

天津舞台科学技术研究所

江苏新雅歌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艺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艺美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壹级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民生大街22号三箭银苑A座2002室 壹级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星光巷7号 壹级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十一街万基商务大厦六层 壹级 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425号2楼 壹级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1幢1801室 壹级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605-1室 壹级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716号三楼 壹级 广东省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8号 壹级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英龙展业大厦1114-1115 壹级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1582号 壹级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禺山大道116号 壹级 浙江省杭州市武林路71号 壹级 江苏省南京市板仓街9号世界之窗文化园C区A、C座 壹级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132号 壹级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中科汇发展中心科汇三街10号1壹级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岔道口西路29号 壹级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8号院5号楼三层B区 壹级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旭升南街38号 壹级 司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北太平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兴路壹级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路紫荆81号E座2楼 壹级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318号曲江文化产业孵化中心壹级 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向阳路9号 壹级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院时间国际大厦H座2010室 壹级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531号保亭工业园区第一层西 壹级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戊12号 壹级 江苏省泰州市现代综合农业开发示范区站北路6号 壹级 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向阳路2号 壹级 浙江省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0层C座 壹级 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左家庄12号 壹级 浙江省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2号楼405室 壹级 天津市 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新兴产业园C座2层 叁级 江苏省 南京市龙蟠中路29号珠江路都市经济园综合楼一层C叁级 云南省 昆明市官渡区新亚洲体育城星都国际总部基地52-1-4叁级北京市 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11号软件楼 叁级 北京市 朝阳区天辰东路9号国家体育馆一层152室

157 159 171 173 174 179 181 184 江苏光耀演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鑫泰舞台设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安恒利音响有限公司 福建恒锋电子有限公司

福建省侨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包头市希望科教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音王舞台音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叁级 叁级 叁级 叁级 叁级 叁级 叁级 叁级江苏省 泰州市姜堰市长江东路58号

江苏省 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151号天然居2幢101室 山东省 济南市历下区朝山街52号

福建省 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5号楼 福建省 泉州市津淮街北侧裕达小区B幢二楼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东河区南门外大街14号 北京市 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7层

浙江省 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388号1幢1001、1003、1005室 191 河南泰和音响灯光有限公司 195 合肥百事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204 四川迅豪灯光音响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13 北京视觉元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15 上海浦东豪艺舞台设备有限公司 218 郑州市百威舞台音响工程有限公司 221 珠海市汇韵演艺器材有限公司

225 北京众人时代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30 江苏新亿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31 内蒙古源音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34 北京华音光大科技有限公司235 北京创业之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37 西安宇同成智能电子有限公司239 重庆兆立电子有限公司244 浙江恒信科技有限公司247 长沙高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49 福州畅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52 新疆成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54 大连之声数码音响工程有限公司

255 黑龙江省天河伟业智能楼宇工程有限公司256 重庆普泰经贸有限公司257 烟台汇信灯光音响有限公司259 淄博锐丰视听器材有限公司 261 郑州瑞姆音响灯光工程有限公司 267 银川程隆翔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68 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70 西安旋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77 天津东方视聆科技有限公司 278 天富通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79 泰州市视听装璜有限公司

281 沈阳泰金利智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282 沈阳荣信三达演艺制作工程有限公司283 沈阳艾维莱特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284 上海联嘉舞台灯光设备有限公司 285 上海锋润演艺设备有限公司 叁级河南省 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城国贸大厦1801室 叁级 安徽省 合肥市铜陵北路安徽大市场名牌家电广场19号 叁级 四川省 成都市金牛区花圃路9号2楼 叁级 北京市 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B号

叁级 上海市 浦东新区合庆镇青三村龚家宅96号 叁级 河南省 郑州市管城区人民路1号

叁级 广东省 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中2106号16栋102-103房

叁级北京市 海淀区苏州街彩和坊南区长远天地大厦A座2001室 叁级江苏省 苏州市胥江路405号

叁级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新城南街1号(禾太电脑城东侧15米叁级 北京市 朝阳区 左家庄中街6号豪成大厦1903叁级 北京市 石景山区景山路13-6号

叁级 陕西省 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446号千叶华园5B 叁级 重庆市 渝中区中山三路161号20-6

叁级 浙江省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香榭花园12幢410室 叁级 湖南省 长沙市芙蓉区远大路一号千喜华城0922室

叁级 福建省 福州市福马路161号福百祥1958文化创意园7号楼2-4层叁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库尔勒市团结辖区团结北路三角地金三角叁级 辽宁省 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76号嘉江大厦1102 叁级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南岗区巴陵街160号 叁级 重庆市 渝中区新华路216号负一层F003

叁级 山东省 烟台市芝罘区前进路1号东方巴黎凯旋大厦A座705室叁级 淄博市张店区北西六路中关村科技城1甲6号 叁级 河南省 郑州市杜岭中街29号

叁级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D座1102室 叁级 福建省 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28号101室 叁级 陕西省 西安市雁塔西路161号世纪金典大厦B座1701 叁级 天津市 南开区红旗南路新华园1-1-502 叁级 北京市 朝阳区望京园601号楼20层2315室 叁级 江苏省 泰州市东进西路28号102室

叁级 辽宁省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57号2401 叁级 辽宁省 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12号甲

叁级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甲新华科技大厦3001室 叁级 上海市 宝山区泰和路1900号

叁级 上海市 国康路100号上海国际设计中心20楼

297 298 301 303 304 305 306 311 南京百茂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锐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市原音音响工程有限公司兰州万桥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澳邦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前卫演艺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承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飞天舞台设备(北京)有限公司叁级 叁级 叁级 叁级 叁级 叁级 叁级 叁级 江苏省 南京市白下区常府街85号新大都广场乙楼20层D座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南马神庙街3号富华大厦四楼四川省 绵阳市剑南路西段45号(昌达市场E88-91)甘肃省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382号 江苏省 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105-2号

山东省 济南市槐阴区经六路延长线名士花园四区18号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街337号1-2层64北京市 朝阳区左家庄15号院2号楼801室 312 丹东大唐音响有限公司

叁级 313 成都原音音响商贸有限公司叁级 314 成都鹰皇科技有限公司

叁级 315 成都卡卡音响灯光工程有限公司叁级 316 长沙卓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叁级 318 北京万邦汉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叁级 320 北京宏邦利业舞台科技有限公司叁级 322 安徽美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叁级 326 北京时尚佳华舞台设备有限公司叁级 336 郑州宇宙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叁级 337 厦门市雄音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叁级 338 西安嘉士达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叁级 339 武汉珂玛影视灯光科技有限公司 叁级 340 武汉凯鸿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叁级 341 乌鲁木齐声光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叁级 342 威海博朗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叁级 343 四川文广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叁级 344 石家庄光耀科技有限公司 叁级 345 沈阳演艺灯具音响有限公司 叁级 346 深圳市碧韵达科技有限公司叁级 347 陕西方元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 叁级 348 山西鑫声舞台影视技术有限公司叁级 349 九江市创声视听科技有限公司

叁级 350 焦作市福托光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叁级 351 江西索日影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叁级 352 江苏中惠联合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叁级 353 江苏南洋舞台设备有限公司 叁级 354 河南泰和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叁级 355 广州市新舞台灯光设备有限公司

叁级 356 广州市冠华升达音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叁级 357 广西优博演艺设备有限公司

叁级 39 南京会斯通音响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贰级 42 北京隆华影视音响工程有限公司

贰级 43

广州市锐丰建声灯光音响器材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贰级辽宁省 丹东市振兴区四纬路17-5号

四川省 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南路288号锦天国际C座808 四川省 成都市锦江区桂王桥西街25号6楼 四川省 成都市青羊区玉龙街16号

湖南省 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西路附389号北栋203房 北京市 朝阳区朝阳路67号7号楼6层702室 北京市 东城区藏经馆胡同17号一幢三层A302 安徽省 合肥市高新区软件园2号楼310室 北京市 丰台区三路居5号润华院内207室

河南省 郑州市京广中路12号京广花园3号楼20号

福建省 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23号之二203室 陕西省 西安市未央路广丰花园10607室湖北省 武汉市东湖珞瑜路727号新都汇2座801

湖北省 武汉市青年路399号运管大厦附一楼一栋一单元1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1号万国大厦15楼D山东省 威海市蓝星万象城23#A座11层 四川省 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16号河北省 石家庄市裕华东路67号

辽宁省 沈阳市铁西区腾飞二街16-3号

深圳市 福田区红荔路上步工业区鹏基上步工业厂房301栋上航陕西省 西安市电子一路18号西部电子社区B1707 山西省 太原市迎泽区柳巷24号中昌大厦7层A05江西省 九江市浔阳区九龙街东盟路口25号 河南省 焦作市山阳区中星街道办事处焦辉路北 江西省 南昌市青山湖区洪都中大道220号 江苏省 南京市大光路17号1幢2楼

江苏省 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大泗村八组 河南省 郑州市陇海中路98号鑫源商务十楼广东省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华山路3号1幢

广东省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尖彭路M3创意园C栋408室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建业路建业一街9号

江苏省 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下区石鼓路107号华威大厦北京市 朝阳区北辰西路69号峻峰华亭D座1510

广东省 广州市番禺区市莲路石楼路段十号

深圳市润泽灯光音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广播技术公司

广州市雾峰演艺设备有限公司

西安天曦数码音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神州爱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科智能楼宇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通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南昌鸿声声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贰级 贰级 贰级 贰级 贰级 贰级 贰级 贰级 广东省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A座9层 山东省 济南市英雄山路84号B-1-501

广东省 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126号405房

陕西省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都市之门B-11404号 福建省 厦门市禾祥西路425-429号山元大厦七楼A区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66号

福建省 福州市福州市鼓楼区滨西大道 66号融侨锦江B区新天江西省 南昌市广场南路333号恒茂国际中心16栋B座707室77 杭州浙大中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9 宁波音王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82 江苏声达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83 北京卓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87 浙江奥乐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88 上海东仁照明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89 镇江市旋丽电器有限公司 90 新疆海瑞特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工大舞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96杭州光圣舞台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99 新疆海瑞特科技有限公司 100 上海舞美艺术中心有限公司 101 上海虎跃舞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102 浙江省文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华晨影视舞台专业工程有限公司 104 新疆中远信声光技术有限公司 105 焦作市晟光影视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106 佛山市飞达影视器材有限公司 107 武汉市天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08 陕西科迈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09杭州光圣舞台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110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1 浙江文华视听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益鑫泰灯光音响器材有限公司 113 郑州大帝实业有限公司 114 湖北奥科视听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现代之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6 杭州雨华舞台设备有限公 117 郑州市瑞琪实业有限公司 118 新疆天地铨电子科技有限公 119 厦门声泓视听科技系统有限公司 120 广州市欧玛灯光设备有限公司 121 郑州银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22乌鲁木齐市韵声力音响灯光工程有限公司123 北京星光斯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贰级 浙江省 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6号3号楼503室 贰级 浙江省 宁波市鄞州区投资创业中心诚信路88号 贰级 江苏省 常州市迎春花园润隆大厦302、303室

贰级 北京市 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27号楼

贰级 浙江省 温州市划龙桥路途398号(原纺织路105号)四楼西首贰级 上海市长宁区武夷路491弄16号 贰级

贰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239号 贰级 甘肃省 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

贰级浙江省 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18号中国针织城十三层1311室 贰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239号 贰级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61号 贰级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竹园路588号

贰级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972号泰嘉园A座8楼803室

贰级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车坡大岗工业路1-8号第四栋四楼东402房贰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58号绿苑雅筑小区5号楼贰级 河南省焦作市工业路东段四段

贰级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环市江边西约工业区四排十二号 贰级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汉二路10号 贰级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11号

贰级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18号中国针织城十三层1311室 贰级 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76号西湖数源软件园18号楼6层 贰级 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00号耀江国际大厦B幢6楼A座 贰级 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35号金港国际商务中心C座702 贰级 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39号康桥商务广场2113 贰级 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48号伟鹏苑1-1-101室

贰级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0号豪柏大厦C1座1501室 贰级 浙江省建德市乾潭镇大路上工业园区 贰级 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85号

贰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55号

贰级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6号海联中心综合楼16楼B单元贰级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雅瑶岑境西路26号

贰级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一号豫博大厦西塔510

贰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12楼A贰级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北兴路(东段)2号1栋225室

天津市三栖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125新疆华影电声技术有限公司 126 广州市雅江光电设备有限公司 127 武汉雅艺舞台科技有限公司 128 太原雅迪舞台技术有限公司

郑州泰阳声光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130南京文汇影视设备有限公司 131 陕西中邦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32海南海外声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33 广州市华鹰舞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34 东莞市环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135 杭州子午舞台设计有限公司 136 杭州子午舞台设计有限公司 137 江西合泰科技有限公司 138 宁波欣煌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嘉图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140 斐德瑞通用设备制造(宁波)有限公司141 河南恒发灯光音响工程有限公司 142 江苏建声影视设备研制有限公司 143 陕西天泽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144 重庆海源弱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45 厦门博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中照捷瑞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 147北京中照捷瑞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48 广州市邑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49 济南文博影音技术有限公司 150 潍坊声艺音响工程有限公司 151 上海广电影视制作有限公司152 石家庄市美亚电声商贸有限公司 153广西创艺声学灯光音响有限公司 154 江苏美艺舞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155 青岛国威兴邦实业有限公司 166 重庆汇锦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贰级 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33号人民体育馆院内 贰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路84号

贰级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华侨工业园华辉路18号 贰级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雄楚大街229春林庭苑A座B区1102 贰级 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6-78号

贰级 河南省郑州市渠东路陈寨工业开发区58号 贰级 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四条巷12号

贰级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四路17号志诚商务C座601 贰级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国英1号818

贰级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28号天康阁1507室 贰级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桥沥利氏工业区

贰级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28号12幢506室 贰级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28号12幢506室 贰级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新湖名苑7号楼1901

贰级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138号明晨大厦812 贰级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桂王桥西街66号1栋7楼1号 贰级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城工业园区白鹤路383号 贰级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12号 贰级 江苏省泰州市青年南路453号

贰级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路赛国际3号楼12203号房 贰级 重庆市江北区读书梁华逸景2号楼一层1-3号 贰级 福建省 厦门市环岛路黄厝茂后

贰级 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3号兴创D标4-506 贰级 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3号兴创D标4-506 贰级 广东省 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东路48号2508房

贰级 山东省 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B座2104贰级 山东省 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1078号佳丽秀水 贰级 上海市 徐汇区斜士路2568号

贰级湖北省 石家庄市新华区聚新路9号聚新花园6号楼商业仓储1贰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城2号楼1313贰级 江苏省 泰州市高港区泰高路(府后人家商住楼31号)贰级 山东省 青岛市市北区上海路6号1901室

11.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篇十一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大力推进省委、省政府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积极倡导“重质量、守规则、讲诚信”的良好经营风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新跨越,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打造“诚信四川”,加快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第三十三条“注重企业质量信用的形象建设,形成生产经销优质产品光荣,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耻辱的风气。”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两年以上的企业均可列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范围。

第三条 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分为AAA级、AA级和A级三个等次。评定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 评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内容主要包括被评价 1 企业近两年内产品质量状况,企业质量、标准化、计量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消费者反馈意见,遵纪守法情况等。具体内容包括:

1、产品质量状况;

2、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建设情况;

3、标准化管理和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4、计量管理和计量检测体系建设情况;

5、企业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及消费者反馈意见情况;

6、近两年内企业规范经营情况。

第五条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采用百分制,其评分分值为:

考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质量信用AAA级企业;

考评分在80—89分的,为质量信用AA级企业; 考评分在70—79分的,为质量信用A级企业。考评分低于70分的,不划定其质量信用等级。

第六条 为了充分体现质量信用等级企业的诚信优势,凡近两年内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具备评定资格:

1、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存在不合格记录的;

2、发生产品质量事故并造成社会影响的;

3、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或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的产品,尚未获证或证书超过有效期的;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保事故的;

5、未按规定建立企业质量档案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受到过行政处罚的。

第三章 评审机构

第七条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全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省局设立“四川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质量处,负责制订全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和评定标准,组织领导全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第八条 各市、州、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机构,在“四川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依据工作标准,负责开展本市、州、县(区)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第九条 “四川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AAA级企业的评审和评定工作;

市(州)局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机构负责AAA级企业的受理上报工作,AA级企业的评审和评定工作;

县(区)局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机构负责AA级企业的受理上报工作,A级企业的受理、评审、评定工作。

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的证书、牌匾由省局统一制作,分级发放。

第四章 评审的组织及程序

第十条 四川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按组织开展。

第十一条 申请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的企业,应按评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在做出自评结论的基础上明确申报级别,向所在的市、州或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由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其中AAA级企业的申报资料由市(州)局受理并汇总后统一提交省局。如经审查达不到标准规定的等级划分条件,企业应进行整改,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

第十二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企业申请后,应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及时组织评审小组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评审小组成员应经培训后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做出评审结论并由组长签字。评审合格的企业经公示后,按照管理权限分级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提出质量信用AAA、AA级等级申请后,可以免于评定。

1、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称号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可以免予质量信用等级评定。

2、近两年内获得国家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称号的企业,获得四川名牌产品称号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可以免予AA 级质量信用等级评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四川省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省、市(州)、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负责组织。

第十五条 四川省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六条 获得四川省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重新申报。企业未按规定重新申报的,证书作废。

第十七条 四川省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兼并、重组、分立等情况的,应重新进行申报和评审。

第十八条 在证书有效期内的四川省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取消证书并向社会公告,且企业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1、产品在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经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

2、出现重大质量投诉经核查属实的。

3、出现重大环境污染的企业。

4、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

5、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或许可证等管理范围的产品,其证书超过有效期的。

6、未按规定建立企业质量档案的。

7、因违法经营被查处的。

8、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质量信用证书的。第十九条 对于不具备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条件,且管理基础薄弱、生产经营不规范、质量信用较差的企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采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加强对企业质量诚信意识、质量管理基础工作和规范经营等方面的帮促和服务。

第六章 公告和宣传

第二十条

获得四川省质量信用AAA、AA、A级等级证书的企业,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评审统一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一条 四川省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可以用于企业的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

第二十二条 获得四川省质量信用AAA、AA、A级等级证书的企业,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由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在当地报刊、杂志、电视台进行宣传。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四川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细则(试行)

一、产品质量(10分)(一)质量水平(5分)

1、企业产品质量应达到标准的规定及默示担保和明示担保的要求。(3分)[现场查阅企业及质检部门的检验记录或报告,产品性能指标全部能够达到国际国内标准规定及相关要求的得3分,未达规定及要求的不得分。]

2、鼓励企业执行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2分)[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际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的得2分,国内一般水平的得1分。](二)质量证明文件(2分)提供实物产品的企业应出具产品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提供服务产品的企业应提供达到服务质量要求的记录或证明,并注意收集顾客满意与处理意见。(2分)[能够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得2分,资料不全的酌情扣分。](三)产品包装和标识(3分)

1、交付使用的产品应附产品说明及其他必要的附件材料,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包装质量要求,符合有关 政策要求。(2分)[产品附件齐全,包装质量符合要求的得2分,其余酌情扣分。]

2、产品标识内容及标注方法应符合有关标注要求和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1分)[符合规定的得1分,部分达标的酌情扣分。]

二、质量管理(22分)(一)质量方针目标(3.5分)

1、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制订切合实际的质量方针目标。(1分)[企业质量方针目标明确、合理,符合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的得1分。]

2、质量目标有分解和进度计划,有负责人、有考核措施。(1.5分)[无分解计划、负责人不明确或无考核措施的,每缺一项扣0.5分。]

3、逐级实行一把手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一票否决制,有文件、有定期会议记录。(1分)[未逐级实行一把手质量责任制或质量一票否决的不得分。文件、记录不全的酌情扣分。](二)组织机构(3分)

1、组织机构健全,明确一名企业领导分管质量工作,明确质量管理机构及专(兼)职管理人员。(1分)[无质量工作分管领导或专(兼职)管理人员的不得分,其余视组织机构建设具体情况酌情给分。]

2、企业应明确规定与质量工作相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考核办法。(1分)[各相关部门及人员质量职责权限不清或无考核办法的每项次扣0.5分。]

3、质量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和人员素质应满足质量管理工作要求,定期进行质量培训,考核。关键岗位人员须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1分)[质量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及素质能够满足工作需求的得0.5分,定期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得0.5分,否则酌情扣分。](三)质量管理文件(4.5分)

1、企业建立了质量体系,对产品质量进行全过程管理,并形成文件,能加以实施和保持。(2分)[已建立质量体系并形成文件的得1分,有实施保持记录的得1分。]

2、有各部门围绕本部门中心任务制定的质量计划,能以文件形式发布。(1分)[有质量计划并能以文件形式发布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3、制定企业生产和辅助部门各环节的作业指导书,切合实际有可操作性,能以文件形式发布。(1分)[作业指导书不全或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每项扣0.5分。]

4、应有各类文件评定、发放、借阅、回收、保存、归档管理规定。(0.5分)[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酌情扣分。](四)质量控制(6分)

1、应有产品生产或提供过程中质量控制项目和参数,并进行有效监控,能够使关键过程的质量处于稳定。(2分)[能够提供有效的资料或记录证明质量控制项目参数设置合理、监控得力,并以统计数据证明关键控制点控制指标稳定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提供实物产品的企业应按标准规定对交付产品进行检验,并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提供服务的企业应对服务过程进行记录,并符合规定要求。(1分)[未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并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的扣1分;未对服务过程进行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扣0.5分。]

3、企业各部门有定期的质量报告制度,分析、处理、汇总完善。(2分)[无定期质量报告制度的不得分,报告制度不完善的扣1分,对质量问题缺乏分析、处理的每项扣0.5分。]

4、企业各部门质量活动的各类原始记录真实有效、齐全、完善,有专人负责,能按规定保存和提供客观公正的原始记录文件。(1分)[记录或原始记录文件不全、不真实的每项次扣0.5分。](五)质量改进(5分)

1、有严格的质量改进工作制度,有企业内部质量评价人员,定期对企业实施内部审核,能够保证企业稳定生产或提供合格产品。(3分)[有制度,有人员,定期开展内审,能够以记录或资料证明企业产品质量稳定合格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2、针对生产过程中的不良半成品和不合格成品以及消费者投诉,能够采取积极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2分)[预防纠正措施及时、有效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三、标准化管理(20分)(一)组织机构(3分)

1、企业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分管标准化工作,应设立标准化工作管理部门。(2分)[无分管领导或无日常管理机构及人员的本项不得分。]

2、企业应明确规定标准化日常工作管理机构和专(兼)职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考核办法。(1分)[各相关部门及人员管理职责权限不清或无考核办法的酌情扣分。](二)标准体系(8分)

1、鼓励企业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相配套的企业标准体系。(3分)[各类标准完善、体系完备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2、企业标准体系应覆盖产品生产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3分)[标准体系覆盖不够全面的酌情扣分。]

3、企业能够适应市场要求,自觉地收集有关的标准化信息,搭建标准化信息平台,使标准体系不断得到健全和完善。(2分)[标准信息渠道畅通,有更新改进记录的得2分。](三)标准的执行(5分)

1、企业要严格按照其产品执行标准组织生产。(3分)[未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的不得分。]

2、企业能够按照标准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人员及相应的设备和检测仪器,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并有相应的工作记录。(2分)[人员或仪器设备不全的每项次扣0.5分,记录不全扣0.5分。](四)采标工作(5分)鼓励企业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5分)[已采用国际标准并获得采标认可或经省以上权威部门评审认定其产品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的得5分;产品执行标准未采用国际标准,但标准水平已达到或接近国外同类产品质量水平的得4分;执行标准已采用国际标准,但企业未办理采标认可的得2分;产品执行标准尚未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得分。]

四、计量检测保证能力(20分)(一)计量管理(5分)

1、企业能够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设置管理计量工作的机构和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职责明确。(1分)[企业法人代表或分管领导不了解计量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管理机构不能有效地对本企业组织实施统一计量管理或管理无记录者,此项不得分。]

2、贯彻ISO10012国际标准,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并能有效地贯彻推行。(3分)[获得国家完善计量检测体系证书或四川省计量体系确认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得3分,未获得证书的企业此项不得分。已建立了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但制度规定不全、推行不力的,扣2分;执行不严格的扣1分。]

3、配备了与生产经营和计量管理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并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计量人员。(1分)[人员配备不足、计量检定人员无检定员证的酌情扣 分。](二)计量检测(5分)

1、企业能够根据产品标准、工艺文件、生产经营和质量控制的要求,完成自检项目。(2分)[检测项目达到95%以上的得2分,达到90%以上的得1.5分,达到80%以上的得1分,低于80%的不得分。]

2、制订有严格的检测规范,应包括检测要求、检测设备、检测依据和方法、检测环境条件及检测结果处理等内容。(2分)[检测规范完备、齐全得2分,每缺一项的扣0.5分。]

3、检测应按规定的要求和规范进行,检测结果应有记录和管理档案。(1分)[检测方法正确,原始记录保存完善得1分,有缺陷或不正确的酌情扣分。)(三)计量器具的配备与检定(5分)

1、企业能够根据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环境保护、能源计量等方面的需要确定计量检测点,配备符合使用要求的测量设备。(2分)[根据每个检测点计算其计量器具配备率,高于95%得2分,90%得1.5分,80%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2、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企业已向当地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1分)[企业对强检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并向当地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周期受检率达100%的得1分,低于90%的不得分。]

3、属于企业自行管理的非强检计量器具,其检测周期应有企业文件做出明确规定。(1分)[企业对非强检计量器具管理有明确规定且按期检定测试的得1分,有欠缺的酌情扣分。]

4、企业的计量器具应贴有校准或检定状态的标签或标识。(1分)[计量器具校准或检定标识不全的酌情扣分。](四)量值溯源与资料管理(5分)

1、企业自主开展的检定项目,要有量值溯源等级图,其最高计量标准应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有关规定管理,计量标准证书在有效期内。(3分)[企业建立的计量标准达到评定要求,或企业没有建立计量标准,但在用计量器具全部按期送检的得3分,计量标准证书超期的不得分。其余情况酌情扣分。]

2、有企业计量器具管理账册,对计量器具及企业的一切计量数据实施统一管理。(2分)[各种计量器具、计量数据统一管理达到评定要求的得2分,有欠缺的酌情扣分。]

五、售后服务(10分)(一)服务机构(3分)

1、建立产品售后服务机构,并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服务程序。(1分)[已建立产品售后服务机构,规章制度、程序完善得1分。]

2、服务机构规模应满足企业营销工作的要求。(1分)[视服务机构人员、装备数量满足工作需要的程度酌情给分。]

3、服务人员素质应满足产品售后所需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要求。(1分)[视服务人员资质条件满足服务工作需要的程度酌情给分。](二)服务承诺(3分)

1、能够坚持“以顾客为中心”的原则作出明确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并与企业的质量方针、目标相一致。(2分)[售后服务承诺明确,能够切实体现对消费者利益维护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售后服务承诺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三包”等方面的具体规定。(1分)[售后服务承诺内容符合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的得1分。]

(三)服务过程和效果(4分)l、能够严格执行售后服务制度和工作程序,及时为消 费者提供售后服务,并有相应记录。(1分)[服务记录、资料齐全完善,能够反映服务工作及时、有效的得1分。]

2、应建立售后服务质量信息档案,包括产品定期回访记录、执行三包记录、处理抱怨和投诉记录、现场调查记录、质量改进记录等,使消费者信息得到及时反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1分)[查企业相关质量信息档案,每缺一项扣0.5分。]

3、消费者满意度较高。(2分)[查阅企业售后服务的相关资料,在确定的抽查期间内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得2分,80%以上的得1分,低于80%的不得分。]

六、规范经营(18分)(一)资质条件(3分)根据国家对产品生产或服务的规定和要求,企业应具备与其所生产或提供产品相一致的资质或资格条件。(3分)[查阅企业相关的营业执照、代码证书、许可证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否则取消评定资格。](二)生产经营条件(3分)企业应具备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工作场所和硬件设施。(3分)[现场检查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能够基本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的得3分;不具备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的,取消其评定资格。](三)守法经营(3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质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无违法、违规记录。(3分)[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得3分;存在非主观故意的轻微违法行为被责令改正,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每次扣1分;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的取消评定资格。](四)质量监督(3分)近两年内,在国家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发现不合格记录。(3分)[近两年国家和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全部合格的得3分。在监督抽查中存在不合格记录的,每次扣1分;3次以上不合格的,取消评定资格。](五)防止事故(6分)根据企业是否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分别计分。

1、企业具有特种设备的:

①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保事故,未发生经查证确属企业责任的质量事故。(3分)[考核期内未发生上述事故的得3分。发生上述事故之 一的取消评定资格。其余一般性事故每次扣1分,超过3次取消评定资格。] 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及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3分)[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的扣1分;未及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扣1分;未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扣1分。]

2、无特种设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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