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制度范文

2025-02-03

医疗制度范文(共12篇)

1.医疗制度范文 篇一

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

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一、凡是价值在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都必须建立档案。

二、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报告、批复文件、合同、安装验收报告、入、出库单、发票复印件、付款说明单等,均要存入该仪器设备档案中。

三、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到货后设备科档案管理人员要参加开箱验收,填写随机资料详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存档。

四、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资料,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借阅使用。

五、已建档的仪器设备在管理、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归档,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六、设备科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工作。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先后排列好,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然后填写好卷内目录。

七、仪器设备档案由设备科统一负责保管,应有专用的档案柜,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八、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设备科领导同意,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追究借用人责任。

2.医疗制度范文 篇二

(一) 强制医疗的概念。目前世界上的各个国家对强制医疗的说法都不一样, 治疗处分是日本的说法, 收容监护即是德国的说法, 不论称呼如何不一, 强制医疗在本质上和刑法条文的规定都有明确的目的性, 都是使得精神病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小, 而且都是尽可能防止和阻止犯罪发生的可能性, 同时令其尽快恢复身体健康, 目的就是为了符合国情即维护社会治安和保障人权。刑法第十八条规定, 精神病人不能识别或者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造成损害的, 依照法律程序确定, 依照确认其为无刑事责任, 但是他的家属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责令其进行严密监护和处理;在必要的时候, 由其政府进行强制治疗。由此, 采取国家强制力进行强制其人身的前提是在精神病人犯罪时或者犯罪后。

(二) 强制医疗制度的价值。

1.保障人权。人权有三种状态: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实有权利。应有权利是指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人们所必须而且应当要具备的权利也可以说是最低限度的权利。而实有权利就是在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实际所拥有的权利。法定权利主要是指人们所必需的具有的必有权利经过了法律的明确化的许可和确定。人权保障是强制医疗制度的首要体现, 一是体现对精神病患者自身的权利保障, 在刑法保障人权的理念中, 我们可以通过正当的程序和合法有效的医疗措施对精神病患者的疾病进行医治, 使其恢复正常的精神状态更好地归入社会, 保障了其自身的权利, 强制医疗程序通过对精神病人的救治和权利性保障达到刑法所呼吁的人权保护的目的。二是在实施强制医疗程序的过程中强调对精神病人的监督和照顾, 这一系列的治疗对精神病患者在一定程度上对精神病人的危险程度的限制和降低, 保障了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2.正当程序。正当程序的本质就是防止滥用公共权力。程序法的主要作用绝大部分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在于自身具有的独特价值, 即通过法律所具有的严格的法定程序所呈现出来的民主、法治、人权和文明的精神;另一方面表现在附随的价值, 即为了使得结果公正地得以实现和实行而创造出依附于实体法的价值。第一, 单单从独立的价值的方面看, 强制医疗制度限制了其人身自由, 在实施过程中就必须要运用正当程序, 在刑事诉讼中, 所有的当事人包括精神病人都享有平等诉讼的权利, 强制医疗程序, 限制了当事人及其人身自由, 这是极为严重的权利干涉, 对其人身自由的限制必须通过正当程序使其合法化。第二, 从附随价值的表现方面来看, 为了保证精神病人在实施强制医疗程序执行方面, 将会对实体法如何进一步具体化实施的过程的呈现, 如果处于案件之外的第三方司法机构要想在执行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中介入, 并且能够保证相关的利害当事人能够独立参与其中, 在进一步加强司法审判程序的公正与有效进行方面, 能够做到让当事人有寻找救济的权利并且使得最后的裁判结果公正和达到人们的可预测程度。

二、我国强制医疗制度的缺陷

(一) 适用对象单一。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明确规定, 强制医疗程序的对象的前提条件即对于司法机构所进行的司法鉴定, 对于主体要求是精神病人, 而且主观层面的责任形态要求是达到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状态。而新刑诉法关于此项又有了更进一步的规定, 在范围上更作了细致的规定, 由此看出, 不同的是在适用条件上作出了扩大化的表现, 使得精神病人在实施具体行为时有了更宽的范围, 原来的规定只限定在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现在范围扩大到了行为人在行为上有暴力性且对社会有一定危险影响的精神病人。但是此处存在的缺陷是虽然在使用条件上扩大了但是对象上并没有宽泛。如果设想将来的某一天把这些精神病人放置在社会中, 他们会因为不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而加重病情, 这样长此以往同样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二) 适用程序不够具体。单独就审理程序而言, 刑诉法中只规定了参与的主体和诉讼的期限, 并没有规定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只是说可以比照普通程序, 虽然医疗机构和家属对被申请人的定期“诊断评估”有了申请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但是实际操作中, 其规定怎么定期实施, 这种模糊之处只能由拥有自由裁量权的法官进行自由裁量。此外, 强制医疗是通过法院的判决形式, 当事人要救济可以只申请复议, 而我国对于这种只能复议的救济, 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救济还可以有通过上诉的途径。根据法院审判中立的原则, 只要是任何对公民人身自由、财产的重大处分都需要由中立的司法机关作出, 而根据刑诉法规定, 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被告人, 法院在审判程序中的判决可以使得强制医疗得到确认。而这种规定和上条规定比起来由法院单方面作出决定显然违反了审判中立的原则。我们可以看出, 在今天的法治社会我国的强制医疗制度在某些方面相比别的国家还存在缺陷。还没有达到真正的法治国家, 对于各种程序之间的关系、以及审判组织的确定、执行、复议程序等许多个方面都有待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更进一步更详细的规定。否则长期下去难免会导致权利滥用和精神病人人权被侵犯现象的发生。

(三) 执行主体不明。对于主体是精神病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 如何进一步进行强制医疗所进行的强制措施问题上, 在由安康医院收治的规定条文上, 应该由哪个部门将精神病人送至医疗, 我国刑法并没有明文规定, 这也是我国刑法一大缺陷, 别的一些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此也没有更进一步的说明和解释, 实践中仅仅是以“政府”来代替实施, 将实施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送交医院治疗。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 由于公安机关有其独特的行政法规所制定的相关程序, 而且往往是自己对于是否送治所作出的决定, 如此一来看到了公安机关存在的弊端即自由裁量权, 在能否将精神病人送交医院治疗的问题上, 公安机关还有权对强制医疗设施的决定和审批予以决定与准许, 所以所有的整个过程尤其是审查和监督阶段检察机关根本没有介入, 更谈不上有辩护律师的介入, 人民法院也没有行使审判权, 这样一系列的缺乏主体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很容易被人暗箱操作, 长期下来会造成权力滥用和权力不在阳光下行使, 长期下去会导致越来越多的冤假错案的发生。

三、我国强制医疗制度的完善

(一) 适用对象。我国对于强制医疗的对象在刑事立法中有了规定, 应包括以下四类:一是由于主观上处于无责任能力状态下且患有精神病的人所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而且一直到提起诉讼时精神仍然没有恢复正常者。对于此种情况我国刑法已经有明文规定;二是精神是正常的但做出危险行为, 但突然精神疾病发作的过程中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者;三是在服刑期间, 精神病人, 不承认或控制服刑能力者, 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四是在刑期届满后, 精神病患者可能会被释放的, 释放后可能危及社会保障者。

(二) 适用条件。在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上主要有两个要件, 即行为要件和实质要件。行为要件是指主观上要求鉴别为精神病人, 客观上要求其实施的行为对别人的人身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并且达到了人们所阻止的一定的危险性, 并且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刑法明文规定所禁止的不允许实施的, 而在犯罪程度上有一定的要求, 要求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达到了刑法所禁止的危害性较大的, 如此一来法官在此判断上则有了自由裁量权, 但是法官对精神病鉴定应准确以客观的标准加以判断。实质要件即行为人所实施的一系列的人身危险性的犯罪行为, 涉及到家庭和社会关系等情况确定的社会危险性, 即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韩旭.论精神病人强制医疗诉讼程序的构建[J].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7

3.日本医疗制度镜鉴 篇三

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日本迎来经济腾飞,政府借此逐步建立并发展了一套目标清晰、层次分明的社会保险体系,提高了人口的综合健康素质,为日后的繁荣,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中国在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同样经历了经济的飞速增长。弹指一挥,已30年有余,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建设成绩,然就卫生保健体系而言,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近年来中国政府试图抽丝剥茧、以点及面破解医疗难题的手段似乎大都陷入僵局,或收效甚微。患者、医生、政策制定者均有苦衷,而又难以达成共识。医疗问题横亘于三方,难以化解。

反观日本的卫生保健体系,其公平性、可及性、健康支出及健康产出等多方面表现卓越。

就公平性和可及性而言,日本医疗保险体系覆盖全部居民,无论城乡及就业状态,医疗保险覆盖所有居民70%的医疗支出,老人及儿童还有额外的优惠政策,而且居民可以自由在多数医疗机构获得服务而不需要转诊手续;就健康产出而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及世界卫生组织数据均显示,包括婴儿死亡率、人均期望寿命、人均健康寿命等各项指标,日本均在世界名列前茅;而日本卫生支出的GDP占比基本与OECD国家平均水平持平,明显低于美国、德国、法国等其他发达国家水平。

日本卫生保健体系出众,源于其系统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撑及卫生保健体系内部合理制衡机制。

医疗卫生问题是世界性难题。日本的卫生保健体系亦非无懈可击,经济停滞及人口老龄化对其可持续性构成了巨大的潜在风险。然他山之石,犹可借鉴,尤其是对于处在转型时期的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掀开了新一轮改革的大幕,转变政府职能、巩固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及改善民生被提到了新的高度。这三者均与医疗卫生息息相关,如何贯彻落实,日本的经验或对我们有所启发。

历史

健康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相对独立,但又与其他社会保障体系,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相互联系。这里,我们重点梳理日本社会保险体系(健康保险制度、养老金制度以及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过程。

千叶大学教授Hiroi 将社会保障分为三种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全民覆盖模式(Universal model)、以德国为代表的社会保障模式(Social insurance model)及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模式(Market-oriented model)。

全民覆盖模式下,社会保险覆盖全部国民并为国民提供均等福利,主要由税收维持系统正常运作。社会保障模式主要覆盖就业人员,福利水平与缴纳保费相关,主要通过保费维持系统运作。市场主导模式主要由私人保险系统提供社会保险服务,政府为居民提供基本的公共救助,这是一种自助和依靠志愿服务的社会保障系统。

最初,日本学习德国,主要采取以雇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模式,随后日本社会保险的诸多特性向英国的全民覆盖模式靠拢,采取了税收和保费相结合方式,建立了“国民皆保险”“国民皆年金”的全覆盖模式。Hiroi把从“二战”期间至上世纪80年代末日本的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分为三个阶段:

1.初始阶段

日本社保全民覆盖的理念可追溯至“二战”时期。彼时,因战争需要,受陆军“健民健兵”政策的影响,日本制定了一系列改善国民体质的政策,客观上在全国范围内促进了“国民皆保险”理念的形成。1927年《健康保险法》获批,日本第一个健康保险计划开始实施。该计划是基于雇员的健康保险,主要面向有10名以上雇员的企业员工。1938年《国民健康保险法》开始实施,该法案下的国民健康保险计划(以下简称“国民健保”)在自愿的前提下为个体经营者提供健康保险。随后,覆盖雇员的养老金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1943年,除了若干大城市,国民健保覆盖了全日本大约95%的市、村、町。

这一时期的健康保险系统保障水平低,不同职种间保障水平差异明显,被称为第一次社会保险全覆盖时期。这一阶段也是日本社会保险体系形成的初始阶段,基于社区的国民保险计划得以建立,基于雇员的养老金项目被引入。这两大体系为日后成熟的全覆盖社保体系搭建了基本的框架。

2.腾飞阶段

“二战”期间,日本民生凋敝,经济萧条,第一次社保全覆盖亦随战败一起终结。战后,在美国社会保障调查团的督促下,日本开始社会保障体系重塑工作,并于1948年修订了《国民健康保险法》。因战争而陷入瘫痪状态的国保体系开始重新启动。

这一时期,“全民皆保险”的理念已经基本形成,随着日本经济的飞速发展,从上世纪50年代起,社会保险全民覆盖模式的诸多要素被引入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1951年,日本政府创设国民健康保险税;1955年,通过修订国民健康保险法建立了国库对健康保险的补贴机制。此后,国民健保基金的税收占比由1953年的20%上升至1984年的50%。1958年,国民健康保险法再次被修订,修正案不仅规定所有国民必须参加国民健康保险,而且规定健康保险的报销比例不得低于50%。在1961年,随着覆盖就业人员和无业人员的强制国民养老金计划的正式实施,日本政府宣布全民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式建成,尽管保障水平及各体系间的公平性还不尽如人意。这一阶段被称为日本社保体系的腾飞阶段。

3.最终阶段

这一阶段,日本的社会保险体系在试错中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全民覆盖的框架最终得以确立。

经济的快速发展支撑了日本政府持续提高社会福利的雄心。政府逐步统一并上调了不同健康保险计划的待遇,并且建立了高额医疗费用补偿机制(个人医疗支出超过一定数额后,由高额医疗补偿机制分担)。

然而,1972年针对70岁以上老年人的免费医疗政策给日本的健康保险体系带来灾难。老年人的医疗需求在这项雄心勃勃政策的诱导下海量释放。为了迎合老年人的需求,医院数量、病床数量,特别是长期疗养病床的数量迅猛增加。这项政策导致医疗支出迅速膨胀,国民健保基金支付压力增大。尽管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逐步终止了老年人的免费医疗政策,但其对日本医疗体系产生的长期影响至今仍未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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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两次石油冲击引发日本经济衰退,加之人口老龄化造成健康支出增加,日本财政状况日益恶化,政府不得不重新审视其健康保险系统。由于基于雇员的健康保险参保人退休后大量转入基于社区的国民健保系统,导致国民健保支出压力剧增。因此,两项新的健康保险计划——老年健康保险计划及退休人员健康保险计划——被相继引入,用以调整不同保险计划间由于参保人员年龄构成差异造成的巨大的医疗支出差异。

老年健康保险计划取代了原有的老年免费医疗政策,为所有70岁以上及65岁-69岁伴有严重残疾的老年人提供健康保险。该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税收、保费及参保人的共付部分,剩余的部分由健康保险承保人、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按一定比例分担。患者自费比例约为总费用的10%,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老年人的过度医疗消费。

退休人员健康保险计划并非独立于国民健保的单独保险计划。由于雇员退休后都会转移到国民健保计划中,退休人员健康保险计划确定了原承保人和国民健康保险对退休人员的支出责任,缓解了国民健保的支付压力。

老年健康保险计划覆盖了一系列综合保健服务,包括医院提供的长期护理服务以及中级养老机构提供的护理服务。覆盖中级养老机构的目的在于引导老年人利用养老设施,而逐步降低综合医院长期疗养病床数量。但此项设计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反而造成了老年疗养体系由民政(社会保险)和卫生(健康保险)交叉管理的局面。医院内的长期护理及中级养老机构由健康保险覆盖,其他养老机构及家庭护理由其他社会保险计划覆盖。对养老服务的人为割裂,严重影响了服务的质量及效率。而长期疗养病床作为医院的主要盈利手段之一,各医院也并没有动力削减其数目。大量运营长期疗养病床占用了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推高了医疗支出,并成为日本超长平均住院日数的间接原因之一。这些缺陷为下一步的改革埋下伏笔。

4.完善阶段

为便于描述上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社会保险体系的发展,我们将这一时期称为日本社保体系的进一步完善阶段。

在这一阶段,日本经济增长进一步放缓,老龄化程度加深,因此财务的可持续性及应对人口老龄化成为制定政策的主要着眼点,两项重要制度开始实施。其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于1997年被国会批准,并于2000年正式实施。该制度重新整合了养老保险,结束了养老服务由民政和卫生长期分治的局面。合并后的制度综合为老年居民提供了医疗、居家照顾等服务。更为重要的是,该制度的资金由社会共同分担,缓解了健康保险财政压力。其二,高龄老年健康保险计划于2008年开始实施,75岁及以上老年人自动进入高龄老年保险计划。为对高龄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支持,该制度覆盖了更为全面的卫生保健服务。同时为了缓解国民健康保险的支付压力,该制度采用了独立的多元化筹资机制,由个人、各级政府及其他保险机构分担医疗费用。

现状

随着医疗市场的逐步放开,政府职能需重新定位,管理的侧重点应逐步由“医院”过渡到“医保”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日本多项健康指标均名列前茅,如婴儿死亡率全球最低,女性人均期望寿命、人均健康期望寿命全球最高,男性人均期望寿命、人均健康期望寿命全球排名第二。OECD数据显示,日本卫生支出GDP占比与OECD平均水平持平或略低。2000年《世界卫生报告》统计,日本的健康水平位列世界第一,卫生筹资公平性居世界8位-11位,卫生系统总体绩效居世界第10位。

日本的卫生保健体系的表现为何如此出众?作为传统的发展型政府国家,日本医疗保健制度发展和完善历程,多由政府的有形之手主导。然而不同于中国卫生保健体系中政府的大包大揽,其巧妙地利用了私人部门的特长。政府和私人部门相互制衡而又协同作用,共同创造了出色的卫生保健系统。私人部门增加了系统的活力并保障效率,而政府则通过复杂的手段成功控制了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并且维持了系统平衡。政府始终如一地追求为居民平等、公平地提供医疗服务的理念,亦是日本医疗保健体系出众的重要因素。

日本法律规定,所有日本公民以及持有长期签证的在日外国公民必须参加健康保险计划。参保人通过四种渠道支付卫生保健服务费用:保费、就诊时的共付部分、健康保险税以及自付部分(主要是用于支付健康保险未覆盖的医疗服务)。日本的医疗服务提供者主要包括医院(拥有20张及以上床位)及诊所(少于20张床位),其中大部分为非营利性机构,并且约有70%为民营机构。第三方保险机构主要负责征收保费并直接付费给医疗服务提供者。截至2011年共有约3500个保险机构,其中大部分类似中国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国民健康保险的管理。因此尽管保险公司数量巨大,但几乎不存在竞争。政府主要负责宏观政策制定、地区医疗规划编制、医疗机构准入、行业监管及公立医院管理等行政职责。

日本的基本卫生政策被定义为严格控制的付费系统结合自由的卫生服务供给系统。就付费系统而言,政府通过设定全国统一的医保价格目录控制医疗费用。该目录控制了所有保险计划到几乎全部服务提供者的现金流。在这项制度下,所有的医院,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所有的医疗服务、器械、药品在全国范围内均统一定价。价格目录每两年调整一次,修订分别在整体水平及条目水平进行。

首先,内阁府根据国内的政治及经济状况确定价格目录的整体修订率,然后医疗服务、器械及药品等的价格会在整体修订率的框架内被逐条进行修订,修订后费率变化的总和相当于内阁府设定的整体修订率。各条目价格修订后对整体修订率的影响是经过数量加权的,医疗服务及资源的用量数据来源于全国健康保险理赔数据调查。整体修订率确定后,逐条修订的具体工作将会交由厚生劳动省的咨询机关中央社会保险医疗协议会(下称“协议会”)办理。协议会主要由利益相关者代表组成,通过谈判,逐条修订。然而由于确定价格的过程极其复杂,谈判实质上主要在厚生劳动省官员和医疗服务提供方代表之间展开。各条目的修改情况经常由厚生劳动省的态度所决定。为了控制医疗支出,最终往往偏向于采用抑制先进医疗服务消费而鼓励使用基本医疗服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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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供给方而言,日本政府采取了自由主义的管理理念。按照《医疗法》要求,开设医院需地方主管部门审批,而设立诊所仅需在地方主管部门备案即可。尽管政府负有地方医疗规划的职责,但其对开设医疗机构采取了非常中性甚至被动的管理措施。小泉纯一郎执政期间广泛采纳的新公共管理政策,更加巩固了以市场为导向对公共部门进行管理的理念。较低的行政准入门槛与日本的医疗传统相结合,催生了数量巨大的医疗机构及病床。2005年数据显示,日本急症病床数为OECD国家平均水平的两倍。医疗市场自由主义的另一方面是就民众就医而言。在日本尽管有数量众多的诊所,它们通常提供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但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健康“守门人”制度,患者可以随意选择初级、二级甚至三级医疗机构就诊。

基于以上政策特点,有学者提出,日本出色的卫生保健体系除去固有的环境、基因及生活习惯等因素外,主要源于以下两点。第一,大量使用的门诊服务。OECD国家中,日本的人均医师访问次数最高。尽管日本的人均病床数也很高,但由于其超长平均住院日数导致的较低的病床周转率,其住院服务使用量相对来说并不高。使用门诊服务不仅比住院服务更廉价,而且还加强了医生与患者之间的联系,医生可以更及时地掌握患者健康情况并对患者做出指导,起到预防重大疾病的作用。第二,对供方采取的成本控制手段。日本政府通过不断削减医疗服务、药品及器械价格来控制医疗支出增长。自2002年以来日本政府连续四次下调价格目录的整体修订率,对医疗支出增长影响显著。

然而日本的卫生保健体系亦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其一,私人部门主导的市场推高了医疗服务的使用量。在日本,约有80%的医疗机构及70%的病床由私人部门运营,竞争非常激烈。然而不同于其他市场,竞争在医疗服务市场并不必然产生高效。因为医生可以利用医疗领域专业性所产生的信息不对称优势诱导患者进行消费。在按项目付费的模式下,医生有动力为患者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此外,由于健康“守门人”制度的缺失及转诊制度不健全,许多大医院亦热衷提供初级卫生保健服务,造成医疗资源错配,降低了保健体系的整体效率。

另一方面,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政府主导制定的医疗价格目录更加青睐廉价安全的初级保健服务或常规诊疗服务,许多先进的诊疗方法、药物及仪器被排除在医疗价格目录之外。短期而言,这项措施可以控制医疗费用上涨,然而压制技术进步可能从长期上降低卫生保健系统的效率。

不仅如此,即使目前日本的卫生政策也被认为是难以为继的。首先,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卫生保健需求总量持续攀升;其次,日本经济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陷入萎缩至今仍未见明显好转,高筑的政府债务仍是悬在日本经济头顶的一把利剑;最后持续调低医疗价格的政策亦难以持久,过度压制价格会使产品质量降低甚至彻底从医疗市场上消失。

有机构认为日本的医疗价格已经降到了拐点。实际上自2008年以来,日本政府已经连续两次向上调整了价格目录的整体修订率。

为应对危机,日本政府已经采取了多种政策,如提高消费税率;开展健康促进运动,改善不良生活方式;改革健康保险结构,创立高龄老年健康保险计划;改革公立医院,提高效率;以及大规模削减医院内长期疗养病床等。但效果如何目前尚未见分晓。医疗难题正持续考验着日本执政者、利益团体及民众的智慧。

为中国带来的启示

经历了近30年变革后,中国的医疗制度再次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看病难、看病贵两大难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研究日本社会保障及卫生保健体系对建设中国卫生保健体系有以下两点启示。

其一,政府要合理安排建设综合社会保障体系的路径。患者就医要有适当保障水平的健康保险支持;老年患者还需要有养老金保障其基本生活;贫困患者需要社会救助体系为其获得必需医疗服务兜底;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中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亦应提上日程。

此外,医院是提供医疗服务并且财务独立核算的机构,过量社会保障及救助职能,非其力所能及。医疗机构的传统道德定位和其现实功能定位间的差距助长了紧张的医患关系,这种差距只能通过完善社会保障进行弥合。

然而,综合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非一蹴而就的易事,在中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的背景下,不同保障体系的建设及发展顺序,实需认真讨论分析。日本社保体系的发展,给我们提供了一份清晰的研究样本:优先建立并完善健康保险体系,逐步发展养老金制度,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出现,调整健康保健体系并设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保障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尤其是进入新世纪后,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速,2010年中国健康保险覆盖率超过95%。与此同时养老保险亦受到空前重视,在2012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人社部宣布中国已基本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尽管成就巨大,但潜在的问题及风险不容忽视。社保体系建设依旧延续城乡二元化及管理、筹资分散化、碎片化的模式。保障水平偏低,地区、城乡不平衡等痼疾依然存在,更为严重的是覆盖面的迅速扩张导致地方社保支出压力剧增。有些地区甚至通过扩新还旧的方式弥补当期支出缺口。然而,随着覆盖率的不断提高,保费增幅降低,支出增加,必将构成财政隐患。与其广泛铺开,不如重点突破,优先完善健康保障体系。构建城乡均等的健康保障体系,并适度提高保障水平,顺应民意,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可以作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均等化公共服务的先行先试政策。

其二,要建立计划与市场相互制衡的机制。在中国目前条件下,建立制衡机制有以下几重含义。

首先,政府应着重塑造卫生体系的公平性。为全体公民公平地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通过“提低降高”整合目前“三轨制”的医保体系,有利于增进社会公平,缓和医患矛盾。同时国家应当建立对欠发达地区健康保险基金的转移支付机制,缩小地区差异。

其次,应当转变中国当前医疗市场政府一家独大的局面,通过市场竞争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公立医院垄断的医疗服务市场与政府管理运营的健康保险体系难以形成有效制衡。在目前的框架下,无论公立医院绩效如何,终有政府为其兜底。向社会资本开放医疗市场,清除医疗人力资源流动的壁垒,营造公私部门各司其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增加医疗服务供给,提高医疗服务系统效率,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公立医院侧重社会保障性功能,重点保障非营利性及偏远地区医疗服务;私立医院可提供特色医疗、个性化高端医疗服务;常规医疗服务由市场决定,优胜劣汰,经营不善的公立医院同样要面临破产或转制风险。由此或可破解中国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及配置结构性失衡的双重问题。

最后,随着医疗市场的逐步放开,政府职能需重新定位,管理的侧重点应逐步由“医院”过渡到“医保”。随着医疗市场的成熟,政府应当逐步缩减公立医院,尤其是城市等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公立医院占比,淡化办医职能,强化健康保障职能。针对医疗市场开放后可能存在的医疗费用快速上涨的风险,政府应加强医疗成本控制机制建设。目前医疗服务、健康保险及医疗价格由不同政府部门分管的格局制约卫生保健体系的整体设计,不利于合理科学的价格形成机制。日本的健康大部制及政府主导的医疗价格谈判机制可为中国未来政府职能定位提供参考。

作者为日本国立政策研究大学院大学博士

4.医疗制度范文 篇四

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汇报材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人事制度改革,事关卫生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涉及全体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我县政府及卫生局党委高度重视。为了把这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搞好,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县监察局、县发展与改革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加强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监督、指导,重要环节直接参与;卫生部门充分发挥了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指导,确保了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完成。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核定编制。县编办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

卫生厅《先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市、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意见》“乡镇卫生院编制主要根据农业人口数量,并综合当地经济和财政状况、卫生服务需求、地域面积、交通状况等因素,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核定”,将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额核定为305个,现实际工作人员233人。二.科学设置岗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科学合理设置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岗位为主体,不低于编制员额的90%,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专业和中医药岗位分别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20%、20%、10%,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了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同时,制定了岗位职责和岗位任职条件。三.竞聘上岗。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上岗等程序依次进行。一是报名。职工根据本单位制定的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对拟竞聘的岗位提出了书面申请,申报竞争1—2个岗位,并自愿填写是否服从调剂。二是资格审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严格资格准入制度,不具备执业资格人员不得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三是考试。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竞聘资格的人员进行医学知识、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知识的考试。四是考核。由县卫生局组织对参加竞聘的人员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首先有职工个人进行述职,然后有单位职工进行综合评价。五是上岗。考试、考核结束后,将考试分、考核分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相加后的高分者上岗。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人员考试、考核、竞聘岗位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书,在编233人已按各自的竞聘岗位全部正式上岗。

5.农村医疗范文 篇五

http://.cn 2007年03月07日03:02 大河网-河南商报

商报讯(记者连惠燕)今后,外出打工的所有河南农民,也能像信阳农民工一样,不必再为节省医药

费而奔波。

昨日,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全省各省辖市将效法信阳经验,在务工者

较为集中的地方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定点医院。

让新农合惠及每个农民工

3月2日,赴京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省委书记徐光春,到信阳市新农合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北京长峰医院),就解决农民工就医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对信阳市在外出务工农民集中地选建定点医疗机构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要求全省各地认真学习借鉴信阳市的好经验,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

度惠及每一个农民工。

异地就医报销,信阳开先河

2006年3月,信阳市固始县政府对外出务工农民相对集中的北京市、江苏省进行了深入调研,在全国率先成立新农合驻外服务机构(详见商报2月1日A05版),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零距离、一站式、一体化

服务。

信阳市政府考虑到外出务工农民较多的实际,在固始县实践的基础上,于2006年4月,确定北京长

医院为该市新农合医疗定点医院,凡属信阳籍的农民工,在定点医院交10元钱,即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在该院就诊的医疗费用可按比例报销。

信阳市市长郭瑞民说,作为全国第一个在异地建立新农合农民工定点医院的信阳市,已先后建立了7

家这样的农民工定点医院,其中北京2家、武汉3家、郑州1家、江苏吴江1家。

目前这7家定点医院已为农民工减免医疗费用84万多元,人均减免3658元。

各市加紧协商异地定点医院

据省卫生厅基妇处负责人介绍,各省辖市外出务工人员分布情况不同,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对当地外出务工农民分布状况进行调研,了解外出务工农民参合情况、就医需求以及对新农合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按照就地参合、就地就诊、就地报销的基本思路,研究制定各地农民工参合、就医、补偿的具体办法。

6.建立新型农村卫生医疗制度 篇六

但是, 进入八十年代中后期, 由于政府医疗卫生制度的缺陷和市场缺陷的双重影响, 农村卫生医疗事业进展缓慢。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的城乡差异扩大,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我国的医疗卫生资源80%集中在城市和大医院, 农村医疗卫生资源严重不足, 条件差、设备少、水平低, 农村缺医少药。目前, 我国已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 企业职工基本参加了医疗保险, 但在农村还没有建立规范的医疗保障制度。目前正在试点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只覆盖约20%的人口, 而且筹资水平不高, 保障能力不强。据2003年卫生部组织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 有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 基本上靠自费看病。一些地区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居民占贫困人口的2/3;另一方面整个卫生医疗系统转轨时期的过分商业化趋向, 在缺乏政府有效监管和医疗机构的利益驱动下, 药品和医用器材生产流通秩序混乱, 有些药品经销企业靠回扣销售药品, 加之“以药养医”的机制导致医疗机构开大处方, 卖贵重药, 加重农民医疗负担, 损害了公共卫生事业和普及民众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由于农村缺乏政府资金投入和有效的卫生筹资机制, 农民的抗疾病风险能力降低, 许多贫困和较贫困人口不得不放弃必要的卫生服务。尤其是进入九十年代中期后, 医疗支出的增长迅速与农民收入增长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如果说九十年代中期以前农村居民医疗保健支出的快速增长是因为原先受收入约束, 医疗支出水平过低, 医疗保健支出处于摆脱收入约束后的恢复期;那么, 九十年代中期以后医疗支出的快速攀升则是因为在医疗市场价格扭曲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双重约束下, 农民支付能力受到了限制。因此, 近年来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普遍出现, “小病躺, 大病抗, 重病来了见阎王”, 也就成了一些贫困地区居民生活的真实写照。

应该说, 农村卫生事业是农村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拥有健康的身体是农民发展的首要前提, 而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 促进农村卫生事业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保障农村卫生医疗事业健康发展需要有强有力的政府和有效率的市场共同作用, 尤其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提供方面, 政府干预优于市场调配。因为, 医疗卫生服务的很多领域属于公共物品范畴, 具有很强的外部性, 政府干预可以弥补市场缺陷。因此, 在当前, 市场已经出现低效率和损害民众趋向, 政府必须放弃强化市场化改革趋向, 还原卫生医疗事业本身是公共事物的本来面目, 政府承担起应尽责任和义务。

第一, 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要以农民健康需求为中心,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农村卫生事业必须坚持为农民服务的宗旨, 不能把医疗服务变成牟利的工具。我们要坚持农村卫生事业为农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 不能靠向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收费维持运行和发展。政府要对农村公共卫生和维护农民健康负起责任, 增加卫生投入, 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卫生经费补贴, 加大向欠发达农村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保障贫困人口真正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另外, 医疗卫生发展水平必须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不能借口财政困难, 把维护人民健康的责任推向市场, 推给社会和居民。

第二, 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要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 构筑广义的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未来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雏形。试点情况表明, 这项制度对于缓解农民医疗的经济负担, 提高农民医疗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角, 政府必须提供法律保障、政策保障和技术保障, 以支持和帮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和预定目标的实现。

第三, 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要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 提高农村医疗服务质量。目前, 我国不同区域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差距很大。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卫生的基础设施条件比较完备, 功能比较齐全;中部地区农村一般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 但缺乏医疗设备和高素质卫生技术人员;西部地区大多缺乏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危房很多, 医疗设备条件差, 不能为农民提供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因此, 要想提高农村卫生医疗的质量, 必须在健全县、乡、村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的同时, 制定和实施合理的人才建设机制。要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建立终身教育制度, 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高等医学院校要加强面向农村需要的卫生专业人才培养, 扩大定向招生试点。政府要研究制定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倾斜政策, 鼓励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安心工作。此外, 要建立城市卫生支援农村的长效机制, 城市医院要选派医务人员轮流定期到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帮助开展医疗服务和技术培训。

第四, 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药品监管, 打击利益集团的阻挠。我国药品流通环节极为复杂, 农村药品流通市场混乱不堪, 暗箱操作严重。医药企业和批发商之间, 各级批发商之间, 批发商和零售药店之间, 医药企业和医院之间, 批发商和医院之间以及药店和医院之间, 都会存在复杂和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尤其是在医药企业、药品批发和医院之间形成的不正当的利益关系就像“生物链”一样, 环环相扣。这就要求政府改革现有的药品流通体制, 建立严格的行医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 加大监管力度, 规范现有的行医资格认证制度。要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监控农村环境质量, 打击侵害农民生命健康、生命安全的违法违纪行为。用规范的市场秩序和政府管制手段, 消除既得利益集团对卫生资源公平分配设立的障碍, 消除医药品市场不正当行为。

摘要:面对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 农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而且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加, 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等现象时有发生, 必须建立完备的、新型的农村卫生医疗制度。

关键词:新型,农村,卫生医疗制度

参考文献

[1]余兴厚.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几个问题.经济师, 2003.1.

7.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篇七

摘 要 为对当前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焦点问题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作者分别检索国内国外知名学术期刊和杂志,对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类和综述。综述的问题有:如何评价当前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医保制度改革不成功的原因,进一步改革的方向,探索新农合的最佳补偿模式等。

关键词 医疗保险制度 效率 公平 市场机制 政府干预

2010年3月21日,美国众议院以219票赞成、212票反对艰难通过去年参议院通过的医疗改革案版本。与此同时,中国也在经历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目前针对该问题的相关文献非常丰富,作者主要对前人的研究作出梳理,以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作出积极的启示。

一、对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评价

顾昕(2005)指出,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是不成功的,这集中体现为医疗费用的超长快速增长、医疗费用负担不公平、低收入人群医疗可及性下降、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幅度有限等。

左学金、胡苏云(2001)首先肯定了新医保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表现为:属地范围的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单个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新的医疗保险制度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医疗服务机构之间的竞争与市场化进程。

封进、宋铮(2007)通过构建异质性个体的消费——医疗支出决策模型,计算了现行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对于参与率、费用功夫比例以及福利效应等三方面的影响,结果表明,在现行的制度设计和缴费水平下,参与率可以再75%以上,最高可以达到92%,健康状态较差的穷人是这个保障体系最大的受益者。

二、我国医疗体制应选择什么样的制度

顾昕(2005)在参阅有关文献对医疗体制进行分类所依据的主要维度——医疗筹资和服务递送的基础上,进一步构造了一个二维类型学,把筹资这一维度分为5种亚类型,把服务提供这一维度分为3种亚类型;由此,共构造出15种理想类型(参见表1)。

左学金、胡苏云(2001)认为,在理论上,医疗保险筹资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按其公立或私立的性质可以有四种不同的组合:1.公立保险机构筹集资金,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服务;2.公立保险机构筹集资金,私营的医疗机构提供服务;3.私营保险机构筹集资金,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服务;4.私营保险机构筹集资金,私营医疗机构提供服务。他们研究认为,中国目前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采取的是第一种模式,也是市场化程度最低的一种模式。

三、我国医疗体制进一步改革的方向

顾昕(2005)通过梳理世界各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方向,得出如下结论:虽然各国的改革存在诸多差异,但两大共同趋势依然可辨,(1)医疗保障体系走向普遍覆盖;(2)医疗服务递送体系走向“管理型市场化”。他进一步指出,对大多数发达国家来讲,走向普遍覆盖这一公平性已经不成问题;而对于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来说,它依然是艰巨的任务。

高春亮、毛丰付、余晖(2009)得出如下结论:财政约束、路径依赖和利益集团是深化医疗制度改革的限制因素,他们主张通过矫正激励机制、引入竞争降低成本、统筹社会保障体制和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来推进下一步的医疗体制改革。

封进、宋铮(2007)则认为,原有的文献往往在收入可观测或同质个体的假设基础上寻找最优的医疗保障制度,而他们提出在收入不可观测的异质性个体模型中寻找“最优”的保险费、费用分担规则和政府补贴政策,并认为这是最优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

如前所说,医患双方契约失灵在医疗服务的供给方诱导出新的制度安排: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提供者是一种选择,而国家直接接管医疗服务提供则是另一种选择。在讨论如何对中国的医疗机构进行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降低成本的问题时,左学金、胡苏云(2001)提出四点建议:第一,应鼓励不同所有制的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第二,鼓励不同组织形式的医疗机构的竞争,尤其是鼓励能有效地提供医疗服务、节约成本的医疗机构的发展。第三,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第四,可以通过由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一级医院签订合约实现业务合作的方式,或组建医保一体化的医疗保险集团的方式,来形成我国的管理型医疗服务组织,提高我国医疗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

参考文献:

[1]封進,李珍珍.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偿模式研究.经济研究.2009(4).

[2]封进,宋铮.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一项基于异质性个体决策行为的理论研究.经济学季刊.2007(3).

[3]封进,余央央.补贴需方还是补贴供方:医疗改革中的政府作用.中国改革.2008(3).

[4]顾昕.全球性医疗体制改革的大趋势.中国社会科学.2005(6).

[5]高春亮,毛丰付,余晖.激励机制、财政负担与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演变:基于建国后医疗制度相关文件的解读.管理世界.2009(4).

8.医疗制度范文 篇八

关于下发《陕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卫人发[2011]59号

陕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履行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逐步深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突出公益性。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体现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真实情况,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

(三)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建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对其工作人员的两级考核体系,坚持对考核结果合理运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待遇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内容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内容

1、乡镇卫生院的考核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规范用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执行情况。

(2)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工作情况。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

(4)院内建设与管理。医疗事故月分析会、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录、疾病谱排序、抗生素使用量、自费药物使用比例、青霉素使用量占抗生素使用量的比例、业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及下村指导情况、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开展情况、人事财务管理情况。

(5)群众评价与监督。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陕西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附表1)

2、村卫生室的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村卫生室实施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合理用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陕西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标准》(附表2)。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核内容

(1)基层医疗服务:主要考核诊疗、护理一般常见病、多发病,门(急)诊、出诊、家庭病床护理、辅助检查等服务数量;医疗安全与质量、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费用、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

(2)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

(3)社区卫生服务与管理:主要考核财务管理、人员和岗位设置、双向转诊、社会效果等内容。

(4)群众评价与监督。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陕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标准》(附表3)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根据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具体考核内容由县市区卫生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施。

四、考核程序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程序

县级卫生、财政、人社等部门依据《陕西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陕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标准》,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对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包括绩效分值)报各设区市相关部门备查。

对于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县级卫生、财政、人社等部门委托隶属的乡镇卫生院和具备业务指导资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陕西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标准》、《陕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标准》,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组织进行集中考核。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站,由其隶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考核。县级卫生、财政、人社等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审核后,报各设区市相关部门备查。

各设区市卫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每年7月上旬和1月上旬要对辖区内各县(市、区)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做出全市的总结评价,并将全市考核情况报省级相关部门备案。省级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督查。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程序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与职工个人待遇挂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由乡镇卫生院组织考核。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考核。

五、考核方法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方法

1、查阅资料。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计报表、工作记录、疫情报告、免疫规划考核结果(由县CDC提供)、处方、病历等相关文件和医疗文书。

2、现场检查。查看其内部设置、医疗设备、服务流程和美化、绿化、环境卫生等就医环境。

3、调查访谈。走访患者及辖区居民,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4、召开座谈会。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考核方法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法对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进行量化评分。通过走访患者、辖区居民及本医疗卫生机构职工,并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考核实行百分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的优秀比例不超过25%。

2、考核结果运用

(1)作为政府补助的依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优秀的,在保证足额补助经费的基础上给予适当奖励;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足额补助经费;不合格的,按照一定比例扣减补助经费。

(2)奖励先进,惩戒后进。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余的政府补助,应奖励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全县(市、区)前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用于改善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条件,同时,对此机构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且得分位列全县(市、区)最后二至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3次考核均位列全县(市、区)最后二至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去负责人职务。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人员的考核结果运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考核周期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和调整岗位、续订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主要依据。

对引进的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和长期扎根农村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绩效工资分配时可给予倾斜。

七、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落实和细化《陕西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陕西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标准》和《陕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标准》,抓紧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可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

各地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绩效考核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明确专人负责,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附表:

1、陕西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

2、陕西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标准

9.医疗制度范文 篇九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卫生厅(局)关于在全省医疗卫生实施全面禁烟的实施意见,扎实有效地做好我乡的禁烟工作,实现2011年全乡医疗卫生单位全面禁烟的目标。今年我们初步确定乡卫生院、卫生站等7个医疗卫生单位年内禁烟工作全面达标。一年来,通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禁烟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现将禁烟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抓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2011年5月省市县禁烟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后,乡卫生局高度重视,决定把禁烟工作纳入全乡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多次召开局党委会议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于2011年5月份召开了由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乡卫生系统禁烟工作动员会议,会上明确传达了省市县卫生厅(局)关于在全省(全市、县)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禁烟工作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乡实际,印发了《三台县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卫生局局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进都乡卫生系统禁烟领导小组,设立了控烟办办,会上县卫生局长对全县及周边乡镇卫生系统禁烟工作进行了具体详细地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的任务要求、时限规定、工作措施。通过会议的召开,各医疗卫生单位明确认识到,禁烟工作不是一个个人行为,而是社会性的长期任务,禁烟工作不是喊在嘴上,而是要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会后,各单位均先后召开了本单位控烟工作动员会议,制定印发了各自的禁烟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确定了单位的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明确了工作职责,靠实了工作责任,为全面开展控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一年来,我们坚持把宣传作为禁烟工作的先导,确保做出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开展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全乡医疗卫生系统禁烟工作安排后,各卫生单位都普遍召开了禁烟工作动员会,组织单位职工认真学习了省市县领导讲话及文件精神、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公共场所禁烟的相关规定等材料;在禁烟宣传教育中,各单位做到了每季度至少出一期控烟宣传橱窗、开展一次控烟讲座或座谈、给吸烟者发送一份宣传材料,大力宣传烟草的危害、戒烟的益处、戒烟的技巧和方法及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爱卫月”、“世界无烟日”期间,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禁烟氛围;县爱卫办在全县健康教育巡讲活动中,在医疗卫生系统专题举办了3期控烟教育讲座,印发控烟倡议书,进一步提高单位职工的控烟能力。并在“5.31世界无烟日”在街道设点开展禁烟宣传,展示健康教育、控烟知识展板3面,分发控烟宣传资料1000多份、举行了控烟知识问答抽奖活动等,向全社会大力宣传烟草给健康带来的严重危害、《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知识以及戒烟的方法和技巧等,公众反响良好。二是开展调查,掌握烟民情况,采取相应戒烟措施。各单位对本单位吸烟人员开展调查,对吸烟人员的烟龄、吸烟量等情况进行详细的造册登记,针对不同情况重点进行培训、劝阻,帮助戒烟。在开展禁烟后,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普查,掌握职工吸烟、戒烟情况,加强宣传引导,巩固控烟效果。同时,利用业余时间、节假日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热爱生命,远离烟草,使有吸烟史的烟民在一个无烟的大环境下慢慢戒除手中的香烟。三是落实各项禁烟措施,强化禁烟效果。各单位尤其是各医院及卫生站在办公区主要入口处设置了明显的“禁止吸烟”警示牌,在办公室、大厅、候诊室、病房等重点区域都张贴悬挂了“请勿吸烟” 等明显的禁烟标识及 “吸烟危害健康”等警示标语牌,提醒单位职工和外来人员不得在室内吸烟;在门诊、住院患者指南中告诫病人、家属和来访者禁止在非吸烟区域内吸烟;导医台、门诊候诊处、护士站等处免费提供控烟宣传册(单)、健康处方,宣传烟草的危害和控烟知识(如吸二手烟的危害、戒烟的益处、戒烟方法与技巧)。各单位在办公室、接待室等工作场所不设烟具,各会议室均设置为无烟会议室,开会期间严禁吸烟;在办公楼外设置了室外吸烟区、烟蒂收集容器;各单位在禁烟制度中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和所有职工都有劝阴吸烟的责任和义务;单位内设置了控烟巡查员和监督员,并培训上岗,明确责任区域,负责指导、监督和劝阻辖区内控烟工作,并建立工作记录,每季度向禁烟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保证了各项控烟措施的落实。按照禁烟实施方案的要求,乡卫生院设立了戒烟门诊、戒烟医生。其余卫生站均设立了戒烟咨询室,开通了戒烟咨询电话,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服务,对有戒烟需求的吸烟者进行烟草危害、戒烟的益处、戒烟过程可能遇到的障碍等方面的宣传咨询和指导,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成功戒烟。经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和落实相关禁烟措施,提高了职工的控烟意识,使全体职工能够自觉遵守单位控烟工作制度,不在室内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主动戒烟或减少吸烟量,保持室内、室外良好的工作和服务环境;广大医务工作者自觉履行义务,在医疗服务期间对病人及家属进行了健康教育和戒烟宣传和劝导,为创建无烟单位典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抓制度,细化工作措施。

健全的制度是工作的保障。各单位把禁烟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禁烟措施、加大禁烟力度的重要手段,建立并完善了禁烟工作制度、禁烟责任制度、禁烟巡查督查制度、禁烟考评奖惩制度等,并且张贴上墙,用制度约束人、管理人。同时,制定了本单位的禁烟计划,排出了禁烟工作的时间安排表,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和主要责任人,确保了禁烟工作有序推进。在工作的落实上,各单位都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奖罚标准,实行严格的考核考评,真奖实罚。对违反规定在禁烟区吸烟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对在开展禁烟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戒烟成功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具体根据控烟巡查员和督查员平时检查记录的情况,按月或季度进行通报,落实奖罚。在完善的制度下,单位领导率先戒烟,同时号召、鼓励全体职工,特别是医务工作者要做控烟模范,主动戒烟并劝阻他人戒烟。领导带头戒烟,职工互相监督,形成了较好的禁烟氛围,为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抓督查,不断整改完善。

为了促进禁烟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禁烟成果,我们在禁烟监督管理上围绕一个“优”字加强督导检查。年内,县卫生局、县爱卫办分阶段组织开展了三次禁烟工作督查,对各单位开展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各项禁烟措施落实情况、卫生单位开展戒烟门诊、戒烟咨询工作情况、无烟单位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单位职工的吸烟状况等各项工作进行一一检查、调查,及时总结,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有力地巩固了禁烟成果。11月底乡禁烟领导小组对年内申报创建无烟单位的7个单位的禁烟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完成了创建评分工作。经过检查,今年创建的7个单位均达到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尤其是乡卫生院、卫生站等单位在禁烟工作上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措施到位,禁烟成效显著。

10.英国国家医疗系统:完美的制度? 篇十

在伦敦奥运会开幕式上,总导演丹尼·博伊尔向全世界呈现了一台惊喜纷呈的晚会。其中的惊喜之一是向英国国家医疗系统(NHS)致敬,这是很感人的。对许多转播开幕式的解说员来说这是需要加以阐述的东西。因为也许对外人来说,NHS的意义并没有那么重大。

在君主制之外,NHS可谓是英国公众最爱戴的机构。在民意调查和测验中,它始终被视为英国最重要和最有价值的机构。保守党是很有市场观念的政党,他们在竞选宣言中将NHS称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并宣称即使他们的总方针是削减政府开支,但是如果他们赢得选举,将确保不会削减NHS的开支。这个承诺也在2010年的保守党和自由民主党联合政府的联盟协议上出现了。政党们知道,在英国讨论废除NHS意味着政治自杀。

这一点儿也不奇怪。NHS建立于1948年,对刚刚打了两次世界大战、伤亡惨重的英国人来说是一种承诺。这种承诺就是,作为对国民的牺牲的回报,国家将给他们更好的东西。值得一提的是,NHS的历史刚刚超过半个世纪,并且是争取得来的。它不是一直存在的机构,它是一项成就。

NHS的基本原则是向所有公众免费开放,所有人都应该得到平等的待遇,不分地位、身份。目前,NHS覆盖所有英国居民,人数大约有6200万。它涵盖了从产前保健到咳嗽、感冒这样的常见疾病,再到意外事故、急诊和临终护理。它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国家税收。NHS的雇员多达170万人。在世界上,只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沃尔玛连锁超市和印度铁路公司的雇员数目超过NHS。总之,NHS在英国人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为所有英国人提供基本和进一步的医疗,同时也是一个大雇主。

尽管NHS是一个大家所热爱的机构,但并不是说它就没有问题。关于NHS的政治争论往往围绕着效率低下和开支巨大。在目前的联合政府和此前的新工党政府治下都是如此。自成立以来,NHS不断扩大以应对日益庞大的需求,英国人对于政府应当提供怎样的服务的认知也不断拓展。同时,医疗技术的进步使得人们有可能治疗越来越多的病例。此外,NHS的成功也让它自己付出了代价——英国人的平均预期寿命逐年增长,现在的数据是男性78岁,女性82岁。因此,1948年成立之初,NHS的原始成本是90亿英镑(以当时价格计算),而目前的预算已高达1060亿英镑。

联合政府已经立法来解决这些问题。2010到2011年间,在一番政治斗争之后,NHS经历了自成立以来最大的转变。从本质上讲,新的NHS将建立在更大的内部竞争的基础上:NHS现在围绕着购买“健康服务”来运转,同时扩大病人的“选择权”。以市场的方式组织NHS是想解决效率低下的问题,但目前还不清楚这样是否会违背NHS的基本原则:向所有人免费开放、平等对待、不分地位。例如,病人的选择权以及强调效率可能会导致向某些重点区域倾斜,比如都流向伦敦,因而牺牲了其他人口较少的地区。相比起居住在大城市里的居民,那些生活在其他地区的居民就吃亏了。

博伊尔对NHS的致敬提醒我们,NHS曾经是什么样的,以及英国人希望它是什么样的。但也可能是纪念英国人心目中的NHS的完结。

有些人可能会说,医疗系统严格限制了英国公民的自由,他们不应该缴纳高额的税收来供养效率低下的医疗系统和“搭便车的人”,也就是不纳税而享用公共服务的人。但这是对于“自由”的贫乏的认知。可以说,除非我们免于经济的隐忧,否则我们无法行使政治自由。如果我们总在担心亲人的健康,我们又怎么能为国家分忧呢?

11.医疗制度范文 篇十一

1 做法

1.1 广泛调研, 寻找影响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的主要因素

2003年, 新农合制度在姜堰市开始试点, 《新农合章程》公布后, 我们发现新农合最需要医疗保健的贫困人口对这一旨在帮助农民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制度积极性并不高, 许多贫困户经多次宣传也不愿参合。对此, 我们开展了调研, 发现主要原因:一是有不少贫困户靠救济吃饭, 无钱参合;二是新农合主要解决大病住院问题, 不少贫困户往往无钱住院, 有的人连预交住院押金都拿不出, 很难享受住院补偿, 往往是小病拖、大病抗;三是新农合有起付线以及低费用段报销比例较低的问题, 贫困人口即使住院也很难得到高额补偿;四是对新农合的公开、公正存在顾虑。针对这些问题, 我们在加大对新农合宣传、提高补偿公开透明的同时, 重点加大了医疗救助工作力度。

1.2 明确目标,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首先是明确医疗救助目标。对一般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 以提高受益者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为目标;针对劳动力实施医疗救助, 以通过疾病干预缓解贫困为目标;对处于贫困线边缘的大病重伤者实施医疗救助, 以缓解暂时性贫困和防止扩大长期性贫困为目标。其次是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自为政、独立运行、相互脱节, 影响实施效果的问题, 2004年为做好协调工作, 我市成立了协调委员会, 明确由分管卫生的市领导牵头负责, 指导协调2个部门建立日常工作衔接机制, 不少市、区直接将医疗救助的职能划归卫生部门, 使工作常态化、一体化。三是建立民政、卫生信息互动机制。民政部门每月向市合管办提供1次救助对象资料, 为市合管办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民政或卫生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时, 都主动要求对方参与, 共同研讨方案调整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民政部门可利用市合管办新农合信息平台, 对全市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对象治疗情况进行实时掌握和监控。

1.3 完善制度, 确保困难群众有病能医

在深入调研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 结合相关政策, 我市及时修订了新农合管理办法和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提出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紧密结合, 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医疗救助办法明确规定, 贫困人群的参合费由民政部门负责缴纳, 设立医疗救助基金, 对贫困户合作医疗补偿后实施二次补偿, 或对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进行再补偿。高港等市、区对贫困户个人医疗自付超过2000元者, 在乡镇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实行全补的保底补偿政策。同时, 民政部门还推出事中比例救助、定额包干救助、医前定额包干救助等救助形式。新农合将医药费报销重点向贫困人群倾斜:一是普遍提高贫困人群报销比例, 贫困人群报销比一般人群高出10%;二是取消贫困人群住院费的起付线;三是为方便贫困病人, 针对残疾人、五保户开设家庭病床上门服务, 按住院标准报销;四是适当扩大贫困人群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的范围。

1.4 创新模式, 在便民和利民上实现有机结合

一是创新服务模式。简便、快捷、优质的服务是保证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管理上, 各定点医疗机构尽可能地简化相关手续, 推行新农合办、医疗救助办、城镇医保办“三办合一”的运行模式, 将多个办事机构集中到一个窗口, 确保农村贫困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时实现新农合补助、医疗救助、医院减免在一个窗口一次性结清, 做到一步到位。二是创新结算模式。我们一方面在新农合信息管理结算系统中附带开发了医疗救助结算系统, 结算时新农合补偿数额、医疗救助数额、医院减免数额、个人自付数额在一张结算单上, 做到一目了然, 贫困农户出院时只需交纳个人自付部分。另一方面, 针对贫困患者无钱缴纳住院押金, 难以住院问题, 姜堰等市、区试行了补偿基金预付制度, 即根据贫困人员患病情况及该疾病平均补偿费用预先支付补偿经费, 用于交纳医院押金。三是创新管理模式。定点医疗机构每月集中有关资料报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和市民政局审核、申请补助, 新农合费用由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经财政部门向定点医疗机构划账支付, 医疗救助经费民政部门审核后划拨给定点医疗机构, 医院减免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相关部门团结协作, 各负其责, 实时沟通信息, 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方便了百姓。

1.5 多方支持, 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一是将医疗救助与惠民医疗紧密结合。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均按要求开设了不低于总床位数5%~10%的扶贫病房。贫困患者住院免收床位费、治疗费, 门诊免收普通挂号费, 检查费在规定价格基础上减半收取。二是将医疗救助与疾病控制项目紧密结合。如对艾滋病实施“四免一关怀”, 对结核病免规定的检查费及药品费。三是积极实施各种医疗帮扶项目。如针对贫困家庭儿童, 实施白内障手术“光明行动”;针对先天性心脏病患儿, 实施“开心宝贝行动”;针对贫困家庭的孕产妇住院分娩, 实施“母婴平安120行动”等, 这些医疗帮扶项目在扶贫救困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 成效

2.1 提高了新农合参合率

救助制度与新农合制度衔接后, 解除了救助对象无钱参合的矛盾, 所有医疗救助对象的参合费均由民政部门承担, 我市8.94万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民等救助对象均免费参加新农合, 不仅使救助对象能享受新农合补偿, 也使我市新农合的参合率得到提高, 2008年我市新农合的参合率达98%。

2.2 降低管理成本, 提高工作效率

医疗救助、新农合一体化管理后, 不仅降低管理成本, 节省人力管理、网络管理资源, 而且通过网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方便了救助对象, 同时也有助于实施有效监督, 堵塞管理漏洞。

2.3 提高贫困患者就诊率, 解决他们看不起病的问题

由于医疗救助实行了事前、事中救助, 过去许多贫困患者患病后想治疗因为经济原因而不敢治疗的疾病, 通过新农合与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实施而得到治疗, 特别是许多因为缴不起住院押金而无法治疗的疾病得到治疗。仅姜堰市实行资金预付制一项, 2007年就为67名贫困患者预交了48.86万元住院押金, 使他们及时得到有效治疗。

2.4 较好地解决了合作医疗资源利用不公问题

救助制度与新农合衔接机制的实施, 有效地提高了贫困人口医疗服务利用能力, 缓解了疾病负担对贫困人口经济安全的打击。过去贫困患者因无钱治疗, 无法得到补偿或较多补偿, 通过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及合作医疗政策的倾斜, 也能得到较多补偿, 不仅解决了新农合制度存在的“穷帮富”现象, 而且也体现了新农合“扶贫济困”的宗旨。

2.5 有助于形成救助合力, 解决因病致贫问题

12.医疗制度范文 篇十二

所谓医疗资源整合,是指在现代医学模式条件下医院采取行政调控手段(合并、调配等),对人才(群体)、技术和设备实施优化重组,以达到建设和发展专科技术优势、满足医疗需求的目的。众所周知,人才、技术和设备是医院发展的三大要素。在充足的医疗市场下,通过这三者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作用,能推进医院全面发展。如何发挥人才、技术和设备三者的最佳综合效益,无疑是摆在医院管理者面前的重要课题。随着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医学技术高科技含量明显提高,为促进医学事业发展、提高人们健康水平开创了新局面。高素质的医学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高性能的医疗设备推陈出新,高效力的临床诊治技术飞速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医疗水平进步和医学事业发展。实践证明,医院在最大限度地满足医疗需求的同时,必须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发挥技术优势和设备综合效能。因此,医院必须实施人才队伍、专科技术和医疗设备等优化重组,发挥其最佳综合效益?,此即实施医疗资源整合。1 现代医院发展的几个特点

1.1 临床诊疗技术的科技含量明显提高创新是当今科技发展的主流,医学科技尤其临床医学领域的发展十分活跃。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不断壮大,人才梯队合理形成;高科技的诊疗技术“层出不穷”,技术参数日趋成熟;高效能的医疗设备相继问世。性能指标日渐完善。近几十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数字技术、影像技术、分子生物学技术及材料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医学科技得到空前发展,高科技含量大大提高。许多疾病的诊治质量特别是危重急症的救治水平明显提高。预防、医疗和保健综合能力明显加强。高科技临床诊疗技术如基因诊疗技术、器官移植技术、腔镜诊治技术、微创外科诊疗技术、肿瘤的综合治疗技术、激光技术和纳米材料技术等的出现,明显提高了临床诊疗技术的科技含量。为医院实施医疗资源整合打下了基础。1.2 特色医疗技术发展迅速,临床分科越来越细医学科技的进步带动了学科的建设和发展。高科技医学人才是医学科技发展的关键,也是医院建设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人才队伍的形成促进新技术的产生。医疗技术是医学科技发展的支撑条件,高效实用技术是实现医疗水平发展的中心内容;医疗设备是提高医疗水平的重要保障,高科技医疗设备是医疗技术形成特色和优势、促进医疗技术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条件。医院全面建设规划必须围绕这3个核心内容制定和落实。经过一个时期的建设和发展,当某项技术或某个专业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旧体制已明显制约其发展)时,医院为保持其良好的发展势头,往往因地制宜成立技术中心,甚至打破传统的编制限制,设立特色专科,其结果导致临床分科越来越细。常见的有“××病诊疗室”、“××刀治疗科”、“××诊治中心”等等。随着这些特色技术不断地纵深发展,逐步形成了医院医疗技术发展新的框架和格局,客观上为医院实施临床整合创造了条件。1.3 多学科开展技术协作的优势越来越明显学科发展直接推动了临床诊断水平的提高。基础医学主要在疑难病症的病因、病理、病程发展与转归的特点与规律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临床诊治提供科学的依据;临床医学主要在疑难疾病的诊断技术、常见病和多发病的治疗途径、危重急症的救治水平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这些高科技的诊治技术具有科技含量高、技术效益好和实用性强等特点,但也有成本高、选择性强、配套技术环境和装备要求高等不足。为了充分发挥这些技术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医院必须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协作。如体部脏器恶性肿瘤患者,诊断过程除临床检查外,还需要影像学、分子生物学、数字减影等多项技术支持,治疗过程则需要放化疗、中西医结合、外科手术、X一刀(或一刀、超声刀、氩氦刀、腔镜和血管内治疗等微创技术)的配合。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临床技术合作的必要性日益增强。协作范围越来越广,途径越来越多。2 医疗资源整合的形式和内窖医院根据患者的医疗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发展优势技术,实施医疗资源整合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医疗资源整合的形式多种多样,内容蕴含丰富。主要类型有:(1)设立技术协作组。编制体系不变,技术人员根据任务需要II缶时合作完成医疗任务。这种整合形式在医院开展特殊诊疗项目时比较常见,它侧重于实现“人尽其才”。如临床上大器官移植或危急重症的救治等常常采取这种形式。(2)成立独立专科。医院为了适应医疗需求,将与某项技术密切相关的人员和设备集中管理和使用,成立临床各种诊疗中心。形成医院技术特色。这种形式在人员、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有明确的界定,这在前一种形的基础上又保证了“物尽其用”。如肿瘤诊断与治疗、X一刀,一刀、超声刀、氮刀和血管内治疗等技术联合成立肿瘤诊疗中心。(3)组建专科技术中心。在前种形式的基础上,医院对人才队伍、技术力最和医疗设备进行深层次谋划和优化,以科学的理念、合理的机制,使学术群体和先进设备达到高层次的完美结合,形成实力超群的“专科中心”、“研究所”或“院中院”

。这种整合形式的特点是全方位、深层次和多领域,它集中了前面两种形式的优势,弥补了不足,整合效果最好,最能满足临床的需要,也有利于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推动医院全面发展。医疗资源整合对医院专科建设的作用首先,资源整合是医疗需求的最佳模式。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医疗需求的定位也随之调整。过去医疗主要追求“廉价医疗”。患者常常在诊疗过程中不得不忍受精神和肉体痛苦;现代医疗崇尚“优越条件、优良技术、优质服务”。医疗需求的改变,要求医院实施医疗资源整合。其次,医疗资源整合是现代医院发展的有效模式。医院实现全面发展,必须走“人有专长、科有特色、院有优势”的强院之路”,资源整合正是这种强院思路的具体体现。医疗资源整合集有专长的人才于体,充分发挥各自的长处。真正实现“人尽其才”、“各尽所能”;医疗资源整合还需调集有效的技术方式和医疗设备于一体,打造技术特色明显的优势学科,使其成为医院技术建设的“航母”,为医院全面、持续、稳步发展“保驾护航”。医疗资源整合需要把握的问题医疗资源整合的成败与否需要科学的管理手段作保障,不能仅限于形式上简单的算术叠加。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需要合理的论证、有利的政策、有效的协调和科学的管理。

4.1 扬长避短。切合实际医疗资源整合的关键是要把好选人关和用人关。在选用学科带头人和配备人才梯队时.采取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考核和选拔,把好人才质量关。在选拔人才过程中要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特点,充分认识到每个人的长处和不足,用人要做到扬长避短,注重发挥每个人的长处和优势?。

4.2 政策倾斜,理顺关系合理的政策是促进医院发展的强大动力,医疗资源整合同样需要有利的政策机制做保障。实施医疗资源整合,需要制定与之匹配的管理制度,出台一系列的激励政策,在财力和物力上予以倾斜和支持,激发每个的积极性,同时要理顺学科与学科之间、学科带头人与科员之间、科员与科员之问的关系,达到优势互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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