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出租代驾合同(共10篇)(共10篇)
1.汽车出租代驾合同 篇一
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车辆及使用范围
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台车牌号为的车辆出租给乙方在株洲市
范围内使用,甲方自备一名司机,司机的工资、聘用、保险等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
共月。每月租金(含用车、司机工资、每月2000元以内的油费、车辆保
养、各种保险及维修等全部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除本合同约定外,乙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三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在每月的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租金,每天使用车辆不超过8小时。
四 上班时间
具体以乙方上班时间而定。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及车险齐全的车辆和有驾照的司机,出租车辆期间
如发生事故,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2、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其他型号车辆替
代,如不能替代,双方同意按天数减免租金。
3、甲方出租期间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保证服务于乙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应保证乙方人员的乘车安全,如造成意外,由甲方负责。
5、车辆如服务于株洲市区外,司机的食宿及产生的路桥费均由乙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出租服务期间每月超出2000元以外的油费由乙方补足。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租车服务。
2、正常提供车辆出租服务期间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租赁车辆从事商业活动和自用。
七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如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须提前15天向对方提出要求,否则,视为违约,并按月租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连续五天未提供出租车辆服务,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2.汽车出租代驾合同 篇二
汽车代驾业在我国的发展已有十几年, 在发展初期, 由于法律对酒驾处罚的相对宽松, 代驾行业诸多矛盾并未凸显。但随着2011年5月1日起“醉驾入刑”, 以及随后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 加上私家车保有量的逐年增长, 代驾业得以快速发展, 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现。如何规范代驾行业的运营, 引起社会关注。
现状及问题
据向杭州市工商部门了解, 目前全市登记注册可从事代驾服务的企业有七百余家, 工商资料显示其共同特点是:多为从事汽车或旅游相关行业的企业, 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了“代驾”业务, 作为其主营业务的补充。也就是说, 真正以“代他人驾驶汽车赚取营业收入”为主业的公司并不多。专业性公司少, 兼营类公司多, 是代驾市场的特征。在行业规范上, 迄今为止, 国家并无对代驾行业设置市场准入或者行业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据查找, 唯一涉及代驾处罚的是《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规定:“餐饮、娱乐场所等服务单位, 指派或者聘请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为其服务对象提供机动车代理驾驶服务的, 应当登记代驾人和服务对象相关个人资料、目的地及车辆资料”。对于违反该规定的, 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罚款。
对于缺乏有效监管的代驾行业, 在发展过程中难免存在一定的问题,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 收费标准较为混乱。通过对杭州代驾市场的调查, 代驾收费低则三四十元一次, 高的一两百甚至更高, 价格确定主要靠代驾司机和车主协商, 具有较大的随意性。而在车主酒后无法移动车辆的情况下, 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面对代驾公司可能开出的远高于成本的价格, 消费者并没有太多讨价还价的余地。
(二) 对“黑”代驾缺乏监管。目前代驾公司工商登记注册没有任何与行业有关的审核和限制, 属于“零门槛”注册, 行业起点低。且市场上还存在着很多没有注册过的“黑”代驾公司。这些公司对代驾员的招聘相当随意, 缺乏对个人诚信、驾驶技术、城市道路熟悉程度的考核和标准, 很多公司仅以有无驾照作为招聘代驾司机的标准, 背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三) 事故理赔矛盾多。代驾过程中一旦出了事故, 理赔难将成为困扰车主的大问题。很多代驾公司都和旗下司机签订免责协议, 一切损失和赔偿由代驾司机自己承担, 当出现比较严重的事故, 代驾司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 车主的利益将无法保障。如2013年11月浙江湖州李先生的宝马车在由一代驾人员驾驶时, 出了车祸, 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李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维修费等共76万多元, 但因代他驾驶的司机属醉酒驾驶,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同年12月10日凌晨1点多, 杭州体育场路中山北路口发生一起事故, 一辆宝马车突然冲上绿化隔离带撞倒人行道上的交通信号灯, 宝马车受损严重, 车上三人受伤、其中最严重的, 手臂和鼻梁骨骨折。当时的驾驶员就是代驾司机, 但驾龄不足一年。交警部门认定该事故为单方事故, 事故原因系司机路况不熟所致。
纳入行政管理或立法规范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探究
针对代驾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引发各界对于规范代驾行业的呼声。两种较有代表性的意见:一是倡导业内企业抱团自律;二是主张明确行业主管部门, 或针对代驾行业立法, 进行纳归管理, 此类意见又多数倾向于将代驾行业纳入道路运输行业的管理。笔者通过对代驾行业的调查, 认为代驾行业确需规范, 但并不必要将其纳入道路运输行业管理, 也没有专门进行立法规范的迫切性, 主要原因如下。
(一) 行业纳管存在现实问题。分析代驾服务的过程, 其本质属于“提供驾驶服务、换取劳动报酬”的一种劳务交易行为。司机依靠本人驾驶技术和服务、完成被代驾人要求地将车辆驾驶至某地的工作任务, 从而获取报酬, 两者之间是一种劳务合同关系, 结算费用属于劳务费, 不属于运价。而所使用车辆也隶属被代驾人自身, 不涉及营业性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应当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 (场) 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因此, 代驾行为从法律关系上不属于严格意义的“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不受目前交通领域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调整。在于法无据的情况下, 目前难以将代驾纳入道路运输行业管理。
(二) 立法推进纳管缺乏可行性和必要性。通过对代驾行业的调研, 结合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的行政管理体系“简政放权”的改革趋势, 笔者认为, 对代驾行业管理进行专门立法纳管的可能性较小。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指出“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 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 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 行政机关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也规定“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 各级政府更是加大了审批制度改革力度, 将大量原属于行政审批的事项取消, 让市场竞争来真正选择和促进行业规范。以进一步提升市场活力, 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在这一趋势下, 要通过立法, 对代驾设置市场准入、制定行业标准和明确主管部门, 应与当前深化改革的总体趋势不符, 难以实施。事实上, 代驾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属民事合同关系, 其本身受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的约束。在没有特殊问题的情况下, 管理可以利用现有的法律手段和监管体系, 而并不应当轻易地诉诸于立法。
如何规范代驾行业
通过对代驾行业发展状况的调研, 笔者认为, 当前代驾服务业可以从市场竞争、行业自律和相关管理部门依职责协同管理三方面来规范。
(一) 充分市场竞争和加强规范化宣传。通过对代驾行业代表性企业的调查, 事实上, 目前在行业中已然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趋势。专业性公司如E代驾、爱代驾等, 以互联网APP技术为依托, 专注于散客业务, 通过不断规范自身行为、打消顾客安全顾虑, 以期在市场中做大做强。此类企业有较严格的司机筛选程序 (包括驾龄、笔试、面试、路考、临危处置、签订协议、星级记录等) , 价格上标准明确, 服务步骤统一规范, 结合便捷的投诉和评价机制, 利用互联网信息公开的特点, 由顾客选择代驾司机。这种模式适应了行业发展趋势, 在短期内已经获得大量顾客认同, 目前在全国几十个城市迅速发展, 正逐步排挤“黑代驾”和“不规范代驾”的生存空间。仅杭州地区, 虽然此类专业性代驾公司少, 但其日接单量远超其他不以代驾为主业的兼营公司。可以认为, 市场选择已经明确了专业化道路和移动互联网运用是今后代驾行业发展的主流, 从业单位在竞争中想取得优势, 将自觉或不自觉地规范代驾行为。政府部门应尊重和维护市场竞争机制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规范化宣传和引导, 让健康、正规的代驾服务更为群众所认可, 逐步淘汰“黑代驾”。
(二) 行业自律。为了维护和规范行业发展, 各地代驾行业协会纷纷成立, 在规范代驾行为上也起到了一定作用。2011年12月20日, 成都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代驾服务行业协会。2011年11月, 重庆渝诚代驾公司等5家代驾公司, 成立了代驾联盟, 积极致力于行业标准的统一, 推广代驾人员“着装、工作牌、协议、礼仪、收费”的“五统一”。上海代驾协会则以“道路运输行业协会驾驶服务专委会”的名义, 逐步统一服务平台, 使信息共享、评价通行, 让优秀司机业务稳定。通过这类行业自律行为, 代驾市场正逐步趋向规范化发展。
3.代驾服务合同 篇三
乙方:代驾服务提供方
甲、乙双方均为e代驾信息服务平台用户,通过平台使用或提供代驾服务,均应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1确定代驾车辆具备上路行驶手续齐全、车况正常(非改装车及部件)、保险有效等适宜代驾的条件,如因甲方隐瞒以上事实带来的纠纷或者损害,由甲方承担。
1.2有权要求乙方按指定路线行驶,但不得要求乙方超速、逆行等违章驾驶。
1.3不得利用代驾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不得运载违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1.4妥善保管车内及随身财物,如代驾过程中出现遗失,应立即报警。
1.5按照平台公示标准和本协议约定支付代驾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6有权对乙方的代驾服务在平台上进行客观评价。
二、 乙方权利义务
2.1代驾时身体状况良好,不存在不宜代驾的情况(患病、疲惫、饮酒等)。
2.2代驾时服饰整洁,举止文明,并穿着平台标识服装、胸牌,便于识别。
2.3接单后不得擅自将甲方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2.4遵守交规,爱惜车辆,避免原地打轮、换挡不畅、压线等不良驾驶行为。
2.5结束代驾服务后检查并关闭所有车门、车窗及用电设备。
2.6按照平台公示标准和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展示订单记录的里程和费用,收取代驾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2.7如遇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警,听从交警部门处理,不得逃离现场。
三、代驾服务费用
3.1 双方同意以平台订单记录的时间、里程及公示的.费用标准为结算依据,并由甲方在车辆到达目的地后,直接支付给乙方,或者授权平台代为支付。
3.2若甲方对代驾服务费存有异议,仍应先行付款,可在24小时内向平台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经核实确定计费错误,则由乙方退还多收取的费用。
3.3 在代驾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高速路收费,停车费等其他临时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因特殊原因乙方先行垫付了上述款项,则甲方应及时返还乙方。
四、交通事故处理
4.1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应当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确定责任。甲方有义务督导乙方在代驾服务订单结束之前在事故现场向乙方客服报案。因车辆本身安全性能问题或者甲方不当阻碍、扰乱车辆安全行驶等发生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经认定属于乙方过错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非乙方过错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属第三方过错的,由甲方直接要求该第三方承担责任。
4.2任何一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应首先使用甲方车辆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其他保险对相关人身、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责任方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范围负责赔偿。若乙方负有事故责任,造成甲方人员、车辆受损的,对于超出保险赔偿部分应以人身、财产直接损失为限,对于车辆贬值及其他间接损失不负责赔偿。根据公平原则,为避免将乙方置于不可承担的风险之中,甲方不得授权保险公司向乙方进行追偿或转让追偿权利。
4.3任何一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甲方受损车辆建议选择由乙方投保的代驾责任险承保保险公司认证的维修机构维修车辆,不建议甲方自行选择维修机构。如甲方应特殊原因自行选择维修机构的,乙方默认甲方使用自身车险赔付,乙方只能按照甲方当年车险保费上浮金额进行补偿性赔偿。
4.4甲、乙任何一方因违反交通法规或其他法律规定而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处罚或处理的,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4.5甲方明确除外责任包括:
1)暴雨、冰雹等自然灾害至甲方车辆受损的。
2)非真实性、服务订单结束后报案的。
3)甲方车辆行驶证过期、交强险过期、机动车未进行年检的。
4)甲方车内出现的物品丢失、贵重物品的损坏。
5)路边飞石等类意外非责任事故。
6)甲方车辆的玻璃单独破碎,轮胎轮毂单独损坏。
7)乙方委托的保险公司确定的维修金额之外的费用。
8)甲方在乙方委托的保险公司确定维修项目及金额前擅自修车,致使乙方委托的保险公司无法确定损失情况,最终导致无法赔付的。
如出现以上免责情况 赔偿责任应由导致此后果的责任方自行承担。
4.6对于出现争议的交通事故乙方有权保留对此事故处理的意见。
五、违约责任
5.1 甲方要求或迫使乙方中途停止代驾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对代驾服务费有异议、对乙方服务不满、醉酒等原因),甲方仍须据实向乙方支付代驾服务费。乙方停止代驾后的全部后果由甲方承担。
5.2乙方对行驶路线选择明显错误,或者故意绕行增加代驾服务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合理里程计价收取代驾费用,应将多收费用退还甲方。
六、特别约定
各方确认并知悉,平台仅为向甲乙双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促成双方签订本协议的中间人,并不实际提供也不代理任何一方提供本协议项下代驾服务,平台有权对代驾服务进行质量监控,但不对代驾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或争议承担责任,也不对甲乙双方代驾服务过程中或准备服务过程中、结束服务后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七、协议效力
7.1甲方通过平台叫单,乙方接单后即视为双方自愿达成了本协议。本协议附件属于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协议所涉及相关概念均适用《e代驾信息服务平台用户使用规则》作出的定义解释。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4.汽车代驾协议单1 篇四
甲方:(车主)————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为甲方商务代驾服务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1、乙方按照“酒后代驾管理制度”的要求,接受甲方合理的酒后代驾服务预约。服务过程中,甲、乙双方的法律关系及相关责任以上述“制度”为准则。
2、乙方仅针对为其车辆至少投保了车损险、三者险、交强险三项车险的客户 提供酒后代驾服务。
3、甲方做为乙方酒后代驾服务对象,甲方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车辆等其他必要信息,如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及其他信息与实际不符合,乙方服务人员有权不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
4.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要求代驾人员在见到预约客户时,若发现其有严重醉酒现象,意识不清时,我们原则上不提供代驾服务,(有亲人朋友陪同并代其在服务确认单上签字的除外)
5、乙方承诺,将甲方车辆及人员安全接送到指定地点,送车途中,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代驾员正常驾驶,不得要求违反交通法规的操作和行驶,如有甲方过分要求,乙方代驾员有权拒绝。
6、如遇意外交通事故发生,若属于乙方服务专员驾车违章行为,按保险公司车辆理赔之外的部分将由乙方承担,属对方车辆主要责任的,乙方不负责损失赔偿,但可协助相关的调查及保险理赔。
7、本次服务根据路程,沿途道路状况及车型确定价格为——路桥费及油费由甲方支付。
8.到达目的地时候确认车辆及车内物品没有损坏丢失确认签字,如遇本议未尽事
宜而出现问题,将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乙方声明:乙方只为有基本保险(车损险、三者险、交强险)的车辆提供代驾服务,同时也仅为通过电话预约的客户服务,签订本协议就等于甲方默认缴纳了基本保险。甲方如有隐瞒以上情况未如实告知,出现任何车辆、人员意外伤害事故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车况——————————————————————————————————————————————————————————————————。甲方:——————乙方:——————
5.成都弘昌汽车代驾公司简介 篇五
大庆明典汽车代驾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工商行政局正式注册专业从事代驾服务的公司,主要从事各种汽车代驾服务。以专业、规范、安全、认真、务实、负责、快捷、方便的服务著称,签订代驾服务协议,让客户的利益得到最好的保障,竭诚为您贴心服务,做您专业的、让您放心的、包您安全的司机!本公司是汽车代驾行业中最专业化、现代化、多元化、服务最佳的先进企业。针对不同的客户,公司提供不同的能满足客户需求的各种汽车代驾服务。公司现在所有的专业代驾员均系公司经过严格挑选的8年以上驾龄,并通过家访了解其人品、生活习性及家庭经济情况的退伍军人和地方上品德兼优并熟悉路况的驾驶员组成,并经过公司路考并严格培训方可持证上岗。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奉行“热情用心、专业规范、安全快捷、务实负责、优质实惠”的服务理念,公司以“让每一位尊贵客户感到舒心”为宗旨,努力强化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大力拓展相关业务领域,努力成为汽车代驾行业中最专业化、现代化、多元化、服务最佳的先进企业!
主要服务项目: 汽车代驾:公司专业为各行业精英客户和各公司合作提供各种类型的高
质量代驾服务(如:酒后代驾、商务代驾、长途代驾、堵
车代驾、应急代驾、旅游代驾、货运代驾、保养代驾、机
场接送、短期代驾、司机外派)
车友俱乐部:公司为广大车友朋友们免费提供交流平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
企业文化:山不辞土,故成其高;海不拒水,故汇其深。
企业精神:做安全驾驶的创造者
企业愿景:做代驾行业的风向标
经营理念:用专业、规范、安全、务实、诚信、周到的服务赢得客户的信任,同时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合作。
请拨打我们24小时贴心服务热线,我们用真心、诚心、用心换您的舒心!公司全体员工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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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代驾公司介绍 篇六
(2009-09-29 07:54:06)
稿件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自8月15日公安部开展整治“酒驾”专项行动以来,“酒驾”二字频频见诸报端的同时,“酒后代驾”也再度引起人们的关注,南昌一些酒店也开始推出代驾服务。
9月20日,肖先生在参加完一次宴会后,请人代驾却遭遇交通事故,自己也因此陷入一场责任纠纷。尽管这起事故并不大,但“酒后代驾”引发的法律风险以及责任则成为这个行业应该集体思考的问题。有关人士表示,这个新兴行业,由于缺乏监管和行业规范,在南昌的发展也同样遭遇着“瓶颈”。
免费代驾横幅挂出很久问者寥寥
酒后代驾出车祸引发责任纠纷
9月20日20时,南昌市沿江路上灯火通明。此时,从酒店出来的肖先生已微醉了,因陪客户吃饭,他没少喝酒,但接下来还得赶赴一场朋友结束单身的派对,也少不了喝酒。
“醉酒驾车=15日以下拘留+暂扣3至6个月驾照+500元至2000元罚款。”正当肖先生犹豫要不要冒险开车时,一个中年男子上前递了张名片,“提供酒后代驾服务,费用50元”,肖先生毫不迟疑就接受了。
在车上,肖先生也不敢闭目休息,让陌生人代驾免不了有点担心。果然,不到5分钟,他的车为了避让横穿马路的行人,刮到了旁边的一辆高档轿车,两车都有不同程度的“伤痕”。肖先生认为是代驾司机处理不当导致的事故,应由肇事司机承担责任。但代驾司机认为,这完全属于意外,虽然是由自己操作造成的事故,但他认为即使车主本人驾驶,那样的情况下
也会如此紧急避险。因此,对于责任划分问题,代驾司机还是希望与车主共同承担责任。由于事先未有详尽的约定,车主与司机陷入了一场“责任纠纷”。对此,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肖林律师认为,这是有偿代驾,在这样的案件中,代驾司机个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被代驾车的车主肯定也要承担责任。如果司机没有明显过错或过失,可考虑由双方各负担一半赔偿费用。
酒店免费代驾遇冷
与私人代驾不同的是,酒店推出的酒后免费代驾服务或许更能让消费者放心。
自公安部严厉整治酒驾行为后,酒店和娱乐场所的一些酒水销售量也因此直线下降。为了挽回销量,很多酒店和娱乐场所纷纷推出“免费酒后代驾服务”,以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但事实上,真正接受酒店代驾的顾客并不多。在位于南昌市高新大道的新农村酒店推出这项业务也有两个多星期了,并在店门外用红色横幅标示。该酒店老板万先生也表示,他们的服务是全免费的,包括工作人员回来的车费也由酒店自己承担,并未给客人增加额外的费用。尽管如此,至今为客人提供代驾服务次数并不多。
专业酒后代驾公司现身南昌
“我们的存在,一是转移了酒店的风险,二是消除了消费者的担心。”原定于9月1日开张的南昌荣通汽车代驾、陪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通公司),因工商登记注册遇到一点小问题而不得不延期开张。但在公司筹备初期,他们的广告就已在网络上传播。
“我们虽不是南昌第一家专业代驾公司,却是目前仅存的首家主推酒后代驾的专业代驾公司。”荣通公司负责人李琦告诉记者,目前仅在网上对酒后代驾作了推广,以后要将广告深入到饭店和娱乐场所。除了加大推广宣传外,也要不断地完善服务,还要参考其他城市代驾公司的经验,草拟代驾合同。
“合同里会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的约定,对于大家担心的交通意外责任问题,若不是因车辆本身因素,在代驾过程中出交通事故的话,只要是司机承担的责任,就是公司的责任。”李琦说,公司提供代驾服务的司机都是有10年以上驾龄的老司机,收费标准也是参考一
线城市的收费下降了20%,但两个月来,只接到了两个咨询电话。
随着代驾公司的注册申请越来越多,其监管问题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南昌市工商办证大厅一位万姓工作人员也向记者介绍,目前工商部门只能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批准这些代驾公司的成立。工商部门可为代驾服务办营业执照,但从事代驾业务的公司或个人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纠纷或其他法律关系,工商无权直接监管。
代驾现在还是一个新兴的行业,目前也还没有具体部门专门负责对代驾行业的监管。该工作人员认为,由于交警部门对于代驾司机的违章记录和个人信息一清二楚,注册代驾公司的时,如有交警部门办理许可证的话,将更有利于这个新兴行业的发展和监管。
酒后代驾面临两大法律“瓶颈”
1、醉酒状态下签订合同效力问题
目前,酒后代驾服务多为私人提供代驾服务,大家都是口头协议,如肖先生与他的代驾司机的责任纠纷,也是在双方各退一步的情况下,达成一致的意见。因此,荣通公司忙着拟定代驾合同,代驾司机上车代驾前,必须与车主签订一份书面代驾合同,以确保发生纠纷时,有解决问题的依据。
但对于这种情况下签订的代驾合同,有人指出,在酒后代驾服务中,醉酒的委托人在一些情况下,根本不具备监督能力或者只是部分具备监督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订立是不充分的,合同的执行也是不可能完备的。即使格式化的合同对代理人的行为进行了限定,但是,因为委托人处于醉酒的状态,因此,很难对代理人的决策行为进行监督。
江西经炜律师事务所的李精华律师指出,酒后并不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即酒后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及后果是有意识的,所以一般来说合同是有效的。但在严重醉酒的情况下,若酒后顾客已经丧失了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及后果的判断能力,所签合同就不能被认为是有效的。
另一种情况,若是其他人代签的代驾合同,则该合同应视为效力待定合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效力。所签订的合同如果得到醉酒顾客事后追认,则该合同有效,合同约束力及于醉酒顾客和代驾司机双方。如果所签订的合同得不到醉酒顾客的事后追认,该合同应当认定为无
效。代驾司机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代签合同的人承担。
2、代驾期间发生意外责任如何划分
对于代驾行为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我国现行的法律和相关管理部门还缺乏明确的规定和监管制度,醉酒者即车主在使用代驾服务的过程中面临着一定程度的法律风险。值得注意的是,私人代驾与酒店方和代驾公司提供的代驾服务性质不同,那么代驾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意外由谁负责?
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的李昌林律师认为,私人代驾是一种雇佣关系,他们之间口头达成一致则合同就成立生效,驾驶者当然应当尽适当全面履行其义务保障醉酒的人身安全。出了交通事故,代驾者应当在车辆保险限额承担责任,导致醉酒人身伤害也应当承担责任。
另一种情形,则是由酒店方或者代驾公司提供的代驾服务,属于消费关系。顾客酒后要求代驾服务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若找代驾司机后反而发生了交通事故,与合同目的违背,合同目的没有实现,消费者可以选择向肇事方车辆主张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也可选择向酒店主张承担违约责任。
一旦因酒后代驾服务产生了纠纷,不同的代驾形式就有不同解决方式。李律师认为,雇佣关系是一种劳务关系,属于民法通则,民通意见和人身损害赔偿所调整,而消费关系是一种带有监管的经济法的范畴,其关系应受到公法的调整,也就是说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及工商行政部门来调整。
专家建议完善酒后代驾服务行业规范
对此,江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麻智辉提出,首先,酒后代驾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行业,须加强相应执业资质的体制建设,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备案,让其持证上岗。代驾人员的准入机制的建设,须是无重大交通事故和酒后驾车等方面的违法乱纪记录等行为。
其次,在代驾行业监管方面须尽快明确代驾行业的直系监管部门,同时还得加强公安部门监控机制。
7.出租汽车聘用合同 篇七
车主方(简称甲方)姓名:出租车牌号:住址:联系电话:应聘方(简称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文化程度:驾照类别:,领取驾照时间:住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合。
一、甲方聘用乙方驾驶鄂DT出租车,乙方具备驾驶出租汽车的资格并自愿应聘。聘用期为个月(一般为6个月以上)。乙方不得擅自将出租车交他人驾驶。
二、乙方需先向甲方缴纳安全优质保证金元。若因乙方责任原因被甲方扣除保险金,乙方应及时补齐。
三、乙方在聘用期间,每天白班(时分至时分)应缴纳租金元,夜班(时分至时分)应缴纳租金元,于当天交班时缴纳。
四、甲方应提供完好车辆和随车有效证件,配齐出租车设施,并办理保险,否则甲方责任造成的处罚和其它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因操作不当,违章驾驶和违规经营所造成的处罚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款以外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爱护甲方车辆,维护甲方服务信誉。
六、甲方或乙方因故需要中止合同应提前30天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全额退还安全优质保证金。若一方单方无故解除合同,应按保证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七、甲乙双方对合同在执行期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后可由公司进行调解,也可请仲裁机械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约定:
在聘用期间保持全勤,如休息期间挑士司机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九、本合同在规定的聘用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聘用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交公司备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8.汽车出租代驾合同 篇八
劳动合同书
(适用出租汽车驾驶员)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局制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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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个月,本合同 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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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 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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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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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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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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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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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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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 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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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做为出租汽车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本合同格式及合同中有关主体资格认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经济补偿与赔偿;劳动争议处理的内容,不得任意变动。
三、本合同中凡划线的地方,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或告知职工本人具体政策规定。
四、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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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中写明:“下列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某条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该条中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
五、本合同中甲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职工本人应签字或盖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应同居民身份证一致。
六、本合同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低。
9.出租汽车承包合同格式 篇九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愿将自己 的出租车承包给乙方运营,该车于 年 月 日注册登记,品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经营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现双方就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出租车贵FU2359租给乙方经营,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贰仟贰佰元整,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人民币作为押金(由甲方出具收款收条),承包期满,如果乙方没有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甲方须如期退还乙方的全部押金。
二、承包期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则赔偿乙方损失 元整,交退还全部押金;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收回车辆,不退还押金。
三、甲、乙双方须在车辆行驶30天,更换发动机油壳牌,车辆修理费,每个季度二级维护由乙方负责。
四、承包期内双方必须遵守的事项:
1、乙方必须在每月30日向甲方交纳租金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2200.00元),绝不拖欠,不得违约,逾期不交甲方有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并不退还风险抵押金,中途不退车,如退车,则风险抵押金不退。
2、乙方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止期间,必须遵守大方县城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检查考核表的每条每款,以及车容,车貌和驾驶员行为规范。因为考核表的40满分,就是出租汽车经营权,分被扣完,出租车和经营就报废掉了,承包期内乙方如不遵守考核表的每条每款导致分被扣完的,乙方必须按照市场价格赔付甲方一辆出租汽车和经营权,乙方一年之内不得须扣超过 分,如扣超过 分按 元/分处理。
10.汽车出租代驾合同 篇十
房屋租赁双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房屋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类型为结构。同意乙方做厂房/办公或仓库使用。
二、房屋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房屋装修日期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装修期间为免租金期。
2、房屋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以年租金(人民币)为单位。年租金为元。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以年为单位收取,每期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即人民币元。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在规定的装修期结束的天内向甲方支付当期房屋租赁租金。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房屋租金。
4、其他费用: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房屋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房屋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房屋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房屋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房屋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房屋租赁期间,房屋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房屋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房屋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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