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管理办法

2024-09-13

路政管理办法(共13篇)(共13篇)

1.路政管理办法 篇一

路政队伍素质与路政管理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路政管理工作发展已经走向现代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上来。然而地方经济滞后,思想观念保守,尤其是人员基础素质不高,路政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问题,发展相对缓慢。本文就如何提高路政队伍素质和路政管理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1、路政队伍素质和路政管理关系

高科技人才是路政管理工作必须提高层次管理一个重要基础,它的管理好坏直接影响路政管理水平。一个单位管理层次好坏,首先要看到人员素质,如行政管理、领导监督,工作人员素质也是制约和影响路政管理发展主要因素,人员素质的提高是主体发展,也是路政管理提高一个推动力,著名社会学家英格尔斯曾做过这样的论述,在整个国家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人是一个基本因素,一个国家,只有当其人民是现代人,从心理和行为上都转变为现代人格,其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机构中的工作人员都获得了与某种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这样的国家才可能真正称之为现代的国家。否则,高速稳定的经济发展和有效管理都不会得以实现,人员素质的提高是路政管理要效益的基础,因此,提高路政人员素质,促进发展主体的发展,就成为路政人员队伍素质长期发展战略性选择。

第一、根据路政管理特征,它是一个几方面综合管理机构,由人员编制到资金、物资、设施,都要几方配合协调抓好路政管理工作。也是促进公路管理标准化,科学化唯一标准,以科学养路是路政管理的一种手段。只有依靠科学进步才能打破传统养路方法,促进路政管理现代化。但是科学技术作为知识形态和潜在生产力,只有溶液化于生产力诸要素中,并为高素质人才者所掌握,才能转化为直接的生产力,一般说来,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通过三条途径,一是转化为生产工具或其它物质形态;二是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路政队伍素质,将科学技术转化为路政队伍者工作经验和技能,三是渗透到管理要素中去,使路政管理科学化、现代化,对人材技术的高低,其直接影响路政管理中合理,优化配置的可能和效果。因此,要求路政人员队伍素质与之相适应。

第二,优化组合,推动路政管理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进程。调整结构协调发展,对于改造传统性管理走出不协调不合理管理问题,是促进管理工作发展。日前各行各业在为入世带来诸多在调整机构改革、配套制度、人员转化、编制调整对路政管理人员队伍提出更高的要求,素质较高人材才能掌握现代化科学,而科学给管理带来效益,也给路政管理者带来更高管理水平。

第三、提高路政队伍素质,对于今后路政管理发展既是动力也是保障。国家每年在路政管理及各方面都给予一定资金投入,但是缺乏相对高素质人材。收效不大,效果不明显,影响有些项目开发甚至连成本都难以回收。可见地方经济振兴并不完全依赖物质资金的大量注入,只有同时注重提高队伍素质,才能促进路政管理健康发展。

2、路政队伍素质的现状

目前路政队伍整体素质偏低,整体素质包括文化素质、业务素质、思想素质,是一个综合性总和。

1、文化素质方面:据调查显示,某局二十三个行政管理单位,总人数90多人,高中毕业占80%左右,大中专毕业生占18%,本科生占2%,文化结构占比例非常不合理,严重影响工作进展。

2、业务素质方面:现对某局场调查专兼职路政管理人员和多人当中,真正专业学校毕业生没有多少。存在着严重的人材短缺问题,人员素质跟不上去,管理跟不上,只对正常工作上传下达缺少下属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也很少掌握科技含量比较高项目和技术。

3、思想素质方面,最比较突出总是依赖心理严重,总想依赖上级来改善路政队伍人员生活条件,安于现状,缺乏较强成就动机,对新观念、新技术、新事物反应冷淡。有很多同志面对入世各个行业调整改革无动于衷。面对路政管理日以突出的问题不关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保证路政管理健康发展是摆在同志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新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在行政手段上抓的不够紧,交叉道貌岸然口管理不严,不正常,道口可随意接通。二是手续不建全,概念不清,对上级精神领会不到位。三是缺乏对路政情况了解,不研究路政具体问题,参观学习不够,外界信息不通。思想素质另一种表现形式就是陈陋习死灰复燃,你说你的,我说我的,缺乏主人翁意识。

3、提高路政队伍素质有效途径 提高路政队伍素质的途径就必须依靠各大专院校进行交流综合性素质培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选拨一批素质好的人材到各大院校进修学习,但最根本途径发展教育事业。

发展教育是提高路政队伍素质,促进发展路政管理工作有着非常重要作用。加强教育能够促进路政队伍提高,其受教育者掌握基本的文化知识和一般科学技术知识。必须具备适应现代化路政管理发展能力,接受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念和共同的政治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为今后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总之,提高路政队伍素质主要靠教育,因此,必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主要形式是首先要抓好基础教育和思想素质教育。

基础教育是思想素质的基础,也是路政队伍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没有较好基础,就不能培养出具有一定素质的合格路政管理者,和高素质人员,更不能培养出更高专业技术人才,也难以实施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笔者认为,应从三方面抓紧起,一是少数人承担多数人的工作,尽可能把时间按排出来,其它人抓紧有利时机进行各种形式学习。使他们得到更好教育。二是通过各种途径经与院校请教师进行指导学习。三是派出人员进入高等院校进行进修学习和代培。使他们具备相应合理知识,为基础教育打下坚固基础。

思想素质教育: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对当前入世有效时机进行宣传教育,辅导他们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精神,一是首要加强领导干部思想素质教育,使他们认识到思想素质教育是领导干部基础。也是思想教育关键。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要把学习理论、学政策、学法制、学科技结合起来,对所有培训内容,符合当前提高思想素质教育上来。

三是加强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要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来提高思想教育。

四是通过国家和政府部门实施各种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材。通过思想素质教育的提高是路政队伍创造必备条件,也是路政管理工作必将走向更高管理水平。

2.路政管理办法 篇二

1. 公路的属性

(1) 公路的自然属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 公路具有同生产力、社会化大生产紧密相连的自然属性。公路与土地紧密相连, 与土地构成一体, 是体现整体功能的建筑物, 成为不可移动的固定资产[1]由于公路在使用上必须成线或联网使用, 才能保证运输的连续性、快速性和安全性, 因此, 从使用功能来看, 公路具有资产的不可分割性。这就决定了公路不能在建设和使用中按里程任意截取而破坏其整体性, 公路路网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统筹规划和科学管理, 不能进行任意分割。

(2) 公路的社会属性根据公路的功能, 对国民经济的作用以及所有权属性, 公路在社会属性上, 具有以下特征: (1) 基础性。通过公路出行和运送货物, 是最为普遍的一种方式。现在公路运输所承担的货运量在5种运输方式中约占70%左右, 这就充分说明了公路的基础性[2]。 (2) 公益性。公路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 为整个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运行条件, 是社会、经济、文化及国防的重要支撑力量[3]。公路的直接受益者是公路用户, 而间接受益者却是整个社会, 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远大于其自身的经济效益, 体现了公路的公益性。 (3) 商品性。在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过程中, 消耗了物资和人力资源, 使货币资本物化为生产资本, 具有价值。虽然公路为社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具实物形态, 却作为货物和旅客时空位移的承载体参与整个社会的生产过程, 体现出使用价值。 (4) 垄断性。公路作为基本建设产品, 和大多数基础设施一样, 具有自然垄断的特点。公路建设所需投资巨大, 不具备自然成为商品的条件, 而呈现出自然垄断的特点。这种情况下, 无法与其他商品一样通过市场机制来供给, 市场无法有效率地提供服务, 只有通过政府或公共部门进行提供和监管。 (5) 准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介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 具有明显的受益可区分性和受益排他性, 既有公共物品的属性, 又有一般私人物品的特征。因此, 准公共物品往往是政府和市场共同发挥作用的领域,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由政府提供, 也可以由市场提供, 或者由两者联合提供。当由市场提供时, 政府必须实行授权制度, 并有严格的监管措施。不难看出, 公路既有公共物品属性, 又具有非公共物品属性, 属于准公共物品的范畴。

2. 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的建议

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络是我国经济的发展命脉。但同时我们也看到, 公路事业的不断发展也给公路路政管理带来了许多新问题, 路政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 对路政执法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有效解决公路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 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公路路政管理。

2.1 提高路政队伍素质, 公路行政执

法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路政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依法治路的成效。现有路政管理人员, 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不多, 法律专业人才更少, 在运用法律等环节上存在不足与失误, 降低了办事效率, 阻碍了路政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解决这一问题, 可以通过加强业务建设,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例如, 加快路政人事改革步伐, 强化业务培训, 采用考试、考核、公开竞争的方式, 择优选配路政人员;强化学习, 建立学习的记录和检查制度, 鼓励路政执法人员学习业务知识, 提高自身素质。

2.2 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有的路

政管理部门缺少一套科学完善的、切实可行的规章, 导致某些管理人员无约束、无责任心, 遇事能推则推, 怕担责任, 事不关己, 高高挂起。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制度需要继续完善路政执法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究制, 建直责任档案, 加强对路政执法的监督, 把路政案件的发案率、查案率、结案率、收费标准执行率同个人经济利益结合起来, 使路政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2.3 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做好路政管理工作, 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帮助。当前由于路政体制的问题和其他环境的制约, 我们的某些管理行为还不能得到社会的理解与支持。虽然“路政执法”有法可依, 但在实际操作中阻力仍很大, 针对这种情况, 我们不能“等米下锅”, 而应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乃至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共同参与, 正确处理好相互间的关系。政府作为国家机关有一定的立法权, 对路政执法工作可充分行使其领导权和监督权。作为路政部门, 充分发挥其领导作用, 协调相关部门利益, 搞好综合治理。应努力加强与政府之间的行政沟通, 积极主动地宣传路政法律法规, 及时掌握路政发展动态, 为政府的科学决策发挥好参谋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路政执法相关的法规和规章, 使路政执法行为更加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 为路政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4 加大资金投入, 提高执法效率。

路政管理部门作为对公路的管理机构, 它的职责就是保护路产路权, 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4]。有些地方的路政执法队伍由于经费紧缺, 没有把基础工作、预防工作放在管理的首位, 而是以收费和罚款为主, 使路政管理越管越乱。由于缺乏必要的经费, 也导致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到位, 取证手段落后, 路政管理活动单一, 执法人员执法时没有人身安全保障。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大对路政管理基础工作的资金投入, 进一步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理顺对硬件设施建设经费的投入渠道;建立举报奖励基金和路政人员执法人身安全保障基金等。通过加大路政经费的投入, 提高执法效率, 消除执法人品的后顾之忧。

摘要:有效的公路路政管理对我国公路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本文分析了公路的属性并给出了几点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公路,公路属性,路政管理

参考文献

[1]金绮丽.当代中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现状及改善对策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4.

[2]赵怀志.地方公路管理体制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02.

[3]徐大庆.我国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模式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03.

3.规范路政管理的理性思考 篇三

关键词:路政管理;措施;基本要求

公路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区域的不断扩大,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对现代化公路交通的依赖和需求越来越高,以至过去只要公路“通”,而发展成为需要公路快速、方便、舒适、安全的通行环境。然而,随着社会市场经济,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公路沿线“马路市场”的日益兴起,城镇各项基础设施的加快,傍路建房,沿路搞开发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埋设各种管线;开店经商、占路经营、摆摊设点、设置各种交叉道口等等,损坏破坏和侵占公路路、路权的现象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公路环境的面貌和公路的完好,影响公路投资效能的充分发挥,并且直接危及到交通安全。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路政管理,做到公正执法,也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根据《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1月27日交通部令第2号公布),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的行政管理。路政管理是公路管理机构执行《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护路产路权的行为。而公正执法在路政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公正执法是路政管理的根本要求

1.公正执法是路政管理部门依法治路、保护路产路权的根本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我们依法行政,对于公路管理机构而言,依法行政就意味着依法治路,依法实施路政管理。这其中最根本要求是公正执法。国务院2004年3月22门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指出:“与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可见,公正执法是依法行政的一个很重要的课题,也是路政管理部门依法治路,保护路产路权的重要课题。正如前文所讲的那样,随着公路事业的迅速发展,各种损坏破坏和侵占公路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路政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压力越来越大。怎样才能使路政管理工作不断适应时代的要求?我认为依法治路、公正执法才是根本出路。国家法制的不断健全,为我们的依法治路提供了依据和武器。公路事业是不断发展的,路政案件也是纷繁复杂的,然而法律是相对稳定和明确的,掌握和运用好法律武器,做到公正执法是我们路政管理工作以不变应变的常胜之道。

2.公正执法是路政管理部门在行政诉讼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保证。法律是路政管理工作的依据和武器,但运用得不好,同样会授人以柄,成为行政相对人起诉公路管理机构的理由。近年以来,交通行政案件明显增多,公路管理机构成为被告也屡见不鲜,同时在行政诉讼小败诉的案例也不少。我们认为公正执法是减少争讼成本,增加胜诉机率的保证。公正执法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程序的公正,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路政执法。例如,《路政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当场处理公路赔(补)偿案件,应当制作、送达《公路赔(补)偿通知书》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出具收费凭证。这是属于程序问题。第二是实体的公正,即路政管理中对案件事实的进行公正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合理的决定。例如,行政许可中,相对人按规定提交了材料,路政管理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就需要作出是否许可的实体判断。只有做到公正执法,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面对行政诉讼时才能从容应诉,立于不败。

3.公正执法是路政管理部门增强影响和树立形象的根本途径。在社会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常常把公检法机关的执法称为“硬法”,而把公路路政部门的执法称为“软法”。在制止、清除公路及公路建筑物控制区内的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等各种侵路违章行为时,路政执法常常缺少威慑作用,直接影响了执法效果。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体制和立法的因素造成的路政执法权限偏小,社会影响不大,知名度低。

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加强路政执法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形象。从另一层面说,公正执法也包括两方面的要求,首先是要积极执法,不能消极被动。路政执法作为国家行政执法的一部分,其规定是硬性的规范,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不积极执法就没有公正。其次是执法要公正。我们不仅要积极执法,而且执法要公正。在社会主义法治条件下,公正执法就是依法办事,不枉不纵。公正执法是路政管理部门增强影响和树立形象的根本途径。在实际路政管理中,特别是在今年的治理超限运输工作中,对擅自超限运输的车辆如何做到公正、公开、公平的处理,至关重要。如城郊大托检测点,在查处的车辆中,有来自省、市领导打招呼的,有来自亲朋戚友说情的,有来自黑恶势力恐吓的,有恶意向纪检部门告状的,但我们的执法人员坚持站在公正执法的角度对来自各方的阻力进行耐心说明,并且在处理上能够“一碗水端平”,经受住上级各有关单位的审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公众眼中树立了较好的形象。

二、规范路程管理的理性思考

1.力争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路政部门的职能作用,让全社会监督路政管理部门的执法。公路路政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众多部门,而且是多层次、全方位的,依靠公路管理部门一家管理是不够的,必须努力做到“两个转变”,即将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为此,作为路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规划及发展的目标,为当地政府出谋划策,争取政府的重视,并主动地向政府、相关部门多请示、汇报,提出具体的意见和方案。同时,建议地方政府给予政策和力度上的支持,一是要把路政管理工作纳入政府保一方安定团结的责任范围,并要求从市到县、区、镇政府成立相应的机构,自上而下形成一个路政管理的组织网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二是由政府领导组织公安、国土、城建、厂商等相关部门,以建设文明路活动为契机,促进公路形象全面提升,并形成一个长效管理机制,使之经常化、科学化、制度化。三是将各项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聘请行政执法行风监督员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2.深入开展持久的宣传教育活动。新的形势、新的要求需要我们加入对《公路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好法律、法规是实施法律的重要保证,知法是守法的前提,是我们公正执法的基础,只有让全社会知晓并熟悉法律,才能使法律发挥其作用。要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多种媒体,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发送传单、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使宣传教育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把公路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有规模、有影响、有声势,进一步优化路政执法环境。

3.重视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路政执法队伍。严把人员出入关,并推行竞争机制,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上岗和末位淘汰制,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专业骨干,有法律专业的、公路工程专业的、文秘专业的,年纪轻、学历高、思想好、爱岗敬业的人员,努力建立一支知识结构合理、年轻化、知识化和规范化的执法队伍;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规法纪的教育以及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并结合考试、考核、表彰等管理措施,努力营造出一个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良好工作氛围,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的军事管理,严格仪容风纪,造就作风正、业务精、反应快的路政执法队伍;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树立好公路部门对外的“窗口”形象。加强内部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用严格的制度管理人、约束人,用先进人物的高尚精神塑造人。实施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工作考核,并随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开和通报。

4.严格执法,规范管理,热情服务。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国家行政已经由单纯的管理职能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在权利保障成为一种普遍需求的今天,要搞好路政管理工作,我们必须严格执法,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方针,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办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各项责任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那些损坏破坏和侵占公路产权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决不手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建立良好的公路路政管理秩序。与此同时,在严格执法活动中,我们一定要规范管理,热情服务。一方面,要文明用语,热情服务,注重每日巡路,勤宣传、抓预防、变管理为服务,以人为本:另一方面,做到执法不刁难,纠正违法不野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照路政案件处理程序办案,并加强对路政执法工作的考核,促进规范化管理。如集里桥检测站在处理驾驶员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案件时,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当司乘人员个人遇到困难时,及时提供饮食、洗浴的方便,使违法的承运人接受处理心服口服,收到良好的执法效果。

5.增加人员,加大投入,改善装备。公路管理具有点多、线长、面广、情况复杂、管理分散的特点,管理的场所是公路沿线,面对的是社会各界群众、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管理难度大。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足够的路政管理员上路巡查管理,早发现问题早解决,把各种侵占公路的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另外,从路政管理的性质看,要促进路政管理的有效开展,提高管理效能,真正做到公正执法,必须要有足够的路政经费作坚实的保障。要适当加大对路政的投入包括改善路政装备,才能提高管理的技术手段和应急处理能力,为公正执法提供物质条件。

4.路政管理 篇四

太原路政大队是随着太原西北环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在原太原路政大队、太祁路政大队基础上,经省局批准于2004年11月组建成立的。全队共有人员199人,大队下设三个中队,担负着太原环城高速公路和大运高速公路罗夏祁段共150公里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和所属15个检测点的双超治理工作。

今年上半年,在省厅、省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深入开展“阳光工程”建设为契机,将“继续规范制度建设、积极创新管理机制、着重加强人员教育、严把超限运输关口、全面协调各方关系、力争再创最佳成绩”作为工作思路,通过今年1—5月份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即定任务。

1、路政案件发现455起,发现率99%;

2、路政案件结案454起,结案率99%,其中,简易案件370起,一般案件57起,重大案件27起;

3、损坏路产恢复率达100%;

4、路产赔偿款共计收回838334.6元,其中,罗夏祁段收回路赔款548881.6元、西北环段收回路赔款83148元、东南环段收回路赔款206305元;

5、清理故障车辆292台次,收回清障费37431元;

6、建筑红线控制率达99%;

7、检测车辆596329台次,劝返73179台次,劝返率12%,特殊车辆4067台次,超载率0.7%;

8、无公路“三乱”和有理投诉事件发生。

下面,就将我们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

在去年路政大队组建成立后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我们以继续全面化、系统化、深入化为目标,主要做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编印了《太原路政大队规范化管理手册》,手册包括:路政业务规程、内勤制度、人员管理、考核评定、监督检查等相关内容,实现了路政工作制度化管理的目标。

2、结合实际,以强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快速、高效为目标,对《太原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了更为合理的调整完善,特别是在部门间的相互协调和联动工作机制上,与高速交警、急救医院、消防部门、地方公安、养护、收费、监控等部门多次协商,调整方案,简化工作程序,疏通信息渠道,明确协作职责,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3、制定了路政、治超人员考核评定标准和路政中队业务考核标准,将人员工资奖金与岗位业绩挂钩,中队经费以总体管理水平作依据,大大激发了基层组织和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减轻了管理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积极创新管理机制

以继续深入开展“阳光工程”建设为切入点,着重做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制定了2006年太原路政大队“阳光工程”建设实施细则,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持证上岗制和执法失误责任追究制。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内涵,要求路政部门每日将各岗位当班人员照片、名字、岗位编号及相应岗位职责全部在办案大厅公示,方便当事人的同时,强化了社会监督的约束力。

2、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失误责任追究制,路政人员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要从首问责任制做起,严格依法、公平、公正办案,公开案件处理结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案件处理从开始到结束每一个环节都能够形成有效地责任查究体系,增强了办案人员责任意识,发挥了执法责任制和失误责任追究制的执法约束效力。

3、加大建筑红线控制范围内的监控力度,由于太原高速地处省城,且沿线相邻村庄较多,各类非法设置宣传牌和地方村民私建地面构造物情况较多,为此,今年我们特别强调巡查人员在进行巡查任务时,要重点对高速公路建筑红线范围内的情况进行查看,发现违规事件要及时汇报,及时制止,仅今年上半年我们就制止并清除了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区内的违规建筑两起。

4、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经过省局批准,在太原高速辖区中心点古城营收费站外广场旁边修建了停车场,该停车场的修建将会极大的方便故障车辆停放,加快清障救援速度,同时也给出入高速路的车辆提供了停车休息的场所;

5、经省局组织,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们专门安排人员负责路政管理系统的初始工作,今年,我们继续各类路政管理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填录和汇总工作,同时,对三个中队内勤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依托互联网功能组建了以三个中队为子系统,大队为母系统,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子母分支管理模块,提高了系统的操作和应用水平,加快了系统的应用进程,经过实际操作,路政管理工作已经初显数据化管理模式。

6、加强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重申车辆使用纪律,严禁停放各类公共娱东场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务车辆违规使用,使用车辆必须填写派车命令单,经分管领导签字认同,放可使用,同时加大稽查力度,严控车辆行驶范围,部分车辆规定不得驶出高速公路,有效地保证了路政专用车辆的规范使用。

7、针对沿线设施被盗丢失和治超点地方恶势力干扰较大的情况,要求巡查人员扩大职责范围,对公路设施易丢路段进行重点盯管、蹲点守候、静态保护,对治超点进行每天不少于八次的连续检查、动态秩序维护。同时,我们积极联系太原市公安局,专门派公安干警进驻路政大队,成立治安管理综合办公室,协助处理高速公路治安管理工作,有效地打击了不法份子的嚣张气焰。

三、着重加强人员教育

以《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为中心,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3月1日《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实施后,我们先后两次组织人员对《条例》进行了学习,同时,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制作宣传板面4块、条幅7条,散发传单3万余份。

2、各中队组织开展了路政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活动,加深了队员们对自己岗位工作规程的熟悉和工作纪律的约束。针对10月分开始计重收费,治超人员思想波动较大的特殊情况,重点加强治超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形势政策分析、职业道德教育和工作纪律申明,同时,采取正反事例加以鼓励和警示,帮助他们树立了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取向。

3、加强工作纪律约束。为彻底杜绝公路“三乱”现象,促进勤政廉政、严格执法环境的形成,我们要求路政和治超人员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六条禁令”,在执法过程中要着装整齐,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秉公办事,文明服务,严格依法办案,不滥用职权,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四、严把超限运输关口

今年10月份,我省将实行计重收费,为了力保最后时期治超工作能够圆满结束,我们在继续加强原定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细化管理,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

1、制定并编印了《太原路政大队治超工作手册》,“手册”内容对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服务规范等方面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2、所有治超点全部由领导包点负责,直接管理,对各类暴力抗检和关系车辆,在治超人员现场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直接汇报包点领导,由包点领导亲自解决。要求包点领导要随时掌握每个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纠正个别人员的违规念头,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3、针对部分设备老化,维修频率增高的情况,与维修厂家细化内容、减化程序、优化效率,签订维修协议,同时,对所有设备全部进行了质量检定,确保了超限检测装置的稳定、正常运行。

4、积极联系高速交警和地方公安,建立了路警联动机制,定时、定点对治超点的治安秩序进行巡查,同时,市局派驻的公安人员不间断地对所有治超点的治安环境进行检查,有效地打击了地方恶势力对治超工作的干扰。

四、全面协调各方关系

路政管理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工作业务涉及联系到许多部门,为此,我们也重点加强了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1、和高速交警部门协调,理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减少环节,明确权限,分清职责,方便当事人的同时也加快了双方的办事效率。

2、和地方公安部门协调,通过扩大公安干警巡查范围,建立电话专线协助机制,加强了对沿线设施的保护和治超点秩序的维护。

3、和监控中心、收费站、养护中心协调,建立了突发事件下双方或多方信息互享、优势互补、相互配合、合理处置的工作格局。

二○○六年上半年工作已经结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的各项工作还不很完善,还需进一步转变观念,勤学苦练,我们决心在省厅、省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省局提出的目标为工作重点,为打造太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新形象而努力奋斗。

5.路政养护管理暂行办法2016 篇五

按照局党委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养护队伍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激发一线同志们的工作热情,更好的完成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全面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础养护

(一)工作目标。树立“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的工作理念,全市农村公路养护里程争取达到百分之百,做到“应养尽养”无死角。

(二)工作标准。县道、乡道达到路面无漏撒、砖块、石子等杂物;林带保持整洁干净无三堆,树木完好无倒伏;做好警示设施的维护,保持功能完整,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安全畅通。

(三)保障措施。各养护队加大对辖区内道路的巡查力度,始终把路面保洁,边沟饱满,林带整洁干净,公路安全畅通作为养护重点,对桥梁、弯道、减速带等易发生漏撒的路段,及时安排专人清理,随脏随扫,保持洁净。

二、路政管理

(一)强化巡查。严格按照路政巡查要求,进一步加大上路巡查力度,认真填写巡查笔记。县道每天不少于一次,乡道每周不少于三次,村道每周不少于一次。现场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大队。

(二)规范执法。执法过程中,必须保证两名执法人员在场,且指定一名干部负责。严格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齐,文明用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事,严禁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

三、考核奖惩

(一)责任分工。各片区由路政中队与养护队组合而成。路政中队负责辖区内路政巡查、路权维护及日常养护管理;养护队负责本辖区养护路段的日常养护,并针对路政中队提出的养护管理要求做好各种养护工作,不得出现养护不到位,影响整体养护工作的情况发生。

(二)考核方式。考核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采用大队集中或中队互换等多样化模式进行。被考核路段要有影像保存,每次考评成绩均要入档,并作为奖惩依据。

6.路政管理宣传口号 篇六

贯彻《公路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公路畅通,国家保护;路产路权,不容侵犯。

依法治路保畅通。

光明大道,共同创造。

严格执法,确保干线公路安全畅通。

保护路产路权,清除路阻路障。

建设文明样板路,确保出关国道安全畅通。

加强路政管理,依法治理“公路三乱”。

植树造林,建设进京绿色通道。

加强路政管理,创建“文明样板路”。

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超限运输车辆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治理超限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超限运输害人、害已、害国家。

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禁止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严格执行《公路法》,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爱路护树光荣,破坏公路必究。

禁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房。

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建设“路政文明执法示范路”。

禁止擅自搭接公路平交道口。

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交通标志。

超限运输车辆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公路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侵占和破坏。

禁止在公路及公路用地上种植作物。

禁止任意利用公路边沟进行灌溉或者排放污水。

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畅通。

加大治理超限力度制止车辆违章超限。

加强路政管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

禁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改建、重建和翻建房屋。

7.浅谈公路路政人力资源管理 篇七

一、构建公路路政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现代社会中任何单位要想提高管理水平, 都得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力度, 科学、合理地管理和利用人才。公路路政人员的文化水平越来越高, 现在大部分已经是大学文凭出身, 在公路路政部门工作, 很多人都有自己的才华。公路路政部门如何让工作人员的才华能够得到充分发挥, 做好公路路政管理的各项工作, 需要策略。因此, 路政管理单位必须转变人力资源管理理念, 寻求新的策略来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所以, 公路路政管理者应当重视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加强公路路政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策略

(一) 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一直以来公路路政部门对“以人为本”管理理念重视不够, 因此导致了有些人缺乏工作激情, 这就需要公路路政部门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手段和方式, 将人才资源管理科学化, 进一步提高路政部门的管理效能。作为路政管理部门应当清楚地明白人是生产力的决定者, 人是一切生产活动的核心, 只有管理好了人才, 路政管理部门才能正常地运转。因此, 公路路政部门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 以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发展, 进一步加强人才的使用。让路政管理人员时刻了解路政部门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人才, 同时, 路政部门还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资源, 为路政管理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加强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 特别要加强对维护路产路权、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保护公路设施、保证公路畅通等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培训, 提高路政管理工作水平。

(二) 优化路政管理人才结构

目前, 很多公路路政管理部门, 为了吸引人才的注意就夸大路政单位的待遇和形象, 而不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实际职位需要来招聘人才。被招进来的人不适应路政管理工作, 造成人才结构不合理, 这样不仅浪费了路政部门的招聘经费和人力资源, 而且对路政部门的长远发展也产生不利影响。因此, 路政部门应当立足于部门的实际需要来招聘工作人员, 路政部门的领导要对人力资源的供给和需求做出科学性地预测, 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招聘渠道来保证人力资源在质量和数量上的需求。对于已经在公路路政工作的管理人员要实行总体性规划和阶段性规划, 将人才长期发展目标同现实发展目标结合起来, 策划好人力资源的补充、退休和劳动关系发展策略来优化人才结构。

(三) 路政单位要建立健全人才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人才管理机制, 就得激活人力资源系统, 采用老员工带新员工的方式将中青年工作人员推向一线工作岗位, 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挖掘他们的工作潜力。路政管理部门要构建科学、合理的人才管理机制, 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来保障人力资源的质量。同时还要用激励机制来增加路政人员工作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对于工作能力强, 表现良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并且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使他们对未来工作充分希望和信心, 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按照多种分配制度来提高路政人员的待遇, 构建灵活的薪酬机制来吸引优秀的人才, 通过选才、育才、用才等方式来优化人力资源, 提高人力资源的优势。

(四) 转变管理者的管理理念

路政管理部门应当扭转传统的管理理念, 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引入到管理体制中来, 为路政人员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同时创建公平、公正的管理体系, 让路政人员感觉到自己受到了尊敬和平等的待遇, 鼓足干劲服务单位, 回报社会。路政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制定长远的人才资源发展战略, 不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 优化路政人力资源结构, 提高路政管理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 加强人文关怀

作为路政单位管理者应当充分了解每一位工作人员的需求, 将他们的职业发展期望同单位的总体目标结合起来。根据工作人员的性别、能力、价值观、专业素质来帮助其规划职业生涯, 为他们找到适当的发展道路。激发他们的潜在能力和工作热情, 通过人文关怀使工作人员激情得到充分发挥, 让员工感受到单位就是他们家, 这样才能让他们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工作。把发展同工作人员的人生价值结合起来, 在帮助其实现人生理想的同时有效提高路政单位的管理水平。运用人本管理模式来管理路政人才资源, 以工作人员为核心, 尊重工作人员的价值, 重视他们的完整性和成长需要的多样性, 帮助他们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让他们形成同路政管理发展目标一致的价值观。

总之, 路政部门应当构建人力资源的管理结构, 用科学的方式来管理人才, 将他们的聪明才智充分发挥到工作岗位中来, 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关心每一个员工的工作和生活, 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只有这样才能增强路政管理单位的活力, 充分体现公路路政部门的社会价值。

摘要:随着我国公路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加强公路管理已成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公路路政的人力资源管理易显得尤为重要, 公路路政人力资源管理应当着眼于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理念, 转变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和手段, 从基本的人文关怀出发。本篇文章主要是阐述构建人力资源管理的必要性以及构建公路路政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公路路政,人力资源,资源管理

参考文献

[1]周三多, 陈传明, 鲁明.管理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年1月

8.公路的安畅 必须的路政管理 篇八

摘要:分析了公路建、养、管的关系,以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角度,从“软与硬”、“破与立”、“堵与疏”、“虚与实”四个方面,对路政管理的必要性,有效性进行阐述,提出了“预防性管理”的工作理念。

关键词:路政管理;管养结合;预防性管理

公路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它通过向用户、向社会提供服务来实现自身的价值。公路质量事关社会的稳定,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事关公路部门自身信誉,事关公路事业的发展。公路质量是公路的使用价值、适用性和对用户行车需要的满足程度。公路质量不仅仅是指建设质量,还包括养护质量、管理质量,最终通过使用质量体现出来。公路建、养、管是公路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公路建设、养护是路政管理的前提和基础,路政管理是建设、养护的必然结果和保障,全面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必须以建设为先导,以养护为中心,以路政管理为保障,没有路政管理的保障,公路标准再高,养护质量再好,也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只建不管等于不建,养而不护等于白养。公路工作的一个基本点就是在安全、畅通上下功夫,公路建设、养护也好,路政管理也罢,不安全、不畅通就达不到目的,公路工作的一切工作就是要围绕“安、畅”来做,达到“畅、安、舒、美”,只不过是“安、畅”达到的最高境界而已。公路建设是发展,公路养护是可持续发展,路政管理应是和谐发展。

一、软与硬,寓软件兼硬件

长期以来,公路部门有些单位总是把建设、养护当作硬任务,而把路政管理作为软指标看待,形成建设养护与路政管理“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公路建设的加快、公路质量的提高、传统粗放型“软”管理,已远不能适应现代公路发展的要求,路政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公路的通行状况。

路政管理工作认识的提高,观念的提升,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就必须寓软件兼硬件,“软”、“硬”兼施,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并驾齐驱。“软件”建设就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就是要不断加强路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路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外树形象就是认真履行职责,进行一步到位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手续的申请和批准程序,严格按照标准审批和收费,做到热情服务,保证工作的力度。“硬件”建设就是要保证较好的办公场地、车辆装备和办公设施。县级公路局要逐步建设规范而人性化的路政管理大厅,要有2至3辆路政巡查车及所必需摄相机等设备,只有“软”、“硬”兼施,才能创造一流。

二、破与立,寓治理为预防

由于群众长期养成习惯,靠路建筑、堆物作业,打场晒粮、广告标志乱设的现象突出,加之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沿路开发、平交道口多、商业门店多、非公路标志多,人流、车流混杂等公路街道化现象比较普遍。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妥善处理“破”与“立”的关系,将工作重心前置,寓治理为预防,实行预防性管理。所谓预防性路政管理,其宏观层面有三个:一是公路规划时要考虑路政管理;二是公路施工建设期间路政管理要提前介入;三是运营期间要加强巡查,管理工作重心前移。

从源头上防止公路街道化,规划时充分考虑。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不能保证,反过来仍制约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这一问题,有三种措施,一是采用“葡萄串”式的方法,即公路靠城不进城,公路沿途的各城镇与公路保持一定的距离,城镇与公路网用专用线连接,二是采取穿村镇路段建设个性公路。所谓穿村镇路段个性公路是指干线主路区与两侧隔离区、辅道区五区一体又相互分离的公路。即干线公路穿村镇路段主路两侧加设隔离区和村镇专用辅道,主路区与专用辅道区用专用平交道连接并设交通管制岗。主路区与整条路的标准一致;隔离区由硬化路肩,排水沟、绿化带组成,主要分离或强制隔离主路与专用辅道并起绿化美化作用,专用辅道设在隔离区与居住区之间,供村镇人流、非机动车、农用车通行。这两种方法,思路基本一致,前者离远,后者离近。这样既沟通了各城镇,又有效防止公路街道化,保证公路安全、畅通、舒适、美观;三是除了引起政府和公路部门的高度重视外,应从立法的角度,制定强制性、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定,从根本上解决公路街道化问题。

三、堵与疏,寓管理于服务

路政管理工作的最大难题也是世界性的难题,就是“治超”问题。尽管各地各有关部门都在下大力气治理超限超载,但是完全治理住超限超载是可望不可及的事。治超如治水,单靠堵是不行的,必须正确处理“堵”和“疏”的关系,要实现货畅其流、人便于行的交通目的,就必须更合理地完成公路规划,更完善、精确地搞好道路技术设计,从根本上解决重载交通问题。原交通部部长张春贤提出:“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治超工作原则,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王松根副局长提出:“建设客货分行高速公路的构想”,是解决治超的总原则和有效的办法。变堵为疏,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交通运输发展的客观必然。

四、虚与实,寓实践为理论

长期以来,路政管理人员已重视了管理的实务,拆除违章建筑、拆除非公路标志等具体的执法行为是客观实在,随着管理活动的深入,在实践中积累了经验,看似虚的东西,但将这些经验上升为系统的、理论化的认识,就形成了路政管理的理论。因此,要正确处理虚与实的关系,要善于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完善和发展路政管理理论,用新的理论更好地指导实践,实现路政管理的良性循环。

9.路政管理办法 篇九

路政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路政管理工作,依据《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2013年萍乡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路政执法队伍新形象,开创萍栗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新局面,制定2014年度萍栗公路路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加强路政管理,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热情服务。以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为主要职责,全面开展路政执法工作。综合整治公路环境,初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素质,提升依法治路的能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二、工作目标

(一)路产管理:

1、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严格执行路政巡查管理制度,加强上路巡查,做到路政巡查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2、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对在公路路面、路肩上堆放杂物、挖掘路肩、违章建筑、非法大件运输,做到及时发现和制止,对违法行为给予依法处罚。对路损案件查处率98%,结案率100%,案卷合格率100%。

做好以下路政巡查工作:(1)发现、制止公路两侧控制区内新的违法建筑;(2)发现、制止、清除公路路面、路肩堆物占道和摆摊设点;

(3)发现、制止、清除非公路交通标志牌;(4)对公路沿线洗车加水点依法管理;

(5)发现、检查、处理超限运输车辆;

(6)依法制止、查处各种非法利用、占用、污染、毁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

(7)对特殊情况批准利用、占用公路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维护公路正常通行秩序。

(二)抓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以上栗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沿线地方政府与交通公路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规范执法

1、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路政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完善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抓好执法人员培训,内强素质,外素形象,塑造一支团结奋斗,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

2、规范路政内业管理,建立健全各类路政执法档案、台帐、报表,进一步完善档案的内容,启用新文书标准制作各类文书;

3、按照交通运输部《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指导方案》中的“四统一”要求,结合我处路政管理的实际和需要,努力实现萍栗公路路政执法与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形象的统一与规范,提高路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升路政执法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4、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力争零投诉,确保无败诉案件;

5、规范执法车辆管理,不酒后驾车、无证驾车、随时保证路政执法车辆车容整洁、车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四)加强路政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西省路政管理条例》等公路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

路政管理职责:一是保护路产的完好;二是维护公路路权不受侵犯;三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职责分工:

陈满初:负责路政执法队全面工作。

彭世华、彭琪、黎志:具体负责路政巡查、出现场和路政处罚、路损案件的结案、处理、案卷整理归档、受理各种行政许可申请及上报审批等工作。

(二)路政管理工作经费保障

1、路政管理罚没收入和路产赔(补)偿费主要用于恢复路产,改善和加强路政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并建立举报、查处奖励基金,用以提高全社会支持路政管理和激励路政人员查处事案的积极性。

2、路政管理工作经费计提办法:处财务根据路政执法罚没收入和路产损失赔(补)偿费总数的30%计提,足额划拨到路政队。

3、路政管理工作经费的主要用途:(1)路政案件查处工作经费;

(2)对路政办案人员、举报人、协作单位及对路政工作支持的有关部门和个人的奖励。

(3)路政管理横向联系协作费等路政开支。

(三)惩罚措施:

路政管理工作中未完成或存在下列情况(其中一项),处财务扣减路政经费的3%:

(1)公路两侧出现新的违法建筑,挖掘、占用、特殊利用公路发现未及时查处,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

(2)路政执法出现错案;

(3)路政执法行为不规范,被新闻媒体曝光、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经查证属实;

(4)工作时间内,路政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规定着装上岗、酒后上岗。

10.公路路政管理宣传材料 篇十

一、交通路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规定路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三)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四)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五)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六)审批涉路工程施工许可;

(七)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八)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二、交通路政管理的中心任务是什么?

路政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是:依法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三、交通路政管理部门的职权是什么?

交通路政部门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公路法》规定的行为。

四、《公路法》规定社会公众的义务是什么?

(一)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二)公路经营者、使用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接受公路监督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

※公路用地

一、何为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一)公路两侧有边沟(坡顶截水沟、坡脚护坡道、隔离栅,下同)的,其用地范围为边沟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区域;

(二)公路两侧无边沟的,其用地范围为公路路缘石外缘或者坡脚线向外不少于三米的区域。

二、公路用地的作用有哪些?

公路用地的作用一是保护公路、公路路基;二是便于公路养护、施工作业;三是为公路加宽改造,提高公路等级预留空间,减少工作的难度和阻力;四是裁种树木、花草,美化公路;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

三、为什么不得侵占公路及公路用地?

公路主要是供汽车等轮式运载工具快速行驶的通道,要求公路路面平顺、整洁、通畅、无障碍物,公路用地范围内无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挖沟引水、车辆乱停乱放和违法设置标牌、广告牌等行为,才能能够满足车辆快速行驶的需要,确保公路通行安全。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二)摆摊设点、进行集市贸易、堆放物品、修车洗车、设置障碍、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

(三)倾倒垃圾、焚烧物品、挖沟引水、堵塞边沟或者利用边沟排放污物;

(四)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

(五)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交通标志、护路林、护栏、隔离栅、防护网等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线、悬挂物品;

(六)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七)在公路桥梁下、公路隧道、涵洞内埋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八)擅自在公路和桥梁两端设置限高、限宽设施;

(九)其他破坏、损坏、污染、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的行为。

五、侵占公路及公路用地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违反《公路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在公路用地内设置非公路标志或者广告设施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拆除,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设置者承担。

(二)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根据《民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设置路障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设置者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违反《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规定,擅自在公路和桥梁两端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的,由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规定,在公路桥梁下、公路隧道、涵洞内埋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管道的,由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具体管理由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管理的规定执行。

※公路附属设施

一、何为公路附属设施?

(一)公路设施是指公路的排水设备、防护构造物、交叉道口、界碑、测桩、安全设施、渡口码头、花草林木、专用房屋等,是公路必不可少的配套设施。

(二)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包括护栏、警示桩、交通标志、路面标线、隔离设施、防眩设施、视线诱导标。它们不仅为公路使用者提供各种警告、禁令、指示、信息和视线诱导,而且也是公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二、公路附属设施的作用有哪些?

(一)交通安全设施能有效地诱导驾驶员的视线,清除车流之间的相互干扰,达到交通畅通的目的。同时,急弯、陡坡、高填路堤、视距不良以及一些自然地形险峻的路段,设置安全设施,可以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有效地保障行人、行车安全。

(二)花草树木,公路两侧种植的行道树等植被有利于稳定路基,防护路基边坡被雨水冲刷,防止水土流失,绿化、美化公路,保护环境,充分利用土地资源。

三、损害公路附属设施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公路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违者按照《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款的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补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采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三)公路路肩上种植农作物是一种侵占路产路权行为,该行为容易造成公路水土流失,损坏路基和路容路貌,又影响他人和自身的人身安全,同时农作物生长会遮挡百米桩、公里碑、示警桩等交通标志标线安全设施影响驾驶员视觉判断,给安全行车带来隐患。

※公路建筑控制区

十、什么是公路建筑控制区?

(一)公路建筑控制区是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在公路两侧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区域,俗称公路“红线”。公路建筑控制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道5米。”

(二)《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十一、法律法规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一)为了有效的保护公路路产不被侵占、损坏。

(二)为了防止公路街道化,避免或减少公路沿线居民的生产、生活对公路交通的横向干扰。

(三)保证车辆的通行视距,保持和提高公路的安全性和畅通性,减少国家交通资源的浪费。

(四)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公路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为了拓宽、提高原有公路技术标准和车辆通行能力、增建新的公路设施而留有余地。

十三、沿公路两侧两端修建建(构)筑物的危害是什么?

(一)公路从城镇中穿越形成“肠梗阻”,公路的作用不能有效的发挥出来。

(二)居民在沿公路两侧修建的房屋开店设铺、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甚至把公路当成街道和农贸交易市场,加大了对公路通畅的横向干扰,影响公路的畅通安全。

(三)不利于公路拓宽改造,提高原公路技术标准和车辆通行能力。

十二、违反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规定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公路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涉路工程施工许可

《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对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工程施工有何规定?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施工完毕并按照不低于原建设标准的原则给予恢复原状或给予相应补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应当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并按规定做好安全评估。

(三)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应当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并按规定做好安全评估。

11.路政管理办法 篇十一

[关键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综合管理;信息化

一、研究背景

所谓路政管理,是指交通主管部门或授权的公路管理机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章程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公路用地及维护公路秩序而开展的行政管理活动。结合此定义可知,路政管理的内容有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维护秩序、保护权益、依法上路巡查、依法进行特种检查、行使收费公路路政管理职责及依法调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路政案件。目前,少数省份出台地方性法规章程来定义高速公路综合路政管理,而多数省份则成立路政执法总队及交通综合执法总队等,但无论采用任何形式,我国各地方均已形成高速公路综合路政的管理模式。狭义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系统仅用来对日常的路产路权进行保护,而自2011年实行公路养护管理检查以来,各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或公路管理机构均建立起符合自身实际的路政管理系统。但多数路政管理系统均以路产路权管理为基础,因此实际运行过程暴露出系列缺陷,如数据同步处理方式引起处理时间的冗余;公共服务网络的限制导致响应速度缓慢等。因此,综合路政管理的实施过程,应建立起多部门协作的管理体系。为此,本文就综合管理视角下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进行讨论。

二、综合管理视角下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

高速公路综合路政管理的要求建立综合路政管理组织领导体系;各路段层级综合路政管理部门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综合路政指挥调度平台;实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分支机构及基层机构的三级行政管理模式,由此最终建立起综合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综合路政管理体系。为此,本章节侧重从下列两方面浅析综合管理视角下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

(一)路政巡查

所谓路政巡查,是指路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高速公路进行全面的巡查及监督检查,以排查各种可能影响高速公路畅通性及安全性的因素,同时经路政管理信息系统汇报给相关部门,以便依法采取路政强制、路政处罚或路政赔偿等行政处理办法,注意该过程应实行现场监督。可见,路政管理信息系统对路政巡查的反映体现为执法过程音像的实时传输、行政执法档案的收录与存储;相关责任部门办理信息的报告等,因此综合路政管理信息系统模块的建设过程应考虑到信息报告模块、路政执法档案管理模块及现场音像传输与存储模块的建设。本节侧重就综合路政管理信息系统各功能模块的实现进行讨论。1.路政巡查模块。路政巡查模块能对路政车辆进行定位监控,如管理路政巡查计划及接收、审核、处理巡查信息。若巡查人员发现违法案件,则可直接使用移动设备登录到综合路政管理信息系统,并立即做出处理决定。此外,就现場发现路面障碍及损害公路的情况,亦可经平台发送手机短信或在线信息至清障及养护部门,以便及时处理相关业务。路政巡查的记录方式为:直接查询记录,即系统按时间自动显示路政巡查的相关记录;经巡查人员的编号或姓名查询,即系统按巡查人员的信息自动显示路政巡查的相关信息。2.路政巡查信息统计。路政巡查信息统计项目有自系统开通、自本年初以来及该月的路政巡查事件统计表,注意统计表内所有统计项目的选择均可经列表框来实现。此外,采用GIS数据管理方式对路政巡查信息进行管理,即路政巡查人员选定相应的监控设备后,再进入查看页面,同时亦可调查所需的视频数据。

(二)统一的指挥调度平台

综合路政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的核心为建立统一性的指挥调度平台,即就管辖路段管理分局对高速公路沿线各种事件的处理进行统一指挥及调度,注意路政部门综合巡查的发现应由指挥中心转至相应部门,并限期办理及监督办理结果。为此,本节结合某高速公路区域指挥调度的案例,浅析如何建立起统一的指挥调度平台。

该高速公路经区域监控中心实现统一指挥调度,因此区域监控中心具备管理应急预案、处理应急事件、应急指挥调度及记录事故信息的功能。该高速公路区域监控中心应急指挥系统依托监控及通信系统,发挥信息采集、信息决策及信息提供的各项功能。此外,通信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分别与交通管理、路政管理、养护服务等部门建立起有效的通信联系,以便对高速公路的运行状态、交通安全、运行效率及服务质量进行实时掌控,由此确保区域监控中心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性、准确性及高效性,并最终实现区域路网应急指挥能力及安全监管能力的提升,即若发生突发事件,则系统应结合相应的处理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合理的处理。区域监控中心应急指挥系统要求与多部门间实现协作,如与路段分中心、应急大队及省中心等部分协作,由此实现部门间资源的共享。若接到告警信息,则管理人员可经统一的紧急调度平台向各级联网单位提出紧急调度,由此实现对应急事件进行快速处理→快速救援→快速会商→快速发布信息。当各级联网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结合突发事件的等级及类型,快速发出请求或通知,以便落实好准备及协作预测工作。此外,借助高速公路沿线设置的LED显示屏及可变信息发布板,可把路网信息及引导信息告知司乘人员,以便司乘人员合理选择行驶路线。区域监控中心应设联合办公岗位,以实现高速公路路政、交警及营运的一体化监管,并最终实现信息共享及联动救援。

三、结束语

综合前文可知,高速公路综合路政管理信息系统是结合路政管理工作职责的要求及以现有的信息建设成果、软件环境及硬件设施为基础,以实现资源的整合、功能的完善及系统的改造升级,从而建立起适应本地区路政管理现状的综合路政管理信息系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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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郝金廷.综合管理视角下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初探[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16(9):84-85.

12.如何实现公路路政执法信息化管理 篇十二

公路路政管理主要指的是, 路政管理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对公路进行的行政管理, 路政管理的内容为保护路产、维护路权, 保障公路安全、完好、畅通。我国公路路政管理活动由来已久, 特别是《公路法》实施以来, 其管理方法不断地进步更新。目前我省各地市许多路政管理机构都建立起了路政的信息化管理数据中心与业务中心, 如宁波和绍兴地区, 资源库不断完善, 基本实现了路政管理信息化, 路政行政的处罚管理也更加规范了。

路政管理的日常巡查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也已经基本实现, 在路政巡查的过程中, 应用信息化来记录相关记录, 路政相关的统计报表使用信息化来管理, 路政人事也使用信息化来管理, 例如:执法人员的信息维护、执法人员离任的信息化管理和人事报表的信息化管理等等。路政资产也同样使用信息化来管理, 例如:安全设施的信息化管理和路政设备的信息化管理等等。

2 公路路政执政信息化管理系统

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承担着大量的行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 如何适应未来信息化的发展方向, 如何尽快使得信息数据共享, 并加强各部门与各级单位之间工作方面的交流, 不断完善公路路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公路路政执法信息系统, 不单单能够为路政执法工作提供一个完善的管理系统, 并且随着路政执法系统的完善与推广, 有效提高了管理人员的水平, 使得路政执法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与科学化。对工作效率的提高都将产生巨大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从而可以大大提高公路路政管理的行业水平。

从公路路政执法管理来说, 公路路政管理系统主要包括:路政执法文书系统、公路路政资产和装备管理自动化系统两大系统。

(1) 路政执法文书系统系统主要进行路政日常业务案件的处理, 包括案卷管理、其他文书、系统参数、汇总统计和履历管理等内容。

巡查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损坏路产案件时: (1) 要立即保护现场进行现场勘验、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的制作取得第一手资料 (包括纸制的、照片和视频) 。 (2) 要及时将现场车辆损坏情况和现场路产损失情况进行详细勘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输入到路政执法文书系统中。 (3) 要采取一问一答方式对当事人进行询问, 询问时只对具体的事件进行调查, 主要调查违法事实是否存在;违法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具体情节, 并及时将详尽的资料输入到路政执法文书系统。

(2) 公路路政资产和装备管理自动化系统包括装备信息管理、路产信息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等四大模块。在四大模块基础上又细分了许多子模块, 构成了整个公路路政资产和装备系统。例如路产信息管理模块细分为非公路标志、路面、路基、桥梁、涵洞、标志、标线、防护、绿化、公路用地内建筑物等子模块。而桥涵这个子模块里又按桥涵长度、桥涵等级、上部型式、下部型式、功能类型、建成时间分门别类的将详尽的信息资料进行输入.

3 公路路政装备管理信息化

公路路政装备管理信息化的核心是要建立一个中心数据库, 把对设备资产使用、故障、维修、状态监测中信息以及在维修过程使用备品备件、维修工具、维修人员信息收集起来, 不断积累, 使管理部门从中发现技术创新的方向和办法。设备资产维修信息采集系统的重心在基层, 把管理的决策、创新等的活动建立在来自基层的数据上, 是整个系统立足根本。

3.1 雾视仪

雾视仪主要由热感镜头、中心处理器、车载显示屏组成, 它主要是利用红外热感成像原理, 实现远距离物体探测。这样即使在夜间和雾天等能见度极低的情况下, 也能看清前方五百米范围内的整体路况, 为路政执法人员及时、安全地赶往事故现场实施救援争取了时间。

3.2 盔式无线摄像机

头盔的右侧方有一个隐避式摄像头, 摄像头的位置与人的眼睛几乎在同一高度, 也就是说摄像头所拍摄到的画面基本上就是人眼所看到的画面。无线硬盘录像机, 它可以对摄像头盔所拍摄到的影像资料进行录制和存储, 也可以导入到电脑中方便事后查询。使用头盔式无线摄像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作用: (1) 对外解决了现场取证难的问题, 对一个案件现场我们只要锁定了证据就不会造成“说不清”的情况, 从而保护了我们执法人员, 防止了当事人和执法人员不配合的问题; (2) 对内起到了监督执法过程, 防止了营私舞弊、蛮横执法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3.3 车载视频监控系统

主要用于路政车辆的移动执法取证工作, 上路执法时, 路政人员只需在驾驶室内操纵一下手柄, 车顶摄像头就会旋转起来, 处于工作状态时, 可对路政车四周实施360°全方位监控, 图像分辨率很高, 性能非常先进。设备采集到的数据可通过电信3G技术即时传输, 实现指挥中心与车辆间的无线联网, 利用该设备进行调查取证, 可对路政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进行数据采集, 优化了执法服务环境, 提高了信息化执法效率。

3.4 非现场执法系统

2014年以来, 杭州市国省道及许多农村公路上都安装了非现场执法设备, 车辆只要通过该监控设备, 就能自动称重, 将数据传回指挥中心, 路政人员能全天候及时了解超限运输现象的最新动态, 随着“机器换人”工作逐步推进, 非现场执法信息化管理工作全面铺开, 将会大大提升路面执法效率。

4 社会经济发展中路政执法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

4.1 优化发展的环境。

目前我国非常重视环保, 对大气环境的进行污染集中管理, 并且优化了招商引资, 提高了经济发展。这就要求公路路政执政管理一定要紧跟经济发展的步伐, 有效维护公路产权, 并且对公路周围的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有效优化了法治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环境。

4.2 优化公路的通行环境。

近年来我国交通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所需的道路网络运输体系离不开道路路政执法管理, 干净畅通的公路通行环境, 对路政执法管理信息化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路基础设施是否健全, 运行效率与服务水平都会对公路运输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造成重大的影响。公路路政执法一定要进行强化管理, 提高信息化的建设, 进而提高其工作效率。还要加快路政行政许可审批, 提高处理速度, 提供更加安全便捷、更加通畅的公路环境。信息化发展有效提高了经济的发展, 公路路政执法管理不单单要实现管理与技术上的信息化, 并且将科学技术有效融合在里面, 并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 来实现公路交通高效稳定地运行, 使当地公路交通运输和经济协调发展。

5 结束语

总而言之, 公路的路政执法管理作为公路外部的行政管理, 有效保证了公路安全稳定地运行。公路的路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应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来管理路政事务, 建立基础的数据库, 并且对路政执法的数据信息进行统计工作, 方便各个部门之间进行数据交流, 有效提高了数据信息与报表的精准性。使得路政执法管理更加规范化与科学化, 并且利用网络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对于未来发展, 路政执法信息系统有着很高的提升空间, 为公路交通行业做出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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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公路路政安全管理部分 篇十三

3.1公路路政安全管理知识

一、填空题

1、《公路法》规定,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

2、《公路法》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3、《公路法》规定,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4、《公路法》规定,为保障公路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公路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在公路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二、单选题(单选)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公路养护作业需要封闭公路的,或者占用半幅公路进行作业,作业路段长度在 公里以上,并且作业期限超过 日的,除紧急情况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在作业开始之日前 日向社会公告,明确绕行路线,并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道路。(B)

A.2、15、10 B.2、30、5 C.5、60、5 D.5、30、5

2、《公路法》规定,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A)

A.200、100 B.200、500 C.500、1000 D.200、200

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其资质证书。(C)A.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

(一)国道、省道不少于()米;

(二)县道、乡道不少于()米。(A)

A.50、20 B.20、15 C.20、10 D.50、30

5、《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规定,高速公路养护车辆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使路线和方向()高速公路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对高速公路养护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B)

A.受、避让 B.不受、避让 C.受、绕行 D.不受、绕行

6、《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规定,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米,立交桥匝道、高速公路连接线两侧、收费站周围各()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A)

A.50、100 B.30、50 C.30、50 D.30、100

7、《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在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米,下游()米范围内,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采砂。(C)

A.500、1000 B.300、500 C.500、3000 D.100、200

8、《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应当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方可作业。(B)

A.200 B.500 C.100 D.300

9、《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规定涉路工程施工单位未按照协议进行施工作业或者未落实施工安全和交通保障措施的,由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下的罚款。(D)

A.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B.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C.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D.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10、《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米。(B)

A.50 B.30 C.100 D.200

三、判断题

1、《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规定,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三十米,立交桥匝道、高速公路连接线两侧、收费站周围各一百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

2、《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规定,超限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且应匀速居中行驶,严禁在桥上制动或变速。(√)

3、《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需临时检修的车辆,必须停靠紧急停车带,并开启车上危险信号灯,在车后一百五十米处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4、《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四类的桥梁,不得进行超限运输。(×)

5、《山东省公路路政巡查管理办法》规定,在国省干线公路实施巡查时,巡查车辆的时速不得高于50km/h,在高速公路实施巡查时,不得高于60km/h;但是处理紧急、特殊情况或接举报赶赴现场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时速不受限制。(√)

四、简答题

5、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禁止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答:

(一)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

(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6、《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采砂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答:

(一)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

(二)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

(三)中小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

7、《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规定,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哪些资质条件?

答:

(一)有一定数量的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

(二)有与公路养护作业相适应的技术设备;

(三)有与公路养护作业相适应的作业经历;

(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公路法》规定,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该做好什么工作? 答: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

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

9、《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规定,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哪些材料?

答:

(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10、《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对超限运输车辆长、宽、高是如何规定的?

答:超限运输车辆长、宽、高是指,1、(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4.2米以上);

2、车货总长18米以上;

3、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11、《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中,对于损坏、污染高速公路和影响高速公路畅通的活动有哪些规定?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出入口通道、立交桥匝道、连接线、服务区停车场内及通道上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障碍;不得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挖沟引水、倾倒垃圾、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高速公路和影响高速公路畅通的活动。

五、问答题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哪些行为是禁止的?

答: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

通的行为。

2、《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中对公路用地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公路用地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一)公路两侧有边沟的,其用地范围为边沟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区域;

(二)公路两侧无边沟的,其用地范围为公路路缘石外缘或者坡脚线向外不少于三米的区域。实际征收土地超过前款规定标准的,其公路用地范围以实际征收土地的范围为准。

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哪些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需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答: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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