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

2024-07-06

农村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精选14篇)

1.农村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 篇一

旧县镇“四两”举措抓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一、外出学习,取回“两点经验”。镇民政办组织旧县、红岩两村主任到仙桃参观学习公益性公墓建设经验,为全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提供经验指导。一是通过参观学习外地公墓建设布局,为我镇公墓建设规划提供参考依据;二是通过了解公墓建设和后期管理遇到的问题,结合我镇情况做好对策准备。

二、强化宣传,形成“两级共识”。为确保公墓建设顺利推进,旧县、红岩两村成立了公墓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深入村民小组,召开群众会议,宣传惠民政策,细心分析存在问题,动员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发挥表率作用,通过宣传开路,统一了村委和群众的思想认识。

三、注重选址,突出“两个意图”。为把建设公益性公墓这件好事办好,旧县、红岩村委会对照公墓建设要求,精心选址、科学规划、设计安全适用。在选址中,始终贯穿着两个意图,即:一定要把公墓建成功,完成交办任务,不能半途而废、劳命伤财;一定要使公墓成规模,为群众获取更多利益,不能目光短浅、只顾眼前。

四、长远规划,实现“两项效益”。农村公益性公墓能否长期存在、持续发展,今后的规划和管理尤为重要。经过与两村村民共同磋商,初步拟定了公墓发展规划:以宜保高速建设零星坟墓搬迁为契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扩大农村公益性公墓知名度,并规定火化区内已故人员必须集中安葬,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争取资金修建大门、停车场等设施,管护好墓区内树木,绿化墓梯、道路,美化墓区环境,实现生态效益最大化。

2.农村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 篇二

殡葬服务设施是推进殡葬改革的基本保障和重要载体, 是完善城乡公共服务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因此, 提升殡仪服务水平, 合理进行殡葬设施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1 重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现状分析

尽管重庆市的殡葬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仍然落后于我国大部分地区。随着殡葬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我市殡葬事业总体水平与社会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我市农村地区, 殡葬改革更是举步维艰, 以2008年为例, 当年主城区城镇化率89.7%, 非主城区城镇化率37.3%, 全市死亡人口为24.56万, 其中主城区死亡人口3.6万, 火化遗体3.6万具, 火化率达到100%, 非主城区死亡人口20.9万, 火化遗体3万具, 火化率仅为14.4%。目前我市在殡葬资源配置、殡葬服务质量、殡葬救助保障、殡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 尚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丧葬需求。

1.1 殡葬设施建设滞后

政府投入不足, 殡葬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布局不合理。截至2011年底, 全市有火化殡仪馆32个, 尚有8个区县未能建成火葬殡仪馆;全市有公益性公墓45个, 主城区范围外的23个仅分布在7个区县中, 绝大部分区县没有公益性公墓;全市有殡仪服务站32个, 主城区范围外的20个分布在18个区县中, 仍有13个区县没有殡仪服务站。

现有殡葬设施中除如北碚区凤凰生态经济型公墓等极个别设施外, 至今均已有至少二十年历史, 建设水平已十分不适应当下的社会、文化等各方面要求。

1.2 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匮乏

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匮乏, 乱葬乱埋、装棺“二次葬”等现象突出。截至2011年底, 全市有还有8个区县没有火葬殡仪馆;全市的公益性公墓主城区占22个, 其余23个分布在非主城区的7个区县, 即主城区外的24个区县没有公益性公墓;全市有殡仪服务站32个, 其中主城区有12个, 主城区外的13个区县没有殡仪服务站。

农村殡葬设施缺乏, 公益性安葬设施尤其匮乏, 很多农村不得不面对“无处可葬”的难题, 只能继续土葬, 自行“乱埋乱葬”。也有部分群众火化后, 没有公益性安葬设施可供安葬, 又将骨灰装入棺材, 再次按照土葬的习俗举行安葬仪式, 即装棺“二次葬”。

2 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现存问题及成因分析

2.1 农村公墓建设水准低

就笔者走访的农村公益性公墓中, 大部分建设水平相当低。墓区建设没有思路, 空间布局毫无规划, 道路设计杂乱无章, 更不用谈美感的体现。

公墓管理者从不思考如何更好的利用规划土地中已开发使用的面积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 也不事先计划下一年度公墓建设发展情况, 人为的缩短了公墓的使用效果和寿命。公墓范围内墓地排列随意、散乱, 并不从公墓整体规划安排墓地布局, 造成公墓内部空间混乱, 形似乱葬岗, 并未体现建设公墓的目的和意义。墓区中道路布置错综复杂, 如同迷宫, 不见主干道、次干道的踪迹, “断头路”随处可见, 消防通道都难以寻觅。这样连好看都谈不上的公墓, 更不用提形式美、园林美, 带给群众的依然是阴森、压抑, 甚至恐怖的印象。

第一, 社会地位低下的殡葬行业对专业人才缺乏吸引力。长期以来, 殡葬行业的社会地位都非常低, 人们不愿意谈及和看到死亡, 也就不愿意谈及和看到这个为死亡服务的行业, 再加上传统思想中对殡葬的负面描述, 殡葬逐渐成为了一个被歧视的行业。虽然多年来推行殡葬改革, 在提高改善殡葬行业社会地位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然而还远远不够。目前重庆市殡葬从业人员中, 仅有不到10%是具有非殡葬专业的专科以上学历, 其中具有规划、设计、园林、艺术等教育经历的更是凤毛麟角。没有专业人才的加入, 包括农村公益性公墓在内的整个殡葬行业, 建设水平自然难以提升。

第二, 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者缺少先进的殡葬理念。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管理者大多并不具备殡葬方面的教育经历, 也未取得殡葬行业的从业资格, 更没有条件和机会学习先进地区的殡葬行业建设经验。因此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对殡葬行业理解仍然停步不前, 认为公墓就是为了埋葬逝者的骨灰和满足群众的祭奠需求, 对公墓必须具备安全、幽静、宜人等条件的先进观念一无所知。在这样的管理背景下建设的农村公益性公墓, 其水平自然有限。

2.2 农村公墓批建难度大、设施缺失

截至2011年末, 重庆市共建有4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 其中主城区22个, 非主城区23个, 非主城区中的24个区县698个乡镇 (街道) 没有农村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面和数量都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安葬需要, 然而很多想要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村镇都遇到了审批难度大, 建设困难多的问题。

第一, 通过国土规划部门审批取得土地困难。农村公益性公墓从用地性质角度讲, 属于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中的殡葬设施用地, 需要通过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才可以兴建。随着城市的发展、经济的进步、人口的增多, 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 很多地区规划之初预留的市政公共设施用地已经使用完毕, 土地管理部门往往无地可批, 即使还有一些闲置土地, 可以通过改变用地性质的方式划拨给殡葬行业, 但是经常由于人们思维中惯有的对殡葬行业的轻视, 而将土地划拨给了其他“更重要”的行业或领域。

第二, 通过民政部门建设审批困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需要向区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有的官员只看到目前有公墓可用, 没有认真思索新建公墓的必要性, 致使群众需要的公墓不能建设。还有的官员对殡葬行业怀有偏见和忌讳的态度, 只要是关于殡葬的事务, 一概置之不理, 导致殡葬设施建设一拖再拖。

第三, 群众“邻避心理”严重, 反对公墓建设。由于对殡葬行业的避讳心理, 群众都不愿意自己家园的附近修建有殡葬设施。群众普遍认为公墓单位环境阴森恐怖, 燃放烟花爆竹, 祭祀人流量大, 影响心理健康和生活质量, 对公墓的建设都怀着莫大的反感。

3 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对策

3.1 打造先进殡葬理念, 建设现代农村公益性公墓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提出, 人类具有审美需求, 当低级别的需求被满足后, 人类会设法满足自己的审美需求。随着社会的进步, 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 人类对物质和精神各方面的要求都提高了, 当然也包括殡葬方面。农村公益性公墓需要从内到外全面的进行改造, 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 进行环境改造, 通过软硬件的共同改善, 改变群众对殡葬行业的偏见, 改变群众对公墓阴森恐怖的印象, 建设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农村公益性公墓, 尽最大的努力将负面效应降至最低, 保证其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 吸引专业人才, 打造殡葬行业阳光形象。依托行业准入制度, 提升殡葬行业服务水平, 鼓励殡葬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 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 吸引包括殡葬专业在内的各个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就职, 优化殡葬行业职工结构。通过提升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改善殡葬行业停留在初级的服务质量, 改变殡葬行业落后的社会形象。专业才人的引进对殡葬行业软件建设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殡葬行业的进步又会提高其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首先依靠殡葬专业的大学生和对殡葬工作感兴趣的高级人才, 打造出正面、积极的殡葬行业形象, 就可以带动殡葬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 推广先进殡葬理念, 打造现代农村公益性公墓。利用殡葬行业职工参加培训和在校殡葬专业学生学习的过程, 倡导先进殡葬理念, 建设符合社会进步、群众需求的先进农村公益性公墓。打造园林化公墓环境, 将荒山瘠地改造为绿树青山本就是殡葬改革工作对公墓单位提出的潜在要求, 优美的环境也能够更好的改善丧家的负面情绪, 更好的提高殡葬职工的工作热情;推广节地化骨灰安葬, 为了进一步减少土地资源浪费现象, 更好的保障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公益性质, 满足更多群众安葬的权利, 在墓区中推广节地化葬式, 提高墓区容积率, 增加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引进自动化办公系统, 为农村公益性公墓配置公墓陵园管理系统必备的软硬件设施, 利用计算机网络、无线通信等先进设备进行自动化管理, 为丧家服务的过程由电脑进行全程记录, 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杜绝工作中的失误现象, 维护群众的基本权益;贯彻人性化殡葬服务, 殡葬工作最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对逝者开展服务, 帮助其亲友的心灵得到慰藉, 面对失去亲友的群众开展服务, 必须细心、认真, 充满爱心, 运用专业知识在殡葬服务的各个环节为丧家提供最优质的人性化服务。

3.2 农村公墓复合利用, 实现全覆盖

要真正实现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必须为群众提供最便利的条件, 使群众不至于因设施的缺失而被排斥在殡葬的公共福利之外。根据统计, 重庆市自2000年以来, 只新建了9个农村公益性公墓, 土地面积仅为600亩, 农村公益性公墓数量的严重不足, 极大的影响了广大群众支持殡葬改革的热情, 极大的影响了重庆市推行殡葬改革的进程。公墓属于排他的公用物品, 其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必须全面覆盖、数量足够, 才能够满足群众的切实需要。但是土地的稀缺性又限制了公墓的数量和面积, 必须向复合利用道路发展。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复合利用和全面覆盖已经成为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第一, 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有据可依。一直以来, 殡葬服务发展都未被纳入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予以实施, 不得不承认这是造成重庆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为促进重庆市殡葬服务的进一步发展, 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是非常必要的。应通过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 明确未来一段时期内殡葬事业发展的方向和思路, 以发展的眼光指引殡葬设施的布局, 合理确定每个设施的覆盖范围, 减少殡葬设施的重复浪费, 避免出现殡葬服务的“空白地区”。发展规划的制定过程需要有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参与, 最终的规划意见也需要经过国土、规划部门的认可。规划时期内农村公益性公墓等各类殡葬设施的新建、改建或停止经营等活动, 都将有据可依, 既不会发生殡葬设施建设过多, 造成资源浪费的情况, 也不会出现殡葬设施缺失却不能通过审批新建, 以致群众不能方便开展殡葬活动的现象。

第二, 合理制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服务范围。依托殡葬法规的进一步健全完善, 灵活合理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服务范围, 改变以往仅针对本村村民服务的狭隘现状, 避免发生每个行政村单独建设一个公墓造成土地资源严重浪费和闲置的情况。提倡农村公益性公墓打破地域界限限制, 由两个或多个相邻行政村共同筹划建设, 根据公墓规划选址的有关规定, 选择方便群众的地点进行建设, 一方面避免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另一方面减少了每个行政村建设殡葬设施的土地、资金等压力。

第三, 打造农村公益性公墓复合功能。通过建设环境优美、风景宜人的农村公益性公墓, 扩充其文化内涵, 如美国的奥本山公墓。使公墓除了具备最基本的满足群众安葬需求, 还可以为群众提供一个游憩休闲的场所, 同时可以提供餐饮、度假、会议、婚庆等服务。建设复合型农村公益性公墓, 使其具有除安葬之外更多对社会对群众有益的功能, 从根本上化解了“死人与活人”争夺土地的矛盾, 解决了土地使用完毕之后公墓单位何去何从的问题, 使我国的公墓单位也具备了发展成为如法国拉雪兹神父公墓等历史人文积淀的世界知名公墓的重要先决条件。

4 结语

农村公益性公墓作为殡葬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殡葬公益性质的重要体现, 是农村社会不可或缺的一员, 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 是推动农村“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谐进步的重要基础, 对实现和谐社会和节约土地资源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农村公益性公墓为研究对象, 着眼于设施建设, 探讨了重庆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当前存在的问题, 提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的改进方向和对策, 为重庆市目前殡葬改革遇到的困局提出建议, 为推动重庆市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及重庆市殡葬行业的合理建设和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摘要:公墓是殡葬设施的重要组成构成部分, 是公益性殡葬的现实化, 对实现和谐社会和节约土地资源都具有重要意义。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是当代殡葬事业的重要内容, 关系到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 影响着我国殡葬改革的进程。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问题是关乎民生的重要事件, 为促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顺利进行获得理论支持, 对当代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现存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便具备了必要性。选取重庆市作为调查研究的取样地, 就重庆市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进行对策探析。探讨了重庆当前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以此为纲寻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问题的应答策略。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的改进方向和对策提供了理论支持, 为重庆市目前殡葬改革遇到的困难提出应对策略, 为推动重庆市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及殡葬行业的合理建设和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公益性公墓,环境优美,复合利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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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德珠.中国农村殡葬改革实践[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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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村职业教育公益性及其实现途径 篇三

[关键词]农村职业教育公益性内涵特征实现途径

[作者简介]黄晓赟(1978-),女,江苏江阴人,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农村职业教育研究所,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农村职业教育。(江苏常州213001)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0年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苏南地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实证研究”(课题编号:2010SJB880010)的研究成果之一、2011年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研究”(课题编号:2011SJD88004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2)17-0008-0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把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为推进职业教育公益性作出了战略规划。农村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薄弱环节,农村职业教育公益性的实现对整个职业教育公益性的实现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农村职业教育具有公益性

关于职业教育的公益性有诸多争论。传统的教育公益性可以从教育提供的角度来理解,学者杨晓霞通过比较归纳得出教育公益性的五大特征:符合社會公共利益;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国家举办;追求平等;强调非经济价值取向。①我国《教育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因此,当大量的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时,教育的公益性受到了严峻挑战。在市场经济下教育是否具有公益性?教育的公益性与教育的产业化是否冲突?这些问题成为争论的焦点。对此,杨卫安、邬志辉两位学者指出,以往对教育公益性的理解是遵循两种完全不同的逻辑,一种是从教育提供角度去理解,关注公共产品的特点;另一种是从教育外部性角度去理解,关注教育结果。②从这一意义上来讲,教育公益性与教育市场化并不存在冲突。教育的市场化没有弱化教育的公益性,而使之成为“市场化公益行为”,即“办学主体通过某种市场化的方式来获得社会的教育资源,以一种与公共途径相平行的市场途径向社会提供教育服务,为此享受教育服务的人必须交纳一定的学费,而投入教育资源的人则必须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③。

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的一种类型,同样具有公益性,对于这个问题一直存在着不同认识。教育部职业教育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王继平认为,原因就在于有人认为企业是职业教育的直接受益者,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主要在企业,主张把职业教育推向市场,淡化甚至否定政府责任。④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关于职业教育公益性的研究报告中明确指出职业教育具有公益性。职业教育是一项公共产品、一项公共服务,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可以使国家、社会、企业和个人四个主体共同受益。⑤而我国农村职业教育的公益性是由农村职业教育的特点所决定的。

1.农村职业教育功能的社会性。农村职业教育是面向“三农”的教育,能够培养新型农民,落实科教兴农政策,加快新农村建设,同时对提升我国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也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农村职业教育具有发展社会公共价值的功能。

2.农村职业教育投入与收益的不平衡性。农村职业教育能进行农民工转移培训和择业培训,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推进农村的城镇化进程,符合国家与社会的公共利益。但是,农村职业教育地区和受益城市之间成本与收益的不平衡,导致农村职业教育供给不足,需要由政府负责农村职业教育经费的供给。

3.农村职业教育结果的政治性。农村职业教育能够满足广大农民的教育需求,提高农民群体的职业技能,缩小城乡差距,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农村职业教育的结果惠及全体社会成员。

4.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地区差异性。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不平衡现象十分突出,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缓慢,影响了教育的平等性和普惠性,需要政府的财政投入与统筹规划,以保障欠发达地区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经费。

5.农村职业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农村职业教育的对象是广大农村劳动力,包括农村未成年劳动力和成年劳动力,也包括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由此产生了农村职业教育对象的低支付能力与职业教育的高成本之间的矛盾,很多农村劳动力无力或者不愿意接受农村职业教育培训,严重影响了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必须要依靠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来解决这一矛盾。

二、农村职业教育公益性的内涵及其特征

农村职业教育是指在城市以外的乡村地域内进行的,以农村社区人口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以促进农村人口职业素质提升、就业能力提高和生活质量提高,以及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与发展为宗旨的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⑥农村职业教育是整个社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影响个人生存发展和整个社会的竞争力,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具有公共产品性质,并产生积极的外部效应。

基于以上农村职业教育的内涵与特征,笔者认为,农村职业教育的公益性应当具有以下内涵:(1)是由政府主导,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一项公共服务;(2)是广大农村劳动力都需要的社会公共产品,且这种需要越来越迫切;(3)能使农村与城市的发展共同受益,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4)是实现教育平等性和社会公平性的有效途径。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农村职业教育也显现了经济价值取向,存在“市场化公益行为”,但鉴于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与教育对象的实际情况,农村职业教育公益性虽然不排斥市场化公益性的参与,但更应强调传统意义上的教育公益性。也就是说,对于农村职业教育,我们不仅仅要关注教育结果所体现的公益性,更要关注基于教育提供视角的教育公益性,由政府通过公共财政资金的投入来解决农村职业教育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通过立法和颁布政策法规的方式规定其发展方向。在此背景下,农村职业教育的公益性形成了自身的特征,其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实施对象的普遍性。农村职业教育面向所有农村劳动力,包括在中等职业学校接受职前教育的农村未成年人、留守农村创业的农民和向城市转移的农民工,特别是无力支付学习费用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弱势群体。因此,农村职业教育的公益性能满足所有农村劳动力的教育需求,具有普遍性。

2.实现形式的多样性。我国农村职业教育的复杂性决定了农村教育公益性实现形式的多样性。一方面,我国农村范围广、地区差异大,职业教育发展极不平衡,政府在办学机制、经费投入等方面应有所侧重,形成多种办学机制与融资渠道,如在发达地区可采用政府主导、社会团体和企业实体共同参与的办学机制;另一方面,农村职业教育具有教育对象的广泛性、教育内容的复杂性等特点,农村职业教育的公益性也应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展开,如推行免费教育培训制度、建立远程职业教育网络等。

3.实施过程的长期性。农村职业教育公益性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方面,“三农”问题长期存在,农村城镇化进程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政府的长期扶持;另一方面,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呈现不同的区域特征,经济发展程度与水平、主导产业、文化、民族和习俗等存在较大的差异,相应地,农村职业教育的重点与发展程度也各不相同,这种区域性的差别也将长期存在。

4.实施结果的普惠性。农村职业教育是面向“三农”的一种教育类型,具有提高广大农民的整体素质、培养新型农民、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高民族素质和开发人力资源、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和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功能,因此农村职业教育公益性的实施结果可以惠及全体社会成员,具有很强的普惠性。

三、农村职业教育公益性的实现途径

1.加强法制建设,健全面向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完备的法律体系是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保障。在现行的政策法规中,有不少涉及农村职业教育的,如《职业教育法》《关于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农业技术推广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等。这些政策法规与条例等对农村职业教育的办学方针、发展方向、领导主体、财政支出安排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农村职业教育法规体系。但由于缺少配套政策和可操作性的监督机制,这些政策法规不能很好地落实,特别是在经费投入、企业对于农村职业教育的责任等方面更显不足。因此,强化法制建设首先要制定相应法律的实施细则,提高职业教育法律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从而落实已有政策法规中关于农村职业教育、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相关规定。

实现农村职业教育的公益性,还需要从法律层面对我国农村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免费培训制度的实施以及社会各个层面(包括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社会团体等)对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所应承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农村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标准、校企一体化办学准则等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保障农村职业教育公益性的实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更应通过完善立法和加强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保障农村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资金投入,协调农村职业教育的层次和区域发展,形成良好的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氛围,保障农村职业教育公益性的实现。

2.创新办学机制,凸显政府在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规划了未来10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蓝图,明确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此,政府必须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坚持职业教育的公益性。

农村职业教育一直以来都是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因此,政府对农村及农业的保护与特别支持是必不可少的。坚持农村职业教育的公益性,促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必须坚持政府在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中的主导作用。这在许多国家都已形成共识,多国政府先后出台各项针对农村的教育与培训计划,如美国的“农村学校运动”、韩国的“新农村建设运动”、泰国的“村民参与研究和发展”计划等。因此,针对我国当前的国情,政府需要切实承担起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责任,“只有国家作为教育投资的主体,才能体现教育的公益性,才能保证教育健康发展、持续发展”⑦。

首先,政府應面向农村创新办学机制。一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未成年人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机制。二是建立由政府办学为主的,行业、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办学机制。三是建立由政府鼓励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举办的由职业教育提供的终身教育的办学机制。对农村职业教育应逐步推广免费政策,对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和创业培训应确立奖励制度,以提高广大农民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效保障农村职业教育的公益性。

其次,强化政府的统筹规划作用。一方面,政府要统筹规划区域内职业学校的发展,避免农村职业学校的重复建设,追求办学的特色化,合理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力求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另一方面,政府要通过统筹管理不断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增值,合理规划和建设面向农村的终身教育体系,构建能够满足人们终身学习和教育需要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从而为农民提供全面及时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使农村劳动力由无序流动转向有序劳动,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职业教育理念。

3.增加财政投入,落实对农村职业教育的经费支出。根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的统计,截至2010年,我国农村人口71288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53.4%,其中,高中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劳动力只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6.71%。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指出:“51.1%的外出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技能培训。”这些数据表明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远没有发挥其服务社会的作用,而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强化农村职业教育的公益性,特别是政府在经费投入上的保障。

4.农村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 篇四

有力推进殡葬制度改革

田口乡辖17个行政村,3.2万口人,4.7万亩耕地,县殡葬改革动员会召开后,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民政局的具体指导、支持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公墓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全乡17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全部完成选址、规划,建成8座,在建中9座。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乡成立了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先后召开了班子会、支部书记、党员和群众代表会,学习传达县殡葬改革动员会精神和有关政策法规。班子成员包村,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了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二、科学选址。科学选址是推进公墓建设的重要条件。我们在充分尊重农村习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之上,运用“4+2”工作法,让群众代表自主选择公墓建设地址。

三、资金倾斜。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30000余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用于公墓建设,对在今年7月底前建成的公益性公墓,经验收合格,建成一个奖励现金2000元,有效解决了村公墓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四、严格标准。为确保公墓建设质量,我们制定了公墓建设规范,所有公墓必须达到四有标准,即:“有标志、有界限、有道路、有墓穴”同时抓好施工等环节,保证了工程质量。

5.公益性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篇五

一、总论 项目概况

1、名称:富堨镇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议书

2、性质:新建

3、地点:富堨镇富堨村

4、建设单位:富堨镇人民政府

5、项目负责人:曹雄威

6、项目投资2010万元 编制依据

1、《富堨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2、《富堨镇村级道路建设总体体规划》

3、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

二、项目背景:

富堨镇地处歙县县城北郊。区域面积56平方公里,6个村委会,总人口17054人5366户,其中农业人口16428人。2014年农民人均收入13675元,镇政府驻地富堨距县城7.5公里,城许公路沿富资河横贯镇内南北。随着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遗体火化率有所提高,迈出了殡葬改革目标的第一步。但如何解决好死亡人口的遗体、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则是殡葬改革最终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富堨镇镇政府按照歙县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生态是歙县最宝贵的资源和最大的发展优势,我们必须守住红线和底线,保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这一要求,努力抓好殡葬整治工作,提升“三沿五区”环境风貌。经过研究认为建立公益性农村公墓是占地面积小、维护费用较低、可循环使用且距离群众较近方便群众祭祀。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也可使群众逐步形成一种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美好乡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从现在实际情况看全县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都实行土葬。将遗体及骨灰土葬的主要原因是“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还根深蒂固认为人死后就应该将遗体及骨灰埋葬起来。因此全县每年的死亡人口都用棺材进行“土葬”使耕地、林地里出现大量坟头。目前我镇公益性公墓山严重不足,群众乱埋乱葬及私墓大规格建造势头难以遏止,导致“青山白化”山林土地破坏严重,给村居建设、环境保护、文明创建、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阻碍。这不但没能节约土地和木材,反而使群众经济负担加重也使充满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习俗死灰复燃,与殡葬改革的本义背道而驰。“土葬”也成为伴随殡葬改革的老大难问题。解决好遗体安葬和骨灰处理问题,不仅对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有着深远意义,也是建设新时期美好乡村的必然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应按照走群众路线这一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安葬和处置骨灰的实际问题。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农村遗体安葬和骨灰处置的问题也可使群众逐步形成一种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美好乡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从而彻底解决群众乱埋乱葬、私墓大规格建造势头难以遏止的严重问题。方便了群众祭祀,对破除封建迷信陋习、节约土地,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发挥了积极作用。项目的建设是切实必要的。

农村公益性公墓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经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选址富堨村建设富堨村公益性公墓。墓区离县城约7.5公里。服务范围为富堨、徐村、中溪等6个行政村一万多人口。项目的实施对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建立完备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无论从工程技术上还是从我镇现实情况都是可行的。

四、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及投入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由富堨镇民政办、国土所负责。公益性公墓建设由富堨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牵头。具体实施由富堨村委会负责。项目建设周期1年,贯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等方针,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绿色殡葬、生态殡葬”为目标,实现生态化、园林化、规范化的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求。建设规模:根据富堨镇建设规划,集中建设一所2028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公墓占地面积控制在30573平方米折合46.13亩,其中包括公墓入口大门、香烛、纸钱集中焚化点、公墓管理办公室、公厕及绿化。公益性公墓每座墓穴占地不超过5平方米含绿化面积,双人合葬墓穴占地不超过8平方米,墓碑要小型化。

具体的建设内容为:

公墓管理办公室占地100平方米,主体建筑面积275平方米。

2、公墓入口大门,主入口设计为一座大门。大门高5m、宽10m。

3、香烛、纸钱集中焚化点2方米。

456784千米。9千米。

10长1200111米。

4330平方米。

面积50平方米。

200平方米。

60%

20000平方米。

6300平障公墓安全。

12、供电及给排水配套建设工程。

公墓按“五个一”的建设标准建设即一个大门、一条道路、一个醒目的标志或标志性建筑、一个规范的名称、一个明晰的界线。四边栽种花椒树、冬青树、槐树等组成篱笆墙。建设公墓用为荒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用地时统筹安排、五、阶段和进度

工程于二○一五年六月开工,施工期六个月,本年年底前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六、资金预算及筹措 一是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估算范围包括公墓入口大门、香烛、纸钱集中焚化点、公墓管理办公室、公厕、垃圾堆放点、防火隔离带、供电系统、完善给排水系统,并对空余地、庭院内空地及公墓四周进行绿化、美化、供排水、环卫、供电等设施的施工费用和其它费用等。具体估算标准是:

建筑工程根据相同结构的类似工程决算指标计入。

安装工程根据有关规定及设备安装类似工程决算以设备购臵费为基础,按指标形式计入。

设备购臵按设备生产厂家报价及产品样本价格计入。其它费用按有关规定计取。

预计总投资为2010投资构成如下:

1、公墓管理办公室占地70平方米。拟投资50万元。

5m宽10m。拟投资85万元。

香烛、纸钱集中焚化点275万元。

30平方米。拟投资20万元。50平方米。拟投资30万元。

200平方米。拟投资60万元。

60%投资230万元。

通向墓地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柏油路面宽6米,长约4千米。拟投资665万元。

4米。拟投资315万元。

3千

20000平方米。拟300平方米。拟投资

27512001米。拟投资80万元。

臵公墓安全。拟投资150万元。

供电及给排水配套建设工程。拟投资250万元。三是资金筹措 富堨镇公益性公墓及配套设施建设预计投资2010万元。资金分两部分,一部分由村民自己筹措,另外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支持建设。四是项目管理 本项目承办单位为富堨村委会。为做好富堨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整治的各项工作,街道决定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手续的办理、设计、报批与实施等工作。

1、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施工招标制和质量管理责任制”的原则进行管理。

2、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参建单位的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追究制度。

3、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建设过程中聘请有资格的监理单位和人员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理抓好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

4、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建设过程中接受计划、审计等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建成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竣工验收。

5、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七、社会效益

建立公益性公墓山减少了土地、木材、资金的浪费。兴建公墓山于国于家于己,有百利而无一害。通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能有效倡导文明办丧极大的破除封建迷信的思想。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旅游业对其它产业的关联带动和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作用日益明显,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项目完成后,将极大地改善会泽县的旅游基础设施,有效提高生态环境的承载力。有利于优化旅游资源布局,调整旅游产品结构,推动旅游业发展。

富政﹝2015﹞108号 签发人:曹雄威

关于富堨镇公墓建设项目要求予以立项的报告

县发改委:

建立公益性农村公墓是占地面积小、维护费用较低、可循环使用且距离群众较近方便群众祭祀。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死亡人口的遗体及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也可使群众逐步形成一种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美好乡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公墓山建设、公墓入口大门、香烛、纸钱集中焚化点、公墓管理办公室、公厕及绿化项目。项目总投资2010万元,现呈报贵委,请予以审核立项。

特此报告

6.泾川镇古坝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 篇六

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和管理,社区制定了农村公墓管理制度。

一、社区公益性墓地由社区负责管理,不得以经营形式联营、转让或承包。

二、社区公益性墓地的墓穴使用,墓主不得擅自转让和买卖墓穴。

三、社区公益性墓地的收费,由墓穴用材成本和墓穴管理费用两项构成,不得收取墓地建设和土地使用等费用。

四、社区公益性墓地禁止对外开展墓穴的经营活动,不得向村民以外的死亡热暖提供墓穴,不得接纳遗体土葬。

五、墓地聘用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墓区的管理土地和维护,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

六、墓地建立健全墓穴用地登记,财务管理等制度,财务收支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内容,定期向社区公布。

七、农村公益性墓地所占用的土地为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泾川镇古坝村委会

7.公益广告在农村传播的分析研究 篇七

公益广告的类型多种多样,其主要包括“城市文明”、“禁烟”、“义务献血”、“保护环境”、“爱护动物”、“节约用水”、“希望工程”等,这些都是当今最热门也是最值得社会公众关注的话题。

公益广告在国外的起源早,但在我国的起步较晚,发展迟缓。由于我国城市与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农村经济水平的严重滞后,导致我国的公益广告也一直以城市为重点,而忽略了其在农村的发展。由于农村教育水平的低下、通信与信息接收设备落后等原因,容易被大众传播媒介所忽视,而严重影响了公益广告在农村的传播效果。

公益广告对农村及边缘地区农民面临的问题则涉及的较少,面向农村的公益广告很少。而农村的公益广告发布媒体单一,对公益广告在农村发展的情况研究分析,不难看出,公益广告在我国农村和城市发展的不平衡是制约着我国整体道德水平底下的最主要的原因。因此,解决公益广告在农村的发展问题尤为迫切。我国应提高对农村公益广告的重视,针对农村受众的需求,多作反映农村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公益广告,调节城市与农村对公益广告需求的平衡,加强媒体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地区公益广告的到达率,提高农村受众的公益意识,提高全民族的公益意识,共同构建和谐的社会。

但是在我国农村公益广告,都是由政府部门提供创意内容,然后交给广告公司或印刷店排版、制作,再向下派发到各乡镇级部门而并非由专业的广告公司进行创意完成的。使得公益广告作品创意粗糙,内容单一、元素单调、雷同的现象严重,缺乏趣味性,主要都是站在说教的立场、以教育人的口吻传播信息,缺少震慑人心的创意题材。与创意独特、内涵深刻、形象生动、表现多样化的城市公益广告相比,农村的毫无新意的标语式公益广告显得异常空洞起不到良好的宣传作用。

在农村,公益广告大多喜欢选择电视、广播和户外墙体进行投放,但是由于农村的地理位置偏远,接收到的信号质量极其不稳定,甚至有的地区如:新疆、西藏等经济严重落后的地区连电视广播都没有,其信息的到达率更低,农民接收到的公益广告信息更是少之又少。因此,实际能到达农民身边的信息极少,严重限制了公益广告在农村的传播,导致农村对公益广告的关注度严重不足。

在农村公益广告的选材上,不仅要体现时代的特色,更要做到与农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丰富农村在各个方面的公益广告题材,如法律法规方面:国家对农政策、普法教育、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等;伦理道德方面:尊老爱幼、反对家庭暴力、男女平等等;行为规范方面:爱护动物、保护环境、珍惜水资源、禁止乱砍乱伐等;科普教育方面:预防艾滋病、破除封建迷信、优生优育等。引导广大农民树立乐观的生活观念,积极的人生态度和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针对农村受众的接收信息的能力,要采用最易于受众接受的广告宣传形式,使受众能够听得进去、能够信服、能够留下深刻印象,这样才能收到好的广告效果。

针对农村传播的公益广告的内涵要明确所讲述的主题要做到准确完善的传达,让农民更容易的理解接受广告所要传达的主题、内涵等。这样就要求,创作者要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底蕴、敏锐的洞察力和社会责任感,对创意点的切入要直接、准确、新奇、独特,图形语言要简单明了、浅显易懂,要有一定的故事情节,能更好的表现出鲜明的主题,易于农民的接受和理解。

目前广播电视是公益广告在农村传播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传播方式。电视广告是近年来发展最为迅速的广告媒体,它具有很强的可视性和感染力。因此在农民的心目中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大多数的农民对其播放的内容深信不疑。户外公益广告无疑是最适合于农村环境、最便捷实用的传播方式。在墙体、车体、条幅、路牌、灯箱这些户外广告载体中,墙体是农村的户外公益广告中最好的选择,它具有其他媒体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具有以下特性:一是灵活性好、选择性强、覆盖面广。二是时效性强,保存的时间较长,使受众能够长期接受到广告信息。三是制作方便、价格低廉、组织实施能力强、信息到达率高,受众对象多。

我们要引导媒体和广告商自觉的参与新农村的建设,大力宣扬“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文明理念,帮助农村地区的人民早日摆脱贫困,在经济的基础上努力发展公益事业,加强对农民的精神文明和道德情操的灌输,避免因愚昧无知而发生危害他人,甚至危害社会的悲剧。改善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乏者的两极分化,避免产生新的社会矛盾,使公益广告跨越性别、年龄、职业、群体、地区、民族的限制为公众传达公益信息,加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教育,帮助农村也走上和谐发展之路。

对农村公益广告的远景思考,随着农民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的不断改进,生活水平也得到不断的改善,我们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的传播手段进行农村精神文明的建设。充分发挥公益广告的教育导向的特性,以农村积极向上的文化符号为基础,以农民喜闻乐见、浅显易懂、形象生动的艺术形式为宣传载体,引导农民的行为规范、道德建设和价值取向,提高农民的精神文明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貌。

公益广告业在新农村的发展建设中潜力无限,必将成为新农村建设最有力的生力军。我相信我国农村公益广告的前景一片美好,一定会把农村的公益广告事业推向一个更高的领域。

参考文献:

[1] 高萍. 公益广告初探[M]. 中国商业出版社,1999

[2] 程士安,陈文轩. 对中国公益广告现状的一点思考[J]. 新闻大学, 1997

[3] 孙宗明. 我国农村公益广告的现状与发展研究[J]. 吉林大学,2009

[4] 张春艳. 基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公益广告研究[J].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10

[5] 李惠媛. 创意是公益广告的灵魂[J]. 青岛理工大学学报,2005

8.农村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 篇八

内容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已经引起党中央和国务院乃至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农村在向全面小康的迈进中,农村公益事业已越来越不适应要求,滞后严重的地区已影响到农村的文明进步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安宁。笔者认为,只有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得到更快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差距才会逐步缩小,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才会顺利实现。对此,要把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作为反哺和支持的重点内容之一来抓;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教育、卫生和社会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相对集中捆绑使用各个渠道的财政支农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规范和完善“一事一议”筹资制度。关键词:新农村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适时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科学发展观在“三农”问题上的具体实践形式,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选择,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延续和提升。农业税免除后,农民负担明显减少,为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农村在向全国小康的迈进中,原有滞后的农村公益事业已越来越不适应要求,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以至影响到农村的文明进步乃至整个社会和谐与安宁。而且原有的公益事业兴办模式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致使一些地方公益事业发展滞后,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笔者认为,只有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得到更快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差距才会逐步缩小,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才会顺利实现。搞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发展,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内容。然而,由于国家资金扶持非常有限,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普遍脆弱,农民户集资相当困难,大多数农村在创办公益事业上遇到了极度困乏的问题。如何破解这一瓶颈,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步伐呢?本文就此问题从乡镇的方面作一个粗浅的探讨。

一、影响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发展的成因

1、政策缺陷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国家税收和财政体制实行偏向城市和歧视“三农”的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在我国城市公益事业的建设全部是由财政拨款进行的,国家每年把大量的财政收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大江大河的治理。而各级财政计划用于农村公益事业的资金不仅数量少,而且资金在流向农村的过程中经过层层截留和克扣,到农村已经很少了,真正落到实处的是少之又少,农村村级公益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就基本落在农民头上,用一句不负责任的“谁投资谁收益”的空头支票打发了。特别是在城市绿化与农村绿化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国家政策的严重缺陷。城市的绿化建设完全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投资,而收益人没有投资。农村却要谁投资谁收益来发展,这就是农民与市民的由于政府的政策缺陷造成的公民等级差异性,致使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滞后。

2、政府对农村公共物品的资金投入不足的影响。长期以来国家对农村公共物品的资金投入往往是通过项目进入农村地区,项目决策权掌握在上级手中。在财政资金普遍紧张的情况下,上级更关注那些可能产生经济效益的资金投向,而往往忽视农村地区的公益事业。致使农村公益事业投入严重不足,加上统筹城乡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尚未建立,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到村一级数额有限,无法顾及所有乡村的所有公益事业项目。

3、村民自身公益意识淡薄和经济承受力有限的影响。虽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使农民的腰包鼓了一些,但总的来讲,农民的收入增长还是比较慢,增幅也不大,其年均纯收入仍然远低于城镇居民。因而,经济承受力较低。而且,农村内部的公益事业,一般是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规定来办,由于“一事一议”标准低、数额少,与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问题的实际需要相距甚远。再加上不少村民的公益意识淡薄和经济承受力有限,普遍存在着“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

4、现行的农村多渠道投资机制实施过程中难以配套的影响。由于现行的国家投资、地方配套、农民集资相结合的农村公益事业多渠道投资机制存在着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不是地方财政紧缺,配套跟不上而上不了马,就是按照现行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规定(受上限控制),不足以筹够集资的部分而耽搁,影响了农村公益事业的正常发展。

5、村级债务沉重,影响了农民兴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前些年,一些地方由于盲目发展乡镇企业,超前超能力地集资贷款修路、建校形成了巨大的村组债务,一方面使集体经济陷入困境;另一方面,由于财务管理混乱,一些农民认为村干部在工程建设中捞取了私利,因而干群关系紧张,工作难开展,严重影响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6、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出现了无管理机构组织协调的“真空”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撤并各种事业单位(“七所八站”)后,虽然这些单位的一些职能被设计并转到了乡镇和县(区)直其他单位,但人手、经费都不足,这些职能实际已严重弱化。在目前乡镇财政既要保吃饭,又要还债务,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成了吃力不讨好的事,因而乡村基层政府和组织缺乏积极性,这就必然导致一些乡村特别是贫困乡村难以兴办公益事业。

二、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发展的对策建议 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财政投入,是统筹城乡公益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发展农村公益事业要从实际出发,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推向前进。从当前来讲,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把反哺和支持的重点放在农村公益事业上。一是要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把用于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并按一定比例逐年加大县(区)级投入,不断改善广大农民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多元投入机制,在坚持标准、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政府资助的激励机制和奖励办法,鼓励农民及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帮扶、农民自愿、社会捐赠、民主管理”的方式,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基金。基金的来源除了各级财政划拨外,还可建立社会团体捐助、企业赞助、个人捐助等多渠道的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三是建议地方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认真解决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问题的意见》,明确新形势下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指导思想、原则、政策措施等,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

2、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教育、卫生和社会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进一步加大对县(区)特别是财政困难县(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对于较早实现“普九”达标验收的县(区)给予资金和政策倾斜。对因农村“普九”教育达标建设等所形成的政策性债务,可按照“谁的孩子谁抱走”的办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逐步消化解决。切实开展农村困难学生助学活动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巩固“两基”成果,按照危房改造同农村中小学布局相结合的思路,合理规划和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逐步建立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返贫问题,逐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大力推动农村文化体制改革和体制创新,加快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稳定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和低生育水平,扩大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实施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和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今年莘口镇将实行农村医疗保险,即每个农民每年只需出10元,其余40元由财政支付,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

3、相对集中捆绑使用各个渠道的财政支农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是借鉴扶贫工作“整村推进”的做法,指定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规划,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办法,把分散在各部门的支农项目资金集中起来,设立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民兴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力争在解决一批乡村的重点公益事业项目。二是改变支农项目资金的投入方向,减少对生产经营环节的支持,支农资金应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公益事业。减少中间环节,尽量采取项目资金直达的办法,防止层层截留和克扣。同时,建立项目资金跟踪检查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资金有效使用。三是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中,从实际出发,减少县(区)政府项目匹配比例,取消乡镇匹配,以确保农村公益事业工程质量和效益。四是对于税改前村组在建设公益事业时,以免征农业税为调节手段战胜田地而出现减免农业税或“抬粮”等情况,属政府行为的,可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由国家一次性出资征用,或以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予以补偿。属村集体兴办的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制度办理,根据原合同和具体情况,由村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4、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规范和完善“一事一议”筹资制度。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要求,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引导农民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这就要求各级政府想方设法,在强化财政支持的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引导农民搞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改善自身的生活生产条件。对此,一是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免征农业税后公益事业发展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乡(镇)村干部要加大“一事一议”的宣传力度,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和村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发展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

9.农村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 篇九

------暨墓碑石材的主要样式

1.全挡土墙式或部分挡土墙式(简称台地葬区)----传统型墓碑石材

适用于坡度超过4 比1(水平垂直比)以上的坡地。如果穴葬则必须部分或全面兴建挡土墙,部分挡土墙指挡土墙结合修整之缓坡。全档土墙指由平台及垂直墙建成的大台阶式建设。墓碑可以结合挡土墙平置于缓坡、平台部分,也有两者具设的作法。坡地墓穴的单元用地规模较平缓地要大,尤其加上绿化后,其进深较大。愈陡的地形,单元占地面积愈大,这一方面是为保持挡土墙的稳定安全,另一方面也为了软化挡土墙的立面景观效果。

2.草坪区直立或卧式墓碑区(简称草坪葬)----草坪墓碑石材

适用于坡度10 比1(水平垂直比)左右的缓坡地形。此地形受限制较小,适合大面积草坪的铺植,草坪上的墓穴可设水平或直立墓碑。规划上以水平墓碑为时尚。在规模上,草坪区的骨灰葬墓穴用地仅需略大于骨灰盒,所以密度可以较高,每个墓穴家庭墓园中可以较紧密排列。

3.树葬式----艺术性墓碑石材

近年来发展的一种较生态的葬法是将骨灰撒于土地中,在其上种植一棵纪念性乔木。此法树木的种类多选择生命较长的常青乔木,如云杉、油松、侧柏、榕树、樟树等。另一选择为季节效果明显开花变叶树种,如樱花、杏花、桃花等,以配合扫墓或纪念先人死亡日期。树葬用地规模要求较大,乔木如考虑生长空间则需5~8m 甚至以上的直径,树葬适用于平地或坡地,树葬区的树木或列植或群植,则需按地形分区及步行动线来决定。就整体景观效果而言,将树葬与水平或小形直立墓碑结合的混合区,是较有弹性且用地较经济的作法;在树冠下也可建造少数骨灰穴,尤其可推广家庭式墓区,符合先人种树,后人享受余荫的喻意。花葬式

在西方,两河流域的人(即今伊拉克)自古就有在墓前献花的风俗。中国人过去上坟时,仅有烧纸钱及以酒食祭拜的习俗;但西风东渐,现代中国人也兴在墓前献上鲜花,有些以园林景观著称的公园式墓园如奥本山墓园,本身就是一个大的植物园与花园。许多并无亲友入葬的民众愿意献给墓园管理基金,作为维护一般性花圃养植,或指定一片花辅并竖立一捐献人名牌,或纪念某人的名牌。因此,国内墓园可尝试这一较新的葬法,将骨灰撒于花圃地,种植多年生花木;另外也可以不葬骨灰而纯作为纪念花圃区。花葬在规模上更具弹性,相对树葬占地小得多。但花葬一个缺点是,在管理维护上的要求较高。雕塑、座椅、石柱等纪念碑式-------个性化墓碑石材

在西方墓园,常有人为纪念逝去的亲人捐一雕塑或座椅等园林小品元素作为纪念。地点往往选在特别优秀的视野处,用意可能是让往生的人可享用这片景色,同时也提供访客一个驻足瞻仰、休歇之处。中国传统中有纪念著名人物衣冠冢的墓地意义雷同,即不葬躯体或骨灰,仅葬具代表性意义的遗物。只是衣冠冢局限于土坟的形式,而上述的纪念小品更具弹性,更易发挥园景中的丰富多元性。雕塑的竖立除传统的个人塑肖像外,更适合用于纪念某特殊群体,如纪念因战争牺牲的无名英雄雕像等等,但在造型上不一定要循传统的具像雕塑,可设计结合地景的艺术品。亭阁及陵寝建筑

在地面以上置独立陵寝,原是为存棺木而建的。其豪华者更盖成一栋封闭式的建筑物,前方有门可进入内间,或为开放式,其上以柱梁穹顶,遮盖陵寝。这种古典葬法多为名人或富豪采用。现代手法中而用于存于骨灰者则较少见,但仍有家族在墓区内典建亭阁。墓园中建筑密度高,或陵寝规模大都会影响墓园整体的开放性与自然度。但此形式也不必全面禁用,3

可以在坡地较高处,有树林作背景的地点,适量兴建亭阁式纪念建筑。为保障墓园总体景观品质,此类型纪念建筑可与其他型式混合兴建。纪念水景

多数公园都有喷泉水景作为其重点景观。公园式墓园也往往在近入口处,或礼堂前方的广场处设计喷泉,因为活动的水有生生不息的隐喻,一方面象征逝者精神永驻,另一方面表达子孙后人的延续。传统墓园的喷泉水景,皆为公共景观设施的一部分;也可考虑一个私人捐建喷泉水池作为纪念的作法。骨灰盒可埋在水景下方或结合水景设计,但纪念水景仅适合建在较低的位置或利用基地上自然山泉的地点,否则抽汲水的工程难度较高。灵骨塔、灵骨廊、灵骨墙

灵骨盒的穴外存放有短暂性及永久性两类。短暂性一般放在家中,或家庭的祠堂中,略长期的则有暂存于寺庙、教堂内的。永久性的存放则置于专设的结构体内将其封闭,中国传统的存灵骨的结构多盖成高塔,内部以电梯或楼梯到达各层,地面层作为接待与祭拜大厅。西方存放骨灰的结构则多为一层建筑,或与举行殡仪之小教堂结合。西方近年来更发展多元形式的户外灵骨结构,除去了屋顶梁柱,仅堆叠骨灰盒或依墙而设,在台湾也有一实验性半户外的骨灰廊,沿山坡面为封闭式,沿走廊则无墙壁,一般人都颇倾向这种比较开敞的效果。

10.红火的宠物公墓 篇十

在位于北京市郊昌平县马池口镇的一片占地几百平米的宠物公墓,管理员带着记者走进墓地,看到了宠物主人为小猫小狗们建造一个个独立的墓园。墓碑上除了贴有宠物生前的照片外,几乎都刻上了像是“永远爱你”的追思字样。

“这只猫活了26年,主人是一对老年夫妇。老太太都八十多岁了,每次她起不了床,这猫就会去叫老头帮忙。猫走了,老太太哭得很伤心。”守墓的张师傅说。

张师傅告诉记者,主人会带一些宠物平常爱吃的爱喝的,隔一定的时间来这寄托哀思,主人要是心情不愉快了,或是高兴了他也到墓地看看。

“穿越了半个地球”——对商人夫妇写道:你的顽强激励着爸妈努力的工作和用心地生活。一位主人还专门请来僧人念经超度。记者还看到一座伊斯兰风格的墓地,因为宠物的主人是回民。

城市空间中的人宠关系

在南城,不到三十的张秋生去年在北京大兴租了一片废弃的桃园,经营起自己的宠物墓地。开业不到一年,已经接收了近一百个客户。

“我计划在这里建一个荷花池,再多栽些树,让这里看起来像个宠物的乐园。”他说。

前两三年,宠物墓地在北京零零散散出现,大部分集中在北京北城的昌平,少部分在北京南城的大兴。这些墓地地处偏远,条件简陋,但发展速度惊人。

除了宠物殡葬产业发展,还有宠物医院、宠物学校、宠物红娘、宠物美容店……记者在一家位于北三环路边上的宠物医院的诊疗项目从最低的注射费每次30元,到最高收费项目股骨头置换8000元,收费条目不下百条。

“截至2006年,北京登记在册的宠物狗达55万余只,尚未登记的宠物狗还有相当数量,保守估算,目前北京的宠物狗数量已超过100万只。”有专家预计,到2010年,中国宠物数量将增至1.5亿只,宠物产业有望达到400亿元人民币。

而在世界上,部分国家的宠物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其中德国堪称第一,其宠物业年产值占国民总产值的五分之一。如今在中国,宠物与城市空间(城市开放空间,社区中的公共空间与公共建筑空间)和经济生活同样有着密切的联系。

城市到处的宠物商店和大型超市中的宠物用品专柜,除了提醒人们宠物的存在与价值外,也同时为人们提供了好奇与参观的欲望。这些,都是引导着城市走向多元、包容的重要元素。

从公民权利的角度看,宠物属于城市市民的个人财产,需要得到保障。在上海,去年年底就发生了一起丢失猫的主人把猫贩子告上法庭的现象。在上海、南京已经出现了居民集体去猫市场或者狗市场或者中转站去拦截猫狗的现象。

美国作家奈素曾经调查了2007年的一箱被污染的宠物食品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这箱食品在政治需求下被衍生为廉价倾销品,而食品安全问题却被忽视。他一再强调的是,当宠物主人发现最为亲密的朋友正遭受损害时,会如此愤怒。

起因是北美宠物食品的召回事件,有顾客投诉宠物吃了食品后患上了肾病,有些宠物将永远不能康复。厂商菜单宠物食品公司(Menu Foods)召回6000万罐食品,后续调查发现中国产的小麦麸含有三聚氰氨。

此次事件暴露了食品生产和消费产品领域中,全球食品安全体制的薄弱环节。然后,在这次事件中,宠物主人为它们争取权利的方式相当有意思。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对它们的主人来说,这些小家伙是家庭中最弱小的一员,这些宠物主人的力量却是强大的。在第一位顾客投诉后的三个月,这家加拿大食品公司面临着75起共同起诉的官司,最终以2400万美元摆平了这些诉讼。

美国电视主持人罗茜-欧唐内指出了问题所在,“这只小猫,多可怜啊。铺天盖地斗士这样的新闻”之类的。然而已有29名美国士兵在这次事件后死亡,却没有引起同样的关注。她说,

“这些是没有价值的报道吗?我不理解。”

人们对此的回应是:

“对社会最弱势群体的健康和安全的保护才是美国民主的基础。在此次特殊事件中,最弱势的群体是小猫小狗。”

那句古罗马格言“当心恶狗”,看起来好像应该改为“当心狗主”。宠物主人对自己宠物的深爱程度,确实让人感到相当震惊。

美国学者卡拉斯在《完美的和谐:人类的动物伴侣》书中写道:事情就是这么自然而然地发展下去,使人类和动物彼此的关系越来越紧密,最后无法脱离彼此。这正是我们目前的处境。我们正处于一种伙伴关系中,而这种关系在我们生活中所具有的重要性,是远超过人类巧妙的心灵所能想象的。

润色生活

人类饲养宠物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一万两千多年前或者更早,但是18世纪之前,主要还是特权阶级所为,直到19世纪,人类才开始大规模饲养宠物,宠物对于人类来说有着多重的涵义。宠物的存在作为统一的、持续的、可获得的情感资源,减轻了人的身体和情感的孤独感及被隔离感。

那么,宠物是什么?是什么原因驱使我们对那些动机单纯的小动物充满好奇。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理想中的人与人之间那种陪伴、忠诚、友好的关系很难实现。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困难恰恰成为吸引人饲养宠物的原因——只有解决了这些情感问题,人与人、主人与宠物之间的理想关系才能真正建立。同其他关系的建立过程一样,人与宠物之间的关系建立也需要经历三个阶段:起始阶段、克服困难阶段和建立持久的友谊。

在成都的小张和小马夫妻二人家里,30多平米的房间,一共养了四只狗。2002年,他们相恋了8年步入了婚姻殿堂。但小马却不想做母亲,为此意见不合的两口子闹起了别扭,争吵,冷战,甚至到了快要离婚的地步。日子一天天过去,小张和小马越发觉得快要崩溃了,孩子成为他们闹别扭的元凶,可是他们那么相爱,根本无法离开彼此。最终,两个人终于妥协:“孩子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在一起。”

他们做了真真正正的“丁宠”家庭,开始了“二人世界+宠物小狗”的新型生活模式。通过饲养宠物的方式寄托和释放没有孩子的压抑,而宠物的单纯和“童趣”恰恰能承载这种寄托。

为此,夫妻二人把所有的关注和花费都用在这四条狗上,

“这些狗的食品无论价格还是配方都要超过人吃的,连我的侄女都偷吃过给它们的曲奇饼。”小张笑着说。“它是我们生命中的一条爱犬,但我们对它而言,却是生命的所有。”

对于在北京胡同里靠修自行车为生的张大爷来说,自从小狗虎子来到他家的第一天起,它就成了一个可爱的捣蛋鬼。这个麻烦制造者不断地嚼东西,跑来跑去,甚至咬烂了几个新车胎,它那愚笨的性格总是给张大爷带来“灾难”,但是有这样的经历对于子女不在身边的他来说,也是愉快的。

张大爷在经历了一次家中着火引发的致命恐惧后,说道:“狗总是有一种灵性。”虎子在闻到烧焦气味后本能地去拽熟睡中的张大爷的衣角……几秒钟,他清醒过来,把虎子抱在怀里,它紧张极了,当下他便发誓,“它救了我一次,我以后一定好好对

待它。”

他把每天修车的钱攒起来,一块一毛的,全部给虎子买它最爱吃的东西,“在虎子消费上,我从来不会计较。”

“宠物是人类能够选择亲人的唯一方式。”诗人马克·多蒂在文集《狗年月》中用伤感的笔调写给狗一封静谧的情书,这只狗照顾和陪伴了他处于弥留之际的伴侣。这些情书告诉我们的并非是狗能拯救生命,而是狗能为生活润色。

“当人和狗的相处出现问题时,大多是因为人类不切实际的期望。”

一位从事多年的兽医说。

这位兽医告诉记者,国外研究机构曾做过一个各阶层的人与宠物之间关系的调查,结果发现,无论对儿童、抑郁症患者、孤寡老人、残疾人、监狱犯人……它们能够增强人类的生活信心,培养仁爱之心,甚至成为与人交流,与社会接触的手段。“聊狗”也成了人们交际的一种方式。因为爱狗的存在,两个完全陌生的人很快就能热络起来。

正如电影《律政俏佳人》阐释的那样,聊聊股票之余,

“聊狗”似乎更有生活味儿。但是,这位兽医承认,“对宠物的接受度很大程度还仅仅局限于养宠物者之间,只是一种城市亚文化。”

历经考验

从动物保护者的观点看,宠物应该与人类一样分享着城市空间。

“一般地说,一个善待动物的民族会把生命的尊严和价值看成无比重要的东西。”动物保护志愿者小刘说。

他一边和记者说话,一边将一只盛有食物的碗放在每天都放的固定位置。不一会儿,两三只闻到食物的饿猫从角落里蜂拥而来。小刘每天都要这么心疼一次,因为他经常喂养他们住宅小区的将近20只流浪猫。

小刘和他的朋友们对流浪猫所做的努力还不止这些:

“在几年前,发现并开始喂养这里的流浪猫以后,流浪猫的数目逐年增多。现在我与一些朋友分头喂养几个小区和公园的大约200只流浪猫。”他的神态很无奈,他们为了减少流浪猫的繁殖,也曾经试图为他们喂养的猫施行绝育手术,但是总是赶不上新面孔出现的速度。

被他们救助的猫狗逐渐依赖他的救助,也使他的工作量倍增。北京一家动物保护组织目前对大约700只流浪猫狗提供保护。该中心负责人张吕萍介绍,这一数字,是5年前的3,5倍,而目前北京流浪猫狗的总数,是令人难以想象的。

社区内宠物的相对集中使得宠物所引起的社会与城市问题也尤为明显,其中最突出的是流浪宠物的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养犬登记数逐年攀高,今年已经超过70万只。由于登记费用达到1000元,许多市民便私自喂养,养猫则根本不需要登记,便宜的交配品种的售价还不足去看场《阿凡达》电影。

它们由于患有疾病或者繁殖过量被人抛弃。而大量的住所迁移的发生使人们像处理旧家具一样处理他们的宠物——扔了事。也有一些饲养者因为不愿意清理宠物粪便,或讨厌猫狗叫声而随便遗弃它们。

有人为了摆阔,买回来流行品种以后,就把“过时”的狗扔掉。一个志愿者感叹:“虽然中国人的生活越来越富裕,有钱人越来越多,但是,太多的人缺乏爱护动物的意识。”对猫狗的虐待事件也时有发生。

流浪猫狗的增加引发市民健康、社区环境、城市交通等方面的问题。去年云南由于发生狂犬病,而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全面捕杀所有的狗;陕西汉中也出现过“打狗事件”,不管有证没证一律照打,甚至引起了国际范围内的媒体报道和动物保护者们的抗议。还有甚者把它们作为盘中餐,

“谁遣朝朝入君口。”

早在2006年,英国皇家海军陆战队队员彭·法辛因为在阿富汗拯救那些被美国士兵当作街头娱乐的斗狗,而成为了西方社会善待动物的标杆,但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压力,他对小狗的怜悯之情甚至被解读为西方社会傲慢自负的同义词。动物保护协会的小刘和他的伙伴,也面临着相同的境遇。

“我们觉得,人与宠物的关系由过去的一种没有尊重生命的慈爱,信手为之,以人为中心、主宰,为满足自己的私欲,已经上升到提倡保护动物,动物可以为人类服务。如今应该把这种关系演变为把动物作为朋友,人与动物的平等相处。”他说。

但是他承认,

“动物人类平等观念”也只是少数人的理想,不能被多数人接受。外界人说我们“容易把某种抽象原则作为终极追求,忽视人的实际利益”。——这也反映出人类与宠物之间的友谊会经历着怎样的考验。

食猫食狗之争

在中国,饲养犬类宠物在新富都市人群中已变得很流行。同其他亚洲国家一样,在这里,烹食猫肉、狗肉正面临着越来越强烈的反对声音。

就在几天前,动物保护法项目组负责人、首席起草专家、社科院法研所常纪文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将要起草“反虐待动物法”。值得注意的是,

“禁食猫狗肉”写进了《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将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这项运动令人想起了狗肉极其盛行的韩国在受到西方动物权益组织猛烈批评后,在i988年汉城奥运会期间禁食狗肉。

虽然狗肉在北京本地菜品中很少见,但在京城的朝鲜族餐馆和提供中国南方菜肴的餐馆中一向可寻。而广州著名的“龙虎斗”,一般指蛇肉和猫肉烹制的菜肴,广东人在果子狸事件后,一度被妖魔化。

一家经营贵州菜的餐馆已经表示,已收到指示,不许销售其招牌菜“花江狗肉”。尽管这道菜被认为对高血压患者非常有益。一位餐馆雇员说:

“我们现在不许卖这道菜,之后会怎样还不清楚。”

人类自诩为“万物之灵”,用自己制造的科技手段毁灭了众多生灵,人类也走向万物之灵的孤独边缘。在这种“环境侵略思维”下的生活方式,创造物质文化的过程对人是“文明化”,对其他万物则是“野蛮化”。人们从所走过的路程中反省,引发了对动物的怜爱之情,也有了“动物福利”之说。

动物福利的概念起源于英国,后来流行于西方世界。在西方文化强势的影响下,一些东方国家也接受了这个概念,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也有动物福利立法。动物福利的最高纲领是禁止一切商业动物养殖,禁止一切动物实验。但是由于剥夺所有人的吃肉权利不太容易,任何国家立法都还达不到这个最高纲领。

清华大学赵南元教授曾在媒体公开表示,

“权利”只有属于有能力主张其权利的主体或其合法代理人才是有意义的,动物并不具有权利主体资格。各国为动物福利立法都是分类管理,猫狗受到的保护最高,其它脊椎动物次之,蚂蚁之类的就更弱。这种分类的依据美其名曰是动物的感知能力,感知能力越强,保护越多。但这种说法站不住脚,首先科学上对生物痛苦的机理研究还不清楚,何况按这种说法,猪羊凭什么排在猫狗之后?

动物保护者纷纷对此回应,人更容易关注与自己生活中相关的,和生活偏近的动物,比如猫狗。

一场争论由此而起之后,然而,有意思的是,争论的双方不在吃与不吃之间,它甚至与动物福利无关,与人道主义无关,体现的是人的权利。有人提出,如果真的反虐待,那就不该养宠物,因为宠物一般会做绝育手术,难道阉割不是一种虐待?

“动物福利的本意是从动物的角度着想,而实践中却掺杂了人的情感因素,甚至完全变成从人的角度着想。当决定给予多少福利完全由人的情感来决定时,那就称不上是动物福利,而是体现人类自身免于因看到动物受伤害而感到不适的权利。对动物福利的主张=对自己情感权利的主张,禁吃猫狗肉就是这样。”反动物立法者称。

11.转变观念推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 篇十一

墓地建设‘卜,做到规划长远,选址 科学,权属清楚,标准严格,有效地 确保了全市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各村按6%。人日死亡率,20年 至50年的使用量来确定公墓面

积,避免“求大、求全、求洋”的建 设误区.墓区用地由村委会无偿提

供,并签订用地协议(在墓地选址 中,各村的村十部带着村里的老同 志,在乡镇民政、林业、土管等部门 指导下,把墓地选择在交通便利、座北朝南无权属纠纷的荒山痔地 上,并抓好道路及绿化、排水等配

套设施建设它既符合殡改条例的要求,又 使广大群众能够接受;广泛征求民意、各村 按照规划,把本村公益性墓地选址方案及 图纸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广泛征求意 见,并邀请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以及本村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共同 参与墓地选址卜注工布局设计墓地按条带 型设计,条带宽为1.5米至2米,穴位间距 为0.5米至0.6米」严格控制而积穴位占 地面积不管单人还是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 l平方米、德兴 一

市通过采取“四个点”的办法

有效地解决r制约公墓建设的经费问题、一是市财政投人一点)在财政卜分困难的 情况下,市财政安排殡葬改革专项补助资 金10万元,标准为每个村(居)1000元;二是乡镇财政配套一点。各乡镇配套补助 每个村(居)1000一2000元;三是扶贫挂 钩村单位资助一点;四是村委会自筹一点。此外,还鼓励社会志愿者参与村公益性墓 地的投资建设。

市委、市政府把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

列人重点督查内容,规定每月10日前定期 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度及存在的问 题。2004年7月底“零点行动”前,由市 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从市委办、市政府 办、市民政局、市土管局、林业局等有关部 门抽调人员,组成二个督查组对各乡镇公 益性墓地建设进行r专项督查,使各村均 能按要求和工作进度有序地开展工作。建 毁棺木】00余具,有效地规范了殡 葬市场管理,制止了偷理土葬现象。(四)加快农村公墓建设:2001 年引进外资20()余万儿,兴建了建 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县殡仪馆 20()2年,义在城郊征地15()亩,投 人资金300万元建设县公墓山同 时强化服务措施,实行亮证经营,向 群众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工 作人员做到热情服务,随叫随到,有 效地规范了各项服务行为。此外全 而启动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要 求全县各村委会根据现有人口数量 及20年至50年的预用量建设村级 公益性墓地,对按要求建好的前五 名的村级公墓,由财政分别给予每 个公墓伍仟元补助。村级公墓建成 后,各村死亡人员都必须集中葬人 公墓,从而有效地制止了骨灰装棺 土葬和乱埋乱葬现象。

SOCIALWORK粒桑蒸炸27 D典型经圈!ANX!NGJ】NGYAN 支爷齐下一抓列底

江西省加大殡改工作监管刀度

本刊讯江西省民政厅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在全 省范围内加大殡葬管理力度。

近几年来,江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 理条例》和《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取得了明显成 效,但也存在一些疑难问题。为此,省民政厅发出通知 要求各地对辖区内的公墓进行清理整顿,对虽经审批 但擅自扩大墓穴面积、乱占土地、炒卖墓穴、以及未经 审批擅自兴建公墓、或以建公益墓地为名并对外销售 墓穴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同时全面清理“三沿六区” 的乱埋乱葬,禁止在公墓和农村公益墓地之外占地毁 林私建坟墓。

通知要求,要继续贯彻执行江西省民政厅《关于 加强殡葬行业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合作形式期限,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共同 管理、合作经营,禁止投资方独资经营或承包经营,坚 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防止急功近利谋取经济利 益,保证丧户有选择服务项目的权利,不得强买强卖 乱收费,通知还要求要依法管理火化、严格火化制度 和工作程序,对违纪操作的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要严 厉查处。(滨偕)立了日汇报、周例会、月通报,领导 分片包干和督查检查制度;市殡改 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深人乡村督查指 导殡改工作;组织了林业、土管、财 政等部门对全市村级公益性墓地进 行检查验收,合格的拨给殡改专项 补助资金。

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运 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殡葬改 革的成败,为了充分发挥农村公益 性墓地建设的作用,切实加强管理,德兴市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加大殡改执法力度。成立了由 一支10余名退伍兵组成的殡葬执 法大队,并专门配备了一辆执法车,长年深人乡村巡回执法,各乡镇也 都成立了殡葬应急分队。此外,各村 组还配备了殡葬管理工作联络员,形成了市、乡、村、组四级组织健全、28撤橇摹炸soe一ALwoRK 信息畅通、管理规范、执法严明的殡 葬管理信息网络。2004年以来,共 依法强制执行遗体土葬和骨灰棺葬 等乱埋乱葬行为24起,为殡葬改革 树立了正气。

狠抓骨灰人墓率。在严格做到凡 农村死亡人员的骨灰需要安置的必 须人所属村级公益性墓地的同时,德 兴市还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骨灰跟踪 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对每具骨 灰处理做到现场跟踪,去向登记,定 期检查,从源头上预防骨灰乱埋乱葬 行为的发生。2004年8月10日至今 年8月底,人墓数为1361个。规范收费标准。德兴市明确规 定,公益性墓地只能收取成本费和 必要的管理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公益性墓地的收费标准最高不能超 过基础部分每穴的平均成本加上墓 具成本再加30%的管理费收人主 要用于逐年归还成本、管理人员的 报酬、墓地的绿化、硬化等费用,并 由村设立专账进行管理,财务账目 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公布一次,如 实反映资金流动去向,随时接受村 民的监督,真正做到阳光操作,取信 于民。

12.大象公墓?只是个传说 篇十二

有这么一种传说:在象群出没的地区,有着象的公墓,一代代的垂死的老象在听到上帝的召唤后,只身自动离开象群,凭着极神秘的本能跋山涉水找到公墓,在其祖先与弟兄的遗骸旁静静地躺卧下来,等待死亡。这个地点既神圣又很隐秘,大象自己能找到,而人类却怎么也找不到,这就是大象墓地,墓地里埋藏了千百年来许许多多大象的骨骸。

大约半个多世纪前,一支探险队在非洲密林里发现一个洞窟,里面有成堆的象牙和象骨。这一新闻轰动了世界,许多人以为这个洞窟就是大象的墓地。

为了获得价格昂贵的象牙,在野象的天国非洲,经常有人深入密林探险,四处寻找大象的墓地。据非洲的一个土著部落的酋长说,他有一次打猎迷了路,途中发现一个大岩洞,洞中白骨累累,而且亲眼看见一头大象走进去死在那里。这好像是一个大象的墓地,但后来一些人按照他所指的路线去寻找,却什么也没有找到。

食物匮乏时,靠喝水充饥

这些故事基本上都来自于某些“未解之谜”一类的书刊。

人们确实多次发现成群的大象尸骨,也无法解释大象为什么要死在一起。

但那种引导大象寻找公墓的神秘力量也太不靠谱了吧!如果大象真的有这样的行为,在可以使用跟踪设备来研究动物行踪的今天,科学家不可能没有收获。

众所周知,大象是目前陆地上最大的动物,需要摄取大量的能量,以支撑它那巨大身躯的正常运作。但是大象却很可怜,它们天生的一套消化系统效率低下,食品中60%的营养只是在肠胃打了个转儿,就被排出了体外,真是浪费啊!

于是乎,大象一天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吃吃吃,不停地吃。一头成年大象每天要吃掉30千克~60千克的植物,所以,它们更容易受食物短缺的影响。

一旦食物匮乏,它们会聚集到永久性水源附近,靠喝水充饥。饥饿的大象因此营养不良而导致低血糖,继而诱发酮症(酮症的表现为爱打瞌睡)。大象开始困倦、昏迷,不再有力气离开水源探寻新食物。终于有一天,它们站不起来了,先后静静地离开这个世界。这就是为什么水源附近能看到大量大象尸骨的原因。

对于大象骨骸总是在水源附近被发现,还有另外一种解释:当大象年老以后,第六轮臼齿脱落了,无力再咀嚼草木,只能吞咽柔软的水生植物,因此,它们会最终在水边自然死亡。

被偷猎者屠杀

也有这样的案例,成群的大象尸骨被发现,而其中的所有象牙都不见了。

更多的学者则认为,自从被列入贵重商品的行列后,象牙在非洲的地位就显得日益重要,而且流传的那些有关动物生活习性的神秘说法,也日益变味走样。特别是当猎杀大象的行为被法律禁止后,一些偷猎者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故意渲染所谓”大象墓地”的传说,以探险、科学考察为幌子,把大群大象驱赶到一起,然后集体射杀,或者在某一地点投毒,使得许多只大象死在一起,这样可以轻易取得大量象牙。事后却声称象牙是自己在“大象公墓”中找到的。

当然,有些年代久远无法查证的也不排除是自然死亡的大象,被过路的人发现后捡走了象牙。

13.农村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 篇十三

发布文号: 粤民福[2004]52号

近年来,我省各地根据民政部颁发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一批公益性公墓(骨灰楼),较好地解决了遗体火葬后骨灰和清坟后骨灰骨殖的安放出路问题,为群众办丧创造了较好的环境和条件,促进了农村殡葬改革的发展。但是,也有一些县(市、区)无视国务院、民政部和省有关规定,滥批滥建公益性公墓,并出现将公益性公墓私自改为经营性公墓对外经营的违规行为,严重违背了国务院有关“严格控制公墓的发展”的规定,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国土资源部、省有关公墓管理的规定,节约土地资源,更好地发挥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对殡葬改革的推动作用,现就加强和规范我省公益性公墓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禁随意改变公益性公墓性质

公益性公墓是指为农村村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安放服务的骨灰楼(堂)、公共墓地,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殡葬管理部门、村民委员会兴办。公益性公墓不领取营业执照,不准进行经营性收费。各地不得随意改变公益性公墓的性质。农村的公益性公墓不得对本辖区以外的居民提供墓穴用地和骨灰存放格位。土葬改革区的公益性公墓只能为本村村民提供遗体安葬,不准接纳安葬本村村民以外的遗体,不准对外经营。

公益性公墓不准进行赢利性经营。为确保公益性公墓健康、有序发展,公益性公墓单位可根据投资成本核算,向丧主收取必要的设施成本费和必要的水、电、人工费用。收费标准由各公墓单位按保本原则进行合理核算,报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确认、同级物价部门审批。严禁公墓单位擅自决定收费标准。

二、不得滥批滥建公益性公墓,制止乱葬乱埋现象

火葬区的公墓是现阶段处理骨灰的过渡形式,不是我国殡葬改革的方向,要严格控制其发展,不得滥批滥建。

(一)各市要按省“火化率不能掉下来,新坟不能冒出来”的要求,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从实际出发,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大力抓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继续抓紧抓好殡葬改革工作,巩固与维护殡改成果。要严格控制公益性墓地发展。平原地区要以建设公益性骨灰楼等存放设施为主,大力推行骨灰寄存、骨灰树葬和撒散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骨灰存放设施的建设要根据当地的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在山区农村,火化后骨灰处理可以多样化:提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镇级甚至是村级骨灰楼(堂);也可以由县级殡仪馆到镇(乡)设立殡仪服务点,开展骨灰存放业务;对一些建设骨灰存放设施有困难的边远山区农村,丧属可领回骨灰安放(葬)在经按规定批准建立的公共墓地进行深埋处理。严禁乱葬乱埋,对新出现的乱葬乱埋坟墓,一律要予以清理。

(二)要严格按规定审批公益性墓地,不得滥批滥建。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由镇(乡)级人民政府申报、经县(市、区)民政局上报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同意后,由县级民政局予以审批。所有公墓建设应逐级上报省民政厅备案。乡、镇建立公益性骨灰楼(堂),由乡镇(街道)殡葬管理部门、村委会提出申请,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在经省批准的土葬改革区,遗体应在经按规定批准建立的公共墓地进行深埋处理。兴建公墓必须科学规划,选址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

三、严肃查处滥批滥建、随意改变公益性公墓经营性质等违规行为

各级民政局作为公墓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公益性公墓审批规范管理。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公安、工商、国土、财政、物价等部门密切配合,对滥批滥建公益性公墓、随意改变公益性公墓经营性质等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一)对违反规定对外出售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公益性公墓单位,要责令其停止营销活动,对出售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按国办发(1998)25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对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必须在本通知发出一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三)对未经批准建立的公益性公墓,如当地确实需要,又不违背公墓建设总体规划的,在清理整顿后,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接受政府殡葬管理部门的管理。原经批准建立的公益性公墓必须逐级上报备案。

(四)对出现新的乱葬乱埋和农民在自留地建造新坟墓,各地应坚决予以清理,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或将这些乱埋乱葬的新坟迁入公益性墓地,恢复地貌。情节严重的应给予严肃处理,确保“新坟不能冒出来”。

(五)对未经批准建立的公益性公墓、对经批准建立的公益性公墓私自改为经营性公墓的和对出现乱埋乱葬的新坟,各地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清理查处,并将清理查处情况于8月底前书面报我厅。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公益性公墓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公益性公墓检查制度及制定实施公益性公墓(骨灰楼)管理办法。公墓管理的好坏、“新坟不冒出来”,是一年一度的殡葬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之一。省厅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请各地认真抓好落实。

14.巴黎公墓与文化记忆地图 篇十四

巴黎这个世界中心的中心,她的灵魂又在哪里呢?那就是一代又一代的文人,他们创造了巴黎的文化生态,他们创造了巴黎文化精神,他们构建了巴黎的文化地图。18世纪末19世纪初,拿破仑将法国的自由、民主、博爱精神撒播至欧洲的每—片土地,巴黎开始成为政治流亡者的庇护所,艺术流浪者的家园。巴黎孕育了司汤达、雨果、巴尔扎克、波德莱尔、乔治·桑、佐拉、纪德、加缪、萨特等一大批杰出文人的同时,又迎来了屠格涅夫、赫尔岑、毕加索、本雅明、海明威、菲茨杰拉德、纳博科夫、昆德拉等流亡者与流浪者。他们文化背景、知识结构、宗教信仰不尽相同,但都被巴黎这个国际大都会所接受所容纳。在巴黎,他们可以尽情地发挥他们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不受拘束与限制。而他们去世后,有一个共同的归宿,那就是墓地。一尊雕像、一块墓碑、一抔黄土、数捧鲜花、几句墓志铭,诉说着他们曾经的人生。

墓地(cemetery)一词起源于希腊语的koimeterion和拉丁语的coemeterium,意思是安息之地。基督教文化兴起后,基督教徒把死者葬在教堂或教堂后面的墓地,在哥特小说中有很多这样的场景,这类墓地称为教会墓地。进入18世纪后,工业革命所带动的人口急剧膨胀,教会墓地变得拥挤不堪,滋生瘟疫,给人们的健康也造成很大影响。在教会墓地埋葬死者的习俗,在许多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逐渐废止。取而代之的是国家倡导下的公墓,这些公墓一般安排在远离人口密集区和老城区的地方,归市政当局所有或者私人公司经营。拉雪兹公墓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由拿破仑倡导筹建的庭园造景式的公墓。拿破仑征服欧洲的同时,也把这种形式的公墓带到了其它地方,现代形式的公墓纷纷组建起来。经过近200年的发展,巴黎建立了14座公墓。除拉雪兹公墓,享有盛名的公墓还有位于巴黎南部的蒙特巴纳斯公墓、北部的蒙马特公墓和艾菲尔铁塔附近的帕恩公墓,这四座公墓被列为历史名胜建筑。

拉雪兹公墓是巴黎市内历史最早、占地面积最大、名气最为远播的公墓,正式名称是“东部公墓”,位于巴黎的第20区,占地118英亩。拉雪兹公墓的名字来源于路易十四的忏悔经师拉雪兹神父,是路易十四赐给拉雪兹的私人别墅。巴黎在1786年清空了位于雷阿尔区的圣婴公墓后,市政府买下了这块地,将其修建为公墓。在当时,拉雪兹公墓距离市区较远,人们很少选择到那里安葬。市政府通过拉封丹和莫里哀以及阿伯拉和爱洛依丝(他们的爱情故事名闻天下)的迁葬事件,带动了这块墓地的人气,到现在为止,安葬了上百万个逝去的灵魂,其中名人就有2000多。蒙巴纳斯公墓坐落在巴黎市第14区,这个墓地前身是三块农场,1824年市政府购买该地以取代沃日拉尔村和圣凯瑟琳公墓,供塞纳河左岸的居民使用,当时占地10公顷。与拉雪兹公墓不同,墓园里的公墓都是横平竖直的,十分规整,园中密布着白蜡树、枫树、针叶树等各式的树木1200多株。自建墓至今,已有30多万人在这里安葬并以每年1000多人的速度递增,这里有莫泊桑、波德莱尔、萨特、贝当元帅、雪铁龙、德雷弗斯等人的墓地。蒙马特公墓位于第18区的瑞雪街,1825年在废弃的采石场上建立的,占地约10公顷。柏辽兹、佐拉、司汤达、奥芬巴赫、海涅、司汤达等人在此安葬。

巴黎有的是风景名胜:巴黎圣母院,协和广场,香榭丽舍大街,艾菲尔铁塔,凯旋门,爱丽舍宫,凡尔赛宫,卢浮宫,每一处都足以让人迷恋不已。但凡是文化人,到了巴黎总会到公墓去拜访一番,到那里不是为了获得视觉上的享受,而是到那里去瞻仰凭吊,在那里倾听灵魂的回声。各界著名人士埋葬在墓地里,他们的非凡成就使墓园有了非同寻常的意义,遂使谒者如潮。巴黎的公墓绝对不是阴气重重的坟茔、枯藤老树昏鸦般地黯淡,而是充满了灵动鲜活的生命气息。熊培云先生在《巴黎·墓地书》中叹道:“巴黎的公墓像是一座座微缩的建筑艺术博物馆。在这里,没有地狱,没有天堂,甚至没有死亡。当你在墓地里徜徉,就像走在一座安静的尘世之城里。”这里是雕塑的世界,各种风格、各式造型、各种题材的雕塑在彼此映照,总会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这里是朴素的,很多名人的墓碑上没有对生前事迹的大肆夸耀,甚至只有简单的名字和生卒年,他们名字本身就涵盖了一生的风雨。有的墓志铭简短而耐人寻味,司汤达墓碑上只有这样简单的几句“米兰人亨利·贝尔安眠于此,他曾生活过、写作过、恋爱过”,超现实主义诗人阿波利奈尔墓碑上的第一行诗句是“我将含笑而死”。他们虽身处闹市却大可安心地在这里休息。被风吹蚀了的斑驳的大理石,流淌的铜绿,树枝间低吟的风声,向我们诉说着一个个永不褪色的传说。

巴黎公墓是写满了历史与文化的地图。巴黎公墓中安葬着众多异乡人,拉雪兹公墓中有英国作家王尔德、美国舞蹈家邓肯、俄罗斯芭蕾舞大师尼金斯基、意大利作曲家罗西尼、波兰钢琴家肖邦,甚至葬有来自中国的温州人。他们生前是怀才不遇的艺人、愤世嫉俗的异见者、追求财富的冒险家、退休的成功人士,他们种族不同、文化不同。他们漂泊到了巴黎,落地生根、汲取营养、与人生赛跑,倒下去后仍在公墓里享有一个安息的位置,跟陌生人成为邻居。蒙特巴纳斯公墓为以身殉职的警察和消防人员建立了专门的纪念碑,职业不分贵贱、身份不论尊卑,只要为社会做出贡献,都会在人们的记忆中占据位置。庄严肃穆的巴黎公社墙与梯也尔(巴黎公社的镇压者)巍峨高大的陵墓同处一园,德雷福斯上尉与佐拉(为前者做强烈辩护)的墓穴同处一城,他们的生前无论是如何势不两立、水火不容,还是亲密无间、引为知音,在墓地,所有附加在他们身上的历史都暂时被忘却。在过去,他们即使犯有不可饶恕的罪恶,也不会被开馆戮尸,其灵魂都得到平等地尊重,享受应有的安宁。两座相邻的坟墓,他们的主人可能生活时代前后相差上百年,现在从一个时间到另一个时间只有一条小路的宽度,历史的深度仿佛瞬间凝固。

不得不写一笔巴黎的葬礼。葬礼是巴黎日常生活中独特的风景,甚至能演化为重要的文化事件。一些重要人物去世的消息会吸引大量市民甚至是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前往参加。在葬礼日当天,他们会自发地涌上街头,肃静无语地为他们心中景仰的人物送行。即使没有刻意地宣传和大肆铺张,在灵车的前后也会排起长长的队伍。1885年,雨果逝世后,法国政府为其举行国葬,号称有200多万各地民众自发参加葬礼,他得到了法国官方最隆重的纪念和人民最沉痛的悼念。1980年,萨特逝世于巴黎鲁塞医院,参加当天葬礼的人挤满了街道、房顶、林荫树木,报纸报道出席葬礼的有5万人。当然,单从数量上讲,这样规模的送葬队伍并不罕见,但雨果、萨特这样的知识分子,他们会对社会发出种种批判,表达不同的声音,他们是社会中的异类,他们生前受到诽谤、诋毁、谩骂甚至是迫害。也正是他们敢于大胆介入生活的精神,赢得了无数人的尊敬与拥护,鼓舞着追求真理、自由与正义的人们。他们的出现改变了既有的文化形态的轨道,他们的创作会影响法国乃至全世界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的历史,他们的逝去是整个人类的损失。人们自发参加送行队伍,是对灵魂的陨落表达无尽的惋惜,向一个伟大精神的逝去致敬。

在静谧的墓地里,我们读懂巴黎;在浩大的送葬队伍里,我们读懂巴黎;在巴黎的心脏,我们读懂巴黎。他们的身体永藏地下,他们的功勋在人间流芳千古。法国象征主义诗人保尔·瓦莱里在《海滨墓园》中写到:

充满了无形的火焰,紧闭,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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