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地方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精选7篇)
1.周至县地方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篇一
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规,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全市地税工作实际,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一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进一步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在《XX市地方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和《XX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信息发布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政府信息是否涉密进行的审核把关。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反馈制度,广泛征求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解答提出的问题,纠正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四是完善政府公开备案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统一归档,保存备查,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备案和监督等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我局严格按照《XX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XX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相关规定,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同时,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各税务所(分局)、稽查局、机关各股室均按要求有条不紊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一是通过在上级局网站和XX市政府网站放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工作动态等,并做到及时更新;二是结合地方税收工作实际,在办税服务厅配备了自助办税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资料取阅栏等设施,及时公开、更新纳税人关注度高、咨询量大的各项税收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三是充分借助本地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如在市电视台播放税收政策和重要涉税事项,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和“税收宣传阳光热线进工业园区”活动等,及时、准确地宣传各项税收征管举措及重要税收政策;四是要求税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主动与公众交流沟通,及时把掌握的政务信息有针对性地告知相关公众;五是派专人收集本部门机构人事、办事指南等公开信息录入全区政府系统智能通讯及交换平台,并在XX市政府网站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我局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同时,加强内外部监督。2012年,我局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其中领导简介1条,领导讲话类2条,税务稽查类3条,政策法规类1条,机构职能设置类1条,地税工作动态56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地税机关的满意度,大力促进税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廉政为民、勤政为民,增强了工作纪律性和责任意识,杜绝了工作中的随意性,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使得我局在绩效考评、文明创建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今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执行落实到位,为广大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股室联络员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或参加相关业务学习、培训,开展网上政务公开的风险防范意识教育,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和“初审、复核两级审查”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依法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纳税人的需求,认真研究和分析政务公开工作,把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收重点、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不断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及时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更新。
(四)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做到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日常性事项按时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实现从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的转变,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的转变。准确公开信息,完善信息查错、纠错制度,杜绝失效或者错误信息的发布。
(五)做好信息公开台帐记录。及时收集整理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会议、业务学习及工作机制等相关台帐资料。
(六)加强考核,完善长效机制。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列入绩效考评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周至县地方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篇二
一、淄博市实现基层党务公开全覆盖的实践
目前淄博市现有基层党组织1.5万余个, 党员30.4万余人。自2011年以来, 淄博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 紧密结合淄博实际,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基层党务公开全覆盖。
1.坚持把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
淄博市委把推进基层党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 强化工作措施, 促进了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1) 健全工作机制。
淄博市委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抽调精干力量设立办公室, 实行集中办公, 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推动面上工作开展。在各级党组织层层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 全面负责本区域、本部门的基层党务公开工作, 做到领导力量、工作人员、保障措施、责任落实“四到位”。全市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推进、部门各负其责、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 强化工作责任。
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保证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拿出足够精力抓党务公开工作。市委常委每人联系一个区县, 带头深入基层, 调查研究, 面对面指导工作, 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 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体作用。
鼓励基层党组织从实际出发, 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方式方法, 全面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 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党组织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确保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2.提升工作目标和工作标准, 务求基层党务公开规范有序推进
淄博作为一个老工业城市, 党建工作基础比较扎实, 特别是近几年随着深入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勤廉工程, 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稳固扎实。立足于这一实际,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 淄博市委各级领导班子自我加压、提升标杆, 确定了“抓住机遇、超前安排, 集中力量、整体推进”的总体工作思路, 确保党务公开高标准、高质量推进。
(1) 在公开内容上, 针对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特点, 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 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 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重要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 努力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在公开形式上, 坚持以党务公开为龙头, 统筹带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 做到资源共享、设施配套、同步推进。
(3) 在公开程序上, 严格依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和“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程序办理, 做到每一步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这些设计规定具体明确, 便于组织实施, 保证了基层党务公开规范有序推进。
3.创新方式方法, 确保基层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淄博市委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 紧密结合淄博实际, 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推进措施和方式方法。
(1) 做好五个“结合”。
坚持把基层党务公开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 与村“两委”换届结合起来, 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 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 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通过基层党务公开这一载体, 更好地集中民智、激发民力, 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在2012年的村“两委”换届工作中, 淄博市3 245个村 (居) 按期换届率达到100%, 村书记主任一人兼比例达到83.4%, 符合“三高三强三满意”的村“两委”成员比例达到91.4%。
(2) 坚持分类指导、典型带动。
根据企业、农村、机关、学校、街道社区和基层站所等基层党组织的不同特点, 按照全面推进、各有侧重的原则, 有针对性地实行不同的工作推进办法。坚持以点带面, 在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建立联系点767个、选树典型47个, 召开示范点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89次, 带动了面上工作开展。
(3) 加强督促考核。
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 把加强督促考核作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 贯穿于推进基层党务公开的每个环节。淄博市、区县两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派出82个指导组、督导组, 沉到基层、深入一线, 推动工作落实。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8 186人, 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不断完善推进党务公开的思路和措施。初步制定出台了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 考核成绩作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切实增强了各级组织抓好基层党务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当前淄博市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淄博市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与中央和省委要求相比, 与其他先进市相比, 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从总体上来看, 党务公开工作目前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 下一步要切实把淄博市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还需要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 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识不强。在淄博市各基层党组织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中, 少部分党务工作者对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关注程度低、精力投入不够, 个别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认识存在偏差, 还有个别基层党务工作者没有看到党务公开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心存各种顾虑, 更没有把它作为党内一项制度性的工作去抓;特别是在对一些敏感问题的公开上, 存在这样那样的顾虑, 消极应付工作、敷衍了事的现象时有发生。
第二, 基层党务公开的事项不统一、内容较为单一, 与广大党员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党员群众真正关心的事项公开不全面, 或者是公开内容不具体, 群众看不明白。存在个别基层组织将党务公开工作形式化, 做成了一个只图好看但不切实际的“门面工程”, 公开内容往往只讲成绩不讲失误。随着当前党员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 如何满足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的要求, 如何深入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如何以基层党员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公开, 更好地做到得民心、顺民意, 这是继续深入推进淄博市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亟须解决好的问题。
第三, 基层党务公开信息内容分类还不够明晰, 公开时限存在延误现象, 公开工作还不够及时到位。作为一项新的探索和实践, 基层党务公开应根据党内相关规定和当地现实情况逐步推行。但是在当前的工作过程中, 部分公开信息在内容上、形式上还不能很好地进行分类, 对需要面向党内、党外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明晰;而且在公开时限问题上, 哪些应定期公开、哪些应随时公开, 都需要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来进一步规范。
第四, 继续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还缺乏完善的制度设计和长效的保障机制。由于目前党务公开工作推广时间不长, 相关经验不足, 而且当前基层党务工作有复杂化的发展趋势, 因而淄博市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深入推进, 必然会触及一些深层次的复杂问题, 其工作难度也会越来越大。面对此种情况, 系统、规范和可操作性的制度设计十分必要。但是当前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中“无章可循”的现象时有发生, 比如:基层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多头管理, 没有统一的管理制度, 职责分工还不够清晰, 反馈机制不够健全, 还未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的评估反馈体系。而且目前淄博市基层党务工作运行中的有效协调机制尚未形成, 由于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比较复杂, 涉及的内容比较宽泛, 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又仅局限于宣传、检查、指导等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 这就造成了信息沟通不及时、协调配合不够, 使得各单位推进党务公开的整体合力不能得到充分显现, 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淄博市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因此, 构建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的基层党务公开长效机制须提上日程。
三、全面推进淄博市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科学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1.注重宣传, 营造氛围, 强化对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能不能取得实效, 关键在于党员干部认识的深化和升华。要破除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的思想障碍, 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明确党务公开工作对于规范党务工作、树立党的形象的重大意义, 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白党务公开是得民心、顺民意的重要举措。只有增强工作主动性, 才能避免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同时还要全方位、多渠道深入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积极引导广大党员群众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职责, 把参与党务公开工作既作为一项权利又作为一项责任, 从而更好地推进淄博市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2.合理设置公开内容, 突出重点, 使基层党务公开内容与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相吻合
首先, 基层党员干部应深入到群众当中, 变“群众上门找组织”为“党员入户访群众”, 使党务公开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应根据当前形势, 及时公开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情况, 及时公开有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有关情况, 倾听群众呼声, 接受群众监督。其次, 应做到党务公开与其他公开内容相结合, 确保通俗性。在日常工作中, 基层党务与基层政务、厂务、村务等密不可分。因而在公开基层党务的同时, 要做好基层政务、厂务、村务的公开, 使之配套衔接, 互为补充, 形成一个完善的公开体系, 让基层党员群众一看就懂、一听便知, 而不是雾里看花、不明所以。
3.将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传媒相结合, 提高基层党务公开的及时性和覆盖面
首先, 应在现有基层党务公开栏和现有传媒的基础上, 充分利用党组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现代信息化手段, 及时全面地公开基层党务工作信息。应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手机、网络等传播媒体的作用, 探索建立面向基层的全方位、立体式的基层党务公开平台。借助这些现代化的载体形式, 使基层党务公开真正做到动态栏目随时更新, 重要事项及时公开, 保障基层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其次, 随着淄博市党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化, 必须要对基层党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合理的分类, 应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别的公开内容来确定不同的公开范围、不同的公开载体;区别对待基层的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 力求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同时还应严格遵守党的保密原则, 公开应该公开的、可以公开的内容, 不公开需要保密的内容。这样才能够有效提高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与时效性, 才能积极稳妥地推进淄博市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4.继续完善基层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为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务公开制度精神的充分落实, 我们应继续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的相关配套措施, 包括建立和完善基层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决策专家咨询和论证等制度, 力求使各项具体工作走上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根据目前淄博市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构建情况,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 建议首先应注重建立党员群众意见收集整改机制。由负责基层党务公开具体工作人员进行意见收集登记、管理, 建立台账并录入微机, 定期研究分析;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按程序研究决定下一步基层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并进一步规范、改进基层党务工作。其次, 建议完善基层党务公开信息反馈机制。注重基层党务公开的双向互动, 重视公开后群众意见的收集反馈, 通过审议、询问、信息发布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回应群众、回应党员、回应社会。第三, 探索建立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形式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 在整合公开资源上下工夫。认真研究和把握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及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关系, 既注意它们之间的差别, 又重视它们之间的联系, 把各方面事务公开结合起来, 统筹考虑、相互借鉴、协调推进, 做到有机融合、互为促进、相得益彰。第四, 继续完善各项保障监督机制, 以规范的制度来确保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转。各级党组织、本级党委、纪委应继续加强对所属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 着重检查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范围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 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纠正。第五, 继续完善相关的考核与评价机制。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应作为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一项具体内容, 在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 还应继续探索建立以党员群众满意度为标准的考核评价体系, 具体为将党员、群众的满意度, 将党组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程度, 将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等类似内容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进一步科学量化考核评价标准。同时还要完善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 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 应该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党务公开工作原则、弄虚作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甚至侵犯了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 都应当对其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总之, 做好地方基层党务公开工作, 就是为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就是为了更多地了解民意、汇聚民情。积极推进基层党务公开, 就是为了能让广大党员、群众了解党的政策, 参与党内事务, 支持党的工作, 更加密切我们的党群关系。我们应积极探索推进地方基层党务工作科学发展的有效路径, 更好地实现基层党群关系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共上海市闵行区委组织部.上海市闵行区推进基层党务公开的探索[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1, (2) .
[2]张慧, 张恺.基层党务公开若干问题探讨[J].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2010, (7) .
3.周至县地方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篇三
摘 要 长期以来,我国地方政府的建设性预算管理处于混乱和信息严重不公开的状态,不但造成了预算监督能力的削弱,也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巨大的潜在财政风险。而地方债券可以通过市场较好的解决建设性预算信息不透明的问题。
关键词 地方债券 资本预算 预算透明度
随着近些年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地方财政承担大量隐性及或有负债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这造成了我国地方政府预算管理的混乱,削弱了预算对政府财政活动的监督能力。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问题急需寻找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2009年3月,人大会议讨论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规定中央政府代替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这是自1993年中央明确规定禁止地方发债后,首次重启地方债。地方债的发行被认为是解决我国地方政府财力不足、提高地方政府预算透明度的有力措施之一。
一、我国建设性预算信息管理的现状
根据《预算法》规定,我国预算管理采取复式预算的方式,分为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在目前的预算报告中,我国建设性预算的信息公开程度严重不足。
(一)建设性预算公开信息粗略模糊
在2009年各地方政府的预算草案报告中,只有各项基金预算的收入情况,支出只是笼统的一个支出数字,具体用于什么方向,如何使用,达到什么效果,都没有说明。
(二)政府财务信息不完整公开
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管理和大量预算外、制度外资金的存在,政府自身的资产负债情况连地方政府自己都不甚清楚,具体负债规模就更不清楚,因此更谈不上完整公开。
(三)债务信息被刻意隐瞒
虽然我国《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公债,但各地方政府通过银行借贷和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大量借债,已经形成了巨额的债务负担。从地方平台公司贷款债务与地方政府财力对比看,债务率为97.8%,部分城市平台公司贷款债务率超过200%。大量债务游离于预算之外,从不在建设性预算中反应。
二、我国建设性预算信息不公开的原因
(一)客观层面,预算技术的不完善制约着地方政府资本预算公开的能力
相对其它发达国家,我国政府在预算编制和信息处理的能力方面仍然不足,具体表现为缺乏科学的评估收支绩效的工具和方法,缺乏基础数据整理和鉴别的能力,缺乏相关的专业人员等方面。这些因素制约了我国地方政府预算的编制和处理,从而制约了公开建设性预算信息的能力。
(二)主观层面,由信息不对称引发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问题是地方政府不愿公开信息的主要原因
在公共财政理论中,政府实质上是公众授权的,根据公众需求,提供市场无法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公共部门。政府与公众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但是政府也是由“理性经济人”组成的,必然存在着追求个人和部门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在公共支出的安排和公共项目的投融资方面,作为代理人的政府比分散的居民有更多的信息优势,而出于监督成本高昂和搭便车心理,居民往往不能有效监督政府,二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信息不对称可以给政府带来以下一些利益:首先,由于居民无法有效监督税金的使用去向,政府就有动力将其挪用至满足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面,而不提供公共产品;其次,由于居民无法完全了解政府决策的依据,就给政府留下了很大的寻租空间;再次,事先的信息隐瞒可以使政府规避决策失误带来的风险。因此,我国的建设性预算信息被长期隐瞒,公开程度很低。不公开的信息又导致政府不负责任的扩大债务规模,盲目投资、“拍脑袋决策”和寻租腐败等问题屡禁不止。
三、地方债的发行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建设性预算信息公开
(一)将预算信息报告转化为政府的必须执行的义务
本次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是采取公募的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发行完毕后应当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流通。现行《证券法》规定,证券上市的主体必须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信息。因此,既然地方政府债券要上市交易,那么地方政府就有义务定期公布相关的财政财务信息,尤其是主要通过债券融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状况。
(二)促使地方政府理清自身财务状况,控制债务规模
虽然地方债作为政府公债,在偿付上有政府财政的力量作为担保,违约风险相对较小,但首支发行的地方债券“新疆09”上市当日即遭遇“零成交”,并很快跌破面值,其后发行的多个省区的债券也遭遇同样的冷遇,可见,虽然我国地方政府的真实负债情况混乱不公开,但市场仍会自发的对债券的风险作出反应。因此,要提高地方债券的融资能力,在今后扩大发债规模,地方政府必须理清自身财务状况,合理债务结构,控制真实债务规模,并自觉公开信息,才能获得市场的认同,达到筹资目的。
(三)促使地方政府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債权债务关系中,政府与公众是平等的债权债务关系,公民可以根据自身对公共产品的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债券。这一方面符合收益原则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形成了对政府公共支出的制约。政府若要成功通过债券融资,必须将项目与公共需求联系起来,广泛听取多方意见,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向公众报告,以获得公众对债权的支持。而在资金使用阶段,债权人有权指定借款的用途,并要求债权人报告资金使用状况。因此,地方债有利于明确资本预算资金的使用方向,专款专用。
四、结论
由以上分析,地方债的发行有助于利用市场的力量克服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促使地方政府清理自身债务,优化支出结构,主动公开相关财务信息,对我国预算信息的公开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不可否认,当前政府混乱的建设性预算状况以及由此造成了信息披露困难,根本上是由于我国财政管理体制不健全。任何技术性的变革都只是提高我国预算透明度的权益之计,只有从根本上改革和完善我国财政管理体制,严肃财经纪律,才能使我国建设性预算乃至全部财政预算真正走向公开透明。
参考文献:
[1]时炜,王大树.地方政府债券的经济影响分析.经济理论与实践.2009.
4.周至县地方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篇四
根据《2014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根据笔试成绩,招聘计划以及前期资格复审情况,现就部分岗位考生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9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二楼(地址:东至县尧城路18号,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7020737)
四、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或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管理岗位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专业技术岗位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岗位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则一并进入。)
5.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篇五
一、概述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20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公开机构名称、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救济方式及程序等机构职能和人员信息。开通电子税务局,向广大纳税人提供免费办税平台。成立信访、舆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设置局长信箱、纳税维权税务援助办公室,及时稳妥应对各类信访问题、涉税舆情和应急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08年至201*年通过办税服务厅公示栏、**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累计1500余条。201*年通过公示栏、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0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数64条,社会民生类信息数84条,政府采购、任职信息、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告、红黑榜、纳税信用等级、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等涉税通知公告4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年主要公开了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人事任免、政府采购、税收政策、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税收宣传等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微博微信、qq群、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政策法规、社会民生类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年在《白银日报》《甘肃税务之声》《甘肃税务》等报刊发布文章4篇,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税收政策。
(五)回应舆情关切情况。成立信访、舆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涉税舆情应急预案(试行)》《涉税舆情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在办税服务厅醒目处设置局长信箱、纳税维权税务援助办公室,及时稳妥应对各类信访问题、涉税舆情和应急事件,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201*年,共受理网上服务投诉0起,受理局长信箱举报0起。
(六)**县20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本部门所涉及内容的部署、贯彻和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6〕70号)精神,主动公开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税收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及时做好更新维护。全面公开了促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政策措施,对新出台的减税降负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办税厅led显示屏、广告机、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进行了推送。主动公开营改增、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放管服”改革等重要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做好政府工作报告及税收发展规划、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和结果的公开。推进政策执行公开,明确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布阶段成果和后续举措,听取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意见,持续加强和改进税收工作,强化政策落实。做好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的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年及历年来,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教育培训不够深入、公开手段不够多元、公开内容不够完善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参加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相关专业培训,同时邀请相关专家,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系统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景泰税务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充分发挥移动微门户的宣传作用。进一步拓展网站知晓面,提高网站浏览量,提升网站对外宣传能力。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内容,拓宽涉税政策的公开知晓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6.周至县地方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篇六
2007年,在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沈阳市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领导,拓宽渠道,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和载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领导体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协调开展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我们以服务纳税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对原有政务公开机构和人员配备进行了调整,完善了领导体制,成立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邱维林同志任组长,巡视员张宝钥、副局长郑文录、纪检组长卜海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处室作为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分兵把口,各负其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一年来,市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相关处室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使我局依法行政、纳税服务、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各基层局也按照文件要求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强化制度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透明 沈阳市地税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使政务公开工作又有新进展。
1.2007年,全系统深入开展了“管理年”活动。全系统大力践行市局党组提出的“精于管理看服务,实现目标保收入”的理念,认真落实“管理年”活动方案,通过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狠抓以队伍管理、征收管理、稽查管理、信息化管理、政务事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管理工作,使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税务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和整个社会。
2.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局《税务行政审批工作规程》和《税务行政审批标准》,通过清理和减少审批项目,进一步规范涉税审批工作,简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从根本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实现税务行政审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同时,把《审批规程》和《审批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3..向全系统下发了《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目标,确定了政务公开的考核标准,规范了市局、基层局、税务所的公开内容,理顺了政务公开的程序。同时要求各基层局结合各自特点制 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了全市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地税机关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拓宽政务公开工作渠道
我们结合地方税收工作的实际,在去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将纳税人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在认真落实好市政务公开办部署的各项工作外,依托沈阳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和纳税服务工作:
1.发挥四个平台作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1)依托办税服务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利用办税厅介绍地税机关工作职能、行政许可的内容和办理规程,公开税政法规和政策文件。在办税服务厅推行了“一站式”服务,窗口受理纳税人所有涉税事项,税务部门内部统一负责协调、传递、办理,避免纳税人跑多个窗口和部门。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环节和程序,清理和简并了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种报表和资料,减轻纳税人负担。从细化管理,优化服务,方便纳税人入手,重点突出了“人性化”服务理念。设置了微机信息交换系统,并开设一人多户申报窗口、重点税源、涉外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单独申报窗口及自助申报机等多种申报形式,简化了纳税申报程序,提高申报速度,有效解决了征期排队申报的问题。同时,开展了“五要五不要”和 “五比五看”等多种服务竞赛,提升了办税服务厅的纳税服务水平。
(2)丰富政务公开网上平台。我们对“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丰富了网站内容,拓宽了网站职能,使网站成为政务公开、纳税服务和宣传地税工作的主要阵地。网站设置了税法宣传、政务公开、政策法规、举报监督、办税指南、机构职能等数十个栏目。网站改版以来累计点击量为41万人次。共受理纳税人网上咨询问题1300多个,涉税事项答复准确率为100%。
(3)开通“税务短信通”服务。通过开展这项服务,使纳税人可以不受时空与地域的限制迅捷地享受到地税机关提供的涉税信息服务。利用该平台,纳税人能够及时、准确的掌握申报前后的有关信息,如上期申报信息、专用发票信息、申报结果等。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文书审批的结果及所需补充的材料,有效地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解决纳税人为了得到某项涉税信息而在地税机关与企业驻地间来回奔波的烦恼。目前,这项工作已在部分分局实行,下一步将在全市推广。
(4)做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解答工作。今年8月31日,沈阳市地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正式开通。通过加强税收业务和服务技能的培训,使得“12366”服务热线的服务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截止到目前,共处理话 务4898次,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2.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和宣传,多层次开展政务公开和纳税服务工作
2007年,沈阳市地税局利用税收宣传月、新闻发布会等途径,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
(1)参加连心桥政务公开热线。11月5日-9日,沈阳市地税局由张宝钥巡视员带队,法规处、所得税处、流转税处、财产与行为税处分5天做客沈阳人民广播电台直播间,参与了“连心桥政务公开热线”直播活动。共接听电话28个,为纳税人解答了40多个问题,使纳税人和市民对沈阳市地税局的工作有了深入的了解,节目同时在沈阳市公民公共服务网上进行了直播。
(2)参与政务公开视频访谈。按照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11月29日,张宝钥巡视员做客“阳光政务”演播间,采取网上视频直播的形式,重点向广大市民和纳税人介绍了沈阳市地税局组织收入工作和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近半个小时的直播,全面介绍了地方税收的各项工作,使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地方税收工作,对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树立地方税收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3)全部免费向纳税人发放《税法公告》和《中国税务报》。2007年,沈阳市地税局编辑《税法公告》6期,每期5万册,通过各基层局的办税服务大厅向纳税人发放,同 时直接邮寄《税法公告》和《中国税务报》给我市的重点纳税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各部门及廉政监督员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能够及时向纳税人传递最新的税收政策信息,深受广大纳税人的欢迎。此外,还印制了再就业税收宣传资料、车船税税收宣传画等各种税收宣传资料向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
(4)做好政务信息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责成办公室专门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撰写和上报工作。一年来,我们及时我们认真撰写,及时传递,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以信息的形式上报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多篇信息被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采用。
(5)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和宣传,促进工作职能转变。我们在沈阳日报、沈阳广播电视报开设了“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宣传专版”,共编发20多期,刊登各类宣传稿件100多篇,在关注纳税人,沟通政府与市民信息交流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针对个人所得税12万元自行纳税申报、车船税调整等社会热点问题,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沈阳电视台、沈阳人民广播电台进行热线解答等方式进行了有针对性地宣传和深入的报道,对普及税法知识,提高全民纳税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发挥114政务咨询平台作用,切实为纳税人解决实际困难 自从“114公民政务咨询热线”开通以来,沈阳市地税局领导非常重视,在确保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两部电话畅通的情况下,以做好咨询解答,解决纳税人实际困难为出发点,确保了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针对纳税人比较关心的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出租房屋如何缴税、二手房交易如何缴税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为纳税人排忧解难。据统计,114政务咨询热线开通以来,每天接听电话达到几十个,累计已接听电话1000多个,我们认真对待每一个问题,通过准确、全面、及时的解答,得到了纳税人的认可。“十一”期间,我们设置专人接听政务公开热线,认真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所有问题,得到了纳税人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好评。
(五)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纠风工作成效显著 1.进一步规范“行风投诉处理”工作,认真调查省政府纠风办“民心网”转办的投诉工作,认真受理“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投诉。与市政风行风热线实现对接,完善行风投诉的受理、查办工作体系,形成自上而下、内外结合的反馈网络,保证行风投诉渠道的畅通。
2.组织特邀监察员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社会监督作用。全系统聘请了348名特邀监察员,建立了200余个联系点,并坚持定期工作、重点走访、重大问题及时反馈。今年市局组织召开了两次特邀监察员工作讲评会,征求意见,对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3.6月11日在市政府纠风办和市广播电台联合举办的《行风热线》上,市局邱维林局长就“如何促进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收执法等工作的开展”话题,对税收政策进行了宣传,并回答了听众提出的疑问。
7.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下的档案工作 篇七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 档案利用 档案鉴定
伴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的不断深入,社会加速转型中的档案工作环境正在发生重大转变。档案馆是集中保管党和国家重要档案的基地,作为政府信息主要组成部分的档案依据《档案法》及其相关规定,依然保管在档案馆。因其内容的不公开,无法对社会开放。
2008年7月某市一位市民,到当地发改委申请信息公开,查阅1996年所住某小区占地拆迁批复,经发改委查阅,该文件依年度被整理归档后进入档案封闭管理期,作为永久保管档案已向当地档案馆移交。于是该市民来到档案馆要求查阅带有该文件的档案。但依据《档案法》,该档案未满30年,不能开放,如果查阅该档案,依据相关解密划控规定,需持有档案移交单位同意其查阅该份未开放档案的证明信,档案馆方可提供利用。为此,该市民又一次返回档案移交单位要求开具查档证明信,但被移交单位以该文件已归档,属不开放档案,应遵从《档案法》规定,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为由拒绝。该市民多次往返于档案馆与移交单位之间查阅未果,最终该市民扬言要以信息不公开,政府不作为将档案移交单位及当地档案馆告上法庭。虽然事情最终没有走上法庭,但作为保管档案,查阅政府信息的第三方档案部门在政府信息越来越公开、透明的大环境下,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在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下,档案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档案工作如何开展成为摆在档案部门面前的新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工作之间存在的问题与矛盾
1.政府信息与档案各自依照的立法之间的冲突。记录政府信息的文件一般在法定归档期内转化为档案,因而档案包含经归档处理的政府信息,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前后演变关系,文件生命周期理论认为现行文件和档案是同一事物不同生命阶段,从政府信息到政府档案经历了从开放到封闭再到开放的转换,其间既相互矛盾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其信息资源的功能。此外,所依照的法律规范也存在矛盾与冲突。《条例》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政府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党和国家机密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可见,《条例》“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但各级各类档案部门所遵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易开放的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这就造成了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从而导致在效力上相互抵触。《档案法》与《条例》都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但按照上位法优先原则,《档案法》优先《条例》,而按照新法优先于旧法的原则,《条例》又优先于《档案法》,两难之中选择上位法优先,这在法理上是正确,但在实践中,任何法律规范都应与社会经济条件相互依存,《档案法》立法于1987年,修改于1996年,显然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日益显现出一些缺陷与不足,《条例》的立法精神与立法目的代表时代方向,修改和完善《档案法》使之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显得迫在眉睫。
2.传统的档案开放鉴定工作面临挑战。我国档案部门现有的归档立卷方式大部分为案卷级,特别是年代久远的档案,文件级立卷在近几年才开展。在文件的开放鉴定工作中是逐份文件逐条审查,傳统做法是一本案卷中若有一份文件或一份文件中的某一部分不适宜开放,鉴于立卷未做到文件级,就只能对整卷档案做控制开放处理。然而《条例》实施后,一份文件或档案大部分内容可以开放,只有一小部门不适合开放,但将整份文件或全卷档案划为不开放范围,显然与条例精神相违背,上述传统的档案鉴定开放的方式、方法及鉴定原则显然不符合时代的要求。
3.如何界定档案开放与保密的关系。档案的保密与开放利用是档案双重性的一个重要体现,也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既相互矛盾同时也相互联系。政府部门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领域范围形成了许多不同的档案文件,其形成渠道、表现方式、内容、服务对象各不相同,档案的密级层次也各不相同。特别是政府机构形成的档案,有的涉及国家秘密,密级级别有的高,有的低;工商税务、清产核资等档案涉及商业秘密;公证、婚姻、司法、房屋土地等档案涉及个人隐私,上述档案有的对公民都是保密档案,有的却仅限于部分人。面对复杂的档案保密范围以及多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如果不能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国家信息安全有可能受到威胁。同时,部分具有较高价值的档案却可能被束之高阁,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公开利用。切实构建一个合理和有效的档案管理模式,协调好档案开放与保密工作的关系,对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要。
三、面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大环境,档案部门如何应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其工作开展是一项政府服务行为,其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服务状况。这种服务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面对各种层次、各种需要的社会公众。为充分体现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树立良好形象,提高效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服务到位,使公众满意。档案管理部门既是政府信息的收集保管地,又是为政府服务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是服务于政府和社会公众的,所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离不开档案管理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对档案部门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如何应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适应政府信息公开环境,立法部门应顺应潮流,及时修订相关的档案法规。《档案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对推动我国档案事业法制化进程,保障档案事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档案法》明显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日益表现出一些缺陷。要理顺档案与政府信息、档案管理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互关系,做好档案管理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规范制度衔接,实现档案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和谐互动;同时,正确处理好档案开放与保密的关系,有效地维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社会稳定;档案行政机关和各级专业主管机关,应积极配合开展《档案法》等法律规范的修改制定,尽快构建档案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互进和谐的档案法律规范体系。
2.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大环境,档案工作部门应从源头做到档案文件收集齐全,及时整理归档。政府部门在行使政府职能的活动中形成大量文件,这些文件在运行周期结束后,如果不及时加以收集,或者收集不齐全,就可能导致日后查询不到这部分信息;此外,如果大量文件长期积压在各业务部门,很容易造成丢失,导致日后这部分信息的缺失。因此,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担负起责任,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规范,对政府文件形成部门进行有效业务指导,保证政府文件收集齐全,并及时整理归档。对已列为政府公开信息的文件,为避免整理归档后又被重新打入档案封闭管理期,可以在形成单位直接划归为开放档案,确保文件在转化为档案时的有效接轨。做好上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才能切实开展,档案管理工作也会得到进一步提高。
3.适应政府信息公开环境,档案部门应更新观念,改革传统立卷归档方式,推动文件级归档,加快档案信息化、数字化步伐。2009年夏天,两位市民持档案移交单位介绍信来到该市档案馆要求查阅档案,档案移交单位在介绍信上明确注明,只可提供档案正文,附件不得提供。传统案卷级的立卷方式,往往将文件正文、草稿、附件、公文批转流程等相关内容都装订在一起,这样档案部门在实际接待中操作起来很麻烦。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加快档案开放力度已变得势在必行。对于已移交进档案馆的档案,因历史等原因无法做到文件级归档的,应加快档案数字化步伐,逐步实现文件级检索,这样既方便鉴定审核,又方便利用。对一份档案或一份文件,把不能开放的部分做相应的处理,做到剩下的内容可以提供查阅,最大限度地开放已到期档案,实现档案安全、高效、合理的利用。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更新观念,加强自身学习,全面提高政策水平。在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下,档案部门工作人员应自觉增强角色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公众的知情权与信息权。在熟悉档案业务的同时,必须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提高政策水平,成为掌握政府机构政策信息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服从国家信息化战略,服从服务型阳光政府建设大局的要求。坚定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和档案信息服务核心职能不动摇,借助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增强服务理念,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改善服务环境,开创档案工作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匡定发,罗培.论政府信息公开环境工作改革创新[J].档案学研究,2009(2).
2.唐思慧.电子政务建设中的信息公平保障研究[J].档案学通讯,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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