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意识形态(共8篇)(共8篇)
1.网络舆情意识形态 篇一
网络舆情现状及检察机关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策略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 彭永彪
内容摘要:网络舆情作为当今民情民意的集中反映,其巨大的影响力不仅表现为对社会上重大事态发展的影响,也日益渗透到政治层面,逐渐成为政府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然而当网络话语的高度自制性、网络发布的匿名性、互动性,与网络舆论平台的平等、自由、免费这三大特点相结合的时候,我们必须警惕少数别有用心者利用网络言论的强大影响力,推动网上网下群体性事件,干扰公共权力决策,破坏公共权力形象。网络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生活、工作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和有效平台,因此,加强网络宣传工作,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主题词:网络舆情 现状 应对 策略 正文:
一、我国网络舆情现状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期,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现。随着“网络政治”的演进和阳光政府、电子政府的全面推进,互联网正以其自由、互动的独特性成为各阶层利益表达、情感宣泄、思想碰撞的舆论渠道。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38亿。目前,中国网民人数已经超过人口总数的1/4,越来越多的民众通过网络表达诉求、参与社会政治生活。
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说:“网友们提出的一些建议、意见,我们是非常关注的。我们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需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随后又来到人民网通过“强国论坛”与网友聊天,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与网民在线直接对话,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网民的大力肯定。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网络舆情作为当今民情民意的集中反映,其巨大的影响力不仅表现为对社会上重大事态发展的影响,也日益渗透到政治层面,逐渐成为政府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
近年社会热点事件,无论是“躲猫猫”、“70码”、“钓鱼执法”、还是内蒙古“最牛检察长”,都能看到网络言论的热情参与。诚然,互联网在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在改变公众的意见表达和参与方式,“网络问政”、“网络议政”密切互动,正在将网络变成执政者思考与决策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
但是,网络言论也是一把双刃剑,借助互联网这一当前规模最宏大、尺度最开放、参与门槛最低的公共舆论空间,几乎各种社会问题都可以暴露在网络上,形成利益诉求的第二落点。然而当网络话语的高度自制性、网络发布的匿名性、互动性,与网络舆论平台的平等、自由、免费这三大特点相结合的时候,便会有越来越多的“凭空捏造式”曝光事件不断浮出水面,我们必须警惕少数别有用心者利用网络言论的强大影响力,推动网上网下群体性事件,干扰公共权力决策,破坏公共权力形象。
2009年8月,一个题为“中国最疯狂敛财的校长:曹鑫”的帖子开始在网上流传,并被10多家知名网站转载。该帖详细罗列了河南新蔡县弥陀寺乡中心学校校长曹鑫9种“疯狂敛财手段”,还曝光了他在公开场合辱骂教师、向老师摊派招生任务等“恶劣行为”。后经新蔡县纪委和县教体局调查,上述帖子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2009年12月,又一网帖火爆传播:兰州城市学院一名女生连同其男友,为了争抢自习室座位,挥刀砍向7名学生,致使4人死亡,3人正在住院治疗。后经警方调查,该帖所曝光的流血事件纯属子虚乌有。
以上两起事件均引起网络舆论高度关注,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如何去伪存真,获取最真实的民意正在考验政府的执政能力。如何避免这一公共舆论空间被人利用,人为制造网上网下群体性事件,更是当前和今后迫切需要考虑和寻求对策的新课题。
二、检察机关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策略
网络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生活、工作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和有效平台,因此,加强网络宣传工作,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如何加大网络宣传力度,俨然已成为检察机关必须思考的重要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施。
(一)建立网络宣传工作领导机制,建立检察网络宣传队伍。一是必须建立检察机关网络宣传领导机制,由检察长亲自抓、宣传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配合抓,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实行检察宣传工作上下统一、层层落实、人人参与,把检察宣传工作变成“硬任务”,力促宣传工作规范建设和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二是必须建立检察网络宣传队伍。一要建立通讯员队伍。检察机关无论是业务工作的开展,还是综合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一扇“窗口”,这扇“窗口”是检察机关展示自我的舞台,人们通过这扇“窗口”才能更加了解检察机关是怎样为民办事,怎样公正办案。因此,通讯员队伍是检察机关打造自己品牌的关键。二要建立网评员队伍。网评员负责开展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应对和评估工作;与本地宣传部门、网络监管部门和主流网络媒体的进行沟通交流,以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网评员负责对涉及检察机关的网络舆情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通过实时巡查的方式随时掌握舆情动态,并在发现涉检网络舆情或突发事件后及时进行分析研究与信息上报。因此,网评员队伍是检察机关形象的守护神。
(二)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预警机制。任何舆情危机的产生,往往具有一定的征兆。基层检察院要在成立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在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监所、民行、控申等主要业务部门各明确一名副职作为涉检舆情信息员,对本部门在办理案件、接待当事人过程中可能诱发网络突发舆情的行为,及时向舆情工作办公室通报。舆情办公室同时安排专人采用关键词搜索和细致搜索的方式加强对目标网站、论坛的定时、全面的搜索,对涉及本院且可能造成突发舆情的事件及时预警,掌握舆论发展动向。
(三)强化正面疏导,建立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处臵机制。“流言止于公开,透明赢得人心”。对网民反映情况属实或有一定根据的批评性网络舆情,做到及时纠错、公开答复,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及靠前性;对于反映情况失实或恶语中伤的,要通过正当途径公开辟谣、以正视听;对于不当炒作、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要依靠党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依法妥善处臵;对媒体关注甚至热炒的有关敏感案件,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等方式,做好有关解答。
(四)做好风险评估,建立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研判机制。基层检察院依照舆情反映的对象是否具体、线索是否详实、情节是否严重、后果是否值得关注等诸多变量仔细研判,做好风险评估,确立舆情危机等级,启动与之相对的反应机制。这样一方面能有效甄别舆情线索性质,一方面也能科学地剔除虚假网络舆情的干扰。
(五)利用公众媒体,建立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联动机制。当舆情危机发生时,情况不明朗、信息不完整,极易导致人们主观猜测与种种传闻。争取传统媒体的支持和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客观地发布信息,这样做,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有利于减少流言和谣言传播,避免出现不利的舆论导向。及时的信息发布和有效的媒体管理,也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危机处理中争取到广泛的理解、合作与支持。
2.网络舆情意识形态 篇二
一、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特点和大学生舆情认知能力解读
所谓突发事件, 是指特定社会环境里在某种必然因素支配下而出人意料地发生, 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连锁反应, 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损失或影响, 需要政府立即采取措施加以处理的事件。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则是指民众以网络为平台, 借助网络论坛、网络聊天、博客、电子邮件、微博、微信等网络工具, 围绕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发布信息, 所表达出来的社会政治态度。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直接表达的是网民对突发事件的态度和看法, 其深层次则体现了民众与国家管理者之间在利益方面的“非一致”或“非和谐”状态。它具有生成源头多、传播速度快、辐射范围广、周期性明显的特点, 同时其所传播的信息内容真伪并存, 传播过程伴有强烈的非理性、情绪化因素, 难以进行有效辨别和实施有效控制。
大学生作为计算机和网络应用的高素质群体, 在网络信息获取便捷性方面具有很大优势, 更容易在第一时间获取和处理各类网络信息, 促进网络舆情的形成和传播。同时, 大学生群体在思想和心理发展方面正处于迅速走向成熟的阶段。他们怀有一定的政治抱负和期许, 但缺少实现途径, 在思想认识上和政治方向辨别上较易产生困惑与迷茫;心中充满政治热情, 但缺乏社会阅历、政治经验和理性分析能力, 容易产生偏激思想和冲动行为。当他们被某些不良网络信息和过激言论所迷惑, 错误地认为这些信息会促成个人期许得到回应, 个人的政治抱负找到了实现平台, 便会在大是大非面前盲目跟风错判方向, 通过网络发泄个人的不满情绪和偏激言论, 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形成“推波助澜”, 甚至出现不理智的行为。
二、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与大学生理性爱国意识引导实践策略实施
理性爱国作为一种深切的情感皈依和精神力量, 并非与生俱来, 需要进行系统的、持续的教育。因此, 面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 大学生理性爱国意识的引导应避免采用传统爱国主义教育相对简单化、教条化、单一化的方式, 要结合复杂的国内社会背景和我国发展所处的国际环境深刻解读爱国主义的内涵和真谛, 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面对袭来的网络舆情, 以理性的态度表达爱国诉求, 在涉及国家和民族利益及尊严的问题上要冷静分析、明辨是非、求同存异、寻求共赢, 从而提高大学生对“理性爱国”的认识。
1. 舆情应对核心力量明确
高校要利用好网络舆情, 变不利为有利, 最重要的就是培养一支业务精湛、通晓网络应用技术、熟悉网络文化特点、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有效应对网络舆情的新型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和核心力量。高校辅导员作为在校大学生思想发展的引导者, 在广大学生心中的位置较其他教师占有优势, 其客体事物或事件的理性分析和客观言行也多持支持态度。将高校辅导员作为核心力量的中坚, 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中对学生进行全面引导和分类疏导, 对抑制不良舆情的传播扩散、培养学生理性思考心态、维护校园稳定有着积极作用。同时, 还可培养一批政治可靠、思想坚定的学生骨干为网络舆情领袖, 作为对核心力量的补充。
2. 思想引领复合模式建立
建立网上引导与网下疏导相结合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思想引领复合模式, 占领各类网络舆情传播阵地。在网络上, 学校通过校园官方网站和主题网站进行主流舆论宣传的同时, 通过大学生“网络舆情领袖”以学生身份用个人的独特见解和对主流舆论的认识分析以及对不实言论的抨击, 在校园贴吧或聊天群中与广大学生进行互动交流, 潜移默化地进行话题引导和舆论方向控制。在网络下, 学校则通过校园广播、校报宣传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进行实质内容的分析和解读, 配合校园官网和主题网站营造正面的主流舆论氛围。同时, 辅导员积极发挥思想引领作用, 通过主题班会、座谈会、主题讨论等形式, 与广大学生对网络舆情进行具体的客观分析和讨论, 深化他们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客观认识和正确理解, 正确引领他们思想意识形态的发展和对客观事物的认知判断, 避免被所谓的“爱国热情”绑架。
3. 爱国真谛事实引证解读
以2012年日本政府购岛闹剧引发的国内“抵日保钓”事件为例, 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过程中, 必须让广大青年学生清醒地认识到日本政府的购岛行为是日本右翼政党为牟取大选利益而采取的蒙骗日本民众的卑鄙伎俩, 更是伤害中国主权和中国人民情感的违法行为;引导广大学生树立高度的民族自信和国家自信, 充分相信党中央和政府在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尊严、民族利益时的坚定意志。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地维护国家主权、捍卫祖国尊严是正确的、必需的,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采取非法或暴力行为宣泄个人私愤伤害了同胞或无辜群众便是不可取的。
4. 理性爱国观念意识深化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生成、发展表现出明显的周期性, 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的生成、演化往往难以预测, 发生突然, 蔓延迅速, 并随着政府处理事件的力度不同、网民对事件态度的变化而呈现出周期性的变化, 一般都要经历一个突然形成、迅速高涨、波动变化和终趋淡化的过程。网络舆情会随着突发事件的最终解决而逐渐走向平稳。当然, 网络沉寂并非舆情消失, 特别是那些影响深远、关系重大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 只能说是暂时沉寂, 一旦有新的诱因或关联性事件发生, 它极有可能再度成为热点, 引发新的网络舆情。因此, 理性爱国意识的培养与引导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把握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实质规律和核心焦点, 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断结合时事和工作实际, 不失时机、因势利导地对学生进行适时的引导和教育, 让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真正的理性爱国意识。以2012年的“抵日保钓”事件为例, 在“抵日保钓”的非理性事件平息之后, 在相关的网络舆情淡化之后, 用党和国家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维护民族尊严在钓鱼岛问题上所采取的一系列实际行动和措施说话, 因势利导, 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相信党和政府的同时, 也更可对广大学生在理性爱国意识树立方面进行更深入一步的教育和引导, 以有效应对相关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再次袭来。
摘要:大学生群体具有较高的知识和文化层次, 高校应该深入探究大学生的爱国情感需求, 应对突发事件引发的网络舆情, 在大学生“理性爱国”意识引导实践方面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创新。同时, 要通过舆情应对核心力量明确、思想引领复合模式建立、理性爱国真谛解读、理性爱国意识深化, 使大学生真正理解理性爱国的内涵和真谛, 将理性爱国意识真切地融入大学生的精神世界, 切实促进大学生思想意识的成熟与综合素质的提升, 维护高校和谐稳定育人环境。
关键词: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理性爱国
参考文献
[1]韩丽丽.我国突发事件应对与社会政策制定模式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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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巨乃岐, 宋海龙, 张备.我国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析论[J].东方论坛, 2011, (1) .
3.网络舆情“倒逼”政府提速 篇三
人在做,天在看?
错!
在网上的各种曝光之下,社会变得透明,也让民意的传达空前快速,指向愈加集中。谁在仗势欺人?谁在贪污腐败?谁在位却不作为?谁又是人民的父母官?
人在做,人们都在看。
1998年8月7日,长江九江段决堤,《中国青年报》记者贺延光突破层层消息封锁,用手机向报社发送现场灾情。根据他的这8条短信,报社编成独家新闻《九江段4号闸附近决堤30米》,这篇后来获得中国新闻奖特别奖的消息在当时却被有关部门指责违反了“不准公布灾情”的宣传纪律。
2010年7月18日,南京高旺河河堤发生管涌险情,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曹劲松在抢险现场通过手机向媒体发布新闻:“该管涌造成河堤内部分积水,无人员伤亡。抢险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封堵成功后,曹劲松在管涌发生地西江村的村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抢险详情。
“长江汛情12年,见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历史性进步。”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祝华新对《计算机世界》记者感慨地说,面对公共危机,政府及时地把真相告知公众,是制止流言、降低恐慌、减少社会损失的最有效办法。
近日,人民网发布《2010年第二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排行榜》,从2009年7月排行榜问世至今,网络舆情见证了政府执政的变化:2010年第二季度应对各项指标与第一季度相比,信息透明度增长20.2%,政府响应增快14%,政府公信力增加10.6%,与去年相比综合得分增长了近25%。
网络舆情,已经形成了权利时代的“倒逼机制”。人民日报社新闻协调部副主任吴兢认为,在互联网时代,公民的权利觉醒和监督,正是“倒逼机制”的两把利剑,“倒逼”服务型政府提速,“倒逼”“权老大”们退出滚滚向前的时代列车。
“黄金4小时”
考问政府响应
此次排行榜上,位列第一的是“安徽马鞍山书记现场处置打人事件”。马鞍山花山区旅游局局长汪国庆动手打中学生胡某引起众怒,市委书记郑为文于事件发生当天深夜赶到现场,登上警车对群众喊话,并将汪国庆就地免职。这在很大程度上显示了政府对沸腾民意的敏感程度和认真响应,并为挽回政府形象做了良好的铺垫。
无独有偶,2005年同样发生在安徽的“池州6•26”事件与马鞍山事件有着惊人的相似——肇事者驾车欺凌青年激起群众公愤,从而演变成群体性事件。而事发当日,时任池州市委书记的何闽旭正在九华山逍遥快活,对市里报告置若罔闻,甚至不耐烦关了手机,从而贻误了政府应对的大好时机,引起轩然大波。
传统观点认为,官方处置突发事件有“黄金24小时”之说,即在事发24小时内发布权威消息主导舆论,是平息事件的关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副秘书长单学刚认为,在新兴媒体时代,“黄金24小时”法则已渐显无力,4小时内,微博、BBS等新媒体就可能将突发事件传播、发酵为有重大舆论影响的事件,“黄金4小时”已经成为考验政府响应速度的关键。
此次排行榜中政府响应速度位列第二的,是4月13日发生在辽宁大连庄河的“千人市政府下跪”事件,庄河市龙王庙村1000多名村民在市人民政府大楼门口集体下跪,反映村干部涉嫌腐败问题,遭到拒绝。4月24日,大连市委做出决定,庄河市委副书记、市长孙明对该事件处理失当,责令其辞职。
有网友在千人下跪事件中这样评论:“主人给公仆的这一跪,跪出了整个社会大踏步的倒退。”在人人都成为信息发布者的“自媒体”时代,官员的所作所为直接影响到政府公信力。而庄河市的上级大连市委对此事处置中,“责令”2字鲜明地表达了上级政府对民意的尊重和敬畏。
然而,政府响应速度较上一季度虽有14%的提高,但是响应速度远未达到“黄金4小时”:响应速度排名第一的马鞍山事件从事发到有关领导赶赴现场,用了近4个半小时;而为网友所称道的广州法制办“咆哮哥”事件,从网友6月18日留言到21日广州市法制办召开记者通气会,再到23日广州市法制办负责人和“咆哮哥”一起到网友家中道歉,前后也有将近5天的时间。与民意互动,和谣言赛跑,政府的响应速度将是形成良性网络问政的前提。
本地网络
缩短民意路径
位列此次排行榜最后一名,被列入红色警告的事件是“江苏海滨教育局封杀论坛”。5月,有网友在“滨海网”发布消息,称江苏滨海县教育局在本县教育系统的校园电脑终端上做了手脚,教师们无法登录“滨海论坛”网页。滨海县教育局局长左其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承认封闭了“滨海论坛”,原因是这些网站和教育教学无关。
对此,单学刚在接受《计算机世界》记者采访时说,地方网络论坛是“疏导民意的最短路径”,地方政府重视本地网络论坛建设和管理,关注“在地议题”,对构建充满良性互动的本地网络环境,意义重大。
更是因其地方性深受网民青睐,从云南“躲猫猫”事件到湖北巴东县的邓玉娇案,2009年因网络爆料而膨胀成社会热点的事件,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地方网络论坛,并诞生出一批批意见领袖,而且,这些意见领袖绝大部分是“草根”。
面对这样汹涌澎湃的民意,政府应该怎么做?是“两耳不闻窗外事”,还是学会“化百练钢为绕指柔”?7月2日上午,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与邀约的9位网民代表座谈,以“我为广东建设文化强省建言献策”为主题与大家交换意见,这已经是汪洋第三次与草根意见领袖面对面交流。
这说明,政府官员已经学会利用网络收集民意。信息公开是网络问政的前提,在排行榜上“政府响应”、“信息透明”和“政府公信力”3项指标中,信息透明是增长幅度最快的一项,相较第一季度增长达到了20.2%。在这些公开的信息中,既有像江苏滨海这样“被透明”的,也有江西黎川新任科级干部财产公示这样的“主动透明”的。从恐惧到主动应对,网络舆情也在“倒逼”政府向信息公开提速。
信息争夺变被动为主动
一场抢占信息制高点的争夺战正在打响,拿下了这个制高点,一直被网络民意“倒逼”的政府就完全有可能变被动为主动。
4月,国内媒体报道了云南大理“洱海天域”填湖建别墅的破坏性开发行为,引起社会强烈反响。6月初,从云南省纪委传出消息,已经查实洱海天域房地产开发项目从一开始就存在官商勾结、行贿受贿等违法问题,相关涉案人员已经受到了处置。
在此次事件中,相比以往的“狂轰滥炸”,大多数网民保持了冷静,他们没有过分苛责政府在事件爆发前的过失,而是对官员的问责形式和力度进行了理性地讨论。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实,从去年的“躲猫猫”事件开始,云南省就逐渐开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府在民众中的公信力。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更是成为国内首位实名开微博的厅级官员,“把自己放在阳光下”,公私分明,凡是公事,都用“微博云南”的账号发帖;凡是私事,就用“云南伍皓”的账号发帖。
这其实是一次抢占信息制高点的尝试,用伍皓自己的话说,就是善用媒体,把媒体引导社会热点的功能用足。从4月的云南旱情各项具体数据,到5月防汛抗洪工作进展,再到最近对地沟油的检查和再利用,云南各级政府敢于在微博上晒“政事”。正是由于这样的公开,云南才得以在各种突发事件中形象不降反升,变被动为主动。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左三)亲自登门向蒙冤入狱11年的赵作海(左一)鞠躬道歉。
2009年11月,“南京网络发言人论坛”悄然出现在南京市政府官方网站上,继广东、贵阳等地设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后,南京市政府也加快了推行“网络问政”的步伐。与广东、贵阳不同的是,南京市政府推出的网络发言人覆盖面更广,42个市政府工作部门、16个市政府直属单位、4个垂直管理部门、13个区县政府、5个特设和派出机构,以及市人大、市台办、市检察院、市法院、市红十字会等9个重要部门都单独设立新闻发言人、联络员各1名。
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曹劲松认为,网络发言人与目前已普遍建立的新闻发言人机制作用相似,不过在发言内容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上,网络更胜一筹。
现在,广东公安机关开微博正将这一争夺战演绎得如火如荼。今年2月,广东肇庆市公安局率先在微博上建立了全国首个通过实名认证的公安微博,此后广东省21个地级市及省公安厅的官方微博相继开通,这成为第二季度“网络问政实践”推广事件。
“在新媒体面前,在新的官民互动模式下,一切旧有的宣传模式、落后的执政理念都显得格格不入,依靠政府一点一滴的努力,依靠网民送上的鲜花与砖头,网络问政必将倒逼政府执政能力的提升。” 舆情监测室分析师刘志华这样评价。
对此,祝华新说:“很多地方政府是我们的地方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的老师。”比如临沧市委书记杨洪波的微博客“沧江潮”,曲靖市委宣传部部长何华的微博客“曲靖何华”,西双版纳州委外宣办主任段金华的微博客“国防战士段金华”,在政务公开、听取民声、官民对话方面都做了大量可贵的尝试。
评论
网络问政要打持久战
正在写这篇文章时,7月28日上午10:15,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原南京塑料四厂可燃气体管道被挖断导致气体泄漏引发爆炸,数百人受伤。江苏卫视做现场直播时,一位在场官员堵住记者:“你是哪个单位的?谁让你们做直播的?”随后,媒体证实这名官员是江苏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徐光辉。一时间,“谁让你们做直播的”成为网上热门流行语。
对比7月18日,南京高旺河河堤发生管涌险情,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曹劲松通过手机向媒体发布新闻,并在管涌发生地西江村的村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此次南京市的政府响应速度不得不说有些让人失望。
政府没有公开响应,事件的真相就会沉寂下去吗?再来看看网络上的传播,爆炸发生后一个小时,论坛上就出现了“南京城北某化工厂发生大爆炸,火光冲天!”的帖子,并配发图片,被各网站转帖;12:53,一名网友发出“谁让你们做直播的”的微博,迅速被转发数千次,这位领导的照片也以裂变速度传播;13:24,网友在微博上发出南京血库全面告急,号召南京市市民前去献血,众多人响应,被转发5000多次。
7月29日,南京市各大本地报纸对爆炸一事仍保持缄默,只有现代快报以《突发爆燃考验南京》将此新闻登至头条。然而,在微博上、BBS上,关于此事的讨论已由伤亡转而探讨为什么易燃易爆的化工厂离居民区这么近,爆炸事件应该为城市化进程的过度采掘起到哪些警示作用。
这就是新媒体时代的舆论传播,突发事件不会因为政府没有响应而被“捂”下去,讨论、猜测只会越来越多,如果政府能够遵循“黄金4小时”规则,在有效时间内抢占舆论制高点,就能在突发事件中占据主导地位。
其实,南京市在网络问政方面一向敢为人先,从去年的网络新闻发言人到今年曹劲松亮相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探讨新闻发言人制度,南京市在信息公开上显示了很大的决心。但是,网络问政是一个艰苦长期的过程,并不只是漂亮地解决一次突发事件,而是要系统地、有规划地遵循一套网络问政体系,并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一次做得漂亮,网友会质疑是“做秀”;两次、三次,久而久之就能显示出科学应对网络问政的威力。
4.网络舆情监测 篇四
顾名思义其实就是舆论发生和传播的情况,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某一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民众对此事件产生和持有的态度。它是较多群众关于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等等表现的总和。
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形成速度快、传播速度快、传播有一定的无序性、处理头绪多难度大。既具有媒体的特征,又具有口碑相传的特点。网络舆情表达快捷、信息多元,方式互动,具备传统体无法比拟的优势。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决定了网络舆情具有以下特点:
1、直接性:通过微博、微信、BBS、新闻点评和博客(blog)网站,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
2、突发性:网络舆论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可以成为点燃一片舆论的导火索
3、偏差性,由于发言者身份隐蔽,并且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网络自然成为一些网民发泄情绪的空间。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挫折,对社会问题片面认识等等,都会利用网络得以宣泄。因此在网络上更容易出现庸俗、灰色的言论。互联网上的信息量十分巨大,并且形式多样,仅依靠人工的方法难以应对网上海量信息的收集和处理。配备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分析系统弥补了人工难于处理的不足。它具备以下的功能:
1.引擎。这是分析系统的核心功能,包括:(1)热点话题、敏感话题识别,可以根据新闻出处权威度、评论数量、发言时间密集程度等参数,识别出给定时间段内的热门话题。利用关键字布控和语义分析,识别敏感话题。(2)倾向性分析,对于每个话题,对每个发信人发表的文章的观点、倾向性进行分析与统计。(3)主题跟踪,分析新发表文章、贴子的话题是否与已有主题相同。(4)自动摘要,对各类主题,各类倾向能够形成自动摘要。(5)趋势分析,分析某个主题在不同的时间段内,人们所关注的程度。(6)突发事件分析,对突发事件进行跨时间、跨空间综合分析,获知事件发生的全貌并预测事件发展的趋势。(7)报警系统,对突发事件、涉及内容安全的敏感话题及时发现并报警。(8)统计报告,根据舆情分析引擎处理后的结果库生成报告,用户可通过网络舆情监测浏览器浏览,提供信息检索功能,根据指定条件对热点话题、倾向性进行查询,并浏览信息的具体内容,提供决策支持。
2.自动信息采集功能。现有的信息采集技术主要是通过网络页面之间的链接关系,从网上自动获取页面信息,并且随着链接不断向整个网络扩展。目前,一些搜索引擎使用这项技术对全球范围内的网页进行检索。网络舆情监测应能根据用户信息需求,设定主题目标,使用人工参预和自动信息采集结合的方法完成信息收集任务。
3.信息抽取功能。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处理,如格式转换、数据清理,数据统计。对于新闻评论,需要滤除无关信息,抽取并保存新闻的标题、出处、发布时间、内容、点击次数、评论人、评论内容、评论数量等。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对于微博、微信、论坛BBS,需要记录帖子的标题、发言人、发布时间、内容、回帖内容、回帖数量等,最后形成格式化信息。舆情分析系统的核心技术涉及自然语言处理、文本分类、聚类、观点倾向性识别、主题检测与跟踪、自动摘要等信息处理技术
5.网络舆情预警措施 篇五
网络舆情预警措施
网络舆情预警和应对是指从危机事件的征兆出现到危机造成可感知的损失这段时间内,对网络舆情尤其是负面舆情的及时妥善控制,从而达到有效化解网络舆论危机的目的。网络舆情预警的意义在于及早发现危机的苗头,及早对可能产生的现实危机的走向、规模进行判断,及早通知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应对危机的准备。
制定应急预案
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制定处置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加强监测力度,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加强监测力度,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第一时间的知情权监测预警能力的高低,主要体现在能否从每天海量的网络言论中敏锐地发现潜在的危机苗头,以及准确判断这种发现与危机可能爆发之间的时间差。这个时间差越大,相关职能部门越有充裕的时间准备,为下一阶段危机的有效应对赢得宝贵的时间。
危机公关——叶东课件
建立并完善公共危机的信息通报机制
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最大限度地满足民众的知情权。坚决制止在信息传递方面的欺上瞒下和报喜不报忧,提高政府在危机处理中信息的透明度,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部门联动,分工协作
部门联动、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舆论氛围。
(1)领导要关注网络舆情(2)部门联动,分工协作
(3)各级互联网管理部门要落实专人适时监控网络舆情,给领导当好参谋。
6.涉税网络舆情 篇六
李晓鹏 彭洲
[内容摘要] 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明确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在互联网已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舆情事件层出不穷的今天,如何应对网络舆情事件,如何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的引导,是当前国税部门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本文从把握网络舆情的现状和发展态势入手,在全面分析网络舆情的特点后,以国税部门网络舆情应对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为切入点,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和方法。
[关键词] 国税部门 网络舆情 应对 问题 对策
来自工信部的互联网产业数据显示,截止2010年4月22日,我国网民总数达4.04亿,已超过美国,稳居世界第一位,社交网站用户群也达到了1.91亿。而网民人数普及率仅为30.2%,对比美国,其网民普及率在2009年就已达了68.9%。居于中国的人口基数以及经济发展形势和趋势来看,可以很明显的预见到,中国的网民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还会有一个较快的增长过程,而且增长空间很大。
另外,据2009年初中国青年报社调研中心委托腾讯网 所做的一项网络调查结果显示,网民选择的举报方式依次:网络曝光35.8%,传统媒体曝光31.3%,向纪委举报17.2%,向检察院举报11.4%,向上级政府机关举报3.3%,向公安部门举报0.5%。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网民在面对举报选择时,网络曝光已成为其首选。
一、准确把握网络舆情的现状和发展态势
以上两组数据显示,正如工信部通讯发展司副司长祝军所说的那样,互联网已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学习不可或缺的工具,已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正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深刻的影响。由于互联网在便捷性、及时性、隐蔽性、开放性、无边界性等方面无与伦比的优势,正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和进行交流沟通的重要方式,特别是在表达民情、宣示民意、参与国家社会政治生活方面,更是表现出了“核武器”一般的威力,如“湖北巴东县邓玉娇事件”、“云南晋宁县躲猫猫事件”、“上海交通部门钓鱼执法事件”“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事件”、“长江大学三学生救人事件”“新余干部出国旅游清单事件”、“贵州习水官员嫖宿幼女事件”等等这些在社会影响面广、反应强烈的热点社会事件,最初都是通过网络这一途径,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并且因为大量网民的参与,最终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甚至对整个事件的发展都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最后推动了其中不 少问题的解决。这一连串事件从发生,到通过网络传播而被社会广泛关注从而最终得到很好解决,对中国整个社会、特别是对政府部门来说,不亚于发生了一次思想观念上的“唐山大地震”。
这一系列事件显示,越来越多的热点事件和社会问题已不再是通过传统媒体,而是通过网络被社会所广泛知晓,甚至是被迅速炒作、放大。这就是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和大众性特征,所带来的表情达意的便捷性、随意性和从众性所带来的后果和“副产品”。每一个网络舆情事件,既可以成为理性公民、热心群众监督政府、抨击时弊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武器,也可能成为别有用心者制造网络暴力、社会群体事件的乐园。特别是在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利益关系趋向多样化和复杂化,社会各种矛盾不断凸显,在这一特殊时期,作为执法部门的国税机关,不仅要学会“与媒体打交道”,更要学会直面庞大的网络受众,正确快速的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网络舆情,确保做到早知道、早发现、早处理,争取掌握网络舆情的主动权,打赢“网络舆情战”,而近期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在社会上反响很大的“江苏省大丰市国税局局长黄金名片”事件和“滨海县国税局副局长猥亵幼女”事件更是为国税部门科学应对网络舆情敲响了警钟。
二、理性分析网络舆情的特点和成因
要想打赢“网络舆情战”,首先我们就必须了解其特点,知道其成因,做到知根知底、知己知彼,争取主动权,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确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并达到“百战百胜”的目的。
(一)网络舆情的特点
网络舆情的存在依托于通讯技术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互联网正是其能在全球“肆虐”的载体,在目前的技术条件和网络环境下,舆情信息的主要来源有:评论、论坛、跟帖、BBS、博客、QQ群等等。由于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及时性、大众性和无边界性,使得网络舆情的表达十分快捷、而且信息来源多元、复杂,参与者众多,表达方式互动、直接、高效,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在整个社会形成铺天盖地的舆情“攻势”,具有传统媒体无可比拟的优势。
网络舆情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表达的便捷性,只要是在互联网覆盖的地方,网民就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等工具,很方便的把自己的观点和想法通过网络“推销”给受众;二是表达的直接性,通过电脑、手机等工具,借助博客、论坛、QQ群等平台,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并且无滞后性的马上呈现给受众;三是事件的突发性,网络的特点,决定了网络舆情的形成非常突然,往往是一个热点事件或论点,通过观点、利益不同的网民情绪化、对立性的争论,立马就可以 形成燎原之势;四是传播的快捷性,网络的无边界性和互动性,使得一个热点事件会以很快的速度扩散出去,形成舆情风暴。加上受众和网民数量庞大,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挟持”媒体,“绑架”民意,形成舆论暴力;五是观点的多元性,由于发言者身份隐蔽,加上利益诉求、知识背景、思想信仰等不同,使得网民往往容易对一些热点事件形成根本对立的、观点不同看法。而个别网民情绪化、宣泄式的言论在其中推波助澜,更是放大了观点的差异。
(二)网络舆情的成因
通讯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为网络舆情的形成提供了条件和平台,大量网民的积极参与为网络舆情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公民权利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为网络舆情的形成起到了“催熟”和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对公权力的不信任成为网络舆情形成的导火线和主要原因。具体而言,网络舆情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对公权力监督的失灵,导致的对公权力的不信任。我国虽然建立了一系列的监督制度,但不可否认,很多监督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的情形任然大量存在,再加上很多公共信息的不公开、行政执法的不透明,从而导致了公众对公权力的不信任。面对转型时期大量存在并不断激化的社会矛盾,加上对权力机关的不满和不信任,使得公民更原因借助网络这一工具和平台来“表情达意”。二是大量网民的存在和积极参与,为网络舆情的形成提供了可能。目前,我国网民总数已有4亿多,居世界第一,而且数量还在迅猛增长,增长空间很大。互联网已影响并参与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多时候,用网络来表达意愿已成为人们的首选。
三是行政、执法的失误和瑕疵,加上缺乏相应的意识,没有把网络舆情消除在萌芽状态。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个别税务管理员在处理问题时,缺乏谋略,不讲究方法,有时会忽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使得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失误和瑕疵,再加上没有应对网络舆情的完善制度,缺少相应的意识,就使得个别事件被“有心人”在网上快速放大和炒作。
四是公民权利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使得公民在面对不公和自身权利被损害时,不再是“麻木不仁”和选择“息事宁人”,而是通过种种途径和手段维护和争取自己的权益,而网络的特点加上对公权力的不信任,使得公民通过网络来维护权益和反对不公变得理所当然,成为其首选。
三、科学诊断网络舆情应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网络舆情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风向标,组织好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已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副秘书长单学刚介绍,从2009年7月第一次推出“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到“2010年第二 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问世,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已在稳步提升,并取得了一系列可惜的成效。但纵观全局,特别是对国税部门来说,在应对网络舆情方面还存在明显的不足。具体来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国税部门领导思想还没有完全适应网络时代的新变化、新要求,对网络舆情的重要性也认识不足。一方面是个别领导在面对舆情时,高高在上,不能用平等的心态面对;另一方面是很多国税部门在处理网络舆情问题时还用传统的方法和手段,没有与时俱进,没有跟上网络时代发展的要求。在一些网络舆情事件中,正是事发单位和负责人应对不当或发表不当言论,从而导致事态尖锐化和扩大化。
二是组织措施不得力。绝大多数国税机关还没有成立应对网络舆情的组织机构,没有专门处理网络舆情事件的固定人员,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应对制度。在面对网络舆情事件时,还是用传统的方法,过去的经验来应对,或者是直接采用围追堵截的办法,缺乏应对网络媒体、网民的技巧。因此,国税部门在应对网络舆情时,在创新工作方法上存在严重不足,在人力物力的投入上还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从而导致了化解矛盾、引导舆论、维护执法公信力能力不强。
三是制度体制不健全。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关于应对网络舆情的法律和制度。在唯一的相关文件《中共中 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只是概括的提到:要着力提高应急管理、舆论引导、新兴媒体运用等方面的能力,还没有具体的应对。目前,我国在网络舆情立法和体制建设方面还处于空白状态,从而导致在应对实践上,还处于无法可依、无制度可循的尴尬中。
四是监督管理不完善。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网络舆情的监督管理仅仅停留在行业和网民自律的基础上,还没有专门的机构或部门对网络舆情监督管理负责。目前,我国对谣言、虚假信息、不当言论的发布者、扩散者、平台提供者等缺少行之有效监督管理,对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研判等应对准备工作也严重滞后和缺失,造成了国税部门在应对网络舆情事件中往往处于被动、不利地位。
四、和谐应对网络舆情的对策和方法
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明确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目前,借助网络媒体反映社会中存在的某些问题,已成为人们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方式,这也造成了少数不了解实情,或是别有用心者,利用这一渠道发布不实言论,甚至是有害信息,极易产生负面影响。国税部门作为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也要受到网络舆情的影响和制约,这就需 要我们按照网络时代的需要,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方法,顺应民意民声,切实提高网络舆情应对能力。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成立网络舆情应对队伍。国税部门相关领导要转变思想、更新理念,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国税部门形象和公信力的影响,要强化网络舆情应对意识,成立专门的网络舆情组织机构和队伍。可以通过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网络操作水平的税务人员,来收集相关信息,处理网络舆情事件,尽量把不利网络舆情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如竹溪县国税局的互联网络舆情发言人制度就值得我们借鉴。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建立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我们必须从完善制度着手,通过制度来明确目的、细化责任、确保落实,使网络舆情应对有据可循、有法可依,从而建立网络舆情应对的长效机制。必须建立两种制度:一是办事公开制度。使公众特别是广大纳税人可以十分便捷的了解国税部门的方方面面,从而消除对国税部门的神秘感和不信任感;二是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回应公众的合理要求。特别是在网络舆情发生时,国税部门要坦诚面对,及时找准问题的关键,主动说明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处理过程,防止事态扩大化。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落实网络舆情应对责任。国税部门要实行阳光执法,最大限度的保障公众对国税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国税部门的行政、执法都在阳光下运 行,把国税工作臵于公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同时也必须明确,在处理网络舆情时,对问题解释不清、态度恶劣导致矛盾激化,以及处臵手段和处臵方法明显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都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7.网络群体事件和网络舆情引导思考 篇七
关键词: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管理,舆情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网民群体出于某种观点、某种目的或某种利益, 利用网络进行串联、组织, 并在现实生活中非正常聚集, 干扰正常社会秩序, 乃至可能或已经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事件。
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 围绕中介性社会事项——国家管理者制定和实施的各类方针政策、制度法规、工作措施, 以及影响民众利益及主客体利益关系变化的事件、人物等的发生、发展和变化, 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执政者及其所持有的政治取向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
主要形式有:新闻跟帖、网络论坛 (BBS) 、聊天室 (ChatRoom) 、博客 (Blog) 、维基 (Wiki) 、聚合新闻 (RSS) 和即时通讯 (QQ、MSN、飞信等) 等等。
1 归纳网络群体性事件情况
掌握网络舆情话语权, 牵动执政行政和社会稳定, 是执政党和政府必然选项。
1.1 网络舆情引导执政行政选向
网络舆情浓缩社会生活。经济转型社会实质上是社会各阶层、群体等利益的重新分配, 民众势必对自身乃至可能影响自身利益等社会现象、问题高度关注;同时, “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随着社会科技与媒介的迅猛发展, 民众借助网络平台, 使各自思想、认识、情感等交流, 乃至通讯、联络等得到极大自由。归纳近年重大网络群体事件, 如云南的“躲猫猫”、南京的“天价烟局长”、江西的“官太太出国”和湖南的“官员别墅群”等事件, 无一不沿着网民披露-群体跟进-媒介传播-社会关注-形成舆情的路径发展。由于网络具有实时、互动、宽泛等特点, 使民众能够通过虚拟的网络社会映射各种理念, 瞬间集聚起不同年龄、空间、种族、信仰等类群, 引发一呼百万应等效应, 对舆情产生深刻的影响, 进而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舆论, 波及社会秩序, 干预执政行政理念。
1.2 网络舆情考验执政行政能力
网络舆情深刻影响社会生活。网络舆情可以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也可能因误判误导诱发社会事件。反思近年网络群体性事件, 如四川“5.12”地震后, 都江堰市部分死难学生家长质疑教学楼工程质量事件等等, 相关组织无视网络舆情, 或消极应付, 或处置失措, 不同程度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经验表明:漠视网络重大、敏感等舆情, 将导致事态无序变异;诱发网络群体性事件后, 仍反应迟疑、处理不力, 或掩饰事实、封杀消息, 将招致更多、更大的隐患, 进而激化矛盾, 乃至挑战政府公信力, 撼动执政行政社会基础;在恢复秩序过程中, 也将耗费更多、更大的社会资源。
1.3 引导网络舆情是执政行政的必然要求
网络舆情引导是执政行政能力的现实体现。网络舆情是民众思想、情感、诉求乃至行为的交织, 响应民众诉求是执政党和政府执政行政的内在要求和职责。理智对待舆情, 科学处理舆情, 是一个成熟政府的基本要求。美国著名未来学家托夫勒说“谁掌握了信息, 控制了网络, 谁就拥有了世界。”从某种意义上说, 舆情是社会的一个法庭, 在某个事件没有最终裁决前, 人们必然对事件进行必要的控辩和议论。在这个法庭上, 政府就是法官, 争议的结束取决于裁决的是否公正。
2 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演变
预防网络群体性事件, 必须认真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加强道德、法制建设, 净化网络舆情环境。
近年社会群体性事件主要特点为:实体性群体事件与网络群体事件交织。基本演变路径是:实体事件——网络舆情——网络群体性事件——实体性群体性事件, 其中, 网络舆情是事态演变的关键链接和变速箱。经验说明, 社会突发事件发生2至3小时后, 信息在网上出现, 6小时后可能被多家网站转载, 24小时后网上的跟帖和讨论可达到高潮。其中, 臆造、猜测、道听途说等等信息, 往往能够左右走向舆情走向, 推动事态波澜起伏。营造积极、文明、法制的网络氛围, 树立公德意识、文明意识、法律意识, 倡导绿色上网, 净化舆情环境, 对化解矛盾, 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构建和谐社会非常重要。
2.1 弘扬道德文明, 强化社会责任
网络是虚拟和现实世界的统一, 操作者是自然人和社会人的统一。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调查, 截至2009年6月30日, 中国网民达到3.38亿人, 仅半年时间就增长了4000万人;全国互联网普及率25.5%, 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网络已成为社会各阶级、阶层表达心声的重要渠道, 宣泄着各种情绪, 传播着各种理性和非理性理念、信息。经济社会发展中信念淡薄、道德滑坡、价值扭曲等问题, 在网络中时有张扬;法制社会中, 仍可能因网络信息发布者不清楚所承担的法律或社会责任, 或因法律滞后而不承担法律责任, 而导致信息恣意发布;常态下, 政府还难以完全过滤。
道德是初始的柔性“法律”, 隐形约束着人们的意志和行为, 潜移默化影响着社会走向, 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我国是千年文明古国, 具有深厚的道德文明基础, 大力弘扬道德文明, 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体系, 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公众有义务讲文明、讲道德, 自觉营造文明和谐的网络氛围, 传播科学文化, 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
2.2 强化网络管理, 完善法制建设
目前, 我国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刑法》等, 它们对于管理网络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在日新月异网络科技面前, 法规和管理的滞后属性已显突出。近年来, 网络涉黄、欺诈等问题成为视线热点、破案难点, 法制和管理漏洞不可或缺。强化网络行政主体法律执行力, 提高网络行为主体法制意识,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如何健全网络管理制度和机制, 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 是一个艰巨而又迫切的课题。
2.3 亮化政府网站, 着力引导舆情
网络舆情本质是一种社会舆论, 带有显著的易变性、不稳定性和倾向性, 极易产生“羊群效应”。有力引导舆情, 掌握舆情话语权, 是执政党和政府的职责。中国社科院《中国地方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 (2009) 》表明, 全国43个省会城市和较大城市的政府门户网站, 有半数以上网站不及格。主要问题:一是“缺”, 如联系电话号码或邮箱网址错误、栏目空置等, 有名无实;二是“空”, 信息陈旧, 内容空洞。三是“虚”, 网站的目的仅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 回避或应付民众诉求。根据调查:中国57.5%的公众从未访问过政府网站。恢复政府缺失职能, 掌握网络话语权, 防止网络群体性事件突发、频发, 是当前地方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3 反思网络舆情引导现状
预防网络群体性事件, 必须重视网络舆情引导, 掌握动态, 健全机制, 提升队伍素质。
面对纷繁的网络舆情, 特别是在网络群体性事件面前, 一些地方政府时常手足无措, 无所作为;有的因个别人、个别问题、个别事件处置不当, 导致有口莫辨, 颜面尽失;有的仅靠“堵”、“删”, 按下葫芦浮起瓢, 事与愿违, 导致事态一波三析, 从网络走向社会, 从网络群体性事件演变为实体群体性事件, 激化了矛盾。他们将原因简单归结为网络“三个进不去”, 即:基层党组织进不去、政治思想工作进不去、国家强制力进不去, 却忘记了自身舆情引导职责, 随之也失去了网络话语权和工作主动权。实践证明, 重视网络舆情引导, 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是有效预防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关键。
3.1 切实履行执政行政舆情引导职责
网络舆情是民众监督政府、监督公职人员公权力运用的重要途径。尊重网民思想情感表达, 接受网民合理建议, 正确疏导网民情绪, 是政府执政行政的基本要求。据统计, 至2009年6月底, 1.81亿网民开设了个人博客或个人空间。其中1.13亿人平均每个月至少更新一次;2008-2009年上半年, 对“社会现象”发言的占54.5%。
近年来, 网络舆情已成为重大、敏感事件的暴发点, 防腐反腐的突破点, 境内外敌对、分裂势力的渗入点, 并有可能形成一股社会力量。据称, 腾讯QQ网民QQ群有5000万个之多。在重大、敏感舆情面前, 适时表明政府立场, 发布权威信息, 形成主流认识和声音, 是澄清事实、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有效手段。目前, 地方党委、政府纷纷通过网络与民众开展交流, 增进情感, 吸纳良言, 消弭隐患, 不仅获取得了大量真实的社会信息, 也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塑造了阳光政府的形象, 对引领舆情发挥重要作用, 应认真探索和推广。
3.2 提高公职人员自身素养
在重大网络舆情形成过程中, 民众期盼着政府的声音。目前, 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建立了“发言人”制度, 对引导舆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有少数公职人员不负责或不经意言论, 激化了事态。如:“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让新华网关闭!”、“人民网是电子垃圾!”等等。当前, 问责公职人员问题已成为网络舆情“热点”。从“邓玉娇”“罗彩霞”到2010年的广西“日记门”事件, 凸显了公职人员队伍的“短板”, 亟待解决。
3.3 建立网络舆情监测机制
凡事预则谋, 不预则废。目前, 我国正在社会发展的矛盾凸显期, 各类社会矛盾高发将是一段时期的常态。据IRI研究, 目前网民对社会各类重大事件网络舆情贡献率达59%。党委、政府以及宣传、文化、工商、公安、网络建设单位是网络共同建设者和管理者, 应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协调一致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建立和强化网络舆情监测机制, 做好处置重大、敏感、危机舆情主导者或参谋。一是应明确专门人员或班子, 主动收集重要网络舆情, 做好梳理分类;二是应适时归纳综合, 把握发展动向, 以便做出正确判断;三是总结经验教训, 制定总体应对策略、预案, 并结合当前实际加以修正;四是对容易引发重大、敏感事件的“热点”信息, 在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 预防和制止事态发展、蔓延。
3.4 建立健全网络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
网络群体性事件总的处置思路是:早发现、早处置、化解于无形之中。分析近年影响较大的群体事件, 演变的基本路径是:起因较小-基层反应迟钝-升级为网络和实体群体性事件-基层无法控制-惊动高层-迅速处置-事态平息。在冲突萌芽和聚集的初期, 一些基层组织往往对社会矛盾反应迟钝, 判断失误, 处置失当, 导致“小事拖大, 大事拖炸”。现行一些体制、机制中的瑕疵, 也时常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才有凸显。例如, 在政府处理民众敏感或“热点”问题时, 因民主、公开等不力, 导致与民众“断裂”, 引发群体性事件。近年, 一些地方也针对此类情况进行了探索, 得到了社会上良好回应。如:在处理“躲猫猫”事件中, 采取警民联合调查等办法;在处理“南京儿童医院医生偷菜害死五个月婴儿”事件中, 采取主管部门、专家、律师、政协人员共同调查等办法。
4 综合网络群体性事件情况
处置网络群体性事件, 必需提升网络话语能力, 发挥传统媒介作用, 强化舆情预警手段。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舆情的聚变, 催化了舆情演变。特别是网络与手机等无线终端已经互联, 使信息传播更加便捷、高效。可能使舆情瞬间出现激化、恶化、扩大化, 谣言、传言、危言横飞, 臆造、编造、猜测信息纵行, 导致是非不分、真假莫辨, 如河南杞县“钴60”事件等等。另一方面, 舆情也能放大群体性事件, 使相关组织或人员数小时内, 在网络中形象坍塌, 陷于“媒体审判”, 如“俯卧撑”“周老虎”等等。
综合近年社会群体性事件基本特点:一是融合, 实体和网络群体性事件趋于一体, 互为作用;二是敏感, 特别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 通常表现为一石击起千层浪;三是多样, 即事件主体、诉求、地域、行业、组织、规模、形式等多样。经验表明, 平息实体群体性事件, 必须防止或处置好网络群体性事件;处置网络群体性事件, 必须引导好网络舆情。
4.1 掌握网络话语权
引导网络舆情必须掌握话语权。社会群体性事件过程中, 各类网络信息和言论迅速蔓延, 引导、诱导着公众认知和判断。当前, 网络舆情主要议题是:关于公权的信任、社会公平正义、经济社会稳定、国内外重大事件等问题, 并呈宽泛化发展趋势。网络舆情应对重心主要是修复政府公信力。
公开信息, 是政府夺取网络话语权的有效手段。“谣言止于信息公开”。政府发布的信息首先要“真”, 如实向公众介绍情况, 防止避重就轻;其次要“准”, 有一说一, 防止搪塞草率;第三要“多”, 尽可能向公众说明情况, 防止推诿掩饰。以争取公众的信任和理解, 达成共识, 堵塞流言蜚语传播途径, 稳定事态。
快速应答, 是政府掌握网络话语权的重要一环。“先发制人”是网络舆情的特点, 重要信息的发布者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网络群体事件处置中, 政府应充分利用舆论主导地位, 快速回应公众疑问, 压缩负面信息生存时空, 力争把政策、主张最早、最快、最真实地传播出去, 把公众视线引入公正、理性的轨道, 切忌消极回避。
展开对话, 是政府控制话语权的必要措施。针对网民对引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者”和“意见领袖”的盲从心理, 应注意与“信息发布者”和网络舆情“意见领袖”对话, 从源头上掌握信息真伪和全貌, 制定对策, 掌握主动;并争取他们的支持, 以便控制舆情, 把握全局。
4.2 重视运用传统媒介
保障公众知情权是平息群体性事件的基本要件。2009年人民网对影响较大的社会热点77件事件分析, 社会舆论约三成发端和兴起于网络, 传统媒介发布的信息仍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在群体性事件发展过程中, 网络与传统媒介通常是舆情互为作用, 互为推动, 并放大了舆论功效。上海“钓鱼执法”等事件处置实践说明, 运用好网络和传统媒介舆情引导功能, 对平息事件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应该注意的是, 在群体性事件处置过程中, 媒介与政府是建立在互为诚信基础上的合作, 政府的公信力是及时化解危机, 媒介的公信力是及时传播事实真相。政府应重视与媒介互动, 媒介应主动协助和监督政府平息事态。媒介越早、越快介入, 越利于事态平息。反之, 则可能导致事态激化、恶化。
4.3 建立网络舆情预警系统
近年来, 网络舆情危机对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军事乃至社会各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特别在公共危机突发过程中, 因社会等问题触发的各种情绪, 经过网络中渲染, 将可能引发社会、民族、国际问题渗透交叉, 互为作用。当今世界, 各主要国家已将控制网络提升到维护国家安全的位置, 美国、俄罗斯等在军队中建立了网络司令部;2009年, 伊朗军方因选举骚乱而宣布网媒管制, 乌鲁木齐因新疆“7.5”事件而实行通讯管制, 以稳定社会秩序。
所谓网络舆情预警就是在计算机系统软件支持下, 采用预测和仿真技术, 对各种社会警源的变量进行监测、度量和评估, 以及某事件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和特点进行分析研究, 并对网络及公共事务领域运行态势进行有效监控、做出前瞻性判断和预警, 并就某一问题向决策者提供决策建议和参考依据的一整套人机智能化的现代管理系统。归纳近年我国群体性事件成因, 主要是:利益分配不公、合理诉求无法表达、贫困群体心态失衡、社会矛盾处置失当。采用网络舆情预警系统有助于解决网络信息隐慝、海量, 收集、整理、分析、判断难度大等问题, 便于及时发现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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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国企网络舆情管理策略 篇八
网络舆情的基本概念及特征
舆情就是舆论的实际情况,反映公众关于现实社会所表达的意愿和态度,是公众心理、情绪、意见、要求和思想的综合表现。网络舆情是网民以网络为载体,通过以网站、论坛、贴吧、博客、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网络公共空间,公开表达具有强烈冲击力和影响力的意见。所以从某种角度上讲,网络舆情等同于网络舆论。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通讯社、人人都当发言人”的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成为社会各阶层利益诉求、情感宣泄、思想碰撞、公共维权、社交娱乐的集聚地和发酵桶,成为舆情发展的扩音器和催化剂,是社情民意在网络上的具体体现。
网络舆论作为社会舆论的一种特殊表现形态,是民间舆论场的典型代表。在一些突发事件和公共议题特别是涉及网民自身利益的问题上,网络舆论与以党报、电台、电视台等为代表的官方舆论场传播的主流舆论共识度较低,甚至出现两种舆论对立,社会舆论被严重撕裂,因此网络舆情和其他舆情相比具有自身的特征。
传播的爆炸性。网络舆情传播颠覆了传统媒体的舆情传播模式,受众人数呈裂变式几何级数增长,具有爆炸性的特点,完全改变了传统媒体一对多的单向传播模式。“青岛天价虾”事件经微博爆料后,引发各大网络媒体转发,转评量迅速突破5万次,吸引了大量舆论目光。
主体的隐蔽性。在传统媒体舆论场中,话语权往往掌握在媒体自身手里,是典型的“我说你听”的传播。网络舆论的匿名性解决了网民的后顾之忧,可以随意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有些网民还在网上扮演多重角色,成为网络舆论的推手。正如有句网络流行语所言:此刻在网络另一端与你聊天的也许是一条狗。
信源的模糊性。網络舆论的匿名性是信源模糊的主要因素。传统媒体进行新闻传播之前首先要对信息来源渠道和信息可靠性进行审核,而隐去真实身份的自媒体在发布和转发言论时却显得十分随意,无须究其来源,无须对言论的真实性负责。前段时间在本市疯传的一则谣言:供水公司呼吁不要使用蓝色洁厕块,否则会引起包括严重内脏过敏、白血病等在内的几十种疾病。这样的谣言很难追根溯源就在于信源的模糊性。
发酵的快速性。以秒计时的互联网时代,网络舆情的发酵过程大大缩短。网络传播的爆炸性使得一些重大突发事件瞬间就会被外界所知,引起网民的围观,网络舆情迅速形成。网络大数据技术的进步在加速舆情发酵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表哥”杨达才在各种场合所佩戴的名表能够被迅速“搜索”出来,跟大数据存储的海量信息是分不开的,这也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
内容的丰富性。网络舆情的议题十分广泛,涉及政治、文化、经济、民生等各个方面,即便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也可能成为网民热议的话题。网民涵盖社会各种群体,不分年龄大小、职业类别、文化高低、地域差别,都可以发表言论。网络舆情内容的丰富性正是基于网民结构的丰富性,很多网络舆情事件能够通过抽丝剥茧的分析还原真相,与网民自发提供与事件相关的丰富信息是分不开的。
网络舆论的发展趋势
在网络舆论传播过程中,由于部分网民媒介素养不高或者对舆论事件本身不够了解,缺乏与网络议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导致他们发布的言论缺乏理性思考或比较片面或不够严谨,往往不考虑言论的客观性、真实性、科学性,以及会对社会、对企业、对他人的影响,就妄下结论,随意转发。加之某些意见领袖、社会公知粉丝数量众多,影响力大,不经核实就转发一些信息,还有一些个人或者群体为了自身利益故意编造虚假信息、传播网络谣言,容易在某些特定利益群体中形成共鸣,引起网络围观,扰乱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致使网络舆论朝着情绪化、娱乐化等方向发展。
网络舆论呈现出严重的“情绪化”。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现实生活中大家对负面消息的关注度远大于对正面报道的关注度,在网络舆论场中网民亦是如此,并呈现出严重的“情绪化”倾向。在当前网络舆论环境中,官员、城管、教师、医生、警察被贴上“黑五类”的标签,被严重地妖魔化。只要网络舆情涉及国家公职人员,不论事件起因如何、各方孰是孰非,网络舆论会出现一边倒,他们都会成为网民批评甚至是人身攻击的对象,舆论中充满了戾气、怨气,社会负面情绪朝网络暴力倾向蔓延。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教授乔木微博实名举报主持人何炅吃空饷的舆情事件中,一些网民不以事实分析为基础,对举报人进行“人肉搜索”、人格辱骂甚至人身威胁,将情绪性谩骂宣泄到网络空间。
网民的“罗宾汉”情结肆意泛滥。“替天行道、扶弱锄强”的罗宾汉情结极易引起网民共鸣,更容易引发网络围观。在网络社会中,罗宾汉情结是网民普遍具有的一种心态,只要涉及官民和贫富之间的冲突,网民不管是非曲直,个别网民甚至突破法律的底线,无条件、无原则地站在弱势群体一方。网民非常热衷并积极主动代表弱势群体进行维权,充当网络社会中的罗宾汉。新闻跟贴、论坛、贴吧,以及微博、微信等,成为网络维权的发声筒、“仇官”“仇富”“仇警”情绪的宣泄口,农民工、小摊贩、医院患者、环卫工等往往得到一边倒的同情。夏俊峰案是网民罗宾汉情结的最好例证,集下岗工人与街边小贩双重标签于一身,理所当然成为弱势群体的代表,不乏某些网络大V也加入到声援队伍中来,试图用舆论对案件判决施加影响。
网络秩序混乱导致网络乱象多发。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这给一些人可乘之机,导致网络乱象层出不穷。网络谣言污染网络环境,扰乱网络秩序,败坏社会风气,加之部分网民缺乏独立思考、求真务实的精神,很容易受网络谣言的影响,造成巨大的思想混乱。铁道部天价赔偿外国人、中美护照文字之辩、雷锋生活奢侈等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得到网民的大量转发,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网民缺乏独立思考,人云亦云。
网络舆论的“娱乐化”倾向严重。传统媒体由于自身所处的地位决定了其对新闻事件的报道必须严谨、客观、公正,这就难免给读者留下严肃甚至是古板的印象。而网络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根据自身商业利益和传播效果需要,从标题到内容都体现出明显的“娱乐化”倾向。同一件事,人民网与凤凰网的报道角度和传递的信息是不一样的。自媒体时代的调侃恶搞也成为“娱乐化”倾向的助推剂,任志强和潘石屹经常在网上论战,互相嘲讽、互相攻击、互揭老底,成为网络调侃恶搞的“楷模”。在潘石屹50岁生日时,任志强赠送了一个心形大花圈,潘石屹却大方地在“花圈”前留影纪念,并同任志强在微博里互相调侃。
网上围观与线下行动日益结合。围观网络热点问题是网民的嗜好,不管事件是否与自己相关,网民都会积极主动地关注事件的进展,进行跟贴、微博转发、朋友圈分享等。网络热点问题在网民的围观下经过一定时间的发酵会引发网络舆论,这种舆论会激发部分网民特别是与事件有利益关联的特定群体开展一系列线下行动,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而线下行动的开展又会引起网络围观的扩大化和深度化,并进一步推动新的线下行动的开展。网上围观与线下行动日益结合,造成更大的舆论压力,给社会稳定和企业发展带来挑战。黑龙江肇东8 000名教师罢工事件不仅是网上围观与线下行动的结合,同时还引发了安徽铜陵、河南罗山等地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国有企业面临的舆论环境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发展方式的不断转变,国有企业改革也进入攻坚阶段,深层次的矛盾也逐渐凸显,导致国有企业在社会舆论面前处于被动弱势的地位,这既有国有企业自身的问题,也有社会经济的现实问题。经济利益之争、意识形态之争和舆论传播之争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央企的舆情事件中十分常见,国有企业面临的舆论环境令人担忧。
国有企业的自身问题不容忽视。国有企业关系着国家安全与经济命脉,其业务范围涵盖了支撑国家经济的各个方面。少数国有企业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和历史原因存在安全環保、转型发展等短期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饱受社会舆论的批评、质疑。个别企业受个别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收入分配不均、企地关系紧张等问题的影响,一些负面标签随之而来,企业社会形象严重受损。有些突出的矛盾由于没有及时解决或进行有效疏导,导致网民在网上进行各种评论,甚至散布谣言、蛊惑人心、恶意攻击、大肆诽谤,形成网络舆论危机,给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近年来PX项目、核电项目、LNG项目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历历在目,甚至连通信基站的辐射也成为网络舆论事件的导火索。
全球经济的外界干扰值得警惕。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民族工业的崛起,国有企业综合实力有了显著增强,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数量有所增加,质量上也有了较大的进步,一些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步伐也更加稳健,成为名副其实的跨国公司,成为海外许多老牌跨国公司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触及了他们的既得利益。这些老牌跨国公司伙同国际传媒巨头利用我国企业发展中的各种负面事件进行大肆渲染,上纲上线,上升到对外经济扩张乃至中国威胁论的层面,使中国企业的海外形象严重受损。除此之外,他们还加强意识形态的输入,投入巨资在国内扶持一些所谓的“意见领袖”或雇佣“网络水军”,不断在国内各大论坛发布和张贴攻击信息、造谣言论,进行不可告人的网络文化渗透和国际舆论围攻。连民营企业租用澳大利亚港口如此普通的商业行为都引发包括美国在内的海外各方持续聚焦,中国企业面临的国际舆论压力山大。
国有企业网络舆情管理现状分析
观念决定措施,理念决定行动。面对网络舆情,思想的轻视,理念的落后,措施的不力,行动的迟缓,是当前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不知、不会、不屑是舆情管理的常见态度,往往导致舆论失控。
舆情意识淡薄。一些国有企业缺乏舆情意识和大局意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隔岸观火,不能汲取别人的经验教训,有效识别企业自身的舆情风险,进行舆情预警;一些国有企业视网络舆情为洪水猛兽,以鸵鸟心态应对舆论质疑,面对多发、突发的舆情不知所措,既不报告也不处置,错过最佳时机,酿成重大舆情危机。就国有企业整体而言,防控意识与新媒体环境下的网络舆情发展趋势极不适应,这类问题在某些央企的地区公司及地区公司所属的二级单位表现得十分突出,而下属单位的网络舆情往往会产生逆向和横向传染,引起连锁反应,最后波及整个企业。
防控体系薄弱。目前国有企业的网络舆情管控工作相对滞后,只有央企总部和部分规模较大的地方国有企业建立了专门的网络舆情管理机构,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但是大部分央企的地区公司以及省属、市属等地方国有企业尚未建立舆情防控体系,舆情管理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在一些舆情易发的基层单位,舆情管理更是呈真空状态。加之某些企业领导对舆情管理的不重视,导致舆情管理队伍建设及相关办公设备配置所需的经费难以得到落实,防患于未然的防控工作体系和自上而下的管理工作制度难以有效建立,危机处置的有效措施和应急力量尚待全面加强。
引导能力欠缺。目前国有企业舆论引导能力还停留在纸媒体时代,与快速发展的新媒体格格不入。保持沉默成为网络舆情处置的首选,习惯封、堵、删、瞒,结果事与愿违。有些网络舆情事件,国有企业应该主动发声,因为不表达,就会被表达;不发声,就是放弃话语权。外界就会议论纷纷,甚至无端猜测,容易造成误解甚至对立,使企业的公信力下降。另一方面,网络舆情管理人员在处置舆情事件时的知识储备不足、准备工作不够、引导策略欠缺,导致舆论引导的效果不尽如人意,甚至出现因处置不当引发二次舆情。
国有企业网络舆情应对措施
积极应对网络舆情,有效引导社会舆论,为企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是国有企业面临的一个既棘手又紧迫的难题。面对网络舆情,国有企业应不恐慌、不畏惧,只要把握好原则、掌握好步骤、采取好措施,绝大部分网络舆情事件是可控可导的,能够将舆情事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围绕大局,把握基本原则。国有企业网络舆情处置过程中,要勇于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时刻铭记企业发展宗旨,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工作,服从大局,准确把握处置原则,妥善处置舆情事件。一是“第一时间”原则,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遵循“黄金一小时”准则,抢占有利时机,把握舆论制高点,让真相“跑”在谣言的前面,让谣言没有生存的空间,避免外界的恐慌。二是“态度诚恳”原则,态度比黄金重要,态度作为网络舆情应对的“第一印象”极为重要,放低姿态、坦诚相待、勇于承担才是明智之举,这直接关系到未来舆情走向。三是“速报事实”原则,要保障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知情权,要迅速向外界发布事态现状,滚动发布事態进展,及时让外界了解情况,最大限度获得公众的支持与谅解。四是“口径一致”原则,相关信息的发布一定要权威、全面、客观,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专门的人员进行发布,避免出现多点发声造成信息相互矛盾而引发舆论次生灾害。五是“多讲措施”原则,突发事件中企业采取的措施也是社会公众和媒体十分关心和迫切期望了解的,在信息发布中一定要杜绝“重务虚轻务实”,多讲措施,否则容易引发二次舆情。六是“慎讲结论”原则,这与“态度诚恳”原则并不矛盾,而是辩证统一。因为突发事件的原因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调查清楚的,必须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客观科学的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所以必须慎之又慎。
环环相扣,采取有效步骤。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网络舆情管控体系,采取循序渐进的管控步骤,对提高企业抵御危机的能力、降低企业遭遇舆情的风险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第一时间获知舆情,提前预警研判。要配备专人加强日常的网络舆情管理,能够第一时间获取负面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测舆情趋势,将一些舆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舆情扩散。二是科学分析舆情重点,提出应对策略。对网络舆情的有效数据进行科学筛选、分类统计和分析研判,找准决定舆情走向的核心关键节点,弄清舆情事件涉及的相关利益群体或个人,为后期舆情处置提供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三是注重做好善后处置,修复企业形象。网络舆情处置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全盘考虑,做好善后工作,完善企业形象。特别是对于生产服务型企业,除了做好舆情本身的处置外,还要以舆情事件为契机,通过对数据汇总分析实时掌握企业产品服务动态、客户需求,为企业优化产品服务以及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对症下药,施以个性措施。网络舆情处置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舆情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个性措施,到底说不说、何时说、说什么、说多少、怎么说、哪里说、谁来说、对谁说等关键问题都要把握有度,要对舆情事件进行分类管理,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一是沉默应对。对于规模和影响范围较小,传播力不强,不涉及企业核心利益或者属于全国性、行业性、社会性、长期性存在的非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舆情事件,企业应该静观其变,因为此类舆情大多只是部分网民一时情绪的宣泄,如果贸然回应,很容易刺激网民的神经,让企业陷入更大的舆情漩涡之中。二是积极回应。面对影响面大、触及企业核心利益或者涉及公众利益和社会利益的舆情事件,企业应该积极主动回应。企业主要领导人应该积极主动与外界沟通,敢说话、会说话,及时有序、有度发布相关信息,消除公众质疑,显示企业诚意。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与网民互动,拉近与公众的距离。除此之外,企业在日常的网络宣传中,应当注重发展和培养一批专家学者和意见领袖,在关键时刻通过他们发表积极、客观、全面的言论,更容易让网民信服,增强舆论引导的有效性。三是司法处置。这类舆情是指违背事实、影响企业核心利益的谣言或者影响社会稳定、损害企业和公共利益的违法违规信息或者由于某种原因恶意制造的损害企业利益的网络舆情事件,此时企业应该果断拿起法律武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途径,理直气壮地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