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英语作文

2024-08-30

网络犯罪英语作文(10篇)

1.网络犯罪英语作文 篇一

1)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网络犯罪开始摆在世人面前

2)应该如何来打击和预防网络犯罪越来越成为人们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难题 3)作为大学生,你应该怎么做? 【思路点拨】 本题属于提纲式文字命题。提纲第1点提出一个问题,提纲第2点指出解决该问题的紧迫性,提纲第3点要求谈谈大学生应该如何应对该问题,由此可判断本文应为问题解决型作文。

根据所给提纲,本文应包含以下内容:描述网络犯罪出现的背景及问题现状;指出解决网络犯罪问题的紧迫型,说明解决办法;从大学生的角度谈谈应该如何应对网络犯罪。

【参考范文】

Cyber Crimes

With the popularization of Internet, cyber crimes have become a serious problem facing us.Nowadays cyber criminals seem to be everywhere on the Internet.To illustrate, some commit fraud or lift intellectual property, others snatch passwords or disrupt e-commerce, and still others unleash viruses to crash computers.As a result, these crimes destroy network security greatly and make computer users suffer great losses.However, we shouldn’t tolerate these cyber criminals any more.It’s high time for us to take effective measures to fight against cyber crimes.First, we should reinforce the cyber laws to punish cyber criminals strictly.Moreover, we should develop high techniques as soon as possible to improve intrusion detection and prevent cyber crimes.Besides, more talented people should be trained and more effective firewalls should be built up so as to make the net immune to all kinds of viruses.As college students, we have responsibility to join the battle against cyber crimes.For one thing, we should not use others’ computers unless we get permission.For another, we should be honest to others on the Internet and not release or spread unreal information.In a word, it takes our common efforts to defeat cyber crimes.

2.学生网络犯罪案例 篇二

案例一

2010年10月3日晚上10时许,贾利、小高(化名,男,15岁)、小斌(化名,男,19岁)三人 在高陵县姬家乡新天地网吧上网时看到了同样在上网的小强,贾利立即电话通知了林欣,并让小高和小斌两人看着,自己到网吧楼下的路口处等林欣,在等的同时,他叫来在附近另一网吧上网的工友小白(化名,男,19岁)帮忙。

接到电话后,林欣也立即通知了自己的朋友小孙(化名,男,16岁)、小魏(化名,男,15岁)、小唐(化名,男,17岁)一起乘三轮车赶到了高陵县姬家乡新天地网吧。找到小强后,林欣等人让小强到外面,小强不同意,林欣便用胳膊夹住小强的头部,强行将小强拉到网吧二楼楼梯口处。在这里,林欣用自己从家顺手带来的一把螺丝刀的手柄对着小强的头部就敲了起来,其他人见林欣动手了就跟着对小强拳打脚踢,贾利则从网吧门口的路边捡了一块砖拍向小强的背部。之后林欣又用胳膊强行夹住小强头部,与贾利、小白、小孙、小魏、小唐等人人将小强挟持离开新天地网吧,他们将小强强行挟持到西金路东段的陕汽兄弟实业门口后,继续对小强实施围攻殴打。最后,几个人预谋制造车祸、扔下水井、活埋等手段施暴,制造车祸没有车来、扔下水井没有人敢,就计划活埋,半路上,他们拦下一辆三轮车将已经昏迷的小强带到渭阳路北段合容电器公司北围墙一处野地草丛处扔下,最后致死。

事情的发生是因为小强有一个爱好就是上网,但由于缺钱,他就将林欣家的自行车以200元的价格给卖了。这事很快让林欣知道了,林欣多次向小强讨要自行车都没有结果,最后林欣就提出还他钱,而小强则总是说暂时没钱,等有钱一定还,或找其他理由一再推脱。几次下来,林欣已经受不了了,便对他的一个好朋友贾利(化名,男,17岁)说了这事,并扬言要好好教训下小强。

案例二

2002年6月16日那个凌晨,蓝极速窗口蹿出火舌时,陈晓丽正在隔壁的晓蕾网吧等她两个一起玩的“弟弟”。几分钟前,他们在OICQ上说:“姐,我们去烧网吧了,等我们吧。”网名“女神候补生”的陈晓丽回了句:“小心点。”两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带着陈晓丽给的5块钱买的一升汽油,点燃了网吧门口的红地毯,结果,大火吞噬了25条年轻生命,半数以上是学院路上八大院校的在校生。

4名纵火者均是北京的中学生,13岁至17岁,刘某某(男,14岁)、宋某某(男,14岁)、张某某(女,17岁)及张某(男,13岁)。其中男孩张某和宋某某因父母离异后缺少家庭管教,经常逃学,一逃学就去网吧玩。有一次4人去“蓝极速”网吧,与管理人员发生了摩擦,在刘某某的提议下,决定对“蓝极速”实施报复。

2002年6月15日晚23时许,4人准备了一个雪碧饮料瓶,刘某某提供了5元钱,宋某某和张某出面到附近加油站购买了1.8升汽油。然后,4人一起来到现场。16日凌晨2时许,宋某某、张某经刘某某同意后,携带汽油、打火机等作案工具,来到网吧楼梯中间平台至一楼入口处,由宋某某将汽油点燃。归案后,4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们交代,当夜幕降临之后,网吧的门被锁上了,他们不知道,认为网吧内无人,才实施纵火。其本意是烧掉网吧,不想烧死人。

那个亲手点燃汽油的宋某某,放火时是个留着鸡冠头、两侧各染几缕白道的问题少年,后来在少年犯管教所里已经留起了小平头。他回忆起伤天害理的那一幕,痛心不已,他说:“在管教所里,我晚上经常会想起放火那件事,睡不着觉。

案例三

2010年1月18日,开鲁县检察院以抢劫罪、放火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赵某。

2009年4月初,开鲁县小街基镇永发村16岁学生赵某因赌博欠下赌资,便策划到村委会实施抢劫。4月3日夜间,赵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尖刀、撬棍、木棍、汽油,来到永发村村委会,砸碎玻璃进入值班室,值班室更夫王某被惊醒后骂道:“小崽子,你来干什么?”赵某二话不说,抡起手中的木棍,照着王某的头部猛打,又拿出尖刀向王某的胸部连刺数刀,致使王某死亡。

杀人后,赵某回想起老人们常说的一句话:人死后眼睛里会留下杀人者的影子。于是,赵某又拿起值班室的暖瓶,将开水浇到了被害人的眼睛里。尔后,赵某砸烂财会室的门,对办公桌、档案柜撬盗了一番,在未找到钱财的情况下,用汽油点燃了财会室,致使村委会11间办公用房全被烧毁。2010年1月13日,公安机关擒获了犯罪嫌疑人赵某。

案例四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学生早恋犯罪案例

案例一

中学生失恋竟开卡车连撞十余人

刚刚跟女朋友吵完架的16岁男生阿彪(化名),陡然有一种被世界抛弃的感觉。他想不通,为什么自己对她那么好,而她却能对自己如此的残忍。就在怒火中烧的一瞬间,阿彪觉得,整个世界都在背叛他。阿彪的父亲是重型卡车司机,他突然决定,要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来发泄。他趁父亲不在意的瞬间,跳上了父亲的卡车,踏着油门便往大路上冲。重型卡车仿佛一头失控的怪兽,撞向路上无辜的行人。在阿彪最终被制止之前,十几个无辜的路人葬身在大卡车的车轮之下。

警惕极端行为“弥漫”

“长辈期待的压力、学习的压力、青春期的压力,三大压力若不能处理好,学生容易会出现极端的行为。而当极端行为具有弥漫性时,后果往往更严重。”华南师范大学副校长莫雷教授表示,对于一些因为家庭温馨缺失以及成长过程中挫折磨炼缺失的学生来说,一些芝麻蒜皮的小事情也会引起各种群体犯罪或者个体极端行为。

案例二

示范高中学生跳楼

这是发生在一个县城示范高中的真实事件。阿伟(化名)连日神情恍惚,班主任觉得他表现很异常。第二天,就收到了他的病假条。班主任觉得不对劲,便来到了阿伟的宿舍,但怎么敲门也没有听到有回应。犹豫了一会儿,班主任离开了。

然而,就在班主任离开时,阿伟翻过了宿舍的窗台,选择以跳楼的方式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刘秋明分析,在接触过的很多学生自杀案例中,大部分之前都有苗头,班主任若能够及时积极干预,并且不放松警惕,很多情况下都可以防止悲剧的发生。

案例三

12月11日下午,在辽宁大学蕙星楼东墙拐角处,在此路过的同学们不自觉地停下脚步,朝着一处被沙土铺埋的地面上看。当天,一名大二男生小军(化名)从8楼跳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当日8时左右,刚刚从家赶来上课的张姓同学发现,蕙星楼旁拉起了一道警戒线,而且围了很多人,其中竟然还停了一辆殡仪馆的车。几分钟后,一个男生的尸体被抬上车。现场,很多同学唏嘘不已。据知情人透露,该男生为2006级物理系学生,来自云南,因为失恋想不开才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据称,男孩可能是从8楼东侧的自习室跳下的。

当日16时左右,记者来到蕙星楼,一个写有心理咨询室字样的方向牌赫然立在门口,学生们往来于楼梯口,但跳楼学生并未成为他们的话题。在8楼东侧的自习室,两名学生正在上自习。提到早上有学生跳楼的事儿,一位男同学表示:那么年轻,为了感情选择轻生,太遗憾了。

当晚,记者从沈阳殡葬服务热线了解到,目前,该学生的尸体已经运送到文官屯殡仪馆。

当日,对于到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的情况,记者随机调查了一些大学生,他们纷纷表示,自己遇到问题也未想起去心理咨询,觉得一旦被知道了影响不好。一位研究生表示,自上大学起,就没有踏进过咨询室的门,只是半个月前看过一次学校举办的心理健康知识展览。

沈阳市心理研究所热线部主任罗思弟表示,因学生不愿自己的隐私被老师知道,所以很多院校的心理咨询室十分冷清。她说,目前,大学生咨询心理问题的能够占学生群体的三分之一,大多是由情感、人际交往及就业压力造成的。一旦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达到极限,很可能会形成抑郁症,进而选择轻生。她提醒大学生朋友,大学时代的感情不是长期行为,双方的状态会发生变化,自己应有心理准备。同时,自己遇到问题后,要多找朋友倾诉,寻求帮助,必要时也找心理咨询师交流,切勿选择轻生,否则就会伤了更多人的心。

案例四

面对学生割腕后又要跳楼自杀,校长和老师都束手无策,一位实习老师却当起谈判专家,成功说服学生放弃自杀。昨日,在外打工的学生家长赶回来,登门感谢这位年轻的实习老师。

实习老师救了轻生学生

经历此事的实习老师是重庆师范大学英语专业大三学生小成。

今年9月初,她被派到黔江某中学支教。昨日,小成给记者回忆了当时惊险的一幕。

12月5日,黔江正飘着小雪,小成突然收到一条短信:“我很难过,很累了,想出去散散心!”发短信的是该校初二女生刘阳(化名)。小成赶紧回拨刘阳电话,无人接听。几分钟后,有学生带来一封刘阳的信,信上有血迹,小成正准备拆开信封,外面有人紧急呼叫“有人要跳楼”。

“预感到大事不妙,我赶紧往楼顶跑。”小成说,当她跑上楼顶时,刘阳正在往平台边缘走去,旁边的校领导和老师们都在劝说,有的还以命令口吻喊“赶快过来”,刘阳看起来一脸紧张,越来越接近边缘。

“让我来试一试!”小成主动请缨,并让其他人都退下。最后,顶楼只剩下小成和刘阳两人。“下雪了,很冷吧?我能过来吗?”见刘阳没有反对,小成把自己的羽绒服脱下,给刘阳递过去,刘阳没有拒绝。

“她个子比我高,我拖不动她!”小成说,当时她没有选择用蛮力将学生拉回来,而是在雪中跟对方聊天。

“我知道你现在所承受的痛苦!”小成告诉刘阳,自己在高中时成绩也不好,班上倒数第二名,后来决定好好学,就降了级,结果找到了自信。“你这样走了的话,大家都会伤心,想想爸爸妈妈,还有我们!”小成继续劝说,“我一直把你当作妹妹,姐姐看着妹妹自杀,肯定会自责一辈子!”

刘阳慢慢冷静下来,经过半个小时的交流,刘阳将手伸向了小成。

感情曝光学生无地自容

小成说,其实自己是在初一年级实习代课,认识刘阳也是偶然。

在学校上第一节课后,小成走出教室,发现二楼一女生在调皮地玩弄反光镜,强光照射到了小成,恰巧女生的班主任也在。班主任立即将女生喊来道歉,“我没教训她,只是笑着喊她今后注意点!”小成说,女生很感动,后来才知道她叫刘阳。

之后,刘阳经常来找小成聊天,讲述自己的苦恼。小成说,刘阳的父母在外打工,但感情不好,导致刘阳的成绩下滑。成绩不好也无心学习。有一天,刘阳告诉小成,自己喜欢上一个男生,并给那个男生写了一封信表达好感。“我当时就劝她,现在还小,双方都不成熟!”小成举了一些大学谈恋爱也有很多不成功的例子。刘阳表示将好感埋藏在心里,又给男生写了“绝交信”。

这封“绝交信”却成了事件导火线。小成说,一天,看到刘阳站在办公室被批评。老师将那封“绝交信”在办公室传阅,老师们看了后在办公室议论纷纷,“过分的是,两个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还被大家开玩笑要成亲家!”小成说,听着这些语言,刘阳把头埋得很低很低。

更没想到的是,这封“绝交信”还传到了班上,老师念给全班同学听。刘阳气愤地将教室后面的黑板砸坏,由此老师给刘阳家长打电话,表示“不想再要这种学生”。“我当时非常震惊!”小成说,她立即找到刘阳,刘阳哭着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答应与他们老师谈谈,不让刘阳退学。”而就在与那位老师谈的过程中,悲剧就差点发生了。

打工父亲回家陪伴女儿

小成说,把刘阳救下来送到医院后,她细细读了刘阳给她的那封信。信是刘阳割腕后写的,沾了很多血。信中讲述了“父母不和”以及“当众念信”两件事给她带来的伤害和痛苦,说“觉得太累,想解脱”。

随后两天,小成去刘阳家,不断地开导和劝慰她。现在,刘阳已基本恢复平静。刘阳的父亲还专门从上海赶回来,陪伴女儿。

小成说,这件事对学校老师的触动很大,那位老师也意识到自己当初处理问题方式欠妥,感到自责。

学生自杀案例

近来,大学生自杀事件频频发生,令人深思,大学生自杀问题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经调查分析,原因如下:

家庭因素: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至关重要。父母性格不良,家庭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不当,家庭气氛差,父母关系不和,父母受教育水平低等,都直接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大学生自杀与儿童时期的家庭环境密切相关。经济条件差也会使部分大学生产生消极情绪,严重者会自杀。

学校因素:一个自杀发生率高的大学不是一个成功的大学,学校领导应该认真反思,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同时,在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方面你做了什么?大量事实表明,不抓学生心理健康的学校和系,最易出现学生自杀事件,学生毕业走向社会以后也最易出现自杀事件。自杀大学生在中学时代,甚至在小学、幼儿园,不少就表现出人格缺陷,他们有的在中学时代就有自杀企图或有自杀行为,有的在小学时代就曾经写过遗书,所以心理健康教育应从小开始。

社会因素:社会快速发展,竞争日愈激烈,生活节奏加快,人与人之间交流和沟通减少。大学生接受的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产生碰撞,年轻的大学生会迷失方向,造成严重的价值错位。世界观、价值观的偏差往往造成人对社会的不适应,不能客观面对挫折和压力,忽视事物好的方面,夸大不好的方面,心理承受力较差的人不能及时调整自己,就可能产生自杀冲动。认为心理疾病是可耻的,他们不敢主动找心理医生寻求帮助,直到自杀。

自身因素:自杀与自杀者的心理特征有着密切的关系,弱而不稳定和强而不均衡的性格都容易产生自杀的念头。经不起挫折,也不积极改善本人的心理状况,很少有人去心理咨询。自我封闭,无助感和无望感长时间得不到缓解就会导致自杀。

疾病因素:各类精神疾病是导致大学生自杀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公众缺乏精神卫生知识,不能早期发现,即便发现了,受社会偏见的影响也不敢就诊,延误病情,结果导致悲剧的发生。

案例一

2005年五月七日晚,北京大学数学系一名即将毕业的博士生从该校的理科二号楼九层坠楼身亡。而仅仅在半个月前,北大中文系的一名本科生也在同一座楼上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大学生自杀的惨剧屡屡发生,引发了人们对大学生心理问题的关注。

网上曾经流传一条帖子,据说是北大中文系那个自杀的女孩生前写的,帖子中写道:“我列出一张单子,左边写着活下去的理由,右边写着离开世界的理由。我在右边写了很多很多,却发现左边基本上没有什么可以写的……对于亲人,我只能够无奈,或许死后的寂静,就是为了屏蔽他们的哭声,就是能让人不会在那一刻后悔。”

案例二

近日,惊闻学校一名女大学生上吊自杀于该校图书馆东边的小树林里。四处询问,大家都不知道具体情况,隐隐约约听到是文学院的,是一师姐,心里一颤,努力回想自己住了一年的宿舍楼里,某一刻我们是否也擦肩而过。闲聊起来,依然有人认为这不是真的,甚至觉得这样的“轻生”太傻。

到底是什么让一名还未踏出大学校门的风华正茂的大学女生选择亲手终结自己的生命?无人得知,有人说她家庭一般,有人说是因为就业压力大、考研无望,也有人说是为情。不管怎样,已经香消玉殒,所有的一切都终结在她选择将头套在绳子的那一刻,不知道她有没有试图挣扎过。

3.网络犯罪的调查报告 篇三

一、 网络犯罪的概念

网络犯罪就是行为主体以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攻击对象,故意实施的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触犯有关法律规范的行为。

二、 形形色色的网络犯罪

1.网络入侵,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zha)弹或者放置后门程序犯罪 :这种计算机网络犯罪行为以造成最大的破坏性为目的,入侵的后果往往非常严重,轻则造成系统局部功能失灵,重则导致计算机系统全部瘫痪,经济损失大。

2. 网络入侵,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犯罪 :网络的发展使得用户的信息库实际上如同向外界敞开了一扇大门,入侵者可以在受害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侵入信息系统,进行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从而损害正常使用者的利益。

3.网络 诈骗、教唆犯罪 :由于网络传播快、散布广、匿名性的特点,而有关在因特网上传播信息的法规远不如传统媒体监管那么严格与健全,这为虚假信息与误导广告的传播开了方便之门,也为利用网络传授犯罪手法,散发犯罪资料,鼓动犯罪开了方便之门。

4.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 :出于各种目的,向各电子信箱.公告板发送粘贴大量有人身攻击性的文章或散布各种谣言,更有恶劣者,利用各种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人像合成,将攻击目标的头像与某些黄色图片拼合形成所谓的“写真照”加以散发。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发送成千上万封电子邮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其影响和后果绝非传统手段所能比拟。

5.网络色情传播犯罪 :由于因特网支持图片的传输,于是大量色情资料就横行其中,随着网络速度的提高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及数字压缩技术的完善,色情资料就越来越多地以声音和影片等多媒体方式出现在因特网上。

三、 网络犯罪的特点

同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

1. 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 就电子邮件而言,比起传统寄信所花的成本

少得多,尤其是寄到国外的邮件。

2. 2.互动性、隐蔽性高,取证困难 网络发展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电脑空间,既消

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界限,使得双向性、多向性交流传播成为可能。

3. 3.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从国防、电力到银行

和电话系统现在都是数字化、网络化,一旦这些部门遭到侵入和破坏,后果将不可设想。

4. 网络犯罪是典型的计算机犯罪

四、针对大学生进行的`调查

和我国网民的整体素质相比,大学生网民的整体素质相对较低。据CNNIC的调查,我国网民整体的周收发电子邮件平均数为21.2件,远远高于此次调查中的3.34件。我国网民整体最常使用的网络服务中的搜索引擎比率为51.3%,而此次调查显示该项比率较低,说明大学生网民还不能自觉地利用搜索引擎来有效地获取相关信息。全国网民整体使用网上寻呼的比率为31.6%,调查中此项比率高于此值1倍以上;全国网民整体在网上最主要获得的信息中,电子书籍排在第4位,而大学生则把这项内容排在第6位以后说明多数大学生网民把网聊作为上网的主要内容,还不能把上网作为学习工具。

值得重视的是,还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网民对一些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如:仍有16%的人对网上的传闻和性内容感兴趣;有29%的人对网络黑客表示崇拜,更有40%多的人表示有机会想试一下黑客行为;网络文明工程已经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开展近一年,仍有1/4左右的人对此不清楚,更有7%的人认为此举可有可无。

近日,海淀区检察院公布了从截至5月间受理审查的涉及网络犯罪案件的分析结果。

结果表明现在犯罪分子通过黑客软件非法侵入他人的计算机系统或网络公司而窃得他人用户资料或者账号,或自己使用或转卖他人,从而盗用网络服务或从中盈利的案件,占涉及网络犯罪案件总数的48.4%。而且这些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较高,大多受过高等教育,52名涉及网络犯罪的嫌疑人中,有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人,大学本科学历3人,大学专科学历13人,高中以上学历25人,初中学历9人。

尽管本次调查对一些较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来得及调查,但仅就上述结果就可以看出,抓紧对大学生网民的教育已经刻不容缓,高校网络文化阵地的建设更是迫在眉睫。

因特网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极其便利的交际工具,也已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新的重要阵地。而这个阵地的存在依赖于网络设施的硬件。70%-80%的大学生网民之所以选择校外网吧上网,除了自身相关原因之外,校内上网终端供不应求、网速慢或限制多等应是主要的原因。为了提高学生素质,建设好网络文明,校园网的扩容、校内“网吧”的扩大应该引起高校领导的重视,并把它列上主要议事日程。要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要求,把校园网普及到学生宿舍和教师家庭,真正建设起一个和现实相对应的虚拟校园。

高校网站不仅是高校的一个形象窗口,也是知识传播中的一个重要的信息集散地,更是大学生上网的主要出口。因此,应该把高校网站建设当作一个战略任务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高校网站建设是一个高品位文化系统工程,而不仅是校

园网络管理者运用相关技术挂几个网页而已。要组织好人力物力,调动起专家学者、编辑人员、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乃至全体师生的积极性,共同努力,搞好各高校网站的特色化建设。

大学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民族的精英和国家的未来,大学生网上生存能力直接影响其成才。对大学生网民的教育也应成为高校的一项经常工作。根据大学生的呼声和网络发展的实际,大学生网民教育应该纳入正规教育轨道上来,开设相关系列课程势在必行。除了开设有关网络技术课程之外,可考虑开设以网络资源利用为主题的诸如《网络交际》之类的课程。《网络交际》课程应基于使学生正确、高效地利用网络工具来获取有效信息的角度,融言语表达、信息智化、计算机应用等相关领域的知识为一体,把网络的交际属性、网络交际的特点、网上信息的分类和猎取、网络信息的加工处理、网络单双向交流、网络道德和网络法规及文明上网等方面作为该课程的主要内容。

搞好校园网络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高校党政工团及广大教师协同努力。根据大学生上网多的实际情况,目前亟需要搞好网上作战部队建设,提高其网上战斗力。据了解,高校不少教师甚至许多专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上网水平还远远不如学生。如此何谈对大学生上网行为的正确引导?因此,应该首先切实抓紧学生工作相关者的上网技能训练。

4.论网络诈骗犯罪的侦查措施 篇四

〈1〉 当前我国网络诈骗犯罪现状

〈2〉 网络诈骗犯罪侦查中存在的问题

1. 侦查取证困难

2. 网络诈骗犯罪具有智能.隐蔽的特点

3. 对主要犯罪嫌疑人追逃难

4. 追缴涉案资金难

〈3〉 网络诈骗犯罪的侦查措施

1.全面细致做好立案登记工作,快速开展初查

2.与通信部门加强联系,请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侦查协助

3.及时调查涉案账户及资经流向,调取监控,锁定犯罪嫌疑人

4.加强与银行联系,建立网络诈骗犯罪长效办案协作机制

5.分析,研判案情,对同一团伙实施的系列案件及时并案侦查

5.简论网络犯罪与防范策略 篇五

论文摘要:网络犯罪是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犯罪形式,由于其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且犯罪手段比较先进,因而较难防控,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本文首先对网络犯罪的基本情况(概念和基本特征),以及当前侦查网络犯罪存在的困难进行了说明,进而提出了几点防范网络犯罪的策略。

论文关键词:网络犯罪 防范策略 犯罪立法 国际合作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极大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但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在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的同时,也产生了相应的负面作用,网络犯罪作为一种新的犯罪形式的出现,便对社会的稳定起到了很大的破坏作用。正确认识网络犯罪,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予以防治,将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一、网络犯罪的基本情况及侦查网络犯罪的主要困难

(一)网络犯罪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网络犯罪是指在网络环境下产生的一种新的犯罪形式,是指犯罪分子通过运用计算机编程、加密等操作技术和手段,或通过利用互联网基本信息供应商,以及应用服务提供商等,在网络上或者计算机操作系统上实施的一种犯罪行为。网络犯罪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犯罪手段的复杂性和先进性。网络犯罪犯罪分子往往借助最先进的技术手段,以利用原有技术无法察觉的有利时机实施犯罪,因而具有先进性特点。

2.隐蔽性。网络犯罪活动能在几分钟甚至数秒内就可以完成,很难被察觉,因而具有很好的隐蔽性。

3.跨地域性。地球村的“建成”,网络四通八达地遍布于全球,使得网络犯罪不存在国界性,且跨国性的犯罪往往会牵涉到很多国家,具有更大的破坏性。

4.严重破坏性。网络犯罪在国外,如美国、英国等国家,每年造成的损失多达几十亿元,由于网络犯罪60%以上发生在金融行业,所以每次犯罪活动又往往涉及很大的金额,因而,具有极强的破坏性。

5.犯罪主体低龄化和内部化。据统计,网络犯罪中,犯罪主体年龄在35岁以下的案件占了七成以上,这与计算机盛行的时间和熟悉计算技术人员的年龄有着很大关系.

(二)当前侦查网络犯罪存在的主要困难

网络犯罪作为一种出现较晚的特殊的犯罪形式,相比于普通的犯罪,由于其作案手段的高智能化以及作案方式的复杂化,因而更难以侦破,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1.网络犯罪法律体系不健全,侦查阶段在程序上、实体上无法可依。尽管从1991年国务院发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来,已先后又颁布数项行政法规对网络犯罪予以防治,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等,在又通过在新刑法第286、第287等条中专门增加利用计算机和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的相关条款,但总体而言,刑事立法还无法覆盖不断新型化的网络犯罪,致使犯罪分子往往成为漏网之鱼。尤其对网络犯罪进行侦查的过程中,并没有专门的法律对侦查程序进行说明,基本还参照公安部的相关规定第56条以及刑事诉讼法予以执行,由于依据这些法律进行的审查过程比较繁琐,对网络犯罪而言显然是不实用的,网络犯罪的证据很多可以销毁掉,很容易出现无法找到立案证据的现象,按照普通法律的审理程序,往往会贻误办案时机,致使案件很难破获。

2.网络犯罪十分复杂,犯罪主体不易确定。由于网络犯罪是利用高科技进行的犯罪,且犯罪手段多样,犯罪证据又可以被删改,因而使得网络犯罪十分复杂,较难处理。同时,犯罪分子在接触网上的文字和图像等信息时,一般不需要进行任何登记,可以一直保持匿名状态,而且可以进行反复登录,直至达成犯罪目标,在整个过程中,侦查机关很难对犯罪行为提前监控到,因而,对真实的身份往往难以查认。加之侦查取证的过程一般需要按部就班一步步进行,客观上拖延了查找犯罪分子作案证据的有效时间,等到接近犯罪目标时,犯罪分子往往早已逃之夭夭。这种不利情况致使犯罪分子的漏网几率大大增加,给侦查机关办案带来很大困难。

3.跨国界网络犯罪不易有效侦破。由于网络犯罪具有无国界的特点,所以很多网络犯罪是在不同的国家间展开的,而国与国之间没有统一和完善的法律制约,对于这种犯罪就较难侦查,又由于不同国家对于网络犯罪的定罪程度不一,判刑时限不一,致使很多案件处理起来十分复杂棘手,并难以最终定论。另外,对于部分国外犯罪分子侵入我国进行作案的情况,在我国法律中也较难找到判刑依据,我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而《刑法》第285条又规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显然,在涉及判刑年限时,因存在一定冲突,使得对于以上网络犯罪情况如何进行定罪就难以确定。

二、网络犯罪的防范策略

网络犯罪具有很大的破坏性,给企业和国家均造成了很大危害,又鉴于以上在网络犯罪侦破上存在的困难,今后应认真分析网络犯罪的相关情况,切实做好网络犯罪的防治工作。

(一)完善网络犯罪立法体系,促进侦查工作顺利开展

首先,有关网络犯罪的法律应尽早予以完善,应使法律能覆盖到计算机犯罪的各个方面,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虽然较之前对网络犯罪的犯罪领域有了进一步的明确,较之前的相关法律更加完善,但相对于网络犯罪的发展变化速度,我国的法律显然还是相对滞后,亟待完善的。其次,网络犯罪立法应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的网络犯罪形式,基于网络犯罪的新型化速度很快,相关法律绝不应出现固化现象,以为制定时适用于当下,就可以束之高阁;同时,在立法时,要对犯罪方式进行全面充分了解,以保证所定法律法规能覆盖所有的网络犯罪领域,避免在侦查案件时,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再次,在制定司法解释时,视野要宽,涉及技术性的问题一定要经过相关专家的核定,以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另外,还应注重细节问题,对于司法解释的语言使用一定要规范、严密,避免犯罪分子找到作案的法律漏洞。侦查程序和证据制度的法律需要建立和完善,可以考虑使电子证据进入法定证据,并解决电子证据的提取和鉴定问题,完善技术鉴定的相关法规,保证证据的真实有效;对于涉及隐私的证据,应同时设立相关法律进行保护。最后,基于网络犯罪主体的低龄化特征,以及网络犯罪一般牵涉金额较大的问题,应从实际出发,考虑将犯罪主体的定罪年龄适当放低,以避免具有犯罪意图的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给社会造成危害。

(二)加强网络犯罪的法律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合力以利于侦查工作开展

在健全网络犯罪法制建设的同时,应加大网络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促使人们依法上网,形成文明的上网风气;应让人们充分了解和认识网络犯罪的危害性,保持人们上网的警惕意识。同时,还应逐步培养起人们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法律风气,给网络犯罪分子的犯罪通口布下“天罗地网”。另外,应加强社会的合力作用,以更好地防治网络犯罪。加强政府对网络的行政监管力度,不断增强网络的安全性;检察机关在获悉案件情况时,应及早介入,尽量查找充足的证据资料,以方便侦查工作的.开展和案件的及时侦破;鉴于金融行业是网络犯罪的多发行业,应重点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对内部操作计算机的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增强依法用网办公的意识;对于青少年也应重点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避免拥有熟练网络技术这种一技之长的青少年,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不法之途。只有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法律风尚,人人树立起法律意识,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才能有效地防治和抵御网络犯罪的发生。

(三)加强计算机防范设施和侦查技术设施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网络执法能力

网络犯罪的先进性和较高的科技含量,使得其具有比较复杂的特点,侦查网络犯罪必须采用相应的侦查技术,应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提高其科技含量,加强网路安全技术的研发,在数据传输监视技术、网络定位技术以及陷阱识别技术和病毒隔离技术上,都应切实加强,以借助高科技手段,来维护网络的安全,降低网络犯罪几率;还应加快网络犯罪情报信息网等监控网络的建设,积极鼓励社会人员进行网络犯罪行为的举报投诉;应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侦查技术,并进行深入研究,以不断提高计算机侦查技术设施建设的水平。同时,应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培养出一批适应时代发展的“网上警察”,增强他们发现网络有害信息的能力,以及对犯罪黑客进行调查取证的能力,尤其对网络犯罪的证据能够借助高科技手段来鉴定其真实性;执法人员还应借助网络,了解和熟悉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学问,如犯罪心理学、人类行为学等,以增强对网络犯罪分子的作案行为和动机的研究,更好地防治网络犯罪的发生。

(四)强化国际合作,加强对国际犯罪的侦破力度

,欧洲理事会出台了《关于网络犯罪的公约》,对处理和防范国际间的网络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对缔约国之外的国家预防网络犯罪,加强国际合作也有积极作用。各个国家应该联合起来,布置起全球性的“法网”,以加强对网络犯罪分子的防治和打击力度,减少使犯罪分子逃脱的法律漏洞。在与国外进行合作时,还应积极借鉴国外的互联网管理经验,尤其是美国、德国等一些互联网技术发达的国家,以对网络犯罪设置更安全的防御线,尽量将网络犯罪扼杀在萌芽中。同时,因网络犯罪自上世纪60年代便在国外出现,所以国外的网络犯罪形式和领域更加多样和广泛,应全面了解国外网络犯罪的各种形式,以对网络犯罪的立法制定起到更全面的指导作用。另外,对于国外犯罪分子在我国国内实施的网络犯罪,应尽早制定专门的法规,并保证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对于国外一些更高端科技下的网络犯罪能有力覆盖,以对网络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惩治,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和经济安全。

三、结语

6.网络犯罪英语作文 篇六

28日,省政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暨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通报今年初以来我省打击治理工作情况,进一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副省长、省政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王惠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惠敏指出,今年初以来,各成员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打击、防范、治理多措并举,全省打击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我省个别地方仍然是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重点区域,案件高发态势还没有根本改变。

王惠敏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坚决打赢这场硬仗。要提高思想认识,始终保持清醒警醒,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要坚持多管齐下,扎实开展打防管控,着力完善反诈骗中心建设,深化打击处理和重点整治,加强宣传防范和源头管控,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要坚定打击治理决心,狠抓责任落实,堵塞监管漏洞,主动破解顽症,不断推进专项行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7.网络犯罪英语作文 篇七

加强宣传,持续扩大网点各渠道宣传力度。专门印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折页下发各网点,张贴防电信网络诈骗公告,统一在各营业网点LED显示屏、海报机、多媒体设备、自助设备等对外显眼区域播放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资料,并利用手机短信、网上银行、掌上银行、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正面宣传,提升客户防范意识。同时利用三农服务工作室、上门服务、业务营销、与客户单位活动、召开会议和交流等形式,积极向客户单位宣传、讲解电信网络诈骗实际案例,提升开户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加强教育,提升员工风险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该行专门举办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视频培训,并要求网点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资料,帮助员工掌握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主要特征和规律。此外,严格落实各项操作流程,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力。在业务办理中坚持客户有效证件审核制度、实名开卡制度,认真核实开卡人身份信息,严控虚假开户。规范借记卡应急处理流程,加强账户异常交易监测。

8.网络犯罪英语作文 篇八

第一条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返还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 《返还规定》目前仅适用于我国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的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外国通过有关国际条约、协议、规定的联系途径、外交途径,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的,由银监会和公安部批准后,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三条 《返还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所称的冻结资金不包括止付资金。

第四条 《返还规定》第五条第一款中的“真实有效的信息”,是指受害人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接受资金返还银行卡(卡状态为正常)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由本人提供,经核对,与原件无误,此件只做冻结资金返还使用”。

第五条 被害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资金返还手续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被害人有效证件以及被害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被害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办理资金返还;被害人死亡的,由其继承人办理资金返还。被害人的监护人或继承人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第六条 《返还规定》第五条中的“公安机关”是指受理案件地公安机关。

第七条 受理地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返还资金询问笔录,笔录中应详细记明被害人接收资金返还的银行账户、银行有无赔偿垫付等内容。告知被返还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对返还错误的款项应及时退回,如故意伪造证据材料或拒不归还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 《返还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中的“应当主动告知被害人”,是指受理案件地公安机关应当口头或书面告知被害人,告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涉案资金的冻结情况;

(二)已冻结资金是否属于被害人,需公安机关进一步查证;

(三)资金返还工作一般在立案3个月后启动。

第九条 被害人原则上只能向受理案件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返还规定》第六条第二款中的“冻结公安机关或者受理案件地公安机关”是指“冻结公安机关和受理案件地公安机关为同一公安机关”情形。

第十条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申请表》应当一人一表、一卡(账户)一表,对多个申请人涉及一个账户或一个申请人涉及多个账户需要办理资金返还的,应当分别填表。

第十一条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申请表》中“返还银行账户”栏应当填写户名、账号、开户网点、所属银行。立案单位一栏中加盖的公章应与立案决定书的公章一致。冻结单位一栏中加盖的公章应与冻结通知书的公章一致。“冻结金额”栏应当填写返还金额。

第十二条 受理案件地公安机关与冻结公安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由受理案件地公安机关负责核查各级转账资金流向,并负责制作《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资金流向表》(附件1)。

第十三条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返还决定书》应一式两份,一份由冻结地公安机关留存,一份交办理返还工作的银行。

第十四条 《呈请返还资金报告书》中“返还银行账号”栏应当填写户名、账号、开户网点、所属银行。“返还金额”栏金额应当用大写汉字填写(精确到分)。“审核意见”栏签字由冻结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导批示”栏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 《返还规定》第六条第四款中的“移交”,是指受理案件地公安机关派2名民警持本人有效人民警察证,携带相关材料赴冻结地公安机关移交。移交证据材料时,除《返还规定》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冻结资金返还工作协作函(附件2)和涉案账户的交易流水明细(加盖公章)。冻结地公安机关收到材料后,应当填写回执交受理地公安机关。

第十六条 《返还规定》第六条第五款中的“如原银行账户无法接受返还”时,原则上应返还至本人的其他银行账户,如确需返还至非本人银行账户,需要由本人出具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其与返还账户持有人的关系以及自愿要求返还至该账户的声明,并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 按比例返还的,应当制作《按比例返还资金流向参照表》(附件3)。冻结公安机关通过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主流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方式发出公告。已明确被害人的,冻结公安机关应当以电话、书面等形式通知所有被害人,并做好记录。

公告期间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被冻结资金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受理,制作书面记录并出具回执。公安机关应当对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决定,同时通知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中止冻结资金返还,重新确定返还比例。异议不成立或者公告期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原确定的比例返还被冻结资金。

第十八条 冻结资金返还的金额以冻结账户的实际到账金额为准。资金返还产生的手续费从返还金额中扣除。

第十九条 办理资金返还后账户仍有余额的,冻结地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续冻手续。

第二十条 被害人以现金通过自动柜员机或者柜台存入涉案账户内的,在返还资金时受理案件地公安机关除向冻结公安机关提供账户交易明细中的存款记录与被害人笔录外,还应当提供银行柜台、ATM柜员机存(汇)款监控录像、存(汇)款底单等材料。

第二十一条 《返还规定》第十条中“公安机关”是指冻结公安机关。

第二十二条 办理冻结资金返还时,由两名以上冻结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持本人有效人民警察证、《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返还决定书》原件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协助返还通知书》原件前往冻结银行办理返还工作,商业银行对相关手续材料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并可留存《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返还决定书》复印件。冻结公安机关在办理冻结资金返还时,应同时告知所在地省级反诈骗中心。

第二十三条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协助返还通知书》中“类型”栏一般填写“银行存款”;“所在机构”、“户名或权利人”、“被冻结账号”栏均应填写被冻结账户的`信息;“返还接受账号”栏应填写户名、账号、开户网点及所属银行;加盖公章应与原冻结通知书一致。

第二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指定各省的专门分支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返还的办理工作(另件下发)。《返还规定》第十条中“冻结银行”指冻结账户的归属行在冻结地公安机关所在的省一级分支机构。如该银行在冻结地尚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冻结公安机关可就近选择该行公安机关所在地其他省一级分支机构办理。

第二十五条 冻结银行受理资金返还时,可以向冻结公安机关所在地的省级反诈骗中心(附件4)电话核实办案民警身份,并按照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审核冻结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身份有疑问或材料不齐全的,冻结银行有权拒绝办理资金返还工作。

第二十六条 资金返还时,冻结银行发现该冻结账户还有被其他司法部门冻结的,可暂停资金返还工作。协商一致同意并出具加盖司法部门公章函件后,方可启动资金返还工作。

第二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仅承担审核司法手续齐全性、完备性和核实民警身份的责任,不承担因执行公安机关返还通知书而产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公安机关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返还规定》,切实做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银监会、公安部将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落实《返还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并进行通报。

9.网络犯罪英语作文 篇九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频发,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为深化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百日攻坚”宣传成果,切实提高群众防范意识,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决定在全街道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宣传活动。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全市、全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防范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反诈宣传形式载体,通过参与反诈“三微”(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制作推送一系列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作品;通过针对老年人、财会人员、学生群体等易受骗人群的精准宣传,及时公布最新犯罪手法、深刻揭露不法分子的诈骗伎俩,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构建“全民动员、全员反诈”良好氛围,努力实现全街道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发案总量和损失金额双下降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政法书记XXX担任组长,平安办、XX派出所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工作重点

(一)聚焦犯罪变化、开展精准宣传。

要紧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及时通报情况,提出打防工作对策建议;掌握全街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基本情况、作案手段及方式,牵头制作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资料;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对接,及时提供宣传素材,便于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积极策划、组织、协调全街道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大主题宣传工作。

(二)聚焦城乡居民,强化社区宣传。

各村(居)要组织统筹组织召开小区业主委员会、村(居)民小组会等,深入开展进社区宣传活动,适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知识。各村(居)要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开展经常性防范宣传。针对退休职工、家庭主妇、老年人、务工人员等易受骗人群,发动村居干部、网格员、楼栋长等力量,组建反诈义务宣传队,全面开展上门走访宣传,确保宣传工作无盲区、无死角。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和派出所要指导各小区物业对网络交友、网络兼职、冒充客服、购买保健品等诈骗方式开展针对性防范宣传。

(三)聚焦学校师生,开展集中宣传。

教管中心要组织学校,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反诈知识教育活动,并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校讯通推送提醒短信等方式做好学生家庭的防范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

(四)聚焦企业员工,开展针对性宣传。

市场监管所、XX派出所、司法所、经发办等部门要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与日常检查、执法等业务工作相结合,开展对服务对象的日常反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对冒充领导诈骗、邮件诈骗、贷款诈骗等企业主及财务人员容易被骗的诈骗类别,要指导企业开展内部宣传教育。司法所要指导通信、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新金融平台等相关行业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

(五)聚焦传统媒体,开展公益宣传。

各村(居)要开设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典型案例,加大正面引导力度,营造公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督促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宣传栏、电梯LED广告屏等张贴海报、投放公益广告。交巡警保税港大队统筹辖区各汽车站、公交车站及客运、公交车辆悬挂预警提示标语、张贴宣传资料,利用LED屏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短片。规建办协调企事业单位户外显示屏、大型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LED屏投放公益广告,发布防范宣传内容。经发办要督促通信企业落实用户实名制,按照《通信短信服务管理规定》,适时发送“防骗提醒”公益短信。文化服务中心、XX市场监管所要督促集贸市场、景区、酒店、宾馆、餐饮、企业、网吧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文化服务中心督促辖内酒店、宾馆、网吧在电视、电脑开机画面中播放防骗警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此项工作纳入平安渝北建设(社会治理)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考核,各单位、村(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反诈骗宣传防范工作的重要性,从关注保障民生的角度出发,精心组织,制定措施,多策并举,力求实效,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

(二)深入推动,统筹兼顾。

各部门、村(居)结合职能实际,推进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场所、进机关,进千家万户,全面覆盖每个角落、每个人。要统筹兼顾,将集中宣传与疫情防控工作有机结合,与成渝两地双城经济圈、五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打造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相互促进。

(三)强化协作,创新落实。

各部门、村(居)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共享信息,形成宣传合力。要将宣传教育活动中的本单位工作和任务严格落实到位、落实到底,要结合涉及的行业群体和可利用的宣传渠道,认真思考、积极创新,实现宣传到人、宣传入脑。

10.浅谈网络犯罪与防范措施 篇十

【篇一】

近年来,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和普及,在审判实践中,网络新型犯罪呈现多发和上升趋势,为了有效打击治理网络犯罪,经过对我院近两年来涉网络犯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关于网络犯罪的相关条款,网络犯罪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犯罪。即将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作为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如黑客入侵、传播木马病毒等。涉及到的刑法条文有第二百八十五条和第二百八十六条,罪名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二是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实施的其他犯罪。随着信息网络在社会各领域中广泛应用,有些犯罪分子把计算机信息系统及

网络作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这种类型涉及的犯罪罪名比较广泛,有诈骗罪、盗窃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等。我院近两年受理的刑事案件中没有涉及第一类网络犯罪的情形,涉及到第二类网络犯罪的共有18案,包括盗窃罪1件、诈骗罪3件、强奸罪3件、宣扬恐怖主义罪1件、贩卖毒品罪4件、出售假币罪及伪造货币罪各1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1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件、诽谤罪2件,其中审结15件、移送2件、1件未审结。

二、主要做法:

网络犯罪相比现实犯罪而言,社会危害性大,隐蔽性更强,涉及的犯罪方法种类繁多,花样日新月异,这对我们刑事审判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为了及时有效的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1、组建专业的审判团队。我院在刑事审判庭专门设立了审理网络犯罪案件的合议庭,审判长由刑庭副庭长担任,合议庭成员由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的、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员组成。对我院受理的涉网络犯罪案件,统一由该合议庭进行审理。

2、依法履行职责,从重从快打击网络犯罪。网络犯罪具有种类多、涉及面广、传播快、危害人群众多、危害大、隐蔽性强等特点。受害人既有年轻人,也有中老年人;有国家工作人员,也有企业工作人员;有知识分子,也有一般民众。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人民的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危害巨大。我院始终坚持对该类犯罪依法从重从快进行打击,已审结的15件案件中,我院平均结案时间为1个月,最快的在10天内结案。对审结的15案中的涉案人员

21人,判处10年以上刑期的2人,3年以上刑期的9人。

3、精学深研,精准打击网络犯罪。网络犯罪隐蔽性和专业化相对其他案件都较强。我院从三方面入手强化审判人员的知识更新,以确保精准打击网络犯罪。一是研究这些案件的犯罪特点,作案手段,同时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形式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计算机网络信息相关知识,在审理这些案件中,做到心中有数,条理清楚,庭审层次分明,运用法理知识使被告人认罪伏法。二是聘请相关专业人员为干警讲授计算机网络相关知识,加强干警计算机网络知识的培训,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具体的网络知识问题仍无法破解的情况下,邀请相关专业人员专案进行指导,并邀请有此类专业知识的人员陪审案件。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交流协作和沟通。我们在审理此类案件中,遇到计算机网络专业知识如:

U盾、流量、短信群发器、银行信使、视频文件、声讯台等,虚心向涉及到这些专业知识的部门请教学习,通过学习,掌握了这类犯罪的特点,对分析案情和准确定性量刑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为打击该类犯罪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加大宣传力度,预防网络犯罪。(1)我院多次组织干警到天惠亿家超市门前、桢州公园、老城集会等公共场所以案讲法,宣传网络犯罪的有关知识,提醒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2)利用网络庭审直播、微博、宣传报道等媒体方式进行宣传。如穆某某、李某二人诈骗一案,二被告人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小区短信群发器),向所经区域的手机用户群发虚假信息10387条,实施诈骗行为。受理该案后,我院经过对案情认真分析,认为该案影响面广,危害大,并且具有非常明显的典型性,即决定通过网络庭审直播

和微博的宣传形式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邀旁听了该案。通过这一案件的网络公开审理,使广大网民对网络诈骗犯罪知识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提高了广大网民的防范意识。

三、存在问题:

网络犯罪是近年来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我们通过此类案件的审理,虽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和困难。(1)网络犯罪种类多,犯罪手段层出不穷,花样繁多,审判人员的知识更新较慢。(2)涉及诽谤犯罪的案件,属自诉案件范畴,这类案件因涉及到电子证据的取证及证据固定需要很强的专业技术,对自诉人而言,举证十分困难,法院受理后自诉人往往无法提供相关的证据,而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没有相应的技侦手段,无法调取该证据,致使该类犯罪不能得到有效打击。(3)涉网络犯罪案件中,涉及的电子数据证据较多,对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提取和固定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进一步规范。

四、需加强和提升的方面:

1、加大干警对新类型案件法律知识及网络知识的培训学习。随着数据化、网络化的普及和高速发展,涉网络案件将会出现更多类型,专业化和隐蔽性也将会更加趋于增强,对审判人员的要求将会更高,所以作为审判人员的知识更新,无论是在法律知识还是网络知识方面始终不能松懈。

2、积极引入网络专业技术人才作为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把专业化技术人才引入审判,将有利于通过庭审快速查明事实,准确定性,有效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3、加大与电信、金融等单位的联系和协作。通过进一步加强联系协作和沟通,社会多方配合,形成打击网络犯罪的合力,有效追回涉案款物,遏制涉网络犯罪的发展势头。

4、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市民防范意识。

【篇二】

近年来,我国网络科技越来越发达,随着“互联网+”的推行,网络已渗透到越来越多的生产生活领域,其在构筑起便捷的沟通平台的同时,也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本文通过对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网络犯罪案件为视角进行分析,浅析网络犯罪的特点、形成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网络犯罪案件

特点

原因

对策建议

一、网络犯罪的概述

(一)网络犯罪的定义

网络犯罪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逐渐普及发展演变而来,具体来说是通过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目前我国理论界对网络犯罪的定义存在广义说和狭义说两种观点。狭义的网络犯罪是传统意义上的网络犯罪,是指以网络为侵害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广义的网络犯罪是指以网络为侵害对象或者以网络为侵害工具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笔者认为对网络犯罪应当进行广义上的界定,即通过计算机利用网络技术,实施危害计算机系统,妨害互联网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并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二)网络犯罪案件的特点

1、犯罪主体呈低龄化趋势。随着计算机技术在全社会的推广和全民化,网络犯罪的主体平均年龄有逐年降低的趋势,因为他们从小就接触到计算机,他们的成长期正是中国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阶段,在学到计算机应用本领的同时,也掌握了一定的作案技巧。譬如运用计算机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在网站上发布信息、利用计算机技术盗取网络帐号、公民个人信息、银行卡号等等。据笔者统计,新洲区院近三年来,办理的利用网络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在二十岁左右,并呈逐年下降趋势。

2、犯罪手段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空间,行为人的身份可以虚拟化,网络犯罪也没有特定的表现场所和客观表现形态,不易识别,也不易被人发现,作案范围一般情况下也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行为人对犯罪结果发生的时间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与传统犯罪相比,不易被公安机关侦破,犯罪的安全系数高。如新洲区院办理的涉嫌网络犯罪案件中,公安民警在侦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涉嫌诈骗案时,蔡某某所在的作案地点长期关闭,周围居民反映,每天早晚有多名年轻人结伴进出,这才引起民警警觉,以消防检查为由进入作案场所,发现十余名青年男女每人面对着一台电脑,每台电脑都登录着多个QQ和微信号,疑似正在进行网络诈骗,这样才导致案件发生。

3、犯罪成本低,社会影响面广。

当前,网络犯罪成本低廉,犯罪嫌疑人只需一台电脑,连接互联网,雇佣能熟练操作电脑的青年男女,即可开始在互联网上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除了犯罪成本低,网络媒体传播信息的速度非常迅速,与传统犯罪相比,网络犯罪没有国家、区域的限制,传播范围无限制,具有将时间、空间高度压缩于一体的优势,且迅速突破地域局限,加大了犯罪案件的复杂性,增加了破获案件的难度。

4、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国家的国防、科技、财政、金融等部门都实施信息化管理,这些部门的计算机一旦受到,就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造成的破坏甚至连行为人自己都无法预测和控制,严重危及国家安全,或者导致公民个人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造成的危害比传统犯罪大得多。如新洲区院办理的蔡某某雇佣十余名社会青年为业务员,通过QQ和微信添加好友,并自称为“专家”,向不特定股民推荐股票,股民如获利,便收取30%-50%佣金,亏损则由股民自行承担,致使数百名股民上当受骗,给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

5、网络犯罪管辖权存在争议。在实践中,网络犯罪的特殊性给网络犯罪管辖权带来了新的问题。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以犯罪地管辖为主,以犯罪人的居住地、案件的最初受理地管辖为辅。但网络犯罪因其自身的特点,往往造成其管辖权的冲突。

以新洲区院办理的张某某诈骗案为例,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北京、江西等地通过手机上网购物作案,难以明确作案地点,被害人京东商城系在全国范围内调货发送,报案人武汉京东金德有限公司只是京东商城的华中地区公司,发货并不全在该处。根据一般意义上的犯罪地,犯罪分子登陆信息网络所在地应该可以作为犯罪行为发生地,被害人所在地应该作为犯罪危害结果发生地,相关各地都应该有管辖权。但从司法实践看,普遍的管辖权并不能实现对犯罪分子更好的打击,相反容易造成办案部门争抢案件或者互相推诿,以至浪费大量的司法资源或者打击不力。因此,网络犯罪管辖不明的状况实际上已经成为了打击网络犯罪的障碍。

二、网络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分析

(一)网络环境的特点易诱发犯罪

在网络空间中,没有地域的概念。一位美国计算机犯罪专家说到:“这里的犯罪方式既廉价又无处不在……所需的只是一台连上因特网的计算机。而且,从理论上来说,潜在的受害者数量只受一个因素的限制,即与因特网相连的人数。”因此,网络环境是跨时空性的,具有开放性、虚拟性的特点。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更具有高度的隐蔽性,犯罪过程只在网络中形成无形的电子数据和电磁记录,呈现不稳定、易改变、易删除,易销毁的情形,低风险、高回报的诱惑使人容易突破自身道德防线而进行违法犯罪。

(二)技术管理措施滞后导致防范打击不力

在当前,网络犯罪案件已经几乎和技术密不可分,在此类案件中,嫌疑人往往都比较熟悉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公安机关网监民警要想侦破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在很大程序上体现一场智力的较量,一场技术的较量。现有的技术管理在网络环境内并没有完全与时俱进,网络安全防范手段存在缺陷。同时,从网络个人用户来看,大多数网民缺乏基本的安全防护知识,不知道如何有效保护自己的计算机不受攻击,或者在感染了病毒、木马等有害程序后毫不知情,社会大众普遍的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已明显滞后,这也是导致网络犯罪发生的原因之一。

(三)国家运用法律手段规制不够

近年来,我国加强了网络违法犯罪的刑事、行政立法,出台了一系列的部门规章,构建了我国预防、查处、惩治网络违法犯罪问题的法律法规体系,但从实践来看,存在刑事立法滞后、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制约了法律层面对于网络犯罪的预防和惩治效果。如窃取他人账号,破解密码实现自己免费上网“窃取服务”的犯罪为例,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盗窃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帐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由于当前网络用户基本都采取包月或包年上网,对被盗上网帐号用户来说达不到电信资费损失较大或者根本没有损失,以传统思路来评价网络空间中的“盗窃”行为造成适用困难。此外,还存在司法实践环节的诸多困难,如电子证据的取证、固定、鉴定、举证等问题,这些都没有法条可遵循。

(四)网络犯罪的综合性防护体系尚未全面建成。

网络运营商、服务提供商和网站经营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他们对侦查机关的工作往往在消极配合甚至不配合,影响案件调查取证。公安机关的网侦、刑侦、经侦、治安等相关业务部门在网络犯罪案件线索的发现和核查等方面没有完全形成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机制。此外,有的犯罪嫌疑人使用境外服务器建立网站,涉案数据保存在境外,通过涉外司法途径获取证据周期较长、难度较大,在国际协作方面力度不够,协作效率低下,还需进一步完善跨国打击网络犯罪的协作机制。

(五)法制观念淡薄,网络犯罪法制宣传不到位。许多网络犯罪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者本身并没有具体犯罪动机或犯罪目的,仅仅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或道德感的缺失而实施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行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三、网络犯罪的防控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网络犯罪的刑事立法

1、增加网络犯罪的具体罪名。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就导致了许多网络犯罪行为通过立法上的空白最终逃避了法律的制裁。为了更好地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建议完善网络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在有关的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中明确网络犯罪中的诸多专业术语。譬如如何定义虚拟货币与财产?

何为侵入?这些术语既是专业技术用语,更是法律上的新概念,使现实中五花八门的网络犯罪有法可依、处罚有据。

2、增设单位作为网络犯罪主体。

我国目前《刑法》规定的计算机犯罪主体仅限于自然人,但从实际情况看,存在各种形式的由法人实施的网络犯罪。在《刑法》中增设法人网络犯罪的相关章节或条款,是现实的需要。在网络犯罪中至少把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等增加单位作为网络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罚金刑或其他惩治性措施。除此之外,应进一步调整单位罚金刑在罚金裁量制度、单位累犯罚金刑制度方面的缺陷。

3、进一步明确网络犯罪的管辖权

网络犯罪的管辖权问题是立法的一大挑战,虚拟的网络世界,很难确定具体的犯罪行为实施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目前,采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条:“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笔者认为,一味以传统方式不变应万变来判断网络犯罪相关行为究竟由谁来管辖,并不能实现司法的高效率,难以及时打击犯罪,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明确网络犯罪的管辖权。一是在国际层面应当加强国际司法协作,以实现对网络犯罪相关行为的有效打击。二是在国内层面应适当提高效率,可探索建立优先管辖原则,或以立法形式固化网络犯罪相关行为的特殊管辖原则,避免产生实际管辖争议,导致抢案或推诿。

(二)提高网络安全技术防控

一是建立国家级漏洞库。从技术角度来看,网络是通过无数的硬件、软件等的结合体,网络离不开各种软件的应用,只要是计算机系统或者软件,它本生就存在一定的漏洞。目前我国还没有建成国家级的安全漏洞防护库。对于操作系统、软件漏洞的发现、收集、分析、整合、应对缺乏核心技术研究,与应用软件编制能力与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必须加大建立国家级漏洞库的力度。二是加强数据加密技术研究。就目前网络犯罪案件的高发势头而言,我国现有安全防范技术还远不能适应形式的需要,建议充分借鉴国外的网络安全技术,依靠各种技术手段,大力推广数据加密技术。提高

“防火墙”技术研发,利用掌上指纹扫描等手段,提高网络用户登录网络系统时的安全性,积极改进通信协议,增加网络安全功能,加强对网络犯罪的防范和控制。三是加强对有害信息的技术过滤。要通过各种过滤软件加大对特定人群、特定内容的防护力度,及时过滤各种有害信息,特别是要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防止有害信息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

(三)加大网络犯罪打击力度。

一是公安机关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技术的发展需要,将管理触角延伸到网络当中,通过设立“网上警务室”进行法律宣传和网上接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网络犯罪问题,维护网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对网络犯罪的调查取证能力,大力提高网络队伍侦查和打击网络犯罪的能力,及时发现各类网络犯罪行为线索,充分利用先进的工具和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设置“陷阱”,加强监视等办法,在网络上跟踪、追查网络犯罪人员。三是加强侦查技术与装备研发工作。只有研发和运用科技水平含量高、针对性强的侦查技术,使用携带方便、功能强大的现场勘查工具,才能在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分子的行动中取得主动权。

(四)构建综合性的网络犯罪防护体系。

网络犯罪的治理不是一个小工程,而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个预防和遏制网络犯罪的综合防护体系,才能有效地制止网络犯罪。笔者认为应当建立由银行、其他行政机关、网民、运营商、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组成的三级防护体系。银行要履行监管审核职能,重点加强对财产网络犯罪特别是虚拟财产市场的监督力度。其他行政机关在网络犯罪未直接被公安机关侦办时,要全面收集证据,履行报告者的职责,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及时移送涉嫌网络犯罪案件。运营商要履行防护功能,通力合作,尽可能地保障用户的帐户安全,不断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对潜在的隐患进行主动性防御。网民要切实履行举报职能,共同管理网络安全,制止网络犯罪,从而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全面监管的网络犯罪防护体系。

(五)加强网络法制宣传与教育

一是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逐步树立起正面、积极的网络文化氛围。如专门开展对于从事计算机系统的操作、管理、维护工作人员的教育,开展对于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等模式,通过分层次、分部门的教育活动,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推进良好的网络文化建设。二是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通过制定行业规范等方式,培育、弘扬、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倡导在计算机网络空间中建立遵守道德规范,促进网络

“虚拟社会”的道德文明,积极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三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通过开设网络德育、网络法律相关课程,让网络教育进课堂,让网络教育进社区,倡导绿色上网,大力宣传有关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培养其法治观念,用法律意识来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有效地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

【篇三】

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人类进入了互联网时期,它极大地方便、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但在带来优势的同时,也必然引发了的安全隐患。正确对待网络犯罪,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来预防网络犯罪的发生,对社会的稳定和个人的切身利益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网络犯罪的形式

网络的犯罪形式有多种多样,主要集中表现为以下几点:

1.通过网络信息,窃取他人钱财

由于电子购物、电子商务、电子交易的兴起,引起大多数银行等金融机构都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实现了业务的电子化。但是由于监管力度相对比较薄弱,无法全面的进行资金流向的全程追踪,使得不法分子利用系统缺陷,远程侵入个人或者企业的资金系统盗取钱财,这种形式的犯罪严重地损害了个人和企业的合法利益。

2.网络诈骗,引诱犯罪

科技的迅速发展,每天人们可以从网络中获得大量未经筛选的信息,其中有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的心理进行诈骗,例如抽奖获赠大礼品等诱人的信息。当人们点击时就会自动的从你的账户中扣除相应的款项,还有一些掺杂犯罪信息,使得一些对法律不熟悉的人走上犯罪的道路,更有甚者直接在网络中寻找犯罪同伙。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犯罪的发生。

3.侵入网络系统进行犯罪

犯罪分子在受害人无意识的状况下,窃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计算机信息,进行复制、篡改,从而侵犯了使用者的切身利益。这种违法形式破坏性大,危害性大。

4.传播虚假信息,侵害他人名誉

由于网络信息的传播范围广、速度快、隐秘性等特点。出于种种原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特点散播一些反社会、反人性以及攻击他人的文章或言论,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危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5.传播色情信息

由于互联网支持图片与视频的传播,使得色情信息在网上大量传播,特别是对于青少年,他们本身的自制力较差,很容易收到这些信息的影响,这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都会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利于社会的监管。

二、网络犯罪的特点

与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犯罪有其自身的特点。

1.犯罪手段比较专业,智能化,危害较大

与传统的犯罪人员相比,大部分网络犯罪人员都是利用网络漏洞,或者自行开发软件窃取他人的信息等来实施犯罪,这就要求犯罪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由于信息化的普及,我国的各个领域都实现了电子化、网络化,尤其是国防、通信,电力等方面,如果受到犯罪分子的攻击,并成功地进入这些系统,这会导致一个国家的灭亡,造成无法预料的后果。

2.跨域大,风险小

网络空间是独立于现实空间的一个虚拟空间,其中不同地域的人员可以协同犯罪。与传统的犯罪相比,犯罪人员无需出现在案发现场便可实施犯罪,使犯罪被抓获的风险率降低,有些犯罪分子隐藏身份,跨国犯罪,由于不同国家对于网络犯罪的判定标准不同,使得对于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所下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网络犯罪。

3.犯罪成本低,回报率高,隐蔽性强,查找证据较难

网络犯罪人员只需要一台能上网的电脑就可以进行犯罪,这与传统犯罪相比极大地缩减了犯罪成本,收益高。在虚拟的空间犯罪,犯案人员进行的所有操作反映出来的仅是一些数据,这就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了一定的隐秘性,这就给调查取证造成一定的难度。

4.网络监管体制不健全

计算机网络是新兴的技术,发展不够成熟。由于立法部门对互联网缺乏一定的认识,无法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规范网络秩序。另外,对网络犯罪的形式了解较少,从而导致了网络犯罪不易被发现,被侦破的情形,无法真正的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对于网络犯罪的防范途径

网络犯罪对个人、企业以及国家都能产生较大危害,又鉴于对网络犯罪的司法体制不够完善,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在侦破过程中存在难度,因此应该做好网络犯罪的防范工作。对于网络犯罪,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1.从个人和企业方面考虑

对于网络技术,由于其监管制度和立法制度都不够完善,风险相对较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自觉抵制。在自己的计算机上安装防火墙,设置密码,且不在公共网络情况下用自己的账户处理关于证券、银行账户等有关事项,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此外,企业作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配合国家的相关政策,不断自行开发监管软件,修补系统的不足,强化系统,保护公司的财物安全,维护网络安全。

2.从国家方面考虑

首先,促进网络文化教育,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青年人是我国发展的主力军,由于网络犯罪的低龄化,大部分青年人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而无法正确运用网络技术而给国家、社会乃至家庭都造成了一定损害。因此大力开展网络宣传教育,提高青年人的法律意识,帮助青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青年人自觉抵制网络犯罪,从而营造一个安全的氛围来学习了解网络。

其次,加强网络监管体制,完善网络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保证顺利进行案件侦查。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变动性较大,应该在网络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管,防止犯罪的发生。网络犯罪的多样性,要求网络犯罪的立法应该与之相适应,不让违法分子有可乘之机。此外,对于网络犯罪这也要求相应的办案人员不仅要有熟悉的法律知识和高超的侦破技能,而且还要求他们要对计算机网络计算有一定认识和了解,才能保证案件的侦破。因此,国家应该提高相关人员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满足时代的发展要求。

最后,互联网的全球化,使得网络犯罪也趋于全球化。鉴于网络犯罪带来的连锁危害,仅靠一个国家之力是无法真正的起到防范作用。因此,国家之间应该加强合作,共同打击网络犯罪,相互借鉴各国有效地防范措施,加强对网络犯罪的制止。

综上,网络犯罪是一种新型的犯罪形式,它具有极大地破坏力和危害性,我国应该加强对网络犯罪的了解和警觉,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提高侦破技能,而且,还应该提高全国人民的防范意识和法律观念。针对网络犯罪的跨领域性,各个国家应该相互借鉴,相互联合起来,共同打击网络犯罪,这就有效地杜绝了网络犯罪的发生,从而保证各个国家的信息财产安全,维护国家稳定和安定。

【篇四】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新应用的广泛普及,网民数量逐年递增,互联网在给我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因其跨地域、技术强、犯罪成本低等特性,成为了违法犯罪迅速滋生的温床。网络犯罪高发频发、作案手法多样翻新、侦查办案难度增大、办案成本越来越高等都给公安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

一、当前网络犯罪的形势

(一)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扩展。由于互联网的全面普及,传统的违法犯罪活动也越来越多地向互联网转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领域不断扩展,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黄赌毒等网络违法活动繁多。

(二)网络犯罪跨地域作案明显。网络犯罪不同于传统犯罪,传统犯罪的最大特点是有地域性,而网络犯罪没有地域性限制,跨省,跨境犯罪已成常态。

(三)形成了固定的利益链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固定的利益链条,犯罪分子往往分工明确,发送诈骗信息、在网上转账、取款等都有专人负责,犯罪行为得逞后立即分赃,形成了专业化、组织化的犯罪利益链条。

二、做好打击网络犯罪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教育培训,加强普法宣传。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二是加大网络犯罪行为及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网民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社会整体的安全防范能力。三是加大网络法律普及推广力度,帮助广大群众了解网络违法行为及法律后果,自觉中止违法行为

(二)开展专项打击,加强小案串并侦查。一是针对高发案件开展专项打击。针对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列的犯罪活动,开展专项打击,进行集中整治,打击嚣张气焰,遏制上升势头。二是对跨省案件实施专案侦查。针对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跨越多省、社会影响广泛的重大案件,集中力量、协调全国力量开展专案侦查。三是对小案开展串并侦查。网络诈骗常常具有案值小、受害人多等特点,公安机关常常难以立案。要完善串并机制,积少成多,适时串并侦查,挖出犯罪团伙。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技术手段。一是加强网警队伍建设。要按照规范化和专业化的要求,完善机构设置,配齐配强警力,建立一支立场坚定、业务精良、指挥顺畅、行动迅速的网警队伍。二是加强网安技术手段建设。要完善电子数据取证、案件线索发现、网上行为溯源、现实活动刻画、精确打击及网络特侦等全套技术手段建设,确保技术水平能够跟上网络技术发展的前沿。三是加强网上情报侦察工作。依托网安技术手段建成的网安大数据,既是资源也是手段,是情报的主要来源也是打击工作的重要支撑,要加大建设、采集、挖掘力度,实现综合开发利用。

【篇五】

网络安全从用户的要求,主要是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利益的信息要受到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保护,避免其他人**,冒充,修改和非法等。

网络安全从运营商的要求,主要是对本地网络的信息,读写等操作受到保护和控制,避免出现病毒,非法存取,拒绝服务和网络资源被非法占用和非法控制等威胁,制止和防御网络“黑客”的攻击。

众所周知,想要应对日趋复杂的网络犯罪,需要研发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近日,电脑管家实验室刚刚发布的个人安全解决方案——电脑管家安全部队中的安全支付功能,就在这方面起到了前所未有的防御作用。

据悉,该技术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一整套简单易用的安全工具,保护用户在线网银操作或在线购物行为中涉及的***信息或银行账号安全。其中包括专门的“安全浏览”模式,它可将用户的在线支付行为同其它在线行为隔离开来,并检查交易网站的真实性。在线支付技术还会自动评估用户计算机是否包含潜在漏洞。而为了进一步增强安全性,安全支付模式还配备了安全键盘,让用户通过屏幕上的键盘输入***号和密码,避免键盘记录恶意软件通过物理键盘窃取用户输入的机密信息。

更令人担忧的是,中国的互联网安全状况也许会越来越与国际接轨,一些在网络国际上流行或新生的网络犯罪技术与手段可能会被网络犯罪分子应用于中国地区。我们将看到这种网络犯罪的形式会更加有组织性,且网络犯罪人员还具有非常深厚的技术功底,这已经是当前互联网犯罪的一个发展趋势。

网络安全从政府主管的要求,主要是对非法的,有害或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进行过滤和防堵,避免这类信息从网络上泄漏。此外,对不健康的内容和对社会稳定有影响的信息也必需加以控制。

2.网络安全的防范

网络安全的防范是一个体系和系统,必需协调,技术和管理三个方面。要集成防护,监测,响应,恢复等多种技术。

网络安全的防范是通过各种机,网络,密码和信息安全技术,保护在网络中传输,交换和存储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并对信息的传播及内容进行控制。

网络按全的防范从技术层次上看,主要有防火墙技术,入侵监测技术,数据加密技术和数据恢复技术,此外还有安全协议,安全审计,身份认证,数字签名,拒绝服务等多种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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