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测安全责任书

2024-11-23

机动车检测安全责任书(精选15篇)

1.机动车检测安全责任书 篇一

龙街镇中心学校教职工机动车安全驾驶

包保责任书

为加强我乡教职工的交通安全管理,提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为进一步做好我乡中小教职工的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安全事故,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根据《云南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贯彻落实龙街乡人民政府《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通知》精神,学校校长(简称甲方)与各位教工(简称乙方)签订本机动车安全驾驶包保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

(一)、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

(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教职工遵守交通法规。(三)、督促教职工进行进行机动车安全检查,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限期整改。

(四)、与拥有机动车的教职工建立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每月与被包保对象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谈话。

二、乙方职责:(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认真遵守行车安全规定,提高认识,增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防范。

(二)、严格遵守上级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和中心学校对机动车驾驶员提出的各项要求。

(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做到六 “不”,即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不在雨天路滑时出车;不超员超载。(四)、文明驾驶,不无证驾驶和驾驶无证、无牌机动车辆;不把机动车借给无相应驾驶执照的的人驾驶,驾驶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帽。

(五)、经常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出现故障及时修理;并按交通安全主管部门要求对机动车进行投保和缴纳各种费用。

(六)、驾车进出校园时要减速慢行,注意避让学生,并按照学校规定停车地点停车入位,不乱停乱放。

(七)、不得利用自家车从事非法运营、超载拉客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八)、在放假离校时,要做离校签名手续;在工作日期间,离校无论办公事私事,须向校长(园长)报告。

三、附则

(一)、甲方如不履行职责,若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负领导责任和间接责任。

(二)、乙方如违反职责要求,出现交通事故,乙方将承担一切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三)、本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年,时间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包保人与签订责任书教职工各存 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包保人(签字)

乙方:被包保人(签字):

(机动车牌号:)

二〇一三年九月一日

2.机动车检测安全责任书 篇二

GB21861-2008将于2009年6月1日开始实行, 实行新标准后机动车安全检测线的检测设备取消了喇叭声级测量项目, 这样检测设备就包括车速检验台、烟度计 (滤纸式烟度计、投射式烟度计) 、废气分析仪、前照灯检验仪、侧滑检验台、轮重仪、制动检验台、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 还有检测辅助设备的空气压缩机、自由滚筒等, 至于摩托车检测线的维护保养, 参照汽车检测线, 在此就不作赘述。对于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地区, 其安全技术检验项目中还应取消排气污染物测量项目, 则烟度计、不透光烟度计、废气分析仪也相应取消。

2 实行新标准后机动车安全检测线的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

(1) 车速表检验台的日常和间隔15天的维护保养。

日常保养:通电前, 检查滚筒表面是否粘有泥油等脏物, 试验台底座有无积水情况, 发现泥油等脏物, 清除滚筒上的脏物, 洗刷干净并使之干燥;有积水, 抽干或用布擦干;通电预热后, 检查指示仪表是否正常工作, 检查举升器动作是否正常, 有无漏气。发现仪表不正常工作, 举升器动作不够灵活, 漏气等情况应通知技术人员、维修人员维修。间隔15天:检查轴承是否运转圆滑无阻力、滚筒运转有无杂音、表面有无损伤。发现轴承阻滞, 应加原厂规定的润滑油, 发现滚筒杂音, 表面损伤应通知技术人员、维修人员维修;检查各机件的安装连接情况, 发现有松旷、磨损应紧固。

(2) 烟度计日常和间隔15天的维护保养。

烟度计分滤纸式烟度计和投射式烟度计。对于滤纸式烟度计的日常保养:通电前, 检查取样探头与导管, 有无压坏、割裂、堵塞和脏污情况。发现脏污用细布檫拭、堵塞用压缩空气吹洗;发现压坏、割裂情况应通知技术人员、维修人员维修或更换;检查清洗压力是否符合生产厂家要求;检查滤纸是否充足;通电预热后, 检查指示仪表、各按键、抽气机构、清洗机构、走纸机构等是否工作正常。对于投射式烟度计的日常保养:用仪器提供的清洁刷子, 从废气出口处小心插入测量室的管内, 边清扫烟炱, 边向里逐渐伸进, 直至另一端废气出口为止。操作过程中务必注意:不要接触和损伤两端的光学透镜。不能将刷子从废气入口插入, 以防损坏其内部的温度传感器; 用柔软干净的湿布 (不要太湿) , 轻轻拭擦两端的透镜, 务必注意:不要损伤透镜, 且待透镜表面的水分已蒸发后, 才能接通仪器电源; 用清水和干净的布清洁取样探头、导管的内部和外部。滤纸式烟度计和投射式烟度计间隔15天的保养:检查测量机构是否脏污、变形;清洗各运转机构, 并加油运滑;彻底清洗取样探头、取样管积碳;检查指示仪表、各按键、抽气机构、清洗机构、走纸机构等是否工作正常。

(3) 废气分析仪的日常和间隔15天的维护保养。

日常保养:通电前, 检查取样探头与导管, 是否污垢、堵塞、漏气情况。发现污垢用细布条擦试、堵塞用压缩空气吹;发现漏气情况应通知技术人员、维修人员维修或更换;检查前置滤清器、二次过滤器和滤纸式过滤器有无脏污情况。发现脏污时更换滤芯、滤纸;通电预热后, 检查显示屏、指示仪表、各按键是否正常工作;进行机械检查, 并与上次检查数值比较, 发现数值异常, 应重新用标准气进行核查;检测完毕, 取样探头应放于固定位置, 切忌放于地面, 以防吸入灰尘。间隔15天的保养:彻底清除各机件积尘、取样探头污垢;重新度量、取样探头用于插入排气管的弯曲部分的长度, 发现不符, 应重新调整。

(4) 前照灯检测仪的日常和间隔15天的维护保养。

日常维护:通电前, 检查聚光镜面有无污物或模糊不清的部位, 发现镜面污垢, 用柔软物擦试干净;检查水平找准器气泡是否在红线框内, 发现不正常, 可用调整螺钉调整;通电预热后, 检查仪表、各按键、运转机构是否工作正常;不检测时, 检测仪要用避光布套罩住, 防止光电池老化。间隔15天的保养:检查导轨情况, 发现弯曲、变形、损坏或嵌有石子、杂物, 应予以清除导轨上的杂物, 弯曲变形就更换;除去机件上的积尘, 渗漏的油污, 用细布擦试干净;检查支柱、各机件上的润滑情况, 发现润滑不够, 应加润滑油。

(5) 侧滑检验台的日常和间隔15天的维护保养。

日常保养:通电前, 检查检验台及周围场地有无油渍、泥污、石子和水等情况, 发现杂物, 应清除杂物、保持干燥清洁;检查各机构动作及侧滑板回位情况, 发现动作不灵活, 应清洗润滑;回位不良, 须调整回位弹簧;通电预热后, 检查仪表是否工作正常;不检测时, 用锁止销定位锁住。间隔15天的维护保养:检查滚轮、导轨、杠杆机构、回位装置及侧滑板情况, 发现脏污、变形、磨损和生锈, 须对必要部位进行清洁、紧固、润滑, 损坏零件应予更换;检查各轴承, 间隙过大或者轴承损坏应及时更换。

(6) 轮重仪检验台的日常和间隔15天的维护保养。

日常维护:通电前, 检查承载面是否粘有油污、泥、水等脏物, 发现有水、脏污情况用细布擦试;通电预热后, 检查仪表是否正常。间隔15天的维护保养:检查各机件安装情况, 发现松动现象应紧固;查承载台限位螺丝是否合适, 发现过紧、过松应调回适合位置。

(7) 制动检验台的日常和间隔15天的维护保养。

日常维护:通电前, 检查滚筒表面是否粘有泥、水、油, 试验台底座有无积水、杂物, 发现泥、油等脏物应清除干净;检查固定第三滚筒弹簧是否脱落, 检查滚筒、其他机件是否移位;通电预热后, 检查仪表、电机、分频器、接近开关是否工作正常。间隔15天的维护保养:1.检查扭力箱和缓冲器的贮油量, 发现油量不足, 补充加注;检查传感器安装情况, 发现螺丝松动、移动应紧固;检查轴承运转情况, 发现阻滞现象, 是润滑不够, 应加润滑油, 是机件损坏, 应维修或更换;最后检查滚筒和地面粘砂的磨损量。

(8) 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的日常和间隔15天的维护保养。

日常维护:通电前, 检查电脑有无灰尘, 发现灰尘用细布擦试干净;后按处理器、打印机、显示器、主机顺序通电。通电后, 检查电脑启动、检测系统、检测系统内、各工位显示、网络连接、各工位数据在灯牌上显示是否正常;有雷击时立即关闭电脑系统和切断电源;注意电脑室环境卫生, 维护一定温度和湿度, 防止灰尘进入。间隔15天的维护保养:检查电脑主机有无积尘、脏物, 发现脏物, 须用压缩空气清除干净;将检测数据备份, 清除废弃文件。

(9) 空气压缩机的日常和间隔15天的维护保养。

日常维护:通电前, 检查空气压缩机及周围场地有无油污、水, 发现脏物应予以擦试干净;检查空气压缩机内的机油存量情况, 发现镜面液面低于低线时, 应予及时补充加注原厂规定的机油;检查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情况, 发现一定数量积水, 须去除积水;检查电源电压、压缩机运转、气压值是否正常, 检查气管是否漏气;不检测时, 应切断电源。打开储气筒放气阀, 除去气管内剩余气体。间隔15天的维护保养:检查气缸、各运转机件是否正常。

(10) 自由滚筒的日常和间隔15天的维护保养。

日常维护:检查滚筒表面是否粘有泥、水、油, 滚筒底座有无积水、杂物, 发现泥、油等脏物应清除干净;检查滚筒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各机件是否正常, 检查泵、导管是否漏气。间隔15天的维护保养:检查滚筒轴承运转是否正常, 发现阻滞现象, 是润滑不够, 加润滑油, 如机件变形、磨损通知技术人员、维护人员维修。

3 总结

3.机动车检测安全责任书 篇三

责 任 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明显安全要求,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农机车事故发生,特签定如下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操作规和操作规程,不断增强遵章守法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驾驶技能,主动作好安全操作规程防范措施。

二、要自觉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安全检查,及时排除车辆故障,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三、每月要自觉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保持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严禁机动车及驾驶员无牌无证作业。

四、严禁农用车辆在任何路段违法载人,一经发现每人处罚50元,对车主处罚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扣留车辆并移交公安机关。

五、严禁机动车越载、超速、客货混装,严禁驾驶末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或安全性能不达标的机动车上路行使,严禁疲劳作业,带病行驶,洒后驾车与准驾车类不符的车辆。

六、行驾作业时,必须携带有效证、行驶证、作到牌证齐全,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安全部件完整有效,有挂斗的拖拉机,应按规定在挂斗后拦板明显位置喷上车号码的放大字样。

七、在雨季冰雪期的所有危险路段这包括:麦架沟、屯通沟、哈西沟、松坪、武胜沟、峡沟、等严禁任何车辆通行。

八、对关闭的路段,任何车辆不得通行。

九、对不履行安全防范责任,有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愈期不改进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视其情节移送交警部门依法严处。

十、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千万不能麻痹大意,本着对社会、对家庭、对自己负责的精神开好安全车,遵守职业道德、安全行车、文明行车。争创安全行车、文明行车进典型。

十一、乡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确保安全行生产目标责任全面落实。

十二、本责任书由中寨乡党委政府定期考核。

签定单位:中寨乡人民政府

4.机动车驾驶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篇四

一、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及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准则要求自己遵章守法,努力开好安全车以保障国家个人财产及人民的生命安全为宗旨。

二、认真学习交通管理法规及安全技术学习和测验,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及安全行车水平,自觉接受公安交警及车管人员督察,做到安全礼貌行车。

三、认真坚持出车前、行车途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做到人的问题不上车、车有问题不上路。

四、行驶中严禁在车内吸烟、吃东西或与他人交谈等违章操作行为。行车途中就餐严禁喝酒,做到精心操作、确保安全。

五、严格按车辆负荷载能力、货物装载高度、长度、宽度标准装载拉运货物,并据装载货物种类和天气情况,检查挂网、封蓬、刹绳,确保货物运输途中的安全不受损失。

六、严格执行有关派车、收车制度,严禁出私车或将车辆私自交于他人驾驶、收车后将车辆乱停乱放,否则出现问题,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安全责任状 篇五

1.路训阶段教练员必须在车上,若考核员发现学员独自路训,罚教练50元/次,由此发生车辆、人员等事故,教练员负全部责任,视情节扣除安全押金、工资,直至开除。

2.穿桩训练阶段,教练员必须在场地进行指导,否则罚教练30元/次,发生事故参照第1条.3.教练车出车、收车,加油等在非训练场地的道路上行驶,必须由教练员驾驶车辆,否则扣教练30元/次,发生事故参照第一条.4.教练员短时间离开车辆(20分钟内),必须与总教练请假,由总教练安排其他人照料车辆或短时熄火停车,不请假擅自离开扣教练30元/次,请假后未做及时安排扣总教练30元/次.5.教练员中午或训练期间喝酒(啤酒、白酒等酒类)扣50元/次,醉酒以致不能正常工作,解除聘用关系。

6.车上不准乘坐与训练无关的人员(如亲戚、朋友等),更不准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及非本校正式学员驾驶,否则扣30元/次,发生事故,教练员负全部责任。

7.没有校长、副校长批准,任何教练车不许出校门(接人、送人、加油、采购等),否则教练员负全部责任。

8.训练时段发生学员打架、斗殴事件,教练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9.教练员不能有让学员摇车、起动、下车底修车等不安全行为,若因此造成学员受伤或其他事故,教练负全部责任。

10.不允许单独出、收车,必须在总教练带领下统一出、收车,各车钥匙在收车后按号挂在墙牌上,否则扣教练员20元/次。

11.安全押金500元/人,一月工作无事故,月底另发安全奖500元.教练员因工作调动(解除责任状)且无事故发生者退还押金,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视情况扣除押金,情节严重者开除,押金概不退还.12.其他有关安全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13.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14.本责任状一式叁份,校长执一份,教练员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市**驾驶员有限公司(盖章)教练员(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6.机动车检测安全责任书 篇六

一、《侵权责任法》与《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基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侵权责任法属于民事基本法范涛, 按照立法机关的基本设想, 将作为一编纳入未来的民法典。相对于民法典来讲, 《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特别法。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是一般法规定基本制度, 特别法对一般法未予规范或者规范过于原则概括的事项进行补充或是具体化。《侵权责任法》第48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明确了《侵权责任法》与《道路交通安全法》之间的基本法于特别法的关系。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了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同时的责任承担, 第50条至第52条分别规定了已交付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机动车、拼装或报废机动车以及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肇事情形的责任主体, 第53条规定了保险公司或救助基金垫付肇事逃逸情形受害人医疗费用后的追偿权。在这六条规定中, 第48条无疑是核心条文, 该条文中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主要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和侵权归责制度。

二、侵权归责和强制保险是机动车事故责任制度的核心

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和侵权归责制度属于机动车事故责任立法的最为基础的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针对机动车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和强制保险进行原则性规定。《侵权责任法》规定在因租凭、借用等情形机动车使用人和所有人不是同一个人时, 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形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 以及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三种情形下均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并且规定在被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 并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从国外立法例来看, 责任严格化与责任保险的发达程度是同步的, 侵权责任严格化后的责任负担并没有让加害人终局承担, 而是通过成熟高效的责任保险市场分散后由保险公司承担。在欧洲发达国家, 机动车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已经相当高, 基本能够消化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责任风险。我国目前机动车保有人的责任风险很高, 如果机动车保有人要真正分散其责任风险, 除了投保交强险外, 还要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和商业三者险。因此, 未来加大交强险赔偿限额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归责原则的选择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三种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只有理解了归责原则的体系, 才能够理解整个侵权法的体系, 才能够理解和把握整个侵权法的基本内容。这些归责原则在各项制度中是交叉的, 是综合运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 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二)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行人没有过错的, 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 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 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该规定与《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是相符和的, 是综合运用的。前款第一项适用的是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二项则是适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

纵观世界各国, 虽然对于交通事故的危害性的认识较为充分, 但是对于其运用的归责原则却是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大陆法系中, 德国、法国适用无过错原则。英美法系国家的美国, 对于汽车事故造成的损害以肇事者有过错为条件。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归责原则, 其原因在于对机动车交通运输工具的“危险性”认识不同。所谓的“危险性”主要是指该行为或者该物品对他人及社会造成的危害。承认机动车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国家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或者严格责任原则, 以尽量降低其对社会的危害性。而认为机动车不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国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将机动车作为“高度危险性”运输工具来看待的。机动车高速运转的特征就决定了其具有“高度危险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相撞时的责任原则即属于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何谓严格责任?严格责任即是危险责任。严格责任的特点首先在不考虑行为人的过错, 它的归责基础不是过错, 而是危险活动或危险物等情形;其次, 它本身是一个合法的活动;再次它对抗辩事由和免责事由是严格限制的。长期以来, 过错责任原则扮演着侵权法的核心角色, 这种归责原则由于过于关注个人利益而忽视了社会利益。也正是在这样的认识下, 西方哲学家庞德以“社会利益说”为基础提出“只有一般安全上的社会利益才是民事归责的哲学基础, 也是最后基础”的观点。而这种民事归责原理下的一项重要原则便是严格责任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从事某种危险活动, 或者持有经营某种具有危险的物品、设备的人, 在因其活动或物品、设备造成他人损害时, 无论对损害的发生是否有过错, 均就该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体现了这一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

摘要:本文从三个方面对《侵权责任法》如何规范交通事故责任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强制保险

参考文献

[1]程啸:《侵权行为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年版。

7.机动车检测安全责任书 篇七

为了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学校多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并多次强调学生不得骑电动车、摩托车等。因为交通法规明文规定:未满16周岁的人不得骑电动车。

学生,现在年级班就读。因为该生及其家长强烈要求学校准其骑电动车来校离校。学校已向该生及家长强调了学校不准学生骑电动车的纪律并说清了学生骑电动车的危险性。学生及家长仍坚持要骑电动车。为了教育学生及家长,也为了明确责任,特签订本责任书。

学校要求学生及家长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交通规则,不骑快车,不背人,注意避让行人车辆。在冬季更要小心慢行,注意路滑。

2、学生电动车不进校门,一律停放在校门口对面停车处。并认真锁好车,以免失窃。

3、不得在其他同学面前卖弄,更不得将电动车借给其他同学骑。

4、家长要时刻教育孩子小心骑车,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学校提出的上述要求学生及家长已知晓。在此,学生及家长郑重承诺:学生电动车失窃,以及因骑电动车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完全由学生及家长承担所有责任,学校概不负责。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 生 签 名:

家 长 签 名:

班主任签 名:

政教处(盖章)

签 订 日 期:年月日

8.机动车检测安全责任书 篇八

面对新的检测要求机动车检测站应对措施

国家标准GB21861-将于6月1日开始实行,届时现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46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将自动废止,不再实施,为了读者更好掌握新标准,保证新标准的落实执行,我们将新旧标准主要不同之处和安检机构为了适应新标准而应修改变更之处作主要的综合总结.

作 者:庄文辉 郭继崇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机动车辆技术设备厂华南农业大学车辆工程系刊 名: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英文刊名:MANAGEMENT & TECHNOLOGY OF SME年,卷(期):“”(18)分类号:U49关键词:GB21861-2008 GA468-2004 区别 应对措施

9.机动车制动效能不良的检测与调整 篇九

1. 制动踏板总行程过大

制动踏板行程过大会使制动作用迟缓, 制动效能降低, 甚至丧失。制动器踏板行程要符合要求, 并留有适当的自由行程。一般载重柴油车制动踏板的全行程应在180 mm范围内, 小型车在150 mm范围内。制动时, 第一脚踏下踏板全行程的3/4时应产生最大的制动作用, 制动器踏板或拉杆在产生最大制动作用后, 应最少保留1/4以上的储备行程。

若制动踏板总行程小于规定值, 应调整连接叉, 通过改变真空助力器推杆长度使踏板总行程达到规定值。

2. 制动踏板自由行程过大

制动踏板自由行程过大, 使制动总泵有效作用行程减小, 使机车制动效能不良。踏板自由行程检查调整方法如下:

在发动机停止时踩制动踏板2~3次, 以去除真空助力器内的残余真空度, 然后再压下制动踏板, 直到感觉到阻力明显 (真空助力器推杆与主缸活塞接触) 为止, 此时踏板的行程即为自由行程。

液压制动系统制动踏板自由行程是由制动主缸推杆与主缸活塞之间的间隙在踏板上的反映。因此其调整原理主要是靠改变制动主缸活塞推杆的长度来实现。推杆伸长, 踏板自由行程减小, 反之增大。调整时, 首先松开推杆上的防尘套卡箍, 放松锁紧螺母, 调整推杆的长度, 使踏板自由行程符合要求, 此时助力器推杆与主缸活塞间隙应在0.3~0.7 mm之间。最后拧紧锁紧螺母, 装好防尘套卡箍。

3. 制动液压系统渗漏

制动液压系统不允许有渗漏现象。在踏下踏板60 s时, 踏板不能有再下行现象。检查制动液压系统可能出现的渗漏点:

(1) 金属铜管不应有裂纹、凹陷, 不允许安装在容易碰刮部位;

(2) 制动管路必须固定牢靠, 松弛会引起管子振动、碰擦、疲劳, 而导致管子折断;

(3) 管子接头处不允许有制动液渗漏现象, 不允许用胶布、棉纱等缠住接头;

(4) 橡胶软管不应与矿物油脂接触, 检查时, 用力踩制动踏板, 在软管上不应出现凸起胀大现象;

(5) 液压制动系统中橡胶软管要定期更换新件, 也可视情更换。

4. 制动液压系统内有空气

制动系统内有空气, 当空气溶解于制动液中时, 会影响制动系统的效能。因为空气在油中的溶解度与压力和温度有关, 当踩制动踏板时, 系统内压力增大, 再加上温度高, 造成制动失灵。当制动系统经过检修或制动管路中存有空气而制动不灵时, 其放气方法如下 (放气时需两人协调配合) :

(1) 放气时, 首先取下放气螺钉帽, 并在其上安装一根适当长的软管, 将软管另一端插入容器中。

(2) 反复多次踏下制动踏板, 当具有一定高度时, 踏住不动并保持踏下状态, 拧开放气螺钉1/3~1/2转, 使其喷出带有空气的制动液。在制动压力消失前 (制动踏板踏到底) , 迅速拧紧放气螺钉, 然后放松制动踏板。

(3) 按上述办法反复数次, 直到喷出的制动液中不夹气泡为止。

(4) 不同车型有不同的放气顺序, 有的车型放气的先后顺序是:制动主缸前腔、制动主缸后腔、后左轮、后右轮、前右轮、前左轮。而有的车型放气的先后顺序规定, 前轮轮缸放气结束后, 再进行后轮放气作业。具体操作要按着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做。

(5) 放气结束后, 拔下插接的软管, 装回放气螺钉帽。注意:放气过程中, 随时注意贮液室的液面高度, 放气作业结束后, 应加添制动液到规定高度。

5. 制动液黏度过大

若踩下制动踏板感到很硬, 而制动效能不良, 可能是制动液黏度过大或管路不畅 (如管路内壁油垢积存过厚、油管凹瘪) , 必要时应更换制动液。更换制动液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检查制动贮油杯的液量, 其液面应在MAX (最大) 和MIN (最小) 线之间为正常。在MIN线以下时, 拉起上盖拆卸贮油杯口盖, 补加制动液至MAX线, 但不超过MAX线。

(2) 添加制动液时, 不得混用异质制动液, 否则会使制动液性质发生变化。

(3) 制动液内不得混入发动机油等矿物油。

(4) 不得使异物进入贮油杯内, 若贮油杯内有沉淀异物, 应清洗。

6. 装载不规范

装载不规范也会影响机动车制动效能。装载不规范, 偏前、偏后、偏左、偏右等都会造成车辆重心的前移、后移、左移、右移或上移、下移。重心移位后, 将严重降低制动效果。虽装载规范, 但载重量过大也会降低制动效果。这是因为载重量过大制动时, 由于机车惯性增大, 在同样制动情况下, 制动距离将随之增加。因此, 要按规定正确装载。

7. 拖带挂车行驶

10.机动车检测人员承诺书 篇十

为全面保障上路行驶机动车的安全性和环保性,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增强本单位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机动车检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证机动车检验公正、结果准确、服务有效,我单位特向社会郑重公开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监管部门关于机动车检验的各项要求,切实担负起机动车检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检验数据负责,对检验结果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机动车检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坚持诚信检测,规范操作,质量为本,准确公正。

三、严格按照实验资质认定授权的承检范围开展检验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相关标准,确保检验项目齐全,原始数据、检验记录真实、规范、齐全,保证报告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四、机动车检验设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部进行计量检定/校准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使检验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检验人员全部持证上岗,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单位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规范化操作,为社会提供高效热情的服务。

五、坚决抵制下列行为:

(一)在计算机检测系统中设置人为更改数据的程序或作弊检测的软件、伪造或修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只收费不检等虚作假行为。

(二)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三)在机动车检验过程中以权谋私、索要或者收取礼品、礼金及其他物品,收取贿赂的行为。

(四)从事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检验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私自向外泄露检验信息。

七、积极配合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八、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对待和处理社会投诉或异议。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请拨打站内监督电话或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站内监督电话: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65 法定代表人:

承诺单位(盖章)篇二:

6、检测人员承诺书 检测员“知责、履责”安全承诺书

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个人安全健康,促进分局的安全稳定发展,作为一名超限检测员,我郑重承诺:

1、服从班长领导,认真执行上级和本站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

2、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检测业务,自觉参加各项安全生产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知识和意识。

3、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公路超限运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严格执行车辆超限认定标准,对载货车辆实施检测。做到过而不漏,不放人情车。

5、出具超限检测报告,及时将超限运输车辆和相关证据移交处理人员。

6、协助引导超限车辆驶入停车场指定位置。

7、严守操作规程,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安全防范。

承诺人:

时 间:篇三: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行车承诺书

附件一: 从江县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行车承诺书

(刚边乡高麻村)

为增强安全行车意识,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本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安全、优质完成运输任务。

二、树立安全行车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安全驾驶责任感,养成良好驾驶习惯。爱护车辆,认真学习和掌握车辆的例行保养和修理技能,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设施齐备有效。

三、加强车辆日常保养,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定期检查车内的安全设施、设备,及时报修车辆故障。检查车辆燃(润)油、冷却水是否加足。不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四、严格按照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规定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认真执行客运作业计划。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五、严格按照《车辆运输安全操作规程》驾驶,不将车辆私自转交他人驾驶。不开情绪车、不开冒险车、不开急躁车、不超速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边打电话边驾驶车辆。

六、不在弯道上超车。在高速路上行驶时,注意保持车距,不长时间占道行驶,不倒车、不逆行、不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车辆需驶出高速公路时提前减速后变道,不临近出口时突然减速变道;如驾驶载客运车辆不在车道内停车上、下旅客。

七、车辆通过漫水桥、便桥(道)、浮桥、水毁、塌方等危险路段时,严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规定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必要时让随车其他人员步行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在山区、停车视距不良或道路状况不良的路段行驶时,严格遵守“减速、鸣号、靠右行”、“宁停勿绕”、“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安全行车的规定。不在弯道上、下陡坡时强行超车。

八、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注意警示标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减速行驶,不强行闯关、超速、抢(占)道行驶。如遇塌方、水毁、飞石等路段,危及行车安全或道路情况不明时果断停车,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冒险行驶。

九、驾驶货车、农用车、三轮摩托车不载人,驾驶面包车不搞人货混装、不超员,不参与非法营运。

11.机动车检测站比对能力验证 篇十一

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09】总局令第121号》,汽车安全检测站间开展比对测试。由雅安机动车检测站发起并参加,内江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自贡市检测站参加的2012年站间比对,与2012年2月14日至2月17日在上述三站开展,现已圆满结束。并由我站编制完成《雅安检测站、内江检测站、自贡检测站2012年站间比对评价报告》。

本次比对试验的试验场环境、试验过程符合要求,由比对小组监督其全过程,试验数据真实有效。

比对样车在三站的检测结论一致(合格)。比对的技术指标:车速表、左前灯发光强度、一轴制动力、轴重,与参考标准比对相对误差、五次试验重复性误差、Z比分值在三站全部满意(技术指标侧滑:由于测试次数不够,不作为比对项目,其评价指标仅作参考)。

在我站与内江站开展的人员比对中,其比对的五个技术指标:侧滑、车速表、左前照灯发光强度、一轴制动力、轴重,全部满意。需要指出的是,这次参加比对的机构有汽车安检站也有汽车综检站,这次比对的结果说明不同行业系统的汽车检测站在汽车检测和执行国家标准上是一致的。

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结果的分析报告: 为了通过适时开展比对试验和能力验证等质量控制活动,对检测质量及其过程的有效性进行监控,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有效,或者为无法溯源的检测设备和标准物质提供平价测量结果的可靠证据,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本中心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要求,2009年我中心参加了上级部门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定期开展内部质量控制活动,采用有证标准物质测定、留样再测、平行测定、空白对照试验等进行人员和方法的比对。现将2009年的质量控制结果报告如下:

一、质量控制方法

1、外部质量控制

⑴参加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组织的县级实验室盐碘外质控考核; ⑵参加福建省疾控中心乙肝病毒血清标志物质控考核; ⑶参加泉州市疾控中心组织的实验室卫生检测质量考核 ⑷接受福建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监督评审现场试验考核;

二、质量控制内容和结果

1、参加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组织的县级实验室盐碘外质控结果

2、参加福建省疾控中心乙肝病毒血清标志物质控考核结果

3、参加泉州市疾控中心组织的实验室卫生检测质量考核结果

4、内部组织的人员比对和方法比对 5、2009年3月通过省技术监督局组织的监督评审组的现场试验考核

三、讨论

1、开展实验室间比对活动,组织人员或方法比对在实验室内进行平行样的试验等实验室质量控制活动,都是实验室质量控制的有效方法。对于可溯源的化学分析和不可溯源的微生物检验,比对和能力验证活动都可提供平价其测量结果可靠性的证据,同时也可证实实验室比对和卫生检测质量考核活动,组织人员比对和方法比对,通过考核等开展内部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质量控制规定的要求。

2、通过人员比对、重复测试等考核符合相关标准分析方法的技术要求,结果全部合格。证明本中心实验室检测质量和检测过程,基本满足《确保检测/校准结果质量控制程序》的要求,表明实验室的检测过程是受控的、可信的、有效的。

四、建议

1、除定期的实验室间质量控制外,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内部的质量控制,每年内部组织的人员比对要使每个检测人员都有机会参与,以提高检测人员技术质量

12.机动车检测线原始记录管理系统 篇十二

1 机动车检测线原始记录管理系统简介

本软件管理系统将数据处理与计算自动化, 避免了人为计算错误, 可以方便管理原始数据、证书维护、设备维护、委托方维护等, 原始记录和证书数据完全一致, 避免人工输入引起的错误。在现场检定校准工作的同时, 将原始数据记录在本软件中, 录入各种测量数据后自动生成计算结果, 工作完成后生成不可更改的pdf格式原始记录和word格式证书报告。在录入原始数据的时候, 如果需要更改数据, 将生成修改记录附在原始记录最后一页, 确保了数据的原始性。另外, 该软件具有权限管理、厂家信息维护、标准设备到期维护等功能。

本软件采用传统的软件开发生命周期的方法, 采用自上向下, 逐步求精的结构化的软件设计方法。软件开发平台:SQL Server2000, DELPHI2007, Windows XP, 三星500T1C平板电脑[3,4]。

系统采用模块化的设计方式, 实现了检定项目的数据管理 (检定数据总览, 9个工位的原始记录) , 用户管理 (系统权限的维护, 用户权限管理, 修改密码, 切换用户) , 系统管理 (标准证书维护, 设备信息维护, 委托信息管理) , 设备档案管理 (设备档案查询, 设备档案新建) 等功能。系统功能结构如 (图1) 。

2 检定记录管理

选择好日期范围后, 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到选定日期范围内的设备检定的记录, 选中列表中的记录点击打开按钮即可进入相应的检定项目的原始记录单界面, 显示检测数据等。可以根据委托方、被检器具名称、制造单位、型号规格、出厂编号、测量范围、检定日期、检定员等筛选相关信息。如 (图2) 所示。

该软件系统覆盖的检定项目有: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汽车侧滑检验台、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机动车检测专用轴 (轮) 重仪、机动车前照灯检测仪、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透射式烟度计、滤纸式烟度计、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排放检测系统等。

当选中不同的检定项目时, 软件调用不同的模板, 输入检测数据后就可以保存下来, 自动生成不可更改的pdf格式原始记录和word格式的证书报告。在记录数据的过程中如果有修改, 软件则将修改人, 修改时间, 修改前数据和修改后数据都记录下来, 并在原始记录的最后一页附上相关信息。

3 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包括子模块:标准证书管理、设备信息维护、委托信息管理。

3.1 标准证书管理

检定用标准证书信息的维护, 其中包括检定/校准的项目名称、编号、检定/校准技术依据, 及相应检定/校准项目检定或校准用的检定或校准标准装置, 相应检定/校准项目检定/校准用到的主要仪器的维护。如 (图3) 所示。

3.2 设备信息维护

维护不同制造厂家的不同参数类型的设备资料信息。该设备信息主要包括型号、编号、制造商、计量参数等信息, 在新建原始记录的时候只需要选择厂家和设备后自动将其他参数补充到原始记录单上, 提高工作效率, 减小出错率。

3.3 委托信息管理

登记和管理委托方的信息, 主要包括委托方的基本信息 (检测站名称、站长、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传真、联系地址等信息) 以及委托方的设备信息 (设备名称、设备厂家、设备编号、设备的技术参数) 。

4 设备档案管理

设备档案管理, 主要包括委托方及其全部设备信息统计。双击后委托方名称后, 可罗列出该委托方的全部设备信息, 如 (图4) 所示。第一年统计完成各个委托方的设备信息后, 以后每年只需核对该委托方的设备有没有更改即可, 无需像当前这样每年抄写一遍它的型号编号等设备信息。

5 用户管理

5.1 系统权限管理

维护系统的所有可分配权限, 一般用户不予以权限操作。权限ID、模块名称、模块编码都是由开发人员提供。

5.2 用户权限管理

每个用户登陆后能进行的操作权限是不一样的, 比如在编制原始记录的过程中只有取得相关项目检定员资格才可以进行操作, 标准器的管理只有管理员可以进行操作, 不能修改其他人做的原始记录等。该模块进行用户的添加、删除、停用、权限的分配等操作的管理。如 (图5) 所示。

左侧为用户名称的树形列表及用户信息的编辑区域, 右侧为按钮操作区域及权限列表区域, 上方列表为未授予对应用户的权限信息, 下方列表为已授予对应用户的权限信息。

5.3 修改密码和切换用户

修改系统中用户的登陆密码。如 (图6) 所示。

在修改用户密码之前, 从用户名列表框中选择要修改密码的用户的名称, 并输入选定用户的旧密码, 新密码输入两遍, 点击确定按钮在校验旧密码通过后校验两遍输入的新密码是否一致, 符合上述条件, 则修改密码成功。

在登陆状态中, 可以选择切换用户来重新选择用户, 输入密码后登陆。

6 结语

本软件管理系统将数据处理与计算自动化, 避免了人为计算错误, 可以方便管理原始数据、证书维护、设备维护、委托方维护等, 原始记录和证书数据完全一致, 避免人工输入引起的错误。在现场检定校准工作的同时, 将原始数据记录在本软件中, 录入各种测量数据后自动生成计算结果, 工作完成后生成不可更改的pdf格式原始记录和word格式证书报告。在录入原始数据的时候, 如果需要更改数据, 将生成修改记录附在原始记录最后一页, 确保了数据的原始性。另外, 该软件具有权限管理、厂家信息维护、标准设备到期维护等功能。

摘要:目前全国各计量院对计量检定校准等原始记录的数据录入和误差计算都是人工完成, 可能会导致各种错误。针对这种情况, 本文开发了一套软件管理系统, 将数据处理与计算自动化, 避免了人为计算错误, 可以方便管理原始数据、证书维护、设备维护、委托方维护等, 原始记录和证书数据完全一致, 避免人工输入引起的错误。在现场检定校准工作的同时, 将原始数据记录在本软件中, 录入各种测量数据后自动生成计算结果, 工作完成后生成不可更改的pdf格式原始记录和word格式证书报告。

关键词:检测线,原始记录管理,软件,delphi

参考文献

[1]邵建文, 林峰, 叶振洲.Research On Automatic Verification De-vice For Vehicle Sideslip Tester[C].Applied Mechanics andMaterials, 2012.

[2]杨华西.机动车检测线检测过程记录仪的设计与应用[J].使用与维护, 2011, 3:85.

[3]程中州, 邵建文, 赵存彬.简易瞬态工况排放检测系统标准装置上位机软件的设计[J].数字技术与应用, 2012, 12:118~119.

13.机动车检测安全责任书 篇十三

一、整治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规范、整治和提升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手段和措施以及机动车检验机构的主体责任,规范检验行为,提升监管水平,提高检验技术水平。改革创新机动车检验工作,强化便民服务,切实解决目前在机动车检验工作中仍然存在的检验行为不规范、部分检测设备不完善以及车辆检验巧立名目乱收费、只收费不检车、检验人员素质不高、态度恶劣等引发群众不满、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整治范围

晋中市境内各机动车检验机构及从事机动车调修的维修企业。

(二)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对检验机构的资质、检验行为、检验人员、检验设备以及收费行为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检测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切实规范机动车查验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考核,积极清除非法中介机 构和人员,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整治内容:

1、检验机构未取得资格许可、计量认证资质,或者资格许可、计量认证资质过期,从事机动车检验工作。

2、检验机构违规超范围检验或使用未经省质监局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事检验工作。

3、检验机构计量器具或检验设备未依法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出检定有效期,设备老化导致检测数据不准确、检测设备达不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要求而从事机动车检验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4、倒卖、出租、出借检验资格许可证书。

5、检验机构违反规定预留篡改数据接口、安装篡改数据程序行为。

6、为未经检验的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用其他车辆替代检验、利用计算机软件等手段篡改或者伪造检验数据和结果、为检验不合格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明知是盗抢、报废、拼装、套牌等车辆予以通过检验等问题。

7、机动车检验机构在机动车检测各环节变项搭车收费、强行收费以及收费不开票等偷逃税款问题。

8、不执行机动车检验办法和车辆检测、调修有关物价收费标准,车辆检测过程中交费不检测、交费不调修等违法行为。

9、检验机构及周边非法中介扰乱检测秩序、骗取群众钱财、与工作人员勾结牟利;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非法中介勾结,出具虚假检验合格报告;车辆管理所民警与非法中介勾结,违规办理业务;非法中介参与机动车安检“一条龙服务”、“包办”、“代办”、“拓钢印”等牟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10、检验机构利用机动车检测线与维修企业搞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11、检验机构要求检验不合格车辆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或保养、推诿或拒绝处理用户的投诉或异议,以及授意、默许经营户或检验机构工作人员强制更换、高价搭售灭火器材行为。

12、从事机动车调修的维修企业无证经营,超范围维修,出具虚假《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检测不合格车辆只收费不调修等。

13、检验机构工作人员在检验活动中接受贿赂,以职谋私的。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机动车检验工作专项整治活动从9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按照组织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一)安排部署(2014年9月下旬)。

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专项整治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违规检测和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通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 会,下发整治工作通知,通过新闻媒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等方式,强化专项整治舆论监督和引导。各县(市、区)对口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遵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逐级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定时相互通报对检验机构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对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专项整治的记录工作,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档案。

2、摸清机动车检验机构基本情况。要向各检验机构发放《检测机构基本信息统计表》、《检验机构设备检测情况统计表》、《每条检测线设备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2.3.)等统计表和《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见附表4),进行摸底调查。

3、加大宣传力度,畅通投诉渠道。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要认真宣传本次机动车检验工作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并在各检验机构、交警车管“窗口”、互联网等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情况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检验机构自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的除外)。

4、加快推进检验机构联网监管平台建设。交警部门要建立完善检验机构检验监管中心,加强对检验过程的全程监控和检验数据监测,及时核查多车检测数据雷同、异地检验业务量过高、引车员检测合格率异常、首次检测合格率过低但复检合格率过高 等嫌疑数据,及时查处追责,并每月汇总分析,通报同级质监部门。市环保局要加快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按照《全国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配备市机动车环境管理机构、人员、办公业务用房、硬件设备等,年内完成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建设,发标信息实现市、省、国家三级联网。

5、认真排查检验机构隐蔽突出问题。抽调专人通过巡回检查、随机抽查、档案复核、明查暗访等方式,逐个排查检验机构不符合国家标准、预留篡改数据接口、安装篡改数据程序等违规问题,严肃查处检验中随意篡改、编造检验数据问题,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加强对检测设备的动态管理,落实检测设备定期检定制度,督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检测、计量仪器设备定期进行维护、校正和检定,确保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6、认真排查从事机动车调修的维修企业重点是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周边一公里范围内的维修企业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出具虚假《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检测不合格车辆只收费不调修等违规行为。

(二)自查自纠(2014年10月底前)。

1.完成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各检验机构要如实填写《检验机构基本信息统计表》、《检验机构设备检测情况统计表》、《每条检测线设备情况统计表》等统计表,并于10月1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辖区各检验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为:检验机构检验资格、人员持证上岗、文件资料、检测设备、检测环境等情况进行自查,重点自查检验资质是否真实有效,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文件资料是否完整,检测设备维护情况,检测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以及非法中介是否参与机动车安检“一条龙服务”、“包办”、“代办”、“拓钢印”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要对照《自查表》进行自查,并填写《自查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梳理分类,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部门及人员。各检测机构于10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自查表》分别报市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

3、检验机构要对服务指示标志、办事流程指南、大厅服务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统一在明显位置设置引导指示标志、公示业务流程,增加免费导办人员,引导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检验业务。制定检验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要求检验机构在明显区域公布检测流程、人员姓名和照片、纪律要求、举报投诉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

4、提高检验工作透明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指导各检验机构专门印制统一的《车辆检验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告知书》,对机动车主免费发放,告知其车辆检验常见问题、解决方式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在检测站(线)外统一悬挂车辆审验告知书,并公布监管部门举报电话,推行车辆检测各环节车主签字确认制 度,提高检测环节收费透明度。

5、积极开展培训和考核。各检验机构要组织本机构人员培训考核,重点是加强检验机构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增强责任感,了解国家政策、规章制度、标准以及工作要求,全面提高检验机构的技术水平,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集中检查(2014年11月底前)。

1、集中对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协调各相关单位依照检查标准和要求,采取异地交叉检查等手段,集中对辖区内的检验机构整治情况进行100%监督检查;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表》内容(以下简称《检查表》)重点检查检验资质是否真实有效,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文件资料是否完整,检测设备维护情况,检测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预留篡改数据接口、安装篡改数据程序以及偷逃税款等违规问题等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做出处理。对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依法吊(撤)销资格许可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

2、不间断对检测机构开展明查暗访。专项整治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市检验机构实际情况,集中力量查处检验机构违法违规检验行为,针对无证检验、不检验出报告、更改检验结果、漏检检验项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检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责令停止检验工作,情节严重的,撤销检 验资格,涉嫌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将严重违法检验机构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3、严厉打击安检机构参与非法中介的行为。各安检机构要通过简化工作流程、设置引导标志、增加导办人员等方式为群众检车提供便利,挤压非法中介的生存空间;要通过设置展板、粘贴标语、发放告知材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告知力度,避免群众上当受骗;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和教育,禁止与非法中介相勾结牟取经济利益。要对场内及周边的非法中介和人员进行清理,对存在扰乱办公秩序、骗取群众钱财等非法中介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进行查处。对安检机构及人员参与非法中介活动,违规开展检验的行为,质监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4、通报专项整治情况。制定专项整顿成果公示实施办法,通报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总结专项整治活动经验,及时公布专项清理整顿结果,以及各检验机构检测项目的相关基本情况,帮促检验机构提高法律主体责任意识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水平,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为。同时要合理分流检测工作,满足群众需要。

(四)建章立制(2014年12月20日前)

按照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县(区、市)和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多部门联动、工作人员不作为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将日常监管与突击监管相结合,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管,形成长效机制,督促行业自律。

四、任务分工

市质监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物价局联合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工作指导。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监督科,除具体承办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外,负责对专项整治期间各牵头配合单位履职情况登记管理工作。

㈠组织机构

组 长(牵头单位责任人):

常捍红(市质监局局长)黄耀轩(市物价局局长)

孙晋文(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副组长(配合单位责任人):

张如洪(市工商局局长)王富明(市国税局局长)杨允强(市环保局局长)张自康(市运管局局长)

成 员: 武建平(市质监局监督科长)

马志勇(市物价局收费科长)

丁孝文(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

崔宏勇(市工商局消保科长)

梁振伟(市国税稽查局局长)王冀平(市环保局机动车监测中心负责人)

张金龙(市运管局维修科科长)㈡职责任务

1、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开展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查处问责、进行情况汇总等工作。组织协调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牵头起草并形成相关制度文件。

2、市物价局除按照职能参与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工作部署、监督检查、规范管理和相关制度规定研究等工作外,具体抓好对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纠正和查处机动车安全检测单位在机动车检测各环节变项搭车收费、强行收费和维修企业存在的各类乱收费问题。

3、市运管局除按照职能参与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工作部署、监督检查、规范管理和相关制度规定研究等工作外,具体抓好本辖区机动车维修、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机动车维修和综合性能检测违法行为。

4、市工商局负责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企业违规经营以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的查处;

5、市国税局负责各机动车检验机构偷漏税款问题的查处;

6、市环保局负责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放检验工作以及检测排放不达标车辆维修治理行为的监督管理;

五、有关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机动车检验工作专项整治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要全面贯彻《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有关部署,及时传达学习本方案,动员晋中境内各检验机构及全体人员,切实把机动车检验工作专项整治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对部署的重点整治内容和四个阶段工作内容,要抓紧研究制定贯彻的具体方案,结合实际,抓落实、促深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针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及时整改、完善和提高,严禁走过场,确保检验工作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专项整治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专项整治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形成监管合力。要建立机动车检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合监督检查制度,明确联席会议制度工作内容、参加人员,明确信息通报内容及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协同,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方式开展专项检查、明查暗访、档案抽查、数据监测等措施,对当地检验机构开展联合检查,切实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及检验工作的监管。

㈢强化监管,严肃惩处。各监管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推进各项工作,紧紧围绕群众最反感、反映最强烈、影响交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顽症痼疾,深入摸底排查,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进行整改,对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予以严 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㈣全程监督,严肃问责。各级纠风部门要结合群众反映,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案件,对整治工作不力、不彻底,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问责办法

14.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十四

1.17.1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树立机动车辆驾驶安全第一的思想。

1.17.2作业中必须集中精力严禁打闹和说笑,要随时注意各种工作情况有无异常现象,严禁带病运作和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1.17.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1.17.4严禁超载超负荷运行;

15.机动车检测安全责任书 篇十五

(一) 机动车安全检测线的管理现状。

机动车来进行年度安检, 由检测线的监管民警对参检车辆进行外观检定, 核对车架号和发动机号, 然后民警通过人工录入待检车辆基本信息, 从车管业务系统读取待检车辆基本信息, 上线检测结束后, 测控系统打印待检车辆的检测结果数据表, 通过检测结果数据表的人工传递到下一工作岗位, 然后由此受理岗的民警进行车辆年度检验合格标志的申请。民警在这里的工作任务是:监管、签字、录入和申请合格标志, 就是每条检测线至少需要2名民警。广西南宁市现有汽车检测线16, 预计今年要增加1条, 摩托车检测线32条, 预计今年要增加1条, 按要求每条检测线至少需要2名民警就需配100名民警, 这对南宁市交警支队车驾管警力不足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7号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已于2005年12月31日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 现已公布, 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这规定就是机动车检测已经实现社会化, 给支队的警力配备提出了新的课题。

(二) 解决机动车检测线社会化与警力不足的途径

警力的配备是受到地方财政和编制的限制, 南宁市交警支队的人员数已接近编制数, 检测线社会化后, 将让警方无警力可派。联网的目的是车管所要通过联网对车辆上线检测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未联网的机动车安全检测线不得承担机动车安全检测, 有效地保证机动车年检的合格率。同时, 联网就是在机动车安全检测线上增加科技含量, 通过先进的科技设备将准确、有效的数据上传到车管所。所以, 联网应是向科技要警力, 通过科技手段达到减员增效是唯一的可行之路。现在南宁市公安局交通工程科学研究所的科技新成果:机动车检测线零警力监管是解决机动车检测线社会化与警力不足的有效手段。1.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使用科学技术缓解警力不足所带来的工作压力, 用到机动车检测线零警力监管系统上, 就完全变成了机动车检测线零警力监管系统是实实在在的警力。从而把点、线、面同时兼顾起来, 使警力资源得到更为有效的配备和充分利用。2.有利于消除机动车安全检测管理上的“盲点”, 实现机动车安全检测数据的实时监控。即使再高明的交通警察和最科学完善的勤务制度, 也不可能保证机动车检测时刻处于严密的监控状态下, 而机动车检测线零警力监管系统恰好可以弥补这一不足, 较有效地解决了机动车检测管理时间和空间上的薄弱环节。3.科学准确的信息给机动车安全检测管理提供了依据。系统通过车管业务管理系统与检测线测控系统间的内部数据自动传递, 将使机动车检测过程的人为干扰降为最低, 从而实现了检测线监管的自动化。4.从源头上杜绝了交通安全事故的隐患。在当前我国国民的整体交通素质有待提高的情况下, 人们会通过交际手段解决车检中的某些问题, 而机动车检测线零警力监管系统没有人情可讲。由此不难看出, 机动车检测线零警力监管系统是让人们养成了应自觉遵章守法的良好习惯和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基础。

(三) 机动车检测线零警力监管系统的工艺路线和识别展示图

工艺路线:

只有检测合格了才能完成相应的车管业务。通过机动车检测线零警力监管系统严格控制检测收费情况, 杜绝检测规费的流失, 车管所可对检测线进行实时监控, 加强对机动车检测站的管理。通过使用车牌识别技术, 将待检车辆的号牌种类及号码输入车管业务计算机系统的工作通过图像识别模块完成, 取消人工录入, 从而杜绝了车辆没来也可通过检测的情况发生, 同时对检测的过程进行拍照, 最大限度地堵塞车检过程中的漏洞。通过车管业务管理系统与检测线测控系统间的内部数据自动传递, 将使机动车检测过程的人为干扰降为最低, 从而实现了检测线监管的自动化, 即零警力监管, 既能节省大量警力, 又可通过计算机系统规范检测业务, 用科技手段加强机动车检测站的管理, 减少车辆事故隐患,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四) 推广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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