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工资证明书

2024-12-18

离职工资证明书(8篇)

1.拖欠工资离职补偿 篇一

劳动者因拖欠工资而离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离职申请书

尊敬的__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来阅读我的申请书。首先致以我深深的歉意,怀着极其复杂而愧疚的心情,我写下这份申请书,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突然向__公司(单位)提出辞去__一职,不能继续担当__,辜负了领导对我的一片厚爱和期望。

自我进入__单位(公司)工作之后,由于领导对我的关怀、指导和信任,使我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经过这几年在__单位(公司)的工作,我在单位(公司)管理工作方面也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表感激!

对__单位(公司)几年来对我的培养,我十分感谢,感谢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帮助和照顾。但是我因为个人原因不得不辞职,望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

20__年__月__

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

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另外,提醒如果你有人事档案在公司的,要办理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如已有下家单位愿意接受保管的,也可以。

2.离职工资应该如何结算? 篇二

离职工资应该如何结算?其实大家都明白当想要换工作的时候可能只有工资会牵绊着我们。很多职场人都不知道离职工资到底是怎么算的。其实离职工资的算法是分两种情况的。大家要是还不知道的话可以接着往下看。

如果合同没有到期,自己就想换个工作,主动辞职肯定是没有其它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在公司没有缴纳社保的话,提出辞职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方法可 以根据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那么离职工资什么时候会发?这个也是要看情况的。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是有一个固定的发工资时间,如果还没到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一般不会发给你。当然你也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如果同意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接下来钢构之家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离职工资的相关知识:

如果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你必须提前3日通知公司,才可以离职,没签合同,你可以随时要求离职,要求公司支付你应得的工资、从次月开始的双倍工资、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当然,你也可以跟公司协商,给你足额应得工资,放弃补偿,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准备好证据,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等。

3.拖欠工资可以离职吗 篇三

还有就是,公司要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

所以,公司只是不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不属于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员工不能因此立即辞职。

当然,因为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导致员工离职的,员工在离职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这个经济补偿就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旷工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篇四

1、旷工自动离职有工资,但也可能会被单位扣工资。

2、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而直接旷工离职是劳动者违法。

3、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

离职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申请。来到__超市也已经快年了,在这近年里,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帮助,我非常感谢超市各位同事。正是在这里我有过欢笑,也有过泪水,更有过收获。超市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但是由于我怀孕了,本着对超市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超市因我而造成的一些损失,我郑重向__超市提出辞职。

我考虑在此辞呈递交之后的2—4周内离开__超市,这样您将有时间去寻找适合人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同时我也能够协助您对新人进行入职培训,使他尽快熟悉工作。能为__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尽力让本岗位做到平衡过渡。离开这个超市,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尊尊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在短短的年时间我们超市已经发生了巨大可喜的变化,我很遗憾不能为超市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只有衷心祝愿__超市的业绩一路飙升!单位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申请人:__

时间:__

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5.员工离职工资支付委托书 篇五

有限公司:

本人(身份证号:),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在有限公司(部门/分公司)(岗位)工作,现已办理离职手续,因本人不便到公司领取离职结算工资,特请贵公司按照规定办理离职结算后,将本人的剩余工资全部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本人承诺:如按此帐户支付后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均与云南毅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完全承担。

特此委托

附:

1、身份证复印件

2、银行卡复印件

6.上海:离职后工资结算有规定吗? 篇六

答:你们单位的做法不正确,他们已经违反了《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有关规定,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公司若如在4月就为你办理了正式的退工手续,当时就该将你的工资一次性结清。如果你们还有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途径解决。

7.离职证明书 篇七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证明都再熟悉不过了吧,证明是我们经常用到的应用文体。想拟证明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离职证明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离职证明书1

兹有xxx(姓名)同志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在我司担任xxx_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xxx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司无关。

特此证明!

xxx有限公司(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书2

兹证明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xx年04月01日至20xx年07月31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书3

(xxx)(xx)已于xxxx年xx月xx日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该人员离职后,我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结构等仍满足相关资质标准要求。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书4

甲方:xx公司

乙方: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20xx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xx

乙方签字:xx

甲方代表签字:xx

离职证明书5

原我单位职工×××(身份证xxxxxxxxxxxxxxxxxx)于××年× ×月至××年××月曾在我公司任职,任职期间的劳动保险手续已办理,该职工离职后,社保手续已于××年××月转出,特此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书6

甲方:xxx(单位名称)

乙方: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乙方原为甲方xxx(部门)的xx(职务),于xxxx年xx月x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书7

兹证明唐茂祥先生,身份证号码45222619870xx6331X于20xx年4月15日入我公司工作,担任技术员职位,现因个人原因,于20xx年9月30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广西陇川钢结构有限公司

20xx年9月30日

离职证明书8

甲方:____________(单位名称)

乙方: 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____年__月_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现在双方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离职证明书9

xxxxx先生女士,自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担任xxxxx(部门)的`xxxxxxx职务,由于xxxxxxxxx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年x月x日

离职证明书10

甲方:xxx(单位名称)

乙方:xxx身份证号:xxxxxx

乙方原为甲方xxx(部门)的xxx(职务),于20xx年xx月x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xxx乙方签字:xxx

甲方代表签字:xxx

公司盖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书11

兹证明XX(身份证:XXXXXXXXXXXXXXX)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我司担任xx部门xx岗位,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经个人申请准予离职,已办理所有交接手续。

特此证明

xxxx年xx月xx日

公司盖章日期:

离职证明书12

原我单位职工×××与我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现已履行完毕,该职工因个人发展原因,已于××年××月××日从我单位离职。

经审核,该职工在我单位任职期间的工资奖金等财务清算工作已结清,岗位交接工作已完成,双方无经济、业务纠纷。

特此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书13

______原为我单位______(部门)的______(职务),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确认终止劳动关系,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已办理交接手续。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离职证明书14

xx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岗位,至20xx年05月30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慎重考虑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20xx年06月30日

离职证明书15

兹证明: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___一职,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工作年限_____年期间工作良好无不良表现。

现已离职,并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保密与竞业限制相关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

8.如何结算销售离职提成工资 篇八

提成制度是用人单位对其员工的一种管理办法,其目的在于占有市场和扩大销路,鼓励员工推销更多产品,员工推销更多产品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也使自己从中获利,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现实生活中的用人单位往往平时对员工许以高额的奖金、提成,而在员工离职时因如何结算提成奖金而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最终因协商不成而申请劳动仲裁以至最终通过法院来判决。现本文特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如何结算提成工资、经济补偿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等问题如何处理进行总结性探讨:

一、存在劳动关系的销售提成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司法实践中并不一定所有涉及提成的纠纷都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如果存在劳动关系,则业务提成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则业务提成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在此种情况下双方的业务提成纠纷属于一种民事纠纷,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笔者在办案过程中遇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于现在经常发生的民办学校招生提成的纠纷问题,而劳动仲裁委员会以学校招生提成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而对该部分的仲裁请求予以驳回。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人对此的答复是,因销售提成只能限于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规定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处理。法支付给个人的提成工资,在没有新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不作延伸。

二、销售提成属于劳动者工资总额组成部分中的计件工资。销售企业对企业的业务员采取基本工资加提成的工资分配方式而发生的销售提成纠纷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一般来讲,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该法规的第六条规定: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即计件工资包括:(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计件工资中包含了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也就是劳动争议纠纷中所涉及的销售提成。故提成款即提成工资,是计件工资制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是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按照一定比例从营业收入、销售收入或利润中提取的。

三、提成协议或者销售提成管理方案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是销售提成计算的依据。

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一般制定提成制度或者与劳动者签订提成协议来作为计算销售提在的依据。提成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合同之外另行签订有关提成款的协议,从性质上说,提成协议应该属于劳动合同的附件。提成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有关提成款的内部规章制度,从性质上说,提成制度应该纳入劳动合同的范畴。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因此,用人单位制

定提成制度或者与劳动者签订提成协议符合《劳动法》有关工资分配方式的规定。实践中注意二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销售提成制度发生变动情况下提成的处理问题。销售提成制度暂行方案后,公司如认为需要调整,应及时调整,在未对该制度调整之前,其公司员工的销售提成仍应按照该制度执行。尽管企业的规章制度不是法律,但同样可以参照适用法律的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即公司新的销售提成制度只能针对发布之后,而不能溯及既往。主要是因为有些公司管理不规范,在劳动者申请仲裁时,提经常会拿出好几个不同版本的销售提成制度。第二个问题是成制度作为公司的规章制度要符合法律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虽不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但其一旦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即具有约束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应当遵照执行。该制度实际上是对劳动合同的重要补充,应成为劳动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当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内部制度的内容发生抵触时,应当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为准;当二者的内容相一致或内部制度的内容超出了劳动合同的内容,但又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该内部制度则应成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也规定了,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四、离职时对尚未到帐的提成的结算处理

实践中对于员工离职时销售提成的发放有争议。一方面,目前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及法院对于奖金、业务提成部分的处理根据按劳动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即一般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间及方式予以发放,如果没有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即使之前用人单位有发放惯例,劳动者提出支付请求而用人单位予以否认的,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也是不支持劳动者的主张的。即对于离职时如果有约定的,只能等销售货款到账或者达到提成条件时才能予以结算提成。

另一方面,有的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却认为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要支付全部的提成工资。因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却规定了,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像笔者所在的湖南省《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也有类似规定,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并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员工已经离开了该公司,其已经无法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于何时收回多少提成款员工也不清楚,只能等销售货款到账或者达到提成条件时才能予以结算提成显然也是不合理的。笔者赞成第二种观点,认为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要支付全部的提成工资。从维护公平正义以及保护劳动者的弱势群体角度来说,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创造了效益,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销售收入的回款是另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以回款未到账为由而拖欠甚至克扣销售提成,变相地转嫁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是非常不公平的,这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销售提成的举证责任问题

实践中,大部分有关奖金、提成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其奖金、提成的计算要以整个企业、部门的利润数额、业务回款、个人考核等情况为基础数据。奖励、提成形式多样化,导致当事人举证困难,引发其他法律问题。劳动仲裁、诉讼中的劳动者一方很难提交此类证据。

劳动者直接诉求用人单位支付销售提成,用人单位拒绝的,应拿出证据证明员工不应该获得提成,对于提成款的主张存在一个举证责任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证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由用人单位对未发生减少的事实进行举证。

笔者认为,劳动者提供销售提成制度、提成协议、完成的销售业务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即能证明该公司应该向劳动者支付提成款。至此,劳动者已经完成了他初步的举证责任。如果公司抗辩认为因部分货款并未收回,有部分提成款不应支付,则作为用人单位的公司应当按《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应由该公司承担证明部分货款尚未收回的举证责任。此外从本案的客观事实上看,劳动者已经离开了该公司,其已经无法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于何时收回多少提成款离职劳动者也不清楚,如果要让离职劳动者举证证明公司于何时收回多少提成款,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货款是否回笼的相关证据时,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即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劳动者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劳动者该主张成立。

六、销售提成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实践中用人单位在工资计算方式上做文章,经济补偿金只以基本工资作为基数来支付,将计件工资、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不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而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应当按照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支付标准,而其中的工资收入包括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劳动者工资既包括月基本工资,也包括每季度、每月度取得的销售提成收入。因此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时,不能仅仅狭隘的理解工资收入为劳动者每月基本工资,也包括销售提成,还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因此劳动仲裁、诉讼时劳动者要求将销售提成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于法有据,应当受到保护。

七、销售提成等收入应当计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付的基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中的“二倍的工资”如何计算?笔者认为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当月应得工资计算2倍,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故销售提成等收入应当计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付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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