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银行业务的影响

2025-01-05

新公司法对银行业务的影响(共10篇)

1.新公司法对银行业务的影响 篇一

谈新会计准则对财产保险公司业务质量评价指标的影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公司 傅宝丽 李晓翾

发布时间:2010-12-10

2008年8月以来,财政部和保监会先后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关于保险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明确了保险公司在保费收入确认、重大保险风险测试、保单获取成本递延以及准备金评估标准等方面的会计政策和具体会计处理方式。新会计准则及2号解释的相关规定具有国际趋同的特点,有利于增强保险业和其他行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增加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在当前国内财产保险市场保费收入增长较快的背景下,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可以更加客观地反映财产保险企业的经营成果与当年损益,使国内保险行业的投资者更加客观地了解财产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状况。但是,在原来的旧会计准则下经常使用的一些业务质量评价指标的含义均受到了影响,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综合成本率、承保利润率等指标的结果与真实值,均产生了一定的差异。这些影响和差异值得我们去注意和研究。

一、财产保险公司主要业务质量评价指标

赔付率是一个在财产保险行业使用频率非常高的指标,被用于业务质量评估、分支机构考核、行业监管等方方面面。但是,在新会计准则下,赔付率的计算和含义受到了重大的影响。本文仅以业内最为常用的综合赔付率指标来说明这种影响。

一般地,综合赔付率是指在统计区间内发生的综合赔款与相应的已赚保费的比率,它是目前行业内以及保险监管机构最为常用的一种赔付率计算方法。综合赔付率通常被认为能够真实、全面、及时地反映统计区间整体赔付状况,是受到监管机构、评级机构和投资人普遍关注的核心指标之一。综合赔付率的计算公式是:

综合赔付率=当期赔款/已赚保费=(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保费收入-分出保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

另外,与综合赔付率相匹配的另一个指标是综合费用率。这两个指标通常是同时使用的,它们分别衡量业务质量的两个方面。综合赔付率主要衡量保险风险,而综合费用率主要衡量业务管理成本。综合费用率的计算公式是:

综合费用率=费用支出/已赚保费=费用支出/(保费收入-分出保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

综合赔付率与综合费用率之和即为综合成本率,用来衡量整体的承保业绩。承保利润率一般被定义为100%与综合成本率的差值,正值表示承保有利润,负值表示承保亏损。可以说,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以及综合成本率一起构成了相对完整的业务质量评价体系。

二、新会计准则对主要业务质量评价指标的影响

(一)新旧会计准则在主要业务质量评价指标计算上的主要差别

新旧会计准则对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综合成本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分母即已赚保费的计算上,进一步说是体现在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算上。保监会在2010年1月底印发的《关于保险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保单获取成本不递延,计入当期损益”。在新准备金评估准则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采用未赚保费法评估,即: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总保费-保单获取成本)×未到期天数/365或风险分布法]+保费不足准备金。

新旧会计准则在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算上的一个主要差异是对保单获取成本的处理方式。在新会计准则下,由于扣除了保单获取成本,所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算结果要小一些。这样,对于单笔业务来说,承保当期已赚保费的占比较高,以后各期已赚保费的占比较低。对于一个业务组合来说,情况较为复杂,已赚保费的大小会随着业务规模及保单获取成本的变化而变化。一般来说,在保单获取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当业务规模增长时,新会计准则下计算的已赚保费将高于旧会计准则下计算的已赚保费;当业务规模萎缩时,新会计准则下计算的已赚保费会低于旧会计准则下计算的已赚保费。

(二)新会计准则下综合赔付率指标的结果与实际值偏离

在新会计准则下,已赚保费在时间上的分布是承保当期偏高,以后各期偏低,而一般的承保风险在时间上是均匀分布的。这样,在计算综合赔付率时,由于分子分母的时间分布不同,导致了综合赔付率指标与真实值的偏离。对单笔业务来说,在业务终止之前,综合赔付率的指标均是偏低的;对业务组合来说,保费收入结构的分布会影响已赚保费的分布,从而对综合赔付率的影响也比较复杂。下面举例说明新会计准则对业务组合的综合赔付率的影响。

为了能够清楚地看清问题,我们假设保费收入的发展模式存在扩张和收缩的波动周期,具体为:2011年公司的保费收入为100亿元,2012年保费收入增长到200亿元,2013年保费收入维持在200亿元,2014年保费收入降到100亿元,并假设保费分布在时间上是均匀的。设承保业务的首日费用率为20%,且不存在其他的业务管理费用,业务用定价口径反映的实际赔付率为65%,风险与损失的发生在时间上均匀分布,并假设在损失发生后报案和结案的速度都是非常及时的,不存在任何环节的延迟,即不存在任何未决赔款准备金,那么承保利润率应为15%。

这样,在新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上,2011年公司的首日费用发生额为20亿元,赔款额为32.5亿元,未到期保费准备金提转差为40亿元,已赚保费为60亿元;2012年首日费用发生额为40亿元,赔款额为97.5亿元,未到期保费准备金提转差为40亿元,已赚保费为160亿元;2013年首日费用发生额也是40亿元,但赔款额为130亿元,未到期保费准备金提转差为0亿元,已赚保费为200亿元;2014年首日费用发生额降为20亿元,赔款额为97.5亿元,未到期保费准备金提转差为-40亿元,已赚保费为140亿元。根据当前的综合赔付率指标的计算公式,2011年的综合赔付率为32.5/60=54.17%,2012年为

97.5/160=60.94%,2013年为130/200=65%,2014年为97.5/140=69.64%。然而,实际上,各个年度业务的实际赔付率均稳定在65%。

由此可见,尽管实际的业务质量没有变化,但是随着保费收入的波动,根据新会计准则计算出来的综合赔付率明显偏离了实际值。总的来看,当保费收入扩张时,综合赔付率低于实际的业务赔付率,这容易给管理者造成过于乐观的错误判断,并盲目扩大业务规模;当保费收入收缩时,综合赔付率高于实际的业务赔付率,这容易导致管理者错误地认为业务质量较差并更加谨慎地缩减业务规模;只有在保费收入的规模历年间稳定时,综合赔付率才真正反映出真实的赔付率。这样,在新的会计准则下,如果继续沿用旧准则下的业务质量评价指标,会误导经营管理者对业务质量的判断,并可能作出错误的决策。

(三)新会计准则下综合费用率、综合成本率等指标与实际值偏离

由于综合费用率计算公式的分母也是已赚保费,所以随着已赚保费计算结果的改变,综合费用率的结果也受到影响。对于一个业务组合而言,在业务定价口

径所反映的费用率不变的情况下,当保费规模扩张时,综合费用率较实际值偏高;当保费规模萎缩时,综合费用率较实际值偏低。比如在前面的例子中,2011年的综合费用率为20/60=33.33%,2012年为40/160=25%,2013年为40/200=20%,2014年为20/140=14.29%。实际上,各个年度的费用率均为20%。尽管在这个例子中做了不存在业务管理费的假设,但是这一点对结论没有影响。可见,新准则对综合赔付率和综合费用率的影响方向是相反的。受综合赔付率和综合费用率的双方向影响,综合成本率可能呈现出不确定波动的现象,而承保利润率也随之表现出不确定的波动性。

由此可见,随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评估方法的改变,已赚保费的结果也随之改变了,这导致了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综合成本率等指标均与实际值产生偏差,并直接影响了对承保利润率的核算。这些偏差对保险公司管理者科学进行决策、保险行业监管者科学评价保险公司,均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三、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业务质量评价指标的思考

通过前面的分析,在新的会计准则下,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和综合成本率等业务质量评价指标均偏离了实际值,这非常容易给公司管理者、行业监管者和投资者造成误导。为了使业务质量指标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和评价业务经营,很有必要对原有的指标体系进行改进,需要根据评价内容本身的属性去重新设计评价指标。

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质量评价一般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个是风险保障成本,也就是赔款,另外一个是业务管理成本,也就是费用。这种对业务质量的考虑方式同样在保险定价中体现。在保险定价的工作中,预期赔款与保费的比率被定义为预期赔付率,而固定费用、可变费用与保费的比率被定义为预期费用率,两者之和与100%之间的差额就是预期承保利润率。

业务质量评价指标需要采用同样的考量方式。基于前面的分析,在新会计准则下,可以考虑将综合赔付率的计算公式,改为如下的形式:

综合赔付率=(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保费收入-分出保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首日费用未赚部分提转差)

其中的“首日费用未赚部分提转差”定义为年底首日费用的未赚部分金额与年初首日费用的未赚部分金额之差。同样,综合费用率的计算公式也改为:

综合费用率=费用支出/(保费收入-分出保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首日费用未赚部分提转差)

经过这样的调整后,新的综合赔付率与综合费用率的指标以及对应的综合成本率、承保利润率指标,才能够真正反映真实的业务质量状况,与保险业务在定价时使用的预期赔付率、预期费用率、预期承保利润率指标才具有可比性,并且调整后的综合赔付率指标对采用精算上的预期赔付率或B-F法进行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也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总之,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质量评价指标是保险公司评价其业务经营成果的重要手段,是科学制定经营决策和业务管理政策的重要依据。业务质量评价指标应能够真实地反映产险公司的业务质量,并能够从中得到相对准确的信息,以便于公司的经营管理者、行业的监管者以及股权的投资者进行科学、合理的判断和分析。

《上海保险》2010年第10期

2.新公司法对银行业务的影响 篇二

商业银行的信息不透明和由此引致的相关研究数据的难以获得是开展实证研究的主要障碍, 而我国商业银行数据披露相对较少使这一问题更为突出。不过近年来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现状有了很大的改观并为相关研究提供了可能。基于此, 本文将收集到的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上市银行年报作为数据来源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情况及其绩效进行实证分析。本文采用的样本银行共为14家, 其中包括11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3家城市商业银行。从年报的时间跨度上看, 由于有部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情况披露时间比较晚, 鉴于数据的可比性, 所以本文将样本的时间跨度确定为2006~2011年。由此, 最终筛选出2006~2011年1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78份年报作为研究的数据来源。

二、变量选择与定义

本文将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薪酬4个方面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绩效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本文选取了综合反映股份制商业银行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的综合业绩得分AN作为被解释变量;对于解释变量的选取, 股权结构选用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S1、第一大股东控股能力HC和前5大股东持股比例SR53个指标来考察股权集中度和控股股东对商业银行绩效的影响;对于董事会, 则选取了董事会规模SBD、董事会会议次数DB和独立董事比例TB3个指标分别考察董事会的规模、结构、行为对商业银行绩效的影响;对于监事会, 本文主要选取监事会会议次数TS考察其对商业银行绩效的影响。对于高管薪酬PS采用了高管人员平均薪酬来考察薪酬激励对商业银行绩效的影响。

本文研究的目的是考察公司治理结构对银行绩效的影响, 所以选择AN为被解释变量, S1、HC、SR5、SBD、DB、TD、TS、PS为解释变量, 经过F检验和Hausman检验, 在随机效应模型中选取了以下具有代表性的5个方程:

利用整理过的样本数据, 根据上述模型分别通过Stata软件进行回归, 结果如表所示:

注:本表括号中数字为稳健标准差, *代表通过了回归系数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 **代表回归系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 ***代表回归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 最后1行为检验回归方程拟合优度的可决系数R2。

三、回归结果分析

(一) 股权结构与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

S1通过了一个方程的检验, 且S1回归系数小于0, 说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列与银行绩效呈现负相关, 这说明股权集中对银行绩效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HC3个方程式中有一个通过了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 且回归系数大于0, 这说明大股东控股能力对银行绩效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原因可能是当大股东的控股能力越强的时候, 越有足够强的能力严密监督管理者, 以防止他们做出对股东不利的行为。另外大股东为了得到更高的回报, 更愿意直接监督公司的运营状况, 会更加注重投入资本的创值能力。

回归结果中3个含有SR5的回归式中, 其中2个回归系数通过了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 说明股权集中度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绩效有重要影响, SR5和S1解释变量的回归都系数均小于0, 说明它们与银行绩效呈现负相关, 即股权越集中, 银行的经营绩效越差。

(二) 董事会与银行经营绩效的关系

回归结果中3个含有SBD的回归式中有2个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 另一个通过了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 并且回归系数均为正。说明董事会规模这一变量对银行绩效产生了显著的积极影响。这说明随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不断完善, 在政府行政干预减少, 产权关系逐渐明晰的基础上, 董事会在银行经营过程中的重要性不断加强, 并对银行绩效产生正向影响。

回归结果中3个含有DB的回归式没有一个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 说明独立董事的设立尚未对银行的绩效产生明显影响, 这可能与银行引进独立董事制度的时间较短有关, 进一步表明独立董事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回归结果中含有TD的回归式都没有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 以此说明了董事会会议次数没有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绩效产生太大影响。这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我国银行董事会会议效率低下, 董事会成员可能并不了解银行具体的经营状况, 董事会会议多数情况下也是例行举手表决, 显然, 董事会会议次数的多少并不能提高董事会运作的效率, 也就不能银行经营绩效产生显著影响。

(三) 监事会与银行经营绩效的关系

回归结果中3个含有TS的回归式都没有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 基本上也说明了监事会会议次数对银行绩效同样也没有大的影响。原因可能也是因为监事会会议次数的增加并不能够提高监事会的功能。监事会的会议次数并不能反映监事会功能的强弱, 因此要发挥监事会应有的治理作用, 关键在于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

(四) 高管薪酬激励与银行经营绩效的关系

回归结果中3个含有PS的回归式中有1个通过了显著水平5%的显著性检验, 2个通过了显著水平1%的显著性检验。这反映高管薪酬对银行综合绩效产生了比较显著的影响, 且回归系数均小于0, 说明这种影响是负面的。高管薪酬对银行绩效产生了明显的负面影响—这一实证结果与之前许多学者的研究结论有很大的不同, 之前对于薪酬与银行绩效关系的研究结论大多为要么是明显的正相关, 要么是影响不大。出现负相关的结论, 原因有可能是与高管年薪主要是与反映盈利水平的业绩指标挂钩, 而本文被解释变量是由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指标所决定综合绩效有关, 当然也有可能是我国以年薪为主的薪酬激励制度本身存在制度缺陷导致, 从而出现绩效好的银行高管拿着低的年薪, 而绩效低的银行高管反而拿着高年薪情况。不管原因是怎样的, 这一结论都值得我们在以后的研究中去做进一步去分析和讨论。

四、结论

本文在78份股份制商业银行年报数据的基础上, 利用体系方法对商业银行经营绩效进行了计算, 得出了78个样本的综合业绩得分, 然后将其与相应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回归分析, 分析结果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对银行绩效有负面的影响, 股权越集中, 越打击管理者的积极性, 银行的经营绩效越差, 且第一大股东控股能力越强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银行经营绩效的提高;从制衡机制来看, 董事会规模对银行绩效产生了显著正向影响, 而独立董事、董事会会议次数以及监事会会议次数对银行绩效影响不明显:从激励机制看, 银行高管人员的薪酬激励对银行绩效产生明显负向影响。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本文尽力搜集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数据样本, 但样本空间显然仍偏小, 本文上述结论有待于进一步验证。

摘要: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上是我国银行业改革的核心, 本文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进行研究, 不仅有助于加深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现状和问题的了解, 也可以为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提供有益的借鉴。

3.新公司法对银行业务的影响 篇三

关键词: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资本约束 表内资产信用风险

银监会于2012年6月8日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此,我国为配合巴塞尔协议Ⅲ的整体推进,强化资本约束机制,促进银行业稳步健康发展,实施新的资本监管标准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本次新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资本管理办法)对银行间市场有何影响,银行机构又可能采取哪些对策?本文将就此进行简要分析。

新资本管理办法推出的背景

(一)顺应巴塞尔协议Ⅲ对金融监管的新要求

针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所暴露的银行监管机制问题,巴塞尔委员会经过研究和探讨,于2010年12月正式推出了巴塞尔协议Ⅲ,确立了全球银行业资本监管的新标准。在2011年11月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G20)上,各国达成了在2013年1月1日前实施新资本监管标准、于2019年前全面达标的承诺。

随后,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陆续公布了各自的新资本监管标准,我国也借鉴巴塞尔协议Ⅲ,积极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新资本监管标准,并于5月推出资本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经过意见汇总,内部多次讨论和修改,最终在2012年6月8日公布试行办法,同时明确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引导国内银行机构改变现行粗放型发展模式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发展速度持续保持较快增长,货币供应量大幅扩张,银行机构纷纷跨区域增设分支机构,存贷款规模和总资产规模不断扩大,银行机构普遍追求规模和增长速度,再加上近几年的理财业务和创新业务蓬勃发展,潜在的风险在逐步累积。此时,亟需改变银行业的粗放型发展现状,引导国内银行机构以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作为核心的盈利参考指标,来合理优化业务结构,将有限资源主要投向低资本消耗的业务。新资本管理办法的推出将进一步强化商业银行的资本约束,扩大资本对风险的覆盖范围,提升整体业务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新资本管理办法与原办法的主要区别

目前银行机构普遍采用权重法对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进行计量,在权重法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银行账户表内资产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与表外项目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之和。银行市场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主要覆盖商业银行交易账户中的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以及全部汇率风险和商品风险。新资本管理办法所称交易账户包括以交易目的或对冲交易账户其它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和商品头寸,商业银行应当制定清晰的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划分标准。

下文主要对银行间市场业务直接影响较大的银行账户表内资产信用风险和交易账户市场风险的加权资产计量区别进行简要分析。

从表1中可以比较清晰地看出,新资本管理办法与原资本管理办法相比,对银行间市场业务直接影响较大的加权资产计量的主要区别如下:

(一)同业资产风险权重明显上升

新资本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的所有期限同业资产全部需要计提风险加权资产,而且权重也有所提高,分三个月以内(含)20%权重,三个月以上25%权重,另外对一般金融机构的同业资产的风险权重为100%,而不论期限长短。不过,新办法规定了合格质押物质押的风险缓释作用,合格质物质押的债权(含证券融资类交易形成的债权)取得与质押相同的风险权重,或取得对质物发行人或承兑人直接债权的风险权重,部分质押的债权(含证券融资类交易形成的债权)受质物保护的部分获得相应的较低风险权重。

这样来看,对于拆放同业和存放同业这种纯信用的融出资产,如果是对一般金融机构,风险权重就为100%;对商业银行,按期限区分20%和25%的风险权重。对于有质物的逆回购资产,综合考虑交易对手风险权重和质物的风险缓释,取其中较低的风险权重;如果是国债、央票和政策性银行债质押,不管交易对手是否为商业银行,风险权重均为0;如果是一般信用债券质押,交易对手是商业银行,则按期限区分20%和25%的风险权重,交易对手是一般金融机构,则风险权重为100%。

(二)信用债券的整体风险权重上升

新资本管理办法取消了对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债权概念,而只是明确对一般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为100%,对包括铁道部和独立偿债地方政府在内的公共部门实体,债权的风险权重应该为20%,也就是说除了铁道债和地方政府债,其他一般企业债券的风险权重均为100%,信用债券的整体风险权重在上升。由于目前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均是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风险权重为0%;如果未来改为独立偿还本息,风险权重应该就为20%。仅有铁道部债券在此次新办法中受益,风险权重由50%降低为20%。

(三)交易账户全部计提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新资本管理办法对交易账户统一计提市场风险,计量覆盖的业务范围,不仅包括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内业务,如持有的债券,同时也包括表外业务,如未到期衍生产品,计量要求较原办法提高。

新资本管理办法对银行间市场的影响

(一)推升中长期限货币市场利率

新资本管理办法对货币市场同业资产计量加权风险资产影响最大,对商业银行原始期限3个月内(含)权重为20%,3个月以上为25%,也就是说除有合格质物质押的同业资产之外,均需计提加权风险资产。

在实际的监管过程中,各地方银监局对商业银行加权风险资产的计量,要求以月末或季末资产余额为准,月末或季末有余额的同业资产均会计提加权风险资产,预计银行机构普遍会通过同业资产期限上的合理安排,尽量避开月末或季末留有同业资产余额,特别对主要以季末资产余额来计量的项目,银行机构会尽量以融出三个月以内的资金为主,三个月以上的则会增加一定的风险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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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势必会造成两方面影响:一是可能会推升中长期限货币市场利率,而三个月以内的短期利率仍旧保持较低水平;另一方面,同业业务的资金融出方会尽可能地减少月末或季末的余额,也就是说月末或季末会减少纯信用的资金融出,使利率大幅走高。质押式回购因大部分为利率债质押,不计提加权风险资产,其利率上升幅度相对较小,因此银行机构也将优先选择回购方式来融通资金。

(二)债券配置首选利率债,交易账户月末或季末规模将压缩

新资本管理办法对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和财政部代偿的地方债所计量的加权风险资产风险权重为0%,铁道债和自主独立偿还本息的地方债的风险权重为20%,一般信用债券的风险权重为100%。

结合现状,公用企业债的风险权重由原来的50%提高到目前的100%,一般信用债券的风险权重整体抬升,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较利率债并不占明显优势,可能使部分机构更加偏好利率债,增加对利率债的配置。同时,利率债也便于质押式回购和国库定期存款融资时的债券质押。铁道债券由于风险权重的下降,由原来的50%下降到目前的20%,因此也将受到机构的追捧。

债券交易账户的市场风险全部需要计提加权风险资产,使得机构会通过合理买卖或者代持在外的方式,尽量压缩交易账户在月末或季末的规模。另外,机构也可以结合债市行情,通过调整配置账户和交易账户的比例,减少加权风险资产的计提。

银行的应对之策

加强对资本消耗的约束,以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作为核心盈利指标,来考核银行间市场业务的经营情况,将引导有限资源向低资本消耗业务倾斜,使银行业务结构逐步优化。

首先,银行新增资产应尽量和新增同业负债的金额匹配,但期限可以适当错配,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增加套利收入。合理调整同业资产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降低经风险调整后收益率偏低的资产占比。在交易过程中,应拓展更多的商业银行机构作为同业业务的交易对手,资金融出时主要考虑商业银行或者融入方有合格质物质押的对手方,并通过期限的合理安排,尽量减少月末或季末的同业资产余额,避免加权风险资产的计提。

其次,考虑到债券银行账户计提信用风险,交易账户计提市场风险,银行账户应减少一般信用债券的占比,增加对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地方债的配置,还可适度配置铁道债券;交易账户可适当增加信用债券占比,但应保持适度的债券整体规模,密切关注收益率走势,通过合理买卖来减少月末或季末的账户余额。

作者单位:杭州银行

责任编辑:刘颖

4.新公司法对银行业务的影响 篇四

一、融资融券业务的概述„„„„„„„„„„„„„„„„1

(一)融资融券业务介绍及作用„„„„„„„„„„„„„1

(二)融资融券业务的特点„„„„„„„„„„„„„„„1

(三)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及现状„„„„„„„„„„„„ 2

二、融资融券业务对我国证券公司的利弊„„„„„„„„„ 4

三、我国证券公司发展融资融券业务的监控及建议„„„„„ 5

(一)对投资者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5

(二)加强融资融券的外部监管„„„„„„„„„„„„„ 5

(三)强化内部控制„„„„„„„„„„„„„„„„„„ 5

(四)严格实行分类账户管理制度与信息披露制度„„„„„ 6

(五)严格执行预警补仓和强制平仓制度„„„„„„„„„ 6

(六)提高对抵押资产的定价能力„„„„„„„„„„„„ 6

(七)选择合适的融资融券模式„„„„„„„„„„„„„ 7

内容提要

融资融券制度作为现代证券市场中的重要交易制度,对完善整个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是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建设的重要一步,是股票二级市场真正的信用交易。我国证券市场正处在飞速发展阶段,市场规模迅速增长,规范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融资融券的推出和运行发展已成为当前理论界和实践领域关注的焦点。然而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给证券公司带来了巨大机遇的同时,也给证券公司带来了风险。本文主要从融资融券业务的认识与发展、对证券公司有利与不利的影响、业务控制以及相应对策进行探讨,总之,融资融券为证券公司甚至中国证券市场创造了更多的发展空间,融资融券也将成为证券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

关键词:融资融券

证券公司

风险

业务控制

对策

浅谈融资融券业务对证券公司的影响及发展对策

一、融资融券业务的概述

(一)融资融券业务介绍及作用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通俗的说,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卖,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融资融券关键在于一个“融”字,有“融”,投资者就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和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金或证券。

从境外资本市场发展过程看,融资融券对完善市场功能起到很多积极作用。首先,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将更多的信息融入证券价格,为市场提供双向交易的可能性,通过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提高证券市场的价格发现效率并在市场动荡的时候稳定价格;第二,一定程度上放大资金和证券供求,增加市场交易量,活跃证券交易,增强证券市场的流动性,融资融券交易量在欧美市场总交易量占比为15%-20%,日本为15%,我国台湾及香港地区占比高达20%-40%,然而我国只有1%的比例,我国需加快加强融资融券业务;第三,改变证券市场单边交易的状况,双边交易让投资者在预期走势不利的情况下对冲风险;第四,其杠杆相对其他金融衍生工具较小,总体风险更为可控,为股指期货的推出和日后将要推出类似的创新型金融衍生工具做出有益的尝试,并可作为相关套期保值或套利操作的支持工具;最后,拓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和盈利模式,提高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的运用效率,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的运行。总之,融资融券推动了经纪业务的交易量,改善了经纪业务的收入结构,对稳定客户与开发新客户也意义重大。证监会规定,客户只能在一家证券公司开设融资融券账户,而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客户一般均为活跃客户群体,为此,大力发展融资融券业务将对稳定现有活跃客户群体,培育和壮大活跃客户资源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融资融券业务的特点

1、具有财务杠杆效应

借钱买证券和借证券卖出。投资者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可以利

用较少资本来获取较大的利润,这就是信用交易的财务杠杆效应。

2、交易中存在双重信用关系

在融资信用交易中,简单来说就是客户向证券公司借钱来买入股票,约定期内还款付息,这是以日后投资者能够偿还这部分价款以及支付相应利息为前提的。这是第一层信用关系。另一层信用关系表现在,证券公司所出借的资金,按照一般的做法,来源于证券公司的自有资金、客户保证金、银行借款或在货币市场融资。

3、交易的行为具有特定含义

证券融资的目的是为了购买证券,以所购买证券为担保品,是一种担保贷款。证券融券即是卖空,在一定保证金的前提下,融券者借入证券的目的就是为了卖出。卖出后,以卖出证券的款项作为抵押,融券者在还清证券及相关费用后收回款项。

4、保证金比例是调节交易规模的重要工具

投资者在进行证券融资或融券买卖时缴纳的价款(或担保证券)占总交易金额的比例称为保证金比例。在海外市场,监管部门以保证金比例的大小调节银行资金流入证券市场的规模。

(三)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及现状

融资融券市场2013年非常火爆,两市融资余额达到3434.70亿元,全年融资余额净增加2577.76亿元,融资融券余额为3465.268亿元,相对于2012年增长287.11%,而融券余额30.57亿元,下降20.01%,融券余额呈负增长。两市融资买入额占A股成交额比例为8.59%,融资融券交易金额超过5.8万亿元。2013年融资融券超高速发展的原因,主要在于政策性支持,一是先后两次扩容标的股票规模,标的股票数量增至700只,更主要的是降低了投资者的参与门槛,使得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主体覆盖范围大为拓宽,一些中小散户也加入了融资融券交易。金融保险业、机械设备、信息技术业融资净买入超过200亿元,从个股融资净买入额来看,排在前列的大部分股价都上涨,二者呈正相关,融资净买入额排名靠前的有文化传媒、电子、通信服务行业等,但有色金属和煤炭行业融资余额相对减少,这与这些行业不景气呈正相关。两市融券成交额不到融资成交额的2成,投资者仍主要以融资为主。

2014年融资融券标的范围再度放宽的概率比较小,投资者进入的标准已经基本放开,再度靠量增加融资融券规模的难度加大,估计政策上融资融券有望向机构投资者放开,这是一个新增的客户群体,有望带动融资融券交易活跃,我们估计2014年融资融券余额平稳增长,如果按照2013年末融资融券余额3400亿来测算的话,按增长幅度20%-50%来估计的话,则融资融券余额在4000-5000亿之间,中枢在4500亿。估计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息费和佣金收入在280-320亿左右,增长幅度在40%-60%之间。

2010年3月31日沪深交易所开始正式接受券商的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融资融券交

易试点正式启动,当日,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仅为659万元,其中融资余额为650万元,融券余额只有不到10万元,两市融资买入的资金总额高达融券卖出额的69倍。而截至2012年12月25日,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总量达到876.35亿元,相对于业务试点初期实现了数千倍的增长,其中融资余额为841.24亿元,占比为95.99%,融券余额为 35.11亿元,占比仅为4.01%,不难发现两市融资业务和融券业务的发展比例依然严重失衡。沪市融资融券余额为600亿元,占比为68.46%,深市融资融券余额为276.35亿元,占比为32.54%,可见沪市占据了2/3的份额。另外,相对于目前A股高达17.8万亿的流通市值,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业务市值占比仅为0.49%。

根据以上数据不难发现,我国融资融券业务正处于稳步发展中,且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特别在券商创新业务大会召开之后,这种扩大趋势更加明显。但在业务量增长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以下几个问题。

1、融资业务和融券业务发展极为不平衡

从“试点”转为“常规”之后的一年时间交易情况来看,尽管国内A股市场已经经历了长达两年的单边下跌走势,但融资买入的增长却十分迅猛,而融券业务的发展则非常缓慢,仅占到融资融券业务交易总量的4%左右,虽较试点期间的交易量有所增长,却仍然处在一个极低的水平。而根据海外成熟市场经验,虽然融资业务的总体规模一般要高于融券业务,但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不像目前A股市场这么离谱,例如,日本和台湾证券市场的融券交易一般会占融资融券交易总额的20%到25%之间。当然,我国现行的制度规定还在给融券交易设置重重障碍,从融券的保证金高于融资业务的要求到融券申报价格不能低于最近成交价的规定,均设置了很高的标准,极大地增加了融券在实际交易中的操作难度,使融券业务沦为了“摆设”。而从融资融券对市场的作用来看,其最大意义在于融券赋予了股市做空的功能,因而可以促使股票价格向其价值回归,使股市逐步回归理性,但我国的融券业务根本无法真正发挥股市做空的职能,“单边市”依然难转变为“双边市”。

2、标的证券品种数量依然较少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是指可以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证券品种。融资融券试点期间标的证券数量仅为90只,其中沪市证券50只,深市证券40只,“试点”转“常规”后标的证券虽然扩容为285只股票和7只ETF基金,占到了上市公司数量的12%左右。但这些股票品种的可操作性大多较差,其占比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的标的证券比例。

例如,日本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占上市证券品种数量70%左右,台湾地区则更高占到上市公司数量的97%以上。

二、融资融券业务对我国证券公司的利弊

在我国现阶段,允许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可拓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改善证券公司盈利模式,为证券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而刚启动的融资融券是一把“双刃剑”,对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着有利亦有弊的影响。

(一)为券商创造新的盈利模式,使券商获得更高的成长性溢价

目前我国券商经营模式较为单一,当前我国证券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包括经纪业务收入、自营业务收入、证券市场发行收入等。融资融券将活跃市场交 易,带动经纪业务总量的提升,增加券商手续费收入,以及与融资融券业务直接相关的服务费收入,同时还可以衍生出很多产品创新机会,并为自营业务降低成本和 套期保值提供了可能。因此,融资融券拓展了券商的盈利空间,有利于盈利模式的改进。引入融资融券后,一方面会大大提高交易的活跃性,从而为证券公司带来更 多的经纪业务收入,另一方面还将给券商带来利息收入,拓宽其业务收入和盈利来源。

从海外经验看,融资融券有望为券商带来较大的增量收入。日本、台湾等地情况来看,融资融券交易额占市场成交额的比例大约在 15%-30%左右。从美国市场来看,2007年融资融券利息收入达到了 323亿美元,占到了整个证券业净收入的 16%,如果考虑佣金和手续费收入,则贡献率为 18%左右。日本融资融券收入占到了证券公司净收入的 3%以上。日本从 90年代以来的低利率甚至负利率政策,影响了其融资融券收入。

对我国券商而言,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2013年上半年证券公司经营数据显示:114家证券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85.26亿元,融资融 券业务利息净收入66.87亿元,占比8.52%。截至2013年10月31日,券商融资融券负债余额为3145.91亿元,按照8.6%的年利息率来 算,年利息收入约270亿元,随着融资融券业务的常规化,利息收入占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二)进一步加强券商之间的竞争

我国对券商融资融券业务实行许可证制度,受净资本的约束及对券商综合实力的考量,不是所的证券公司都可获得这种直接融资融券的权利。率先开展 融资融券业务的券商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加强券商间的竞争。同时,券商的净资本也决定了融资融券的规模,将会形成融资融券业务的市场细分,大客户将向净资 本雄厚的券商集中。

(三)进一步加大了券商的风险

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最大的风险在于投资者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者股票,将风险转嫁给券商。另外,券商开展融资业务的资金分为自有资金和借贷资金,且给客户的融资资金一般要被长期占用,这无疑会影响到券商的流动性指标,产负债指标等一系列相关的风险控制监管指标。

三、我国证券公司发展融资融券业务的监控及建议

对于证券公司来说,融资融券业务大面积开展后,会带来业务和收入的增加。但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短,监督管理缺乏经验,市场还不完善,投机气氛比较浓,如果不及时规范融资融券交易的业务控制,将造成以上所述的潜在风险。因此,融资融券业务对证券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业务控制,我国必须建立更完善的融资融券业务控制制度,促进融资融券的健康发展。

(一)对投资者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在对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之前,需要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详细调查,客户的征信内容包括:客户的基本资料、资金实力、资产来源、风险偏好、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及过往交易记录等。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资金,整体作为客户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债务的担保物。保证金比例和担保比例分别不低于证监会规定的最低比例。同时要建立授信额度的指标体系,其中客户融资总金额对其净值的比例等指标,必须做出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指标体系确定客户信用额度,防止信用额度过度膨胀产生的风险,同时也要确定单个客户贷款的最高限额,防止操纵市场行为。

(二)加强融资融券的外部监管

中国证券会以及相应的证券自律机构要不断完善有关融资融券规章制度。随着证券违法违规事件的不断发生,需要一个高质高效的证券监管机制管理和约束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而证券业的自律管理正是证券监管机制的重要一环,尤其是在融资融券业务下,更须加强证券业的自律管理。

(三)强化内部控制

证券公司都应该建立风险预警系统,把客户的信用账户加入预警系统,依靠高科技手段,结合人工管理,提高分析的自动化水平和处理能力,正所谓风险发现越早,管理成本也就越低,给公司带来的收益也越大;在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应把融资融券业务与自营业务、经纪业务相分离,独立运行。在业务执行中,实行岗位分离原则。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的前、中、后台也应当相互分离。各主要环节应当分别

由不同的部门和岗位负责,对不按规定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以非合规资金参与交易的以及不按制度和流程规范操作的部门各个人,应制定严厉的违规处罚制度,彻底杜绝违规行为的产生;严禁营业部具有客户信用交易授信权限,实行总部集中授信制度;建立完善的融资融券业务信息技术系统,证券公司应有一套完善的备份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技术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制度,确保日常业务运行系统和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融资融券业务管理部门和营业部门备份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熟悉相关内容和应急操作。

(四)严格实行分类账户管理制度与信息披露制度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为防止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金,减少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面临的风险,要求证券公司严格区分投资者的信用账户与现金账户。因此,证券公司在为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业务时,应将自营业务账户与代理业务账户分别设置,客户信用账户与现金账户分别设置。另外,在融资融券交易中,信息披露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可以使投资者了解融资融券交易的现状与风险,帮助其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减少盲目投资的风险。

(五)严格执行预警补仓和强制平仓制度

实时监控投资者担保物价值与客户债务价值及其比例的变动情况,当该比例低于合同约定的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及时通知投资者补足担保物。当投资者不能按约定补足担保物,维持担保比例触及平仓维持担保比例时,及时向投资者发送平仓通知,并启动强制平仓,并对通知时间、通知内容等予以留痕。

(六)提高对抵押资产的定价能力

由于不同证券的质量和价格波动性差异很大,将直接影响到融资融券的风险水平,因此适合用于融资融券抵押的证券是有限的,这就要求证券公司使用专业人才对抵押证券进行定价分析,从而减少证券公司面临的抵押资产贬值的风险。除了确定合适的折扣率以外,还有对抵押证券的抵押率进行谨慎界定。具体来说,标的资产的范围越大,折算率越高,对投资者也越有吸引力,但是抵押证券贬值的风险也相应提高,反之亦然。此外,我国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还是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标的证券范围,种类还应当逐步扩大,使得客户有券可融。从风险大小看,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融资融券市场、股指期货市场的标的证券价值形成和价格发现不同,风险依次增加,适于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要求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管理。一方面,融资融券业务要求“让合适的投资者购买合适的产品”,“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通过设置资金和经验门槛,让个人投资者了解、接受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取得良好的效果。另一方面,由证券投资基金、QFII、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社保基金组成的机构投资者队伍,长期以来只能通过做多来获取收益,对于单边下跌市场没有太多的办法。建议允许和鼓励机构投资者

参与融资融券交易,让这项新业务的对冲风险和价格发现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七)选择合适的融资融券模式

借鉴境外融资融券的发展模式,美国的融资融券交易模式是在市场的历史进程中适应市场发展需要自发形成和发展,并由法规制度加以限定和完善的。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融资融券交易模式都是战后在证券市场欠发达、交易机制不完善、整个金融制度不健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我国融资融券制度的模式选择必须取决于我国证券市场具体情况,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在“新兴加转轨”的阶段,具体来说:1、证券公司的信用状况和融资能力较弱。经过前几年的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和信用虽得以提高,但总体来说,证券公司融资渠道仍较少,我国证券公司的资本负债率普遍很低。2、金融市场整体不发达,各子市场之间联系不紧密。我国一直贯彻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系不畅通、且金融市场整体管制较多,如利率管理、汇率管理、市场整体欠发达。3、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市场创新能力不强。综上,我国融资融券尚不具备实行市场化模式的条件,现阶段我国的融资融券业务采用的是“集中化、单轨制”的业务模式,即由证券公司对客户融资融券,并由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服务。

从金融及证券行业发展的角度讲,发展我国的融资融券业务既能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有助于构建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基础,更为证券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证券公司国际竞争力。从本文上述分析可知融资融券对证券公司盈利能力有积极推动作用,我国证券公司应重视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同时,证券公司也应该学习国外证券市场的融资融券经验,规范我国融资融券业务操作,在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扩大自身的信用度和业务范围。

参考文献

[1] 中国证券业协会.融资融券业务知识手册(修订版)[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2] 开昌平.融资融券业务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J].中国金融,2010

[3] 张成军、谢海玉.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控制[J].中国金融,2010

[4] 崔媛媛,王建琼,卢涛,汤弦.融资融券运行现状分析及问题剖析[J].证券市场导报2010年第10期

[5] 陈沁梅.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的对策建议.经济研究导刊 2011年第8期

5.新公司法对银行业务的影响 篇五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析 绿色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探究 企业会计舞弊的成因与对策

企业无形资产与经营绩效的关联性研究 某市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顺丰物流公司仓储成本管理与控制研究

金融危机背景下外贸企业融资策略研究——以某服饰公司为例 某公司会计法治研究

中小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以某热电公司为例 某纺织公司财务风险控制体系有效性研究 某建设公司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某公司融资策略研究

作业成本法在我国制造企业的应用及推广分析 探讨在中小型企业的运用与完善 “大小非解禁”对股市的影响研究 ERP财务系统在企业中的应用

经济型连锁酒店战略成本管理研究--以七天连锁酒店为例

本题目是会计原创论文,需要完整可以联系QQ:799 7579 38 企业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的关系研究

我国公允价值应用现状及问题探析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及其应用研究—琼民源公司为例

财务报表分析在实际应用中的局限性——以某市政工程公司为例 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模式的构建 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作业成本法在物流企业成本管理中的应用

新形势下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优化研究

服装生产企业工薪与人事内部控制设计——以某服装厂为例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在财务分析中的作用研究 公司财务分析--长征电气()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与评价

管理会计在现代企业中的应用研究

浅析外资并购中国企业效率改进—以日本朝日啤酒及伊藤忠商社入股康师傅为例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 论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原因及治理对策

(高职)浅谈如何加强企业现金的管理--以xx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为例 缺陷产品召回及其会计处理探析 国有企业负债过度的成因及对策 浅析审计费用影响因素及实证研究 我国环境会计实施的问题及其对策 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某集团财务风险及其应对策略 资产减值会计的对策与应用

会计信息化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 民营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与对策

股权激励机制在我国企业中的应用与研究——以苏宁电器为例 资产减值会计的应用研究

支持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的研究 高校成本控制研究

我国动漫游戏产业的财务问题探析--以某公司为例 财务共享服务模式在企业集团中的应用研究 余姚市创华塑料有限公司财务分析报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管理的研究

平衡计分卡在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中的应用—以浦发银行为例 某医药营销公司物流成本控制研究 关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的探讨

我国中小企业成本控制研究——以xx公司为例 企业债务重组问题研究——以某公司为例 物流企业社会责任会计问题研究 企业清算所得课税:问题与对策 金融危机与会计计量的关系研究 国美电器资本结构优化的探讨 某公司财务危机预警系统构建

信息化环境下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的对策 企业问题剖析 商誉会计问题研究

中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研究——以某公司为例 现代企业质量成本管理研究 第三方物流企业信用管理研究 基于新准则的会计职业判断研究

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探讨—以xx钢铁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为例 某公司应收账款内部控制问题研究

浅议乐清市永德利亚电器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某纺织公司筹资风险分析及对策

作业成本法在第三方物流企业成本管理中应用的合理性分析 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研究 某科技公司信用政策设计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实务中的运用

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关于某公司作业成本会计核算与管理的研究 xx公司实施信息化的问题与对策

企业成熟时期财务并购战略的选择研究 钢铁行业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研究

食品质量成本与企业经济效益关系的实证分析 某公司偿债能力问题的研究

中小企业财务战略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探讨 会计环境对会计假设的影响 企业债券融资研究

中小民营企业内部控制问题研究

我国网络公司盈利模式研究——以淘宝网为例 优化中国银行业激励机制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能力研究 次贷危机、风险管理与会计信息 基于价值链的企业成本管理分析 某餐饮公司存货管理问题研究

房地产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探析——以某公司为例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动机与手段实证研究 浅谈基于价值链的成本管理

xx进出口有限公司海外应收账款的管理研究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以农行某支行为例 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成本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我国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与改进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及优化对策——以万科公司为例 企业实行会计电算化的风险与对策 企业内部控制与财务风险的问题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 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的探讨

税法与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及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中小建筑施工企业成本管理探讨 公允价值在我国运用的相关问题研究 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实际应用分析

基于会计政策选择的纳税筹划研究—以某科技公司为例 对温州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分析和探讨

权责发生制在我国政府财务会计中的应用研究 企业财务风险评价分析

基于财务战略的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研究 某公司采购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某公司现金流量管理研究 浅议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问题

现金流量表在四川长虹中的分析与应用 新旧租赁准则的比较研究

某公司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会计电算化应用存在的问题研究 现代企业的税务筹划研究

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风险预警分析 某药业公司财务危机的成因及治理对策研究 公允价值及其应用研究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模糊综合评价应用研究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研究——基于行政问责制视角 企业存货风险应对策略研究 某公司负债筹资的财务风险研究 海尔存货管理方法研究

个人商务贷款授信额度模型的应用研究

万科集团股利分配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某公司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制度设计 医药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试论网络交易的税收 某集团体制研究

碳汇交易的会计问题研究

某建设公司营运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项目投资评价方法的比较与选择

公允价值理论的国际进展及其在中国应用的思考 家庭理财规划方案设计——以成熟型家庭为例 新创企业融资困境与路径优化——以某公司为例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分析 会计诚信缺失的分析与对策 论民营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

浙江东方光学有限公司财务分析报告

企业存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以云南白药为例 中小企业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税务会计信息披露初探

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问题及对策 人力资源信息披露研究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贷款模式探讨

资产减值对于盈余管理的影响分析——以某集团为例 人力资源会计的产权分配研究 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财务策略

企业集团模式的构建研究——以某集团为例 美特斯邦威服饰公司财务综合分析 论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及其防范 审计职业判断及其重要性的研究 东风汽车公司物流成本控制研究 内部控制审计研究

某公司存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某公司资金结构优化问题的研究 某纺织公司负债经营问题研究

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影响

我国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并购的财务风险与控制措施

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存在的问题及研究对策 浅议企业投资决策策略

浅论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原因分析及治理对策 TCL购并汤姆逊彩电业务的财务风险研究 或有事项会计问题研究

略论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的计量 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设想 关于xx机械公司成本控制问题的思考

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方案

平衡计分卡在我国企业绩效管理中的应用 对自创商誉会计确认的认识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前因、后果及治理

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负债经营的财务风险控制研究 某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基于新企业所得税税法 保利地产现金流量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某橡胶公司资本运作问题研究

基于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研究——以某公司为例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及对策 某纺织机械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分析及评价 作业成本法在某公司的应用研究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以xx麻纺织有限公司为例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以xx为例

6.新公司法对银行业务的影响 篇六

注册公司到银行开户是基本户开户,也就是说公司注册之后必须有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才能开一般账户和临时账户,因此要了解开基本户的具体情况和方法,在开基本户之前建议多走访几家银行,比较银行对公业务的一些收费情况,态度等这些问题,而在选定银行之后,可以选择离自己办公地区比较近的网点,这样对今后的办公也有很好的帮助,而银行开户的话,建议提前预约或者是到前台咨询。

新公司开基本户需要相关的开户证件证明,如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还有法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等这些,如果说因为其他的原因需要委托代理人去开户的话,那么经办人要提供身份证,还有一份公司法人签字的授权书方可办理,而选择代理委托的方法办理开户也是最方便快速的方法。

在银行开基本户的时候,相关的流程细节问题也应该了解,一般银行要交验证件,客户需要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还要盖上公章,同时要签订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填写关联企业登记表等相关表格,而开完户之后,开户行会将开户许可证,正本以及密码,还有开户申请书,客户留存的联交与客户签收。

7.新会计准则对银行监管的影响 篇七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银行监管,应对措施

一、新会计准则的应用对银行监管的影响

1、对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影响

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是建立在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等各种损失准备的基础上的,这些准备金主要用于吸收银行的各种预期损失。而新会计准则强调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之前要有确切的证据表明贷款损失业已发生,计提准备金是资产面值与未来全部现金流量贴现值之差。这种准备金计提原则与银行监管政策的审慎性和前瞻性要求在一定程度上相矛盾的。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得监管当局评估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审慎性更为困难。

2、新准则对银行信息披露的影响

我国银行在会计信息披露中,银行对分类信息是在表内按各种标准进行披露的,而且对某些业务的披露格式尚不统一,不同分类标准交叉混用,貌似全面披露,实际上却降低了信息使用者决策的效率。适当地运用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信息披露,可以采用附表、旁注和底注的形式。另外在披露的过程中,既要注意信息披露的适当性,又要保证信息披露的充分性,既要保护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利益,又要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的利益。财务报表附注披露作为财务报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要使会计信息使用者能从中得到企业全部重要的信息,以便于他们做出最佳决策,同时又要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避免由于过分披露而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应结合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修订。

二、新准则下的银行监管在我国的实施难题及应对措施

1、我国银行监管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难题

(1)银行监管关于运用会计专业水平判断的难题

在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许多会计核算政策给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宽泛的会计职业判断空间很可能造成新的会计信息失真;同时,会计职业判断将会出现因会计人员本身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的不同,对同一会计事项进行职业判断的结果不尽相同的问题的出现,从而增加了会计信息的变数,使会计核算的可比性原则面临挑战。

(2)会计框架与监管框架兼容问题日益突出

新会计准则与现行监管框架的不兼容性,主要体现在按照新准则对银行负债的划分,银行负债可以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但负债的这种划分是建立在单个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对某一类负债或者整个负债的综合考虑上,因此,每笔活期存款都应归为交易性金融负债。新准则将所有活期存款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做法与现行监管框架存在偏差,这是解决的难题之一。

2、我国银行监管的应对策略以及未来展望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为银行全面推进会计标准国际化,提高会计管理水平,实现稳健经营提供了重要机遇。

(1)组织强化对新会计准则的学习

首先,新准则对银行会计核算带来深远影响的同时,给各层次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带来深刻挑战。银行必须加强有关金融工具国际准则和国内制度的理解、运用实务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就新准则规定的理论知识、实务操作等方面组织学习。其次,由于新准则的实施会对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乃至整个经营管理体系带来巨大的影响,因此,对准则的培训,不能仅仅局限于财务专业方面,而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尤其是对风险管理部门。

(2)大力改善内部管理

首先,在新准则的实施过程中银行要切实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会计准则的转换将使银行的各种风险暴露得更及时、更彻底,银行将风险管理能力转化为盈利能力的渠道将更为重要,因此各家银行要把风险管理能力定位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并着力培养。其次,为了适应新的会计准则,体现新的核算、管理理念,银行应该考虑对现有的部门设置、职能划分、流程优化作出重新安排,从而实现管理的整体改进。

(3)加强与财政部协调税收政策

新会计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形式在表内确认资产和负债,把未实现的损益在当期确认,这样会增加银行的税收负担。部分银行的实践表明,按新准则要求计算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要高于按监管当局计算的值,且远远大于税务机关规定的标准。所以监管部门应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明确贷款损失准备的税前扣除标准和未实现受益的纳税政策等问题。

三、结束语

8.新公司法对银行业务的影响 篇八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商业银行;贷款利息收入

财政部颁布了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组成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后,中国银监会相应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通知》,明确了已经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非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从2008年起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从2009年起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与商业银行原来所执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新的会计准则不仅对会计的基本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而且在具体的业务处理上也做出了重大的调整,比如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企业合并、资产减值、债务重组等方面。上述这些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各家商业银行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从而影响到对外披露的财务收支结果。

根据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中有90%以上需要按金融工具的准则进行核算。而贷款业务仍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贷款利息收入在银行营业收入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贷款利息核算制度直接影响着商业银行经营业绩的计量,是金融会计领域中一个极具代表意义的重要专题。笔者作为商业银行财会从业人员,从近年的具体实践来分析新准则实施后对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发生的变化。

一、在贷款利息收入确认方面产生的差异

主要是实际利率法与原制度名义利率法的差异。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贷款属于金融资产,应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新准则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即贷款利息收入=贷款摊余成本*实际利率,这与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采用贷款名义利率确认利息收入,并遵循“双90天”的规定,差异十分显著。两者对利息收入确认的根本理念显著不同,可以说前者是彻底遵循了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而后者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应用了收入实现制的原则。

具体来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各期利息收入,与原制度有以下几点不同:

第一,利息收入确认时间与原制度不同。原制度规定在贷款结息日确认利息收入,贷款结息日往往在每季末月21日(或每月21日),而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新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予以确认。

第二,确认方法不同。原制度规定确认的利息收入是按贷款合同本金和合同利息计算确认的,新准则规定“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即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所谓贷款的实际利率不同于贷款名义利率或者合同利率,其实质是贷款的内含报酬率,即将贷款在存续期间的现金流折现为贷款当前账面值的利率。所谓贷款的摊余成本是指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和减值损失、加上或减去按照贷款实际利率摊销的贷款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的摊销额(例如贷款手续费)等确认的账面值。由于摊余成本不等于合同本金、实际利率也不等于合同利率,因此,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是存在差异的。

第三,对贷款收益的确认方式与原制度不同。前者在贷款存续期内按期确认利息收入,不论贷款本金或利息是否逾期;后者遵从“双90天”的规定,即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后,贷款应归类为非应计贷款,此后结计的利息只在表外催收贷款利息核算,不再确认为当期收入,此前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未收贷款利息需冲销;前者下的任何贷款的偿债现金流要首先确认一部分利息收入,其余才作为本金偿还;后者下的非应计贷款的偿债现金应首先归还本金,如有剩余,则剩余部分作偿还催收贷款利息收入处理。

二、贷款利息收入确认的变化对损益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因商业银行主营业务收入的贷款利息收入核算确认与原先制度的不同,从而对损益带来相应的影响。具体可以从3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按照上述分析,如果贷款手续费等费用与贷款本金相比很小,那么贷款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应当近似相等,则采用实际利率对正常贷款利息收入影响不大。目前,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财务顾问费用的收取要求较为严格和要求遵循合规原则,商业银行的贷款多数尚未收取金额巨大的手续费,因此正常贷款的利息收入在采用新准则前后变化尚不是很大;但从今后发展趋势来看,随着银行在项目投、融资安排中更多扮演财务顾问配角,新兴的投资银行业务在商业银行比重的逐步提高,银行收取的手续费率将相应提高,银行贷款利息收入将相应产生变化。

第二,对于非应计贷款而言,虽然实际利率法下要按期计算利息收入,而原方法要待利息收入实际收到后才可能计算确认,所以每期要多计算一部分利息收入,但由于贷款本金可以计提减值准备,以扣除减值准备后的摊余价值计算的利息收入将比按贷款原值计算的利息收入明显减少,抵消了部分影响(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贷款其影响为零),最终对损益的影响主要是利息收入在各期间的分布。

第三,商业银行原核算方式下的期末减值准备余额要大于实际利率法下的减值准备余额,需要将减值准备期末余额调整到正确的水平,对损益的影响即是增加贷款利息收入,相应增加贷款减值损失的计提,具体分析如下:

本期应计提减值准备=期末应保有减值准备余额-期末实际减值准备余额

期末实际减值准备余额=期初减值准备余额-贷款核销数+已核销贷款收回数

以原先的核算方式,非应计贷款在本金完全收回前不确认利息收入,偿债现金流均作为本金偿还。例如期初贷款本金100万,期末偿债现金流80万,折现到期初60万,期初减值准备余额(100-60)=40万。按现在的方式核算,80万全部作为本金收回,贷款核销使用准备金(100-80)=20万,期末减值准备实际余额20万;按照实际利率法,80万中60万为本金收回,20万为60万本金产生的利息,贷款核销使用准备金应为(100-60)=40万,期末减值准备余额应为0。因此,应将现行核算方式下的减值准备余额20万调整到利息收入中去。对损益的影响即是增加贷款利息收入,相应增加贷款减值损失的计提。增加的总量为:(非应计贷款-非应计贷款的减值准备-应计贷款的减值准备)*实际利率。假设某商业银行非应计贷款减去非应计贷款的减值准备金额为500亿元,应计贷款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为220亿元,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测算,5.31%的贷款收益率粗略估算增加利息收入和相应的贷款减值损失为:(500-220)*0.0531=14.87亿元。

三、工作建议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需要更多的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对金融企业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商业银行实务操作增加了诸多难点,且许多解决方案必须要凭借现代科技手段才能及时、准确地完成。如贷款的后续计量,应按期对借款计提利息,应收利息仍按照贷款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但利息收入按照资金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和利息收入的差额作为贷款价值变动调整摊余成本。其实务操作的难点是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的确定,首先是摊余成本,可以按照“贷款摊余成本=贷款的初始确认金额-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减值”的公式计算;其次是实际利率法,实际利率就是将贷款未来合同现金流量折现成贷款初始确认金额的利率,如果贷款合同属于定期计息且本息预计可正常收回的,则合同利率可以视同实际利率,但对于到期还本付息的贷款以及存在减值、欠息的贷款,这就需要使用现值公式推算实际利率。银行的贷款笔数很多,如果不由计算机自动处理,工作量大,且准确率难于保证。此外,相关摊余成本、减值等信息也只能由计算机系统进行记录。所以,实际利率法对商业银行贷款和收入的核算体系和核算系统都提出了新的挑战,但是对损益的影响将集中于非应计贷款。如果非应计贷款的减值准备能够合理、恰当的计提,使贷款账面价值合理反映贷款可收回金额,则实际利率法的应用对商业银行损益不会造成太大波动。

因此,建议商业银行要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做好如下几项工作:加强培训,提高金融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金融工具估值技术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改进完善核算体系和核算系统,具备相应功能的电子化系统作支持,并开发建设估值系统;修订原有贷款减值准备管理办法,使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M].人民出版社,2007.

3、葛效宏,赵昆.新会计准则给银行业带来的挑战[J].会计之友,2007(1).

9.新公司法对银行业务的影响 篇九

XXXXX银行:

大XX川流域优势农产品加工项目是我公司在多年调研的基础上,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利用大XX川流域地区的自然优势,引进国外最新技术和设备,投资兴建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项目。项目得到了省、州、县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通过公司的努力,目前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加工厂建设条件已经成熟,特向贵行申请项目贷款。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由来。大XX川流域优势农产品加工项目由XX县政府提出。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长期的跟踪、调查研究,于2013年分别通过XX县发展计划局向XXX 发展计划局报送了《XXXXXXXX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了的XX州发展计划委员会重视,经审查,XX发展计划委员会以计农经[XXX]XX号文同意了该项目的项目可研,正式批准项目立项。由此,本项目筹建工作正式开始实施。

2、项目简介。XXX产业在XX县及周边高山少数民族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和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XX县及周边地区未来发展的一项支柱产业。因为大XX川流域是低纬度与高海拔的组合,受西南和东南暖湿气流的影响,气候冷凉干燥,降雨量少,光照充足,适宜苹果、梨、胡萝卜等生长,但由于XX县及周边地区果蔬结构不合理,所产苹果酸度高、果形差、鲜销食用果的销售前景暗淡,采摘集中,采后处理手段落后,储存条件差,产业化程度极低,距离中心城市较远,运输困难,造成收果季节水果价格很低,果农损失巨大,致使果蔬产业的潜在

效益远远没有发挥出来。为改变这种不利局面,加快大XX川流域优势农产品的产业化进程,我公司作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拟新建高酸苹果、梨母本园、苗木基地、示范果园、胡萝卜示范园、浓缩果蔬汁生产线等项目,使企业形成以现代高科技为手段的,集果蔬种植示范、鲜果处理及绿色食品加工为一体的综合性生产企业,特别重要的是苹果生产中占较大比例无商品价值的疏果、落果、残次果都能被果汁厂作为原料果收购,果农将得到实惠,明显增加收入。同时,该地区已有几十年的苹果种植历史,现主栽品种为金冠,是目前世界上加工果的优良品种之一。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在我国形成一个独特的高酸苹果产业带,可大大提高大XX川流域优势农产品的产业化程度和国际市场竞争力,延长产品加工和商品销售期,同时企业也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显著的社会效益。

果蔬综合加工厂选址于XX县石灰村。计划加工厂2014年4月底前完成“六通一平”工程,4月至8月进行土建工程,6-8月进行设备安装调试,9月开始试生产。工厂设计年加工6.4万吨鲜果,生产苹果浓缩汁5500吨,梨浓缩汁1650吨,胡萝卜浓缩汁850吨。

二、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2013年8月,我公司与XX县政府签署建厂协议后,即开始进行项目的前期筹建工作,近一年来,按照预期的计划顺利发展,项目无重大变故,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1、项目列为了XXX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

2、综合加工厂建设用地已完成征用,并办理土地出让批文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完成了项目的可研、正在完成环境评价及审批。公司已完成前期的考察、论证、设计、审批等工作。

4、狠抓了原料基地的建设。公司拟采取“公司+基地+农户” 的模式,保证收购鲜果的品质、数量和交货时间。公司在原料的调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到2013年,XX流域苹果主产地面积约7万亩,计划新植高酸苹果5万亩,预计明年产量可达15.6万吨;梨主产地面积约4万亩,计划新植1万亩,预计明年产量可达13.5万吨,胡萝卜适合种植主产地面积约15万亩,可根据需要组织播种。种植基地已具备相当规模,完全可满足加工厂生产所需。

5、由于XX流域优势农产品的独特性,国际市场对高酸苹果汁等的需求不断上升。公司建立了专门的信息网络和信息库,随时了解和掌握国际市场行情变化;派出专门人员与相关企业和商家进行业务联系和洽谈,国内外许多厂商已致函我公司,要求订购产品。加工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6、公司加强了对苹果、胡萝卜后续产品的开发研究,并与相关科研院校联合进行膳食纤维素、果胶、多糖等的开发研究。

7、根据XXX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的项目可研,果蔬综合加工厂项目建设总投资4802.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990万元(含设备购置2470万元,土建工程1022.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12.81万元。从目前情况看,项目总投资额是恰当的,无重大变化。

对企业自有资本金部分,由XXXX公司在贷款前用货币资金打入专项帐户。

到目前为止,项目的各项筹建工作已经完成,加工厂建设条件已经具备,承贷条件基本满足。

三、贷款申请

项目的整个筹建工作已经完成,加工厂建设条件已经具备,但目前需要银行方面给予支持,进行工业园区基本建设。在承贷

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我公司特向贵行申请大XX川流域优势农产品加工项目扶贫贴息贷款3300元,贷款期限为5年,利率按银行现行规定执行(贴息部分由财政支持)。

贷款用途:在签署借款合同后,即刻放贷2000万元用于的设备采购,其余约1300万元用于综合加工厂建设工程,从今年5月份开始,每月放贷300万元。

贷款保证:由XXXXXX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还款来源:为该项目建成后的利润及公司的其它收入。还款计划:我公司系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投资设立,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项目融资、产品销售、税收等方面可得到支持和优惠;项目属我省重点建设项目,省、州、县党委政府对项目高度重视,在重点建设项目上将给予项目专项扶持和专项资金补助;同时,XX县委、政府专门为该项目出台了优惠政策,在征地、税收和行政事业收费上给予了减、免等优惠,不仅为公司节约了大量投资成本,也为项目今后更好发展,取得良好效益奠定了基础。项目建成后,生产的苹果、梨、胡萝卜等浓缩汁产品,按可研时所做的收益预测,年均销售收入为4546万元,年均销售税金35.77万元,增值税357.71万元,年均利润1024.36万元。目前农产品加工产品价格稳中有升,特别是苹果浓缩汁、胡萝卜浓缩汁比项目可研计算的价格上涨15%-20%。鲜果销售量也逐渐增长,价格上扬,利润增大。以上都为项目建成后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还款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5年内,公司按期向贵行支付利息,第3-5年归还贷款本金,计划第3年还1000万元,第4年还1000万元,第5年还1300万元。还款来源为该项目建成后的利润及公司的其它收入。

恳请贵行尽快发放XXXXX加工项目贷款,我公司将抓紧实施项目,接受贵行监督检查,确保贷款本息到期偿还。

XXXXXX公司

10.新公司法对银行业务的影响 篇十

一 网络银行的涵义、功能及优势分析 „„„„„„„„„„„„„3

(一)网上银行的概念和分类 „„„„„„„„„„„„„„„3

(二)现阶段网上银行的功能 „„„„„„„„„„„„„„„3

(三)网上银行特殊优势分析 „„„„„„„„„„„„„„„3 二

传统银行核心功能对网上银行发展的重要作用 „„„„„„„„5 三

网络银行对传统银行的影响 „„„„„„„„„„„„„„„„6 四

目前我国网络银行面临的风险 „„„„„„„„„„„„„„„10

(一)系统风险 „„„„„„„„„„„„„„„„„„„„„10

(二)操作风险 „„„„„„„„„„„„„„„„„„„„„10

(三)信用风险 „„„„„„„„„„„„„„„„„„„„„10

(四)信息不对称风险 „„„„„„„„„„„„„„„„„„10

(五)法律风险 „„„„„„„„„„„„„„„„„„„„„11 五

关于我国网络银行风险防范对策 „„„„„„„„„„„„„„11

摘 要

网络银行作为21世纪一种新兴的金融业,其低廉的成本和广阔和前景,已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外资银行主要借助网络无极限的优点,实现远程服务、以弥补其网点少、规模小之不足,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金融竞争归根结底将集中在3条战浅议网络银行对传统银行的挑战线:国内与国外(中资与外资)、业内与业外(同业与混业)、网上与网下(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由此,中资银行在应传统业务领域竞争以外,还要在网络金融服务领域内与外资银行展开竞争。本文主要从网络银行的功能,传统银行核心功能对网络银行的发展,网络银行对传统银行的全面影响等方面来分析目前网络银行在运转中的具体趋势。

关键词:网络银行;传统银行;挑战;影响;风险防范;网络金融;

一、网络银行的涵义、功能及优势分析

(一)网上银行的概念和分类

1998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网上银行的定义是:“网上银行是直对那些通过电子通道,提供零售与小额支付产品和服务的银行。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存贷、账户管理、金融顾问、电子账单支付以及其他一些诸如电子货币等电子支付的产品和服务”。2000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又发布新的《电子银行集团活动白皮书》,对网上银行的定义补充为:“网上银行是利用电子手段为消费者提供竟然服务的银行,这种服务包括零售业务,也包括批发和大额业务。”按照该定义,网上银行具备了以传统银行更加对等了业务职能,有了一定的独立地位。网上银行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纯网上银行(Internet-Only Bank),指没有或只有极少的分支机构和自动柜员机(ATM),仅利用网络进行金融服务的银行机构;另一类是复合网上银行,即鼠标加水泥石式的网上银行(Click-Mortar Bank),是指拥有实体分支机构,由传统银行发起的网上银行,是一个网上业务和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等相互支持的综合服务体系。

(二)现阶段网上银行的功能

从业务上看,网上银行只具有两大类功能:

1.延伸出的虚拟柜台业务。覆盖传统银行可以不设计现金、实物及实物核验的全部柜台业务,主要有:(1)信息查询类服务;(2)转账存取、支付类服务;(3)一般的咨询类业务;(4)部分不涉及事实核验的金融交叉类业务(如银证转账、基金购买等);(5)小额按揭、质押贷款、信用透支等网上可控制风险的资产业务等。这一类业务,网上银行已能够从本质上加以“克隆”。在安全性得到充分保证,电子签名法律效力被完全认可的前提下,传统银行的这些业务将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逐渐被网上银行代替。

2.对复杂业务的辅助办理。设计现金、实物、事实核验的业务,网上银行还不能够代替传统银行。但是一些对这类业务实施了流程优化,使客户尽可能地预先完成其中的部分流程,从而大大 传统银行办理业务的效率,甚至实现一些业务品种的“一站式”完成。这类业务主要有:(1)申请服务,包括账户开户、空白支票申领、国际收支申报、信用证开证申请;(2)资产类服务;(3)预约类服务;(4)现金与实物类服务,如现金预约存取、保管箱业务等。

(三)网上银行特殊优势分析

1.高效便捷的3A自动服务。网上银行运作的基本策略是前后台业务和数据处理一体化,为银行客户提供了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方式均可得到的便捷灵活的服务,即Anytime、Anywhere、Anystyle的3A服务。而且,目前银行先进的计算机系统能够同时对大量的网上银行业务进行集中处理,所以网上银行能够免去或减少传统银行无法克服的序时排队、重复沟通等低效因素,大大提高客户办理业务的效率。

2.平均成本较低且持续递减。网上银行建设的“沉没成本”(Snuk-cost,SC)是固定的,且不需要支付大量的日常费用。从下图可以看出,网上银行每笔新增业务(或每个新增客户)的边际成本(MC)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使每笔业务的平均成本(AC)随着业务量的增长保持递减,总成本曲线(TC)则增长十分缓慢。因此,网上银行达到一定的使用规模后即产生相对传统银行的明显成本优势并保持增强。据国外调查统计,实体银行网点每一笔交易所需的费用为1.07美元,电话银行为0.45美元,ATM自助银行为0.27美元,而网上银行每笔交易的成本仅为0.01美元。

3.对客户的锁定效应较强。熟悉一个网上银行系统的学习成本是很高的,有的客户还出于安全性的要求购买数字证书等成本较高的耐用物理设备,当客户的这些“转移成本”(Switching Cost)高到一定程度时,便会产生“锁定”(Lockln)效应。这种效应使创新能力较强的网上银行能够获得一定得“特殊奖励”,即使在难以获得专利保护的情况下,与传统银行的大多数产品相比,也不会产生过度竞争。

4.有利于品牌形象和质量标准的确立。网上银行与客户长时间的图形界面交互过程,能够获得向客户展示图形形象的充分机会,并且提供的服务比营业网点更标准、更规范,避免了因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高低及情绪好坏所带来的服务满意度的差异,更可以避免传统银行在工作质量上的大量可控因素。

二、传统银行核心功能对网上银行发展的重要作用

纯网上银行存在的问题充分说明传统银行仍具有不可代替的核心优势和功能,对网上银行发展起到强有力的基础支撑作用,在银行网络化发展中具有明确的定位和重要的价值,一些重要核心功能在网络化发展中不但不应该退化,反而应当不断加强。

(一)以基础货币和长期累积的信用保障支付。不少观点认为,随着互联网和电子货币的发展,货币发行流通与管理不再是国家垄断的特权,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均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发行和管理自己的电子货币,从而导致传统银行的消亡。事实上,一些企业发型的电子货币严格说过是一种企业负债,所依托仅仅是商业信用;纯网上银行所发行电子货币则因为与基础货币之间转换的障碍很多,导致其偿付能力、货币价值、安全性、流动性等都较低;不需要为树立信誉而付出巨大成本。忧郁电子货币的本职是竞争性的信用货币,终将出现与铸造货币相反的“良币驱逐劣币”效应,前两者发行的电子货币由于信用比较低,将无法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

(二)以非标准化和风险化内部的方式融通资金。传统银行管理风险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传统银行管理风险的工具主要是非标准化的,即银行发放的每一笔贷款都是根据借款人的具体需要设计的,都是与借款人独特的未来现金流相对应的;同时发放贷款时候的信息依据和调查、审查、发放、回收过程,也都是非标准化的。二是传统银行在管理风险的过程中对风险进行了内部化。商业银行将所管理的金融风险直接转换成自身所承担的风险,然后再以各种具体手段去管理这些风险。这两个核心特征决定了银行信用的稀缺性和社会普遍接受性,使商业银行区别于其他非银行金融安排,这是纯网上银行无法完全替代传统银行的歌本原因。因为世界上不存在普遍的信誉机制,网络经济使金融市场的参与者获取信息的数量和及时性大为提高,但识别信息性和真伪的能力却难以同步提高甚至可能弱化。单纯利用网上的信息作为风险管理的依据,信息深度和准确性都不够,甚至出现大量恶意欺骗和误导。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03年7月公布的对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原则认为:“通过互联网提供金融服务,可以大大改变甚至增加传银行业务风险”,说明网上银行的发展对风险管理的要求不是降低而是提高了,传统银行的风险管理做法不可能由于网上银行的出现而消亡,两者只有相互结合才能使风险管理更有效率。

(三)以多元渠道强化对盈利模式的控制权。纯网上银行所有交易成本上的优势,可以提供有利于传统商业银行的利率条件,但传统银行的信贷活动具有创造派生存款的能力,并对贷款难的客户有相当的存款要求权,总而可以获得较高的存款“乘数”,加上传统银行,特别是传统银行所具有的信用更高、风险更低、综合服务能力更强、替代办理方式和增值服务更多等特殊优势,从而能弥补其存款利率上的不足。此外,纯网上银行相当一部分利润因为经营渠道单一,将被转移到传统银行。如出网上银行的客户使其银行存取款需要在其他传统商业银行的ATM机上办理,从而必须向其他传统商业银行支付费用,这从本质上与传统银行通过网上银行降低经营成本是一样的,只是方向的不同。但纯网上银行的模式削弱了对利润的调剂和控制权,容易受到传统银行有关的竞争限制。当传统银行完成低效机构网点收缩,并将可被网上银行代替的业务都转移到网上办理以后,复合网上银行的盈利能力完全可以高于纯网上银行。

(四)以主动客户管理掌握核心发展资源。企业的发展不可能单纯依靠技术和产品的优越,即使以微软公司为代表的技术领先型企业,也必须依靠市场营销和客户管理体系来强化竞争力。对商业银行而言,首先是风险管理、销售服务以及产品设计都必须掌握足够充分的客户信息,特别是风险客户的信息,才能够精算风险成本,增强竞争能力。所以传统银行掌控的大量企业和个人的私密性商业信息,特别是各类企业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等,都属于宝贵的信息资源,其开发和积累需要长期二艰辛的努力,是商业银行竞争的重要源泉。其次,日趋激烈的竞争要求银行必须及时主动的了解客户需求和市场获利机会,网上银行在客户管理上的虚拟性和被动性却决定了其在这一方面存在难以克服的缺陷,只能借助传统银行提供的客户调查、售前售后服务和客户关系维护等作为重要支持。事实表明,传统银行的客户管理人员在心理分析、处理挫折、关系销售、感情维系等方面的独特有事不可能被网上银行代替,在客户管理方面上银行只能处于工具和平台的地位。

三、网络银行对传统银行的影响

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来临,网上银行等新金融技术手段使金融资金的运行效率大幅提升,传统银行能被网上银行实现和代替的功能也越来越多,又面临着技术性“脱媒”的危险。一些纯网上银行认为,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网络的进一步完善,所有银行业务都可以在网上进行,纯网上银行完全可以取代传统银行。一些大型科技公司则看到商业银行日益依赖第三方来履行关键的电子银行职能,意图利用自己的科技优势进入银行服务领域。但仔细分析就可以发现,情况并不像这些纯网上银行和科技公司预期的那样“乐观”。西方国家的不少纯网上银行今年来发展陷入困境,一部分被迫追求与传统银行合并。调查显示,当前运营情况不错的基本上都是复合网上银行,脱离传统银行的纯网上银行存在不少的问题:

(1)资金运转困难,综合经营成本高昂。高科技的运行使纯网上银行的交易成本较低,1999年在美国开办的一家纯网上银行所需的成本为100万美元,美国一家名为Front的技术服务公司甚至宣称,它能以5万美元的低廉收费,在3个月内为几乎任何银行建立一个“网上分支机构。但由于市场准入门槛很低,所采用的技术容易被模仿或代替,几乎所有纯网上银行都难以实现有效的差异化,通常只能进行价格竞争,致使转账、电子支付等大部分交易服务难以收费或收费很低,而存款利息不得不大大高出市场水平,使其融资成本很高。同时,纯网上银行很难将所获得的资金通过电子手段运用到发放贷款这类高收益资产上,通常只能投资于国债、政府基金或其他保守型资产,资金营运十分低效,加上营销成本、风险成本都非常高昂,所以从实际情况看,纯网上银行的综合经营成本并没有预期的那样具有优势。

(2)目标市场定位不明确,业务品种无法适应客户的需求。纯网上银行不能有效地为顾客提供涉及资金、实物及大额信贷等重要放卖弄的服务,无法适应现金偏好较长时期内仍将存在和多渠道个性化理财需求不断增长的形式,如上纯网上银行受经营规模和资金实力因素限制,争夺对安全性、流动性偏好很大的传统银行呵护,特别是核心客户的能力也就十分有限。而对风险偏好较大的基金、证券等行业的客户,网上银行能够提供的收益又显然不具有特别的吸引力。

(3)难以得到简介收益,获利渠道较为单一。网上银行的收益包括直接收益和间接性收益两部分,其中大部分收益是间接的。纯网上银行不可避免地会在成间接收益的大量浪费或流失;复合网上银行则可以采取产品捆绑和价格调剂等多种策略,在保证竞争力的同时,使收益分散体现在不同性质类型的关联业务之中,依靠综合服务而获得广泛利润来源。

(4)操作风险向客户转移,道德风险大幅度增加。纯网上银行只能提供自助的服务方式,其目标客户限于能运用电脑和互联网的人群,但这些客户与传统银行内控严密、经过职业训练的员工相比,产生无上诈骗网站、输入错误等操作风险的可能性仍然会大大增加,二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往往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并愿意承受这种风险。同时,纯网上银行实物资产和人员极少,对客户丧失了“实体担保”的心里暗示,却往往掌握着比传统银行搞得很多的人均负债(存款),产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和一旦产生道德风险的破坏性远高于传统银行。这两类风险如果发生,很容易被宣传放大而产生信任危机,严重的甚至可能对整个纯网上银行造成致命打击。

但综上所述,并不影响到网上银行对传统银行的挑战。随着信息的不断扩展,网上银行开始直逼传统银行。对传统银行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网络银行作为一种全新的新型产业给客户带来各种方便的服务。这种全新的为客户服务的方式,可以使客户不受地理、时空的限制,只要能够上网,就能够在家里、办公室或旅途中方便快捷地管理自己的资产,了解各种信息及享受到银行的各种服务,在未来不太长的时期内,网络银行将取代现有传统银行的经营方式而成为银行业的只要经营手段,这将是传统银行业无法给予和媲美的。

网络银行对传统银行业的影响巨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削弱传统银行业的优势。过去,传统银行的优势在于拥有遍布全球的机构,代表实力象征的办公高楼大厦和本土人才,而网络银行的发展只需要在国内拥有一个支付网接口就可以在网上向几乎全国的客户提供银行业务服务,如美国的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只有几十名员工就可以为全国提供金融服务。

(二)改变传统银行的营销方式。在信息社会,网络寻找客户群的最便利的途径。网络银行运营网络这一交易双方沟通、中介的渠道通过在网上聚集巨大的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相互促进、融通使交易的效率大大提高,是银行业的运营成本大大降低,业务;量大大的提高。而传统银行的人员促销、网点促销方式不得不彻底改变。

(三)转变传统银行的经营理念。以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作为银行信誉象征,以铺摊设点、增加银行人员与客户面对面的接触服务经营理念将被以高科技、高安全性,更方便快捷,不受时间地域限制的不直接见面的服务所取代。

(四)调整传统银行的经营战略。是传统银行的经营以产品为导向,向以客户为导向转变。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日益多样性的量身定做的个人金融服务,迅速改变银行与客户的联系的方式,压缩银行分支机构网点,投资构建先进网络、网络设备、系统和软件产品。

(五)引起银行竞争格局发生变化。传统银行曾在支付中级中介而业务中占据绝对的垄断地位,当前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银行化的相对落后给竞争者提供了绝佳的市场进入条件。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会因为银行网上支付的不支持而停止。很多非专业性机构,包括工厂厂商和非金融企业都在试图分享这一市场。比如早在1994年微软就曾投标收购专长于家庭财务软件的“直觉”公司,虽然失败了但它已经向银行业发出了警告;银行在支付业务中的一统天下的局面正在改变。世界各国的银行都在情形地一是到了这种威胁,银行业的竞争格局已从同业之间的竞争发展到多业进入银行更多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使竞争更加多元化、复杂化。

网络银行优势明显,一是能够极大地降低经营服务成本,创造巨大的利润空间;二是业务开展不受时间低于限制,可最大限度地扩大业务规模;三是业务运作只需要上网“点击”,节省银行和客户的人力资源;四是使资金流随物流的速度加快,减少在途资金损失。

从1995年世界上第一家新型的网络银行——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成立至今,全球已有超过1000家的银行进入英特网开展网络银行业务。世界银行100强中,已有577家提供了在线金融服务。美国的银行网上客户从1998年底的97万户增至现在的300多万户,年增长率在80%以上,我国从1998年中国银行开发我国第一家网络银行至今,现已有20多家银行的200多个分支机构拥有网址和主页。其中,开展实质性网络业务的机构已达50余家,客户数超过40万。网络银行的建设已经是各国银行业共同的战略性选择。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织12家商业银行联合共建了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并已挂牌运行。我国的网络银行尚处于起步,应加快网络银行的发展步伐,培养和建立网络金融问题的专门人才,加强对网络银行业的发展研究,研究对网络银行业的监管问题,为网络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物质环境。

同时,各商业银行要积极调整发展战略,把网络银行作为今后的重要发展方向,追踪世界先进技术,不断创新网上银行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最大限度的投入到网络银行的建设中。

四、目前我国网络银行面临的风险

(一)系统风险

(1)操作系统风险。操作系统是作为计算机资源的直接管理者,它直接和硬件打交道并为用户提供接口,是计算机系统能够正常、安全运行的基础。Windows操作系统存在许多安全漏洞,UNIX操作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源代码已公开。根据美、荷、法、德、英、加共同制定的通用安全评价标准《Common Criteria for IT Security Evaluation(简称CC标准)》,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大部分的UNIX操作系统其安全性仅达到C2级安全,而网络银行的操作系统的安全级别应至少达到B级。

(2)应用系统风险。网络业务系统设计存在漏洞。目前,网络应用软件存在以下安全漏洞:无效参数、失效的访问控制、失效的账户、跨站点脚本漏洞、缓冲溢出、命令注入漏洞、错误处理问题、密码系统的非安全利用、远程管理漏洞、网络及应用软件服务器错误配置。

在设计过程中,只重视“计算机如何完成任务”方面的设计,对运行过程中的程序控制或检查考虑不全面,系统没有为审计留下接口,难以进行实时审计。

(3)数据存储风险。数据存取、保密、硬盘损坏导致的风险。(4)数据传输风险。数据传输过程中被窃取、修改等风险。

(二)操作风险

网络银行操作风险是指由于网络银行中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以及外部事件而导致网络银行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产生操作风险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网络银行操作风险意识淡薄。(2)组织机构职责不清。(3)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4)没有适合的网络银行稽核审计部门。

(三)信用风险

网络银行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客户在网络上使用信用卡进行支付时恶意透支,或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来欺骗银行。

(四)信息不对称风险

信息不对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网络银行无法得到足够客户信息,另一方面是由于客户无法得到有关网络银行的足够信息。信息不对称使得网上客户更容易隐蔽他们的信息和行动,做出对自己有利而对网络银行不利的行为,也使得客户不能正确评价网络银行的优劣。

(五)法律风险

我国对网络银行和网上交易缺乏相应的法规。如:如何征收与管理网上税收、数字签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交易的跨国界问题、知识产权问题、电子合同问题、电子货币问题、电子转账问题。

五、关于我国网络银行风险防范对策

(一)系统风险的防范

(1)物理安全。主要指对计算机设备场地、计算机系统、网络设备、密钥等关键设备的安全防卫措施。为了防止电磁泄露,要对电源线和信号线加装滤波器,减少传输阻抗和导线间的交叉耦合,同时对辐射进行防护。(2)应用安全操作系统技术。安全操作系统不仅可以防范黑客利用操作系统平台本身的漏洞来攻击网络银行交易系统,而且它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屏蔽掉应用软件系统的某些安全漏洞。美国先后开发了各种级别的安全操作系统,其中作为商用的有Data General公司的DG UX B1/B2安全操作系统,HP公司的HPUX CMW B1级安全操作系统等。国内各大科研机构及公司也研制出高安全级别的操作系统,如:中科院信息安全工程研究中心研制的SECLINUX安全操作系统、中软总公司研制的COSIX LINUX系统。目前,中国建设银行的网络银行系统建立在安全操作系统平台之上,该系统基于HP9000硬件平台,采用HP公司的B1级安全操作系统。

(3)数据通信加密技术的应用。对传输中的数据流进行加密,按实现加密的通信层次可分为链路加密、节点加密、端到端加密。在链路数较多以及对流量分析要求不高的情况下,适合采用“端到端加密”方式。在对流量分析要求较高的情况下,可采用“链路加密”与“端到端加密”相结合的方式:用“链路加密”对报文的报头进行加密,防止进行流量分析,再用“端到端加密”对传送的报文进行加密保护。对数据进行加密的算法主要有DES和RSA两种。DES属于私钥加密体制(又称对称加密体制),它的优点是加、解密速度快,算法容易实现,安全性好,缺点是密钥管理不方便。RSA属于公钥加密体制(又称非对称加密体制),它的优点是安全性好,网络中容易实现密钥管理。因此可以采用将DES和RSA相结合的综合加密体制:用DES算法对数据进行加密,用RSA算法对密钥进行加密。

(4)应用系统安全。应用系统安全主要包括对交易双方的身份确认和对交易的确认。在网络银行系统中,用户的身份认证依靠数字签名机制和登录密码双重检验,将来还可以通过自动指纹认证系统进行身份认证。数字签名还确保了客户提交的交易指令的不可否认性。公钥基础设施——PKI(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是解决大规模网络环境中信任和加密问题的很好的解决方案。同时采用安全电子交易协议,目前主要的协议标准有:安全超文本传输协议(S-HTTP)、安全套接层协议(SSL)、安全交易技术协议(STT)、安全电子交易协议(SET),其中SET涵盖了信用卡的交易协定、信息保密、资料完整及数据认证、数字签名等,已经成为事实上的工业标准。加强应用系统开发过程的审计,应用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实时审计。

(5)应用数据库安全技术。应用存取控制技术、数据加密技术、硬盘分区防护技术、数据库的安全审计技术、故障恢复技术等。

(6)应用防火墙安全技术。建立综合计算机病毒检测技术、代理服务技术和包过滤技术的第四代防火墙,提供DES加密、支持链路加密或虚拟专网、病毒扫描等安全服务,并具有实时报告、实时监控、记录非法登录、统计分析等功能。设置放火墙时要截止所有从135到142的TCP和UDP连接,改变默认配置端口,拒绝PING 信息包,通过设置ACCESS LIST 的过滤规则来实现包过滤功能。采用防火墙双机冷备份策略。进行入侵检测和定期漏洞扫描。

(二)操作风险的防范

操作风险主要来自银行内部,应完善网络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科学的操作规范,严格内部制约机制,将不相容职务如管理员与经办员分离、程序员与操作员分离、制作者与执行者分离,对主管和操作员实行IC卡身份鉴别,并同时加口令,任何进入系统的操作必须有日志记载。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中心,对员工进行防范操作风险的技术培训,监督各项操作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网络银行的操作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建立操作风险应急反应中心,对业务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识别出可能导致业务中止的情况,系统的备份及定期测试公司的灾难应急计划,对出现的安全问题提供技术支援和解决方案。使用保险来抵补那些“低频率、高危害”的操作风险。建立操作风险审计中心,对全部的网络银行业务实时监控、网络扫描,并利用审计记录,对业务操作人员和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稽核。来自外部的操作风险,尤其是网络银行金融欺诈方面,不但要对个人服务的零售业务进行监控,还要加强对登录网络银行的企业加强监控,通过数据挖掘软件对可疑资金交易进行分析,防范利用网络进行非法资金交易。

(三)信用风险的防范

建立全国性的用户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将用户划分为不同的信用等级,针对不同等级的用户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应共享客户资料信息库,与其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世界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及时将客户的守信情况和违约情况记录入库。

(四)信息不对称风险的防范

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信息披露的质量。应定期发布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关于网络银行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公允信息,披露有关网络银行风险的大小和网络银行为了规避风险而采取的措施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信息。建立社会监管体系,网络银行之间进行相互监督。

(五)法律风险的防范

应充分利用和执行《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应充分利用《合同法》、《会计法》、《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拟订网络银行相关协议,制定有关业务流程和业务处理规定,应充分利用目前执行的关于网络安全方面的行政法规,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充分利用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在认证技术方面的权威性和第三方认证的合理性。网络银行应注重交易数据的保管,为可能的纠纷或诉讼过程做好证据准备。建立网络银行法律监管体系,制定网络银行的外部惩罚措施以及网络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网络银行业务运营法律体系,如建立《电子银行法》、《电子签名法》、《电子资金划拨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对已有法律法规进行充实、修改。完善网络银行配套法律法规建设,主要有税收征管法、国际税收法、电子商务法、刑法、诉讼法、票据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与国际立法、司法实践的交流与合作,加大打击网上洗钱、网上盗窃等电子犯罪的力度。

参考文献

[1] 周建松:《现代货币银行学》,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 [2] 黄达.:《金融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 周建松:《货币金融学概论》,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4] 王光远:会计历史与理论研究[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 [5] 国家统计局.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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