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要素费用的核算

2024-09-11

第3章要素费用的核算

1.第3章要素费用的核算 篇一

工业企业要素费用的核算

要素费用核算的总体要求

如前所述,按经济内容分类的成本费用,在成本会计中称为费用要素。

工业企业的费用划分为九个费用要素: 外购材料、外购燃料、外购动力、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利息费用、税金、其他费用。

当工业企业发生各种要素费用时,总体上可以按照下面的要求进行核算。

一、工业企业的成本核算设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总账,其所属明细账按成本或费用项目设专栏登记

二、企业发生的要素费用,视不同情况作不同的归集、分配。

三、1、凡是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专门设有成本项目,并能辨认为哪种产品所耗的费用,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总账及所属明细账。

四、2、凡是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专门设有成本项目,但为几种产品共同耗用的费用,需要采用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总账及其所属明细账。

五、3、凡是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或是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费用,都先记入“制造费用”总账及其所属明细账,然后将“制造费用”以及服务于基本生产车间的“辅助生产成本”通过一定程序、方法分配转入“基本生产成本”总账及其所属明细账

六、4、凡是用于行政部门管理、组织生产经营、筹集资金及销售所耗用的要素费用,不需分配计入产品成本,而是作为期间费用,即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七、要素费用分配计入生产成本应遵循的原则

八、1、重要性原则

九、重要性原则是对分配对象而言。

十、凡是费用在产品成本中占比重较大的,应作为独立成本项目,单独分配,反之则并入其他项目。

十一、如原料及主要材料,应单独列示;又如燃料和动力,可视其占成本比重大小,既可作为成本项目单独分配,亦可并入“直接材料”及“制造费用”项目分配。

十二、2、直接性原则

十三、直接性原则也是对分配对象而言。

十四、要求尽量扩大直接计入费用范围,因为这部分费用越大,人为标准分配的费用就少,产品成本计算的准确性就越高。

十五、一致性原则十六、一致性原则指分配标准前后一致。

十七、分配标准可根据不同的分配对象进行选择,但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改变,以保证前后期一致及成本的可比性。

十八、分配计入费用的计算公式可概括为:

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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