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酒后驾驶的保证书(精选14篇)
1.杜绝酒后驾驶的保证书 篇一
酒后驾驶的保证书
酒后驾驶的保证书1
XXX:
我叫廖松波,家住安徽省临泉县杨桥镇人,我于今年元月14日6时从温州发车回安徽,我鬼迷心窍地在中午喝了一瓶劲酒,然后跟班车上路。当晚7点40分左右,车子到了上三高速新昌服务区,我们下车吃饭。饭后,我开车继续上路,因车辆超员和酒后驾车被绍兴高速交警查获,已受到扣证3 个月的处理,我真后悔。
我家在农村,小学毕业就在家种田,后来经过学习,1986年我成功考出了B照驾驶证,从此以开车为生。1993年又成功考出了大客驾驶证,并进入当地客运公司上班。当时全家都为我找到好工作而开心。这次被交警查获后等待酒精检验结果的这几天,我一直在祈祷酒精检测千万不要超标,因为我知道万一超标了,我就会失去工作,我就没有收入,家里就没有钱用。我家有3个小孩,都在读书,每年学费要很多,老婆在家种田,上有老母亲要供养,现在我失去了工作,我真不敢再想下去了。
这次教训太深刻了,我被查出酒精超标了两倍多,被交警扣了驾驶证,老板也不要我开车了,我该怎么办啊?我当初不该喝酒啊,我真混。平时公司每个星期都有安全课在上,我为什么不听领导的话呢?我只知道我酒量好,喝点酒不影响开车就没事了。
我现在向所有的乘客真诚地道歉,我悔不该酒后驾车,从今以后我要加强学习交通法规,要痛改前非,保证不再重犯。希望交警部门和公司,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
XXX
XXXX年XX月XX日
酒后驾驶的保证书2
尊敬的老婆大人:
酒后驾驶,交通事故,地上的石头没事,车子有事。事出有因,也是写这个保证书的原因:
什么叫“乐极生悲”,这次也许就是小小的一次乐极生悲,但不杜绝,往后可能发展成一次大的悲剧。老婆说,前两天她一个朋友酒后驾驶,撞人后逃逸,赔偿一百五十万,但没钱赔偿,面临20xx年牢狱之灾。相对来说,我还算非常幸运的,但是如果没有老婆的严厉呵斥也许我现在也认识不到酒后驾驶的严重性!
回看这件事,真的是不应该啊。去酒吧之前,答应老婆一点前到家,玩得飘飘然,2点多还没到家,出事,结果到3点多才回家,一进家门,老婆拿起一本书朝我袭来,劈里啪啦,呵斥的话语如滔滔江水,如海啸般向我袭来,因为确实背理了,我报着讨好的心态,微笑面对。最让我防不胜防的是,我老妈跑过来没把我快嚼死。
现在想来,老婆怀孕了,前两天才看到我的宝贝在妈妈肚子里吃指甲,可爱的动着,一种油然而生的幸福感涌上心头,本身工作很忙,加班加得厉害,早出晚归,佗妈担心得睡不好。我又搞这样的事,对孩子和我的佗妈都不好,下次一定注意。所以在这里跟老婆检讨了。
再不轻易去酒吧,虽然平时也非常少去,公司的聚会,除非老大们参加,否则坚决不去,要是盛情难却,要是开车也绝对不喝酒,但是尽量避免不去酒吧。如好友相邀也必须给老婆打报告,老婆点头就去,不点头就不去,就是去,也坚决按照老婆要求的时间回家,绝不在延误!
我知道佗妈也是为我好,你对我好,我都知道,也许是压力太大需要释放,也许也是自己现在的状态有点飘飘然了,我要好好自我反省,不断发现自身的问题,让老婆在未来的5个月,安安心心的养我家佗宝宝。
老婆,你辛苦了,佗爸疼你啊……香哈……
我保证以后再也不酒后驾车了,保证一定会注意交通安全,不让老婆为我担心。
保证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酒后驾驶的保证书3
xxx:
我叫xxx,家住xx省xx县xx镇人,我于今年元月xx日xx时从温州发车回xx,我鬼迷心窍地在中午喝了一瓶劲酒,然后跟班车上路。当晚7点40分左右,车子到了xx高速xx服务区,我们下车吃饭。饭后,我开车继续上路,因车辆超员和酒后驾车被绍兴高速交警查获,已受到扣证3个月的处理,我真后悔。
我家在农村,小学毕业就在家种田,后来经过学习,1986年我成功考出了B照驾驶证,从此以开车为生。1993年又成功考出了大客驾驶证,并进入当地客运公司上班。当时全家都为我找到好工作而开心。这次被交警查获后等待酒精检验结果的这几天,我一直在祈祷酒精检测千万不要超标,因为我知道万一超标了,我就会失去工作,我就没有收入,家里就没有钱用。我家有3个小孩,都在读书,每年学费要很多,老婆在家种田,上有老母亲要供养,现在我失去了工作,我真不敢再想下去了。
这次教训太深刻了,我被查出酒精超标了两倍多,被交警扣了驾驶证,老板也不要我开车了,我该怎么办啊?我当初不该喝酒啊,我真混。平时公司每个星期都有安全课在上,我为什么不听领导的话呢?我只知道我酒量好,喝点酒不影响开车就没事了。
我现在向所有的乘客真诚地道歉,我悔不该酒后驾车,从今以后我要加强学习交通法规,要痛改前非,保证不再重犯。希望交警部门和公司,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酒后驾驶的保证书4
为了践行“饮酒不驾驶,驾驶不饮酒”的承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避免伤害他人和被他人伤害,创建安全、规范、和谐、有序的交通工作环境,我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及公司交通规定,服从管理,安全驾驶。
2、坚决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保证不在我身上发生饮酒或醉酒工作和驾驶的行为。
3、积极宣传“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向同事、朋友和亲人宣传酒驾的危害,主动劝阻他们远离酒后驾驶。
4、保证做到班前、班中不饮酒。保证上岗前本人身体状况正常(血液酒精含量低于20毫克/100毫升),下班后避免不回家去饮酒,坚决杜绝发生酒后骑车、开车和醉酒闲逛的行为发生。
保证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酒后驾驶的保证书5
一大早上班,望着窗外渐行渐暖的天气,喜爱侍弄花草的我打算把办公室那盆疯长的、已拖地半尺的鸭趾兰分载一盆。正忙乎着,隔壁同事突然进来告知:昨晚6点,单位的一位男同事驾车亡命于交通事故。惊愕间,我半晌无语,满心的对花草的雅兴顿然全无。我不知道这起交通事故是如何酿成的?但我知道,就在昨天晚上,我和同事一起吃饭,经不住大家的热情相劝,我喝了不少红酒还执意自己开车赶回了家,当时感觉颇为清醒,可是回到家不一会儿,脑袋就有些晕乎乎的,我不敢跟家人言说,却暗下自责:幸亏就餐地离家较近,要是远距离呢?多可怕啊!正在这时,一位外地的好友给我发来短信问我:“在忙啥?”,我如实相告并忏悔:“以后一定不酒后驾车了”;友人回复我:“事故就在瞬间!安全没有明天!”当下,真是如雷贯耳!
我所就职的电视台有档倍受大众瞩目的民生新闻,我却很少关注,原因是差不多每晚都会有交通事故的内容,看着那些血淋淋的场面,让人寝食难安;而大多数的肇事原因是来自酒后违章驾驶,有些摇摇晃晃的醉酒司机竟对着电视镜头毫无理性的胡言乱语,更是令人又气又恨!
酒后驾驶的.保证书6
尊敬的乘客:
你们好!
我叫廖xx,家住安徽省临泉县杨桥镇人,我于今年元月14日6时从温州发车回安徽,我鬼迷心窍地在中午喝了一瓶劲酒,然后跟班车上路。当晚7点40分左右,车子到了上三高速新昌服务区,我们下车吃饭。饭后,我开车继续上路,因车辆超员和酒后驾车被绍兴高速交警查获,已受到扣证3个月的处理,我真后悔。
我家在农村,小学毕业就在家种田,后来经过学习,1986年我成功考出了B照驾驶证,从此以开车为生。1993年又成功考出了大客驾驶证,并进入当地客运公司上班。当时全家都为我找到好工作而开心。这次被交警查获后等待酒精检验结果的这几天,我一直在祈祷酒精检测千万不要超标,因为我知道万一超标了,我就会失去工作,我就没有收入,家里就没有钱用。我家有3个小孩,都在读书,每年学费要很多,老婆在家种田,上有老母亲要供养,现在我失去了工作,我真不敢再想下去了。
这次教训太深刻了,我被查出酒精超标了两倍多,被交警扣了驾驶证,老板也不要我开车了,我该怎么办啊?我当初不该喝酒啊,我真混。平时公司每个星期都有安全课在上,我为什么不听领导的话呢?我只知道我酒量好,喝点酒不影响开车就没事了。
我现在向所有的乘客真诚地道歉,我悔不该酒后驾车,从今以后我要加强学习交通法规,要痛改前非,保证不再重犯。希望交警部门和公司,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
此致
敬礼!
保证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酒后驾驶的保证书7
各位领导:
你们好!
为了践行“饮酒不驾驶,驾驶不饮酒”的承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避免伤害他人和被他人伤害,创建安全、规范、和谐、有序的交通工作环境,我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及公司交通规定,服从管理,安全驾驶。
2、坚决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保证不在我身上发生饮酒或醉酒工作和驾驶的行为。
3、积极宣传“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向同事、朋友和亲人宣传酒驾的危害,主动劝阻他们远离酒后驾驶。
4、保证做到班前、班中不饮酒。保证上岗前本人身体状况正常(血液酒精含量低于20毫克/100毫升),下班后避免不回家去饮酒,坚决杜绝发生酒后骑车、开车和醉酒闲逛的行为发生。
此致
敬礼!
保证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酒后驾驶的保证书8
为了践行“饮酒不驾驶,驾驶不饮酒”的,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避免伤害他人和被他人伤害,创建安全、规范、和谐、有序的交通工作环境,我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及公司交通规定,服从管理,安全驾驶。
2、坚决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保证不在我身上发生饮酒或醉酒工作和驾驶的行为。
3、积极宣传“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向同事、朋友和亲人宣传酒驾的危害,主动劝阻他们远离酒后驾驶。
4、保证做到班前、班中不饮酒。保证上岗前本人身体状况正常(血液酒精含量低于20毫克/100毫升),下班后避免不回家去饮酒,坚决杜绝发生酒后骑车、开车和醉酒闲逛的行为发生。
保证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2.杜绝酒后驾驶的保证书 篇二
关键词:血液酒精浓度,驾驶适宜性,驾驶能力
引言
现阶段,酒后驾驶已成为大量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对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及健康造成的危害日益加重。饮酒后驾驶人的生理和心理活动均会受到影响,其感知变差,反应变差,身体控制能力变弱,容易做出错误的判断和操作动作导致事故的发生。Buser等[1]指出当被试者BAC在40-60 mg/100 ml时,眼睛快速扫视的速度、反应时间和准确性就会受到明显影响,在醉酒状态下,眼睛的凝视活动度会发生改变,视觉信息的传入会明显减少。我国也有研究表明酒后驾车发生道路伤害的危险性是未饮酒驾车的4.13倍,并随驾驶员饮酒量的增大而逐渐增高,呈剂量反应关系[1]。
国外发达国家对酒后驾驶交通事故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其数据如下:美国2001年的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了42116人死亡,其中41%与酒后驾驶有关,在致死性的交通事故中,大约有21%的是醉酒驾车引起的[2];新加坡对酒后驾驶做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226例因变通事故死亡的驾驶人当中18.7%的是酒后驾驶者[3];法国一项对以往事故的回顾性研究发现,78.7%的驾驶人在事故前有饮酒行为,在有严重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中,酒后驾车者占31.5%[4]。
国内外对酒后驾驶的研究,因无法进行实车试验都只局限于后果统计,即统计酒后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人员伤亡情况及事故数。我国在2001年4月10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442—2001《道路运输驾驶员适宜性检测评价方法》,它可通过检测试验对驾驶员进行心理、生理检测,测试驾驶员驾驶行为适宜性,分析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本文即是由此出发,通过一系列的适宜性检测试验,比较饮酒前与饮酒后以及随饮酒量的发生变化时酒精对被试者驾驶能力的影响。
1、血液酒精浓度的计算与规定
饮酒的多少一般用血液酒精浓度(Blood Alcohol Concentration,BAC)来表示,量纲为mg/100ml。BAC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BAC-血液酒精浓度(%);A-摄入酒精量(g);P-驾驶人体重(kg);r-性别系数,男性取0.7,女性取0.6。
BAC的水平与驾驶危险度有直接关系,当BAC为分别为10、20、30、40 mg/100 ml时,危险度分别是BAC为0mg/100 ml的0.36、0.80、1.32、1.93倍;当BAC达到50 mg/100 ml的临界水平时,其危险度是BAC为0 mg/100 ml的2.65倍,而且在限量内危险度随着BAC上升呈正增长趋势[5]。
我国在2011年01月27日颁布的国家标准GB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2、试验仪器及方案
2.1 速度估计检测仪
本实验采用的仪器是速度估计检测仪(图1),它是通过计算机控制来视标滑块在支架上运动的,在速度估计检测仪仪器面板上有一横槽,横槽左侧被一定宽度的黑色挡板遮住。小灯泡以一定速度在横槽中自右向左移动,中途因黑色遮蔽而消失。受检者用眼睛跟踪灯泡移动,估计灯泡到达挡板左端时间,当被试者认为灯泡到达遮挡区最右端时按下手头按键,计算机会记录被试者的估计时间,用被试者估计的灯泡穿过遮挡区的时间与实际设计时间的差值来判断其速度估计的准确性。
本试验要求受试者坐在距离仪表面板1.5m的地方受检,为保证视标物移动范围在受检者的30°视角之内(辨认最清楚),且有较长的速度感知距离,横槽长度取为450mm,视标运动速度0.146m/s,通过遮挡区时间2.08s。估计时间以1/1000s为单位,可读到9.99s。如下图1
2.2 处置判断检测仪
处置判断检测仪(图2)的工作由电机通过齿轮带动圆盘转动实现的,在处置判断检测仪圆盘上无序的画着许多红色视标箭头,圆盘的上部有两根指针由方向盘使其左右摆动。检测开始后,圆盘以一定速度转动,被试者操纵方向盘使两根指针从箭头后方绕过,若从箭头前方或骑着箭头通过,都为错误。实验结束后检测仪会自动记录错误的次数。
其中圆盘直径Φ=300mm,其上疏密不等地分布着16个红色视标箭头。圆盘转速为:n=1.7r/min。一个完整的检测共转6圈,历时210s。下图2为处置判断检测仪。
2.3 试验方案
试验程序为:首先在未饮酒状态下,对被试者(为定量分析酒精对驾驶人感知反应的影响,所有人选均无病史和嗜酒史,对酒精不过敏)进行两个检测项目的检测;然后让被试者饮用体积分数为50%的白酒20ml,20分钟后再对其进行检测;之后饮酒量逐次增加20ml,每次都是在被试者饮酒后20分钟对其进行检测,直至被试者饮酒量达到80ml为止。试验过程中随时准备记录试验数据,以备分析之用。饮酒对速度估计的影响试验选择被试人数为6名。对处置判断能力影响的被试人员是8名。
3、试验数据分析
3.1 饮酒对速度估计能力的影响
经过对被试者进行速度估计能力试验,得出6名被试者在未饮酒时的平均速度估计时间是2.023秒,当饮用体积分数为50%的白酒20ml (BAC=59mg/100ml)时,其平均速度估计时间为2.276秒,相比增加了12%;当饮酒40ml(BAC=1 18mg/100ml)时其平均速度估计时间为2.225秒,相比饮用20ml白酒时略有缩短,但相比未饮酒时增加了10%;当饮酒60ml (BAC=178mg/100ml)时平均速度估计时间达到2.327秒,比未饮酒时增长了15%;当饮酒80ml (BAC=237mg/100ml)时平均速度估计时间则继续增长,达到2.443秒,比未饮酒时增加了21%,即驾驶人此时对速度的估计比未饮酒时慢了1/5。结合试验数据绘制的速度估计随饮酒量的变化关系图如图3。
由图3可清晰反应出,随着饮酒量的逐渐增加,被试者对速度的主观判断基本上依次变慢,说明饮酒对被试者的反应有一定的迟滞作用。
3.2 饮酒对判断能力的影响
经过对被试者进行判断能力试验,得出8名被试者未饮酒时的平均处置判断错误次数为68次;当其饮体积分数为50%的白酒20ml (BAC=41 mg/100ml)时平均处置判断错误次数为75次,比未饮酒时增加10%;当饮酒40ml (BAC=82mg/100ml)时平均处置判断错误次数为81次,比未饮酒时增加19%;当饮酒60ml (BAC=124mg/100ml)时平均处置判断错误次数为86次,比未饮酒时增加26%;当饮酒80ml (BAC=165mg/100ml)时平均处置判断错误次数为91次,比未饮酒时增加34%。图4为处置判断错误次数随饮酒量的变化关系图。
由图4清晰反应出,随着饮酒量的增加,被试者处置判断错误率上升。这说明在饮酒后被试判断能力及动作协调性下降,并随着饮酒量的增多处置判断能力逐渐减弱。
4、结论
结合试验数据,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酒精使被试者的反应迟滞。被试者在未饮酒时的平均速度估计时间为2.023秒,当饮酒量分别为20ml(BAC为0.059%)、40ml(BAC为0.118%)、60ml (BAC为0.178%)时,平均速度估计时间分别比未饮酒时增加了12%、10%、15%;当饮酒80ml(BAC为0.237%)时,平均速度估计时间比未饮酒时增加了21%,即被试者此时对速度的估计比未饮酒时慢了1/5。
(2)酒精能削弱被试者的判断能力,并且注意力分配和其持续的能力以及转向操作机能均受到影响。被试者未饮酒时的平均处置判断错误次数为68次,当饮酒量分别为20ml (BAC为0.041%)、40ml(BAC为0.082%)、60ml(BAC为0.124%)、80ml(BAC为0.165%)时,处置判断错误次数分别比未饮酒时增加了10%、19%、26%、34%。
参考文献
[1]殷凯,黎明强,钟柳青.饮酒与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性研究进展[A].疾病控制杂志,2007,8(4):392-394.
[2]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State Alcohol Related Fatality Rates[M].National Center for Statistics and Analysis,2002.
[3]Wong E,Leong MK,Anantharaman V,et al.Road traffic accident mortality in Singapore[J].J Emerg Med,2002,22:139-146.
[4]Reynaud M,Lebreton P,Gilot B,et al.Alcohol is the main factor in excess traffic accident fatalities in France)J|.Alcohol Clin Exp Res,2002,26:1833-1839.
3.我国酒后驾驶现状探析 篇三
关键词:酒后驾驶;交通安全;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0)29—0163—02
一、酒后驾车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汽车保有量也在快速增长,原本的自行车王国正在快步迈入汽车社会。然而在汽车数量增加的同时,大量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素质却没有相应提高,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斑马线前不减速等交通陋习几乎随处可见,直接导致了一起起血淋淋的交通事故。
酒后驾驶酿成的惨祸接连不断,大家的心反反复复被揪痛。可一条条瞬间消失的无辜生命,似乎并没有唤醒一拨拨热衷于驾驶的酒徒;一浪浪激愤的舆论谴责,一次次被当做了耳旁风。在此种情势下,公安部终于从8月中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据了解,自2009年8月15日公安部在全国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截至12月31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0.4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1万起,占查处总量的13.6%。专项整治行动共罚款处罚30.4万人次,暂扣驾驶证27.3万本,行政拘留3.7万人次。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7%、39.6%。
二、酒后驾车的危害
据专家介绍,酒后驾车与没喝酒驾车相比,发生交通事故的比率要高16倍。酒后驾车会导致以下几种后果:(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4)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5)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科学研究发现,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而饮酒后驾车者的反应时间要增加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据统计,2008年全国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诱发交通事故导致18 371人死亡、76 230人受伤,造成直接财产损失人民币2.5025亿元。
三、酒后驾车的原因
近年来酒驾事故日益增多,社会影响极坏究其原因来自三个方面。
1.我国当前社会“酒文化”陋习。有关职能部门接待上级领导来宾,为了取得领导和来宾的欢心,以酒为敬;亲朋好友相聚、单位组织活动、校友聚会,开怀畅饮,先饮为敬,然后到达饮酒高潮:敬酒、回敬酒、交杯酒、罚酒、迫酒、赌酒等无所不有,饮酒成风,谁也无法阻止也无权阻止人们饮酒,这种场面醉酒的人多,酒后驾车的人也多,造成交通事故也较常见。在这种“酒文化”陋习的影响下,以致一些人产生“法不责众”的侥幸心态:酒后驾车的人多着呢,能把我怎么样?因此在公安部门的严厉打击下仍旧有许多人顶风酒驾。
2.驾驶员安全意识淡漠,不能自律。不少酒后驾车者都会或多或少存在这样一种心理,他们自信饮酒不会影响自己的“车技”,认为“只要意识清醒,开车不会出事。”还有就是某些社会地位较高、关系网较广的人,持有特权思想,觉得自己社会地位高,就算是真的被抓住,也能找人“摆平”。还有就是部分有钱人自恃财大气粗,交友广泛,不怕被罚款,只图一个痛快。甚至许多人有这样的错误观念:“出事大不了拿钱来摆平”。
3.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对惩治酒后驾车和酒后驾车肇事偏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 000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 000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酒后驾驶是罪与非罪概念,因酒后驾车而被投入监狱的并不稀奇。相反,在我国酒后驾驶车还存在违章或违法之争,根据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即使醉酒驾车也只能“扣证、罚款、拘留”。
四、我国法律对酒后驾车的治理及对策
(一)酒后驾车的民法治理
酒后驾车行为本身不应由民法来调整,这里所说的“民法治理”是指通过适当增加酒后驾车者及相关人员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责任,提高“违法成本”,来控制酒后驾车的行为。按此思路,建议对《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侵权责任承担主体及方式的规定作如下完善:(1)规定“明知或应当知道驾驶人员饮过酒,仍为其提供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该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交强险”制度,并取消了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车主垫付责任”,由此,作为车主的出借人对于交通事故不承担强制保险(实为保险人承担)以外的责任。如果以过错归责原则,要求车辆提供者与酒后驾车者承担连带责任,势必会使出借人谨慎行为,不随便为饮酒者提供车辆。(2)规定“明知或应当知道驾驶员即将驾车的,仍为其供酒、劝酒而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供酒或劝酒者承担连带责任。”通过过错归责原则为供酒或劝酒者设置责任,以此控制和减少人们对驾驶员供酒或劝酒的行为。
(二)酒后驾车的行政法治理
1.对于一般酒后驾车行为,应当由行政法来调整,这也是我国法律目前的做法。但是现行法律主要规定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过低”已经成为一个共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已刻不容缓。所以,首先应当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1)降低“酒后驾车”的认定标准。我国认定酒后驾车的酒精浓度起点是每毫升0.2毫克,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瑞典是0.02毫克,德国是0.03毫克,日本是0.05毫克。相比之下,我国是瑞典的10倍,这个标准定得显然过于宽松,容易给人“少喝几杯就检测不出来”的侥幸心理。反思频频发生的酒后肇事案件,我国法律应该降低酒后驾车的认定标准。(2)细化和加重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的处罚较轻,而在汽车交通发达的国家,酒后驾车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要大得多。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可作如下修改:“饮酒驾驶,暂扣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 000元以上3 000元以下罚款;一年内两次饮酒驾驶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一年内不得重新核发,罚款2倍递增;二年内三次饮酒驾驶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至少三年内不核发驾照,罚款3倍递增;饮酒驾驶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驾,罚款4倍递增。醉酒驾驶,当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年内不核发驾照,并处3 000元以上6 000元以下罚款;两次醉酒驾驶的,终身禁驾;构成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2.对酒后驾车行为应依法坚持长期监控和管理,并将处罚落实到实处,以阻止司机酒后驾车或减少其重新违法的比例。因此,建议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严格执法:(1)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公安交警部门应对所辖区内因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找出规律,确定整治的重点时段和路段。科学合理安排警务,不间断地开展酒后驾驶整治,形成长期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对饭店、酒吧及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严密部署警力,将执勤时间适度向午夜时分延伸。(2)强化执法装备。现有的酒精检测仪,数量少且精度不高,以此来取证难度大。而血检,则在时间、精力、财力各方面耗费太多,化验期间又可能成为“说情打招呼”的好时机,增大执法难度。公安机关应积极争取资金投入,购置先进的红外类酒精测试仪,快速准确的认定酒后驾驶,固定证据。(3)拒绝“说情打招呼”,还法律于权威。在日常的交通治理中,“说情打招呼”现象普遍存在,正是这种人为妥协,往往使法律“颜面尽失”,未能起到应有的教育警示作用。
(三)酒后驾车的刑法治理
一般的酒后驾车行为运用行政法调整即可,但对于醉酒驾车行为,鉴于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笔者认为,应当用刑法进行调整。
刑法应专门设立“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罪”,明确规定酒精含量超过一定安全标准(构成“醉酒”的)而驾驶机动车辆的,无论是否造成危害后果,均应认定犯罪成立。首先,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罪在犯罪的主观方面应为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有潜在的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而内心却放任这种危险的发生;其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罪是危险犯,只要有酒后驾车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最后,关于量刑,应当考虑从解决该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责任竞合上,并参考这两个罪的量刑决定;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公私财产损失应当作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罪”的量刑加重情节。
参考文献:
[1]张勇刚.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车管理对策研究[J].政法学刊,2005,(3).
[2]张玮.国外对酒后驾驶的管理对策[J].江淮法治,2007,(22).
[3]王生安.国外治理酒后驾驶的做法[J].人民公安,2008,(24).
[4]冷启瑞.酒后驾车行为禁而不止主客观都有原因[J].道路交通管理,2007,(5).
4.酒后驾驶的检讨书 篇四
你好!
我今年43岁,在一所大学任教,教龄今天我怀着无比内疚的心情,向交警做检讨:
20xx年元月11日适逢春节即将来临,我们集体到一家饭店用餐期间,我饮了一些啤酒,晚上11点多后,便独自驾车回家。
当车行至中山北二路和四平路的小转弯处时,我车左后部与一辆车右前角相擦双方车辆损伤约5000多元,后,我的心情非常沉重,我明白,由于我一时大意、一时糊涂,造成了交通事故因此我深深地懊悔不已,在此深刻检讨:
1、本人的世界观以及对事物的认识能力均没有随着自己阅历的增加而发展和提高总是认为,象这次所的,不会什么大的,不会造成太大的麻烦,其实不然,的是严重的、沉重的,对我来说是非常深刻的。
就本人的认识能力来说,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人的认识能力的提高不仅仅能通过经验教训来获得,同时也能通过认真的、、再的途径来获得比如,交通安全意识完全应该通过各种规章制度,尤其是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获得。
2、任何事物(包括人)的存在都是有规则的、有约束的如火车只能在轨道上行驶,轮船只有在航线上行驶,这些看起来非常浅显的道路,本人却视而不知做起来随心所欲,没有遵循规则做事,暴露了自己觉悟意识不高,以及思想作风涣散等问题。
3、人类社会是整个自然界进化发展的最高级产物,是一个有序的、不断前进的社会目前,提倡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以及构建***社会,正是人类对自身发展的美好要求以自我为中心、自我思想膨胀、想当然做事,认为自己不会出事,不考虑自己的行为规范以及其行为给社会及周围人们包括自己家人带来的影响和不良后果,这样做显然不符合人类构建美好社会的要求,其结果就是害人又害己。
4、作为一名高等院校的教师,不仅未能为人师表,反而损害了教师的形象本人从教十五年,各方面表现优良,所带的往届毕业生在沪从事本专业的较多,来往也比较密切,确实感到在这些学生面前难于启齿,影响老师及学校形象这件事对本人造成的心里压力特别大,目前已30个小时未敢合眼,尤其为处理未果而担心害怕,担心这件会影响教学科研工作同时,又适逢学校临近考试阶段,真是雪上加霜,如覆薄冰另外给家人也带来惊吓和不安,妻子从事故现场到交警支队至今,仍然惊魂未定,腿也不住地发抖、发软,看到她们担惊受怕的样子,真是内疚,感到对不起家人。
为此,我保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当中,做到:
1、深刻反省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提高认识能力,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造成的严重后果。
2、以国家及上海市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种文件,认真、悉心掌握、铭记在心严格遵章办事,杜绝违规操作。
3、认真吸取本次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杜绝今后类似的以及其它事故的人不能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我坚信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当中,我会仔仔细细、小小心心、兢兢业业的。
今后,我会一辈子当一名义务交通法规宣传员,为维护道路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财产安全以及其它合法权益作出应尽的贡献。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5.酒后驾驶检讨书。 篇五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各位汇报如下: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麻痹大意的必然结果。经过几天的反思,我对自己这次酒后驾驶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分析。我对我个人犯下的这个严重错误感到痛心疾首、感到无以复加的后悔与遗憾。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做出深刻的检讨。
此时此刻,我只能怀着无比悔恨的心情,由于我个人的种种原因,会对公司造成很大影响。想到这里,我只能默默地在心里为我所犯的严重错误感到后悔莫及,但深感痛心的时候我也感到幸运,感到自己觉醒得及时,这在我今后人生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我现在已经从内心深处认识到,我所犯的错误是巨大的,后果可能导致别人和我一样,对公司的规章制度完全于不顾,自由散漫,漫不经心。为了杀一儆百,让公司的广大员工不要像我一样,我忠心的恳请公司领导能够接受我真诚的歉意,并能来监督我、指正我。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弥补我的过错,因此,我不请求领导对我宽恕,无论是怎样的处罚,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同时希望领导能给我一次机会,使我通过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请领导相信我。1
最后,我希望广大员工以我做反面材料,对照自己,检查自己。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从领导身上得到更多的智慧,得到你们的教诲和帮助,并且保证以后不会在出现类似的错误,如有在犯,请领导重罚。请求各位再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警醒的态度来面对以后的驾驶,并且会以身作则为杜绝酒后驾驶,今后绝不再犯,请各位相信我!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6.浅谈酒后驾驶的危害及治理对策 篇六
“关爱生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始终是我们做好驾驶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条件、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购买汽车的人越来越多,也反映了人们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由此给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导致的交通事故屡屡发生,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了惨重的损失。在此笔者就酒后驾驶带来的危害及治理对策,谈几点粗略的建议。
一、酒后驾驶屡禁不止的原因
酒后驾驶历来都是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重点整治的对象,但专项整治收效不明显。许多驾驶员风声一过,仍然我行我素,明知酒后驾车危及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安全,还是挺而走险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法律对惩治酒后驾车和酒后驾车肇事偏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酒后驾驶是罪与非罪概念,因酒后驾车而被投入监狱的并不稀奇。相反,在我国酒后驾驶车还存在违章或违法之争,根据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即使醉酒驾车也只能“扣证、罚款、拘留”。
(二)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仍淡薄。在日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交通警察千方百计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送进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家庭,但效果不明显,在工作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群众对交通安全法规了解甚少,对人的交通行为如何规定的确不知道,许多群众只知道不能闯红灯走路,驾驶机动车靠右边行走,根本不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饮酒驾驶机动车暂扣3个月以下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规定,交通参与者对酒后驾车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无形中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主观上的自我纵容心理,不怕被处罚。一是某些社会地位较高,关系网较广的人,持有特权思想。觉得自己社会地位高,就算是真的被抓住,也能找人“摆平”。二是部分有钱人自恃财大气粗,交友广泛,不怕被罚款,只图一个痛快。三是部分人认为自己技术好,酒量大,不会出事,也不会被交警部门抓住。四是驾车大多在晚上,执勤民警下班了,不易被查处。
二、充分认识酒后驾驶的危害
(一)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
(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三)视觉模糊。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辩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少,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四)心态不正常。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往往会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而引发交通事故。
(五)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科学研究发现,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而饮酒后驾车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在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三、对酒后驾驶的治理对策
(一)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是交通管理工作的基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然是义不容辞,而且我们也作了大量工作,但是仅靠交警一个部门是远远满足不了社会需求的。各级人民政府、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要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当成第一要务来抓好,因为交通是大家的,每一个,不管处于社会何阶层,他也是一名交通参与者。我们公安机关有“五条禁令”,对工作期间饮酒处罚严厉,但其他机关与部门呢,就没有这种义务?如果每一个部门都把酒后驾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肯定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通过新闻媒体把酒后驾驶的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就能一定程度降低酒后驾驶率。
(二)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酒后驾驶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对辖区内因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要找出规律,确定整治的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区域。根据事故分析研判结果,科学合理安排勤务,加大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密度。根据易发生酒后驾车的重点部位,如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严密部署警力,采取定点查纠与流动巡逻的方式,坚持做到每天中午、晚上必查,加大对路面管控力度,确保在酒后驾车未上路之前就进行管控,减少其对社会构成的危害。对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对酒后驾车的驾驶人做到处罚到位,对醉酒驾车的一律拘留和暂扣驾驶证,一年内因醉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下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加大查处力度,实施责任追究。各级交警部门要积极争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购置目前较先进、证据易固定的酒精测试仪等先进科技装备,利用科技手段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四)对被查处酒后驾驶的驾驶员,有工作单位的要及时将其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以书面形式抄告其单位,督促单位配合教育。实现行政的、经济的双重处罚与管理,减少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生。
7.杜绝酒后驾驶的保证书 篇七
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 中国内地因疲劳及酒后驾驶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成千上万的人死亡, 其中醉酒驾车恶性肇事案件频频出现, 这些案件引起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酒精引发的一件件惨案让酒后驾车施加刑罚的声音不绝于耳。
2. 监测系统的组成及设计
本项目主要是通过超声波测距传感器来测量距离, 监测汽车司机的大脑离挡风玻璃及方向盘之间的距离, 当司机犯困且其头部处在传感器探测的区域内时, 则会通过传感器检测、单片机进行及时控制并由蜂鸣器进行及时地提醒。这也即监测、报警的装置, 如图所示, 并模拟地对司机的大脑信号由正常状态变为一些不正常的干扰信号进行模拟, 综合以上测距和脑信号, 进行相应的判断, 做出相应的提醒。本设计旨在为广大司机朋友安全考虑而设计的。所以对疲劳驾驶与酒驾的预防与监测方面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采用到的主要器件超声波测距传感器HC-SRO, 其工作原理是:
(1) 采用IO触发测距, 给至少10us的高电平信号;
(2) 模块自动发送8个40khz的方波, 自动检测是否有信号返回;
(3) 有信号返回, 通过IO输出一高电平, 高电平持续的时间就是超声波从发射到返回的时间.测试距离= (高电平时间*声速 (340M/S) ) /2.
2.1 超声波发射电路
超声波发射电路的原理如图所示。两个反向器的并联组成了输出端, 来提高驱动能力。一方面, 上位电阻R10、R11可以提高反向器74LS04的高电平输出驱动能力, 而另一方面, 还可增加了超声波换能器的阻尼效果, 其自由振荡时间也随之得到缩短。
2.2 超声波检测接收电路
CX20106A是一款红外线检波接收专用芯片的集成电路。而测距的超声波频率40 k Hz与常用的红外遥控载波频率38k Hz较为接近, 所以可以利用它制作超声波的检测接收电路。实验证明:用CX20106A接收超声波, 其中无信号时输出高电平, 具有较好的灵敏性与较强的抗干扰能力。
超声波测距原理图见所示
2.3 实验测试
由于对于论文篇幅有限, 故我们对部分电路图及实验效果图进行了相应的省略, 以下对电路的模块模拟结果进行了截图。
通过数码管测得显示距离为12.9cm, 在设定的9.9.0-19.9cm范围内, 故没有发生报警。而此处应该说明的是, 超声波测距传感器的测距范围大小是可调的。
当超声波测出的距离为9.4cm小于9.9cm, 故报警系统启动, LED灯也随之亮了, 如图所示
当按下键盘模块中的按键, 复位系统, 数码管显示距离数归零。
3. 对伴随疲劳等的其他因素理论分析
由大脑皮层神经细胞集群的电活动信号来产生的电生理信号, 称之为脑电信号。各种节律性的波组成了脑电波, 其可以依照频率不同而分, 而脑电波中的快波是成年人清醒或者安静闭目时的正常波形, 另一种是当人们处于警觉并注意外部刺激状态时产生的, 还有一种属于脑电波中的慢波, 它们的成分会在正常成年人的睡眠期相应地提高。而这各种波在振幅上与发生上存在着比较大的个体差异性, 并且其受年龄、性别等因素的影响, 各个年龄层表现均不大一致。
脑电信号具有以下特点:1) 随机性2) 非平稳性3) 非线性4) 易受外界干扰性, 因此, 对脑电信号的提取分析以及识别有相当的难度。具体地讲, 实验者的不同精神状态对应脑电信号中不同频率波的表现形式, 使用傅里叶变换等传统的信号分析方法, 能分析出信号中所含的频率成分, 但不能确定含有某种频率波的发生时间。所以应采用短时傅里叶变换。
摘要:本项目主要是通过超声波测距传感器来测量距离, 监测汽车司机的大脑离挡风玻璃及方向盘之间的距离, 当司机犯困且其头部处在传感器探测的区域内时, 则会通过传感器检测、单片机进行及时控制并由蜂鸣器进行及时地提醒。
关键词:单片机,传感器,监测,脑信号
参考文献
[1]赵继文.传感器与应用电路设计[M].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2.
8.4月1日起酒后驾驶一次扣12分 篇八
新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也就是说,从4月1日开始,只要是酒驾,无论是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一旦被查出将一律扣12分,只不过前者是记分罚款,后者则要拘留处理。这意味着凡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mg/100ml将受到扣12分的处罚。而普通人喝一杯啤酒血液浓度已经可以达到这个数值。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必须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昨天,广东省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解读新规时明确表态,酒后驾驶涉嫌危害公众安全非同小可,只要有举报,交警部门就要严查,即便是涉嫌酒驾的行为发生在小区或者是收费停车场,也要当成是发生在社会道路上一样来处理。而酒后开车一次扣12分的措施,对于酒驾者也必将起到更大的震慑作用。
借道占道穿插行车扣2分
除了提高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扣分力度,新规还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也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新规还规定: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扣2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扣6分。这一规定规范了行车秩序,有利于道路交通的整体畅通。交警人士举了个例子,广州大桥南侧上桥位、黄埔大道华快立交桥下都采用信号灯控制放行,这就意味着同样是直行方向,某一时段内有些车道畅通而有些车道需要等灯,此时排队车辆如果一味求快,不按规定擅自跨线穿插前行,依据新规就可以给予记分处罚。
对于乱穿插现象如何执法?省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可以通过电子仪器对交通重点路段进行实时监控,路面执勤民警也可现场处罚。此外,新规对于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也“从重处理”,记分分值由过去的2分提高到3分,交警人士解读说,比如在禁停路段乱停车等违法现象,依规都相应提高了记分标准。
澄清:网上歪招根本行不通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广东惩治酒驾大半年,网上也流传起了一套应对处罚的招数。不过,交管局人士昨天表示,网上流传的招数现实当中根本行不通。
招数1
随身带瓶酒
遇到交警查酒驾,立刻把酒喝下去,谎称之前没有喝酒,是遇到查车为壮胆才喝的。
破解:查实追加处罚
交警人士表示,一般遇到查车当着交警的面喝酒,交警有理由认定驾驶员此前有酒驾嫌疑,并将就此展开深入调查,驾驶员此前在哪里喝酒、和谁喝酒、喝了多少酒统统可以查清楚。一经查实,除了按照酒驾的标准进行处罚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还可对当事人的这种行为进行治安处罚。
招数2
逃离至酒醒
酒驾肇事后径直逃离现场,直到酒醒后才回来接受检查。
破解:按肇事逃逸处理
交警人士表示,酒驾人员肇事后为躲避处罚而离开现场,交警方面根据车辆信息会第一时间联系上车主并找到驾驶员将其召回,不到现场的视情形还可按肇事逃逸处理。深圳不久前就发生过一单酒驾逃逸,之后联合友人一起做伪证的事件,结果双双受到了惩处。
招数3
弃车拔腿就跑
酒驾被交警拦下,车主弃车而逃,逃避处罚,酒醒后再回来领车。
破解:根本没机会跑
交警人士介绍说,这种躲避处罚的方式现实中也是行不通的,一般一拦下来就当即要求驾驶员做酒精测验,酒驾嫌疑者基本没机会跑。
链接:一次扣完12的6根“雷线”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9.酒后驾驶思想汇报 (最终版) 篇九
该行动从实施到现在已经差不多一个星期,我每天都对报纸上的相关报道十分留意。
刚开始时候,正面报道倒是很多。交警们勤勤恳恳,无论是在炎热的白天里,还是深夜中,他们都不顾劳苦尽其所能,做好工作。而司机们也相当配合交警的检查工作。看着某张照片上,司机在测量酒精时还面上含笑,想必也是十分支持这项行动的。
可是过不了几天,就看到新闻上报道,xx区多部门在联合进行酒后驾驶调查时,xx派出所设卡查车遭遇40余人暴力抗法,17名民警和6名巡防队员不同程度受伤,思想汇报《酒后驾驶思想汇报》。看来在进行这项活动时,还是存在很多可能的反对和冲突的。对于一些违反法律法规、不配合检查反而进行破坏的行为,更需要加大整治和惩罚力度。否则这样的行为是否会为其他人所效仿,以此来躲避和推卸酒后驾驶该负的责任呢?
而今天看到报纸,前天晚上xx镇纪委书记梁某因醉酒驾车被逮个正着。被查后,该书记先是求情,跟着亮身份说酒驾是因“工作需要”,未果后又忙着四处打电话求助,但三招使尽仍未能脱身。该纪委书记是8月15日严查醉驾以来全市第一个被曝光的公务员。不过,他并非公务员队伍被查处的第一人。据报道,此次严查醉驾,专门针对公务员出台严律,查处多日,广州究竟有多少公务员酒后驾驶,交警部门三缄其口。而且,此次该纪委书记醉驾被曝光,并非来源于官方的主动通报,而是媒体的自主发掘。这样的问题,是否更值得思考?对外声称要严格要求公务员并对其酒后驾驶进行曝光,但实际上却对之三缄其口。想必警方也是惧于那些公务员们的劝高位重,才帮忙遮着掩着吧。而这就只能以来媒体多挖掘,将这些情况曝光在公众面前了。
10.有关酒后驾驶相关法律条款及应对 篇十
饮酒是指饮用白酒、啤酒、果酒等含有酒精的饮料。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我国并没有统一的酒后和醉酒的区分标准。目前有些省市为了便于执法,统一执法标准,以地方标准的形式颁布了相应的酒后和醉酒的标准,如《浙江省地方标准——机动车驾驶人员驾车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规定》《上海市地方标准——机动车驾驶人员驾车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规定》等。这些地方标准在该标准的效力范围内,可以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的依据。为了统一全国对酒后和醉酒的认定标准,需要制定国家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一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对机动车驾驶人是否饮酒、醉酒,需要对酒精含量进行检测、测试。某些地方以地方标准的形式规定了检测程序。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规定对酒精含量的测试方法和程序,《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酒精含量测试的程序作了详细规定,具体如下:1.对酒精的检测有两种途径,一是现场酒精呼吸测试仪测试;二是在一定情形下采用抽取血液、、提取尿液,测试血液和尿液中的酒精含量。2.具体的检测程序:(1)测试、检验体内的酒精是交通警察执法过程中,因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而依法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对于拒绝接受测试、检验的,交通警察具有强制当事人接受测试、检验的权力,可以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如使用约束带、限制人身自由等。本案中,民警对陈某使用警绳强制抽取血液的行为是合法的。(2)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检验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由交通警察将违法行为人带来医院进行抽血、提取尿液;对酒后行为失控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抽取的血液、提取的尿液及时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告知违法行为人。
11.杜绝酒后驾驶的保证书 篇十一
将重点整治专项行动引向深入
随着客货运车辆交通安全重点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河曲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按照支队的统一部署和河曲的实际情况,以酒后驾驶整治为路面管控的突破口,在辖区全面开展酒后驾驶整治行动。
一、以酒后驾驶整治为路面管控突破口。针对近期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有所反弹的实际情况,为营造辖区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全体民警上路,采取日常管控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严把路面管控关。一是加强日常管控,大队将“酒后驾驶”整治行动与“客货运车辆交通安全重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采取高峰守点、平峰巡逻的管控模式,加大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强化集中整治,大队结合辖区实际,针对城区酒后驾驶高发的实际情况,加强城区夜间整治行动,在城区宾馆、酒店及餐饮集中的重点地段,设点严查酒后驾车行为。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大队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动员全县广大群众积极投入到酒后驾驶整治行动中,积极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增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宣传单5000张,向过往驾驶员广泛散发。在各执勤点都摆放了交通安全宣传板面,悬挂宣传标语,再掀整治交通安全宣传高潮。倡导群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提高群众守法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保持高压态势。大队集中优势警力,突 1
出重点时段路段和重点区域,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大队抽调车管、办公室人员十余名上路执勤,充实一线警力,把全部酒精检测设备摆上路面,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检测,凡查处的饮酒、醉酒驾驶按照“四个一律”从严处理并及时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以“零容忍”的工作态势,加大震慑力度,对查处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严格把关,按照程序处理,杜绝“说情风”,严禁任何个人、民警通过任何方式为违法行为人说情,确保整治效果。
截止目前,大队在开展酒后驾驶整治中出动警力150余人次,警车30余辆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检查车辆千辆次,查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30余起,暂扣机动车5辆,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起。
12.杜绝酒后驾驶的保证书 篇十二
1、在接送学生的途中,不超速,特别是阴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寒冷天,减速慢行。
2、保证车辆不超员、不超载。
3、保证不开英雄车、义气车,不疲劳驾驶。
4、在接送学生的整个过程中谨慎驾驶,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5.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6.热爱车职工作,服从调派,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
7.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8.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9.每天认真、准确、填写校车安全检查本。
10.认真执行中心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孩子生命财产安全。
11.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12.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交非司机驾驶;不准开与证不符的车辆。
13.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制定行车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静,及时报告,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若违反以上规定甘愿接收以下处罚:
1、违反上述规定、有失责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适当处理。
2、如严重失职,发生相关恶性事故,经研究,给予严肃处理。严重的报请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3、本保证书一式两份,负责人和责任人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相关责任人离园或离职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
13.安全驾驶保证书 篇十三
1、机动车驾驶员对安全行车负有直接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长江航道局、浦东机场项目部各项安全行车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出车时证件携带齐全,按要求执行任务。
4、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安全检查制度。完成任务后及时检查车辆,并及时向各工区汇报安全情况,及时维护保养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做到文明礼貌,按路线行驶,不抢道,不强超抢会,不开冒险车。轻载车主动避让重载车,货车主动避让装运民工车辆。老大堤行驶不超过30km/h,三个隔堤及南北堤行使不超过10km/h,拐弯处行使不超过5km/h。
6、通过交叉路口、桥梁、隧道、漫水路段、繁华闹市、弯道、坡道及危险路面要减速靠右行,注意观察车辆,行人动态,做到礼让“三先”。情况不明,不盲目强行通过。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注意劳逸结合,保证驾车时精力充沛,不疲劳驾车,不酒后驾车,不将车交给无照人驾驶,未经工区领导同意,
不将车交其他驾驶员驾驶,离开车辆时,要将电路开关钥匙取下,拉好手闸,锁好车门。
8、按照指定地点统一停放车辆,不在住宅区等禁止车辆通行、停放的地方行车、停车。
9、加强安全学习,努力提高驾驶水平,积极参加总包项目部、工区项目部“安全日”学习活动。
10、保证做到安全行车,圆满完成生产任务。
责任书有效日期: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14.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及预防措施 篇十四
中国是一个酒文化源远流长的国家。俗语就有“无酒不成席”,老人寿宴喝“寿酒”;孩子出世喝“满月酒”;嫁女娶媳喝“喜酒”;事业成功喝“庆功酒”,高兴时“把酒言欢”“不醉不归”;伤心痛苦时要“借酒浇愁”。“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似乎喝得爽快才能表示诚意。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开入寻常百姓家,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就成为威胁人类的一大“杀手”。酒后驾车造成的后果往往是车毁人亡,可就是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酒后驾驶为何如此难禁?又有何良策以对?
一、酒后驾驶的界定
酒后驾驶,是指驾驶人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后,于酒精作用期间(一般为8小时以内)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血液中酒精含量的高低不同,可分为饮酒后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两种行为。2004年5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实施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样本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人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该规定将喝酒驾车,分为酒后和醉酒两个档次进行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明文规定酒后驾车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论处。
二、酒后驾驶难以禁止的原因
不以酒后驾车为耻,反以为荣的大有人在:有的人认为不喝酒不够朋友,喝的尽兴方能表达各自诚意,对劝酒难以拒绝;有的人抱着侥幸心理以身拭法,认为自已车技好,喝点酒甚至比平时开车还顺溜,只要开慢点、小心点,不会出事的;有的人有“酒瘾”,不喝点全身不舒服。酒后异常兴奋,举止大胆狂妄,总想在女友、他人面前炫耀一下“身手”;有的人认为交警查处酒后驾车有“空”可钻,没这么巧碰到自己倒霉的;有的人认为开的是政府机关的车或是某领导、某明星,一般民警不敢拦车检查,酒后驾车者也就有恃无恐。
三、酒后驾车产生的不安全因素
1、降低驾驶人的视线功能。驾驶人在行车中,大多数信息都是靠视觉获得的,而驾驶人饮酒后,视线模糊,尤其是对色彩感觉功能降低,直接影响了驾驶人对有颜色的信息选择反应中识别功能,使识别过程的时间延长,失误增多,对驾驶人反应的及时性、准确性产生不利的影响。
2、降低识别能力。驾驶人饮酒后尚能驾车情况下,反应有两个不一样,一是驾驶人会出现远视,视近为远,二是视物的立体感上发生误差,视大为小。所以,许多酒后驾车者发生撞电杆或与前方车追尾相撞,就是这个原因。
3、降低注意力。酒精对脑组织的亲和力较强,饮酒后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因此导致驾驶人注意力涣散,反应能力下降,思维迟缓,技术操作的精确度减退,由此而导致交
通事故的发生。
4、降低驾驶人驾驶能力。驾驶人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踏板的动作中间反应时间一般为0.75秒。而当饮酒驾驶人体内酒精浓度达到0.3%时,驾驶能力就有所下降;浓度达到100毫克时,下降35%,达到150毫克时,下降50%。致使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上动作失调,手脚灵敏性降低,不能及时准确处臵危险情况,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酒后驾车产生的危害
交通事故中,酒后驾车所造成的占了相当的比例,防范酒后驾车已成为世界性的一个研究课题。在日本,驾驶员酒后开车发生的交通事故约占全年交通事故的3%;因酒后开车肇事而死亡的人数,约占各种车祸死亡总人数的6%。在美国,曾对车祸中的死亡者作尸检,发现丧命的驾驶员中,有35%的人在开车前喝过酒。我国也不例外,据统计,2007年全国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酒后驾驶达30多万人次,驾驶员死亡档案中也有30%与酒后驾车有关。这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字,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也凸显了酒后驾车的危害程度。
“车祸猛于虎”,此言不虚。酒后驾车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一旦出事故,首先受到伤害的就是驾驶人和双方的乘车人员,轻者皮肉之苦,重者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身体上的残疾,给自己造成精神上的打击,留下终生遗憾和永久的伤痛。车毁人亡
则注定妻离子散,给幸福的家庭带来巨大的创伤。酒后驾驶夺去了多少驾驶人的生命?而幸存者往往成了残疾人,不仅造成了肉体、精神上的痛苦,家庭成员要照顾伤者,还要承担巨额费用。保险公司对酒后驾车造成的所有损失都是拒赔的。因此,酒后驾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给受伤者的家庭所带来的伤害是不言而喻的。
五、酒后驾车的预防措施
酒后驾车的危害大家有目共睹,要彻底治理酒后驾车这种违法行为,必须提前预防、齐抓共管。
1、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一些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虽然驾驶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但因对其没有更深的理解,且抱着侥幸心理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我们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可以将因酒后驾车而导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制成光盘、展板,在媒体或人口集中的广场、学校、集市,进行播放和展览,让广大人民从中受到教育,从而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形成高压管控的态势。我们的交警在日常执法执勤中,要加大对驾驶人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在晚间,要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科学部署警力,加大查处力度。并充分利用酒精测试仪等仪器,一旦发现酒后驾驶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形成高压态势,让每个驾驶人都不敢碰这高压
线,做到严格管理,来严禁酒后驾驶。
3、从源头抓起,进一步规范驾驶人考试制度及驾驶人管理制度,严把办证、安全教育培训关。通过对交通法规、车辆操作技术的学习,驾驶人就会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对于酒后驾车这一严重违章行为就有可能通过自觉遵守而得到有效地遏制。还有要在餐饮、娱乐等易发生酒后驾车的场所开展针对性宣传,张贴提示招贴画,开展温馨提示;鼓励餐饮行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公共职责,劝阻驾驶人不要酒后驾车。代驾服务尚存争议,是否可行仍需商榷,但至少这是一种有益的探索思路,值得鼓励。
4、家人及亲朋要监督、叮嘱好,让开车的人常思家中人,莫恋杯中物。有些驾驶人自控力不强,这时候就需要身边的家人进行提醒、监督;即使再好的朋友相见,只要开车就不饮酒,要改变“用酒加深感情”的思想,不妨“以茶代酒”,毕竟“君子之交淡如水”嘛!
5、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查处能力。现有的酒精检测仪,数量少且精度不高,以此来取证难度大。如果要抽血化验,则在时间、精力、财力等各方面均需大量投入,而且在化验期间又给违法人一些“找人说情”的机会,增大执法难度。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增加酒精检测仪数量、质量,提高查处能力,把“科技强警”落到实处。
6、笔者认为,作为一名驾驶员,应该管好自己的嘴,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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