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2024-06-15

*县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精选13篇)

1.*县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一

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群众对土地使用权流转认识不足

部分群众思想不解放,看不到长远利益,始终抱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观念,对自己无力开发或不愿开发的土地(主要是“四荒”土地),宁愿让土地荒着,也不愿让他人来开发。这种落后的、狭隘的思想观念,严重阻碍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行为不规范

目前,ww县土地使用权流转多以村集体和农户自行转让为主。部分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习惯以口头形式商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土地转让金支付方式、转让期限等,而没有以规范的书面合同的形式明确下来,这给土地转让双方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埋下了隐患。部分村集体在处理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以村集体领导班子决策为主,广泛征求意见,统一群众的思想认识工作做得不够充分,致使部分群众在土地流转中行动迟缓,甚至产生消极抵触情绪,影响了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步伐和进程。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

就本质上来说,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和就业功能。由于元谋县第二、三产业不发达,许多农户一旦离开土地,便无法生存。因此,大多数农户始终把土地视为命根子,不愿轻易放弃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从总体上来看,土地流转多数是在农户间自发进行的,还处于无序状态,作为土地发包方的村(组)基本不过问。

(四)部分优惠扶持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为鼓励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特别是“四荒”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县委、政府制定出台了大量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重点是资金扶持和科技扶持。其目的是为了能更广泛地吸引社会各界力量,筹集社会资金全参与到土地流转中来,共同开发治理“四荒”土地。但由于各种项目资金支出大,县级财政困难,使出台的部分优惠政策、扶持措施难以全部落实到位。

五、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对策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认识

针对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部分群众思想上认识不足的问题,要加大对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宣传,特别要向群众讲清土地使用权尤其是“四荒”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重大意义,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树立“你发财,我发展”的思想观念,破除封闭狭隘的意识,以实际行动加入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行动中来。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目前,部分村集体和农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还存在流转程序、流转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因此,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执行党的土地承包政策,监督土地的合理使用,为土地流转及时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和信息服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指导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及时办理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妥善处理好土地流转纠纷,努力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三)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和市场中介组织

针对我县目前土地流转的实际,迫切需要建立流转机制和市场中介组织,使土地资源按照规范程序合理流动,这样既有利于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又有利于推动土地流转进入市常一是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放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土地进入市场,通过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土地向生产能手集中,促进规模经营。二是要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中介组织,强化中介服务功能。要以乡(镇)经营管理站为依托,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介组织,稳步发展民间中介组织,为土地流转提供土地政策、流转方式、信息传递、法律咨询等项目服务。乡(镇)经营管理站要充分利用主管土地承包合同的有利条件,主动承担中介服务的职能,制定公平合理的交易规则,切实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帮助农民用活土地使用权,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四)统筹规划,分块扶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的一种有效途径。要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分部门进行扶持。在不改变各部门项目资金管理渠道和用途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生态恢复、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攻坚和退耕还林等国家工程项目的引导作用,利用项目资金对土地承包大户,特别是“四荒”开发大户进行扶持。涉农部门要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帮助大户搞好科学规划、科学管理,使之尽快产生经济效益。进一步理顺信贷资金扶持渠道,积极争取金融信贷部门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广阔、前景好的土地开发项目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五)抓典型、树榜样、搞好示范带动工作

我县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由于充分调动了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创造性,先后涌现出了一大批租赁承包、开发治理“四荒”,创办基地,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的生产能手和外地客商。在他们的艰苦创业、精心管理下,基地已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给流转农户带来了许多实惠,一方面获得了土地出让金,另一方面,也学到了先进的耕作技术和管理经验,部分农户已开始自己创业。对于这些成功的例子,要善于总结经验,注意抓典型,树立榜样,搞好示范引路工作,让更多农户认识到土地流转给自身带来的好处,从而主动、自觉、自愿地加入到土地流转中来。

(六)积极探索实践土地流转的新途径

各级各部门要在坚持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农村专业协会篷勃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实践股田制(以土地入股参与公司经营)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使土地使用权逐步向具有较高生产种植技术的专业化公司、协会、经纪人集中,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不断提升土地产值和经济

效益,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县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二

1 农民多重顾虑不愿土地流转

2013年秋季, 桦甸市常凯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计划以每年每公顷1万元的价格, 到该市八道河子镇承包1 000hm2以上耕地来集中经营。公司与该镇新开河村、当石村等村屯的农民进行了接触, 但都吃了闭门羹。

新开河村党支部书记董玉贵告诉记者, 农民不愿将土地流转主要有几个方面的顾虑:

公司实行机械化大生产, 需要将耕地重新打垄以适应大型机械耕作, 而农民的土地面积基本是按照一亩地几条垄来计算, 重新打垄扩宽垄沟之后, 每亩地垄数自然就减少, 农民担心流转期结束, 不能按原来的垄数收回土地, 导致耕地面积隐性缩小;

当地农民的耕地普遍较少, 因此他们每年农忙时间并不太长, 基本不太影响外出打工, 一些农民特别是一些年纪较大的农民恋土情结重, 宁愿粗放经营, 也不愿意将耕地流转出去;

另外, 还有一些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 把土地作为自己最后的退路, 也不愿长期将土地流转。

由于这几方面的原因, 常凯农机在八道河子镇集约化经营土地的想法最终未能实现。

无独有偶, 2013年, 有投资商计划到永吉县北大湖镇郭范村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 因为土地流转承包金与农民谈不拢而未能落户, 最终选择了该镇另一个村投资建设了种植基地, 这件事情至今仍让郭范村的村干部十分遗憾。

龙潭区金珠镇南兰村农民赵士刚经营的士刚家庭农场在土地流转中, 也遇到了农民因担心标准化种植导致土地有效种植面积减少而不愿流转的情况, 致使农场耕地不能连片经营, 增加了农场的耕作成本。

吉林市农委农经处处长李钟声告诉记者, 按照中央关于土地流转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若农民不愿流转土地, 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多向农民宣传政策, 多做他们的思想工作, 算清楚收入账, 让他们意识到流转土地、增加打工收入的好处, 尽快转变观念, 加快推动土地流转。另外, 吉林市已经准备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 这项工作将明晰农民承包耕地的面积和四至。这项工作完成后, 农民担心的土地有效种植面积减少的顾虑将不复存在。

2 贷款难度大制约土地集约化经营

资金不足、贷款难, 是当前吉林市土地规模化经营普遍存在的难题。

2013年, 桦甸市公吉乡新安村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牵头, 成立了兴农、益民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将村里的120hm2耕地承包了下来。“承包费60多万元, 买两台农机将近40万元, 合作社刚开张, 我们的钱就不够了。想去信用社贷款, 不光手续多, 贷款额度也不大, 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新安村党支部书记权龙国告诉记者。

今年赵士刚计划再承包40hm2耕地, 将农场扩大到100hm2。但承包金和购买农资、维修机械、人工费用等开支, 今年至少要准备100万元才能满足春耕时的资金需求, 赵士刚计划向金融部门贷款。但是一打听才知道, 他缺少有效的抵押物, 贷出这笔款项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金融部门也有苦衷, 作为企业, 他们必须要规避放贷风险, 因此, 有效抵押物是贷款者绕不过去的一道坎。

吉林市环城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事业部经理郝进宝告诉记者, 农信系统针对赵士刚、新安村这样的种植大户、合作社开发了多款金融产品。

粮食直补保证贷款。需要土地流转后的耕种者能够得到国家的粮食直补款, 按照直补款确定贷款额度进行贷款。但是在土地流转时, 吉林市大部分流转土地的直补款由原土地承包户领取, 赵士刚也是如此, 他显然不能走这条路子。

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这款产品需要有贷款需求的种植户与相应的土地流转中心签订合同, 将土地一定期限的经营权流转给中心, 以每年土地收益为抵押物进行贷款。这款产品前提需要由政府建立起一个土地流转平台, 而吉林市仅个别县市搭建了此平台。赵士刚的贷款依然是“此路不通”。

郝进宝告诉记者, 省农村信用联社还开发了农村合作社法人贷款和农村合作社成员贷款两款新产品, 但是目前正处于调查摸底阶段, 未正式启动。目前, 农信部门正在研究无籍房抵押贷款的可行性, 并在研究适当简化贷款程序、降低贷款门槛等问题。

虽然有多款金融产品, 但是看来今年春耕的时候赵士刚是享受不到了。100万元, 成了士刚家庭农场快速扩张的一块绊脚石。

吉林市委、市政府多次组织市农委、市金融办、银信等部门研究解决这一难题。市农委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 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多次牵头组织种植户和农村信用社、农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对接会, 由农户和银信部门双方共同探讨这一难题的解决办法。李钟声告诉记者, 种植户要积极主动与金融部门沟通, 尽量为顺利拿到贷款创造条件, 各县 (市) 区政府也要加快农业融资平台建设, 探索成立农业投资公司或农业担保公司, 着力破解种植户融资难题。另外, 有条件的种植户不妨尝试一下融资, 引进有实力的公司或个人进行合股经营, 以期走出资金困境。

3 农业社会化服务缺失影响集约化经营

2013年承包了120hm2土地之后, 权龙国和两个合作社12户社员都铆足了劲要大干一番。

由于新安村是朝鲜族群众聚居村, 权龙国仅在年轻的时候种过两年地, 其他社员也多年在外打工很少接触耕地, “包地的时候想得挺好, 种地的时候就‘麻了爪’。”权龙国说。

土地平整完之后, 需要购进机械设备。经过考察, 他们购买了两款大型机械, 但是到地里一试, 才发现机器的型号买大了, 浪费资金不说, 也未能发挥出机械化耕作的最佳效果。秋收的时候, 他们吸取了春耕的教训, 购买了小型的玉米收割机, 却发现这次机器型号又买小了, 收获效率太低。由于缺少耕地种植、管理经验, 承包的又是刚刚“水改旱”的耕地, 2013年权龙国他们的120hm2耕地仅收获玉米100万kg左右。

相对来说, 赵士刚就显得老练得多。虽然是多年的“老把式”, 2013年, 赵士刚还是引进了松花江种业有限公司为其进行技术指导。在公司专家的指导下, 士刚家庭农场改装了机械设备, 调整了垄距和种植密度, 使机械设备与土地条件相匹配, 并进行了测土配方施肥, 中期还进行了追肥。虽然有一半“水改旱”地, 2013年, 赵士刚的62hm2耕地收获玉米75万kg。耕地只有对方的一半, 产量却达到了对方的3/4,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威力”可见一斑。

“要想扩大种植面积, 今年说啥也要多找明白人给我做指导, 这么摸着石头过河的‘学费’太高了。”权龙国意识到了这一点, 也有几家公司与其联系过, 但是他觉得有些公司根本不靠谱, 明显就是忽悠他买公司的农资。“这么多公司, 怎么才能选出一个真心为我们服务的呢?”权龙国有些无奈。

3.*县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三

关键词:土地流转;特点;措施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5.04.025

1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近年来,磐石市始终把推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作为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措施,按照“政府扶持不干预,指导不包办”的思路,以群众自愿和依法、有序、有偿流转为前提,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磐石市共辖15个乡(镇、街),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人口54万,农业人口33万,农户总数8.6万户。实有耕地面积8.1万公顷。截至目前,我市土地流转面积已达7449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9.1%,流转户数5247户,占全市承包农户总数6.1%,涉及15个乡(镇、街),1个开发区,其中转包5596公顷,出租1125公顷,转让570公顷,互换108公顷,委托代耕50公顷。

2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2.1土地流转的形式趋向多样化

从经营模式看,主要有农户委托型、大户承包型、合作生产型等,大多以承包耕地为主。

2.2土地流转的进程提速

2009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只有5926公顷,2012年达到7449公顷,年均递增7.9%。呈现有序、有度、有效的特点,促进了农民增收。

2.3土地流转的范围不断拓宽

土地流转从农户相互间的自发流转向组织化、程序化流转发展。土地流转的对象由原来的本村扩展到外村、外乡。如吉昌镇烧锅鲜村土地流转达167公顷,涉及周边村和外乡(镇)。

2.4土地流转的期限延长

土地流转期限一般由原来的1~2年,延长至2~5年,我市流转期限3年以内(含3年)6495公顷,4~5年(含5年)543公顷,6~10年(含10年)187公顷,10年以上224公顷。

3土地流转采取的主要措施

3.1营造宽松环境,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

一是加大扶持力度。政府出台了扶持农村二、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为农民创造就业机会,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为促进土地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二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截至目前,共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52个,并涌现出烟筒山隆丰精米加工、黑石黄营葡萄、取柴河王家食用菌、富太中和养牛、红旗岭草莓、石嘴蛋鸡等一批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些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带动我市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2578人,流转土地776公顷;三是加强小城镇建设。我市采取切实措施,加快烟筒山、明城、红旗岭等小城镇建设,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3729人,流转土地1100公顷;四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鼓励农民外出打工、创业和创收,让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我市以市农广校、市农机校、市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为依托,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对每个参加培训的农民补贴300~600元,加速发展职业教育,加大“阳光工程”培训力度,让每个外出打工农民都掌握一技之长。2013年全市域外输出劳动力5.7万人次,流转土地2625公顷。

3.2把握原则,确保土地流转有章可循

一是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土地是否流转,以哪种形式流转,由农户自主决定,不靠行政手段强行流转;二是坚持平等协商、有偿流转原则。土地流转的转包费、租金等由农户与受让方或承租方平等协商确定,政府不干预,其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三是坚持依法有序原则。我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土地流转中,严格规定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的剩余期限;四是坚持规范操作原则。采取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组织流转双方签订标准化流转合同,建立土地流转台账等方式,发挥好流转双方“中间人”的纽带作用。

3.3健全制度,依法规范土地流转

一是建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流转主体和行为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我市、乡(镇、街)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对每一起土地流转都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已经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进行备案,并实行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二是建立和实施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指导流转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建立稳定规范的流转关系。为保证土地流转有序进行,我市规定流转双方必须使用省里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农户之间无偿转让、零星转包的,可以不签订合同,但要到村委会登记备案。较大规模或涉及主体较多的流转,必须由乡(镇、街)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指导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进行登记、鉴证;三是实施土地流转纠纷调处制度,使流转纠纷得到及时解决。

3.4总结并在全市推广三种土地流转模式

一是朝阳山镇大快当村赵大院屯农业产业化企业整屯流转模式。大快当村赵大院屯现有农业人口260人,户数48户,耕地面积140公顷,其中:旱田104公顷。2013年1月吉林省松花江种业公司委派专业人员到赵大院屯实地踏查地理环境,认为比较适宜种子繁育,经种业公司、村委会和农户三方协商,最终种业公司与赵大院屯全体农户达成协议,以每亩1000元的价格将赵大院屯所有旱田全部流转给种业公司,并与所有农户签订标准化流转合同,流转金额106万元。目前,种业公司已预付定金21万元,余款85万元待开春种地测量实际面积时补齐。

二是松山镇爱耕村大色力屯合作社统一流转模式。松山镇爱耕村大色力屯现有农业人口526人,户数138户,耕地面积310公顷,其中水田40公顷。2012年,经松山镇爱耕村大色力屯、松山镇飘香稻米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所有农户共同协商,将大色力屯40公顷水田以每亩1000元的价格,全部流转给松山镇飘香稻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统一注册“爱耕”牌有机大米,对外出售,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土地转出农户可以外出打工,也可以到合作社打工,增加了收入。

三是明城镇石山村土地流转集中统一发包模式。明城镇石山村现有耕地面积146公顷,其中水田89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189公顷,原有农业户数255户,农业人口772人,劳动力512人。石山村是一个朝鲜族村,从2001年开始农民逐渐外出打工,到2011年底,外出打工劳动力达到474人(其中:国外打工352人),占全村劳动力总数的93%。多数劳动力外出打工,承包地无人耕种。经村委会与农户协商,采取村委会集中统一发包的形式,农户将承包地统一承包给村委会,由村委会统一对外竞价发包。承包费先由在家社员讨论确定底价,然后召开竞标大会,村委会集中统一对外竞价发包。竞标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外来人员或企业。2012年,村委会将全村120公顷耕地全部承包给外地8个种粮大户,收取承包费67万元,按统一标准558元/亩分配给社员。采取村委会集中统一发包的形式经营土地,社员收益高于一家一户单独经营,在家社员也纷纷将土地承包给村委会,统一经营,自己从事其他产业。

4磐石市土地流转的主要成效

4.1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

通过土地流转,满足了有技术特色、有资金实力、有经营管理能力的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集约经营土地的愿望,实现了资金、技术、土地等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了全市现代农业向集约型、规模化发展。

4.2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土地流转加快了农业产业化步伐,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能够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多环节形成产业链,带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有效提高了土地综合效益。

4.3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

磐石市每年在外务工人员达到9万人。青壮劳力外出务工,部分乡村出现劳力紧张,导致土地利用效益低下。土地流转解决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得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加快农民增收步伐。

4.关于土地流转情况调查报告 篇四

1基本情况

全县实有耕地45.03万亩,其中家庭承包耕地30.36万亩。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21016.7亩,土地流转的面积占农户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8%,涉及123个村,农户12795户。其中:(1)流转期限5年以下的涉及村数90个、农户数7553户、面积10524.9亩;(2)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涉及村数33个、农户数5242户、面积10491.8亩。

禄丰县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转包350亩;(2)出租20432亩;(3)互换168亩;(4)转让66.7亩,分别占总流转面积的1.7%、97.2%、0.8%、0.3%。农户自发流转的土地面积12771.3亩、涉及农户数7422户;基层政府及村级组织引导组织的土地流转面积8245.4亩、涉及村数40个、农户数5373户。农户间自发流转的面积13827亩,乡村组织提供信息流转的面积4500亩;流转5年以下的面积4220亩,占流转面积的23%,流转5-的面积9850亩,占流转面积的54%,流转20以上的面积4257亩,占流转面积的23%。

截止年底,全县签订流转合同5655份,其中签订书面规范流转合同份数4343份,占流转合同的77%。签订流转合同的耕地流转面积13905亩,占流转面积的76%。

2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我县土地流转机制改革还处于探索阶段,总体上是健康、有序的,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起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当前在一些地方仍然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1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些乡镇政府没有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放到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个大局来认识。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对土地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主要表现为一些农户和部份土地承包业主对推进土地流转还存在“三怕”:一是部份农民怕土地转包出去后,自己丧失了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线”,因此部份农民外出打工后,宁愿土地荒芜也不愿转包出去。二是部份业主怕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赁权,不敢大胆投入。三是部份业主怕市场前景不佳,承包无效益,不敢大规模搞开发。

2.2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进程。当前土地流转大都是群众的自发性行为,缺乏约束力和规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转上缺少应有的管理、引导和服务,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一些乡镇和村社没有认识到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在工作中还存在错位、越位的现象,在土地流转问题上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化操作方式,个别村社强行要求农民退出承包地统一转包给业主,群众对此不满意,甚至引发了新的干群矛盾。

2.3土地集中成片流转难,业主开发难成规模。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下,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存在矛盾。由于推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业主在实施土地规模流转时,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不能谈妥,而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以成功,从而导致土地流转比较分散,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

2.4融资困难,业主开发资金匮乏,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大面积承包土地从事高效农业开发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户一般没有贷款担保单位,又不能将土地使用作为贷款抵押,因此很难从银信部门贷到贷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础设施和自然基础条件较差,更难筹集资金或引进资金,致使部份业主在土地开发上存在严重的资金困难,规模难以扩大,效益难以提高。

2.5部份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容易产生合同纠纷,影响农村社会、政治稳定。突出表现为一是合同的主体不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集体“四荒地”流转的主体是农业社,而部份业主承包土地时不管是何种土地,一律与村社直接签订协议,致合同的主体不合法,不能生效。二是合同承包期限不合法。协议中签定的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了第二轮土地延包期的剩余期限,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三是部份业主借土地流转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致使合同不合法。这三种表现形式都会造成维系农户与承包经营户、业主之间土地承包关系的协议无法生效和履行,加之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受市场经济的趋利性、排他性的影响,使作为农民最后生活底线的土地,必然是农民的最终选择,从而形成农民与承包户间的矛盾,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阻碍土地流转进程,影响农村稳定。

3对策建议

3.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

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内容,是实现规模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因此,解决好农民的思想认识问题,打破阻止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的思想桎梏尤为重要。首先,要打破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摒弃“搞土地流转就是搞土地私有化、搞资本主义”等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发展的观念、创新的观念、市场的观念、效益的观念。其次,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要把土地流转放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农村经济这个大局来认识,正确引导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将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

3.2加强引导和规范,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的问题。

正确引导和规范是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的关键。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促进土地流转的健康快速发展。一是要政策引。要加大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土地流转示范工作。在平等、自愿、互利原则下,通过公司加农户、业主加农户等方式,鼓励、支持、引导农民大胆试点,以点带面,滚动发展,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要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简单化的操作处置。二是要环境促。加强软硬环境建设,对运用土地流转进行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立项开发的,给予资金、技术、税费等方面的倾斜。同时,要抓好市场建设,疏通流通环节,缩短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距离,让农民、业主有想头、有干头。三是要服务帮。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要加强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为农民、土地承包户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主动做好政策、法律的咨询和指导调解工作,引导土地流转步入正轨。

3.3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土地流转的规模问题。

现代经济越来越朝着规模经济的方向发展。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也就没有市场竞争力。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突出规模效益的关键是要解决好土地难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规模的问题。解决土地流转规模问题,首先,乡镇和村两级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时要统一规划,科学安排。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调查和统计,在此基础上超前规划,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开发,非耕地的广度开发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以土地托管为载体,对撂荒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和开发。在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土地信托服务中心,对拟流转的土地集中统一管理,使之形成规模开发。政府要积极引导,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业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托资源优势,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土地流转的规模经营,体现规模效应,促进土地合理、有序流转。

3.4加大资金扶持,切实解决好业主开发资金匮乏的问题。

生产启动资金匮乏是阻碍土地流转进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加大对土地流转所需资金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银信部门的贷款支持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规模开发,比较效益高,优势明显的项目,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银信部门要积极给予贷款支持。二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政府要加大农业资金投放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的优先投放资金。三是通过公司、业主的投入解决资金问题。采取承租反包、购买土地使用权、股份合作、合作社等模式,让公司、业主和农户共同投入资金搞高效农业、特色农业,从而降低业主和农户风险,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资金难的问题。

3.5加强对契约的规范管理,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契约不规范的问题。

5.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五

土地流转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课题。为了解我县土地流转现状,探索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机制,我部组织人员先后到新城、池江、**、黄龙、浮江、吉村、**镇等7个乡镇17个行政村19个村小组,采取座谈、问卷、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当前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和形式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始于第一轮土地承包期,但在1998年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之前土地流转只是个别现象,此后土地流转才呈现出较大的规模,并以较快速度发展。2005年县农业部门对全县农村耕地流转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统计,根据调查统计结果,全县有51282家农户,共承包耕地145566亩,截止2005年12月全县共发生耕地流转面积18956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3.02%,其中农户自发流转18176亩,占95.88%。

这次调研组调查的17个行政村19个村小组,共有农户814户,承包耕地面积3897.43,其中发生流转行为的有325户,占到39.92%,耕地流转面积1432.82亩,占36.76%。流转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一)代耕。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无劳力耕作,将土地以口头协议形式委托亲友、邻居耕种,这种流转大多是临时性短期行为,随机性较大,农民一旦返乡,土地自然交回本人耕种。这是当前我县土地流转的普遍形式。分析原因主要是进厂务工的时间长短、待遇好差无定数,因此流转的期限多在1年左右。这种不放弃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形式占整个流转形式的27.11%。

(二)转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全家外迁户将土地交回村集体,由村集体将土地经营权重新发包给他人;另一种是部分人均耕地面积多的村组,农户当时为了减轻农业税,把一些边远、不易灌溉的排田、坑田的经营权永久性转让给他人。如吉村镇中村2002年一次性把280亩排田转让给果业专业户用于脐橙开发。

(三)转包。即农户在承包期内,自找对象,自行协商权利义务,自定转包期限。有二种情况,一种是无偿,农户将种不了或不愿种的土地转包给愿意种的农户。这种流转形式多发生在父子、兄弟及亲朋好友之间,一般期限较短,流转面积较小,不经过集体办理任何转包手续,原承包关系不变。另一种是低偿(每亩50-100斤稻谷)转包给愿种又种得好的能人,如池江镇团口村沙背上村小组种田能手刘太阳承包本村民小组耕地126亩,用于全程农机化种植水稻,并计划逐年增加到500亩。这种流转形式占该村小组流转户的48.6%,占该村小组流转总面积的77.13%。

(四)租赁。集体或农户将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企业、单位和个人,用于发展开发性农业,经营者一次性或分期付给集体或农户一定的租金。这种形式流转的土地一般是交通方便和容易连片开发的耕地或难以发包的弃耕地或荒山荒坡地,流转期限较长,履行租赁合同或协议手续。如**镇二塘村,2004年将连片的600亩耕地,以每亩年500元租金租赁给**兴邦公司种仙人掌。又如池江镇板棚村2002年将500亩荒坡山地租给庄下村张节科等人搞农庄立体开发,现已种脐橙300亩,开发鱼塘180亩,年出栏生猪8000头,在张节科的示范带动下,板棚村农民兴起了种果高潮。这一成功实践说明,土地流转为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扩展企业发展空间创造了条件。

(五)互换。为了方便耕作与管理或发展某项专业性生产,通过自愿协商的办法,将地块相互交换经营权,兑换条件由双方商定或村集体或亲戚朋友出面调解,土地的承包权不变,流转期限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这种形式通过土地互换不仅解决了地块零散、不便耕作与倒茬的矛盾,还克服了统一布局规模经营的困难。如**镇长里村,2004年为发展规模养殖,村民自发规划几条低产垅田60亩,通过养鱼户与种地户的地块调整兑换,解决了规模养殖问题。采用互换流转的办法,该村共开发200多亩水面搞规模立体养殖。

二、土地流转的主要成因

一是主要劳力外出务工无力耕作。从调查情况来看,所调查的村组外出务工人数均在20-40%之间,而且外出的大多数是青壮年劳力。农村家庭主要劳力外出务工后,留守在家的老人、孩子或妇女无力耕作全部土地,把部分土地委托亲友代耕或无偿或低回报转包给邻居耕种。

二是种植大户或能人扩大种植规模。花卉、脐橙、蚕桑、甜玉米、水稻、养鱼等种养植大户为扩大规模,通过与周边农户协商,达成土地流转协议,如吉村镇沙村的养蚕专业户曾庆红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和一定资金,去年一次性租下100亩土地用于发展蚕桑产业。

三是农业龙头企业连片开发需要。一些农业龙头企业为了方便管理,一般都要求有连片开发的土地,如**镇引进的**兴邦公司,已租赁当地农户连片土地600亩用于种植食用仙人掌。

三、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从调查的情况看,目前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基本处于初始探索阶段,尽管出现了多种流转形式的典型,对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土地利用率,解决人地矛盾和发展规模经营起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应引起注意与防范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宣传不到位。一些乡镇政府没有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放到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个大局来认识。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对土地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主要表现为一些农户和部份土地承包业主对推进土地流转还存在“三怕”:一是部分农民怕土地转包出去后,自己丧失了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线”,因此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后,宁愿土地荒芜也不愿转包出去。二是部份业主怕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赁权是一句话的事,不敢大胆投入。三是部分业主怕市场前景不佳,承包无效益,不敢大规模搞开发。

(二)流转管理机制不健全。当前土地流转大都是群众的自发性行为,缺乏约束力和规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转上缺少应有的管理、引导和服务,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一些乡镇和村组没有认识到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在工作中还存在不作为的现象,从调查中了解到,如果租金适当,有相当一部分农户还是愿意把土地拿出来流转的,而且各地也有一些种植大户想扩大规模,但是到目前为止,县乡二级还没有出台一个比较健全、完善和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和办法,更没有一个土地流出、流入的信息平台和市场环境。主要原因是一些基层干部及有关部门对土地流转的意义认识不足,对流转的范围、程序、补偿标准、配套政策、管理措施研究不够,对流转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没有引起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超前性。

(三)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一是交易自由化。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特别是农户之间的转包转让,多数情况是私下协商交易,一方将多余的或不愿种的土地让给另一方耕种,双方确定转包转让期限、应承担的义务或补偿标准,很少通过村组干部出面协调,也不签订转包或转让手续。农民之所以这样做,是认为这种做法灵活、方便、简捷,怕依法履行手续后不易更改,因而农户自发流转积极,依法流转被动。二是流向不合理。由于集体缺乏管理与规范,土地流转出现流向不合理的倾向,没有向规模化、效益化、产业化流转。三是流转权属与用途不清晰。土地经营权的每一次流转,都是对土地使用权的重新界定,这种界定必须以明确权属为前提,以法律为依据。但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业主借土地流转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借土地流转变为自己长期所有)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如租用农田改鱼塘、种果树等),致使合同不合法。从而形成农民与承包户间的矛盾,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阻碍土地流转进程,影响农村稳定。四是不在期限内流转。一些承包者借农民不了解“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违法违规签订一些“官司”合同。

(四)土地集中流转难成片。当年土地联产承包分地时,大部分地方都是把全村、组土地按好、中、差分等级后平分到各家各户的,导致每家每户的土地分散,单位面积内土地户头多。这种现状对土地的规模流转产生较大影响,有的连片租用10亩地就要跟十几户人打交道,一户、两户谈不好就影响整片土地的流转,这种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的矛盾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如新城镇想引进甜叶菊、黑玉米等几个农业项目都是因为租不下连片土地而放弃的。另外,地块分散也是制约农机推广的主要因素。

(五)土地规模流转难融资。大面积承包土地从事高效农业开发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户一般没有贷款担保单位,又不能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因此很难从银信部门贷到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础设施和自然基础条件较差,更难筹集资金或引进资金,致使部分业主在土地开发上存在严重的资金困难,规模难以扩大,效益难以提高。如池江镇池江村的张鹤誊想规模种植100亩芋荷,团结村的刘太阳想再扩大100亩(已有126亩)水稻,新城镇莲塘村的吴至波想推开一条坑的垅田养鱼,吉村镇沙村村的罗春林想扩大规模种桑养蚕都苦于没有资金。

四、加快和完善土地流转的几点建议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党在农村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针对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我们认为,要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使之走上规范健康的轨道,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内容,是实现规模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产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因此,解决好农民的思想认识问题,打破阻碍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的思想桎梏尤为重要。首先,要打破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摒弃“搞土地流转就是搞土地私有化、肥水不流外人田”等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发展的观念、创新的观念、市场的观念、效益的观念,正确处理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充分认识到承包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是必然的趋势。其次,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要把土地流转放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农村经济这个大局来认识,正确引导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将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同时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典型和成功的经验,向农户推广和展示土地流转所带来的好处。

(二)加强引导,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问题。正确引导和规范是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的关键。为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促进土地流转的健康快速发展。先进地区的经验表明,组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用市场化手段规范土地流转,是促进土地规模流转,提高土地经营效益的重要途径。针对我县土地流转的实际情况,建议以乡镇为单位,每个乡镇组建一个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形成乡镇流转服务中心、村级流转服务站、组服务员三级服务网络,其中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2-3人(成立之初可由乡干部兼任),主要职责是为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等服务,发布土地流转信息,组织协调跨村、跨乡和大规模土地流转,建立全乡(镇)土地流转档案;村土地流转服务站1-2人(可由村干部和村组农资经营点业主担任),主要职责是将各组服务员收集的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汇总、发布,协调本村土地流转,对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变更进行鉴证,建立本村土地流转档案,并将本村土地流转情况报乡镇服务中心备案;组服务员1人,一般由村小组长担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本组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的上户调查、收集,登记需转出的土地面积、方位、等级、意向价格等,信息汇总后上报村土地流转服务站。鉴于目前土地流转尚处在起步阶段,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建议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暂定位为政府领办的非营利事业性中介机构,暂时与乡镇农服中心合署办公,免费为农民提供土地流转服务,待土地流转市场发育逐渐成熟,再逐步推向市场,与政府脱钩,成为纯社会性中介服务组织。

(三)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切实解决土地流转的规范问题。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新事物,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管理和指导。一是要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坚持农户申请、选择对象、双方协商、签定合同,服务中心鉴证,并报村、乡镇管理部门备案的土地流转程序。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合同要明确流转的形式、流转土地的面积、质量、年限、用途、流转费、复耕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期满后地上附着物的归属、违约责任等。委托流转的要有委托书,受托人只能在委托的权利范围内行使权利。对土地流中形成的合同、协议等,要整理归档。三是规范乡镇、村、组和乡镇、村、干部参与土地流转的行为。乡镇、村、组和乡镇村组干部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农户土地流转,要积极做好土地流转的管理与服务,对土地流转的具体内容要进行审查、监督,防止集体土地权益流失,防止经营者损害生态和生产环境,搞掠夺式经营或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土地流转走上健康、有序、规范、法制的轨道。

(四)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的规模问题。现代经济越来越朝着规模经济的方向发展。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也就没有市场竞争力。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突出规模效益的关键是要解决好土地难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规模的问题。解决土地流转规模问题,首先,乡村两级要按照本地农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围绕培育适宜本地的主导产业和优势项目,精心制定土地生产经营规模的规划。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调查和统计,在此基础上超前规划,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开发,非耕地的广度开发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以土地中介服务组织为载体,对拟流转的土地集中统一管理,有目的地筛选出适宜本地的生产经营项目,采取统一规划和开发。政府要积极引导,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业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托资源优势,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土地流转的规模经营,体现规模效应,以提高土地流转的综合效益,促进土地合理、有序流转。

6.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六

一、我市土地流转工作的基本现状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的大量转移,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较快。

农村土地流转极大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促进了农业的规模经营、增加了农民的直接收入、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其主要表现在:

(一)龙头企业带动,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全市龙头企业通过租赁、反租倒包等形式直接流转土地面积18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45%,在辐射带动基地和农户发展、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洛阳福达美农业生产有限公司是我市的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该公司以每亩每年斤粮食、1000元钱租金租用XX区花园村130余亩闲置土地50年,从事高档珍稀食用菌的研发和种植,直接带动周边300余人就业。租出土地的农民不仅有了粮食的保证还有了租金,又可以就近到该企业打工赚取工资。其食用菌生产线是目前我国国内最大的杏鲍菇生产线,填补了国家食用菌行业的空白,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地,供不应求。

洛阳伊众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是河南省最大的一家清真肉类加工和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其以每亩600元租赁龙门村委会荒滩212亩,直接带动千人以上人员就业,带动XX县2个肉牛专业合作社发展,并扶持带动全市范围内几近萎缩的肉牛养殖户走出困境。目前该企业正筹备包装上市,如上市成功,能带动全市18万农户通过养牛致富。

XX县新大牧业有限公司以每亩每年270斤小麦租用江左镇张庄、苑庄和白土窑3个村50年1700亩土地,建设一个集年出栏20万头种猪、年产20万吨饲料和25万吨有机肥的大型养殖公司。

(二)各类专业合作社带动,促进土地、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的合理利用,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近几年,全市通过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9.5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24%。XX市缑氏镇向民葡萄专业合作社社员郭向民、郭保卿等租赁土地1430亩发展葡萄种植,亩收益1.5万余元,是普通种植户的2—3倍。而出租土地农户除每年每亩获得400—1000元租金收入外,每个劳动力在葡萄园打工每年可得收入3000元左右。XX县慧林源蔬菜合作社,由村委会以每亩每年800斤小麦的租金,采取反租倒包的形式,将农民的土地反租回来,建蔬菜大棚,发展蔬菜近2000亩,建成后由群众承包,实行五统一即统一供种育苗、统一技术指导培训、统一生产管理、统一收购包装、统一价格商标销售,承包户效益明显。

(三)种植专业大户承包,强化了种植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目前通过种植大户流转的土地有5.6万亩左右,占总流转面积的14%。如XX县烟草种植专业户肖长信,通过村委以反租倒包的形式,以每亩租金250元承包XX县莲庄乡涧河村300多户村民1200多亩岭地从事烟叶规模连片种植。XX市城关镇北窑村农民王松涛,经协商以每年每亩530斤面粉为租金签订为期6年的合同,流转了该村1300亩土地,种植小麦等粮食作物,年纯收入20万元左右。

(四)政府有效引导,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按照农业区域和产业规划,为改善城镇近郊的生态环境,政府从农民手中租回土地,再承包给一些经营企业或者政府直接经营,这类形式的土地流转3万多亩,占总流转面积的10%。如XX市郊的龙门山、宜阳香鹿山生态园、周山、上清宫等森林公园、XX县陆浑库区生态园、孟津小浪底森林公园建设等均属此类流转形式。

二、影响我市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

(一)传统思想观念束缚导致流转率低。我市农村土地流转起步较晚,加上农业自然条件差、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农民转移就业的渠道较窄,在大部分丘陵山区,土地仍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主要来源和生活保障,大多数农民恋土情结较浓。加上各项农业补贴,土地收益得到提升,农民把土地看得更加珍贵,即使外出务工、经商,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从而限制和影响了土地流转。目前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率只有8.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2-13%,低于郑州10%、信阳35%等,与浙江、上海、江苏、成都等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更大。

(二)流转机制不健全服务缺位。目前,全市基本没有建立能够为土地流转提供统一信息、服务的机构,流转的长效机制没有形成,流转信息不畅服务缺位。一些农户有强烈的流转愿望,却找不到合适的承租人;一些企业或大户有强烈的规模种植愿望,但却找不到合适的土地,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流转的速度和规范操作。如洛阳福达美农业生产有限公司共研制出12个可集约化生产的珍稀食用菌品种,目前只有1个投产,剩余的11个品种需用地1000余亩,产品的技术、销售均已成熟,但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土地,生产无法开展。

(三)流转程序不规范问题突出。土地流转服务滞后,既无管理机构,又无规章制度,政策和法规把握还欠准确。从调查情况看,书面合同签订率低,农户间转包、互换等小面积的土地流转,大多是口头协议,在诚信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双方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不仅大大影响土地流转的效率,也为以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四)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制约大规模流转。我市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起步晚、规模小、数量少,特别是在发展基地、带动土地流转方面发挥作用还远远不够,全市由企业参与流转的面积只占总流转面积的45%,还没有形成主导作用,绝大部分龙头企业流转面积都较小,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市农村土地的大规模流转。

三、XX市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及启示

(一)成立规范的运作机构,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运作机制。XX市多数区县成立了以区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如XX市XX区成立了由1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XX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XX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管理办法》,完善相应的土地流转制度和相关手续(包括土地流转申报、评估、登记、备案、审批、流转合同签订、鉴证、兑现、纠纷调解与仲裁等)。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并在乡、村两级分别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机构,构成了区、乡、村三级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良好格局,为顺利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充分维护好农民切身利益,多方宣传引导推介。XX市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典型案例引导和土地流转农户的“现身说法”,分析土地流转后的规模效应、经济收益,消除部分农户的思想顾虑。如XX市寻甸县仁德镇自20先行试点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成立土地流转中心,承担起宣传、引导、协调、服务和相应的中介职责;效果很好,农户满意,企业满意,呈现出双赢的局面。

四、加快推进我市土地流转的几点建议

(一)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监督管理机构和纠纷调处机制。严格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尽快成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的通知》精神,县(市、区)、乡两级尽快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作人员,建立流转信息系统,构建完善的流转信息网络;尽快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区)级仲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县(市、区)应为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提供相应的条件,加强仲裁庭建设,将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制定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备案、登记、档案管理、流转纠纷信访接待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保护农民的长期合法权益。

(三)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和引进力度,充分发挥龙头带动效应。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农村土地流转程度的高低与当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规模效应息息相关,在县区,土地能够有效流转并产生较好经济效应主要还是依靠龙头企业的带动,因此,要想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效流转,必须培育、扶植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我们建议,市委、市政府应在有关企业扶持政策上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倾斜,各县(市)区在各自的产业集聚区内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专业用地,扶持、引导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在一些具有传统养殖、种植技能的地区,如洛宁、宜阳的养牛,偃师的葡萄种植等,建议当地县、乡政府积极扶持,当好当地种植、养殖民众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带动土地的集中流转,促进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实现双赢。

(四)鼓励专业合作社发展,促进土地集中整合。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高产出是土地流转的根本出发点。专业合作社能有效的将农民的土地集中整合,每个参与合作社的农户作为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有很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大降低合作组织的管理成本,同时,合作社与每个农户的利益又紧密捆绑。专业合作社通过技术指导,提高农户种植养殖水平和产品质量,并在产品的销售上能统一销路,有效地避免了农户独立面对市场的压力和困境,切实地维护了种植户的切身利益。专业合作社的模式,不仅能解决小农户面对大市场的难题,同时又能有效地促进土地的集中整合,推动土地集约利用。

7.*县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七

1 现状

(1) 土地流转对小型农机具影响较大, 其使用率降低。目前, 全市小型拖拉机保有量为2.04万台, 与之配套的播种机、犁、耙等农具保有量为2.5万套。土地流转后所影响到的农机具主要是小型拖拉机以及和小型拖拉机配套使用的播种机、犁、耙等小型老、旧农机具。1990—2000年, 这些机具在农业生产中起到积极作用。2000年以来, 特别是2004年实施购机补贴政策以来, 大型、新型农机具发展迅速, 并逐步占领农田作业市场。土地流转工作开始以后, 更是加剧这种发展速度, 但是目前这些小型老、旧农机具并没有完全闲置, 只是使用率降低了, 工作由原来的全年农田作业和运输降低到了现在的每年出勤两个季节 (实际为:夏季出勤3~5天、秋季出勤5~10天) , 只进行农田运输作业。造成小型农机具闲置的原因除了土地流转, 更多的是因为大型、新型农机具发展所带来的更新换代造成的。

(2) 土地流转后部分小型农机具仍有用武之地。小型农机具在土地流转之后, 除了使用率降低, 部分农机具在新的形势下又有了新的用途。如在缑氏镇、高龙镇的葡萄种植基地, 以前的手扶拖拉机配备合适的农具, 就可以在果园里进行机耕、机械除草等作业。2013年缑氏镇农机站所销售的20余台手扶拖拉机基本是在葡萄园里作业。同时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也促使了田园管理机、微喷灌设备、卷帘机等设施农业机械的发展。

(3) 土地流转利于大农机发展。土地流转工作开展以来, 全市大型农业机械发展迅速, 农机装备水平不断提高, 机具配备进一步合理。全市小麦联合收割机保有量达到900台、玉米收获机达到85台、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为850台。大型农机具的发展为农业集约化经营提供更好的服务。

2 建议

当前闲置机具数量在5 000台左右, 主要处置途径为按照市场规则优胜劣汰。没有了作业市场, 或是作为废品卖掉, 或是经二手农机交易到了需用的地方, 如伊川、洛宁的部分地区。随着土地流转工作的不断深入, 会带来大量农机闲置。作为农机部门应当积极作为, 加强引导与调控, 防患于未然。

(1) 积极引导, 开展跨区作业。在局部地区土地流转给农业机械作业市场造成压力的情况下, 积极引导、促进开展跨区作业, 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 增加农民收入。

(2) 成立或加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 提高单台农机抗风险能力。土地流出后的农机户可以组成专业合作社, 或就近加入农机专业合作设, 提高抗风险能力, 借助组织的力量做到订单作业, 防止机具闲置。

8.土地流转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篇八

在新农村建设中,首要任务是要建设现代农业。而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要实现规模化经营,就必须解决土地权属和流转问题。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所谓的“土地流转”是一种通俗和粗略的说法,其本意是指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通。

一、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土地流转的范围主要集中在本村、本乡镇,因此土地流转的范围很小,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获得的收益较少。二是由于缺乏明确的政策和法律规定,多数地方农村土地流转处于自发、分散、无序状态。在浙江一些地区,对于土地的长期流转,农民还是不放心,现有的流转大都在5年以内。流转方式比较随意,当年该省签订流转合同的流转关系仅占一半;从流转期限上看,该省流转期限5年以下的约占70%。这些都是土地流转改革无法忽视的新问题。三是有些地方在乡村集体组织的流转中,忽视承包农户土地流转收益主体地位,截留、挪用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与民争利,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四是现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很多制约因素,比如合同不规范、价格形成不合理等。有些地方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随意变更甚至撤销农户的承包合同,集中土地搞对外招商,强迫承包农户集中流转,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五是有些地方存在着借农村土地流转,绕过国家有关法规,大量占用耕地,改变农村土地农业用途(包括:未批先用、少批多占、以租代征;强行征地、补偿偏低、拖欠补偿等)。

二、如何加快农村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流转

针对这些问题,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最重要的是加快农村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流转。

一是应明晰农村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做好农村承包土地权登记工作,做到土地权属清晰。在安徽要找出一个种粮大户非常困难,有些农民宁愿土地荒在那里也不愿意流转。为什么?因为土地权属不清,流转起来有很多麻烦。二是建立一个有效的流转中介服务机构和信息平台。一个真正繁荣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可以将城市的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等市场要素和资源与农村的农业土地使用权迅速、有效地连接起来,实现各种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的优化配置与整合。建立流转中介服务机构和信息平台,就像一个现代化的要素流转市场一样,能够通过竞价,使农民获得较多的流转收益,促进农村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流转。例如,山东省滕州市西岗镇建立了一个纯耕地的土地交易中心,有交易大厅、电子屏幕、服务人员,各村有哪些地需要流转、土质怎么样、价格多少等信息全都汇集在交易大厅。虽然土地供给只在本地,但需求已经超越了本地。从这里也许可以看出国家应该从什么地方着力推动土地流转。三是制定农民离土、离乡的优惠政策。其核心问题在于土地保障价值的变现。在现行体制下,土地是农民最实际、最重要的生活保障,如果不能获得可观的、实际的土地流转收益,农民是不会愿意流转或放弃土地的。四是健全和完善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农户将耕地向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流转,实现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五是探索承包土地可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多种流转模式,增强农村承包土地的流动性和融资功能。六是把村镇房屋纳入市场经济的商品体系,稳步推进村镇房屋商品化、社会化;停止农村宅基地的无偿分配;发展村镇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确立一个统一的土地权利登记机构和登记制度。土地作为典型的不动产,已经十分依赖权利登记制度的完善。

三、推进土地流转,必须有严格而规范的制度匹配

第一,必须严格控制土地的流向,力避耕地资源的流失。十七届三中全会专门对土地流转设定“三不”(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红线。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农村土地承载着国家粮食安全,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无法取代。

第二,严格土地征用制度,完善土地补偿机制,严禁各种强占与寻租行为。

第三,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对放弃土地的农民应该在身份平等和社会保障方面提供援助,特别要强化可持续的就业能力的培训机制,以避免城市流民阶层或城市“贫民窟”的产生。

第四,为了避免土地流转与集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垄断,避免官商资本对农民的排挤,杜绝强势资本的欺行霸市,有必要对进入主体的身份、进入方式与进入空间作出明确的界定,并建立相应的规治机制。

第五,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新土改”政策对不同地区的农民隐含着不同的利益潜力,从而因土地级差收益可能会导致新的贫富差距。因此,在适当的时候应该匹配恰当的税收调节机制。

第六,粮食安全关乎国家安全。农田保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公共利益,但却牺牲了农民对承包地自由耕种的选择权利,隐含着农地使用权的产权弱化。因此,国家应该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农民所支付的机会成本实行财政补贴,保障农田保护区的农民土地承包的基本权益。

土地流转,无论是中央精神还是各地的试点经验,都触及尊重农民群众对土地处置权的问题,即农民在充分知情、充分自愿的条件下,通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支配,以实现用益物权的充分利用。过去,实行“大包干”的农村,尽管农民有使用权,但使用权却有限制,面对地方政府违规招商征地往往无可奈何,导致一些失地农民既没有从征地补偿中获得足够的补偿,又无法享受城镇居民的社保福利。

9.*县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九

领题人:范 磊 邱晓明

课题组成员:李志玉 徐建平陈学云 祝海飞

执笔人:李 君 叶贤元 周道达

农村土地规范流转,既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基本途径,也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因此,正确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

题,处理好其中的各种主体的利益关系,制定有效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是我县推进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方面。根据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我们带领县农业局、农办、开发办等单位的同志,走到农村,走进企业,走入农户,通过听、看、问和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传的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人口73万,其中,农村人口64.2万,耕地总面积却只有31.8万余亩,人均耕地仅有0.49亩,比全省人均少0.2亩多,仅为全国人均的三分之一。由于生产规模小,生产方式落后,导致生产效率和收益比较低下。据统计,截止2007年底,我县农户共互换、转包土地23262亩,转让土地1343亩,出租土地14177亩,加上一些其他的土地流转方式,累计流转土地39031亩,仅占农村总耕地面积的12.27%。

从调查的我县重点基地型农业龙头企业来看,流转的耕地面积为11260亩,占全县流转耕地面积的28.84﹪,其中水田6220亩,旱地5040亩。另外龙头企业还流转低矮的土丘山开发成旱地,共计16030亩,水塘、水库流转面积为3200亩,上述龙头企业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流转土地(包括耕地、山、水面)总面积为29490亩。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形式

1、转包。转包是当前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中面积最大、比例最高的一种土地流转形式。全县通过转包形式流转土地总面积14353亩,占流转总量的36.77%。

2、转让。转让这种形式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多发生在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前,流转双方基本不考虑市场和价格问题。全县转让流转土地总面积1343亩,占流转总量的3.44%。

3、互换。是土地流转初期比较流行的方式。目前全县互换流转土地总面积9158亩,占流转总量的23.46%。

4、出租。是目前比较规范、也为各方所普遍接受的一种符合市场化规律的农村土地流转形式。全县出租流转土地总面积14177亩,占流转总量的36.33%。

5、入股。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这种形式在我县尚处于探索阶段,只有少量林地采取入股的方式进行了流转,但耕地方面还没有。

(二)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呈现主要特点

1、流转形式趋于多样化。在流转土地中:农户将耕地出租农业企业或种养大户的有14177亩,占36.33%;农户将承包土地部分或全部转包给其他农户、种养大户及农户之间为方便耕作进行互换的有23511亩,占 60.23%;举家外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的有1343亩,占3.44 %。多种流转形式的共存,活跃了土地流转市场。

2、流转对象趋于多元化。在二轮土地承包前后,土地流转主要是部分农户为方便耕作及部分外出务工农户无力耕作在当地农户间自发进行,主要以互换、转包为主。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开发力度加大,农业种养企业租用土地成为土地流转的一股强劲的新生力量。如:盛水集团租赁水田2000亩、旱地1800亩发展种草养鱼、种植蔬菜等,金标集团租赁水田1280亩、旱地1200亩,远泉集团租赁水田1830亩、旱地1930亩发展苗木花卉水果产业。

3、流转价格趋于市场化。土地流转开始时是部分以从事务工、经商、外出打工农民认为种田不划算、甩包袱。将承包土地低价或无偿转包给其它农户耕种。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减免了税费,落实了粮食补贴、农机购机补贴等惠农政策,土地流转逐渐由“负偿”、“无偿”转向“有偿”,农民开始依托市场追求土地流转的效益,土地流转补偿金一般达到年每亩400-600元,非农建设用地流转价格达到千元以上。

4、流转面积趋于扩大化。农业企业为扩大规模,通过土地流转租土地扩大生产规模,如:远泉集团、金标集团、盛水集团等企业通过租土地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目前,全县农业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土地的面积11260亩,占全县土地流转面积的 28.84%。其中租赁土地经营面积在30 亩以上的种养大户己发展到150多户,形成了一批较大规模的生产基地、特色农业产业带,带动了周边农户发展生产。

(三)农村土地流转带来的好处

1、土地流转可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当前农村的土地分户经营,是一种小而全的小农经营模式,生产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和局限性,既不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也不利于优势产业的培育,对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有着极大的阻碍作用,这种生产经营与市场经济的不适应性日益突出,严重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必须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从我县农村土地

流转情况看,土地流转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部分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从事较高收入的二、三产业,二、三产业和务工收入已成为我县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拉动力。同时,土地流转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全县初步形成了以优质粮油、优质蔬菜、水产养殖、畜禽养殖、花卉苗木、果业、生态观光农业为主的一批区域特色产业。截止2007年底全县已发展农业企业105家,其中: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3家,农业企业年产值达到 4.4亿元,带动 4.6万户农户年增收2.03亿元。

2、土地流转可以让农民赢得市场竞争。作为一家一户的农民,根本没有可能去进行市场调查,更不可能去开发什么新产品,所有生产都是跟着感觉走,看见别人种啥自己就跟着种啥,等自己种出来时早已水过三丘。同时,农民的情况千差万别,种出来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缺乏标准化生产,无法参与市场竞争。

3、土地流转可以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现在的农业生产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遇上天旱或是水涝,基本上只能听天由命。在去年百年不遇的特大雨雪冰冻灾害面前,我县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亿多元。“旱涝保收”已经成为许多农民朋友最为迫切的期望。同时,作为产品提供方的农民在市场交易中几乎没有话语权,产品价格基本被中间商垄断,不管价格高低,中间商的利益始终有保证,而农民永远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2005年-2006年上半年,受外地“猪链球菌”的影响,生猪价格猛跌,最低时不足4元/斤,一头200 斤左右的肥猪仅计算粮食、饲料成本都要亏损。由此观之,小农经济模式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一大障碍,打破土地单家独户的经营模式,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势在必行的要求。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

从宏观上看,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不健全、流转机制不完善三个方面。但从微观上分析,我县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措施不具体,程序难定位。提倡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一直是中央农村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这在中央一系列农村政策中均有涉及,但比较原则。对土地流转的管理,从上到下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定,这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2、管理机制不健全,服务难到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业部门是农村土地的主管部门,镇(乡、街道)经管站具体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日常管理工作,但镇(乡、街道)经管站人少事多,工作经费难以保障,对土地流转缺乏必要的指导。此外,部分乡镇政府对土地承包管理重视不够,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难以及时得到有效的处置,影响到土地流转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长远发展。

3、操作程序不规范,监管难有力。我县大多数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即使有书面合同,其内容不完整,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有的不按规范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标的不明确,甚至与现行法规相冲突;有的合同未经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签证或公证机关公证。目前,我县还没有一个镇(乡、街道)有比较完整的土地流转合同档案,农村土地流转资料档案缺乏。由于鉴定合同的不规范,给农户带来损失的事时有发生。如:福建莆田客商在五府山姚家租水田120亩养鳗鱼,后因效益不好离开,给农户带来了损失,也给镇、村带来负担。

4、“恋土”情节较严重,观念难改变。农民受传统农耕文化的影响,对土地有强烈的依附心理。许多农民虽无力种地或无心种地却不愿把自己的承包地转让出去,已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农民则把承包地作为抗衡市场风险的退路,也不愿放弃。由于近年来城郊土地价格上升,一些农民的土地资产观念被唤醒,他们普遍的想法是把承包地作为不动产保留下来,等待日后增值。农民的这种恋土情结,限制了土地的相对集中,使得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与合理流转难度加大。

5、投资农业风险大,效益难保障。农业是自然和市场双重影响的弱势产业,效益比较低。而过低的农业比较收益以及农业投资存在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使得各种资本对经营农村土地动力不足,造成了土地流转市场需求不足。此外受农村土地及其附着物不能担保和抵押贷款的政策限制,以及农村金融的缺失,又阻碍了农民和承包户发展高投入的农业产业。

三、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对策的思考

(一)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继续落实好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是搞好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基础。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对多数农民来说,土地既是必需的生产资料,也是重要的社会保障;而推进新农村建设、维护粮食安全必须确保一定的耕地保有量。因此,必须坚决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我国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土地仍是农民最可靠的社会保障,一些农民暂时离开土地,并不意味着他们不要土地。外出打工的农民,大多处于不稳定状态,在家乡有一块地,仍是他们生活保障最后的一道防线。

(二)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能,加强土地流转管理监督。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是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延续和发展,是农业部门主体职能中的重要职能,必须明确农业主管部门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机构。县乡两级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起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的工作责任,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制定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措施,使之行为规范,形成配套的流转管理办法和经常性的工作制度,积极地去引导、实施、管理和监督。首先是确立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范围、原则,规范流转的形式,明确流转的操作程序,规定对违规失范行为的处理办法;第二是规范流转合同,建立流转合同的指导、签证、仲裁制度;第三是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档案,重点对拟出让方的土地情况基本条件和拟受让方的土地需求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促进土地的顺利流转。

(三)建立合理有效新机制,推动土地顺利流转。全县人均耕地只有0.49亩,大家都停留在这块人均半亩土地上,很难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农民很难富起来。随着入世,农业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集约化经营的矛盾、平均承包土地与市场自由配置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分散的一家一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等等,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将表现得更为明显。因此,广大干部要立足为民办实事出发,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引导,把它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各地实际,多形式、多渠道、积极稳妥地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把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1、拓宽土地流转新模式。引导农民以多种形式对土地进行流转,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制。鼓励农民将土地承包使用权入股,集体成立土地股份公司或股份合作社,农民按照土地股份享受年终分红。同时,探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进城农民自愿放弃承包土地,对这些农民,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偿、补助。

2、组建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在县级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一级依托镇(乡、街道)经管站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设立土地流转办事大厅,村级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形成三级中介服务网络,创办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并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开展信息咨询、评估、招标竞标、推介效益农业项目、协办手续等服务,使土地流转有序、便捷、高效。

3、稳步推进土地流转市场化。在行政监管下,由承包户按市场机制自行决定流转与否、流转给谁、流转多少及流转形式;由供求双方按照市场供求关系随行就市、商定流转价格;土地流转的最终结果以合同形式加以规范,做到流出方、流入方“双赢”。

10.*县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十

一、基本特点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很早就在农村自发进行,但多以零星、口头协议为主,没有形成规模。

2008年5月起,政府把土地流转作为发展“一村一品”、增加农民收入的破题之举,加大政府引导、扶持力度,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目前,全市以租赁、转包、入股等形式共累计规范流转土地30.5万亩,占全市常用耕地10%左右,带来了三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规模经营有进展。土地流转促进了专业大户的快速成长,推动了主导产业的规模发展。xx县共流转土地5.3万亩,其中3.3万亩用于发展高效茶园,占流转面积的62%,茶叶基地从3万亩发展到12万亩,产量达到3300吨,产值突破3亿元,加速了“茶饮一业率先突破”和“西北名茶大县”建设进程。该县茶叶大户洪善存,通过土地流转,不仅自己建起了300亩标准化高效茶叶基地,常年雇用当地劳动力50多人,而且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高效茶园1000多亩。xx县扶持大户跨组、跨村甚至跨县区流转土地发展烤烟,全县种植规模由过去的10万亩发展到12万亩,其中:10亩以上5335户、20亩以上2017户,大户占烟农总户的60%左右,形成了旱坝川、大岭村等三个千亩板块烤烟基地。

二是农民收入有增长。一是带动农民财产性收入大幅增长。全市流转土地30万亩,按每亩流转费400元计算,计1.2亿元,农民人均可获得近50元的家庭财产性收入;二是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大幅提高。农民将土地流出后,无论外出务工或在当地从事二、三产业,还是就地在大户从事产业经营,年纯收入都在6000元以上。三是推动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大幅增加。一亩一等水田,发展传统农业,一般一年一油一稻,净收入500元。通过土地流转,实行集约经营,发展特色产业,效益是传统农业的4—10倍。

三是农村社会有进步。土地流转实现了农民土地财产的收益权,加快了农村劳动力向“农外”的转移。2009年全市向市外转移劳动力50万人,保持了去年的水平;乡外市内(下转三版)转移10万人,农民人均增收61元;乡内就地务工实现工资性收入的势头较旺。xx县城关镇上坝村400多名青壮年农民走出土地从事二、三产业,占全村劳力的80%。摆脱了土地牵绊的农民走向城镇,进入二、三产业,或成为产业工人,或成为城镇居民,或在竞相创业中成为大小老板。这种趋势,农村不仅会因为农民减少、人均资源增加而不断富裕起来,而且农村的工业化、城镇化步伐也必将随之加快。

二、基本做法

政府从加强领导、健全体系、落实责任、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安排,形成了市、县、乡、村土地流转网络体系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1、试点先行,创新流转形式。去年5月底,市上在xx镇xx村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试点工作,基本经验是,坚持把宣传引导放在首位,规范以合同签订为核心的流转程序,实行一年一兑现的实物地租制,坚持土地围绕高效产业流转。各地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出符合本地实际的流转形式。

2、规范管理,确保不出问题。市上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一套程序、四项制度”,即:土地流转工作程序、信息发布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纠纷调处制度,建立了村级“一册一档”、乡镇“一栏一册一档”、县区“一栏一册”、市级“一栏”的四级上下衔接、各有侧重的管理规范。一年来,在全面落实到位的过程中,突出抓了三项工作:一是严格合同管理。各县区统一由农业局印制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流转双方逐户签订合同,同时对已流转未签合同或合同不规范的进行了补签。二是规范档案管理。流转合同一式四份,除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外,乡、村两级组织各保管一份,作为维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信息网络。各村将有意向流出土地的农户信息登记上报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汇总建档,同时上报县区流转办,县区流转办将好田好地30亩以上、坡地50亩以上,荒山荒坡100亩以上的进行项目包装,以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商信息,同时上报市指导办备案。

11.邹城市土地流转现状调查报告 篇十一

1、基本情况

邹城市为山东省济宁市辖的县级市,位于山东省南部。邹城市全市总面积2419458.3亩,其辖16个镇街,887个行政村,全市总人口达115万,农用地总面积117.83万亩,其中耕地93.96万亩其中,占总面积的39%,人均0.84亩,家庭承包耕地92.56万亩。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17.61万亩,各个镇街土地流转面积占耕地面积的百分比范围在12.7%~25.1%(除街道办事处外)。

2、调查数据的选取

本次调查的总体分为邹城市16个乡镇的农户,采用分层随机抽样调查的方法取调查对象。共抽取了1000户农民,1000人构成本次的调查样本,实际样本数为851(剔除不合格问卷之后),有效率为85.1%。而其中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民为203人,占总体的约为23.8%。

二、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1、农户了解土地流转信息的渠道太窄

由调查结果分析大部分的农户是通过政府宣传这种渠道来了解土地流转信息的,通过自己的亲朋好友和通过电视、网络等渠道来了解土地流转的只占一小部分。这反映出电视、网络、书籍等这几方面的宣传力度有所欠缺,农民了解土地流转的渠道太过单一,得到的消息过于片面。由于缺少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信息平台,土地供求信息、土地价值评估信息等传播渠道不畅通,造成农民流转的积极性始终不够高。

2、农户对国家政策缺乏正确认识,对土地依赖性过高

虽然土地流转在全国普遍实施,但一部分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的认识却相对匮乏,对土地仍存在过高的依赖性。受传统思想的限制,部分农户认为土地是保障他们生活的基本依靠,不肯自己主动的放弃土地。加之当地流转模式不够成熟,流转保障制度不够健全,非农收入不稳定,农户对流转后的长期收益还比较担忧,仍处在考虑和观望的状态。

3、土地流转程序不够规范

调查发现流转程序太过简单,由于多数土地的流转没有签订合同或流转合同不规范,会出现因转入户或转出户由于主观原因任意毁约的情况,而且由于当初并没有订立合同或合同没有相关规定,损失方很难在法律的框架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带来的经济损失难以得到合理赔偿,造成双方不信任,甚至引发矛盾和冲突,使得之后的土地流转难度提高。

三、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

1、普及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提高农民主体地位意识

坚持村委会和各级政府对土地流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大力宣传,鼓励农民通过网络、电视等渠道获取更丰富的流转知识及法律法规,对于一些文化程度高的农户发一些相关材料使其更加深入的学习,对于一些文化程度低的农户采用集中培训等有效方法法律知识。对于出现的问题的农户,政府应该及时提供法律上的援助和解答,保证农民对土地流转认识的完整性。

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应提高农民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意识,政府应充分尊重农民的实际意愿,正确引导,不搞强制。必须增强农民的利益表达和集体谈判能力,畅通表达利益诉求的制度通道,建立和完善合理的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这就需要在农村大力发展各种合作组织,既包括经济合作组织,又包括社会互助组织,给农民提供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管理的平台,提高他们的参与意识和权利意识,提升他们的议价力,以降低利益受损程度。

2、完善土地承包的相关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程序

农民是土地流转利益的主体,但由于农民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往往不注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完善土地承包的相关制度,健全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是非常有必要的,土地的正常化流转需要土地流转相关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益纠纷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的支持。由于政策不明确和程序不规范,很多地方农村土的地流转处于混乱状态。某些地方甚至采取强制的手段、下硬性指标实现该地区的流转面积。对流转后的土地加强监管,坚决制止工商企业流转土地后直接或变相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行为。

在党的第十八大召开后,我国的土地流转政策进一步的完善。笔者认为,良好土地的经营机制能使资源的合理利用,发挥土地的最大效益,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保障农民的利益。实施一系列的有效的改革,使农户的土地流转在自主、规范的状态下进行。同时,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与各级政府切实可行的管理的办法是分不开的。

3、加大对流转信息的宣传力度,建立畅通的土地流转渠道

通过走访调查,笔者发现,在当地常在外打工或者经营小本生意的农户希望转出土地,而一些新建或想扩大规模的企业想要流入土地,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农户的土地流转不出去,企业的经营愿望难以实现。因此,在当地可以建立信息平台,分级代理中介——村级,乡级,县级。村级中介代理集合本村的所有土地流转意愿信息,乡级中介代理集合本乡所有的土地流转意愿信息,县级中介代理则集合本县所有土地流转意愿信息。为供求双方提供所需要的信息和提供咨询等服务,不想种地的农户或者想要部分流转可以通过这些代理将土地流转给那些经营能力强的农户,需要流入土地的农户或者企业也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取合适的土地流入,这样有利于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4、建立健全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通过走访调查,笔者发现,一些农户存在着“种地解决吃饭,打工解决消费”这样的观念,然而土地难以形成致富途径,但没有土地则容易出现生存问题。由于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很多农民仍将土地作为养老依靠,作为生活的最基本来源。以土地为中心的生活保障是农民不得已进行的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是由于保障制度不健全,农民缺乏安全感的体现。因此,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范围要进一步增大,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以及农村合作医疗等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不断完善,采取更有效的福利措施,逐步弱化土地所起的保障功能,使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不断降低,减少农民流转土地以后的后顾之忧,促进农业劳动力的彻底转移,,实现农地资源的高效配置。

5、发挥政府的职能,加大资金投入

在当地土地流转过程中,某些地方经常出现基层政府利用行政职权过多干预农民的自主经营权,越权代替农户与工商企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侵害农民土地流转的合法权益的情况,这无疑会增加土地流转纠纷的几率。政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引导、服务和监督作用,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明确自己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正确定位好自己的导向作用,为促进土地流转,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创造相应的就业岗位,对农民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就业培训,对农民就业提供全面的支持。土地转入方所需求的土地受到交易成本的影响,因此政府应发挥奖励制度,对于大规模的土地的承包户,根据总体收益和土地规模、机械化程度等因素给予合理奖励,促使土地集中于大户手中,从而为转入方提供了更多的支持和动力,促进土地供求关系的长久稳定的发展。

12.*县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十二

一、当前菏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金融介入典型模式

当前菏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金融介入的典型方式有以下3种:

(一)个体农户主导型下农户联保贷款

协会联保贷款是银行向协会会员发放的,由会员组成联合担保贷款小组,共同出资设立风险担保金,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其模式可简化为“行业协会+保证金+银行信贷”。截至2014年6月末,农户联保贷款余额为29.24亿元,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户生产经营的小额资金需求。

(二)村集体主导型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东明县开展的“林权抵押+保险”抵押贷款创新模式,通过资产评估、登记、保险等风险分担机制,有效地解决了银行与林农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贷款交易成本和信贷风险问题,较好地解决了农村信贷市场上银行与林农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三)龙头企业主导下产业链融资模式

单县农行针对辖内山东六和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模式,创新开办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的新模式贷款—“六和”产业链农户贷款,即“普惠担保+产业链农户”贷款。单县农行作为菏泽辖区内唯一发放此模式贷款的分支机构,目前已获批准担保合作贷款额度为4000万元,共审批通过39户,金额1440万元,目前余额29户,金额1105万元。

二、当前菏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金融介入存在的问题

(一)中介组织不完善,信息功能无法有效发挥

菏泽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中介机构匮乏,金融中介功能严重缺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使用权配置的市场化进程。

(二)定价机制不完善,土地流转交易价格扭曲

由于缺乏农地市场定价基准和科学的农地价格评价制度,导致入市土地不能真实反映土地的供求关系,价格信息失真,市场效率丧失。

(三)风险分散功能缺位,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

当前农业保险发展缓慢,专业金融信用担保机构欠缺,使农地抵押担保制度难以建立,抑制了金融对农地流转的支持与农村土地流转的需求。

(四)金融服务欠缺,金融的功能无法有效发挥

当前农贷资金范围的局限性和信贷品种的单一远远不能满足土地流转后农业对金融的需求;金融服务方式和清算效力等方面的欠缺也影响了资金的周转和使用效率。

三、相关政策建议

(一)创新农地金融介入模式,满足不同主体信贷需求

(1)深入推进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发挥政府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组织作用。包括对土地进行确权、颁证并予以登记、变更等;鼓励金融机构在平衡收益和风险的基础上对其发放贷款,并畅通信贷发放、退出机制。

(2)深入推进农户联保贷款,满足一般农户的消费性需求。大力发展小额信贷、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等,以满足一般农户的消费性需求。

(3)在合适地区适时推进农村土地证券化。土地证券化模式可以充分运用了证券市场筹资规模大、成本低的特点,可以大大降低筹资成本,补充农业发展资金。

(4)创新开展农村土地信托业务。土地信托模式实现了土地三权的彻底分离,有利于调整土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规模和效益,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5)借鉴开展农村土地BOT。农村土地BOT也即特定的项目公司与相关组织(机构)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作为融资的基础,由项目公司负责规划、融资、建设项目。BOT模式适用于土地面积较大,未来现金流稳定的项目。

(二)完善配套设施,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服务保障

(1)构建多层次农业保险机制,促进农地流转的稳定。可以考虑成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公司或农业保险基金,用于抵御较大的农业灾害事故,补贴商业性保险公司所从事的农业保险。

(2)加快建立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立起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交易市场、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制度并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农地合理、科学流转。

(3)积极培育信用文化,逐步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完整、系统的农户、中小企业征信体系,通过不断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引导信贷资金进入农村信贷市场。

参考文献

[1]黄振香,谢志忠.农村土地流转及其金融支持研究述评[J].科技和产业,2013年第6期

[2]肖承发.金融支持土地流转的制约因素[J].中国金融,2010年第2期

13.*县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十三

调查目标:掌握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有利于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统筹城乡经济发展。

调查时间:2月22日—3月15日

调查对象:武备镇的农村土地流转大户、园区、合作社、龙头企业和50户农户 调查方式: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数据统计法等

根据教学要求,按照学校统一的安排,我对武备全镇的农村土地流转大户、园区、合作社、龙头企业和50户农户进行了入户调查,摸清了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际情况。

一、武备镇农村土地基本情况

武备镇位于莱西市和平度市交界小沽河畔;降雨量 700mm,无霜期210天左右。辖48个自然村个1个青岛市级工业园区,总人口4.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万人,占总人口的78%。人均耕地3.17亩。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盛产油桃、葡萄、苹果、菜豆等,是全省优势农产品产业带重点开发区域之一,被列为山东优质肉牛生产基地和中药材、花生果生产基地。近年来,通过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工程,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全镇农业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预计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其中在农业产业中创收3325元,占41%。

二、全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

近年来,全镇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合法合理的基础上,以市场发展为导向,按照效益优先的原则,不断创新土地经营机制,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取得了初步成效。至目前,全镇累计流转土地303.82亩。涉及农户337户,分别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75%和承包经营总户数的8.3%。主要特点是:

一是土地流转形式多样。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形式。另外,还有土地在民间不定式流转,占流转总量的26.6%。土地流转方式的多元化,为今后土地流转的科学、规范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农村土地流转势头趋向良好。今年以来,通过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建设工程,将土地流转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来抓,加速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特别是城郊村、集镇中心村,以发展蔬菜、葡萄、药材等特色产业为依托,迅速掀起了土地流转的热潮,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已逐渐为广大农民群众所接受,土地流转迈出了坚实步伐。

三是流转效果逐渐明现。一是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合理有序分流了农村富余劳动力,优化了劳动力结构,促进了劳动力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二是加速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通过土地流转,促使奶牛、肉牛、蔬菜等农业特色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形成了规模经营、特色突出的蔬菜种植示范带、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区域,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多渠道增加了农民收益。部分土地通过向种田大户和产业能人集中,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龙头企业和园区吸纳周边群众务工,农民在稳定获取土地出让金的基础上,又从企业务工中获取劳务收入。据统计,目前,流转土地的农民约有2000多人在企业或园区务工,年人均务工收入约在5000元以上;产业能人通过土地流转发展产业,效益好的年均增收达到3万元以上。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制约不利流转的因素

虽然土地流转在近年内有所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然处在起步探索阶段,一些困难和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流转速度慢,方式单调。土地流转面积仅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3%,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仅占承包经营总户数的8.3%,流转面积和覆盖区域小,土地尚未充分利用。与周边县区和发达地区相比,流转速度和流转规模差距较大。二是推进不平衡。受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制约,间土地流转的速度和规模存在较大差距。三是规模小标准低。总体来看,土地流转还处在一个自发的、分散的、无序的小规模状态,没有因土地流转而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资源之间的优化配置,不能很好地适应现代

农业发展要求。四是程序不规范。目前,土地流转主要发生在农户与农户之间,农户与集体之间、企业之间一般采用口头协议,私下约定,合同内容不全面,流转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另外,个别农户借土地流转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违反了土地政策。

影响和制约土地流转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受经济基础和立地条件的制约相对明显。我镇大部分地区条件差,山坡地面积较大,加之交通不便,大部分村社没有龙头企业和种田大户带动,缺少流转主体,制约了土地流转。二是农户思想观念守旧。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大部分农民把土地当做命根子,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特别是国家取消农业税,并实行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之后,一些农户又将原来流转出的土地收回自己耕种,加之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心存误解,担心政策变更后失去承包权,满足了守土经营的现状。三是管理机制不健全。土地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缺少土地流转中介机构,流转信息不畅,农户对土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余地小,鼓励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尚未全面形成。乡、村两级工作开展不及时,引导和服务不到位。乡(镇)农经机构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明,队伍不稳,无力对土地流转进行指导和管理。四是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村养老、社会救助等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农民还主要依靠土地收入来解决养老等问题,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来看待,制约了土地流转。

四、对改善目前土地流转现状工作的几点设想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华亭要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土地流转,采取有效措施,大胆探索实践,推动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具体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对土地流转必要性的宣传。要让基层干部群众认识到,土地不仅仅是农民就业和生存的保障,更是一笔庞大的资产,加快土地流转正是合理利用这一资产、增加收入的有效手段。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土地流转的法规政策和通过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放心流转。同时,要提高基层干部“以地生财”的意识,引导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集中土地、运作土地的能力。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是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鼓励农民土地流转。积极引导工商资本介入农业开发,创办农业龙头企业。基层党委政府对此要注重引导,并适当予以扶持。二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围绕主导产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纽带,按照统一生产、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的要求把农民组织起来。三是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在农机、植保、测土配方施肥等方面通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它服务组织等方式,千方百计解决为农服务问题。

三是镇土地办牵头 为农村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按照“自由流转、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实施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一是规范流转的程序和秩序。土地流转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实行登记制度,由村委会备案,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登记。二是强化土地办的管理服务。及时向农民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建立完善土地档案,妥善处理土地流转纠纷。三是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县级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乡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级成立土地流转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接收农户申请托管的土地,合理利用撂荒地,由合作社进行规模种植或通过乡调剂和网上招租等形式,把土地承包出去,解决“我想转包,谁要”和“我想承包,谁有”的土地使用供求矛盾和土地撂荒问题,使土地流转进入有序的市场化轨道。

四是制定积极的土地流转政策。进一步明确土地权属,允许农户把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在市场上依法自由流转,促进农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保障农民权益。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支持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土地流转扶持资金,对于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对于引导农户流转土地较多、增收效果显著的乡镇和行政村给予适当奖励;对于通过采取土地流转合作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进行重奖,并从扶持资金、税收政策、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

五是加快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坚持以转移农民、减少农民为前提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一要坚持招商,做大企业。继续坚持招商引资,加大项目建设

力度,扩张企业规模,增加就业岗位,采取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更多地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二要大力发展新型服务业和第三产业。如餐饮娱乐、物流配送、旅游服务、产品推介等,引导城郊乡镇、中心集镇附近以及旅游景点沿线的农民率先从土地上脱离出来。三要切实加强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整合培训资源,采取多种培训方式, 提高农民转移就业的能力。四要继续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健全劳务协作机制和信息网络,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出基地,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引导更多农民在输转中实现劳务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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