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书

2024-11-03

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书(精选11篇)

1.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书 篇一

某某酒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2011年7月28日至2015年7月27日, 经济类型为责任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为曹某某。2013年5月31日,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监督所收到了该公司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材料:卫生许可证原件、复核申请表 (加盖了公司印章、填表日期为2013年5月10日) 、公共场所检测报告 (2013年5月28日上海济生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 、经营者身份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013年6月5日,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监督所收到了该公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补证和复核的申请材料:补证申请表、2013年5月7日刊登在上海商报上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遗失声明、复核申请表、公共场所检测报告 (2013年5月24日上海同标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 、经营者身份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在一周内,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监督所收到了该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的二次复核申请。

针对该情况, 杨浦区卫生监督所的监督员开展了现场调查和谈话;面对事实,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以第一次复核申请材料中非本人亲笔签名为由, 提出了书面申请, 要求撤销第一次复核申请。

2 分析处理

2.1 二次的复核是否有效

从许可的申请、受理阶段来看, 二次申请的材料和程序, 均符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提出第一次申请中的签名非法定代表人的亲笔所为之由不存立, 因为在申请登记过程中, 除非当事人当场填写申请表单, 否则受理的经办人无法鉴定是否是当事人亲自笔迹, 许可程序中也没有明文规定申请材料必须是当事人的亲笔签名, 在第一份申请的表上加盖了单位的印章和来人持证办理已经证实是该单位提出了复核申请的这一事实, 具有法律效应, 故第一次的申请, 符合法定程序;是有效申请。

第二次的申请复核的材料中除了未提交原卫生许可证外, 同样符合法定程序, 认定为有效申请。

2.2 补证是否有效

《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卫生许可证》遗失、损坏的, 应及时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因《卫生许可证》遗失申请补发的, 应提供刊载遗失声明的省级以上报刊原件及《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补发) 》。

从该单位的提交的材料来看, 补证前期的登记受理也符合程序的, 是有效申请。但是在审核阶段, 查实了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正在复核过程中, 并未真正遗失这一事实, 故认定该单位提出的申请与事实不符。

2.3 处理

综合该单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复核和补证的申请, 结合审核事实, 我卫生局作出了终止该单位的一次复核申请、不予补证的决定, 并就该事件做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 书面了告知该单位。

3 思考

1) 本案例反映出, 相当一部分公共场所经营者法制观念不强, 依法经营的观念模糊, 缺乏合法持证经营的概念, 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拥有不重视。本文中的经营者在证件不知去向的情况下, 随意草率地下了遗失定论, 认定花钱登报即可解决一切, 而未意识到自身责任和内部的管理不足, 其自身在证件保管、印章启用管理上的严重不规范行为, 不仅扰乱了行政许可工作的日常管理次序, 对许可审核的正确性和严肃性带来了负面效应, 也使证件本身的合法性受到了质疑。

2) 本案例的经营者在临近复核期间提供了二家检测公司检测报告, 揭示经营者对提供卫生安全的职责不明确, 为了验证而进行检测;另外少数技术服务机构在利益的驱动下, 还是存有的不良竞争的嫌疑。目前, 二方面的缺失, 给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带来了隐患。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篇二

一、所提供的资料一律采用A4纸(图纸除外),用钢笔、毛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二、申请单位应当在申请表及相应的材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后送交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结相关手续后,一份

由实施行政许可的卫生行政部门留存,一份申报单位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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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申请人名称(字号):按工商行政管理预先核准通知或营业执照填写。

五、经济类型统一按《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12402-2000)填写,具体类型包括国有、集体、个体、私营、股份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

六、地址:市(地)的市区填写市名、路名、门牌号;市(地)农村与县(市、区)填写县(市、区)名、乡镇名、路名(或行政村名)门牌号(或自然村名)。

七、应体检培训人数,按规定应当取得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卫生管理员、生产经营人员等的人数。

八、申请许可项目:按《安徽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填写。概念及涵盖范围:1.饭馆:指营业面积在100m2以上且安装有空调设施的餐饮服务单位(含集体食堂)的就餐场所。

2.公共浴室:指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沐浴场所,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的桑拿部和水吧SPA)、浴室(含浴池、洗浴中心)、温泉浴、足浴等,不含婴儿洗浴。

3.理发店: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发、理发、烫染等区域和专间。不包括无固定服务场所的流动摊点。

4.美容店: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净、美容等区域和专间,不包括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场所

5.游艺厅(室):指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游艺娱乐场所,包括网吧、营业面积在100m2以上的棋牌室。

6.舞厅: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场所,包括歌舞厅、卡拉OK场所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

7.体育场(馆):指观众座位在1000个以上或营业面积在500 m2以上的各类体育运动场馆,100 m2以上的健身场所,不含露天体育场。

8.游泳场(馆):指能够满足人们进行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等项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包括人工游泳场(馆)、天然游泳场和水上游乐设施等各类游泳场所。

9.商场(店)、书店:指营业面积在300m2以上的各类百货大楼、超市、综合性或专业性商场(商店),书城、书吧、书店等,不含医药商场(店)、农贸市场。

10.候车(机、船)室:指二等以上的侯船室,机场候机室和二等以上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

九、要求保密的材料:指申请者对申报的材料中要求给予保密的某些材料。

十、卫生设施:根据申请的许可项目下载相应的表格,填写相关内容。

十一、主管部门意见:应由企业归口的各级人民政府生产经营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联营企业可由本地一方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由中方主管部门签署;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由当地行政村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监督文书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申 请 单申 请 日 期

3.卫生许可证申请报告 篇三

我校系寄宿制中学,为在校寄宿学生提供早晚餐。学校有学生食堂一栋,成立了专门的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监督机构,卫生管理制度健全,食堂工作人员经过体检,身体健康,办理食品完全符合卫生安全管理。

总之,我校食堂完全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标准,特申请食品许可证!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卫生许可证申请报告写作须知

1、本申请书由申请者如实填写后提交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

2、用钢笔、毛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不得用园珠笔、铅笔,空格处填“无”或“/”。

3、单位名称(字号):按工商行政部门预先核准通知。’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必在”法人及法人代表”栏中重复填写;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应填上级领导单位及其负责人;食品摊贩(个体工商户)此栏不必填写。

4、经济性质:分别填写国有、集体、个体、私营;联营、股份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

5、地址:市(地)的市区,填写市名、路名、门牌号,市(地)的农村与县(市、区)填写:县(市、区)名、乡(镇)名、路名(或行政村名)、门牌号(或自然村名)。

6、应体检培训人数:按规定应当取得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卫生管理员、生产经营等人员。

7、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生产经营的品种(或类别)及其方式。生产经营方式分别为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供应、储运等。

8、要求保密的材料:指申请者对申报的材料中要求给予保密的某些材料。

9、卫生设施:填写生产经营品种指应必需具有的卫生设施。

4.卫生许可证到期换证申请 篇四

卫生许可证到期换证申请

西安市卫生局:

我单位为X X X公司,地址在西安市X X区X X路X X号,经营范围X X X,经济性质X X X,法定代表人为X X X,使用面积X X X平方米,固定资产X X万元。原卫生许可证号为西安市X 字X X号,有效期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许可项目为X X X、X X X。因许可证有效期将至,特申请办理新的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内各年科室年审已通过,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项目均不变,相关材料一并附上,请予以审批。

X X X X公司

XX年X月X日

注意: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具体写明:单位名称必须与工商部门的名称核准一致,不能有一字之差。地址必须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上的地址一致,不能有一字之差。法定代表人要与负责人区分开,办理负责人的相关卫生许可时,请将申请书示范文本中法定代表人改写为负责人。许可项目填写时请参考附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变更事项的原因请具体说明,如:单位搬迁;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重新任命负责人;我单位已于XX年X月X日与XX签订转让合同等。如有特殊的申请事项和原因请另附文字性说明,如:《情况说明》。填写原许可证号时请填写完整,如:西安市卫监字2006第5769号。其它问题请向大厅工作人员咨询。

附件: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5.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书 篇五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要求现行所有获得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的企业,应在年底前重新申请生产许可。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现行所有获得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的企业,应当在提交能够证明其满足《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修订)》规定相关文书的基础上,按照质检总局公布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于2010年12月31日前重新提出生产许可申请。至2011年3月1日起,凡未重新获得生产许可的,停止生产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产品。

公告称,为切实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工作,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修订了《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和《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并予以公布。据悉,这两项审查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废止。与之前2006版的《审查细则》相比,新版细则在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等方面都有更具体和细致的要求。

据了解,质检总局曾于10月20日召开听证会,就新版《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征求意见,三聚氰胺检测成为听证会的焦点话题。

6.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书 篇六

玉林市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人XXX,为进一步发挥自己专长,实现自主就业,开办了一家幼儿园,现拟投入资金2万元申请开办幼儿园食堂,具体如下:

一、拟办幼儿园食堂名称:拟办食堂 以玉林市XX区教育局批准名称为准:玉林市XXX幼儿园,经济性质为:民办学校。

二、拟办幼儿园食堂经营场所:拟办幼儿园食堂经营场所位于玉林市福绵服装工业小区,房屋为砖混结构,面积XX平方米,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卫生,经营场所及周边无污染源。

三、拟办幼儿园食堂人员配备:拟配备3人,其中负责人XXX,为食品安全管理员;员工XXX,为食品加工操作员;员工XXX,为食品加工操作员。所有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均经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训及体检合格。

四、拟申请的许可项目:

类别:食堂

备注:幼儿园食堂 以上申请,恳请贵局批准。

玉林市XXX幼儿园

申请人:

7.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书 篇七

申请材料内容: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游艺厅需提供文化经营许可证(A4纸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任命文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需标明面积、尺寸、场所用途、清洗、消毒等有关设备位置和卫生防护设施位置)。

4、公共场所卫生监测评价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卫生设施清单。

7、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证明(加盖体检,培训单位公章)。

8、房屋所有权或租赁证明。

9、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材料

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游艺厅需提供文化经营许可证(A4纸复印件)。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需标明面积、尺寸、场所用途、清洗、消毒等有关设备位置和卫生防护设施位置)。

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5、卫生设施清单。

6、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证明(加盖体检,培训单位公章)。

7、当年的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或者评价报告。

8、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材料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卫生许可证》复核届满30日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游艺厅需提供文化经营许可证(A4纸复印件)。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需标明面积、尺寸、场所用途、清洗、消毒等有关设备位置和卫生防护设施位置)。

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5、卫生设施清单。

6、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证明(加盖体检,培训单位公章)。

7、当年的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或者评价报告。

8、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变更材料

一、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地址中的路名路牌(非迁址)等许可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上级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或者当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3、双方人员身份证明。

4、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需标明面积、尺寸、场所用途、清洗、消毒等有关设备位置和卫生防护设施位置)。

5、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应当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提交资料同初申请。

8.食堂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情况说明 篇八

尊敬的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们公司刚入住国际医药园区,由于国际医药园区是新成立的工业园区,交通极不方便,考虑到我公司现有员工近150人,员工用餐问题急需解决。为保证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决定提供工作餐,每天中午1餐,而且要求每天都吃新鲜的,不容许有剩余菜。故公司专门配备了企业食堂所必需的硬件设备及软件设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我司特申请企业食堂卫生许可证,以便我司食堂投入运行,真正解决公司员工用餐问题。

恳请贵局领导莅临指导并给予支持核准。

特此申请!

9.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篇九

(一)、辖区内的乳制品、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

为原料的食品以及饮料(含直接饮用水)、酒类等定型包装食品生产企业。

(二)、市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管辖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指市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辖区内的食品连锁经营店。

(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由地级市卫生许可的单位。

二、申请卫生许可证时须提交的资料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1)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

(2)生产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或房产证明(书)。

(3)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和详细的加工工艺简图、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图。

(4)产品原料、配方、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

(5)产品执行标准(GB或QB),产品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及

评价报告(近期报告最长不超过一年)。

(6)生产经营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7)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8)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和领导组织。

(9)卫生监督机构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2、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业(含集体食堂)

(1)法定代表人或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

(2)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或房产证明(书)。

(3)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卫生设施、设备布局。

(4)生产经营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5)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6)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和领导组织。

(7)卫生监督机构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3、批发、零售经营食品企业

(1)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

(2)从业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3)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4)所销售的食品提供厂方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新建、改建、扩建的饮料(含直接饮用水)企业

(1)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

(2)生产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或房产证明(书)。

(3)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工艺流

程图。

(4)生产经营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5)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6)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和领导组织。

(7)水质卫生检验评价报告。

(8)有关供水设备及用品厂方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9)卫生监督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上述资料到茂名市投资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提出申请,领取《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资料齐全,符合要求者,给予受理;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者,不给予受理,“窗口”退回申请资料,补齐资料后再申请。

(二)卫生许可受理后三天内,卫生监督机构派出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前往现场进行监督审查,提出卫生监督意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限期内完善卫生设施,申请卫生工程验收。

(三)由两名以上的卫生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上签署卫生审查意见,报市卫生局审批。

(四)市卫生局在收到卫生许可申请资料后,一天内进行审核,符合发证条件的,签署审批发证意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退回资料。

10.职业卫生许可证申报办法 篇十

(一)申请: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领取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后,与相关资料一起提交安监局窗口,安监局窗口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当场作出决定的除外),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根椐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审批:安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并依法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承诺办结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办结,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出具《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将延期理由告知申请人。检验、检测、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卫生行政许可期限内。

(三)领证:安监局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后,申请人凭《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到卫生局窗口领取《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批复文件。安监局窗口收回《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领取人在批复文件领取单上签字。须提供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

(三)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卫生防护设施图;

(四)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材料;

(五)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提交由法定资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或者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及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有关资料;

(八)卫生管理制度;

(九)从业人员经卫生知识培训,健康体检取得的合格证。许可条件:用人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作业场所除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2、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3、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11.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书 篇十一

一、办事项目

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注销。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3、《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三、申请范围

1、市局受理范围:保健食品生产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的学生盒饭生产者,包括既生产以上食品又生产其他食品者;

2、区县分局受理范围:餐饮业经营者,食堂,食品销售者(生产企业利用生产区域开设门市部从事销售活动的除外),食品现制现售者,食品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市场内非直接入口食品现制现售者,食用农产品市场内非定型包装直接入口食品销售者,其他食品交易市场内的食品现制现售、销售者,食品储运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的社会盒饭生产者、桶饭生产者,其他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需要发证的。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申请,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受理窗口递交以下有关材料:

1、《行政许可注销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相关证明复印件;

3、委托办理的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

4、卫生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

5、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请资料中的复印件应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骑缝章,加盖的印章应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并具有法律效力。

(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进行形式审查,对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受理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指派人员进行资料审核。

(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向申请人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注销通知书。

五、办理机构/部门

市局食品安全监察处、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各区县分局、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所

六、受理地点

1、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窗口

地址:上海市河南南路288号电话:021-63356017

时间:周一至四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周五上午 9:00-11:302、浦东新区受理地点

浦东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受理中心(点击查看地图)

办理地址:合欢路2号浦东新区市民中心,2楼,58-61号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68542222转88258、88259、88260、88261

公共交通:地铁二号线科技馆站(1.2.7.8出口)、公交987路.815路.640路

七、办理时限

1、收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受理后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3、作出准予决定后十日内发放《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

八、收费标准

10元/证(收费许可证正本号:681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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