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18篇)
1.“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 篇一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 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第五条 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董事会职责:(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2)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股权投资项目;(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其职责包括:(1)组织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2)对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批的股权投资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核;(3)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4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1)独立于业务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2)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出具合规意见;(3)对投资协议进行审核;(4)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业务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业务部负责人作为股权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一般情况下,项目组配备一名具有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相关背景的人员。第六条 为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公司设立独立于项目组的后台管理和监督部门。
综合管理部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的文档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董事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筹备,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的管理等。
财务部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财务核算和资金划拨,为股权投资项目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第三章 风险控制流程
第七条 风险管理的业务流程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五个步骤组成,是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及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础。
第八条 风险识别指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内部及外部风险的来源进行辨别。第九条 风险测量是对风险的严重程度及发生概率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第十条 风险分析主要对风险的驱动因素进行归因分析,并评估其影响,提出避险建议和措施。
第十一条 风险控制是对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理措施。第十二条 风险报告是指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根据职责范围和报告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的与风险评估分析相关的报告。
第四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十三条 股权投资业务面临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等多种风险。公司运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种风险进行必要的识别、评估及分析,履行相关的风险控制职责。
第十四条 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项目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且会影响项目公司的估值和退出方案的实施,从而转化为投资失败风险。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税收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投资前后技术、市场、产品、客户发生不利变化,并导致项目公司偏离投资方案、估值整体下降,造成无法退出或亏损退出。
第十五条 合规性风险
项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或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
第十六条 法律风险
与被投资方、合作方、项目管理人之间的合同协议存在缺失导致出现不利于我方的诉讼。
第十七条 操作风险
股权投资业务包括投资项目的选择(即项目开发、初步审查、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项目实施)、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项目退出等业务环节,在上述每个环节均存在操作风险。主要可以归纳为决策失误、投资失控、员工内部欺诈、被投资方和合作方的外部欺诈、尽职调查存在缺失、资金划拨差错、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不善、项目跟踪缺失、项目公司报告不畅等风险,其中,决策失误、投资失控是重大风险。
第十八条 市场风险
由于股权投资业务从项目投资到投资退出往往要经历宏观经济、项目所属行业、产品市场、证券市场等的波动,导致项目公司估值、项目退出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从而造成退出方案无法实施或投资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其中,对以上市为退出方式的项目,证券市场整体下行的系统性风险是难以控制的。
第五章 风险控制
第一节 合规风险的控制
第十九条 公司对股权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和重点分析和检查,控制投资业务的合规性风险。
第二十条 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合规风险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
(一)为保证股权投资业务合法、合规,制定、审查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制订、审阅股权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三)监督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执行;
(四)确保股权投资业务投资决策服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第二十一条 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后控制。
(一)制定股权投资业务的合规检查制度;
(二)对股权投资业务运作和内部管理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并向公司通报;
(三)检查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资产管理业务遵守公司内部制度。
第二节 市场风险的控制
第二十二条 市场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投资立项环节上。
第二十三条 公司制订项目立项标准。立项标准应该参照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关于投资范围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业务部应当根据立项标准和投资范围,对备选企业进行筛选形成项目池。项目人员应当在广泛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的基础上,对入选项目池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风险收益分析。符合立项条件的,根据公司规定申请立项审批。
第三节 法律风险的控制
第二十五条 风险控制部应当对公司签定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进行审核,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十六条 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风险控制部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支持。必要时,可申请引入外部中介机构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
第四节 操作风险的控制 第二十七条 公司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制度,明确项目投资的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
第二十八条 为维护公司的权益,项目投资的范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不得将公司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用途;
(二)不得将公司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三)单笔投资额不得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股东审议;
(四)单一投资股权不得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40%,如果突破40%,需提交股东审议;
(五)不得将公司资产投资于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
(六)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二十九条 尽职调查的风险控制
(1)公司建立尽职调查制度,规范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项目组在尽职调查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形成相关报告。
(2)项目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拟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3)项目组应当对尽职调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
(4)项目组认为必要时,可申请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进行调查工作。第三十条 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
(1)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或退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2)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委派专人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驻现场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提交独立的调查报告;
(3)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项目投资和项目退出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项目,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股东审议。
第三十一条 项目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对已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机制。
(1)项目组负责项目投资后的跟踪管理,具体包括:定期实地回访项目公司;定期收集项目公司财务资料、行业发展情况、企业财务状况;定期对项目公司进行重新估值;定期对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评估等。
(2)项目组负责每月度、每半完成项目公司一般估值工作和全面估值工作,编制《月度项目情况报告》和《项目股权价值评估报告》(每半年),并向主管领导提交估值报告。
第三十二条 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投资项目重大风险事项的处置进行决策。项目组在跟踪过程中发现公司在项目公司中的权益发生变动、或者项目公司的财务指标恶化、亏损等重大事项的,项目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规则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 公司建立项目退出审批机制,对项目退出进行决策。当项目达到预期投资目标或出现重大紧急事项需要退出时,项目组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退出方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股权投资项目,应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审议。
退出方案未通过审议的,项目组应当研究并重新设计退出方案,直至项目实现退出。
第五节 其它环节的风险控制
第三十四条 对财务与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配备专职的财务核算人员。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使用资金、单独开立银行账户。第三十五条 对人员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当专职。
第三十六条 公司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机制,对公司风险进行隔离,防范利益冲突,规范关联交易。
第六章 风险控制报告
第三十七条 风险控制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性报告两类。第三十八条 风险控制部定期对公司业务运作、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与评价,在每4月底、8月底前向公司领导上报或半风险控制报告,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十九条 公司发生或可能重大事项的,风险控制部接到报告后,根据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向公司领导报送临时性报告。
第四十条 风险控制报告中应明确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应对或补救措施等内容。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风险控制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 篇二
目前我国采用“多层次”的养老金计划,以企业为主体的养老金主要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一种由政府直接管理,为社会公民提供年老以后基本生活保障,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收入再分配功能的养老保险。其主要特征是,由政府指定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养老金费用的征缴和发放,被保险人的利益最终由政府承担保障责任。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组成,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年金是一种企业层次的养老保险安排,注重的是效率优先的原则。企业年金涉及到众多企业和职工退休生活待遇的切身利益,是和谐劳动关系及稳定社会的需要。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实行了企业年金制,企业年金基金应如何监管以控制风险,是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推进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企业年金基金运作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企业年金采用基于信托关系的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委托人将企业年金财产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再由受托人根据信托协议,委托账户管理人对企业年金账户的各项变动进行管理,委托托管人对企业年金财产进行保管,委托投资管理人对企业年金财产进行投资管理。企业年金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委托人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报酬,同时也承担较大的风险。
1. 企业年金基金各管理机构的管理与信用风险。
企业年金基金运作的治理结构中,企业和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受托人之间根据《信托法》建立信托关系,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和中介服务机构之间根据《合同法》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企业年金的运作涉及到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等多方经办主体,其中任何一方的过错或者失误操作,都有可能造成其他各方的损失,最终损害企业年金受益人的利益。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或账户管理人等企业年金基金各管理机构可能因内控缺失、内部控制不健全、不履行义务等引起管理失误或者违规挪用基金造成受益人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存在企业年金基金各管理机构违约造成受益人的经济损失的情况,即存在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管理与信用风险。
2.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的波动性导致年金基金投资风险。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是年金基金运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用企业年金基金进行投资时,证券市场的波动性使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未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年金基金投资可能获得较大收益,也可能遭受惨重损失。
(2)投资管理人投资决策失误。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中,可能因投资管理人投资决策失误或因投资于信用等级较低的证券,使受益人的经济利益受损。
(3)冒险投资导致的年金基金投资风险。现行《证券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基金契约必须声明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经营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即基金管理人不必承担基金运作亏损的责任。2004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投资管理人提取的管理费不得高于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2%,即无论投资业绩如何,投资管理人均获得基金财产净值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收入;在基金实现增值的情况下会获得超过正常性收入的业绩收入,收益与风险不对称,将导致投资管理人冒险投资,增加年金基金投资风险。
3. 会计计量风险。
企业年金基金的委托人、受益人以及政府监管部门非常关注企业年金基金的真实财务状况,要求企业年金基金会计计量及报表披露的信息质量具有可靠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根据国家规定的投资范围取得的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其初始取得和后续估值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初始取得投资时,应当以交易日支付的成交价款作为其公允价值;估值日对投资进行估值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调整原账面价值。但准则没有详细规定在估值日应如何估值,以确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公允价值,会计计量中就存在可操作的空间,可能产生不是如实反映投资价值和收益的信息,即存在会计计量风险。上例中数十亿上百亿的债务如果没有在报表中体现出来,可能使委托人对企业年金基金的盈利情况产生错误理解。
三、企业年金基金运作管理风险控制的制衡机制
1.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权力的制衡机制。
为保护企业年金基金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必须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权力的制衡结构,通过企业年金基金运作环节的委托人与受托人,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之间权力的相互制约的关系,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以降低企业年金基金运作风险。
(1)受托人内部各部门权力相互制约。受托人是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年金理事会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定受托机构。受托人内部应通过设置投资决策部门、风险控制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分别建立岗位责任制等形成一种相互合作、权力制约的关系。建立常务理事会成员之间或受托机构内部的权力制约关系,按一人一票的票决方式决策。
(2)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权力的相互制约。托管人是受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机构。从各国实践经验分析,建立“托管人独立机制”对养老金的安全运作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托管人独立机制”是指养老金的托管人必须与投资管理人相互独立,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为利益关联方。托管人独立机制可以使得企业年金资产的保管权与投资管理人的资产管理权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托管人承担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受托人、证券登记机构等之间的信息传递、资金划转和收付等工作,托管人根据托管合同负责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监督投资管理人投资运作,投资管理人与托管人核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定期向年金基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报告;账户管理人必须确保受托人随时对投资结果进行监控,形成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3)受托人对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权力的制约。受托人应建立招投标体系,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投资决策部门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方向或策略;投资管理人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投资运作报告,内部监察部门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进行监督;定期测试内部控制制度和外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通过内部风险控制部门及聘用外部的投资顾问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分析并监督检查企业年金风险管理计划,评价和控制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等;必要时,应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基金资产的内在价值,以建立受托人对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权力的制约。
(4)委托人对受托人权力的制约。企业年金监管的重点是受托人,必须建立委托人对受托人权力的制约: (1) 委托人建立企业年金理事会或通过招投标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作为受托人。 (2) 受托人应定期向委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信息及财务报告,应及时向委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发生的重大问题;委托人每年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金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监督和控制投资运作风险,考核有关管理人的绩效。 (3) 受托人应接受委托人、受益人的查询,委托人可以通过向账户管理人查询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掌握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情况、企业年金待遇等。
2.建立企业年金基金运作管理的制衡机制。
(1)企业年金运作管理制度制衡。为控制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运作风险,必须建立企业年金运作中不同管理服务机构的相互制衡制度及每个环节的具体制度制衡措施。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建立信托关系,应受信托法的有关规定制约;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和有关中介服务机构之间建立委托关系,应受合同法有关规定制约;法人受托机构、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还应分别受各金融监管法规制度制约。此外,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应建立不同管理服务机构的相互制衡制度,完善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各项业务的牵制力。例如,受托人必须建立各种管理人的选择标准、运作流程、投资策略的决策、投资管理安全保障、风险控制、内部稽核以及外部审计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对企业年金运作各方权力进行制约;投资管理人应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和操作风险控制制度,控制违规、违法行为和道德风险的制度;账户管理人接受受托人委托,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日常账户管理,建立定期对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进行核算及估值的制度。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必须建立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情况、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制度;受托人必须建立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的制度,各管理人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以及账户管理的安全性,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2)建立控制企业年金投资运作风险的激励与惩罚机制。 (1) 必须建立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激励与惩罚机制。按照目前法规,无论投资业绩如何,投资管理人均获得基金财产净值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收入,基金管理人不承担基金运作亏损的责任,也不允许对基金高管人员实行期权激励,不实施激励与惩罚,不利于控制基金投资风险。良好的激励与惩罚机制能够增强投资管理者的责任感,如果投资管理人能够根据受托人的投资策略,科学制定具体投资组合方案,严格审查债务人的信用等级、促进实现增加预期投资收益及风险的平衡,则应给予奖励;反之,对违反内部规定、因谋求高收益而引发高风险博弈加大投资风险造成损失的投资管理人,则应进行惩罚,这将有利于年金基金按照规范化决策流程进行理性投资,降低投资管理人投资运作风险。 (2) 建立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由于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必须作好投资风险防范,因此,投资管理人应当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亏损。此外,受托人也应按企业年金基金当期净收益的一定比例提取补充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投资风险准备金的不足。
(3)企业年金基金会计计量的制衡机制。现行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年金基金应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企业年金基金初始取得和后续估值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针对准则没有详细规定如何对投资估值以确定企业年金基金的公允价值,为降低会计计量风险,应建立补充细则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计量进行制衡。基于成本与效益原则,可以采用程序确定法对基金投资进行估值,分层级确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公允价值:对存在活跃市场的证券投资,直接以市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的投资项目,按协议约定确定其公允价值;对既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又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项目,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类似投资项目的最近交易价格)取得其公允价值;按照上述仍然无法可靠估计的,应当以该投资项目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公允价值,同时必须规定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确定的方法,兼顾投资价值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估值计量应当相互一致,在会计计量确定年金基金投资的公允价值上形成制衡,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另一方面,应完善信息披露机制,通过附注披露企业年金各类投资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各类投资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可能使投资价值受到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等,起到对会计计量的不确定性的辅助制约作用。
(4)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制衡机制。由政府主管部门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或会同企业年金基金理事会)共同组成养老金综合监管委员会,对养老基金的运作进行监管与制约:完善企业年金相关法规,建立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准入和退出制度,排除不具备资格的申请机构;坚持独立性原则,防止企业年金各管理机构之间出现利益勾结而损害企业年金受益人的利益;严厉惩处、取缔有违规行为的机构;建立企业年金从业机构的信用档案信息,构建覆盖全国的企业年金监管信息网络;通过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告,监督、指导和管理基金投资运作;主动监管企业年金基金筹集、投资管理及支付,维护企业年金基金正常运作。
实施企业年金基金运作管理的多方制衡机制,将有助于控制企业年金基金运作管理风险。
摘要:随着我国养老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近几年刚刚起步的企业年金发展迅速, 如何控制企业年金基金运作中的风险, 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分析了企业年金基金运作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并设计了相应的制衡机制。
关键词:企业年金基金,风险控制,制衡机制
参考文献
[1].黄小敏.论企业年金风险管理.当代经理人 (下半月刊) , 2005;2
3.勿忘基金的风险控制 篇三
近两年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加入到基民一族中来,不菲的回报让投资者对基金投资这种全新的理财方式刮目相看。而近期市场调整格局又让众多基金投资者困惑不已,在持有和赎回之间徘徊。
投资者有这种困惑并不奇怪,毕竟绝大多数的投资者是近两年才参与到这个市场中来的,对证券市场、基金市场的认识还不全面。
牛市中很少有人会关注“风险”二字。虽然去年及今年以来,基金确实给投资者带来了丰厚的回报,不过,任何投资总会伴随着一定程度的风险,高收益的背后往往就是高风险。投资者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没有只涨不跌的资本市场,也没有稳赚不赔的金融投资产品。以投机的方式参与市场的投资者,其承受的投资损失可能更大。基金投资也是如此。目前的市场调整,用事实告诉了新入市的投资者什么是基金投资风险。
所以,投资者必须降低对基金的预期收益,切忌把所有的钱都押在基金投资上,特别是相对高风险的股票型基金。不要借钱投资基金,要始终把风险放在首位。
当然,基金投资是长期投资,投资者完全不必在意基金净值的短期波动。基金不同于股票,而是属于追求长期收益的投资工具,因此基金投资者大可不必像操作股票一样每天关注净值的变化,也用不着稍有风吹草动就追涨杀跌,应树立长期投资的习惯和理念。对基金公司而言,则应从投资者的这种困惑中找出根源,进一步完善自身风险控制机制。
基金公司是为投资者理财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把钱交给基金公司,最关心资金的安全问题。基金公司的角色是代客理财,要处处从投资者的利益出发,将风险控制放在核心位置是要始终坚守的信念。
受人之托,为人理财。投资者的利益是基金公司生存的根本。
保护投资者利益也好、风险控制也好,都不能是一句空话,而是要实实在在地落在实处。这不仅要有一整套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控制体系,根据不同阶段的风险特征,采取不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从而有效地将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同时更要注重在日常运作中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才能让投资者感到放心踏实。
事前风险包括资产配置风险、行业配置风险、个股选择风险,该部分的风险控制主要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共同承担,同时监察稽核部对业务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察。事前的风险控制主要是通过严谨、细致的研究工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来实现。研究员通过实地调研给出上市公司定性的判断,同时公司还通过量化的指标体系,有效地避免“问题股”在投资组合中的出现。
事中风险管理包括风险头寸的限定、投资风险实时监控、投资权限管理、交易风险控制、风险记录等。事中的风险控制通过两个手段来实现,一是在交易系统中设置风险控制条目,当基金经理下达与公司风险管理规定不符的指令时,指令将不能被执行,从技术上防止了不当投资行为的发生;第二是高频率的投资情况报告,可随时掌握投资过程中的仓位、流动性、风险程度等多方面的状况。
事后风险控制是风险管理流程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它的内容包括止损、业绩评价、业绩归因分析。监察稽核部承担事后风险管理的职责,定期为管理层提供相关报告。业绩评价和业绩归因,主要是把业绩逐层分解为资产配置效应、行业配置效应和个股选择效应,同时为优化投资策略提供参考。
风险控制对基金公司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也是生存之本。由于股市所具有的变化莫测的特性,短期暴利的机会是很少的,更多的时候是处在耐心的等待之中。基金投资犹如一场正在进行的马拉松长跑,现在还处于刚开始阶段,不必斤斤计较谁领先了10米或100米,因为在以后更长的征途中,各种变化的因素会很多,只有不争一日之长短,不计一时之输赢,练好内功,严格按市场规则行事,才能跑到终点。笑到最后的才是真正的赢家。
4.企业职工互助互济基金章程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体现XX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人道主义精神,提倡社会互助,不断提升XX企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帮助职工减轻特殊困难,XX公司成立职工互助互济基金(以下简称互济金)。
第二条 互济金是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保险体系以外的一种补充形式,旨在发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精神,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为特殊困难职工送温暖、解忧愁、渡难关,着力构建和谐企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互济金设立管理委员会,其成员由工会、行政中心、财务部门和职工代表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
第四条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互助互济基金的工作机构,负责互济金的日常工作,如职工入会、会费收取、给付互济金等。办公室设在公司行政中心。
第五条 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讨论研究有关事宜。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会议。每年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 互济金入会对象、会费
第六条 互济金入会对象:凡XX公司在职的正式员工,经本人自愿均可申请加入。
第七条 凡本公司的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首批组织入会期间不参加者,如今后患有本章规定的特种疾病再申请入会,则不再予以吸收入会。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一)会员的义务:
1、员工参加互济金入会时应交纳会费。确定交纳标准为:普通员工每人每月5元,中层管理人员每人每月10元。为便于互济金的运作和管理,员工参加互济金后,可委托在工资中代为交纳。各车间部门原则上首次入会人数不得低于单位员工总数的80%。
2、会员应遵守本章程各项规定,积极支持互济金。
3、会员应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团结互助、和谐融洽人际关系,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二)会员的权利:
1、会员有权享受本章程规定的有关待遇。
2、会员有权对互济金的工作提出建议。
3、会员有权监督互济金资金运转、使用情况。
第九条 员工加入互济金后,所交纳的会费不予退还,会员与本公司脱离工作关系或自动退出,其会员资格一并取
消。会员享受互济金待遇后其会员资格自行终止。第四章 互济金资金
第十条 资金来源:(一)会员个人交纳的会费。
(二)公司行政按会员交纳会费总额1:1配套。(三)基金本金的增值部分。
(四)互助互济基金先行筹集三年,第四年起视基金运作情况再行确定。
第十一条 资金用途:互济金主要用于补助特殊困难职工。
第十二条 资金独立建帐,专款专用,实行科学民主管理。第五章 互济金发放
第十三条 享受互济金对象:凡互济金会员患有下列疾病,即可享受互济金:
各种癌症(含白血病);在做血透、腹透中的严重尿毒症;肾移植;由疾病引起的截瘫;腹水型肝硬化。
第十四条 享受互济金标准
(一)凡患上述疾病的会员,可按所交会费领取一次性互济金。
(二)会员入会时在一年内患有本会章程规定疾病的,以全年交纳总数领取所交会费的二十倍互济补助金。(三)会员入会一年后,以二年所交会费总数,可享受三
十倍互济补助金,第三年起视当年增值情况和患病对象的多少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商定享受的倍数。
第十五条 员工其它重大疾病和特殊困难补助
会员因患其他严重疾病和特殊困难,符合下列情况的,可申请补助,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视资金情况审议确认。(一)本人患病治疗除医疗保险外,自费在3万元以上的,给予二十倍的补助。自费在5万元以上的,给予三十倍的补助。
(二)会员直系亲属(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患病,除医疗保险外,自费在5万元以上的,给予二十倍的补助。
(三)会员因重大灾害等原因发生特殊因难,家庭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可申请补助,由管理委员委会视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工作业绩情况商量会审后确定补助标准。
除本条款外,如会员本人符合第十三条规定的,仍可享受互济金补助。
第十六 互济补助金发放办法
领取互济金的会员须由本人或家属填写申请表,由所在部门车间审核后报行政中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在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进行二次审批并发放。享受者须提供病理检查报告单(市级以上)及市级以上住院情况表、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发现违反章程,虚报冒领的,互济金有权拒
发或追回互济金,取消会员资格并追究有关个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章程解释权属互助互济金管理委员会。
5.“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 篇五
小微企业互助合作基金是民生银行和国际连锁企业管理协会全力支持北京中小连锁企业发展而推出的重要创新产品之一,旨在解决小微企业无抵押物、抵押物不规范等原因而导致融资难的问题。本产品打破了传统融资产品的理念,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北京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将为北京金融改革注入新的活力。
一、互助合作基金概念
符合民生银行授信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或实际控制人以“自愿互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为原则组成互助合作组织,并缴纳一定数额的资金,委托专门的管理机构为组织内各成员单位在民生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而设立的担保资金集合。
二、互助合作基金的性质
有限责任制。各成员单位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其他成员的贷款风险。
三、互助合作基金成员的权利
申请入会后的成员,通过缴纳一定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可以向民生银行申请融资。
四、互助合作基金成员的义务
遵守基金章程,积极配合民生银行缴纳互助基金,最低为成员在民生银行授信金额的20%(根据行业情况浮动),还需按照各自贷款金额一定比例按次缴纳风险准备金,准备金在贷款发放前一次性收取,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含)按贷款金额的0.5%缴纳,贷款期限超过6个月、一年以内的(含)按贷款金额的1%缴纳。
五、互助合作基金项下授信要素
(一)授信品种
1.短期贷款:是指对借款人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
2.授信额度/循环贷款:给予或承认借款人授信,在授信期限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二)授信额度
基金管理机构应本着“小额批量,风险分散”原则确定贷款担保限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授信额度国际连锁企业管理协会权限2亿元,总行不设上限,平均单户授信金额在200万以下。
2.单户贷款限制:单户授信金额最高500万元,且不超过基金与风险准备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3.大额贷款总量限制:单户授信金额超过250万元的授信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所有授信总金额的10%。
(三)授信期限
短期贷款最长一年;授信额度最长二年,额度下贷款支用最长一年。
(四)担保方式
民生银行贷款还可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增加担保方式,如追加房产抵押、自然人保证、法人保证等;增加的担保既可以直接作为民生银行贷款的补充担保,也可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反担保措施。
(五)项目管理
互助担保贷款实行项目化管理,必须先建立项目审批,后做单笔担保贷款,使用专门发的项目编号和产品代码。
六、基金资金来源
主要来源基金成员缴纳资金,补充来源为社会团体、组织、企业、个人等捐赠,政府有关部门补助、基金实现的合法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
七、基金设立初始条件
基金初始人员人数不得低于50人且初始募集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设立后须委托专门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进行管理,由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基金成立时间为基金初始成员资金全部缴纳完毕时间为准。
八、基金成员准入条件
基金成员为符合《中国民生银行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准入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基金成员之间不得为关系人。
本办法的关系人是指:
1.配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
2.主要收入来源于同一企业的多个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3.其他关联关系,导致还款来源相同或经营风险无法分散的。
九、基金的转让与退出
为保持基金的稳定性,基金存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基金成员清退认缴的基金,但在下列情形下允许成员转让基金:
1.当成员不满足民生银行授信条件,在结清民生银行基金项下债务后,允许将其持有基金余额转让给新成员。
2.当成员终止与民生银行授信合作,在结清民生银行基金项下债务后,允许将其持有基金余额转让给新成员。
十、基金的清算
全体基金成员在民生银行基金项下债务后全部清偿后,经成员大会审议,至少五分之四成员表决同意后,可对小微企业互助合作基金进行清算。出现以下情形,须办理基金提前清算程度:
1.基金成员总数不足初始设定人数的75%; 2.小微企业互助合作基金不足基金项下授信总额的5%; 3.其他因不可抗力、政策调控、基金管理人破产解散等原因导致提前清算的情形。
6.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互基会),是通过个人缴费,自我服务,互助互济的组织。用于慰问员工家属,减轻因特殊原因和患严重疾病所造成的临时困难,提高员工保障水平的客观需要而设立的群众性互助、互济专项基金。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凡自愿交纳互助金,均可成为互助基金会成员,根据本《管理办法》规定享受补助。不交纳互助金的,不得享受补助。
第三条 员工所交纳的互助金一律不予退还。
第二章 组织
第四条 公司设立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其中,会长一名,由关爱总监担任;副会长四名,由销售总监、售后总监、财务经理、行政经理担任;财务监督一名,由财务经理兼任;互基会工作人员一名,由总经理助理担任。
第五条 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互助会工作;制定和修改《员工互助会基金管理办法》;审定公司互助会资金使用统筹方案和互助会的有关政策;讨论和决定互助会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向员工宣传好互助会的意义及其管理办法。
第三章 会费
第六条 互基会资金由员工个人出资组成。每月交纳一次,在每月工资里扣除。
第七条 出资金额最低标准:
第八条 员工可向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每月多交纳会费,但员工每月交费额度不得低于最低标准
第四章 管理
第九条 救助的主要对象为公司所有办理了正式入司手续并自愿交纳互基会会费的员工及其家属。
第十条 救助对象的基本条件
1、员工家属发生重大疾病,需花费较大医药费、治疗费的。
2、员工家属意外事故,造成身体和财产重大损失的。
3、员工家属因其它重大工作、生活困难需救助的。
第十一条 救助金额:根据实际情况,每人每次救助的具体金额由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定。
第十二条 救助申办:首先由被救助者家属(本司员工)提出申请,由互助基金会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确定后报总公司基金管理委员会,由会长审批,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第十三条 互助基金的管理
7.“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 篇七
一、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的现状
(一)医疗保险起步晚,期初统筹基金结余率偏高。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政府部门在制定医保政策时遵循谨慎性原则,为了确保基金不出险,制度改革初期药费的报销比例保持在较低范围。笔者所在的县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2001年3月正式启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期参保人群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当时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处于基金积累阶段,因此当年统筹基金的结余率高达73%,随着政策的逐步调整,统筹基金当年的高结余趋势得到一定控制,具体数字见下表:
(二)片面的以基金的累计结余数作为政策调整的依据。
较高的基金累计结余给社会层面带来的错觉是:一方面医疗保险基金大量结余,另一方面老百姓的医疗待遇偏低,个人负担较重。由于基金的累计结余数一般通过行业报表获得,而行业报表中所反映的累计结余数应是正常收支形成的结余和一次性补缴收入形成的结余,报表所反映的数字往往偏高。因此仅凭医疗保险累计结余数判断基金结余的高低相对片面。截止至2009年底,笔者所在的地区十年间统筹基金已形成累计结余1.46亿。面对较高的基金结余,迫于政府、审计部门及社会舆论的压力,2007年至今,笔者所在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每年都进行了不同幅度的调整。一方面,退休人员可报销费用的报销比例高达98%;另一方面,政策已无上调的空间,高报销政策打破了收支平衡,给基金的支出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当“非典”来袭、SARS病毒大肆传染时,给医疗保险基金敲响了防风险的警钟一一作为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部门,必须要具备一定的风险防范意识。医疗保险基金的累计结余是老百姓的保命钱,它到底有多大的抗风险能力?有多强的支撑能力?在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下,如何在确保基金长久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
二、建立风险储备金制度,加大基金抗风险能力
面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结余现状,建立储备金制度已势在必行。事实上,笔者所在地区目前为止还未落实具体的风险储备金制度。如何建立风险储备金制度:
(一)明确界定统筹基金累计结余的水平。
建立风险储备金制度首先要对统筹地区的基金结余处于何种状态做到心中有数。
目前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率水平的衡量标准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67号)的有关规定:除一次性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外,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原则上应控制在6-9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累计结余超过15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的,为结余过多状态,累计结余低于3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的,为结余不足状态。
上述指导意见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难度。1、医疗保险基金的核算采取的是收付实现制,当年收入与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的收入包含在当年收入中,最终形成的累计结余难以区分当年收入与历年补缴收入。2、月平均支付水平的基数如何界定?以上月支出数还是以测算期前12个月的平均支出数作为基数,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做法也不统一。
笔者建议在具体实务操作时可分步进行:首先,结合业务软件,在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中剔除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行业报表中增加附注栏,专门用于妻儿老小基金累计结余的构成情况。其次,以前一个月的统筹基金支出数作为基数测算平均支付水平。最后,根据计算结果结合《指导意见》确定所在统筹地区的基金结余状态。
(二)建立医疗保险基金风险储备金机制
笔者认为,《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储备金制度,医疗保险基金也可以参照建立储备金机制。在保证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根据年度参保人以及未来参保人员的实际生活水平、参保人员的发病率及医疗费用的增幅等指标,确定结余率的控制的范围。
实际操作中,如果统筹地区基金的结余水平为正常或过多状态的,可提取风险储备金。通过建立风险储备金,合理控制医疗保险基金的结余率。
三、结束语
8.“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 篇八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分类;控制;对策
伴随我国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强,市场发展的环境更加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性。对证券投资基金来说,提高风险的识别能力,加强风险防控,不仅能够提高投资量,促进证券投资金融行业的发展,还能够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构建良好的市场秩序,提高市场运行的效率。因此,对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加以研究,并提出风险控制的方法,是十分有意义的。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
(一)宏观环境风险
宏观风险又可以认为是市场环境变化波动而引起证券投资基金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加,其中,宏观因素的变化是引起投资市场环境改变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国家政策的变化。通常来说,宏观环境风险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国家对证券金融投资管理中的规定,参与证券投资基金的对象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而发行的股票和国债,并且形成的投资组合也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比例标准。这样,一旦遇到市场波动加大时,减持国债与股票的比例就过小,从而导致基金的抗风险水平也会下降。其次,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导致目前来说我国金融证券市场与西方相比,整体较为封闭,使得投资人手头持有的证券与基金的种类较少且只能够在本国市场投资,一旦市场波动较大,就加大了基金投资的风险。再次,就目前来说,我国目前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在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方面应用的金融工具不多,从而对市场风险的对抗能力就不高。
(二)微观运作风险
与证券投资基金宏观风险相对应的就是微观运作风险。微观运作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开展基金运行与管理的工作中,由于参与的投资人数较多,往往会将基金资产的运作委托给专门的法人治理机构,但是这些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基金的管理手段往往是将基金统一起来,这就缺乏一定的独立性,极易形成不规范的投资结构。而不规范的投资结构会加大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的错误,加大投资人的证券基金投资的风险。另一方面,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尚不成熟,证券基金投资的信息不对等,基金信息批露工作不到位,信息的传递速度较慢,并且质量与实效性较差,影响了投资人对证券投资基金信息的接收效果,进而影响了投资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判断与决策,加大了基金投资的风险与财产损失的可能性。
(三)管理人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中的管理人风险简单的说就是由于管理人的管理水平与职业道德素养较低,基金投资策略不适合等因素加大了基金运转的风险。由于我国历史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发展起步较晚,市场机制尚未完善,市场中的基金管理人员有很多都只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缺乏专业的投资培训,极大的影响了管理人员的素质,无法用专业的投资知识对基金进行高效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金投资的风险性。
二、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
(一)风险预防
所谓风险与收益并存,在金融市场上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具有风险性,对证券投资基金来说,风险是无法避免的,只能够通过各项有效的措施来控制。所以,要开展相关的风险预防工作,既要考虑到投资的内部环境,还要考虑到外部环境的工作模式,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完善监督机制,进而做好风险控制。
(二)风险分散
风险分散是规避风险的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来分散风险,来降低投资的财产损失程度。基金管理公司基础的管理工作之一就是通过开展多样化的投资业务来分散分散,其中投资业务的风险分散主要体现在投资决策上,通过选择合理的投资组合与利益之间的协调,达到风险分散的目的。
(三)风险转移
所谓的风险转移是指投资者要承担的证券投资基金潜在的风险,通过合法且合理的交易将风险转移出去。风险转移,是在基金管理与运行的过程中,投资人有意识且意愿实施的。就当前市场来说,期货交易、期权交易等金融产品的交易是基金风险转移的市场。
三、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控制的对策
(一)完善投资组合
对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有效的控制手段之一就是完善投资组合,选择合理的投资工具,调整资产投资比例,这样有利于保障投资收益的获得。就当前来说,我国有三类主要的投资工具,分别是股票、债券与期货。对基金管理者来说,他可以根据投资需要与期望收益两方面因素来选择恰当的投资收益,并协调投资工具之间的合理比重。其中,一般情况下,为了获得较为平稳的收益,可以以债券作为首要选择,并且债券的投资比例应该占有投资量的百分之25到百分之五十,不过,基金管理者还是要根据市场的变化来合理的调整债券的比例,以此来协调投资收益。从投资策略的角度来看,投资多选用上市公司的股票,不仅能够降低风险,还能够确保收益的取得。总的来说,基金管理人需要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的识别能力,在确定合理的投资组合中充分的考虑到投资的安全、收益与套现等方面的内容,从而控制投资的风险。
(二)加强利益协调
基金监管在证券投资基金风险防范的工作中充当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责任,采用高效的监管方式与手段来对基金运作的过程进行全面的控制与监管,完善利益协调的工作,有利于确保基金的稳定运行。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来说,要转变监管的理念,重视利益协调的重要性,以投资者的收益作为工作的原则与目标,一旦出现证券投资投资基金信息不对等而引起投资人权益受损的情形时,要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机构的监督,善于利用法律工具来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另外,针对证券投资基金机构将所有投资人的基金进行集中管理,这会极大的影响到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加大投资人的收益风险,所以,要完善基金监管体系,重视利益的协调,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加强法制管理
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制建设与管理是实现风险控制的有效手段。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制管理,应该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对证券基金的运行进行合理的约束,为相关的管理者的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也为投资人的权益提供全面的法律保障,进而降低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加强法制管理首先可以借鉴国内外在基金风险投资风险方面建设的法律成果与经验,然后从中国金融市场的实情出发,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基金法律体系。其次,建立与完善基金的评估考核制度,监督相关的基金披露制度,提高信息的对等程度,基金考核要以风险与回报两方面的内容作为标准,进一步提高风险评估的准确性。再次,要合理的优化与完善基金治理机制,协调利益关系,对内部成本进行合理的控制,确保投资人的权益。
四、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推动了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其中,对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的预防和控制,要首先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理解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和识别各类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各项有效的措施,例如完善法制建设与投资组合等等,来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从而实现投资者投资收益的稳定性。
参考文献:
[1] 张云飞、徐增辉.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与防范.[J].现代商贸工业.2009-08-15
[2] 温鹏.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控制问题的研究.[J].兰州大学.2015-04-01
9.“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篇九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发扬公司团结互助、以人为本的人性化关怀理念,体现公司大家庭的温暖与关爱,特在公司内部设立“爱心互助基金”。
“爱心互助基金”以帮助因遭遇灾害、重大病症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而需要援助的员工为目的,以企业为平台,全员参与为原则,以爱心资助为纽带,凝聚各方面力量,积极筹措资金,开展爱心活动。第一章
定义及用途
1.爱心互助基金是天顺、天亨、天元(含旗下各分子公司)广大员工(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正式员工)自愿参加的互助组织机构,是企业内部帮扶基金。
2.基金以“企业倡导、员工参与,关爱员工、服务员工”为基本原则,建立员工与员工间、企业与员工间互帮互助的良好机制。
3.为体现公平、效率原则,对员工救助时,将与员工在职时对公司的贡献大小挂钩,适当拉开档次,确定救助金额。第二章
管理机构
1.本基金会的组织机构为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若干名成员组成,设主任1人由总经理担任(管委会成员另行任命)。
2.基金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权及义务:
①组织基金会的业务活动,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 ②负责基础财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
③负责受理困难员工救助的报告,及时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报告; ④修改基金管理制度; ⑤决定基金会相关重大事项。
3.基金管理委员会年末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的,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临时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章
会员
1.公司在职员工,凡自愿参加基金会,并按月缴纳会费的均可成为本会会员。2.会员享受以下权力:
①在符合本章程规定条件时,有申请基金会补助的权利; ②对基金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3.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①申请补助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②按月交纳会费,会费在工资中扣交,所缴纳的会费用于自助或互助;
③本基金所有员工退出本基金时,其原有享受本基金之各项权益自动消失,同时已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均不予退回。
第四章 爱心互助基金筹集及管理要求
1.爱心互助基金筹集及来源:
①公司依据上年盈利情况对基金会的专项配套资金;
②员工爱心捐款和其它客户、供应商及外部机构或公司以外其他社会人员爱心捐赠; ③基金会员每月工资中扣除10元作为基金会基金;
④基金本金存入金融机构所获得的利息以及公司依制度对员工的经济处罚收入; ⑤公司组织的捐款活动。2.爱心互助基金管理要求:
①本基金收到的各项款项均要存入本基金会专用账户;
②本基金管理委员会全权负责基金的安全、完整,基金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③本基金会财务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④本基金会收支项目要定期公布,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检查和员工的监督。
第五章
互助基金帮扶范围
1.凡在生活、就医、子女上学等日常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的员工; 2.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重大损失和生活困难的员工; 3.非自身原因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生活特别困难的员工; 4.对重大自然灾害和贫困地区的爱心捐助。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对员工进行互助帮困: ①公司组织捐款时,不参与捐款者;
②因个人行为或工作失职给企业造成1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其它严重损害公司形象的;③在公司工作不满意1年的员工。
第六章
基金的帮扶标准
1.员工本人患重大疾病,单次医疗费用数额达1万元的,一次性救助400-1000元;员工直系亲属,一次性救助500元以下;特别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数额巨大和特别情况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议决定。
2.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一次性救助400-600元;特别困难的,一次性救助800-1000元。
3.因家庭生活困难造成无法支付子女上学所需费用的员工,其子女每学期开学时,大专及以上学生给予助学金500-1000元。
4.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较大损失(折合人民币1万元)的员工,一次性救助400-1000元;损失严重的(折合人民币5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救助1000-2000元;损失特别严重的(折合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救助不超过6000元。
5.员工结婚、家庭直系亲属丧事,酌情一次性200-500慰问金。6.对外慈善捐款、公益捐款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7.下列情况造成的意外伤害,本基金不予补助: ①大面积普遍性的自然灾害;
②犯罪与违法、违纪、违章; ③自杀自残。
第七章
基金审批流程
1.申请
①属互助帮困范围的员工,均可申请互助基金救助,申请救助的需提供下列资料: 本人书面申请,写明申请救助事由和供养直系亲属人数、姓名、年龄、职业、家庭收入状况等;
子女上学申请助学金,需提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子女身份证复印件;
疾病救助需提供县(区)级以上住院证明及费用发票; 婚、丧事务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需提供乡(镇)级以上相关证明和事件证明文件。②凡符合救助条件,通过审批程序的被救助对象,公司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③公示期满,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互助基金的发放。2.审批流程
①申请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送交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②基金管理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于三天内与申请人联系,并验证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与基委会成员讨论救助事项;
③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对象,由基委会成员表决通过,经主任审批后,开始执行; ④对慈善、公益捐款由基委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
其他规定
1.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资助款者或帮助骗取资助者,除永久性取消其帮扶资格外,另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或开除处理。
2.爱心互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其他用途。擅自挪用者,公司将严肃处理。
3.公司的离职员工不享有“爱心互助基金”的资助,员工离职时所交的爱心奉献款将不予退回。
10.职工互助基金会章程 篇十
职工互助基金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帮扶机制,向困难员工送温暖、办实事,帮助员工排忧解难,促进公司和谐发展,特成立圣博莱职工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基金会宗旨:弘扬“一人有事大家帮”的互助友爱精神,坚持“基金专用、量入为出、民主理财、重点帮扶、员工自主管理”的原则,持之以恒为困难员工办实事送温暖。
第三条 职工互助基金会坚持以下四条原则:救急不救贫的原则,透明公开的原则,逐级申报、集体讨论的原则、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 基金会参与范围:本公司从业人员(临时人员除外)一律参加本会 ,到职后即为本基金会会员(包括试用期人员),即享有本章程规定之权利及义务。
第五条 会员权利
1、享受章程中规定的待遇;
2、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 会员义务
1、按基金会的要求和规定,按期缴纳会费。
2、会员出现互助基金会章程中所发生的困难时,按本章程规定予以申报;
3、遵守互助基金会章程,支持互助事业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 成立互助基金委员会,并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
主任:(1名,由公司指定人员担任)
副主任:(1名,选举产生)
委员:(会员代表3名,选举产生)
第八条 互助基金员工代表大会
1、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产生基金委员会委员,成立基金委员会,再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一名;
2、基金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均为义务职,委员离职由同部门会员推选增补,任何愿意为基金会服务的基金会成员都可以参与委员选举;
3、一般情况下,互助基金员工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如遇章程有重大缺陷或必须修改时,应召开临时员工代表大会。
第九条 互助基金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制定和修改职工互助基金会章程;
2、按期公布互助基金会的运作情况,讨论决定基金会的重大问题;
3、关于员工资助、互助申请之审议﹑督导及推展事项;
4、关于基金之分配﹑稽核及收支报告事项;
5、选举增补基金会主任、副主任、执行委员;
6、其它有关员工资助、互助事项的办理;
7、基金委员会工作由主任委员负责,主任委员外出授权副主任委员代行主任职责,8、基金委员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如发生特殊重大事件,超出章程范围,应召开基金委员会,提出解决方案,经三分之二基金会委员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四章互助基金的筹集与管理
第十条 互助基金的筹集
1、公司一次性拨付****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2、公司按员工实际人数,每人每月1-2元逐月提拔;
3、职工工资在2000元以下的每人每月缴纳1元、工资在200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缴纳2元;
4、员工自愿捐款,在公司前台、车间及宿舍楼门口设立“爱心基金箱”或举行爱心捐款活动。
第十一条 基金管理
1、基金委员会负责基金的筹集、保管、使用审批、记账、公示等工作;
2、基金的收支实行转账、专款专用、账目公开,由公司财务代管;
3、基金由基金委员会进行日常管理,基金收支做到公开透明,每半年将收支结存和享受资助员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充分接受全体员
工的监督。
4、基金会的所有基金必须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帮助对象,任何部门及个人无权挪用及侵占;
5、基金会会员按月扣缴之基金如奉准离职、解雇、退会等基金会一律不办理退款。
第五章基金补助标准及资助申请
第十二条 基金资助范围及标准
1、因发生严重的水、火、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造成会员及家庭重大财产损失致使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基金会视遭受损害的会员人数、程度及范围,给予会员100-2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2、会员配偶、18岁以下独生子女(含多胞胎)无劳动能力和无经济来源的,发生严重意外人身伤害或患重大疾病费用负担过重,致使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基金会视伤情及医药费支出情况,给予一次性资助金500-2000元;
3、会员因家庭经济条件困难造成子女面临失学或者辍学的,给予一次性资助金500-2000元;
4、会员本人在非因公情况下发生的,且自身和家庭对重大紧急事故难以支付时给予资助额度:
(1)总金额在1000元以下者,一般不给予考虑救助,特殊情况需经基金委员会讨论决定;
(2)1001-3000元部分给予补助20%;
(3)3001-6000元部分给予补助25%;
(4)6001-10000元部分给予补助30%;
(5)10000元以上部分给予补助35%;
(6)补助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元,若使用基金金额不够另作处理;
5、会员本人事故资助可把工龄列入发放条件:
(1)工龄在1-2年可在已救助的基础上增加3%;
(2)工龄在3-4年可在已救助的基础上增加4%;
(3)工龄在5年以上可在已救助的基础上增加5%;
6、同一内符合资助标准的人员,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基金资助。
7、对于特殊事由的资助或在上述资助标准之外需另行增加资助额的,经基金委员会研究,以决定的资助和标准为准。
第十三条 职工申请资助需提交的相关证明
1、住院资助除急诊外,需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病历原件;
2、受灾资助需提交受灾房屋照片,当地村(居)委、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3、助学资助,需提交入学通知书、学生证、学校证明等文件;
4、其他遭遇特殊困难的有效证明。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的,不列入基金资助范围
1、非本基金会会员从未参与过基金会捐赠活动的;
2、因本人吸毒、酗酒、打架斗殴或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3、经调查发现存在隐瞒、欺诈等其他行为的基金会除有权追回资助金外并取消其会员资格;
4、会员无论以何种情形参加各类商业保险或按照法律法规已获得相应赔付或补助,基金会有权不再考虑重复补助,特殊情况需基金委员会讨论决定;
5、因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众多人员严重伤亡,互助基金无力承受时,暂停互助基金。
第十五条 互助基金申请流程:由申请人填报《职工互助基金申请表》提出申请理由、依据及基金用途,经基金委员会讨论确认,提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六条 申请到互助基金的员工如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提出辞职的,应向公司赔偿相应的互助基金;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职工互助基金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从职工互助基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11.“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 篇十一
鹏华基金表示,作为一家备受投资者信任的资产管理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为广大投资者尽心尽力、真诚服务的宗旨,将风险控制放在业务发展的首位。高度重视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
据介绍,鹏华基金已经建立了从董事会、最高管理层至普通员工的全员风险管理体系和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以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作为风险管理的关键,追踪并尽可能运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为实现组织目标和维护投资者利益提供合理保障。
鹏华基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鹏华基金全面企业风险管理的设计理念有效实现了公司政策、流程、人员、技术和知识的充分融合。公司、流程和个人三级度量指标的统一协调,使公司的业务运营能够充分了解和利用多种风险类别的多元化影响效果,以平衡风险和收益,保障风险应对措施的有效实施,为投资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12.“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 篇十二
据清科研究中心研究显示,截止到2015年中国并购市场共完成交易2692起,涉及交易金额共1.04万亿元,并购市场空前活跃,市场的繁荣带动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将重点投向并购重组,并购基金应运而生。2015年,我国并购基金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并创出185支新募资基金的新高。随着我国PE行业深度调整下的多元化布局、投资退出方式趋于多元化、国内并购市场的迅速膨胀、产业整合加速等,我国并购基金群体将进一步丰富。
并购基金发展迅速,但从国际上大型并购基金发展阶段来看,我国的并购基金仍处于起步阶段。由并购基金主导行业重组的案例尚未出现,并购基金的融资手段还不够丰富,投后整合能力仍然欠缺;并购基金本身的复杂性和和高风险性,导致并购成功的案例并不多。
一、并购基金概述
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中专注于企业并购投资的基金,基金管理人通过对被并购目标企业重组、改善、价值提升等方式,实现目标企业上市或者出售股权,从而获得丰厚的收益。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最高级、最专业,也是最复杂的阶段,是资本市场繁荣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并购基金与一般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很大区别。PE/VC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投向企业初创、成长期的企业,退出渠道主要是IPO上市或被上市公司收购退出,投资重点放在如何选择能够尽快上市的企业,细分市场龙头或已经完成股改的企业成为PE投资抢夺的重点。并购基金的项目主要选择发展相对成熟的企业;投资金额也较PE/VC规模大很多,一般情况下并购基金都存在多次融资,而PE/VC平均单个项目投资近几百万到几千万不等;管理的重点在于投后管理、增值服务、市值管理及并购整合。
二、并购基金运作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
并购整合是股权投资中最复杂、投资链条最长的投资行为,其本身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失败率极高。因此,风险管理对并购基金来说至关重要,决定了并购基金的成败。并购基金面临的风险主要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主要指并购基金面临的环境风险、政策风险、行业风险等;内部风险主要指并购基金在“募、投、管、退”整个基金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1、外部风险及控制措施
外部风险主要源于经济和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此类风险通常很难消除,只能通过合理的措施转移或降低风险。
(1)环境风险,主要指由于经济周期、经济环境不确定、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对跨国并购来说,并购基金应选择在经济上行周期、未来经济增长趋势明显、政治经济环境稳定的地区或国家进行投资。此外,并购基金连接一二级市场,尤其关注资本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资本市场是并购基金退出的重要渠道,金融市场价格的升降、汇率利率的波动均会对并购交易活动产生影响。因此,并购基金应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动及时调整交易方案。
(2)政策风险,主要指因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近年来,我国监管部门不断完善并购重组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国基金业协会为加强私募基金监管出台了一系列条例,“营改增”税务政策变化对并购交易行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此外,跨国并购中还应关注投资所在国的政治、法律和外汇风险,尤其是互联网安全、通信、智能制造等“走出去”的行业,容易受到投资项目所在国的经济和法律制裁。并购基金应加强对政策的研究和预判,时刻关注政策变化,及时做出方案调整,以规避政策变动的风险。
(3)行业风险是并购基金成败的关键。选对行业就如选对风口和跑道,应尽量选择政府鼓励支持、未来高成长、行业前景广阔的行业;避免产能过剩、行业下行趋势的行业。
2、内部风险及控制措施
内部风险是指并购基金从发起设立到退出清算,整个经营管理链条中面临的风险。
(1)募集阶段的风险及控制措施。募集阶段风险主要在于募集对象不符合法律规定,募集流程和方式不符合私募基金协会《募集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随着中国基金业协会对协会成员的抽查范围加大,并购基金应紧密关注募集基金阶段的合规性,及时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是募集对象合规。并购基金属于私募基金范畴,应遵循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关于资金募集的相关规定。例如,向合资格投资人募集,单个基金投资人不超过200人。
二是募集流程合规。并购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应对并购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并向合格投资者说明;还应向投资者出示风险揭示书,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进行测试与评价,并要求其签署合格投资人标准的书面承诺文件。
三是信息披露合规。并购基金募集完毕,应按照《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善相应信息,并提交法律意见书并获取备案资格。
(2)投资阶段的风险及控制措施。投资阶段的风险主要指并购基金从项目立项、项目尽调、投委会决策、投资实施等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即并购项目选择失误及方案设计缺陷带来的风险。
基金管理公司通常有一套完整的投资评价体系,用来筛选优质项目。项目选择是并购基金后续存在的依据,项目小组负责人应真实客观完整的把项目情况汇报给投委会。投委会成员必须客观独立的对每个项目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意见。风险控制委员会及外部董事,应严格按风控流程对项目投资决策进行评价。基金管理公司各个环节都应加强投资决策的事前控制,防范项目误判或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决策失误风险。
投资阶段风险控制可以采取以下手段:一是制定结合实际的投资建议书及项目实施计划。由于并购项目链条长、环节多、交易复杂,所以事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投资建议书和项目实施计划至关重要。投资建议书应包含收购、被收购方和中介机构的工作日程及工作清单,股权收购意向书,尽调清单,报价及谈判内容,收购协议,保密协议等。并购项目立项时,应充分考虑并购项目的复杂性,谨慎选择项目小组成员;小组团队应包含法律、谈判及行业整合专家。
二是进行周密的尽职调查。项目立项后,基金管理人可以自行或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的商务、法律、财务和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形成详细的尽调报告供决策参考。尽调报告可以一次进行,也可以随着项目进度的深入多次进行。尽调报告应客观公正的反映并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投资风险点应充分揭示,对项目的投资收益应合理估计。
三是设计合理的交易架构和交易方式。一个成功的并购案例离不开优秀的方案设计能力。并购方案设计是并购基金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并购基金区别于PE/VC基金的主要方面。通过并购重组,挖掘企业背后的价值,通过市场化手段“化腐朽为传奇”,实现“1+1》2”。并购方案设计的核心是挖掘并购双方的价值,通过资本运作手段,实现企业规模优势或战略转型。此外,在并购方案设计中,应对预估的风险进行充分考虑,方案实施中通过投资限制条款、业绩对赌条款、业绩承诺及回购条款、股份调整条款、防稀释条款等法律约束,降低并购交易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3)管理阶段的风险及控制措施。对于并购基金而言,项目投资后真正的基金运作才刚刚开始。投后运作中面临各种问题:项目公司管理不善、个别管理人员恶意阻挠并购方案实施、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未及时处理、方案调整不及时、投资项目收益未达到预期承诺等,这些问题的处理直接决定并购基金运作收益的高低。为加强投后风险控制,并购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完善的投后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包括投后管理小组确定、职责分工、投资项目的跟进及持续报告、项目重大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项目退出方案设计等方面。项目成员应加强项目事中控制,对被投资企业实施现场监控、参与重大决策,及时跟踪资金运用项目,督促被投资企业,及时汇报最新的经营财务信息和市场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给基金管理人并迅速采取处理措施,防止情况恶化。
(4)退出阶段的风险与控制措施。退出阶段包括项目退出和基金清算。退出风险是并购基金特有的风险,与IPO项目不同,并购基金通常需要经历三到五年甚至更长的周期,并购投资运作的整体设计都是围绕项目退出进行的,项目成功退出后并购基金才能正常清算,基金的收益才得以实现,因此项目退出的每一个环节都跟基金的最终收益紧密相关。项目小组应对项目的退出做整体安排,设计合理的交易架构和交易条款,促使项目顺利退出。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跟投资人签订的《合伙协议》、《基金合同》的约定,计算投资收益,并合理筹划税款缴纳,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三、小结
并购重组是未来我国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随着产业整合的加速和并购市场的膨胀,并购基金必将获得空前的发展。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并购交易的复杂性,充分考虑并购基金运作中面临的风险,审慎选择并购标的,加强投前、投中的风险控制,做好投后增值服务,严格遵守中国基金业协议的法律规定,促使并购基金真正成为市场化改革和创新的重要抓手,为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做出应有的贡献。
摘要:并购重组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及产业转型的重要手段,也是国企改革最重要的资本运作工具。各项改革的推进及并购重组政策的刺激,使我国迎来了新一波并购重组浪潮,助推了并购基金的快速发展。鉴于并购基金本身的复杂性和专业性,风险管理成了并购基金运作成败的关键。本文试图从并购基金的特点入手,分析并购基金运作中面临的各类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期对相关人员给以启示。
关键词:并购基金,风险管理,控制措施
参考文献
[1]肖玉香:并购基金风险控制研究[J].学术探索.理论研究,2011(2).
[2]裴力:并购基金的成败分析及风险控制[J].中国城市研究,2009(12).
[3]廖富群: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及财务管理中的风险控制[J].经营管理者,2015(3).
13.互助基金感谢信[定稿] 篇十三
对于幸福的定义,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对于有的人而言,幸福也许是初为人父母时陌生的悸动;也许是挣得第一桶金时的喜悦余兴奋,更可能只是在寒冷的冬天有一杯热咖啡„„但是对于我来说,幸福就是健康的父母和一个有人在等待我回去的家。
在2014年3月3日,我来到了“助创业”这个大家庭,当时的我并没有想到,他对于我来说并不仅仅是一份用以谋生的工作,更是日后予以我很多帮助的家。
父母对于我而言是我生命的支柱,然而临近2015年年底时,突然得知父亲膝盖骨断裂的我心情瞬间跌入低谷。父亲在医院治疗期间,花费治疗费用5万余元。在这次父亲住院期间,每当我去医院进行探望时,面对的不仅仅是父亲的病痛,更是让我认识到,原来我的父亲真的已经老了。特别是在出院回家休养的那一天,当看到原来健步如飞的父亲从床上下来都需要两人进行搀扶时,我根本不忍心看。然而,我要面临的不仅仅是生病的父亲,还有以后父亲不能继续工作带来的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有收入的困境。
但是,当公司得知此事时,不仅让主管陪我一起去看望了我的父亲,更是从“员工互助基金会”中拿出10000元资金,帮助了我。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而是一份爱,一份来自另一个家予以我的关怀。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我们助创业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是为了在员工困难的紧急情况下,帮助员工解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和家庭生活困境等而成立的。
14.员工互助基金会管理办法 篇十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西**农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员工互助金是通过个人缴费,自我服务,互助互济的专项经费。用于慰问员工本人及家属患严重疾病或其他特殊事件,表达公司与员工对员工互助关怀的群众性互助、互济专项基金。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凡自愿交纳互助金,均可成为互助基金会成员,根据本《管理办法》规定享受补助。不交纳互助金的,不得享受补助。
第三条 员工所交纳的互助金一律不予退还。
第二章 组织
第四条 公司互助基金由公司工会代管,部门负责人提名使用,行政部审核,财务监督、公司领导审批的程序。
第五条 互助金代管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互助会工作;制定和修改《员工互助金管理办法》;审定公司互助会资金使用统筹方案和互助会的有关政策;讨论和决定互助会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向员工宣传好互助会的意义及其管理办法。
第三章 会费
第六条 互基会资金由员工个人出资组成。每月交纳一次,在每月工资里扣除。
受控文件,严禁外传
第七条 出资金额最低标准:每人每月6元。
第八条 员工可向以申请每月多交纳会费,但员工每月交费额度不得低于最低标准
第四章 管理
第九条 救助的主要对象为公司所有办理了正式入司手续并交纳互基金的员工及其家属。
第十条 救助对象的基本条件
1、员工及家属发生重大疾病,需花费较大医药费、治疗费的。
2、员工及家属意外事故,造成身体和财产重大损失的。
3、员工及家属因其它重大工作、生活困难需救助的。第十一条 救助金额:根据实际情况,每人每次救助的具体金额为200元,特殊情况由公
第十二条 救助申办:首先由被救助者家属(本司员工)提出申请,由互助基金会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确定后报总公司基金管理委员会,由会长审批,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第十三条 互助基金的管理
建立基金会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挪动他用。财务监督负责人有义务每月将互基会的收支及管理情况予以张贴公告。
15.“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 篇十五
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现状及问题
社会保险基金, 是国家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 为保障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在社会范围内以向劳动者所在单位及个人征缴保险费的形式集中起来的一种专项基金。
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是由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管理, 实行政事分开, 不由政府行政机关具体经办, 而是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经办。在现实中存在着以下问题:
(1) 监管者角色不突出。这是我国社保基金管理模式的主要缺陷之一, 即地方政府社保部门既当监管者, 又同时成为委托人、投资人和资产管理者, 角色模糊不清, 政企不分, 容易使社保基金缺乏独立和足够的行政监管。与成熟国家和地区政府社保当局只当裁判的做法相比, 我国社保机构的权力太杂, 监督角色很不突出, 对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是非常不利的。
(2) 缺少信托人与受益人的监督。在成熟的社保制度下, 政府的监管者角色、信托公司的信托人角色、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人角色泾渭分明, 各司其职, 并形成互相约束、互相牵制的局面。在这当中, 信托公司显然成了社保基金缴费者和受益人资产的忠实保管人。而在内地的社保基金管理框架中, 目前最缺失的其实就是最基本的信托责任承担者。
(3) 社保基金投资渠道单一, 专业投资不足, 难以保值增值。我国地方性的社保基金是由政府一手操办的, 当中并没有引入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因此社保体系里面非常缺乏现代金融产品投资的理念、知识技能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能力。与此同时, 受风险管理及各种行政管制的影响, 社保基金也缺乏足够多的投资渠道。在现有规定下社会保险基金只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
(4) 法制不健全, 监管不力。我国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营运等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解决机制和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
二、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险管理模式
中国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 经济发展不平衡, 国民贫富差距大, 更应该注重社会保险的互济性。并且现阶段中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够健全, 采用完全市场化的模式也是不合时宜的。故在这样的一个国家采用以政府为主导的信托基金管理模式是合适的, 但是还应该做一些具体的完善措施。
1.将社会保险纳入财政预算
具体可采用独立预算的方法。社会保险预算在政府预算中单独体现, 以区别于政府其他方面的税收和预算。这种模式中, 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障税收或缴费是社会保险的主要资金来源, 运用科学的方法计算未来存在的资金缺口, 财政有计划地对不足部分给予补贴。
2.建立更加独立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
在现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中社保部门权力过大, 角色不明。可以将社会保险基金从社保部门独立出来, 成立一个独立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作为基金管理人, 负责对基金进行管理。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过程中的经营权、监督权、收益权严格分离, 起到相互制衡的作用。
3.渐进的引入市场化机制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经济全球化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挑战, 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应更多地通过采用信托代理引入了市场化机制, 实现保值增值。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减轻财政负担, 但是政府仍然在社会保险中起主导作用。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思考
(一) 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法律规则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法律监督体系。将社会保险管理的各环节纳入法律监管体系内, 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构的作用, 有效防范社会保险基金营运过程中的决策失误, 保证基金的稳健运行。构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法律规则体系。
(二) 设立专业监督机构, 实行社会化的监督机制
我国应该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专业监督机构, 实行社会化的监督机制。在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过程中, 管理、运营、监督要分离。依法委托专门的投资运营机构实施投资运营, 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专业监督机构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实行社会化的监督机制。
(三) 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建设良好的信息披露机制。社保基金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指在社保基金运营和管理的过程中, 为了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必须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基金财产管理情况, 并保证所报告的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应该具备公开性、及时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等特点, 其功能就是让社保基金的运营和管理公开透明化, 让公众对社保基金的投资、受益和亏损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参考文献
[1]林义.《社会保险》.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3
[2]OECD.《养老金——治理与投资》.中国发展出版社, 2007
16.“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 篇十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专户子公司)的风险监管,促进专户子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风险,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风险控制指标是指为确保专户子公司固有资产充足并保持必要的流动性,根据其业务范围和业务特点,建立的以
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
第三条 专户子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计提风险准备金,计算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编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并建立动态的压力测试机制、风险控制指标监控机制和资本补足机制,确保各项风
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
第四条 专户子公司应当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采取有效风险管理措施,确保业务发展规模与其风险承受能力、风险控制水平及经营实力相匹配。
第五条 专户子公司的董事会承担本公司风险控制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确定管理目标,审定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并监督实施管理规划。专户子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风险控制管理的实施工作,并至少每季度将风险控制管理情况向专户子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审阅及评估专户子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情况,按时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交专户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六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对本规定未作规定的新业务类别,专户子公司在开展该业务前,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中国证监会按照业务类别特点和风险属性,确定相应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系数和净资本扣减比例。
第七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专户子公司的治理结构、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等情况,对不同专户子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风险资本准备计算系数和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等进行差异化调整。
第八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专户子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专户子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第九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专户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实施自律管理。
第二章 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
第十条 专户子公司应当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一)净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
(二)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100%;
(三)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四)净资产不得低于负债的20%。
专户子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不低于上述规定标准的基础上,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要求。
第十一条 专户子公司应当根据不同资产的特点和风险状况,按照规定的扣减比例对净资产进行调整。
净资本=净资产-相关资产余额×扣减比例-或有负债调整项目+或-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专户子公司在计算净资本时,应当将不同科目中核算的同类资产合并计算,按照资产的属性统一进行风险调整。
第十二条 专户子公司计算净资本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预计负债。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专户子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足性和合理性、预计负债确认的完整性进行专项说明;有证据表明专户子公司未能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未能准确确认预计负债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要求专户子公司相应核减净资本金额。
第十三条 专户子公司开展的固有资金投资业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其他业务,应当纳入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范围。
各类业务风险资本准备=该类业务规模×风险资本准备计算系数
第十四条 专户子公司应当按照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达到专户子公司所管理资产规模净值的1%时可不再计提。
专户子公司风险准备金的管理及投资运作,参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监管报表的编报
第十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专户子公司《月度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如遇影响风险控制指标的特别重大事项,
17.“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 篇十七
一、单项选择题
1.在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进行过程中()应发挥主导作用,切实承担起承销、经纪、自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代客理财、受托管理等各方面的职责。A.基金公司
B.发行企业所在的地方政府 C.证券公司 D.交易所
2.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合格的个人投资者个人金融资产合计最少应达到()万元
A.300 B.100 C.500
D.200
二、多项选择题
1.常见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内部增信措施包括()。(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A.发行企业设置优先偿还条款 B.限制发行企业出售企业核心资产 C.发行企业建立偿债保证金账户 D.发行企业规定限制股息分配政策 2.常见的外部增信措施包括()。
A.保险
B.质押
C.保证
D.抵押
3.按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需要向合格投资者或初始认购人进行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A.债券兑付、兑息事宜 B.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C.债券发行情况
D.发行企业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债券转让情况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过程中,尽职调查应关注的风险点包括()等。A.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前景 B.发行人信贷记录情况 C.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 D.发行人产权是否清晰
三、判断题
1.个人投资者不能认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错)
2.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本质是要求能够按期还本付息。(对)
3.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在上交所的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对)4.截止2011年底,我国国内发行的债券一半以上属于国家信用类债券。(对)5.随着市场的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违约风险是必须要应对的。(对)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生违约时,证券公司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错)
7.现阶段在上交所备案并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发行企业都有一定程度的增信措施。(对)
18.“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 篇十八
关键词:内部控制,风险管理,COSO
COSO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 简称COSO委员会) 报告指出: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 受企业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员工影响, 旨在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果和效率以及现行法规的遵循。它认为内部控制整体架构主要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五项要素构成。内部控制是为合理保证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益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法律法规的遵循性而自行检查、制约和调整内部业务活动的自律系统。这个系统贯穿于经营活动的全部过程, 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要素, 并受企业董事会、管理阶层及其他人员影响。
直至18世纪产业革命, 法国科学管理大师法约尔 (Henri Fayol) 才在其《一般工业管理》中把风险管理思想引入企业管理体系内, 但一直未形成完整的制度与方法。风险管理作为一门系统的管理科学, 则是20世纪3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1930年,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所罗门.许布纳 (S.S.Huebner) 博士在美国管理协会发起的一次保险问题会议上提出关于风险管理的定义, 但至今尚无统一的说法。比较权威和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威廉 (C.A.Williams) 和汉斯 (R.M.Heins) 在1964年出版的《风险管理和保险》一书中提出的, 他们认为“风险管理是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 以最低的成本使风险导致的各种损失降到最小程度的管理方法”。这个定义包含了这样几个方面的含义: (1) 企业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安全效果。 (2) 企业风险管理是由风险识别、衡量和控制几个环节组成。 (3) 实现风险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是控制。
一、改进我国内部控制的建议
推进和改进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前提是必须尽快建立市场化的、动态的、长期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在激励方式上, 除了要突破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限制, 更重要的是要研究有效方案, 给予管理层股票或股票期权。在约束方面, 必须树立以制度约束人的观念, 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所有者和经营者以及管理层和员工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披露公司治理结构的状况。把公司治理结构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作用不仅仅在于方便投资者通过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判断来减少投资风险, 更主要的是将公司治理的现状和改进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 借助于社会监督的力量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披露可以结合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进行。并采取强制的详细披露。为了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可靠。可以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详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审核报告。
杜绝高层管理人员交叉任职。交叉任职主要体现在董事长和总经理为一人, 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人员重叠。这种交叉任职的后果是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权责不清、制衡力度锐减。因为在公司治理结构中, 董事会和总经理分别代表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 两者是相互制衡的关系。如果重叠这种关系, 那么这种制衡局面就会被打破, 从而使得经营者处于无监管状态。其结果可想而知。所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就要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分配方面做到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分设, 避免人员重叠。
二、建设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1.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企业的风险管理机制是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 良好的风险管理机制是企业风险管理是否有效的前提。企业风险管理机制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风险管理组织机构。企业必须根据规模大小、管理水平、风险程度以及生产经营的性质等方面的因素, 在全体员工参与合作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基础上, 建立一个包括风险管理负责人、一般专业管理人、非专业风险管理人和外部的风险管理服务等规范化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该体系应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和阶段不断地进行动态调整, 并通过健全的制度来明确相互之间的责、权、利, 使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2) 风险预警系统。企业进行风险控制的目的是避免风险、减少风险, 因此, 风险管理的首要工作是建立风险预警系统, 即通过对风险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 预计可能发生的风险, 并提醒有关部门采取有力的措施。企业的风险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密切注意与本企业相关的各种内外因素的变化发展趋势, 从对因素变化的动态中分析预测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 进行风险预警。以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3) 风险紧急处理机制。企业在经营过程中, 有时会遇到一些突发的事件。如果处理不当, 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甚至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
2. 控制经营风险
控制经营风险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控制供应风险。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是拥有充足的资源供给, 企业的供应风险主要包括:市场价格风险、合同欺诈风险、货物质量风险、存货风险。 (2) 控制生产风险。企业的生产风险, 是指存在于企业将各生产要素组合形成产品过程中的风险主要包括生产组织风险、生产安全风险、生产质量风险等。 (3) 控制销售风险。企业的销售风险, 是指企业由于市场开发、产品销售 (包括劳务提供) 、市场竞争等环节存在着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风险。销售风险主要包括:市场开发风险、市场营销策略风险、赊销信用风险等。
3. 控制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又称筹资风险, 是指由于举债而给企业财务成果带来的不确定性。企业举债经营, 全部资金中除自有资金外还有一部分借入资金, 这对于企业自有资金的盈利能力造成影响;同时, 借入资金需还本付息, 一旦无力偿还到期债务, 企业便会陷入财务困境甚至破产。企业息税前资金利润率高于借入资金利润率时, 使用借入资金获得利润除了补偿利息外还有剩余, 因而使自有资金利润率提高。但是, 若企业息税前资金利润率低于借入资金利润率, 这时, 使用借入资金获得的利润还不够支付利息, 还需要动用自有资金的一部分利润来支付利息, 从而使自有资金利润率降低, 使企业发生亏损, 甚至招致破产的危险。这种风险即为筹资风险。
我们说控制或规避风险, 不是简单地消极逃避风险, 应做的事情不做。其实, 对企业来说, 不能抓住机遇, 得过且过, 错失良机, 是最大的风险。尽管机遇背后可能隐藏风险, 但风险也往往孕育着希望和收获。理论上和实证都证明, 在有效资本市场的条件下, 风险和收益是对称的, 低风险低收益, 高风险高回报。同时, 从内部控制的角度看, 企业要敢于认知和分析风险, 并采取积极、创新的风险管理措施, 把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接受的范围内。
参考文献
[1]吴水澎, 陈汉文, 邵贤弟.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与启示[J].会计研究, 2000, 5:10-11.
[2]朱荣恩, 贺欣.内部控制框架的新发展——企业风险管理框架[J].审计研究, 2003,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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