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精选8篇)
1.安装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篇一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学习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长期服务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指令性定额,在市场经济化的今天,已经不能适应建筑市场的需要,存在许多问题。因此1992年,建设部提出了“量价分离”,即“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措施,指令性的定额变为指导性的,但由于定额中的消耗量依然是指令性的,仍然没有完全跳出定额计价框框,一些问题仍然存在。
1999年,市场经济水平较高的广东顺德率先提出政府宏观控制,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思路,并试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地纷纷学习,为了在全国推行这一先进合理的计价模式,建设部从2002年年初开始,组织标准定额研究所和一些地区工程造价专家,用了一年的时间,编制完成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于2003年7月1日起,作为国家标准,在全国执行。那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呢?下面我从几个方面谈一下。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是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由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价规范,提供工程数量,将其作为招标技术文件之一,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
显而易见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人除提供原有的招标文件内容,还要提供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技术文件。投标人可以依据工程量清单,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报价策略,自主报价。评标时,要采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审低价中标方法,但是投标价格低于企业实际成本的除外。
这是一种先进而且全新的计价模式,这种计价办法提高了招标投标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满足招标投标法的低价中标要求。符合价格法中“市场形成价格”的规定,能反映出企业个别成本。是与国际上通用的FIDIC条款做法相类似的。
二、实行清单报价计价模式的工程造价基本构成: 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其它项目清单总价+规费+税金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实体消耗部分项目,计算的是工程实体部分,由设计图纸决定,将整个实体工程按统一的计算规则分解成不同的工程量。这部分工程量项目的设定,是按不同专业、部位、特征划分的,在《清单规范》中已经划定并列出,项目的划分与预算定额中项目的划分类似,并实行了四统一原则,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算单位、统一计算规则。招标人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必须严格按四统一原则,编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数量。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时,清单的内容实行三不准原则,即投标人不准修改,不准删减,不准增加清单内容。竞争的是价格。
措施项目清单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也就是为实施实体(设计内容)而采取的措施消耗项目,非实体费用消耗部分,与采取的施工方法手段紧密相关。招标人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提供一些措施内容。投标人报价时,要先拟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才能再根据施工现场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要报的项目和价格。报价时,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不准修改,不准删减,可以增加。在三个清单中,唯有这个清单投标人可以增项。由于清单实质内容可以变化,属全面竞争。如脚手架、模板、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安拆,垂直运输机械,硬地面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等都属于这项费用。
其他项目清单是除了上述两项内容以外的费用。分二部分,一部分是招标人部分,主要有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预留金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另一部分是投标人部分,主要有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总承包费是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是完成招标人提出的,暂估工程量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对于投标人也实行三不准原则,不准修改,不准删减,不准增加。竞争的也是价格。
上述三个清单中,技标人报的都是综合单价,即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所需的费用,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合同里约定的风险因素构成单价。这一价格由企业根据劳动生产率、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目标利润自主确定消耗和价格。工程量清单报价一经合同确认,风险约定内,竣工结算不能改变,单价具有固定性,在合同示范文本中,属固定单价合同。2003年5月1日执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规定,单价乘工程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也强调单价固定性。清单中项目如有未填报的,视为包括在其他项目单价中,也就是表明投标人做这项工作不需招标人再花费用。
施工中如果工程量变化,工程结算时综合单价调整应按下面原则: 一是,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二是,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是,由于发生了其它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中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规费和税金并不是承包人的收入,而是来五去
五、须要上缴的费用,况且这些费用也都是不可调整的,属非竞争性费用。单独列项,数额一目了然,收缴都方便。
三、执行清单计价规范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第一、这个规范是国家标准,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或拥有控股权)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另一方面是,任何工程只要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就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规范规定。
第二、工程量清单应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必须提供清单工程量。而且,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建设部要求具体编制人员应该是注册造价师,省建设厅考虑注册造价师目前人员不足,采取编制人员应是具有甲级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
第三、这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适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四、清单计价与现行定额的主要区别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最根本的不同就在于定价权的归属上,是市场形成价格,还是政府定价的问题。
1、招投标形式不同: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招标人不仅提供图纸,还要提供工程量清单,实行的是企业自主报价,低价中标的评标原则,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增加。采用定额计价招投标,招标人只是提供图纸,企业报价执行的是现行定额,评标一般是综合打分,当然报价占的权数大。
因此,形成的中标价也不同。清单中标价是采用低成本,高效率的施工方案,是社会先进生产力的工程造价,也就是社会先进水平的价格。定额中标价的价格一般是在标底一定幅度内,也就是超过标底这个中准价一定幅度就废标了,而标底的编制是按定额这个指导价计算的,所以定额中标价,是政府指导价,是社会平均水平的价格。
进一步说,招投标的结果也有所不同。清单招投标,确保了双方都是赢家,都获利。定额招投标,双方的利益和自主行为都受到了限制。
2、计价依据的性质不同: 清单是国家标准,必须按《标准化法》执行,有其强制执行的范围,应用上有全国要求的四统一及标准格式。
定额是已变为指导性,消耗量也是指导性的,项目划分国统一的,各省有各省的定额。
3、项目划分原则不同: 清单计价采用的是实体和非实体分离,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是按综合实体划分,项目设置不含施工方法。施工方法施工手段等措施项目单列,由投标人自主决定采取合理施工方案,项目划分清楚,互不包含。传统定额模式基于事先确定工程造价的需要,先拟定施工方法、手段,将工程实体消耗费与施工措施费捆在一起,项目设置含施工方法,而且不允许更改,如现浇或预制混凝土不同构件,采用不同模板(钢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混凝土、地模等)时,不得换算。
清单项目结合一项或多项工序划分,定额项目设置是按施工的一项工序划分。
清单项目工程量中不含施工损耗的量,定额项目工程量中一般含损耗的量。
4、单价构成不同: 清单中的单价是综合单价,包括人、料、机、管理费、利润,不包括规费、税金,也称部分费用单价,是固定单价。定额中的单价是工料单价,也称直接费单价,包括人、料、机,管理费、利润以直接费为基数按系数综合计取,可以是固定价和可调价。
综合单价是企业自定的,报价时的市场价,反映的是企业个别成本。定额单价是定额基价,是政府定价,反映的是定额编制时期的指导价,而不是投标时期的指导价,是定额编制时期的社会平均成本价。
清单结算,单价固定,如有变化一般都是量的变化,如有新增项目,随时有三种明确方法解决,在结算时减少了很多矛盾和漏洞,活口小,调整量小。定额结算,矛盾多,对定额理解争议大,单价疑议,没包死的工程基本上都是敞口结算,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现象比较普遍。
5、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定额是否还存在。
一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现行定额计价方式共存于招标投标计价活动中的另一种计价方式;二是,定额的系统性完整性是不容置疑的。作为社会平均水平宏观引导市场,使业主和企业能客观了解建筑产品社会平均消耗价格水平,使业主把握自己的投资能力和投资行为,也使企业认识到自身能力与社会需求能力的差距,及时调整并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推动技术管理水平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还有审计、仲裁、法院等在相应的工作中也要以此为依据。
三是,成本加酬金结算方式使用。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
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建筑市场公平竞争。
由于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合理低价中标,防止了暗箱操作,行政干预。招标人统一提供工程量清单,不仅减少了不必要的工程量重复计算,而且,有效保证了投标人竞争基础的一致性,减少了投标人偶然工程量计算误差,造成的投标失败。工程量清单计价有效改变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时加大工程量高套定额的行为,减少结算争议。
从而真正形成“用水平决定报价,用报价决定竞争”的竞争局面。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
采用清单招投标,是经过充分竞争形成的中标价,中标价应是采用先进、合理、可靠且最佳的施工方案计算出的价格,建设单位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降低工程造价是不用争辩的事实。而且,综合单价的固定性,也大大减少和有效控制了施工单位不合理索赔。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现象,从广东省顺德经验看,平均造价降低10%。面对这样的竞争,施工企业将会把精力主要用在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消耗,提高技术装备设备上,因此说,采用清单计价,有利于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与国际社会接轨。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如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都采用这种方法,在我国,世界银行等一些国外金融机构、国外政府机构的贷款项目招标时,一般也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随着我国加入WT0,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下,国际竞争日益激烈,我国建筑市场将进一步对外开放。因此,建立和推行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常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有利于提高国内建设各方主体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六、各方参与者在执行规范时应作好的工作
1、造价管理部门的工作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制定与计价规范相配套的消耗量定额,要适时发布有关造价政策和价格信息指数,供建设市场各方在计价、定价、调整合同和结算时参考;同时,根据107号部令,对承发包的计价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包括对造价咨询机构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
2、招标人的工作
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单位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如果清单编制不准确,合理准确的报价不但没有,在后续的索赔中可能损失加大。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工程造价的管理以量为主体。控制索赔。
3、投标人的工作
大大增加了投标人的报价难度。报价低了失去了利润,报价高了失去了中标的机会,面对这样的现实,要求施工企业的造价管理人员要有很高的业务素质,并要及时抓住人、材、机的生产要素市场行情,能与企业自身的项目管理水平和施工工艺结合起来,快速、准确、合理的组价,要在工作中不断积累造价资料,最后形成企业自己的定额。这个定额水平应该是高于预算定额水平,是社会先进水平,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总之,工程量清单计价,充分发挥了市场中竞争和价格的作用,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治本的作用。
2.安装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篇二
一、08规范适用范围扩大
03规范要求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 而08规范要求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 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08规范取消了“大中型”的限制, 扩大了执行范围, 凡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无论规模大小, 均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而且语气加强, 由“应”改为“必须”。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也可采用工料单价法计价。
二、08规范明确了工程量清单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03规范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 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而08规范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 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即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 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 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力, 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资询人编制, 责任仍应由招标人承担。至于工程造价资询人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应由招标人与工程造价资询人通过合同约定处理或协商解决, 不得利用业主身份把这部分责任转嫁给投标人。
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目的是要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其准确性与否十分重要。一般高水平的工程量清单应对项目具有高度的概括性, 而且条目要简明, 同时又决不允许出现漏项和错项现象, 要保证计价项目正确性。这就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循“客观、公开、科学、合理”的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 有时因为建设单位为了争取早日开工, 或者某些工程造价资询人出于自身的效益目的, 人为缩短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 造成清单编制较为粗糙, 在评标过程中容易产生扯皮现象, 同时也不利于项目实施过程中造价的控制。因此, 规范对准确性和完整性责任的明确, 对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行为, 是强有力的约束。同时也要求工程造价资询人的执业能力、职业道德必须达到更高的水平。
三、08规范要求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增加了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03规范要求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而08规范要求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08规范增加了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更加明确了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内容。
四、08规范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里增加了“项目特征”
03规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对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不明;08规范要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08规范增加了“项目特征”这个要件, 且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 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 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 其讲的是工程项目的实质, 直接决定工程的价值。例如, 某住宅楼的桩基工程, 项目特征必须描述的内容包括:土壤级别, 单根长度、根数, 桩截面, 成孔方法, 混凝土强度等级等。土壤级别的描述决定是否要计算入岩增加费, 桩截面的描述要讲明截面尺寸是否含护壁, 成孔方法有机械钻孔、人工挖孔, 桩身、护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要分开描述。除此之外, 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描述桩顶标高、桩端持力层、持力层的深度、桩端岩石承载力特征值等以进一步明确桩的特征, 以合理地确定桩的综合单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 如果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不清楚甚至漏项、错误, 从而引起施工过程的更改, 都会引起分歧, 导致纠纷。因此, 08规范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里增加了“项目特征”, 且上升为强制性条文。
五、08版措施项目清单的改进
03规范中措施费是统一以“项”来计算的, 如模板及支架这一项, 费用多少元;脚手架这一项, 费用多少元, 等等。措施费这一部分费用一般占工程总价的10%~15%, 一旦出现工程量的增减, 很难划清楚是哪一个项目用多少费用, 如混凝土工程量的变化, 则相应的模板及支架、垂直运输机械都会变化, 这样的变动几乎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而工程量的增减如果过大而造成措施费的费用变化过大, 对整个工程造价的影响是很大的。例如, 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 混凝土挑檐及混凝土屋面装饰构架工程量发生了较大的更改, 这部分的混凝土模板措施费占工程实体费用的比例高达20%以上, 对这部分费用该如何调整, 招标人与投标人会有比较大的争议, 容易造成工程的扯皮, 而03规范也没提出解决办法。针对这个问题, 08规范要求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 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 以“项”为计量单位。措施费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有:建筑工程中的措施项目: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版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装饰装修工程中的措施项目: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这些措施费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如果还有其他的可以计算但是实施细则里没有的措施项目, 均可作补充。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 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措施费计算方式这样改进以后, 措施费清单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也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一样, 由招标人承担“量”的风险, 投标人承担“价”的风险。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原则, 并且有利于更好地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的变化。
六、08版提出了公布招标控制价以控制投资
03规范提出招标标底计价方式同工程量清单计价, 而08规范要求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 不应上调或下浮, 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 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其投标应予拒绝。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 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 发现确有错误的, 应责成招标人修改。招标控制价是公开的最高限价, 其目的在于控制投资, 防止恶性哄抬报价带来的投资风险, 提高招投标透明度, 避免暗箱操作等违法活动的产生, 使各投标人能不受标底的左右, 自主报价、公平竞争。
综上所述, 08规范在计价方面, 与03规范相比有了较大的改进。它对如何做好工程造价的计量与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 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深入学习和理解08规范, 对实际工作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摘要:文章通过对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03版计价方面的对比与分析, 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 初步总结08版规范较03版规范的改进之处及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08规范,03规范,计价,改进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S].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S].
3.安装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篇三
摘要:为了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政策,建设部以119号公告批准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03规范),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03规范”的实施,使我国工程造价从传统的以预算定额为主的计价方式向国际通行“量价分离”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策的一项重大措施。
关键词:08版《建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变化和改进
0引言
为了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政策,建设部以119号公告批准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03规范),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03规范”的实施,使我国工程造价从传统的以预算定额为主的计价方式向国际通行“量价分离”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策的一项重大措施。但是在使用的过程中”03规范”也暴露出应用范围小。条款及内容表达不明确,工程计价时责任与风险分担不明确等问题。并且在“03规范”实施后,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建设工程计价的法律法规,如:2003年10月15日,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建设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1206号],提出了措施费和规费的概念: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对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工程价款结算、价款支付、工程计量、工程变更与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价款审核、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等问题做了针对性的明确规定,使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有章可循;2005年6月7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明确规定上述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鉴于政策的变化及行业的发展,新清单规范颁布十分必要和及时。修定后的08规范与03规范相比主要变化在以下几点:
1“08规范”内容更加全面
“08规范”的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投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08规范”的内容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08规范”内容全面反映在实际工程计价活动中,就是使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个计价阶段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对全面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具有重要意见。
2“08规范”的应用范围更广,执行力度更强
“08规范”的目的是“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与"03规范”的”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相比,意味着新清单规定的条文不仅适用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对于非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征用处理等仍应执行。
如:“08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活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计量与工程价款的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与“03规范”宣贯教材将其定义为“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相比,“08规范”扩大到了个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08规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该条文与“03规范”相比,取消了对工程“大中型”的限制词,将“应执行本规范”表述为“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按照标准用词的说明,使用“必须”表述比使用“应”表述更为严格。即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不分工程建设规模,均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08规范”术语的描述更加准确、科学。尽可能避免贯彻实施过程中由于不同理解造成争议
“08规范”23条术语与“03规范”相比新增15条,改变术语名称2条。如:招标控制价就是在工程采用招标发包的过程中,由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规定,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工程造价,其作用是招标人用于对招标工程发包的最高限价。统一了以往拦标价、预算控制价、最高报价值等称谓:综合单价为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布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与“03规范”相比着重对建设项目过程中的风险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费用。是“03规范”中“预留金”的更名,与“03规范”简单定义为“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相比,“D8规范”的定义更全面、更实际、更具操作性。
4“0B规范”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更全面、格式内容更规范合完整
包括招标控制价、投标总价、竣工结算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表、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表、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现场签证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等相关表格。与“03规范”的表格相比,更加体现出施工全过程的使用性,特别是增加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表、现场签证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统一、规范施工计价过程的表格,使所有参建单位都有表格可依,避免多种多样的表格的使用。且进一步提高造价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造价工程师需要在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现场签证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签字、盖章,造价工程师从事后管理控制变为事中控制管理,该举措对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和造价控制的准确将起到推动的作用。
5“08规范”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过程中明确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在工程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都面临许多风险,但不是所有的风险以及无限度的风险都应由承办人承担,而是应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对风险进行合理分摊。具体体现是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对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幅度进行界定和明确,而不能要求承办人承担所有风险或无限度风险。这种变化充分体现了公平的原则,是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的有力措施。
4.安装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篇四
-2013年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2013年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第二部分第一讲 答题详情查看 序号 1 2 试题名称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 包,()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计价。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 生变化影响 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承担。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合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适用于 建设工程()阶段的计价活动。由于下列因素出现,影响合同价款调 整的,应由发包人 承担的有()。综合单价包含以下哪些内容()。以下哪些费用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 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 为竞争性费 用()。
试题类型 正确答案 您的答案 单选题 单选题 B C 分数 10 10 得分 3 单选题 A 10 4 单选题 B 10 5 多选题 C|D| 10 6 7 多选题 A|D| 10 20 多选题 A|B|D|E| 8 多选题 A|D|E| 20 2013年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第二部分第三讲 答题详情查看 序号 1 试题名称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负责。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 控制价未按照规范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天内向 招..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13),应计入社会保 险费 的有()。招标工程量清单 应由()组成。其他项目清单 中包含以下哪些项目()。以下关于招标控制价错误的是()。试题类型 正确答案 您的答案 单选题 A 分数 20 得分 2 单选题 B 20 3 多选题 B|C|E| 20 4 5 6 多选题 A|B|D|E| 多选题 A|B|C|E| 多选题 B|C| 20 10 10 2013年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第二部分第四讲 答题详情查看 序号 试题名称
5.安装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篇五
1、培训教材179页计算表中“管道安装”长度315m是按实际管长考虑的,已扣除管件长度,而清单中315m是不扣管件的,这样计算是否有误?
答:教材中“管道安装”315m没有错。《计价规范》153页 “低压管道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计算管道安装工程量清单时,不扣除管件、阀门所给长度。
2、与通风工程类似的环保工程,如:吸音、隔音墙、风机吸音罩等,其材质有镀锌板的、铝板、不锈钢板、塑料板、石膏板的是否能按通风工程计算规则来计算? 答:环保工程不能按通风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风机吸音罩制作属于通风工程的罩类制作,但罩类制作项目中没有带内吸音材料的子母,此类情况可按《计价规范》3.2.4.2条款规定办理。
3、在管路安装中,在图纸不变更的情况下,清单计价的工程量与根据设计图纸计算的工程量又与实际的施工工程量有出入,究竟应以那一种工程量为准? 答:此类情况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安全防范”部份是否放到附录C.12中去了?
答:《计价规范》中根据工程性质分类,将 “安全防范”项目内容列入附录C.1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部分的C.12.8楼宇安全防范系统项目。
5、如果招标人清单中未说明管道油漆要求,而实际要求必须油漆,投标人根据清单未报油漆的价,属于漏项吗?中标后能否增加?如果不允许,则如何处理? 答:此类情况可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办理。
6、我做过一项工程:有各种不同的配电箱约500台,使用清单后是否要按不同的配电箱单价,列出500个清单编号?有没有简单的办法?
答:相同规格、型号的,相同安装工艺的配电箱可并在一个清单项目里。
7、空调冷水机组如为乙方购买,也能直接进入综合单价吗?按规定设备是不能计算三项税金的,这是否有些矛盾?
答:乙方购买的设备也不能计入综合单价。因为设备费不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
8、在提供工程清单时,采暖工程中的玛钢配件数量是否按规格提供,如果不提供,配件数量还不小,恐怕影响工程报价,如果提供,则工作量太大,这且不说,实际上有些配件根本就无法提供出来,如管箍等,这个问题怎样处理?还有室内给排水工程中铸铁排水管和塑料给排水管中的管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怎样解决?
答:清单项目主体外所综合的工程内容,不列数量。因为《计价规范》对此部分的量没有做统一规定。投标人应依据施工图纸和方法,自行确定数量,计算出综合单价。
9、宣贯材料p157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第3点最后一句:“如果主项工程量与综合工程量不对应,在列综合顶时还要列出综合工程内容的工程量。”对这句话的理解有些问题,这个综合工程内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否按定额计算?还是有别的计算规则?能否不用提供具体工作内容的数量? 答:解释同上。
10、系统调试项目编码是否由自己编码,如何按统一的要求编?
答:按《计价规范》3.2.3条“……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规定编码,系统调试项目后三位编码应由编制人自己编,并从001编起。如030211001变压器系统调试,如果只有一台变压器调试,那后三位就是001,如果不是一台,那就按项目特征“
1、型号;
2、容量”顺序排下去002、003等。
11、电气电缆的净长如何确定?盘、箱的预留长度、损耗、波形系数这部份量如何确定? 答:电缆敷设的净长(工程量)是按设计图示的就位后净尺寸计算(包括水平、垂直走向)。电缆进盘箱的预留长度和波形余度均按设计要求或“施工进度及验收规范”规定长度计算在综合单价中。电缆敷设的损耗是竞争量,由报价人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12、宣贯材料P17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不是同一格式的表格,究竟投标单位需要提供的是单价计算表还是单价分析表?各省市能否为评标方便另制一个更附合要求的表格?
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是《计价规范》的组成部分,应按《计价规范》5.2.3.7条和5.2.3.11条要求填写。“宣贯教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是示范性质的计算表,为报价计算提供参考。
13、计价规范P171的阀门、水表与给排水册的清单项目有重复,如何理解? 答:二者不重复,一个是消防项目,另一个是给排水项目。
14、电气配管、滑触线安装中,支架按多少公斤考虑? 答:按施工图示的数量摊在每米的报价中。
15、电缆敷设电缆头的个数如何确定?
答:设计施工图上有明示的,按设计数量计。如设计没有表示的,按拟采用的电缆每盘长度来确定电缆中间头的数量。
16、编码030204017控制箱安装工作内容为什么没有配线?如何计算?
答:此项按成品箱不需配线设置的,如须做箱内配线,则应在项目名称描述中增加“箱内配线”内容。在此项目中的箱内配线不能单独计算报价,只能按设计所需配线长度计入控制箱安装的综合单价内。
17、项目编码030204004低压开关柜安装工程内容为什么没有柜顶母线安装?如何考虑? 答:解释同上。
18、在电气工程配管配线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实际配置位置(管线走向)与设计图上的不一致,结算时工程量按图计算还是按实际计算?
答:这实质上是一个“变更设计”的问题。配置位置的改变,承包商应事先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结算时原则上应按实际走向计算。
19、盘(柜)安装中配线按多少芯考虑的?
答:《计价规范》与定额不同,清单是针对某一具体工程所列的项目清单,它已经是具体规格(如芯数截面等)的体现(既设计是几芯的,就列上几芯的)。而定额的项目设置要按不同的规格(芯数等)以一定的步距(多少芯以内设一个项目,设若干项目)来考虑,以适应各类工程的不同芯数项目的列项需要。
因此,《计价规范》对盘(柜)安装项目,规定其盘(柜)配线在盘(柜)安装的综合单价中考虑。
20、附录C不同册中有重复的项目,但在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程内容上又出现不交圈和不统一的现象,我们能否自行调整? 举例:
附录C.11.3中的电气配管
附录C.11.3设三个项目(分材质),项目特征按程式,计量单位有“米”、“根”,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未说明是否扣除箱、盒长度),工程内容只有敷设,不含支架制安、刷油、接地等内容。
答:编制《计价规范》时根据专业内容进行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是《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必须统一的强制性条文,不得更改调整。工程内容缺项部分按《计价规范》3.2.4.2条款规定办理。
21、对于附录C中要求“四统一”的项目中规定不明确的地方,我们能否根据地方定额进行补充和完善?
答:对《计价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按《计价规范》3.2.4.2条款规定办理。对“四统一”的项目中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应由《计价规范》主编部门统一解释。22、030903021静压箱制作安装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是否为展开面积?所接风管开口面积是否扣除?清单中表述含混不清,应给予明确。
答:“03090321”静压箱制作安装,应按展开面积扣除连接的风管口的面积计算,静压箱是部件,其所站长度应在风管中扣除。关于附录D
1、挖沟槽、基坑土方的排水(地表水)如何考虑
答:《计价规范》附录D.1.1中的工程内容仅作为编制标底价与投标报价时的提示,仅指可能发生的内容,作为沟槽、基坑的土石方挖方中的地表水排除应在计价时考虑在清单项目计价中。地下水排除应在措施项目中列项。
2、《计价规范》中规定填方应扣除基础、构筑物埋入体积,对于管道是如何考虑? 答:按照《计价规范》附录D.1.3中的规定,市政管道工程不论管道直径大小都应扣除。
3、弃土、外借土按松散体积还是按密实体积计算?
答:《计价规范》附录D土石方工程中,弃土按自然密实度体积计算,缺方内运(外借土)按所需土方压实后的体积计算。
4、附录D的土石方挖土、运土、填土是否都要分列清单项目(这与附录A不同),例如:某一工程缺方,需从取土点挖山头土方,运回缺方点,然后回填土方,应怎样列清单项目? 答:《计价规范》附录D中挖方包括场内运输,此处场内运输范围指挖填平衡和临时转堆的运输。填方清单项目包括填方和压实。根据假设的题目,可以设如下清单项目: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1 040103003001 缺方内运(运距)M3
040103001001 填 方(密实度要求)M3
5、市政道路中的图示尺寸是指路面尺寸还是路基尺寸 ? 答:计算路面时指路面尺寸,计算路基时指路基尺寸。
6、桥涵的适用范围是否与现行国家预算定额适用范围一致;桥涵工程是指多大规格的桥? 答:《计价规范》中桥涵适用于各种桥梁,不论其大桥、中桥还是小桥。与《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的适用范围不一致。
7、混凝土的洞内运输、竖井吊装费考虑在何处,是否应列在措施项目清单中 答:混凝土的洞内运输、竖井吊装费包括在隧道衬砌的清单项目中。
8、轨道的水平运输考虑在何处?
答:①如指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的轨道铺设,应将轨道的运输包括在铺轨的清单项目内;②如指隧道开挖、衬砌施工中的轨道作为施工材料和出渣的运输,应在隧道开挖或混凝土衬砌的清单项目中包括,而且不仅仅限于采用轨道运输方式,其他运输运方式如汽车运输、混凝土泵送等运输方式均包括在清单项目中。
9、市政工程的通信项目借用附录C,而附录C在项目特征中没有部位的描述? 答:编制清单时如需要有部位描述,可以加上部位的描述。
10、洞口止水是指地下水还是雨水,如指地下水应按降水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中
答:在管道顶进项目的工程内容列有洞口止水处理。是指对洞口的止水处理,在顶进的工作井周围采取降低地下水位的降水措施应列入措施项目清单。
11、排水管道的敷设,工程量的计算是按管道敷设长度井中至井中计算,而实际施工中是按实际长度计算,两者如何处理?
答:清单工程量与管道铺设施工工程量是有区别的。具体换算可参考“宣贯教材”第319页(2)管道铺设及基础清单工程量计算表和第324页⑤管道及基础铺筑施工工程量计算表,以及第328页综合单价计算表(d500部分)。
12、陶土管—铸铁管的铺设,支管长度怎样计算?
答:铺设陶土管—铸铁管,其支管长度按主管与支管的中心线交点处起算。
13、混凝土工作井的用途?
答:混凝土工作井用于顶管施工的下沉法。
14、工作坑支护是否列在措施项目清单中?
答:工作坑支护《计价规范》附录D.4.6中有项目(040406001~040406003)这些项目是指起支护作用的项目,它们一般均有设计图纸,可以在编制清单时计算工程量。沟槽挖方、一般基坑挖方的清单项目包括了支护如挡土板、钢板工具桩挡土及放坡等内容。
15、顶管项目特征中没有描述接口形式
答:在编制清单时如认为需要描述接口形式的,可加上接口形式的描述。
16、拆除工程的混凝土描述不清楚,不分地上、地下、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且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怎样解释。
答: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描述清楚,关于计算规则,一般拆除工程均由施工方案确定。
17、工程量调整是工程数量调整,还是按综合单价调整,如289页表中如石灰炉渣垫层量调整了,是按综合单价24.32调整,还是按序号1、2各项实际增减量调整。
答:这里所说的工程量调整是指项目特征没有改变,仅仅工程数量增减,可以按中标的综合单价和工程数量增减计算增减金额。此问所提列的“宣贯教材”第289页表中石灰炉渣基层,如是工程数量(清单工程量)增减,应按综合单价24.32元/m2来计算。如改变了厚度或石灰炉渣的配合比,那应另列清单项目,另组综合单价。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第四批)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第四批)
1、由于项目特征描述不够准确或发生了变化而引起综合单价有了变化,应如何调整? 答: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发生在招标阶段,投标人可在招标答疑和投标前及时提出;发生在结算阶段,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
2、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漏项如何处理?
答: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
3、零星工作项目费应在预留金中开销吗?
答:根据《计价规范》3.4.1条预留金与零星工作项目费应分别列项。零星工作项目费不应在预留金中开销。
4、预留金由谁编制?预留金作为报价的一部分,结算时与招标人的金额不一致,如何进行调整?
答:根据《计价规范》2.0.5条预留金应由招标方视工程情况进行编制。预留金是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投标时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金额填写。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进行调整。
5、附录计算规则中均不含工程量合理损耗,投标人报价中是否应考虑? 答:是。
6、投标人在报价时,总报价是否应填报其他项目费?
答:根据《计价规范》4.0.2条规定,总报价应包括其他项目费。所以投标人在报价时,总报价应填报其他项目费。
7、请问可否利用第五级编码,进行整体建筑单方造价招标,即编制如下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特征):砖混结构单层房屋一幢,层高3.3M,轴线尺寸5.4M×3.6M,墙体页岩砖,空心板屋面,外墙面砖,地面、给排水、电气,是否违背规范精神?
答:按《计价规范》规定,要求招标人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应详细准确,投标人据此投标报价。以单方造价方式招标,与工程量清单招标要求不符。
8、工程量发生误差,应如何处理?
答:定标前发现工程量有误差,投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更正错误工程量。定标后发现工程量有误差,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处理;否则,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
9、措施项目清单中,业主提供的措施清单有可能不是最优的方案,投标人如何处理? 答:根据《计价规范》3.3.1条,招标人在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只需列项目名称,而不提供具体施工方案,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所列项目和自身的施工方案进行报价。
10、甲供材料的采保费如何立项?
答:甲供材料在综合单价中考虑,因此,甲供材料的采保费应计入综合单价。
11、甲供材料的安装损耗,承包方如何计取? 答:应在综合单价考虑。
12、原维修定额所列的项目,如拆除、修补,怎么执行清单计价? 答:可按《计价规范》3.2.4条第二款执行。
13、管间土方和管间石方是否分开列项?如果在实际中一段管间内既有土方又有石方,该怎么办?
答:①应该分开列项。
②按土石方地质分界线分别计算工程量。
14、措施费中有脚手架。请问钢筋混凝土工程子目中用到的钢管脚手架需要单列到措施费吗?
答:《计价规范》已明确规定脚手架列入措施项目中。
15、风险是否在综合单价中?
答:根据《计价规范》2.0.3条规定,综合单价应考虑风险因素。
16、宣贯辅导"教材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矛盾的地方以哪个为准? 答: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准。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第五批)附录A建筑工程:
1、“平整场地”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首层面积”如何定义?阳台如何计算面积?
答:“首层面积”应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落地阳台计算全面积;悬挑阳台不计算面积。设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采光井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位也应计入平整场地的工程量。地上无建筑物的地下停车场按地下停车场外墙外边线外围面积计算,包括出入口、通风竖井和采光井计算平整场地的面积。
2、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是否将施工方法列出来?例如土石方开挖,是否列开挖方式? 答: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不列施工方法(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投标人应根据施工方案确定施工方法进行投标报价。土石方开挖,招标人确定工程数量即可。开挖方式,应由投标人做出的施工方案来确定,投标人应根据拟定的施工方法投标报价。如招标文件对土石方开挖有特殊要求,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规定施工方法。
3、垫层捆绑在基础内,设计变更或地质情况变化时,容易引起垫层量或基础量的变化,如何处理?
答:先对基础的综合单价分垫层和基础进行分析,再根据垫层或基础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4、附录A中,表A.3.2砖砌体中(规范P37)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嵌入墙内的板头不扣除,内墙墙高:有梁板隔层者至楼板顶,也就是说内墙墙高不是净高,与过去计算规则不同,请对内墙墙高给予明确。
答:内墙墙高在“计价规范”砌筑工程表A.3.2砖砌体、表A.3.4砌块砌体中有明确规定: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5、编制钢筋清单项目时,是否要求将不同种类和规格的钢筋分开列项?
答:招标人在编制钢筋清单项目时,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可将不同种类、规格的钢筋分别编码列项;也可分Φ10及以内和Φ10以上编码列项.6、编制混凝土清单子目时,除应按项目特征的不同分别列项外,不同楼层标高的混凝土量是否要分开列项?
答:应视工程的具体情况,由清单编制人决定。如不同楼层混凝土的综合单价差异较大,则应分别列项。
7、工程量清单的最后三位编码对不同的工程中对应的清单子目可否不一样?如基础梁010503001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工程一:010403001001 基础梁 C30 010403001002 基础梁 C20 工程二:010403001001 基础梁 C25 010403001002 基础梁 C20
答:可以。工程量清单的最后三位编码由清单的编制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计价规范》规定第一至第四级编码全国统一设置,第五级编码(十、十一、十二位阿拉伯数字)由清单编制人自行设置。本着这个原则且每项均由001开始编制即可。
8、商品混凝土的混凝土输送泵是列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内,还是列在措施项目清单内?
答:混凝土输送泵由施工单位提供,应将泵送费列入措施项目费内;混凝土输送泵由商品混凝土厂家提供,并包括在商品混凝土价格内,其泵送费列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内。
9、预制砼构件的模板费是否列入措施项目费?
答:购入的预制混凝土构件,不再将价格中的模板费列入措施项目费;非购入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及现场就位预制构件的模板费,应列入措施项目费。附录E园林绿化工程:
1、《计价规范》附录中的清单项目所含内容太多,可否拆开列项?
答:可以拆开列项,但一定是在附录中能够找出拆开后的相应项目。例如:园林绿化工程中“喷灌设施”050103001项目,可将其拆开:土方按附录A“管沟土方”项目编码列项,阀门井可按附录A“砖窨井、检查井”项目编码列项,管道可按附录C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等。
2、园林工程中的仿古工程如何执行“计价规范”?
6.论工程量清单计价原理 篇六
论工程量清单计价原理
黎广军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称《计价规范》)自7月1日施行至今已经2周年,其成效未如理想,而理论不清晰可能是主要原因之一、本文从工程采购的角度出发,探讨工程量清单计价原理。
1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差异
1.1“物理肢解”采购与清单计价
当我们无法评估一件商品的价格时,往往就会比较其零部件的价格。例如,两台配置不同的组装电脑无法比价,但可以通过比较主板、显示器等电脑零部件产品的价格来比价,因此,我们会要求电脑装配商列出一张“工程量清单”报价。如果清单中各种零部件的报价都是合理的,这台组装电脑的价格就是合理的;如果某个零部件的价格偏高,我们就会提出质疑。
建设工程是一次性生产的单件性产品,市场上往往没有完全相同的工程可以比价,因而难以建立其商品市场。但门窗等工程零部件产品可以互相比价,因此可采用“物理肢解”方式,在观念上将建设工程肢解为各种工程零部件产品,列出清单进行招标采购和计价。肢解前后的物理总量必须保持一致,不能发生化学变化;清单项目设置既要利于评估和比价,又要便于成本管理。境外造价专业人员称为“测量师”;而“测量”就是忠实反映客观事实,不能带有个人主观意志。例如,沟槽土方以米计量,因为设计图纸并无沟宽、放坡等数据,无以测量土方体积;再例如,马镫不列入钢筋工程量,因其不是设计图纸而是施工方案的内容。
1.2“工艺肢解”采购与定额计价
定额价格是指定施工方法、施工环境、施工器具的施工工艺价格。定额计价就是将建设工程的施工方案肢解为各种施工工艺,列出清单进行采购和计价。但是,施工方案具有多样性;施工方案不同,施工工艺及其工程量有所不同,工程造价也不相同,所以,定额计价的合同价是不确定的。以蔬菜采购打个比方,清单计价犹如列出青菜、萝卜的清单进行采购和计价,而定额计价犹如列出“人工栽萝卜苗”、“小毛驴运水浇菜”之类的`种菜工艺清单进行采购和计价;如果采用了“人工挑水浇菜”工艺,就可现场签证,按实结算,变更合同价。这就是定额计价无法控制工程造价的根本原因。
1.3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本质性差异
在定额计价中,业主必然要求采购价廉物美的施工方案而承包商必然要求采用利润最大化的施工方案,双方必然因此发生激烈冲突。在清单计价中,无论采用什么施工方案,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变,因为这是商品单价!招标人应提出工程零部件产品的采购标准、功能、质量等要求,而不能指定与产品质量无关的施工工艺或工程特征,以便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竞争。
清单计价是采购建设工程本身,而定额计价是采购营造建设工程的某个施工方案;两者的根本差异并非计价方法不相同,而是采购对象的性质不相同。
2措施项目清单与其它项目清单
2.1现场临时加工厂与开办费(措施项目)清单
普通产品在工厂生产。厂房、道路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可以准确地分摊到每一件产品的生产成本中。
建设工程在业主的地盘上生产,承包商需要在现场建造一些临时设施进行施工。这些设施的成本难以分摊到工程零部件产品的成本中。例如,承包商需要建造一些临时工棚,其数量受具体工程和现场条件的制约;一樘木门应分摊多少临时工棚费,这是难以计算的;而数以百计的清单项目都要计算临时工棚分摊费,这显然不切实际,因此,通常将这类成本列出一张清单,由承包商报价包干。由于这是建造一座“现场临时加工厂”的费用,境外称之为承包商的“开办费”。
内墙抹灰成本应包含脚手架费用,因为这是内墙抹灰的“私用措施”,而外墙脚手架是外墙、外梁、外柱等零部件共用的“公用措施”,难以将其成本分摊给有关零部件,因此应将其列入开办费清单。沟槽土方也是难以分摊其成本的公用措施,但列入工程量清单而不列入开办费清单,因其工程量随基础、管道等零部件产品的工程量变化而变化,并与现场地质有关。
《计价规范》将开办费清单称为“措施项目清单”,但包含了砼产品的模板、支架等私用措施项目,这与国际惯例不相同。在手工计算的低科技时代,砼产品以立方米计量;由于每一立方米砼产品中模板、支架的数量不相同,导致砼产品无法比价,因此模板、支架需要单列计价。如果砼楼板以平方米计量,模板、支架应包含在报价中而无须单列计价;但砼楼板的厚度不同,其价格就不相同,因而会出现许多砼楼板的清单项目。而在高科技时代,这样计量是合理可行的创新。
2.2工程索赔与其它项目清单
建设工程在现场生产,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并有技术复杂、建设期长等特点,因而有工程索赔的规定。招标人应评估工程风险,预测出需要调价、换算和可能发生索赔的项目,列出“其它项目清单”供投标人报价,以免将来发生造价扯皮。招标人还可列出暂定金额和指定金额项目。例如,列出大理石材料并暂定其单价,并按实际采购单价结算;再例如,列出业主指定分包项目和分包价,并由承包商签定分包合同。此外,还要列出计日工以及采保费和总包管理费的报价项目等。
3总结
综上所述,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原理如下:
(1)按设计图纸和一定规则,将建设工程物理肢解为工程零部件产品,()列出清单进行招标采购和计价。
(2)承包商建造现场临时加工厂的开办费,包括生产、生活、安全、环保等设施以及进退场费用,单独列为一张措施项目清单,由承包商报价包干。为便于评标和月度支付,招标人应列出一般性的通用措施项目,而投标人应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增列措施项目。
(3)有可能发生变更和索赔的项目,包括计日工、暂定金额和指定金额等项目,单独列为一张其他项目清单,供投标人报价,以避免将来出现造价扯皮。
(4)措施项目划分原则。1)公用措施:工程量相对稳定者列入措施项目清单,如外墙脚手架;工程量随零部件产品变化而变化者列入工程量清单,如土方项目。2)私用措施:列入成本不会影响比价者列入项目成本,如内墙抹灰脚手架;列入成本会影响比价者应列出工程量清单项目,如砼模板等。再例如,塔吊、搅拌机等施工机械的进退场及安拆费应列入措施项目清单,而其运行费用应列入有关零部件产品的成本中。
工程零部件产品的数量、价格与施工方案及人的主观意志无关,措施项目清单实行包干,其它项目清单规定了不可预见风险项目及可调价项目的价格,因而工程量清单计价能公平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建设工程是在业主地盘上一次性生产的单件性产品,这种特殊生产模式决定了工程采购的计价形式不同于一般商品采购,但不能因此否定工程采购属于商品采购的范畴。
7.安装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篇七
1 传统定额计价模式对安装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
《规范》颁布前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使得工程造价的职能主要体现在“预测职能”上, 工程计价活动既不能客观的反映基本建设产品的价值, 也不能反映建设领域的供求关系。在这一阶段, 工程造价的确定, 主要是依据设计施工图纸, 按全国或各地市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套用统一的定额与单价→计算出工程直接费→按照全国或各地市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间接费及有关费用→确定工程的概预算价, 然后由施工单位承建, 并在竣工后编制出竣工结算, 经有关审核部门审核后的造价即为工程的最终造价。在这样的计价管理模式下, 工程计价活动变成单纯的“算钱”, 造价人员根本不用去考虑项目是否可行, 工程施工过程变更费用合不合理, 只要能把工程价款计算出来就行, 谈不上“管理”, 更说不上“全过程参与”。因此, 传统计价模式的工程计价活动对造价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要求不高, 只要求能看懂图纸、会套用定额, 会计算出工程费用。
2 清单计价模式对安装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 意味着政府“干预”作用地慢慢减弱, 量价分离, 由市场决定材料消耗量及材料价格的计价活动成为可能, 工程造价的职能也由过去的“预测职能”转变为对工程造价的“预测、控制、评价、调节、管理”。这必然对工程造价从业人员, 特别是安装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以下简称新《规范》) 针对工程造价的计价具有动态性和阶段性 (多次性) 的特点, 提出了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等不同概念, 反映了不同的计价主体对工程造价的逐步深化、逐步细化、逐步接近和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的要求。内容涵盖了工程实施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 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 索赔与现场签证, 工程价款的调整, 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对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特点是由市场定价, 这正是安装工程计价的难点和重点, 因此, 安装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应提高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以满足清单计价的要求。
2.1 安装专业基础知识能力要求
安装工程造价是建设工程造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编制安装工程造价需要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自动消防报警灭火系统等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 以及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等相关知识, 涉及的学科多、范围广。据调查, 大多数安装造价从业人员只有专科以下学历, 且大多为土木工程类或经管财会类专业毕业。即使是工程造价专业毕业的, 由于大多数学校对工程造价专业学生的培养以土木工程为平台, 培养计划中有关安装专业基础知识方面的课程设置不多, 造成工程造价专业学生安装工程相关知识的缺乏。另外, 随着信息产业日新月异的发展, “智能建筑”的不断涌现, 以及新工艺、新技术的产生, 设备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 给安装工程计量、计价增加了工作量和困难, 对安装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也是造成当前安装工程清单的编制质量普遍不高, 安装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缺乏的主要原因。安装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只有具备了这些基本知识, 才能正确读图, 才能对安装施工图纸中出现的矛盾、说明不够明确、设计不到位等情况做出正确判断, 才能正确计量、计价, 编制正确的清单。
2.2 技术业务能力要求
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对于定额计价是一种新的计价模式, 二者既相互联系, 又有本质区别。与定额计价相比, 工程量清单计价无论在计价依据、结算方式、价款构成、工程内容还是计算规则都做了较大的调整和改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 对我国安装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技术业务能力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 安装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必须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1) 熟悉清单规范的组成、规定与内涵
清单计价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与以前的不同, 是按照“工程实体”与“非工程实体”相分离的原则制定的。安装工程量清单的计算规则是以工程实体安装就位的净尺寸计算, 而传统定额计算规则要考虑施工安装的预留量。
清单的项目划分是以形成工程实体为原则, 按完成实体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内容列项, 包含了完成该工程实体的各道工序内容。而安装定额的项目划分以施工工序为依据, 工程内容仅是一道工序的内容。明确各自的内涵, 能减少错漏项的产生。实际上, 错漏项是编制清单过程最容易出现的问题, 也是最常见的错误, 往往引起很多争议。如上海某建设集团公司通过议标承建了湖南长沙一家外资企业厂房工程, 双方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 在施工中上海某建设集团公司发现工程量漏算、错算比较多, 涉及工程造价近300万元。上海某建设集团公司要求业主湖南公司予以补偿, 而湖南公司认为所有工程量计算疏漏均应由承包商自己承担后果, 不同意补偿价款, 由此引起争议。因此, 安装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熟悉清单规范的组成、规定与内涵, 正确划分清单项目, 减少错漏项的产生是很重要的。
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描述不够准确完整, 也是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常有的问题。由于“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引起很多争议。故新《规范》做出调整, 规范3.2.1条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把“项目特征”单独列项。
(2) 合理确定综合单价
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由五部分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清单计价的核心内容是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的组价是计价规范体系下的工作重点和难点。清单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要对“三量” (即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 、“三价” (即工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 进行分析, 形成“三费” (即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 , 根据工程类别确定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并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形成综合单价, 然后按取费程序与规定最后汇总成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这比定额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的编制要复杂得多。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 造价人员对综合单价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还没有能力自己制定, 大多数施工企业也没有编制体现自己企业技术水平的企业定额, 大都是采用现有的体现社会平均水平的消耗量定额, 而对于管理费、利润及风险在大多数企业又不是造价人员的权力范围。因此, 编制工程造价的主要工作成为对工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分析确定。然而, 目前很多安装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技术业务水平不高, 对定额的组成与内涵的理解不够, 只会依定额套定额。如给排水管道安装分室内管道安装定额项目和室外管道安装定额项目, 但很多造价从业人员却不知道为什么要分室内、室外, 二者的区别在哪里;带旁通管及止回阀的焊接法兰水表安装定额项目与螺纹水表安装定额各自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各自包含的工作内容有哪些区别, 设计的内容与定额所包含的内容是否一致, 不一致该如何处理;仪表安装的清单项目包含了哪些工序内容, 要套用哪些定额项目等。按“清单计价”法计价, 技术含量高, 需要的知识面宽, 而安装工程涉及的专业多而广, 安装工程材料、设备产品品种多样化, 以及近年来“智能建筑”的快速涌现等原因, 相对于土建工程来说安装工程综合单价的确定则更不容易。
与土建工程一样, 安装工程招标控制价是对生产建筑产品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的估值, 体现的是社会平均水平, 是招标工程的最高限价, 是核算成本价的参考依据, 因此合理确定综合单价, 计算招标控制价对控制安装工程造价有重要的意义。而对于安装工程投标报价, 要求从事安装计价的人员, 除要有专业知识外, 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对建设市场材料价格变化的敏感性优为重要, 因为确定合理的综合单价能为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如某一消防喷淋系统工程, 造价预计170万元, 某施工单位通过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施工图纸的分析, 天棚吊顶高度有可能超过800mm, 按规范要求必须设置双排喷头, 而现有设计中只有下喷喷头, 也就是预计实际喷头的工程量很可能大于招标工程量。因此, 报价中适当调高了喷头综合单价, 并根据企业自身实力以及施工经验降低了喷淋系统调试项目综合单价。此后的实践证明: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更改增加了喷头工程量, 最后竣工结算工程造价达到300万, 为企业盈得丰厚的经济效益。
综合单价是确定合同变更、价格调整、索赔等的依据, 因此, 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合理确定综合单价是清单计价的重点。
2.3 其他能力要求
新《规范》内容涵盖了工程实施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 安装工程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因此, 作为安装工程造价从业人员, 除对本专业的知识有深入的了解和理解, 具备计价基本技术业务能力外, 还应对设计内容、设计过程、施工技术、项目管理、经济、法律法规等有一定的了解, 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能融技术与经济、管理、法律知识于一体。如对于有工程背景的, 应加强对工程经济、财务管理及法律法规等的学习;对于从事经济、财务管理及合同管理的安装工程造价从业人员, 则应加强工程实践和工程管理的学习。安装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只有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学习, 才能把自己培养成为既懂技术, 又懂经济;既会管理, 又会法律;既有理论基础, 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全面发展的复合型造价管理人才, 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
3 清单计价模式对安装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责任要求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 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地位得到了提高。新《规范》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工程造价文件应由注册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 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 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作用不仅在实践中得到重视, 更是以国家规范的形式给予确定。同时新《规范》也对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责任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 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我国在加入WTO后, 建设市场进一步开放,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与国际惯例接轨是必然趋势。随着科学的进步, 信息化、智能化的发展, 安装工程所涉及的范围将越来越广, 安装工程清单的编制内容将越来越多, 也越来越难。安装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必需认真学习理论知识, 充分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预测市场风险和建筑产品价格行情, 重视新技术、新知识的更新, 不断调整知识结构, 结合大量的实际工程, 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尽快提高自身素质, 以胜任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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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安装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篇八
关键词:2013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偏差;价款调整;投标报价;不平衡报价法;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15-0054-02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5.15.027
建筑业的有序发展要求建设项目各参与方对工程价款进行精细化与科学化的管理,清单计价规范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统一约定,按施工顺序承前启后、相互贯通,为工程价款精细化与科学化的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与法律依据。因此,承包商在招投标阶段运用报价技巧时,应牢牢把握新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各项规定,以期获得更多的收益。
1 工程量偏差的价款调整与投标报价的关系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工程变更等变化导致应予以计算的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工程量偏差过大,对综合成本的分摊带来影响,如突然增加过多,若仍按原单价计价结算,对发包人带来不公平;如减少过多,若仍按原单价计价结算,对承包人带来不公平。为此,清单计价规范针对工程量偏差的价款调整做出了规定,以维护合同双方的公平。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报价运用不平衡报价法时,不能机械地在保持总报价不变的基础上调整各部分的综合单价,以期提高所得工程价款的现值。应充分考虑到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各项规定,将清单中所填各部分综合单价更加理性地给出,以免实际合同价款与预期合同价款出现较大的出入。
2 新旧规范在工程量偏差的价款调整上的差异
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章合同价款调整中第1节第1条规定,工程量偏差、工程变更等15项事件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其中第6节工程量偏差共3条,是在2008规范相应基础上改写的。第6节第2条为:“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因本节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该条规定了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的调整方法,与原规范不同之处在于,原规范规定工程量偏差超过10%时调整综合单价。
如若承包商采取不平衡报价法进行投标报价时,忽视了新规范的规定,仍按旧规范的规定来进行预期工程价款的现值计算,那么可能会导致实际所获工程价款的现值比预期收益的更少。
3 不平衡报价法概述
3.1 不平衡报价法的定义
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在工程项目的总投标报价不变的基础上,适当调整项目内部各子项目的综合单价。一般有以下六种情况:(1)对能先拿到工程款的项目(如建筑工程中的土方、基础等前期工程)的单价可以定高一些,利于资金周转,存款利息也较多,而后期项目单价适当降低;(2)估计以后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可提高其单价;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可降低单价;(3)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的,估计会修改的项目,单价可提高;工程内容说明不清的单价可降低,有利于以后的索赔;(4)没有工程量,只填单价的项目(如土方工程中的挖淤泥、岩石等),其单价宜高,这样既不影响投标标价,以后发生时又可多获利;(5)对于暂定数额(或工程),分析其发生可能性大,价格可定高;估计不一定发生的,价格可定低;(6)零星用工可稍高于工程单价中的工资单价,因它不属于承包总价的范围,发生时实报实销,也可多获利。
3.2 不平衡报价法的重要作用
不平衡报价法的重要作用在于,运用不平衡报价技巧既不用提高总报价不影响其投标竞争力,同时能在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提高所得工程价款的现值。因此,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招投标阶段投标报价时,常运用此法进行调价。
4 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建议
第一,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运用不平衡报价法时一定要注意各子项目综合单价的调整应控制在合理幅度内,以免由于与正常综合单价相差过大从而引起业主反感,甚至将报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第二,新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的调整价款,这需要承包商能够较准确地估算各子项目实际可能发生的工程量的大小,而不是单纯地判断工程量可能会增加或减少。因此,投标报价时需做深入而细致的分析,不仅要了解清单计价规范以及计量规范、国家及地方的计价通则、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分析竞争对手、各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企业盈亏状况、企业当前任务情况,还应剖析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单位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等各项资料,以便能够更好地预计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工程量调整,从而更准确地估算实际工程量,做到在不平衡报价时可以有效地确定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同时尽量规避风险,提高企业的预期
收益。
第三,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结算价的调整公式中涉及到新的综合单价的确定,这也是承包商在运用不平衡报价法时应注意的关键问题。新的综合单价确定方法有两种:其一是由发承包双方协商决定,这是一种事后解决问题的方法,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也可以参照类似工程相应清单项目事后协商调整的单价;其二是与招标文件中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相关联,这是实际工程中遇到较常见的情形,须承包人在填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时充分考虑到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新规范中明确规定了当工程量偏差超过15%的项目存在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相差超过15%时,工程量偏差超过15%的项目新的综合单价调整公式。因此,承包人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新清单计价规范中所列的公式进行调整,预计实际工程价款,以提高所获工程价款的现值为出发点,为不平衡报价提供决策依据。
第四,运用不平衡报价法时还应注意,工程量的偏差可能会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若措施项目费用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工程量增加的应相应调增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减少的应相应调减措施项目费。假如报价时在工程价款的计算中忽视了措施项目费的计算,可能会带来决策的失误,使承包人的利益受损,需要报价人员予以重视。
5 结语
投标报价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的活动,既要用科学的方法分析、测算和判断,又要依赖投标报价人员的经验以及对建筑市场的敏锐度加以决策。因此,在运用不平衡报价法进行投标报价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国家及地方出台的工程造价专业规范和相关政策性规定,合理地报价,做到有利地规避风险,既要提高企业竞争力,又能使企业获得一定的利益。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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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邹同彬.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的运用[J].价值工程,2015,(3).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资助的工程造价控制课程教学模式探索项目(项目编号2014JG17)。
作者简介:王小爱(1986-),江西遂川人,供职于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硕士,研究方向:建筑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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